师范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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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639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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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范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保障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根据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办法等,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 工作程序1、 来信办理(1) 设立举报信箱,定期开取来信;(2) 拆封、装订;(3) 登记编号,按照来信来访登记表的项目逐项进行填写;(4) 填写来信来访处理登记卡,简明摘出内容提要,随信件一起送领导阅批;(5) 根据领导批示及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归口办理(科级党员干部由所在党总支负责办理)。2、 来访接待(1) 填写来访登2、记簿;(2) 接待人员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控告和申诉,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记录;(3) 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讲清道理,劝其返回;应由所属部门解决的问题,告知其回所属部门处理;(4) 需要请示领导的,填写来信来访处理登记卡随接访记录一起送领导批阅,再按领导批示办理;(5) 集体上访按中纪办发(1996)4号文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接待处理集体上访的暂行办法办理。3、 接收举报(1) 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含网上举报箱),电话号码(3112958)和网上举报箱(dwjw)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开,举报箱定期开启(点击);(2) 受3、理电话举报要询问举报人概况和举报内容,如实做好举报电话记录;(3) 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举报电话,需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科级党员干部由所在党总支负责办理)。属于纪检监察部门业务范围的举报电话,按干部管理权限参照信访件的处理办法办理。4、 转办对受理来访信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由承办人拟稿,分管领导审批后,编号填写转办单,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原信转走并复印留存。对应转办而不宜转信的,要隐名摘抄下来,对可能造成打击报复的信件要隐去可能暴露举报人身份的内容。5、 催办对转办的信访件要催促有关部门在三月内结案并报告结果。6、 存档纪检监察信访件处理完毕后,对全部案卷材料进行整理,4、编排目录,装订成册,长期保存。案卷材料的排列顺序:(1)信访案件结案表;(2)调查报告;(3)上级批转函件;(4)来信来访处理登记卡;(4) 来信原件(含完整的信封)或接访记录、举报电话记录。二、工作岗位目标1、 处理好初信初访,初信初访办结率达90%以上。2、 提高办案时效,信访举报案件的按期结案率不低于90%。3、 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当年信访举报案件的结案率达90%以上。三、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报送信访信息和工作信息。1、 对五人以上的群访或信访反映的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在24小时内报告。2、 每半年报送一次信访情况分析,年终报送信访工作总结,按要求报送信访统计报表。3、 5、提供信访举报工作信息,全年不少于两条。四、案件调查1、 案件调查必须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经校纪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审定后予以上报。2、 对信访案件调查,要从事实、材料等方面认真复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如发现处理不当或材料不全时,应重新调查或补充材料,提出适当的处理意见。五、保密工作1、 对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必须严格保密。未经信访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其他有关情况。2、 信访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扣押、销毁。3、 信访举报材料,因查处工作需要必须出示的,要经部门领导批准,并隐去可能暴露信访举报人身份的内容。4、 调查核实工作必须在不暴露信访举报人的情况下进行。5、 严禁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6、 对泄露信访举报情况的,要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六、内务管理1、 信访工作所用的表、簿、单、册统一规范,办理符合程序、规定。2、 案卷资料收集整齐、完整,保管符合保密规定。3、 对来访群众和外来联系公务的人员文明礼貌、热情接待。七、本制度于2002年10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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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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