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安全标准化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汇编23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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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196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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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公司安全标准化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5三、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0四、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2五、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4六、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6七、安全风险管理制度19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1九、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32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35十一、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41十二、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制度43十三、防尘防毒管理制度46十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8十五、事故管理制度51十六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55十七、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7十八、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59十九、变更管理制度61二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63二十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65二十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68二十三、安全制度、规程修订管理制度70二十四、新、改、扩项目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72二十五、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制度75二十六、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78二十七、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81二十八、安全奖惩管理制度83二十九、消防管理制度91三十、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101三十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02三十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03三十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3、制度104三十四、燃气、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04三十五、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05三十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规定107三十七、灭火和应急预案演练制度108三十八、专(兼)职消防队、班组织管理制度108三十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09四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11四十一、供应商管理制度115四十二、承包商管理制度118四十三、整流、电解、氯氢处理联锁装置管理制度123四十五、关于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运输相关规定129四十六、安全消防管理制度131四十七、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139四十八、生产车间管理制度141四十九、保安人员日常工作规章制度143五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46五十一4、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48五十二、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49五十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53五十四、危险作业审批制度156五十五、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59五十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62五十七、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65五十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73五十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及管理制度175六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77六十一、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79六十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80六十三、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83六十四、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88六十五、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190六十六、班组安全活动制度191六十七、用火5、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93六十八、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97六十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制度200七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201七十一、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203七十二、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205七十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206七十四、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207七十五、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211七十六、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212七十七、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217七十八、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出入库安全管理220七十九、公司值班管理制度225八十、安全责任考核制度229一、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为提升公司全体职工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能力,6、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一、使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进入厂区外来人员。二、安全培训计划及教材的编制1、生产运行部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安全标准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每年底编制次年安全培训计划,确定安全培训工作的目标,并作为年度安全培训要求报办公室或安环科。2、办公室或安环科在编制年度职工培训计划时,纳入安全培训内容。3、各单位根据公司年度职工培训计划及安全培训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培训方案和具体培训内容。4、生产运行部负责确定三级安全培训教材编制大纲,检查各单位三级安全培训教材编制情况,对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督促考核。5、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安全培7、训教材编制大纲,负责组织编制三级安全培训教材;日常安全培训教材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确定培训重点,分厂落实培训内容;其他安全培训教材由管理部门编制。三、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的培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有关资质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以证明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自觉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培训的内容至少包括:a)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b)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设施及安全注意事项;c) 岗位职责、岗位操作技能;d) 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工作环境中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e) 岗8、位风险管理、应急技能知识,处理蹦跟那个味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f) 岗位常见事故的预防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g) 职业卫生的基本知识;h) 本单位及合成氨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其它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培训的内容至少包括: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适应合成氨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b)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c)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等;d)国内外合成氨行业先进9、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e)本单位及合成氨行业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四、新从业人员培训1、新进入厂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由分公司政治工作处组织,生产运行处配合,进行一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并进行考核。一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48学时,考核合格者方可进行分配。2、分厂(场)负责实施新进人员的二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典型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并进10、行考核。二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考核合格者方可进行分配;3、工段(班组)负责实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装置、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及使用方法;岗位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并进行上岗考核前操作技能培训考核。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1 2学时。4、新进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时,生产运行处负责填发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对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新进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逐级填写安全培训内容和考核成绩,培训人员和受教育者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签字,三级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跟班学习,三级安全教育卡、试卷由各分厂(分场)整理、存档。五、一般从业11、人员培训1、一般操作人员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培训,新职工培训时间为半年,转岗职工培训时间为三个月,经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安全部门颁发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安全作业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复审,考核成绩记入作业证内,合格后方能继续持证;2、各单位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班组实施。班组活动应作好记录台帐。活动形式包括:学习、讲座、讨论、竞赛等。活动内容包括:学习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消防知识、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岗位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内容。六、复工、调岗人员培训1、因病、伤及其他原因脱离工作岗位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恢复工作前必12、须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其中超过三个月、不满半年接受第三级安全培训(即班组级安全培训);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接受二级安全培训(即分厂级、班组级安全培训);超过一年按照新从业人员培训程序进行。培训考核成绩填入三级安全教育卡,考核不合格,不得恢复工作。2、调换工作岗位或工种变更时,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办理安全作业证登记手续后方可上岗学习。分公司之间调岗时,按新从业人员培训程序进行;分厂之间调岗时,接受二级安全培训(即分厂级、班组级安全培训);分厂内部调岗时,接受第三级安全培训(即班组级安全培训)。培训考核成绩填入三级安全教育卡,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学习。工种变更为特种作业,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要求,13、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七、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l、特种作业人员(机动车辆驾驶员、起重工、行车工、电工、焊工、锅炉工、水质化验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冷冻工等)除按照一般从业人员培训程序,取得安全作业证以外,必须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参加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取证和定期验证、换证培训。2、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取证培训和定期换证培训,由各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由政治工作处审核和备案,并根据实际生产所需合理安排特种作业工作。3、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的取(验、换)证情况。八、其他培训1、外来实习、参观、学习人员各单位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生产运行处配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外来务工人员由各单位14、生产运行处负责组织参照新从业人员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领取入厂证后方可进行作业。3、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投入使用前,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应人员进行工艺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等适应性培训。相关人员未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不能上岗操作。4、从事临时性较大作业(如年度检修)、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或其他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的工作,由作业组织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并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九、考试考核:1、全体职工必须定期参加安全考试,职工每年两次,其它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再教育并进行考试合格,考试成绩填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培训实15、际自行组织,公司六部一室由机关支部组织。2、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要离岗继续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仍达不到岗位安全要求的,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合同。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提高检查、整改效果,实现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二、安全检查分类、内容及频次1、综合性检查: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由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主管安全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制定详细的检查16、表,以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公司级每年不少于2次,分公司级每季度不少于1次,分厂级每月不少于1次,工段级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级每天不少于1次。2、专业性检查是根据不同时期的生产特点,对某个专项安全问题进行定性检查,主要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厂房建筑、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参加,公司每年不少于2次,分公司级每年不少于4次。3、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重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风、防暑降温、防冻保温、防滑17、等进行检查。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参加,落实预防性控制措施。4、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为岗位职工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职工班中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各级管理人员按照各自分管的业务,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现场纠正违章行为,对发现的暂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定临时性预防措施。三、事故隐患的分类及整改管理程序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1、一般18、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及时整改排除的隐患。各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四定、四不交”,即:定项目、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期限、定负责人,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分厂,分厂能整改的不交分公司,分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各级单位对本单位整改的隐患建立明细台帐。上一级单位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和台帐记录情况进行抽查落实和考核。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由各单位逐级上报至公司,生产运行部建立台帐,并及时上报上级安监部门。各单位根据隐患整改方案做19、好隐患的监控,条件允许情况下,及时整改。3、各单位每月、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月底、季度底、年底前以统计分析表形式逐级报生产运行部,生产运行部汇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总公司。