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资金及统计资料管理办法汇编16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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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255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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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保险公司资金及统计资料管理办法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运作规范、安全和高效,根据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支公司本部及所属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资金,仅指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不包括其他的货币资金。第三条 资金运用坚持“高度集中、限额管理、统一运用、安全高效”的原则,按照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经营市场化的要求进行运用。第四条 总公司采取高度集中的资金管理模式,除限定额2、度内以活期存款形式存在的备用金以外,资金运用业务全部集中在总公司。各公司不得在当地银行存入定期存款或开展其他任何形式的资金运用。第五条 总公司对各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体制。第六条 各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资金安全负责。各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内部控制和检查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确保货币资金安全,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各级财务部门是公司资金管理和资金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及直接责任部门。第七条 各公司应定期分析资金收支情况,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科学合理安排收支,增强资金支出的计划性和规律性。第二章 银行账户的开设与管理第八条3、 在系统内建立网上银行结算系统,系统内资金上划与下拨业务原则上应主要通过网上银行办理。 如客观条件所限,确实无法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的,经中心支公司财会部批准后,方可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金往来结算。第九条 各公司银行账户类别包括收入类账户、支出类账户和其他账户。收入类账户用于归集和上划收取的保费收入及其他收入,包括各支公司保费资金流入、代收的车船税、本账户活期利息收入、其他属于公司业务和非业务(营业外)收入的资金等。支出类账户用于业务给付支出和各公司的营业费用支出,可分为业务支出账户和费用支出账户。业务支出账户用于支付退保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各项税费、除理赔费用外的赔付支出、直接理赔费用、向共保4、方支付共保保费。费用支出账户用于支付业务支出账户支付范围以外的其他支出,包括业务及管理费、间接理赔费用、资本性支出、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支出等。其他账户是指除收入类账户、支出类账户外各级公司须开立的账户,如税户、住房公积金户、基建账户等,其他账户应严格用于相应业务的收支结算。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业务资金不单独设专户,其资金与公司其他业务资金统一管理和运用。家财险储金将设专户管理,其账户的开设、核算、使用等管理规定另行制定。第十条 各公司应选择实力雄厚、服务完备、信誉可靠、技术先进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就网上银行相关事宜与其协商并签订协议。各级公司账户的开设须到总公司指定的上述银行办理。新开账5、户必须由本级机构两名以上财会人员亲自到指定银行办理。未经总公司批准,严禁在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商业银行,以及信用社、基金会、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当地没有全国性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地区,由公司转报省公司并经总公司财务会计部批准,方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 各公司需要在非指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的,须说明开户原因,由公司转报省公司并经总公司审批后按规定开立。在非指定银行开立收入类银行账户时,须和开户行签署资金定向上划协议书,由签署协议的银行定期、定向上划保费资金。对于在非指定银行开立的收入类银行账户,除能将资金定向上划到总公司指定账户以及支付银行结算费用外,不允许发6、生其他任何形式的支出。各级公司应充分利用网上银行、POS机、银行代扣代缴等银行资源,尽可能的减少现金的收入,严禁设置账外银行账户,严禁将公司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第十一条 各级公司开设新账户,必须坚持事前报批,事后报备的原则。各支公司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上报中心支公司财务部,并转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核批准。若批复后三个月内不开户,批复自动作废。账户资料的变更必须及时报备,并逐级建立完整的账户档案。第十二条 各支公司只能开设一个收入账户和一个业务支出账户和一个费用支出账户;各营销服务部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业务支出账户,营销服务部收入资金全部解缴到的收入账户,不再单独开设收入账户,若同城解缴、汇划资金需要支7、付银行结算手续费的,营销服务部可以单独开设收入账户,如有业务需要或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另外开设其他账户的,须上报中心支公司财务部,并转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开立,并在开立后报总公司备案第十三条 各支公司要在开户后3日内,将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类型、账号等资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各支公司及营销服务部发生撤销账户或变更账号的,应及时将销户资料和变更后的账户资料向公司报备。所需上报的资料包括:开户许可证、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补(换)发开户许可证申请书、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等的复印件。第十四条 与中心支公司合属办公的支公司,须和中心支公司使用统一的收入类账户和8、支出类账户,不需另外开设银行账户。第十五条 外币账户仅限于在中心支公司开设。个别支公司因外币业务量大,确实需开设外币账户的,由公司转报省公司财务部并经总公司审批。外币收入和支出在同一个账户中结算。除外币账户外,所有人民币账户,收支要严格分开,不能在一个账户中结算。第十六条 各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可以适当开设银行代理账户,但必须上报代理协议以及当地保监局批准的代理资格证明,经总公司批准。代理户开设后一般给予三个月的试用期,三个月以上没有代理保费进账,则要求销户。各支公司开设代理收入账户应遵循以下原则:各支公司需在与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范围内的银行开立账户的,必须由公司向总公司转报报备所签订的与总公9、司标准协议范本一致的代理协议;各支公司需在未与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范围内的银行开立账户的,须按总公司标准协议的要求签订代理协议,并由公司转报总公司审批。代理协议必须明确资金结算的流程、时间要求和违约责任,其中代扣、代收、代理保费资金划转的时间原则上要求为代理机构收到保费资金的三个工作日内。原则上中心支公司在一个银行系统只能开设一个代理收入账户,中心支公司以下的公司不得设立代理收入账户。第十七条 各级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辖机构各类账户的开立、使用、维护与销户工作,定期进行对账和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和公司资金的安全。第十八条 各公司应建立账户查询系统,监控所辖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查10、询本级及下属公司所有账户的余额、交易明细情况,检查下属公司账户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及时清理闲置的账户。 对半年以上不发生业务或预计今后半年以上不会再发生业务的账户,必须及时清户。对于不及时清理账户的支公司,总公司不再批准设立新的账户。第十九条 各级机构应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充分利用银行结算技术,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降低资金管理及汇划成本。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同一银行间资金调拨一般应采取实时汇划的方式。第三章 资金上划管理第二十条 各支公司所有收入账户的资金都应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实行定时自动上划。各支公司收入类账户资金只能直接上划到公司指定账户。严禁各支公司从收入类账户调用资金或将收入类账户上的资11、金转入其他账户。第二十一条 对于已经实行网上银行自动划款的收入类账户,其账户资金上划的频率以及留存的资金限额由公司财务部确定。各收入类账户的上划方式为定时限额上划,即在每个工作日17时,对余额超过1万元的账户资金,实行全额上划,上划后该资金账户余额为零。该账户在自动划收期间,各级公司不得自行与银行取消自动划收功能,不得自该账户划出保费资金。第二十二条 对于暂时无法实行网上银行自动划款的账户,可采取每周定期向公司指定账户上划保费资金的方法。具体做法是在每周周五,由签署资金定向上划协议的开户银行(若未签署资金定向上划协议,由人工上划)对超过金额万元以上的账户,将其中余额全部上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划12、后账户余额应为零,对未超过1万元的账户,累积到下次超过时再行上划。没有和银行签署资金定向上划协议的,由人工主动上划,上划后收入账户的余额应为零。第四章 资金核拨管理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各支公司所需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备用金是指用于拨付给支公司用于各项日常业务给付、费用性开支及资本性支出的资金。备用金的存在形式包括银行活期存款和现金。公司每月根据各支公司申报的资金需求,依据各支公司的业务特点、保费规模、网点数量以及银行结算速度等因素,核定其所需的资金限额,并定期将资金直接下拨至支公司支出类账户。第二十四条 备用金额度定期核定,纳入公司预算管理。各支公司应严格执行备用金限额管理制度,当备用金不足以支13、付大额支出时,须提前向公司财会部申请追拨资金。各级公司财务部门是备用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备用金的日常管理。第二十五条 各级公司所需资金可分为支出类资金和费用类资金。第二十六条 各支公司应在年末根据本年实际支出总额及下年度资金支付计划,确定下年度资金支出总额,编制资金预算,上报公司审核并备案,公司核定后将适时地将资金直接下拨至提出申请的支公司账户。备用金额度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申请调整。第二十七条 各支公司根据具体资金需求,在月末按业务支出类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类资金需求、费用类资金需求填报月资金需求申请表,申报各自下月的资金需求量。月资金需求申请表由支公司报公司财会部,公司财会部14、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拨付到位。各支公司应于每月29日下午两点之前(2月为27日)上报审核后的本公司下月月货币资金需求申请表(按旬列示支出需求)。月资金需求申请表见附件1。第二十八条 业务支出类资金的核定办法如下:(一)日常业务类备用金的拨付业务类支出资金是指公司的赔款、退费、共保保费、直接理赔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手续费支出(手续费支出暂列入费用类支出资金)等各种资金支出。支公司应根据业务支出计划和业务给付情况,及时查询支出账户资金余额,确定日常业务备用金的需求额度。日常业务备用金每次申请拨付的限额由公司核定。公司财会部对各支公司上报的月资金需求申请表审核完毕后,根据核定的额度拨付资金,15、按月资金需求申请表上填报的支公司名称,分三次将各支公司所需业务支出资金直接划拨到各支公司业务支出账户。每月第一次拨付的时间为月初的5个工作日内(包括第一旬的业务支出类资金和全月费用类资金),第二次拨付时间为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第二旬的业务支出类资金),第三次拨付的时间为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第三旬的业务支出类资金)。(二)大额业务支出资金的拨付1、大额业务支出资金实行单笔审批制度凡单笔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的业务支出,必须向公司专题报告,并提交相应投保单复印件、相关协议复印件等业务资料。经公司审核同意后,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2、大额业务支出资金的审批权限单笔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业务支出项16、目由公司财会部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50-100万元以内的业务支出项目由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单笔金额在100-150万元以内的业务支出项目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150万元(含)以上的业务支出项目还需上报省公司审批。(三)业务类支出资金月核拨数的确定支公司业务类支出资金月核拨数额=公司核定的业务支出类资金本月需求数+公司核定的资本性支出类资金本月需求数- 业务类支出账户余额。业务支出类账户余额以申报当日的账户资金余额为准。第二十九条 费用类资金的核定办法如下:费用类支出是指业务支出账户支付范围以外的其他支出,包括业务及管理费、间接理赔费用、资本性支出、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支出等(一) 日常费17、用类备用金的拨付公司对各支公司营业费用的拨付实行与保费收入挂钩、每月核定、分期下拨的办法。即:每月月初公司财务部根据各支公司上月保费收入水平、可用费用情况,设定一个合理比率以确定其本月费用拨付额度,并在每月月初(6个工作日内)将本月费用预算金额下拨至各支公司的账户中。各支公司对该类费用的使用可自行决定,月底留存部分不用上交,如出现费用不足,可向公司申请追拨,公司在拨付下月费用资金时,须将此追加部分予以扣除。(二)资本性支出资金的拨付资本性支出类资金是指经济效益涉及一个会计年度以上的资金支出,主要包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购建和职场装修等资金支出。权限内的资本性支出由各支公司每月月末根据全年资本性支18、出预算和下月资本性支出资金需求,编制月资金需求申请表中资本性支出部分并上报,公司据此核定下拨给各支公司用于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数额,在各支公司提出付款申请时实时下拨。各支公司所需的资本性支出类资金必须是全年预算范围内的资金。未纳入预算内的资本性支出,必须先向公司申请预算追加,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资金拨付。(三)费用类支出资金月核拨数的确定费用类资金月核拨数额= 该机构上月保费收入水平相应比例上月追拨费用金额; (四) 营销服务部费用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实行向公司报账的方式,除了按规定使用一定的备用金外,其他费用及资本性支付都须向公司申请同意后,由公司直接转账支付。在资金拨付间隔期间内,若支出类账户资金或19、费用类账户资金不足以维持到下一个资金下拨日时,各公司应填报临时资金需求申请表,通过财务系统经公司向省公司财务部专题报告,说明资金不足原因,报省公司申请追拨资金。省公司财务部审核同意后,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不含收到申请的当日)将资金下拨给申请单位。经追加资金超过当月费用备用金额度的,要在次月下拨的费用备用金额度中扣减。严禁各支公司自行划入资金或在业务支出账户付费用。临时资金需求申请表见附件2。第三十一条 资金调拨审批权限(一) 内部资金调拨各支公司的月度资金需求申请表和临时资金需求申请表上报公司财务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财务部根据核定的额度拨付资金,额度内的资金拨付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审批。(二) 对外资金支付各支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理赔管理部制定下发的赔款支出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支付赔款,赔款以外的资金支付参照省公司的福建省机关费用预算管理规定执行。三十一条 各级公司应和当地银行积极沟通,如出现支出类资金或费用类资金短缺现象,在公司资金尚未到位前,可通过银行垫付的方式解决,采用此方式须事先和银行方面签订相关协议,并报公司转省公司备案。第三十二条为保证会计报表各科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司和各支公司之间每日应进行资金往来的核对。为尽量避免出现未达账项,在每月末两个工作日应停止划拨资金。第五章 资金记录与分析第三十三条 各公司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库存现金盘点表,以便及时反21、映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编表时点为每月月末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并在次月日前将上述两表报送公司财务部并转报省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四条 各公司要及时对本单位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以便上一级机构获取资金统计信息。第三十五条 公司财会部每年根据各支公司下年度业务发展计划及下年度各项资金的来源与需求情况,编制下年年度资金规划报告。第六章 资金业务及内控管理第三十六条 各公司应建立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配备合格人员,加强办理资金业务人员之间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定期进行岗位轮换。第三十七条 各公司要加强对资金收付的稽核,不得一人办理资金业务全过程,确保资金安全。应建22、立健全内部会计牵制制度,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第三十八条 各公司要建立严格的资金业务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相应责任,明确规定经办人办理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规范。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办理资金业务。审批人要按照资金授权审批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财务部门及经办人应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资金业务,对于超越授权范围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资金业务指令,有权拒绝办理,并上报审批人的上级。第三十九条 资金支付业务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支付申请。公司有23、关部门和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审批人应拒绝批准。(三)支付复核。会计人员应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主要是复核审批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合适等。复核无误后交出纳人员办理。(四)办理支付。资金支付人员应根据复核无误的资金支付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各支公司应当按照支付申请、审批、复核以及办理支付等规定的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第四十条 一切资金收付24、必须纳入账内管理,严禁账外经营,严禁公款私存,不得开设小金库。严禁未发生支出事实,却假借支出名义从支出类账户中套取资金,将资金挪作它用。第四十一条除系统内部上划和下拨资金外,对于重大的资金支付业务,必须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具体办理时还应实行财务负责人、公司领导双签制度,除加盖个人印鉴外,应予以手签。第四十二条 会计、出纳岗位必须职责分明,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可以支付款项的所有印章。使用计算机查询资金余额和使用电子凭证办理资金业务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IC卡保管和使用制度。第四十三条 25、对于现金管理规定如下:(一)收付员当日收到的资金要当日存入银行,不允许将所收资金滞留在手中。有特殊情况当日没法存入银行的,须报单位领导同意,妥善保管。(二)不准超定额存放现金过夜;不准单人提取大额现金;不准坐支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使用现金支付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业务。(三)坚持日清日结。各公司必须建立现金日记账,现金收支要作到日清日结,及时盘点库存现金,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及时做好现金统计工作。(四)业务员收到的保费收入资金应及时上缴公司,严禁藏匿不报、少报、占用、挪用保费收入资金,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将给予警告和相应的经济处罚。第四十四条 对于银行存款的管理规定如下:(一)各公司必26、须建立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按发生业务的顺序逐笔序时登记,并按日结出余额。(二)每月末出纳应与核算会计核对银行存款余额,保证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财务系统中的明细账余额相符。(三)每月末应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开户银行确认盖章。(四)及时结清未达账项。每月应对未达账进行一次清理,对于1个月以上的未达账应查明原因,予以结清和进行相应账务处理。