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公司安全工作职责责任追究制度例会制度10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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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757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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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泥公司安全工作职责责任追究制度、例会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责任制1 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清洁生产,特制定本责任制。2 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3 相关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云南省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4 总则4.1安全生产就是经济效益,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各职能机构,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4.2 公司设立2、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实行三级安全管理,分别为公司、部门(车间、科室)、班组。4.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密切配合,搞好安全文明生产。5 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5.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审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公司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5.2 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和技术人员编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了解现代安全管理知识,促进企3、业生产经营持续发展。5.3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5.4 负责审查、批准本企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所有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5.5 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明确各副职领导成员及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检查指导下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5.6 按规定审查批准有关安全生产的表彰、奖励和处分。5.7 负责主持重大安全事故的组织调查工作,查清事故经过及损失,分析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依据法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5.8 全面负责公司安4、委会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通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5.9 坚持开发、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6 安环管理委员会主任职责6.1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组织,安委会主任全面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6.2 带领并督促公司各部门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6.3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6.4 及时组织审查、修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类安全生产5、计划措施,并负责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6.5 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新问题;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现代科学管理技术;研究通过公司发生的安全事故处理决定并研讨事故防范工作。因特殊情况需要,可组织召开临时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6.6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部署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抓好公司各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教育。6.7 计划、部署并指导公司“安全生产月”及各类安全生产活动、认真督促活动的开展。6.8 定期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措施,限期整改。6.9 严格监督公司各单位认真执行新建、改扩建6、工程项目劳动保护设施的“三同时”。 7 工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7.1 工会是职员群众组织,代表职员利益,依法维护职员合法权益,其主要领导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职工劳动保护、保障职员健康负责。7.2 督促并协助公司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7.3对职员进行遵守劳动保护法令、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7.4 组织并协助部门开展劳动保护宣传和培训工作。7.5 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协助有关单位提出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认真执行,适时看望伤残职员,了解工伤处理后职员生活、工作情况,做好思想工作,解决职员实际困难7、。7.6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督促“三同时”全面实施。7.7 组织总结,交流劳动保护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7.8 维护职员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保护职员在工伤责任事故处理中及受处理后的申诉权利。8 常务副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安全工作,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负管理及技术责任。8.1 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每季度主持召开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8.2 制定发布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8、全技术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教育、督促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员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设立安全机构和安全员,保证其进行安全监察的效能。8.3在制定生产计划、增产措施,审定技术文件和技术方案时,须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规程与标准,并组织审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8.4 结合技术改造,制定和实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规划,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使生产场所达到国家安全卫生标准要求。8.5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协调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8.6 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典型,鼓励和支持职工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8.7 组织事故抢9、救,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及时采取预防重复性事故的措施。8.8负责主持重大事故的组织调查工作。按照国家法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事故。8.9 坚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8.10 有权拒绝执行上级违反劳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生产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报告。9 副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副总经理对所分管部门及专业安全工作负管理及技术责任。 9.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施工、设备维护、工艺管理、采矿等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对安全工作作出相应安排,对所辖部门、专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并组织10、实施。9.2 在制定生产计划、增产措施,审定技术文件和技术方案时,须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规程与标准。9.3 制定发布本公司的施工安全管理规程、工艺安全操作管理规程、设备安全操作管理规程、火工材料安全管理规程及其它部门和专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员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9.4 鼓励和支持职员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意见。9.5 有权拒绝执行上级违反劳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生产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报告。10 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安全工作职责 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对所分管部门及专业安全工作负管理及技术责任。 10.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施工、设备维护、工11、艺管理、采矿等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对安全工作作出相应安排,对所辖部门、专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并组织实施。10.2 在制定生产计划、增产措施,审定技术文件和技术方案时,须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规程与标准。10.3 协助制定本公司的施工安全管理规程、工艺安全操作管理规程、设备安全操作管理规程、火工材料安全管理规程及其它部门和专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员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10.4 定期组织专业安全检查,及时协调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112、0.5 有权拒绝执行上级违反劳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生产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报告。11行政人事部安全工作职责行政人事部对本职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及本部门人员安全负责,对本公司卫生和生活设施的安全卫生工作负责,特别要对公司车辆和食堂、浴室锅炉安全运行负责。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11.2 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调研、并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并及时提出书面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11.3 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给领导起草文件讲话时,应将安全生产做为一项主要内容。11.4 贯13、彻交通安全规则,加强对小车班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车辆及驾驶员的评审工作。11.5 做好档案室的安全保密及防火工作。11.6 加强对通讯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通讯系统畅通无阻。11.7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审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审安全工作。11.8 参与协调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11.9 坚持贯彻执行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职员的思想政治纪律教育。11.10 在制定职员教育计划的同时,应有安全生产劳动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落实安全教育经费。11.1114、 会同安环部一起做好新进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并协助建立教育档案,对职员未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11.12 安排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坚持无证不得上岗作业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教育标准。11.13 对来厂实习、代培人员等,应严格按公司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后,方能到生产部门进行参观学习、代培。11.14 对因劳动组合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弛,长期没有措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11.15 负责监督检查并及时调整经劳动委员会鉴定不适合在生产岗位的年老体弱和患有严重疾病人员。11.16 会同安环部定期开展对中层干部、职员的定期安全再教育工作。11.17 为保证职员生产15、安全,在新职员入厂前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文化考试和体格检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录用。11.18 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的检查工作,对因劳动纪律松弛,不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职员,应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制止,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所在部门或人员进行月度考核。11.19 加强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和宣传设施的安全、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杜绝不安全现象发生。深入基层采访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对职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时报道公司安全生产形势。11.20 教育团员、青年认真执行上级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避免违章作业,抓好遵章守纪教育;协助、支持有关部门抓好对团员青年的安16、全技术培训。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奖励或惩处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成绩或犯有错误的团员青年。11.21 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与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予以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12 安环部安全工作职责安环部是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是公司安委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参与生产时,应对公司生产安全负责,对生产安全工作负管理、指导、督促和检查责任,设专职安全、环保、消防员。12.1在公司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17、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研究伤亡事故、职业病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建议。12.2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安全、环保员在现场检查中有权制止“三违”现象,对“三违”行为人员有权提出必要的处理意见。对有意阻挠妨碍安全督查人员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将从严处理。12.3 负责组织拟定与审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监督检查劳保经费合理使用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完成情况,督促安措项目的落实和经费的使用。12.4 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公司防尘防毒工作,制定防尘防毒措施,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12.5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技术18、教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独立作业。12.6 负责对新进人员入厂的安全教育,并检查、督促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标准的执行情况。12.7 每季度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安全工作的措施。12.8 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12.9 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防暑降温及防寒防冻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工作。12.10 做好防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工作,监督检查职员防护用品合理使用情况。12.11 按规定统计上报有关报表,并定期向公司汇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12.12 19、参与审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12.13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规程和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维修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创建安全、文明、清洁生产秩序。12.14 通过生产调度系统,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掌握生产中的安全动态、隐患处理以及关键设备安全运行等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安全问题。12.15 对开、停窑等较大检修项目、特殊地段爆破等重要生产活动的安全工作,必须亲临现场监督检查。12.16 发现事故和重大隐患时,迅速向分管领导汇报20、并通知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指挥事故抢救工作。12.17 在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13 工程部安全工作职责(设备、土建组)对公司所辖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及本部门人员的安全负责13.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其所属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13.2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13.3对因设备长年失修、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而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负责。