四、职责分工l、生产运行部负责督促各单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并进行抽查考核,参与公司综合性安全检查,对公司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上报,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落实。2、各部门负责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参与公司综合性安全检查,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参与制订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落实。3、各单位负责组织20、本单位内部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参与制订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限期组织整改。4、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巡检,现场查找事故隐患,纠正“三违”行为,督促检查事故隐患整改进度,并建立巡检记录。5、职工负责对本岗位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报告,对“三违”行为及时纠正或举报。五、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l、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2、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3、各专业和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六、安全检查1、各类安全检查必须编制安全检查表,检查表要确定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21、地开展检查活动。检查结果、检测数据要如实记录,检查评价结论要通知被查单位,并由被查单位领导在检查表上签字。检查结束后,被检查单位应及时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形成书面记录。2、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通知隐患所在单位,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依据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填写隐患整改台帐。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及时送达隐患所在单位,敦促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条件允许情况下限期整改。同时重大隐患要逐级进行上报,重大隐患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等。3、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填写检查记22、录,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参加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及岗位、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隐患、处理意见、被检查单位意见、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等内容。4、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各基层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任何人不得拒绝和阻挠。5、公司所属单位将厂区、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确认承包、承租单位的具有法律规定的资质,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承包、承租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负主体责任,发包、出租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承包、承租单位对发包、出租单位监督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必须按规定限期整改。七、隐患台帐的记录123、隐患整改台帐只记录安全管理上和生产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2、按照“四不交”原则进行登记,各级单位隐患整改台帐记录本级检查出的隐患、下级单位上报的隐患和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3、隐患整改台帐记录检查时间为本级检查出隐患的时间、下级单位上报隐患的检查时间和上级部门查出隐患的检查时间。4、整改措施包括隐患整改的措施和暂时无法整改采取的控制措施。八、隐患整改1、隐患所在单位查出本单位存在隐患或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必须对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不得拖延。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必须采取临时有效可行的应急防范措施;对随时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或停车处理,由所在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并24、实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2、整改项目要纳入技术改造、安措、检修计划,限期整改。3、各单位必须保证隐患整改所需资金费用。4、被检查单位隐患整改措施完成后,检查部门须进行检查、验收和认可,并进行记录销案。5、重大隐患造成停车、停工处理的,隐患整改结束恢复生产、工作前,应由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牲产、工作;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工作,继续整改。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批准恢复生产、工作人员承担。6、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局部25、停车停业治理的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恢复生产、工作的申请报告,经上级部门现场审查合格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工作。7、各单位必须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因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灾难事故的隐患,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检查整改,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对可能危及到安全生产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安全监测,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三、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公司各类安全工作会议。二、职责26、1、安委会主任或委派安委会副主任主持安委会。2、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并对各分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情况进行考核。3、各分公司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并对所属分厂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考核。4、各分厂负责组织本分厂安全生产会议。三、会议分类l、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委会会议,安全专题会议,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等。2、分公司级安全会议:分公司或分公司指派下属单位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分公司安委会会议,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3、分厂级安全会议:分厂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分厂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会27、等。4、现场会议:在生产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现场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四、会议内容1、公司安全会议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贯标学习,前期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上级安全工作传达布置,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2、分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贯标学习,分公司前期安全工作总结,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上级及公司安全工作传达布置、事故案例分析等。3、分厂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分公司规定宣贯学习,公司、分公司安全工作传达落实,事故案例分析等。4、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五、会议要求1、会议要求讲求28、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考核。4、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1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考勤,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5、公司安委会、分公司、分厂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分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厂的安全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可以和其他会议合并召开。四、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29、,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包括厂房、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堰、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6、安全奖励及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二、费用提取标准和方式: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及时提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以企业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30、方式逐月提取,存入安全生产资金帐户。提取标准按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三、费用的使用l、用于劳动保护教育、举办各类安全技术学习、培训班等需要购置的器具、教材(资料)、印刷等安全教育费用,由各单位提出费用使用计划,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2、用于隐患整改、安全技术装备、为安全生产而开展的科研技改项目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设施投人费用,按技术项目全过程管理规定程序审批执行。3、安全奖励经费用于奖励在安全管理和安全科研项目中有突出贡献者、发现和避免各类事故有功人员、各类安全活动优胜单位和个人。由生产运行部提出奖励意31、见,报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四、费用的管理1、资产管理部年初根据年度收入计划,按照规定的超额累退计提比例作出全年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并逐月平均提取专项费用。2、按照标准提取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及使用由生产运行部负责管理,资产管理部在“预提费用”会计科目中下设“安全收支”二级会计明细科目,反映安全资金的提取和支出明细。安全支出费用按用途分别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中所设置的安全支出明细科目中列支。资产管理部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资金,并按规定监督使用。3、各单位生产运行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设专人负责安全投人费用的管理,建立并详细登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生产运行部和资产管理部设专人负责建立32、并分类登记安全生产费用台帐,及时统计上报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资料和报表。4、各单位每月产生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项目要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形式提出申请,其它临时性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项目,可提出申请,报生产运行部审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5、批准后的安全生产费用申请,分别由生产运行部、资产管理部、申请单位各留存一份,存档备查。6、每月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按照费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核销。7、年末,资产管理部根据年度收入的实际完成情况,统算全年安全生产费用应计提额,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对费用支出进行逐笔复审和稽核,规范费用管理。8、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及预、决算同时接受公司纪检监察部的监督、审33、查。五、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为保证在生产厂区内非正常工艺操作的作业活动安全,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非正常工艺操作的所有作业管理。二、职责1、各单位负责对自己所管辖区域非正常生产工艺操作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安全负责。三、作业管理1、正常生产工艺操作外,凡在生产厂区作业都应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许可证规定。(1)动火作业应按照动火作业安全作业规程执行。(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规程执行。(3)高处作业应按照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规程执行。(4)吊装作业应按照吊装作业安全作业规程执行。(5)动土作业应按照动土作业安全作业规程执行。(6)盲板抽堵作34、业应按照盲板抽堵作业安全作业规程执行。(7)断路作业应按照断路作业安全作业规程执行(8)设备检修作业应按照设备检修作业安全作业规程执行。(9)临时用电作业应按照临时用电作业安全作业规程执行。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作业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施安全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作业区域如与生产装置区域交叉时,作业区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3、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工作。4、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识牌所表示的含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于35、安全状态。5、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四、作业人员管理1、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过程安全负全面责任,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2、实施人、独立承担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并在相关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实施人必须在场监护。实施人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逐级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实施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36、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作业前,实施人应主动向作业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交验安全作业许可证,经其签字验证后方可进行作业。3、监护人、应由作业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整个作业现场,必要时可增加监护人。监护人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实施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在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遗留物质后方可离开现场。37、4、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5、安全员、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规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各类作业的各级票证审查批准人审批票证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六38、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区域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二、职责1、生产运行部负责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抽查、考核。2、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对自己所管辖区区域的检、维修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3、各检、维修单位负责各自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4、生产调度负责对检、维修现场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5、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安全负责。三、检修计划1、设备检、维修计划分停车检修计划、日常检维修计划。2、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设备检、维修周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分公司提出生产39、设施(包括安全设施)检、维修计划,包括停车检修时间、检修安全措施、检修安全责任人等内容。3、检、维修计划必须经单位主管安全领导审核,并签字认可。4、检、维修作业单位必须按照检、维修计划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禁止行检、维修作业。四、检修准备1、检、维修前,检、维修负责人必须组织所有参与检、维修人员(含协助检、维修工作的操作工、临时工等)认真学习检、维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2、检、维修前,必须组织风险控制分析,对检、维修过程中可能造成伤害,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检、维修中认真落实到实处。3、检、维修过程中,“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40、到现场、安全监督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保证停车、置换、检、维修、试漏开车“四个环节”安全。五、检修作业管理1、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安全警戒线、警示标志,确保检维修安全。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执行。3、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管理。检、维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严格办理动土、动火、高空、进入受限空间、吊装、盲板抽堵、断路、临时用电等作业许可证,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作为检、维修施工依据。六、设施交接1、检修前交接(1)停车检修前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41、隔离,切断需要检修设施的水、电、汽、风。(2)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参照TJ36)。(3)生产单位负责人和检、维修负责人应在现场检查检修掸施,符合安全条件的交检、维修单位,同时指派一人在检、维修现场协助检、维修工作。