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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管理制度汇编144页
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管理制度汇编14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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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7857 2024-09-08 141页 515.12KB
1、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前言- 1 -第一章 机构设置- 1 -第二章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岗位责任制- 3 -第一节 矿长岗位责任制- 3 -第二节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4 -第三节 安全矿长岗位责任制- 5 -第四节 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 6 -第五节 机电矿长岗位责任制- 7 -第六节 地测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7 -第七节 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9 -第八节 防治水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10 -第九节 钻探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1 -第十节 水文地2、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2 -第十一节 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3 -第十二节 测量技术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第十三节 储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5 -第十四节 钻探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6 -第十五节 钻探队带班长岗位责任制- 17 -第十六节 钻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8 -第十七节 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19 -第十八节 钻探工岗位责任制- 20 -第十九节 钻机检修工岗位责任制- 20 -第二十节 相关单位人员岗位责任制- 21 -第三章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28 -第一节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8 -第二节 地质灾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 30 -第三节 3、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5 -第四节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36 -第五节 地测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 38 -第六节 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39 -第七节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41 -第八节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6 -第四章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49 -第一节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9 -第二节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56 -第三节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9 -第四节 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62 -第五节 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64 -第六节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70 -第七节 各项技术4、规程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 72 -第八节 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 87 -第九节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88 -第十节 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 91 -第十一节 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93 -第十二节 探放水管理制度- 95 -第十三节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97 -第十四节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 98 -第十五节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100 -第十六节 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103 -第十七节 “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104 -第十八节 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106 -第十九节 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1085、 -第二十节 防治水安全培训制度- 111 -第二十一节 物探管理制度- 113 -第二十二节 绘图技术管理制度- 116 -第二十三节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117 -第二十四节 水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价制度- 117 -第二十五节 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119 -第五章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 120 -第一节 周边煤矿监控监管调查制度- 120 -第二节 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回检查制度- 121 -第三节 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制度- 125 -第四节 雨季“三防”巡视检查制度- 131 -第五节 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132 -第六节 雨季“三6、防”工作值班制度- 133 -第七节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 134 -第八节 雨季“三防”物资储备制度- 136 -第九节 水情汛情观察员汇报制度- 137 -山西xx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前言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防止和减少煤矿地质灾害和水害事故,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章 机构设置一7、“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领导组组 长:李成云(矿长)常务副组长:崔世荣(总工程师) 赵俊生(安全矿长) 副 组 长:吴吉有(生产矿长) 任宏斌(机电矿长)廉树贵(矿长助理) 邓兆金(地测副总)李永刚(通风副总) 张 达(机电副总)成 员:王建龙(地测科科长)康智斌(防治水中心主任)以及各科、区队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地测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日常管理工作。二、防治水领导组 组 长:李成云(矿长)常务副组长:崔世荣(总工程师) 副 组 长:吴吉有(生产矿长) 任宏斌(机电矿长)廉树贵(矿长助理) 邓兆金(地测副总)李永刚(通风副总) 张 达(机电副总)成 员:康8、智斌(防治水中心主任)王建龙(地质测量科科长)以及各科、区队负责人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三、水害防治中心水害防治中心由防治水中心、钻探队和其他相关科室(安检科、地测科)。防治水工作具体由防治水中心、钻探队负责,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工作,地测科负责钻孔标定和验收工作。康智斌担任水害防治中心主任,负责全矿防治水管理工作,防治水中心科员、钻探队人员、地测科科员、安全员为水害防治中心组成成员。四、 地测科地测科科长:王建龙地测技术员:辛建斌测 量 工:梁伟伟、赵建刚、李利勤、胡雪松五、 防治水中心 防治水中心主任:康智斌地 质9、 技 术 员:刘 伟、吴文锋水文地质技术员:范永乐、高振冲六、钻探队队 长:朱立业技术员:吴建忠队员:探水工人26人。第二章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 矿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矿长是煤矿地质灾害与测量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配备配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监督和落实每年的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5、10、负责组织实施每年雨季前的矿井水灾演习。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水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水害伤亡事故。7、负责装备物探仪器、探水钻机及其它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设备。8、负责专业探放水队、物探队伍建立。第二节 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是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工作的技术责任人,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对全矿地质灾害与测量技术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体系畅顺。3、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11、次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题会议,协调和解决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地测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月度地测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施工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安全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煤矿防治水工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负责组织矿井水害隐患的排查;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7、推广应用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12、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攻关。8、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科技评比活动。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9、负责落实专业探放水队、物探队伍的培训工作。第三节 安全矿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有关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对我矿井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2、当好矿长的参谋助手,对我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工作直接领导,负全面安全责任。3、参与编制、审批、实施、检查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的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和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措施,参与制定安全技措资金使用计划。4、负13、责监督检查矿井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的实施,督促解决处理生产过程中水害事故隐患;5、负责对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事故组织追查分析和处理;6、负责督促有关领导和部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7、负责督促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隐患排查工作。第四节 生产矿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配合矿长贯彻上级有关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3、对分管单位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制定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计划,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管理措施。4、经常深入现场,加强14、现场管理,解决和处理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5、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各项措施、方案的实施。6、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7、抓好分管职能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业务保安工作。8、按照地质灾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9、配合总工程师搞好防治地质灾害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实施。第五节 机电矿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精神。2、参与编制、审批、实施、检查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的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防治措施,参与制定水泵和排水管路的布设规划。3、参与监15、督检查矿井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的实施,督促解决处理生产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事故隐患。4、负责领导矿井排水系统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5、负责协调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中与机电相关的各项事宜。6、负责全面掌控和督促机电科及时检查各水泵的工作情况,发现水泵不能正常工作要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检修。7、负责领导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设备、设施、仪器的采购、供应、储备工作。第六节 地测副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地测灾害防治和测量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2、负责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批示以及煤矿生产的各项规程及规章制度。3、合理组16、织分配人员工作,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并监督检查本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好考核记录工作。4、根据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审核监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5、抓好矿山测量、矿井制图、矿井地质、水文地质、防治水管理、储量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参加矿井各期生产计划的编制,保证提供正确的地测资料。6、分析研究所管科室下井人员收集的地质、测量、水文地质方面的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7、组织编制矿井生产所需的各种地质测量资料、矿井补勘计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8、安排整理地质测量资料、图件和地质成果,抓好地质、测量资料的上报和归档工作。9、定期组织召开业务检查、分析17、会议,提出改进方案和工作计划。10、负责组织开展地测技术攻关,发出地测情况联系单,学习国内外新技术以及先进的地测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地质、测量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11、抓好计算机绘图工作,及时完成地质测量数据的录入、维护,并根据我矿生产需要定期完成图纸的填充及打印任务。12、掌握各种材料、工具设备使用和保管情况。13、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学习,以及安全培训,随时了解职工的工作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每个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团结协作,力争建设双文明班组。14、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第七节 地测科科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领导18、下,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规定、规程规范,对测量、资源管理、绘图等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3、建立健全各种测量、储量、图纸和相关资料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并组织落实。4、组织编制本科月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5、组织编制年度的材料、设备、仪器及配件计划,加强经营管理。6、负责组织施测近井网、水准基点、井下基本控制网、大型贯通和测量仪器的检校。7、参加每旬检查,对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8、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19、全风险管控工作,参加年度及专项辨识,形成相应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落实管控措施,定期检查以及培训等保障工作。9、参加矿井远景规划与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组织提供生产或其它部门所需要的测绘资料。10、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对本科室人员安全生产全面负责。11、积极推广测量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煤矿测量工作水平。第八节 防治水中心主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 在总工程师、地测副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矿的地质、水文地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水害防治中心的管理工作。2、 负责组织修订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3、 负责组织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具体落实。4、 20、负责矿井井下物探初步结论的预审;负责对年度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报、月度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方案、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矿井隔水煤(岩)柱留设报告等资料的预审;负责各类地质资料、“三书”的提交预审;负责组织对防治水工程预验收。5、 负责对探放水成果进行研判并提出意见和建议。6、 负责组织编制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预审;负责预审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协助总工程师完成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技术工作。7、 负责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及防突水技术措施的预审。8、 负责监督防治水设施的完善,负责制定设备、仪器申购计划。9、 负责督促探掘分离和确认移交的21、具体执行。10、 负责考核水害防治中心各科队工作完成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11、 负责组织定期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研究确定一个时期中地质和防治水重点工作。12、 协助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建立地测防治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参加每旬组织的地测防治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落实。13、 参加地质灾害防治和测量专业安全风险专项评估管控工作。14、 负责水害防治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和培训工作。15、 负责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九节 钻探队队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钻探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本区队钻探施工和行政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2、坚持“安全第一,22、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决定。3、组织落实xx煤业和钻探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考核兑现,杜绝“三违”现象。4、负责按设计方案、施工措施组织施工,严把现场工程质量关,减少原材料消耗,降低钻进成本,提高经济效益。5、严格执行、督促落实盯班制度;负责处理区队现场安全生产问题。6、组织本区队安全活动,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分析、研究存在的安全问题,布置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排查安全薄弱人员,落实监护措施。7、合理调配劳动力,提高钻探效率。8、要经常深入对所分管的辖区和生产、维修区域的作业环境、生产工序、安全设施、人员23、工作情况等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9、每天对本单位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一次,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分级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并登记建档,做好跟踪落实销号工作。第十节 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2、负责水文地质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确保水文地质资料真实、准确、可靠,按规定做好原始记录和专门分析报告的编制。3、负责提供矿井采掘、开拓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和专门分析报告。4、定期整理填绘各种基础台账、图纸及各类水文地质资料,并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5、负责编制月24、度防治水工作总结,提出下月防治水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6、负责年度、月度水情分析,对受水害威胁的煤层、采区、采掘工作面提出治理措施,排除隐患,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水文地质资料。7、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对受各类水患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进行水情水害预报,同时制定预防和处理措施。8、负责对井下涌水量及各水文观测孔进行观测,并做到涌水量每月观测三次,特殊情况下加密观测次数。观测的数据要准确、可靠,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措施。9、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第十一节 地质技术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熟知本矿井范围内的地质构造、煤层赋存范围、煤的结构及变化规律,并且掌握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的有关25、规定。