13.4定期组织对各种电气、机械设备、车辆、工业建筑物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要及时组织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必须拿出21、预防措施,列入计划整改。13.5安装、改装、拆装各种动力设备,应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符合安全卫生要求。13.6定期检查锅炉、受压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保证设备完好率,并建立特种设备检修保养档案,指定专人负责。13.7经常检查动力设备电路以及其它电气设备,使之符合电气安全要求。13.8制定所辖范围的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对新设备、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运行前要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分送有关生产单位。13.9组织大、中、小修时要签定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有关安全规程作业。13.10 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建立设22、备事故管理档案。13.11 负责审批有关电、液、气、焊等危险作业申报表,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14 生产部安全工作职责对所辖区域的设备安全运转、维护及本部门人员安全负责14.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岗位、工艺设备安全操作规定,并严格按章行事。14.2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对安全工作作出相应的详细安排。14.3 结合生产实际,经常性开展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做好新进职员、换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14.4 制定部门内所有的设备维护保养、操作、巡检等制度,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消除隐患,保证安全。14.5 对辖区内的用电安全23、负责,特别要做好检修、清仓、清库及其它危险作业临时用电安全防护工作,严防漏电、触电事故的发生。14.6 在进行清仓、清库、预热器清堵、进入煤磨、电收尘内部检查和其它危险作业时,要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保障人身安全。14.7 对辖区内消防保卫工作负责,特别要做好中控、煤磨、油罐等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工作。14.8 协助行政人事部、安环部做好对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及特种设备年检工作。 14.9 组织部门研究制定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汇总、审查安全措施计划,督促车间、班组按期实现。14.10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协助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问题。14.11 负责按规定合理发放职员个人24、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督促职员正确使用。14.12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计划的审查,参加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14.13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15 矿山采石组安全工作职责对矿山爆破、所辖设备安全运行、维护及本部门人员安全负责。15.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爆破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对安全工作作出相应的详细安排。结合生产实际,经常性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新进职员、换岗职员的安全教育工作。15.2 建立健全岗位,设备安全操作规定,并严格按章行事。125、5.3 协助安环部、行政人事部做好本部门特殊岗位人员培训和办证工作,并严格执行特殊工种岗位持证上岗规定。15.4 严格执行爆破规程,认真进行爆破设计,对特殊地段爆破及大爆破时须通知安环部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15.5 严格执行矿山管理规程,杜绝违章作业,保障工程机械、车辆、设备、人身安全,对爆破及铲装作业可能造成的滚石下山应制定防范措施,设定安全警戒线或警示牌并事先书面通知安环部经公司领导批准。15.6 保持矿山车辆、工程机械性能完好,保证矿车方向、刹车、灯光正常、轮子紧固。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车辆、工程机械等特种设备,协助综合部、安环部做好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车辆的办证以及年审工作。26、15.7 制定所辖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等制度,使各种机械、动力、仪表设备、设施等处于良好状态。15.8 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用电,特别要做好检修、清库、清堵及其它危险作业用电安全防护工作,严防漏电、触电事故发生。15.9 在进行清库、清堵及其它危险作业时,要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保障人身安全。15.10 对负责辖区内消防保卫工作负责,特别要做好油罐,车辆工程机械和电力室的防火、防盗工作。16 财务部安全工作职责对公司资金管理和本职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及本部门人员的安全负责。16.1通过财务会计工作,正确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管好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增产节约、增收27、节支,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16.2按照国家和公司财务制度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费用收支制度,保证公司资金不受损失。16.3 按照公司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量,保证货币资金安全。16.4 严格会计档案的保管,保证帐簿、凭证、报表等档案资料的完整。16.5 严格按照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严禁挪用安措经费,对檀自核销安措经费而发生的事故负责。16.6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16.7 确保合理的安全教育经费开支。17供应、销售安全工作职责供应部、销售部对本职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及本部28、门人员的安全负责。17.1 材料供应按照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做好物资供应,确保生产安全。17.2 负责仓库物资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17.3 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凭单发放工作。17.4 做好有关物资的采购、销售帐目的防火、防盗等项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保证公司财产安全。17.5 每月进行销售发运系统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产品安全。18 保安部安全工作职责 保安部对公司内交通安全及治安保卫负责。18.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交通、剧毒物品、火工产品等要害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18.2协助安环部开展防火、29、防爆技术知识教育,提高员工消防知识,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18.3 搞好门卫管理,严禁小孩、家属及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18.4加强重点安全防范单位的治安保卫监督与管理,在煤磨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要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采取措施。18.5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学习安全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厂内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厂内交通运行秩序和交通安全。18.6会同安环部适时组织和参加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18.7按规定要求负责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破坏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参与公司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30、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工作。保安部对公司内交通安全及治安保卫负责。18.8 加强现场安全保卫,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施工、工作秩序;做好销售发运系统门卫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安全。18.9 负责公司产品、材料等物资出、入厂的检查和监督,无证车辆一律禁止放行。督促检查各部门、施工单位加强治安防范,防止设备、物资被盗。18.10 负责民爆器材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18.11 及时制止一些闹事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一切行为负责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负责对一些案件进行查处。参加事故调查,有权对违章人员和事故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对重大事故追究责任,提请领导研究处理,并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31、况进行监督检查。18.12 参加抢险、排险以及人身事故的抢救工作。19部门(车间)正职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19.1部门(车间)正职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责,并领导本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开展安全工作。19.2坚决贯彻执行并督促所属人员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公司、公司安委会各项安全生产决策。19.3 在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19.4 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调配安排人力、物力,保证贯32、彻实施,对新建、改建、扩建和革新项目,认真做到“三同时”。19.5负责及时制订、修改、完善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所属严格贯彻执行。19.6组织职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开展安全技术、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工作,并加强职员遵纪守法教育。19.7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网络组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并建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定期检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及时表扬、奖励成绩突出者,处罚违章违纪者。19.8有权拒绝上级领导和部门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和意见。19.9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33、报告,并按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分析原因,划分责任,处理责任者,拟定改进措施并报请公司、公司安委会审批。19.10及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研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确保按期实现。20 部门(车间)分管安全领导安全工作职责20.1协助正职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所分管工作的劳动保护、安全负责,并指导所属专业人员的安全工作。20.2坚决贯彻执行并督促所属人员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20.3定期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职员搞好安全生产,在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上,及时表扬、奖励成绩突出者,处罚违章违纪34、者。20.4审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积极组织贯彻实施;对新建、改建、扩建和革新项目,认真做到“三同时”。20.5参加审核、修改完善本部门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所属贯彻执行。20.6支持和配合公司主管部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处罚违章违纪者。20.7在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20.8有权拒绝上级领导和部门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和意见。20.9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并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分析原因,划分责任,处理责任者,拟定防范35、措施。20.10及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研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确保按期实现。21安环部经理安全工作职责21.1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研究伤亡事故、职业病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21.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事故隐患。21.3积极参与拟定审查公司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管理目标;监督检查劳保经费合理使用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完成情况。21.4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公司防尘防毒工作,制定防尘防毒措施,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21.5协同有关部门(工会、行政人事部)组36、织安全技术教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独立作业。21.6开展新进人员入厂安全教育,并检查、督促部门、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标准的执行情况。21.7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21.8抓好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建档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21.9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防暑降温及防寒防冻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工作。21.10抓好防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监督工作,监督检查职员防护用品合理使用情况。21.11参与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参加工程验收,发现有不符合安全37、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22公司调度长安全工作职责22.1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研究伤亡事故、职业病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建议。22.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事故隐患。22.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协调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协调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22.4严格执行生产技术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措施,合理地组织生产过程,维护安全文明生产秩序。22.5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掌握生产中的安全动态、隐患处理以38、及关键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及进处理出现的问题,组织安全生产。22.6发现事故和重大险情时,要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并积极协助指挥事故抢救工作,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协助调查处理。22.7组织协调开工、停工、重要工程、危险作业等重要生产活动的安全工作。23 生产调度员安全工作职责23.1生产调度员对当班时的安全生产负责,要全面了解当班时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告、控制和处理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安全问题。23.2在计划、组织、检查、指挥、协调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必须落实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23.3组织执行生产技术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措施,合理地组织生产过程,维护安全文明生产秩序。23.39、4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掌握生产中的安全动态、隐患处理以及关键设备安全运行情况。23.5发现事故和重大险情时,要立即通知领导和有关部门,并积极协调、指挥事故抢救工作,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协助调查处理。23.6组织协调开工、停工、重要工程、危险作业等重要生产活动的安全工作。24 部门(车间)兼职安全员工作职责2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部门主管的领导下和分管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下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4.2认真做好调入本部门职员、改变工种职员、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4.3参加部40、门制定、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24.4参加单位新建、改造工程设计和安全措施的审查,施工、竣工、试车的检查,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24.5协助单位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贯彻实施。24.6督促和检查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发现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24.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违章作业者及时纠正和制止,遇到重大险情,要立即报告领导处理。24.8认真做好单位内工伤事故的管理,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分析会,弄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督促按时实施。24.9认真检查督促职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做好职员个人防护工作41、。24.10积极主动协助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部门全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实现安全生产。