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纺窗帘床上用品制造销售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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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419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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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纺床上用品制造销售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家纺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第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第一节 职工招用 第3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第4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第5条 职工应聘时2、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第6条 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7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第8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3、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10条 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三节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11条 企业实行4、10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计件工作制。第12条 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 7.00 至下午 :5.00- :(其中:中午休息半小时) 第四节 工资福利第13条 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第14条 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罚款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第三章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第一节 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第15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5、得无故旷工;(3)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5)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 第16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牌和穿着工作服;(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岗位责任制;(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6、清洁;(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第17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7、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8、放;(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第二节 奖励与惩罚第18条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第19条 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第20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9、,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第21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第22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至20元:(1)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10、上)的;(2)擅离职守或串岗的(3)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4)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6)在禁烟区吸烟的;第23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罚款20至5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4)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第2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日的;(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3)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本制度自 xx 年 4 月 16 日生效。xx家纺窗帘、床上用品制造销售公司(单位公章) 年 四 月 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