(五)银行印鉴必须分两人保管,保管人在加盖印鉴时必须审核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已审批完整。第四十五条 在系统网上银行全面开通前,各公司要及时核对收入类账户银行存款情况,按规定及时向上划拨保费资金,不得有意滞留或截流资金。系统网27、上银行建成后,各公司必须建立网上银行分级授权制度。通过网上银行实施的资金交易,要采取不同的授权机制,制单、复核等不得由一人兼任。第四十六条 各公司要建立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资金业务相关岗位以及人员的设置、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以及票据的保管情况等。第四十七条 各公司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有价单证管理制度,确保有价单证安全、妥善地保存与使用。本办法所指的有价单证,是指狭义上的有价单证,仅指支票、汇票、本票、定期存单等。第四十八条 有价单证的购入和领用程序如下:有价单证购入时,单证保管员要在“有价单28、证登记簿”上登记有价单证的实际数量、金额,并签字确认。有价单证要妥善地保管,专人管理。单证管理员负责有价单证的登记、发放与保管工作。管理人要经常对有价单证进行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定期存款证书等重要、大额的有价单证必须存入保险柜(箱),其钥匙和密码应由二人分别保管。保险柜(箱)应存放在防火、防盗、防潮的地方,以确保有价单证的存放安全。有价单证领用时,领用人需填写“有价单证领用表”,重要、大额有价单证的领用还需相关领导的签字同意。发放时,保管员要在“有价单证登记簿”上登记领用的有价单证的数量和金额,让领用人在上面签字确认。第四十九条 资金运用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进行资金运用。29、第七章再保和外币业务管理第五十条 再保资金实行统一收付,总公司财务部负责与国际、国内再保人结算再保资金。各级分支公司不得与再保人发生再保资金结算业务。第五十一条 各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经总公司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批准许可后,凭总公司批准文件和国家外汇管理总局颁发的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各公司应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 在经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严禁在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开设外币账户。外汇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须报公司转总公司财务部审批,并到当地外管局备案。第五十三条 外汇30、账户的使用范围为:收取以外币承保的外汇保费资金;支付外币承保项下的外汇保险赔偿;支付商业分保保费和境外的咨询费、顾问费、出国人员差旅费等。第五十四条 外汇账户须严格执行定额管理,超定额外汇资金必须及时上划,大额单笔保费必须在收入当天上划。零星外币赔付,尽量在定额内解决;大额外币赔付需从总公司回调外币的,应填制付款委托书,同时附上赔款计算书和外汇保费收入证明,报总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赔付。第五十五条 各支公司不得擅自挪用外汇资金。在经营外汇业务期间,各公司应积极配合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与指导。第八章资金检查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 各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制度,对资金管31、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纠正并处理。资金检查的方式包括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的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编制相关资金检查报告。第五十七条 资金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上级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二)备用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备用金限额的控制办法和完成情况,是否存在为完成考核而人为调整报表的现象。(三)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现金管理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白条抵库和挪用现金的情况。检查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账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未达账项的情况。(四)账户管理情况。重点检查32、账户设置是否符合总公司有关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有在总公司禁止开户单位开户以及在同一银行多头开户等现象。(五)资金业务岗位及人员设置情况。重点检查资金业务岗位及人员之间的相互制约、监督情况,是否存在不兼容岗位混岗情况以及一人办理资金业务的情况。(六)资金业务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情况,以及重大资金支付业务的授权审批手续是否齐备。(七)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印鉴由一人管理的现象。第五十八条 严格执行重大问题上报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第五十九条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尽快纠正33、完善,并将整改措施及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及时汇报上级公司。如发现的问题在次年检查中依然存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六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检查单位做出处罚决定并责令限期改正;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未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2.未对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经常性核对并做到日清日结的;3.挪用现金或者白条抵库的;4.保费收入资金未及时入账,或者收入现金未及时存入银行的,或者私自设立“小金库”的;5.未按规定开立、设置账户的;6.未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的;7.违反国家及总公司有关规定违规进行资金运用的;834、.利用职权挪用公款或者公款私存的;9.其他适合本条规定的违规行为。第六十一条 发生重大资金案件,资金遭受重大损失的,除追究本级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监督和检查不力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公司领导的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会部负责解释、修订并组织实施。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年8月附件1:月资金需求申请表月资金需求申请表金需求预测所属时间:20 年 月编报单位: 下月实收保费计划: 万元 金额:万元项 目本月实际支出下月资金需求预测备注第一旬第二旬第三旬合计日- 日日- 日日- 日一、业务支35、出1、赔款2、手续费3、其他支出二、营业费用支出三、税金支出1、营业税金及附加3、社保2、其他税费四、资本性支出1、装修工程2、固定资产购置3、其他资本性支出五、其他支出合计拨付方式时间账号账户类型拨付金额第一旬第二旬第三旬分公司审批意见 年 月 日总公司审批意见 年 月 日财务负责人: 制表人: 附件2:临时资金需求申请表临时资金需求申请表资金需求申请所属时间:20 年 月编报单位: 申请时间:20 年 月 日 金额:万元项 目本月资金需求申请追加资金额申请理由一、业务支出1、赔款2、手续费3、其他支出二、营业费用支出三、税金支出 1、营业税金及附加 2、社保3、其他税费四、资本性支出1、装36、修工程2、固定资产购置3、其他资本性支出五、其他支出合计拨付方式时间账号账户类型拨付金额第一旬第二旬第三旬分公司审批意见 年 月 日总公司审批意见 年 月 日财务负责人: 制表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调拨管理的专业化水平,规范操作流程,控制和防范资金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总公司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支公司本部及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第三条 本办法中网上银行是指公司利用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等服务,通37、过因特网等开放型公众网络或者各类专用网络,从公司各级机构的计算机登陆银行主页,以自助方式实现银行存款收支、转账及查询功能的业务。 第四条 总公司支持各分支公司与所在地银行进行广泛的深层次的合作,利用银行推出的网上银行等资源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第五条 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只有在能保证公司资金调拨安全、结算便利顺畅的前提下,方可使用网上银行进行对外结算,并将相关资料向中心支公司财务部报备。否则,不允许利用总公司网上银行系统进行对外结算。 第六条 所有通过网上银行的款项支付必须事先按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批。 利用网上银行进行对外结算的公司,其网上银行资金汇划38、应严格按照权限进行控制,并以强化资金风险控制为原则,制定网上银行资金汇划审批流程以及网上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七条 各级支公司、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对本单位使用网上银行的有效、安全负责。 第二章 网上银行的申请使用 第八条 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使用网上银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开户银行总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开办网上银行业务; (二)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 (三)具有合格的财会管理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可以有效使用和管理网上银行业务; (四)具有使用网上银行要求的硬件配置; (五)总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符合上条规定的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使用网上银行应报中心支公司财务部39、,由财务部转报上级公司审批。第十条 使用网上银行必须与开户银行签订网上银行企业服务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注明:银行保证所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的安全性,凡不是由于我方过错造成的资金损失,银行应无条件赔偿我方经济损失;若因我方过错造成资金损失,银行对我公司过错负有举证责任。 对于总公司统一定制的网上银行企业服务协议书,支公司、营销服务部根据管理需要可以与开户银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充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 为保证资金安全,在使用网上银行之前应预先和银行约定:网上银行的资金调拨目前仅限定在我公司指定的系统内账户间封闭运行。 待网上银行的功能逐渐完备、安全性可得到充分保证的前提下,可40、用于系统外资金的支付和调拨。 第十二条 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使用网上银行,在签订网上银行企业服务协议书后3日内,由中心支公司将协议书(复印件)及有关情况汇总转报总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三章 网上银行岗位权限设置及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 使用网上银行的单位应设置网银管理岗、网银复核岗和网银出纳岗。 (一)网银管理岗职责 1.负责网上银行的维护,管理和协调网上银行的各方面工作; 2.设定和更改网银复核岗、网银出纳岗的操作权限; 3.负责查询、监督、管理各操作人员的操作日志,发现问题立即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 (二)网银复核岗职责 1.对审批权限内的资金业务进行复核和审批,在授权范围内发出或删除交易指41、令; 2.对超过审批权限的资金业务在进行复核后上报; 3.负责网上银行相关数据、文档、资料的保管。 (三)网银出纳岗职责 1.定期查询使用网上银行的账户资金余额; 2.负责输入或导入网上银行资金业务凭证; 3.定期与银行核对资金往来,做到日清月结。 第十四条 使用网上银行之前,必须对不同岗位的操作权限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设置。操作权限应根据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本级公司资金调拨权限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设置。 第十五条 网银出纳岗只有制单权,没有复核、审批权。网银复核岗只有复核、审批权,没有制单权。严禁一个岗位既可以制单又可以复核或审批。 第十六条 根据内部资42、金调拨权限,可以设置多级审批,由不同权限的操作人员按照权限逐级进行审批。一笔资金业务至少由二个人操作完成,严禁一人独立完成。 第十七条 使用网上银行可以操作的业务有: (一)查询业务:包括账户余额查询、历史明细查询、当日明细查询等。根据授权,上级单位可以查询下级单位的账户信息。 网银查询业务操作分为网银出纳岗查询和网银管理岗查询。 (二)转账业务:包括同城付款、异地付款、跨行付款、主动收款等。根据授权,上级单位可以主动调拨下级单位账户的资金。 第十八条 网银查询业务操作流程: (一)网银出纳岗进入网上银行,查询公司网上银行账户资金余额; 将账户查询结果与银行日记账进行账户核对,做到日清月结。 43、(二)网银管理岗进入网上银行,查询公司网上银行账户余额、各操作人员网上银行操作日志,对公司网上银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九条 网银转账业务操作流程: (一)网银出纳岗登录网上银行,根据具有审批权限领导批准的文件等输入网上银行转账指令。 (二)网银复核岗登录网上银行,对转账指令进行复核。若复核未通过,删除交易指令;若复核通过,发出转账指令,进行转账。 (三)转账结束后,网银出纳岗立即查询交易结果,核对账户余额,保证资金安全,并打印电子回单,据以进行银行日记账核算。 (四)收到银行正式回单,应与电子回单进行核对一致后,将二者一并作为会计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44、条 资金业务流程(如下图) 第二十一条 使用网上银行办理资金业务后,应及时查询、核对账户余额,加强与银行的对账,保证资金安全。 第二十二条 使用网上银行过程中,如因断电、电脑死机、网络中断等突发原因与银行网络的连接中断,应尽快恢复网上银行的连接,并及时查询、核对账户余额。 发出指令 进行交易 查询交易结果 进行账务处理 数据备份 审批权限内 按照权限逐级进行授权 直接发出指令 网银复核人员进行复核 是 否 查询账户余额、明细 网银出纳人员进入网上银行编制输入凭证 删除指令 第四章 网上银行资金调拨管理 第二十三条 网上银行资金调拨管理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点对点划拨,在保证收支顺畅、及时和资金45、安全的前提下,选择资金成本最低的调拨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 第二十四条 总公司规定各机构的收入类资金,采用自动和主动两种方式直接上划到总公司指定账户。 收入类资金自动上划,采用超限额、定时、定频的自动上划方式,即在规定的上划时间,对超过了一定限额的收入类账户,将其中的金额自动上划到总公司指定账户;对未超过限额的收入类账户,将其账户中金额留存到超限额时再上划。 总公司对收入类资金自动上划的做法是:在每个工作日的下午,各签约银行对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账户内资金全部上划到总公司指定账户。未超过1万元的,将其账户中金额留存到超限额时再上划。 第二十五条 在利用网上银行自动上划功能的同46、时,在某个时点,总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主动收款功能,在网上银行提交单笔和批量收款指令,在特殊授权下采取主动收款。 第二十六条 网上银行资金下拨方式为后台集中拨付方式。后台集中拨付方式是指,总公司核定各分支机构支出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的资金额度,在后台批量录入后,在规定时间采用批处理的方式直接下拨,如下图: 分支机构账户 资金下拨图 第二十八条 如分支机构各支出类账户累积所支付的金额超过其核定可用额度时,需向总公司申请临时追加资金,具体申请办法参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网银账户的管理,应严格执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中的相关规定。资金账户管47、理的模式见附件1。 第三十条 公司网银账户资金流向安全控制。 对于收入账户,除能将资金上划到总公司指定账户外,其转账功能的控制和操作权集中于总部,原则上只进不出。即将收入类账户设定为具有定向汇款功能的账户,控制其资金流向。 对于支出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设定收方受限功能,即总公司在向分支机构下拨资金的交易业务中,事先设定好需要回调资金的单位和资金账户。在实际下拨时,网银电脑系统将进行自动测试,只有在事先设定的名录之内的单位或账户,才可以回调资金。没有预先设定的,不能下拨资金。 总公司下拨专户 费用类账户 支出类账户 其他账户 第五章 网上银行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中客户证书是指存放客户身份48、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网上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以及承载客户证书的IC卡、USBKey盘等硬件设备。密码是指登录网上银行、进行网上交易时确认身份的数字和字符信息,包括登录密码、交易密码等。 第三十二条 应根据实际使用网上银行人员的情况分别申领与使用人员身份一致的客户证书,使用一家银行的网上银行,每个使用人员只能有一份客户证书。 网银管理岗应对客户证书的领取、使用、变更、废止情况,以及各操作人员的操作权限等在网上银行证书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上进行登记,诸如客户证书的领取、使用情况,各操作人员的操作权限及操作日志应作为重要资料保管,必须做好备份。 网银管理岗必须将网上银行操作日志、49、历史查询和交易记录按周打印,作为会计档案保存,并与网上银行证书交接表(见附件3)、网上银行证书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长期保存。 第三十三条 客户证书及密码应由操作人员本人妥善保管,并由本人设置密码。操作人员在收到客户证书及密码后,应确认客户证书有效及密码未被泄露,并及时更改密码。 第三十四条 操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和密码。一旦发生客户证书或密码遗失、泄漏和被盗,应立即通知银行冻结该客户证书,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将相关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三十五条 客户证书应由操作人员本人使用。如操作人员因出差、休假或因其他原因临时脱岗,且没有其他持有同一岗位客户证书的人员在岗,确需将客户证书交他人,应在会计主50、管和网银管理岗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交接。交接人员及监督交接人员应在网上银行证书交接表上签名。接受证书人员应于交接时更换密码。网上银行证书交接表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及网银管理岗各存一份,网银管理岗应同时将客户证书交接情况在网上银行证书使用情况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并由接受证书人员签名。 第三十六条 操作人员调离财会部门,应立即对其原持有的客户证书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然后根据需要,重新申领客户证书。 停止使用网上银行时,相关操作人员应交回所持有的客户证书,由网银管理岗统一办理注销手续。 客户证书的交回手续参照第三十五条办理。 第三十七条 使用网上银行必须实行双(多)人、双(多)卡、双(多)密码制度,严禁单人51、保管两个客户证书、单人掌握多卡密码。严禁单人同时掌握出纳岗、复核岗的客户证书及密码,严禁单人操作。 第三十八条 网上银行如需安装客户端软件或银企互联专用软件,必须安装在指定的计算机上并由专人负责维护。 进行网上银行操作的计算机必须安装反病毒监控软件,并实时查杀病毒。禁止在计算机上进行游戏娱乐或上网浏览、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使用网上银行过程中,发生黑客侵入、资金被挪用等重大资金问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六章 处罚规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存在下列行为的,将根据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和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一)不符合上述规定擅自使用网上银行的; (二)擅自将网上银行52、的客户证书交他人保管或将密码泄漏给他人的; (三)因内部管理原因,造成资金损失的; (四)发生重大事项未及时向中心支公司汇报的; (五)总公司认定需要进行处理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各公司、营销服务部使用网上银行,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和内部控制制度,报中心支公司转报总公司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心支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账户管理模式 2.网上银行证书使用情况登记表 3.网上银行证书交接表 附件1:账户管理模式 总公司 其他专户 总部收入专户 总公司下拨53、专户 总部机关 费用类账户 (基本户) 收入账户 分公司 支公司 收入账户 收入账户 支公司 公司 分公司 费用类账户 (基本户) 支出类账户 费用类账户 (基本户) 支出类账户 (基本户) 支出类账户 公司 附件2: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银行证书使用情况登记表 日期 类别 证书权限 详细说明 使用人签名 填表人: 注:1.“类别”填写:领取、临时借用、变更、废止; 2.“证书权限”填写:证书性质(出纳、复核、管理)及权限金额; 3.“使用人签名”:领取、临时借用为领取人、借用人签名;变更为变更后的使用人签名;废止由停止使用人签名。 