(4)设施移交后,生产单位未征得检、维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2、检修后交接(1)检修完毕后,检修单位要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应拆除的盲板或垫圈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2)检修完毕后应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3)检修完毕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42、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4)生产单位对检、维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及人孔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5)检修后试车应与调度取得联系,不得私自乱开乱动。(6)生产设施大修、停车检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7)日常检、维修由各分厂组织验收,并记录。七、安全风险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装置、设备、设施、贮存、运输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险源43、的风险管理。二、职责1、生产运行部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公司内部风险评价准则,考核、验收各单位风险评价、控制效果。2、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建三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负责各级风险的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价更新。3、各级岗位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三、风险评价活动的实施步骤1、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2、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3、全员以班组为单位对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4、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结果及控制摧施,逐级44、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本单位评价组织。5、评价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6、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评价组织成员必须实施现场检查,明确危险有害因素。7、评价组织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8、各单位根据评价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分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和管理。四、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2、控制措施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2)管理措施,学年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3)教育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手45、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4)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职业卫生需要配备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五、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1、确定为巨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各单位逐级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生产运行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巨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2、确定为重大风险等级的,由分公司进行管理。分公司逐级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分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分公司主管部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3、确定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分厂进行管理。分厂逐级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分厂主管领导最终签字46、确认。分厂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4、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工段进行管理。工段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六、风险评价时机及频次1、各单位不问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等级,每季度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2、风险评价一般每年9至10月份由各单位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3)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4)有对事故、事件或47、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七、风险管理的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风险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其它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职工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储存保管、出入库、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剧毒化学品除严格遵守本制度外,还应按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二、职责1、生48、产运行部负责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效性的考核。2、经营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公司进出厂的危险化学品台账和一级库房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出入库及装卸过程的安全管理。3、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出入库及装卸、使用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过程的监督、检查考核。4、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生产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三、术语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判定依据49、为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90)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四、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1、危险化学品的购销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上岗。2、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3、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出示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其它证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1、储存方式和设施的安全要求(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50、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罐内。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储罐内单独存放。(2)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要求。储存场地应当设置通风、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3)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施应定期检测。(4)相互禁忌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51、方法。(5)必须采暖的库房,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不得采用蒸汽采暖或机械采暖。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lOOm2,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柱间距不小于0.3m,主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6)储存有火灾、爆炸性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其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7)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为易于冲洗的非燃烧材料的地面,有防止产生火花要求的库房地面,需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2、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52、与周边环境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3、储存单位人员的安全要求(l)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应设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危险化学品养护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技术养护、管理和监测工作。(4)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货主或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处置。4、压缩气体53、和液化气体储存(l)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2)钢瓶人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应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漏气现象,包装使用期应在试压规定期内,逾期不准延期使用,必须重新试压。(3)内容物互为禁忌物的钢瓶应分库储存。例如,氢气钢瓶与液氯钢瓶、氢气钢瓶与氧气钢瓶、液氯钢瓶与液氨钢瓶等,均不得同库混放。易燃气体不得与其他种类化学危险物品共同储存,储存的钢瓶应直立放置整齐,用柜架或栅栏围护固定,并留有通道。5、易燃液体储存(l)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闪点低于23的易54、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的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大量储存(如苯、醇、汽油等)用储罐存放,机械设施必须防爆,并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储罐可露天,但气温在30以上时应采取降温措施。(2)专库专储,不得与其他危险化学品混放。6、遇湿易燃物品储存(l)严禁露天存放。库房必须干燥,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畅通,暴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2)库房必须远离火种、热源、附近不得存放盐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品。(3)包装必须严密,不得破损,如有破损,应立即采取措施。(4)不得与其他类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酸类、氧化剂、含水物质、潮湿性物质混储混运。亦不得与消防方法相抵触的物品同库存55、放及同车运输。7、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储存(1)氧化剂应储存于清洁、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曝晒,照明设施要防爆。(2)仓库不得漏水,并应防止酸雾侵入。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混合储存。(3)不同品种的氧化剂,应根据其性质及消防方法的不同,选择适当的库房分类存放以及分类运输。如有机过氧化物不得与无机氧化剂共储混运;亚硝酸盐类、亚氯酸盐类,次亚氯酸盐类均不得与其他氧化剂混储混运;过氧化物则应专库存放,专车运输。(4)仓库储存前后及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清洗。严防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8、有毒品储存(1)有毒品必须储存在仓库56、内,不得露天存放。应远离明火、热源,库房通风应良好。(2)严禁将有毒品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混储混运。(3)有毒品不得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包括非危险品)共同储运,特别是与酸类及氧化剂应严格分开。(4)储存有毒品,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凡包装破损的不予储存。(5)应注意根据有毒品的性质采取不同的消防方法。9、腐蚀品储存(1)腐蚀品的品种比较复杂,应根据其不同性质,储存于不同的库房。(2)储存容器必须按不同的腐蚀性合理使用。六、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1、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和安全检查。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危险57、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出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3、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5、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6、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7、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七、危险化学品的装卸1、装卸前基本要求(1)装卸应符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2)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58、作证书上岗作业。(3)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人员对所装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4)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6)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7)车厢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2、装卸过程中基本要求(1)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遵守作业区有关安全规定。(2)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59、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3)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4)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5)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6)作业前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装车。(7)装卸操作时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60、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掷。同时,必须做到: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装载平衡,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61、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装卸,(l)车厢内不得沾有油脂污染物及强酸残留物。(2)装车时要旋紧瓶帽,注意保护气瓶阀门,防止撞坏。车下人员须待车上人员将瓶放妥后,才能继续往车上装瓶。在同一车厢不准有二人同时在车上装瓶。除允许竖装的气瓶(如民用液化石油气等)外,车上气瓶不得超过车厢拦板高度。(3)卸车时,要在气瓶落地点铺上铅垫或橡皮垫,必须逐个卸车,严禁溜放。(4)装卸操作时,不要把阀门对准人身,注意防止气瓶安全帽脱落,气瓶应竖立转动,不准脱手滚瓶或传接,气瓶竖放62、时必须稳妥。4、遇湿易燃物品装卸(1)对容易升华,挥发出易燃、有害或刺激气体的货物,装卸时,应注意现场通风良好,防止中毒和易燃爆炸。(2)装卸碳化钙(电石)时,应问清包装内有无充填保护气体,如未充填的,在装卸前应侧身轻轻地拧开通气孔放气,防止爆炸、冲击伤人。(3)雨雪天装卸,遇湿易燃物品时,不具备防雨雪的条件,不准进行装卸作业。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装卸(1)装车前,车厢、机械、工具设备及操作场所,不得沾有酸类、煤炭、砂糖、面粉、油脂、磷、硫或其它松软、粉状等可燃物质。(2)若货物外包装为金属容器,装车时应单层摆放,需多层装载时,应采用合适的衬垫。对添加稳定剂和需控制温度的烈性氧化剂和有机过63、氧化剂,作业时应认真检查包装,密切注意包装有无渗漏及变形(如鼓桶)情况,发现异常应拒绝装运。(4)装卸时发生包装破损,撒漏物不得装入原包装内,必须另行处理。操作时,不得踩踏、辗压散漏物。6、有毒品装卸(l)对刚开启的库门、集装箱、封闭式车厢要先通风,装卸时应站立上风处。必须时戴好防毒而具、护目镜。(2)装卸时要防止包装破漏,沾染人体或污染其它货物。工作服沾染易经皮肤吸收的有毒品应及时更换。不得在有毒品包装件亡坐卧休息。(3)作业人员皮肤破伤者不能装卸毒害品。工间或工后,手、脸未经清洗干净,不得饮水、吸烟、进食。(4)对刺激性较强和散发异臭的毒害品,装卸人员应采取轮班作业。在夏季高温期,尽量安排64、在早晚气温较低时作业。(5)忌水的毒害品(如磷化铝、磷化锌等),应防止受潮。(6)有毒品严禁与食用、药用及生活用品等同车拼装。装运后的车辆及工具要严格清洗消毒,未经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批准,不得装运食用、药用及生活等用品;7腐蚀品装卸要求(1)装运腐蚀物品的车厢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氧化剂、易燃物品。(2)对易碎容器的包装件,严防木质包装件底脱落,装卸时不得肩扛、背负。没有封盖的包装,不准堆码。8、罐(槽)车散装液体装卸(l)罐(槽)体无渗漏现象。(2)罐(槽)内应无与待装货物相抵触的残留物。(3)阀门必须关紧。(4)罐(槽)体与车身必须紧固,罐(槽)盖必须严密。(5)卸料导管必须良好。(6)装运易燃65、易爆的货物,导除静电装置必须良好。(7)罐(槽)改装其它液体,必须经过清洗和安全环保处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其污水应于指定地点排放。(8)装卸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处,密切注视进料情况,防止货物溢出。(9)认真核对货物品名后,按车辆核定吨位装载,并留有规定的膨胀余位。装货后关紧罐(槽)进出口盖,严禁超载。卸货时,贮罐(槽)所标货名应与所卸货物相符,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紧固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处,阀门要逐渐开启。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操作岗位。卸货时罐(槽)内货物必须卸净,然后关紧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66、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危险学品从业人员应接受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培训并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司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设施的管理、装置的开停车:检维修应严格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程进行管理和操作。九、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1、生产运行部负责把公司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市环保局。2、各单位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集中收集,由经营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3、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4、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67、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5、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6、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7、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降解的包装物。凡金属容器、设备管道含有危险物质,必须进行检修清洗、置换处理,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处置。8、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之消毒处理,方可使用。