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生产责任及工会组织管理制度6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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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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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企业生产责任及工会组织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3第二章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19第三章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3第四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6第五章 干部值班制度26第六章 节假日安全管理制度27第七章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27第八章 事故管理制度29第九章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31第十章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34第十一章 施工与检修管理制度35第十二章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1第十三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4第十四章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46第十五章 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2、度46第十六章 安全投入和安全措施项目管理制度47第十七章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49第十八章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0第十九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2第二十章 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56第二十一章 消防组织与设施57第二十二章 劳动保护用品(器具)管理制度58第二十三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8第二十四章 生产经营项目租赁管理制度59第二十五章 汛期安全管理制度61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对所有部门,职能人员以及所有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第一节 经理的安全职责1. 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3、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颁发本公司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决议,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卫生状况。3. 建立、建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4. 组织制定、修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5. 组织并制定、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 建立、建全安全机构和组织,并保障其正常运转。7. 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引患。8. 组织对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的状况,做好汇报工作。9. 主持如开安全生产例会4、,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10. 审定本公司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11.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的规定)规定。对其他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制订具有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12. 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第二节 安全主管经理的安全职责1. 协助领导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5、,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全生产部开展工作。2.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3. 协助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4. 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5. 组织公司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 ,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6. 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进主持事6、故调查,确认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了。7. 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第三节 经营副经理的安全职责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 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3. 贯彻“五同时”(在对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的时候,也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4. 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57、. 定期召开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6. 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第四节 会计的安全职责1. 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2. 执行财政部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事故隐患整改费用到位。3. 审查公司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4. 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第五节 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1. 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2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疗养和辅助医疗工作。定其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3. 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4. 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公司落实预防措施情况,协同公司领导做好善后工作。5. 监督检查本公司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第六节 工段长的安全职责1. 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2. 组织参加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3. 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处理,并报告上级。9、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4. 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5. 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推广经验。6. 组织职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第七节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1. 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岗位安全操作法。2. 负责班组安全教育和考核。3. 定期组织安全活动,支持班组安全员工作。4. 开好班前班后会,上岗前做好安全检查和讲话,交接班时做好安全交接,班中10、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5. 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6. 认真督促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不违章指挥,有权及时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7. 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督促、教育职工正确、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器具。8. 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及时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9. 参加事故分析会,通报事故及处理情况,落实防范措施。第八节 技术人员的安全职责1. 1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技术与工程技术的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2.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都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3. 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检修工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组织开展技术练兵活动。4.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予以消除。5. 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演,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第九节 安全员的职责1. 公司安全员在安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12、2. 参加公司制订、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 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4. 搞好本公司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公司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5. 安排好本公司的“安全日”活动,组织防事故演习。6. 参加公司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7. 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8. 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9. 负责公司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公司尘毒情况13、,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10. 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11. 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第十节 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1. 班组安全员一般由副班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公司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2. 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 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4.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5. 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6. 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14、导汇报。第十一节 工人的安全职责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2. 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工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发详细记录。4. 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有廛处理和报告。5. 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8.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第十二节 15、人事员的安全职责1. 负责组织对新入厂员工(包括毕业生、实习生、代培人员、工人)及全体员工要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工作岗位。2. 贯彻执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员工劳动纪律的检查和考核。3. 贯彻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工作职数,严格控制安排加班加点,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4. 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罚手续,参加工伤签定处理工作.5. 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6. 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的分配和调整,并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定期脱离岗位的规定。7. 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16、,并且把雇用方首先应承担安全责任作为雇用的先决条件。