附件3: 财产保险公司网上银行证书交接表 交接人 接收54、人 监交人 交接证书类型 口网银管理岗 口网银复核岗 口网银出纳岗 交接证书权限 口网银制单 口网银复核 _万元 交接情况说明 交接人员签名 交接人: 年 月 日 接收人: 年 月 日监交人: 年 月 日 注:1.交接情况说明中应说明网银证书交接的原因、批准、及密码变更等情况; 2.本交接表一式三份,交、接人和监交人各执一份。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现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完整,加强对现金收支活动的管理,根据会计法、现金管理条例以及省公司授权经营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支公司(含营销服务部)。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现金55、包括公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人民币、美元、港币、欧元等币别的现金。第二章 现金的管理和监督第四条 以现金形式收取的保险费、追偿款等各项收入,出纳原则上应按照业务性质当日缴存银行收入户。如因时间因素造成当日收取的现金收入无法缴存银行的,最迟必须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下班前缴存银行。第五条 对于需要以现金进行支付的款项,必须根据经本级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原始单据予以支付。可以使用现金进行支付的范围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二) 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三)支付给个人的保险赔款支出、退保费、代理手续费以及其他劳动56、报酬; (四)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六)除支付保险赔款、退保费外,其他现金支出均不得使用美元、港币等外币。第六条 各公司必须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按照规定向开户行申请库存现金限额,一旦库存现金限额确定,必须严格遵守。如未向开户行申请库存现金限额的支公司,库存现金限额最高不能超过人民币2000元,公司本部不能超过人民币5000元。第七条 对于存入银行或向银行支取的现金,单次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或与其等值的外币)但不超过三万元人民币(或与其等值的外币,含三万元人民币)时,必须派专车前往办理;单次金额三万元人民币(或与其等值的外币)以上的时,必须派57、专车并由两名正式员工(其中一名为财务人员)前往办理。第八条 严禁发生以下行为:(一)严禁坐支现金,即不能以现金收入坐抵现金支出;(二)严禁将公司的各项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储;(三)严禁利用公司的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个人存取现金;(四)严禁私设“小金库”;(五)严禁白条抵库。第九条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盘点制度。出纳人员每日下午下班前必须对现金进行盘点,盘点结果必须与财务系统现金余额保持一致。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出纳必须对现金进行盘点,公司将不定期对现金库存情况进行抽查。第三章 现金长短款的管理第十条 出纳人员收付现金发生长款或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在未查明情况前,应在发现当日上报公司财务负责人以58、及分管会计。属于长款的应暂列“其他应付款”科目,不得寄库或列账外;属于短款的应暂列“其他应收款”科目,不得空库或白条顶库。在长款或短款情况报经审批后,转销原暂列的“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第十一条 对于能查清原因的长款,应及时退还原主,如确实无法查明原因或退还原主的,报经审批后,列“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于责任差错或挪用发生的短款,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短款,报经审批后,列“营业外支出”科目。第十二条 现金长短款的审批权限如下:(一)每笔金额在100元人民币(含100元)以下的,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二)每笔金额在100元59、人民币至500元人民币(含500元)的,报公司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三) 每笔金额在500元人民币以上的,报省公司审批;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零零八年八月起执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支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支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严格资金结算制度,堵塞票据使用、管理中的可能存在的漏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由出纳统一根据用量到开户银行购买。第三条建立支票购买、使用登记制度,设立银行支票使用情况登记簿,购买、使用支票必须即时顺序登记。第四条支票的使用必须做到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或被盗而60、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第五条出纳使用支票支付每一笔款项时,均须经经理、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签发。第六条经办人借用支票时须填写“借据”,写明日期、用途、金额、领取人姓名,经经理、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领取支票。支票确实不能填写准确金额时,出纳要根据预计金额列明支票限额、日期、用途。使用时必须按登记的用途及金额付款,否则会计不予报销。第七条经办人领用支票后,应妥善保管,保证安全,并及时办妥有关付款手续。结算后,限二天之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第七条对原领支票未报账,继续要求领用的人员,一般不允许再领取。第八条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1、不准签发空白支票61、;2、不准签发空头支票;3、不准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4、不准将支票作抵押;5、不准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6、不准签发与付款凭证实际内容、实际金额不符的支票;第九条会计及出纳应妥善做好空白支票及印章的保管工作,不得随意乱放。实行印鉴分管制,空白支票和财务印章要分别存放、两人保管,一人不能签发支票。下班时支票存放到保险柜内。第十条支票遗失时,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积极查找,并迅速办理挂失手续或向公安部门报案。因支票印章的丢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直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年8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筹建期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62、明确我市所属营销服务部筹建支出责任主体和资金审批流程,确保筹建支出有章可循,做好筹建成本的总量控制,降低筹建成本,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的依据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筹建手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筹建期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财务规定。第三条 筹建支出实行预算管理,营销服务部筹建支出必须严格控制在总公司和省公司核批的预算总额和标准内。 第四条 营销服务部在筹建过程中应按照“树立形象、控制成本、节俭、实用、高效”的原则,并充分考虑机构的发展潜力和费用的承受能力,从严从紧开支,讲求投入产出比。第五条 为保证公司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发挥作用,营销服务部要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固定资产有偿使63、用和开办费分期返还的财务政策。除正常提取折旧外,每年将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1%收取固定资产占用费;营销服务部开办费(筹建期的租赁费、装修费摊销、资产折旧及日常运行费用)应在三年内按比例返还,第一年返还比例为20、第二年返还比例为30、第三年返还比例为50。第六条营销服务部筹建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两大类。资本性支出是指受益期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主要包括IT设备购置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办公家具购置支出、车辆购置支出和装修费用支出。公司对各营销服务部筹建资本性支出采用单项控制方式管控。费用性支出是指受益期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主要包括职场租赁支出和日常运行费用支出。64、公司对营销服务部筹建费用性支出采用定额包干方式管控,超支不补,否则将如数扣罚各营销服务部首年可用费用额度。第六条 根据厦门市的经济状况和物价指数,总公司将厦门定位为二类地区,并按二类地区营销服务部下达、核批筹建支出标准,筹建营销服务部。第二章 预算管理第七条 筹备期间预算组织 公司总经理室为预算决策委员会、财务部为预算管理部门、根据费用的不同属性确定各项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均为预算执行部门。公司负责所辖营销服务部筹建支出的预算管理工作。第八条 根据费用归口管理和费用细分原则,预算管理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要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强预算分析,各司其责,优化和整合筹建期间的成65、本。费用归口管理分工如下:支出项目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省公司对应部门职场租赁及装修费综合组综合部设备购置费(统购项目、自购项目)综合组综合部员工薪酬综合组综合部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综合组综合部差旅费综合组综合部会议费综合组综合部培训费综合组综合部宣传费财务组财务部招待费财务组财务部其他费用财务组财务部第九条 预算管理流程归口管理部门编制预算财务部汇总审核预算总经理室审核预算省公司审核预算经省公司总经理同意后上报总公司 申请资金下拨总公司按进度下拨资金总公司定期下拨资金支付款 项项目支出事前预算支付款 项预算分析、控制、职场租赁、装修、设备购置日常运行费用预算执行部门第十条 预算调整发生预算执行重大66、差异的,应及早将情况向公司总经理室反馈,确实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应按照总公司和省公司的规定报批追加预算。一般情况不予调整预算。第十一条 预算考核 预算执行情况将与筹建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经理的绩效考核挂钩。筹建组负责人为筹建支出预算管理第一责任人。第三章 项目管理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作是指各营销服务部筹建期间涉及租赁装修及资产采购方面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职场租赁、职场装修、IT设备采购、办公家具采购、办公设备采购和车辆采购。第十三条 筹建支出标准职场租赁、职场装修、IT设备采购、办公家具采购、办公设备采购和车辆采购均应控制在总公司制定的支出标准范围内,特殊情况确需追加项目支出预算的,需提前上报公司67、转报省公司审批,说明预算追加原因、追加项目和金额等内容。1职场租赁营销服务部职场租赁应本着美观、实用、节约、规范的原则。公司级别地区类别租赁面积上限()年租金上限(万元)万元)营销服务部二类320 1313我市营销服务部职场租赁应控制在下表标准之内:注释:营销服务部如与上级机构合署办公,则租赁面积按80计算;租金中包括物业费;租赁面积和单位租金标准均为指导指标,在租金上限不突破的情况下,两者可以进行调整。2职场装修营销服务部应尽量选择已做精装修的写字楼,不需要再耗费较长时间、投入较大财力,只需简易装修即可投入使用。 营销服务部职场装修应控制在下表范围内:公司级别地区类别单位装修费标准(元/)装68、修总额上限(万元)营销服务部二类280 9 注释:单位装修费为指导指标,在装修总额上限不突破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整;职场租金与装修费用实行合并控制,在总额不突破的情况下,两者可以进行调整。 3IT设备采购IT设备(仅指: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设备、路由器、交换机、UPS、VPN设备共八项)采购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营销服务部应上报所需的数量,由公司上报省公司统一集中采购。营销服务部IT设备采购应控制在下表范围内:公司级别地区类别金额上限(万元)营销服务部二类354办公家具采购办公家具包括以下内容:(1)各类办公桌:班台、大小会议桌、洽谈桌、台面板(办公桌)、主席台桌、培训条桌;69、(2)各类办公椅:班椅、班前椅、沙发、大小会议椅、洽谈椅、职员椅、培训椅等;(3)各类橱柜:衣柜、文件柜、三推柜、存包柜、档案柜、茶水柜、组合柜、书柜等; (4)其他:茶几、屏风(隔断)、电脑主机托、电脑键盘托、演讲台、告示板等。营销服务部办公家具采购应控制在下表范围内:公司级别地区类别金额上限(万元)营销服务部二类5注释:营销服务部人员配备为经理1人、业务人员若干人,设小会议室1间。5办公设备采购办公设备包括投影仪、传真机、扫描仪、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数码相机、电话机、碎纸机、空调、平板电视、音响扩音设备、支票打印机、点钞机、凭证装订机、饮水机、台灯、打卡机等,以及不包括在IT设备中的办70、公必备物品。营销服务部办公设备采购应控制在下表范围内:公司级别地区类别金额上限(万元)营销服务部二类46车辆采购营销服务部车辆采购采取总公司统一集中采购的方式,由总公司统一购买,全国配送。 营销服务部车辆配置按总公司的车辆配置及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车辆尚未到位前,营销服务部可根据需要租用车辆,但应事前上报租赁计划和租赁费预算。第十四条 项目管理要求(一)营销服务部项目管理要求1职场租赁、职场装修 (1)报送电子文档 筹备组应将项目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报送至公司综合部和财务部审核。职场租赁应上报的材料包括:完整的询价材料(原则上应三家以上)及筹备组的倾向性意见、拟租房屋的情况介绍(地址、楼层、面积71、租金、租期等)等。职场装修应上报的材料包括:完整的询价材料(原则上应三家以上)及筹备组的倾向性意见、装修方案等。(2)完善审批材料筹备组应按照公司相关部门的要求对上报的项目审批材料进行补充和修订。(3)报送正式请示在公司相关部门讨论一致并给予口头答复后,筹备组正式向公司报送职场租赁(或职场装修)的请示;与公司沟通确认后的所有材料均应作为请示附件。(4)合同审核筹备组应将职场租赁(或职场装修)合同的电子文本报送公司综合部、财务部审核。(5)公司批复公司审查后,报总经理室审批,办理正式批复手续。(6)备案筹备组应根据公司批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合同原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职场装修完成后72、应进行决算审计,并在审计完成后3日内将审计机构出具的决算报告原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营销服务部相关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合同原件报公司转报省公司财会部备案。2IT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采购筹备组应在总公司规定的支出标准范围内上报需求,由公司根据营销服务部的筹建情况集中采购。若要求自行采购的,应经公司书面同意。 3车辆采购 筹备组应向公司财会部上报车辆(包括公务车、查勘车)需求数量,由公司转报省公司汇总后报总公司审核,由总公司统一购买、全国配送。第五章 日常运行费用管理第十五条 日常运行费用是指用于满足分支机构日常筹建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零星采购的办公用品费、通讯费、交通费、印刷费73、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招待费、员工薪酬、开业庆典费用等。营销服务部日常运行费用应控制在下表范围内:公司级别地区类别金额上限(万元)营销服务部二类6第十六条 日常运行费用实行费用预算管理。应按要求编制上报月度运行费用预算并经筹备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上报公司审核后由总公司财务部根据筹建资金需求及筹建预算拨付。第十七条 营销服务部筹备期日常运行费用实行报账管理,不设立临时账户。第十八条 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等标准按厦门市财政局规定的标准执行。第十九条筹建期员工薪酬标准1、营销服务部经理筹建期薪酬3000-5000元/月,一般员工1000-2000元/月,均为税前。起薪时间以员工到74、筹备组正式工作时间为准;经理室成员筹建期薪酬由上级公司发放,机构正式成立后按公司正式下发的薪酬制度执行。2、筹备期间,公司统一为每位员工购买一定数额(筹备组负责人50万元/人,其他员工2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6个月);机构正式成立后按当地政府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补缴筹备期间的费用。3、筹备组薪酬管理实行保密制度,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任何方式将薪酬信息透露给筹备组内其他员工及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否则将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第四章 资金审批报销流程第二十条 资金管理方式(1)营销服务部不设立临时账户,由公司进行资金预算、资金申请和拨付,并由公司进75、行筹建期账务处理和财务管理。营销部负责人对会计单据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营销服务部成立后,省公司将进行开办资金专项审计(或检查)。 第二十一条 职场租赁、装修、设备、家具采购1、资金申请:租赁、装修须按合同中规定的支付进度上报,由公司审核后向总公司申请拨付资金,未经公司批复同意的租赁、装修及采购合同资金需求不得列入月度资金需求申请中。表样见附件。 2、筹备组经办人员填制费用报领单,经办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签字、筹备组负责人签批。3、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4、IT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等公司集中采购的项目由公司相关部门按总公司筹建支出财务管理办法的审批和报销流程办理。第二十二条 营销服务部76、日常运行费用1、营销服务部筹备期日常运行费用实行报账管理。除单项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外,其他费用开支均应事前申请并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列支。2、营销服务部备用金5000元,以个人借款名义支付,用于支付单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定期报账,补足差额。3、其他支出均应由营销服务部报账员办理事前申请手续后,由公司转账支付,会计单据以扫描件传递,并定期(每周一次)归集送达(或寄达)所属公司。4、营销服务部凡开支开业庆典费用、宣传广告费、汽车租赁费及单项超过5000元以上的运营费用,均应事前经公司审核后向总公司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列支。第六章 财务结算规定第二十三条 原始单据要求所有报销的单据均77、应为合法报销凭证,购买商品或对方提供劳务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或正式收据。所谓的发票是指在购置商品、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收取的税务机关加盖监制章的付款凭证;正式收据指单位从各级财政机关购买的应有财政机关加盖监制章的收款或收款专用票据。发票或收据要求书写清楚、内容真实、项目完备。私人白条、收据、无财务章、数字文字涂改、大小写金额不符的,一律不予报销。凡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内容含糊不清的支出,财务部提请经办人另作处理。丢失票据,必须取得开票(据)单位证明,否则不予报销。财务部对原始凭证本身的真实有效进行审核,原始凭证代表的经济事项是否真实合规由各经办部门负责。其中:1、职场租赁费财务凭证要求租赁78、合同复印件、公司批复复印件、费用支出报领单 、税务监制租赁发票2、职场装修费财务凭证要求装修合同复印件、公司验收批复复印件、费用支出报领单 、税务监制装修发票3、设备、家具购置财务凭证要求设备(或家具)购置合同复印件、公司批复复印件、费用支出报领单、税务监制正式发票4、会议(培训)费财务凭证要求会议(培训)预算审批表、会议(培训)通知(文件)、会议(培训)结算表、会议(培训)人员名单 第二十四条 原则上各费用经办部门应先提供合规的票据后财务方可办理款项支付手续,否则应先办理支票领用或借款手续,填制支票领用审批单或借款审批单。1000元以下的款项由经办人先垫支后报销。第二十五条 根据人民银行现金79、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此外,一律转账支付(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第二十六条 结算起点为1000元;第二十七条 各营销服务部应使用全省统一规格的财务单据,经办人员以电子格式填制并打印后,经80、各相关人员手工签字。筹建期间的所有支出均应由筹备组负责人签批。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筹建期间支出管理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附件:1、营销服务部资金预算表2、营销服务部资金申请表3、营销服务部筹建支出审批表附件1营销服务部筹建期整体资金需求预算表基本信息申请单位:资金需求信息动支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备注职场租赁费用职场装修(包括网络布线)办公家具*IT设备*办公设备*日常运行费用*合计审 批分公司审批意见年 月 日分公司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总公司财务部审批意见年 月 日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带“*”号项目的开支范围界定如下,请将各项开81、支准确归类: 办公家具是指:(1)各类办公桌:班台、大小会议桌、洽谈桌、台面板(办公桌)、主席台桌、培训条桌;(2)各类办公椅:班椅、班前椅、沙发、大小会议椅、洽谈椅、职员椅、培训椅等;(3)各类橱柜:衣柜、文件柜、三推柜、存包柜、档案柜、茶水柜、组合柜、书柜等;(4)其他:茶几、屏风(隔断)、电脑主机托、电脑键盘托、演讲台、告示板等。