10、转移危险废弃物,由68、所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弃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1 1、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时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主管领导和当地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九、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储存保管和使用。二、职责1、经营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储存及保管,建立进出厂的剧毒化学品台账69、及一级库房剧毒化学品储存保管。2、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保管、用及安全管理。3、生产运行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销售、储存、保管及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进行监督、考核。三、术语剧毒化学品:指少数侵入机体,短时间内即能致人、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物质。剧毒物品动物试验中,经数致死量LD5050 mg/kg的固体、液体,经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LC2mg/l的固体或液体,以及吸入的半数致死浓度符合下述标冶泳芝体或气体:VLC和LC300 ml/m3、剧毒化学品的判定依据为剧毒物品品名表( CA58 93)、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四、剧毒品的购买和销售1、购买剧毒品时,应根据生产计划的需要,70、在月末出具采购报告,若剧毒品的使用量增加,应书面报告说明原因。采购报告应有相应的采购数量、用途、采购时间和采购的主要负责人。2、采购剧毒品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得到公安部门的认可,同时采购单位必须办理剧毒品准购证。3、剧毒品的采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购剧毒品的品名、数量和时间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4、剧毒品采购人员必须根据采购报告的批准购进量和品种到具备剧毒品销售资质的单位购买剧毒品,不得怕麻烦多购、少购或错购,必须确保安全。5、剧毒品的采购人员必须确保所采购剧毒品的数量、质量和品种与批准报告中的一致,剧毒品的外包装不得有任何的外观损坏。6、销售剧毒化学品,应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71、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一年。不得向个人或者霉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五、剧毒化学品的运输1、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路运输通行证,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时,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2、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丟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3、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72、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4、铁路发送剧毒化学品时必须按照铁路剧毒品运输跟踪管理暂行规定执行。5、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货后必须清刷干净。六、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保管l、剧毒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房中,不得与其他的危险化学品共同存放。剧毒化学品仓库的窗户应加设铁护栏,并应安装机械通风排毒设施。2、库房必须设置双门、双锁,双锁应分别由两名保管员保管,保证有一个门必须是防盗门和暗锁;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在公安部门注册登记,熟悉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性质和急救措施,取得从业资质,做到持证上岗。各单位保卫部门每月不定期对剧毒化学品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记录73、备案。3、储存剧毒品的仓库,必须是单层建筑,二级以上的耐火等级,配备良好的通风设施。4、在剧毒品仓库内,应该将毒物周知卡公布上墙;同时主要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也应该公布上墙,规定岗位人员的行为和主要要害岗位的职责。5、保管员应做好剧毒品的进出登记工作,实行“双台帐”,分别由两名保管员保管记录;台帐上应明确记录剧毒品的品名、时间、数量和出、进领发的人员牵名单。6、仓库应设置警示标志,安装监控设施,同时应该配有防盗报警装置。7、剧毒品库房为重要地段,不得让外来人员及本公司无关人员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应得到公司领导批准,办好相关手续,方可进人,同时应该做好登记工作。8、剧毒品库房应配制相应的74、消防器材,同时应该有劳动防护用品和急救药品。9、剧毒品仓库的值班室应该装有通讯设施,若发现剧毒品遗失或被盗应该立即通知单位的主要相关人员,同时向公安机关报告。10、储存在仓库中的剧毒品,必须保证外包装完好无损,不得有泄露或泼撒,剧毒品的堆放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1 1、保管人员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七、剧毒品的使用1、剧毒品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在使用剧毒品前,必须了解其化学性质、使用方法、禁忌事项,并且注意操作方法。2、操作工领出75、剧毒品使用时,由主管负责人和安全保卫人员监督其操作,将投放使用量、瓶数记录清楚,共同核对并签字,结束后由保卫人员做相应的检查,确保安全。3、配制剧毒品溶液时,必须正确佩带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指定的地点配制,配制完成后,立即用清水将器具及防护用品冲洗干净。4、装剧毒品的容器及外包装物,在使用完毕后,要进行集中焚烧处理,不得随意拋散、丢失。5、各单位使用剧毒品的情况必须有详细记录,其中包括品名、数量、使用数量以及领用人员、领用时间等。6、剧毒品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三级教育,熟悉剧毒品的危害特性和掌握中毒的急救措施,操作必须佩带劳动防护用品。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为加强防火、防爆管理,贯彻76、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基层单位和从业人员。二、职责1、各单位保卫部门负责防火、防爆的日常管理工作。2、公司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三、着火源管理1、除规定的地点外,其他地方禁止动火或用明火照明、取暖。2、搬运危险物品、容器或在危险场所搬运铁制物品,不准拋掷、拖拉或滚动。3、禁止穿铁钉的鞋和化纤织物的衣服进入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4、高温设备及管道必须保温,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可燃物或其他物品。5、危险场所的照明、布线及电气设备,要符合防爆77、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6、各类电气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7、保险丝容量不准超过规定值,在规定范围内熔断时,要及时查找原因,消除隐患。8、厂房内一般不准设置临时照明和动力线。特殊情况须经批准并按正式线路要求安装,使用结束后要限期拆除。9、高大建筑、主要电器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的放空管、呼吸阀等,要设置避雷保护装置。四、可燃物管理1、氯乙烯气柜、单体库、乙炔气柜、氨贮槽、危险品仓库等周围l0m内严禁存有杂草和可燃物。2、严禁使用易燃油品或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和衣物。油棉纱等易燃物要放置在安全地点并及时清理。3、润滑油、溶剂和化学药剂等消耗物料,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乱放。五、爆炸物管理液氨78、液氯、氧气等压缩气体、液体的充装、使用、储运,要遵守国家质检局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要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规定。六、工艺生产装置管理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厂房采用不循环采暖方式。2、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可能造成超温、超压或引起爆炸危险的设备,要装报警器、自动及手动紧急泄压设施。3、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的设备,应按照要求安装防爆膜(板)或导爆筒,4、对已损坏或有易燃物料泄漏的设备、管道要暂停使用,尽快修复。5、可燃体放空管的设置,要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靠建筑物的排空管应高于建筑物2m以上。6、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液体的设备和管道;空气分离装79、置、保冷箱及其箱内设备管道;用空气干、掺合、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和管道;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都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7、所有防静电接地装置要坚固可靠,截面积不小于lOmm2。单独的防静电接地电阻可在1 00以下,共用接地板须满足其技术要求;8、为防止雷电火花,根据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9、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惰性介质保护,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七、贮运设施1、液氨、液氯、氯乙烯等危险品储罐上必须安装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等安全装置,绝热、隔热措施完好。2、油品贮运除具备防雷、防静电、防爆条件外,须符合国家的规范要求。3、贮罐泵房内禁止安装不合要求的设备和管道。八、80、危险物料排放处理l、生产中用水直接冷却和洗涤的含有大量易燃、有毒物料的污染水,未经处理不准直接排人下水道。2、不准将能相互产生化学反应、具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直接混合排人下水道。九、动火管理规定1、根据火灾的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的需要,在厂区内划分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2、固定动火区的划定,由申请单位申请,分公司生产运行处和消防部门审查,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固定动火区的设置要符合下列条件:(1)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距易燃易爆厂房、设备、管道不小于30米。(2)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能扩散到的地方。(3)设有明显标志,不准堆放易燃物,并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4)如设在室81、内,要用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位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3、厂区除固定动火区外,其他均为禁火区。需在禁火区动火或从事易产生火花作业时,必须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4、动火级别和审批(1)特殊动火: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动火作业。除按一级动火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外,还要由生产或动火单位提出施工、检修方案,由所在分公司经理批准。(2)一级动火:是指在易燃易爆、危险程度较大的装置、设备、管道及其周围的动火作业。有动火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在动火作业许可证签字后,报生产运行处和消防部门批准。(3)二级动火:是指除固定动火区及一级、特殊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作业,由值班长或工82、段长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有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4)全系统、一个单位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其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依据其危险程度,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动火,要升级管理。5、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与使用(1)动火作业许可证应按要求填写并逐级审批。(2)审批动火证前,须进行动火分析。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动火分析取样不准早于动火前30分钟,若动火工作中断30分钟后,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分析标准如下:爆炸下限10%(体积比)的气体或蒸汽浓度1%。爆炸下限4%(体积比)的气体或蒸汽浓度0.5。爆炸83、下限4%(体积比)的气体或蒸汽浓度o2%。在氧气设备、管道上或内部动火,其含氧量不准超过22 070(体积比)。(3)动火作业许可证在审批时间内有效,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的动火证有效期为24小时;二级动火的动火证有效期为120小时。延期或补充动火,都要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4)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涂改,不准擅自移动动火点。动火执行人必须向动火所在单位出示动火证,经班长或班组安全员检查确认,方可实施,6、动火地点要准备合适的灭火器材,并有灭火措施。动火地点若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分析合格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五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动火。特殊情况须经84、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十、火灾爆炸事故抢救的程序1、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起火源和电源,组织抢救,并向公司办公室、总调度、生产运行部及公司领导报告,讲清火灾发生地点、着火物和火情,必要时向消防队报警。2、火场具有爆炸危险时,要及时采取防爆措施。在未切断漏料设备、管道、阀门时,可让其稳定燃烧,防止灭火后继续漏料,造成复燃或爆炸。3、灭火时要弄清起火单位的设备、工艺流程、着火性质等。抢救要在统一指挥下有组织地进行,并做好个人防护。火场要划出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4、灭火时要选用合适的灭火剂,保证水、电供应,避免因灭火剂选用不当或消防水供应不足贻误时机。5、对有毒气体扑救时要根据火场情况,利用通风装85、置、破坏建筑物结构、用雾状水驱散或打开门窗等办法排出有毒气体。6、扑救电气火灾时,要遵守下列规定;(1)当电压在250以下时,救灾人员要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选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剂扑救。(2)对架空供电设备灭火时,人与带电体之间的视角不准大于45度,防止突然下落的导线或设备带电而危及人员安全。(3)扑灭火灾后,线路或设备仍带电时,要划出警戒区,通知电工及时处理。7、火灾扑灭后,要详细检查火场,彻底消灭残火,防止复燃,对疏散的易燃物质,要拆包检查,消灭暗火。十一、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一86、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生产设施。二、职责、1、生产运行部负责对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2、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调试,负责电气设施管理以及防雷接地检测工作,并建立健全生产设施台帐。3、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设施的操作、维护、检修、运行和管理,负责(检查、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校验,并建立台帐记录。三、术语1、特种设备:指涉及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87、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四、生产设施管理1、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遵守公司设备管理制度2、设备采购严格按照公司设备采购制度执行。3、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4、新增、更新设备人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等5、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的校验,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6、生产场所应根据化学品种类、特性不同分别设置相应安全设施;7、安全设施与设备设施88、的检修管理相同,将安全设施编入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卸、挪用或废弃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恢复。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场所应设置泄漏报警装置。9、重大危险源应设置防晒装置、喷淋装置、防火设施、液氯应设置中和处理装置。10、氢气、乙炔、氯乙烯单体等介质应设置防静电装置。五、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1、实行专机专责制和包机制,做到“每台设备、每条管道、每个阀门、每块仪表”有人负责。分公司、分厂级领导要对管辖区域内主要设备进行挂牌承包,督促基层做好重要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2、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89、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3、操作人员必需做好下列工作:(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调度、分厂或分公司。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5、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生产设施做到:(1)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的运行90、情况;(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3)按质按量完成检维修任务。6、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腐、防潮、防尘,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试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7、未经设备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将配套设施拆件使用。8、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中包括:检维修人员、验收人员、日期等。十二、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重点部位立和危险源点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机密仪器场所,重要动力、设备岗位,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以及易燃91、易爆、易中毒危险性较大的源点。二、职责1、重点部位、危险源点实行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公司、分厂领导负责本单位重点部位、危险源点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工作。2、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安管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针对重点部位、危险源点制定安全检查表和安全管理网络,作为重要安全点严格管理。3、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重点部位、危险源点管理情况,抓好各级检查责任的落实和信息反馈。4、生产运行部负责对重点部位、危险源点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三、人员管理1、重点部位、危险源点操作人员应保证业)熟练、技术过硬。2、新调人人员必须接受规章制度教育,经技术和安全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作业证书后方可上岗92、独立操作。