25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工作职责25.1专业技术人员对本系统、本专业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25.2认真编制、审查本系统、本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严格工艺纪律。25.3在编制设计、施工、生产工艺技术文件,以及试制新产品,采用新技术、改变工艺方法、设备、原材料和操作规程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25.4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考核。25.5做好本专业劳动保护调研,开展有关劳动保护的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42、经验。25.6做好本专业科研项目试验工程和技改工程的安全管理,鉴定、验收新成果、新工程时,要遵守安全卫生规定。26 车间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职责2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及工厂规定、决议,对所辖岗位职员的安全、健康负责。26.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环节中去。26.3加强对职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文明生产先进经验,每月组织召开二次安全例会,抓好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定期开展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提高职员安全意识。26.4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和意见。26.5配合上级领43、导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对安全隐患、违章行为进行整改和纠正,消灭事故苗子,做好防患于未然工作。26.6发生伤亡事故和其他事故时,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实施。26.7车间管理人员协助和配合车间主任认真做好内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上述安全职责。27 班(组)长安全工作职责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7.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及公司和本单位的规定、决议,对本班组职员的安全、健康负责。27.2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职员正确使用机器设备、电气设备、工器具、原材料、安全装置44、个人防护用品等,确保机械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消除一切可能引起伤亡事故的不安全因素。27.3督促检查工作地点、作业场所的安全卫生,保持物品合理放置,实行安全文明生产。27.4加强本班组职员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督促职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制止“三违”现象。27.5认真做好新调入本班组的职员、改变工种职员、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按标准要求考核上岗作业。27.6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和意见。27.7认真组织本班组的安全活动,提高职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开展整治事故隐患工作,消灭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27.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保护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45、扩大,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拟定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实施。27.9抓好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例会活动,开展每日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提高职员安全意识。27.10副班(组)长协助班(组)长,搞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上述安全职责。28 生产岗位员工安全工作职责生产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28.1严格遵守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28.2遵守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中职员应做到的款项,为设备安全与正常运行尽职尽责。28.3遵守公司和部门内各方面的安全规定,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28.4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认真做好自我保护工作。28.5有责任和义务劝阻、纠正46、他人的违章作业,冒险蛮干。28.6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调度及安排。28.7积极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等活动。28.8经常关心自己周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认真做到“四不伤害”。29 附则29.1 本责任制由安环部起草并归口管理。29.2 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实施。29. 3 废止20xx年6月26日下发的云南曲靖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为及时查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失职行为,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管理责任,有效地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责47、任制,保障企业职员、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及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对以下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发生,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予以考核并根据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职员因工伤亡事故; (二)火灾事故; (三)厂内交通事故; (四)设备(包括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五)产品质量、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六)爆炸物品、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七)各种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 (八)其他安全事故; 第二条 安全事故的等级标准、因工伤亡职员身份的确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 各部门48、(车间)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单位内部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检查整改;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和妥善处理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车间)领导在布置生产经营等工作的同时必须布置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形成纪要,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较大项目的实施要全过程参与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第五条 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公司安环部及职能管理部门,要按时组织综合安全检查或专项检查,各部门(车间)要严于自查,发现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排除,情况紧急或排除过程中无49、法保证安全的,检查组应迅速决定并报公司领导,责令停机、停产或停止作业进行排除。因停机、停产等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比照安全事故处理。 第六条 凡在各类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没有落实整改的,均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车间)领导予以考核,一处没有落实整改的扣该部门(车间)主要领导当月工资50元;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按重大事故处理。 第七条 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损失大小、伤亡情况,对负有责任的部门(车间)领导给予如下处理: (一)轻伤事故:发生一起职员轻伤事故,扣除责任部门(车间)主要领导当月工资200元;一年内发生第二起轻伤事故,按此标准加倍考核;一年内发生第三起轻伤事故扣除部门(车间)主要领导当月工50、资600元,并给予事故部门(车间)主要领导行政警告或通报批评; (二)重伤事故:发生一起职员重伤事故,扣除部门(车间)主要领导当月工资500元,并给予责任部门(车间)主要领导行政警告或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安环部或者专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当月工资200元,公司分管领导100元;一年内发生第二次职员重伤事故或一次事故两人以上受重伤的,按此标准加倍考核,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事故部门(车间)主要领导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三)死亡事故:发生死亡事故,责任部门(车间)主要领导当月发放基本生活费,扣除责任部门(车间)分管领导当月工资600元,并根据事故性质及伤亡情况,给予事故部门(车间)主要领导行政记大过或51、降职、撤职处分;同时扣除安环部或者专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当月工资500元,分管领导300元;发生重、特大死亡事故的,由事故调查委员会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无人身伤亡的安全事故,根据事故类型,由各职能管理部门制定责任追究办法; 第八条 各部门(车间)必须切实发挥安全管理网络的作用,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内部要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人员,比照本制度予以考核;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报公司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对发生安全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人员均与本人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部门(车间)不得参加年终各项评比。第九条 任何52、部门(车间)和职员都有权力和义务对安全隐患及事故进行举报,安环部或专业管理部门接举报后,必须在24 小时内对事故组织调查或通知相关部门(车间)立即对隐患进行整改。查处不及时,按安全事故或隐患考核标准予以考核。 第十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按照xx水泥职工伤亡事故管理规定和事故管理标准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曲靖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治安、消防、交通事故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为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地防范火灾、交通事故和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经营有序进行,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追究53、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综合治理工作原则,加强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查处安全隐患,以切实保障安全。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交通事故和重大治安问题,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办法予以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发生火灾、交通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必须在积极抢救,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条 火灾、交通事故和各类案件的等级标准的确54、定,依据国家规定执行。第二章 责任追究第五条 凡在各类安全检查中查出治安、消防和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的,均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领导予以考核。查出安全隐患的考核依照追究制度第六条处理。第六条 涉及人身伤亡的安全事故,按照追究制度第七条的规定执行。第七条 发生无人身伤亡的案件和事故,根据事故、案件的性质和损失大小,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给予以下处理:(一)火灾、交通事故:发生火灾未造成损失或轻微交通事故的,扣除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月考核100元,分管领导50元;发生一般火灾或一般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扣除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月考核300元,分管领导200元;一年内发生二起火灾、交通事故的,按此标准加倍55、考核;发生重大火灾、交通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三起火灾、交通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当月发基本生活费,扣除分管领导当月考核600元,并给予单位主要领导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二)治安刑事案件: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扣除单位主要领导当月考核50元,分管领导20元;发生一般刑事案件,扣除单位主要领导当月考核150元,分管领导100元;一年内发生二起一般刑事案件或多次发生治安案件,按此标准加倍考核;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一年内发生三起刑事案件的,单位主要领导当月发基本生活费,扣除分管领导当月考核600元,并给予单位的主要领导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八条 对专业主管部门的考核比照追究制度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九条 发生56、事故或案件的单位,必须按规定据实报告,凡隐瞒不报,一经查实,依照公司考核制度予以考核,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行政处分。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曲靖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场“三违”检查考核标准项目内 容公司检查发现考核标准部门检查发现考核标准违 章 操 作未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5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102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20元。在磨内、仓内、电收尘器内检查和维修时,人孔门外无人看护;或看护人擅自离开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5057、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在煤磨系统、总降、中控及其它禁烟场所抽烟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5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20元。在煤磨系统及其它禁烟场所动火作业时,未办理动火证或采取防范措施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5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进行危险作业未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或采取安全防范措施1、当事人扣200元; 2、车间领导扣5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58、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200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在仓内作业未严格执行从上向下清理原则1、当事人扣200元; 2、车间领导扣10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200元; 2、班长扣10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在电收尘器内或其它场所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高用低挂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5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进入电收尘内之前未用地线将静电释放并进行确认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5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59、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停送电手续未严格按规定办理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4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2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违 章 操 作检查电收尘没有三人以上配合或单独作业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2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在皮带运转部位清理滚筒结皮、从没有安全装置的皮带架下通过或从上跨越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4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60、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从事特种作业无证进行操作、驾驶的行为1、当事人扣200元; 2、车间领导扣5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200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 设备开停机未按相关规定进行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2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清理烟室堵料时,未关闭空气炮的进口气源的;放“水炮”进行清料时,未做好安全防范措施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5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61、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在检修盘窑时,未事先通知人员撤离并进行确认1、当事人扣200元; 2、车间领导扣6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1040元。1、当事人扣200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使用起重设备未做到“五好”、“十不吊”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2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2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发现他人违章,未及时制止1、当事人扣50元; 2、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元。1、当事人扣50元; 2、车间领导扣20元。