2、负责井下巷道地质构造、煤层厚度观测,积极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地质问题,并按规程规定和地测达标要求做好原始记录。3、负责井巷素描图的绘制,绘制内容要齐全、准确,反映实际情况。4、积极进行井田范围内的地质构造和采区地质构造分析、研究,为合理布置巷道提供依据,并提出建设性意见。5、负责“三书”(采区、回采、掘进地质说明书)的编写,为采掘方案设计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6、负责年度、月度地质预报编写,对受地质构造威胁地段提出合理建议和措施,排除隐患。7、负责井田范围内各类地质台帐、卡片的补充填绘,并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8、研究分析矿区地质构造、煤层厚度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26、地质因素。9、负责各种地质图件的填绘和管理工作,填绘要符合规程要求,管理要到位。10、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第十二节 测量技术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地测副总、地测科长领导下开展煤矿测量工作。熟悉掌握煤矿测量规程,严格按标准作业。掌握测量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做好日常工作并及时反馈。2、深入现场,及时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对分管区域工作情况做到心底有数,对测量工作实行现场监督,落实到实处。3、及时延设导线、复测导线,要审核把关,尤其是贯通及过巷。在测量上不能出现任何事故责任。指导测量全面技术落实标准化及督查日常测量工作,有针对性解决疑难问题。4、认真填绘各种图纸、台帐27、,确保向外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认真完成工程图纸审核工作,准确计算标定数据,制定测量方案以便指导施工生产。5、负责组织建立必备的基本原图、交换图和成果台帐以及其它测绘资料,组织成果图质量验收。6、认真学习煤矿测量规程,严格执行复测复算和检查制度,按规程的各项要求搞好测量工作。7、接到采掘设计图纸后必须及时复核测量资料,排查该工程及其周围20米范围内的采掘情况做好记录,并做好实测及资料的准备工作,保证资料的准确性,方可测量挂线。8、严格按作业规程及图纸放线,特别应掌握好巷道的拐弯、车场及上下变坡点的位置,保证现场和设计统一。9、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按照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的要求及时延线,28、并及时下达巷道开口通知单、中、腰线标定通知单、巷道贯通通知单等。10、对于采掘范围及其邻近区域的老巷(空)、硐室、溜煤眼、停采线、切眼等必须下达贯通通知单。准确掌握各项贯通(立交)工程的进度,做到煤巷30-40米、综掘提前50米以上、岩巷2030米发放巷道贯通通知单,保证贯通准确、安全。11、及时掌握贯通巷道两侧的坡度变化及标高。贯通巷道贯通前50米,必须对贯通两侧的标高进行实测,及时将测算数据通知设计、施工等有关人员,以便及时调整,确保正确巷道贯通。12、及时上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资料、报表。第十三节 储量技术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地测副总、地测科长领导下开展煤矿储量管理工作。认真执行29、国家有关资源管理方面的技术政策,负责资源管理工作,分析研究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全面掌握矿井煤炭资源情况,掌握各种损失的原因,发现不合理损失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并报告矿总工程师、地测副总。2、熟悉矿井地质构造特征、煤层赋存情况,煤层结构及稳定程度,掌握三量动态和不同采区、不同采煤方法的资源回收情况,分析历年全矿井分水平、分采区、分煤层、分采煤方法的回采率,测算储量利用系数,提出提高回收率的书面建议或报告,为老区复采、延长矿井寿命提供建设方案。3、负责年终储量计算工作,编制储量计算图,组织划分储量块段、核定煤量,编制年度矿产量平衡表;矿井储量及损失量计算表;生产水平以上薄煤层储量比;分道巷、分石门、分30、煤层、分倾角储量明细表。4、建立健全各种储量台帐,及时编绘各种储量图纸,并按规程及标准化的要求及时填绘,数据齐全准确无误。5、全面开展储量、三量管理工作,随时掌握储量变动、开采、损失情况,及时准确填报各种储量报表,对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监督。按时编绘有关“三量”图纸,提出“三量”月报。6、负责储量注销手续的处理,参加研究储量放弃问题,根据批复文件负责储量注销和放弃的填图工作。7、负责组织编写延伸水平地质报告,计算矿井地质报告中的储量数和各种压煤区的煤量。8、参加矿井采掘设计审查,掌握设计和作业规程中的有关开采规定,依照规程组织全组人员检查资源回收情况。9、组织好回采工作面的收尺工作,经常深入现场,31、掌握生产动态,对储量的动态及损失管理数据准确,为领导提供准确资料。第十四节 钻探队技术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钻探队队长的领导下,负责钻探技术管理工作。2、监督钻机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取准钻孔地质资料,对不执行设计要求和降低质量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3、学习、贯彻有关规范、规程,掌握钻探设计的有关要求和钻探区内的基本地质情况,熟悉岩、煤层对比标志。4、负责做好日常地质管理工作:(1)认真检查钻探各种原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2)经常分析研究钻孔情况,确认达到设计目的时,经矿职能部门同意后终孔。(3)终孔后及时做好施工中的地质资料整理。5、对本单位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32、一次,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分级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并登记建档,做好跟踪落实销号工作。6、经常深入对所分管的辖区和生产、维修区域的作业环境、生产工序、安全设施、人员工作情况等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第十五节 钻探队带班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钻探队队长领导下,负责本班的钻进作业及安全工作。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钻孔设计要求施工。3、负责当班的安全、质量、进尺,严格按措施作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4、严格按质量要求钻进,保证钻孔质量并按要求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工作。5、合理安排每个岗位工作,加强班与班之间的协作,互相创造良好的作业33、条件。6、负责本班作业区域的重点工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各作业班组在组织生产、施工、设备安装、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由班组长组织对重点工序涉及的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工程质量、人员和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7、负责本班组的隐患排查治理,到作业场所后首先排查事故隐患,确认无事故隐患后方可作业。在作业中经常排查事故隐患,防止出现新的事故隐患,现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先撤出作业人员,处理后再作业,本班组的隐患治理工作及时向区队汇报,并登记建档,做好跟踪落实销号工作。第十六节 钻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坚持现场交接班,必须持证上岗。2、负责井下探放水和瓦斯钻孔的施工。3、必34、须熟练掌握各种型号钻机的工作原理、构造、装备情况。4、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型号钻机的操作技能,达到操作熟练。5、钻机入井施工前,必须对钻机进行全面认真检查,保证完好无损,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入井施工。6、钻机的安装、操作中必须严格按钻探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7、钻孔的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和措施要求的方位、倾角、孔深等参数进行施工。8、现场施工中,必须根据钻场附近的煤(岩)性质情况进行调压施工,严禁因操作不当发生卡、埋钻现象。9、必须真实、准确做好施工参数记录,严禁出现假记、误记等现象。10、施工中,钻机出现故障,必须及时查明原因,进行修理,同时汇报调度室。11、每班上岗前,对自身上岗条件和本岗位35、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评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12、负责本岗位事故隐患排查。在作业过程中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等随时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现场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由班组长汇报区队负责人组织整改,整改结束后由班组长做好登记。第十七节 测量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地测科长领导下开展煤矿测量放线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2、严格遵守煤矿测量规程相关规定。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精心测量,对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测量过程36、中的安全工作负责,是测量工作的直接责任者。3、严格执行复测复算和检查制度,按规程的各项要求搞好测量工作。4、各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协助技术人员认真审查施工设计,发现错误及时和技术人员联系解决。5、接到巷道开工通知单后,协助技术人员做好测量放线的资料准备工作,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然后方可挂线开工。6、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设计图纸放线,特别应掌握好巷道的拐弯、车场及上下变坡点的位置,保证现场和设计一致。7、及时掌握好各项贯通工程的进度,做到煤巷30-40米、综掘提前50米以上、岩巷2030米前发放巷道贯通通知单,保证贯通准确、安全。8、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矿总工程师和科长批准,不得私自对本科室以外的单位37、提供各种图纸及测量成果资料。9、按照科长安排及时为各有关单位准确地提供所需图纸、资料,并做好记录。10、严格遵守上级制定的各种图纸发放及保密制度。第十八节 钻探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班长领导下做好分配的钻机岗位工作。2、严格遵守钻探操作规程,在钻进过程中观察设备的运转情况,确保正常钻进。3、熟悉钻探记录的有关要求,认真按规定项目做好钻探钻进记录。4.在钻进过程中勤捞岩粉,判断岩性、地层并详细记录。5、负责各种钻具的清洗、维护、保管和摆放,搞好文明生产。6、每班上岗前,对自身上岗条件和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评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7、负责本岗位事故隐患排查。在38、作业过程中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等随时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现场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由班组长汇报区队负责人组织整改,整改结束后由班组长做好登记。第十九节 钻机检修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担负钻机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2、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负责进行钻机维修及日常维护,认真做好检修、维护记录。4、在检修钻机设备或电路时,必须停电作业,并设专人监护,保证作业安全。5、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6、节约原材料和修旧利废,减少材料消耗。7、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搞好环境卫生。8、每班上岗前,对自身上岗39、条件和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评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9、负责本岗位事故隐患排查。在作业过程中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等随时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现场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由班组长汇报区队负责人组织整改,整改结束后由班组长做好登记。第二十节 相关单位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机电管理科及机运工区1、负责备足各种常用的救灾抢险物资、工具及排水设备和配件等,保证满足日常防治地质灾害工程和水灾发生时救灾需要。2、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排水设备的选型及购置工作,负责探放水设备的购置。3、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40、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对全部工作及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实验,解决发现的问题。4、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保证排水管路畅通。5、负责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6、每月27日前向防治水中心填报井下排水系统图,井下排水设备的安设及运行情况、排水能力和排水记录。7、认真编制矿防治水机电设备的需用、大修、电力负荷计划,做好现场设备的备用,对损坏设备及时组织大修,满足现场需求并定期组织水泵技术测定和雨季电器试验。8、落实好维修工41、包机制和固定司机制度及统计水泵运行时间。按包机制安排责任心强、有工作能力的维修工负责维修,无特殊原因必须固定本泵房的司机。9、维修工必须每天上岗进行日检工作。对设备的保护、完好等方面认真检查,重点对提引水装置和供电作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10、检修前队长和包机维修工必须定期对排水管路进行检查,对采区泵房做到每天一查,对中央泵房做到每周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和汇报。11、安排落实防排水物资和工程,并做好系统排水能力的核查工作。二、安监科1、负责全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及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面检查。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对矿井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42、管理实施全动态安全监督检查。2、参加各类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中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内容的审批并对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3、安排专职人员对采掘工作面或其它有水害隐患地点进行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当班水情水患处理情况认真填好记录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处理。4、对安全信息卡上有关水情信息及时处理反馈到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理防止耽误水患的处理而造成水害事故。5、参加水灾事故分析会议,查明事故原因,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6、负责全矿年度灾害预防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并督促实施和现场整改落实。7、负责全矿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全过程检查督办,建立健全隐43、患排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挂牌管理。8、负责协助防治水中心定期组织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有排查记录,并负责监督各责任人落实。9、每季组织一次大范围的地面防洪及井下防治地质灾害检查,雨季加大排查力度,特别是地面工业广场、各井口、周边煤矿、采空裂陷区等薄弱地段。若发现危险区,撤出人员,并设立警戒。10、加强对跟班安全员的防治地质灾害知识培训,让其兼任水情监视员,工作面发现出水隐患及时汇报。11、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负责安排安全员在现场值班。12、负责允许掘进距离的的控制及停掘工作的执行落实。13、负责开展全矿职工防治地质灾害知识教育及宣传工作。14、对探放水人44、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保证井下探放水人员持证上岗。15、负责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的购置。16、雨季前组织,聘请防治地质灾害专家进行一次全矿范围内科队级以上管理人员防治地质灾害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矿职工防治地质灾害意识。三、调度中心1、要掌握各采掘工作面及重点工程施工地点的出水情况出现水害隐患要有序地调度处理。有涉及水害影响施工地点的班中汇报要记录水害处理情况。对井下有水害隐患地点的水情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调度处理。发生大的突水或其它水害险情时要及时调度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安排有关单位迅速、正确处理险情。各种防排水设备、材料要及时安排调运保证按时到位。2、参与有关防排水措施的制定和实施45、。3、在处理险情时要安排专人查看现场做到情况明了、指挥得力必要时现场指挥调度。4、负责组织矿井水灾演习,编制避水灾演习计划和总结报告。5、负责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处理和落实。6、负责“雨季三防”工程的调度、协调、落实,并组织矿井抢险救灾演习。7、协助地表水体调查及关闭煤矿调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大雨前后必须协助调查一次。四、供应科1、严格管理矿井防治水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保证器材的优质、可靠、完好。 2、平时要储备好矿井发生水灾所必须的抢险材料并设专库、专帐管理。3、保证采掘队正常排水设备的供给特殊情况下要想方设法保证矿井防排水器材及时、足额到位。4、雨季防洪物质要专人、专库、专帐妥善保管46、。五、财务科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做好矿井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的资金调配管理。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和统计的方针、政策。 3、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到位,保证专款专用。4、保证地质灾害防治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教育费用资金到位。5、负责审核各类水害事故处理的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分析内容。六、采掘生产区队1、负责管辖区内排水、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管理。2、各施工队组工作面必须配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同时负责工作面水仓清理及工作面排水管路的维修和对排水设施的保养。3、作业规程必须有防治地质灾害措施和设计,并严格执行;巷道内必须有明显47、的避水灾路线标记。4、定期(每月)向防治水中心汇报井下出水点和增设的排水设备,同时做好突水点、探放水区及采空区的排水记录。5、在掘进过程中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按照防治水中心提供的探放水设计和措施施工钻场、水仓,以便探放水工作的顺利进行。6、工作面回采前必须按照防治水中心的防治地质灾害措施,完善排水设施。7、负责施工工作面“有掘必探”各种牌板的维护。8、负责及时将开、停、复工报告报送地质测量部门。9、负责安排对临时水仓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10、在有水情隐患地点施工时要加强对工作地点和附近区域的水情观测要现场交接班并将水情交待清楚48、。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矿调度室情况危急时要首先保证职工人身生命安全。1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矿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七、通风队1、负责工作面防水密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必须有正规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方可施工。2、对各密闭进行详细检查及维护,及时了解密闭渗水情况。3、在开启密闭前,详细制定防水措施,确保万无一失。4、瓦检员发现水情要及时向矿调度汇报。5、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负责安排瓦斯检查工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第三章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制度第一节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49、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50、保障安全”的原则。 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12、估算和核实矿51、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15、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第二节 地质灾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52、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职责划分(1)防治水中心职责1、负责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3、负责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编制上报工作。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5、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工工作。(2)调度室职责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的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53、工的有关协调工作。(3)瓦斯队职责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地质预测预报资料。(4)采掘队组职责1、根据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防治水中心汇报。二、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1、根据矿井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2、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3、根据超前钻探和物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54、地质预报。4、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5、根据巷道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6、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7、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三、预测预报工作要求1、防治水中心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考核定级办法的要求,收集每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2、防治水中心在每月22日根据矿生产接续安排,编制月度地质预测预报,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和矿领导、施工单位。3、根据施工单55、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防治水中心地质技术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及相关职能部室。4、各施工单位认真参照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贯彻学习,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学习要有记录、签字。地质测量科要不定期检查贯彻学习记录。5、相关施工单位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预报要求执行,当工作面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及时向防治水中心反馈现场情况。