IT设备是指: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设备、路由器、交换机、UPS、VPN设备办公设备是指:程控电话交换机、喷墨打印机、数码相机、电话机、碎纸机、空调、平板电视、音响扩音设备、支票打印机、点钞机、保险柜、凭证装订机、饮水机、台灯、打卡机等,不包括82、在IT设备中的办公必备物品。日常运行费用是指:用于满足分公司日常筹建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未包含在办公设备统一采购范围内的办公用品费、通讯费、交通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招待费、员工薪酬、开业庆典费用等。附件2营销服务部筹建期月度资金需求申请表基本信息申请单位: 分公司 中心支公司 营销服务部开户银行:账号:所属月份:资金需求信息动支项目该项目动支资金总额已支付金额本次需支付金额未付余额第几笔/总笔数备注职场租赁费用 职场装修(包括网络布线)办公家具*IT设备*办公设备*日常运行费用*合计拨付方式时间资金拨付数合计备注第一旬第二旬第三旬审 批分公司审批意见年 月83、 日分公司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总公司财务部审批意见年 月 日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带“*”号项目的开支范围界定如下,请将各项开支准确归类: 办公家具是指:(1)各类办公桌:班台、大小会议桌、洽谈桌、台面板(办公桌)、主席台桌、培训条桌;(2)各类办公椅:班椅、班前椅、沙发、大小会议椅、洽谈椅、职员椅、培训椅等;(3)各类橱柜:衣柜、文件柜、三推柜、存包柜、档案柜、茶水柜、组合柜、书柜等;(4)其他:茶几、屏风(隔断)、电脑主机托、电脑键盘托、演讲台、告示板等。IT设备是指: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设备、路由器、交换机、UPS、VPN设备办公设备是指:84、程控电话交换机、喷墨打印机、数码相机、电话机、碎纸机、空调、平板电视、音响扩音设备、支票打印机、点钞机、保险柜、凭证装订机、饮水机、台灯、打卡机等,不包括在IT设备中的办公必备物品。日常运行费用是指:用于满足分公司日常筹建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未包含在办公设备统一采购范围内的办公用品费、通讯费、交通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招待费、员工薪酬、开业庆典费用等。附件3营销服务部筹建支出审批表NO: 申请单位: 申请事项:申请金额:筹建负责人: 部门主管: 经办人:公司审批意见: 直管部门经理: 财务经理: 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 省公司审批意见: 直管部门经理85、: 财务经理: 省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 注:列支开业庆典费用、宣传广告费、汽车租赁费及单项超过5000元以上的运营费用需上报省分公司审批,其他只须公司审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为引导各级公司牢固树立预算观念、成本观念和效益观念,快速抢占市场,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培育创新价值,不断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根据总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方针,按照激励约束并行的原则,制定本预算政策及考核办法。一、制定原则(一)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二)投入产出原则; (三)成本控制原则; (四)过程管控原则; (五)激励约束原则。二、适用范围年度开业的营销服务部。三、考核期86、限从各营销服务部经保监会批复开业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四、考核指标公司经营绩效指标分为两大类,即考核性指标和监控性指标。考核性指标作为评价与衡量公司经营绩效的核心指标,监控性指标仅作为考核性指标的调整变量。考核数据以经审计的考核期财务数据为准。 (一) 考核性指标1、考核保费收入2、考核费用率3、考核赔付率4、考核应收保费率(二) 指标口径1、考核保费收入考核保费收入=考核期保费收入考核期应收保费2、考核费用率考核费用率考核期实际费用考核期可用费用100可用费用分险种实收保费分险种费用率账面固定资产余额1+可用费用增减额度分险种实收保费=考核期分险种实收保费年度险种费用率如下表:险种名称公87、司费用率企业财产保险40.82家庭财产保险42.12交强险32.50机动车辆保险36.86工程保险37.87责任保险38.35货运险41.68意外险43.81特殊风险保险30.86其他38.20注释: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保费收入-应收保费)3、考核赔付率考核赔付率=综合赔款支出已赚保费100综合赔款支出本年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分保赔款支出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年度险种赔付率控制如下表:险种名称赔付率企业财产保险40.00家庭财产保险35.00交强险55.00机动车辆保险65.00工程保险59.00责任保险5788、.00货运险40.00意外险30.00特殊风险保险70.00其他60.004、考核应收保费控制率考核应收保费控制率考核期应收保费考核期保费收入100年度应收保费控制率设定为5。(三)监控性指标1、宣传费;2、招待费;3、广告费;4、防预费;年度监控性指标控制率如下表:监控性指标控制比例宣传费营业收入2招待费营业收入1.5广告费营业收入0.5防预费自留保费收入0.4三、经营绩效奖惩办法(一)单项指标奖(惩)1、超预算奖励 对考核保费收入或考核利润超预算的营销服务部,按超预算保费收入的1%进行费用奖励,按超预算考核利润的25%奖励工资额度,奖励上限为可用费用的2%。保费收入超预算奖励=超计划保费收89、入*1%考核利润超预算奖励=超预算考核利润*25%2、应收保费控制奖 对应收保费控制在5%以内的营销服务部进行费用奖励。应收保费控制奖励=保费收入*(5%-实际应收保费率)*3%对月度“0”应收(经过审批的分期付款业务除外)的公司业务员或代理人,按实收保费(全额)的1%奖励费用,各营销服务部每月初应将上月 “0”应收的业务员或代理人姓名、保费收入等情况上报公司审批。3、赔付率控制奖(惩)对赔付率控制在考核口径赔付率以内的营销服务部,按保费收入规模及赔付率区间进行费用奖励,对赔付率超过60%以上的营销服务部进行适当的费用扣罚。综合赔付率费用奖励(实收保费*奖励比率)实际保费收入1000万元实际保90、费收入1000万元50%以内(含50%)06%04%50%-55%(含55%)03%02%55%-60%(含60%)0%0%费用扣罚60%以上赔付率每超1个百分点,按实收保费收入的0.5%扣减费用(最多扣2%)4、费用率控制奖(惩)对于费用节余的营销服务部,按费用节余额度100%比例结转下年使用,对于费用超支的营销服务部,按费用超支的2倍扣减下年度可用费用额度。(二)经营绩效考核综合奖惩将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与营销服务部经理室及营销服务部的绩效工资额度挂钩 。1、全面完成预算指标奖 对于全面完成预算指标的营销服务部,其经理室绩效工资基数上浮30%;按其实际可用费用的2%奖励员工工资额度。2、未全91、面完成预算奖惩(1)对于未全面完成预算指标,但保费收入指标完成的营销服务部,其经理室绩效工资基数上浮10%;按其实际可用费用的1% 奖励员工绩效工资额度。(2)对于未全面完成预算指标,其中保费收入指标未完成的营销服务部,其经理室成员年度绩效工资基数下降10%,预算完成率作为调整项,按其实际可用费用的1%扣罚员工工资额度; (3)对于应收保费控制率、赔付率、费用率未完成预算指标的营销服务部,每一项经理室成员绩效工资基数下降5%,按其实际可用费用的0.5%扣罚员工工资额度。以上未全面完成预算指标的二、三项奖(罚)分别计算。经营绩效奖惩如下表:预算完成情况经理绩效工资员工工资额度全面完成预算绩效基数92、*150%增加:可用费用*2%未全面完成预算保费收入完成绩效基数*110%增加:可用费用*1%保费收入未完成绩效基数*90%*预算完成率(计算结果低于50%的按50%计算)扣减:可用费用*1%应收保费率、赔付率、费用率未完成绩效基数*(1-5%-)每项扣减:可用费用*0.5%例如:某营销服务部保费收入指标、应收保费率指标未完成预算,其经理室成员绩效奖励=年度绩效工资基数*90%*保费收入预算完成率-年度绩效工资基数*5%;其员工工资额度=员工工资基数-可用费用*1% -可用费用*0.5%(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各营销服务部考核年度内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总公司和省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93、人员进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扣减营销服务部经理和相关责任人的薪酬。四、考核奖励兑现及其他1、以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经营绩效奖惩计算以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数据为准。2、根据总公司规定,开办费(指筹建期日常运行费用、筹建期间的经营租赁费用、筹建期应计提的折旧费用和应摊销的装修费用)应在三年内按比例返还,第一年返还比例为20、第二年返还比例为30、第三年返还比例为50,公司将在各考核年度对应调增各营销服务部利润预算指标. 3、营销服务部经理室成员的固定工资及绩效奖励由公司直接发放,其绩效奖励不计入营销服务部年度费用和工资额度。月度工资按固定工资100%,绩效工资按绩效基数的50%平均发放,年终根据经营绩效94、考核情况多退少补。副经理薪酬按经理(或主持工作副经理)的80%、经理助理薪酬按经理(或主持工作副经理)的70%比例发放。4、各营销服务部应做好绩效奖励的合并计税工作,严格依法纳税。5、本办法由中心支公司财务会计部解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应收保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应收保费管理,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业务经营质量和效益,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收保费管理办法(暂行) 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法适用于厦门中心支公司本部及所属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第二条 应收保费是指保险人按照权责发95、生制的核算原则,已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承担保险责任时,应向投保人收取但款项尚未收讫的保费。 应收保费是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产生的债权,是影响保费收入和经营效益的重要因素,应严格控制应收保费的限额和收回时间,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清收。 第三条 所有业务原则上都应执行“先交保费、后出保单”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发生应收保费。 第四条 应收保费余额的确认时间(即应收保费的考核时限)以财务部门每月结算时间为准,即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第五条 航空、航天、石油能源、核电站、船舶保险业务及其他总公司特别规定的业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职责权限 第六条 应收保费实行分级管理,总公司、96、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为应收保费的责任部门。 第七条 各级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应收保费的第一责任人,对应收保费情况负有领导责任,应收保费情况纳入其个人考核内容,与其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支公司业务销售部门负责人对应收保费情况直接负责,应收保费情况纳入其个人考核内容,与其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第八条 应收保费管理职责 (一)总公司业务销售管理部门应协同财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应收保费的相关管理、清收、考核政策,组织、指导各支公司做好应收保费管控、清收、考核及应收债权的保全工作。 (二)分公司业务销售管理部门应协同财务部门根据总公司应收保费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落实应收保费管理的97、相关细则;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具体负责应收保费信息的收集、汇总,按月提供账龄分析,每周向业务销售管理部门提供催收清单,落实应收保费坏账准备的提取、核销、冲回及债权追偿工作,执行应收保费相关考核工作等。 (三)中心支公司及业务单位应认真落实总、分公司应收保费管控的政策措施,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九条 应收保费责任人制度 (一)应收保费按照“谁经办谁清收,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应收保费责任人制度。 (二)应收保费的清收工作由具体经办人负责,并与其绩效考核挂钩。如经办人员调动工作,应列明应收保费清单,并负责协助接收人员清收原经办的应收保费。 (三)应收保费的审批工作由分管业务销售的公司领导和业务98、销售部门负责人具体承担,并同时负有监督、管理和催收的职责。 第十条 各级公司要严格落实应收保费的授权审批制度,超过审批权限的应收保费必须报上一级公司审批。 第三章 逾期应收保费的处理 第十一条 各公司应根据应收保费的来源、渠道及构成特点,制定应收保费的最长结算期。最长结算期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与承担保险责任的起始日之间的最长期限。未超过最长结算期的应收保费为即期应收保费,超过最长结算期的为逾期应收保费。 第十二条 应收保费最长结算期原则上作如下规定: (一)直接业务为5天; (二)互动业务为15天; (三)代理业务为15天; (四)经纪业务为30天; (五)水险业务为30天; (六)分期付99、款业务为承担保险责任的起始日与合同规定的每期结算日之间的期限; (七)有付款协议的为承担保险责任的起始日与协议约定的付款日之间的期限。 第十三条 对于逾期应收保费,业务销售管理部门应做好以下保全工作: (一)向被保险人发出解除保险合同通知书,并寻求法律途径解除合同; (二)逾期应收保费对应的保单也同时办理注销,业务经办人员负责交回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 (三)确定无法收回的保费,并且无法收回保险单正本和保费发票的,必须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作废的启事,费用由该业务经办人员自理,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 对无法解除保险合同的,各公司应制定详细的清收计划,对逾期应收保费组织清收。清收应包括责任人100、清收、清收小组清收、法律清收等。 (一)责任人清收,即由应收保费的具体经办人清收。清收不力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该业务经办人负责赔偿。 (二)清收小组清收,即由公司组成专业的清收小组进行清收。对清收有贡献的清收小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公司将进行奖励。 (三)法律清收,即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进行清收。 第四章 应收保费的坏账管理 第十五条 期末,财务部门应分析应收保费的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收保费,按公司规定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营业费用。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六条 应收保费及坏账管理情况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保费计划预算的考核按实收保费的金额确定,支公司费用按实收保费金额结算,年底101、考核利润指标时应根据应收保费情况对考核利润指标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各公司应建立公司负责人、分管销售的公司负责人、业务销售部门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员责任制,明确各自在应收保费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将其对应收保费的管理、清收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并与其经济利益直接挂钩。 第十八条 各公司应严格控制应收保费,应收保费控制比率不得突破上级公司核定的预算指标。 第十九条 对未完成应收保费控制率预算指标的公司,公司将给予处罚: (一)未完成应收保费控制率预算指标的部分在年终考核时调减考核利润; (二)未完成应收保费控制率预算指标的、或年内产生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保费、或出现无正当理由且未按正常程序(保费进账或收回102、保单及保费发票正本注销)处理逾期应收保费的,将取消本年个人、业务销售部门的评优资格,并对公司负责人、分管销售的公司负责人、业务销售部门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凡逾期应收保费业务发生赔案,由相关责任人员赔偿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违反应收保费管理程序,保单正本及发票未收回而随意注销应收保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对各级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各公司应加强员工入司、离司管理及日常考勤,加强员工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担保制度和抵押金制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规定事项,103、按业务部门的应收保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年8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管理流程,充分发挥全面预算在资源配置和业务经营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集团发2006211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暂行) 等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面预算管理就是要根据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要求,将公司经营活动纳入预算管理,通过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和全面评价考核等多方位的预算管理手段,确保公司经营活动104、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应遵循战略导向的原则、集中统一的原则、效益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原则和责任清晰原则。 第四条 预算按会计年度编制,预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及所属机构。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由总公司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实行分级授权管理。 第七条 总公司总裁室作为预算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经营管理目标; (二)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以及预算调整方案; (三)批准各项预算制度办法及各年度预算纲要与编制指引; (四)决定预算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及相105、应指标的目标值; (五)决定各分公司预算评价考核结果以及相应的奖惩方案。 第八条 总公司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实施预算管理的组织实施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由总裁室成员及财务会计、人力资源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总裁任委员会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总裁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委员。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管理和指导本级公司和所属分支机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审议预算管理制度与办法; (二)审议年度预算纲要与编制指引; (三)审核年度预算方案与预算调整方案,协调解决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审议预算考核指标体系,提出预算评价考核奖惩兑现建议; (五)审议其他有关预算管106、理的重大事项,并为总裁室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六)负责组织落实总裁室关于预算管理的有关决议,组织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和评价; (七)委员会认为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 第九条 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预算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预算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预算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并报委员会审议; (二)拟定年度预算纲要与编制指引,并报委员会审议: (三)汇总编制预算草案,对本级及所属机构的预算草案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与预算编制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 (四)负责预算调整的初步审核工作,提出预算调整意见,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五)经总裁室批准107、,负责下达预算批复或预算审核调整意见; (六)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上报委员会和总裁室; (七)拟订预算考核指标体系报委员会审议; (八)负责预算考核工作,计算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拟订预算评价考核方案,报委员会审议; (九)负责委员会会议的各项会务工作,以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十)总裁室和委员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为保证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权威性、有效性和严肃性,各公司应结合自身情况成立相应的预算组织管理机构,指导、落实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预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 编制、审核和批复 第十一条 预算编报及审批应遵循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逐级审批的原则108、。 