高空抛物,地面无人监护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20元62、;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2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高空作业前未认真检查支架、脚手架、跳板等是否绑扎牢固可靠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2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1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电气设备在未经检查证实无电之前,未按有电对待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2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在潮湿状态下,有漏电可能时,直接用手操作开关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40元; 3、部门63、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4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检修机械设备未办理停电手续、未将开关打至检修位置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5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吊车、叉车作业时,起重臂下或货叉上站人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4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4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班组安全会未按时召开或参加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3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64、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公司相关指示精神未及时宣贯到车间、班组1、班长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5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 1、班长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50元。现场焊机、照明电源线接线不规范、有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1、当事人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2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2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违 章 操 作班前会上班组长未布置安全工作1、班长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2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 1、班长扣100元; 2、车间领导扣20元。矿车或机动车辆未做到65、一班三检1、当事人扣100元 ; 2、车间领导扣20元 ;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2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爆破作业时未严格实施警戒措施、作业人员擅自进入警戒区1、当事人扣200元; 2、车间领导扣100元 ;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200元; 2、班长扣100元; 3、车间领导扣50元。办公、工作场所或宿舍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气用具1、当事人扣100元 ; 2、车间领导扣50元;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5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氧气、 乙炔气及易燃易爆物66、品混装运输的;作业时两者之间小于5米的1、当事人扣100元 ; 2、车间领导扣50元 ; 3、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20元。1、当事人扣100元; 2、班长扣50元; 3、车间领导扣20元。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违章指挥管理人员存在无视公司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1、当事人扣200元 ; 2、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扣50100元。1、当事人扣200元。 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上班或班中饮酒参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参照部门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私自代班、连班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参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参照部门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上班期间睡岗、离67、岗、串岗参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参照部门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注:部门每月有三次或三次以上“三违”的发生,考核部门月考核50-200元。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总结和部署公司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制定本制度。二、会议组织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安环部组织实施,特殊情况可由安委会主任决定变更会议时间或召开临时安委会。2、会议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三、会议程序及内容1、传达和学习上级部门和公司关于安68、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或有关材料。2、安委会委员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需要协调的事项。3、生产部门安全工作总结及下阶段安全工作计划。4、安环部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和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提出安全防范工作重点。5、组织审定通过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已发生事故的处理决定。6、安环部经理对各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并安排公司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7、安委会主任对会议小结,并对下一阶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8、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由安委会主任同意。四、会议落实1、69、会议纪要由安环部整理并下发各单位。2、各单位对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按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3、安环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对会议纪要的执行过程及结果的监控和考核。4、会议纪要的验证由安环部、行政人事部负责。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本制度由安环部起草并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学习、研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信息交流,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制定本制度。二、会议组织1、由安环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定为每月70、六日召开,遇特殊情况由安环部通知提前或顺延。2、安全工作例会参加人员为公司管理代表、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兼职安全员、安环部全体人员。3、安环部可以根据公司安全形势和安全管理工作需要,临时通知召开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公司区域安全员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三、会议程序和内容1、传达上级部门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或学习安全生产法规、管理信息和有关材料。2、与会人员汇报本单位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隐患自查、事故(含未遂事故)发生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等。3、安环部通报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检查以及事故发生、处理情况;并对各71、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4、公司管理代表作会议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5、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四、会议落实1、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相关信息。2、安环部对会议纪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证并纳入考核。3、各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制度执行部门月度安全工作例会。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本制度由安环部起草并归口管理。班组安全例会、班前会会议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促进公司72、基础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四不伤害”防护措施,杜绝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二、会议组织1、班组安全例会、班前会(交接班会)由班组长或当班负责人组织并主持召开。2、班组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班组全体职员(包括临时用工)参加。3、班前会于每班次上班前15分钟召开,由当班人员(长白班)或交、接班人员参加。三、会议程序和内容1、班组安全例会:(1)、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规程、“三不伤害”防护知识以及各项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等材料。(2)、小结和布置班组阶段性安全工作。(3)、提出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讨论解决办法;或者结合有关事故案例、违章行为和事故隐73、患的危害进行讨论,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4)、开展其它形式的安全活动。2、班前会:(1)、完成交接班工作,并进行交接班人员签到。(2)、布置当班工作任务,同时布置作业安全防范事项,指定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3)、检查职员劳保用品穿戴和身体、精神状态以及防护用具配备情况。3、两会参加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确因作业需要等原因经主持人同意请假的,由会议记录人在记录中注明。四、会议落实1、两会内容必须认真做好记录,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由责任人负责落实,所在班组、车间负责人和区域安全员进行监督。2、对班组安全例会、班前会活动的开展情况要实行严格的督促检查并纳入考核;(1)、安环部、工会、行74、政人事部组织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2)、所属单位分管领导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3)、车间负责人每周进行一次检查。3、会议的验证由所在班组长负责。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本制度由安环部起草并归口管理。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素质,避免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标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和云南省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针对我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多,分布在各主要生产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标准。第二章 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75、凡从事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超重作业(包括行车、龙门吊)、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架子工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或驾驶,并随时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查岗、查证工作。 第三条 特种作业岗位无证操作的处理。对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按违章作业处理;任何单位及人员都有权制止无证进行特种作业,制止无效的按云南省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经济处罚办法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从重依法追究肇事者和违章指挥人员的经济、行政责任,触犯刑律者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对本工种的安全作业负责,对企业财产和他人生命安全负76、责。努力提高安全技能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者所在单位应给予表扬、奖励并记入工作档案,对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公司领导和安环部报告。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变更、增补或改变调换特种作业人员的单位,要书面报告综合部、安环部批准,经过体格检查合格、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和顶岗从事特种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丢失损坏操作证必须及时补办。特殊工种操作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者,应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安环部,同时申请补办,补办新证所需各项费用由个人交纳,在未领到新77、证期间可持安环部的临时许可证明上岗作业,否则按无证操作处理。 第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操作技能,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复审学习和考核,无故不参加复审,超过复审期上岗作业均按无证操作处理。第三章 附 则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曲靖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九条 本规定由安环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地防范各类危险作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经营有序进行,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危险作业的定义 第二条 危险作业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受地理环境、工艺及其它有害因素的限制,带有一定危险性的78、作业,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从作业设计、作业程序、保护措施及现场管理等方面保证危险作业的安全。第三章 危险作业的范围 第三条 下列作业均属危险作业: 1、设备带电作业(220V); 2、在禁火区内进行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 3、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4、特殊爆破或带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5、高空作业(离基平面4米以上);6、使用临时输电线(按临时线审批制管理)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7、篦冷机、预热器分解炉清堵;8、均化库、配料库、熟料库、煤粉仓清库、清堵。第四章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第四条 凡属危险作业,均应有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任务部门共同制定安79、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 电气、机械作业,由设备车间审批。登高作业、土建维修、清沟疏渠。清仓捅料由本部门批准。难度、危险性大的作业由安环部审批。 第六条 一般性危险作业申请单经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安环部。凡技术性强、要求较高的作业,可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和总工批准第五章 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第七条 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检查现场,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按作业程序,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中除区域安全员到场外,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监护; 第八条 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九条 危险作业时,遇信号不清,雾天、暴雨80、大风、雪天、夜间无照明等,恶劣环境均不准作业; 第十条 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私自从事危险作业,安全人员有权禁止,按违章论处,如发生伤亡、火灾和爆炸等事故,应追查单位领导和操作者的责任。 第十一条 矿山开采矿石爆破作业应严格按照爆破规程执行;矿区以外的任何爆破都必须执行本办法规定进行报批;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或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曲靖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环部负责起草并归口管理。 附:危险作业申请表。 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作业申请表 危险作业分类及安全监护要求申请单位部 门: 车间: 申请人:81、A类:对周边区域危险性较大的爆破、预热器、增湿塔清堵。必须由具体执行作业任务单位提出申请,由安环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A级:公司分管领导、安环部领导、业主部门领导、兼职安全员和值班调度必须到现场监护及指挥作业)B类:电收尘设备内部检修、熟料库清库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篦冷机清堵、煤粉仓清料。必须由具体执行作业任务单位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提出申请,由安环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B级:安环部领导、业主部门领导、兼职安全员、业主车间负责人和作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监护及指挥作业)备注:(涉及到机电专业的由设备、电仪车间专业主管审批,涉及到消防专业的由安环部审批,涉及到土建专业的由土建组专业82、主管审批)。警告:(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私自从事危险作业,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并按违章论处,如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追查部门领导和操作者的责任)。危险作业申请表填写必须规范,要将作业地点名称、设备代号、作业时间、作业负责、项目负责、作业内容填写清楚;确定安全监护的人员;作业前要制订安全保障措施,召集所有作业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备案。作业地点名称代号作业内容等级作业单位项目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员:作业时间年 月 日/ 时至 日 时安全保障措施全体参加人员签字申请部门领导意见安环部意见专业主管部门意见公司领导意见xx水泥有限责任公83、司危险作业申请表 危险作业分类及安全监护要求申请单位部 门: 车间: 申请人:C类:煤磨系统、油库动火作业,高温点及高温设备内部作业、立磨设备内部作业,大型风机内部作业、作业点在坡面上的皮带硫化、高压电气作业、高空作业,矿山中、小爆破。