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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公司安全目标考核危化品储存管理制度77页
化工公司安全目标考核危化品储存管理制度7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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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危化
上传人:职z****i 编号:1141971 2024-09-08 76页 410.24KB
1、化工公司安全目标考核危化品储存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7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85、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06、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7、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2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59、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8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911、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11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2213、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2314、事故管理制度251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816、仓库安全2、管理制度3017、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3118、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3219、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3320、消防管理制度3521、禁火、禁烟管理制度382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923、风险评价程序402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125、适用的安全法规要求识别和获取管理程序4226、“三同时”管理制度432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4328、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4529、承包商管理制度4530、供应商管理制度4731、变更管理制度4832、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4833、安全绩效考核制度5034、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5135、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制度53、23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5437、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修订管理制度5538、安全生产目标承包管理制度5639、安全目标考核管理制度5640、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管理制度57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5942、事故报告管理制度6043、事故控制与救护管理制度6144、事故调查与处理制度6245、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管理制度634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评审、培训及演练制度64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总则1.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总经理是本公司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4、。各部门主管是该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各班组长是该班组安全负责人,各级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 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人员。二、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审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监督各部门的实施。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3、建立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开5、展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4、组织开展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调研攻关活动和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工作。5、推行安全标准化规范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并对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6、建立重大隐患治理和应急救援制度。7、组织开展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8、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表彰。9、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重大问题。三、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行政部安全生产职责1.1负责处理本公司日常行政工作及办公区域管理,掌管印章、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合同等重要证件,并负责每年的年检等工作。1.2组织对员工和有关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各种职业培训必须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6、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把安全工作业绩做为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1.3负责制定本公司的用水、用电、用油、用纸量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1.4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搞好食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负责本部门设备、设施及机具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负责本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编制办公区域的紧急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演习。1.5负责企业的文秘、档案管理,收发、处理往来函电、公文,翻译有关资料,起草、编写企业会议纪要、简报等;负责体系文件的打印、发放、控制、更新等管理工作。1.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审及日常管理工作.1.77、负责对内外的宣传,公共关系工作1.8负责对本公司安全文件保存,妥协保管,以备查验.1.9积极参加本公司各种安全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2.1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制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朮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2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2.3负责各种化工原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2.4负责编制生产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2.5负责安全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负责。2.6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8、2.7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2.8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2.9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经理搞好职工教育和考核工作。2.10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2.11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好记录。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经理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2.12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2.13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9、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2.14保证工作现场的信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动作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佩戴。3供销部安全生产职责3.1熟悉并掌握所采购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分子式、主要理化性质、危险性、包装要求、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3.2必须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3.3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先要严格核对和检验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家或经营企业所提供的危险化学品样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包装要求、质量,样品经检验合格,方可签订订货合同。不得订购无产地、无生产公司家、无安全技术说明书、无安全标10、签和检验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3.4在提取对人体有害和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物品的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3.5在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提货时,不得携带火种。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禁止使用手机。3.6在提货时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验货,认真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数量、严格检验物品的质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泄漏。3.7需采购员自行办理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并且必须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危害、事故应急措施等情况。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11、货物托运。3.8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并告知承运人。3.9组织和参加营销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3.10定期进行营销系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营销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3.11组织制订营销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3.12定期召开营销系统会议,分析营销系统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3.13负责危险废物使用单位的资质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里要求。3.14负责用户安全宣传工作,负责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安全标签,定期组织对用户的安全宣传教育,尤其是工商用户。3.15负责顾客安全需求、顾客满意度及其它市场信息的收集、12、统计、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接受、处理顾客的意见反馈及投诉。 3.16拓展产品市场必须与安全环保要求配套。在发展用户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才考虑对其供应产品。3.17负责用户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协助用户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实施整改。4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4.1要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4.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公司安全主任审核同意,不得拨款。4.3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风险管理部门签字同意的费用,不予报销。4.4负责本公司资产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保险投保、索赔等事务。5仓管部安全生产职责5.1参与仓库的新建13、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5.2负责仓库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5.3协助安全主任检查公司房、仓库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信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5.4制定仓库部门教育培训计划,并参加对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6安全部安全生产职责6.1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公司的安全标准化方针、目标,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监督执行情况。6.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14、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监督执行情况。6.3协助公司里领导做好公司级安全教育工作,并建立好安全教育档案。6.4负责检查本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活动,负责安全设施灭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材的管理与更新,使之处于完整好用的状态。6.5负责对全公司每天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公司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有否堵塞,各种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符合安全生产要求。6.6组织开展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照轻重缓包的要求,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6.7主持全公司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安全周,月活动对活动进行评比,实行奖惩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6.8按照15、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要求推动本公司的安全标准化。6.9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罚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积极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各种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及时上报。6.10健全完善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6.11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应急求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做到预案符合本公司实际,实用,并不断的总结经验。6.12做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登记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要求整改,做到不整改就不让开工作业的原则。6.13负责审核二、三级动火的动火证,并填报三级动火所需的临时动火作业呈批表负责动火作16、业的档案管理。6.14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的管理,保证人员安全。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一)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他要求;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公司领导职责、各职能部门职责、班组长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4、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6、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17、7、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8、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二) 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3、 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5、组织实施安18、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有关直接作业许可证;6、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和考核工作;7、参与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三) 安全主任安全职责1、负责本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各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2、参与制定、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新入公司员工、转换岗位员工等培训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4、负责安排并检查公司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活动,负责安19、全设施、灭火器材、防护器具、应急器材的管理,并使处于完整好用状态;5、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公司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6、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等班组安全活动;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9、按20、照企业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总结评审。(四) 部门安全员安全职责1、各部门安全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2、拟订、修订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组织开展部门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4、组织落实部门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5、组织对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合格上岗。6、组织部门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部门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7、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21、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五)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完好有效。7、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22、防范措施。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六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1、协助班组长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提出安全工作的改进建议;2、组织班组员工贯彻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入公司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3、督促班前讲安全要求,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检查、督促班组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巡回检查,制止员工违章作业;5、负责检查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使其处于完好状态。监督、指导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6、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对于班组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班组长报告。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23、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五、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1、各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应认真履行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和健康负有直接责任。2、认真学习并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业特点,每个员工都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3、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4、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安全检修、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24、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6、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清洁、文明生产。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六、 安全职责修订和复审上述职责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复审,公司主管经理复审安全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复审公司其它岗位或人员的职责。七、 安全责任考核公司每季度由主管经理对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结合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检查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予以实施奖励和处罚。因未能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25、任,触犯法律的,将依法处理。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目的为了让全体员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上岗资格、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活动等相关工作的管理。3、引用文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4、职责4.1 安全负责人负责审批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核准安全培训教育经费。4.2 安全部负责实施公司26、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工作。4.3 行政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教育,负责建立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负责公司全体员工上岗资格把关工作,并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培训教育计划。4.4 保安负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发出入证。4.4相关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各岗位上岗资格条件及和识别培训要求,提出并组织实施本部门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实施部门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5、工作程序5.1管理人员培训教育5.1.1 本公司安全负责人(副总经理)和安全主任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27、合格后方可任职。5.1.2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发生改变时,公司行政部及时联系广东省或深圳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安排参加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培训,在其取得上岗资格后报总经理批准其任命。5.1.3 本公司安全主任发生改变时,行政部负责招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不得录用、转正和任命。5.1.4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行政部和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后,行政部方可报总经理办理任职手续。5.1.5行政部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安全部要负责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2)企业安全生产28、规章制度及职责;(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5.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5.2.1本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5.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行政部不得招聘和录用。5.2.3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生产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生产部和安全部联合组29、织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5.2.4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5.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本公司对新招聘录用的从业人员,除了按照规定需要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考核外,必须进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5.3.1公司级由行政部组织,安全部负责实施,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1)有关的法律、法规;(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4)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5)有关事故案例等。5.3.2 部门(车间)级安全培训30、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1)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特点;(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5.3.3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2)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3)岗位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5.3.4 新从业人员三级培训教育,每一级培训考试结束,均要填写员工教31、育卡,人事部依据教育卡和培训实习期间考核情况办理转证手续,制作发放上岗证(公司证)。5.4 其它人员培训教育5.4.1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部门(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5.4.2保安负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入公司证。5.4.3 保安部门配合安全部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入公司证。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5.4.4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以及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由培训32、单位填写外来人员培训教育记录,并报安全部存档。5.5 日常安全教育5.5.1 本公司各部门每月最少一次、各班组每半月最少一次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做好基本功训练。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本公司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5.5.2本公司安全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应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5.5.3组织开展安全活动要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表,参加的人员要求签名,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1)学习国家和33、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9)其它安全活动。5.6 培训教育管理5.6.1行政部应经常征求安全主任、各部门及员工意见并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及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5.6.2各部门34、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5.6.3安全部应配合行政部应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5.6.4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5.6.5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行政部应记录变更情况。5.6.6安全部配合行政部对每次培训活动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分析评估反馈意见,调整安全培训教育工作。5.6.7本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5.6.6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35、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5.7 现有员工的培训行政部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组织实施培训。各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在每次培训前,培训责任部门/人员拟订培训实施计划, 并提前三天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培训实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培训具体日期培训项目名称培训教师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适用的教材培训考核的方式e每次本公司或各单位内部组织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培训迟到或不来的员工由培训责任单位通知公司行政部按照公司有关劳动纪律进行处罚。f对须进行考试的培训项目,由培训责任部门安排人员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分;g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责任单位应将36、培训实施计划、培训签到表、考试记录(包括考试卷)整理归档。h培训时间超过20个课时的跨部门培训,培训责任部门/人员需对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试,并对培训效果作整体评估报告,同时根据需要报告有关领导。5.8 转岗员工的培训对调换岗位的员工,由各单位负责岗位培训。各单位培训部门/人员按转岗人员员工岗位资格和培训要求中的二、三级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员工就外培训,须填写培训申请表,并按表上规定的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参加培训。