四、现场管理1、重点部位、危险源点实行单位领导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分公司领导对本单位重点部位、危险源点进行定点承包,分厂领导对本分厂内重点部位、危险源点进行定点承包,承包点设置“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重点部位、危险源点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为:(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制定和落实;(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4)督促隐患整改;(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2、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93、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3、公司每季度对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在次月的评比会上进行讲评。考核情况纳入年底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4、重点部位、危险源点要建立外来人员审批登记制度。除本岗位操作人员、专职检修人员,安全监察人员,保卫、职能部室和有关领导可进入本岗位以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入内。5、当班操作人员对进入本岗位的外来人员有权进行询问。对非正常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本岗位,并记人交接班记录。6、需要到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点参观学习的,必须经公司办公室审查同意,接受安全教育后,指定专陪同。7、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不得擅离职守,并要加强对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及时处理94、,及时报告8、重点部位、危险源点应按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如警铃、栏杆、围墙、钢窗、监控报警等装置。9、要害岗位和危险源点要根据其性质和防护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如消防器材、防毒面具和专用护具等。十三、防尘防毒管理制度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消除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存在粉尘、生产性毒物的作业场所的管理。二、职责1、生产运行部负责对各单位防尘防毒管理工作进行监临督、考核。2、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编制防尘防毒规划,监督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的落实及防尘、防毒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95、与职业病防治机构结合,组织粉尘、生产性毒物的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体检与评价。3、各单位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动态监测生产场所的粉尘、生产性毒物。按照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4、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接触尘毒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维护检修防尘、防毒设备设施。三、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l、限制有毒物料的使用。2、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3、保护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4、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四、防尘防毒的措施。1、产生粉96、尘、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或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不能实现全密闭或隔离的,必须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丑生和防护设施,并且经检验符合要求。3、在生产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内,不得设置住房或工棚。4、在存在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不包括遇水反应粉尘),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5、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 800 pa;延时1s(3)氯泵断路器继电保护97、参数:低电压保护整定值50V;延时1S:油压低保护延时5s。2、反联锁:因整流器故障,造成直流电解电流消失,联锁停氯泵和氢泵。(1)、联锁原理:联锁信号取自整流金属系统直流总电流和总电压值,当两者均低于设定值,联锁延时启动,跳氯泵断路器,继而按正联锁原理跳氢泵和整流。(2)、联锁参数:直流电总电流2 kA;直流电总电压 40 kA,氯碱生产稳定正常,由生产调度向整发布投运反联锁命令。在确认反联锁投运后,再向氯氢发令投运正联锁。整流和氯氢当班人员在接受调度装置投运命令前应对各自的装置进行检查,包括:a、氯碱系统工艺生产应稳定正常;b、参数指示、信号显示是否正常;c、各类继电器工作是否正常;d、正98、联锁装置中信号硬切除开关的指示位置是否与所开氯泵编号一致;e、向生产调度汇报检查结果。(2)联锁的解除:在氯碱(隔膜)系统停车前,由生产调度先向氯氢发令解除正联锁,在确认正联锁解除后,向整流发布解除反联锁命令。(3)联锁操作票:联锁的投运和解除均要求使用操作票。正联锁的投运和解除,应按照烧碱分厂透平机停开车操作票相关规定执行。若因仪表专业下载DCS程序时,需要解除和投运联锁硬切除开关,应得到烧碱分厂调度长和生产调度的许可,填写工作票和操作注意事项,方可进行操作。反联锁的投运和解除,由电仪分厂制订反联锁操作票开执仃。四、职责范围:1、生产部:(1)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2)负责会同烧碱分厂99、电仪分厂对联锁参数确定、修正,并报总工程师审批;(3)生产调度负责组织装置的联动试验,发布装置投运和停役命令。生产调度在组织联锁装置的联动试验前,应确认电仪分厂已完成联锁参数的校验,并且试验结果正常。生产调度在发布联锁投运的命令前,应向当班人员确认检查结果的汇报,联锁装置应正常。2、电仪分厂:(1)负责正、反联锁装置检修、整定和试验,并将结果向生产调度汇报;(2)负责反耳联锁装置的巡回检查和维护;(3)执行生产调度反联锁装置投运、停役命令,并汇报执行结果。3、烧碱分厂:(1)负责正联锁装置的巡回检查,做好氢泵自启动装置的检查、巡检和维护;(2)执行生产调度正联锁装置投运、停役命令,开汇报执行100、结果。五、记录:1、所有的检查、维护、检修和试(校)验等工作均要求做好记录2、所有记录需保存1年。四十四、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把本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101、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9、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11102、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朮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1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13、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朮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四十五、关于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运输相关规定一、采购、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危险化学品采购1、危险化学品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103、2、危险化学品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3、危险化学品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也不得对危险化学品销售单位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单位,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查验入库。4、危险化学品单位采购剧毒品,必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剧毒品准购证和准运证。5、危险化学品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应向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单位索取所采购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二)危险化学品销售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04、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安全评估审查意见书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登记证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不得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也不得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单位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单位查验发货。5、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运证的单位。6、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容器、包装物登记制度和档案,不得使用非定点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容器、包装物包装、盛装、运输危险化学品。7、危险化学品生产单105、位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三)危险化学品运输1、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取得交通或海事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资质。2、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必须经法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3、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不得承运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未取得安全评估审查意见书和危险化学品储存(登记)证的储存(使用)企业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品运输还应查验托运单位的剧毒品准购凭证及准运证。4、运输危险化学品应符合国家标准,随车运输应附有与危106、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四十六、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各级防火责任制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法,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一)公司领导责任 1、负责全面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主持制定和修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3、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107、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4、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5、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6、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7、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8、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二)车间和部室负责人责任 1、负责本车间108、或部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安全员对防火安全的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时,在迅速组织救火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负责本车间部室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保养检修,并保证正常使用。(三)有关部室防火工作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人,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级109、的指示决定,协助分工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的经理在本单位内组织和推动实现,并负责指挥安全员的工作。 2、生产技术部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车间加以整改,并监督各车间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生产技术部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验收。以施工中要加强监督,竣工时参加验收,新产品投产前设备试车前的安全验收,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实现。 4、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不断提高全员防火和灭火水平;监督各单位对消防器材的使用、保养、管理、分配及消防器材的布局;追查处理火灾事故。 5、财务部编制年度财务110、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计划所须经费,列入财务计划中,对消防安全临时特殊措施需用的经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应及时编制追加预算。 6、综合部根据已批准的防火安全措施项目,应及时购置和供应各种原料、设备、器具等。公司防火制度总则 一、为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关于安全工作指示,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防火制度及细则,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防止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应及时将各项制度完善落实到责任人。 二、本公司生产厂区内,全部列为禁烟区,任何个人不得带烟,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内,外来人员应将其存放在值班室。车间、仓库、冷冻机房、罐区等确需动火时,要履行手续,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111、 三、配电室、操作室、会议室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电器设备开关,除车间、工序专人管理,部门领导负责定期检查,定期维修和清理,以防事故发生。 四、新产品投产时,技术人员应详细向操作人员讲清产品性能,学习操作规程,技术部门应提出安全措施,会同安全部门作出安全评价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认定符合安全规定后,方能投产。 五、具有爆炸、火灾危险的车间、工段,应通风良好,电器设备要防爆、防潮、防止静电。 六、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水龙带、灭火器周围三米内不准堆积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七、保持公司内及各车间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物品。电气焊防火制度 1、电气焊是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112、须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非电气焊工人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离。 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子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 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起立即关闭并修理。 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7、焊割完毕,及时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仓库、产成品安全防火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管理、物料贮存、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所属物品性质与灭113、火安全防护知识。 3、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纸制品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4、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6、各类贮罐(槽)都应严格按规定的安全高度控制液位,不得超过贮存。 7、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8、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114、处,不得随意挪用。电气防火制度 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3、具有爆炸危险的设备、装置、仓库、应根据危险程度不同采用防爆或封闭式电器(包括照明),安装电线需与明火,采暖设备、金属设备保持一定距离。 4、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5、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6、防爆车间、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7、变电、配电室要115、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龙带、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灭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为及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严格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保养,统一换装。 2、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车工作无关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公司负责安全的部门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4、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换新,不得空置。 5、各部门在安全部门通知采取防火措施后应及时执行。116、义务消防队组织和职责1、义务消防队组织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担任;组成人员由各车间、部室按实际情况,领导批准确定。附: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员是开展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职责如下: (1)在公司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督促和协助车间制订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宣传和监督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3)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4)检查、监督消防器材、工具的维护、管理不准乱拉,以备急用。 (5)组织队员进行117、防火知识的学习,学习火灾预防和扑救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6)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投入灭火,使火灾消灭于萌芽中,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尽快与消防部门联系并汇领导防火责任区的划分 1、车间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一防火区。 2、车间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二防火区。 3、车间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三防火区。 4、仓库所属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四防火区。 5、食堂、办公区、宿舍区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五防火区。以上防火区由各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负责和监督该地区的防火安全和防火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四十七、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闲杂人员入厂,维护本厂正常的内118、部治安秩序,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本厂的生产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本厂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门卫人员必须对迟到或早退人员在进出厂门时进行登记,任何人员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均应按行政后勤人员考勤制度主动配合门卫进行查验或登记;对拒绝登记者,不得放行进出厂门。