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安全生产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36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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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197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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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公司安全生产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综合管理制度1(1)安全通则1(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4(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6(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5(5)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9(6)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25(7)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制度29(8)巡回检查制度34(9)领导值班管理制度37(10)交接班管理制度39(11)异常活动报告管理制度40(12)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42(13)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44(14)事故管理制度47(1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50(162、)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56(17)安全标识与危害告知管理制度59(18)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64(19)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管理修订制度68(20)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71(21)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73(22)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75(23)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管理制度79(24)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83(25)急性中毒、烧伤、烫伤的现场抢救原则84(26)风险评价管理制度88(27)安全标准化达标自评管理制度95(28)消防管理制度97(29)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06二、危险化学品管理11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12(2)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193、(3)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20(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22三、职业卫生管理125(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5(2)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32(3)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35(4)防止酸、碱灼伤安全管理制度138四、“三同时”管理142(1)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142(2)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145五、设备设施装置管理152(1)设备管理制度152(2)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66(3)安全装置(附件)管理制度173(4)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80(5)救援装备保管、使用管理制度181(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83六、电气安全管理191(1)电气运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1914、(2)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196(3)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198七、安全作业管理202(1)安全检修管理制度202(2)安全操作证管理制度221(3)各类票证的使用管理制度223(4)厂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31(5)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35(6)厂区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44(7)厂区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47(8)厂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50(9)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56(10)厂区内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60(11)厂区内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65(12)厂区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70(13)厂区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72(14)停车检修安全措施管理制度275、8八、相关方管理281(1)供应商管理制度281(2)承包商管理制度282(3)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86九、重点部位环节管理290(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90(2)安全生产确认制度294(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297(4)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305(5)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309十、变更管理制度312一、综合管理制度(1)安全通则1.目的为使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最基本的安全要求,特制定本安全通则。2.范围本安全通则适用于我公司的生产的安全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4.职6、责4.1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制定本通则。4.2安监处门负责本通则的检查、管理、考评。4.3公司各个部门、岗位、人员(包括实习、代培、参观人员)负责本通则的实施。5.总体要求5.1所有员工必须加强安全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凡进入公司厂区,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指挥。5.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设施,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加以处理。5.3入厂新员工、实习生、代培生及外来施工人员等,都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7、岗。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市局级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从事批准范围内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持有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的人员不准单独顶岗作业。5.4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长发职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厂区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生产岗位不得戴头巾、围巾、领带。班前及班中不得饮酒。操作前,要检查设备和工作现场,排除故障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5.5班前充分休息,保证作业时精力充沛,工作中,操作时要精神集中,不准边工作边与他人交谈。坚守岗位,不得擅自将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8、觉。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串岗。5.6设备运转中,严禁清扫、维护转动部位、隔机器传递物品,触动危险部位。严禁在各个转动设备上休息、行走、跨越及从下部钻越。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断电停机,未安装好防护罩不准开机。5.7按时对机器注油、清扫,各种机具不准超限使用。禁止在机器开动时调整、检查、修理、清扫设备和给转动部位注油。遇有停电情况,应关闭设备电源。5.8保持生产场所的整洁及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严格遵守危险场所、要害部位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自拆卸和移动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现场的安全防护设备警示标志。厂内行人要走人行道,9、注意各种警示标识,严禁跨越危险区。严禁从行驶的机动车辆中爬上、爬下、抛卸物品。不准搭乘非载客车辆;严禁客货混装。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厂区路面施工要设安全遮拦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凡动土要经有关部门批准。5.9严禁任何人攀登调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禁止依靠钻跨栏杆;上下梯子台阶、踏板,要扶牢、踩稳不准跨越和顺手滑下。5.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水、电、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交接双方人员在一起交接完毕后,前班工人方准离开。5.11两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5.12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10、,须经有关领导批准。5.13检查修理机械、电子设备时必须断电、悬挂警示牌,设专人监护。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合闸。5.14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检测仪表、境界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5.15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线路和设备。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器,且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5.16不准擅自攀登高大建筑;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工作前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5.17对11、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逗留、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用餐、饮水。严禁在煤气设备(管网)及支架上栓、挂起吊重物,严禁碰撞、刮、敲击运行的煤气设备。严禁在煤气地区设备及管网附近取暖乘凉和睡觉。5.18生产对人体有害物质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及安全保护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5.19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变、配电站或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5.20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意动用。安防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标有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各种12、机械通风设施必须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防爆区必须使用防爆工具。5.21发生事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组织抢救和保护事故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6、相关文件/记录(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1、目的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职责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监处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台帐。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13、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安监处,安监处进行综合考核后记入台帐。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5.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5.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3)安全会议情况。(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7)安全活动情况。(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6、14、工作要求6.1各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表。6.2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考核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表。6.3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6.4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7、考核方式7.1安监处负责对各部门、科15、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7.2安监处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7.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8、考核频次8.1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考核一次。8.2安监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8.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8.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9、奖惩办法9.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奖惩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10、相关文件/记录(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表(2)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记录(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台帐(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16、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工伤事故,控制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安全培训。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定义4.1三级安全教育指新进入公司的人员(包括新招收的员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实习人员等)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4.2调岗安全教育指职工调换工作岗位或因工种的变更,进行的安全教育。4.3复工安全教育指职工伤愈复17、工或经过较长的假期后,复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5.职责5.1安监处负责公司一级安全教育、复工教育、职工安全档案的办理,并对公司各单位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5.2生产车间负责本单位职工的二级安全教育、日常教育、职工安全档案的管理等。5.3各工段、班组负责本工段、班组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教育、“安全活动日”活动。5.4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二、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档案管理等。6.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6.1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总学时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20学时。一级安全教育要求.1基本要求.1.1一级安全教育由安监处负责。新进入18、公司人员须持劳资处开具的安全培训卡片、体检报告到安监处接受一级安全教育,同时办理职工安全档案。.1.2所有新入公司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成绩填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持本人安全档案到所分配部门报到。.2教育内容(1)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2)职业卫生、安全技术、安全文化的一般知识。(3)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生产特点、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4)公司的主要安全生产制度和劳动纪律。(5)事故案例教育。二级安全教育.1基本要求新员工经一级安全教育后,持本人安全档案至所分配的部门、车间接受二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将成绩填入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和部门、车间安全教育台帐19、。.2教育内容(1)本部门、车间的生产特点、产品及工艺流程,车间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及活动情况。本单位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岗位情况。预防伤害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车间各种安全预案及事故案例。(2)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要求及注意事项。(3)本部门、车间的事故案例集事故应急处理措施。(4)消防安全知识。第三级安全教育.1基本要求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负责对新员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成绩填入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和班组(工段)安全教育台帐,三级教育成绩反馈给部门、车间,由部门、车间将二、三级教育反馈表填写好后返回安监处。.220、教育内容(1)班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2)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各种危害因素和危险部位。典型事故案例。(3)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4)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及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5)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6)本班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急救方法。(7)工作间互保制内容(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互相照顾、互相保证)等。教育人、被教育人应分别在职工安全档案上签字。经三级安全教育后,职工安全档案由职工所在单位、部门、车间保管。综合办公室人员的安全档案,交综合办公室直接由安全员统一管理。6.2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公司中层21、以上领导、各单位、部门、车间安全员的教育由安监处组织实施,教育时间首次培训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各单位、部门、车间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对综合办公室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安全主管领导或由其指定的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教育时间首次培训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6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车间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各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22、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集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6.3调岗安全教育公司内部各部门、车间之间职工调动,均按照本制度5.1.2和5.1.3条执行。单位、部门、车间内部职工调动,按本制度5.1.3条执行。调岗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按本制度5.6条执行。6.4复工安全教育工伤复工安全教育工伤的复工教育由安监处负责。对工伤休息七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相关证明,到安监处接受复工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安监处出具准许复工通知书,并填入安全教育台帐,所在部门、车间接到复工通知书后,方准许其上岗。休假后复工教育对休假超过七天以上的员工由所在部门、车间领导或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23、并将教育情况填入日常安全教育台帐,做好备注。6.5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教育凡从事锅炉、受压容器、电工、金属焊接与气割、起重机械作业、建筑登高架设、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公司级专业部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国家、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教育培训单位(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并按规定进行复审工作。所进行的培训和考核均计入台帐。6.6日常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国家、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讲解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与教训。学习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等,介绍安全生产经验,学习安全技24、术知识及现代化管理知识等。各单位、部门每年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年教育比率不得低于本单位、部门人数的85%,教育时间部少于32学时。各单位、部门年初向安监处上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完成后,向安监处上报教育人数和考试情况,并将成绩填入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和车间教育台帐。各级领导要自觉的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各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等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贯彻在工作全过程。各单位、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及时将教育内容、受教育人数进行登记。安全活动日.1每旬活动一次,25、每次活动时间1小时(工艺岗位由本单位确定具体时间,但周期时间不变)。.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占安全活动日时间。.3班组安全员负责将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及时填入安全活动记录。.4对活动当日未能参加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应在其上班后,及时进行活动内容的传达和教育。6.7其他方面安全教育对临时从事有重大危险性工作的人员,由施工组织者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其教育内容应包括此项工作的特点、危险性、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发生事故后由有关单位组织进行现场教育,教育内容为此次事故的经过、原因、应吸取的教训和应采取的措施。凡来公司进行建筑施工、设备安装、检修、防腐保温及长期送货、业务合作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进入26、公司前需到安监处接受安全教育。对违章者的安全再教育.1教育对象(1)在工作中不遵守安全制度,忽视安全生产,进行违章指挥的领导或管理、技术人员。(2)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指挥者或直接责任人。(3)不遵守规章制度、生产工艺、检修规程及其他安全规定(包括临时规定)进行违章作业者。(4)私自拆除或损坏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防护器具及挪用消防器材者。.2教育方法及要求(1)具有.1条所述情况之一者,到安监处接受再教育。(2)部门、车间接到通知后,要立即通知受教育人即使到安监处报到,如无故不到,给予严肃处理。(3)教育时间根据受教育者对违章的认识态度决定。6.8员工季度、年度安全知识统考中层以上干27、部和综合办公室人员每年进行安全统考一次,由安监处组织。各部门、车间一般干部和职工的年度统考,按年度安全教育计划进行,由本部门、车间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除按国家规定进行考试外,公司每年也进行一次考试,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安监处配合。安全考试时,职工技术考核是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其成绩作为员工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和获得安全奖励的重要依据。6.9罚则凡未按本制度组织安全教育的单位,未按本制度组织安全教育的部门、车间,未按本制度参加安全教育的个人,由安监处责令改正,并可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经济处罚,凡未按本制度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将从重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28、权阻挠任何单位组织的或个人参加的正常的安全教育活动,如发生此类情况,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阻挠者一定的经济处罚。对因单位或个人阻挠正常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安全教育无法进行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将从重处罚。6.10培训效果评价各单位教育培训通过理论考试、技能考核、面试等方式,为保证教育培训的严肃性、有效性应及时进行教育效果评价。7、相关文件/记录(1)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安全教育培训档案(3)年度安全培训计划(4)季度安全培训计划(5)安全培训会议记录(6)安全培训签到表(7)安全培训效果评价表(8)安全培训考核记录(9)准许复工通知书(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29、目的为了确保特种工种人员操作安全,增强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其操作技能和素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规范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3. 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定义特种作30、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5. 职责5.1 公司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5.2 安监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取、换证情况档案。5.3特种工种操作人员每年应参加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每两年定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复审培训和考核,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勤。5.4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内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本行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操作法进行作业。6. 控制程序6.1公司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金属焊接切割31、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6.1.7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其他作业。6.2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年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初、高中(含技工)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6.3 考核与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取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具体内容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32、执行。 参加特种作业安全培训的人员按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安排参加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考核的主要内容(1)健康检查。(2)违章违纪情况。(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的了解。(4)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一次。或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所在部门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与各职能部门统一组织参加复审。 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之内进行一次再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操作证。凡没有进行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对于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资格33、考试或复审不及格的特种作业人员 ,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6.4 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得独立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日常检查和违章违纪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安监处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各用人单位应做好特种作业人员交接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工作上的过失,应本着“ 教育为主、处罚结合” 的原则,如确需要换岗换人,应及时进行变更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利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与本公司无关的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部门将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1)因违章操作导致重大事故发生,视情节可以吊销操作证。(2)经34、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于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时。(3)工作调动或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4)伪造、涂改、转借和转让特种作业证。6.4.7 对在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外来人员在我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项目施工负责单位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外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管理,我公司安监处门负责监督管理。