5.9 特种岗位的资格要求本公司对特种岗位的资格要求由各单位在员工岗位资格和培训要求中加以明确规定。本公司目前的特种岗位包括点电工。特殊岗位的资格要求,由用人单位联络政府主管部门或和政府有37、关部门联合办班或送外培训(送外培训按照本程序5.3.4执行),取得合格证的员工可以报销培训费用。5.10 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本公司行政部负责建立本公司员工的培训档案, 在培训档案中记录每次培训的结果,包括:a岗位名称b培训日期c培训项目名称d培训考核结果各单位培训部门/人员负责建立本单位员工的培训档案, 并在档案中记录5.5.1中规定的内容。5.11培训记录的保存本公司行政部负责保存本公司一级培训的记录。有关安全、运输方面的一级培训记录复印一份给风险管理部负责保存。各培训部门/人员负责保存二级培训的记录、并定期归档。5.11.4本公司三级部门负责保存本部门组织的三级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a年度38、培训教育计划b员工培训登记表c培训考核记录(包括资格证书、试卷)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1 目的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采取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确保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得到落实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的生产、服务等活动。3 职责3.1 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和各记录的执行情况。3.2 生产部负责设备安全检查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3.3 生产部负责检查装置生产过程的运行情况,工艺技术安全的检查。 3.4 安全部负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状况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3.39、5 生产部各生产车间、各班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3.6 所有岗位员工负责本岗位交接班和班中的巡回检查。安全检查内容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检查和现场安全检查两部分。4.1 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4.1.1 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各级部门研究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纪要等;4.1.2 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等;4.1.3 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是否达标。4.2 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4.2.1 按照40、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隐患;4.2.2 检查各部门及个人的安全职责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4.2.3 检查生产、检修、施工、动火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4.3 安全检查形式安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4.3.1 综合性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安全部每季度组织检查或抽查一次;各部门每月组织一次。4.3.2 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各部门主管和41、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4.3.3 专项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滑为重点。节日前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应对节日骨干、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42、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5 检查要求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检查组应向被检部门提交隐患整改通知单见附表,被检部门应签字确认。隐患整改通知单回执上交安全部备存。被检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43、实整改。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按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形成闭环管理。6相关文件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设备检维修的安全、顺利实施,本规定对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以检维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做出了相应的规定。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维修活动。3、 工作程序3.1 检维修前准备3.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3.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项目进行风险评44、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3.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3.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高空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3.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3.3 45、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3.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3.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并加锁;3.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3.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3.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3.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3.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3.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46、3.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3.4.2 检维修作业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3.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3.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3.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3.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3.4.7 检维修解释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3.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3.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3.5 根据47、本公司的生产特点,生产车间在设备检维修时,须遵守如下规定:3.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3.5.2 使用铲车,拆装分散设备机关时,要注意防滑落;3.5.3 分散机检维修必须首先拆除分散盘。3.6 安全检维修时机3.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3.6.2 发生较大的设备事故,必须进行检维修;3.6.3 新购入设备试运行时,应进行检维修。3.7 安全检维修频次安全检维修分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定期检维修又分为大修、中修和小修,大修一般每年1次,中修一般每季度1次,小修一般每月1次。4、 安全检维修禁令4.1 不带安全帽,不穿工作服以及穿凉鞋、高跟鞋者禁止进入现48、场;4.2上班前饮酒者禁止进入现场;4.3 在作业中,禁止打闹或有碍作业的行为;4.4 检维修现场禁止吸烟;4.5 禁止用汽油或其他化工溶剂清洗设备、机具和衣物;4.6 禁止随意泼洒油品、化学危险品;4.7 禁止阻塞消防通道;4.8 禁止挪用或损坏消防工具、设备;4.10现场器材禁止干私活所用。5、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防止在易燃易爆区域由于动火作业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经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公司实行对动火作业的审批和实施进行严格管理。特制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2、管理职责2.1动火作业所在部门(以下简称“动火单位”) 负责填写动火证和工作票(以下简称“两证”49、)中有关动火工作详细情况;负责在“两证”上填写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指派现场监护看火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及 审核“两证”。2.2安全主任负责审核属于二、三级动火的动火证,并负责填报三级动火所需的临时动火作业呈批表。2.3 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核批准二、三级动火的动火证和三级动火的临时动火作业呈批表。2.4 动火施工单位负责按“两证” 要求和本程序第5.2条“动火安全规定”实施动火作业。2.5 安全主任和各动火单位负责动火作业的档案管理。3、动火分级动火作业是指动用明火或可能形成着火源(可导致着火)的作业,如产生明火的气割和焊接作业等。动火作业分为三级。3.1 三级动火:指在危险化学品仓库等禁火50、区域,因增建设施、管道,或者改变原设施功能或工艺流程等而需进行的动火作业。3.2 二级动火:包括在上述禁火区域涉及易燃、易爆设备、管道及其周围的维修动火作业;以及非禁火区域涉及油气储存、运输设施维修的动火作业。3.3 一级动火:指不产生明火的作业及二、三级以外的动火作业。4、动火安全规定4.1 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禁止动火4.2 可以移出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禁止在危险区域内动火。4.3 动火单位必须有监护人在现场执行安全监护任务,否则不准动火。监护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及环境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4.4 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交叉作业。4.5 所有的禁51、火区域内或禁火设备上的动火作业,在动火前和动火过程中必须用测爆仪对动火点及周围环境进行取样检测,确认可燃气体浓度低于5%LEL(LEL表示爆炸下限)才可动火,取样点的选择必须有代表性,如可燃气体比空气重则在下部取样。4.6 动火点周围(15米范围)的易燃物质清除干净;附近难以移开的易燃物品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4.7 凡盛装过油漆、溶剂等危险化学品或易燃物品的容器、管道必须洗刷干净,不能确认为干净的,必须用惰性气体置换到氧气浓度低于3%,或者用水置换。4.8 凡动火点与盛装危险化学品或油漆溶剂等易燃物品的容器、管道相连的必须用盲板隔开或者拆开连接,呈断开状态。4.9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52、材。4.10 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员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残留物,经监护人检查确认没有火险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5、动火申请5.1 动火单证1) 三级动火须填写临时动火作业呈批表,向公安消防机关报批。2) 二级动火和一级动火仅须填写动火证。5.2 动火许可动火所在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动火证,项目负责单位协作。1) 动火申请人须写明动火作业的范围、设备、起始日期及期限、工作详述、使用工具等内容,并签名。2) 动火单位安全主任再根据动火作业的性质、级别,规定动火时应具备的工作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并签名确认。3) 最后,动火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同意。5.3 动火审批1) 安全主任负责人须对属于二、53、三级的动火证进行审核,并签字认可。2) 对一级动火,动火证经动火所在单位审批即可。3) 对二级动火,动火证经安全主任审核、签字后,还须公司长审批。4) 对三级动火,安全主任负责填写临时动火作业呈批表,经公司总经理及施工单位领导提出审批意见后,报消防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动火。6、动火作业实施6.1填写工作票1) 各级动火作业在实施前,除已有批准的动火证外,动火负责单位还须填写工作许可证。2)工作许可证由动火所在单位人员作为工作“申请人”填写工作详述等内容,并签字。3) 动火所在单位作为“工作审批人”,须列明操作员保护措施、施工队现场保护措施及其他防护措施等要求,并签字。4) 动火项目施工单位负54、责人作为“上述工作条件接受人”予以确认、签字。6.2 动火前的检查1) 对一级动火,施工单位与动火单位人员共同检查动火现场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具备动火条件后,并签字确认,方可在规定的动火时间内动火。2) 二、三级动火作业前,安全主任与施工单位、动火单位三方人员共同检查动火现场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具备动火条件后,并签字确认,方可在规定的动火时间内动火。6.3 动火监护1) 各级动火实施全过程,必须有动火单位的监护人在场监护。2) 监护人在接到“两证”后,检查其规定的工作条件和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落实。若是,监护人签字准许动火作业;若否, 则不予签字,不准动火作业。如工作许可证规定的条件55、和采取的措施有变化,也必须暂停工作,并向审批人报告。6.4 动火实施各级动火作业均须严格遵照本程序第四条“动火安全规定”执行。6.5 动火检查1) 动火单位安全主任或工作区域负责人在动火作业期间须对动火作业和监护情况进行检查。2) 动火单位安全主任、工作区域负责人或监护人一经发现现场继续动火作业会危及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则有权立即要求停止动火,施工队必须无条件停止动火作业。恢复动火必须经动火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一致,采取了进一步安全防护措施后,并在工作票列明,方可恢复动火。3) 每日动火作业收工前,施工负责人要和监护人共同检查动火现场。如符合安全要求,则监护人在工作票上的结束时间/检查人一栏56、签字,方准施工人员离去。6.6 现场清理施工队结束整个动火作业后,须负责清理好施工现场。此后施工负责人通知监护人检查验收。现场清理符合要求后,施工负责人在“工作完成人”栏签名,监护人在“工作完成验收人”栏签字。6、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临时作业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3、定义临时用电作业系指在生产区域内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炸等各种临时用电作业4、职责3.1本公司行政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3.2安全部负责本公司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3.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57、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审批。3.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5、 工作程序5.1 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见附件)。5.2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5.3 临时用电作业的危害识别5.3.1 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5.3.2 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5.4 许可证办理程序5.4.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58、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5.4.2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5.4.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工作。5.4.4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5.5 作业安全措施5.5.1 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5.5.2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操作证。5.5.3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有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1) 在59、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2) 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良好。(3) 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代于2.5米,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米。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4) 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标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米,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5)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般、箱、门能牢靠关闭。(6) 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60、超过12V。(7) 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保护。5.5.4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5.5.5 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5.6 许可证管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施工单位持第三联。5.6.2 “临时用电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5.6.3 用电结束后,“临时用61、电许可证”第三联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5.6.4 “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7、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公司所属范围内作业的承包商和外来施工单位。3职责3.1安全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和修订,负责检查和监督本规定在本公司所属范围的执行情况。3.2作业单位负责三级以上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填写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的检查;脚手架的搭建和检查;高处作业方案制定、作业许可证的存档;检查各类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3.3作业主管经理负责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3.4作业62、人员的职责3.4.1必须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高处作业。3.4.2在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现场(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高处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3.4.3对高处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3.4.4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和通讯工具;作业期间服从生产单位的指挥。3.4.5对违反本运行控制文件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3.4.6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不适等情况时,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3.5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车间)负责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存档;检查和监督各类高处63、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和作业过程中的执行情况;作业期间作业区域内严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和生产调度处负责确认;当装置必须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时,生产调度处应通知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待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后,方可进行排放。当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应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作业场所。3.6所有员工应该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要求,主动制止违章行为,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4定义4.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4.2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4.3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64、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点。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a)当高度h为2-5m时,半径R为2m;b)当高度h为5m以上至15m时,半径R为3m;c)当高度h为15m以上至30m时,半径R为4m;d)当高度h为30m以上时,半径R为5m;高度h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4.4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和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4.5高处作业的级别4.5.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4.5.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4.5.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5.65、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4.6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4.6.1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4.6.2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a)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作业;b)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c)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d) 降雨天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e)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f)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g)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66、,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h)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作业。4.7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点的水平面。4.8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4.9高温作业:系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现场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现场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4.10生产性热源是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4.11工作现场系指工人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现场。若生产操作在车间内许多不同的现场进行,则整个车间均称为工作现场。4.12本地区夏季通风设计计算温度67、是指近十年本地区气象台正式记录每年最热月中每日13-14点的气温平均值。4.13低温作业分级: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现场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0C的作业。4.14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工作程序5.1.1进行三级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正式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等不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5.1.2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5.1.3高处作业危害识别68、5.1.3.1进行高处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5.1.3.2制定的安全措施应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内。5.1.4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5.1.4.1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5.1.4.2应熟悉高处作业应知应会的知识,掌握操作技能。5.2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5.2.1作业单位接到进行三级以上(含三级)高处作业施工任务后,作业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任务单到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5.2.2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填写,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高处作业69、许可证。5.2.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5.2.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在高处进行动火、带电作业,应同时遵守相应的运行控制文件的规定。5.2.5作业现场所在单位与作业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高处作业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5.2.6高处作业完工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清理,保证不留事故隐患,作业现场所属基层单位与作业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在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签名。5.3作业安全措施5.3.1作业现场所在单位与作业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70、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5.3.2应制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来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5.3.3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5.3.4劳动保护服装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要求。对于需要戴安全帽进行的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帽带。5.3.5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得进行71、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5.3.6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不得高处休息。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5.3.7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应完好;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时应有可靠安全措施。5.3.8特级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通迅工具,确保与地面人员的通讯联系。5.3.9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72、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如六级风心上、雷电、暴雨、大雾等)条件时,严禁露天高处作业。在应急状态下,应制定应急预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和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落实安全措施,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作业。紧急情况下为抢救人员时,可由施工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在保护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后立即报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5.4许可证的管理5.4.1高处作业许可证是进行高处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高处作业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5.4.2 高处作业许73、可证一式二联,作业现场所在单位留存第一联,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二联。5.4.3高处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姓名应与高处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5.4.4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为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5.4.5高处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5.5检查与监督5.5.1一般高处作业按有关规定和检查监督管理程序进行。5.5.2三级以上高处作业,作业单位和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共同检查和监督作业过程中高处作业许可证各栏内所要求的项目执行情况74、。5.5.3对高处作业的检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参照不符合纠正与预防管理程序处理。6 相关文件6.1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6.2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6.3GB/T14440-93低温作业分级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定义凡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罐、仓、管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适用范围各代管、多种经营企业在生产区域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或者在非生产区域进入污水井、电缆沟等可能引起窒息、中毒的75、作业,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相关方及其人员在本公司范围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也必须遵守本制度。4、工作程序4.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四级:4.1.1 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4.1.2 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停工检修后将物料全部送出装置外罐区的工艺装置,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运送到安全地点的盛装过有毒或易燃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4.1.3 三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不涉及有毒、易燃可燃和76、窒息性气体介质的受限空间。4.1.4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者因条件限制无法对设备内物料完全清理干净的受限空间。