第十三节 安全生产部安全职责1. 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2. 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3. 负责本系统在新建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4. 加强安全检查,发现事故引患,及时处理。并根据事故的性质、状况上报相关部门。5. 对公司的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的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用户满意是我宗旨。6. 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以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保障安全生产。7. 加强17、对机械设备的检查,定时保养,加强维护,减少机械事故。8. 组织并演练应急预案。第十四节 财务部门的安全职责1.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计划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 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并对上级拨给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3. 在审定和编制本公司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状况。4. 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确保资金到位。5.18、 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6. 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第十五节 经营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经营与安全的“五同时”(在对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的时候,也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原则。2.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经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 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3.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19、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4. 参加安全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生产经营会议上给予表扬或批评。第十六节 工会组织的安全职责1. 审查落实企业经济承包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对没有安全承包内容的方案要提出意见。2. 及时发现生产环境和设施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向行处政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及时解决。3. 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4. 支持工人保障安全的合理要求。5. 监督、协助行政部门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6. 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查处重大伤亡事故。7. 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大力表彰。8. 抓典型,推广安全生产科学管理20、和开展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先进经验。9. 监督企业是否将劳动保护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日程,如发现问题,工会要督促有关方面解决。第十七节 车工安全职责1.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床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修理。工件和刀具要固定牢固,床面上不准放工件、量具及其它物件。2. 卡盘、花盘必须有保险装置,使用前要扳紧.专用卡盘(如圆锥轴卡盘)要装上拉杆.3. 机床运转过程中不准用手清除切屑。4. 用锉刀在车床上操作时,必须右手在前左手在后。5. 加工长零件时要用跟有刀架或中心架.长料加工时从主轴后伸出长度不得超出200mm并应加上醒目标志.超出200mm进应装上支架。6. 工件转动时严禁用手缠砂布21、擦光零件或用棉纱擦光零件。7. 擦光内孔和外圆时,必须用木棒垫缠砂布。8. 加工形状不规则的零件或偏心零件时,要加平衡配重并夹紧.先开慢车,然后变为需要的转速。9. 高速切削及加工铸件时,要戴防护眼镜或加设防护罩。10. 加工钢件应注意采用断屑刀具,并用专用铁钩清理切屑。11. 在装夹工件、调整卡盘、校正测量工件时,必须停车,并把刀架移到安全处.校正后要拆除垫板等物,方能开车。12. 工作时车工严禁戴手套操作。13. 停止使用时应关闭电源,将各种走刀手柄放在安全位置。第十八节 钳工安全职责一 使用虎钳时应注意:1. 虎钳装在工作台上必须牢固,不能松动。2. 夹较长工件进行操作时,未夹的一端必须22、用支架支牢.夹紧工件时,不香敲打虎钳手柄。3. 工件夹装在虎钳上,虎钳受力的钳口应是虎钳座的一方。二 使用手锤时应注意:1. 木柄要先用无裂紋的硬木材料。2. 锤柄和锤头不得沾有油脂,否则易从手中滑脱。3. 锤头卷力或不平时应修理好后再用。4. 使用手锤应注意附近人的安全。三 使用錾子时应注意:1. 錾子的頂端应保持清洁,不得沾上油脂,避免敲打时滑脱。2. 錾子用久尾端卷边时必须修整后方能使用。3. 使用錾子时,禁止对面站人.如二人对面工作,应在前方放置屏障或档板.在金属屑快要錾脱落时,要轻轻用力以防铁屑崩飞伤人。4. 使用錾子时要握紧,精神要集中。四 使用锉刀和刮刀时应注意:1. 不得使用无23、木柄或木柄松动的锉刀和刮刀。2. 锉刀不得当作手锤或撬棍使用。3. 锉屑不可用嘴吹和手抹,必须用刷子清除。4. 使用锉刀不可用力过猛,以防折断。5. 使用刮刀不可拿著工件削刮或用力过猛,防止刮伤。五 使用螺丝起子时应注意:1. 起子刀口不可太薄或太狹窄,以免拧紧螺丝时滑出。2. 不得将工件拿在手上用起子松或太紧。3. 螺丝起子不可用榔头锤击,以免手柄破裂。4. 螺丝起子不可当錾使用。六 使用手锯进应注意:1. 使用手锯时,锯条不可装得太松或太紧。2. 手锯往返必须在同一直线上,用力不要过猛并当心锯条折断伤人。3. 工件一定要紧固牢,以免因工件松动折断锯条伤人。4. 工件将要锯断时,不可用力过大24、,防止工件脱落砸伤足部。七 使用扳手时应注意:1. 扳手必须与螺帽的尺寸相符,否则会打滑使人摔倒。2. 用扳手拧螺帽时不可用力太猛,松螺丝时应慢慢施力扳松。3. 使用扳手时必须注意可能碰到的障碍物、防止碰伤手部。八 使用手电钻时应注意:1. 首先检查电钻是否漏电、接地线是否牢靠, 在导电部位工作时要垫木板或绝緣板,戴绝缘手套。如发现漏电或温度过高立即停止操作,送电工修理,不能勉强使用。2. 装卡或拆卸钻头要在停止转动后进行,要用专用钥匙,不准用其它物件敲打钻夹头。3. 不准用手清除铁屑,朝上钻孔时要戴防护镜。4. 操作完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禁止远距离拉电线以免造成触电事故。九使用钻床时应注意:严25、禁戴手套,小零件钻孔要用虎钳夹好,大零件钻孔要用压板.使用手持砂轮时要戴防护镜,砂轮转动方向不得朝內.使用手电钻时要检查其绝缘是否良好,防止漏电伤人。第十九节 机修钳工安全职责1. 工作前必须检查手用工具是否正常,并按手用工具安全规定操作。2. 拆装机床时,首先应了解机床性能、作用及各部分的重要性,按顺序拆装。3. 工作地点要经常保持整洁,通道不准放置物品。4. 拆卸机床时应注意有弹性的零件,防止这些零件突然弹出伤人.拆卸冲压床应首先放下锤头。5. 拆卸机件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和相联部分(如操作杆、汇流排上的开关、管道等)并将机床总开关保险拉掉,挂上“有人检修,禁止使用”的警告标志,防止误开机床26、发生事故。6. 协同作业时必须互相联系协调,禁止互不通气盲目行事。7. 拆装机床时,手脚不得放在或踏在机床的转动部分。8. 在垂直导轨上拆装走道箱、主轴箱等部件或在其下面工作时,必须将垂直导轨上的部件用吊车吊起,并用木块垫牢,防止这些部件下落伤人。9. 使用手钻要穿戴发绝缘护具.朝上钻孔进应戴上防护镜。10. 送接工具材料、零件时禁止投掷。11. 把轴类零件插入机床組合时,禁止用手引导、用手探测或把手插入孔內。12. 拆卸笨重机件时必须用起设备,不要以人力强制搬动。13. 使用行灯必须用36v或36v以下的安全电压。14. 使用电钻必须用三芯或四芯定相插座,并保证接地良好。15. 试车用电必须27、通过专业电工冼电线接妥后方可试车。16. 使用三角吊架时,必须将三只脚用绳子绑住,以免滑倒。17. 使用电动或手搖吊车时须按照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18. 研磨机体,床面时,如研磨面上有满槽和空隙,必须加以遮盖,避免因手指插入导致断指事故。19. 研磨床面和机件时,如两端有妨碍研磨之物必须加隔离垫,避免将手碰伤。20. 修理受压设备时,应按照受压容器规定进行.使用喷灯进,严格遵守喷灯安全操作规程。21. 工作完毕,应平稳地放下锤头,关闭进、排气门,拉下电闸,并擦拭干净操作台。第二十节 电焊工安全职责1. 工作前进行检查电焊机及金属台是否有牢固的接地装置。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的、合乎规格的接地28、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管道上。此外还应清除现场易燃物品(如棉纱,汽油等)。2. 电极夹钳的手柄处绝缘物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换新的。3. 电焊导线不得从乙炔、氧气或易燃气体管道随近通过,孔洞能与这些管理道处于同一地沟内。4. 焊接大件及加温后的零件时,须配备两人搬运。焊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5. 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至少应在窗口外面设一人监护。6. 清除熔渣时,应戴上防护镜,防止熔渣溅入眼睛。- 7. 工作完毕后,应检查焊接点有无火星遗留。经常清理焊机卫生,搞好安全生产。第二十一节 气焊工安全职责1. 工作前必须检查焊枪、乙炔及氧气管道、接口是否漏29、气。检查时只准用肥皂水。冬季乙炔、氧气设备冻结时,只能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不准用明火,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2. 焊台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焊工离开焊台时不得把点着的焊枪放在焊台上,必须将其熄灭挂在规定的地方,防止坠落烧伤。3. 焊接中发生回火时应先关闭乙炔开关,后关闭氧气开关。检查焊枪温度是否超过规定值,如超过立即浸入冷水内。还需检查是否堵塞,如堵塞则用通针排除,防止继续回火导致爆炸。4.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物品的金属容器时必须先进行清洗处理(用肥皂水或碱水清洗后用蒸汽和压缩空气吹净)。打开容器口使其与大气相通,否则严禁焊接。5. 氧气瓶、氧气管道减压器及一切氧气设备附件严禁油脂沾污(油脂与30、氧接触时,立即氧化产生高温,发生燃烧爆炸)。发现有油脂时应用四氯化碳洗涤。6. 在氧气瓶上装减压器时人应站在设备侧面。装好后检查减压器上的调节螺栓是否松开,在打开氧气瓶形状时应慢慢拧紧减压器调节螺栓达到焊接时所需要的压力为止。7. 氧气瓶与焊接地点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氧气瓶必须竖直存放牢固,以免碰倒爆炸伤人。8. 氧气瓶严禁在强光下曝晒、振动或存放在其它接近热源的地方。氧气瓶存在温度不得超过39度。9. 乙炔管道开关应保持严密。乙炔、氧气管道每年应清洗试压一次,压力表每六个月校准一次。第二十二节 砂轮切割工安全职责1. 开车前应检查机床的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2. 注意清查工31、作场所,机床附近如有易燃、易爆物,必须将其搬开后方可进行操作。3. 开车前应检查砂轮的安装是否稳固及砂轮是否有缺口和裂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 操作时砂轮与工件接触要缓慢,待砂轮与工件接触正常后再均匀用力切割工件。5. 严禁用砂轮下料机切割镁合金。6. 更换新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砂轮的夹板要适当,一般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第二十三节 电瓶车司机安全职责1.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并持有特殊作业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严禁无证驾驶。2. 严禁酒后驾驶。作业中不准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及其它分散注意力行为。3. 车辆使用,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操作。4. 电瓶车32、行驶必须严格按照固定路线行驶,严格按其防爆等级确定进入场所。改变线路必须经过上级领导审批同意。5. 驾驶员有能将车辆交其它人使用,在工作过程中,应看管好车辆,避免他人违章使用。6. 电瓶车的维护保养,应由单位指定具有相关技能的人员负责。7. 人离车,做其它作业时,应关电门,拉上手制动。8. 抽料完毕应立即将车辆停入车库内,关闭电门,锁车库门,以避免车辆受损。9. 电瓶车的充放电,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二十四节 汽车修理工安全职责1.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做好每日班后的安全检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装置。2. 修车拆吊应按顺序进行。例如吊发动机应先将底脚螺丝及33、附件拆下。3. 修底盘时必须将车架好、垫平,防止翻倒、流动。4. 修车工作地点需使用易燃品时应先检查周围是否有安全隐患。炉子、烧焊等应远离易燃物。汽车烧电焊时应先将汽油箱拆下。5. 修车使用的各种油料应严加保管不许乱动。工作场所禁止吸烟。6. 两人以上协同操作时要互相照顾、互相配合、步调一致。7. 补胎时应先检查压圈是否安装好。充气要注意气压表,防止气压过高;火补胎注意电烙铁的温度。8. 试车须有驾驶证。试车中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适当增减车速。大、中修后的车辆禁止高速行驶或超载拖挂车辆。9. 拆卸机件要谨慎,加强机件的保管。机件摆放要整齐。工作完毕应擦洗、清点设备工具,并清扫工作场所。第二十五节34、 水相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 认真学习安全,贯彻“安全每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决定。2. 搞好本岗位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3. 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违章及时纠正;发现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4. 称取和配制碱液时应戴好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护服等。5. 配制三氯化铝应戴好胶皮手套。溶“1231”时,注意被烫伤。6. 捞出来的聚合体必须送到规定的地点。7. 如需进入氯丁地槽清理,下槽前应充分除毒置换,并按聚合釜清理安全规程下槽清理,并戴好护具,有专人监护。8. 上班时,应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由于场35、地较滑,小心摔伤。