6、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7、防治水中心要严格按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56、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预报的结果应能保证煤矿正常生产,杜绝出现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8、防治水中心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9、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四、 预测预报内容要求(1)预测预报基本内容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季)计划采/掘范围。2、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3、地质构造、涌水情况。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地质构造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5、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2)断层预57、测预报内容: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3)陷落柱预测预报内容:陷落柱的位置、形状、大小,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陷落柱裂隙和导水富水情况。(4)冲刷带预测预报内容:冲刷带的位置,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冲刷带切割深度、范围、富水情况。(5)水文预测预报内容:充水因素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预测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五、 奖惩和其它严格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要求向有关职能科室提供预测预报,施工单位严格按58、照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对在水害预测预报及探放水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对预报不及时、探放水或钻探地质构造过程中不创造施工条件、延误工作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等。第三节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矿安全生产方针、技术政策和有关工作规定,深刻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努力开展好地测防治水业务,特制定本例会制度:1、地测安全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2、由防治水中心提前通知会议时间、地点等参会相关须知。3、会议由矿总工程师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地测科、防治水中心、钻探队、生产技术科、调59、度室、机电科、安监科、采掘队组的负责人和技术员。遇有特殊情况不参加会时,必须提前向总工程师请假,不请假,视为旷会。4、与会人员要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做好会议记录。二、安全办公会议内容:1、传达矿安全办公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2、汇报本月防治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情况及下月防治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 3、矿总工程师总结上月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月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进行安排。 4、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5、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三、管理规定 :1、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60、到者罚款50元/次。 2、会议期间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否则罚款50元/次。 3、会议期间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保持会场纪律。 4、会议结束后,防治水中心作好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第二天打印下发。第四节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1、 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逐级审批。2、防治水中心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编制各类报告、并按期进行修编,逐级审批,必要时,上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4、采掘工程设计施工前,按时提交由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并督促施工单位落61、实相关内容。5、 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质测量科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6、防治水中心地质人员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矿井建设,及时修订中长期防治水计划。7、 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防治水文件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经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8、 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防治水中心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9、一般探放水设计和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行。特殊探62、放水工程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10、 矿井年度、月度地质预报及季度“三量”、年度储量报表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行。11、测量贯通通知单由各施工单位技术组提出,具体现场施测由地质测量科测量人员、监理、施工单位各自独立测量、计算,比对成果后,由施工单位逐级审签通知单,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及时下发施工队实行。12、 测量贯通设计,地表岩移观测设计、“三下”采煤方案、地面控制网测量方案必须经科长审核,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五节 地测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1、地测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2、凡提交矿内各单位使用63、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测副总审核,报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方能提供。矿内各单位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测副总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3、凡上报的地质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4、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只有单份的图纸资料不得外借。5、外单位索取、转抄、复制地质图纸资料时,必须列出清单,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能提供,并收取书本资料费。凡索取、转抄、复制的图纸资料,都要注明复制、转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责任由素取、转抄、复制单位64、负责。6、所有地测资料 包括数据、台帐、卡片、图纸等的保管业务分门别类,查找方便,有目录 、索引。7、矿图底图电子版,每月及时进行电子备份,如有丢失,应追究其遗失者责任。8、对于过期的图纸,由地测科图纸保管员定期统一回收,统一销毁。9、资料管理员如对所保管图纸保管不善,如丢失或违犯本制度时,应提出批评,情节严惩时应给予经济处罚。第六节 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为了提高地测技术管理水平,规范资料管理程序,结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望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1、地测专业在建矿期间收集的地测资料及时整理成文字、台帐和图件,如发现资料存在问题或缺漏,要及时到现场核对65、修正补充。2、凡在巷道掘进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复杂、水文问题难以判断时,矿总工程师亲自集中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鉴定会审,如遇疑难问题科内难以处理时,及时请示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集体会审,必要时请上级部门和相关专业院所帮助指导。3、施工用图做到及时填绘,随时修改补充,正确指导施工。4、地测资料整理要做到档案化,对各类图纸、台帐、卡片等都要按细则规定进行编号,并建立目录、索引。资料台帐必须有目录页码以供查阅。所有资料都要分门别类入柜保存,为查找方便,柜内应贴附与资料相符的标签。5、为加强图纸资料的保护,要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尘、防鼠、防虫、防盗等项工作。6、凡是大型地质测量工程,如勘探66、工程、地面控制网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工程、岩移观测工程以及地测专业负责的防治水工程等,均需编制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完成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并组织有关人员鉴定和验收。7、每月应对测绘的图纸资料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分析,并建立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修改电子版图纸资料。8、每季度对井巷工程交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地测资料、图件进行一次集中分析、审核、修改、打印成图,并逐级审签。9、每半年对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综合水文地质图、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水文地质剖面图等防治水图件进行一次集中分析、审核、修改、打印成图,并逐级审签。10、测量、地质素描、淋水/涌水67、点水文观测资料应在升井后立即进行分析、核对,并填绘相关记录、台账。11、所有地测资料,必须按照规定手薄格式收集,图文并茂,描述清楚,以便定期分析,并长期保存。12、回采地质说明书在回采工作面形成10天内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在接通知后1个月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在采区设计前三个月编制完成。 13、向外提供地测资料审批手续,地测科向领导和外单位提供的地测资料由地测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生效,未审批签字不准向外提供。地测图纸签字栏有关人员必须签字齐全方准向外提供,提供采掘地质说明书由科长审核,地质副总签意见,矿总工程师批准。 14、本矿单位借阅地测资料必须资料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用完及时归还消帐,68、矿外单位借用地测资料一律用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后方可借用。 15、复晒地测图纸发放、回收要编号登记,执行发放、回收签字手续。回收不用或报废图纸由地测科资料管理人员造册集中,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方可借用或销毁。 16、凡是上报图纸必须登记编号,执行收发人签字手续。 第七节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为了切实做好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确保矿井长治久安消除或减小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影响,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建设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了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成云(矿长)副组长:崔世荣(总工程师) 赵俊生(安全矿长) 成 员69、:吴吉有(生产矿长) 任宏斌(机电矿长)廉树贵(通风矿长) 邓兆金(地测副总)李永刚(通风副总) 张 达(机电副总)康智斌(防治水中心主任)王建龙(地质测量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邓兆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日常管理工作。二、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组长:全面负责组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开展,保证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需资金、设备、仪器仪表落实到位。成员:在组长的领导下共同开展完成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区队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帮扶区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70、知识。三、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一)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1、由地质测量科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绘制在相关图纸上。2、由调度室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在雨季期间加强“雨季三防”的巡查工作,对井口较低位置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间,积水涌入井筒内,发生事故。(二)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排查1、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1)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可能影响本矿的老窑及废弃井巷进行摸底,并在71、本矿的相关图纸资料上绘制出具体位置,并定期进行观测及排查。(2)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3)定期了解相邻矿井的回采情况,如有开采的矿井,调查清楚其废弃井巷是否对本矿安全生产造成威胁。(4)井筒、工业广场及附近汇水沟每年雨季前要清理附近杂物,疏通排水通道。(5)在井下发现下涌水量有变化时或降特大暴雨、地表水体变化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对井筒周边水位进行测量。(6)若矿井后期对对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进行充填,对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监督。(7)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之前,必须对钻孔资料进行查阅,全面了解钻孔的封闭情况,编制采掘工程过钻孔设计方案。(8)对于钻孔资72、料不详、模糊的钻孔,必须以“封闭不良钻孔”对待,在设计说明中必须明确提出来,要留足防隔水煤柱,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作为视在安全隐患来处理。(9)在设计中明确告知施工单位,所要揭露的钻孔数量及位置,以及钻孔的封闭情况,让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2、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导水裂隙带等地质构造普查(1)建立年预报、月分析的地质构造预报制度,年初按照年度采掘工程计划,对年度采掘工程可能遇到的断层、褶皱等地质构造进行预报;每月根据月度采掘工程计划,和井下采掘巷道揭露情况对各掘进头面,进行逐头逐面分析,准确分析巷道层位关系,对可能穿层巷道、或过老空老巷、断层等地质构造要提前通73、知施工单位,提出建议,并督促施工单位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2)建立钻孔资料分析制度,在巷道超前钻探结束后,要及时根据钻探资料,进行钻场分析,对钻孔中发现的层位变化等情况,分析前方可能存在的地质构造情况。(3)建立井下采掘活动先探后掘制度,对掘进巷道采用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方法,探明前方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及瓦斯赋存情况,并且保证不少于20m超前探测距离。(4)建立井下收集地质资料制度,岩巷工作面每掘进10m收集地质资料一次,如发现地质层位变化及时分析可能遇到的地质构造。煤巷掘进工作面每掘进20m收集一次,收集煤层倾斜角度和巷道走向角度外,还应收集煤层厚度情况和顶底板岩性,煤层破碎情况。(5)74、定期对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地质资料主要包括修改施工巷道附近煤层底板等高线,掘进巷道岩层层位变化情况,若为穿层巷道及时根据第一手资料分析巷道可能出现的提前或延后穿层情况;水文地质方面要及时分析巷道顶底板滴渗水情况及水量变化趋势、充水来源等资料,若物探、钻探显示的地质构造变化区域要及时分析构造变化带附近可能出现的水文地质情况,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四、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的修编与审批1、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的修编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原则上每3年修编一次。每季度由组长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进行一次普查,当发现新的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时,及时对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进行75、修编,并按要求进行审签。2、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的审批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由各业务科室审签,经矿总工程师、矿长审定后执行,并在修编后的两周内报集团公司备案。第八节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我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矿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矿长职责:全面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职责:负责对易发、诱发地质灾害的范围、类型进行摸76、底调查,在发生灾害时担任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3、生产副矿长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的调派和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人员调配等。4、安全副矿长职责:负责日常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和发生灾害时人员的安保工作;根据批准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对救护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安全监督。5、机电副矿长职责: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事故区域所需的停送电指挥工作。6、通风副矿长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掌握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有关的其它措施。7、地测副总职责:负责本矿地质77、灾害监测防治的责任人,主要负责全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各种制度,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确定应急治理方案,定期上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料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抗灾抢险、营救和保护群众、物资转移等抢险救援工作。8、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小组(防治水中心)职责:负责配合领导组做好矿区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山体滑坡、道路塌陷、地表塌陷、泥石流、坝体垮塌、采空区裂缝等)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对矿区重点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认真做好记录,如出现异常现象,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上报监测结果,在无任何异78、常现象的情况下,进行日常记录,定期上报领导组。9、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调度中心)职责: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做好详实记录。10、机运中心职责:负责供电系统的安全,做好供电设备的防灾、防雷、放风暴等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调整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状况,及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并完成其它有关的任务。11、生产技术科职责: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救灾的技术准备工作。12、瓦斯防治中心、通风队职责:负责矿井各种气体、温度、79、风速、风量的检查,组织完成对通风设施破坏后的完善,抢救遇难人员的工作。13、信息技术科职责:负责保证各地点通讯畅通。14、安检科、综合部职责:负责根据查清井下人数,负责保证遇难人员妥善安置,保证救灾人员生活供给,组织对地质灾害发生后的人员转移等抗灾抢险的工作。15、供应部门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物资筹备、贮存;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险器材和车辆,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发放。16、保卫部门职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调做好受灾群众往安全地点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17、财务科职责:负责抗灾抢险资金的调配落实等工作。18、采掘队组职责:负责救护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80、。通风队、机运工区等负责井下各种管路的联接,保证畅通无阻。19、责任追究:对于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漏报、瞒报、错报紧急信息情况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四章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第一节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一、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为本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3、负责生产与水害防治工作的协调;4、负责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落实; 5、负责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6、负责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和防81、突水措施的初审;7、负责防水闸墙(门)的竣工初验工作。二、总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预审工作; 3、负责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审报并组织实施; 4、负责矿井井下物探初步结论的审批; 5、负责对年度(月度)水情水害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矿井防隔水煤(岩)柱留设报告等资料的审批; 6、负责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的审报及预验收工作; 7、负责防治水工程专门设计的审批及工程竣工验收; 8、负责对探放水成果进行安全确认及签署移交; 9、负责组织召开月度防治水技术例会; 10、负责组织月度水害隐患82、排查; 11、负责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审报及演练工作;负责应急演练总结评价报告的审查;12、协助矿长完成水害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工作;13、负责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及防突水措施的审报; 14、负责防水闸墙(门)的设计审查及预验收工作;15、负责完成矿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1、各分管副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总工负责下达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4、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83、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企管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 。