第十二条 预算编报及审批的操作流程 (一)下发年度预算纲要与编制指引: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分公司上报的预算纲要,制定并下发系统预算纲要与编制指引,作为各分公司预算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各公司根据总公司预算纲要与编制指引确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并将目标、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下级公司或机构。 (二)预算编报:各公司应严格按照预算纲要与编制指引的要求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经逐级审核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 (三)预算审核: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对各公司上报的预算方案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书面意见,呈公司总109、经理室审批。 (四)预算下达:预算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室讨论通过后,由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向各公司下达预算批复。 第十三条 预算编制依据 (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有关政策规定; (二)上级公司下发的年度预算纲要与编制指引; (三)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四)本单位预算年度内销售政策及策略、重大财务收支事项; (五)科学、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标准和相关定额; (六)本单位以前年度预算实际执行情况; (七)其他对预算指标编制有较大影响的因素。 第十四条 预算编制内容 年度预算一般应包括经营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以及现金流量预算。 (一)经营预算:经营预算是反映企业预算期内经营成果及其主要构成110、要素的预算。一般包括各种经营收入预算、经营成本预算和经营费用预算、利润预算、偿付能力预算等。 (二)资本预算:资本预算是反映企业资本性支出及与其实施效果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置和长期投资预算。 (三)现金流量预算:现金流量预算是对预算期内各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预算。 第十五条 预算编制方法 各公司应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 (一)经营预算:经营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公司总体战略目标以及本级公司战略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和财产险市场预期变化等因素,分责任单位、分业务类别以及分项目进行编制。 (二)111、资本预算:资本预算应根据工程预算、对外投资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无形资产购置计划等编制预算。需要上级批准的投资项目,应在批准后纳入预算编制范围。资本预算必须本着“合理、必需”的原则逐项编制。 (三)现金流量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应根据年度预计收入、支出情况,遵照年度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程序,分别采用直接法、间接法或同时采用两种方法合理编制。 第十六条 预算编报时间 (一)各公司应于每年8月15日前,根据当地市场环境、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初步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纲要,由公司汇总上报省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形成省公司预算纲要与编制指引的编制基础; (二)省公司于每年10月20日前向各公司编制下达下年度预算纲要与112、编制指引,由各公司负责将预算纲要与预算指引的内容层层下发到各公司; (三)各支公司应根据预算纲要与预算编制指引的要求,认真编制年度预算并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预算方案上报到公司审批; (四)总公司于每年1月底前对省级公司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批准,并以正式文件下达各公司,由公司下达到各支公司执行; (五)各公司如果申请年度内预算调整,应于每年8月15日前上报有关文件,由公司汇总上报省公司转报总公司,总公司于每年9月30日前对是否同意公司的预算调整进行批复。 第十七条 预算编制报告 预算报告主要包括预算报表和预算说明书。 预算报表应严格按照总公司下发的预算纲要与编制指引的格式和要求填列。 预算编制说明113、书应至少对下列事项进行说明: (一)预算主要指标编制说明,如预算编制的依据、采用的方法、异常指标、科目变动原因等; (二)预算编制涉及到的规定或制度说明; (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预算事项的说明; (四)上级公司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相关资料的说明。 第十八条 预算审核 预算审核应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一)合规性审核。主要审核各公司上报的年度预算关键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总公司下发的预算纲要与编制指引的要求;各公司上报的年度预算是否符合主管机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完整性审核。主要审核各公司编制的年度预算是否完整,预算报表是否齐全,预算编制说明书涵盖的内容是否完整,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是114、否齐全,上级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是否提供。 (三)正确性审核。主要审核各公司提交的预算报表是否严格按照预算纲要与编制指引的格式编报,预算数据的是否科学、合理,报表之间的逻辑关系和钩稽关系是否正确,汇总、合并是否正确;预算编制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是否正确。 (四)清晰性审核。主要审核各公司预算编制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文字是否清晰,内容是否一致,阐述是否充分。 (五)及时性审核。主要审核各公司是否在上级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预算编制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对于补充说明的事项,是否在上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报。 (六)合理性审核。主要审核如下内容: 1.各公司编制的预算是否体现本办法规定的预算管理原则115、,是否有利于落实公司战略规划,是否有利于提高效益; 2.各预算项目较历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动,如存在是否提供说明与分析,理由是否充分; 3.各预算项目较行业水平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差异,如存在是否提供说明与分析,理由是否充分; 4.预算编制方法是否合理,所使用的假设是否正确,编制依据是否科学、充分; 5.上级公司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预算审核中应遵循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各公司有权通过上级公司了解预算审核的进度及初步结果,在公司总裁室审议前,各级公司和总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应就预算方案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 第十九条 各公司上报的年度预算与上级公司批复的预算数据116、不一致的,应按照预算批复进行调整,并于批复下达后20日内将调整的年度预算报告上报上级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执行与监控 第二十条 预算经公司批准下达后,各级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本部及支公司赋有预算监督管理的职责,通过运用定期和不定期分析,重点检查和审计等手段实施预算监督管理。 (一)报告 1.季报。各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8日内向公司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及分析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2.年报。各公司应于每年年度结束后50日内向公司报送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表、说明等相关资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二)分析 分析包括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情况报表117、应采用与年度预算相一致的格式,至少包括年度预算数、季度预算数、季度实际数、本年累计数、执行差异等数据。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本季及本季各月预算执行情况及同比变化情况; 2.本年预算累计执行情况及同比变化情况; 3.重点收支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同比变化情况; 4.预算执行差异原因分析; 5.下一步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各公司应当建立预算分析制度,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全面掌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落实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措施,纠正预算的执行偏差。 (三)检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预算执行工作进行检查,及时纠正预算执行118、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维护预算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第五章 预算调整 第二十二条 公司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各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申请调整预算。 第二十三条 预算执行单位调整预算,应当逐级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或类似权利机构提出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预算指标的调整幅度。 第二十四条 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应当对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分别提出预算调整的意见和调整方案,提交上级公司转报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以及119、公司总裁室审议批准,然后下达执行。 获审批后的的预算调整方案应纳入年度预算的执行、监督、考核范围,并予以重点关注。 第二十五条 预算的调整和决策一般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预算调整事项不能偏离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预算目标; (二)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三)预算调整重点应当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第六章 预算考核 第二十六条 各公司应建立相应的预算评价考核机制,对其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管理质量和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评,不断提高预算管理和内部管控水平。 第二十七条 各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级公司预算执行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120、规性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预算评价考核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预算执行结果考核:指对关键业绩指标及其它预算指标年度执行结果的评价与考核; (二)预算管理质量考核:指对预算管控力度、预算组织管理措施、预算编制准确性、预算编制报告、调整曝光和预算分析报告编报质量等内容的评价与考核; (三)预算报告报送时效性考核:预算报告包括预算编制报告、调整报告和预算分析报告等类型。预算报告报送考核主要考核各公司是否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预算报告。 第二十九条 预算评价考核应主要依据以下文件或资料: (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书; (二)年度审计报告; (三)批准执行的年度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 (四121、)各种预算分析报告; (五)预算管理通报文件; (六)其他相关文件。 第三十条 预算考核程序 (一)预算年度结束后50日内,各公司应将年度预算执行报告上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 (二)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各公司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拟订预算考核结果上报公司总经理室审核批准; (三)兑现预算考核结果。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年8月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重要单证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要单证管理,保证单证安全,防范相关风险,维护公司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122、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单证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范的重要单证主要包括:定额保单、空白保单、批单、保险证、保险卡、各类保费专用发票与收据、有价单证、智能卡及其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及所属机构(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章 重要单证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 各公司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是重要单证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中,业务部门负责业务单证(定额保单除外)的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单证(包括定额保单)的管理。 第五条 各公司内控合规/审计监察部门是重要单证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重要单证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有关情况。 第123、六条 总公司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重要单证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 (二)负责设计各类重要单证(监管部门有统一要求的除外); (三)负责总公司各类重要单证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级机构的重要单证管理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第七条 公司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重要单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级公司各类重要单证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下级机构的重要单证管理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第八条 重要单证使用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设专人、专柜保管本部门的重要单证,制定领用单证的最高限额,严格重要单证124、的入库、领用、核销、退库手续; (二)按规定编制各类重要单证使用情况表格; (三)做好对重要单证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四)发现有重要单证被盗、遗失等情况,应及时向单证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第三章 重要单证的印制 第九条 国家监管部门统一监制并印刷的重要单证按照国家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除需由国家监管部门统一监制并印刷的重要单证外,其他重要单证需经总公司授权后方可印制。 第四章 重要单证的入库、发放、领用与核销 第十一条 归口管理部门和单证使用部门应按使用部门或人员建立重要单证台账进行入库、发放、领用和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归口管理部门在收到有关125、重要单证后,应对重要单证的种类和数量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作正式入库处理。 第十三条 归口管理部门在发放重要单证时,需履行领发登记手续,并作正式发放记录。 第十四条 重要单证的领用应严格按照“定量控制,差额领用”的管理原则。 第十五条 重要单证使用人员领用重要单证时,需履行领发登记手续,领、发人员必须当面清点单证领用数量和号码;双方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作正式领用记录。 第十六条 重要单证进行核销时,应履行核销手续,登记核销记录。作废的重要单证,应加盖“作废”戳记;对遗失、被盗的重要单证,必要时应由责任人负责登报声明。 第十七条 各公司必须严格对重要单证的入库、领用、核销、库存进行记录,按月编制126、反映重要单证管理情况的统计报表。 第五章 重要单证的清库、盘点、保管和归档 第十八条 对于因各种原因停止使用的重要单证,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先清理归档作退库处理,然后经上级归口管理部门核批后,予以销毁。 第十九条 各公司重要单证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必须建立重要单证盘库清点制度。单证管理人员要根据单证盘库清点制度规定,定期进行盘点,保证账、表、实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各公司应设置具有安全保障的重要单证专用库房,使用部门要设置重要单证专用保险箱柜。各级单证管理员要定期检查重要单证的安全情况,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和防丢失。 第二十一条 各127、公司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保管已使用的重要单证存根联及副本,装订成册,并且不得擅自损毁,以备查询和检查。 第六章 重要单证的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公司必须根据重要单证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审核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每半年要在辖内公司组织一次对口的重要单证检查工作,每年要组织一次全面的重要单证清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重要单证使用部门每月必须进行一次重要单证清查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应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公司应依据本办法,根据自身管理的需要,制定重要单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报上级公128、司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年 8月 附表1:单证领发、核销登记表”附表2:单证盘点表附表3:单证申领单附表4:代理机构领用单证交接单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有效控制固定资产规模,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满足固定资产特征且129、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资产,按单项确认固定资产;满足固定资产特征且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下,但成套(或成批)购置的资产,整套(或整批)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包括2000元)以上的,按套(或批)确认固定资产。 第三条 各公司使用固定资产须向总公司上交固定资产占用费。 第四条 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采取总量控制、二级核算、有偿使用的方式。 第五条 固定资产按照用途分为: (一)房屋及建筑物:营业用房、非营业用房等。 (二)机器设备:机械动力设备、安全保卫设备、电器设备、电脑网络设备、办公设备、通讯设备。 (三)交通运输设备:130、各种车辆。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支公司本部及所属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第二章 部门分工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通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实现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八条 各级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对固定资产实物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有管理责任,各级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资金的预算审核、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负有管理责任。 