7、相关文件/记录(1)特种作业人员台帐(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5)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目的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确保每名职工应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规35、范职工安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班组安全活动的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职责4.1 安监处应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每年初制定本年度班组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并在每月的1日前对上月安全活动的记录进行检查、签字。4.2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的具体实施。5、全活动主要内容(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36、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6)开展查隐患、防习惯性违章活动。(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9)其他安全活动。6、要求6.1每旬举行1次班组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工艺岗位由本单位确定具体时间,但周期时间不变)。6.2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活动,班组长要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90以上,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需按公司请假审37、批制度执行。6.3车间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对班组安全活动进行指导。6.4公司领导及部门参加班组活动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执行。6.5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齐全,包括参加人数、活动内容、发言情况、车间管理人员签字、检查人员签字,记录要认真、真实,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6.6各单位要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考核细则,定期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有成效的班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要进行处罚。7、班组安全检查标准7.1班组长应按照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管理规定,进行班前、班中和交班时的安全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接清楚。各岗位在班前要对所38、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现象等。7.2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7.3班组长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7.4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记入安全日志相关栏内,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并注明整改情况和报告部门名称、接受报告人姓名及职务等。8、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8.1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须有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达到统一版本,字迹清楚,人人熟知,严格执行。839、.2班组要根据生产设备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育等情况,及时检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合理健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批准后严格执行。8.3凡检修、抢修及临时性工作,都必须提前制定出书面安全措施,并由车间主任审批,大、中修安全措施逐级把关、审批。所有安全措施都必须在检修、抢修施工前认真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临时安全措施中要结合现场、环境、季节、施工方案、危险区域、重点部位等实际情况制定。8.4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证、票、表,在班组内必须健全,并妥善保管,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8.5班组要保证每周必须抽查考核安全操作规程,要全面,全班组每月抽考率40、200%。抽考范围是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和相关性的其他规程。8.6班组要结合当天工作实际,应学习、抽考相关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和相关的其他规程。8.7班组应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反事故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和应急事故处理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8.8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9、班组安全生产标准9.1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等都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并符合“六有”规定,严禁设备带病运行。9.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9.3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41、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章违规操作。9.4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9.5班组要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和交接班管理制度。9.6新上岗职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9.7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要求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控制措施达到熟知。9.8要根据生产工艺、环境等变化,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核实,根据已根除的危险源情况和新发现认识的危险源情况等,及时修改、补充危险源的控制图和措施,并使每位职工熟知。1042、班组安全台账标准每个班组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要求记录清楚、认真、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持完好。11、班组安全管理好坏的标准11.1合格班组安全管理标准(1)班组长要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具有辨识危险、控制事故的能力。(2)班组成员要有“安全第一”的意识,“我要安全”的觉悟,“我会安全”的技能,“我管安全”的责任,“我保安全”的任务。严格执行国家有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政策等。(3)组员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标准化作业程序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按作业程序操作。(4)开好班前会,过好安全活动日,做好安全学习记录和台账,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化。(5)班组有考核制度,严格考评,奖罚分43、明。(6)能运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搞好事故的预测预防,做到自我保护、自我教育、自我管理。(7)每日上班加强安全检查,正确运用岗位安全检查表,做到工具、设备、环境卫生无隐患。正确灵活地安排安全工作,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人防护用品。(8)作业环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识醒目,做到文明生产(施工)。班组室内卫生、物品放置成行成线,窗明几净。(9)围绕提高工艺、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化水平,开展技术革新和攻关,提出合理化建议等。(10)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争创长周期安全生产。(11)除班组长外,班组安全员必须是经安全考核合格的,并具有辨识危险、正确处理各类危险情况、控制事故发生的能44、力。(12)班组须连续三年无任何险情和各种程度伤害事故发生。(13)在运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进行事故的预测预防方面,应取得公认的实际效果。11.2模范班组安全管理标准(1)班组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管理规定并已取得合格班组称号。(2)除班组长、安全员外,组员也必须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具有辨识危险、正确处理各类危险情况、控制事故发生的能力。(3)班组长、安全员必须具有现代化安全管理常识和理念,在班组安全管理中有所创新。(4)班组须连续三年成为本单位安全先进集体。(5)班组须连续四年无任何险情和各种程度的伤害事故的发生。12、相关文件/记录(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2)安全标准化合格班45、组管理规定(3)交接班管理制度(4)安全管理台账(5)班组安全活动记录(6)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1、目的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及时掌握和了解各车间、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消除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防患于未然,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专业性、季节性和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4、 安全检查管理4.1 开展安全检46、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4.2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内容主要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安全基础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场安全内容主要查:工艺、设备、储运、仪表、变配电、消防、工业卫生、工程施工和检维修等方面。具体按照安全检查标准,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进行。43各级安全检查组织和人员,有权调查询问生产基本情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并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有权对违章违纪人员和阻挠检查人员给予处分或进行经济处罚。4.4 安全检查采用日常、定期、专业、47、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4.5 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表,并形成台帐,按要求形成安全检查总结。4.6 各级检查组织和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技改方案,做到“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交”(当班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并记入隐患治理台帐。4.7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术改造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4.8 对各级检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管理。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监处统一管理,隐患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整改后由安监处进行复查。5、日常安全检查5.148、 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职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要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进行巡检,特别要对安全监控危险点进行重点监控。5.2 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职工,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5.3 车间安全人员和班组安全员,要经常对本车间、班组人员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班前或班后会上进行讲评。5.4 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解决。6、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检查、季节检查和节假日前检查。6.1例行检查6.1.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安监处等有关部门,各相关部门、车49、间负责人必须参加。6.1.2车间级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厂长组织,组织生产、安全、设备及车间安全员进行检查,每半月组织一次。6.1.3车间检查由车间主任带队,各班组长参加,每周一次。6.2季节性检查春季检查以防静电、防解冻、防跑、冒、滴、漏为重点。夏季检查以防雷、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检查时间和次数,由各车间、部室根据生产实际,自行安排。6.3节假日前检查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前,各单位、部门要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7、专业安全检查各单位应50、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化学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由专业部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参加,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8、 不定期安全检查8.1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的要求和公司安全工作实际,随时组织有针对性地检查。8.2各单位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检查。9、 检查形式和内容9.1 厂级综合性检查应由安监处负责组织,每季度一次,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全面参与的安全检查。车间综合性检查,每月一次,以落实车间岗位责任制为重点,各类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性检查。9.2 专业51、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一次。9.3检查是否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情况。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规程执行情况。有无冒险作业的情况。检查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操作。9.4 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防护器材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岗位劳动纪律执行情况、锅炉、压力容器运行情况、工艺指标控制和岗位操作规程情况、电气设备是否都有接地线。9.5 检查各转动设备是否都有防护装置,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厂房建筑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楼梯、栏52、杆是否安全可靠。跑、冒、滴、漏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9.6组织专业、专项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出万一发生事故的抢救方案。10、相关文件/记录(1)隐患整改通知单(2)安全检查表及记录(7)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健康卫生水平,增强抵御重大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的安全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53、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4、事故隐患的范围4.1 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4.2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工艺、设备缺陷等。4.3 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4.4 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4.5 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4.6 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4.7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4.8 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4.9 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54、影响。5、事故隐患管理、整改责任5.1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组织管理、整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各类事故隐患的管理、整改、排查全面负责。5.2 事故隐患的责任划分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5.3 事故隐患实行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司或本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均应报告上一级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必要时现场人员可越级直接向公司调度室汇报;遇有紧急情况,可以先处理、后补报,或由他人补报。5.4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划分定期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经常性的排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排除。因公司规划或者生产55、技术、工艺、设计等原因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成立由事故隐患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5.5若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5.6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56、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6、事故隐患的评估6.1 事故隐患的评估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对公司安全检查、安全评价、职工合理化建议或生产中产生的隐患进行自评。自评后的隐患应建立完整、齐全的档案资料,其内容应包括:(1)评估报告。(2)评审意见。(3)评审结论。(4)隐患治理方案。(5)整改进度和责任人。(6)资金概预算情况等。6.2 各单位、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或职工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隐患进行评估论证。对于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应立即采取安全可靠的应急措施,防止险情的扩大和发展。同时,按照急事急办的57、原则,立即安排整改治理计划。对需要列入技术改造项目和大修更新改造计划进行整改的隐患项目,组织编制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或整改方案后,报公司有关部门安排落实。6.3 经自评或请专家评估后属于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各单位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7、隐患汇报及监督检查7.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迁安市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58、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对危急的重大事故隐患,可以口头方式直接向车间、公司分管部室或公司领导报告。7.2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对我公司进行依法进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时,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8、整改要求8.1 整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应亲自抓整改,分管领导配合,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到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59、时停止生产或停止系统运行;对暂时难以停止生产或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8.2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安监处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8.3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执单,提请安监处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整改单位向安监处报全部整改资料。8.4 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其运行和操作使用,由公司总经理下达停止运行通知。当整改完毕后向公司申请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方60、可恢复运行。8.5事故隐患因本单位整改能力不足,工段应及时上报车间、车间应及时上报公司,公司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研究仍无能力整改的应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9、整改资金的筹措事故隐患整改资金从安全专项费用中列支。10、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11、考核和奖惩对隐患整改考核按照公司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管理规定执行,并纳入年终安全考核。对落实责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经公司安委会研究,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评价、责任书完成的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达到安全整61、改要求的通报批评,因整改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事故管理规定处理。12、相关文件/记录(1)事故管理制度(2)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管理规定(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隐患整改通知书(5)隐患整改回执单(6)隐患治理台帐(7)年度隐患统计分析表(8)巡回检查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具体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巡检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62、规范(AQ3013-2008)4、干部夜班值班管理4.1中层以上干部夜班值班由调度室负责,确定巡回检查岗位,并考核巡回检查执行情况。4.2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责成有关车间、班组、个人迅速排除,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抢修和处理,无法排除的要及时按照有关程序报告,不得拖延时间,使事故漫延,造成严重后果。4.3值班干部有权检查、督促各岗位的工作,制止违章作业,对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的,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制止乱动设备、器材等不良行为,事故应急状态下有权紧急停车,调动人员。4.4值班干部记录内容应具体详细,至少应包括交接班情况、违章违纪情况、生产异常情况、事故隐患及处理等。5、职能63、处室巡回5.1 设备处、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每周到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巡回检查一次,并在所到岗位检查记录中签到。5.2 巡回检查内容应根据安全检查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5.3 以上职能处室应做好巡回检查记录。6、基层单位巡回检查6.1基层单位巡回检查由安监处负责综合考核,其他职能部室、各级干部均有权监督其执行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6.2车间负责人应至少每天两次到班组(工段)巡回检查,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6.3班组巡回检查 岗位人员要根据本岗位的巡回时间,对岗位的工艺指标、设备安全附件、泄漏情况,沿着规定巡回检查路线进行一64、次全面检查,如实记录。切实做到“三个确保”: 确保巡检时钟牌、巡检记录本在规定位置上。确保时钟牌上的时间与巡检时间相符、巡检记录内容与生产实际相符。确保巡检到位、不漏检、不提前、不拖后检查或记录。 对生产和设备的控制点要逐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汇报。 检查过程要认真负责、遵章巡检,应边检查,边擦拭,保持设备清洁。 巡回检查一般采用看、听、摸、嗅的方法,每次检查要有文字详细记录,并作为交接班的一项内容。维修工巡回检查:维修工应对本车间的设备安全运行负责,应按规定巡回检查,掌握设备特别是要害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问题不过夜。生产运行异常时,要适当增加巡检次数,做到一丝不苟,65、严肃认真。7、相关文件/记录(1)巡回检查记录(2)值班记录(3)安全检查表(9)领导值班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夜间及节假日期间的生产安全管理,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值班人员管理。3、值班时间3.1夜间值班时间:每日17:30次日8:003.2节假日值班:实行公司领导全日值班制。4、值班人员4.1公司职能科室领导值班:按照现有部室领导配备情况,每天安排2-3名部室负责人在厂内值班,主要协助调度员处理一些突发性生产事故、管理夜间生产人员、检查劳动纪律等。4.2车间级领导值班:每天根据车间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66、排1名车间负责人在厂内值班,协助调度员管理夜间生产事务、劳动纪律检查等。5、值班人员的职责5.1负责协助处理值班期间突发、紧急事件。一方面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另一方面要及时汇报公司领导。5.2检查公司各项规章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劳动纪律、交接班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5.3加强巡检,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违章操作和各种违纪现象及时制止。5.4处理下班后未完成的工作和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5.5负责检查岗位人员在岗、到岗情况。6、值班管理6.1综合办公室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制度制定和修订。主要职责:(1)负责值班人员日常管理及值班人员安排,每月下发值班人员安排表,67、落实人员值班。(2)经常性检查各级人员值班情况,对违反规定者给予处理。(3)经常性召开值班人员会议,布置有关值班要求等。6.2值班管理规定:(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撤离职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违反厂规厂纪。(2)值班人员因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值班时,可进行调班。(3)夜间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各级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生产现场人员到岗情况、劳动纪律和工艺指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值班时间为每日十七时三十分至次日八时止。7、考核综合办公室每月对各级值班人员值班情况进行列入月度工资考核。8、相关文件/记录(1)值班记录(2)值班考核记录表(10)交接班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68、加强交接班管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岗位值班人员。3、要求3.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岗参加班前会,了解上班情况,同时接受本班调度人员分配工作任务。3.2交接班时对生产设备要逐台的交接,对生产数据要逐个交接,对生产工具要逐件交接。3.3交班前做好生产岗位、设备的卫生清理工作。3.4交接班时遇到下列情况不予接班: 设备保养不好不接。 工具不全不接。 工作现场不清洁不接。 原始记录不全不接。 本班能处理的问题而没有处理不接。3.5交接班时出现事故要待事故处理完后方能交接。3.6无人接班时,当班者应坚守岗位,待有人接班时方能离开。3.7交班者交班后要参加班后会,总69、结本班生产、安全情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4、相关文件/记录(1)交接班记录(11)异常活动报告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开停车、关键装置检维修作业、生产设施拆除作业等危险环节的安全管理,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进行申请和告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停车、系统大修作业、关键装置检维修作业、重要生产设施拆除作业等。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4、定义化工企业的异常活动:是指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生产储存装置的开停车、关键装置的检维修作业、70、废弃物料处理、废旧装置拆除、生产工艺、技术的改变等活动。5、职责 安监处是本制度主管部门,负责向市安监局进行有关作业活动的上报和申请工作,做好异常活动作业安全措施落实。6、管理要求6.1公司有异常活动时,安监处应在进行异常活动前2日内,将实施日期、活动范围和内容、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项书面向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汇报。6.2公司有异常活动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对异常活动制定详细施工作业方案、安全负责人、施工作业时间、具体安全措施等,确保异常活动安全。6.3公司有存在异常活动时,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市安监局要求做好相应处置工作,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按照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71、相应记录。6.4异常活动结束后,应将相关资料记录和保存。7、相关文件/记录(1)异常活动记录(12)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收集汇总安全生产信息,安排检查、整改安全隐患,研究布置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召开的各种安全会议。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会议及安全例会。4.1公司安全委员会议4.1.1公司安全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公司安全委员会例72、会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扩大参加人员范围。4.1.2会议主要内容(1)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上级重要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2)研究、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布置有关安全工作措施。(3)研究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时间进度。(4)调度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中的疑难问题和解决的进度情况。(5)研究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解决重大安全问题。(6)对重大人身、设备、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落实预防措施。4.2生产安全例会每旬召开一次,生产安全例会由安监处主持,全厂安全员参加。特殊情况,可扩大参加会议人员范围。会议主要内容(1)各车间负责人汇报本旬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2)分析上旬的73、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指出各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3)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指示精神以及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安排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4)分析、介绍同行业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以及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5)调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6)分析季节性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布置防范措施。(7)下一步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和建议采取的措施。5、管理要求5.1安全会议是公司安全工作信息反馈的窗口,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安全工作真实情况。