5、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6、矿长助理负责防治水工程及“一通三防”方面的协调布置,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四、地测副总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 的文件、规定和总工程师下达的各项任务,并保证各项措施行之有效,协助总工程师搞好防治水技术工作;2、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好防治水安全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落实;3、主持编制年度防治水工程计划和中长期防治水规划;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每月一次的月度水情分析84、会议,并督促认真完成下月工作计划;5、负责落实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并保证各项制度有效实施;6、组织人员编制各项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和措施,严格把关,并督促防治水措施落实到位;7、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措施的审批落实工作;8、负责质量标准化软件资料的完善管理;9、负责防治水科人员培训、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五、防治水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1、全面负责水害防治中心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3、负责组织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具体落实; 4、负责矿井井下物探初步结论的预审; 5、负责对年度水情水害预报、月度水情水害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方案、防治水安全技术措85、施、专门水文地质情 况报告、矿井防隔水煤(岩)柱留设报告等资料的预审; 6、负责组织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的编制、预审; 7、负责组织编制防治工程专门设计并预审;组织对防治水工程预验收; 8、负责对探放水成果进行研判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9、负责组织编制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预审;协助总工程师完成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技术工作; 10、负责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及防突水措施的预审; 11、负责监督防治水设施的完善,负责制定设备、仪器的申购计划; 12、负责督促探掘分离和确认移交的具体执行; 13、负责考核水害防治中心各科队工作完成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4、负责水害防治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86、教育与培训工作;15、负责完成总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水文地质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确保水文地质资料真实、准确、可靠,按规定做好原始记录和专门分析报告的编制;满足生产需要,提供为矿井采掘、开拓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和专门分析报告;定期整理填绘各种基础台账、图纸及各类水文地质资料,并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负责编制月度防治水工作总结,提出下月防治水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负责年度、月度水情分析,对受水害威胁的煤层、采区、采掘工 作面提出治理措施,排除隐患,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水文地质资料;5、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对受各类水患威胁的采掘工作87、面进行水情水害预报,同时制定预防和处理措施;6、负责对井下涌水量及各水文观测孔进行观测,并做到涌水量每月观测三次,特殊情况下加密观测次数,观测的数据要准确、可靠,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措施。钻探队岗位责任制钻探队长岗位责任制1、钻探队长在地测副总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按照探放水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钻探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钻探队长的领导下,负责钻探队的技术工作。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88、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 3、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探钻探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七、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1、机电管理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89、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3、机运工区负责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 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5、安检科:负责防治水各项工程的监督工作;参与采掘工作面的钻探作业现场验收工作;参与防治水工程、设施的验收工作。6、地测科负责地质、水文地质工作相关的测量工作;负责水文地质补勘孔、煤田地质钻孔、水井等防治水工程的定位、复测工作;负责测量仪器的管理、保养和日常维护工作。第二节 生产安全联90、系制度1、为使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矿地测与技术、设计、施工、采掘等单位应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业务联系单、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通知单、会议纪要等制度进行。 2、其它部门需要地测科提供地测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地测部门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1)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采区地质说明书,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交付。2)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质部门在设计前30天交付。3)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在回采工作面贯通后10天内提交。3、 地测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1)地测科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2)各91、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3)日常延设中腰线,施工单位应提前12天通知地测部门。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巷道的中腰线,如果跑线,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检校。4)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科,地测科应及时准确地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5)如遇巷道相互贯通,遇老巷,测量人员应按保安规程的有关要求, 提前书面(贯通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和有关单位。以便采取安全措施。6)在测量给线,地质观测、超前钻探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科应随时把掌握的资料通知有关部门,以指导生产。4、大型重要贯通测量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92、计图纸,地测部门组织测量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验算,编制贯通测量方案,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确定贯通允许偏差,审查贯通测量设计方案,对特大型贯通,设计方案须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批准。5、凡存在水患、老空等隐患时、地测部门要按规定的安全距离,提前以书面形式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后下发预报通知单,按照预报通知单要求停止施工,处理隐患,待隐患彻底处理后,以复工通知单形式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后下发施工单位复工。如预报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 或遇较大地质、水文地质变化时地测部门必须提出临时预报,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安排施工单位执行。 6、各种巷道内的导线点、中腰线, 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点号及地质观测点,施工单位93、必须妥善保护和进行交接,如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进行校检。7、凡没有委托书的,地测部门有权不予提供资料,委托书时间不按规定要求的,地测科有权滞后提供资料。8、 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质量和人身事故的,按照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及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第三节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矿井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工作。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成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地测副总、水害防治中心主任、地测科长、生产技术科长、安检科长、调度室主任、钻探队长、各施工队负责人等3、水害隐患排查94、治理报告岗位职责:1)总工程师是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的组织、领导责任者。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制定和落实富有组织领导责任。负责每月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研究制定防治水工程设计、防治水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落实矿长防治水工作会议精神,并检查落实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参加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制定。2)防治水中心是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的责任主体,主任是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水害隐患排查,提出水害隐患具体情况,发出水害预报,制定水害隐患处理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通过,签字认可后下发给钻探队、施工队执行。3)钻95、探队是水害隐患治理及报告的责任主体,队长是是水害隐患治理及报告的直接责任者。在防治水中心提出水害隐患及水害预报、水害隐患处理措施后,具体负责施工,执行措施,消除水害隐患,发出停工和复工通知。4)生产技术科、安检科、调度室、施工单位等是辅助配合和检查监督单位,配合钻探队、防治水中心做好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报告工作,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共同审核水害治理措施,检查监督防治水工程质量,验收防治水工程等。安检科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4、水害隐患的认定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中所列水害隐患内容。2)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所列的重大水害隐患内容。396、)其他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害因素。5、水害隐患排查治理1)每月5日、15日、25日,由总工程师组织对全矿水害隐患地面、井下分别进行排查。2)对查出的水害隐患、登记建档,填写煤矿水害隐患排查安全检查表。3)根据排查出的水害隐患,分析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制定整改治理方案、整改期限、整改单位、责任人、整改资金、预案等,及时上报总工程师。4)根据总工程师的批示,根据水害性质,编制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下发水害预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给钻探队、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执行,对水害进行治理。安检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工作。5)每月28日,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防治水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通报97、汇总本月月度查出的水害隐患,通报上月度水害隐患、治理情况,研究制定水害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水害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填写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月度整改落实表,由总工程师签字后加盖公章,上报安全检科。6、凡没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对负责单位和负责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第四节 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1、矿井水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为技术负责人。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正职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2、每年必须编制年98、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上报公司批复后下发执行。3、矿井必须按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煤柱,并报公司批复。4、每年雨期前由水害防治中心编制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防洪抢险队伍,由综合部和供应科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水99、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8、水害防治中心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下、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11、 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13、预报人100、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钻探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16、水害防治中心主任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五节 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 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101、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 职责划分第二条 防治水中心职责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2、编制矿井年度、月度、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3、负责水害预测预报的审批及向公司的上报(传)工作。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5、负责钻探队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告工作。第三条 调度室职责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102、变化时信息的传递。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第四条 通风科职责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第五条 钻探队及施工队组职责1、根据水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作业头面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探施工。3、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防治水中心科汇报。三、 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第六条 水害预测预报的依据1、根据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2、根据现有三维地震勘探查103、明的地质构造,主要是落差3m的断层、陷落柱、褶曲、冲刷带、薄煤区和积水区等进行预测预报。3、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4、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如坑透仪、直流电法仪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5、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6、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的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7、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8、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9、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104、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四、 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第七条 预测预报工作要求1、防治水中心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2、防治水中心在年、季、月初根据矿生产衔接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26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及矿领导,同时上报集团公司。3、防治水中心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26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同时月度总结105、上报集团公司。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防治水中心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组及相关职能部室。5、各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要认真参照水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学习要有记录、签字。防治水中心要不定期检查贯彻学习记录。6、相关施工队组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防治水科科反馈现场情况。7、水文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8、防治水中心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安全106、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预报的结果应能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9、防治水中心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10、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11、重点防治水工作面必须加强预报。第八条 预测预报内容要求(一)基本预测预报内容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季)计划采掘范围。2、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 3、地质构造情况。 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地质构107、造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 5、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二)断层预报预测内容 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 (三)陷落柱预报预测内容 陷落柱的位置、形状、大小,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陷落柱裂隙和导水富水情况。 (四)冲刷带预测预报内容 冲刷带的位置,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冲刷带切割深度、范围。富水情况。 (五) 水文预测预报内容 充水因素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预测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五、 奖惩和其它 第九条 防治水中心未按规定提供水害108、预测预报,每次对责任地质工程技术员处罚100元,对防治水负责人处罚50元,对防治水中心门负责人处罚50元。 第十条 有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向防治水中心提供相关资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水害预测预报编制或补充完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处罚50元,对单位负责人处罚50元,对生产技术科长处罚50元。 第十二条 职能科室及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保管预报,建立学习贯彻签字记录,未贯彻学习地质水文预测预报,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 第十三条 对施工队组在探放水或钻探地质构造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创造施工条件、延误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第十四条 109、对在水害预测预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第六节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1、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质量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3、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或滞后、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造成事故的均属于地测工作质量事故。 4、凡因地测资料收集不及时,地测原始等记录不规范,上台账不及时,图纸有错误等;操作不当,造成小的可挽回经济损失的,损坏仪器、丢失仪器的等为地测工作质量一般事故,视具体情节,110、给予批评、罚款等。5、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重大质量事故的,造成较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的,如贯通有误,巷道打偏造成废巷、涌、透水小仅影响个别班次等为地测工作较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6、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防治水重大安全事故的,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造成透水事故、瓦斯大量涌出、造成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造成人身伤亡等为地测重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造成人身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7、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111、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地测科或水害防治中心分析,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总工同意;较大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长审核。