第九条 各公司的信息技术部门是电脑网络设备的实物管理部门,办公室是其他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 第十条 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总公司机关各项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会同财务部门定期对总公司的固定131、资产进行盘点。 (二)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的实物管理,监督公司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维护和清理等情况,实时掌握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及流动状况,按管理要求出具各种相关管理报表。 (三)对各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四)会同相关部门在公司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五)配合总公司财务部,做好公司的年度固定资产预算的编制、汇总及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 各级机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所辖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调查并初步核定本级机构的固定资产需用量,编制本级机构的年度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二)负责或参与本级机构固定资产的购置、检验、修缮以及132、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实施、验收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并及时审核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加、转移、调拨、报废、损毁、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的手续。 (四)负责搜集并整理有关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通过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实物卡片、台账,真实地、完整地、及时地反映本级机构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增值)、转移、调拨、报废、损毁、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情况。 (五)负责本级机构库存以及各部门共用固定资产的保管,并负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六)会同财务部门进行固定资产实物的清查盘点工作。 (七)负责编制分管固定资产的修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提出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建议。 第十二条 各级固定133、资产使用部门应当指定专管员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管、维护本部门在用的固定资产,使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 (二)负责参与固定资产购建的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以及验收工作。 (三)负责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实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登记制度,使责任落实到人。 (四)协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发现毁损、丢失的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 各级财务部门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 总公司财务部统一领导公司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134、部门做好全公司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汇总、审核工作;对各级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二)分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辖内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做好辖内固定资产预算的编制、审核及汇总上报工作;按总公司相关制度制定符合辖内情况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细则;对辖内各级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三)各级机构的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编制的年度固定资产购建预算进行财务审核,并监督、考核预算的落实情况;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簿;负责审核办理固定资产购建(含后续支出)、转移、调拨、盈亏、报废、处置等环节的财务手续;负责135、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三章 固定资产预算与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等实行逐级申报制。各公司根据需要,须在每年年末填制下年固定资产购置(含租赁)、维修计划和预算(附文字说明)报公司,公司对辖内机构的计划提出初审意见转报省公司再报总公司办公室、信息技术部,由总公司办公室、信息技术部会同财务部根据需要及有关规定负责编制每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含租赁)、修理计划和预算,提交总裁室审批。 第十五条 总公司本着“效益优先、重点扶持、统筹安排”的原则,按各公司固定资产状况、业务规模及经营效益等因素审批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审批权限 (一)固定资产的136、购建(包括租赁)实行预算下的单笔审批制。 (二)超过预算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追加预算之后再按程序进行购建。情况紧急且单笔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在报公司总裁审批后购建,但事后必须按下述程序追加购建预算。 (三)凡未列入年度预算,但需要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向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根据需要提出报告上报,并经总公司财务部审核(根据固定资产规模情况提出意见)后报总裁室审批。单笔10万元以内由公司总裁签批;单笔10万元以上由总裁室签批。 第十七条 经以上程序审批后的购建项目,如达到集中采购标准的还必须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实施集中采购。137、达不到集中采购标准的,也应当遵循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确定的原则选择质量优、服务好、价格低的供应商、承包商,在保证效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购建资金。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预算一经下达各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超计划购置。对确因业务需要必须超预算增购零星设备的,应逐级申请追加预算,并附文字说明。在总公司未批复前,不得擅自购置。 第十九条 各公司在理赔过程中收回的固定资产,如确需留用的,报经总公司核批后,纳入固定资产指标控制。 第二十条 各公司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由公司转报总公司财务部核准后入账,不占预算指标。 第四章 固定资产计价、折旧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计价原则、折旧方法按总公司制定的财产保险股份有138、限公司财务制度(暂行)(以下简称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本级公司的固定资产数量和财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按月计算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制作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账目。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要求是实物与账务相结合,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入账、登卡、计提折旧制度,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二十三条 各公司应指定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机构、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修等工作,并负责填制购置计划申请表和维修计划表。 第二十四条 各公司在固定资产统一购置并入账后,由办公室或信息技术部门填制固定资产增加表一式两份,一张留存财务部,一张交资产管理139、人员作为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以管理实物的依据,并在固定资产上加贴标签作为清对标志。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以后必须进行编号和粘贴条形码。固定资产编号分三级十六位,第一级是固定资产类别编号(6位),第二级是年度编号(4位),第三级是流水号(6位)。其中,第一级固定资产类别编号又分三级,分别为大类(2位)、小类(2位)、物品(2位)。 各公司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固定资产编号,不得自行增设或合并。根据管理需要,确需增加固定资产物品编号的,由公司转报总公司审批。 固定资产类别编号指引见附表。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转移 (一)固定资产在部门之间内部转移,必须通过办公室或信息技术部办理相应转移手续,140、以便在固定资产登记卡上做转移登记。 (二)跨部门调动人员,公司配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应移交给所在部门,不准带走。特殊情况需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办理调拨手续。 (三)当人员需要调离公司时,必须按有关人事管理规则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方可调离。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 凡经公司批准在公司系统内调拨的固定资产,由调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并经调入单位签章后,办妥交接手续,双方分别根据财务规定做出转入或转销的有关会计账务,并将固定资产调拨单一联交资产管理人员做好资产调拨登记。调拨固定资产的过户手续由调入单位办理,调出单位应予以协助。过户手续费由调入单位支付。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变卖 大141、额固定资产(具体标准见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变卖,必须报总公司总裁室批准。各公司财务部门必须根据原始批文及有关财务规定进行核算,同时填制固定资产减少表,一式两份,一张留存,一张交资产管理人员作为填写固定资产减少登记卡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报废 固定资产报废由使用公司(部门)向公司办公室或信息技术部提出方案(理由),经办公室或信息技术部审核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上报省公司转报总公司,由总公司向总裁室提出报告。经批准后,资产管理人员依据批文做好固定资产减少登记,并报总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凭批文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修理 固定资产由各公司办公室或信息技142、术部门根据计划维护、修理。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年终盘点 在年度决算前,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具体为: (一)固定资产(原值)账、卡、物三者一致。 (二)账上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等于固定资产卡片记录的净值。 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进行,财务部门予以协助和监督。盘点结果(盘盈、盘亏)按有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总公司对各级机构使用的固定资产,每年将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1%收取固定资产占用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固定资产类别编号指引 2、固定资产购置、租赁预算申请3、固定资产增加143、单4、固定资产大修理预算申请表5:固定资产调拨单6、定资产出租情况表7、固定资产减少单8、固定资产出售、报废单9、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及损余物资回收清单10、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 年8月附件1: 固定资产类别编号指引 大类 小类 物品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1 房屋及建筑物 01 房屋及建筑物 01 营业用房 02 非营业用房 03 简易房 04 建筑物 05 土地使用权 99 其他 02 机器设备 01 机械动力设备 02 安全防卫设备 01 防盗门 02 保险箱 03 保险柜 99 其他 03 电器设备 01 电视机 02 冰箱 03 洗衣机 04 空调 05 音响系统 06144、 影碟机 99 其他 04 电脑网络设备 01 台式机主机 02 台式显示器 03 笔记本电脑 04 不间断电源 05 调制解调器 06 扫描仪 07 电脑投影仪 08 工作站 09 PC服务器及配套设备 10 小型机 11 磁带库 12 光盘库 13 磁盘阵列 14 终端 15 终端服务器 16 集线器 17 基带Modem 18 路由器 19 交换机 20 多路复用器 21 防火墙 22 Modem池 23 拨号访问服务器 24 光端机 25 光盘刻写机 26 机房专用空调 27 针式打印机 28 票据打印机 29 喷墨打印机 30 激光打印机 31 行式打印机 99 其他 05 办公设备145、 01 复印机 02 照相机 03 摄像机 04 非电脑投影仪 05 录音设备 06 保险柜 07 点钞机 08 装订机 09 碎纸机 10 办公家具 99 其他 06 通讯设备 01 电话 02 传真机 03 程控交换机 99 其他 03 交通运输设备 01 交通运输设备 01 查勘车 02 公务车 99 其他 附表2:固定资固定资产购置、租赁预算申请表产购置、租赁预算申请表编报单位: 购置:( ) 租赁:( ) 年度 单位:万元项目上年实际数本年预算增加数本年预算减少数数量原值数量原值数量原值固定资产合计一、房屋及设施二、交通运输设备1、轿车2、面包车3、理赔车4、其他车辆三、通讯设备1、146、移动电话2、传真机四、电脑网络设备1、计算机2、打印机3、网络设备4、其他设备五、电器设备六、办公设备七、其他设备总经理(经理): 填表人: 附表3:固定资产增加单 年 月 日 编号:资产名称:规格或型号:数量:购置日期:原值:计提折旧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备注:说明:本报告单一式二份,购买报销人一份,办公室一份附表4:固定资产大修理预算申请表编报单位: 年度 单位:万元资产名称固定资产原值预算金额大修理内容总经理(经理): 填表人: 附表5:固定资产调拨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单位:万元 编号: 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调拨单价数量调拨总金额原值累计折旧净值调出方(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调入方(单位盖章)单147、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说明:1、本调拨单一式四份,调出方、调入方财务,办公室各一份附:固定资产卡片复印件 有关合同有关发票产权证明书附表6:固定资产出租情况表固定资产出租情况表编报单位: 单位:万元、平方米资产名称原值数量(面积)起讫年月租赁单位租金总经理(经理): 填表人: 填表日期:附表7:固定资产减少单固定资产减少单 年 月 日 编号:资产名称:规格或型号:减少日期:原值:已提折旧:净值:使用部门使用人:备注:说明:本报告单一式二份,财务部一份,办公室一份附表8:固定资产出售、报废单固定资产出售、报废单 年 月 日编报单位: 出售:( )报废:( ) 单位:万元固定资产148、名称编 码规格型号原值累计折旧出售、报废原因出售收入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附表9: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及损余物资回收清单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及损余物资回收清单 年 月 日捐赠者:损余物资回收:是( )否( ) 单位:万元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估价或市场价数量备注使用部门: 使用人: 附表10: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编报单位: 年 月 日盘盈:( )盘亏:( ) 单位:万元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年月重置价(原值)估价(净值)备 注总经理(经理): 填表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中心支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保证公司财149、产安全与完整,防止铺张浪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暂行)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在2000元之内,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包括办公家具、计算用具、文印处理器材、文体用品、通讯器材、照明照相器材、电器用品、交通工具、其他用品等(详见附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厦门中心支公司本部及所属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第二章 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应以实物管理为中心,辅之以必要的账务管理措施。具体应做到: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入库、登记、发放、出库手续,使得账、物、卡相符。第五条 各公司的办公室150、是负责管理低值易耗品的职能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入库、发放、保管、清理,登记低值易耗品明细台账。第六条 低值易耗品实际领用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登记、日常管理及维护,以确保低值易耗品的安全与完整。第七条 各公司的财务会计部是低值易耗品的账务主管部门,确保低值易耗品账务信息核算的正确性。第三章 低值易耗品核算第八条 低值易耗品购置 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要注明低值易耗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经部门经理签字后,送办公室。经办公室经理、财务会计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低值易耗品购置后,采购经办人员应填制“低值易耗品入库单”(一式两份,一份归151、办公室,一份归财务会计部)并将发票和实物交低值易耗品管理人员。低值易耗品管理人员根据发票核对实物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登记“低值易耗品登记簿”。经办人员凭发票、购买低值易耗品的审批单、“低值易耗品入库单”到财务会计部按报销手续报销。低值易耗品实际使用部门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应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一式两份,一份归办公室,一份归财务会计部),并登记本部门内部“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登记簿”用来记录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和具体明细情况,按部门建立使用台帐。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转移(一)低值易耗品在部门之间内部转移,必须通过公司办公室办理相应转移手续,以便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上做转移登记。(二152、)跨部门调动人员,公司配给个人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应移交给所在部门,特殊情况经批准办理转移手续。 (三)当人员需要调离公司时,必须按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办理低值易耗品交接手续,方可调离。第十条 大额低值易耗品变卖,必须报公司领导批准。第十一条 低值易耗品毁损报废时,要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属于正常损坏、报废或意外灾害造成的低值易耗品毁损报废的,由办公室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办公室、财务会计部经理和主管财务的公司总(副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核销有关账簿记录;凡人为原因造成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在办理报废手续的同时,提出有关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在年度决算前,各公司办公室与各部门相互配合对低值153、易耗品实物进行全面盘点,确保低值易耗品账、卡、物一致。