5.2安全会议参加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准缺席,安监处应认真考核,对违反者,每次罚50元。5.3参加会议的人员在参加会议前,应详74、细全面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在会议上说明,同时提出需要公司协调解决处理隐患等。5.4参加会议人员,应将会议有关精神及时在车间会议上进行汇报,并迅速传达到各班组、岗位,并对会议布置工作认真贯彻执行。5.5参加会议人员应有会议记录本,主持会议人员应备有会议记录,并详细记录会议有关内容和决策,便于落实会议精神。5.6生产安全会议应按时召开,内容要充实,效果明显,确实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全年召开会议不少于12次,在年度安全工作总结中进行评价。5.7会议实行备案制度,要有签到和会议记录。5.8安监处应将生产安全会议执行情况、会议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参加会议人员到会情况等全部进行考核75、,并列为年终安全奖励的依据。6、相关文件/记录(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2)安全例会会议记录(3)安全生产委员会签到表(4)安全生产例会签到表(13)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公司生产安全,加强安全生产资金合理安排和投入使用,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保证公司达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做到合法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2、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76、(AQ3013-2008)3、安全费用提取和财务管理3.1以上年度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3.2当年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全额用于安全生产,若年底出现余额,必须全额接转到下一年度。3.3安全费用提取额不能满足实际安全生产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在成本中列支。4、安全费用77、提取和使用包括范围4.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4.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4.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4.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4.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5、安全费用台帐由财务处负责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情况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安全费用台帐的保存期限为5年。安监处监督安全费78、用使用。6、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由财务处按月提取,每月月底提取后专户储存,并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范围安排作用,专项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用或转借。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速成本费用渠道列支。每月将提取和作用安全费用报送公司领导。7、安全费用使用管理7.1各部门每月将公司内安全设施、设备需要投入、压力容器、管道检验、检测费用等情况,需要落实隐患整改的项目,及时向生产副总以书面形式报表,并按月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7.2安监处每月将需要职工安全培训费用、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所需的费用、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等费用,应急器材投入、维护保养费用以书面形式报请生79、产副总,并按月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7.3安全费用财务部按月提取,专户专存,不得挪作他用,每月超支部分,报请公司领导批准,记入安全生产费用台帐。7.4对安全费用提取、花费情况,财务处年底报公司安委会核准后存档。7.5对不按本制度使用安全费用或将安全资金挪用他用的,公司将做出严肃处理,由此所造成的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8、相关文件/记录(1)安全生产费用预提台帐(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3) 部门 月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4) 部门 月度安全生产费用实际使用汇总表(14)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80、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各类事故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4.事故报告4.1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车间领导。车间用口头方式立即报告安监处。事故口头报告。必须报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工种81、职务、伤害程度及初步了解的事故简要经过及原因。对事故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进一步调查的情况要及时续报。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及时补报。4.2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类型、化学品名称、数量等);(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报告的情况。5、事故抢险与救护5.1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由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救援,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82、损失,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遇有害物质外泄或火灾爆炸事故时应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在救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保护事故现场不被破坏,以便为查找分析事故原因创造条件。5.2事故的抢险与救护由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总经理任总指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总经理不在时,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全权负责抢险与救护。6、事故调查和处理6.1伤亡事故发生后,按分级管理权限成立调查组。轻伤事故由车间成立调查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负,成员由组长确定。重伤事故,由安监处长任调查组长,成员由生产处长、设备处长、劳资处长、办公室主任和事故单位领导组成,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组长的安排完成所指定的工作。死亡事故,由公司主83、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由安监处长担任,成员由生产、设备、劳资、保卫、办公室和事故单位领导组成。交通、火灾事故,由保卫处负责组织调查组,保卫处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生产、设备、劳资、办公室和事故单位领导组成。各成员单位按组长安排,完成所指定的工作。6.2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我公司负责调查,由安监处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防范措施的制定、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事故教训的宣传教育、事故报告的撰写和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6.3办公室负责事故后的接待、安抚、善后处理工作。6.4劳资处负责组织对工伤人员劳动能力及伤残程度的鉴定、伤残赔付、善后处理及对有关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等工作。6.5事故发生单位负责配84、合事故后的所有工作。6.6发生生产事故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调查、分析、处理。6.7发生设备事故由设备处负责牵头组织调查、分析、处理。6.8发生交通、火灾事故由保卫处负责牵头组织调查、分析、处理。6.9所有事故发生后各单位、部门、全体职工均有义务积极救援,负责事故处理的主要部门不得迟报、瞒报、补报事故的发生情况。6.10事故发生后,应严格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6.11对“事故直接责任者”,视其造成的危害程度,按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办法有关条款落实考核。6.12发生伤亡事故,除严格追究“事故责任者”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责任外,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事故所在班组、车间及85、公司各级领导和专业人员落实严格考核。各级领导及专业人员,凡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工作放松管理,对事故对应承担责任,并按其履行情况制定划分“领导不力”、“责任心不强”、“失职”、“严重失职”四个等级进行处理。考核情况按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执行。5、相关文件/记录(1)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2)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3)事故报告单(4)企业事故调查报告(1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做到奖罚分明,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保障职工在经营生产(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确保经营生产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86、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事项的奖惩。3. 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4.职责4.1安监处安监处对防止事故发生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意见。4.2劳资处劳资处负责奖金的核发与罚款的收取,由劳资处在工资中发出或扣除。4.3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决定奖惩的实施。5.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工伤事故指标奖惩标准内部控制指标:死亡、重伤事故月(季)控制指标为零,轻伤事故内部控制指标按生产过程中危险等级不同分为:一类单位2.5,二类单位2,三类单位为1(按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单位人数按考87、核期在岗实际人数计算。月(季)工伤考核单位分类:一类单位(月考核):炼焦车间、化产车间、硅锰冶炼车间、煤焦油精炼车间。二类单位(月考核):备煤车间、白灰车间、发电车间、机修车间、电气车间、仪表车间三类单位(季考核):仓储处、质计处。5.1奖励奖励原则:荣誉与物质奖励并举的原则,在荣誉奖励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荣誉奖励计入考评,作为晋升、先进评选等事项的依据。荣誉奖励分为:表扬、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或安全生产标兵称号。奖金来源:奖金由安全生产罚款支出,不足的部分从企业综合奖中支取,一般支取额度为综合奖的3%至20%。奖罚标准:.1.在安全生产方面坚持严格管理、工88、作有创新、在年度评比被评为公司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给予20005000元奖励。.2.在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中,积极主谋划策,取得实效、解决重大安全课题的给予10003000元奖励。.3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给与3001000元奖励:5.1.4.3.1.被市政府部门或公司安全评比中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5.1.4.3.2.在生产过程中避免事故发生的或在其它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5.1.4.3.3.积极主动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被采纳,并取得实效的。5.1.4.3.4.在安全生产中坚持以个人为本、科学管理压减事故做出突出贡献的。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单位处89、以2000至3000元罚款,对责任领导处以200至1000元罚款。5.1.4.4.1.生产、检修、施工作业场所安全保护设施、防护装置、消防设施等不齐全、动作失效、作业现场存在不安全隐患,被下达隐患(问题)整改通知或火险隐患通知的。5.1.4.4.2.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对工人违规作业视而不见、不加制止的。5.1.4.4.3.拒不执行安监处门的指挥或拒绝、阻碍安全监督检查以及隐瞒不安全隐患、弄虚作假者。5.1.4.4.4.设备、设施检修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已制定安全措施未组织工人学习、措施执行不到位的。5.1.4.4.5.设备、设施存在较大隐患未及时整改或岗位工人反映领导未及时整90、改或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5.1.4.4.6.未按规定对安全、消防以及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救护设备、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报检、不能保证状况良好的;因不能保证良好状况影响事故抢险加倍处罚。5.1.4.4.7.生产、检修、施工中未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擅自动火或动火证过期、所制定的安全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5.1.4.4.8.擅自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者持有学习证人员独立操作的。5.1.4.4.9.未按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或经教育考试不及格的工人上岗作业的。5.1.4.4.10.车间、班组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不健全,未按规定组织班前会,周一安全活动或质量不合格的。对工人91、违规行为的处罚:5.1.4.5.1.安全规程不熟知者罚款100元,并限期达标,逾期仍不达标者离岗培训,培训期间发生活费。5.1.4.5.2.上岗未按规定正确穿戴携带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每次罚款100元。5.1.4.5.3.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工具和防护用品的每次罚款100元。5.1.4.5.4.负责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动作不灵敏、失效,岗位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或向上级汇报,每次罚款100元。5.1.4.5.5.未按规定对所负责的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对已存在的故障未及时发现,每项次罚款200元。5.1.4.5.6.本岗位负责的设备、实施存在故障(如异常动作,跑、冒、滴、漏)等现象,未及时采92、取措施或汇报,每次罚款200元。对发生伤亡事故的处罚发生死亡事故:对下列人员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单位:车间)事故责任人按事故分析的结果,可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追究刑事责任(如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如在事故中责任人受伤,待治愈后按有关处罚。事故责任单位当月人均处以200元罚款。互保人处以300元罚款。当班班长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发生活费400元。工段长处以2000元罚款。班组安全员处以500元罚款。车间安全员处以1000元罚款。5车间主管安全副主任处以1500元罚款。车间主任处以3000元罚款。厂安监处长处以2000元罚款。厂安监处区域负责安全员处以500元罚款。厂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处以5000元93、罚款。厂长处以3000元罚款。同一年内同一单位多次发生死亡事故加倍处罚。发生重伤事故,对下列人员按以下标准处罚、(单位:车间)事故责任人按事故分析的结果,可给予2000元罚款(如处罚数额大于当月工资在留足400元生活费后,在下月工资中扣除)。视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调离现在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事故责任单位当月人均处以50元罚款。互保人处以200元罚款。当班班长处以1000元罚款。工段长处以1500元罚款。班组安全员处以300元罚款。车间安全员处以500元罚款。5.1.车间主管安全副主任处以1000元罚款。车间主任处以2000元罚款。厂安监处长处以500元罚款。厂安监处区域负责安全员处以1094、0元罚款。厂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处以1000元罚款。同一年内多次发生重伤事故加倍处罚。月(季)工伤事故处罚标准轻伤事故超过内部控制指标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对主管安全的副职处以300元罚款,对车间安全员处以200元罚款。(月考核单位)轻伤事故超过内部控制指标的对责任工段长处以300元罚款,责任班组长处以200元罚款,班组安全员处以100元罚款。安全考核奖励标准月季奖励标准:月(季)未发生工伤事故,奖励单位负责人500元,主管安全副职400元,车间安全员300元,工段长、班组长、班组安全员100元。考核期内(月、季)轻伤事故未超过控制指标的将单位主要负责人400元,主管安全副职3095、0元,车间级安全员200元,工段长、班组长、班组安全员100元。轻伤事故等于内部控制指标的不奖不罚。考核期内发生死亡、重伤事故,轻伤虽为超过内部控制指标但也不予奖励。年终奖励标准全年年未发生死亡、重伤事故,原则上奖励一类单位主要负责人5000元,主管安全副职3000元,车间安全员1500元,奖励二类单位主要负责人3000元,主管安全副职2000元,车间安全员1000元,奖励三类单位主要负责人2000元,主管安全副职1000元,车间安全员500元。年终具体实发奖励标准按以下标准核定:(1)、月(季)考核轻伤事故率每出现一次超过内部控制指标的,核减标准奖励额的20。(2)、月(季)轻伤事故率每出现96、一次超过内部控制指标2倍的,核减标准奖励额的30。(3)、月(季)轻伤事故率每出现一次超过内部控制指标4倍的,核减标准奖励额的40。(4)、月(季)轻伤事故率每出现一次超过内部控制指标6倍的,核减标准奖励额的50。(5)、月(季)轻伤事故率为零的月(季)数未达到50的不予奖励。(6)月考核有四个月超过内部控制指标时不予奖励;季度考核有两个季度超过内部指标时,不予奖励。全年未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率不超过0.4,轻伤事故率不超过5(事故率=工伤人数全年平均人数100)时,奖励厂主要负责人8000元,主管安全副职(厂级)6000元,安监处长4000元,安监处安全员1000元。对安监处的奖惩,具体奖97、惩办法按如下规定执行:5.1.8.1奖励:在各单位无死亡、重伤事故的前提下: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公司当月平均人数100%)小于0.3时,奖安监处处长600元、科员300元。5.1.8.1.2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公司当月平均人数100%)大于等于0.3小于0.4时,奖安监处处长500元、科员200元。5.1.8.1.3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公司当月平均人数100%)大于等于0.4小于0.5时,奖安监处处长400元、科员100元。5.1.8.1.4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公司当月平均人数100%)大于等于0.5小于0.6时,奖安监处98、处长300元、科员50元。5.1.8.2不奖不罚:在各单位无死亡、重伤事故的前提下: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公司当月平均人数100%)大于等于0.6小于0.7时,不奖不罚。5.1.8.3、处罚:在各单位无死亡、重伤事故的前提下:5.1.8.3.1)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公司当月平均人数100%)大于等于0.7小于0.8时,罚安监处处长300元、科员50元。5.1.8.3.2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公司当月平均人数100%)大于等于0.8小于0.9时,罚安监处处长400元、科员100元。5.1.8.3.3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公司当月平99、均人数100%)大于等于0.9 小于1时,罚安监处处长500元、科员200元。5.1.8.3.4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公司当月平均人数100%)大于等于1时,罚安监处处长600元、科员300元。5.2处罚及奖励工作程序:5.2.1对各单位的处罚由安监处出具通知书,并按月填写安全生产处罚汇总表报送劳资处,由劳资处在月考核中,将罚款额从被处罚单位的工资总额中足额扣出。5.2.2对个人的处罚由处罚单位以通知书的方式,通知责任者所在单位(车间),由所在单位在月度考核中落实,并将落实情况相处罚单位反馈。5.2.3、对于月(季)及年终考核由安监处总结后将情况上报批准后,由劳资处在当月工资中100、执行。5.3各单位可依照本办法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5.4本制度由安监处负责解释,自下之日起执行。6、相关文件/记录(1)安全生产奖惩汇总表(2)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16)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管理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的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4、职责4.1安监处负责各类安全管理台帐的管理。4.2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的建立、存档,并定期向安监处汇总报告。5、台帐种类5.1安监处、劳101、资处、财务处至少建立以下台帐:(1)重大危险源台帐(2)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台帐(3)危险化学品登记台帐(4)安全生产奖惩台帐(5)外来施工单位管理台帐(6)安全活动台帐(7)安全检查台帐(8)安全例会台帐(9)教育培训台帐(10)劳动防护用品台帐(11)事故台帐(12)事故隐患整改台帐(13)安全作业证档案(14)消防台帐(15)其他台帐5.2各车间要至少建立以下台帐:(1)安全活动台帐(2)安全检查台帐(3)安全例会台帐(4)教育培训台帐(5)劳动防护用品台帐(6)事故台帐(7)事故隐患整改记录(8)安全作业证档案5.3班组至少要建立如下台帐(1)安全活动台帐(2)安全检查台帐(3)安全会议102、台帐(4)教育培训台帐(5)事故台帐(6)事故隐患整改记录6、台帐的内容6.1教育培训台帐:包括本公司领导人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情况,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对事故责任者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情况。应至少填写讲授人、填表人、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并要有参加人员签字以及效果验证的时间、方式和评价结果。6.2安全检查台帐: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情况、整改情况编号,以安全检查表的形式存档。按照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监处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周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检查,除此外,103、还应根据专业特点、季节变化、节假日及特殊作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6.3事故台帐: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逐级建立事故台帐。安监处要建立爆炸、污染、人身伤亡事故台帐,设备处要建立设备(包括停电、停水、停气、停设备等)、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要建立生产(包括跑、串、冒、漏事故、生产指挥失误、生产操作失误等)事故台帐、质量事故台帐,各车间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都要建立台帐,台帐要求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分清责任,详细填写防同类事故再发生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识。7、相关文件/记录(1)以上要求的各种台帐(17)安全标识与危害告知管理制度1、目104、的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的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部各种安全标识和危害告知的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4、定义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告知的方式包括劳动合同、公示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105、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信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志。5、安全标识5.1存在粉尘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信报警装置。5.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5.2.1定义5.2.1.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5.2.1.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5.2.1.3指令标识:强制作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5.2.1.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106、图形文字符号。5.2.2基本形式5.2.2.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5.2.2.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5.2.2.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蓝色圆形。5.2.2.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5.3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是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和图形标识组合使用。5.4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5.4.1在有毒岗位设置危险化学品危害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预防措施。5.4.2危险化学品危害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107、和理化特性等内容。5.4.3设置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5.5设置5.5.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5.5.1.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5.5.1.2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设置告知卡。5.5.1.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检修、维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等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5.5.2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108、识的设置5.5.2.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5.5.2.2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5.5.2.3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5.5.2.4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5.5.2.5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5.5.2.6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5.5.3设备警示标识的位置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109、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5.6消防安全标识的设置5.6.1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指示标识。5.6.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指示标识。5.7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符合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5.8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规范5.8.1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5.8.2使用警示标识的要求5.8.2.1警示标识应设在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110、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上的醒目处。5.8.2.2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识。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5.8.2.3警示标识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应小于75度。5.8.2.4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5.9检查与维修5.9.1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5.9.2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退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休整或更换。5.10采购5.10.1各车间根据GBZ258-2003要求111、,对本辖区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辨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所需的警示标识报安监处。5.10.2安监处根据各车间申报情况,审核后向生产厂家采购合格规范的标识。6、危害告知6.1存在粉尘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车间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和欺骗。6.2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6.3各车间部门要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志的含义和应对措施。1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志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6.4设置公告栏:6.4.1在公司门口或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6.4.2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要发放的相关岗位。6.4.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6.4.4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6.5安监处和生产调度室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7、相关文件/记录(1)高毒物品目录(2)危险化学品危害告知卡(3)职业危害告知卡(4)安全标识台帐(18)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1、目的为获113、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账。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职责4.1安监处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2各部门、车间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分工负责向公司员工和相关方进行传达。5、工作要求5.1安监处应主动的、经常性的从各级政府、114、行业协会或团体,数据库和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有效渠道,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建立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基层单位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目录,建立法律、法规和标准库,并及时进行更新。5.2安监处负责将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对职工进行宣贯与培训,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使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有关规定。5.3其他部门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分工对相关方(如承包商、供应商等)进行传达。6、工作程序6.1获取内容国际公约:我国政府参加的与安全、环境、质量等相关的国际公约、条约、章程、议定书等。国家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审议通过115、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相关的法律、决定等。国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颁布或批准颁布与三大体系有关的条例、实施细则等。国务院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与三大体系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规章: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其他要求: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室)印发、转发的与安全相关的规范、非规范性文件。