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产业集团员工胸卡体系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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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178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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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产业集团员工胸卡体系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集团胸卡制度1 目的 为展示企业形象,便于相互沟通,增强全体员工自我约束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制定本制度。2 管理职责2.1胸卡式样的设计与修改由集团办公室负责,定样后将样本转送人力资源部。2.2集团公司职能部门胸卡统一由人力资源部制作、发放、监督、管理。集团所属各成员企业的胸卡制作、发放、监督、管理统一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3 胸卡分类3.1胸卡分为员工胸卡、贵宾卡两类。3.2员工胸卡:底白色,左上角印有集团徽标,右上角颜色条区分不同行业2、类别(红色:集团公司,绿色:燃气行业,紫色:工业,蓝色:地产业),右上边贴有员工近照(照片要求:蓝底色、深蓝西服、白色衬衣,戴深蓝色领带),左边注有员工姓名、拼音、职务或岗位及其英文翻译。中下部的颜色条分四种颜色(红、绿、蓝、白)分别代表不同职级,上面印有大写字母A、B、C(A管理、B专业、C工人)分别代表不同职系,字母右边标有员工所在部门的中、英文名称。色条下边是上级部门或所在公司及英文翻译:(1) 红A:集团聘任的副主办级(含)以上管理人员。(2) 红B:集团聘任的助理级(含)以上专业人员。(3) 红C:集团聘任的高级(含)以上技术工人。(4) 绿A:正式普通管理人员。(5) 绿B:正式普3、通专业人员。(6)绿C:正式普通工人。(7)蓝A:试用期管理人员。(8)蓝B:试用期专业人员。(9)蓝C:试用期工人。(10)白A:管理岗位外聘员工。(11)白B:专业岗位外聘员工。(12)白C:工人岗位临时工。3.3贵宾卡:分长期和短期两种,均为白底色,左上角印有集团徽标,右上角颜色条区为红色。长期贵宾卡中间印有姓名和照片,下边是红条状的“贵宾”字样及其英文名称“Visitant”,最下方印有XX集团中、英文名称;短期贵宾卡中间印有欢迎光临及其英文(Welcome)分别以横纵坐标分开,下边样式同长期贵宾卡相同。3.4胸卡采用挂式,挂带为深蓝色、胸卡外套采用透明塑料套。4 胸卡制作4.1下列员4、工须及时申请办理胸卡 (1)试用期(新报到)员工; (2)试用期满后转正的员工; (3)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发生变动的员工; (4)临时工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5)损坏或丢失胸卡的员工。4.2 员工需办理胸卡时,由本人填写胸卡制作申请单,并经本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签字,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予以制作;各成员企业报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制作。4.3胸卡制作时间要求:零星制作一日内完成;批量制作三日内完成。4.4已有胸卡的员工在领用新卡时,须交回旧卡。5 胸卡佩戴5.1XX胸卡是XX人的标志,凡XX员工在岗期间(包括上下班乘坐班车期间)、学员培训期间、贵宾来访5、期间都必须佩戴胸卡,贵宾卡由接待人员负责发放和收回。5.2 胸卡必须佩戴在胸前,不允许将胸卡放在上衣口袋里或衣服里面。5.3凡属集团公司新报到员工两日内携带2张照片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胸卡制作事宜。集团所属各成员企业新报到员工两日内携带2张胸卡照片到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胸卡制作事宜。6 胸卡管理6.1胸卡使用期限 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员工胸卡使用期限为三个月;不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员工,胸卡使用期限为半年。在使用期限内胸卡出现损坏现象,视为非正常损坏;在使用期限外胸卡损坏,视为正常损坏。6.2 胸卡损坏及丢失的处理6.2.1员工必须爱惜胸卡,若胸卡损坏或丢失,必须写明理由,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6、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并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作,发放新卡。6.2.2胸卡非正常损坏或丢失将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一次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胸卡者,由其所在单位对本人批评教育,由持卡人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交纳胸卡制作工本费10元。 第二次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胸卡者,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交纳胸卡制作工本费10元,并罚款50元。 第三次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胸卡者,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扣除奖金、记过、留用查看直至除名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若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胸卡非正常损坏,集团公司由各部门申报,经人力资源部审定后,对损坏或丢失者酌情从轻处理。集团所属各成员企业由员工所在单位申报,经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定7、后,对损坏或丢失者酌情从轻处理。 正常损坏无须交纳工本费。6.3 集团人力资源部、各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将不定期抽查胸卡佩戴情况。6.4 在工作时间内,凡被查出未佩戴胸卡者,每次罚款50元。6.4.1人力资源部、各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须将胸卡罚款金上交所在单位财务部门。6.5员工调离、辞职、离职时,需将本人胸卡交回其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7 附则7.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7.2本制度自2001年11月29日起实施,原XX集团胸卡制度(XA/ZD0609B-2000)同时废止。附件:胸卡制作申请单附件: 胸卡制作申请单 年 第 号人力资源部:(成员企业)综合办: 兹有 等 位同志到你处办理制作胸卡事宜,请予接洽!具体情况如下:姓 名工作单位职 务制作原由(试用/转正/损坏/丢失/换岗)办理次数胸卡类别 领导 审批 签章 年 月 日注:胸卡照片要求:蓝底、蓝西服、白衬衣,戴深蓝领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