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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规章制度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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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1175 2024-09-08 74页 313.27KB
1、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规章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3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43、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64、安全投入管理制度75、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86、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0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8、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3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510、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16 11、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712、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1813、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214、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415、相关方及外2、用工(单位)管理制度2916、职业健康管理311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418、安全检查制度371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82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021、应急预案管理制度4122、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4223、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4224、工伤事故管理制度4225、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4226、电气安全管理制度4227、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4228、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4229、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4230、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4231、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4232、临时用电管理制度4233、气瓶入库验收制度4234、安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4235、应急救援保障制度421、安全生产目3、标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其分管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调动广大从业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公司安全目标任务,结合县交通部门安全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二、每年由公司中层会议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总经办负责落实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三、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订目标责任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4、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月”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目标检查;公司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检查1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对目标责任部门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四、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公司与各部门签定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一岗双责执行情况和公司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五、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7089分为基本合格;90分以上(含90分)由公司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凡59分以下(含59分)或超否决指标一项的除不参与先进5、评比外,并扣发年终目标奖。六、各责任部门发生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减年终目标奖。七、凡年度目标考核分为59分以下(含59分)或被一票否决的部门,公司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直至要求部门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考核和奖惩,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3、职责3.1 公司安6、全生产领导小组为每个部门设定当年的安全指标;3.2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各部门上报事故的统计;3.3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发展适时提出安全激励措施;3.4 各部门根据以下奖励细节,向公司提出奖励要求;重大奖励事项,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报告;3.5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本部门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奖励建议,经领导批准后按规定执行;3.6发生事故的部门,由公司根据本制度进行处罚,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处罚结果。4、具体奖励与处罚办法4.1 奖励4.1.1 对个人的奖励: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4.1.1.1 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律7、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成绩显著者;4.1.1.2 积级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评审,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4.1.1.3 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火灾、爆炸、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4.1.1.4 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者;4.1.1.5 为改善劳动条件,发明或改进安全防护装置和职业卫生设施,效果显著者;4.1.1.6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4.1.1.7 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由公8、司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4.2 处罚4.2.1 管理处罚4.2.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扣罚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当月奖金:a.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b.不按规定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c.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进行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而投产使用的;d.按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的;e.对有关组织或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f.不制定本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进行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9、;g.由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h.不参加安全例会,又不请假者。安全例会迟到者,扣安全责任奖50元/人。4.2.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除其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当月安全责任奖的50,扣除管理岗位其他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责任奖:a.不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或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导致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b. 未按规定对新职工(包括外协人员、临时工、民工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c.对本单位的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和检测检验不到位;d.不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各种安全记录不齐全;10、e.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f.各车间不按规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会议内容记录不全的;g.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制止的。4.2.2 违规处罚按照劳动纪律管理条例 和安全责任考核奖惩细则执行。4.2.3 事故处罚4.2.3.1 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事故责任部门当月安全责任奖总额的1020;4.2.3.2 当年累计发生三起以上轻伤事故的,从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发生一起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奖总额的3050%;4.2.3.3 发生事故(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对事故责任单位扣罚当月安全责任奖总额1525;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事故责任单位扣罚当月安全责任奖11、,同时对瞒报、谎报或延期上报事故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扣罚当月安全奖的300;4.2.3.4 发生责任事故每重伤1人,扣除责任部门当月安全责任奖总额的1003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4.2.4 罚款处置4.2.4.1 对扣罚工资的处罚,由人保部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处罚通知办理;4.2.4.2 其他罚款由各职能部门出据罚款单进行扣罚,罚金直接交财务管理部门,交款人要及时将交款凭证交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不按时交纳或拒交者,按有关规定从工资中扣除。3、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1.目的 识别和获取适用本公司生产和业务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12、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引用法律法规 3.1 安全生产法。 3.2 2011年新工伤保险条例3.3 劳保用品配发标准3.4 AQ9006标准4.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 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2 总经办负责识别和获取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4.3 总经办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工伤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 它要求。 4.4 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5 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有关的13、费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 其它要求。 4.6 总经办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劳动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 要求 4.7 总经办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和其它要求 5.程序 5.1 获取方式 各责任部门要建立获取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有效途经,主动的、 经常性的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团体组织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定期通过数据库、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形式获取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将获取的规定进行识别和定期更新,确保当前使用的规定是有效的。52 法规贯彻落实 各责任部门将获取的规定要认真保管,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宣 传和培训,14、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此外,有关部门还要 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 要求传达给公司相关部门、外来施工、供应商、销售商等相关方。 53 符合性评价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 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 对于未识别及获取或不符合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6.支持性文件 6.1 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6.2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6.3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4、安全投入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企15、业安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出和使用能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及宁波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3、管理内容与要求3.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由财务部负责管理。3.2安全投入3.2.1公司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3.2.2公司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3.2.3安全投入费用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费用;(2)安全资料的编印、安16、全标志牌的购置、安全宣传栏的设置、安全报刊、书籍、标语的购置等费用;(3)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的考察、培训等);(4)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包括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5)危险源(包括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包括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费用;(6)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包括的费用;(7)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投入、维护、保养费用;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费用;(8)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费用;(9)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5、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总则: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17、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销毁等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一. 