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检员公司委派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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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194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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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检员公司委派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关于印发项目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检员公司委派制度的通 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为集团公司培养一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满足集团公司做大做强和项目现场管理的需要,集团公司特制定了项目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检员公司委派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2、xx年八月二十九日项目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检员公司委派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为集团公司培养一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满足集团公司做大做强和项目现场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质量管理人员是指持有集团公司名称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质检员)。一、安全质量管理服务中心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及行业对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政策3、法规、标准和要求;2、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及公司发展规模,力争在短时间内对集团公司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做到全覆盖。3、协助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对安全员、质检员进行培训和取证、换证工作; 4、负责执行集团公司对安全员、质检员的年度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对其日常教育和培训工作; 5、负责定期检查委派人员的履责情况;6、负责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信息搜集、汇总并上报项目管理公司;7、根据分(子)公司安全员、质检员的年度需求,协助人力资源部与有需求的分(子)公司共同组织招聘,落实新招聘的安全员、质检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8、负责对存在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数量有缺口的分(子)公司项目部委派人员4、,并负责与接受委派人员的分(子)公司签订委派协议;9、负责在集团公司内部调配安全员和质检员。二、项目安全员、质检员职责 见附件一、附件二。三、安全员和质检员的管理一)安全员和质检员的委派安全员和质检员的委派实行分(子)公司直接委派和中心调配委派。安全员和质检员的日常管理属于各分(子)公司,中心参与业务指导。1、分(子)公司直接委派(1)分(子)公司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各分(子)公司必须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200891号文)的要求和相关质量管理规定,配备分(子)公司机关、分(子)公司设立的区域分公司、办事处等外派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5、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质检员,满足各级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需要。(2)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质检员实行分(子)公司委派并书面任命,并在机构成立时或项目开工前报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备案;(3)分(子)公司负责审查拟委派人员的任职资格,其人员任职资格须满足本制度的要求;(4)项目安全员和质检员每月将所在项目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书面上报项目所属分(子)公司及中心;(5)分(子)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对在岗的委派人员的书面考核,考核结果应存档在分(子)公司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档案中备查。2、中心委派(1)中心对有委派需求的分(子)公司实行中长期委派和短期调配委派;(2)中心委派的人员委派到分(子)公司后6、,委派人员接受分(子)公司管理;(3)委派人员享有与分(子)公司自有人员的同等权利和义务;(4)分(子)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对在岗的委派人员的书面考核,考核结果存档备查并同时报送中心;(5)中心委派的人员每月向中心和分(子)公司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职能部门书面汇报所在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情况。二)委派人员待遇和考核、考勤管理1、委派人员待遇享受接受委派人员的分(子)公司自有员工的同等待遇,提倡和鼓励有条件的分(子)公司对安全员、质检员的特殊岗位给予岗位补贴,以利于稳定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队伍,尤其是对业务能力较高的人员应提高补贴标准。所有委派人员工资及一切福利(含社保等)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7、放及缴纳。 2、考勤、考核管理考勤、考核由委派人员所在分(子)公司(或项目部)负责。三)委派人员的招聘、培训、取证(含延期)、委派和转岗1、人员招聘分(子)公司每年年初制定人员需求计划书面报安全质量管理服务中心,中心汇总各分(子)公司需求计划,组织分(子)公司共同开展人员招聘工作。2、人员教育和培训(1)岗前教育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由中心组织入职岗前教育,首次入职教育时间为24天;(2)日常培训中心负责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人员所在单位承担。3、取证(含延期)(1)首次取证中心负责组织委派人员外培取得安全员、质检员证书,新员工首次取证费用(含8、交通、食宿费用)、取证期间应享受的基本待遇由人员所属单位承担。(2)证书延期人员证书延期办证费用、继续教育期间的人员交通和食宿费用由人员所在单位承担。4、委派新员工完成入职教育后,人员所属分(子)公司应立即安排上岗,任职安全员和质检员的须在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后方可上岗。