第二十六节 油相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 真学习安全,贯彻“安全每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决定。2. 搞好本岗位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3. 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违章及时纠正;发现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4. 开电动葫芦必须有作业证方可上岗吊运物料必须检查好,方可吊运,吊运严禁超负荷,吊运时楼下应有人监护。5. 压单体,氮气压力小于0.3Mpa,禁止在雷电时压氯丁或吹扫管线。6. 配料前必须与水相岗位和巨合岗位联系,配制好的油相不得在油相槽内存放。7. 其它安全操作遵循公司安全操作规36、程进行国。第二十七节 聚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 真学习安全,贯彻“安全每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决定。2. 搞好本岗位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3. 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违章及时纠正;发现事故立- 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4. 聚合接料前必须合闸通电,检查阀门、考克是否开对、关对,应对搅拌进行点动,观察其运转情况。5. 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6. 接触双氧水时要特辑小心,以免溅在皮肤上,使用时应戴胶皮手套,防护眼镜,穿好防护眼。7. 如需进入聚合釜工作,应严格遵循清釜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八节 配制、包装37、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 认真学习安全,贯彻“安全每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决定。2. 搞好本岗位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3. 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违章及时纠正;发现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4. 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5. 加料、包装时注意通风,不能把溶剂撒在手上和脸上。6. 本岗位严禁吸烟及明火,严禁用铁器相互撞击。7. 吊运物料或其它物品时,严格按照电动葫芦操作规程进行。8. 溶剂或者胶粘剂燃烧时,应用砂子、氮气泡沫灭火机、二氧化碳或于粉灭火机灭火,可用水灭火。第二十九节 洗、压胶岗位安全38、生产责任制1. 认真学习安全,贯彻“安全每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决定。2. 搞好本岗位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3. 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违章及时纠正;发现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4. 严禁在工作场地吸烟动火,不能穿钉子鞋上班。5. 炼胶机操作时中,严禁在辊筒上传递任何古物,手不能超过辊筒水平切线;割刀胶不准放在托盘内。6. 辊筒调整时,割下胶料,平调节,不得带负荷启动电机。7. 切块机卡、堵,立即停电机,严禁用手、铁丝去捅。8. 如发生事故,拉紧急刹车。第三十节 胶粘剂包装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 本39、工作场地属甲级防火防爆区域。2. 包装岗位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3. 包装产品时注意通风,保持空气流动。4. 本岗位严禁吸烟及明火。5. 包装时应检查包装桶,做到桶内清洁、干燥、无泄漏。6. 包装完毕后,桶盖要扭紧,以防溶剂挥发,污染环境。7. 包装完毕后将产品送进指定地点,做好包装原始记录。8. 包装完毕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保持现场卫生。9. 工作场地实行易燃易爆气体报警监控。一有报警,立即停止作业,检查现场有无泄漏,并强制通风。根据情况,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第二章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40、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从而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第一节 安全教育的内容1.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2.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3.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第二节 安全教育的组织形式1. 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墙报41、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以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一种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2. 组织安全活动,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公司或工段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3. 安全培训,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第三节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一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员负责:1.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2. 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3. 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42、,遵章守纪的必要性。4. 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与中毒现场急救等。5. 安全生产状况,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6.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7. 公司级教育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同时进行通用的安全知识教育,二 工段级安全教育由工段组织实施:1. 工段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2. 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43、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3. 工段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4. 工段级安全教育侧重危害因素和危险部位的认知,事故报警及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三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1. 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2. 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3. 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4. 危险化学品泄露、外溢、着火、爆炸时的具体应变措施,包括报警、防止事故扩大、灾害扑救44、伤员现场救护处理以及逃生自救等。5. 班组教育侧重安全操作技能的掌握,同时清楚讲解岗位的安全职责。第四节 变换工种或复工的安全教育工人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个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班组安全教育,跨公司调岗还要进行公司安全教育。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第五节 变动生产条件时的安全教育变动生产条件是指工艺条件、生产设备、生产物料、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新的生产条件会产生新的危害因素,相应有新的防护措施、新的安全操作要求。这些都是工人原来不懂的,这时就必须针对因生产条件改变而带来的新的安45、全问题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第六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电工、焊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电动葫芦操作工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由于公司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危险性较大,所以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第七节 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1.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2.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此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是由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经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3. 企业其它职能管理46、部门的安全教育。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公司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4. 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领导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第八节 从事危险化学品人员的教育1. 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本公司的有关制度。2.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它物理、化学性质、安全标签及安全技术说明书所提供的信息的含义。3.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储存、搬运、操作处置、47、运输和废弃的程序及注意事项,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4. 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正确识别安全标志。5. 危险化学品进入人体的途径及对人体的危害,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正确使用方法及维护保管。6. 危急情况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措施与程序,伤员现场救护处理。7. 此类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主管经理负责。第九节 经常性安全教育公司经常性安全教育主要有班前会布置安全、班后会讲评安全、安全活动日、安全例会、事故现场会等。第十节 考核管理制度1. 新公司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公司后进行公司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48、公司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2. 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3. 变动生产条件后员工亦需经过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 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须经过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 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6. 其他需外部组织培训的,考核标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7. 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和完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第三章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一节 总则1.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49、况,制订本制度。2.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3. 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第二节 奖励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一“奖金”或“记大功”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4. 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5.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6.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二“记功”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2. 执50、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者。3. 利用废料回收有较大成果者。三“嘉奖”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4. 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5. 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第三节 惩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一“免职或解雇”1.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2. 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3. 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4.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5. 