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企业员工行为及卫生安全管理制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34375
2024-09-08
8页
40KB
1、金融投资企业员工行为及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公 司 规 章 制 度第一章 总 则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 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 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 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2、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 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 跃级呈报。 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 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3、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 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 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 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4、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 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5、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第一条 作息时间1星期一至五:8:3018:00;2中午休息时间:12:0015:00;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 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 迟到(早退)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6、者为早退;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 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7、补签确认。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四章 请假制度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病假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 产假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8、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公假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 工伤假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 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9、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 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5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1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2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3因案10、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 第十五条 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职论。 第十六条 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条 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 否则视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 第五章 离职制度第一条 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11、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12、者;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六章 移交制度第一条 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 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 员工移交事项如下: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13、料;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第七章 员工福利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条 正式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各项保险权利。 第三条 公司可视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 第四条 员工与配偶若同时服务于本公司者,其各项福利可享双份。 第五条 部门经理随时呈报表现优秀的员工,经公司评审后视情况发给各种奖励, 具体参照第八章的员工奖励制度。 第六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对于全年无重大过失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发放 标准如下:1服务满一年者发放月薪一个月,未满一年者按比例发放; 2未到年终离职者不发。 第七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根据考核,对14、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调薪。 第八条 公司每逢重大节庆日(春节、中秋节等)向员工发放礼品或礼金,其金额视公司业务盈余及财政状况而定。 第九条 每月5日作为公司工资发放日,发放前月工资。 第八章 卫生与安全制度第一条 公司员工应共同维护好环境及公共卫生,随时整理工作环境,保持整洁。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防止或抢救火灾及其它灾害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发现有突发状况时,应及时反映上级与及随机应变,做必要的安全 处理措施。 第四条 员工在值勤职务时需要使用公司车辆,应先报备核准,并需先了解其性 能,检查车况。行车时亦需遵守交通规则,倘有违规罚款时须自行处理。 第五条 员工每天上下班离开公司时,应检查电灯、门窗、电脑、电器等,以防盗窃或火灾发生。 XXXX投资有限公司 XX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