(1)分(子)公司对自有委派人员不再有继续留职在人员所属分(子)公司内部使用意向的,分(子)公司应当提前45天书面告知中心,工程结束后,该人员返回中心,由中心在集团公司内部调配;(2)中心经调配委派到项目的人员,经项目部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有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需解除委派的,项目部应当提前30天书面告知其本人并同时告知中心9、,自其本人和中心接到书面告知解除委派30天起,被解除人员返回中心,由中心安排其在集团公司内部调配,经两次调配不成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5、转岗委派人员因取得建造师等注册资格证书须转岗、分(子)公司需要转岗的,分(子)公司应按转岗人数足额补齐安全员、质检员的的储备和在岗人数。下列情况下不得安排人员提前转岗:(1)分(子)公司所属项目施工期间安全员、质量员存在缺口,分(子)公司无现有人员补充的;(2)分(子)公司应首先满足委派人员现有项目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岗位,不得将该类人员转岗至其他项目从事非安全管理岗位和质量管理岗位;(3)分(子)公司未事先制定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岗位缺口人员招聘、培养计划的;10、(4)分(子)公司未事先申请中心调配委派的。委派人员项目之间的转岗并从事同一个岗位的须报中心备案。四、中心费用和财务管理1、中心委派的人员到分(子)公司所属项目担任委派人员至少以半年为一个合同期;2、合同期满委派人员关系转入分(子)公司的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3、合同期满退回中心的人员,中心按合同期向用人单位收取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和每人每月400元管理费。五、其他1、本办法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委员会;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附件一专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11、检查记录,收集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3、组织开展项目部安全教育;4、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5、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6、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7、每月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分(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8、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分(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9、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并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10、对项目安全管理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附件二专职质检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省市的质量政策、规程、标准及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2、负责工程的质量检查和12、验收工作,熟悉工程图纸、规程、规范标准,监督按图施工,有权纠正错误施工,必要时可令其停工,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3、参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工作;4、监督检查做好自检、互检、专检(水利工程施工的自检、复检和终检),随时查验施工班组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会记录;5、掌握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特点、合同质量目标,配合项目部制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案,并配合组织实施。6、及时反映施工质量问题,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7、定期组织召开现场质量例会;8、协助项目部搞好质量创优工作,参与工程“评优”活动; 9、认真做好试验报告和检测记录,做到数据准确13、签证齐全;10、做好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指导项目工程资料记录与整理,负责收集工程资料。附件三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检员委派协议甲方: 分(子)公司乙方: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服务中心因甲方承建 的项目需要,根据甲方的要求,现乙方委派 同志为该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持有水利 、建筑、交通证书(证书编号: )。委派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项目完工为止。现双方就人员委派达成以下协议,请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职责1、甲方制定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岗位缺口人员招聘、培养计划。2、甲方每月定期对乙方委派的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质检员)进行考核评价一次,考核结果存档备查;3、甲方不得将乙方委14、派人员转岗至其他项目从事非安全管理岗位和质量管理岗位的工作;4、甲方有权对工作不履责的乙方委派人员提出辞退或申请更换,但必须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乙方; 5、保证乙方委派人员享有与甲方自有人员的同等权利和义务,工资及一切福利(含社保等)均有甲方按月发放及缴纳。二、乙方责任与权利 1、协助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对安全员、质检员进行培训、取证和换证工作;2、乙方对甲方书面告知的专职安全员、质检员不履责的,经考评调查确实不能承担本职工作的应予以调整; 3、负责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信息搜集、汇总并上报项目管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4、负责执行项目管理公司职能部门对安全员、质检员的年度培训计划,15、负责配合组织开展对其日常教育和培训工作;5、负责定期检查委派人员的履责情况。三、其他1、中心委派的人员到分(子)公司所属项目担任委派人员至少以半年为一个合同期。2、合同期满委派人员关系转入分(子)公司的,中心不收任何费用。3、合同期满退回中心的人员,中心按合同期向用人单位收取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和每人每月400元管理费。四、争议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未尽事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安徽水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委员会仲裁。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四各分(子)公司确定需求计划 专职安 委全派员工及作专流职程质图检员 报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服务中心 组织新招聘人员入职教育、培训取证合同期满委派 合同期满委派人员关系转入各 人员关系转回 分(子)公司 中心 中心定期检查委派人员的履责情况中心负责在公司内部调配专职安全员和专职质检员中心与分(子)公司签订专职安全员和专职质检员委派协议中心配合人力资源部和需求单位招聘需求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