任何人均不得刁难门卫,对不听劝阻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若故意肇事,与门卫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门卫执勤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100得罚款,属本厂职工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二、本厂职工必须佩戴出入证进出厂上岗工作。门卫人员有权对进出厂的任何人员进行询问,查验证件。若发现不佩戴出入证者119、可给予每次10元的罚款。任何人员在进厂时必须主动出示证件,不得刁难滋事,若不听劝阻、故意肇事,按第一条规定处罚;三、长期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必须办理并佩戴出入证(10元/个)进出厂,由保卫组对该类人员建档管理;外来人员,应自觉到保卫组办理临时出入证(交押金10元);总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允许其佩戴公司出入证,若不能出示总公司出入证者,必须在入厂时办理临时出入证。四、因公来厂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其他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证)在入厂时填写会客单,且在门卫人员征得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厂接洽工作,进厂接洽工作人员出厂时交回会客单经门卫核对注销后方可出厂。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凭其公司120、出入证即可放行进厂,不能出示公司出入证者,仍按前规定执行。五、本厂拒绝小孩进厂。无论本厂职工子女或外来小孩,均不允许放行进厂。若发现有小孩在厂区游逛,对当班值勤门卫和小孩监护人分别罚款30元/次。若不能追究到小孩监护人的,对当班值勤门卫加倍处罚。六、无论因公因私的进出厂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携带与本公司类似物资进厂,若随身携带有与本公司类似物资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带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方可出厂,若发现带物出厂,而手续不全者,将对携带者给予50-100元罚款;若查实属携带本厂物资出厂,交保卫121、组按盗窃行为处理。七、凡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停车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门卫人员有权对任何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检查驾驶室,或后备箱),驾驶员应自觉接受检查,不得刁难。凡随车自带物品,原则上不准带进厂,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运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到门卫交验物品,方可放行出厂,若发现出门手续不全者,将对出门条项目签批负责人和车主分别给予50-100元罚款。若驾驶员不听从执勤门卫人员的指挥,违令驾车强闯厂门,给予200元罚款;门卫发现出厂产品与出门条上标识品种、状态或数量不符的情况,应立即报告122、保卫组,保卫组有权对业务员或驾驶员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并按本厂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保卫组奖励,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值班门卫个人奖励。八、值班门卫有权对任何人带出厂门的任何可疑物品进行检查,若发现夹带本厂生产物资出厂,交保卫组按盗窃行为处以5-10倍的罚款;同时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保卫组奖励,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值班门卫个人奖励。九、门卫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严守工作岗位,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故意刁难。若徇私枉法从中作弊,发现一次,给予20-200元罚款,同时对举报者按罚款金额的50进行奖励。十、本规定若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正补充。十一、本规定从讨论通过之日123、起执行。四十八、生产车间管理制度第一条 生产纪律1、 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2、 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3、 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4、 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5、 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6、 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7、 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8、 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第二条 操作规程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2、生产过124、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第三条 产品质量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4、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码垛整齐美观。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第四条 安全生产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125、3、预混料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四十九、保安人员日常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1、保安人员全面负责服务中心的值勤巡逻、门卫等保安服务任务。2、对在值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灾难事故,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126、秩序。3、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发现值勤区域内的隐患,立即报告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并协助予以处理。4、保安人员对值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5、保安人员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在岗期内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6、不准留宿外来人员,非因公外来人员晚22:00之前必须离开服务中心。二、具体要求1、白天由2名保安负责服务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夜间由1名保安负责服务中心的值班工作;2、值班时间:春秋冬季:白班早6:00晚17:30127、夜班晚17:30次日早6:00夏季:白班早6:00晚18:00夜班晚18:00次日早6:003、保安人员要严格按照服务标准着保安制服,按规定配戴保安标志。4、严格按照时间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准脱岗、空岗、串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禁止在中心饮酒、吸烟、赌博。5、值班期间,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领导。6、遵守服务中心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对厅内及工作间内的办公设备未经答应不得擅自动用。三、班长职责1、负责在每月1号上报保安人员值班表。2、负责厅内的照明、空调及门窗的定点开关(早晨上班前半小时打开,晚上下班后即关掉)。3、节假日期间如遇下雨、下雪应及时128、组织清扫,保持大门口环境清洁卫生。四、白天值班保安职责1、负责更换中心所有的饮水机水筒。2、在服务中心一楼值勤的保安人员负责接收当天的报纸及信件并送交办公室。五、考核评定:1、考核内容:工作情况、遵守中心治理规则情况、履行职责情况。2、每月考核一次,出现一次违纪情况扣5分,考评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为不达标,如有进厅办事人员及厅内工作人员投诉者,由保安公司调换保安员。五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职工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我公司的特种设备是指为满足生产需要的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专用129、机动抬包车、叉车等。公司特种设备详情件附件特种设备登记表第三条 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安全检验机构检验的设备严禁使用。第四条我公司特种设备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安全管理,使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使用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并按照执行。第五条使用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液氯充装站应当经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关生产活动。 第六条公司设备科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130、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第七条 设备科应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并督促设备隐患的整改处理。同时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半月向安环科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第八条 公司安环科对到期需要年度检验的特种设备,及时向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报检,不经过检验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第九条公司安环科应按照国家规定,组织联系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131、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第十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日常自行检查。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的检查:公司每季度组织安环科、设备科及相关部门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星期组织一次检查,操作人员应当每班进行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第十二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考核:(一)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或者将设备交给无证人员操作的。(二)未经检验使用特种设备的。(三)未按照设备安全技术要求违章操作使用特种设备的132、。(四)未按照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的。(五)发现的隐患未按照要求整改的。 (六)迟报、漏报、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的;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起发布之日起施行。五十一、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保存、修理、更换、改造、封存及撤销以及恢复使用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1 、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具有称职的使用、维护、保管人员,非检定人员不能任意使用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施要放置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随意拆卸和组装。2 、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才有资格使用计量标准。检定人员在使用计量标准时,要严格执行133、操作规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3 、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经检定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使用。计量标准器检定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粘贴设备唯一性标志,在不影响读数的情况下,唯一性标志应贴在标准器醒目、易识别的显著部位。4 、发现计量标准器异常时应及时排除,若故障较大需要修理时,应再次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如不合格,降级作工作计量器具用。若需要报废更新,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填写更换申请表等,报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审批。5 、标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追究责任,134、给予赔偿。6 、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定期清理,保证设备的完好。标准计量器具的定期维护、修理要做好记录,标明维护项目、内容、更换零部件等,并存档。7 、标准计量器具、仪器元件的保管应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尘及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8 、如遇特殊情况项目暂停,对该项目标准器要向原审核批准机构申请封存。如决定此项目停止,立即向审核批准机构申请撤销该标准装置。9、标准仪器仪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借。五十二、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监督检查,保证公司安全检查的正常有序进行,及时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安135、全,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各级(公司、车间、班组)安全检查工作的相互监督,实现安全生产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要有目的、有重点、有要求,检查内容明确,整改有布置有落实。一、安全检查形式及频次:安全检查形式:日常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等。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班组岗位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班组和岗位人员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特别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逐级报告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各车间每月开展136、两次综合性检查,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为车间有关管理人员,检查结果由车间安全员汇总并记入安全检查记录台账。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环科组织,公司领导带队,部室领导、各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进行全公司范围的联合安全综合大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环科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记录台账。季节性检查由公司或各车间负责人,对防风沙、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根据各个季节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专项检查由公司或各车间的负责人组织本车间人员进行,主要是对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防火防爆137、防尘防毒等进行专项检查。安全检查的周期频次按照下表执行:检查项目检查单位日常检查综合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公司1次/日1次/月1次/季度5次/年1次/季度车间1次/日2次/月2次/季度5次/年2次/季度班组4次/班对所辖设备随时做到心中有数,随时检查存在问题二、检查内容:安全检查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细节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1、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标准执行和控制情况。2、安全会议及记录登记情况。3、安全检138、查记录台帐登记情况。4、作业现场岗位安全生产情况。5、岗位作业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6、生产现场个人劳保防护用品佩戴情况。7、作业现场安全标志,事故抢救设施,现场照明情况。8、各种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情况。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10、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隐患整改防范措施的进展执行情况。11、劳动纪律的遵守情况。三、安全检查的要求1、检查人员要针对公司或所在单位安全检查的内容及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2、检查人员对生产现场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检查情况要做好记录并登记。3、检查记录填写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地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整改时间、整改情况、整改人等139、。检查记录要详细认真、真实,严禁乱撕乱画,少页。检查记录本由所在岗位保管,月底对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4、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可以立即处理的要尽可能的在本班内处理结束;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车间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尽量在一天内完成;对于整改中存在一定困难的,所在单位必须在三天内完成整改。对于完不成的要积极汇报领导,以书面形式写出反馈意见。由公司安委会研究方案处理解决。5、安全隐患需要其它单位部门完成的由所在部门联系处理,不能按时处理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停止生产。6、重大的安全隐患需报安委会研究可靠的方案处理。7、安环科对安全检查记录进行监督,每天在安全检查记录上签字,提140、出整改处理意见。8、公司领导每月对安全检查记录进行检查签字。9、对未按照规定检查、记录、监督、整改的将按要求对相关人员,单位进行考核。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不按时间或要求进行整改的,将直接考核部门负责人。10、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各部门负责人及骨干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的表率,起好带头模范作用。积极发动组织群众,排查隐患、整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11、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必须每月向安环科统计汇报。四、全员监督1、安全检查记录本放置在公司各生产岗位,每名职工都有行使自己安全的权利和义务和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将本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在记录本上填写、登记。2、监督检查实行公司全员141、检查、全员监督。促使公司、车间、班组等各级安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3、对于在安全工作中消极怠慢、不重视,各级安全检查敷衍了事,检查内容填写弄虚作假等现象,每名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举报。4、部门负责人、骨干对安全工作态度不认真将从严从重处理。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安环科。五十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安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生产工作安全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我公司各生产特点,特制定本制度。