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6.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51、外兼职者7.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8. 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9. 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10. 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11. 记大过达2次者。二“降级”、“记大过”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3. 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4. 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5.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6. 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7. 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8. 全年旷工达对5日以上者。三52、“记过”1.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2.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3. 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4.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5. 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四 “警告”1.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3. 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懒者。4. 浪费物料者。5. 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6. 月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第四节 其它1. 对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于众。2. 本章所列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3. 本公司为了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53、审议委员会。第四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 持管生产、就管安全,安排生产活动时安排安全工作的原则。2. 公司在每月一次的生产、经营总结会上由分管领导总结安全工作,包括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订阶段性安全工作措施。3. 安全生产部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本单位和各工种、工序的安全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4. 班组在每日施工前十分钟,坚持进行由全体班组人员参加的班前会,主要内容是开展以查劳保用品的穿戴、查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并在班后开好安全小结会。5. 每天的生产例会上,听54、取各班组长汇报当天的生产情况,布置生产工作安全,以及对汇报问题的处理方案;各班组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6. 对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好事故分析会,并针对其中涉及安全的部分有安全员整理并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组织落实安全措施。7. 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由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并主持会议。8.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安全例会记录,并整理归档。第五章 干部值班制度1. 值班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干与值班无关的事。2. 值班干部值班期间有责任对公司工作进行检查、协调,负责处理各种突发问题。3. 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4. 公司经理对干部值班工作进行安排、检查,统计申报夜55、班费。5. 值班干部因公差不能按时值班时,须事先与人事员联系,经同意后安排后序干部值班。6. 值班干部因私事不能按时值班时,应自己找其他值班干部替换。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干部值班。7. 值班时间按当天晚8时到次时早8时时间。8. 值班时间内负责所属岗位的三纪的监督。9. 有问题负责救援及预案的实施。10. 坚持巡回检查制度,特别是各点危险源次数不少于3次。11. 负责协调解决班组的其他相关事情。第六章 节假日安全管理制度1. 节日指:国家法定的元旦节、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2. 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不断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56、识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3. 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措施的检查及落实,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公司的重点岗位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预防措施,防止恶性事故发生。4. 加强设备维护及检修,节前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及时处理设备缺陷,确保节日期间安全运行。5. 进入生产区域严格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6. 定时进行巡回检查,保持生产安全稳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严格控制工艺指标。7. 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审批制度,节日期间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执行升级动火审批,严禁无证作业。8. 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重点部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9. 加强干部值班制度,值班干部要坚守岗位,及时处理好各类意外事故和突57、发事故。第七章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第一节 安全检查的目的1.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3.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定安全检查台帐。4. 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第二节 安全检查的形式1. 综合检查公司、工段、班组三级,分别由安全主管经理、安全员58、工段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公司级(包括节假日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工段级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2. 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3. 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4. 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59、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5. 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台帐,并按检查台帐的内容逐项检查。第三节 安全检查的内容1. 查物的状态是否安全:检查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生产作业场所以及生产物料的存储是否符合要求。2. 查人的行为是否安全:检查有否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重点检查危险性大的生产岗位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危险作业有否执行审批程序。3. 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是否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安全教育是否经常开展并使职工60、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制度化、规范化,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实施安全技术与措施计划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管理工作。第四节 隐患整改制度1.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2.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 做到“三定、三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凡公司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4.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61、5. 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6.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和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汇总并存档。第八章 事故管理制度第一节 抢险与救护1. 公司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2. 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要直接指挥,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的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3. 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62、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第二节 事故报告程序1. 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或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在24小时内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2. 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公司的主管部门。报出时间: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7天内。3. 对重大事故,公司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20天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4.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报告。5. 凡外单位人在公司劳动、实习、培训63、时发生伤亡事故,由公司按表外进行统计上报。6. 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 1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第三节 责任划分1. 公司安全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2. 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由安全主管经理负责,部门已制定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3. 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64、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4. 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5. 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6.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第四节 调查和处理1. 公司发生事故都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65、办理。2. 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和有关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3. 对重大事故,公司或公司主管部门领导,应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4.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75号)。5.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6.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7. 对各类事66、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8.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公司应予以表彰、奖励。9. 应对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搞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各种荣誉称号或奖励。第九章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节 生产装置1. 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规程)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2.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67、。3.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4.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5. 