6.2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获取渠道和方式法律、法规和标准汇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订阅的相关报刊、杂志。通过因特网查询。有关专业咨询机构、认证机构、安全评价机构。其他与体系认证相关部门。6.3116、制度要求获取方法:安监处应每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渠道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还可以通过其他政府机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专业性报刊杂志、咨询机构、认证机构、安全评价机构、网络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和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评价、确认、分发(1)安监处组织评价、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的适用性,适用内容和适用对象,填写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清单,由总经理审批后,安监处传达到公司相关的各单位。(2)安监处保存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原件,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或增加时,及时修正法律117、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清单,并传至相关单位,并对旧的原件做相应标识和处置,执行好本制度。(3)各部门建立本单位的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清单,同时对其适用性进行评价。更新管理安监处每年应根据新发布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对公司内适用的所有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质量制度进行评审,对不适合和不适用的管理制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订和完善,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并定期进行公布。培训及沟通(1)培训对象:法律、法规及外来文件更新或增加所牵扯的相关部门的员工。(2)培训方式:采取自学、集中授课、专家讲座、讨论等形式。(3)宣传渠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黑板报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监督与考核安118、监处对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纠正不符合内容。符合性评价为保证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有效贯彻,确保其有效及适用性,安监处每年应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一次符合性评价,查找违法现象和行为,确保公司和职工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7、相关文件/记录(1)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清单(2)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培训会议记录(3)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会议签到表(4)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发放记录(5)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培训计划(19)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管理修订制度1、目的为保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119、援预案的可操作性,能适时得到修订和更新,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4、职责4.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工作。4.2安监处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发放、作废、销毁工作。4.3各120、车间、部门负责制定本车间、部门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5、管理5.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安监处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各车间、部门要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变更,适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安监处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车间、部门根据危险源识别情况制定相应的岗位应急预案。5.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发放安监处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实际制定发放范围,经生产121、副总经理审核,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5.3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时机和频次.1定期评审规定。.2与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符合性。.3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4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5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正常情况下,应五年修订一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修订 .1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2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时。.3当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时。.4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地理位置)。.5应急机构和应122、急人员发生变化时。.6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7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每两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5.4修订评审的依据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安全管理制度评审结果。6、相关文件/记录(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修改、报批记录(含人员签字)(20)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1、目的为了不断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的安全123、标准化绩效考核工作。3、职责3.1安监处负责安全标准化的综合考核,并负责制定安全标准化考核计划表。3.2副总经理负责安全标准化综合考核奖惩情况的审批,组织安全标准化考核会议。3.3各车间、部门负责本车间部门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考核。4 安全标准化考核频次4.1公司组织,安监处牵头,每年对安全标准化进行一次考核。4.2各车间、部门牵头,每季度对本部门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考核。5 安全标准化考核依据和奖惩准则5.1考核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5.2 奖惩准则:依据考核评分情况,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奖惩。5.3 各车间、部门考核奖惩由本部门负责。6 安全标准化考核方法6124、.1 主动性考核:检查公司各项安全活动的符合性,包括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运行标准、法规和其他要求。6.2 被动性考核:指调查、分析和记录安全管理的失败案例,主要包括事故案例、未遂事件案例、职业危害案例、财产损失案例等。7、相关文件/记录(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安全标准化考核计划表(4)安全标准化考核记录(5)安全标准化考核会议记录(6)安全标准化考核不符合项通知单(7)安全标准化考核报告(8)安全标准化考核签到表(21)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内部的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125、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道路交通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化工企业四十一条禁令4、职责保卫处负责制定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指导、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厂内交通事故的管理工作。5、驾驶员管理进入厂区一切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1)严禁无证开车。(2)严禁酒后开车。(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4)严禁带病行车。(5)严禁人货混装行车。(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7)严禁驾驶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6、车辆及管理6.1进入厂区车辆证件要齐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三证要齐备(准运证、准驾证、押运证)。运126、输危险品车辆要有运输标志,车况、罐体外观良好,经门卫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禁止入厂。6.2特种车辆(吊车)进厂施工,由设备处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安监处批准后,使用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操作安全监护工作。6.3进入厂区车辆,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小时,靠右行驶,礼让行人,不得随意占道停车。6.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行车路线行驶,运输煤炭、炉渣的车辆必须按照行车路线行驶,在煤场指定地点装车、卸车。6.5机动车辆驶入厂区,必须严格按照指定地点停放,不得随意乱停。6.6出租车不得进入厂区。7、道路管理7.1车辆、行人必须接受厂区道路安全警示标志。7.2驶入厂区的一切机动车辆驾驶员、行人有127、保持道路整洁,维护道路完好的义务。厂区道路谁污染,谁清理,谁损坏、谁赔偿。7.3厂区道路严禁堆放各类建筑杂物和停放各种车辆。如检修需占用道路,使用单位应经保卫处批准、办理断路证后方可占用,并要设置临时安全警示标志。8、处罚8.1违犯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100200元罚款。对造成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对不服从管理者,视情节批评教育。触犯刑法者,交刑事部门处理。8.2违章强行进入厂区者,由保卫处处罚,视情节给予100500元罚款。8.3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交通肇事者,由保卫处处罚,视情节给予100500元罚款。9、相关文件/记录(1)厂内道路交通处罚记录(2)断路作业许可证(22)劳动防护用品(具128、)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劳动保护用(具)品的使用、发放、维护保养和管理,严格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程序,让职工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过程。3、引用文件/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定(GB11651-2008)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危险129、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定义4.1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4.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列入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公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4.3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是指未列入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公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5.1安监处是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主管部门,负责防护用品的统计、计划申报、配发、验收及管理工作,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和防护用品配发标准进行合理安排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并按时进行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检查岗位职工劳130、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维护和保养。并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采购、使用和管理具有监督的权利。5.2供销处是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货,严格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禁止采购无安全标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三无产品、伪劣假冒的劳动防护用品。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并按领料单发放。6、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6.1公司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6.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由供销处负责。6.3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主管人员应核实生产单位的生产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购无安全标识的劳动防护用品。7、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7.1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必要时可要求131、其他部门进行协助。7.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安监处负责验收,必要时可要求其他部门进行协助。7.3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质量问题,验收人员有权拒收或要求采购部门进行退货或换货。8、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8.1劳动防护用品仓库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保管。8.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由使用者自己保管。8.3共用的一般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保管。8.4以上人员所保管劳动防护用品,要求随时处于完好状态。9、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9.1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2008)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9.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安监处开证明,仓库保管员132、负责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9.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超出正常发放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生产副总审批、安监处备案后,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发放。9.4在事故抢险及其他特殊应急的情况下,仓库保管员有权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先发放后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其发放工作。9.5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公司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10、防护用品的使用10.1一般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厂级由安监处负责,车间级由车间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班组级由班组长负责。10.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133、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10.3有关职能部室、车间、工段、班组等有关人员,应经常对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11.劳动防护用品报废11.1个人拥有所有权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由个人根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行决定,职能部室、车间、工段、班组等有关主管人员有权进行监督,发现不戴符合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要求的,有权强令其报废。11.2共用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由车间 、部室、班组的负责人,根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决定,由仓库保管员鉴定并收回。11.313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须经车间、安监处等有关部门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鉴定后方可报废。12、相关文件/记录(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3)劳动防护用品库存记录(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5)劳动防护用品报废记录(23)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事故,加强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创建安全标准化班组工作。3、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标准3.1安全管理方面班组达到六个月内零事故、零伤害、零损失。班组六个月内无重大以上未遂事故。明确班组长为本班组第一责任人,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班组的每一位职工有清楚自135、己的安全职责。班组要坚持每天一次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要有记录且记录完整、清晰。 班组长对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负责,安全活动要有记录且记录完整、清晰。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职工(包括临时工、转岗人员)进行24小时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等,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且记录完整、清洁,在公司组织的安全考试中,全班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班组长要按要求参加公司和车间组织的安全例会,并认真组织本班的安全例会,安全例会要有记录,且记录完整、清洁。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齐全,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等制度,全班组人员熟知各项制度内容,并认136、真执行。班组消防器材、防护器材等定点存放,有专人负责检查。有专业负责保管。确保班组各类安全标识完整清洁。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定期组织本班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3.2作业环境方面岗位设备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沟、坑、池、平台、楼梯、设备孔等的盖板,栏杆完整无损。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包装物做到定位、定置管理,安全通道通畅,作业场所物料堆放整齐,生产现场清洁。工作场所通风照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尘、毒、噪声合格率达到要求。电气设备符合电气安全和防火防爆要求。工作场所无不符合要求的临时线。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并及时整改,暂时无法整改137、的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向车间报告。操作间,更衣室整洁卫生。3.3安全作业方面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证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下班将操作票拿走。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到巡回检查定时、定点、定路线、定内容。按时填写巡回检查记录,原始记录清晰、整洁、真实、无差错。按照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等精心操作,搞好设备维护保养,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不伪填巡检记录,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全班组人员无违反工艺纪律、劳动纪律的现象,对违章指挥能进行抵制,对本班组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能相互制止。参加检维修作业,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及检测规程进行。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许可证,高处作业证、罐内安全作138、业证、抽堵盲板安全作业票、动火证、动土证等安全作业票证制度,无证不进行作业。按照有关要求在检维修等作业场所设置区域警示标志。无论何种作业,凡有二人以上参加,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作业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4一票否决指标由于班组内部原因,班组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于班组内部原因发生重大或特大未遂事故的。班组内出现拒绝执行专职安全员及公司管理人员正确指挥的。4、评选办法和奖惩4.1由班组自查,自认合格后,向所在车间、部门申报验收。4.2车间(部门)验收后,向安监处申请复验。4.3复验由安监处会同技术处、设备处、生产调度室等管理部门按照公司安全合格班组考核奖励细则共同进行,139、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命名。4.4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被命名为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的班组由公司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奖励,达不到的单位取消其评选资格。5、相关文件/记录(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安全合格班组考核奖励细则(3)安全合格班组自查记录(4)安全合格班组验收记录(24)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各工作岗位的规范化操作,以铁的纪律和高超的操作技能保证岗位职责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适应我公司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岗位。3.基本要求3.1岗位操作人员要知道本岗140、位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3.2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3.3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3.4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3.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3.6开好班组“三会”,即班前布置会(布置任务时安全措施要具体)、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效果、有记录)。3.7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3.8如发141、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监处门,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3.9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3.10对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3.11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3.12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及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13作业现场要清洁,工具、物品、物料放置整齐有序。安全通道要畅通,安全防护、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安全色标、安全标识齐全完好。4、相关文件/记录(1)安全活动记录(25)急性中毒、烧伤、烫伤的现场抢救原则1、目的急性中毒、烧伤、烫伤常发生于生产、检查过142、程中意外事故,往往病情严重,发展迅速,为做好现场救护,特制定原则。2、范围本原则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区域所属各单位。3、引用文件/标准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4、基本要求急性中毒、烧伤、烫伤救治成功的关键是早期处理,而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大剂量的毒物吸入与现场抢救不利。因此,急性中毒、烧伤、烫伤一旦发生,现场工作人员首先应担负起抢救的责任。现场急救处理的原则是维护患者的生命体征,终止毒物的再吸入,给予必要的早期处理。若有多人急性中毒、烧伤、烫伤,要区分病人病情轻重缓急,安排好抢救力量143、,就地或转送医院治疗。做到抢救不忙乱,使中毒、窒息、受伤患者不漏诊,不误诊,力求在时间上分秒必争。5、现场抢救准备煤防站及有毒有害作业现场应备有下列器材和急救药品。(1)救护人员使用的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隔离膜。(2)氧气瓶或氧气袋。(3)空气呼吸器、自动苏生器(4)洗眼器、洗眼壶、止血带、小夹板、开口器、舌钳、绷带、简易手术包、救护三角巾、救护担架、急救床。(5)2%硼酸水、5%碳酸氢钠溶液作冲眼和皮肤用。(6)呼吸兴奋剂尼克刹米、回苏灵。强心药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镇静止痛安定、强痛定。解毒药维生素C、亚硝酸异戊酯、抗氰针(片)、硫代硫酸钠、阿托品等注射液、吡拉西坦片。6、现场抢救要点6144、.1 救护人员要熟悉公司、车间有毒有害岗位的作业环境,掌握常见职业中毒的症状和急救知识,随时做好抢救工作准备。一旦发生个体或多人中毒,要有条不紊、分秒必争地就地抢救,不失时机地给予现场复苏,极有可能获得抢救成功。6.2 尽快将患者救离中毒现场,使毒物不再继续侵入体内。现场救护人员一定要戴好防毒面具,并将患者移到上风向空气新鲜的地方,立即解开衣领和腰带,以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寒冷季节应注意保温,保持患者安静,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对危重病人,必须现场作紧急处理后送医院抢救。如发现病人有紫绀、呼吸困难,应立即吸氧。如发现病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在现场做心肺复苏(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7、急145、性中毒患者送医院时的注意事项现场抢救及初步处理是非常重要的,及时有效的现场抢救可保持病人的基本生命,为医院进一步治疗打下基础。在送病人到医院的途中,要十分注意以下问题:7.1急性中毒危重患者必须在现场经抢救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7.2要选择距离近、有抢救条件和抢救经验的医院,并事先电话通知医院做好抢救准备。7.3多人急性中毒时,应事先电话通知医院做好抢救准备。7.4如患者呼吸、心跳停止,现场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处理),如未复苏,护送途中须继续进行。7.5急性中毒合并外伤如骨折、出血,送医院前须给予固定和止血。7.6护送中对休克患者应取头低位,昏迷或呕吐患者平卧时头应偏向146、一侧,避免呕吐物吸入肺内。对危重患者应密切观察意识、瞳孔、血压、呼吸与脉搏等变化,并作必要处理。7.7护送途中的抢救记录要完整,如中毒时间、接触毒物的名称、病情变化、抢救时间及措施,包括用药名称、剂量及方法等,随患者送交医院。8、急性中毒的抢救原则8.1 急性中毒迅速安全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维持呼吸、循环功能。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应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眼睛接触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保持呼吸道畅通,合理氧疗积极预防控制感染,及时、合理应用抗生素,防止继发症。9、烧伤、烫伤后的处理原则9147、.1基本原则烧伤的急救主要包括降温及保护患处。如果烧伤后皮肤尚完整,应尽快使局部降温。如用干净水冲洗,这样会带走局部组织热量并减少进一步损害。随后用一块松软潮湿、最好是消毒的垫子包扎伤处,注意不要太紧。如果患者烧伤处已经起了水泡,应该保护,并局部降温。用干净水冲洗患处时,注意不要碰破或擦破水泡以防止感染。若伤处肿胀,应去掉饰物,连续用冷水冲洗伤处,然后用不带黏性的潮湿的、最好是消毒的垫子轻覆水泡之上,除非水泡很小,否则一定要将患者送医院。如果患者的衣服和患处黏连时,应该用剪刀将患处周围的衣服剪开,尽可能让患处暴露出来,用清洁的纱布轻轻覆盖。9.2 火烧伤如果衣服着火,注意不要奔跑,用抹布、衣服148、或类似物覆盖灭火。或将衣服脱去,但要留下与身体黏着的部位。用潮湿被单或类似物将伤者包裹,送医院治疗。9.3 烫伤烫伤时由烫的液体引起的烧伤,首先要用冷水冲洗,并局部降温10分钟,并用一块干净、潮湿的敷料覆盖。如果口腔烫伤,由于肿胀可能影响呼吸道,因此急救一定要快,使患者脱离热源,置于凉爽处,并保持侧卧位,送医院急救。10、相关文件/记录(26)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目的识别及评价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重大危险源,从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生产活动,所有生产经营现场使用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节危险、有害因素。3、引用文件/149、标准(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定义4.1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这种“根源或状态”来自作业环境中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害的作业环境和管理上的缺陷。4.2危害识别又称为危害辨识,是认知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4.3风险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严重性的结合。4.4风险评价依照现有的专业经验、评价标准和准则,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忍的全过程。5、风险评价范围5.1危害的根源及性质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危害的根源和性质。如造成150、火灾和爆炸的因素。造成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的原因。造成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同位素辐射等)的因素。工作环境的化学危害因素和物理危害因素。人机工程因素。设备腐蚀、焊接缺陷等。导致有毒有害物料、气体泄漏的原因等。危害识别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中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可以认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即为危害。5.2风险评价主要针对生产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工艺操作、生产过程的操作、检维修作业和管理活动等。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5.2.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5.2.2常规和异常的活动。5.2.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5.2.4151、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5.2.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5.2.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5.2.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2.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5.2.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6、评价组织6.1安监处是负责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6.2总经理负责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组织安监处、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设备处、综合办公室及生产各车间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公司风险评价领导小组,制定风险评价程序或指导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评价准则,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重152、大危害,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6.3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公司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全面负责本车间的风险评价工作和风险管理。