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公司薪资考核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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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030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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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纺织公司薪资考核管理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为加强集团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完善薪资管理,促进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升,特制定本办法。一、薪资设计与考核(一)月度绩效考核1、月度考核基数执行2010年各岗位人员月度绩效工资基数。 2、考核内容(详见部门负责人月度考核表) (1)月度计划工作完成情况占40分。因本部门原因工作计划未完成的,有一项扣3分;完成不到位的,有一项扣0.5-2分;非部门负责人原因,相关责任人分值加倍扣减,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下同)。 (2)部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占30分。因2、本部门原因工作计划未完成的,有一项扣3分;完成不到位的,有一项扣0.5-2分。 (3)行为考核占10分。无故缺勤、不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的,每有一人次扣2分;违反党纪国法的,有一人次扣5分;其它视情形扣分。 (4)其他占20分。领导临时交办工作因本部门原因未完成,有一项扣2分;完成不到位,有一项扣1分;部门之间协作出现不正常现象,每有一次扣责任部门3分; 部门服务冷、硬、拖的,有一例扣1分。(5)总分值满分为100。考核仅设计扣分项,减去四个方面的扣分即为本部门负责人月度分值;部门其他成员由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月度考核表,结合各自分工情况,进行二次考核,形成各人月度分值。3、月度绩效工资计算方法3、:各岗位人员月度绩效工资基数月个人得分百分比 (二)季度绩效考核 1、季度考核基数:执行2010年各岗位人员的季度绩效工资基数。 2、考核分值:本季度个人三个月得分的平均分。3、季度绩效工资计算方法:各岗位人员季度绩效工资基数季个人得分百分比 (三)年度考核(详见部门年度考核表) 1、年考核基数:生产安全部门正职为刘东、昭阳、利国和大营四个矿矿长生产经营考核年薪和党委考核年薪总数平均值的60%,其他部门正职为50%。2、其他人员挂钩比例:其他人员年度薪资与部门正职的挂钩比例(即岗位百分比)为:副职80,副科级职员70,股级职员55,副股级职员50,其他职员40。3、个人年度分值:部门年度考核满4、分为100分,亦仅设计扣分项,减去各项扣分即为本部门负责人年度分值;部门其他成员由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年度考核表,结合各自分工情况,进行二次考核,形成各人年度分值。最后两类共同项内非部门负责人原因,相关责任人分值加倍扣减4、个人年绩效考核总分计算办法:个人逐月度考核分值的平均值40%+个人年度分值60%。 5、个人年薪总额计算方法:年考核基数个人年绩效考核总得分百分比岗位百分比(年终补兑时剔除平时发放的个人基本年薪及个人全年月、季绩效工资考核基数的累计数)。 二、绩效考核要求1、月度、年度绩效考核分由各部门自考,经分管领导审核后送集团考核办。部门的月度及年度考核扣分须落实到相关个人。考核小组经过5、会审,由小组组长审定后网上公示。2、各部门负责人需及时将本部门及对各位成员的自考分通过信息平台发送集团考核办。考核办按照具体分值结算每个人员工资。对无分值人员,取消月、季或年度绩效工资补兑部分。3、月、季、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下同)的,个人得分百分比为100%;得分在80-89分的,个人得分百分比为90%;得分在70-79分的,个人得分百分比为75%;得分在60-69分的,个人得分百分比为50%;得分在59分以下的取消月、季绩效工资或年度补兑部分。4、部门或成员在年度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由分管领导提议,总经理审定,可对部门或成员实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2000l0000元。 5、个人实际出勤全年不足180天者,不予兑现年度补兑部分;出勤180天以上,不足220天的,每缺1天,年度补兑部分下浮0.5。 6、成员受到集团黄牌警告、延长试用期、非正常免职等情形,年度补兑部分不予考虑。集团年度表彰的优秀干部、表扬干部年度兑现时分别嘉奖3000和2000元。 三、其他事宜 1、集团成立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宋海涛任组长,颜达庆、宋政、朱开成、倪良高、李万军、钱广华、戴志淦、孙化平、杜志明、洪志国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劳动人事部。2、此考核管理办法从5月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