第四章 低值易耗品预算与采购第十三条 各公司各部门每年初根据需要,向本级公司办公室提出全年低值易耗品需求,办公室本着合理、实用、节约的原则,提出本公司低值易耗品购置预算,在财务部审核后提交公司经理室审批。第十四条 大宗低值易耗品的购置方式和程序,按总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执行。零星购置低值易耗品,由分管办公室的公司领导签批。第十五条 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摊销法核算。 年8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统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开展统计管理工作,保障统计信息质量,为各级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154、相关信息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及所属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统计是指公司的统计主管部门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公司各类业务的经营状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对公司的统计工作实施统计监督管理,完成保监会等监管部门部署的统计任务,为公司各级领导提供决策支持等统计活动的总称。 本办法所称统计信息155、是指公司对外依法履行报送义务或内部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的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包括反映财务和业务状况的统计数据、经营情况分析报告以及所需的其他资料。 本办法所称统计数据是指保监会统计信息系统要求报送的统计科目、保监会等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上级公司要求报送的各项统计数据。 本办法所称统计信息报送是指对统计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上报的活动。 第四条 统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落实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及上级公司部署的统计任务,按要求采集、汇总、审核和报送统计信息,确保报送统计信息的质量和时效;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的作用,认真履行对外信息报送义务,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第五条 参与统计管156、理工作的各部门应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责任制,完善管理流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统计任务,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六条 公司进行统计工作应遵循客观、科学、统一、及时的原则。 第七条 各公司应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地完成报送任务,严格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八条 公司的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组织原则。公司财务部门为统计联系部门,负责统计工作的开展及与管理机关协调、联系。 第二章 统计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总公司财务会计部是全公司统计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公司统计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157、法律规定,负责制定公司统计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公司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公司统计工作计划,部署和检查公司统计工作。 (三)协调总公司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完成公司统计管理及信息报送任务。 (四)与信息技术部配合,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系统平台,不断提高公司信息统计电子化水平。 (五)组织公司统计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工作质量的检查。 (六)组织全公司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总结和推广统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经验交流,以不断提高公司统计工作水平。 第十条 总公司负责业务管理、产品开发、再保险、精算、人力资源的职能部门参与统计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参与制定并贯彻执行总公司统158、计管理制度,管理和协调公司所辖单位对口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科目指标的解释工作。 (二)负责收集、审核、汇总总公司、各级分支机构的相关统计信息,并提交财务部。 (三)规范统计工作及统计信息报送流程,检查、指导分公司的统计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各部门均有义务根据统计管理工作的需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总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加强统计信息电子化建设工作,加快实现统计信息处理、传输技术和数据库体系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规范电脑操作流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数据库的系统维护和统计信息备份工作,确保数据的安全。 第十二条 省级分公司由负责财务、业务管理、人力资源的部门共同进行统计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59、(一)贯彻执行总公司有关统计管理工作的制度并制订相关制度的实施细则,管理和协调所辖公司的统计工作。 (二)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负责收集、审核、汇总所辖地、市级公司和本级公司统计信息,并上报总公司对口部门。 (三)规范统计信息业务流程,检查、指导所辖公司的统计工作,定期向总公司上报统计分析材料。 (四)负责组织所辖公司统计工作经验交流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五)根据总公司的部署,与本级公司信息技术部门配合,提高统计信息电子化应用水平。 第十三条 中心支公司由负责财务、业务管理、人力资源的部门共同进行统计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公司制订的统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管160、理所辖公司的统计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项统计报送工作任务。 (二)负责所辖公司内统计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三)加强本地区统计电子化建设和管理,提高电子化应用水平。 第三章 统计人员及职责 第十四条 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所辖公司的统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 中心支公司分管财务的付总经理为保险统计负责人,作为本级公司统计工作的直接组织者,负责领导并督促统计人员遵守公司各项统计管理制度;组织和协调公司完成统计工作任务,支持统计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统计人员的工作条件,并对统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 公司负责财务、业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的部门负责人对所接受、汇总161、和报送的统计信息负有审核责任。 第十七条 中心支公司统计联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保险统计联系人。公司财务部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保险统计联系人,负责就有关统计信息报送的相关事宜与保监会联系;公司保险统计联系人负责就有关统计信息报送的相关事宜与省公司相关部门及当地保监局联系,落实各项报送事宜。 第十八条 统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的各项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第十九条 统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强化保密意识,确保统计信息安全。 第二十条 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提供准确的162、统计数据;有权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有权要求更改不确实的统计资料。 第二十一条 统计人员有权揭发和检举在统计工作中发生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对忠于职守的人员应给予表彰、嘉奖;对违反统计纪律、失职的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统计人员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十二条 各公司应当在指定或者变更保险统计负责人、保险统计联系人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保监局和上级公司报告。 第二十三条 为了保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各公司应配备统计人员并保证其岗位相对稳定。若要调整统计人员,应征求该级公司保险统计负责人的意见。 第四章 统计信息的采集和报送 163、第二十四条 各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全公司统计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汇总和报送工作;业务、在售产品数量、再保险和机构、人员等专业统计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由各公司分管部门负责。负责各专业统计的部门应定期将有关统计信息提供给财务部门。 第二十五条 公司通过统计信息系统、传真、电子邮件、调查报表等方式采集和报送统计信息。其中业务、财务类统计数据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业务系统、财务系统采集、汇总;其他统计数据由各级公司按规定向上级公司和有关部门提供。 第二十六条 统计信息各科目的统计口径和统计办法根据保监会和总公司的规定执行,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第二十七条 统计信息统计年度为公历年度,164、即从每年的1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 第二十八条 统计信息报送频度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统计信息报送频度分为月度快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和监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不定期报告。 (二)月度快报单独报送。 (三)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合并报送一套统计指标,即每逢3月和9月只需报送季度统计指标;6月只需报送半年度统计指标,12月只需报送年度统计指标。季报、半年报和年报是包含月报指标的完整统计指标。 (四)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由总公司汇总、合并一级和二级指标的数据,并由总公司报送。 (五)统计信息的报送频度由总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调整。 第二十九条 统计信息报送时间及编报要求按如165、下规定执行: (一)月度快报: 1.业务类数据由统计信息系统在当月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12时之前从业务系统提取数据; 2.公司财务部负责在当月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12时之前合理估计本级和所辖机构的“资产合计”数,上报省公司财务会计部; 3.财务指标中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赔付支出”由统计信息系统从财务系统中提取数据; (二)月报:各公司必须在每月的6日之前完成会计系统的“封账”处理;财务部在每月7日前从系统中提取全部业务、财务类数据,履行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后报送。数据的报送遇法定“五一”、“十一”、春节节假日可以顺延3日。 (三)季报、半年报和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可以较月报的报送时间延迟166、两日。 (四)各公司应于每季度统计信息报送截止日后1日内向公司报送上季度公司经营情况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中应说明公司业务政策调整、数据异动和公司重大事项等情况。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年度报告和其他不定期报告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报送。 (六)总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可对统计信息的报送时间进行调整。 第三十条 各公司负责业务管理、产品开发、再保险、精算和人力资源部门的统计信息报送人员在采集、汇总公司相关统计科目数据并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表后,应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将与本部门相关的统计信息提交财务部。对于由统计系统提取的业务数据,业务管理部门有责任对数据的合理性进行167、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十一条 各公司财务会计部统计信息报送人员将汇总经业务部门审核后的数据生成监管报表,送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复核,并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保险统计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统计信息报送人员将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监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 各公司在报送截止日期前如需对已报送的统计信息进行更改,报送单位应向上级公司对口部门发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相关数据或重新报送。 第三十三条 各公司应真实、完整、准确地报送统计信息。通过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的统计信息,一经提交确认,其效力等同于经报送单位签章的书面形式的报表和报告。 第五章 统计信息的汇总审核和分析 第三十四条 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全168、公司统计信息汇总、审核和分析工作。第三十五条 总公司在统计信息汇总、审核和分析过程中,如有疑问,有权对各级公司进行各种形式的质询;若报送信息确实存在问题,总公司有权责令订正,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 统计资料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统计资料属秘密级资料,各公司要加强对统计资料的管理,确保统计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公布、保管、归档、销毁和交接制度。 第三十七条 统计资料应按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归档手续,统计资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不得违规修改各支公司依法提供的统计资料。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强令或授意统计机构169、和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资料;如发现数据计算或者来源有错误,应当及时提出,并由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核实修订。 第七章 统计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各公司应建立统计管理责任制度,切实加强统计信息的采集、汇总、审核、分析、报送等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按规定开展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 各公司应建立统计管理检查制度,配备统计检查人员,并应适时组织统计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统计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统计机构和岗位设置、统计人员配备等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 第四十一条 统计工作检查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170、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和本办法为依据。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统计信息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 第四十二条 统计工作检查的结果要以书面形式报告本级公司领导及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凡发现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和本办法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同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和本办法的行为,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四条 公171、司对各公司统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统计人员或者集体,给予适当奖励: (一)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障统计信息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公司统计信息化建设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效果的。 (三)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及统计监督方面,有所创新,取得重要成绩的。 (四)建立健全公司统计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统计方法,开展统计培训,进行统计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第四十五条 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行为,公司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处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172、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年8月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发票管理工作流程1 目的规范保费发票的管理,有效控制在入库、发放、领取和使用保费发票过程中的风险,保证保费资金的安全。2 依据总公司发票管理办法、应收保费管理办法(暂行)及应收保费管理实施细则。3 原则3.1先收款,后开票;3.2谁审批,谁负责;谁经办,谁清收。4 适用范围适用于财务会计部本级和各支公司、业务部、营销服务部。5 职责5.1财务会计部本级负责发票的购置、发放、核销、验销、保管、销毁等工作,负责对整个公司发票使用情况的监控。5.2财务会计部派驻收款员负责发票的领取、打印、作废、回收等日常工作。5.3各展业团队负责人负责预借发票的173、审批、催收和管理,并且对预借发票的安全性负责。5.4业务员是预借发票的经办人,负有保费资金的清收责任。5.5对保监局实施的“见费出单”管理制度涉及的机动车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不允许预借发票。6 操作流程 6.1保费发票的购置、入库、财务会计部发票管理员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要求填写发票申购单,交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审批后,向地税部门申购发票。除财务会计部发票管理员外,任何人不得自行申购发票。从税务机关办理保费发票的购置手续后,发票管理员应在购置的当天及时将所购置的保费发票办理入库。入库时,将所购置发票的发票号准确、完整地在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入库”登记,并将保费发票存放在指定的库房安全妥善保管。6.174、2保费发票的领取、发放派驻收款员填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发票申领单”(以下简称“申领单”),交发票管理员审批。发票管理员根据“申领单”,结合保费发票的库存、使用及核销情况等,决定并审批保费发票的发放数量。发票发放后,发票管理员应在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发放”登记,包括发放号码、发放单位以及发放使用人等,同时须保留“申领单”,以被查验。“申领单”既是领用发票的审批表,也是收款员的签收证明。收付员应认真清点查收,并在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领用”登记。6.3保费发票的打印保费发票只能通过发票管理系统出具和打印,严禁在系统外采用其他方式打印或手写发票。到款发票的打印投保人交纳保费资金,收付员完成收付175、费系统收款操作后,按实际到款金额出具保费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在其他联加盖“现金收讫”或“转账收讫”章。对于约定分期付款的保险业务,应在每次收取款项时,分别开具保费发票。