重大事故根据事故大小由矿长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出现人身事故的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追查。8、地测工作质量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今后应吸取的教训和采取的措施,并根据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复。 9、矿总工程师每月必须主持召开防治水专项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执行,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要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112、。 10、地测防治水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发现防治水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 11、凡重大工程,如大型贯通工程、探放水工程达到精度和要求,应受到奖励。12、地测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准确无误的资料,避免了安全事故,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应给予奖励。13、推广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先进设备在生产运用中取得实际效果,应给予奖励。14、工作成绩显著和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地测人员应给予奖励。第七节 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一、实施细则 第一条 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矿井质量标准化的一个113、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提高羊东矿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适应当前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更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技术管理1、设立地测防治水机构,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地测防治水工作。2、建立健全各项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各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认真组织落实。3、每年1月前上报上一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由公司组织会审对本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进行审查批复。4、每月月末召开地测防治水专题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并对下月工作做安排。会议上对各时期的工作要有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到人。5、地测防治水资料要分门类保管,有索引、有目录,装订成册,帐、卡相符,114、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要一致。上级下达文、批复及本公司上报文件、材料等要有管理手续。6、每年对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知识进行专业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第三条 矿山测量基础工作1、井上、下控制测量系统健全、完整,施测方法、成果精度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程规定的要求,密度能够满足矿井生产实际需要。其中井下控制网必须按规程规定敷设相应等级导线并及时进行检查测量和导线延伸。2、井下各等级导线延伸前的检查测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后方可继续向前延伸。3、巷道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4、坚持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其中贯通通知单要求岩巷必须提前2030m、煤巷115、必须提前3040m、突出煤层必须提前60m、机掘提前2天发送到相关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调度、安全、通风等矿属职能部门。工程设计施工距离本身就小的巷道(岩巷20m,煤巷30m),开口放线或施工前必须首先发送贯通通知单。5、巷道贯通后,重要方向的误差(中、腰线闭合差)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并能满足工程设计的有关规定。6、大型贯通测量工程(贯通距离3000m以上)必须进行贯通测量设计(含贯通测量误差预计),并将设计(含误差预计)报总公司审批。贯通后必须进行技术总结。经过审批的贯通测量设计(含误差预计)和技术总结必须进行归档。7、煤矿八大基本矿图:井田区域地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116、井上下对照图、主要保安煤柱图、井筒断面图、井底车场平面图、主要巷道平面图,内容必须齐全,填图必须及时。矿图的比例、内容、精度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第六篇第二章第230条第238条的要求进行绘制和注记。8、基本矿图的填图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其中采掘工程平面图必须在每月5日前对公司生产技术部进行交换。9、必须具备以下计算成果资料或台帐地面等级控制网、近井点、井筒和绞车十字中线坐标计算成果及台帐井上、下水准测量计算成果及台帐井上、下导线测量计算成果及台帐联系测量成果资料及台帐全站仪定向计算成果台帐贯通测量导线计算成果台帐中、腰线标定及其他工程标定计算台帐10、测量日常用图(4种):生产施工进度图、重要巷117、道施工放样图以及地面控制网和近井点平面图、井下控制导线网图,必须及时填绘。11、测量资料的管理必须符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必须符合防火、防水、防盗、保密等要求。各种等级的坐标结果、高程结果,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含井田区域地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均应严格保密,严格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13、测量资料的管理必须建立具有矿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的发放登记、借阅登记等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14、所有测量资料(含图纸)必须有编号、有目录、有索引,查找方便、快捷,并且内容完整、不缺页、外观整洁。第四条 矿山地质基础工作1、必须具备建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报告、矿井水文地质报告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并且按期修编118、,并上报及审批。2、采区地质说明书、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必须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要求,由生产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委托书”要求的时间完成编制工作。3、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在45天内完成采后总结,并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归档。采区结束后要在3个月内进行采区结束总结。4、地质基本矿图(5种):矿井地质地形图或基岩地质图、矿井开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及储量估算图、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矿井地质剖面图、矿井煤岩层对比图等要求每6个月更新一次。5、采区日常工作图(2种):采区地质剖面图和采区分煤层地板等高线图。每月必须及时对相关图件根据井下实际收集到的地质资料,及时填到图纸上。6119、要求地质技术成果资料不准缺项,内容齐全,图文数字一致。7、原始记录要有专用记录本,有目录、索引、页码,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8、地质预报要有年报和月报,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有文字和附图,附图应清晰直观。并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年报、月报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至安全生产有关部门。水情水害预报通知书下发及时,内容全面、准确,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第五条 水文地质基础工作1、必须具备以下水文地质图纸水文地质剖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5#、10#充水性图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井田区域地形地质图各种图纸必须图面清洁、层次分明、线条均匀、色泽准120、确适度,符号、注记等要求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图纸内容必须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2、水文地质工作必须具备以下台账(1)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2)气象资料台账(3)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及地表水体渗漏台账(4)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5)抽水试验成果台账(6)矿井突水点台账(7)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8)井上下水文地质钻孔台账(9)水质分析成果台账(10)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11)水源井(孔)资料台账(12)封闭不良钻孔资料台账(13)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14)防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15)井下超前探测(钻探、物探等)基础台账台账要有专人121、管理,内容要齐全并与原始记录相对照,观测成果要及时填写。3、井上、下和不同观测内容原始记录要有专用记录本,有目录、索引、页码,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4、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定时观测。水情水害预报必须有文字和图纸,预报要评价突水危险性,提出水害处理意见。应做到年有年报,季有季报、月有月报,及时下达。并按年装订成册,遇到情况发生变化,预计有突水危险时,要及时进行临时性预报并送达有关单位。年报、季报、月报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至安全生产有关部门。水文地质预报通知书(临时性预报)下发及时,内容全面、准确,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第六条 资源回收及储量管理1、储量计算图纸(5种):采区122、储量计算图、矿井储量计算图、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工作面探煤厚计算图。绘制内容应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矿井储量计算图要求每年更新一次。采区损失量计算图和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要求每月5日前更新一次。2、煤矿应具备的台账:分月分工作面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分月分采区分煤层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全矿井分煤层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矿井期末保有储量计算基础台账、矿井“三下”压煤台账、矿井永久煤柱及损失量摊销台账、矿井储量增减、变动审批情况台账、矿井储量动态数字台账、“三量”计算成果台账;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台账、报损煤量台账、探煤厚台账,具备的台123、账必须全部有电子文档,按要求及时填报,内容齐全不矛盾。3、分工作面须有正规的储量外业专用记录本,并且要有目录、索引。原始记录应包括收尺、丢煤、探煤厚度等记录内容,要求内容齐全,按时间保存,便于查找。4、回采面放顶煤回采率不得低于80%,采区回采率不得低于70%。矿井储量损失情况清楚,日期、数量、构成原因等都必须真确无误。5、管理人员当发现工作面丢煤或即将丢煤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及时填写“预防丢煤通知书”,报总工程师签署意见,迅速采区措施。“预防丢煤通知书”要归档保存。6、每个工作面或采区结束后,一个月内要写出采后总结,重新核实处理、采出量、损失量。分别计算出工作面回采率和采区回采率。每季124、度进行一次全矿井回采率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并写出回采率分析总结报告。第七条 防治水工作1、建立地下水水文动态观测系统,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和分析水情变化。2、矿井防、排水系统健全、设施完善。3、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并有联合排水试运转报告。4、要有适合本矿井的防、堵、疏、排、截等综合防治水措施。5、矿井必须有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由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公司上级单位批复。6、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应当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编制。7、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化验分析系统,并组建专职的探放水队伍,探放水队伍必须持证上岗。8、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125、束后有总结报告。9、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探掘分离”管理规定,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手段,并有相关探测资料和记录。实行牌板管理制度。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并有探放水工程设计及技术措施。10、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掘进工作面钻孔验证时,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3个孔,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已进行钻探验证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50米应保证1个钻探验证孔。11、探放水工程设计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将探放钻孔参数及时如实填绘在相关图纸上。12、对矿井内的采空区及其周边相邻矿井采空区积水范126、围、积水量、积水标高、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应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标明,对相邻生产矿井旧巷道积水区和开采范围必须清楚,存在问题及时上报煤矿主管部门。13、对采掘工作面上覆采空区和相邻同层采空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在采、掘之前进行探放,及时下达停止采、掘通知书和允许采掘通知书。14、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每年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和总结评价。15、工业广场防洪排涝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54、255、256条规定,必须防灌井措施。16、水害应急预案和防排水设备的储备必须设专用仓库,并由专人负责。17、127、每半年对井田范围内井上下的所有水文钻孔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作详细记录,建立井上下水文钻孔巡查管理台账。18、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19、井上下防治(探)水工程、防水闸门、防水闸墙、探放水钻孔等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第八条 关闭废弃煤矿调查建立关闭废弃煤矿调查分析台账,对关闭废弃煤矿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对其分布、开采范围、对生产矿井的危害程度等情况,必须掌握清楚,资料图纸齐全。补充规定随着矿井开拓水平的延伸,地质情况逐渐复杂,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任务日益艰巨。为切实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128、,防止重大水灾及贯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我矿区掘进跟班技术人员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规定要求如下,望各单位严格遵守: 1.掘进跟班技术员每月要对水害防治中心和地质测量科提交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本月施工范围内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排水设备选用情况及排水设备的安置位置,工作面迎头出水情况,区域内揭露构造断层情况,煤岩层产状及相对位置、巷道中腰线及激光导向仪使用情况等。每月月底前交到水害防治中心和地质测量科,并会同相关技术人员,共同分析总结本月施工区域水文地质概况及次月地测防治水方面工作重点,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扣技术员考核分1分。2、各类巷道开工前,队技术人员要提前一个月向地质测量科申请编129、写各类地质说明书。3.由于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掘进跟班技术员协助地质人员搞好重点岩巷、煤巷的地质调查工作,掘进跟班技术员应了解岩层变化、地质构造、煤层等情况;当岩巷掘进时,必须配合地质人员对巷道进行编录,杜绝漏编构造、标志层、煤线等情况,当煤巷与预想误差较大时,必须重点关注煤层产状变化,及时反馈信息。对井下地质现象没描述记录的,技术员罚款50元/次。采煤区队协助地质人员每月逢十对采面进行地质编录工作,收集构造及煤层产状、煤厚、淋水点等情况,发现未上岗的一次扣技术考核分1分。 4.各掘进队跟班技术员要参照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了解本队施工巷道水文地质情况。巷道施工中遇见出水现象或有出水预130、兆,要及时通知调度中心和水害防治中心,出现突水现象,掘进队跟班技术人员未进行及时汇报造成突水事故的,对该技术人员罚款500-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5.各掘进队跟班技术员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面具备的排水能力,对施工巷道前方的水文地质和对本队的排水现状要清楚,所在巷道按照要求配备排水设备,备用水泵按照要求处于备用状态,水沟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施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下发通报处理。 6.各开掘区队要积极配合钻探队进行超前探工作,对超前探工作不予配合,造成超前探工作无法进行或物探效果失真的,对区队罚款1000-3000元/次。 7.各区队有探放水任务,掘进跟131、班技术员要对本队所管理的探放水牌板进行监督,对超前探要掌握和控制,除超前距30m外,施工巷道应提前至少40m通知水害防治中心,以便水害防治中心及时安排超前钻探或物探。未及时汇报超前距离影响生产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次。 8.各掘进队所在巷道施,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并有技术科或地质测量科下发的书面通知,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施工。施工时要严格按照矿建技术科设计要求,检查发现实际尺寸不足设计的90%,罚款掘进队长1000元,技术员罚款100元。9.施工掘进跟班技术员必须在现场做好巷道开口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地质测量科准备情况,并积极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开口中腰线标定等工作,地质测量科接业务联系通知单132、后给线,各区队在现场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确保施工工作面达到放线条件,即工作面有人员配合及进行打眼和梯子等标定中、腰线用的附属设备。区队应派专门技术人员协助测量人员顺利完成工作,对所给中腰点现场确认,如有问题,应现场提出。 10.严格执行巷道中腰线日常技术员检查制度,巷道开口位置及中、腰线标定后,地质测量科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施工区队严格按照通知单有关数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测量业务通知单数据执行。 11.技术人员要随时对中、腰线进行检查,成型巷道中、腰线要及时标记。每班工作前,跟班队长(或班长)、验收员都要对施工中、腰线进行校核并延至迎头,对上一班中、腰线执行情况133、进行检查,对本班中、腰线进行标定。对每班不检校中、腰线及不按线施工的,根据情况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并进行整改。测点被人为破坏或被喷浆覆盖的,一个中腰线点罚款100元 12.每掘进3040米(激光指向仪控制的中心线和腰线除外)巷道的中、腰线,由掘进队技术人员负责对巷道中心线和腰线进行往前延设,记下延线记录并向地质测量科汇报,否则给予技术员100元罚款。 13.使用激光指向仪区队应每班对激光光斑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相关参考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地测提供施工联系通知单的有关数据执行。 14.技术员积极主动向地质测量科汇报进尺以方便及时给线,各区队应认真对照设计图,技术员积极主动上报进尺情况,134、在巷道需要拐弯及给线时,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地质测量科,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区队负全部责任。 15.技术员对巷道贯通距离要实时掌握,技术员每天汇报一次贯通剩余距离,并按照贯通措施的要求探透,并向地质测量科汇报,不汇报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16.地质测量科下发的施工放线通知单是区队施工的重要依据,各区队要妥善保管、存档。发现一次通知单不齐全的罚掘进队长、技术员各50元。 17.各掘进跟班技术员严格执行联系单数据,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巷道中、腰线点标志保护完好,巷道贯通精度在规定范围之内的奖技术员100元。贯通偏差较大,下发通报处理。第八节 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1、钻探设备工具、135、测水仪表由专人负责保管,并进行登记造册,物账卡对口,借用进行登记,办理借用手续。2、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等经常用的仪器由测量保管员保管,并设专人专柜,登记造册,物账卡对口,专人负责擦洗维修保养,保存完好。使用时由测量技术员借出,用后擦洗干净,完好交给保管员保管。3、属于个人使用小型仪表工具(地质测量罗盘,计算器,成套绘图工具等)由办事员造册登记发给个人使用和保管,如无故丢失和损坏,由个人赔偿原价的50%。4、晒图机、绘图仪设专人使用保管和维修,保持完好,正常运转。5、其它各项小型工具材料由保管员统一保管,领料开票入库登记。6、办公室内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自己保管,如发生丢失,无故损坏,由本室人员136、共同负责赔偿。7、所有设备、仪器,未经矿领导批准,任何人无权私自外借,如领导批准 ,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留下借条待查。8、小型仪表工具达到报废期限,由保管员进行登记,交旧领新。9、所有设备、仪器到达报废期限,精度达不到要求,难以维修,经单位出具证明,报矿申请报废。第九节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水害防治中心,明确责任,制定岗位责任制。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 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137、制定防治水计划及措施。2、由矿长组织制定防治水应急预案,并组织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的演练。由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年度防治水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上级公司批复。3、防治水中心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探水工等要取得“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数量要符合标准化具体要求。