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员需要进入受限空间时,可先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事后要按照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补办手续。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5.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5.2危害识别报告一式二份,一份附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技77、术人员留存联上,另一份附在作业负责人留存联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6.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持施工任务单,向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单位)提出申请。6.2 作业许可证办理人应根据生产介质的危害因素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或检测,1小时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6.3 根据分析报告,确定作业许可证级别。结合危害识别评估结果由车间(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施工项目负责人、基层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施工作业负责人在“施工作业负责人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基层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基层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安全78、措施的具体落实人员对安全措施的正确落实负责,并在“确认人签名”栏内签名确认;监护人对安全措施逐条检查、落实后签字确认;最后按分级管理由相关人员审批签发。6.4 将分析报告单附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技术人员留存联上。6.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作业负责人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确认后,在安全技术人员留存联上签名确认。7、许可证管理7.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 7.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和附页、危害识别报告79、分析报告单由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保存期一年;第二联、第三联分别由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执行人、监护人随身携带,保存至作业完成;第四联由作业点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岗位保存。 7.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7.4 一级、二级和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间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7.5三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80、”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天。7.6一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作业,不得多处施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审批权限8.1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总经理、安全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审批。8.2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受限空间所在区域的车间主管审批。8.3三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受限空间所在区域的安全负责人审批。8.4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先由一级进入受限空间审批人审批,再报本公司领导审批。9、 安全措施9.1车间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9.2 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81、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受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9.3 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9.4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9.5 对所要进入受限空间必82、须进行工艺处理。9.5.1 对所进入受限空间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9.5.2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热试验。9.5.3 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安全条件以下(温度低于50,压力为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空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防止烫伤、中毒。9.5.4 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用符合其工83、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堵上,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加盲板应按停工方案、盲板图(表)严格执行,并做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统一编号管理,防止漏堵漏抽。9.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须进行取样分析。取样分析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具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设备内温84、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9.7 在特殊情况下,如进入有毒、有害浓度超标部位或缺氧场所,无法对设备进行彻底的工艺处理,或紧急情况下抢救人员等,作业人员必须选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面具或其它适用隔离式防毒面具,以防止中毒和窒息。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应防止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派专人监护。9.8 受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9.9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射线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许可证,所涉85、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9.10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9.11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临护。9.1286、 高塔型设备内检修作业,要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所系安全带绳头由塔外监护人掌握,及时取得联系。9.1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9.14 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必须有可靠的联系手段,能随时保持联系。9.15 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应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9.1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及活动。9.17 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87、许可证”同时废止。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应重新办理相应等级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10、 责任人员10.1 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审批人的要求10.1.1应经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和本规定的培训,考试考核合格。10.1.2熟悉审批区域内各装置的工艺流程、重要工艺参数,物料排空、排放点、脱水点,污水管、污水井、隔油池、电缆沟分布。10.1.3熟悉审批区域内所涉及物料的性质,尤其是爆炸、燃烧特性及毒害性。10.1.4熟悉审批区域及其上下、周围环境情况。10.1.5熟悉与进受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其它安全技术知识,如用火作业、高处作业、毒物防护、人员急救、安全用电等。188、0.1.6审批人在审批前必须亲临作业现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发许可证。10.1.7审批人在作业期间,应经常检查作业现场,及时制止违章作业。10.1.8对于危险性较大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审批人应亲自担任监护人。10.1.9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先由一级审批人审批后再报本公司长审批,一级审批人必须亲自担任监护人。10.1.10 对作业人员的要求(1)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贫血、癫痫和其他不适合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的疾病。(2)熟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有关安全要求。(3)开始作业前应验证作业许可证是否合格,验证项目包括部位、等级、有效期、安全措施、分析89、数据、审批人资格、监护人资格,对不合格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权拒绝执行。(4)严格执行本规定,做到“四不作业”,即没有经批准的作业许可证不作业,作业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许可证不符不作业,安全措施、劳保着装和防护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不作业。(5)在未取得安全监护人同意前,不得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6)对违反本规定的作业指令有权拒绝作业。(7)服从安全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安全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8) 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安全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9) 禁止携带作90、业工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内。(10) 不得拒绝上级安全部门、消防部门、管区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10.1.11 对作业监护人的要求(1) 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工艺流程、物料介质特性、周围环境,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并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合格。(2) 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对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确认,如发现安全措施未完全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有权拒绝监护,并报告上级。(3) 监护人应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掌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数,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作业过程中始91、终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不得参与与监护无关的施工作业。(4) 监护人有权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如发现违章,应立即制止其作业。(5)监护人应时刻关注作业进程、作业人员状态和周围环境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令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出受限空间,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6)监护人要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10.1.12 对气体分析人员的要求(1)具有年以上分析工龄,熟练掌握分析技能。(2)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并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合格。(3)取样要具有代表性,容器取样应在上、中、下各部分别取样。(4)取样分析应1小时内完成,作业时间较长时应每隔492、小时取样分析一次。(5)分析后的原样应保留至作业完成,如果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样品必须立即交安全部门保管,不得私自处理。10.1.13 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人的要求(1)办理人为受限空间所在车间安全员或安全技术员。(2) 办理人负责牵头、组织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及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制定并落实进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3)办理人负责选派监护人,并指定监护负责人,当外单位人员作业时,可要求施工单位派人监护,但不能指定施工单位派出的监护人为监护负责人。(4)办理人在作业期间应经常检查现场,及时制止违章作业。(5)危险性较大的进受限空间作业,应亲自担任监护人。(6)办理人应93、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所有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9、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破土作业施工安全和施工地点的地下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 人员。并且适用于管辖范围内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3、定义破土作业系指在生产区域内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炸等各种破土作业4、职责3.1安全部为破土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规定,监督执行。3.2本公司安全部负责审查破土作业区域的安全条件,负责安排检测地下管网、电缆和监督94、破土作业的施工情况。3.3动土作业部门负责申请办理动土作业票,提出施工区域的安全条件,落实安全措施和实施安全条款。3.4动土区域所在部门负责确认破土条件,并提出安全意见。3.5安全部负责提出消防、安全部分的条件和措施,监督安全条款的实施,检查落实情况,提出安全意见。工作程序5.1 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破土作业应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见附件)。5.2 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5.3 破土作业的危害识别5.3.1 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5.3.2 将安全措施填入“破土作业许可证”内。破土作业许可证由施95、工单位填写,工程部门根据情况,组织电力、电信、生产、设备、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主管部门现场负责人和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有关部门确认会签后,报直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作业安全措施5.6.1 破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96、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5.6.2 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破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5.6.3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5.6.4 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告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97、的场地。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需要进行爆破的。5.6.5 在道路上(含居民区)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示灯。在地下通道施工或进行顶管作业,而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也应设围栏、警示牌、警示灯。5.6.6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建设单位有关部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5.6.7在雨期和解冻期在土方工程内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98、后方可继续施工。5.6.8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1)立即停止作业。(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执勤。(5)通知设计、建设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5.6.9 使用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5.6.10 许可证管理(1)“破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建设单位留存,第二联交施工单位,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2)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3)“破土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99、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废弃物处置等环节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辖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及其人员的管理。3、定义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民用爆炸品、放射物品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制度。4、 职责4.1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部门(以下简称危化品部门),必须保证本部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其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100、化学品的安全负责。4.2 安全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设施建设的安全审查;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检查;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体检及建档。 4.3 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工艺安全管理,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并做好建档工作。 4.4 仓管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出入库存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储存安全。4.5 安全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装置、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4.6 安全部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日常101、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演练,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申请、备案,以及监督管理工作。5、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5.1 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新建、改建、扩建装置必须经过职业安全、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评价,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国家标准及有关法规。5.2 危险化学品的研制开发,必须严格按照小试、中试、工业化生产的程序进行,研发单位具有危险化学品研发许可证。5.3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设备、容器应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2)及有关标准、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监测。5.4 102、生产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标签和技术说明书的制作和使用,应符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GB16483-2000)要求。当发现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5.5危化品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规定进行维103、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5.6 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岗位应有操作规程、操作法(包括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并做到人手一册。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5.7 岗位现场应有可靠的通讯、报警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和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5.8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应设固定职业卫生监测点,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安全部,并返回危化品单位。接受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高毒物品每半年一次,其它有毒有害物品一年一次。5.9 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健全健康档案,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安全部应积极治疗和处理,并提出相104、应建议。需调换岗位或变更工种的提交人事行政部门执行。5.10 工公司在销毁、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制订销毁处理方案,其方案必须安全可靠符合国家规定,并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5.11 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禁止出公司。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2年。5.12 危险化学品必须按规定实行专库、专柜储存,专人负责管理;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设明显标志。5.13 装储危险化学品的槽、罐、瓶等容器,必须一品一用,严禁混装和混用。5.14 凡装运105、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不得用来盛装它物,特殊情况需要改装其它物品时,必须进行置换清洗,经化验分析合格,办理审验后,方可改装。使用包装剧毒品的小型容器,只能盛装原物或同类产品,一律不允许盛装它物。 5.15 严禁在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必须动火时,危险化学品应全部转移到安全地点,同时对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按动火的类别落实安全措施、签发用火许可证后方能实施。5.16 在库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采用有危险品车牌号的机动车辆或防爆型的电瓶车,其它车辆不得用于危险化学品的搬运。搬运、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针对危险化学品的不同种类、性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5.17 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106、低温、曝晒会发生分解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或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5.18 凡化学性质不同,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同一仓库内贮存。(1)化学危险品不得与放射性物品同存一库。(2)氧化剂不得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3)易爆物品不得与炸药同存一库。(4)能自燃、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同存一库。5.19 严格执行危险品入库前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并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存。5.20 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及储存数量构成107、重大危险源的其它危险化学品应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开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安全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5.2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安全部,并由安全部上报深圳市安全技术监督局和环保局、公安局备案。安全部门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5.23 对危险化学品的仓储管理具体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6、危险化学品的经营6.1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必须取得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6.108、2 经营危险化学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2) 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3)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6.3 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6.4 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7、 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7.1 公司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并定期组织演练。7.2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应按照应急事故预案,立即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各相关单位不得拖延、推诿109、。7.3 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8、 检查与考核8.1 本规定执行情况由安全部门、生产部门、行政部、供销部等部门负责检查、考核。8.2 检查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8.3 本规定由安全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10. 相关文件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处于安全可靠状态,避免或减少110、设备事故发生,保证公司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转,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合本公司范围内所有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3、引用文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 职责4.1 安全部负责主要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监测,指导车间、班组对主要设备进行安全管理。4.2 生产车间的各班组负责岗位设备的安全运行、安全管理等工作。4.3 生产部负责制定、完善本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5、工作程序5.1 行政部组织编制生产设施清单,并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设备名称、产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和维护计划等,并及时更新。5.2 建立健全设备操作111、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通过短期培训及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使设备操作人员接受设备安全运行的教育、培训,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操作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5.3 安全设施应与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相同,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5.4本公司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提或者隔离操作等安112、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5.5 本公司要制定监视与测量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监视与测量设备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建立档案,保存其校准和检定等活动的记录。5.6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5.6.1 严格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人员职责,因忽视或放松特种设备的监控、检验、修理和更新而造成事故,要严肃追查责任。5.6.2 必须及时准确地建立健全反映实际情况的特种设备的台帐和档案资料,对于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变化,每年要及时调整一次。5.6.3 严格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5.6.4 特种设备要严格按规定运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113、,持证上岗,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运行。5.7 严格执行电气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7.1 严格执行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工作票、工作许可证、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必须逐条严格执行。5.7.2 加强电气系统的改造和隐患治理,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不符合“五防”电气设备,提出整改计划,及时整改。5.7.3 加强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地执行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对爆炸危险场所与配电间、仪表控制室等相通的沟道,要有可靠的隔断。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立即整改,整改被延误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114、7.4 加强电工的培训、考核,按照特殊工种的管理规定,电工必须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复审,没有经过考核上岗而造成事故的,则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5.7.5 电气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即三图、三票、三定、五规定、五记录。a) 三图:系统模拟图、二次线路图、电缆走向图。b) 三票: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c) 三定: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理。d) 五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试验规程、安全作业规程、事故处理规程。e) 五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5.7.6由静电引起的火灾事故和雷击起火事故机率大大增加且时有发生,因此要切实重视和落实防雷、防静电工115、作,做好健全设施、定期检测工作。5.7.7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的要求。