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细则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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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374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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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员工奖惩细则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总 则第一条 目的 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员工 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失职及 违规行为,同时体现员工口身的价值,坚持奖惩分明和物质鼓 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财务部、物流部、客户服务部等公 司全体员丁。第三条管理类別1、奖励一评选季度优秀员工2、处罚一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最后警告、辞退。二、奖惩细则第四条 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一)评选季度优秀2、员工(每次奖金200元,并以书而形式在公 司内公告)评选条件及要求:1、必须为转正在职的员工;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本月内无违规纪录(主要为员工工作须知 内所述之规章制度及考勤情况);3、服务意识强,积极进取,工作表现出色,受到客户的表扬;4、尊敬上司、团结同事,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互助精神;5、基层管理人员或以上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出现失误 时勇于承担责任,能严格要求,能调动其下属员工的积极性;6、具有不断进取精神,努力提高自身文化水平,从而提高综合素 质;7、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服从领导,团结协助,任劳任怨, 乐于助人,不计较个人得失;8、本季度内无事假、迟到、早退、旷工3、;9、服务操作(或业务技能)熟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获得管理人 员和木部员工大多数好评。(二)评选方法及审核程序1、评选方法:在部门内部进行一次不记名的民主投票,投票屮得 票最高的1人拟为优秀员工候选人名单;2、审核程序:部门民主投票-部门领导审核-公司评定-公司领导审 批-发布通知、通报表扬.第五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 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 在公司内公告。(-)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一次:1、上班吋间未按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2、迟到或早退者;3、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4、聚堆聊天;上 班时间私自外出;4、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环境的整洁;5、不爱惜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6、服务态度差,被客户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7、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8、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或公司活动;9、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10、不按照规定休假,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特 殊情况每月只能调休一次);(二)员工有下列情形Z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受三次书面警 告等同一次最后警告)并罚款50元:1、违反公司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2、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3、工作时高声喧哗或打闹;4、由于5、个人的责任而延误客户的问题;5、对上司、客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6、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7、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发表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8、在公众场所与同事、客人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9、向他人误传或散播个人或他人薪金数额者;10、造成旷工者;11、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12、因个人事情,影响到部门日常管理工作者;(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与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1、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2、由于本人责任而给客户和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此罚款数额由 造成的损失多少而定);3、工作态度不认真及行为不检,如消极怠工等;4、泄露公司机密;5、散6、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 者;6、犯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事项情节严重者;7、未经许可私自借出公司财物或严重浪费公司财物者;8、其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1、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者;2、最后警告后仍无悔改表现;观察期间乂出现违纪行为;3、不执行上级指令,抗拒完成指定时限完成的工作任务并造成恶性 后果的;或违章作业,酿成事故,影响服务质量,给公司造成一定的 名誉及经济损失者;4、侮辱客户,态度恶劣;5、采用不止当手段解决公司内部问题;6、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或向人行贿、挪用公款或为自己谋 取私利者;7、造谣7、惑众,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8、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9、拒不签认具有充足证据证实员工犯过错的处罚单态度恶劣者;10、其它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过失行为;11、经常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后无悔改之意者;12、疏忽职守,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13、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14、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者。(五)在处罚员工违纪事件时,应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本条例为准绳。(六)对员工进行惩罚时,须先填写处罚单,由被罚员工在处 罚单上签字;1、被处分者如认为处分不合理,可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投诉, 但必须在处罚单上签名;2、接到被处分者反映、投诉后,一周内必须给予答复;3、处罚单发出,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被处分 者签名,被处分者必须在发出的处罚单上签名;4、如有充足证据证实员工犯过错,但员工拒不签认,态度恶劣者, 部门将报请公司,给予最后警告或辞退,并按劳动合同处理,不 作任何补偿。三、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公司员工要严于律己,遵守相关规定;3、希望大家树立大局观念,为公司的发展献力献策,把个人利益 与公司整休利益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