文件的收集公司需收集文件的范围: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具体内容包括: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行的文件;(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2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3公司经济活动中与外单位的来往信件、合同、协议。(主要18、收集部门:行政部)4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纪要、决定等;(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5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算、决算及工作总结;(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6. 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主要收集部门: 行政部)7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8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电子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财务部)9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10公司领导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话记录;以及公司对外交流的文件、协议、报告等;(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11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19、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财务部、行政部)12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13公司的历史变革、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14公司制定的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15公司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员工名册、报表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解雇(职)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20、行政部)16公司员工档案转移的介绍信及存根;(主要收集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17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主要收集部门:财务部、行政部)18公司重大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20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重要文件(主要收集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21.各项目完成后专业图文的最终版本电子版,最终定稿版硫酸图、总院图审批复稿件。(主要收集部门:晒图室)。二立卷归档文件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21、保管和利用。1.平时归卷1.1 各专业都要建立健全个专业的文件、图书等材料,由各部专业集中统一保管。1.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文件材料的编号类别。1.3文件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后归档。1.8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三档案保管1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2胶片、照片、磁带要专柜密封保管,胶片和照片22、母片和拷贝要分别存放。3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平放或卷放。4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四档案借阅1借阅档案必须当面查点清楚,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案卷要注意爱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2借出的档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档案带入宿舍或公共场所,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3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却因工作需要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4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簿上及时注销。5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6底图一般不予外借。五档案销毁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23、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六 档案保密1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存放要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2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3档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6、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3、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外包工及外来培训、实习、参观人员等),必须进行公司、车间(部)、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24、合格后方可上岗:3.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由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各车间、部门。3.2 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由生产设备部经理及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车间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例案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班组。3.3 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25、。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4、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4.1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公司级由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所在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同新入厂职工;4.2 进入公司参观、学习、检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教育,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有专人陪同,以保证安全;5、特殊教育5.1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市/区安监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26、,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保质监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5.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应定期复审。5.3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进行独立作业。5.4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各部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6、考核方法6.1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市安监局组27、织进行。6.2 其它管理层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6.3职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1条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第2条 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经营)4、锅炉作业(二类司炉)5、压力容器作业6、起重机械28、作业(行车)7、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第3条 技安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综合管理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安全培训取证的监督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第4条 各单位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半年报厂技安处,由技安处汇总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价。第5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第6条 特种作业人29、员的培训(复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化工安全环保协会、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1次,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下岗处理。 第7条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8条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原证由厂部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技安部门,缴纳工本费后补发。第9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30、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10条 每年由技安处组织,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考核,及时进行知识更新,考核情况记入企业内部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第11条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应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经企业主管厂领导同意。第12条 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内;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追究责任。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2、31、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第13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第14条 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8、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对起重机械、电梯、公司内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安装、修理和使用起重机械、电梯、公司内机动车辆设备、压力容器的部门以及其他设备设施。3、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和验收3.1所有来我公32、司安装和维修的单位必须经安全环保质监部审核。3.2承担安装和维修的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3.2.1安装和维修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安装和维修资格。3.2.2负责安装、维修的技术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劳动部门下发的特种操作证的人员来施行。3.2.3具有完善的设备安装、维修用工具和检测手段3.2.4制定有关保证设备安装、维修质量的检验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3.3特种设备安装必须具有完整的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包括:3.3.1土建布置图3.3.2产品合格证3.3.3电气原理图3.3.4电气原理说明书3.3.5使用维护说明书3.3.6产品保修单3.4特种设备修理的33、各项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3.5特种设备安装和修理竣工时,必须经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要求4.1身体健康检查合格。4.2须经主管部门操作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关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后,才能持证上岗。4.3操作证和维修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培训。5、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5.1压力容器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各使用和采购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等有关安全监察规程。5.2购置新的压力容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程,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和省级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34、检验资料。5.3压力容器,在安装使用前,携该设备与安全有关的出厂技术资料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登记申报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4各部门对压力容器必须坚持国家有关条例、规程,不能擅自维修和制造。5.5来我公司安装和维修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有关安装和维修资格。5.6来我公司安装和维修的单位必须经过审核。5.7使用、运输和储存气瓶的部门,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按气体性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管理、操作和运输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35、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36、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4、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37、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5、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6、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7、公司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10、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38、2、范围 凡我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3.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设备验收: 4.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设备环保科科员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4.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负责追回。 4.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39、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4.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设备环保科,由设备环保科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4.6对设备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或隐患, 安全监督及机电部门要及时 下达隐患问题整改单,定责限时整改,则开出处理罚单。11、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目的严格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管理程序,降低拆除、报废风险,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设施及辅助生产设备的拆40、除和报废管理。3.职责3.1各车间(部门)负责填写设备拆除报废申请及已批准报废设备的可利用零部件的回收利用。3.2计量设备由计量管理部负责。3.3电器设备由电修车间负责。3.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报废的设备进行鉴定。3.5分管副总负责原值在50万元以下的设备报废批准3.6总经理负责原值超过50万元的设备的报废批准。4.