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器科技公司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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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053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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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接器科技公司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出 入 厂 制 度1、 对来访人员,经核实后,有礼貌地进行登记,并为来宾进行带路。2、 对到厂送货的车辆,进厂时进行检查和登记,出厂时也进行检查和登记,出厂时凭放行条再次进行检查和登记。3、 所有外出的货物必须由发货部门填写物料放行条,经相关人员签名,并对实物和单据进行核对无误后,才可放行。4、 检查员工出入厂时是否佩戴厂牌,请假人员必须持请假条或放行条才可放行。(业务除外)5、 上班时间,外来人员一律禁止出入。6、 机动车辆的出厂放行:1、 公司车辆2、出厂,放行必须是公司的在职司机或公司老板授权人员,否则不给予放行。(特殊情况,保安员可打电话向负责人汇报处理)2、 私人车辆出厂放行必须是车主本人,否则保安员有权不给予放行;若车主借给他人必须到保安员处登记,并一同放行才有效,否则保安员有权不放行。 XXXX连接器科技有限公司出入厂管理规则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工厂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规则。第二条 范围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由守卫负责管理。 人员出入管理第三条 本企业人员(一)本厂区人员:1.上下班应穿着制服,佩挂胸章于左胸处,始得打卡出入厂。5.从业人员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3、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二)非本厂区人员:如因公需入厂区者,应凭出差申请单第二联或从业人员出入门证第二联经守卫查对(但由本厂区洽办人员陪同入厂者得免出示凭证)后于本企业人员进厂登记簿(表)登记日期、服务部门、接洽对象、临时入厂证号码、进厂时间后发给临时入厂证佩挂入厂;公毕经守卫收回临时入厂证并登记出厂时间后出厂。第四条企业人员3.洽公人员接洽业务之厂商或顾客如有出入必要时,凭主办部门科长核签车辆/人员出入门证(表3 车辆出入管理 第六条 厂商车辆(一)入厂:1.交货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并注明车行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事由入厂范围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表)一式三联(流程如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经4、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2.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如提运货品车辆,持有主办部门厂处长核发的料品交运单(表)(或材料领用单(表3.6.13)、移转交运单(表3.6.14)、物品出入门证(表3.6.18)等)或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成品交运单(表3.6.15)(或材料调拨单)(表3.6.16)亦可做为入厂凭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而免办理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二)出厂:1.交货车辆卸货后空车出厂凭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由洽办人签章,经守卫查验签注时间后出厂。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除于车辆/人员出入门证注明外,于进厂时由守卫随5、车前往交货地点会同卸货后并随车至厂门放行。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厂处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料品交运单(或六联式材料领用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门证)或科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成品交货单(或七联式材料调拨单)至指定地点由点交人点交装车,车辆驶抵厂门时,守卫应加以抽查交签注时间后放行。各公司对出厂须经守卫会点物品应予明文规定,由守卫会点装运后随车至厂门放行。第七条 公司车辆本公司车辆入厂时,得免办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应依第六条规定办理。 物品出入管理第八条 外来物品第一联:守卫室会签主管批核守卫室第二联:守卫室会签主管批核有关部门守卫室有关部门HT(一)入厂:厂商6、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含厂商之样品及进厂装运成品的自备空容器等)入厂应由厂商填具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二联(表)由主办部门科长核签,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抽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厂商自存作为出厂的凭证。(二)出厂: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应由厂商凭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如属厂商带余料出厂应由主办部门另填开料品交运单注明出厂原因并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第一联交运)第一联经主办部门科长核准后,由守卫检出原存查的第二联查对,并分别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第一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主办部门存查,第二联留存守卫室。第九条 公司物品(一)本厂与分厂或分厂间物品出入:调拨成品的出入厂应凭成品交运单;属7、料库材料调拨或移转出入厂应凭七联式材料调拨单;如使用部门领料须入厂门者,应凭六联式材料领用单;半成品(由各公司自定)、机配件、固定资产及使用部门已领材料移转出厂应凭移转交运单;各项凭证均应经各主办部门主管核准,并经守卫注明车行车号随车人数出入厂时间后放行。(二)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再携返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或营业用样品);送外检验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应再携返的物品:1.出厂时凭物品出入门证(表)一式五联由主办部门填具出门物品栏的品名、规格、数量及入门物品栏的品名、规格、预定返厂数量送厂处长核准(出借由经理核准其余由厂处长或经理核准)后,第一联由主办部门自存,第二、三、8、四、五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二联暂存守卫室,于翌日上午10时前送会计部存查,第三联由守卫室留存,第四联交厂商(或借用人、携出人)于物品回厂时查对之用,第五联交承运商凭以申请运费(如自运第五联做为物品签收回联存主办部门)。2.返厂时厂商(或借用人、携出入)凭第四联交由守卫查对并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签注姓名或车行车号人数及入厂时间后,于第四联填注实际返厂数量后暂留守卫室,第三联交厂商(借用人或携出人)随物品送至主办部门(请修、出借等部门)确实验收后填记实际返厂数量经科长核签后交厂商(借用人或携出人)于出厂时交守卫与第四联核对并于第三、四联签注出厂时间后出厂。翌日上午10时以前守卫将第三联转送会计部9、门,第四联送主办部门核对销案。如物品分批返厂时,除最后一批比照前项规定办理外,至其余各批物品返厂时应由主办部门科长核发车辆/人员出入门证(需注明交货品名规格数量及该批物品的物品出入门证编号于载货内容及品名栏)(第一联自存)第二、三联交厂商凭该证经守卫查对并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持入(出)厂守卫于厂商出厂后将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第三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送会计部门并原物品出入门证第二联存查,第二联由守卫室留存。守卫及主办部门并应于留存的物品出入门证注明已分批返厂物品日期、品名、规格数量等,待最后一批物品返厂后守卫再将物品出入门证第三联转送会计部门结案。 3.由本公司供料拖外修造或加工10、物品时,其所供应的材料应由主办部门办理领料后,填开物品出入门证(应于入门物品栏注明要修造或加工完成物品的品名规格及预定返厂数量)办理交运出厂。4.会计部门应经常查对未入厂的送修出借或其他应再携返物品,如逾预定入厂日期应即联络主办部门催办,如逾期10以上时,应按旬开立物品出厂逾期未返催办单(表)一式二联送请主办部门填具未返厂原因及预定入厂日期经厂处长核签后一份存主办部门,一份送回会计部门存查,但逾期1个月以上应呈报至经理,逾期2个月以上应呈报至总经理。 (六)成品:出售的成品;客户寄存或误送的成品,赠送、样品、送检、试验及送客户确认或试用等无需返厂成品;客户退回重加工或供料委制或加工成品等应凭成11、品交运单出厂。(除出售成品外均应注明出厂原因)(七)其他:借与厂商材料、向厂商借用材料归还(注明归还章)、材料让售(注明标售比价单号码合约号码发票号码缴款单号码)等应凭料品交运单出厂。(八)经由守卫室转送至会计部门的各种物品出厂凭证均应加盖守卫室部门章以资识别。 附则第十条 外来车辆、物品出入厂时间(一)入厂;每日上午7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二)出厂:限每日下午6时前。如遇特殊情形需在上列时间外出入时,主办部门应事先通知守卫主管部门转知守卫室。 第十一条 禁止携带照相机入厂(宿舍区除外),经管理部门厂长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标的。第十二条 出入厂管理如有异常情形,守卫应即填报异常报告单表一式二份呈主管批准后,第一联存守卫室;第二联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填具处理情形呈厂处长以上主管核签后送会守卫室将处理情形摘要记入第一联处理情形栏后存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