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6. 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7. 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68、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CD90A3)的有关规定执行。8.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9. 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第二节 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1. 动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2. 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3. 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69、畅通。4. 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5. 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6. 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第三节 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1. 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2. 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3. 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4. 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7. 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厂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8.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70、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6天(144小时)。9. 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10. 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11. 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第四节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1. 7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2. 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3. 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4. 监护人在作业中72、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5. 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6. 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7. 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73、方可签字批准动火。第五节 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2. 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3. 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第六节 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与规定1. 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以下同)。2. 若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 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干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74、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 0.2%。3. 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4. 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5. 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6. 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第七节 其他消防安全规定1. 执行化工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2.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他安全75、措施。3.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4.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5.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6.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7.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8. 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方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76、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9.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10.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11.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12. 使用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13. 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 67)等有关规定。第十章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1. 关键岗位是指:易燃、易爆、剧毒77、高毒、高压、有过氧化物生成、硝化、在爆炸极限范围附近作业、多种交叉作业场所等岗位。2. 要害部位是指指:配电房、控制室、重要岗位的在线监测仪表。危险性大的贮存场所等。3.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经厂长审批,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思想、技术素质,由企业劳资、保卫部门与公司共同审定。4.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的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思想品质、技术素质、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第二节 人员进出入制度1. 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2. 有工作需要入内者,须经批准后方可入内。3. 凡外来人员,必须经厂主管部门审批,并在专人陪同下经登记后,方可进入要害岗位。4. 施工、78、检修时,要设监护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5.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值班人员对进入要害岗位的各类人员均须按规定做好出入登记备查。凡手续不完善者,有权拒绝入内。第三节 相关规定1.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应设立警示牌,完善进出入管理制度。2. 加强日常管理和日常检查,重要时期和特殊情况的管理和措施。3.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应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抓紧落实并切实加以整改。4.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安全防火制、人员进入登记制、交接班制。第十一章 施工与检修管理制度第一节 施工组织1. 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79、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 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3. 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4.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5. 有两个以上单位80、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6.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第二节 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2. 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81、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3.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4.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5. 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6.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按本制度82、第九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7.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防火栓和消防器材,并按本制度第七章中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火手续。第三节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1. 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2. 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3. 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4.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5.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6. 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7.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8. 塔吊、龙门吊83、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第四节 拆除工程1. 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2. 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3.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4. 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5. 拆除的物件不准由84、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第五节 土石方工程1. 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2. 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作业。3. 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拆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4. 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5. 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对有毒、有害气85、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及时消除。6. 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第六节 检修组织与管理1. 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2. 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3.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第七节 检修安全通则1. 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2. 从事86、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公司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4. 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公司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5. 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6. 在生产公司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7.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8. 在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第八节 检87、修准备1. 根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2. 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3. 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4. 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5. 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第九节 焊接作业一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88、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二 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1. 