1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目的为本公司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使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得到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等安全生产所需的各项费用。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4. 职责4.1 总经理(或主要负责人)负责每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审批、负责非年度计划内安全费用投入的审批、保证安全投入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和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确保安全投入专款专116、用。4.2 总经理负责安全费用投入的审批,并监督其有效实施。4.3 安全主任根据各部门安全投入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公司每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负责安全投入费用的审查、负责监督所有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建立安全费用台帐。4.4 各部门主管负责编制安全投入年度计划,并确保本部门安全投入的实施和监督。4.5 财务部负责安全专款的及时提供,将安全投入列入财务报表,并做到专款专用。5. 工作程序5.1 安全费用来源 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第九条规定,公司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照117、4%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本公司年销售收入约为1000万元,按照4%提取,安全投入约为40万元。5.2 安全投入范围1. 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2.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3. 安全设施,如:安全联锁、报警、安全通讯、监测、防触电、防噪声和粉尘、防灼伤冲淋、员工洗浴和休息、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4. 重大危险源、重118、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5. 安全风险抵押金;6. 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7. 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投入;8.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9.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5.3 安全投入管理1. 公司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2. 安全投入作为本公司的安全投资专款专用项目,任何人不得挪用或转给其它项目;3. 公司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119、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4. 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按时完成本部门的安全投入项目,项目完成后报技安部,技安部对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5. 公司建立安全投入台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6. 公司为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7. 企业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财务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8.每个季度召开安全投入相关会议,对安全投入的效果等进行讨论、评估。5.3 安120、全费用审批1. 年度安全投入计划项目的审批申请部门主管填写申请表,经安全主任审查是否属于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如属于报总经理审批后,即可到财务部提取资金。如不属于按非年度安全投入计划项目进行审批。2. 非年度安全投入计划项目的审批(1)安全投入5000元以下的审批程序如下:申请人填写安全费用申请表,经本部门主管和安全主任审查通过后,报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即可到财务部领取资金。(2)安全投入5000元以上的审批程序如下:申请部门主管填写安全投入申请表,经安全主任和主管经理审批合格后,交总经理(或主要负责人)组织会议讨论通过后,方能到财务部领取资金。13、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121、 目的为了对员工职业安全卫生劳保用品器具的管理控制,以利于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护本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3. 术语和定义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面罩等。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122、。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可。4.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5. 职责5.1安全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计划、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保健品的质量把关,并对员工佩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5.2财务部负责劳动用品和保健品采购的资金预算。5.3供销部负责购买、保存、发放;建立个体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台帐。5.4使用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需要检验的交安全部统一检验。5.5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日常检查,妥善保存、保养并正确使用。6. 工作程序6.1 申请各部门根123、据本部门的人员配置、劳动用品消耗等情况制定下季度的需求计划,填写采购申请,于每季度前首月10号前报安全部,安全部根据各部门的情况编制总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于每季度前首月20号前交供销部。6.2 采购(1)供销部根据采购计划购买合格的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并保证每季度前首月25号前完成采购工作。(2)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鞋、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且须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公司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各类证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6.3 验收(1)安全部对所购买的劳保用品按相关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124、对外发放。(2)安全部每年对库存及在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和铅封,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则报废处理。对已过有效期的劳动防护用品,直接报废,无需检验。6.4 储存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侵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6.5 发放1)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到供销部领取劳保用具(品)。2)仓管部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时填写个体防护品及保健品发放登记表。 3)外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室发放和收回,并暂存保管。4)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是在有125、效期内(从出公司日期到公司规定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劳动防护用品自身的寿命)。5)行政部和安全部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不断更新完善,保证本公司标准不低于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6.6 使用1)员工必须按规定配戴劳保用具(品),不按要求穿戴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全部视为违章,将受到相应的处罚。2)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3)各种部门领取的防护用品(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取用方便的地方。4)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对于126、领取超出劳保用品年度发放标准(见附表)的劳保用品要凭财务部有效的收费收据到后勤仓库办理领用手续,其价格按购买时的价格核计。5)集体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检查、保养。6)因岗位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具(品),由员工提出,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发放。7)员工离职时,将一类劳保用品应交回本公司,工作不满三个月的员工二类劳保用品也应交回本公司,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价扣回。6.7 回收各部门废弃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随便丢弃,应在领取新的防护用品时上交到行政部统一分类处理。属于危险废弃物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交专业机构处置。劳动防护用品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应予报废:1)不符合国家标准127、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3)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6.8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基本要求个体防护用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必须经有关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其基本要求是:严格保证质量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不能对人体构成新的危害使用方便舒适,不影响正常操作。个体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1)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正确选用防护用品(具)。2)通过培训教育促使员工做到“三会”:会检查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用品;会正确128、维护保养用品。3)头部保护在建筑地盘、施工工地作业时应该带上安全帽。另外,在头部有受伤危险的地方如:在架空工程下面工作等,也应带上适当安全帽。4)手部保护搬运有毒、刺激性或腐蚀性化学品和极冷、易碎裂、热或类似对象应带上适当的保护手套。但是,如果在操作机器如:砂轮机、钻机时带上手套,就存在产生缠结的危险,如果手套被开动的部分勾住,手部亦可能受伤。5)眼部保护在进行下列任何工作时,必须戴上适当的护眼罩:用手持金属或金属对象在机动旋转轮、带条或原碟上干磨。使用电或氧、乙炔焊接、或切割金属、或类似之操作程序。车削或整理磨轮。利用压缩空气清除铁屑、尘埃、污物或其它微粒。处理酸性等危险腐蚀性物质,及其它同129、样可危及眼睛之物质。从事混凝土、石膏或石块之捣碎、切割、整理或钻空等工作。非铁金属或生铁之车削工作。但精巧车削工作除外。绝对不能使用普通眼睛和普通滤镜,如太阳镜代替适当的护眼罩。6)耳部保护暴露于高噪音中会引致暂时性或永久性失聪。需要时应向员工提供适当的护耳器。当进入听觉保护区或在机器或工具上贴上标记的指定距离内必须佩带护耳器。不要用棉花保护耳朵。确保耳塞适合每个耳朵。并且正确地塞入。定期清洁可再用的耳塞。耳罩应贴紧头部并密封。7)呼吸保护当有害气体、烟、蒸气或粉尘对健康有危险时,或在空气中可能缺少氧气的地方,需要呼吸保护。呼吸保护设备有各种类型,如微粒过滤呼吸器、防尘面罩、独立式呼吸器,它的130、应用将视环境和危险的性质而定。应该留意,在氧气缺少的环境中不适宜戴防尘面罩和微粒过滤呼吸器。8)脚部保护穿旧而破的鞋子是很危险的,并且引发许多意外事故。工作时绝对不能穿拖鞋,应当穿上安全鞋,穿上安全鞋能够显著地减少脚部受伤的危险如重物坠下压伤、滑倒等事故。14、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各类伤亡事故的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抢救,减少因事故的发生给公司财产、人员带来不利的影响,做好事故的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的管理。3、事故分类和分级3.1事故分类 1.火131、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5.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6.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132、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7.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3.2事故分级3.2.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133、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2.2根据上述事故的分类;对事故的处理权限规定如下:A、类事故由所在单位负责事故的最后处理,并将事故报告处理表及时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B、类事故由事故所在单位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提出处理意见后,由安全主任、安全部提出意见,最后由主管经理审批。C、类类和类事故一经发现,所在单位负责人立即报公司领导,并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请求调查处理。4、引用法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 管理职责1)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134、事故调查小组对类事故进行调查、并对事故进行处理。2)安全部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台帐的建立、定期对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事故调查。4)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6、工作程序6.1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或安全部门,或由部门主管报告安全部门。(2)安全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公司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机构报告。(3)类事故由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对事故进行调查,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安全部,经安全主任审批后,由所在部门主135、管对事故有关人员处理及今后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4) 类事故,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十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136、院。安监管理部门按上述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监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第十一条规定,安监管理部门和负有安监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6.2事故调查(1)安全部负责对各类各级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四不放过”原则的事故报告有权责令重新规范。(2)安全部为本公司各类事故归口管理部137、门,主管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有责任对本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监督。(3)各类事故的调查、管理部门为: 1、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由安全部负责调查、管理。 2、设备事故由设备部门负责调查、管理。当发生设备损坏导致停产事故,以生产部门为主调查,有关部门配合,按设备事故管理。当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时,以安全部门为主调查,生产部门配合,按设备事故管理。 3、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调查、管理。4、交通事故由地方公安交通部门调查、处理,安全部协助调查、处理,发生事故单位在事故处理结案后必须报安全部备案。5、委外工程外方发生的事故,由外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公司安全部配合调查工138、作。6、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7、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8、未造成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4)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德。(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139、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6.3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2)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140、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4)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和单位处100万141、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5)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14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特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6)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发生特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6.4 事故统计各类工伤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第6条,在事故143、年报中一并统计上报。6.5 定期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分析是事故调查的关键环节。事故原因确定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事故处理。事故原因的确定是在调查取得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1、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机构、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间接原因: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如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构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教育培训不够或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得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劳动组织不合理;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本公司安全主任收144、集汇总本公司出现的事故,并进行分析,每半年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书面上报公司管理层。7、相关文件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库存等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防治管理。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4 管理职责1、本公司安全部负责联系检测、危害申报等工作,并负责通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145、查及治理等情况。2、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相关的健康档案。3、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员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4、其他部门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5 工作程序5.1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1、企业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146、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4、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5.2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1、本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若违反此规定,员工有权拒签劳动147、合同,本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2、本公司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本公司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行政部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5、行148、政部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发现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险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监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6、行政部按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7、生产部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8、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149、素有关时,安全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9、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行政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10、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5.3作业场所管理1、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目前已辨150、识出本公司生产作业现场职业有害因素有:噪声、危险化学品、高温等。2、安全部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联系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将检测结果进行公告,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3、安全部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施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和记录。3、安全部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151、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6、生产岗位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7、行政部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8、行政部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9、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行政152、部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12、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13、每年的6-9月份,行政部负责向全体员工发放防暑药品,并根据季节及气温的变化向作业人员供应凉茶。5.4职业病诊断与管理1、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行政部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安全部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3、行政部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安全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4、153、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5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1、行政部和安全部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2、安全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154、。3、安全部要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4 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6、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155、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16、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及人民的生命安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仓库、贮罐区的安全管理。3 引用文件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3、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4、易燃易爆性商品贮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41999)4. 管理职责 1.安全部负责仓库和贮罐区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和技术支持工作。2.156、行政部负责仓库和贮罐区日常管理工作。5 工作程序5.1 仓库和贮罐区基本要求库房、贮罐区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5.1.2 仓库、贮罐区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并由行政部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5.1.3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并由行政部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5.1.4仓库和贮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157、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5.1.5 仓库、贮罐区管理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防静电等要求。5.1.6 易燃、易爆仓库和贮罐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5.1.7 库房、贮罐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5.1.8进入仓库区和贮罐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5.1.9仓库、贮罐区的各种安全设施,行政部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158、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5.1.9安全部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5.18 仓库值班人员每天对库房、贮罐区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5.2 仓库管理5.2.1 危险化学品按不用类别、性质、危险程度、灭火方法等分区分类贮藏,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贮藏。5.2.2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贮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贮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贮存限额。5.2.3 仓库值班人员每天对库房内进行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跺是否牢固,有无异常,库内有无过浓刺激性气159、味。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5.2.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5.2.6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5.3贮罐区管理5.3.1各种承压贮罐应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5.3.2易燃、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的贮罐和管线的绝热材160、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5.3.3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沸点低于的易燃液体贮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5.3.4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贮罐区内,不应有与贮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贮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5.3.5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5.3.6 贮罐区装卸前后,贮罐区管理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监督装卸161、全过程。17、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一、目的规定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做好安全会议的传达与落实。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三. 引用文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四. 管理职责4.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4.2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4.3 厂级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负责人负责主持召开。4.4 专业性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部主管负责召开。4.5 紧急会议视情况由各部门领导决定召开。五. 工作程序5.1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了解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需注意事项,布置162、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2)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违章违纪行为、表扬先进事迹。5.2、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1) 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2)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保持会议记录。3)厂级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负责人决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负责记录。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领导负责,根163、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5)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5.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5.4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5.5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5.6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5.7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18、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目的为切实加强对164、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全体员工时刻关注企业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此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生产和经营活动。