7、风险评价的方法7.1危险源识别方法现场察看、交流面谈、文件查阅等。7.2重大危险源评判方法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7.3常用的评价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预危险性分析(PHA)、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实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故障树分析(FTA)、事件树分析(ETA)等7.4本公司采用评价方法主要有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预危险性分析(PHA)、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8、评价准153、则8.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8.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8.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8.4合同规定。8.5企业的安全方针和目标。表1危害发生的可能性L判定准则序号标准5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4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3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154、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2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1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表2危害后果严重性S判定准则S值人员财产损失/万元停车其它5造成人员死亡 50公司停车重大环境污染4造成人员重伤25部分关键装置停车公司形象受到重大负面影响3造成轻伤 10降低生产负荷造成环境污染2造成人员轻微伤10影响不大,几乎不停车造成轻微环境污染1无人员伤亡无损失无停车无污染、无影响 表3风险等级R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风155、险等级风险(R= LS)控制措施巨大风险2025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重大风险1516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中等风险912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交流可接受风险48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定期检查可忽略风险4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保存记录9、工作程序9.1公司应进行初始状态评审,以了解公司的安全风险的现状,评审的主要内容有:9.1.1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9.1.2组织机构和职能的适宜性。9.1.3识别公司生产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中的安全风险。9.1.4现有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适宜性。9.1.5156、对以往事故、事件和员工健康档案分析。9.2危险源识别与评价的时机:9.2.1以生产车间、相关部室和活动为对象,每年在设定目标前进行,由安监处负责组织对危险源进行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9.2.2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之初进行初始状态评价。9.2.3在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以及相关方的要求等情况下发生变化时,对危险源重新进行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9.3危险源识别:9.3.1危险源识别之前,各单位应将过程活动进行划分,填制作业划分清单表,并根据作业内容,编制安全检查表,编制检查表时,应考虑以下内容:(1)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设备、设施及工程。(2)具有157、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活动和情况。(3)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作业活动和情况。(4)具有职业性健康伤害、损害的作业活动和情况。在对危险源进行识别时,应充分考虑危险因素的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9.3.2对检查表中识别出来的危险因素,根据本公司的特点将危险因素分为以下类别: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灼烫。7)火灾。8)淹溺。9)意外坠落。10)化学性爆炸。11)物理性爆炸性。12)中毒和窒息。13)职业病;(14)其他伤害。各单位、各部门应按单位作业活动,填制危害调查表,并形成记录。9.3.3职业病种类1)尘肺:电焊工尘158、肺。2)职业中毒:苯中毒、CO中毒。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4)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电光性皮炎。5)其他职业病:无。9.4风险评价和控制9.4.1将已确定的控制措施,按照优先顺序,逐项进行落实。对确定为重大隐患项目的风险,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技术方法、资源时间表,并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重大隐患项目结束后,有关单位应进行验收,形成报告。9.4.2建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对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重大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159、告。9.4.3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的控制措施,包括修订和新制定的操作规程,应及时向职工进行宣传、培训教育,使职工熟悉其岗位和工作环境中的风险,即应该采取的控制措施。9.5风险信息更新9.5.1对常规活动,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识别与生产经营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9.5.2在下情形下,公司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变化或工艺的改变。(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9.5.3对非常规性活动的风险评价对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160、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写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并经车间或有关部室领导严格审批,危险性重大的活动,应经公司级领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惩事故可能性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活动或施工之前进行演练。9.6重大风险评价和管理9.6.1各单位根据R值不同确定风险等级(超过100分的为重大风险,低于100分的为一般风险),并建立一般风险清单、重大风险清单,经各单位主管审核批准,并上报安监处备案,由安监处根据各单位危险源清单建立公司危险源清单。9.6.2对于巨大风161、险、重大风险的危险源,通过运行控制或制定危险源管理方案或应急措施进行控制,对中等危险和可接受风险的危险源,通过运行控制及绩效测量和监视来降低风险。10、相关文件/记录(1)安全检查表记录(2)预先危险性分析记录(3)LEC分析记录(4)一般风险清单(5)重大风险清单(6)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回执(7)风险评价小组文件(8)风险评价会议记录(9)风险评价签到表(27)安全标准化达标自评管理制度1、目的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标准化运行进行自评,突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迁安市九江煤炭储运有限公司3、定义3.1安全标准化自评:依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提出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162、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的过程。4、职责安监处负责安全标准化的自评工作。5、工作内容5.1公司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自评。5.2安监处制定安全标准化自评计划,下发安全标准化自评检查表,首先由车间和各部门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然后由安监处组织整个公司的安全标准化自评。5.3公司针对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自评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并加以完善。5.4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自评要与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挂钩。5.5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综合性检查应163、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64、,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28)消防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突发性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消防法(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告第38号)(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职165、责消防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份,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也是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总责。4.1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贯彻执行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保障本企业消防安全设施符合规定并通过上级验收合格。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单位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消防队。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总结、表彰、推广消防安全工作经验。4.2 保卫处消防职责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综166、合管理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等消防管理制度,制定年度消防安全计划。建立防火档案,确定企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立防火标志,实施严格管理。具体组织管理公司的消防队,按计划组织对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训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情况。协调与地方消防部门、消防队的关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实施防火监督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监督消防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参与消防设施竣工验收。组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监督工作,组织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爆炸事故现场。监督对各部室、车间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工作,确保其完好备用。监督检查167、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确保其畅通。监督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按规定进行考核奖惩。4.3消防队的组织管理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归保卫处管理。消防队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根据所辖区域特点组织防火演练。各级消防队伍要定期开展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活动内容,学习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消防知识、定期举行灭火实战演习,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灭火器材的保养方法和火场抢救知识技能。开展防火检查和火险治理工作。4.3.3义务消防队伍的定员编制:以单位定员人数组成实行全员防火的格局,各单位将编制人员名单报大队备案,由于人员调动,编制内队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充168、,并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报大队备案。4.3.4义务消防大队每年5月份、11月份组织义务消防队伍进行专业训练、保持队伍的战斗力,做到召之即来、来着能战、战之必胜。各单位的消防训练,每季不少一次,内容自行安排。4.4生产技术处4.4.1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考虑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注意的防火安全事项,并把改善消防条件,解决火灾隐患纳入计划中。4.4.2在编制工艺技术规程、工艺守则时,同时考虑防火安全技术和措施。4.4.3贯彻和执行有关生产工艺的防火措施、研究和开发新产品,采用新工艺时,必须有保证消防安全的措施。4.4.4在进行技术改造和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执行有关消防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并将设169、计方案、施工计划、以及火灾危险等资料提供给消防、安监处门审核。并应有消防措施。4.4.5实施、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消防计划的实施、执行情况。4.4.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工艺流程中的火险隐患及不安全问题。4.4.7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消防安全的改进措施。4.5设备处4.5.1负责制定机械、电器、动力设备、管网的防火技术规程。4.5.2对各种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时,应有消防安全内容。4.5.3负责对设备、设施、压力容器、动力管网和有着火爆炸危险的设备进行技术检查和消防安全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4.5.4加强对危险设备(锅炉、受压容器、管网、170、乙炔、氧气设备)的管理及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4.5.5经常检查设备运转情况,严禁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变、配电设备和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带病运行。4.5.6负责防雷电装置的检测、维修,确保灵敏有效。4.5.7负责消防给水管路、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灭火用水的需要。4.5.8发生设备火灾时负责灭火、抢修、更换,尽快恢复生产。4.5.9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改进的防范措施。4.6办公室、仓储处4.6.1负责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油库等生产服务场所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4.6.2仓储处负责库房及现场物质存放区域的消防工作,各类物质按消防规定分类码放、储存,库房内有完整的防火措施。4.6171、.3负责提出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措施项目,并报防火安全委员会批准后执行。4.7劳资处4.7.1会同安监处对新入厂职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4.7.2劳动纪律检查应与消防工作同时检查、考核。4.7.3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4.8质计处负责对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浓度进行检测分析,为审批动火证提供技术数据。4.9监察处负责对各部门落实消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10厂长(车间主任)的职责4.10.1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措施。4.10.2对新入厂的员工认真做好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4.10.3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演练。4.10.4落实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工172、作,及时的制止、纠正,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制度的行为,整改和消除隐患。4.10.5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落实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整和应有的使用效果。4.10.6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4.10.7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4.10.8岗位工人必须会使用灭火设备及器材,当发生火情时,当班领导要及时组织灭火,及时拨打火警电话并向公司领导汇报。4.10.9驻企各施工单位,按规定明确各自的防火安全责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确保在施工期内不发生火灾,焦化总厂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防火检查和发生火灾的惩处。5、厂区内消防安全为做好厂区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173、法和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5.1执行原化工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5.2生产施工用火管理5.2.1禁火区域内不得动明火,因工作需要必须动明火时,需提前用书面形式向单位主管部门请示,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动火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动火前要制定好防火安全措施)。5.3焊工作业注意事项:5.3.1焊工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应隔离存放。作业时,两瓶间的距离不少于5米,与动火点的距离不少于10米。5.3.2焊工作业时,对周围的环境要进行检查,清除一切可燃物。配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现场监护方可作业。5.3.3在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乙174、炔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动火部位正下方。5.3.4对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液体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必须进行清扫、质检经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5.3.5烘烤作业时,必须远离易燃、可燃物,要制定防火安全措施,现场有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后要将余火彻底熄灭,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5.4其它用火管理5.4.1进入厂区严禁吸烟。油库区域作业人员,严禁将火种带上岗位,并认真落实检查制度。5.4.2严禁在厂区内烧荒和焚烧树枝、树叶、纸张、杂草等垃圾废物。特殊情况下的废物焚烧,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并设专人监护,烧后必须将余火彻底熄灭,确认无火种后方能离开。5.4175、.3严禁在施工工地、厂房及其它场所使用明火取暖。5.5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洗。5.6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5.7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5.8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1.5倍。5.9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5.10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6防火重点部位管理6.1凡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物176、质的部位、生产的要害部位,都应列入重点部位管理。6.2重点部位实施分级管理和控制。班组、工段、车间、厂部都应建立重点部位控制,并把责任落实到人。6.3各级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做到“四有一及时”即有防火负责人;有防火安全制度;有义务消防组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6.4建立日常的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班组每班一次,工段每周一次,车间每半月一次,厂部每月一次,厂安监处每月对各单位检查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全方位的防火安全大检查。6.5防火重点部位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立“严禁烟火”的警示标志。7 装运管理7.1 装卸化工产品及易燃、易爆的物品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177、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要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7.2进入易燃、易爆的区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前要带好阻火罩,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一般应用帆布将物品盖严密,随车押运人员和司机不准在车上吸烟。7.3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机动车辆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内进行修理。8、岗位防火责任8.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当班班长(或主操作)是本班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本班(或岗位)消防工作负责。8.2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178、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余火。8.3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责任人或当班调度员。8.4工段、岗位人员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8.5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当班调度员及时报警。8.6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属地单位行使监督检查权。9、防火安全检查9.1安监处要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179、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9.2车间、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进行整改。9.3工段、班组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9.4安监处、保卫处、车间、工段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10、防火检查的内容10.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10.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10.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在位、完整、完好。10.4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10.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10.6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180、11、管理基本要求11.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11.2成立由主要领导和各职能科室领导、车间主任参加的防火委员会,各车间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11.3消防组织应实行消防目标管理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消防责任人,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级、车间级、岗位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实行三级安全防火责任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形成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人人有责任的局面。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重点部位重大火灾隐患的监控措施,各级人员签订安全消防责任书。11.4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181、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115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11.6公司内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11.7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以较安全的地方,应经常进行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11.8公司生产区域发生火警要沉着冷静,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及时报警给保卫处,立即启动公司重大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预案。职能部门接到报警后要迅速赶182、往出事地点,成立火场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扑救。11.9开展上级检查下级,逐级检查落实的消防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督促整改火险隐患,调查火灾事故原因。11.10指挥部成立后,要及时派人调查火灾发生单位的起火原因、火灾性质、失火物体、有无毒气、有毒液体泄漏、有无人员被困等,根据实际情况,展开部署扑救工作。11.11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需要报请上级消防队的支援,有权决定报警、寻求支援,并安排人员到各个路口进行引导支援进入火场,在这期间要组织一切力量控制火情的继续发展。11.12火灾扑灭后,指挥部要成立事故调查小组,依据处理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11.13公司现183、配备有8干粉灭火器、35型推车式干粉灭火器、CO2灭火器水龙带、防火沙池等。配置在车间的消防器材设施要悬挂于距离操作台最近的位置上,便于取用方便,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消防器材有备无患。11.14使用灭火器时,要根据火场着火物质选择灭火器,配置的干粉灭火器是手提贮压式气瓶,用时先检查喷口有无东西堵塞,然后将气瓶的提环拉开,用手拿着喷管对着燃烧物体实施灭火。大型推车式灭火器用时将罐体的阀门拉开,拿着喷管对准物体实施灭火。12、消防教育规范12.1新员工入厂教育12.1.1新员工入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12.1184、.2公司级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由安监处、保卫处具体负责。主要是讲解本厂基本生产特点、重点危害因素、部位、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厂内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12.1.3车间级消防教育。由车间具体负责,培训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安全制度、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12.1.4班组级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物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12.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学习。学徒期满前不得独立操作。12.1.6185、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12.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12.2.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12.2.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13、电气设备13.1变、配电站(室)的防火13.1.1室内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门、窗、风孔、电缆沟口有密封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造成电源短路发生火灾。13.1.2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性能完好。13.1.3变压器、油开关等设备不发生泄漏,如有隐患及时排除,室内保持清洁。13.1.4变、配电站(室)避雷设施保证完好。13.1.5室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室内必须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保证灵敏可靠186、。13.2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装防火安全管理13.2.1电源架空线路严禁跨越易燃、易爆场所的上空。13.2.2电气设备线路要有保险装置,不得超负荷使用。13.2.3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选型使用,不得任意选用和更换。13.2.4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13.2.5甲乙类液体储槽或各类油库区域的照明设备应采用防爆型号。13.2.6地下电缆沟和地上的电缆槽、架,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应保持清洁、干燥。13.2.7物资仓库电气线路安装,要穿套金属管或硬质塑料管,电源开关应安装在库外。13.2.8易燃、易爆区应设置专用的检修电源。13.187、2.9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符合防火安全规程的要求。13.2.10粗苯生产区域的用电线路,应采用铜质导线,并按规定时限对导线进行绝缘性能的试验。13.2.11易燃、可燃或有毒介质导管,不能直接进入仪表室,应通过变送器把信号引进仪表室。13.3建立电气防火档案,电气设备必须每周检查、保养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13.4凡安装临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安装要求,并经有关部门批 准,用后应彻底拆除,如较长时间使用,必须正式安装。14油罐区域防火安全管理14.1 油罐区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自动喷淋降温设施和固定泡沫灭火设施,有足够的消防用水,消防水池要保持水满备用。188、消防泵每月一次检查试验,泡沫灭火装置每年进行一次试验。14.2 油罐区的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区内不得有架空电线路,严禁在库区内拉接临时电源。14.3 油罐区的消防泵房的电源,采取两路连续供电方式,设置备用电源,严禁同时断电。14.4油罐区严禁明火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动明火时,需经厂安监处批准,并采取确保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措施,方可动火。油库区要有“严禁烟火”的警示标志。14.5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易燃液体的桶盖,油罐区内应配备专用工具备用。14.6油罐区内严禁停放任何机动车辆。进入库区的车辆如发生事故时,必须将车推出库区外修理。14.7罐区工作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符合标准,不得穿有189、铁钉的鞋子。14.8库区保持清洁,用完后的油棉丝、油抹布等不能乱放,要集中存放在安全点,定期进行处理。14.9库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15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15.1建筑设施必须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栓及相应的设施。15.2 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属于专用物品,严禁挪作它用。15.3 灭火器的管理15.3.1灭火器要定点存放,做到防雨、防晒、防潮、防腐蚀,管理责任要落实到车间、工段、班组、岗位和人头,要有专人检查。15.3.2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保证灵敏使用,对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进行更换。15.4消火190、栓的管理15.4.1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室外消火栓的防冻保暖工作,由设备处负责落实。15.4.2消防水带、水枪等物品定点存放管理,有明显标志,要落实到岗位人员管理。15.4.3室内外的消防栓有明显标志,严禁埋压圈占消防栓,消防栓的性能保持良好,四周1.5米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杂物。15.5 泡沫灭火站管理15.5.1每周检查比例阀、分配阀、节门是否灵活;管道泡沫产生器有无损坏;消防泵运转是否正常;供水压力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有无泄漏;蓄水池水位及补给水节门状况。