必须由具体执行作业任务小组提出申请、区域安全员审核、报业主部门领导审批。(C级:业主部门领导或车间负责人、作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监护及指挥作业,兼职安全员现场指导并监督)。D类:高空作业、检修过程中的交叉作业、边远区域的检修作业、一般吊装作业、矿山边坡作业、其他清仓、清堵。必须由具体执行作业任务小组提出申请,所在兼职安全员审核、业主车间领导审批。(D级:作业项84、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监护及指挥作业,业主车间负责人、兼职安全员现场指导并监督)备注:(涉及到机电专业的由设备、电仪车间专业主管审批,涉及到消防专业的由安环部审批,涉及到土建专业的由土建组专业主管审批)。警告:(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私自从事危险作业,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并按违章论处,如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追查部门领导和操作者的责任)。危险作业申请表填写必须规范,要将作业地点名称、设备代号、作业时间、作业负责、项目负责、作业内容填写清楚;确定安全监护的人员;作业前要制订安全保障措施,召集所有作业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备案。作业地点名称代号作业内85、容等级作业单位项目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员:作业时间年 月 日/ 时至 日 时安全保障措施全体参加人员签字申请部门领导意见安环部意见专业主管部门意见火工材料存发及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火工材料入库、发放及退库相关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火工产品管理要求,保证公司火工产品在依法受控运作的前提下满足生产需求,特制定本规定。1计划申报1.1 生产部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在每月20日前申报次月需求计划,经保安部审核、公司管理代表批准后,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做好报批工作。1.2 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生产部每年在10月10日前申报次年需求计划,经保安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以便组织86、年度订货。2 库房管理(暂不执行)2.1 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关于爆破物资储存许可证和相关爆炸物品储存制度。2.2 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公安机关核定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存放,严禁在库内存放其它产品。2.3 坚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并进行登记。2.4 火工材料保管员和保卫人员对库内火工产品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不得脱离岗位,坚持24小时警卫制度。3 发放、退库及爆破管理3.1 生产部在每周五前申报下周计划领用数量,经保安部审核、公司管理代表批准后交火工库保管员,视同领料审批。保管员在审批计划内凭有效领料单发货。3.2 有效领料单应由公司管理代表、生87、产部负责人、矿山爆破技术员(矿山安全员)、领料人(爆破员)签字。3.3 使用单位领料或退料必须同时有两人以上方可办理。3.4 生产部严格建立爆破台帐,日领用量、实际使用量及退库量均应详细记录,并有3人以上(含3人)当班爆破人员签字。3.5 坚持日退库反馈单制度,退库反馈单应同时由爆破员、矿山爆破技术员(矿山安全员)、生产部负责人签字,爆破后的剩余火工材料当日必须全部退库。3.6 火工材料保管员每日应进行料单及退库反馈单登记整理工作,根据退库反馈单对退库的火工材料认真清点入库保管。对已实施退库的火工材料需凭内部三联领料单发货,同时做好退库物资的出入库台帐。3.7 生产部必须严格按照矿山管理规程实88、施细则进行爆破作业。4 数量验收4.1 火工材料保管员应认真做好入库产品的数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台帐。4.2 对于直接入火工仓库的产品,保管员在认真清点后核实供应商送货清单并签收登记,每月20日前连同领料单一并送生产部核对。4.3 为减少搬运次数,根据矿山爆破需要,由供应商将火工产品直送爆破现场时,火工材料保管员应到现场会同爆破人员共同验收并在供应商发运单(一式四联)上会签。有效的验收会签单应有保管员、爆破员、矿山爆破技术员(矿山安全员)、生产部负责人签字,生产部及火工材料仓库各存一份。生产部同时开具领料单及编制退库反馈单交火工材料保管员。剩余的火工产品由供应商返运并负责路途安全。供应商在289、日内将经验收会签的发运单(结算联、复核联)送财务部复核签字登记,否则不予结算。5. 月度检查5.1 每月由保安部牵头组织专项检查并纳入考核。6. 附则6.1火工材料仓库和人员是指公安部门的所属仓库和人员。6.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培训、实习、参观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来厂培训、实习、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参观培训等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制订本规定。第二章 参观人员管理 第二条 凡来厂培训、实习、参观人员,均应执行国家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服从我公司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来厂培训、实习、参观人员,均由主管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接洽,并90、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各部门实际生产情况,统一安排。 第四条 必须有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带领,并负责安全管理; 第五条 带领人员要对参观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第六条 在带领人员的指导下方可进入参观现场,无人带领的外来人员谢绝参观; 第七条 参观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佩戴安全帽,进入特殊部位参观必须按要求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八条 涉及要害部位、重点岗位的参观,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主管部门派员陪同,严格手续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 带领人员对不服从管理的参观人员,有权请其离开现场。第三章 培训、实习人员的管理 第十条 培训、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91、,否则接收单位不得安排工作; 第十一条 培训、实习人员的食宿、工作等作息时间地点,必须执行公司的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 培训、实习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从事的工种标准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接受培训、实习人员的部门、车间、班组必须指定师傅带培,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第十四条 培训、实习人员必须服从所在单位分配、指挥和师傅的指导,因违章违纪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其经济损失及其安全责任由派出单位(或个人)负责; 第十五条 培训、实习人员必须按有关领导安排的工作,指定的设备操作,不准动用其它设备,否则按违章违纪论处; 第十六条 培训、实习人员应遵守所在单位的劳动纪律,不得擅自92、离开岗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标准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起草并归口管理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企业职员、财产安全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部门职能管理责任,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事故管理职责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公司副职领导对分管部门的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 按各类事故的分管范围,公司各有关部门必须确定专人管理。 第四条 凡属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所管事故,由总经理指定某一部门牵头组织93、调查,上报和处理。发生特大事故时,总经理、分管副总等要参加调查处理。 第五条 各部门、车间的事故管理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兼职安全员协助搞好事故管理。各类职能人员应根据事故的划分范围负责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公司安环部。 第六条 各部门安全负责人、车间(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行政上由所在单位领导,业务上直接受安环部指导,对生产中发生的各种工伤事故,有权直接上报安环部。第三章 事故分类 第七条 人身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人身伤害事故(包括急性中毒)。 第八条 火灾事故:由于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九条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或物94、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十条 设备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表、容器、运输设备及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损坏的事故。 第十一条 生产事故:凡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和指挥错误以及停电、停水、停风等造成停产、跑料、串料等事故。 第十二条 交通事故:凡属公司车辆在行驶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机械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第四章 事故报告 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与消防、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或拖延;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和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安环部或调度室,调度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同时通知有95、关部门; 第十五条 发生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在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六条 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当立即报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轻伤事故和一般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成立以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八条 重伤事故和较大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九条 死亡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及工会等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有关部门协助调查。 第二十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96、 (二)与所发生事故单位(人员)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情况; (二)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 (三)拟定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四)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应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落实到位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部门自己调查处理的轻伤事故,事故报告提交安环部批准执行;一般事故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执行,97、送安环部备案。同时填写事故处理报告单,三日内完成。第二十五条 牵头部门调查处理的重伤事故和较大事故,事故报告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通过;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安委会讨论通过的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事故处理结果,交安环部备案;三十日内完成。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的事故处理报告,各有关部门必须立即执行。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的,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提请公司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事故管理的责任分工 第二十八条 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由安环部负责管理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九条 设备损坏事故,98、由设备车间负责管理并建立档案; 第三十条 交通事故,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并建立档案; 第三十一条 生产事故(非计划停产事故)由调度室负责管理并建立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类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管理工作,认真做到“四不放过”。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事故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方法计算;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如有不符上级规定的按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安环部负责起草并归口管理。职员因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和妥善处理职员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99、定。 第二条 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第二章 发生工伤事故报告程序 第三条 凡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都必须及时向安环部报告。发生事故的现场作业人员或最先发现者要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应及时报告安环部。发生轻伤事故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不得延误; 第四条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应主动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司事故调查组处理,因抢救伤者确需移动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第五条 发生伤亡事故,安环部接报后要立即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及时报告当地10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第三章 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 发生事故后,单位领导必须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拟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认真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和事故报告。 第七条 轻伤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成立以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拟出调查报告,三日内报送安环部和分管领导。 第八条 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安环部、工会、行政人事部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九条 发生伤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101、行调查处理,安环部和有关部门协助调查。 第十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专长; (二)与所发生的事故单位(人员)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情况; (二)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 (三)拟定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四)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对提供伪证的职员有权提出处罚或追查其责任。 第十三条 调查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守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机密。第四章 事故分析原则 第十四条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102、(伤害严重度)(一)轻伤事故:指折算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二)重伤事故:指折算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失能伤害;(国标) 重伤A类:伤者经治疗后确定为可以恢复原岗位工作。 重伤B类:伤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尚能工作,但需减轻工作量或调换工作岗位。 重伤C类:伤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可以自理。 重伤D类:伤者完成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护理。 (三)在折算工作日不能确定伤害严重程度时,应根据医疗鉴定机构鉴定结果确定。 (四)死亡事故:指事故中有人死亡的情况 A、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较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103、事故(含3人)。 第十五条 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及破坏事故。 (一)责任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二)非责任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于未知领域的技术问题而发生的事故。 (三)破坏事故:系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第十六条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造成事故的原因过程,分析确定事故责任人员。 (一)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二)领导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人员。 (三)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间接关系的责任人员。 第十七条 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责任者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起的作用,确定事故104、责任大小。 (一)完全责任:对事故发生起决定作用的人。(完全由于个人失误所致) (二)主要责任: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三)次要责任:对事故发生起次要作用的人。 (四)一定责任:对事故发生起一定作用的人。