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2. 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3. 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4. 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5. 乙炔发生器(或溶解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6. 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气钢瓶。三电弧焊割必须做到:1. 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2. 电焊机二次线圈89、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3. 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4. 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第十节 设备内作业1. 设备(槽罐、塔、釜、槽车、沟道、烟道、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该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其他方法代替),并清洗、转换。2.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3. 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90、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4. 第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作业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若要继续再进入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手续。5.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 联络。6. 设备内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7.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8.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气吹风。9.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制度第七章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91、,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10.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进入设备内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第十一节 抽加盲板作业1. 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2. 要建立盲板档案卡片,并进行编号。3. 盲板由第各生产公司及设备动力公司分别保管、使用。4. 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加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5. 抽加盲板必须确认部位,并挂牌做记号,对较大系统抽加盲板的工作,应绘制盲板分布图,防止因误抽加盲板造成事故。6. 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造成事故。第十二节 检92、修完工后处理1. 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2.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3. 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4. 清理现场,保证工作现场干净整洁。5.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第十三节 高处作业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2. 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手续及审批权限按化工公司93、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3. 高处作业的脚手架、吊篮、吊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4.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5.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在石棉瓦、玻璃钢瓦上作业,必须采取铺设踏脚板等安全措施。6. 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作业时,应进行现场环境监测,并设专人监护。第十二章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洗釜作业的安全规程1. 本规定根据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制定,本规程只适用于公司洗94、釜组员工手工清洗聚合釜,终止釜和胶乳贮槽。2. 洗釜组员工在洗釜前必须明确分工。指定作业人和监护人。3. 进釜前首先必须填写“进入设备作业证”,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由值班长认为可以作业后,签字批准方能进釜作业。4. “进入设备作业证”一式两份,左联由值班室留存;右联交与作业者。5. 作业前保证所有与设备相连的管道有效隔绝,在洗釜过程中严禁配料。同时打开人孔、手孔、放料孔进行自然通风。6. 进釜前必须在釜内注水面1/2以上启动搅拌5-10分钟后放掉。并用水冲洗釜壁。7. 进釜前必须用空气管伸入釜内,注入空气,让空气在釜内置换5-10分钟。8. 进釜必须停止搅拌,并在控制室所洗之釜的按钮上挂上95、“正在作业”的安全警告。作业人、监护人必须所洗釜与控制按钮进行核对确认。9. 进入釜内作业的工人必须穿戴好洗釜服和防毒头盔,接好供呼吸的空气管。并保证空气供气压力0.1兆帕。10. 进釜作业使用照明用具必须是低压防爆式照明用灯。11. 作业时应避免撞击,并不得使用任何电动器具。12. 作业时应搭设安全楼梯,根据釜内情况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13. 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员必须与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安全信号。14. 监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岗位。15. 如遇有任何异常或不明确的情况,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待值班长落实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后方可作业。16. 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96、守岗位,确保釜内员工生命安全,发生危险情况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并立即呼救。17. 值班室备有安全带、空气呼吸器等。18. 清釜完毕后,报告值班长,验收合格后,将“进入设备作业证”右联交与值班长保存。第二节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2. 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手续及审批权限按化工公司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3. 高处作业的脚手架、吊篮、吊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97、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4.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5.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在石棉瓦、玻璃钢瓦上作业,必须采取铺设踏脚板等安全措施。6. 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作业时,应进行现场环境监测,并设专人监护。第三节 电动葫芦作业安全规程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2.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3.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98、大风时,应停止作业。4.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5.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6.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7.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8.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9. 99、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10.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11.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指挥信号不明;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斜拉重物;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重物下站人;重物埋在地下;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重物越人头;安全装置失灵。第十三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之前的安全管理1. 新购特种设备要求必须具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的技术资料。2. 认真阅读特种设备的使用说明书,100、根据说明书和资料对特种设备进行验收,并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3. 根据说明书和资料培训相应的操作人员,对特种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取得合格证。4. 根据特种设备性能,要求安装的特种设备符合技术要求,保证特种设备投入使用之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使之正常运行。5. 安全保护装置的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必须完备。6. 对主要特种设备制定试车方案并组织实施和验收。第二节 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要求1. 正确使用特种设备,熟悉操作程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控制运行中的各项操作指标,严禁特种设备超重,超压,超负荷运行。2. 严格执行操作工巡回检查制度,关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运行使用情况,并对主要特种设备使用情况作101、记录。3. 检修工应加强巡回检查,精心保养特种设备,严格执行维护保养制度和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润滑制度,并对发现的问题作记录。4. 认真填写特种设备运行记录,缺陷记录,事故记录。5. 特种设备停止运转,必须将操作控制器置于零位,非经许可任何人不许触动控制器。6. 特种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根据安全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处理。第三节 特种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1. 特种设备检修前,准备施工图纸及相应的技术资料,做好安全措施。2. 特种设备检修应严格按照动火管理条例执行,杜绝检修安全事故的发生。3. 作好检修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发生燃烧事故,4. 检修后的特种设备质量,必须达到技术标准,特别是安全附件符合安全要求102、,转动特种设备零部件和所有联接件必须牢固,防止松动,避免特种设备事故。5. 试车前,必须与检修人员,安全人员,生产人员以及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参加对特种设备进行固定检查。第四节 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档案1. 严格执行特种特种设备年检制度,并记录在案。2. 记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相应时间,内容,整改人,事故原因。3. 安全附件必须具备运行,检修,检验,记录等。4. 根据要求建立相应的安全档案。第五节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责任制1. 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进行日常维护和观察安全运行情况,并建立特种设备责任标准,进行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巡检。2. 检修人员必须对特种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和专业103、维护,并负责主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建立标牌。第十四章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2.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执行。3.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4. 配电控制柜及高压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5. 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104、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6.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千伏及以下的为 1.5米;10千伏以上的为3米。第十五章 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第一节 范 围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第二节 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1.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2. 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3. 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4. 