15.5.2岗位操作者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用途和作用,以及操作设备的技能,确保安全操作。15.5.3每季度对全部电气设备和报警装置进行191、检查和试验。16煤场管理16.1储煤场应建立防止煤堆自燃的管理措施。煤场周围应配备消防设备及工具,煤堆上宜喷覆盖剂或者水。16.2胶带输送机在运行时,通廊内应设置灭火器。17、消防值班17.1消防队值班室必须昼夜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17.2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17.3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17.4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18、消防应急演练18.1消防应急预案每半年演练一次。18.2消防应急演练工作由安监处、保卫处、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演练并做好演练总结。18.3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192、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19、消防器材管理规范19.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19.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19.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19.4公司办公区、仓库、木工房等公共区域的消防器材由所在地各单位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19.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19.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193、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20、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20.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当班调度员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的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公司调度员要向市消防队(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20.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20.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教育警示周围群众,处理事故责任人。20.419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和市公安消防部门。21、相关文件/记录(1)消防安全检查记录(2)消防应急演练记录(3)消防器材维护保养记录(29)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企业及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因机械设备故障、操作失控或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而发生突发性重大事件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有序、有效的抢险抢修、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损失,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各类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理。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应急救援管理4.1公195、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安监处、生产处、设备处及保卫处等部门组成,发生事故时以指挥部为主负责全公司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4.2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由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4.3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职责:总指挥:总经理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对事故与灾害的紧急处置迅速作出判断与决策;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指挥现场人员撤离,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决定事故现场是否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做出安排196、;及时向上级安监处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对现场急救员与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教育,使每一名从业人员都能够掌握通畅呼吸道、人工呼吸、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和搬运等急救技术,了解在可能出现的恶劣条件下求生求救的方法。副指挥职责:生产副总经理协助总指挥工作,提出抢险报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指导抢险报修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审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发197、生应急救援事件时为组长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总指挥不在现场时代行工作。负责应急现场的直接指挥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负责组织专业救灾队伍进行事故中心地带的抢救与救灾工作;负责组织自愿救险救灾队伍进行紧急情况下配合或替换专业救灾队伍抢险与救灾,防止事故或灾害扩大与蔓延。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尽快清理现场,恢复生产。安监处: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临时抢救和临时处置,并协助医护人员护送重伤员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治疗;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负责组织调查事故经过,查198、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抢险救灾实施报告。负责保护现场、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照相取证;生产处: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负责事故或灾害的紧急救险、救灾与处置情况的通讯指令的传达,保证领导指挥机构与各成员之间,本单位与上级和周边单位之间(如地方消防、医疗机构)信息及时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与救援工作;负责应急过程的会议、记录与整理,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会议记录报告。设备处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现场安全抢险救灾工作,对抢救过程中的工艺设备、管线以及电力等进行调整和控制,并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199、现场情况。劳资处负责保险索赔事宜的处理,做好善后事宜;4.3.7办公室负责在整个救险救灾过程事与遇险人员的家属联络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抚工作;负责对外消息的发布与澄清事宜;供销处负责应急所需的机械、装备、材料、生活保障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作;保卫处事件发生后组织警戒保卫人员封闭事故现场、隔离事故或灾害区域;负责维持秩序、疏通交通等工作;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伤亡事故的处理。4.4安监处要根据公司各类预案要求及时开展救援演练工作。4.5公司内事故报警方式采用内部电话和外部电话线路进行报警,由指挥部根据事态情况通过公司内部电话发布事故消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200、布警报时,由指挥部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部亲自向政府或负责人发布消息,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随时保持电话联系。4.6公司应急救援人员之间采用内部和外部电话线路进行联系,应急救援小组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48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必须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和相关部门发布变更通知。4.7现场事故应急处理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遏制事故,从而防止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它设施,以减少伤害。在处理事故时要坚持以下原则:(1)消除事故原因;(2)阻断泄漏;(201、3)把受伤人员抢救搬运到安全区域;(4)危险范围内无关人员迅速疏散、撤离现场;(5)事故抢险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防范措施后,迅速投入排险工作;4.8安排对工人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工作班次、地址等,并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还要定期更新,以便在应急疏散人员时保证所有人员都疏散到位。发现缺员时,应及时报告所缺员工的姓名和事故前所处的位置等。4.9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划定事故现场隔离区范围,防止无关人员误入现场造成伤害,同时要做好隔离区的交通疏导工作。4.10事故得到控制后,要立即对现场进行洗消并迅速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在对现场进行采取摄像、拍片等取证分析后,由总指挥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202、令。在涉及到周边社区和单位的疏散时,由总指挥通知周边单位负责人员或者社区负责人解除警报。4.11救援小组、事故发生当事人必须在24小时内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特殊情况可以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天),救援小组必须在召开事故分析会的48小时内将处理结果报公司领导,处理结果将在现场进行通报,让全体员工受到教育。4.12处罚依据迁安市九江煤炭储运有限公司相关管理标准执行。二、危险化学品管理(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及其它有关法律、203、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理。3、引用文件/标准(1)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4、定义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并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物品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204、蚀品等。5、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5.1安监处职责5.1.1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5.1.2负责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建立档案。5.1.3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管理。5.1.4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5.1.5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5.1.6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检测进行监督管理。5.2供销处职责5.2.1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管理工作。5.2.2负责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对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6、采购管理6.1采购205、中,不得采用没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6.2采购中,不得采用没有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易制毒化学品。6.3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一书一签,书签必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完全一致。6.4采购过程中应如实做好各项记录,记录不得随意更改。6.5采购时应向供应商说明采购的有关要求,必要时,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7、生产、储存和使用管理7.1生产、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培训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使其熟悉化学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7.2生产、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206、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7.3对生产、贮存化学品装置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情况上报市安监局。7.4粗苯储槽区的管理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7.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7.6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7.7 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分库存放,存放地点、数量要适宜。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7.8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并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207、用途如实记录;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通过党群工作部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7.9 保管员应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数据及相关的应急程序,并进行日常检查。储存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10 生产管理部组织,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对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场所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其它危险化学品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评价后填写危险化学品储存状况安全评价报告。7.11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专业生208、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对不再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和可能残留危险化学品的空容器,应由供应商进行回收。7.12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泄漏、爆炸、火灾、中毒、污染等事故的发生。7.1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和地点发生变化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及其附属物,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14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部门和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作业指导书,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事故应急措施。7.15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如果发现易制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209、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7.16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7.17使用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7.18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7.19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7.20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加贴。7.21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8、经营管理8.1危险化学品销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8.2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以保证用户在210、运输、装卸、贮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8.3发现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8.4供销处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8.5供销处不得向个人或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易制毒化学品。9、发货、装卸环节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发货和装卸环节建立健全查验、核准、登记等五项制度:9.1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制度。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认真查验提货单位以下六项资质和要求:9.1.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9.1.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211、运输经营许可证。9.1.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注的核载重量一致。(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9.1.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9.1.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9.1.6公安部门出具的凭证。具备:(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212、。(2)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9.2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安监处必须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9.3装卸现场管理9.3.1装卸危险化学品前,操作人员负责查验运输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器材的配置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并做好记录。9.3.2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熟悉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腐蚀、火灾、爆炸等,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并经213、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9.3.3卸车时操作人员必须根据所卸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穿戴不同的劳保用品,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卸车现场安全。9.3.4卸车期间车辆必须熄火,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其他车辆不得靠近。9.3.5在卸车前要详细校对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等是否相符。9.3.6灌装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灌装规定量,做好灌装记录,严禁超量装卸作业(灌装量不得超过贮罐体积的80)。9.4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载完毕后,发货人员必须对装载重量(或液位)、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公司。9.5登记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214、核准登记表工作台帐,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环节的安全。10、出入库管理10.1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安全知识,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剧毒品仓库严禁存放生活用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10.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场地内,并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由专人管理。10.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11.废弃管理11.1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格管理,统一回收,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用它用。11.2凡拆除的容器,215、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11.3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11.4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执行固体废物控制程序。12、相关文件/记录(1)固体废物控制程序(2)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3)危险化学品采购台帐及一书一签(4)危险化学品库存台帐(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台帐(6)危险化学品销售台帐(7)危险化学品废弃台帐(2)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烟火管理,严格控制着火源,减少危害危险因素,控制和杜绝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禁火、禁烟216、工作的安全管理。3. 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化工企业安全生产41条禁令4. 职责4.1 安监处负责公司禁烟、禁火工作的全面管理,认真检查监督,有权提出处理意见。4.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巡回检查全厂内各类人员执行禁烟、禁火规定的落实情况。4.3 其他部门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分工,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配合安监处做好禁烟、禁火工作。5. 处罚5.1 凡在厂区内吸烟者,本公司员工217、罚款200元。5.2凡是在公司内部随意点火的,未按有关制度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公司员工罚款200元。 5.3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动火、用火作业的,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动火或用火。6、相关文件/记录(1)安全生产责任制(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禁火、禁烟处罚记录(3)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职工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的防火、防爆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年版)(3)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218、力装置设计规定(GB50058-1992)4、管理4.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保卫处消防科及火警119。4.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应特殊原因情况需使用明火作业的,要办理动火手续。4.3进入厂区,严禁吸烟。4.4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器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定(GB50058-1992)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4.5工艺装置上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设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有安全219、联锁配合,其连锁动作应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4.6放空管的出口应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放空管最低处应设置惰性气体(蒸汽)连接装置。放空管高处建筑物2米以上,但应在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内。4.7输送易燃物料时,控制适当的流速,避免产生静电。4.8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且安全的地方。4.9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罐区),必须配装阻火器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4.10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挥发液体擦拭设备和衣服等。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拭材料,放入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容器内,由公司定期消除。4.11易燃、易爆220、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办公室、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4.12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4.13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4.14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5、相关文件/记录(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存贮、使用、经营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3、引用法规/标准(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1、445号)(3)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7号)4、管理办法4.1安监处对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进行管理。4.2储存、运输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4.3 因生产需要购买、储存、运输或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事先由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安监处有关手续,并及时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后方可购买。4.4在运输、搬运易制毒化学品过程中,要严格区分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及物理、化学特性,并遵守以下规定:(1)必须穿戴好工作服,配备222、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酸手套、护目镜、防护面具等。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以及性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制毒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或产生有毒气体的易制毒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4.5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时,运输车辆应当在明显部位张贴易制毒化学品标识。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当由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应当凭证运输的,运输人员应当自启运起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承运单位应当派人押运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4.6运输第三223、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7 易制毒化学品只能储存在专门设置的危险品仓库内。危险品仓库应具备公安机关认可的储存条件,其种类和数量要经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的审核与监督,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4.8 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应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泄压、避雷、监测、报警、灭火、降温、防潮、防静电、防放射等安全设224、施。4.9 易制毒化学品在专用库房内应根据其性质,分开隔离存放,且不准超过库房设计容量。 4.10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品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4.11 领用易制毒化学品须先写出报告(报告中写明物品名称、纯度、数量、使用人、用途等),经分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批准,然后按批准的物品数量到仓库领用。4.12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量不得超过工作需要量,剩余的要当即退回仓库。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临时存放危险品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4.13生产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量在具备无225、毒害处理条件下使用,以减少对人畜和环境的损害,报废的易制毒化学品一定要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自行随意丢弃、处置。4.14使用单位要经常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实物、台帐的盘点与核对,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和有关部门。4.15公司依法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或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4.16 供销处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迁安市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购买和运输情况,接受公安部门的监督。5、相关文件/记录(1)易制毒品采购台帐(2)易制毒品的一书一签(3)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情况汇总表(4226、)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汇报表三、职业卫生管理(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4)职业病目录(5)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6)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4、定义和定义4.1职业卫生4.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227、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4.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5、机构设置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设在安监处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6、职责6.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6.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6.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228、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情况。6.2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职责: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落实。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点,协助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检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229、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6.3各单位(车间、部门)职责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6.4安监处1、负责制定、改善有毒有害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工作的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经领导批准后执行。