第五章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十八条 发生一般轻伤事故,根据情节给予主要责任者扣除当月考核分200-600元的处罚; 第十九条 发生一般重伤事故或一次造成-人轻伤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当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处罚; 第二十条 发生B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第二十一条 发生C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二条 发生D类重伤的事故105、,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和降低一个工资等级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开除留用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发生各类工伤事故,事故调查组可根据责任者的认识态度,工作表现,报请公司批准酌情减轻或加重一级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发生各类伤害事故的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人员,均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的单位,取消当年各类评比表彰资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第六章 伤者的抢救与治疗: 第二十七条 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值班调度或值班领导应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伤者并与120急救中心联系106、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对现场进行保护; 第二十八条 120急救中心接到工伤事故的病人或通知,应立即尽全力投入抢救治疗,对于危重病人确实需要转院或请专家会诊的,由医院提出,经安环部同意后实施。病人住院期间的滋补营养用药按公司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职员工伤住院,治疗休息时间的证明应按公司职员医疗制度严格管理,违者应追查其责任。在外地医院治疗开出的休假证明经安环部、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有效; 第三十条 职员工伤的抢救治疗、住院、残疾鉴定等相关费用均凭医院结算核实和上级医疗鉴定机构有效凭证,并经安环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核报;安环部依据事故处理部门的有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三十一条 职员工伤107、的抢救治疗、住院、残疾鉴定等相关费用均由安环部负责办理。第七章 工伤事故伤亡者的待遇第三十二条 工伤事故伤亡者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职员在正常工作状况下,因隔年度老工伤复发,需治疗休息的,经安环部联系相关医院确认后,治疗休息期间工资等待遇比照工伤处理,第三十四条 本章不包括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 未按规定及时上报、调查、处理的伤亡事故,不享受本规定待遇;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符合国家法规的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曲靖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员在劳动(工作)过程中发108、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并由安环部归口管理。 生产、检修现场作业安全规范1、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班作业;禁止随意摸触设备,打闹嬉戏。2、岗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和识别各类报警、声光信号。3、严禁跨越运行设备或在运行设备上行走;禁止身体任何部位或使用工器具接触设备运转部件。4、厂房内要具备良好的照明设施;危险设备、设施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语)。5、工作现场必须按“6S”(整顿、整理、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要求规范管理。6、安全设施要保证轴有套、轮有罩、沟(坑)有盖板,平台、楼梯有栏杆,各类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因检修109、等特殊需要而临时拆除防护设施的必须做好安全交底并挂安全警示标志,检修结束必须立即恢复。7、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作业(操作)安全规程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8、定期按要求进行设备检修。检修时应该切断设备电源开关、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并将现场控制盒打至检修位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谁检修、谁申请(停、送电必须同一人申请),操作前再确认的原则,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9、启动设备之前要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对设备和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启动设备。10、进入磨、仓、管道等设备内部,必须使用低压照明灯;作业人员必须两人以上,人孔门要有专人看护。11、电气设备要检查是否110、接地或接零,防止短路或漏电。12、煤磨系统存在煤粉自燃和爆炸的危险,要防止高温及氧含量过高;保持整洁,杜绝煤粉堆积、漏油现象;电气设备必须接地保护,以防静电导致着火和爆炸。该区域内严禁抽烟和无证动火;系统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防火防爆技能。13、在磨内、仓内、袋收尘内部检修,应先将煤粉清理干净,进入以前应该排除CO气体,保持通风,设备外部要设有专人看护。14、易燃易爆区域确需动火或电焊作业要根据现场情况隔绝电焊火星进入易燃易爆部件(可用石棉毡遮盖),保安部负责落实防火措施,准备消防设施。15、清仓、清库作业,必须严格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单位兼职安全员要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16、进行较大项目维修111、和生产检修时要及时通知安环部。17、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并由安环部归口管理。职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与健康,杜绝管理浪费,根据国家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曲靖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3 管理职责3.1本制度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保护用品。 3.2劳动保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大劳保和小劳保)和特殊作业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特种劳保)。3.3劳动保护用品按照员工劳动保护用品112、发放岗位类别、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要求发放。后勤机关工作人员、生产部门职能人员及其他非生产岗位职员原则上不发放小劳保,一般劳保用品应根据需要严格控制发放周期。3.4安环部负责制定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发放标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入库验收、发放审核、台帐建立等;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3.5供应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与回收、台帐建立等,同时对劳保用品的质量负责。3.6 劳动保护用品由安环部统一申报计划,供应部询价、采购、113、保管,按规定发放。3.7报公司批准自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供应部在询价时要求供货单位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询价后须经安环部看样品、比价格、比质量,共同选择供货厂商。劳保用品入库时经安环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结帐。3.8各二级部门根据员工岗位劳保用品发放及工种明细表、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规定,负责本部门内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并建立健全台帐。4 管理程序4.1各部门于每季度10日前制定下季度劳保计划报安环部,安环部于15日前报供应部,并将计划申报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4.2新进人员劳保计划由行政人事部根据人员到位时间,提前60天制定劳保计划报安环部,经安环部审核后报供应部114、。4.3保安部人员的着装,由保安部申报计划,经安环部审核,由供应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选购。4.4 劳保用品到货后,供应部及时通知各二级单位领用。4.5 各二级单位按申报计划,开具领料单经安环部审核后,到仓库领用。4.6仓库人员对领料单开出的劳保用品数量、品种等进行核实,按要求发放,并做好废旧劳保用品的回收工作,同时建立相应的回收、发放台帐。4.7职员的耐用劳保用品使用周期不到已损坏,由各单位兼职安全员进行鉴定,对确已失去劳动防护作用的,由兼职安全员统计数量上报换领计划,制作报废清单交仓库回收。4.8 安环部凭仓库签收的报废清单、使用单位的劳保用品换领计划进行登记、核发。4.9 劳保用品的发放,安115、环部及领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各自的个人劳保用品发放台帐,以做为核发的依据和便于存查统计。4.10 供应部会同安环部定期对交旧劳保用品进行集中销毁。5 管理内容 5.1 新进、转岗职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所在单位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分配到岗后,由安环部按照二级单位分配对岗后的岗位发放标准配发各类劳保用品,首次发放工作服两套,劳保鞋一双,安全帽一顶。转岗职员因新工种需要而在原岗位未配发的劳动保护用品,经安环部核实后予以补发。5.2 职员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应按其危害保护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5.3 一般劳动保护用品中的易耗物品(手套、口罩等)按部门员工人数及岗位实际需要由安环部核发。5116、.4 因生产、检修等作业中涉及特殊保护需要的,由使用部门申请,安环部确认,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特种保护用品,使用后专人保管以供备用。5.5 各工种职员在公司范围内因工作调动,大劳保用品随人走,原发大劳保用品顺延使用期限。5.6 各工种职员不管什么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停发当月有关劳保用品,半年以上者,停发工作服、防护鞋,回岗位后原发劳动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限。5.7外单位来公司支援生产的岗位人员,由公司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按同工种临时配发必要的劳保用品。 5.8外来公司参观人员的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领用并保管,外来培训人员安全帽等劳保用品需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117、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借用手续。5.9工作服、劳保鞋、安全帽到期领用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由其所在单位兼职安全员鉴定,将废旧劳保用品交仓库保管员验收。首次配发劳保用品不需要以旧换新。5.10职员一般大劳保和特种劳保用品达到发放周期后,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交由安环部验证报废后,换领新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到发放周期而损坏或丢失的劳动保护用品,根据责任大小,落实后予以赔偿,及时予以核发。5.11 印有企业标志的职员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让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5.12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换装时间和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各级管理部门和118、员工均有权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凡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5.13 为保护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员在生产岗位操作时,必须规范穿戴、配齐劳动保护用品;机关、后勤工作人员参加生产现场作业或义务劳动时,必须穿戴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所需手套、口罩等根据实际情况核发,但不得超过核定标准。5.14 员工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如数回收。劳保用品管理部门要严格发放、回收手续,防止在过程中造成流失;因失职导致新、旧劳保用品流失的,予以严肃处理。5.15 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了解和收119、集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状况,通过安环部向供应部门反馈信息。5.16 劳动保护用品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公司安环部确保特种劳保用品的安全检查。物资保管人员应妥善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防止过期、变质,对库存过期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准发放;定期统计库存情况,对缺供或积压的现象应及时报告、处理。5.17劳动保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大劳保和小劳保)、和特殊作业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特种劳保),其中大劳保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雨衣、雨鞋;小劳保包括:布手套、纱手套、防尘帽、纱口罩等;特种劳保包括:安全绳(带)、防尘镜、防冲击护面具、阻燃(热)保护服、防静电工作服、专用绝缘靴、防噪声护耳器、各类专用保120、护手套等。6 附则6.1 本规定由安环部起草并归口管理。6.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3 附:1、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2、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岗位类别序号岗位类别对照工种1矿山野外作业岗爆破工 手风钻工 2矿山机械驾驶岗电铲 油铲 正(反)铲 钻机 矿车推土机等机械操作工3生产工艺巡检岗煤磨、堆取料机、窑(磨)区域、皮带机、收尘等生产线巡检工4控制(操作)作业岗中(局)控操作工、装(卸)船操作工、 港调(水手)荧光分析工5环保润滑岗润滑工、水处理人员6机械维修岗钳工、焊工、工矿设备修理工、轮胎工7电气仪表维修操作岗电工、仪表修理工、送变电工、余热发电工、空压机操作工8特种作业岗起121、重工、吊车司机、锅炉工、叉车工9质量控制岗(1)取样工、质量调库10质量控制岗(2)分析工、物检工11生产管理岗生产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调度长、技术主管(员)等生产管理人员12生产辅助岗综办员、生产计划统计员13办公(机关)管理岗行政(职能)主管(经理)、会计、文秘、行政驾驶员、行政计划统计员14后勤服务人员供应采购员、行政(职能)管理员、服务员、销售员15供销综合岗仓库保管员、司磅员、卫生保洁工16食堂工作人员炊事员17治安工作岗保卫人员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岗位类别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劳保用品使用期限(月)岗位类别夏季工作服秋季工作服棉上衣雨衣雨靴绝缘雨靴劳保鞋绝缘鞋安全帽防尘帽色镜122、纱手套帆布手套纱口罩防尘口罩炊事员服其它矿山野外作业岗1212241212-8-2412360410-矿山机械驾驶岗1212362436-18-24-361110-生产工艺巡检岗1212-24246010-2424-241-控制(操作)作业岗2424-2436-1-1-环保润滑岗1212-2436-102424-11-机械维修岗1212-2424-10-1824-111-电气仪表维修操作岗1818-36-36-1224-1-1-特种作业岗1212-3624-12-24-24111-质量控制岗(1)1212-3636-12-2436-1111-质量控制岗(2)1818-3648-18-3636-123、1-1118生产管理岗1818-36-12-24-1-1-生产辅助岗2424-48-24-36-办公(机关)管理岗2424-48-2436-后勤服务人员2424-48-24-36-供销综合岗2424-48-24-36-1-1-食堂工作人员1212-12-18-1-12注:1、保安部制服发放标准:大沿帽24个月一顶;制服24个月一套;长袖衬衣12个月一件;短袖衬衣12个月两件;领带24个月一条;皮鞋外勤12个月一双,内勤24个月一双;胶鞋外勤18个月一双,内勤36个月一双;雨衣24个月一套。2、夹皮手套、防尘风镜、乳胶手套、耐油手套、防酸手套、绝缘手套、焊工服、焊工手套、电焊脚罩、耳塞、安全绳、124、安全带、软梯、电焊镜片等小劳保用品根据实际需求量由各单位申报计划,安环部审核,供应部报公司批准购买。3、防尘口罩、纱口罩、纱手套、帆布手套每月发放一次,根据各生产岗位实际需求量,由各二级部门申报计划,安环部审核,供应部报公司批准后采购。民爆器材及危险品管理制度生产部和保安部对生产必需的民爆器材及其它危险品,要加强运输及使用管理,防止以上物品流失或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事故。第一条 民爆器材使用必需做到当日使用,当日运送,并尽量做到设计用量准确,不退库,少量剩余当日运回公安局指定的公用炸药库。第二条 购买及运输民爆器材和危险品应到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必要的手续,不得私自违法采购。第三条 运输过程要符合危125、险品管理规定,防止撞击、摔跌,不得人货混装,两种以上不同危险品混装。第四条 建立健全民爆器材及危险品保管、领用、退库制度,做到当日领用、当日退库、当日结清并做好登记台账。第五条 民爆器材和危险品不得私自转借或挪作它用,严防流失,一旦发现丢失,必需及时追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及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论处。第六条 过期或失效民爆器材、危险品要及时按规定监督销毁并登记做账备查。第七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检查、修理重点防火部位的机械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需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并由126、安环部归口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公司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矿山工程机械等。第一条 鉴定特种设备订货,安装、维护的同时,需遵守市相关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第二条 新购的特设必需是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许可证并有市相关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特设销售商需持有经有关部门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第三条 特设的使用必需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使用合格证。第四条 设备(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特设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需告之接受使用单位有关特设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第五条 负责管理使用特设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特设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127、。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特设带隐患运行。第六条 确实需要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查特设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有关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第七条 特设管理使用单位须将特设的维修、检查、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环部备案。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并由安环部归口管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生产单位和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安全检查、隐患自查及整改工作,努力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1 安全检查的任务和要求1.1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在组织各项生产活动时,都要认真检查安全工作。1.2 安全检查的任128、务是查明和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制止“三违”,做好防范和隐患整改工作。