安105、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5. 凡经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过试验合格,报经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第三节 管理分工1.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2. 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部门负责管理。3. 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部门负责管理。4. 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5. 凡在作业过程106、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第十六章 安全投入和安全措施项目管理制度第一节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公司确定安全责任人为公司经理,确定生产经理为安全主管领导。2. 由生产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安全投入计划,并由公司经理审批。3. 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即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后应有专人验收。4. 大修前应根据大修制度制定出大修计划,并落实责任人,保障大修的安全进行。5.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各个职能部门应做好材料的计划和购买工作,资金的准备工作,为安全生产做好准备。6. 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应按照相关的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第二节 安全措施编制107、的依据1. 依据国家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行业标准。2. 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3. 预防火灾、爆炸、伤亡、职业病中毒需采取的措施。4. 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第三节 安全措施编制的范围1. 以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2. 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安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及安全图书资料和教材。3. 以防止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第四节 计划的编制及审批1. 由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手技术措施项目,指定专人编制计划、方案、报安全主管经理。108、2. 安全主管经理审批批准,并召开相关负责人会议。3. 会议应研究确定:资金来源、设计及施工负责人、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等事宜。第五节 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1. 公司应根据当年计划提取的折旧基金,在年度技改计划中统筹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2.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在成本中开支。3. 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4. 对紧急、重大不安全因素的整改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在成本中据实列支。5.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供应部门按计划采购。第六节 检查和验收1. 安全主管经理和工会负责人必须坚持对安全技术措109、施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由安全主管经理作出总结。2. 安全技术项目竣工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安全主管经理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3. 使用单位应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运行情况写出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济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做出评价。4.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应纳入正常管理。第十七章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1.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的有关规定。2. 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审查。3. 企业设立及改建、扩建应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的要求,实行专家预审、统一审110、批的办法。4. 公司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与设施的单位应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条例规定的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经审查具备条件的,获得批准书。第二节 具备条件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选址应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应布局在确保安全、符合环保要求的指定区域内建设。2. 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和储存方式与设施,严禁建设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与装备;3. 工厂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4. 有符合生产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5.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三节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 重111、庆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立申请表;2. 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仅用于办理相关手续的工商营业执照;3. 可行性研究报告;4. 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燃点、自燃点、闪5. 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6. 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7. 安全预评价报告;8. 全审查意见书或重庆市化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表;9.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第十八章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管理组织1. 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须指定有关部门全面负责厂区交通管理工作。2. 对车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3112、月9日国务院发布)、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制定厂区交通管理细则。第二节 信号、标志1. 厂区交通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2. 厂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路标。3. 厂区铁路要按规定,在线路上安装信号灯、道叉灯及各种警告路标,通道路口要设有落杆、警铃或信号灯。4. 铁路站台、装卸货位、罐车洗刷区域和跨越路轨、搬运物资区域等,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5. 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113、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6. 厂区交通道路、铁路沿线站台货位,要设有足够的照明第三节 交通线路1. 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2. 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占用。3. 交通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米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第四节 车辆1. 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定期检审,发给检审证方可行驶。2. 厂管小型机动车辆(电114、瓶车、小型翻斗车)和特种车辆(叉车、吊车)车况要保持良好,由企业主管部门检审,每年不应少于二次,检审合格后应发牌照及检审证方可行驶。3. 企业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实行三级保养制度,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不得使用。4. 铁路机车要按铁道部规定进行检修和保养。5. 企业自备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第五节 车辆驾驶1.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方可驾驶。2. 企业自管小型和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115、管部门或企业考核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可驾驶。3. 厂区内各种车辆要执行厂区限速规定。4. 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及转弯处为5千米/小时。直线路为1015千米/小时。5. 机车挂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罐车时为10千米/小时。6. 厂内教练车或检修试车,应划定线路和时间,并应挂有“教练车”、“试车”照牌,非司机禁止试车,教练车必须有驾驶员指导。第六节 车辆装载1. 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2. 装载散装、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3. 装载化学危险物品,按有关规定执行。4.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5. 货运机动车不准人116、货混载。大型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他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第七节 非机动车、行人1. 自行车、三轮车不准牵引其他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井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2. 厂房内、设备旁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和畜力车,自行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3. 厂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4. 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5. 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超重物下穿行。第十九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通 则1. 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117、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2. 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中的有关规定。并附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3.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118、。4. 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第二节 生产和使用1. 公司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2. 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炸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炸药和雷管,不得将炸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3.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119、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4. 作业场所应配置保护装置和报警系统,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第三节 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4. 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5. 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6.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7. 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第四节 中毒人员的抢救。1.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120、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2.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3.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4.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和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5.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6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121、等,应防止摩擦、撞击。