3、掌握有毒有害作业点的分布情况,并按期组织监测。4、参加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6.5劳资处1、负责组织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发现有患职业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新工人入厂时组织体检工作,对患有职业禁忌病者,不得安排有毒有害岗位。2、建立接触有230、毒有害岗位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掌握职工健康情况。3、做好患有职业病人员的后期治疗及疗养工作。制定疗养期间的待遇标准。7、职业危害申报制度7.1安监处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7.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8、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8.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要231、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作业的权利。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8.2尘、毒、噪场所规定接触粗苯、水的场所。8.3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预防措施.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检查和评价。.2新建、232、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生产过程中的控制.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2对作业场所233、散发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234、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治职业病发生。.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10在具有酸性物质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职业卫生管理.1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有职业危害的生产劳动。.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监处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235、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5工作场所放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检测结果、预236、防措施等。.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外,发生急性职业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9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进行现场救援。9、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9.1安监处进行检测的项目为作业场所毒物指标和噪声指标检测点的分布,检测频率为每月一次。9.2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司确定的危害因素分布点进行监测,监测频率为每年一次。9.3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监处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立即整改。9.4安监处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检测记录237、。10、相关文件/记录(1)职业病申报表(2)职业危害检测报告(3)职业病健康档案(4)职业危害预案演练记录(5)职业危害分布图(表)(6)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一览表(7)职业危害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发放记录(2)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目的为了正确评价生产环境中有害物质对工人健康的危害程度和进行监护,鉴定各单位安全卫生工作的成效,做好职工职业卫生有害因素控制措施,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对车间(岗位)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进行定点、定期监测,结合公司生产实际,保护员工免受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作业点及操作室危害因素的检验。3、引用文件/标准(123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2002)4、职责4.1 安监处负责对各作业场所的粉尘、噪音、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有害因素监测。4.2安监处依据上级相关部门的分析结果进行监督指导各车间、工段对作业场所进行整改,进一步优化现场作业环境。5、工作程序5.1危害因素的检验:安监处负责与工业卫生监测站联系,进行危害因素的检验。5.2 分析检验记录:在检验和测量记录中,应清楚的表明各个作业场所的地点、危害因239、素的种类及检测时间,并注明是否超出最高允许浓度或临界数值。5.3 安监处负责对上级防疫部门的监测记录,建档,并做好登记工作。6、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点确定原则6.1根据有毒有害物质经常逸散的范围,在有工人经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方,以最能反映工人实际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地点作为监测点。6.2凡属同种物质存在同一厂房,不应以作业岗位确定监测点。应根据卫生原则按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点。6.3在同一地点有数种有毒有害物质混合存在时,应分别按实际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确定为若干个监测点。6.4在同一地点有混合性粉尘存在时,只确定一个粉尘监测点。6.5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点一经确定即应作为固定的监测点,设立标志和监测数240、据记录牌,建立测试记录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管理。6.6作业点与监测点概念不同。因此作业点不一定必然定为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点。6.7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和变动时,必须由安监处进行审批,履行变更管理制度。6.8设在各测定的监测专用设备、电气设施、仪器等,未经安监处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和移动。7、有毒、有害物质采样的方法和要求7.1采样时应能代表工人实际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7.2采样应符合标准要求,有下列情况时不准采样:(1)停车时不准采样。(2)制造环境假像时不准采样。(3)抽加盲板时不准采样。(4)现场出现事故时不准采样。7.3采样方法和用具必须符合监测的技术要求241、,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性。7.4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的分析方法,统一采用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所规定的方法测定。7.5生产环境的评价、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点的评价,每个季度评价一次,评价以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为依据。7.6测定点的评价以一个季度所测定的全部数据中符合标准的数据占2/3以上,则这个点定为合格点,否则为不合格点。7.7生产环境对有毒有害物质监测评价应分别进行,粉尘测定点的合格率低于80%,毒物监测点的合格率低于90%时,应及时通知所在单位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7.8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定点凡达到标准要求的必须保持稳定,不准回升,测定点发生回升或合格率低于规定要求的,应及时与有关车间联系,查找不合格的242、原因,及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保护职工的利益,否则,将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追究车间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与年终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8、相关文件/记录(1)变更管理制度(2)职业危害检测结果告知卡(3)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消除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生产率,结合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存在粉尘、生产性毒物的作业场所的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243、院令第344号)(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2002)4、职责4.1安监处是作业场所防尘、防毒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编制防尘、防毒规划,监督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的落实。4.2安监处负责组织粉尘、生产性毒物的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4.3质计处负责动态检测生产场所的粉尘、生产性毒物。4.4供销处负责防尘、防毒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更换。4.5仓储处负责发放防尘、防毒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6财务处负责落实防尘、防毒所需经费。5、管理规定5.1安监处应依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244、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5.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按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含防尘、防毒设施)“三同时”制度。5.3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露和扩散。保护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检测和体检。5.4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取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和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现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5.5 在生产工程中,对散发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如废气、废水、废渣、废油等,要采取回收综合利用和净化处理措施,245、未经处理合格不得随意排放。5.6 对于容易泄漏或散发有毒气体、液体的工艺设备,要加强计划检修,提高检修质量,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对排毒防尘,通、排风装置要加强管理,搞好维护保养,不得擅自移置他用和拆除。5.7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管道、容器等进行检修时,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修制度。5.8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5.9 在审查、验收新、扩、改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时,发现有不符合防尘、防毒要求,要重新返工,否则不予以验收和投产。5.10生产区和生活区的安全距离,要符合安全间距规定,生产区内不得安排人员居住,非生产人员不得随便进入生产区。5.11 加强对生产区域尘、毒等246、污染物的定期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好的,要采取预防措施。5.12加强防尘、防毒器具的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定配置好防尘、防毒器材,管理人员要经常进行巡查。5.13 保证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的执行,教育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防尘、防毒工作有突出贡献者要予以表彰和奖励。6、组织和抢救6.1 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质单位,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的急性中毒领导小组。6.2 公司为主要岗位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公司安监处负责中毒人员的抢救或与医疗机构建立联合救护协议。6.3 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247、和应急器具专用柜、安全淋浴和洗眼喷泉,并有禁止饮食、吸烟以及按操作要求等警告标志。7、体检或职业病7.1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7.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公司每年提请有关部门对生产场所的粉尘、生产性毒物1次进行检测。7.3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按工伤处理。7.4 建立健全职工上岗前和定期的防尘防毒安全卫生知识、安全卫生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7.5所有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8、相关文件/记录(1)职工职业卫生档案(2)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报告(3)职业危害防止计划和方案(4)防止酸、碱灼伤安248、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酸、碱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酸、碱灼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接触酸、碱或从事酸碱作业的操作、检修、装卸、储运、分析等岗位。3、引用法规/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3)使用有毒物品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职责4.1安监处负责制定本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4.2车间、班组及接触酸、碱的部门执行本制度。5、上岗作业前安全教育从事酸249、碱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内容包括:5.1掌握本岗位酸、碱的分布情况及理化性质。5.2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5.3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5.4掌握灼伤后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技能和预防措施。6、安全防护和救护6.1从事酸、碱作业时,必须穿戴防酸、碱的劳保用品(防酸、碱工作服、眼镜、耐酸、碱手套、水靴、口罩、有机面罩等)。6.2装置区有酸、碱的地方应设置淋浴器和洗眼器,必须保证随时有清水,作业岗位应配备处理酸、碱的中和化学品。6.3酸、碱液溅到皮肤上应先用干布轻轻擦掉,再用大量清水冲洗,衣服上溅有较多的酸、碱,应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6.4酸、碱溅到眼睛内,应翻开上下250、眼睑,立即用清水或淡生理盐水彻底冲洗。6.5误入消化道内,应大量口服清水。6.6呼吸道吸入者应迅速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松解衣服、腰带,保持呼吸道畅通。6.7在急救处理的同时,应将伤员人数、伤情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生产调度、安监处,并立即送往医院。7、安全操作管理7.1酸、碱设备、管线要定期试压、测厚,酸、碱设备上所属安全附件要定期校验,保证完好。7.2酸、碱装置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非本岗位人员不得动用其设备、仪表和阀门。7.3操作人员应熟悉装置内所用防腐材料的性质、特点,并对防腐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4启动酸、碱泵时,严格按操作规程穿防酸、碱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防护眼镜。7251、.5酸、碱管线用完后,应及时将酸、碱排出,不允许在管线内长期留存。7.6输送酸、碱的管道,必要时应在法兰连接处加装防护罩,防止酸、碱喷溅伤人。7.7用敞口容器配置稀酸时,要先加好水,然后缓慢将酸倒入水中,速度以稀释过程中的温度不超过60为限,严禁将水往酸内倒。8、检修维护安全操作管理8.1检修维护时要严格执行穿戴防护用品的各项规定。8.2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定。8.3设备、管线检修前应放净酸、碱,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中性方可交出检修。8.4不允许就地排放酸、碱,发现酸、碱泄漏时应及时处理,溅到地面或设备上的酸、碱应立即用水冲或用干布擦干净。8.5禁止带压拆卸酸、碱管线、法兰、阀门。必须拆卸时要先把252、酸、碱倒空,吹扫、清洗干净。拆卸时要缓慢进行,在有酸、碱锈垢时,面部要躲开酸、碱可能喷溅的方向。9、储运安全管理9.1储存酸、碱的容器应符合耐腐蚀材质的要求,严密不漏,酸类腐蚀品应与氰化物、遇水易燃品、氧化剂隔离,不宜与碱类物品混储混装。盛酸、碱的容器,要有专人管理,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动。9.2在有酸雾的地方应提供充分的通风设施。9.3装运时要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应有明确标志。10、相关文件/记录四、“三同时”管理(1)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规253、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4、编制依据与范围4.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依据4.1.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思想,以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等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为依据。4.1.2编制安全技术计划还应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4.1.3需要解决的保证人身安全健康和生产安全254、的措施项目。4.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范围安全技术: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等。工业卫生:改善生产操作条件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一切措施,如防毒防尘、防暑降温和消除噪声等措施。辅助房屋及设施:有关保证职工劳动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编写安全技术材料、购置图书、仪器、举办安全技术训练班、安全展览、出版安全刊物所需材料、设备等。其它: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针对可能引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所采取的技术措施。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255、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5、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5.1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在编制计划时,一方面要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另一方面要考虑技术可行性与经济承受能力。5.2自力更生与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计划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求实效。5.3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的原则:对影响大、危害性大的项目应预先考虑,逐步有计划解决。6、 编制与审批程序6.1各单位应组织职工、技术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讨论,确定本单位的安全措施项目,并指定专人编制具体计划和方案,经讨论后送安监处审查、汇总。6.2上报的安全措施项目经安监处审查后,编制出全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草案,报生产副总审核。6.3 主管安全生产256、的副总经理召开工会、有关处室和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讨论决定以下事项:确定全年安全措施项目。确定各项目资金及来源。确定设计负责单位及负责人。6.4车间(处室)在日常和专业检查中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其整改措施,要按月报安监处备查。6.5各单位在每年12月份前,编制出下一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安监处汇总。6.6已经批准的安全措施计划不得任意变动,特殊情况需修改计划应经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批准。7、经费与材料7.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有安全费用中列支。7.2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设备处按计划供应。7.3各单位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计划进行维护、检修、管理。8、检查与竣工257、验收8.1安监处应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情况定期检查并及时向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汇报。8.2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根据情况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顺利完成。8.3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由安监处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验收。8.4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3个月后,由使用单位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作出全面评价,报送安监处,安监处年终进行汇总。9、相关文件/记录(1) 车间(或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2)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汇总表(3)安全技术措施报记录(4)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会议记录(5)安全技术措施审258、核会议签到表(6)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验收记录(7)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设备设施一览表(8)安全技术措施总结及评价报告(2)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的需要进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3)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59、总局令第8号)(6)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7)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4.职责4.1开发部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检查、验收及项目材料的申报。4.2安监处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建设、投产等阶段的消防、职业健康安全、职业病危害控制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相关材料申报工作。4.3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在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建设、验收投产等阶段使其符合“三同时”要求。4.4设备处负责组260、织对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并对建设项目的消防、职业健康安全、职业病危害控制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5.工作内容及控制方法5.1建设项目消防设施管理按照有关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为经核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安监处负责指导、检查、督促项目建设的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261、。5.2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管理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职业健康安全论证内容,并将论证内容作为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上报安监处,选择并委托具有职业健康和安全评价资格的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预评价:(1)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4)大量生产或使用I级、II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6)安全监管部门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项262、目初步设计会审前,向安全监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和有关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初步设计审批表。凡经审查同意的职业健康安全初步设计方案,如有变动应征得安监处的统一。在设备调试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效果做出评价,同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人员组织培训。建设项目在建成试生产正常运行后,正式投产前,项目单位应当向安监处提出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申请。由安监处联系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验收评价。评价合格后,由项目单位将评价报告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对评价和验收中提出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改进意见,项目263、单位应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经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通过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安监处应及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并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5.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可能产生一般性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与评价的卫生审核,与评价应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除执行5.3.1外,还应当在设计阶段向原审核职业病危害与评价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并提交以264、下材料:(1)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报告及卫生审核意见。(2)建设项目设计资料(含职业健康安全专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与评价与卫生审核。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并提交以下资料:(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安监处应及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根265、据职业病危害程度履行各自职责,并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5.4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凡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的项目,必须由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单位编制完成后,必须经有关的部门的审核批准。公司在接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立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公司应及时填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评价审批表。公司安监处负责将上表与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一同送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送,等待评审。安监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评审会,有必要时,报请总经理参加。待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后,266、方可办理其他有关手续。安监处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向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批。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后,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建成后,先编制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并送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试生产结束后,再由安监处负责聘请有安全评价资质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并编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专题报告,并向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通过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在“三同时”过程中,无论是评价单位、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公司均由安监处协同有关部门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5.5开发部负责组织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267、位对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对建设项目的消防、职业健康安全、职业病危害控制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6、相关文件/记录(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评价报告(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立审批表(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批准文件(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告(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告批准文件(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专题报告(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10)建设项目安试生产方案(11)建设项目安试生产方案备案证明文件(1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文件五、设备设施装置管理(1)268、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设备在较长周期内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设备的润滑、检修、巡回检查、保养及电器设备的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4、实施规定4.1设备润滑4.1.1每台设备的润滑加油,有操作工和维修工共同负责,具体分工是:4.1.1.1凡每班加一次油的润滑点:如油孔、油嘴、油杯、油槽和手动油泵、给油阀及所有的滑动导轨面、丝杆、光杆、活动接头等处,有操作工负责加油。4.1.1.2车间内各种设备的贮油箱,如轴承箱、齿轮箱、液压箱、油泵箱等269、及凡需拆卸后才能加油换油的部位,由机械维修工定期加油或清洗换油。4.1.1.3所有的电器设备如电动机、整流器等,由电工加油或清洗换油。凡因缺油造成设备损坏的,第一责任人是设备操作者,第二责任人是维修工。4.1.2设备的每一个润滑部位操作者每班接班时检查一次,不得遗漏,如发现油量不足应及时加油,发现加油装置损坏、漏油的,应马上通知维修工检修处理。4.1.3各台设备各个润滑部位润滑油、润滑脂必须按指定的品牌添加,不准使用变质的润滑油、脂。在用的润滑油、脂,如发现粘度降低、颜色变深或混有水、尘土或金属粉末,应及时清洗更换新油、脂。添加新油要严格进行三级过滤,不合格的油品不准添加。4.1.4各台设备的270、每个润滑部位的加油量应按规定的量添加,如无规定可参照如下规定添加:4.1.4.1循环润滑:油箱的油位保持在2/3以上。4.1.4.2油环带润滑:当油环内径D=2540mm时,油位高度为D/4。当油环内径D=4560mm时,油位高度为D/5。当油环内径D=70130mm时,油位高度为D/6。4.1.4.3浸油润滑:当转速n3000r/min,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珠中心以下,但不低于滚珠下缘。当转速n=15003000r/min,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珠中心以上,但不得浸没滚珠的上缘。当转速n1500r/min,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珠上缘或浸没滚珠。