4、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要有年报、月报、临时报,对水患要及时预报并及时处理,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5、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防138、治水中心每旬必须组织一次水害隐患排查,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治水安全会议,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项落实,并在安全会上对水患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奖罚。6、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及周边煤矿积水等水患情况的调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调查,要把调查情况及时登记上账,准确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调查完毕后,要进行综合分析,如有水患要及时发出预报。7、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严禁擅139、自提高开采上限。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8、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严禁有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9、矿井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各采区、采、掘工作面要配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管路、水泵要紧跟工作面。10、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并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11140、矿要保证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总工程师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矿长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十节 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煤矿生产作为一种特殊行业,作业地点长受到水患、瓦斯、火灾、有毒有害气体及顶板等威胁,作业环境恶劣、不安全因素多。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我矿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1、在矿井发现透水预兆时,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有权组织人员撤离。2、调度人员接到透水预兆汇报,必须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紧急避险141、命令,有避险指挥权。3、矿井出现透水预兆时,现场人员无力抢救时,现场带班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和沿避灾路线安全撤离,并利用最快的通讯方式汇报矿调度室。4、人员在撤离途中要保持沉着、冷静,听从现场带班领导的统一指挥,积及避灾,不得个人擅自行动。5、矿调度室是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井下灾害事故汇报后,要立即启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措施。6、现场带班领导要立即带领所有受威胁人员以最快的速度,选择最短避灾路线撤人,撤到安全地点后,有当班各区队长负责清点人数。7、矿井应急预案要与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不断提高职工在发生突发事故时的紧急避险撤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42、。8、在透水预兆发生时,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9、工作面透水预兆有:(1)煤壁(或巷道壁)“挂红”:是指积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煤壁出现暗红色水锈,表明接近老空水或岩溶水。(2)煤壁“挂汗”:指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水在自身压力作用下,透过煤岩裂缝,在煤岩层面上聚成的水珠。有时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煤块,也会冷凝成水珠,这是一种“假象”。可以将“挂汗”的煤壁剥去一层,如新面仍有挂汗、发潮现象,则是透水的前兆。(3)巷道空气变冷是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时的正常现象,人进去有凉爽感,但时间越长,越感到阴凉。(4)巷道产生雾气:巷道内温度高,接近积水时,积水渗到煤壁后,引143、起蒸发而形成的。(5)煤层发潮、发暗和煤壁“挂汗”相似。(6)有“嘶嘶”的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这是指工作面接近高压积水时,向煤层裂缝强烈挤压与两壁摩擦发生“嘶嘶”声,称作水叫声。(7)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顶板来压和底板鼓起有两种原因,一种是单方面受采动压力作用引起的;另一种是顶底板承受含水层静水压力和采动压力共同作用引起的,如果产生的裂隙有水渗出,则可能是后一种的结果。(8)有臭味:是指空气中含有硫化氢气体,是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和岩溶水前的征兆。上述透水征兆,在一个工作面不可能全部出现,只要工作面出现一两个,就有透水的可能,每个作业人员决不能麻痹大意,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144、措施,并报告矿调度。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第十一节 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1、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制度要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2、考核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3、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4、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发现事故征145、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奖励2000元。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奖励1000元。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没有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单位处罚1000元罚款,相关领导给予撤职,个人开除的处分。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眼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单位罚款2000元,个人罚款500元,留矿查看,如有下次给予开除。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罚款200元。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措施,单位相关负责人罚款146、500元。探放水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必须开除。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相关负责人罚款500元。现场情况有变,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罚款200元。安全检查科负责安全奖罚的考核工作。第十二节 探放水管理制度1、煤矿采掘生产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2、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3、必须收集齐全相关水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在采掘平面图上、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探水147、线及警戒线,标明排水设施及排水路线以及水灾避灾路线。4、各生产矿井在每个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与现有开采作业场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措施要经会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严禁顶水作业。5、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水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探放水作业必须先行进行物探超前探测,查明区内断层、陷落柱等产状、位置、含(导)水性。物探要有设计,并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综合物探索成果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6、钻探工程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对钻探目的、148、钻孔位置、参数、结构、孔口固定及耐压试验、防喷装置、取芯、封孔、水文观测、防排水措施等主要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说明,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7、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物探先探,钻探验证,经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开拓、掘进工作面进行钻探验证时必须保证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3个孔、在垂向上每1.5米至少布置一个探放水孔。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进行钻探验证的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50米应保证一个钻探验证孔。在井下进行综合探测时,物探资料未连续覆盖或两种物探成果相互矛盾时,必须按照超前探放老空水进行钻探探放水设计施工。8、受奥灰水影响或地下水源较多的矿井,矿井或其上级煤炭集团公司要建149、立水化学实验室,因条件不足无法建立水化学实验室的矿井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探;新水平或新采区未取得化探成果的不得进行掘进或回采。9、在矿界、导水构造等受水害危胁区域,要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编制专门设计报矿井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公司批复后执行。10、探放水工程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如情况发生变化,要重新编制设计和措施,审批后方可重新开工。11、探水设备在进行探放水时,必须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完好。所有必要的设备必须准备齐全。 12、探放水施工地点要保证后路畅通,在附近要设专用电话,安装水害报警系统,设瓦斯检查点定时检查,瓦检人员在开始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检查该处的150、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行作业,并在探放水时随时进行检查。钻机必须打好地锚、戗好点柱,钻场及周边巷道要加强支护,工作面迎头要打好立柱和挡板。13、加强井下钻探施工管理,施工中发现异常,如顶钻、塌孔、掉钻、循环液消失、岩石破碎、钻场及周边压力异常、底鼓、出水等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分析原因,情况不明不许掘进。14、钻探施工过程中的开孔、下孔口管、耐压试验、接近异常区等关键工序,防治水专业人员应现场监督验收和盯班。15、探放水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16、设置防治水五条红线,触犯红线的直接责任人,干部免职,工人解除劳动合同一、未进151、行探放水工作进行采掘的; 二、擅自开采防、隔水煤柱的;三、不按探放水设计施工,虚报钻孔数量、进尺、注浆量等虚假行为的;四、发现水文情况异常,未及时采取措施,仍进行采掘的;五、掘进工作面超出允许掘进距离,盲目掘进的。17、探放水管理制度尚应配套制定如下制度:一、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二、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三、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四、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五、探掘分离管理制度六、 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第十三节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夯实防治水管理基础,结合我矿生产管理现状和竣工验收后生产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出现的情况、问题、变化,进一步强化我矿152、防治水工作,对防治水工作优先进行作业,特制定本制度。1、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时必须体现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2、在各项生产工作开展规划项目安排上,优先安排防治水工程规划项目的审批、施工。3、在资金紧张情况下优先安排防治水工程。 4、在人员紧张情况下优先保证防治水技术人员、探放水施工人员的需求。5、在生产与防治水发生矛盾时优先安排解决防治水矛盾。 6、在每月初的生产作业计划中首先安排探放水计划。7、在开拓、掘进、回采封闭等设计编制及实施中,要有水害防治中心的审查意见,以达到优先介入、优先施工的目的。 第十四节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153、探、先探后采”的探放水方针,确保我矿探放水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1、探放水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方案、探水作业规程实施。2、探放水钻孔孔由水害防治中心、地测科、安检科、生产调度中心、钻探队和掘进队6个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探放水设计方案和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合格后验收人要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字同意。未按规定验收,或在验收过程中弄虚造假的,考核责任人罚款1000元。3、对不符合设计标准的探放水钻孔应重新钻探直到合格为止。4、探放水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施工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对钻孔设计位置、数量、深度或角度进行调整时,钻探队技154、术负责人必须与水害防治中心人员联系。经水害防治中心人员现场确认,确实需要调整和改变钻孔参数时,由水害防治中心对设计参数进行变更,钻探队按设计变更后的参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如果私自调整钻孔参数或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此钻孔不予验收,并对当班负责人罚款500元。5、探放水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要求填写现场交接班记录,并将当班详细情况向下班汇报。当班负责人必须做好每个钻孔的施工详细情况、钻孔进尺情况,并按要求填写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探放水管理牌板、钻孔标识牌,未完成钻孔施工记录和未填写各类牌板的,考核现场钻探负责人200元。6、探放水钻孔施工中,如果出现抱钻、塌孔等现象,无法继续钻进,钻探队现场155、负责人必须通知水害防治中心,由水害防治中心现场确认。确认后如果确实无法继续钻进的,验收时对钻孔进尺小于70m,不计入验收考核进尺,并要求重新补打,补打完毕后按要求进行验收。 7、探放水钻孔验收时,必须对其钻孔长度进行验收。验收时钻孔孔长度应不小于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中填写的钻孔长度。验收时如果发现没有按设计要求进行钻孔,且钻孔长度小于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中钻孔长度,考核钻探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00元,考核钻队队长罚款1000元。8、探放水钻孔验收,其钻孔倾角充许范围为1,钻孔倾角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验收。为了杜绝水灾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确保探放水工作到位,根据156、我矿的实际情况,为便于保证井下探放水现场管理规范,提高探放水工作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进一步落实井下探放水责任制。特对井下探放水工作验收规定如下:(1)探放水设计必须合理、规范,在探放水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未经各部门领导审批之前,严禁擅自进行探放水作业。(2)在探放水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设计的方位、角度、孔深施工,每次钻探后要由矿主管领导组织安排探放水的验收工作,参加部门应由水害防治中心、地测科、安检科、生产调度中心、钻探队和掘进队6个单位组成。(3)探放水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要严格根据探放孔设计认真检查核对并在探放水验收表上签字,提出合理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当157、场不能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负责复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4)矿有关业务部门对探放水地点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未按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探水加重处罚。(5)验收内容以所审批的作业地点探放水设计方案为准。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中第六章防治水的一般规定和第三节井下防治水第259条277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节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做好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工作,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探放水现158、场图牌板包括探放水标志、探放水管理牌板、探放水设计牌板、探放水设备管理牌板和探放水钻孔卡片等。第二章 设计和领用1、探放水现场图牌板由集团公司统一规范,符合集团公司统一要求。2、 集团公司未包含的属矿创新内容的其它各类图牌板由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设计,经审批后交承印部门印刷使用。3、探放水现场图牌板由钻探队统一管理,水害防治中心负责监督使用。第三章 设置和悬挂1、探放水工作人员对采掘工作面钻探,并根据钻探结果填写相关原始记录。2、探放水工作结束后,经钻探队、施工队组跟班干部或班组长、安检员等验收移交后,按结果现场填写和悬挂钻探图牌板;3、施工队组根据作业进度,在每班交接班时,对照钻探图牌板,更新159、图牌板相关内容(主要是已掘距离,剩余距离,交接人员姓名,班次等内容),真实反映允许掘进的剩余距离,以指导工作面生产作业人员正常作业;4、安检员交接班时,监督施工队组交接和填写图牌板。并在图牌板上签字认可。5、准备回采工作面或无施工队组的作业头面,需要探放水作业时,由钻探队通知水害防治中心、安全检查科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填写图牌板。第四章 管理和使用1、防治水中心所属的牌板防治水技术员管理,5号煤层由地质技术员刘伟负责,10号煤层由水文技术员范永乐负责。2、所有探放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或作业地点都必须执行探放水图牌板挂牌管理,牌板的日常管理由探水队技术员吴建忠负责。3、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放水图牌板的160、日常管理工作由该巷道施工的队组进行管理,队长为图牌板管理的主要负责人。4、无法明确施工队组的探放水作业地点的图牌板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钻探队负责管理。5、掘进工作面施工超前探测钻孔的负责人必须及时填制“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并当日汇报队值班室。6、队值班室收到“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后两小时内编制完成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并下发到掘进施工队组。7、掘进施工队组收到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后,由技术员或验收员严格按照通知单的要求填写准掘图牌板。8、探放水图牌板必须悬挂在行人帮侧距离工作面迎头50米的范围内。9、钻探队对图牌板进行日常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图牌板吊挂的位置、填写项目是否齐全以及填写内容是否正确,161、发现问题,立即整改。10、钻探队负责对工作面图牌板的随机检查、指正、考核。11、安全检查科负责对探放水作业、探放水现场图牌板管理和使用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罚。第五章 奖惩和考核1、损坏或丢失探放水图牌板一次,处罚损坏人500元,无责任人者,处罚施工掘进队组队长200元。2、探放水图牌板内容填写错误,相关原始记录或通知单填写错误,不能指导生产或导致事故发生,处罚责任人200300元,情节严重进行事故处理。3、探放水图牌板填写不完整,每有一处处罚相关责任人50100元。4、违反其它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300元,对相关单位处罚2005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能完成的,加倍162、处罚。造成事故的,将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从重处罚。5、为矿井防治水工作做出贡献的责任单位,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奖励。第十六节 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1、钻探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 2、钻探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 3、钻探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4、钻探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163、 5、采掘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6、发现有水害情况,水害防治中心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进行安全确认签字的必须停止作业。 7、在交接单上所有有关单位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第十七节 “探掘分离”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深刻吸取各类透水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探放水工作,规范探放水行为,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我矿高度重视,结合本矿水文地质特点,层层部署探掘分离制度,全力打好防范煤矿水害这场硬仗。在日常防治水工作中,为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探掘分离原则,实现“探掘分离”规范化和标准化,实现“防治水五专”,即:专门探放水机164、构、专项防治水制度、专职探放水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专用探放水设备,实现煤矿探放水探掘分离、现场验收闭合管理工作规范化,特编制本管理制度。1、 组织机构到位,科学编制防治水方案。矿专门设立防治水领导小组,成立水害防治机构和探放水队伍,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技术人员,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完成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带压开采矿井要进行带压开采评价,编制带压开采方案。2、 执行方案到位,提升矿井防治水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齐应急救援物资,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有掘必探”的原则,实行探掘分离165、,探水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钻探队要在接收到防治水科允许探水通知书情况下,方可进行作业;掘进队要根据水害防治中心所允许的掘进距离进行作业。 3、跟踪检查到位,实行层层联防。为了科学防水治水,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科学手段,编制切实可行的报表,如钻探队探水眼进度报表、验收探水眼深度报表、掘进队掘进进尺报表、巷道掘进通知书。并派专人跟踪督查,暗中检查、不定时检查,以严格规范掘探作业行为。对不严格执行标准要求、随意开采的行为坚决进行惩处,绝不手软。 4、钻探队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水害防治中心具体负责钻探队的钻探工作。5、钻探队归水害防治中心领导,钻探队长与掘进队长平级,不受掘进队领导,与掘进队只是166、业务关系。6、探水作业只能由探水专职队伍完成,严禁其他施工队组代替施工。