工作程序及要求4.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生产设备和辅助生产设备,可申请拆除报废。4.1.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生产效率低、无修理价值的。4.1.2由于建筑物有改造或工艺布置的改变,不能迁移,必须拆除的设备。4.1.3腐蚀严重,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会发生危险的设41、备。4.1.4绝缘老化、线路失效、性能低劣而无修复价值的4.1.5因事故或其它原因,使设备遭受严重破坏损失,无修复价值的。12、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1目的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是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检维修作业管理。3 施工管理3.1施工前的准备3.1.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副总)工程师批准。3.1.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42、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3.1.3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具体执行承包商及其他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2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都必须有危害识别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43、可开工。3.3施工现场管理3.3.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3.3.2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3.3.3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3.3.4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44、,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3.3.5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3.3.6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3.3.7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和危害识别,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3.3.8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3.3.9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按规定审批后,方可45、进行作业。3.3.10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3.3.11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3.3.12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3.3.13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泄漏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迅速撤离现场。3.3.14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46、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3.15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时,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3.3.16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或消防器材,并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动火、用火手续。3.3.17在公司内断路作业,必须执行原化工部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3.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规定3.4.1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3.4.2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3.4.3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3.4.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47、。3.4.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3.4.6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3.4.7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3.5施工完工后处理3.5.1施工完工后,撤除安全标志,恢复安全设施。3.5.2场地清理干净,保证道路畅通。4检维修管理制度4.1检维修前准备4.1.1所有检维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审批手续。4.1.2检维修项目应指定项目负责人。4.1.3检维修设备、管道等的清洗置换工作由其所在岗位负责,分析检验取样工作由所在车间化验班负责。检维修项目的具体实施由维修班负责。4.1.4重大检维48、修项目计划由车间制定,生产设备部审批后组织实施。检维修计划要求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4.1.5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并对维修人员交代清楚任务、注意事项;落实安全措施。4.1.6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及监护人检维修前要根据作业工种、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的不同对检维修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性、适用性进行确认,确保作业人员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4.1.7维修人员应在检维修前,做到检修机具齐备,并对检维修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4.1.8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49、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维修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业。4.1.9对需外协人员检维修的项目,应经所在工段班组工艺处理完毕、分析合格后方可移交,并加强监护。4.2检维修安全规定4.2.1检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2.2票证齐全:按照原化工部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4.2.3检维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的设施、管道连通时,必须隔绝。4.2.4检维修易燃易爆设备时,必须使用防爆器具,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4.2.5在检维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4.2.6在检维修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周围和50、生产情况,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4.2.7检维修传动设备时,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4.2.8在检维修过程中应备有必须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4.3检维修完工后处理4.3.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4.3.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堵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留存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试漏、试车,并做好记录备查。4.3.3由维修人员清理现场,作好检修设备的维护保养。4.3.4检维修后的设备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经设备所在工段班组确认后,双方办51、理交接手续。5施工与检维修的监护要求5.1在每一个施工与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监护。5.2监护人要熟悉现场,明确安全防护措施;能冷静分析并果断处理作业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会熟练使用各种救护器材,熟识一般救护常识。5.3作业前,监护人必须会同作业人确认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5.4作业过程中,监护人有权且必须制止违章作业。5.5监护人员要监守岗位,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情况,并注意自身安全。5.6从事危险性较大的监护任务时,要根据情况增加监护人员。5.7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必须对现场作最后的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开。13、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易燃、 易爆、 52、放射性物质以及剧度的化学危险物品使用、 贮存、 运输的安全管理, 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的种类: 1.爆炸品: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受到高温、摩擦、冲击或其它物质接触发生作用后 剧烈反应而引起爆炸,如雷管、炸药等。 2.氧化剂:有强烈的氧化性能,本身虽不燃烧,但在空气中遇酸类或潮湿,强热或易燃 物、可燃物接触,即能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如孝铵、过氧化钠。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经过压缩后的气体具有因受热、撞击或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的 危险,如氧气、氢气、液氨、液化气。 4.自燃物:未与明火接触,但在适当温度的空气中能发生氧化作用,放出热量而引起燃 烧、如黄磷、53、硫化铁等。 5.遇水燃烧物品:遇水能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易燃气体而引起燃烧的物品, 如电石、家属钠等。 6.易燃液体:易欲燃烧和挥发,其闪点(引火点)在摄氏四十五以下,或稍高于摄氏四 十五度的液体物质,如汽油、乙醚等。 7.易燃固体:引火点较低、受热、冲击、摩擦或氧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及连续性的燃 烧或爆炸,如赤磷、硫磺等。 8.剧毒品:具有强烈的杀害性,少量侵入人、畜体内或接触皮肤即可造成中毒或死亡, 如三氧化砷、氰化物等。 9.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对人身和其它物品能因腐蚀作用而发生破坏现象,甚至 引起燃烧和死亡,如硫酸、烧碱等。 10.放射性物品:能放射出一种或多种穿透力很强54、,人们感觉不能察觉到的放射线,如 钴 60、硝酸钍等。二、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符合安全防火条件好的地点,使用时应在无任何火种的排 风良好处进行。 (2)使用汽油、苯及醚类等易燃液体时,禁止明火,严禁在灼热物上放置。 (3)禁止将易燃物质用明火蒸馏和加热,其沸点低于 100者(如苯、汽油、乙醚、 二硫化碳、乙醇、甲醇)在水浴或蒸汽浴上加热,其沸点高于 100者可用油浴或沙浴等加 热蒸馏,水浴、油浴也不准采用明火。 (4)绝对禁止在杯皿中沸和蒸发可燃物质,蒸发可燃物质之液体必须利用能避免其蒸 汽逸入空气中的装置,其加热器安排及方法必须遵守实验室55、安全规则。 (5)饱和蒸汽压力较大的液体、醋酸、醚类、二硫化碳以及丙酮,不允许放在烧瓶中, 应放在坚固的容器中。 (6)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和照明都应采用防爆型的设备 和装置。 (7)化学易燃品的容器,包装应该牢固、密封、材质适应化学易燃易爆品的性能,容 器包装外部须印贴明显的警告标志,说明物质名称、化学性能和注意事项。 (8)储存室内温度保持在 1025范围之内。三、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包管的安全要求: 1.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应该隔离贮存,更不准与食物、医药等 同库贮存。 2. 化学危险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堆剁不得过高过密,堆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56、的间 距、通道和通风口。 3.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应该经常进 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4.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 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5.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安全间距,应根据性质、规模和贮存物质危害性质,按照国务院颁 发的规定执行。 6.化学危险品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装置,配备相应的放火、防爆、防毒的 安全设施。 7.为了确保化学危险品库的安全,应加强门卫,严格出入制度,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 对破损渗漏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灰火。四、化学危险物品的装卸搬运规定: 57、1.必须轻拿轻放,严防振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2.严禁性质相抵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物品混合装载。 3.对怕热、怕潮的化学危险物品,要采取隔热和防潮措施。 4.装卸搬运毒害、腐蚀性、放射化学危险品时,应备有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工具,工作结 实后应清洗消毒。 5.装卸和搬运的职工应经常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且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固定的人 员担任。五、关于保管化学危险品的人员要求: 1.各单位必须选拔具有一定化学知识、身体健康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保管工作。 2.保管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因工作需要调动必须把工作交接 清楚。 3.保管人员要熟知化学危险品的性质、中毒的急救方法,58、消防器材的使用等,并不断提 高业务知识。14、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临时用电作业人员生命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对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活动。 3 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 70 号) 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42 号) 4、职责 4.1 安全科负责临时用电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的归口管 理。 4.2 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电力设备 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5、临时用电作业规定 5.1 在正式运行59、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见附件 1) 。 5.2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装置生产、 检修施工需要时, 在办理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的同时, 按规定适应办理 “动火作业许可证” 。 6、危险识别 6.1 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 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6.2 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7、许可证办理程序 7.1 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 、施工作业单 等资料到设备工程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 7.2 安全科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 签发60、“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 7.3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 安全措施的交底。 7.4 作业完工后, 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工程部停电, 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8、作业安全措施 8.1 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 公用电网。 8.2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 业证。 8.3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 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 电源施工、 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并接地良好。