一、定义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是指因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的142、作业性质、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储存的物品有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从业人员或者其它人员伤亡,或者有关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中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经审定以下区域确定为我公司具有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单位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危险作业区还蒸车间44台还蒸炉排氯化镁、加液镁工序、四氯化钛储罐、1-8#高位槽、四氯化钛打料泵、氩气库、天车四氯化钛储罐、1-8#高位槽电解车间电解槽、化料槽、镁精炼炉、氯压机室、尾气吸收、液氯储罐区、液氯充装区、硫酸储罐、碱储罐、天车氯压机室、尾气吸收、液氯储罐区、液氯充装区氯化车间原料库、氯化炉、增压机房、氯化4-7主生产区、四氯化钛储罐区、液氧、液氮罐区、氯化主控室增压机房、进入氯化炉143、氯化4-7区、四氯化钛储罐区、液氧、液氮罐区机电车间循环水泵房、消防水泵房、220KV变电站、主控室、还蒸、电解及氯化配电室220KV变电站、各配电室还蒸氯化四氯化钛输送管道四氯化钛输送管道电解氯化氯气输送管道氯气输送管道二、公司较大危险因素场所设备系统启用条件:1、设施、设备上必须编号清楚、标识清晰,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各种检测试验报告、验收记录齐全。3、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4、操作人员应必须熟知重点部位的生产工艺、熟悉设备性能和应急救援措施,熟知急救常识,会一般事故的紧急处理并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三、管理规定:1、凡进入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144、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2、凡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区的操作必须执行监护制度,在重点部位进行检修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3、进入危险区域进行检修或改、扩建工作在执行工作票的同时,必须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4、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系统的更改必须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5、车间主管直接对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6、车间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控制目标,确定巡检详尽内容和周期,建立设施设备台帐并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巡检。7、安环科及其他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职责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点部位及危险作业区负其相应责任。8、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进行抢险救145、灾应急事故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应急演练活动。四、巡检要求: 1、班组每班巡检次数不得少于四次,车间每天巡检不得少于一次,公司每周一次。2、巡检要有专用的巡检记录,记录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3、巡检内容包括:工作票、危险作业票执行情况、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现场紧急出口及紧急疏散情况4、巡检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立即联系处理,对不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向车间领导、安环科及公司领导逐级汇报。5、危险作业区巡检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制度解释权归安环科。五十四、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一、危险作业的范围1、高处作业:指在146、距坠落基准面1.5米以上(含1.5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2、带电作业。3、在禁火区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6、四氯化钛输送存放区、氯气输送管道、液氯充装区、液氧、液氮、液氩存放区等地点进行的检修作业。二、审批手续1、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有危险作业负责人办理危险作业票,作业负责人应对危险作业所列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随时检查工作人员的安全措施执行和遵守情况。2、作业票一式两份填写好后,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发。签发人应对进行危险作业的必要性和安全措施的完善负责。危险作业分别由所在单位(车间)填报、签发,危险147、作业票由安环科审批。3、凡属于下列情况的危险作业应报安环科审批并报告当日值班干部。 几个单位协同进行或立体交叉进行的作业,以及在强风、异温、雪天、雨天、悬空等特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高压供电系统的带电作业; 重点防火区域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处理爆炸物品或大型爆破工程; 重大检修项目中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4、进行危险作业前,均应由进行危险作业部门按规定内容填写危险作业票一式二份,报主管单位审批。审批单位应对所列安全措施正确性、完整性负责,确认可行性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票由签发单位存档一份备查。三、规定要求1、审批单位应将危险作业情况告知当日安全值班干部,以便重点进行监督检查。2、作业单148、位应按批准的危险作业票的内容进行作业,监护人应认真履行职责;作业中如果需要扩大申请批准的作业范围,应另行报批。3、高处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症状,技术熟练,纪律性强,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酒后上岗,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牢安全带,不准穿硬底或高跟鞋。 认真检查所用的样子及平台、护栏、脚手架、跳板、防护板等设施是否牢固可靠。使用的活动梯子的踏步间距应不大于400毫米,顶端应扎牢在不滑的地方,梯脚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以6070为宜,并设专人守护;人梯的拉绳必须牢固、可靠;严禁使用损坏或有缺陷的梯子。 一般不安排夜间作业,如149、确需在夜间进行的,必须有良好的照明,并设置明显的警示信号,防止非作业人员误入危险区。 作业时,不准在梯子上剧烈动作,防止空中物件滑落;不准随便丢掷物品;不准在开动着的设备上或设备附近工作;不准在带电裸导体附近工作;不准在高压线二米内工作;不准在物件堆放不稳或结构不牢的地方工作或站立;在高处进行焊接或气割作业时,周围不准有易燃或易爆物品。4、带电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厂房外带电作业应在天气良好的条件下进行,工作前应通知调度,雷电时,应停止工作。 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应由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 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工作中思想集中,听从指挥。5、危险作业完毕后,作业单位要清150、理作业现场,整理好各种作业用品,不留事故隐患,并报告安环科。五十五、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经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1.应急救援队伍管理1.1.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危险源危害程度,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明确管理机构、职责和权力。必要时建立分级救援组织机构,总公司要有重大危险源应急组织机构,并根据分公司处置问题能力建立其他相应组织机构。1.2.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进行演练,对队员的体能进行检验。1.3.应急救援队伍要保持24小时有人在岗,24小时信息畅通。2.应急救援教育管理2.1.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结151、合单位实际情况,对新进厂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教育,并做好记录。每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0分钟。2.2.转岗或休假60天(含)以上的人员,要针对岗位实际情况,由安全科长或车间安全员进行岗位应急救援教育,并做好记录。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2.3.车间主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本车间的应急救援教育。2.4.分公司经理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教育。2.5.集团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教育活动。3.应急救援通讯管理3.1.具有重大危险部位的岗位,至少配备两部不同形式的通信工具。3.2.岗位人员对所配备的通讯工具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得挪作他用。通讯工具一旦出现异常152、或损坏,要立即向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报,直至恢复正常。3.3.公司各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对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通讯工具定期开展检查。对于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汇报酿成事故者,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4.应急救援器材管理4.1.具有危险源的岗位要根据危险性质和岗位人员状况,向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报足量的应急救援器材。4.2.岗位所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包括发放时间、采购单位、保管责任人、使用记录、检查记录等。5.应急救援演练管理5.1应急救援演练应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至少应有指挥、行动、策划、后勤、行政5个核心应急响应职能组成。5.2应急救援演练应策划与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对应153、急救援的各个方面预先做出详细的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应急预案编制完毕,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实施,并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并进行不断完善。5.3按照预案进行演练时,参与应急救援的各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应佩戴能表明其身份的标志。演练过程中各类人员各司其责,形成清晰的指挥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应急行动的整体性和有效性。5.4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效果做出评价,并形成演练报告,说细说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在下次演练改进或整改。6应急救援生产管理6.1、事故发生后,发现单位或人就近及时上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154、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6.2、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6.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6.4、事故区内的队长、班长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6.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7、应急救援档案管理应急救援的资料有主管部门进行收集存档。五十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环保管理工作,增强广大职工的155、环保意识,创建清洁工厂,保障公司正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环保管理。第二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各单位应当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 执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和“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全面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履行环保职责。第四条实行“三级”环保责任制,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对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单位主管负责本单位的环保管理;岗位人员负责职责内的的具体工作,由上而下逐级采取有效措施,综合利用资源、能源,防止环境污染,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安环科负责环保工作的监156、督管理。第二章 环保管理第五条 工程建设方面,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不能擅自停工。第六条 设备的运行与停止1 各单位负责辖区内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确保其稳定、高效运行。2 各单位辖区内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出现异常及时检修,并立即向安环科汇报。3 各单位主要环保设施的停运前(包括检修、故障等),必须向安环科报告,批准后方可执行。4 各单位主要环保设施的检修计划和检修情况必须及时向安环科报送。第七条 “三废”治理1 各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堆放到指定的堆放场所,不能随意倾倒。2 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和寻找废气、废水、废渣等综157、合利用途径,提高综合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3 各单位产生噪音和震动的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减噪、减震等措施。第八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类环保原始记录和台帐,及时填报本单位各种报表,积极开展环境统计分析。第九条 各单位应制定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减少造成污染的各种因素,积极开展环保工作。第十条 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 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事故调查是掌握事故发生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减少或消除污染的重要手段。调查结束后,要及时编写调查报告,实行环境污染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制度。2 报告时间各车间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减少或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环158、境污染隐患和污染事故,除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和污染外,还必须在半小时内向安环科电话报告,并于2日内写出事故报告报安环科处理。3 报告内容及要求3.1 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污染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环保设施损坏的情况及应急措施等。3.2 书面报告要求认真、清楚、污染事故原因应真实、责任要明确,处理方法、措施要具体。4 事故调查人员的责任4.1 查明污染事故发生原因、造成污染危害情况、经济损失情况等。4.2 查明污染事故的性质和责任。4.3 提出污染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4.4 检查控制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可靠程度和落实情况。4.159、5 写出调查报告,报送主管领导和安环科。5 调查人员的权利有权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单位、有关部门及人员了解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不得妨碍、干涉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6 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追究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经济、行政制裁。第三章 附 则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安环科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五十七、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企业在生产过程,有可能在设备异常、操作失控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发生突然泄漏、人员中毒、窒息等严重事故,造成设备发生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对社会安全及环境造成160、重大影响。因此为加强我公司的防尘防毒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防尘防毒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和卫生标准,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消除和减少各种有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各部门、生产岗位,生产场所等。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各部门行政正职或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防尘防毒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者和第一责任人。第五条 161、安环科是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管单位,协调各部门防尘防毒和职业病防治部门(以下简称职防部门)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第六条 在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所需的经费应列入年度计划,专款专用。第三章 职责任务第七条 公司领导职责1、总经理对本公司防尘防毒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和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尘毒危害等问题。2、分管防尘防毒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副总经理要经常检查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的工作,安排改善劳动条件的计划,并组织解决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八条 安环科职责1、认真贯162、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颁布的加强防尘防毒、预防职业病发生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2、负责制定本公司防尘防毒管理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3、负责安排本公司各类员工的身体检查、职业病普查与职业中毒的专题调查工作,建立工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档案。4、负责对有毒有害岗位的确定、审查和安排职防部门进行现场化学和物理因素的监测工作。5、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职业病患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6、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员工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普及防尘防毒的科学知识。7、负责安排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登记、统计、报告、存档等管理工作。8、负责重点项目卫生设计审163、查和竣工验收,做好“三同时”等卫生监督工作。9、负责协调、监督各部门做好防尘防毒和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工作。第九条 各生产车间、有关部门领导职责1、组织发动本单位员工,提出改善劳动卫生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制定防尘防毒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并组织实施。2、教育员工执行有关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3、制定本车间(岗位)的防尘防毒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管理防尘防毒设施,并建立使用和检查记录,保证其完好运转。4、配合安环科组织对有毒有害岗位作业等各类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第十条 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1、公司办公室负责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及时调离职业禁忌症者,对患有164、职业病、经医治和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岗位的人员,可另行安排工作,并协助安环科建立和完善员工健康档案。