4.1.4.4润滑脂润滑:当n3000r/min,加脂271、量为轴承箱的1/3。当n3000r/min时,加脂量为轴承箱的1/2。4.1.4.5油池润滑:应使大齿轮浸入油中,高速齿轮的浸入深度为0.7倍的齿高,且不少于10mm。低俗齿轮的浸入深度大于100mm,在锥齿传动中,齿轮的浸入深度应使整个齿长都浸在油里。在多级传动的齿轮箱,当用油池润滑大齿轮的方法不能保证所有的 合都得到润滑时,可采用专门的设备或零件(如惰轮、油环等)已解决所有齿轮的润滑。油池的加油量以每传递1kW功率0.350.7升的油估算。4.1.5定期更换的废机油应集中储存放置,以便日后再生利用。4.2设备检修制度4.2.1实现科学检修,制定与完善合理的检修定额,不断提高检修技术水平,延272、长设备检修间隔期。4.2.2设备检修分为小修、中修、大修,设备的小、中、 大修原则上都由车间承担,设备处负责协调。4.2.3设备的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4.2.4设备检修计划提出时,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人工、检修费用、工器具计划等。4.2.5进行检修的设备进行系统处理合格后,必须先将电源切断,挂上标志牌,防止他人触动。4.2.6凡临时用的照明应使用24伏电压的安全行灯(容器内使用12伏),电动工具绝缘良好,并要可靠接地、严防触电。4.2.7安装临时线或安装电焊机电源线要由专业电工接线。4.2.8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以下几点:4.2.8.1交叉作业必须设安全网、防护棚等安全装273、置,进入检修现场必须戴安全帽。4.2.8.2在高度2米以上的检修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4.2.8.3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昏晕、癫痫病者不得登高作业。4.2.8.4高空作业要注意空中电线,距离高压线应在2米以上。4.2.8.5高空作业搭建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脚手架上的载重量每平米不许超过270公斤。4.2.8.6脚手架的跳板和斜边上要做好防滑措施,并扎好围栏。4.2.8.7夜间的高空作业必须照明充足,遇六级以上大风应暂停停止作业。4.2.8.8高空作业使用的机具和设备、零部件应防止稳妥,避免掉落伤人。4.2.9焊接作业必须遵守如下几点:4.2.9.1凡在禁火区烧焊,应事先必须办好动火证,按274、动火证的安全措施执行,并指派专人监护。4.2.9.2动火地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干净。4.2.9.3使用氧气瓶切忌与热源靠近和油类接触,搬运时不准搬瓶嘴,不得碰撞、敲击,夏季禁止日光暴晒。4.2.9.4使用氧气时不可用净,应留有余压,减压器冻结时不准用火烤,可用蒸汽解冻。4.2.9.5经常检查乙炔气瓶和导气管是否正常,以免与空气混合造成爆炸。4.2.9.6电焊作业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程,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设施。4.2.9.7在人多的场所进行电焊作业时,应用屏风围起来,以防电弧伤人眼睛。4.2.9.8在潮湿地点和金属容器内进行电焊作业,应穿绝缘鞋或站在橡皮垫上。4.2.10使用吊车、行车、升275、降机必须遵守如下几点:4.2.10.1使用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由经过训练和考核的专人操作,工作前对吊车、行车、升降机进行全面检查,如有缺陷不得使用。4.2.10.2吊车、行车、升降机必须有保证安全的保险装置(如超荷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安全闸、保修卡等)。4.2.10.3不准超荷运转。严禁在吊起的重物上站人和在重物下方通行和逗留。4.2.10.4调运物料和设备时,注意周围的环境,切勿碰坏设备、管道、电线。4.2.10.5起吊重物时,重物行程的下方即为危险区,应设栏杆并挂上“禁止通行”的标志牌。4.2.10.6在各种塔、槽、罐或其它密闭设备、管道进行检修时,应设有监护人,并276、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通风换气、用电设备接地、站立的地方防滑等)。4.2.11检查竣工验收时要遵守如下几点:4.2.11.1检修竣工验收,生产使用和检修部门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检查质量应合格,安全装置恢复齐全。4.2.11.2检修单位须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物忘在机械设备内,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4.2.11.3生产单位检修前所堵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恢复正常。4.3设备巡回检查制度4.3.1设备维修每天必须对设备进行巡查2次以上。4.3.2检查的重点是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和静密封泄露、动密封泄露及设备性能的完好情况。4.3.2.1静密封主要检查水、油、蒸汽、空277、气、物料等管道的连接部位。4.3.2.2动密封主要检查阀门的填料、各台设备的填料轴封和机械密封等部位。4.3.2.3设备的运转性能主要检查设备的轴承和齿轮部位加油情况,轴承齿轮的温度变化、震动和噪音是否异常,电压、电流是否正常,压力(真空)、流量、液位等是否异常。4.3.2.4检查各机器的操作人员是否违章操作、设备是否超负荷运转。4.3.2.5每次检查应作详细记录。如发现运转异常或违章行为,及时向机台操作人员指出,并向生产车间设备主管反映。如属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故障,维修人员有权要求停机处理。4.3.2.6维修人员对巡查的情况除及时向车间设备主管反应外,原则上要求在当班消除故障,如果当班来不278、及处理的,应交代下班处理,但不得拖延到第二天。4.4设备保养制度4.4.1设备日常保养的内容与要求:4.4.1.1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注润滑油,并做好加油记录。4.4.1.2工作时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对设备的一般故障及时排除。4.4.1.3班后要擦拭、清扫设备,每班下班前15分钟小擦,周末1小时大擦,节假日休假前4小时的维护保养工作。4.4.1.4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重大问题要主动上报有关人员。4.4.2设备一级保养的主要内容与要求:4.4.2.1一级保养的时间:设备的一级保养一般每三个月安排一次。整个保养内容除电气部分由电工负责外,其余均有操作者和维修工负责。4.4.2.2一级保养的主279、要内容:4.4.2.2.1清扫、检查、调整电器部分。4.4.2.2.2彻底清洗设备外表,检查设备内脏,清洗物料及介质在设备内腔残存的污垢、杂质。4.4.2.2.3检查、调整重要的零部件,对部分配合间隙进行调整。4.4.2.2.4疏通油路,增添油量,清洗或更换油毡、润滑油。4.4.2.2.5清除活动面的毛刺及滑痕。4.4.2.2.6更换密封填料。4.4.2.3一级保养要求达到的标准:4.4.2.3.1油路畅通,贮油腔清洁,油窗明亮。4.4.2.3.2操作灵活,运转正常,各密封部位完好。4.4.3设备二级保养的内容与要求:4.4.3.1设备二级保养的时间:设备的二级保养按每运行3000小时进行一次280、,整个保养内容除电器部分由电工负责外,其余的以维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配合进行。4.4.3.2设备二级保养的内容:4.4.3.2.1清扫、检查、调整电器部分,并切断电源。4.4.3.2.2各润滑部位进行全部清洗,结合换油周期进行换油,油质油量符合要求。4.4.3.2.3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调整安装水平,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部或部分解体检查、清洗,调整各部的配合精度。4.4.3.2.4修复或更换磨损部件、零件,为下一次大修做好备件资料准备。4.4.3.3二级保养达到的标准:4.4.3.3.1外观清洁、呈现本色。4.4.3.3.2无漏油、漏气、漏水、漏料液现象。4.4.3.3.3恢复设备的技术精度281、,满足生产工艺要求。4.5电器设备管理制度4.5.1配电室防火安全保卫制4.5.1.1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4.5.1.2配电室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4.5.1.3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尘污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5.1.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4.5.1.5停电清扫,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4.5.1.6电工在安装维护电器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不得违章作业。4.5.1.7正确使用消防器材。4.6电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所有设备在运行中发现有不正常282、现象缺陷,到期未进行预防性试验,以及试验达不到规定标准项目的设备,油开关跳闸达到应进行检修的次数,接地电阻不合格,亦列为设备缺陷的范围。设备缺陷分类如下:(1)严重威胁系统安全运行的缺陷列为一类。(2)在设备某些不正常现象,但尚不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列为一类。(3)零部件损坏和缺少应有的附属装置,到期未试验或试验达不到标准项目列为三类。(4)一类缺陷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属于二、三类缺陷应报告工程部,通知主管人员派人及时处理,同时应加紧监视其发展情况并等级入册。(5)凡不必使用特殊测量或大量人力和工具可检修的缺陷,由本站自行处理。(6)缺陷消除后,应立即在缺陷登记后注明消除项目方283、法和日期。(7)有关设备的管理工作,由指定人负责,逐月汇总报主管人员。(8)对于未投入运行而发生严重缺陷的设备,在未处理前不得投入使用。4.7设备安全操作内容:4.7.1三好:4.7.1.1管好A对设备管理责任,未经领导同意,不需别人动用自己所用的设备。B对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冷却、安全、防护等装置,应保持完好。4.7.1.2用好A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严禁精机粗用,超载运行。B严禁踏踩设备外表面,严禁脚踢操纵手柄和电器开关等控制操作系统。4.7.1.3修好(1)设备在修理和各级保养进行中,操作者应自始至终参加修理和保养,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2)在不断摸清设备技术状况的基础上,284、要求做到识别设备事故的部件和应急措施。4.7.2四会4.7.2.1会使用(1)对新设备或没有操作过的设备进行操作前,操作者应首先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新工人应在有关人员指导下,方可开动设备。(2)在使用设备中应集中思想,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积累经验,充分发挥设备潜力,确保设备的精度,严防设备事故。4.7.2.2会保养(1)经常保持设备内外清洁,工检具、附件、工件应摆放整齐。(2)认真做好每班例行保养,定期进行保养。(3)认真做好定时加油润滑,做好定质、定量、定时、定点、定人的“五定”制度,保证滑动面和传动部位运行正常。4.7.2.3会检查285、(1)设备开动前必须检查传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一切正常方可开机,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反应。(2)设备在运转过程中,应经常观察各部位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会同维修人员分析其原因。4.7.2.4会排除故障(1)凡属设备的一般故障,如油路系统故障,各部位螺栓、赛铁、离合器、皮带松动等,操作者应自行排除,较大故障应与维修人员共同排除。(2)操作者应在电气人员的指导下,熟悉设备电性性能,遇电器故障,应在电修人员协助下排除。(3)凡属设备事故所造成的设备损害和故障,首先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汇报,分析事故后,填写事故报告单。4.8设备检修质量验收4.8.1设备的大、中、小都要有详细的检286、修记录及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档案。4.8.2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厂设备处组织,中、小修由车间组织。凡大修后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4.8.3设备验收的主要内容:(1)检修项目和内容。(2)检修的质量。(3)交工材料。(4)静、动点泄漏情况。(5)检修现场的卫生。(6)安全设施。4.9设备档案管理4.9.1设备处要有公司主要设备的档案,内容包括:(1)设备明细目录。(2)安装使用说明书。(3)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车间(岗位)、投产日期、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5)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6)设备检修、试验与技术鉴定记录。(287、7)设备润滑记录。(8)其它需要管理的资料。4.9.2设备档案要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目录,以便查阅。4.9.3设备档案保持清洁、完好无损,安全可靠。4.9.4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借阅。4.10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4.10.1设备处负责全公司防腐蚀的计划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4.10.2对受到生产介质腐蚀的设备、管道等,设备处要负责组织建立防腐蚀档案和卡片。其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操作温度、压力、物料介质、性能以及采取的防腐蚀措施。4.10.3对已有防腐蚀措施的设备,不得无故取消和任意修改原防腐蚀措施,并根据生产情况定出检修间隔期,做到计划检修。4.10.4操288、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及控制工艺条件,不允许超温、超压和违章操作。4.10.5加强防腐蚀环境的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严禁排放腐蚀性物质。设备检修排放的废气、废液、废渣要严格处理,防止对设备和建筑物产生腐蚀。4.10.6严禁锤击和敲打金属设备和带有防腐层的设备,设备停用时要进行防腐蚀处理。如:倒空、吹除、清洗、涂油等。4.10.7设备管道要结合大修进行除锈、防腐刷漆工作。4.10.8为了延长设备、管道及构筑物的寿命,车间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需要刷漆的要进行全面涂刷。4.10.9检修时不能破坏防腐蚀层,如有损坏应于检修后修复。4.11设备事故管理见公司事故管理制度。4.12无泄漏管理289、4.12.1车间领导每月要准确查清本车间各岗位的静密封点点数、泄漏点数,并换算出泄漏率,报生产设备处。4.12.2各车要把静密封点的管理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做到道道密封口有人管。4.12.3各车间要把处理泄漏点做为交接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交接,交接班要交接泄漏点数,使每个值班人员做到心中有数,了解泄漏部位,掌握泄漏点,本班处理不了的要报告车间处理。4.12.4值班人员要把对无泄漏的检查作为巡回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要挂出泄漏牌。4.12.5各车间必须把巩固无泄漏做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严格要求,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12.6290、各岗位对本岗位所管辖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电器、安全设施等,要定时、定点进行检查。4.12.7各岗位要具体划定检查路线,做到检查到哪里,问题处理到哪里。4.12.8要认真做好巡回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做到字迹清晰,问题突出,及时认真。4.12.9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本班能处理的立即进行处理,本班不能处理的要报告车间领导。5、相关文件/记录(1)设备设施检维修计划(2)设备检维修记录(3)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5)登高安全作业证(6)检维修作业证(7)吊装安全作业证(8)动火安全作业证(9)其他有关作业证(10)设备设施一览表(2)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提高生291、产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生产设施的“安、稳、长、满、优”,明确生产设施管理职责,确保生产设施满足各工序生产能力要求,确保生产设施的完好、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4、职责4.1设备处负责设备设施的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维护保养。4.2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292、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设备处负责管理,使用部门负责维护保养。4.3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由电仪维修负责管理和维护保养。4.4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等显示装置、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连锁装置由设备处负责管理,电仪维修负责维护保养。4.5生产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个人安全的用品和器具,由各车间和部门负责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维护保养。4.6安监处负责安全装置(附件)的管理和维护保养情况的监督检查。5、生产设施管理5.1各单位应建立生产设施台帐,对生产设施进行规范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5.2各种安全设施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生产设293、施运行与维护坚持“生产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生产设施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5.3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和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应立即恢复。5.4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5.5特种设备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5.6对监294、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应执行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建 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准确性,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5.7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公司内防火防爆区域场所电气设备安装的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可燃气体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5.8对压力容器要严格执行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安全附件要齐全,灵敏。6、设备的维修保养6.1精心维护好设备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对295、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种类维修工作量、降低维修引用等方面都有显著效果,为此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6.2开展“完好设备”及 “设备无泄漏”活动,对各单位所有设备实行岗位双包制度。做到所有设备、管道、阀门、法兰、考克、动静密封点等都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都有专人管理。6.3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6.4操作人员对所有使用的设备,应做到“四懂”、“三会”和“四个过得硬”,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即:懂设备结构、懂原理、懂性能、296、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6.5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坚持润滑油过滤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达到设备无杂音,仪表准确、灵敏。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做到设备见本色,无油污,使设备运行正常。6.6各车间所有备用设备,由车间和工段负责派专人管理(最好指派工段长),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转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6.7操作人员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297、,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即刻上报和通知值班长、调度员、有关岗位和保全维护工,不弄清楚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录在运行记录本上,并向下班交待清楚。6.8维修工(机、电、仪)应做好下列主要工作:定期按规范化考核要求上岗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向班长或车间上报,车间应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在完成检修任务后,必须在设备检修栏内如实、及时地填写检修记录(包括损坏部件、更换零部件名称、数量、检修人员及检修日期等项),并按要求报设备处。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6.9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298、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提高。6.10不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将配套设备、备用设备拆除或拆件使用。6.11公司建立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6.12在进行检维修前,应对检维修作业进行风险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7、操作人员维护保养标准操作人员做“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做好下列工作:7.1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启动、运行与停车。7.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按规范化考核规定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7.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7.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7.5保持设备整洁,及299、时消除跑冒滴漏。7.6发现设备不正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逐级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7.7对备用转动设备每班进行一至二次检查、盘车。8、维修人员维护保养标准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本人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8.1按规范化考核规定时间进行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8.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检修予以消除。9、生产设施的闲置、封存、启封管理制度9.1已经安装验收,投产使用,而生产上暂时不用的设备均为备用设备,应在设备台帐中注明为“备300、用”,并在设备上悬挂“备用设备”牌给予标识。9.2闲置三个月的以上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就地封存,并做好防腐工作,对备用设备进行定期保养。9.3封存设备启用时,由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压力容器在封存期间未定期检验的,在启用前进行内外部检验。在进行全面检验确认没有影响生产安全的问题后,封存设备才能投入生产使用。10生产设施的报废和拆除10.1生产设施需要拆除、报废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拆除、报废申请单交设备处,设备处组织有关人员鉴定,提出意见,然后交安监处同意后,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批。10. 2报废的设施应予拆除,在拆除作业前,应有作业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对拆除施工进行风险分析,评价拆301、除作业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然后由施工单位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并制定出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10. 3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由设备处及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清洗产生的废水应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0.4由于革新、挖潜、改造后拆除的仍有使用价值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办理退库,仓库妥善保管,设备处负责变更处理。11、设备的更新11.1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不断发展和技术进步,保证生产安全和隐患整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必须重视和抓好设备的更新工作。11.2生产设施更新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302、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首先更新计划由设备处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编制,在每年4月份制定出更新计划,报生产副总经理,由公司研究确定。11.3使用单位根据确定的更新计划及具体情况,做好每年度大修更换准备工作。12、设备的管理档案建立生产设施技术管理档案,记载生产设施全过程的状态。按照生产设施选购,生产设施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后保存。13、相关文件/记录(1)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2)生产设施台帐(3)特种设备台帐及档案(4)生产设施维护保养记录(5)拆除、报废申请单(6)拆除、303、报废批准单(7)生产设施检维修计划(8)八大作业许可证(3)安全装置(附件)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装置(附件)的管理,保证安全装置(附件)的有效性,确保作业人员和运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安全装置(附件)的安全管理。3、职责安全装置(附件)实施安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3.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装置(附件)的设计、选型、安装由技术部负责。3.2在用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由设备处管理,车间电仪工段和使用部门负责维护保养。3.3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壁垒装置等)由车间电仪工段304、负责管理和维护保养。3.4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等显示装置,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由设备处负责管理,电仪工段和使用部门负责维护保养。3.5火灾报警装置、消防设施、由保卫处负责管理,各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3.6毒物、噪声检测报警装置,由设备处负责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维护保养。3.7安监处负责对安全装置(附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4、基本要求4.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4.2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4.3各种安全装置检修要纳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并留有记录。4.4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要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和305、校验情况载入档案。4.5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和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应必须立即复原。5、安全装置(附件)管理5.1安全阀管理安全阀的装设原则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安装安全阀:.1工作压力有可能高于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2工作压力有可能高于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流体液压设备上。.3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容器上。.4加热蒸发、换热过程中,压力有可能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5由于工作介质的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内压有可能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6由于工作介质粘性大或其它原因,安全阀不能可靠工作时,应装设爆破片代替安全阀或采用爆破片和安全阀并用的重叠式结构。安全阀的306、安装.1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并应装设压力容器液面以上汽相空间部分,或者装设在与压力容器汽相空间相连的管道上。.2压力容器与安全阀之间连接管和管件的通孔,其界面积不得小于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其接管应尽量短而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增加安全阀接管长度时,应对安全阀阀体、接管和排管等,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3对易燃介质和毒害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在安全阀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4安全阀的装设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安全阀的效验.1安全阀必须效验合格并打上铅封,才能安装,安装时不能损坏铅封,如有损坏应重新效验。.2使用中的安全阀,每年307、至少校验一次,拆卸进行校验有困难时,应采取现场校验(在线校验)。.3安全阀校验合格证由生产设备处归档,各使用部分在安全阀台帐中做好相应记录。安全阀的管理.1安全阀出厂校验前,各使用部门应在安全阀上做好标识,以免发生错乱。.2生产设备处应对安全阀的检查、检修和备件计划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对安全阀进行定期校验。.3设备的安全阀,未经生产设备处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或拆除。.4岗位操作工应每天对负责设备上的安全阀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1)安全阀的铅封是否完好。(2)安全阀弹簧中是否卡有杂物。(3)安全阀调整螺丝是否松动。(4)安全阀是否泄漏,出口是否堵塞。(5)安全阀弹簧和部件是否完好。如发现308、问题,立即处理,无法处理的 ,立即向设备处报告。5.2压力表管理压力表选用要求.1选用的压力表必须与压力容器内的介质相适应。.2低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2.5级,中压和高压使用的压力表的精度不应低于1.5级。.3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最高工作压力1.53.0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4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的安装要求.1装设位置应便于操作人员观察和清洗,且应避免受到辐射热、冻结和振动的影响。.2压力表和压力容器之间,应装设三通旋塞或针型阀,三通309、旋塞或针型阀应有开启标记和锁紧装置,压力表和压力容器之间,不得连接其它用途的任何配件或接管。.3用于水、气的压力表,在压力表和压力容器之间应装有存水弯管。.4用于具有腐蚀性或高粘度介质的压力表,在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装设能隔离介质的缓冲装置。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1有限制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不能回到限制钉处。无限制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距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的允许误差。.2表盘封面玻璃破裂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3封印损坏或超过检验周期。.4表内弹簧管泄露或压力表指针松动。.5指针断裂或表壳腐蚀严重。.6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5.3液位计的管理压力容器310、用液位计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应根据压力容器的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和温度正确选用。.2在安装使用前,低中压容器用液位计,应进行1.5倍液位计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高压容器的液位计,应进行1.25倍液位计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3盛装0以下介质的压力容器,应选用防霜液位计。.4室外使用的液位计应选用夹套型或保温结构的液位计。.5用于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液化气体压力容器上,应有防止泄漏的保护装置。.6要求液面平稳的,不应采用浮子(标)式液位计。.7移动式压力容器不得使用玻璃板液位计。液位计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如液位计的安装位置不便于观察,则应增加其它辅助设施。大型压力容器上还应有集中控制的设施和警报装置,液位计上最高最低安全液位应作出明显的标志。压力容器操作运行人员应加强对液位计的维护管理,保持清晰和完好。使用单位应对液位计实行定期检修制度,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规定检修周期,但不应超过压力容器内外检验周期。液位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使用并更换.1超过检验周期。.2玻璃管(板)有裂纹、破碎。.3阀件固死。.4出现假液位。.5液位计指示模糊不清。5.4爆破片装置管理爆破片装置应符合爆破片与爆破片装置的要求。爆破片的内外表明应无裂纹、锈蚀、微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