职责3.1 相关部门或班组按本制度提出奖惩建议,安委会提出意见;3.2 本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部负责奖惩具体落实。工作程序4.1 安全奖惩报批程序本公司属下的各部门或班组,根据本公司对安全行为人奖惩的需要,提出建议上报公司,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意见,经安全负责人审批。如有需要,本公司安全主任也可根据本办法直接提出建议,安全部、生产部分别提出意见,经安全负责人审批。本公司以外人员违反本办法,本公司安全主任参照此办法提出建议,经本公司安全负责人审核,报请地方安165、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处理。安全主任负责本办法监督实施、解释。4.2 安全奖励规定4.2.1在本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部门或班组,给予表彰和100元至500元的奖励:1. 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组织管理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及安全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2. 及时组织扑灭或者积极支援邻近单位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3. 在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4.2.2在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100-300元:热心企业安全工作,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166、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火灾及其他事故发生的。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对查明火灾等事故原因有突出贡献的。在安全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4.3 安全处罚规定4.3.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一般违纪现象,对违纪人员处以警告及扣发奖金50200元,再次违反的,按本办法第4.3.2条规定的严重违规现象处理,第三次违反的按本办法第4.3.3条规定的重大违纪现象处理:1. 违反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消防法规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但未造成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2.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但未造成事故,未造167、成人员、财产损失的。3. 违反本公司有关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公司、车间、仓库、停车场所的规定,但未造成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4. 对违规现象不制止、不报告,造成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4.3.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严重违规现象,对违纪人员处以严重警告及扣发奖金100500元,并离岗在公司待业,视表现情况再作处理,再次违反的,一律予以辞退。(1)违反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消防法规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已造成事故,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2)违反本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已造成事故,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3)违反本公司有关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公司、车间、仓库、停车场等场所的168、规定,已造成事故,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4)发生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但隐瞒不报的。(5)发生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6)对违规现象不制止、不报告,造成一定事故损失的。4.3.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重大违纪现象,对违纪人员扣发奖金5001000元,并立即予以辞退的处理。违反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消防法规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已造成事故,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2. 违反本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已造成事故,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3. 违反本公司有关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公司、车间、仓库、停车场等场所的规定,已造成事故,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169、上的。4. 发生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内,但隐瞒不报的。5. 发生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内,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6. 对违规现象不制止、不报告,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凡违反本办法构成违法的,提请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4对在本公司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班组和个人的表彰、奖励,由所在部门或班组提出建议,本公司安全主任、安委会分别提出意见,经安全负责人审批。每年末本公司安委会组织对全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出本公司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170、并实施奖励。对违反本办法的各类违纪现象,由所在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本公司安委会、安全部提出意见,经安全负责人审批。本公司的处理决定由当事人所在部门、财务部执行,安全部检查监督处理执行情况。违纪罚款全部用于奖励本公司范围内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员工。 19、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目的:规定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要求。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责:4.1本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本车间(部门)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防止火灾爆炸事故,消除尘毒危害,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4.2本公171、司各车间(部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作。工作程序:5.1 防火防爆管理5.1.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5.1.2、本公司主要负责人为企业防火负责人,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本公司消防部门的工作。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队。5.1.3、防火安全委员会和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企业特点、生产检修和季节变化情况,制订消防工作计划,报总经理审批。5.1.4、每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结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消防演练。全体员工必须学会使用简单的小型灭172、火器,如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5.1.5、企业消防部门根据企业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编制与企业生产和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5.1.6、企业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应设专人管理,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制定操作规程,每月进行试运行。5.1.7、消防器材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做到定点、定专人管理,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5.1.8、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安全连锁报警装置等设施。5.19、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定在该气体爆173、炸下限的20%以下。5.1.10、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施工、安装、验收标准和消防安全技术规定。5.1.1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和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和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5.1.12、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入内。5.1.13、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174、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5.1.14、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5.1.15、废弃的手套、棉纱等沾油的纤维物品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溶剂、机油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5.1.16、不准在厂区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乙醇等易燃、可燃液体。5.1.17、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5.1.18、输电线路下方严禁堆放可燃物。5.1.19、厂区和仓库区的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175、放物品。5.1.20、班组每周一、各部门每月初、全公司每季初各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5.1.21、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现场秩序。5.1.22、进行危险化学品作业时,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5.2 防尘防毒管理5.2.1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发生和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噪音、高温、高频射线等作业,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和防护。5.2.2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的物料,应采取密封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或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革新工艺,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5.2.3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要加强通风和采光,并应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不能随意排放。5.2.4产生或散176、发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场所,不能设置住房及在场内吃食物。5.2.5有粉尘或毒物的生产场所,应设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5.2.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施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各种防毒防尘的设施,未经批准不准拆除。5.2.7使用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根据毒物的性质,设置防护和急救药品,以及洗眼、冲淋装置,并设有警告牌。5.2.8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和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志,不合格的包装不准出公司。5.2.9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器具。危害特别大的毒物,要配备隔离服等177、个人防护器具。5.2.10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20、消防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此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3. 职责3.1本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尽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3.2本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3.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执行防火安178、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3.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3.5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3.6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4.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 工作程序5.1消防管理消防设施管理在公司内设置与生产、贮存、运输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公司内除设置全公司性的消防设施外,还应在露天生产装置、建筑物、仓库、装卸台和罐区179、等场所设置消防设施。公司内应设消火栓,并配备消防水带及水栓。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工程部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每季度检验一次,干粉三年换一次,其它随用随灌,保持完整有效。及时做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不放置于潮湿地方。凡是专用消防水龙头周围,不得堆放杂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证随时可用。消防器材不准随意用作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否则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理,并照价赔偿。灭火器管理A 灭火器的配置与灌装a) 安全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国家标准定量配置合格灭火器,使用后的灭火器须到当地消防部门进行灌装。b) 安全部对全公司所使用的灭火器统计,在消防器材(设施)检查表中做好记录,并对每一180、只在用灭火器进行挂牌标识。B 灭火器的储存a) 各使用部门配置的灭火器须有灭火器存放装置,且有保护装置,应标识清楚,便于取用。b) 本公司备用的灭火器储存于消防室中,须做到防潮、防雨、防爆,并定期进行检查灭火器压力表,若指针在红线区,应作重新灌装或报废处理。C 灭火器的使用a) 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需使用灭火器的,应按安全生产手册规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过程中注意个人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非必要情况,优先选用干粉灭火器,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b) 灭火器使用完毕之后,使用部门须处理好现场。检查使用后的灭火器,若压力表指针在蓝线区以上,则送回原存放点;若指针在红线区,则送安全部作灌装或报废处理。D 灭181、火器的报废a) 安全主管确认无法进行灌装的灭火器要作报废处理。b) 灭火器的报废送专业部门处理。检查巡逻每月工程部协同公司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制度、工艺、设备、环境条件、防火防爆、消防措施、建筑防火、危险品存放与管理,静电接地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逐级解决。保安每天下车间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岗位交接班时即交生产,又交防火安全,接班后要检查设备、电器开关和消防器材,有问题迅速处理。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防火知识技能应包括在全面教育和培训之中,防火知识考核成绩,应作为转正、定级依据。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活动,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训练182、,协同安全部门对全公司员工每年举行一次安全消防技术培训。新工人上岗前要进行三级教育,包括消防知识,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搞好宣传工作,至少每季出一期宣传板报,努力使职工达到“三懂”、“三会“、”形成一种“人人讲防火,处处讲防火”的良好风气。火警、火灾事故管理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不得误报、谎报火警。任何部门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全公司员工要全力以赴,听从指挥,奋勇扑救。火灾扑救后,保安应立即划出警戒区域,设置纠察,保护好现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均由安全部主管。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安全部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从183、工艺设备、生产、管理等方面调查事故原因。全公司员工都有向调查人员提供火灾情况的义务,不得拒绝、阻挠、刁难,或者有意隐匿实情,提供假情况。找出根本原因后,要按“三不放过”原则,追查责任,制订防范措施,落实整改项目。由安全部负责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呈报上级机关。对全公司员工要进行事故教训教育,杜绝后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管理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报有关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必须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搭建易燃工棚和临时建筑,须经消防主管184、部门批准。研制易燃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必须对研制的每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的具体办法,经上级主管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生产易燃易爆化学品,必须按国家标准或专门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测定,并将其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储运等注意事项写在产品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公司。奖惩管理责任人每年对本公司消防工作要全面总结,评出消防工作先进部门和个人,惩罚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消防措施落实,宣传普及教育,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保护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的。及时组织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185、失的。对公司消防工作提出各种有效建议和技术革新的。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成绩的。C.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的;模范遵守消防法规,无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的;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对查明火灾原因有较大贡献的;对公司消防工作提出各种有效建议和技术革新的;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做出一定成绩的.D. 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应从严处罚。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在明令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或场所内吸烟、用火的;禁烟内动火不办理动火手续的;违反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经提186、出后仍不改正的;对消防员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损毁消防设施器材工具,尚未造成较大损失的.擅自将消防器材工具挪作它用的;发生火灾事故不报警或阻拦报警,谎报火警的;纵容、强迫他人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的;在火灾现场扰乱秩序,妨碍灭火救灾工作进行,不听劝阻的;在灭火救灾的紧急情况下,需调用交通、水、电及其它有关力量,拒不执行的;拒绝和阻碍消防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无理拒绝、阻挠、刁难火灾原因抽查、事故处理、或者有意隐匿实情,提供假情况的;破坏火灾现场的。5.2火警应变扑救火灾原则报警早,损失小;边报警,边扑救;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防中毒,防窒息;听187、指挥,莫惊慌。生产车间人员的对策发生火警所在车间人员的对策通则:本车间义务消防队员或灭火技能较高的人员,立即使用适当方式进行灭火。如火势不是一般应急措施所能扑救的,车间主任(或班组长)应立即报警,同时投入灭火战斗。本车间操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应指挥紧急停车,并采取工艺操作方面的应急措施,防止火势扩大。:关闭与火警有关的阀门,易燃容器加盖;:停止加料及一切物料的输送;:关闭输液、输气阀门及蒸气加热阀,开冷却水;:停止机械通风;:协助上下岗位的操作人员做好工艺操作方面的应急措施;:协助迁出火警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其他人员应视情况,分头协助工艺操作处理和协助灭火,迁出火警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以及为消防188、队员顺利到达现场做好各种准备。相邻部门的对策立即停车,并采取一系列现场停车及工艺操作方面的应急措施。关闭相邻阀及通风系统,并留下12人照管现场。其余人员一部分支援火警岗位,另一部分迅速迁出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必须服从班组长或义务消防人员的指挥。公司义务消防队员的行动出动要快,接到火警警报后要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力求使火警在初始阶段或发展阶段的初期就被扑灭。迅速弄清情况,确定使用灭火器材的品种。集中力量猛攻火源要点为:义务消防队员起现场指导作用,集中适用灭火器材的品种。占领有利地形。最精干的人员组成第一梯队,决战决胜,一鼓而下是为成功。注意消灭飞火,防止飞散火势。战术灵活,强调实效。保护就近重要部189、位,阻止火焰蔓延。疏散危险物资。扑救火灾,全体员工应互相配合,协同作战,不得作壁上观。科室人员的行动车间管理人员发生火警,迅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清点上班人员,指挥疏散、撒离、停产、联络,协助灭火,消除消防通道,做好万一成灾后灭火战斗的辅助工作。干部值班人员根据火警所在部门或岗位的危险性,作出相应决策,及时下达调度令,调用水、电、灭火器材等各种力量。保安全体出动,兵分几路,负责警戒和指挥义务消防人员灭火,其他人员应到要害部门巡视,安定人心,坚守岗位,防止混乱发生人为事故。总经理安全负责人应亲临现场,与现场指挥人员共同指挥,总经办其他有关人员应配合调度做好相应工作及与外界联系工作。安全部原则上全190、体上马,部分人员赶到现场协助灭火,并作好现场指挥员的参谋,部分人员协助火警车间做好应急处理工作,还应与医院保持联系,提供火警岗位的生产性质和使用危险品的品种和性状,以利于抢救伤员。其他人员部分人员听从指挥,奋勇扑救,部分人员协助保卫人员坚守要害部位(特别是危险品仓库),在火警成灾的危急情况下,组织力量,迅速把危险物品搬运到安全地点。危险品仓库发生火警时的对策立即报警,报警中要说明本库原料品种和性状。全力扑救,一要快,二要灭火器材对路,三要集中力量,沉着冷静,奋勇扑救,速战速决。火警如已成灾,各部门人员按上述条例行动。21、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 目的本制度规定了禁火区和固定动火区的设置和安全管191、理要求。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库房区域的防火管理。3. 职责3.1安全部负责审批固定动火区和用火证,办理动火安全许可。3.2保安协助安全部督查、实行禁火禁烟。4. 工作程序4.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安全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4.2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一)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二)距易燃、易爆公司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三)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四)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192、内。(五)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六)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4.3生产厂区内、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严禁携带香烟和打火机、手机等火种进入禁火区。凡必须进入禁火区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各类人员进入生产厂区前都应将香烟、打火机、手机放保安值班室专用柜保管,外来车辆都应使用阻火器并按规定路线行驶。4.4本公司围墙外侧100m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节庆日期间保安员应组织巡检。4.5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193、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一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4.6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4.7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生产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申请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2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目的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复审和档案的管理要求。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管理。3. 术语和定义2.1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194、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包括:1)电工作业;2)锅炉司炉;3)压力容器操作;4)起重机械作业;5)金属焊接(气割)作业;6)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作业。2.2 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及公司内机动车驾驶员。4. 职责4.1安全部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4.2行政部协助安全部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4.3特种作业岗位所在部门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自行培训。5. 持证上岗5.1特种作业人员经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者,方准独立作业。凡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人员须随身携带195、特种作业操作证(正本)备查,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处罚。违章行为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事故者,安全部有权对其证件扣留112个月并通知所在部门,禁止从事特种作业。5.2本公司员工因为调入特种作业岗位等需要新办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应事先按照相关人事规定签订技术培训协议,并由安全部向发证部门申请培训、考核。5.3新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作业。转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5.4调入(异地)办证(一)调入我市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换发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特种作业196、人员操作证。市外特种作业人员在我市从事特种作业,须办理操作证的异地管理手续。(二)异地换证凭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卡、调令(复印件)、现工作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异地管理凭地市级以上经贸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内页“变更记录”栏由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参加安全技术事故教育、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换发或异地管理手续。6. 复审6.1根据国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一般每两年复审一次。复审日期前两个月,复审人应向所在部门报告,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由安全部向发证部门申请复审。6.2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197、个月内再申请复审一次,仍不合格者,收缴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6.3凭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卡、工作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学员证。凭学员证参加复审学习、考试(考核)。7. 档案管理7.1安全部负责建立、保管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名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副本)和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卡。档案有效期2年。7.2离职或调出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凭行政部意见领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副本)。23、风险评价程序1. 目的通过事先的风险分析、评价,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实现左侧管理和事前预防,达到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2.198、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各作业活动的风险评价。3. 术语和定义3.1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者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亦即,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失去控制而导致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的泄漏、散发这两方面的危害因素;前者称为第一类危险源,后者称为第二类危险源。同义语:危险有害因素,危害因素。3.2危害辨识识别危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3.3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性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风险可认为是潜在的伤害,可能导致伤亡、中毒、设备或财产等损害。3.4风险评价风险评价是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接受范围的全过程。广义的风险评价既包括风险分析,也包括危199、害辨识和控制措施的制定。4. 职责4.1安全部负责组织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审核重大风险控制措施。4.2各级管理人员组织和审核危害分析。4.3安全负责人批准重大风险及其控制措施清单。5. 工作程序5.1 风险评价组织本公司成立风险评价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人员担任,负责对各作业活动进行风险识别、分析与评价。5.2 风险评价的时机5.2.1 以各个部门(包括其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为对象,每年12月底在制订下年度安全目标之前。5.2.2 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本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运行条件以及相关方的要求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可适时进行风险评价。