7、钻探队队员,在探放水前必须认真学习探放水制度、探放水设计、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8、钻探队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探放水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9、钻探队要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做到“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10、水害防治中心要对钻探队每个工作面的钻探进尺进行验收,建立探放水记录牌板,按时班报(原始记录)、日报审阅和允许掘进(停掘)数据,严格执行允许掘进(停掘)通知单制度。11、钻探队必须按时将当日、当班钻探进尺日报,报送水害防治中心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探水目的后,经水害防治中心水害防治中心167、主任、总工程师签字后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才能将探水巷道移交掘进队施工。12、钻探队队员要不断加强设备使用与维修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钻探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要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13、井下启动开关必须上台上架,电缆吊挂整齐,施工地点保持整洁。14、井下钻探设备必须挂牌管理,落实责任和人员,经常检查与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15、钻机必须安设在顶板完好、支护齐全、断面达到设计要求的地点。16、钻机必须按要求固定,压柱齐全并用10#铁丝联在一起。17、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三看”“二听”“一及时”看钻压表,泵压表,进尺情况;听孔内传上声音,听机械异常响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18、168、钻进过程若发生机械施工或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动动力开关,用人力将钻提到安全孔段,以免埋钻。19、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扎紧袖口裤脚,以防钻杆缠住伤人。第十八节 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一、日常巡检制度1、钻探队是防治水工作质量的第一责任者。2、防治水工作安排时,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3、水害防治中心要经常检查防治水工作质量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4、煤矿分管领导及水害防治中心每月对各工作地点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水害防治中心在总工程师的组织下每季月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169、措施进行处理。6、发现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二、考核制度1、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2、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职工。(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170、卓越成绩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1)没有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单位、相关领导给予处罚。(2)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钻孔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给予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处罚。(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4)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规程、措施,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5)探放水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处罚相关单位责任人。(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7)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处罚相关单171、位负责人。(8)现场情况有变,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第十九节 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山西xx煤业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一、安全生产目标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经营方针。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172、矿安全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煤矿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1、各分管负责人每旬对分管范围内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综合制定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排查出的隐患要进行登记,按照“五定”的原则进行问题下发,分管矿领导负责分管本专业排查问题的验收及销号工作,于每旬旬底交于安检科进行备案。2、各科队负责人必须按照本单位职责分工对所有员工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做到责、权、利相结合。3、各科、队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负责制订完善单位业务范围173、内的隐患排查及整改的管理制度,按闭环模式及时有效地处理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4、在每旬各分管负责人组织的检查中,各科队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隐患,由当天按照“五落实”、“闭合管理”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逾期未制定的,每推迟一天,对安监科负责人罚款100元;职能科队未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的,对该科队负责人每条隐患罚款100元。5、集团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来矿进行检查出的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治理后由安检科报主体企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主体企业书面报告给发现部门或其委托部门,进行验收销号。6、专业系统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断出现,追究分管矿长及相174、应领导的责任。7、对隐患排查、整改、监控的责任追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及重大隐患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执行。8、坚持“重患必停、重患必究”的原则,除重大隐患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外,对搁置隐患、重复隐患、反弹隐患和隐瞒隐患,各分管领导要专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进行责任落实;对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事故的,除从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连带责任。9、坚持问题责任化原则,实施问题倒查、责任追溯,上级检查考核存在问题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要求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全面安全管理思路,归跟落实、逐级考核,并将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情175、况纳入安全双基考核。10、各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1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走过程、假排查、不排查、逾期未在安检科备案的行为,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并进行全矿通报。第二十节 防治水安全培训制度为提高职工防治水安全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减少和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按照“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手段。为此,结合矿井的实际,特制定防治水安全培训制度。一、防治水培训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员工防治水培训领导176、小组组 长:崔世荣副组长: 邓兆金成 员: 康智斌、王建龙、朱立业、刘伟、杨海贵等 其职责是负责解决职工防治水培训与培训工作中涉及的人、材、物;提出年度员工培训与培训工作计划。 下设防治水安全教育与培训办公室,由邓兆金任主任。其职责是具体负责职工安全培训与培训工作。 二、培训的原则坚持“强制培训、岗位培训、经常教育、广泛宣传”的原则,对职工实行正规培训。三、培训的形式:集中培训四、培训单位及教师1、培训单位: 办公室牵头组织防治水中心对探放水作业人员集中培训。安检室科对新工人进行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有资质单位组织的培训,进行专业性的技术培训。2、培训教师:凡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基层队干以及能177、胜任培训工作的人员,均可根据培训需要聘请,经聘请的人员要责无旁贷,认真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培训结束由培训单位提出教师授课费申请,并将培训情况(培训计划、课时安排、考试试卷)交安监科初审,报安全矿长审定。五、培训对象及要求矿井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每三年培训一次,从事井下探放水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一般工种和新工人必须经过不少于8课时的防治水知识培训。六、培训内容防治水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矿井水害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知识。 矿井水害的类型及特征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防治水的主要规定矿井发生透水前的预兆矿井水害的预防措施探放水注意事顶发178、生透水事故时的处理措施透水后现场人员撤退时的注意事项七、 培训标准 1、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熟悉矿井涌水来源通道 了解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在水害防治方面的规定;掌握水害防治工程质量标准;掌握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能及时组织工人避灾脱险。熟悉井下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2、井下探放水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等对本岗位在安全方面的规定;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和完好标准;会熟悉操179、作及排除常见故障。熟悉本岗位的质量标准、操作、检测、安全技术,熟悉煤矿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掌握井下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了解煤矿生产技术和矿井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3、一般工种和新工人:熟悉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熟悉井下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第二十一节 物探管理制度1、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关于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之规定,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严180、格按照“有掘必探”、“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原则进行物探钻探工作,特编制本管理制度。2、 本矿应根据采掘衔接计划,超前安排物探查疑、钻探验证及注浆加固工作,保证矿井生产正常接替。3、 我矿现有专业的物探设备,所有井下工作面物探工程由防治水中心施工。4、井下所有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瞬变电磁仪对该地点进行超前循环探测前方构造及底板的含水状况,查清水文地质条件。(1)煤(半煤岩)巷掘进工程应在物探评价范围内进行即超前探测110m,允许掘进距离80m,留足30m的超前距。(2)岩巷掘进工程应在物探评价范围内进行即超前探测110m,允许掘进距离80m,留足30m的超前距。(3)凡是进行超181、前物探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防治水中心必须严格控制物探安全掘进距离,施工区队按照安全距离进行施工,严禁超掘。进行超前探测的巷道,掘进期间必须执行允许掘进通知单制度。5、物探结束后,1天内提交物探报告并有总工程师审批意见,确保巷道前方无水害威胁,方可安全掘进。6、针对物探查出的相对低阻值异常区,必须编制物探异常区补充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钻探验证,探放水队严格按照措施执行,做好原始记录。施工结束后及时提交验证报告并经总工程师审批。在编制物探异常区补充钻探的安全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安装止水套管、注浆、养护、扫孔、耐压试验时间及数量,并且钻孔孔口必须安装高压闸阀。经钻探查证,有突水危险的开掘区段要182、对围岩进行预注浆加固或修改设计进行处理,否则不得掘进;有突水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应留设防水煤柱或进行底板注浆加固处理。防水煤柱的留设应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进行底板注浆加固前,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注浆加固后必须再进行物探、钻探复验,同时提交注浆加固处理报告。7、应及时对已掘巷道进行底板物探,并根据探测结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底板水害隐患,防止发生底板滞后突水。8、准备进行物探的前一天,提前通知施工区队将巷道内杂物清理干净、积水疏干,工作面停产及影响物探的一切工作,机电运输设备必须停电,施工区队全力配合,保证物探工作顺利完成。9、采煤工作面形成系统后,要采用至少两种以上物探手段探查183、工作面煤层底板以下80m范围内的含水状况、工作面内部地质构造等,且物探均应当提交物探查异报告。10、物探由我矿防治水中心进行施工。物探结束后,一星期内内必须提交物探报告。11、不论哪种物探方法查出的物探异常区,必须进行钻探验证,若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施工,则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工期要求进行施工,钻孔设计、编制措施、提交竣工报告、图纸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结束后,统一交至防治水中心保存。12、若出现钻孔涌水量较大时,需要进行水文地质试验,确定是否需要底板注浆加固处理,并根据结果采取措施。13、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物探工作,由各单位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若发现故意拖延、阻挠物探工作,每184、发现一次罚区队1000元,主管队长500元,跟班队长200元。14、在物探施工中,各相关区队必须做好配合工作,因私自开动绞车或工作面机电设备造成物探仪器损坏的照价赔偿,并视情节严重给予200-1000元罚款。15、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16、在煤岩巷工作面允许掘进范围内施工,不准超掘,每超掘1m,对施工队处以2000元罚款,超掘距离为无效进尺。17、若施工队不积极配合、阻挠防治水中心进行物探工作,对该队处以2000元罚款,并对该队队长处以500元罚款。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物探工作受破坏而中断或造成探测数据不能正常使用对相关人员处以500元罚款。1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185、行。第二十二节 绘图技术管理制度1、绘图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种技术标准。2、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严格按质量标准来开展工作。3、绘制各类矿图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图例符号,图纸精度要符合测量要求,保证矿图的质量。4、各种矿图的绘制应符合准确、及时、完整、美观的原则。应达到线条均匀、圆滑,接头吻合无疙瘩,点线、虚线间隔大小一致,平行线间距相等;各种文字、数字注记规范,字隔、字向符合要求;颜色标准,着色均匀;内容齐全、完整,几何关系正确等。5、图纸绘制完成后,坚持各级检查制度,进行审核186、签字,签字完成后才能投入使用。6、按时填绘交换图,地测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审核,保证图纸内容齐全,无错漏现象。7、计算机绘图人员除精通电脑操作及绘图技术外还要掌握一定的矿井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及矿井储量等相关知识。8、计算机绘图人员应爱护电脑设备,加强文件资料的管理,注意地测资料的保密性。9、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绘图人员的技术水平。第二十三节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1、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负责人:总工程师、地测副总领导。2、参加人员:防治水中心主任、地测科长、钻探队长、各类工程技术人员。3、检查时间:每月25日检查一次。30日前将自查成绩上报矿总工程师。4、检查范围187、和内容:地测部门及各队组的工作均在检查之列,主要内容包括:A、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检查地测部门及各队组的工作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B、按要求对原始记录、计算台帐、图纸等进行严格检查。C、对水害预报、地质预报、贯通通知单发放等重点工作逐一检查。D、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不仅应进行以上内容的检查,动态达标情况更应做为重点检查内容。5、验收方式:由矿总工程师召集地测副总及地测技术人员进行联合验收。6、达不到要求的处理意见:验收人员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后,各级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整改结束后由地测副总对整改情况进行复审,对达不到要求的负责人及队组进行经济处罚。第二十四节 水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价制188、度一、预测评价范围矿井范围内所有采掘工作面。二、预测评价内容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治水措施。三、预测评价方法预测评价实行逐月评价,每月末根据各采掘工作面影响范围内(要适当超出下月的掘进或回采进度范围,以确保评价的连续性)的施工层位、涌水量、附近老空区、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水井、地表水、防排水设施、通讯设施等情况,在对前方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对防治水措施作出具体评价,评价结论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并报总工审核后方可组织作业。四、预测评价的组织和实施1.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评价:每月末根据下月生产计划安排,以采掘工作189、面为单元进行水害预测评价,确认预测及评价合理完善后,返回采掘队组落实执行。2.水害预测评价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业务部门分工如下:2.1防治水中心负责工作面施工进度及防治水工程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水文地质预测预报、防治水措施指导实施工作。2.2机电管理部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排水设施(供电、水泵、管路)管理工作。2.3安全管理部负责防治水措施的落实监督工作。2.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材料购置与日常管理工作;财务科负责预测评价有关费用的落实。3.水害预测评价由矿长负责,总工程师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有关防治水信息并填写水害评价表,地测科负责汇总。五、预测评价190、的监督和考核1.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矿井水害预测评价工作,评价出的水害隐患及措施必须落实到人。凡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发放施工通知单,不准测量放线;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采煤工作面不准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发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必须立即组织修订防治水方案或措施,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及时调整水害监控重点。2.安检科对采掘工作面的水害评价和防治水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落实,发现没有评价或评价未通过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无条件停止施工。3.根据矿井水害评价提出的重点监控项目表,将监控对象落实到个人。业务部门要及时对条件复杂、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重191、点采掘工作面进行督导、对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隐患或条件变化立即提出具体整改意见。4.安监科对水害评价的组织和评价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定期召开水害隐患处理会议,督促落实进展情况。5.预测评价实行“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以加强、调动评价审核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第二十五节 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为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力度,构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体系,提升矿井水害防治水平,防止各类水害事故发生,保证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时都必须加盖公章。2、交换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一式四份,周边矿一矿一份,我矿存档一份。3192、图纸必须保证每月进行一次填绘,交换图纸必须与本矿实际情况相符。4、水文地质资料必须定期更新,保证与本矿实际相符。5、建立定期交换制度,每季度至少交换一次相关资料和图纸。6、设立专门档案,存放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相关资料和图纸必须保存一年以上。第五章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 周边煤矿监控监管调查制度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因此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查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特制定周边煤矿监控监管制度。1、煤矿成立专职防治水工作管理队伍,由矿总工程师领导,具体工作由地测副总安排。2、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193、水害预报。3、对含水层、以及在接近矿区边界的开采中要加探水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4、定期每月与周边煤矿交换图纸,了解双方开采情况,以及相邻煤矿水文变化情况。5、特殊情况下的开采,以及重大水患要与周边煤矿建立情报畅通通道。及时制定措施防止水患。6、特别要加强对煤层底板高于我矿的煤矿的监控,要及时了解该矿每天的矿井涌水量。作为我矿防水患依据。7、加强对矿界防水煤柱尺寸的监管,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留设防水煤柱。8、及时对周边煤矿的监测数据整理,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明确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194、水情况。9、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第二节 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回检查制度一、雨季水害重点部位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矿井周围老空的检查老空位置及开采情况。