8.3.1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 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61、施。 8.3.2 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8.3.3 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 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 2.5m,穿越机动车道不 低于 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 手架上。 8.3.4 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 和“安全标志” 。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 0.7m,穿越公路时 应加设防护套管。 8.3.5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 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8.3.6 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 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 过 12v。 8.3.762、 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 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8.4 安全环保部应每天两次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 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 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安全环保部有权紧 急停电处理。 8.5 临时用电部门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 转供电。 9、许可证管理 9.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 人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施工单位持第三联。 9.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9.3 用电结束后,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63、”第三联交由配 送电执行人注销。 9.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三年。二、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 安全要求及 动土安全作业证 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各单位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 负责。3.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4 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 0.5 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 50Kg/m3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 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5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 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 安全作业证 ,没有动土安全作业64、证不准动土作业。 5.2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 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5.3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 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 并恢复地面设施。5.4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 ,不得擅自变 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5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进行,对审批 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6 挖掘坑、井、槽、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5.6.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 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565、.6.2 在挖较深的坑、井、槽、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 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5.6.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 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 井、槽、沟边沿 0.8 米,高度不得超过 1.5 米。 5.6.4 在坑、井、槽、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 轨道及通行车辆。 5.6.5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 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5.6.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井、槽、沟内休息。 5.6.8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动土安全作业证 6.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66、安全生产科负责管理。 6.2 动土申请单位在安全生产科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参与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6.3 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 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 申请单位。 6.4 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 后,交公司安全科审核、审批。 6.5 动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 后,分别送安全生产科、施工单位各一份。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 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 3 职责 367、.1 公司各单位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 负责。 3.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 4 定义 4.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其以上,有 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2 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 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5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5.1 高处作业的分级 5.1.1 作业高度在 2 米至 5 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5.1.2 作业高度在 5 米以上至 15 米时,称为二级高处 作业。 5.1.3 作业高度在 15 米以上至 30 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1.4 作业高度在 30 米以上时,称68、为特级高处作业。 5.2 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5.2.1 特殊高处作业 a. 在阵风风力为 6 级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b.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c.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d.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e.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f.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 处作业。 5.2.2 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6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6.1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6.1.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进行高处作业风险分 析,办理高处安69、全作业证 ,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6.1.2 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1.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 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 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6.1.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 ,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 施工作业。 6.1.5 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 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 备。 6.2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6.2.1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 高70、处安全作业内。 6.2.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 得使用。 6.2.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 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 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 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6.2.4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 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6.2.5 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 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6.2.6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 必要的联络工具,必须使用配备相应的劳动防71、护用品。四、高温作业安全制度1、目的为了保护高温作业职工身体健康,免受高温侵害,保障 企业经济的顺利发展。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对高温作业的管理活动。 3、职责 3.1 安全科负责防暑降温药物的采购配发。 3.3 车间负责工艺、工程设计时首先考虑通风、亮光散 热、防暑降温条件。 3.4 设备科负责防暑降温设备设施的制作安装、保养维 修。 4、控制程序 1 高温作业的含义 高温作业是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 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湿度 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 2或 2以上的 作业。 2 高温热源的产生。 2.172、 生产上的发热设备:如加热炉。 2.2 隔热不良的高温管道:蒸汽管道。 2.3 太阳辐射屋顶、墙壁后放出的热量。3 降温措施 3.1 隔热降温:用水吸走热,用绝热材料隔热,用反射 性强的材料阻热,疏散热源等。 3.2 加强通风:正确使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3.2 减少受阳光的辐射,搭凉棚、戴草帽。 4 高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 安排好工作时间和业余休息。 2 注意饮食卫生,多喝 0.2-0.3%的食盐水 3 定期进行高温体检,两年一次。 4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 发生先兆中暑症状应及时离开高温现场。15、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 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来73、施工 和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一、 工程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 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 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二、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7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发包管理规定 1、公司因工程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 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75、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 明确安 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 严禁口头安排。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6、 11、 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 止作业。 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四、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16、职业健康管理一、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杜77、绝重大伤亡事故; 2、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 3以内 3、在各级部门检查中,确保受检工程合格率 100,优良率 4、确保奔项目部机械设备完好率达到 95% 二、职业安全健康指标 1、施工用电管理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2、施工机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三、职业健康安全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任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小组组长, 由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环保员及各生产班 组兼职安全员组成的安全上次小组,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 (1)对所分管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制定本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及工作计划,分解至各施工班组 及个人,并进行定期考核78、。 (3)组织人员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主管部 门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批、实施。 (4)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组织本项目部有关人员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定人员 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 (6)组织各班组召开班前安全会议,向工人强调安全事宜,把安全工作贯穿到 生产的全过程。 (7)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应先组 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安全使用运行状况,随时解决可 能存在的问题。 (8)负责组织落实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79、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 作业。 (9)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如是上报,保护好现场,曹家调 查处理。 (10)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2、安全环保员 (1)入场后 8 日内完成危险源调查表,并报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进行 评价。 (2)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或修订安全制度,并记录好安全日志 。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 发生的可能性。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工作,并记录号职 工安全教育档案及年度安全培训考核记录 。 (5)深入基层分析研究安全动80、态,提出改正意见,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 制止违章作业。 (6)做好本项目部的周检及日常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 (7)及时填报施工现场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教 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8)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意见。 (9)鉴定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10)每月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噪声和扬尘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11)根据安全部门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3、技术负责人 (1)做好友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81、环境管理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及内业管理 等工作。 (3)负责对安全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 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4、施工员 (1)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2)协助施工现场负责人,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负责,对整改通知书和隐患通知单中的整改内容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 (4)组织各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 情况。 (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协助上级 分析、调查事故。 5、材料员82、 (1)负责按规定及时供应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脚手架等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所需 材料,凡不符合材质规定要求的不得使用、下发。 (2)负责周转材料在周转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凡施工中损坏已不符合要求的材 料不得重新使用、发放。 (3)把好施工材料进场关,严格控制质量,确保“三证”齐全,做好进城抽验 工作,以确保材料使用安全。 (4)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易燃易爆用品要分别摆放,确保危险品 的运输和保管安全。 (5)保证安全“三宝”和电器绝缘用具的质量。 6、各班组长 (1)各班组长要遵守安全生产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工具、设83、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 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告项目经理。 (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经理回报。 (5)做好本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教育工作。 五、技术措施及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各部门、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设立以项目经理张衡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明 确各生产人员的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对安全目标的实施情况有明确的奖罚 措施。 (2)安全教育:工人进场首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使工人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始作业前,都应对84、作业班组进行书面 安全技术交底,交接对方必须签字。每天上班前,必须针对当天的作业内容、应 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口头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 (4)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在项目部注册登记管理,上岗 前应由安全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5)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安全防护设施情况。项目部安全环保 员应每天在现场巡视安全生产情况,并留有检查记录。对于检查出的隐患,要定 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 (6)现场设立十项安全措施及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牌匾。 (7)现场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并责任分解到人,做到万无一失。 (8)现场安全85、资料由专人负责,匪类齐全,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现场安全环 保员必须佩戴袖标。 (9)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公司各部门会审、批准、拟建设 单位审批。 1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基本管理要求1 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维护、保养、更新及报废等管理制度。2 企业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同时应明确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维护、保养、更新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部门的职责。3 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组织企业其他部门对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86、收、保管、发放、使用、维护、保养、更新及报废等进行监督检查;审定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的专业资质和生产许可资质。4 企业应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支出。5 企业应从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采购,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及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采购国家规定的特种防护用品时,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特种劳动护品安全标志”。6 新入厂从业人员应经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发放满足作业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7 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类别和作87、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而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作业时或在其他作业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8 企业应监督在其区域内进行作业的外部单位及其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未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应进行作业。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和配备1 基本原则1.1 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等管理部门的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识别作业过程中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确定进行各种作业时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形态、分布情况等,并为作业人员选择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且所选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应与作业环境存在的风险相适应,不应选用防护性能不88、能满足作业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1.2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应具备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预测性。1.3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应使用直观经验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有经验可以借鉴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过程可使用直观经验法(对照、经验法和类比法);复杂、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应使用系统安全分析法(工作危害分析、预危险性分析、事件树、事故树等)。1.4 从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应辨识企业已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满足作业安全的要求,对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应立即提出配备申请,在企业未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前,不得进行作业。1.5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存在其它危险,现已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作业安全的要求89、,需要另外配备其它的劳动防护用品时,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继续作业。1.6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程序见图1。2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2.1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并建立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表,发放时应登记,领取人应签字。2.2从业人员应按要求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上岗作业时,应按要求正确穿(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应穿(佩)戴达到报废期限、破损或变形,影响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2.3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培训,保证从业人员100%正确使用。2.4临时工、外来务工及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应按照规定穿(佩)戴劳动防护用品90、。外来人员进入现场由企业提供符合现场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或由企业与进入现场的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应配备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要求进入现场的人员正确穿着或佩戴。2.5劳动防护用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对已不能起到有效防护作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禁止使用过期和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3 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管理3.1 劳动防护用品的判废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判废程序进行。判废程序见图2。3.2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报废:a)选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b)劳动防护用品产品标识不符合产品要求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c)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时遭到破损或变形91、,影响防护功能的;d)劳动防护用品达到报废期限的;e)所选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定期检验或抽查不合格的;f)当发生使用说明中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3.3 对国家规定应进行定期强检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实行强制定检;国家未规定应定期强检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镜、面罩、安全带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对同批次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抽样检测。3.4报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立即封存,建立封存记录,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处理。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否已知是是是实施作业识别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否符合标准是是采取其他措施92、否选择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装备不符合标准否可能存在对人体的伤害是否需要配备个体防护装备判断所选个体防护装备的防护性能是否正确佩戴个体防护装备正确佩戴个体防护装备根据作业类别选择合适的个体防护装备是图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程序18、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检查”是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制度贯彻落实,发现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督促、提高生产班组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各级领导及安全监察部门应加强安全检查工作。2、根据不同季节或临时性工作的需要(如:春秋检、百安活动、防汛等)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安监科应制定出安全检查的重点及达到的目标等。3、安全检查的范围应包括:人身、设备、车辆、防火等各个方面的93、安全。4、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活动情况、记录、档案、“两票”、安全工器具等的安全管理工作。5、为了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及监督,特实施“作业现场汇报及安全检查制度”。(1) 各生产班组每日工作前,将当日作业现场用电话向安监科通报,以便安监科对作业现场进行抽查及安全监督。未通报的作业视为违章作业。(2) 安监科应认真做好电话接收及作业现场的记录。(3) 安监科每周至少四个工作日活动在生产班组及作业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工作。(4) 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1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识别危害因素,及时控制、94、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任务与要求2.1 基本任务: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2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明确目的,要求,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表。2.3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3、安全检查人员职责3.1按相关安全检查的要求,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3.2按时参加安全检查.3.3按分工做好分管的检查工作;3.4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认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认真记录,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3.95、5对检查结果按要求及时归纳整理;3.6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安全检查再报告制度。再报告后,主管领导未办理,则主管领导负全责。3.7做好其他相关工作。4、安全检查的内容4.1 安全管理检查4.1.1 检查安全记录、台帐的填写情况;4.1.2 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4.1.3 检查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4.2 现场安全检查4.2.1 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消防、仪表、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检查生产、施工现场;4.2.2 检查员工各项安全生产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4.2.3 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各项安全措96、施落实情况;4.2.4检查安全标识、危害告知、各类设备设施的防护、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4.2.5 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5、安全检查的形式5.1 综合安全检查 5.1.1 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 5.1.2 公司每季度不小于一次,车间每月不小于一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 5.1.3公司综合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车间由生产设备部经理组织本车间相关人员参加。 