7.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8. 凡用于生产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9.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第五节 储存和养护1. 库房内应温度表,周一至周五各记录一次。2. 根据商品的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122、库房内的温度37。3. 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垛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记录。4. 针对易燃液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发和渗漏,有无变色、变质和沉淀现象。做好记录。5. 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填写有问题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6. 有效商品应在有效期间一个月前通知相关部门。第六节 出入库管理1. 入库商品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它说明。2. 商品性状、理化常数应符合产品标准,由存货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验。3. 保管方对商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及衬垫进行感观后作出验收记录。4. 验收在库外安全地点123、或验收室进行。5. 每种商品拆箱验收2-5箱(免检商品除外),发现问题扩大验收比例,验收后将商品包装复原,并做标识。6. 应按照合同进行检查、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7. 出库时按生产日期和批号顺序先进先出。8. 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9. 库房管理人员应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通知装卸摇动人员。10. 在出入库过程中,库管员应严格监督执行相关规定,严禁摔、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物品。第七节 装卸运输1. 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124、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2.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3.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洗刷干净。4.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5.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125、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6.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7.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8.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9. 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10.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 2人。11.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12.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126、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13. 蒸汽机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挂不少于2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14.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第八节 报废处理1.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2. 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3. 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4.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5.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127、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6.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第二十章 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第一节 预案的编制1. 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制定预案。2. 安全生产部组织对所有工作过程进行风险预测,对可能出现的事故点进行仔细排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与响应方案,报公司审批后,各专业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二节 预案内容:1. 确定了公司的危险目标,绘制了危险源目标平面图。2. 明确了安全、消防、个体防护设备、器材的分布。3. 成立了指挥领导小128、组,明确了职责和分工。4. 报警通讯及装备。5. 现场急救与处置方法。6. 应急救援的保障。7. 预案的响应条件和终止程序。第三节 培训和演练1. 按照安全教育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2. 危险化学品操作员工经过培训,获得了区安监颁发的上岗证。3. 公司组织学习预案的内容。4. 指挥领导小组制定了预案的演练制度。5.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组织一次演练。第四节预案的要求1. 本应急救援预案每二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2. 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变更要及时上报。3. 安全生产部负责在事故发生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4. 各职员应按照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严格执行。第二十一章 消防129、组织与设施第一节 消防组织结构的设立1.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2. 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公司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3. 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4. 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5. 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130、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6. 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第二节 消防器材的管理1.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2.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第二十二章 劳动保护用品(器具)管理制度第一节 范 围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131、(佩)戴的用品,称为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第二节 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1. 本制度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执行,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2.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应经常检查。3.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发放标准。第三节 管理与使用1.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2. 生产时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滤式防毒面具、132、氧气呼吸器等3. 护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护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并能熟练掌握。第二十三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1. 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 制定本制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卫生部2002年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3. 公司成立了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由安全主管经理、工会主席担任组长。4. 针对公司职业危害情况,应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5.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133、第二节 防护与治理1.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种山坳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风、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排放。3.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良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装置,应进行经常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4. 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134、扩散,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减少人员与尘毒的接触。5. 对有毒有害的作业场所,应向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进行定期检测,疳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6.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说明。7. 与劳动者订阅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8. 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对其进行治疗。第二十四章 生产经营项目租赁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1135、. 租赁企业是指租用本公司的土地、闲置厂房、设施的具有法人资质的外来企业。2. 租赁企业的安全工作接受本公司的统一管理。3. 租赁企业必须与本公司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4. 对于违反和不执行本制度的,本公司有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第二节 租赁企业的条件1. 具有佥的工商执照。2. 进行安全评估或安全评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 进行环保评价或评估,取得环保排污许可证。4. 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进行消防论证。5. 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完成危化品生产企业登记。第三节 机构设置和责任制1. 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企业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 租赁企业必须设立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网络。3. 租赁企业136、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第四节 其它安全管理项目1. 租赁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2. 租赁企业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作业人员要做到质证上岗。3. 租赁企业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4. 租赁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安全技能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意识。5. 租赁企业要保障安全生产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第二十五章 汛期安全管理制度1. 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的监控,及时消除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汛期抢险准备。2. 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汛情发展,按照职责分工,团结协作,共同做好防汛137、工作。3. 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宗旨,切实抓好汛期的安全工作,保障安全生产。4. 加强学习、宣传,在保证每季度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监督、管理、宣传、学习。5. 加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6. 加强汛期灾害救援和抢救工作,发现和出现情况及时报告。7. 行动听指挥,遵循指挥部统一指挥的调度,积极主动参加抢险和协助调查。8. 发生险情,各级领导深入一线,组织好抢险工作。9. 结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落实,备足抢险物资,明确部门责任,抓好组织演练,确保在险情出现时救援工作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开展。10. 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传递渠道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