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的规200、定,项目设立和竣工验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分别进行预评价和验收评价。5.2.3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每两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现状评价。5.3风险评价的范围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停产等阶段;2)常规和异常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风险评价小组以作业场所人员活动及人为因素,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维修,以及事201、故和潜在的紧急情况的风险管理为中心任务,复杂的风险管理活动则考虑委托专业评价机构完成。5.4风险评价方法5.4.1危害辨识1)根据本公司内风险评价的范围,主要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法,依据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风险管理。对于作业场所,应用工作危害分析(JHA)进行危害辨识。作业活动的危害辨识应考虑如下方面: 在平地上滑倒/跌倒; 人员从高处坠落; 工具、材料等从高处坠落; 头上空间不足; 与手工提升/搬运工具、材料等有关的危害; 与装配、试车、运行、维护、改型、检修和拆卸有关的机械、设备的危害; 车辆危害,包括场地运输和公路运输; 火灾与爆炸; 可吸入的化学物质; 可能伤害眼睛的物质202、或试剂; 通过皮肤接触和吸收而造成伤害的物质; 由于摄入引起伤害的物质(如通过口腔进入人体); 有害能量(如:电、辐射、噪声、振动); 经常性的重复动作造成的与工作相关的损伤; 不良的热环境,如过热; 照明度不足; 场地/地面易滑和不平; 护栏不足; 承包方活动的危害。2)发生事故后的危害辨识应查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清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5.4.2确定风险等级5.5风险控制参照表3的原则制定,具体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6. 工作步骤6.1各部门、班组配合安全部203、编制作业活动清单,包括本公司生产经营所有作业活动。6.2安全部将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发放到各部门。6.2各部门组织人员按作业活动清单中的相关活动,从其活动、产品、服务、运行条件中找出能够控制或可望施加影响的危害因素,填写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等并交到安全部。6.3对本公司公共区域的危害辨识由安全部统一开展。6.4安全部依据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等,将汇总分类后的危害因素逐一填入风险评价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风险评价,并按照5.4.2确定风险等级。6.5安全部组织相关部门参照表3制定控制措施。6.6重大风险列入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上报总经理批准。6.7风险评价后应对相关制度、规程进行评审。风险控制204、措施需要纠正或改进的,应修订相关制度和安全规程,事故隐患由安全部向有关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新项目投产前主管部门应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制定相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6.8其他制度、规程规定了风险评价实用程序的,从其规定。2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本制度规定了重大危险源评估的组织和协调,以及建档、检测、监控等日常运行管理和应急管理要求,以达到控制重大危险源,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3、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205、超过临界量的单元。4、引用标准3.1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3.2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5、管理职责5.1安全部负责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评估,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申报和登记,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及演练。5.2 重大危险源所在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应急措施的培训教育。参与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参与制定应急预案。6、工作程序6.1 辨识、评估6.1.1安全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以及每两年一次的安全现状评价应包含重大危险源评估。6.1.2重大危险源评估后,安全部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登记。6.2 建档、检206、测6.2.1安全部应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压力管道、锅炉和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档案。6.2.2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设备动力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6.2.3 安全部应保存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和登记回执。6.3 监控6.3.1 安全部应及时将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通知相关部门。6.3.2 压力管道、锅炉和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207、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6.3.3 重大危险源所在部门应按照重大危险源评估的结果控制危险物品的数量,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日常检查和季度检查。6.4 应急管理6.4.1 安全部应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估和风险分析的结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6.4.2 应急预案和安全规程的培训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的要求列入新员工入公司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的内容。6.4.3 重大危险源应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制度每半年举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25、适用的安全法规要求识别和获取管理程序1.目的为获取、评价和运用与本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208、他应遵守的要求。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3. 职责3.1 安全部负责环境方面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并进行登记、保存和发放;3.2 行政部负责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获取与保存,并交由安全部登记;3.3 各部门负责所需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信息的接受与传达,并配合执行。同时收集相关方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或建议,并及时传递给安全部。4. 工作程序4.1适用的法律、法规获取范围: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广东省有关法规要求;深圳市有关法规要求。4.2应遵守的其他要求获取范围:与政府机构的协议;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协议;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209、和安全标签;自愿性原则或业务规范;行业协会的要求;本企业的要求。4.2 获取途径4.2.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4.2.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方式行政部、安全部每月通过登录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并经常与安监、消防、交通、环保、卫生等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安全咨询机构联系,识别和获取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加以验证、补充和更新;采购人员负责收集供应商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技术部负责对收集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或国外标准等;行政部负责收集其它相关方对安全的要求或建议,并对合理的要求和建议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当须同时遵守地方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时,则执210、行要求更高的地方法规。 4.2.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时机A 国家、地方或各政府管理部门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时,应及时识别和获取;B 原有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作废或进行修订时,应重新获取新的法规要求; C 本公司设备、原料、工艺、场地、技术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及时验证、补充相关的法规要求。4.3 发放、宣传与实施4.3.1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列入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报安全负责人审批后,其适用条款以受控文件形式发至相关部门。各部门要组织学习与本部门相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要求纳入到相关的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中。4.3.2 相211、关部门对获取的安全方面的法规信息,如需集中讨论或改进的应通知安全部。4.3.3 安全部每年9-10月组织对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写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表,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报安全负责人审核,其评价结果作为本公司安全评价的一部分,也列为各部门安全绩效考核的内容。26、“三同时”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促使新、改、扩项目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生产和经营活动。管理职责3.1 行政部负责有关新、改、扩项目“三同时”的申报工作;3.2 安全部负责项目有关整改措施的实施工作。3.3 相关部门负责协212、助项目的实施及整改。工作程序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新建、改建 、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一)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二)设计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属于甲、乙类物品和易燃品、剧毒品,必须有所在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鉴定书。 (三)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213、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设备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3、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4、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5、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应会同工会组织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214、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均不能验收。2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3.术语和定义3.1关键装置是指工艺操作是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的生产装置。3.2重点部位系指以下场所或区域。3.2.1制造、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码头、油库、仓库等。3.2.2对装置安、稳、长、满、优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215、 3.2.3运送危险化学品的专业运输车(船)等。4.职责4.1本公司责任承包管理人员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与指导。4.2生产部负责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工艺卡要求。4.3生产部负责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其安全附件应齐全好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4.4 工程部负责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4.5安全部负责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道路畅通。4.6安委会负责组织检查与考核。5.管理程序5.1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登216、记台帐,实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定期进行全面安全监督检查。5.1.1安全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台帐;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5.1.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员。5.1.3相关责任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加强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5.1.4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5.1.5安委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编制检查报告并予以公布。5.2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安全管理机制。5.2.1落实公司级管理人员承包点。5.2.2承包点应217、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5.2.3承包人员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具体内容是:(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4)督促隐患整改;(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5.2.4安全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5.2.5承包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反馈到安全部。安委会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应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5.3班组安全管理要求5218、.3.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5.3.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5.3.3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5.3.4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5.3.5检查记录保存完好。5.4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会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6.相关文件6.1应急救援预案6.2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7.相关记录7.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登记表7.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档案7.3隐患整改通知单7.4安全活动记录表7.5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考核表7.6 班组安全防火检查表28、生219、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的安全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3.职责3.1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的报废和拆除。3.2风险评价小组负责拆除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3.3安全部负责拆除和报废活动的过程监督。4. 工作程序4.1生产设施报废原则4.1.1生产设施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4.1.2生产设施由于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生产设施,以及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且长期搁置、闲置的生产设施。4.2生产设施报废手续4.2.1符合上述220、条件的生产设施,由其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维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签署论证意见报主管经理批准。4.2.2经批准报废的生产设施,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4.2.3其余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5生产设施拆除程序5.1在进行拆除作业前,风险评价小组负责组织风险分析:选择适用的风险分析方法,对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评价拆除过程的风险,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分析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5.2在拆除时,如果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以免造成事故。5.3 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清洗产生的废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221、4安全部对拆除作业活动的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作业完成后出具生产设施拆除(清洗)报告。29、承包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环保、员工健康,特制订本规定。二、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所有承包商。2.2工程项目的范围:新建工程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检维修项目和日常检维修项目。确保安全生产需紧急抢修的项目。三、职责3.1 行政部负责所有承包商的联系、资格认定、监督管理等工作;3.2 安全部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评审、安全教育等工作;3.3 各承包商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做222、出安全承诺。四、工作程序4.1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进入本公司的承包商应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以及进行包括其施工机具安全状况在内的安全评审。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及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或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本公司对所有承包商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承包商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管办的安全资质评审,并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承包商获得项目合同后,进入施工现场前,要组织施工人员接受业主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教育后必须进行书面考试,合格率要达到100,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工程施工。安全教育执行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承包商必须与本公司安管办签订223、单独的安全协议(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以个人名义向本公司进行安全承诺,并缴纳承诺保证金。承包商施工人员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进行安全承诺后,由本公司安全部门发给“临时出入证”。出入施工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度和规定,保护好环境。承包商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等有利于员工健康的必须品。施工过程中,本公司安全部门有权随时对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4.2承包商应具备的安全资质承包商应具备所承建工程项目相应的(技术)资质。承包商应建立比较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在公司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专224、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及其有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政府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具有政府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承包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使用许可证,并经过定期复审。施工承包商应有2年以上的良好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2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管理情况档案,有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档案。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应实行安全管理,具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有效运行。 4.3承包商的安全评审(一) 承包商申请安全资质225、评审时应首先填写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申请表,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与施工的所有管理和作业人员登记表;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管理资格证复印件、相片一张;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管理资格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特种机械设备登记表及其使用许可证、最近一次复审报告复印件;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包括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治理、安全考核等方面内容;承包商最近两年事故档案。(二) 评审程序。1.承包商材料经直属(项目)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工建部门审核确认后,签署本单位审查意见和建议。2.直226、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将材料复印件及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报安全环保部。3.安全环保部会同工程建设部审核后,签署综合审查结论。(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承包商不能获得安全资质确认,不得进入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1.不能完全提供“第二十一条”所述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2.原在公司范围内施工的承包商两年内:(1) 30人以下(不包括30人)队伍累计重伤2人及以上事故的;(2) 30人以上(包括30人)50人以下(不包括50人)发生重伤2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3) 50人以上(包括50人)队伍累计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4) 以上伤亡包括事故伤亡和工伤伤亡。3新进入227、本公司范围内的承包商两年内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的。(四) 承包商在施工期间有下列变动,必须告知安全部门:企业注册名称变化的;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变更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变更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变更的;特种机械设备变更的。(五) 承包商在工程施工期间有一般工作人员变更,必须到安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承诺。(六) 承包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重伤2人或死亡1人以上事故的,将被收回安全资格确认证书,两年内不得进入本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七) 承包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下列情况,将被勒令限期整改:有(四)、(五)条所述的变更但没有按规定备案的;工作人员不佩戴临时出入证的;228、机动车辆没有生产区域通行证的;工作人员有违章行为的;发生严重程度不足以收回安全资质确认证书的其他事故。(八) 承包商所属工作人员发生下列情况,本公司将对承包商进行处罚,并扣罚责任者本人安全承诺抵押金:未按规定佩戴临时出入证的;违章作业的;违反本公司其他有关制度、规定的。30、供应商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各供应商供应的产品及售后服务,符合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为本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各供应商。3.术语和定义供应商:指为本公司供应材料、设备及配件的工公司、公司、店铺及承包人。4. 职责本公司行政部协同供销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安全部及生产部门参与对供应商安全资格认证和评价;229、供销部负责保存供应商安全评价记录并建立供应商管理档案。5.工作程序5.1供应商评审流程图5.2供应商资格供销部要求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安全资格调查表”,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安全资格评价资料,内容如下:a) 供应商资质证书;b) 供应商以往的安全表现资料;c) 审查供应商安全计划和实施程序;d) 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委托书;e) 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使用说明书、防爆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d)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化学品技术资料等;f) 产品的性能和产品供应的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体系;g) 过去产品供应安全的表现情况;h) 供应商230、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等。5.3认证及评价行政部负责召集安全部及使用部门(生产部)对供应商安全资格进行评审、评价并认证,各参评人员应在评审记录上签字。对评审符合安全要求的供应商,报安全负责人批准。供销部负责编制经批准确认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同时提供一份交安全部备案存查。供销部建立分管的合格供应商档案。5.4供应商考核5.4.1 供销部定期组织安全部及生产使用单位,对合格供应商安全管理及表现以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综合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实行优胜劣汰。对部分安全管理要求较高的供应商,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人员去供应商现场进行考核。5.4.2 安全部负责保存评价、231、考核记录。31、变更管理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公司特制定变更管理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活动中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变更。职责3.1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所属类型的变更申请;3.2 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变更批准;3.3 公司风险评价小组负责对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工作程序1变更管理要求:明确变更内容;规定实施变更的程序;对由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并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培训。2 变更类型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材料介质变更;工艺232、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操作规程的变更;工艺参数的变更;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设施的变更;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设备材料代用变更;临时的电气设备等。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人员的变更;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管理职责的变更;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3 变更程序变更申请公司制定统一的变更申请表,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负责管理。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产生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变更批准233、后,实施单位应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填写变更验收表,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32、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1.目的为提高仓库安全管理工作效率、保证员工的安全健康,预防并控制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及样品中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的安全管理。3.引用文件3.1危险物货包装234、标志(GB19090)3.2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3.3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3.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国家公安部令第6号4. 职责4.1行政部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4.2安全部及使用单位予以协助;4.3安全主任负责监督与检查。5. 工作程序5.1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5.1.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具备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5.1.2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235、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5.1.3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或仓库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都应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吸烟、禁用手机和使用明火。5.1.4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5.1.5在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5.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5.2.1管理人员应登记库存中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检查危236、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库房内不准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改装。