5.2 日常安全检查 5.2.1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5.2.2 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专业特点,进行经常97、性检查; 5.2.3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深入生产现场特别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6、隐患治理 6.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经被检单位确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部门应督促隐患的整改; 6.2各部门必须在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的整改并按要求回复;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部门; 6.3对于涉及面较广,整改时间较长,投入资金较多的事故隐患应成立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组,建立管理方案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 6.4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并对隐患的整改情况登98、记建档,并在下次检查中进行复检确认;2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搞好我公司消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车间(部室)。2 工作依据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3 订立消防安全制度的意义消防安全制度,是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是规范、预防、指导、强制、评价单位或个人消防安全行为的指导准则。通过制订、执行消99、防安全制度,来规范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工作,从而建立起单位内部比较完善的消防管理机制。4 消防安全制度种类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5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1、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100、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3.应急预案的编制3.1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3.1.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3.1.2 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3.1.3 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3.1.4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3.1.5 有明确、具体的事101、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3.1.6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3.1.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3.1.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3.2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3.3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3.3.1 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董事长组织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10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公司专项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3.3.3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3.4 综103、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3.4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4.应急预案的评审4.1 评审方法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4.1.1 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104、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4.1.2 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105、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4.2评审程序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4.2.2 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4.2.3 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4.2.4 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董事长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106、生产副总经理签发。5.应急预案的备案5.1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5.1.1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5.1.2 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5.1.3 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5.2 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6.应急预案的实施6.1 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6.2 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6.3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107、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6.4 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6.5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6.6 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6.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6.7.1 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6.7.2 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6.7.3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108、,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6.7.4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6.7.5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6.7.6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6.7.7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6.8 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6.9 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各单位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22、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加强事故管理,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制订本制度。二、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除尽可能109、立即协助处理外,应以最快捷的方法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厂安全责任人。有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尽可能维护好事故现场。2轻伤事故、设备小事故或其它轻微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报告安全主任、厂安全责任人。3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厂安全责任人报告;厂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本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4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本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报告110、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5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重大事故,企业须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本区有关主管部门。6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7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卫生行政部门;爆炸、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公安部门111、。8紧急状态下可直接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拨打救援电话后,厂安全责任人应及时派人到路口指引有关人员进行厂区。二、事故调查1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办理。2轻伤事故、设备小事故或其它轻微事故由厂安全责任人组织安全主任、生产部、车间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对发生等级为一般事故及其以上的事故,厂安全责任人或安全主任须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本地区的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4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112、(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三、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本厂安全责任人及厂安全主任负责处理。2忽视安全生产、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5事故处理结案后,113、由本厂公开宣布处理结果。6对防止事故和抢救有功的人员,本厂给予表彰、奖励。四、资料归档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主任负责相关资料的归档备案。23、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绩效是一个组织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清除职业安全卫生危险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达到的效果。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评价其绩效问题应以系统的观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能因为出了一起人身伤害事故把安全管理工作全部否定掉。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因设备缺陷、维护不善带病运行导致事故,或者是工艺指标规定不科学、不合理,以及操作控制不稳定等,或者是操作不熟练缺乏经验、违章操作等,或者是作业环境本身就存在不安114、全因素等等。因此,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是由很多不安全因素所造成的。在工作中把每起事故都做出全面调查分析,查找出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然后作出判断评价会比较客观、公正些。 既然事故的发生是由多方面原因所致,那么对安全管理绩效的评价也应从多方面综合评价较为客观、公正。在评价安全管理绩效问题时,其指标与其它方面的不同,一般的评比指标都是以数字大为好,而安全管理绩效指标是以数字小为好,如事故为“零”,违章纪人数为“零”等。因此对评比指标要有深刻的认识,知道每一项工作如何考核、如何评比、如何制定指标等,否则搞评比工作会适得其反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1 评价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115、制已详细规定了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如果公司每位领导、每位员工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明确各自的安全权利与义务,真正实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并不是哪个部门的事,而是与每个人都有直接关系的,在看待事故问题时自然就较为客观些。有些领导、员工一旦出了人身伤害事故,就片面地怪罪安全管理部门,把责任往安全管理部门推。其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也有他自己的管理职能和权限,你说他一点责任也没有是说不过去的,起码也得负点管理责任吧,比如安全教育、检查、指导、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等。因此说评价安全管理绩效时应先认真检查各部门、各员工是否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2 评价各职能部门是否按要求建立了各项安116、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等 制度齐全是管理的基础,没有制度那不成无章可循了吗?做什么事情都得有个章法,规定哪些事可做又如何去做,要达到什么效果等。只有这样才能评价哪些事做了,哪些事没做,其效果如何等,否则就无从谈起评价之事。 3 评价各项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 安全管理工作最重要的是督促落实各项制度、规程。制度是长期生产实践的经验与教训的结晶,有些内容甚至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要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评价基础管理工作,评价各单位是否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是否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及登记制度等等。基础管理工作量大、117、工作繁锁,并且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果,甚至有人认为可做可不做,因此,基础管理工作容易被忽视或者说不够重视。“高楼大厦起于基石”,各项工作都也应从基础做起,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4 评价死亡事故人数 事故为“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终目标,但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些死亡事故。虽然,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可我们得面对现实。既然事已发生,就得认真地去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落实事故责任。从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事故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评价死亡事故当然就不能以死亡人数多少为标准了,如果是因人为所导致即责任事故,那得纳入评比考核,如果非责任事故、意外事故所导致死亡,那就不应118、该考核。 5 评价重伤事故受伤人数 同样是以责任事故所导致受伤人数多少为评价标准。在事故中受重伤的人数越多,说明安全工作越差,反之亦然。 6 评价轻伤事故受伤人数 同样是以责任事故所导致受伤人数多少为评价标准。在事故中受轻伤的人数越多,说明安全工作越差,反之亦然。 7 评价事故频次 如果事故接连不断地发生,说明安全管理有问题,值得认真思考。 8 评价事故经济损失情况 一起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越大,说明事故越严重,反之亦然。 9 评价违章违纪人数 在安全检查中如果发现违章违纪的人数越少,则说明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按制度办事,这是安全工作的好势头。否则,应从管理上找原因。 10 评价119、社会效益 人身伤害事故社会影响较大,同时,会给员工造成一定的思想负担,无意中留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1 设备事故、工艺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未遂事故等也应给予评价。 这些事故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没有人身伤害事故的大,但其经济损失是相当之大的,而且事故频次多。