1.3 安全检查工作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1.4 安全检查组织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各级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2 安全检查内容2.1 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安全生产责任心。2.2 查制度: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2.3 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和安全纪律遵守情况。2.4 查领导:查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三同时”。2.5 查隐患:129、查是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厂房建筑、生产设施有无不安全隐患,岗位有害物浓度是否达到安全卫生标准。3 安全检查形式3 .1 综合性检查。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全检查由主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环部汇总上报。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不少于两次,各生产单位(部门)每月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由有关责任人(兼职安全员)汇总抄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车间(工段)负责人每周进行二次检查,班组进行每日检查制度。3.2 季节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130、火防爆及防冻保暖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由各生产单位负责组织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公司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抄送安环部。3.3 专业性检查。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工程机械、电气设备装置、车辆、危险品及防火、防爆、防尘毒、厂房建筑物等进行专业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性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3.4 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工人应认真执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经常性检查。3.5 各种检查均应按须检内容逐一检查,并有文字记录备案。4 隐患是指公司的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131、动组织等方面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缺陷和问题。这些缺陷和问题危及公司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与生命,可能引起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及职业病。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整改。5 公司主管生产领导和生产部门领导对本公司、部门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应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使作业场所和各项设施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6 各生产部门及下属单位都要建立隐患检查、登记、整改、销案制度,凡属已经发现而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均要逐项登记,联系有关单位安排整改。7 重大隐患实行归口申报处理制度。发现重大隐患应首先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并通知各专132、业单位进行整改,同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8 急需整改的重大隐患。为了不影响生产安全,可直接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由其安排有关单位立即实施隐患整改工作。隐患整改工作由使用单位检查、督促,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协办、督办。9 凡重大隐患未及时向职能部门申报,或处理前未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而发生事故,将追究事故单位领导责任,归口处理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处理,责任由整改项目归口单位负责,未及时进行催办由使用单位负责,未及时进行协办,督办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隐患整改具体归口单位如下:9.1 机械设备、车辆及工程机械隐患由设备车间及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处理;(电气)自动化、仪表、计算机隐患由电仪车间负责处理;并对133、矿山相关专业进行归口管理。9.2 危险品、消防及交通方面隐患由所属相应对口部门(车间)负责处理。9.3 建筑结构、道路,桥涵等隐患由工程部负责处理。10 隐患整改管理实行工作联系通知单制度,整改通知单到达后,整改单位应合理安排整改计划,并及时向隐患所在单位通报。未及时认真落实整改的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严肃考核。11 发现隐患,填报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本单位整改意见,并有专人配合该项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结束,由隐患所在单位验收,报安全管理部门销案。12 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并由安环部归口管理。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或带缺陷运行,要做到正134、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2 电气设备和电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设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气。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电气技术要求。3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4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135、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简称三同时)。5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行政人事部、安环部等部门组织审查验收,并签明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运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6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7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顺畅,要有充足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8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9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136、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10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须进入重点部位(总降、中控、煤粉制备及水处理、大型电气室等)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登记许可,须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11 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并由安环部归口管理。要害部位及重点危险源管理办法为加强要害部位和9种重点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经公司安委会讨论确定,对如下部位和作业点进行重点监护管理,生产部要建立专门档案,要求各车间、班组确立所属范围的要害部位和重点危险源,并建立档案。一、总降、电力室责任单位:设备保全部(总降),生产部(所属电力室)防范措施:严格执行137、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建砂池(总降),配备干粉灭火器,室内严禁烟火和易燃易爆物品。二、中控室责任单位:生产部防范措施:保持室内温度,室内不抽烟,禁止明火,配备干粉灭火器,各操作员要掌握CO2灭火技术。三、登高责任单位:登高作业单位防范措施:凡登高在2米(含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及安全绳,确保牢固。6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天气禁止登高。四、锅炉、压力容器责任单位:综合部(锅炉),生产部(压力容器)。防范措施:各水表、压力表压力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安全阀、排污阀要灵活,并做好水质处理。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阀和压力表要定期校验,确保有效使用。五、矿车、滚石责任单位:生产部防范措施:矿车保持方138、向、刹车灵活,车轮及各灯具完好,架头悬石勤清理、勤检查。六、爆破作业责任单位:矿山车间防范措施:做好警戒工作,在警戒线范围内的人员全部撤离时才能爆破,严格执行爆破操作规程GB6722-2003七、煤磨系统责任单位:生产部防范措施:控制煤磨进、出口及煤粉仓温度、严禁烟火,各巡检工会使用灭火装置及器具,动火作业需事先到保卫科办理动火证。八、清仓(库),预热器、增湿塔清堵责任单位:生产部。防范措施:有三人以上,专人监护,并系好安全带及安全绳,从上向下清理的原则,服从统一指挥。九、危险品储存(柴油储罐、仓库、油品储存室、化验室药品库)责任单位:生产部、供应部、品质部防范措施:储库附近严禁明火,责任到人139、,专人保管,配备干粉灭火器及砂池,药品出库登记清楚,不丢失,剧毒药品经部门领导审批,领取使用,不得多领少用。十、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符合国家法规的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十一、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并由安环部归口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应急救援的原则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2 应急救援的作用落实好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措施,做到预防有准备,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实施救援行动,达到迅速、准确和有效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对受害人进行救助;保护事故现场;为事故后的恢复创造条件。3 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3.1140、 首要任务: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其他人员。3.2 重要任务: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3.3 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3.4 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4.1 指挥组组长:分管生产安全的公司领导职责:总协调应急救援指挥,为应急救援调动必要的人力资源,物资和其它资源,并对应急救援事项作最后决定。组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救援的配合及事故后的善后处理与恢复。各单位领导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4.2 救护组组长:安141、环部经理 组员:发生事故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负责应急救援期间受伤人员的输送和救治工作。4.3 扑救及财产抢救组组长: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组员:当班保卫人员、发生事故部门人员及全公司当班员工。职责:负责扑救现场的火灾和灾害现场各种财产的抢救。4.4 通报组组长:安环部经理组员:综合部、信息部、发生事故部门。职责:负责应急救援期间向相关方传达各项紧急通知的工作。4.5 后勤保障组组长:行政人事部经理 副组长:供应部经理组员:物资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行政人事部后勤人员。职责:负责应急救援措施保障物资配置及调配;硬件设置的配置。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后勤服务。4.6 警戒组组长:保安部负责人组员:保卫人142、员。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现场警戒,在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现场需要拍摄的摄影、录像。5 应急救援过程的操作步骤5.1 当接到报告时,首先扑救组进行现场侦察,将着火、爆炸部位的基本情况搞清楚后,向指挥组汇报,听从指挥组的命令。5.2 指挥组通知着火爆炸部位的电工切断有危险的电源。5.3 指挥组根据着火爆炸的不同情况,做出具体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的指令。5.4 扑救组按照指令,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交救护组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在抢救人员的同时,组织消防进行灭火,抢救物资。5.5 救火时,首先启用各部位“MFJL4-ABC干粉”“MFJL3-ABC干粉”灭火实施,布置好消防水枪进行灭火。5.6 警戒组做143、好现场警戒。在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立即组织撤离。5.7 后勤保障组根据现场的需要,做好器材,运输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5.8 通报组根据指挥组的指令,做好情况通报工作。6 通用的火灾爆炸应急预案6.1 本预案通用于办公楼各部门一般部位的火灾、爆炸应急。具体程序如下:(1)部门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岗位人员要首先切断电源,并马上打电话报火警119,并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2)指挥组应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火灾、爆炸部位情况,做出具体的抢救指令。(3)在119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各部门领导根据指挥组的指令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抢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物资、设备,控制险情,排除通道障碍物。(4)各应急救援小144、组按指挥组的具体指令进行救援工作。(5)在119消防人员到达后,扑救组应马上向消防人员讲明消防栓,水阀,现场机电设备,存放物资情况,并协助灭火抢救伤员、物资。6.2 火灾爆炸应急需注意的事项6.2.1 所有的参战人员必须提高应急救援的安全意识。6.2.2 注意防止触电、滑落、坍塌、坠落和坠落物伤人等等。6.2.3 所有参战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不得蛮干。7 各类应急状况的重点部位7.1 各类物资仓库(主要危险火灾)7.2 区域油库(罐)(主要危险火灾、爆炸)7.3 矿山爆破器材临时放置点、爆破现场(主要危险火灾、爆炸)7.4 煤粉制备区域(主要危险火灾、爆炸)7.5 总降(主要危险火灾)7.6 中控145、室(主要危险火灾)7.7 点火油泵(主要危险火灾、爆炸)7.8 空压机房(主要危险爆炸)8 重点部位应急救援预案8.1 物资仓库应急救援预案8.1.1 物资仓库概况:物资仓库是供生产使用的机电配件、橡胶制品件、化学物品、润滑油、劳动保护用品仓库。8.1.2 该部位的危险特性:(1)烟火管制不严格,引起人为因素火灾。(2)电源线路故障起火,引起火灾。(3)物资管理不善,特别是化学危险物品,因质量、或保管欠佳引起火灾。8.1.3 应急救援的操作步骤:(1)在岗人员发现着火事故时,立即断电源,向119报警,同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使用仓库配备的设施及灭火器具灭火。(2)物资仓库着火事故启动第6项通146、用的火灾爆炸应急预案。8.2 区域油库(罐)应急救援预案8.2.1 油库(罐)概况:油库(罐)是供生产、工程机械的用油。8.2.2 该部位的危险特性:(1)车用油料是易燃、易爆液体物品,严禁烟火,否则引起火灾。(2)因电源或静电事故引起火灾。(3)雷击、火星或外界热源、山火引起火灾。8.2.3 该部位配有适用于油料着火的灭火器,防雷设施,消防沙土和消防栓。8.2.4 应急救援的操作步骤:(1)本部位万一发生着火事故时,在岗人员立即断电源,立即向119报警,同时通知救援指挥组和有关领导,迅速使用该部位配备的泡沫或干粉灭火器扑救等消防实施。(2)应急救援指挥组及各组人员各就各位。(3)如有受伤人员147、,扑救组首先要抢救伤员,并交救护组送医院抢救治疗,在抢救人员的同时组织进行灭火。扑救的具体方法是:A、油罐罐内油品起火,应启动水冷却设备和泡沫灭火器材及时冷却罐壁和灭火。B、油罐、地面同时燃烧,应先用泡沫或干粉,沙土扑灭地面流倘火,再灭油罐火。C、桶装油料着火,应先用水冷却未燃油桶,以防受辐射热的作用引起爆炸,然后用泡沫进行扑救。8.2.5 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所有的参战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听从指挥组的指令,不得蛮干。(2)扑救油罐,容器的火灾时,不要将冷却水打入罐内,以防止油料沸溢或喷溅、扩大燃烧面。(3)一旦采用注油冷却搅拌法降低油温灭火时,不可从燃烧口上注入,因为注入油受高148、温作用会增加燃烧强度。(4)桶装油料如果扩大成大范围火灾,有的油桶会因热膨胀的作用而爆炸,在屋内会造成建筑物的强烈破坏,导致坍塌伤人。在露天的油桶会飞向空中爆开、造成新火点,因此要派出游动哨,注意爆炸油桶的落点,以便及时灭火。(5)灭火人员要占据上风向,防止受辐射热或油罐沸溢,喷溅的油火灼伤,灭火时还要注意疏散未燃烧的油桶。8.3矿山爆破器材临时放置点、爆破现场8.3.1 爆破概况:为避免日常领用爆破材料时安全管理,炸药和雷管均存放在委托方的炸药库,供日常所需爆破领用。炸药、雷管实施分开领用和运输,库区分为储料区和发料区。配备有防雷设施和消防设备。8.3.2 该部位危险特征:(1)开采用炸药、149、雷管是易燃、易爆固体物品,具有燃烧、爆炸的重大危险性。(2)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引起火灾、爆炸。(3)雷击、外界火灾热源,电源引起火灾、爆炸。8.3.3 应急救援的操作步骤:(1)本部位以及运输时万一发生山火时,在岗位人员应立即通知指挥组和有关领导,组织人员抢险。(2)本部位万一发生着火时,在岗位人员立即切断电源,立即向119报警,同时报告指挥组和有关领导,并利用本部位的消防装置、灭火设备、扑灭初始火源。(3)指挥组和扑救组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扑救,其它小组要立即就位。根据指挥组现场需要指令,提供一切保障。(4) 119消防人员赶到后,指挥组应向消防指挥人员介绍该区域的情况,协同紧150、急状态措施进行扑救。8.3.4 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所有参战人员必须提高应急时的安全意识。(2)因炸药具有化学反应过程的放热性、高速度、大气浪的特征,以及变化形式的热分解、燃烧,爆炸和爆轰。所以在出现山火和初始火源时应及时扑灭,避免重大灾害的发生。(3)紧急状态下抢救物资,必须避免炸药、雷管的挤压、碰撞,注意分开安全堆放。(4)疏散无关人员,包括周边山地做农活人员。(5)设定安全警戒区,派出安全警戒人员。8.4煤粉制备区域火灾爆炸应急救援预案8.4.1 煤粉制备区域概况: 煤粉制备区域是窑生产过程中将原煤通过煤磨加工成煤粉的一道工序,该部位有煤磨2台(AB线),煤粉仓4个,袋收尘及151、输送绞刀、转子称、管道等。8.4.2 该部位的危险特性:煤粉制备过程中,煤粉悬浮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爆炸极限时,就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危险性很大。8.4.3 应急救援过程的操作步骤:该部位一旦发生着火爆炸事故时,在岗人员要立即向中控室报警,同时报告指挥组和有关领导。(1)首先扑救组进行现场侦察,将着火爆炸部位的基本情况搞清楚后,向指挥组汇报,听从指挥组命令。(2)扑救组按照指令,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交救护组送医院抢救治疗,在抢救人员的同时,组织消防队进行灭火、抢救物资、扑救的具体方法是:A、如果是煤磨部位(一层)着火爆炸,煤磨处有消防栓供水进行灭火,如火势太大,需要增援,消防队从水冷却塔附近接152、消防栓进行灭火。B、如果是煤粉仓着火爆炸,煤粉制备系统安装有气体灭火系统及气体灭火报警联动系统,首先启动CO2隔离氧气,避免爆炸,同时要启动窑头电气室等处的干粉灭火设施,以及地面消防栓。C、如果是袋收尘着火爆炸,首先启动灭火装置,进行灭火控制。消防队沿侧面楼梯铺设水带进行灭火。8.4.4 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所有参战人员必须提高应急时的安全意识。(2)注意防止触电、坠落、坠物伤人等。(3)扑救煤粉火灾时,宜采用雾状水,不宜使用直流水枪,以防止冲击煤粉,使其飘浮空间,发生二次爆炸。(4)在扑救厂房大面积火灾时,要注意冷却承重结构。防止厂房塌落伤人。(5)侦察火情,采取灭火措施,都要听153、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不可盲目行动。8.5 总降火灾应急救援预案:8.5.1 总降概况:总降是公司供电系统的“心脏”,控制公司的用电,所有变压器室和控制柜室皆在其中。