包括:井筒位置、地面标高、井深、井径,开采煤层层数,各煤层开采情况。巷道布置情况、巷道规格,产量,与相邻老空的关系,开采起止时间,停采原因。老空的地质情况。包括:煤层厚度及其变化、层间距、产状,煤的软硬程度,顶底板岩性,断层的位置、方向,断层之间的充填物、胶结性,断层是否出水等。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开采期间的排水情况,是否发生过透水事故,出水地点、原因、水的来源,废弃小煤窑的积水水位,地面195、河流、湖泊、泉水和水沟等水体与老空的关系,雨季是否向老空灌水。地表塌陷深度、范围和塌陷裂缝的分布情况,雨季积水情况。2、地面工业广场防治水工程措施的检查地面工业广场(包括风井)是否选择在不受洪水威胁的地点。当地面工业广场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其井口(包括风道,管子道及人行道)及主要建筑物(如变电所绞车房等)是否加高于洪水位之上。工业广场坡面汇集水是否修建防洪堤坝、截水沟是否牢固并经常检查修理。工业广场及居民区沿河流布置时,是否修筑防洪堤坝,防洪堤坝是否按最大洪水水位建筑,其质量是否合乎要求,是否在雨季前修筑好。矸石、炉灰及工业施工的废土石及杂物是否弃于河中,废物排弃场地、矸石山等是否设在山196、洪暴发的方向,是否有避免淤塞河床、沟渠而造成洪水泛滥的措施。二、巡回检查管理制度1、要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200米专用探放水设备。2、每年要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同时要有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3、每年雨季前,领导组组织有关单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由防治水中心制定专门的雨季“三防”措施,进行整改。4、防治水中心每年一月份提出全年水情预报,六月份提出雨季水情预报,及地面河道、裂缝情况、周边小煤矿调查资料。5、供应科要备足防洪、防汛所需的各类物资,做到有险情发生时有充分的应急准备。6、财务科要做好防治水工作的资金落实工作。7、地面防治水:197、(1)对于可能漏水的地面裂缝、老窑及影响行洪的河道杂物,“三防”办必须组织专门队伍在雨季前进行封堵、清淤工作,保证矿井雨季安全。(2)在雨季,矿当日值班长为“三防”抢险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当发出险情警报时,总调、公司的领导及有关人员要立即到位上岗待命。(3)公司在雨季要组织30名抢险队员,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随时准备抢险救灾。(4)机电队要准备好二台防洪水泵,并配有专职安装操作人员,没有防治水领导组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随意调动。(5)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理两次淤泥。(6)非常仓库的应急器材和设备要按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规定配备。雨季前要检查核查一次,使用消耗后要及时补充。8、井下防治水198、:(1)每年雨季前,机电队必须对井下主排水泵、水管、闸阀等排水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组织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各单位负责所辖区域水沟、水仓的清淤工作,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3)井下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并在掘进或回采前12个月,由防治水中心编制提供专门的探放水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查。(4)每次探放水,防治水中心必须编制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5)井下生产地点如发现有透水预兆时,现场两长一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险区,并指派人员通知受水害威胁区域人员迅速撤离,同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当险情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9、199、防治水中心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10、每年要组织一次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11、防治水中心要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12、防治水中心在设计时,凡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13、要建立水害预测预报上报机制,矿防治水中心每月向公200、司汇报一次。重大水患情况随时直接上报。14、每旬要进行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并进行排查分析,提出整改办法。15、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三节 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制度1总则1.1编制目的加强和规范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贵州省省气象部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等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制度。1.3工作原则1.3.1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201、气象的原则。1.3.2各有关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1.3.3坚持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1.3.4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浪费,形成应急合力。1.4适用范围1.4.1本预案中的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下击暴流、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1.4.2与气象条件相关的有毒大气成分扩散、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安全事件。1.4.3本制度适用于矿内重大气象灾害(含与气象条件相202、关的公共安全事件,下同)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应急工作。2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矿成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下设气象灾害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对外联络组,各成员单位的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组长: 李成云 副组长:崔世荣 组 员:赵俊生、吴吉有、任宏斌、廉树贵、邓兆金、李永刚等 第一小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组 长:邓兆金 第二小组:后勤保障:组 长:靳旭明 第三小组:对外联络:组 长:李锋 2.2职责负责启动矿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组织极大、特大气象灾害的预警应急工作,向上级气象局和中耀公司提供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03、2.3各成员单位职责(1)、领导小组: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前后负责总协调;做好应急拨款的准备;负责向向上级气象局和中耀公司报告灾情;负责组织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中的宣传报道;承担上级气象局和中耀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2)、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组:具体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等气象服务工作;各组员按照业务分工各司其职;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气象服务信息;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3)、后勤保障小组:确保仪器、通讯正常,及时做好汽车维护,确保车辆及时出动、气象信息准确畅通;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4)、外事联络组:负责气象灾害现场气象预报和服务;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及灾情的收集工作等;承担领导小204、组安排的其他工作。3预警预防机制3.1信息监测、预警与报告3.1.1气象灾害信息来源和内容(1)来源灾害性天气气候、气象灾害情况收集;省、市气象台的气象信息。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2)内容灾害性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灾害性天气实况,灾害性天气过程实况,以及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气象灾害灾情,包括气象灾害灾情、因气象服务而减少损失情况等。3.1.2气象灾害信息审核和报送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可以采用业务化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传真等方式传递,并通过电话确认。气象灾害信息接收处理要24小时值班,收到灾情信息后及时调查处理。3.2预警预防行动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测205、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3.3预警级别的确定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为四级预警。与气象条件相关的公共安全事件预警级别按照该事件国务院主管部门确定的级别执行。 级预警市、县气象台经过会商,预报预测本行政区域内出现暴雨、暴雪、沙尘暴、气象干旱、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高温热浪、雷电灾害、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中国气象局制定的极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或预计热带气旋在24小时以内影响我县,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5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5级。 级预警 市、县气象台经过会商,预报预测本行政区域206、内出现暴雨、暴雪、沙尘暴、气象干旱、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高温热浪、雷电灾害、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中国气象局制定的特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预计热带气旋在36小时以内影响我县,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4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4级。 级预警 市、县气象台经过会商,预报预测本行政区域内出现暴雨、暴雪、沙尘暴、气象干旱、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高温热浪、雷电灾害、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中国气象局制定的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3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3级。 级预警 市、县气象台经过会商,预报预测本行政区域内出现暴雨、暴雪、沙尘207、暴、气象干旱、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高温热浪、雷电灾害、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中国气象局制定的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2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2级。4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4.1应急预案启动4.1.1三级启动 发生或可能发生级以上气象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地所在县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县气象局局长向本级气象业务单位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报县人民政府和省、市气象局。4.1.2 二级启动 接到市气象局局长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报县人民政府。4.1.3 一级启动 接到市气象局局长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报县人208、民政府。4.1.4 与气象条件相关的公共安全事件根据该事件国务院主管部门确定的级别启动。4.2应急响应县气象局发布三级启动命令后,或接到上级领导发布一、二级启动命令后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组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组,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领导小组要及时向中耀公司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服务情况;要及时将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4.3信息处理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要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209、握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4.4应急通信方式各部门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上级部门报告。4.5应急结束县级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终止,由县气象局领导小组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5应急保障5.1通信与装备保障以现有的气象通信网为主题,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有线和无线、地面和卫星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稳定可靠的气象信息通信系统。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配置210、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5.2技术储备与保障依托相应的上级气象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5.3 宣传、培训和演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宣传。对本级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演。6附则6.1奖励与责任追究6.1.1奖励对在参加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6.1.2责任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211、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6.2解释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分为较大、重大、特大、极大四级,具体标准由中国气象局另行制定。第四节 雨季“三防”巡视检查制度为确保我矿2018年安全度过雨季,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我矿雨季“三防”巡视检查制度。一、巡视检查办法及巡查范围 1、检查范围在雨季来临之前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组织,水害防治中心、安全检查科科、机运管理中心、调度中心共同参加,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业212、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2、检查办法(1)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组织,水害防治中心、安全检查科科、机运管理中心、调度中心共同参加,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2)检查范围:矿区范围内老窑、地面塌陷区、防洪水沟、矿井排水设备、排水沟、水仓。(3)雨季“三防”办公室建立专门记录台帐,每次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对问题有落实,有复查。(4)检查人员不按时参加检查,每次罚款30元。(5)检查人员检查不认真或记录不准确,每次罚款30元。 二、应急撤人制度1、根据史料记载我矿井口标高高于历年来最高水位,不受洪水威胁,根据我矿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和雨季“三防”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在雨季来临之前主、副井口分别配备213、100个沙袋用于设置拦水堤。2、在遇暴风雨时,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巡视,对矿区范围内的水情进行排查,如遇险情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必须立即向矿调度中心汇报,组织撤离井下作业人员。3、各科室、区队正职是我矿位雨季“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井下各工作地点的班长是现场第一责任人,在其到撤人指令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安全撤离,不得拖延。4、雨季“三防”办公室要在雨季来临之前组织我矿全员学习我矿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和雨季“三防”应急救援预案,使每位员工熟知预防措施和避灾方法。确保在遇到险情时人员能够安全撤离险区。第五节 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制度为了做好我2018年矿雨季“三防”工作,加强水214、患的排查与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雨季“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调度中心要根据雨季“三防”工作计划要求,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定期对雨季“三防”工程进行督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2、机运管理中心要根据雨季“三防”工作计划要求,对井上下的供电系统及地面防雷设施的校验和井下水泵联合试运转工作负责督查和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将有关记录交雨季“三防”办公室。3、水害防治中心负责定期检查威胁矿井安全的周边小煤矿及地表水体等情况,定期观测矿井涌水量,加强井下探放水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交雨季“三防”办公室。4、综合科负责地面住房漏215、雨,水沟清理、地表裂缝的调查和充填工作,要根据雨季“三防”工程计划逐项进行施工,每项工程要有验收资料。5、供应科要按规定的时间准备足够抢险物资和设备,保证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调用。所有设备每次检查必须有专用仓库,专人看守。6、雨季“三防”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对雨季“三防”工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分轻重缓急,限定在汛期前整改完成。第六节 雨季“三防”工作值班制度为切实做好我矿2018年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矿井安全,防范水害事故发生,特制订我矿雨季“三防”工作值班制度:1、汛期来临之际,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并随时深入各防汛区域进行认真的检查、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情况216、紧急,要迅速汇报防汛办公室和组长、副组长共同商讨,制定安全防患措施,组织应急小分队进行抢险。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私自脱岗、干私活、饮酒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无故不到,有事必须向办公室与指挥部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3、值班人员对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以身职责,并能熟悉掌握和了解各防汛地点的工作情况、人员安排、防汛材料、通讯设施等,切实保障防汛工作安全顺利展开。4、值班人员在值班当中要对重点防汛区域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当中发现防范不当等安全隐患要现场指挥进行安排处理。 5、值班人员要把当天值班情况、发现问题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总结,并移交下一天值班人员,下一天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阅读和分析上217、一天值班人员的总结,以防止交接时工作出现:漏洞,造成失误。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每天看天气预报,随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以便更好地搞好雨季防汛工作。7、防汛值班室设在调度室,联系电话:03588423098。第七节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期间可能引起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健全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预报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加强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措施,配足设备物资218、,明确报告程序,强化调度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保证矿井汛期安全。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山体滑坡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防洪沟泄洪情况。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撤人: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黄色预警天气、大雨持续40分钟以上、暴雨持续10分钟以上的;2、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3、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4、汛期凡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5、井下涌219、水量突然增大的;6、矿井处在低凹、低洼根据雨量大小,可以随时决定停产撤人;7、突然停风停电,暂时恢复不了正常的,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需要停产撤人的。四、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公司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五、 应急处置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六、具体要求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220、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5、调度室、水害防治中心在雨季“三防”期间,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建立气象台账。第八节 雨季“三防”物资储备制度1、严格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讲究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对防汛物资进行221、管理。2、了解防汛物资性能,注意防汛物资的日常化维护与保养,保证防汛物资完好无损。3、掌握消防知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防汛物资安全管理。4、防汛物资存放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5、建立防汛物资盘点制度,对防汛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6、规范防汛物资出入库登记手续,健全防汛物资台帐和管理档案,做到“实物、台帐”相符。7、防汛储备物资属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第九节 水情汛情观察员汇报制度1、雨情汛情观察员每周对所辖区域巡查1次。2、每次降雨后,要及时对所辖区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遇降雨天气时,雨情汛情观察员要24小时在矿,手机处于开机状态。4、每次巡查结束后,在调度室填写巡查记录,并存档保存。5、遇恶劣天气时,所有雨情汛情观察员必须全部留矿,组织自己部门人员进行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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