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5.2.2对遇火、遇热、遇潮、受日光照射等外界不良条件影响可能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的危险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相关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5.2.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237、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大于2m。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5.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安全管理5.3.1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单据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包装、危险标志、有无泄漏、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5.3.2原料经检验不合格的,必须及时贴上红标签加以区别,由检验员通知采购员,并由采购员出具退货单交给仓管人员,并负责通知供应商进行换货,仓管人员根据退货单办理出库手续。5.3.3生产领料、发料、回库要注意核对238、原料名称、数量,须经双方确认。5.3.4危险品化学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5.4注意事项5.4.1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电瓶车、铲车是防爆型。5.4.2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仓库保管员应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5.4.4按规定配置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应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5.4.5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239、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5.4.6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5.6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应对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33、安全绩效考核制度1. 目的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自觉地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减少事故,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供保证。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的安全考核。3 .职责安全部具体负责安全绩效考核。4 .考核办法和内容4.1 由公司安全部组织人员每年末对各部门、班组进行安全绩效考核240、,根据考核情况落实奖惩制度,考核以安全绩效考核与奖惩记录表的形式记录。4.2 安全管理考核内容4.2.1 日常安全管理考核4.2.1.1 三级安全教育普及率达100,未达到100%,扣罚该部门负责人100元。4.2.1.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每查出一次,扣100元/人;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复审应按安全部下达的计划完成,无特殊情况未按计划完成,每次扣100元/人。4.2.1.3 各承包商主管部门要负责督促承包商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教育的,每查出一个,扣部门主管100元;车间应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管理,建立承包商安全教育台帐,凡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而在本公司作业的(以文241、字记录为主),每查出一个,扣该部门部门100元。凡发现承包商无证施工的,一次扣发包单位或主管部门1000元。4.2.1.4 班组安全活动按照公司制定的计划进行,若违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一经查出,扣部门或班组负责人100元。4.2.1.5 违反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各扣200元,其中未办理作业票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扣500元,施工区域所在部门扣100元; 因违反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考核。4.2.1.6 隐患治理项目竣工,未经安全部门验收擅自运行,扣该部门510500元。4.2.1.7 建设项目应遵循“三同时”原则,未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242、强行建设施工,后果由建设单位负责,并扣200500元。4.2.1.8 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按照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编制事故预案,组织演练,未按规定完成的,一次扣责任部门100元。4.2.1.9 凡未按时完成上交各种报表、文件资料或未按时参加安全会议的,一次扣该部门50元;因上述原因影响工作的,一次扣该部门100元。4.2.1.10 凡布置的安全标准化工作无特殊情况,未如期完成的部门,每项扣该部门100200元。4.2.1.11 凡在安全标准化各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每项扣所在部门50元;限期未整改或因条件限制,一时无法整改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每项扣责任部门100元243、。4.2.1.12 除上述条款以外,违反公司其它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每项扣所在部门100元。4.2.2 事故考核4.2.2.1 考核原则 1) 生产部(车间)级一般事故由所在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2) 生产部(车间)级事故(不含人身伤害事故)以生产单元为单位进行考核。3) 公司级事故以生产单元和车间领导、管理人员为单位进行考核。4) 事故牵涉到多部门时,根据事故主次责任按比例考核。4.2.2.2 考核标准 1) 生产部(车间)级人身伤害事故,治疗费用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扣事故责任单位100元;治疗费用在500元1000元(含1000元)的,扣事故责任单位200元;治疗费用在100244、0元以上的,扣事故责任单位300元。2) 生产部(车间)级事故,扣事故责任单位相应生产单元50月基本奖。3) 公司级事故,扣事故责任单位相应生产单元和车间领导、管理人员80月基本奖。 4) 隐瞒事故或不及时汇报,一经查出,扣责任部门200-500元,并根据事故级别按上述条款进行考核;事故调查报告书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事故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扣责任部门200元。9) 凡发生未遂事件不及时报告安全部门,扣所在部门200元,同一单位再次发生未遂事件不及时报告安全部门,对所在部门加倍处理。4.2.2.3 事故责任人行政及经济处罚规定 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1) 245、事故责任人经济处罚规定:未给予行政处罚的事故责任人的经济处罚按4.2.2.2条款的规定执行;给予行政处罚的事故责任人的经济处罚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事故责任人行政处罚规定:1) 在事故中负伤的责任人,不能因伤而减免处分;事故中死亡的责任人不再追究责任。2) 生产部(车间)级事故, 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生产部(车间)内部批评或全公司通报批评处分。3) 报特大及以上事故, 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留用查看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4.2.3 奖励4.2.3.1 避免一次重大事故发生,奖246、励相关人员100500元。4.2.3.2 对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500元嘉奖。34、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本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使其更好的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实验、生产过程有关的检验、测量、实验设备以及量规、仪器、仪表、监控、报警等装置。3.引用标准3.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3.2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88化生字第806号4.管理职责4.1行政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归口管理。4.247、2供销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4.3其他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日常管理。5.工作程序5.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验收和发放。5.1.1使用部门需要购置监视和测量设备,先向生产部门进行申报,由生产部汇总后报经总经理批准,交采购部采购员采购。5.1.2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到货后,供销部通知生产部门及申购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设备的技术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资料由生产部保存。5.1.3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生产部通知申购单位办理领用手续。5.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或检定5.2.1生产部负责对本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分级管理并建立台帐。5.2.2生产部负责制定248、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年度校准/检定计划,并保存校准记录或校准(检定)报告,保存期两年。5.2.3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或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对本公司不具备检定资质条件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生产部进行委外校检。5.2.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状态应有标志。所有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检定周期内。5.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5.3.1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使用后按规定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5.3.2在使用前应按照规定检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5.3.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环境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由使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5.4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249、校准状态的控制5.4.1使用者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标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并及时报告主管,配合有关部门对设备及已检测的产品进行处理。5.4.2生产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5.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降级使用和报废程序5.5.1对经过修理不能达到原准确度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生产部根据校准结果对该装置进行降级处理。降级处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其准确度和技术状态能满足规定要求的,可纳入使用,但检定周期要重新确定。降级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校准证书和装置上注明其相应的准确等级。5.5.2对无法修复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使用部门办理报废申请,经生产部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250、属于固定资产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按设备管理制度规定执行。35、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制度目的为避免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因管理和操作的失误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确保企业稳定和安全运转,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与要求,除特别情况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或另有规定外,均按本标准执行。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性质,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危险化学品,均属于本制度范围之内。3.引用文件3.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2 危险物货包装标志(GB19090)3.3 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251、GB156031995)3.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3.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91-85)3.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6388-86)3.7 公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基本要求和性能试验(JT0017-88)3.8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3145-91)3.9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88)3.1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4.职责4.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4.2安全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相关部门予以协助;4.3安全主任负责本制度的修订、监督与管理。5.运输安全管理5.1 安全运输基本要求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的252、运输资质,资质的副本按规定及时更新。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进行过有关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5.2 运输过程安全管理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编号、品名、规格、件重、净重、总重、收发货地点、时间、应急措施以及所提供的单位是否符合规定等。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253、学品安全标签。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不许用电瓶车、翻斗车和脚踏车运输爆炸物品,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等危险物品。危险货物254、运输应优先安排,对港口、车站到达的危险货物应迅速疏运。行车人员不准擅自变更作业计划,严禁擅自拼装、超载。对装运一级易燃、易爆、放射性货物的车辆应优先过渡。5.2.8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押运人员必须乘座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物品。危险物品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255、标志。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运输危险货物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车辆运行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对在夏委高温期间限运的危险货物,应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进行运输。危险货物装车前应认真检查包装(包括封口)的完好情况,如发现破损,应由发货人调换包装或修理加固。装运危险货物应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粉尘飞扬、防撒漏等措施。装运危险货物的车厢必须保持清洁干燥,车上残留物不得任意排弃,被危险货物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属具必须洗刷消毒,。未经彻底消毒,严禁装运食256、用、药用物品、饲料及活动物。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国务院铁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车辆装卸情况,途中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中途临时停车应与其它车辆、高压线、人口聚集地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应停放在有利于安全防护的地方。运输途中遇天气发生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需进入修理厂时,不准载货进入厂内。5.3车辆及设备安全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下列要求:5.3.1.1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257、,周围栏板必须牢固,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应采取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但不得使用谷草、草片等松软易燃材料;5.3.1.2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5.3.1.3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5.3.1.4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应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258、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应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动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的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得继续使用。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动罐(槽)等的车辆,必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必须有消除产生火花的措施。5.4.装卸安全管理程序基本要求5.4.1.1作业现场应统一指挥,有明确固定的指挥信号,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装卸搬运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非装卸搬运人员,均不准在作业现场逗留。5.4.1.2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259、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事故发生。5.4.1.3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汽车、拖拉机不得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不得在矿区内清炉。5.4.1.4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可以在库区、货场内停放和检修,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构)筑物。5.4.1.5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进行。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对库房、库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5.4.1.6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260、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对操作过氧化剂物品的工具,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5.4.1.7运输过程中,应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或拖拉。5.4.1.8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5.4.1.9操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应分别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对有毒的腐蚀性物质更要注意,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发生中毒事故。操作完毕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人身安全。各种防护用品应有专人负责,261、专储保管。5.4.1.10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轻卸,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使用的工属具不得损伤货物,不准粘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污染物。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防止失落。5.4.1.11操作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对破损包装可以修理的,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后再搬运,整修时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方振动、撞击、重压、磨擦和倒置。5.4.1.12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262、置,以确保安全。5.4.1.13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5.4.1.14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5.4.1.15危险货物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罐(槽)车装卸地点的储槽口应标有明显的货名牌;储槽注入、排放口的高度、容量和路面坡度应能适合运输车辆装卸的要求。5.4.1.16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263、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5.4.1.17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5.4.1.18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5.4.1.19危险货物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5.5 化学品搬运装卸安全注意事项5.5.2易燃液体在装卸搬运作业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5.5.2.1264、室内装卸搬运作业前应先进行通风;5.5.2.2搬运过程中不能使用黑色金属工具,必须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5.5.2.3装卸机具应装有防止产生火花的防护装置;5.5.2.4在装卸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拖拉;5.5.2.5夏季运输要安排在早晚阴凉时间进行,雨雪天作业要采取防滑措施;5.5.2.6罐车运输要有接地链。3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 目的对本公司研磨、搅拌和分装等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以确保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并达到对职业病预防和持续改进的目的。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工作场所的检测与评价。3.265、 管理职责3.1 生产部负责组织岗位危害因素的调查、分析与登记;3.2 安全部负责联系对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3.3 实施检测方根据检测情况形成检测和评价报告。3.4 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整改措施。4. 工作程序4.1危害因素的识别应根据本公司相关岗位接触或产生危害人体身体健康的物质的浓度、类别等,本公司应组织人员对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其主要内容有:识别确定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评价危害因素与上述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判定危害因素及其岗位;对现行活动进行审查; 对以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调查,取得反馈信息,包括职业病危害事故、卫生监察等的调查; 该岗位266、及所处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4.2 危害因素的识别4.2.1识别时机A. 以岗位为对象,每年1-2月份;B. 发生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情况时;C.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产品涉及的原料或成分变更,新建项目或购进新设备以及相关方要求的情况下。4.2.2公司安全部制定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识别表分发到相关岗位,相关岗位则根据自身的作业、原料成分设备及防护等特点,最大限度地调查识别出本岗位的危害因素。并对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危害进行识别。4.2.2.1识别危害因素时各岗位须考虑:当前及过去的有关活动、产品(含原料)和服务,纳入计划或新开发的项目、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以及原料和产品所包括267、的危害因素成分,并考虑到正常和异常的运行条件,以及可合理预知的紧急情况。4.2.2.2识别时还应考虑与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因素,如:设计和开发;制造过程;包装和运输;顾客和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职业卫生要求和操作方式;废物管理;原料和资源的获取和分配;产品的分销、使用和报废。4.2.2.3 进行危害因素分析评价时,可采用座谈的方式,集思广益进行讨论。并可通过现场观察工艺、流程分析、物料走向、平稳分析、生命周期分析法等进行。4.2.2.4 以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识别表记录所分析出的危害因素,经部门负责人或经理签字确认后交由安全部整理汇总。4.3 危害因素检测评价4.3.1将危害因素的原因分成若干类268、,具体如下:违反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潜在危害健康因素或存在的职业卫生安全隐患;向环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不完善;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或个体防护不当;可持续改进,逐步替代,使用绿色产品。对以上原因,本公司应在技术上进行改进的可行性及投入,特别是强化管理及在运行中控制,如有些可无投资或低投资,加强管理即可改进或控制;有些在技术上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并有投资保证可实现;还有些在近期(1-2年)内改进有难度(技术不成熟或投资较高),或技术、经济条件都不可行,只能列为远期目标,作为将来改进的对象。4.3.2 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经识别后,应及时联系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危害因素检测,出具检测评价报告269、,以确立其危害程度及符合情况。本公司则根据检测结果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特别是对于重大危害因素,必须制定周详、有效的控制计划及方案,对于一般危害因素,可针对性地实施改进措施,如意识培训、强化管理等。4.4 检测结果的公布 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后,应将检测评价报告和相应的改进措施对相关人员培训,并在公司宣传栏和相应的岗位进行公布。4.5危害因素检测的评价报告和相关资料应由行政部归档管理。37、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修订管理制度目的及时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各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的修订管理。管理职责3.1 原编制部门负责安270、全规章制度的修订,安全部负责审核,安全负责人审批。3.2 生产部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安全部负责审核,安全负责人审批。3.2修订后文件由安全部负责发放至相关岗位,并回收作废文件。工作程序4.1 修订时机4.1.1 在每年的文件评审之后,由安全部或相关岗位负责修订,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实施。4.1.2相关岗位或使用部门在运用文件时如发现相关安全文件不适用的情况,则由该部门或岗位提出更改申请,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原编制部门实施修订、更新。4.1.3经政府主管部门检查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或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安全部或相关岗位271、对有关文件实施修订。4.1.4 本公司总经理或安全负责人也可直接下达修订文件的指令,由安全部负责实施。4.1.5所有修订后的文件由安全部负责发放至相关岗位或人员,并回收作废文件。4.2 修订频次所有安全管理文件原则上1年需进行1次修订,修订后,标注其修订状态,即由0至1,2,每份文件只能进行3次修订,修订3次以上的则更换版本,即由A 至B,或由B至C。 4.3 文件评审 公司安全部每年年底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所有安全管理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审以会议讨论的方式进行,会议作出修订决定后,由原编制部门或相关岗位负责更改,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换发执行。38、安全生272、产目标承包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使本公司目标得以有效完成,特制定本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安全目标承包项目的管理。3 引用文件(无)4 职责4.1 一级安全目标承包书由各部门经理与总经理签定。4.2 二级安全目标承包书由各部门组长与部门经理签定。4.3 三级安全目标承包书由各部门班组成员与本组组长签定。5 制度内容5.1总经理为本公司一级安全目标承包人(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为本公司二级安全目标承包人;各部门班组长为本公司三级安全目标承包人。5.2 本公司实行三级安全承包责任制管理,每年1-3月份进行签定本公司安全目标承包责任273、书。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应与各部门签定公司一级安全目标承包书,各部门班组长要与部门经理签定签定公司二级安全目标承包书;各班组成员要与班组长签定公司三级安全目标承包书。5.3 各部门、班组的安全责任书的内容可以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不同而定。5.4 各部门根据签定的目标承包书,制定相应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书。以确保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最终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能顺利、有效地完成。5.5 制订安全工作计划时,应明确各项计划实施的职责和权限,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明确实现安全工作目标的方法、资源和完成时间。并定期监测计划的实施情况,对目标计划发生变化时需要及时进行修订。5.6 本公司对各部门安全工作目标274、的实施,按安全目标考核制度进行考核,以确定安全目标承包书的履行情况。考核结果要与经济利益挂钩。六、支持性文件39、安全目标考核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地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得以有效实施和完成,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管理部门三、引用文件(无)4 职责4.1总经理负责批准考核结果及奖金发放。4.2 安全部组织考核小组成员对各管理部门绩效考核,作好考核记录交报总经理。5 制度内容5.1 考核领导小组的建立5.1.1 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小组成员若干名。5.2 考核对象5.2.1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各级275、管理部门。5.3 考核时间5.3.1 考核时间从2009年1月1日起,每季度的10日前进行考核上一季度的绩效情况。5.4 考核办法5.4.1各部门、各班组、员工签署安全目标责任书,年终综合考核各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5.4.2 公司设立年终安全生产奖:员工级200元/每年;班长级500元/每年;经理级1000/每年。按考核结果发放年终奖。5.4.3 具体考核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要求进行考核。