对于任何一种事故都应认真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析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 因此,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管理绩效进行评审,总结一段时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指出需要改进的方针、目标等,为下步工作打下基础。24、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1.1为伤害和事故的分类提供指导,并建立事故报告及处理规定。120、1.2保证事故发生后及时地上报和调查,并进行事故根源的分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1.3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工伤保险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治安、未遂等事故的管理。3、职责3.1发生事故,当班操作人员,应马上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3.2事故班组职责:3.2.1在事故发生后,班组应立即向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和安全环保质监部经理报告,24小时内书面报安全环保质监部;3.2.2轻121、伤事故、未造成系统停车的火灾爆炸,车间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并在事故发生后5日内将事故报告和相关证据报安全环保质监部。3.2.3完成整改措施,并有相关记录。3.2.4负责本单位事故的管理工作。3.3安全环保质监部3.3.1负责人身伤害、火灾、爆炸、交通、 治安、未遂事故的管理工作。3.3.2负责审核事故班组上报的事故报告。3.3.3负责组织调查职权范围内的各类事故。3.3.4负责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管理工作。3.4 办公室负责参与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3.5财务部负责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和有关待遇的办理和支付工作。4、事故管理4.1 事故分类4.2 抢险与救护4.2.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122、位必须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4.2.2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抢险和救护工作。在抢救和抢险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4.2.3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4.3 事故报告程序4.3.1轻伤事故的报告:发生轻伤事故后,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班长,班长应立即报告安全环保质监部,并于24小时内书面报告安全环保质监部。4.3.123、2重伤事故的报告:发生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环保质监部。4.3.3发生死亡或重特大伤亡事故的报告: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4.4 事故调查程序4.4.1事故班组或事故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班组(或部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统计和登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对事故的调查。事故被调查部门和相关人员有义务将整个事故发生过程上报安全环保质监部。并协助安全环保质监部工作人员对事124、故的调查。4.4.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班组应尽可能的保护事故现场,事故现场物证的清理必须经安全环保质监部或上级事故调查组同意后进行。4.4.3发生轻伤事故,由车间组织本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措施的落实,并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环保质监部。安全环保质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报告进行审核确定。4.4.4发生重伤事故,由安全环保质监部组织事故班组、生产设备、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事故班组要将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报安全环保质监部。必要时,请上级主管部门参加事故调查。4.4125、.5发生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安全环保质监部和事故班组积极配合,并根据调查组提出的意见落实防范措施。4.4.6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程序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4.8事故调查,应充分利用摄影、录像等先进手段,对有关事故调查分析的各种材料、记录和报告等,应及时建档,妥善保管。4.4.9事故调查处理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4.4.10被调查部门、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调查,并如实地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4.5 事故责任划分4.5.1安全管理实行公司126、总经理负责制与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总经理分配的工作,因分管副总经理未办理或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的,由分管副总经理负主要责任。副总经理向总经理反映、正确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总经理负主要责任。4.5.2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由总经理负责,主管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主管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主管领导负责。4.5.3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证者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4.5.4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4.5.5因管127、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4.6 事故处理4.6.1事故处理的依据,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分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按发生事故后“四不放过”的原则分别予以相应的处理。4.6.2公司的决策机构及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致使本公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4.6.3因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设备、设施不按时维护检修,事故隐患不及时消除,作业环境不安全不采取措128、施,强令职工冒险作业,以致发生伤亡事故的,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4.6.4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发现危急情况而不采取应有的措施,以致发生伤亡事故的,应追究主要责任者的责任。4.6.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直至追究刑事责任。4.6.6对事故隐瞒不报、虚报、谎报或有意拖延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4.6.7对事故责任者的具体处罚,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5、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生产厂区十三个不准:(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禁烟区内不准129、吸烟。(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9)检查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起用。(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12)未安装触电保护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13)未取得设备操作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未经取证,不准作业。2、 操作130、工的六个严格:(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3、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4、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131、。(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5、机动车辆七大禁令:(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2)严禁酒后开车。(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挡溜车。(4)严禁带病行车。(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6、检修施工八个必须:(1)装置停车检修必须制定停车、检修、开车计划、方案和安全措施。(2)检修外协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并签定安全管理协议。(3)检修前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置换吹扫、降温和泄压,不得违章拆卸和超标排放。(4) 检修现场的临时电源线,必须有专人按规范架设;沟、坑、井、容器及潮湿处必须使用安全电压。(5)检修结束后必须132、清点人数、工具和材料。(6)电力检修必须严格执行送电工作票制度及电力检修工作票制度。(7)占路施工必须办理占道证。(8)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起重设备、吊具、索具符合要求。26、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气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工2、引用标准及政策规定。GB/T138691992 用电安全导则。3、管理内容和要求:3.1电气运行安全3.1.1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113号)。3.1.2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3.1.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133、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3.1.4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执行。3.1.5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3.1.6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3.1.7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3.1.8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3.1.9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134、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3.1.10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吊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3.1.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3.2电气检修安全3.2.1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3.2.2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135、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3.2.3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电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27、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1、目的及适用范围1.1 为协调和部署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各项生产、消防、治安、交通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顺利落实,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会议的管理。2、会议形式及频次2.1 安全会议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等。2.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公司安全工作需要召开136、。2.3参加会议人员 2.3.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由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办公室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参加会议人员为安委员会全体成员。2.3.2 安全例会 由主管生产副经理主持,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为安委会成员,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2.3.2 安全专题会议 由主管生产副经理主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参加会议人员为有关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生产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3、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3.1.1 听取近期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3.1.2 研究公司重大安全管理事项,并做出决策; 3.1.3137、 听取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汇报,决定处置方案; 3.1.4 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研究确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 3.2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3.2.1 传达上级和公司各项生产、消防、治安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通报、通知等; 3.2.2 根据上级的要求进行工作布置; 3.2.3 落实安全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检查上月例会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 3.2.4 发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学习有关安全专业知识; 3.2.5 分析、通报公司及各单位上月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3.2.6 布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2.7 检查隐患整改情况,提出对事138、故、隐患的进一步整改意见;3.2.8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3.3 安全专题工作会议主要内容3.3.1 传达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并进行工作布置;3.3.2 听取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汇报;3.3.3 专题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3.3.4 安全工作阶段性安排、布置、总结和奖惩等。4、记录 各类安全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分发到相关部门。28、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 通则 (1)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139、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并附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4)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140、险物品。 2.生产和使用 (1)公司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3)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 (4)作业场所应配置保护装置和报警系统,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3.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141、条件,防止和减少有害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5)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6)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7)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生产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中毒人员的抢救。