8.5.2 该部位的危险特性:(1)变压器、配电柜、电线电缆起火,主要由于制造质量欠佳,内部发生故障所引起。(2)由于导体连接处接触不良以及系统故障,雷击、小动物接近引起短路等都可能引起火灾。(3)电缆绝缘层受损后导至电缆绝缘击穿或相间短路而产生电弧,使绝缘层燃烧起火。8.5.3 应急救援过程的操作步骤:本部位万一发生着火事故时,在岗人员立即停电停设备,立即向119报警,同时报告指挥组和有关领导。(1)应急救援指挥组及各组人员各就154、各位。(2)扑救组进行现场侦察,将着火部位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后向指挥组汇报,听从指挥组的命令。(3)扑救组按照指令,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交救护组送医院抢救治疗,在抢救人员的同时组织消防队进行灭火,抢救物资,扑救的具体方法是:A、当变压器漏油起火时,应在四周堵截,防止火势扩散。如果是变压器油外溢到顶盖上着火,则应设法打开变压器下部的放油阀,将油放入蓄油坑,使油面低于着火处,操作放油阀时,应设灭火器掩护,以防发生意外。B、如果是控制室,控制柜电缆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干粉,MFJL35ABC干粉等灭火器和灭火剂进行灭火。C、在扑救灭火的同时先将在岗人员进行疏散。8.5.4 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注意155、事项:(1)所有的参战人员必须提高应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首先做好自我保护。(2)扑救此部位火灾必须切断电源,再进行扑救,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3)扑救厂房大面积火灾时,要注意冷却承重结构,防止厂房塌落伤人。(4)侦察火情,采取灭火措施,都要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不可盲目行动。8.6 中控室火灾应急预案8.6.1 中控室概况:中控室是窑、立磨、煤磨等生产系统的“心脏”,中控室的建筑为三层建筑,一层、二层为化验室和车间办公室,三层为中控室和生产部办公室,所有自动化控制和监控显示皆在其中。8.6.2 该部位的危险特性:(1)显示屏爆炸起火,主要由于显示屏制造质量欠佳,内部发生故障所引起。(2)由于156、导体连接处接触不良以及系统故障,雷击引起短路等都可能引起火灾。(3)电缆绝缘层受损后导至电缆绝缘击穿或相间短路而产生电弧,使绝缘层燃烧起火。8.6.3 应急救援过程的操作步骤:本部位万一发生着火或显示屏爆炸事故时,在岗人员立即停电停设备,立即向119报警,同时报告指挥组和有关领导。(1)应急救援指挥组及各组人员各就各位。(2)扑救组进行现场侦察,将着火爆炸部位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后向指挥组汇报,听从指挥组的命令。(3)扑救组按照指令,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交救护组送医院抢救治疗,在抢救人员的同时组织消防队进行灭火,抢救物资,扑救的具体方法是:A、着火时,首先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铺设水带接消防栓进行157、灭火。B、如果是控制室,控制柜电缆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应使用干粉,MFJL4ABC干粉灭火器和灭火剂进行灭火。用水扑救时必须在切断电源后用雾状水进行扑救。水带铺设从东门进入。C、在扑救灭火的同时先将在岗人员疏散。8.6.4 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所有的参战人员必须提高应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首先做好自我保护。(2)扑救此部位火灾必须切断电源,再进行扑救,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3)扑救楼房大面积火灾时,要注意冷却承重结构,防止厂房塌落伤人。(4)侦察火情,采取灭火措施,都要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不可盲目行动。8.7 点火油泵火灾、爆炸应急救援预案8.7.1 点火油泵概况: 点火油泵是158、窑系统点火时使用的设备,此设备虽然不经常使用,但如使用不当及易发生火灾和爆炸。8.7.2 该部位的危险特性:(1)点火油泵爆炸起火,主要由于操作不当回火所引起。(2)管道老化漏油遇见明火也容易发生火灾,8.7.3 应急救援过程的操作步骤:本部位万一发生着火或爆炸事故时,在岗人员立即停电停设备,立即向119报警,同时报告指挥组和有关领导。(1)应急救援指挥组及各组人员各就各位。(2)扑救组进行现场侦察,将着火爆炸部位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后向指挥组汇报,听从指挥组的命令。(3)扑救组按照指令,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交救护组送医院抢救治疗,在抢救人员的同时组织消防队进行灭火,抢救物资,扑救的具体方法是:159、A、着火爆炸时,首先用灭火器进行灭火,铺设水带接消防栓进行灭火。当油管爆裂、油类起火时,应在四周堵截,防止火势扩散。B、在扑救灭火的同时先将在岗人员疏散。8.7.4 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所有的参战人员必须提高应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首先做好自我保护。(2)扑救此部位火灾必须切断电源,再进行扑救,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3)扑救火灾时,要注意周边物体温度小心烫伤,注意四周护拦小心坠楼。(4)侦察火情,采取灭火措施,都要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不可盲目行动。8.8 空压机爆炸应急救援预案8.8.1 空压机概况:空压机是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气压的一道必不可少工序,因此,矿山部、生产部、装运部都160、设有空压机、储气罐、管道等。8.8.2 空压机的危险特性:压缩气制备过程中,压力到达极限时,如减压阀失灵或制造质量欠佳,内部发生故障都会引起爆炸。8.8.3 应急救援过程的操作步骤该部位一旦发生着火爆炸事故时,在岗人员要立即报告指挥组和有关领导。(1)首先扑救组进行现场侦察,将着火爆炸部位的基本情况搞清楚后,向指挥组汇报,听从指挥组的命令。(2)扑救组按照指令,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交救护组送医院抢救治疗,在抢救人员的同时,组织消防队进行灭火,抢救物资。8.7.4 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所有的参战人员必须提高应急时的安全意识。(2)注意防止触电,防止坠落等。(3)在扑灭厂房大面积火灾时161、,要注意冷却承重结构,防止厂房塌落伤人。(4)侦察火情,采取灭火措施,都要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不可盲目行动。9 应急救援的演练和培训,及其它规定9.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安排和布置,职能单位安环部负责公司日常生产安全管理工作。9.2 公司安环部负责应急救援的演练。(协助单位:生产部、矿山部、供应部、行政人事部、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指挥组、扑救组、救护组等的专业性技术培训。9.3 在紧急状态下,应急救援指挥有权调动全公司范围内的消防设备、灭火器,人员和其它保障物资。9.4 离主厂区较远的单位,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事故应急162、救援预案”。10 紧急联系电话10.1 部门联系电话10.1.1 火警:119厂外10.1.2 急救120 厂外10.1.4 安环部 厂内10.1.5行政人事部 厂内10.2 应急救援组有关人员联系电话:10.2.1 指挥组长: 手机10.2.2 救护组长(代): 手机10.2.3 扑救组长: 手机10.2.4 后勤组长: 手机10.2.5 警戒组长: 手机11、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并由安环部归口管理。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证消防器材设施的正常运行,有效地防范火灾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经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163、制度。第一条 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原则,各部门和重点要害部位的主要负责人要思想重视,切实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第二条 消防器材设施的所属部门必须设专人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保管,要保证消防器材设施不丢失、不损坏、不挪用;第三条 各部门配备的消防器材设施,要摆放于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或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第四条 各部门要定期(2次/月)组织人员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失灵、失效、丢失、损坏等问题,应及时联系安环部维修或更换。对不及时联系的部门,安环部检查发现后依据隐患整改管理规定落实处理;第五条 爱护消防器材设施是每个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各类消防器材设施配置以后164、,任何部门、车间和个人除扑救火灾外,一律不得私自停用、挪用、转借、破坏、盗窃等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方面;第六条 对因过失造成消防器材损坏的,由当事人或其所在部门负责赔偿,对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的人,除责令其赔偿损失外,对器材管理责任人扣50元;对器材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扣10元;第七条 对因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消防器材设施被盗或丢失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其赔偿损失外,对器材管理责任人扣20元;对器材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扣5元;第八条 对擅自停用废弃消防设施(如火灾报警、灭火系统)的人,除责令其赔偿损失外,对器材管理责任人扣50至100元;对器材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扣10至50元;第九条 消防器材损坏、挪用、165、被盗或丢失后,在没有查清案件前,由器材保管部门主要领导负责赔偿;第十条 严重违反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其行为已经触犯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任何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举报擅自停用、挪用、转借、破坏、盗窃等消防设施器材行为的部门和个人,经过调查核实后将给予20分至100元的奖励;第十二条 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测和维修:(一)公司配置的固定式消防系统和设备,如火灾报警系统、各类灭火系统、消火栓、防火门等设施,安环部应每月检查一次,所属部门应每月检查二次,确保完好率100;(二)所属部门对各类报警系统、灭火系统要做好日常清洁、检查工作。维护保养和检修,原则上应有提供设备166、厂家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实施,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动修理;(三) 消防器材设施在有效备用期限内,应按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要求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看灭火器的驱动气体是否泄漏、筒体有无锈蚀变形、喷射软管是否畅通、变形和损伤、是否在有效期内(2年),灭火器一旦使用后,不论灭火剂是否喷完,必须联系安环部送到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维修充装;第十三条 灭火器存在下列情形的要予以报废:(一)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不允许补焊);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占筒体总面积三分之一的);筒体严重变形;配置结构不合理;没有生产厂家和出厂日期;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 (二)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1167、0年,推车式12年;(三)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安环部起草并归口管理;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暂行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广泛发动和动员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促进全员参与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的排查,坚决杜绝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千方百计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管理的全员安全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一、举报的范围凡属本公司管辖区域范围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自然环境因素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168、均属于安全事故隐患有奖举报的范围。二、举报方式1、书面举报。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直接送到安环部,安环部进行备案核实,并报主管领导批示,督促办理,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举报人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应讲明事故隐患的具体区域、部位、设备工艺及隐患类型,举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举报中心设专门举报记录本,记录举报电话内容。三、举报事实1.安全违章违纪行为,即日常“三违”现象。2.公司设施设备及工艺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3.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的失职或者违规违章行为。4.举报情况要真实,不得虚报、假报。四、举报实施接到举报后,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安环部根据举隐患的危害性,督促相关部门169、立即调查处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进行整改,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做到方案具体,人员到位,措施得当,整改彻底,查处有力。五、奖励细则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深入发动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查找和排查本部门管辖区域范围内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每名员工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种不安全行为都具有报告和举报的权力。员工对现场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给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根据现场情况,对能立即处理的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制定整改意见或采取防范措施,对严重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由部门及时上报安环部和分管领导。对员工发现、报告和举报的严重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安环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170、行调查、分析、认定,并根据隐患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给予发现人或举报人进行奖励,具体如下:1. 对员工发现、报告、举报的严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经认定核实后,根据隐患的真实程度,挽回的经济损失数量,事故隐患整改的紧迫程度,可能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严重程度给予发现人或举报人20-500元奖励;2.对员工举报、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300元奖励;3. 对报告隐患或举报不安全行为开展较好的班组、部门应予以鼓励并适当进行奖励。4.对存在隐患和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推迟上报,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不准对员工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不安全行为等打击报复,一171、经查实按破坏安全生产严肃处理。停/送电管理规定1.总则1.1目的:为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使设备运行和检修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1.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用电单位,适用于总降变电站及各车间电力室、控制室的停、送电操作。1.3电仪车间为停、送电的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的管理。1.4公司所有在线使用的用电设备均应视为带电设备,作业人员在未经确认断电的情况下,严禁盲目作业和带电作业。1.5在带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指设备检修、故障处理,下同)前,各专业、各项目小组人员,都必须填写停电申请单,履行停电审批程序后,方可作业。1.6在停电期间,未办理停电手续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不准在停电线路和172、设备上作业或维修。1.7作业结束后,各专业、各项目小组必须填写送电通知单。设备保全部在审批送电通知单时,对于多工种、多项目交叉作业的线路和设备必须核对所有停电通知单,并确认该线路和设备上的作业全部结束后,方可审批送电。2.停电程序2.1凡由公司决定或调度通知停、送电,由电仪车间与有关部门联系,并报告生产副总同意,向总降、生产部及有关单位下发停、送电通知书,由停、送电专管员下达停、送电指令。2.2在对带电设备进行检修和故障处理前,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停电申请书,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报用电主管部门。申请书为一式三份,生产部、电仪车间、申请单位各执一份,作为操作和下达指令的依据。2.3停电申请书应注173、明停电时间、区域、受影响单位及影响程度等,不得漏项。2.4申请人要对申请停电负责,谁需停电谁填写停电通知单,填写时要写明设备名称及设备代号和停电时间,停电通知单需申请部门负责人或值班调度批准,交电气人员执行。2.5审批及执行时,要确认停电通知单上的设备名称及设备代号无误,方可停电,如有误由申请人核实改正。2.6停电影响窑、磨或其它主机设备运行及安全的,申请人必须事先向值班调度及相关领导汇报,紧急情况除外。2.7电工停电后立即通知申请人,并在停电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后,方可作业。3.送电程序3.1申请停电的单位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工作现场,确认设备检修、故障处理已结束,设备上174、无人、无杂物。并由原申请停电人在本单位留存的停、送电申请书送电栏内填写有关内容。3.2送电通知单须由申请部门负责人或值班调度批准后,送电仪车间专管员审批、执行。3.3电仪车间专管员在审批送电通知单时,应按照总则第1.7条之规定进行送电审批。审批后交电工,按要求进行送电操作。3.4审批及执行送电时,送电通知单上的送电设备名称及设备代号必须核对无误,并取下“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后,方可送电。如有误不能送电,立即请申请人进一步确认改正。3.5设备在送电时出现跳闸等异常情况,不得再次送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处理正常后方可再次送电。4.停送电注意事项4.1停送电不能口头预约。不能在停电单上预约送电时175、间。4.2电仪车间应妥善保管停送电通知单,按月整理装订存档。(保管时间为一年)4.3严禁非电气人员对高/低压电气柜进行停/送电操作(指配电站、电力室),紧急情况除外。4.4在停电时,如遇到电停不掉,不能强行拉出开关柜,应及时处理或汇报,紧急情况下可以对上一级供电电源柜进行停电操作。4.5严禁带负荷强行断开负荷开关。4.6不允许拆除抽屉柜面板操作,若遇特殊情况,须向专业领导汇报。4.7对于总降变电所、余热发电10KV开关柜及相关设备、总降10KV进线柜及上游相关设备需进行停/送电操作时,还需向曲靖供电公司调度所进行联系和请示,在得到曲靖供电公司调度值班员的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5.附则5.1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生效。5.2本规定由电仪车间负责解释。附:停电申请书、送电申请书停 电 申 请 书 申请部门停电时间线路及设备名称、代号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停 电事 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申请人电仪车间负责人停电操作员 送 电 申 请 书申请部门送电时间线路及设备名称、代号线路、设备作业完成情况送电线路有无其它作业申请部门负责人申请人电仪车间负责人送电操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