以上方案,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40、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管理制度1目的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基层单位和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276、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各机构和全体员工。3 引用文件(无)4职责4.1 安全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4.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4.3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5 程序5.1考核对象: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基层单位和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等。5.2考核小组:组 长:李木金副组长:廖湘林 成 员:莫定和 刘军华 陈桂玲 黄建华5.3考核频率:5.3.1公司对各职能部门、部门经理每季度考核一次。5.3.2各部门对班组、班组长每月考核一次。5.4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5.5考核277、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5.6考核奖罚:根据公司制定的奖罚制度进行奖罚兑现。5.7考核要求5.7.1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的行为、装备、工作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5.7.2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或死亡事故、直接278、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均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均按此执行。5.8 考核内容5.8.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班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5.8.2 建立健全部门、班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5.8.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各部门要检查相279、关要求的落实情况。5.8.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5.8.5 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规定。5.8.6 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和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5.9考核办法5.9.1 奖励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或班组。5.9.1.1 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公司颁发安全280、生产奖金。5.9.1.2 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或班组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5.9.2 处罚5.9.2.1 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5.9.2.2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公司安全规定要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对责任部门给予1001000元经济处罚。5.9.2.3 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5.9.3 个人考核办法5.9.3.1 奖励5.9.3.1.1 在生产工作中,模范地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281、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给予奖励。5.9.3.1.2 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5.9.3.2 处罚5.9.3.2.1 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5.9.3.2.2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规定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100元处罚。5.9.3.2.3部门发生轻伤事故、火灾等无伤亡事故、损失1万元以上的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元处罚。5.9282、.3.2.4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500元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5.9.3.2.5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03000元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5.9.3.2.6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5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5.9.3.2.6.1 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5.9.3.2.6.2 隐患整改不及283、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设备提供安全操作规程。5.9.3.2.6.3 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5.9.3.2.6.4 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5.9.3.2.6.5 安全培训不到位。5.9.3.2.6.6 违章指挥.5.9.3.2.6.7 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5.9.3.2.7 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404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5.9.3.2.7.1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5.9.3.2.7.2 安全284、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5.9.3.2.7.3 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5.9.3.2.7.4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5.9.3.2.7.5 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5.9.3.2.7.6 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5.9.3.2.7.7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5.9.3.3 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5.9.4 安全事故的处罚 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理:5.9.4.1 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285、不含基数)按损失520%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超过1万元按损失5%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5.9.4.2 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公司财产损失的,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5.9.4.2.1 致他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停工或辞退警告处分。5.9.4.2.2 致他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5.9.4.3 由于责任人自身过错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因事故受伤或死亡酌情减轻或免除经济处罚,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5.9.4.3.1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可以直接要求其停工待岗整顿。5.9.4286、.3.2 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报公司批准给予辞退、开除处分。5.9.4.4 故意装病或隐患事实真相骗取工伤待遇的,按骗取所得收入的15倍进行罚款,并给予停工或辞退处分。5.9.4.5 辅助工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考核责任。5.9.4.6 进入其他部门进行实验生产等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或违章操作,按要求办理了作业许可申请则由活动组织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否则由接受进入的部门承担主要责任。5.9.4.7 外来人员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5.9.5 考核程序5.9.5.1 一般安全考核由安全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5.9.5.2 重大安全违287、纪考核需报安全主任审批。5.9.5.3 死亡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安全主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5.9.5.4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环部或公司相应职能部门执行。5.9.6 建立部门安全风险金5.9.6.1 公司每月从部门工资总额中按人均50元提取安全风险金(辅助工岗位按人均30元提取),安环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扣除或返还兑现。5.9.6.2 部门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5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部门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正式工参与辅助工岗位的风险考核,其他岗位辅助工不参与正式工岗位的风险考核,但事故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除外288、)。部门需要调整关联岗位时,报公司批准后实施。5.9.6.3 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1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岗位(含事故发生岗位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岗位)及事故现场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5.9.6.4 公司安全检查发现部门有安全违章行为,除对违章人员执行考核外,对违章现场和相应班组在岗人员或工作小组成员实行责任共担考核制度。5.9.6.5 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考核独立于风险金之外。5.9.6.6 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罚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摊。5.9.6.7 以下情况可免除或减轻风险金的考核。5.9.6.7.1 安全事故属人力289、不可控制因素所致。5.9.6.7.2 违章人员在其他人员制止或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其他人员可向安环部或相关人员举报,举报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具体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5.9.6.8 安全事故的责任性质划分由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重发生意见分歧时报安全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裁决.5.9.7 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风险考核参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5.9.8 兼职安全员久其他人员的安全风险金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5.9.9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和模式建立部门内部个人安全风险考核办法。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1 目的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290、证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特制定此制度。2 适用范围 通过对现行的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以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3 引用文件(无)4 职责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定期更新、合规性评审和控制的监督管理。5 制度内容5.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5.1.1生产部根据安全生产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5.1.2生产部将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报安全主任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通过后,发放至相关部门。5.1.3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新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5.2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修订频次5.2.1各部门每年12月组织对本部门现行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符合性评审,并将评审291、结果报生产部。5.2.2生产部根据各部门的评审结果对原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将修订后的安全操作规程报安全主任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通过后,发放至相关部门。5.2.3在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性能改变、安装新设备后应对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5.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符合性控制5.3.1 合规性评审结果由生产部填入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表,对不符合项需尽快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修订。42、事故报告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及时顺利上报并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3 职责3.1 安全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及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综合统计292、建立台帐存档。3.2 安全主任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进行审核。4 事故报告程序4.1事故内部报告程序。4.1.1根据国务院第75号令第五条规定“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4.1.2 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有效的办法向总经理和上一级机关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4.1.3部门发生事故,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总经理室和技安部。报出时间:一般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4.1.4 对重大事293、故,本公司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和总经理。重大事故在事故后二十天内;重伤事故在十五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在三十天内。4.1.5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司法部门报告。4.1.6 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劳动、实习、培训等)发生伤亡事故,由公司按表外进行统计上报。4.1.7 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4.1.8 事故发生后,现场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口头向当班班长及值班消防人员报告,并就近利用电话报告部门经理等有关领导,使用报警器发出相应火灾警报。4.1.9 部门经理接到报告后,如无火灾发294、生,只有少量危险品泄漏时,在组织处理泄漏的同时,按如下图程序报告公司领导;如有火灾发生时,应尽快组织消防值班人员扑灭火灾,并在报告公司领导的同时,打119电话报警。4.2 事故所在部门或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完毕事故报告处理表,并提交本公司安全主任。4.3本公司安全主任提出事故意见后送公司领导(总经理)审批。4.4轻伤事故由事故所在部门或单位对事故有关人员处理及今后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并将结果填写进事故报告处理表的相关栏目。4.5重伤、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务院第75号令工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本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295、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公司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公司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伤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4.6 特大伤亡事故发生,本公司负责人应按照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立即将发生特大伤亡的情况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296、;(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43、事故控制与救护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及时控制事故扩大和对伤员进行救护,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事故发生后的事故控制与救护。3 职责3.1 安全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及负责本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综合统计、建立台帐存档。4 事故控制与救护4.1 本公司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4.2 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要直接指挥,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防火、保卫、环保等部门应积极作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297、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好标记。4.3 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或火灾的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4.4 检测的方式、方法及检测人员防护、监护措施:由于公司储存和使用的是危险化学品,因此,要求现场安全人员、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储罐、包装桶的腐蚀情况,一旦发现有危化品泄漏时,现场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同时佩戴防毒面罩、防护服、耐酸手套、胶鞋等,随时投入抢险救灾战斗。4.5 抢险、救援方式及人员防护、监护措施:当指挥部发出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指令同时,立即出动公司处理事故的各应急小组,进行现场堵漏、防火、救护和警戒、疏散无关人298、员。应急小组长接到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召集本组成员,奔向各自工作地点,进入事故现场的处理人员必须穿上防护服,佩戴防毒面具、耐酸手套、胶鞋等。抢险救灾、现场救护人员行动时应由两人以上组成小组,互相照应,切勿单独行动。首先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泄漏部位和原因,并对事故的危害程度作出评价,向指挥部汇报。凡能通过切断危险源预案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4.6 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处理紧急事故的应急救援队伍由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大小,事故的性质,事故的危害程度等统一指挥调试。4.7 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一般情况下,几个危险目标不会同时发生事故,当一个危险目标发生事故时,应尽量控制,不涉及到另外目标,保护299、好未发生事故的目标。在事故初始阶段,事态不大时,只要现场人员训练有素,遇事不慌,采取下列措施控制:(1)发生泄漏,立即控制火源,切断泄漏源,报警。(2)发生着火,立即切断泄漏源,使用灭火器扑灭,报警。(3)组织力量转移危化品到安全区域。4.8 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当考虑到事故可能扩大而超出公司应急处理能力时,由指挥部作出请求社会支援的决定,并估计事故影响程度向安全监察部门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4.9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及时有效的现场医疗救护是减少伤亡的重要一环。本公司应建立抢救小组,每个职工都应学会心肺复苏术。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要做好自救、互救;发生化学灼300、伤,要立即在现场用清水进行足够时间的冲洗,脱去污染的衣服。对发生中毒的病人,立即将中毒患者移离现场至安全、有利现场救治地点,应在注射特效解毒剂或进行必要的医学处理(如呼吸停止,给人工呼吸;如呼吸困难,给氧;等)后才能根据中毒和受伤程度用车转送专业医院,转送路线应在公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或区、市化学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选择安全、快捷的路线,应遵循就近和专业对口的原则。炸伤事故:炸伤应视情况的严重性,做出相应的措施,对轻伤者可先用止血膏止血,再用纱布包扎,送医院治疗;对严重者应先进行止血,拨打120急救或送医院。44、事故调查与处理制度1 目的为了调查、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301、和产生的后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理,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事故调查与处理。3 职责3.1安全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及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综合统计建立台帐存档。3.2安全主任负审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4 事故调查与处理制度4.1本公司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处理。4.2 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部门和有关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和召开事故分析会。4.3 对轻伤事故,由安全部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对重大 事故,本302、公司总经理、管理技术人员等应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4.4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75号)执行。4.5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调查处理。4.6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作出经济上的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4.7 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4.8 对本公司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作出贡献,以及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个人,本303、公司应予以表彰奖励。4.9 事故调查人员要符合以下条件:A、具备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安全主任和安全管理人员等都经过主管部门和国家相关培训持证上岗)。B、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C、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坚持原则。4.10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A、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B、确定事故责任人。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D、写出事故调查报告。5 事故处理程序5.1事故现场处理A、任何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如人员受伤,立即送医院;火警事故立即拔119报警;交通事故,立即拔122报警。如属紧急情况,按304、部门相应的应急措施执行。B、各类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结束后要保护好现场,同时当事人或主管应将现场处理结果填写进事故报告处理表相关栏目,报本单位负责人。5.2事故原因调查A、安全部收到事故报告处理表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事故相关人员,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必要时可召开事故分析会议,了解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及原因 。 B、任何事故原因应在48小时内调查清楚,调查的原因应由事故处理单位负责人详细记录在事故报告处理表中。5.3事故处理A、根据事故原因调查的结果,安全部提出事故初步处理意见后送本公司安全主任。处理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意见;必要的补救措施;纠正/预防措施。B、所提出的处理意见与纠正和305、预防措施应填写在事故报告处理表中。技安部在提出处理意见的同时应明确采取措施的责任部门和人员。C、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应交公司安全主任审核,必要时,安全主任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可提出进一步的处理意见,最终交公司领导审批。5.4事故处理结果跟踪A、安全部应亲自或指定人员对事故处理意见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B、跟踪人员应将验证结果记录在事故报告处理表相关栏目,对处理意见中规定的措施未实施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由跟踪人员将实际情况上报事故处理单位负责人,并由单位负责人确定进一步的措施。C、所有处理完毕的事故报告处理表,按两级处理的权限,分别由所在单位和技安部保存原件。此外安全部须将事故记入事故登306、记档案。6 定期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分析是调查事故的关键环节。事故原因确定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事故处理,事故原因的确定是调查取得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6.1 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机构、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6.2间接原因:A、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如工件构件、建筑物、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B、教育培训不够或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得安全操作技术知识;C、劳动组织不合理;D、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E、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F、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本公司安全主任收集307、汇总本公司出现的事故,并进行分析,每半年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书面上报公司管理层。7 责任划分7.1 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部门领导和班组长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总经理分配的工作,部门负责人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分配的工作,班组长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班组长负主要责任。7.2 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安全主任负责,本公司各部门已制订或已建立、制定规章制度,总经理不颁布或不组织实施的,由总经理负责。7.3 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308、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单位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7.4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缺陷,危及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向总经理提出建议要求限期整改或停产的,总经理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总经理负主要责任。整改单位不执行或不按期整改而导致事故的,由整改单位领导负责。7.5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7.6 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309、生的事故负责。生产部未经技安部或主管技术的总工程师审核批准而改变生产工艺者,生产部经理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7.7 持安全合格证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未有领取上述证件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7.8 新入公司员工(包括来公司实习、试用人员)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岗位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7.9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45、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使事故发生后能顺利控制和减少损失,310、确保本公司应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使其处于正常状态,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3 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管理规定3.1 车间和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3.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3.3仓库和车间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挪用。3.4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3.5 生产区和库311、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3.6消防设施配置图、工艺流程图、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和区域位置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互救信息等存放于办公室,由安全部备份。3.7 应急通信系统:当发生事故导致电源、通信中断时,使用手机通信,各相关人员手机号码见附表1“应急通信号码一览表”。 经常性检查应急组成员手机开通状态,保证有效的联系。3.8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由生产部和安全部负责,做好物质器材准备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经演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各重点目标设救援器材柜专人管理,以备急用。3.11 建立本公司救援物资备用登记制度。本公司内要安排专门的场地储存备用物资。所有专用应急备用物资不得使用。非专用应急物资及工具要做到经常性可用并对存贮地点及数量记录在册。所有人员要熟悉储存地点。3.12 防毒应急救援物资器材:3.12.1 本公司必须在生产公司房配备事故应急药箱。3.12.1.1 经常性的备用物资:急救箱、手电筒、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安全鞋、水鞋、小红旗、红黄带、警示牌、沙土、沙包、空袋、空容器、棉纱、木楔、方木、扫帚、桶、铁锹、灭火器、消防水带。3.12.2配备防毒面具,可另设专柜储存,需要时取出应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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