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师十六项核心制度医患沟通三级查房等4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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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074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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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医师十六项核心制度(医患沟通、三级查房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医师首诊负责制度一、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 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二、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 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三、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 条件所限,确需转2、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四、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 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五、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六、 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 报和处理。七、 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八、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3、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二)入、出院管理制度一、 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转往他科治疗时,必须先请他科会诊(详见会诊制 度),经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二、 转科病人其病历要求按湖南省病案书写规范执行。应有完整的请 会诊记录和会诊记录。三、 转科前,由经管医师开转科医嘱,写好转科记录,通知对方科室和住 院处。按联系时间转科。四、 转出科室应派人陪护病人转入科,向值班医护人员交代有关情况,面 交病历方能离去。五、 转入(接收)科室医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转科病人,优先安排病床,经管 医师或值班医师及时开出医嘱,书写接收记录。六、 欲转科而会诊,双方科室对是否立即转科有争议4、时,应贯彻首科首诊 负责制的原则,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为止。七、 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 或纠纷,由转出科室负全部责任。八、 凡需转科病人而原收住科室不请求会诊,直接开出院,再重新办理入院手续住他科,由此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原收住科室负全部责任。九、 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后应接收科室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部或业务副院长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负全部责任。十、 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经管主治医提出,科主 任同意,并与转入医院联系或请会诊,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十一、 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5、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 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十二、 转送病员要确保安全,认真检查病员,诊断不明确的病员不转,危重病人不转,对方处理有困难的病员不转。转院应征求患者意见,交待注意事项。重症病人转院,须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解决有关护送问题。病人转院时应派送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十三、 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并办好有关手续。 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十四、 转院病人按出院病人处理。十五、(三)告知病人和征求意见制度为体现对患者“诚信”的服务宗旨,尊重患者对病情的知情权,对护理措施的选择权和决定权,特制定病人告知和征求意见制度:十六、 向入6、院新病人介绍住院须知,就医环境,主治医师、责任护士及科室主 任姓名等情况。2、住院期间发放费用清单,告知患者每日住院费用。3、出院时向患者介绍出院指导、康复注意事项、用药指导、专家复诊时间 及联系电话等内容。4、告知患者看病应遵守医院诊疗秩序、规章制度,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5、告知患者可以自由选择、自主决定主治医师、治疗措施、护理方法等, 为患者提供的信息尽可能让病人有选择的余地。6、 注意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不宜向病 人说明情况时,不要直截了当地告诉患者,必要时由负责医务人员或上 级医务人员进行解释,或将有关情况通知病人家属。7、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告诉患者有关7、情况,征得其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施行。8、介绍病情时不能用“没事”、“不可能”、“一定会”等不负责任的话或不 确定的话。9、尽量不使用医学术语,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使病人明白易懂。10、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发放住院病人问调查,主动广泛征求病人的意 见及建议。(四)三级查房制度一、科主任、教授(副教授)查房制度1、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 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医生坚持查房。2、 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 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3、 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8、,不断提 高医疗水平。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5、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 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二、主治医师查房制度1、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 生、责任护士参加。2、 对所主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 进一步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3、 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总住院医师、住院医 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 房。4、 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 例,9、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5、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教授查房。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 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7、 系统检查病历和各项医疗记录,详细了解诊疗进度和医嘱执行情况,严 密观察治疗效果等,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8、 检查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 的发生,签发会诊单、特殊检查申请单、药品处方,检查病历首页并签 字。9、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等问题。10、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以及医院管理等各 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三、住院10、医师查房制度1、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一般要求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 和晚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 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2、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3、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 方和化验检查单,及时落实会诊意见并分析各项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4、 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手术步骤、疗效判定 及医疗操作要点。5、 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 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6、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五11、)医患沟通制度一、医患沟通的内容 (一)医疗、护理、急救、门诊、后勤等各个部门在医患沟通过程中,医护人员主要应向病人及家属介绍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病情的转归及其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清单等内容。并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其所要了解的问题。 (二)“医患沟通”的三个层面1、是普通疾病患者,由主管医生在床旁查房时就将病情、预后、治疗方案、 详细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2、是疑难、危重病人,由病人的主管医生、主治医师(包括科主任)和责 任护士(包括护士长)直接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正式沟通。3、12、是带有共性的多发病、常见病,由护士长及相关医生、护士一起召集病 人或家属开会,集中进行沟通。二、医患沟通的主要形式和要求 (一)床旁首次沟通: 一般疾病,要求主管医师查房结束时,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进一步诊治检查方案等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护士在病人入院12小时内要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住院须知,并安慰病人卧床休息,并把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 (二)住院期间沟通: 在病人住院期间,要求:主管医生和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及费用等内容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13、记载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上。 (三)集中沟通: 对带有共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等,由科主任、护士长、主管医师、护士等一起召集病区病人及家属,集中进行该病发生、发展、疗程、预后、预防及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等进行沟通,回答病人及家属的提问。至少每月一次,并记录在工休座谈记录本上。 (四)出院访视沟通: 对已出院的病人,医护人员采取电话访视或登门拜访的方式进行沟通,并作好记录在出院访视记录中。三、医患沟通的技巧与方法 (一)基本要求:尊重、诚信、同情、耐心。1、 一个技巧:倾听请多听病人或家属说几句,介绍(解释)请 多向病人或家属说几句,2、二个掌握:掌握病情、治疗情况和检查结果;掌握医14、疗费用的使用情况。3、三个留意:留意对方的情绪状态、教育程度及沟通的感受;留意对方对 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 制。4、四个避免:避免强求对方及时接受事实;避免使用易剌激对方情绪的词 语和语气;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刻意改变和压 抑对方情绪,适时舒缓。 (二)沟通方法:1、 预防为主的沟通: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只要发现可能出现问题的苗头, 并把此类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的进行沟通。在晨会交班中,除交 医疗问题外,可把当天值班中发现的不满意苗头作为常规内容进行交 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有的放矢的作好沟通工作。并记录在晨会记录本 中。2、 交换15、沟通对象:在某医生与病人或家属沟通困难时,可另换一位医生或 主任与其沟通。3、书面沟通:对丧失语言能力或某些特殊检查、治疗的患者可用书面沟通。4、先请示后沟通: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先请示上级医 生,然后再沟通。5、协调统一沟通:论断不明或疾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医之间,医 护之间,护护之间要相互讨论,统一认识后,由上级医师对家属进行 解释,以避免各自的解释矛盾对家属产生不信任和疑虑的心理。四、“医患沟通制”的制度保障 把“医患沟通制”纳入医院质量管理体系,医务科将定期每月抽查一次病历了解“医患沟通”记录情况,了解医患沟通的实施情况,听取病人意见。并加以评价,提出改进措施或意见,16、向全院通报。对拒不执行“医患沟通制”和在执行过程中仍有病人投诉,病人不满的,则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六)病历书写规范制度1、 病历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炼、准确、字迹 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2、 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 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3、 新入院病人必须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婚否、入院日期、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过 敏史、家族史、系统回顾,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 检查、本科所见、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17、处理意 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4、书写力求详尽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书写。5、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书写,经住院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 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和首次病程记录。如无实习医师时则由住院医师 书写病历,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改并签字。6、再次入院者应按要求书写再次入院病历。7、病人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入 病程记录内。8、 首次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 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 和时间。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一般病人可23日写一次), 18、重危病人和病情骤然恶化的病人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住院医师负责 记载,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 见并签字。9、 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作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认真填写记录并签字。10、 手术病人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11、 凡移交病人均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 由住院医师负责写入病程记录内。12、 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人,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审查 签字。13、 各种检查结果回报单按顺19、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应附 于病历上。14、 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应由住院医师书写,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住院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例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有详细记录,并填写死亡病历专页。15、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七)会 诊 制 度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20、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一、 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二、科间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三、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21、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并坚持同级对同级的原则。会诊医师要求总住院以上医师担任,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并由主治医师签字,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会诊医师会诊时,会诊病人的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会22、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四、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五、院内大会诊1、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办同意,邀请有关 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 报医务办。医23、务办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办参加,必要时主管医疗的医疗副 院长参加,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并认真执 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2、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室主任审签,医务办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 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 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六、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1、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 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主持人要 综合分24、析会诊意见,进行小结,提出具体诊疗方案。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八)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一、 为确保医疗质量,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凡遇急危重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二、急危重疑难病例包括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特殊病人的诊治,由专科医师提出,经专科主治医师查房后仍未能解决问题的病例。 三、科内急危重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主持,召集科内有关的医务人员进行讨论,讨论内容应包括:目前的拟似诊断、下一步需要进行的相关检查和治疗、是否转(科)院、是否申请全院会诊或请上25、级医院来院会诊。 四、科内讨论后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应及时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全院大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向业务副院长报告。 五、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时,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住院医师必须事先做好准备,报告相关病历,并由主治医师进行补充,参加会诊的人员必须详细进行的询问病史和体查。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六、负责主治的住院医师必须详细做好讨论记录,并按时完成讨论中决定的各种检查和治疗措施。(九)抢 救 制 度一、 急症抢救工作在院长领导下,设立26、由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门诊部主任、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临床科主任组成的急救委员会,作为急诊抢救指挥系统。科室由科主任或病区主任、主治医师和护士长,组成抢救小组,以加强急症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各科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长担任急诊抢救工作。各科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和指挥。对重大抢救应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报告医务科或院领导。三、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和完善,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更换,用后随时补充。四、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材、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药品一般不外借 (他科抢救等特殊情况例外),以保证应急使用。五、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27、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 各项规章制度。六、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病人要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人守护,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以及各种用药等要详细交待。所有药品的安瓶须经二人核对并在抢救完毕后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前,必须加以复核医师口嘱,无误后方可执行。八、及时与病人家属和单位联系,并告之病情的程度。九、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并应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十、遇有重大抢救,非在班人员及非本科人员,根据需要也应积极参加抢救,做到随叫即到。 十一、各科担任28、值班的医、药、护、技、行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共同配合,互相协调,保证急诊抢救工作顺利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十)转院、转科制度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 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 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2、 各省、市、自治区级医院病员(包括门诊病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 应由所在医院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报请省、市、自 治区卫生厅批准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截瘫病人, 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29、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十一)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死亡病例讨 论应当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2、 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三级医师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 请医教科30、派人参加。