2、生技部,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认真做到劳动保护、防尘防毒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劳动保护、防尘防毒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有安环科参加,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不得投产。3、财务部对公司加强工业卫生、改善劳动条件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经费,应按国家规定予以保证。4、生技部在生产技术改造和改进生产工艺时,应尽可能以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以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努力加强通风排毒,实现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生产。5、安环科要认真贯彻上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法165、令、政策和指示,制定本企业“三废”治理规划和环境保护制度,定期进行污染源监测。6、设备科要优先安排防尘防毒设备的更新改造,定期维修保养,加强管理。7、其他有关部门必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防尘防毒工作。第十一条 员工职责1、遵守各种工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防毒防护设备和个人卫生防护用品。3、学习并掌握防尘防毒和职业危害防护及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4、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危害生命健康的作业。5、女员工在孕期、哺乳期间不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第四章 预防措施第十二条 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卫生预评价。根据卫生部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卫生预166、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第十四条 粉尘作业必须搞好防尘综合治理,努力降低作业点的粉尘浓度,使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严禁在没有防尘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第十五条 凡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噪音、粉尘、有毒气体、有毒液体等)的单位,都要采取有效措施,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设备机械化、自动化、167、连续化、密闭化或采用隔离操作等措施。对尘毒危害严重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以及生产中出现影响工人生命安全又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时,工人可以拒绝操作。第十六条 不得将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的尘毒作业,转嫁给没有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第十七条 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并要事先报告公司领导、安环科,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第十八条 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未经安环科同意,不允许停运或拆除,否则安环科有权按照有关规定给于处罚。第十九条 凡参加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必须事先进行防尘防毒知识教育,掌握中毒急救互救知识、168、防护器材的使用以及相关防护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由专人监护,维护、检修人员穿戴好有效的防护用品,并设置警示标志。第二十条 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备。第二十一条 对噪声源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使噪声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第二十二条 在其它有害因素(高温、腐蚀性介质、噪声、射线等)条件下工作的员工,必须有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工作。第二十三条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凡在孕期、哺乳期的女169、职工不得从事有毒有害物品的作业。第五章健康监护第二十四条 健康监护是对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接触控制)和职工健康调查(医学监护 )、监视和监督。公司按规定对所有员工进行健康监护,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要进行职业性健康监护。第二十五条 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做好员工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接触控制工作。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第二十六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健康检查。第二十七条 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170、作业。第二十八条 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第二十九条 规范职业病管理工作,职业病诊断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生机构确诊。确诊后须出具职业病诊断书,并加盖职业病诊断专用章,企业和患者各保留一份。第三十条 凡是确诊并发给职业病诊断书的职业病员工,企业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第三十一条 被确诊为职业病并经劳资部门鉴定取得伤残等级的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与其同等的待遇。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住院鉴别诊断的,不论最后是否确诊为职业病,其住院鉴别诊断期间享受职业病待遇。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工业卫生档案及员工171、健康监护档案,对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基本情况和日常监测情况,以及员工的详细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等个人健康资料,分别记录在档案中,进行动态管理。第六章 管理检查第三十三条 安环科对防尘防毒工作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将其纳入企业安全检查和总结评比中。第三十四条 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监测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最近一次的监测结果和监测日期等。第三十五条 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周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一般为每季一次,重要工作场所和具有高度危害的有毒有害因素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第三十六条 除按卫生部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172、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公司安环科报告,二日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及急性职业中毒患者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第三十七条 公司及各车间应建立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紧急状态下有效的实施救援。第三十八条 每年年初应制定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年终有专题总结,并同时做好防尘防毒工作的长远规划。五十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满足中华人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建立此制度。二、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安全投入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173、逐月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4%提取;1000万元至亿元(含)的部分,按2%提取;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0.5提取;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0.2提取。本企业按2%提取安全投入费用。安全费用使用范围: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3.安全设施投入费。如安全监测、防静电、防灼伤冲淋、应急救援设施的投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4.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5.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6.安全风险抵押金。7.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它有关经费投入。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174、,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费用。9.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体检费用等。三、安全费用使用要求1.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任何人不得挪作它用,安全资金挪作它用将处以挪用金额的3倍处罚。2.总经理应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足额投入,不管企业资金如何紧张,应始终将安全投入放在首位,避免因安全投入不足产生严重后果。3.安全主任对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如当年度安全费用未使用完,则滚入下年度安全费用,如当年度安全费用超支,则列入当年度正常成本费用。五十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及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提175、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二、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三、获取的渠道、方式、时机安环科不定期识别和获取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服务机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河南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等形式获取,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 四、责任1安环科负责收集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2安全主任负责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进行识别,并按照适用部门、单位进行发放。3 文件管理员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管理。五、法律、法规标识所有法律、法规、标准收集后需经文件管理员统176、一编号(包括文件编号,版本号)。六、法律、法规的标识、下发、保存、更新1编号及标识方法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编号为:AQ-W-F-O1其中: AQ-为A化工 W-外来文件F-法律法规 O1-文件顺序号2法律、法规文件由安全主任确定分发部门,文件管理员根据文件一览表中规定的部门予以发放,发放时使用部门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签收。3法律、法规文件的修订与更新(1)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更新,由安全主任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上注明修订、更新的大概内容,修订部门及生效日期。对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体加粗或其他标志方式进行区分,起到提示和标识作用。(2)每年由安全主任按目前现状和条件与法律、177、法规逐条进行条款识别,以改进现状与标准的相适应性。4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1)所有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由文件管理员负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 ,文件管理员登记于作废文件清单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门因特殊需要,要求保留作废法律、法规的,文件管理员予以注明“作废”,并于作废文件清单上注明,文件管理员应每年对作废文件检查清理,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时,文件管理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安全主任批准后予以销毁。(2)法律、法规、标准的保存。各使用部门应保持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清晰,若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文件管理员更换、补发。文件(包括安全技术参考书籍,标准、国标及所有重要技术178、资料、法律、法规等)的保存,均先交文件管理员编号:编制法律、法规文件一览表,由安全主任审查文件的适用性后发放登记,如某些内容有必要下发时将转化为内部文件,按内部文件管理予以审批、发放、更新、保存。5法律、法规日常管理(1)文件管理员应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清查,确保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有效性。(2)法律法规的借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从安全部借阅文件时必须进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3)各部门应做好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的保管工作,法律、法规的保管应便于查阅、存取,注意防潮、防盗和防损坏。六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 目的为了让安全生产工作渗透到本企业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和各个岗位,使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上179、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特制定本制度。二、 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贯穿本企业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和各个岗位。三、 职责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主任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各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四、 要求1 总经理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 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部门安全工作规划”,并与部门从业人员签订“岗位安全生产目标180、责任书”。3 各岗位根据“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岗位安全工作规划和计划。4 各级管理人员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对下属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以促使目标的达成,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5 为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按照不同人员、不同岗位和生产活动情况,明确规定其具体的职责范围。六十一、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了合理发放,使用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有利于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劳动部及省“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181、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 范围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防毒、防尘口罩、特种手套、防护鞋、头盔、工作服等,上述用具必须按需配备并妥善保管,加强管理及正确使用。三、 内容1职工防护用品是一种劳动保护辅助措施,必须按岗位发放,不能把劳动防护用品当作生活福利品发放。2享受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一律依据部门核定名单发放。3从事多种作业工人的防护品,应按其主要作业工种标准发放。4变动工种,应根据需要调整其防护用品。5职工上岗前应佩戴本岗位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职工不佩带或不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处罚。6182、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必须马上到主管处登记,并换领新的防护用品。7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防护用品专柜里面,并由使用人负责保管,由安全主任每两月定期校验一次。8企业设置了应急救援器材专柜,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非紧急情况员工不得动用。六十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一、 目的 为了杜绝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把反违章特别是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制度。二、 范围:对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管理。三、 职责:安全生产奖惩由安全部负责,人资部协助。四、 内容 (一)按违章情节分下列3个层次进行处罚:1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给予开除厂籍或留厂察看,其中出现符合解除劳动合183、同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含重伤)伤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2)一年之内因违章待岗达到两次的。2对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三个月以上的处罚。(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轻伤或自身轻伤、重伤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2)一年之内违章记分累计达到10分。(3)违反动火管理制度进行工业动火。(4)违反规定运输、储存、使用易燃物品。(5)带电作业、在邻近高压带电设施或在部分停电的高压电气场所未设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6)驾驶员洒184、后驾车。(7)未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8)安全监督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处罚。3对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2至10分的违章计分或50300元经济处罚。(1)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2)违反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驾驶机动车辆。(3)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完好。(4)不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活动。(5)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在可能使作业人员滑、掉落造成伤害的场所施工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7)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强行行车。(8)在高压、电气作业过程中,与高压、带电体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9)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不规范或未采用漏电保护器。(10)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线头裸露、保险丝不规范、开关无标识。(11)未按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14)在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