预借发票的打印.1预借条件以下两类业务可预借保费发票:1、根据代理协议实行定期结算的代理业务;2、投保人将保费发票作为资金支付审批要件的直销业务。.2预借期限.2.1定期批量结算业务:定期批量结算的车行业务可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一般应每月结算一次。.2.2直销业务: 付费协议规定的保费结算期限。.3预借数量及控制1、对业务员,发票管理系统对业务员可预借的发票数量进行控制,一般为10个投保人。在规定的结算期内,投保176、人如未按约定足额交纳保费资金,业务员须收回预借的保费发票。在收回保费资金或预借发票前,业务员不得再预借发票。2、对中介机构,在保险代理协议规定的保费交款日期前,中介机构可根据代理业务的进展情况预借保费发票。在规定的结算期内,中介机构如未能及时足额结算代理保费,在结清资金前不得再预借发票。.4预借程序.4.1业务员填写“预借发票审批单”,交展业团队负责人审批。“预借发票审批单”详细载明投保人或中介机构名称、预借发票张数、预借原因、预计收款时间等信息,“预借发票审批单”也是业务员预借发票的签收证明。.4.2业务员凭签批后的预借发票申请单向收付员办理预借发票。.4.3收付员打印预借发票,如果系统提示177、不符合预借规定,则不予预借,并在预借发票申请单上注明原因。6.4预借保费发票的催缴和清理催缴保费.1收付员每周一以展业团队单位,统计“预借发票情况汇总表”和“预借发票明细清单”,由展业团队经理组织业务员清收。.2财务会计部发票管理员每月至少两次检查辖属范围内预借发票的使用情况,及时对保费发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于预借发票金额或数量较大、逾期情况严重、资金风险突出的展业团队,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予以关注,密切跟踪,采取暂停出单、专职清收等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预借保费发票的定期清理.1展业团队应按上述规定每周催缴保费和清理预借保费发票,此外公司还将对预借保费发票每月一次进行全178、面清理。每月最后一天为定期清理截止日。.2定期清理截止日应打印清理后的全部预借保费发票清单。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打印的清理后的预借保费发票清单,将作为半年及全年决算文件报公司财务会计部。6.5保费发票的作废、注销与遗失收付员在保费发票打印过程中发生打印错误,或收回未缴保费的发票,应对其进行作废处理。作废时,收付员应在拟作废的发票上逐联加盖“作废”章,并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对错误发票号进行“作废”登记。经过“作废”登记后,可重新打印新的保费发票。注销保单前,如存在预借发票,需先注销预借的保费发票。收付员应在获取业务员交回的预借保费发票“发票联”后,在齐全的保费发票各联次加盖“作废”章,并在179、发票管理系统中对该发票进行“注销”登记。注销后的保(批)单不能再出具保费发票。保费发票遗失,必须填写“保费发票遗失核销申请表”,写明遗失人、遗失日期、遗失发票号及发票联次、遗失原因、遗失发票金额、发票对应的保批单号、被保险人以及保费到款情况等信息。交团队负责人审批后,交收付员,以办理核销手续。.1业务员遗失预借保费发票的,必须出具经客户签章确认是未交保费的“保费发票遗失核销申请表”。.2业务员遗失发票且无客户未交保费书面证明的,必须由业务员交纳相应保单载明的保费。.3客户遗失保费发票客户联的,应由客户在“保费发票遗失核销申请表”中写明遗失情况,注明是否已交保费,并签字确认。如果客户已交保费,收180、付员可在确认保费到款及原发票核销后重开发票,但应注明“遗失重开”字样。对遗失预借发票的客户不再重复预借发票。.4客户遗失保费发票但未以书面形式承担责任的,视同经办业务员遗失。.5与我公司签有保险代理协议的代理公司遗失预借保费发票,如果未能取得客户未交纳保费的书面证明,则由代理公司负责全额交纳保费,如代理公司拒交保费,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空白保费发票遗失后,应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立即在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报上级财务会计部备案。遗失作废声明本着“谁遗失、谁声明、谁负担相关费用”的原则处理。6.6保费发票的核销与保管核销责任人收付员负责整理核销凭证,181、发票管理员负责办理核销手续。核销条件公司不对尚未到款的预借发票进行核销。正常到款的发票,凭“存根联”核销;作废和注销的发票,凭齐全的保费发票各联次核销;发票各联均已加盖“作废”章;遗失的发票,凭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和遗失说明核销。核销程序.1收付员全额收到保费并作到款登记后,在保费发票存根、记帐联和业务联上加盖“收讫”章;作废、注销、遗失的发票,按6.5办理。.2收付员按要求整理发票存根联、作废、注销发票及审批的遗失核销资料等,以100份连续编号为单位装定,到发票管理员处办理核销手续。由于业务量限制每次核销小于100份的,应以连续编号核销。.3发票管理员应核对保费发票核销单,并确保所有保费发票存182、根联均已加盖了“收讫”章或“作废”章,所有加盖“作废”章的发票一式四联齐全,不齐全的联次须有经审批的“保费发票遗失核销申请表”。.4发票管理员整理核销凭证后,在发票管理系统进行核销处理,并以整本为单位,打印“重要凭证销号单”,作为销号凭证的封面与保费发票存根联一并装订成册。.5保费发票存根联上交后,收付员可向发票管理员换领同等数量的空白发票。对于已经核销的保费发票,发票管理员应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前往税务机关办理验销手续。对于验销的发票,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保费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由财务部门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7 罚则7.1业务员183、逾期不能交回预借保费发票,同时客户不能补交全额保费,并已过催收期限的,在结束该保单的承保效力的情况下,业务员向客户收取短期保费,并负责追回预借发票。如无法向客户收取短期保费的,由财务在经办业务员当月业务提成中扣回,仍不足的,从其工资奖金中扣回。7.2如发现业务员将散单业务以定期批量结算业务的名义套取预借发票的现象,将对经办业务员处以每单100元罚款。收付员应发现问题而未及时发现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的,对收付员处以每单50元罚款。7.3业务员因过失遗失预借发票,按遗失每张处以50元罚款。8 附则8.1本保费发票管理办法由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解释。8.2本工作流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9 引用文件9.1184、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发票申领单9.2预借发票审批单9.2保费发票遗失核销申请表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机关费用报销流程1 目的规范公司机关日常行政费用报销审批的实务操作步骤,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2. 适用范围适用公司机关费用报销。3 操作流程3.1 部门预算内的费用 部门经办人填写财务报销单,内容填写完整、清楚。 部门经办人将填写好的财务报销单,交部门领导签字后,送财务会计部经理。 财务会计部经理审核报销的费用是否属预算范围内费用,审核费用原始凭证及财务报销单是否合法、合规并符合分险核算要求,如属于,则签字确认,如不属于,则退还经办人。 公司总经理签批。出纳办理支付。3.2 预算外费用185、报销及审批 预算外费用,原则上不允许发生。 如有些费用必须发生又未纳入预算,应经过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经批准后的费用,按3.1操作流程办理报销。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营销服务部费用报销流程1 目的规范各营销服务部营业费用报销实务操作步骤,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2. 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各营销服务部办理费用报销。3 职责3.1 经办人负责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费用报销原始单据,填写财务报销单 。3.2 各营销服务部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批。3.3 财务会计部经理审核报销费用。4 操作流程4.1 财务会计部每半月下发一次各营销服务部报销额度表。4.2 经办人根据报销额度在收付员指导下粘贴原始186、凭证,并根据原始单据填写财务报销单,报销内容填写完整清楚,要求填写分险种核算信息。4.3 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签批后交收付员。4.4 收付员收齐凭证后交公司会计。4.5 会计审核原始单据的真实性,金额与报销单填写的正确性,签字的齐全性。4.6 出纳开出支票将款项直接支付给报销人或支付至指定账户。4.7 会计入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收取保费工作流程1、目的规范财务会计部本级,所属支公司、营销服务部收取保费的实务操作步骤,保证保费及时、准确收取;规范收取保费业务过程中各项单证的交接步骤,确保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与财务会计部之间原始凭证进行顺利交接。2、 适用范围适用于财务会计部及各支公司、营销187、服务部。3、 职责31业务综合部出单岗负责向收付岗传送保单信息。32收付员负责打印发票,准确收取保费,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及时公布转账收保费的到款信息,并在收付费系统做好相应的电脑处理。4、 工作流程4.1收付员根据业务综合部出单岗传输的保单数据和业务岗提供的保单,从收付费系统接收保单信息进行收付处理,对于机动车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严格执行“见费出单”管理制度,保费(包括车船税)一次性全额入账后才出具发票。4.2对于现金、业务员刷卡交款或业务员交支票的收款方式,收付员可先在收付费中做收款处理,并在原始单据上标明缺银行进账单或回单信息。4.3对于以4.2方式收款的,当场以“到款打印”方式打印保费发188、票,盖发票专用章及“现金收讫”章或“转帐收讫”章。4.4收付员当日收取的现金保费必须当日存入银行,并取回银行回单(公司由出纳取回)。4.5收付员每日下班前,将取回的银行回单制成清单,并张贴,便于业务员及时对帐。4.6每日业务终了,收付员进行“日结处理”,查看生成的临时凭证,填入附件张数,审核无误后,打印“日结单”,整理原始单据。4.7收付员将日结单、原始凭证上交公司会计。4.8会计确认原始凭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批单退费操作流程1 目的 规范批单退费的操作程序,控制资金风险,方便退费支付。2 适用范围适用于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展业团队综合内勤、财务人员办理退费的支付。3职责3.1业务综189、合内勤指导客户填写批改申请书,退费收据。3.2营销服务部、展业团队负责人负责对退费的审批。3.3出单员负责退费批单的出具,提交核保,打印退费收据。3.4收付员负责收集退费资料,每日交财务会计部会计。3.5收付员负责审核资料是否齐全,负责付款。3.6收付员。3.7公司收付员负责进行收付费录入。4操作流程4.1业务综合内勤指导客户填写批改申请书。4.2 展业团队负责人审批是否退费,并在批改申请书上签字。4.3 如展业团队负责人同意退费,出单员在系统中出具批单,并提交核保。4.4核保通过后,出单员在系统中打印批单及退费收据。4.5业务综合内勤指导客户在退费收据上签收。4.6业务综合内勤在退费收据经办190、人处签字,交展业团队负责人审批签字。4.7支公司收付员每日收集签字齐备,资料齐全的退费支付资料,通过邮车或票据交换工具交财务会计部。其资料包括:1、齐全的退费收据;2、批单财务联;3、存在委托收款关系的,需有被保险人签章的委托书;4、凡是涉及私人委托的,需有身份证复印件。包括:( a)被保险人为私人,委托私人收款的,需有被保险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b)被保险人为私人,委托单位收款的,需有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5、对于具有贷款性质的保险退保,如楼按、车按等,还需提供:(a)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的证明;(b)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清单;(c) 保单正本。4.8会计审核签章、单据是否齐全。4.9纳开出191、支票付款。4.10分公司收付员在收付费中登记信息,完成收付处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支付赔款工作流程1 目的 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资金管理,控制风险。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整个公司。3 职责3.1 理赔综合岗负责整理赔款计算书,赔款收据。与出纳岗办理不符合付款条件的资料退回的交接手续。负责出纳岗退回资料的处理。负责查询赔案保单是否存在应收保费。3.2 出纳岗 负责与理赔综合办理交接手续。 负责审核赔案资料完整性。 负责对审核无误的赔案制作付款支票或用网银进行支付。负责将已付款的赔款收据、赔款计算书客户联交业务综合内勤。在收付费系统中做付赔款登记。3.3 会计主管岗 负责进一步审核赔案资料的完192、整性。 负责复核出纳制作的网银支付的正确性。3.4业务综合内勤负责与出纳办理赔款收据、赔款计算书客户联的交接工作,并将交接无误的赔款收据、赔款计算书客户联交业务岗。负责支付赔款业务的查询。 负责对支票付款退票赔案的付款资料进行重新核实。3.5业务岗 负责向客户送达赔款收据和赔款计算书客户联。4 操作流程4.1理赔综合岗对核赔后的赔案打印“赔款支付清单”一式两联,同时,将清分完毕的赔案资料按“赔款支付清单”的顺序进行整理,每日上午9点半前与出纳办理交接手续。理赔综合岗与出纳岗办理交接手续的赔案资料具体包括:A、赔款收据财务联和客户联;B、赔款计算书两联;C、存在收款委托关系的,需有被保险人签章的193、委托书;D、凡是涉及私人委托的,需有身份证复印件。具体包括:(a)被保险人为私人,委托私人收款的,需有被保险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b)被保险人为私人,委托单位收款的,需有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E、涉及应收保费的,需提供手续齐备的“存在应收保费理赔案件付款确认书”。F、查勘费、公估费、检验费等对外支付的费用,原则上与赔款的支付一并进行。4.2出纳岗与综合岗办理交接手续,审核无误后,“在赔款支付清单”签字确认。一联保留,另一联退理赔综合。4.3出纳岗依据4.1的规定,审核赔案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4.4对资料不完整、不正确的赔案向理赔综合岗做退回处理,并制作交接单,注明退回的原因。4.5理赔综194、合岗对出纳审核退回的资料按照退回原因分别进行处理。改正后与出纳办理交接。4.6出纳岗对于审核无误的赔案资料,制作支票或通过网银支付。4.7会计主管复核出纳制作的网银支付信息是否与赔案资料一致,同时进一步审核赔案资料的完整性。4.8出纳对会计主管审核后的赔案资料,开出支票付款。4.9对已支付的赔案资料进行清分,一份为赔款收据、赔款计算书财务联,另一份为客户联。同时进行收付录入。4.10每天下午5点出纳与业务综合内勤办理交接,交接资料为赔款收据、赔款计算书客户联。4.11业务综合岗收到赔款收据、赔款计算书客户联,并将交接无误的赔款收据、赔款计算书客户联交业务岗。4.12业务岗及时向客户送达赔款收据195、和赔款计算书客户联4.13业务综合内勤负责查询赔案的流转状态。4.14业务综合内勤对支票付款退票赔案的付款帐号进行重新核实,核实后将帐号提交出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手续费支付流程1 目的 规范手续费支付的操作程序,控制资金风险,方便手续费的支付。3 适用范围适用于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展业团队综合内勤、财务人员办理手续费的支付。4 职责3.1综合内勤在收付费中打印手续费结算单。并负责找有权限的人签章,向代理单位索要中介收入发票或要求个人代理人在结算单上签字。3.2营销服务部、展业团队负责人负责对支付手续费的审批。3.3会计主管审核资料是否齐全。3.4出纳付款。3.5支公司收付员负责收集手196、续齐全的手续费支付资料,每日交财务会计部。3.6收付员进行收付费录入。5 操作流程4.1业务综合内勤随时在收付费中打印手续费结算单,在经办人处签章,交营销服务部、展业团队负责人。4.2营销服务部、展业团队负责人审批手续费的支付,并在结算单上签章。4.3 中介代理的,业务综合内勤向代理中介机构索要中介收入发票,个人代理的,业务综合内勤要求代理人在结算单上签收。4.4收付员每日收集签字齐备,资料齐全的手续费支付资料,通过邮车或票据交换工具等交财务会计部。4.5 会计主管审核签章、单据是否齐全,支付对象是否合规,并签字。4.6出纳开出支票付款,并在中介发票和手续费结算清单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197、讫”章。4.7财务会计部收付员在收付费中登记信息,完成收付处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财务会计部岗位职责1. 经理岗岗位职责(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财务、计划统计、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财务风险管理;(2)负责公司本级和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会计基础工作的建设和规范;负责会计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建设;(3)组织公司本级和营销服务部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规范会计行为,及时审核、提供各类会计报表,管理公司会计档案;(4)组织编制公司本级及营销服务部全面预算,对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考核评估及合理调整,及时提出完成年度全面预算的对策;(5)审核公司本级及198、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的重大费用开支;(6)负责对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的考核工作及相关人员绩效考核财务运营类指标的制定;(7)管理公司税务工作并积极配合好外部监管部门与财会、税收有关的检查工作;(8)组织实施对固定资产、资金、现金流量、有价单证和财务单证的检查管理,实施不良资产的清收及呆账核销工作;(9)负责所辖会计人员资格审查,业务培训等工作;(10)负责公司本级会计人员的岗位确定,负责向经营单位派驻收付员并对其进行考核。2.会计主管岗岗位职责(1)负责全辖的会计核算工作;(2)负责分险核算的具体实施工作;(3)负责编制、审核相关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账簿,并及时反馈或上报;(4)负责资金划转的审核199、及其他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与催收,协助财产清查,确保账账、账实、账证相符;(5)组织管理全辖的会计基础工作,负责全辖财务数据质量管理;(6)负责审核赔款、手续费、薪酬、提成支付资料,及出纳制作的网银支付清单。(7)负责企业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和纳税申报;(8)执行收付费及账务系统会计主管职责,负责收付费及账务软件的运行与维护,负责代码、操作员、科目、专项及其他所需的相关设置与管理工作;(9)协助外部监督和检查,配合外部审计;(10)保管本级财务专用章;(11)负责已使用财务单证的保管,并监督单证管理岗定期进行财务单证的盘点工作。3.会计岗岗位职责(1)负责审核公司本200、级和营销服务部费用报销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完整性;(2)负责审核、编制会计凭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3)负责复核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监督和关注未达账项;(4)负责审核收入、支出、费用确认与计量的合法性与合规性以及分险核算的准确性;(5)负责与月末结转相关的各项准备金、资产减值准备、分保业务及其他税费等的核算工作;(6)负责全辖分保内部往来及系统往来的相关核算工作;(7)负责账务系统自动生成凭证类的审核与修正工作;(8)负责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卡片录入以及账务核算工作;(9)负责与分险核算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保存。(10)负责会计凭证的整理。(11)负责会计凭证、会201、计账簿、会计报表的装订与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4.统计分析岗岗位职责(1)定期对公司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撰写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分析报告及各类专题统计分析报告;(2)负责审核、汇总、上报专项数据、报表。5.资金专管岗岗位职责(1)动态监控公司资金运转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合规;(2)负责按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各类账户,负责定期对各类账户进行清理;(3)制定公司的收款、付款流程;(4)负责资金的划拨和申请。6.财务单证管理岗岗位职责(1)贯彻落实有关财务单证管理办法,确保单证的安全、完整;(2)负责财务单证使用计划的申报、领用、保管及发放;(3)负责上级公司授权财务单证的印制;(4)负责财务单证的登202、记、清理、盘存,确保账物相符,单证流水号无差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财务单证指保费收入发票、赔款支出收据、退费收据、手续费支付清单及其他与资金收付相关的收据等。7.出纳岗岗位职责(1)负责分管银行账户、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及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2)负责赔款、费用、手续费等资金的支付,负责登记或打印本级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3)负责定期存单、支票和有价证券等的保管工作,负责相关备查账簿的管理与登记;(4)负责定期向开户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并上交会计;(5)负责保管除财务专用章以外的各种印签;8收付岗岗位职责(1)负责指导本单位相关人员准确填写财务报销单;(2)负责分类整理原始凭证,编制203、凭证分类汇总清单与会计交接;(3)负责发票的领用、打印、作废、注销、遗失处理等工作,按操作流程执行公司发票管理办法;(4)负责定期向开户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定期上交分管会计,并协助分管会计监督和关注未达账项;(5)负责银行账户及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及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6)负责业务收费及手续费支付的相关处理工作,对于机动车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严格执行“见费出单”管理制度;(7)负责查询款项到帐情况,为业务员对帐提供方便;(8)接受会计主管的管理,按会计主管的要求定期盘点现金,核对银行账户款项;(9)负责与理算综合岗交接赔案资料;(10)严格按规定办理赔款、退保等业务支出事项,根据实际付出的款项在收付费系统内做付款处理;(11)负责按规定每日将收取的保费资金及时交存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领取、保管、使用赔款备用金;(12)负责打印明细凭证清单,并随整理好的原始凭证与会计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