3、 死亡病例讨论,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必要时,与病理 科联合举行,称“临床病理讨论会”。4、 死亡病例讨论前,应当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 理,做出书面摘要,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作发言准备。5、 死亡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或三级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 诊断、治疗、死亡原因以及其它相关科室的问题,并且提出分析意见, 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诊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6、 死亡病例讨论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 人、是否存在问题、考虑诊断和治疗方案、死亡原因,今后应当吸取的 经验和教训,其它注意事项,等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31、入病历内。(十二)查 对 制 度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 诊号)。2、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 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 间、用法。3、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 合要求,不得使用。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 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 意配伍禁忌。二、药 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32、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 (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 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三、检验科: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四、放射科: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五、各临床及相关医技科室:1、各科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33、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十三)值班与交接班制度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 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条件: 硕士研究生毕业1年、本科毕业3年、专科毕业5年、中专毕业7年后 方可参加临床第一线单独值班(医技科室根据本科情况,可酌情放宽年 限限制)。工作达上述年限后,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 备案,方可单独值班。 7、 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 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34、床前交接。 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 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8、 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 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 交班簿。9、 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 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 后6小时内补记病历。10、 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 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11、 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 特殊35、情况时经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12、 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 时立即前往巡视。13、 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 息时,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14、 每日晨,值班医生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 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15、 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 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11、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二、相关科室1、药房、检验、放射、心电图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 坚守岗位,不得撤离职守。2、做好36、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3、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4、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 免影响工作。(十四)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院是病人看病治疗的医疗场所,医务人员是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天使,这是每个医务人员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为了更好地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加强医院员工的责任心,特制定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二、 医务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对待病人,急病人之所 急,想病人之所想,满腔热情帮助病人排忧解难,如发现有怠慢病人, 引起病人的强烈不满而投诉造成医疗纠纷,一次罚款37、伍拾元。三、 医务人员对病人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如对病人冷、硬、横、顶、吵现 象引起病人的投诉,予以罚款壹佰元。四、 作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检查过程中不准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收受“红包”, 不准索、拿、卡、要、不准暗示或强迫患者或患者家属为自已办私事, 谋求私利,如有病人投诉一次罚款伍拾元。五、 作为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不准利用工作 之便开搭车药或大处方,投诉一次予以罚款壹佰元。六、 不得泄露病人隐私,遵重病人的权力,如因泄露病人的隐私引起病人不 满而造成的纠纷一次予以罚款伍拾元。七、 对病人的治疗尤其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必须征得病人的同意,知情,如 发现有病人不满造成的纠纷38、予以罚款伍拾元。八、 准确用药,认真做好三查七对,如出现一般差错予以罚款伍拾元,严重 差错给予罚款200元,出现重大差错另行处理。九、 严格遵守转院,转诊制度,不准在对外介绍病员时收取介绍费、转诊费、 劳务费和回扣等,如发现有病人投诉一次给予罚款叁拾元。十、 认真细致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和咨询,不能对病人提出的问题进行 推诿,不加理睬或是解答方式过于偏激引起的不满而投诉,罚款伍拾元。10、医疗纠纷投诉电话:073122626833 0731-22626855(十五)新技术准入制度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39、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疗服务部。 九、 医疗服务部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 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十、 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 义务。 十一、 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疗服务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 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十二、 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疗服务部提交总结报告,医疗服务部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 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十三、 科室40、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 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十六)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1、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由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专责 管理小组负责领导和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科教副院长任 付组长,医院班子成员及科教科科长组成。专责管理小组组长由主管科 教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科教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各科主任及护理部主 任组成。2、 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务人员的终身教育,是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的重要途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学 习和继续医学41、教育,接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继 续医学教育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3、 继续医学教育按国家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实行继续 医学教育学分制。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时间按照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执 行。4、 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上送进修,参加各种类型学习班和各种学术交流 会,院内院外组织的学术讲座,各大科专题讲座、病例例讨论和有计划 组织的自学、外出参观学术活动等。5、 上送到上级医院进行3个月以上专科进修学习,每年底科室做好明年计 划,经科负责人、42、科教科同意,主管领导审批,申请人再填写进修申请 表交科教科联系进修单位。6、 参加省内外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主要选派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技术职 务以上或专科骨干人员参加。参加学术会议要有论文被会议录用。原则 上每人每年可有一次到省内参加学习的机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每年有 一次省外学习机会。送省内学习的经科主任同意后报科教科领导审批; 送省外学习的逐级报主管院领导审批。7、 科内组织的专题讲课、病例例讨论要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并通知科教科, 并把讲稿送科教科备案。8、 每周五下午为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时间,医院每月有2个下午为全院学术 讲座时间,由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讲课。9、 严格执行湖南省科技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医务人员凡参加各类 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需带“继教IC卡”,学分证需交到科教科办理登 记手续,科教科将每年对学分进行审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