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 (2)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142、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3)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必须采用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5)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6)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7)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8)生产、使用过程143、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5.储存和养护 (1)库房内应设有温度表,每天记录一次,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下班前各一次。 (2)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库房内的温度37。 (3)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记录。 (4)针对易燃液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发和渗漏,有无变色、变质和沉淀现象。做好记录。 (5)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填写有问题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6)有效物品应在有效期间144、一个月前通知相关部门。 6.出入库管理 (1)入库物品必须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它说明。 (2)物品性状、理化常数应符合产品标准,由品质部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验。 (3)仓库部对物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及衬垫进行感观后作出验收记录。 (4)验收在库外安全地点进行。 (5)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出库时按生产日期和批号顺序先进先出。 (7)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8)仓库管理人员应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通知装卸摇动人员。 (9)在出入库过程中,仓管145、员应严格监督执行相关规定,严禁摔、撞、击、拖、拉和倾倒物品。 7.装卸运输 (1)运输危险物品方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 (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5146、)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6)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7)温度较高时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8)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9)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8.报废处理 (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147、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仓库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2)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3)包装容器必须在公司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4)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5)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6)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29、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1、目的:为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入的合法权益,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1988年第9号令)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劳148、动部发1994498号)等两个文件的有关法规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各车间遵守执行,工会履行监督职能。2、任务与要求:2.1、女职工保护制度(1).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3).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149、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4).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5).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2.2、未成年工保护制度(1).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2). 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a)安排工作岗位之前;(b)工作满一年;(c)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2.3.未成年工上岗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向劳动部门登记,由公150、司办理和承担费用。2.4. 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8)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9)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10)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151、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11)锅炉司炉。3、职责: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30、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 建立公司车辆及驾驶安全标准,避免任何财产损失及人员伤害。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车辆(轿车、面包车、货运车)但不适用于动力叉车。3、定义 事故-所有与汽车有关的意外。但若车辆合法停泊且车内无人时发生的意外除外。4、责任 公司办公室和安全环保质监部门负责确保公司汽车驾驶员接受驾驶训练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并遵守本标准152、之要求。 驾驶员负责驾驶安全,遵守国家相应的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交通管理规定。 驾驶员对乘客及公司车辆安全负有责任。4.3 公司办公室负责维护公司车辆使之随时处于良好状态。5、安全驾驶准则5.1 法规要求 必须遵守国家一切有关交通的法令法规,其中包括:普通驾驶员应持有效的驾驶执照。危化品车辆驾驶员除持有效的驾驶执照外还必须持有上岗证。-遵守所有交通规则。-保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参加指定的驾驶安全培训。-按要求使用指示灯。 -严禁酒后驾车。-参加必要的保险。-参加指定的定期身体检查。-参加年审。5.2 驾驶员培训 驾驶员应每年接受当地交通部门的培训。5.3严格执行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5.153、3.1 严禁无证开车。5.3.2 严禁酒后开车。5.3.3 严禁超速开车。5.3.4 严禁空挡溜车。5.3.5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5.3.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5.3.7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5.4 车辆驾驶安全事项 5.4.1乘坐公司车辆的所有乘员在开车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座位上有配置的)。5.4.2 所有车辆(包括公司、承包商)停泊时,必须关掉引擎,拉上手刹并取走钥匙。司机和装卸人员不得在车辆(特别是大型货运)底部和紧贴车辆周围休息。5.4.3驾驶员在驾驶中严禁拨打移动电话。31、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1、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台账化,纳入档案工作管理。2、各类安全生产管154、理台账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规定专人落实。3、台账的制作和填写必须规范化,书写端正、字迹清楚。4、台账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5、台账管理人员要及时根据台账反映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人员督促相关的工作。6、台账管理人员要根据规定及时做好各项记录,妥善保管好各种原始资料。7、安全生产机构和台账管理人员要从实际出发,向他人学习经验,努力搞好安全生产台账管理的改进工作。32、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为规范公司内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种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监管。2 职责2.1 公司安全负责人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责任人。2.2安全员负责审核155、施工单位申办临时用电相关手续。2.3 各部门负责各自责任区施工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3规定3.1 公司安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一般由部门负责人兼安全员。3.2临时用电为架设临时线路超过一天的临时用电。3.2.1 需临时用电的部门,该部门责任人应报公司安全负责人, 填报临时用电作业票,并有明确的安全措施。3.2.2临时用电作业票一式二份由公司安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临时用电的部门各执一份。3.2.3 临时用电的部门、公司安全负责人应督促施工人员按批准的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并由持证电工架线作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3.3 临时用电使用期限为15天,延期使用需续办,最长使用156、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3.4 凡在本公司内临时用电,均需按规定办理报批,未经批准私自取电、未办手续延期使用临电者按公司企业标准安全生产考核执行。33、气瓶入库验收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2、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3、使用氧气瓶和氧化性气体气瓶时,操作者应仔细检查自己的双手、手套、工具、减压器、瓶阀等有无沽染油脂,凡有油脂的,必须脱脂干净后,方能操作。4、从气体供应商接收气瓶时,应对所接收的气瓶进行逐只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接收:a.气瓶上没有粘贴气体充装后检验合格证的;b.气瓶的颜色标记与所需的气体不符,或者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157、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的;c. 经外观检查,瓶体上有不能保证气瓶安全使用的缺陷,如严重的机械损伤、变形、腐蚀等;d.瓶阀漏气、阀杆受损、侧接嘴螺纹旋向与所需要的气体性质不符或螺纹受损的;e.在氧气或氧化性气体气瓶上或瓶阀上有油脂物的;f.气瓶不能直立、底座松动、倾斜的;g.气瓶上未装瓶帽和防震圈,或瓶帽和防震圈尺寸不符合要求或损坏的。h. 气瓶超过检验期限的。5、发现气瓶漏气,首先应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体保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关闭瓶阀,如果瓶阀失控或漏气不在瓶阀上,则必须采取紧急处理措施。6、在进行上述检查时,对发现有缺陷的气瓶,应随时在气瓶上用粉笔简要注明,向运输单位交代清楚,并退还158、供应商。7、严禁敲击、碰撞气瓶,夏季应防止曝晒。8、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措施。34、安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1、概述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现场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使用及管理。 3、职责权限 3.1安全员负责编制安全标志标识使用计划并确定分布位置, 绘制平面布置图。综合办公室负责安全标志标识的采购或定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安全标志采购计划和布置图的审批。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维护和管理。 4、安全标志的标准 标志牌159、应符合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2894-2008)的相关要求。 5、安全标志的购置 5.1 安全员根据生产现场环境条件、设备机具布置和施工作业特点等确定危险部位,确定警告标志、提示标志、指令标志、禁止标志和危险化学品标志、 火灾报警标志、火灾时疏散途径标志、灭火设备标志、工作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标志牌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 5.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安全标志标识采购计划,并安排采购。 5.3 综合办公室负责安全标志标识的采购或定制。 6、安全标志的设置 6.1 安全员应针对施工现场的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危险部位,有针对性地设置安全标志,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 6.2 安全警示标志应160、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其标志设置位置应在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因素、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或设施设备,以及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公共场所。 6.3 安全员应在生产现场进口处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6.4 安全员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公用电话、注意安全。6.5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6.6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1)、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2)161、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3)、柱式:将标志固定在 柱杆上。 6.7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6.8 安全员按以上要求设置安全标志后,应进行统计记录,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提交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7、安全标志的管理 7.1 公司安全标志牌未经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因施工需要,由安全员负责组织安全标志牌的移动或拆除。 7.2生产现场标志牌由现场车间主任分片区监管。发现标志牌需要修整、更换、补充时应及时告知安全管理人员。 7.3 安全员应建立安全标志档案,做好安全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162、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7.4 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安全标志的检查。35、应急救援保障制度为了规范本公司应急救援保障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保障管理体系,增强应急救援保障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1.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和班组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公司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2.人力资源保障:公司管理处(包括后勤人员)、各部门、生产车间是应急救援的专163、(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救援的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3.财力保障:公司财务部应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4.物资保障: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医疗卫生保障:公司管理部联系当地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6.交通运输保障:公司将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使用,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7.人员防护保障:公司将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同时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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