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公司劳动保护监测内容与周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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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351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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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电公司劳动保护监测内容与周期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总则1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加强劳动保护监 测管理工作,使全公司的劳动保护设施在良好状态或允许的范围内运 行,防止超标情况出现及污染事故的发生,促使我公司的各项劳动保 护指标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国家、行业的的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制 度。1. 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保护监测工作的内容、周期、测定点以 及执行标准。适用于对全公司作业场所的监测以及新建、改建项目竣 工后对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验收。2. 机构与职责2. 1本公司委托的劳动保护监2、测单位应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 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2. 2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劳动保护监测方面的制度 规定,按规定及上级机关的要求,组织对我公司劳动保护进行监测, 并将监测结果反馈至有关部门。负责全公司劳动保护监测的考核、奖 惩工作。2. 3安全监察部行使技术职能作用,指导和检查全公司劳保设 施的运行和完善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必要的监督项目;组织对 劳动保护污染事故的调查和检测,分析事故原因及责任;参加企业劳 动保护设施的初审和各种设施的运行质量的验收工作;推广新技术。3. 检测内容与周期3. 1粉尘检测3. 1. 1定义:生产性粉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 浮游在空气中3、的固体微粒。3. 1. 2测定点选取原则:按照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574885)规定,采用滤膜粉尘采样器测定粉尘浓度。本着现场 作业人员经常或定时停留的有生产性粉尘的工作地点为测点的原则, 同时采样位置选择在接近操作岗位(一般为1.5米左右)或产尘点的 呼吸带。3. 1. 3测定点位置:在机房炉侧选不少于4个测定点;在输煤 皮带间的机头、机尾各设一个测点;皮带较长的中部设一个测点。3. 1. 4检测周期:每年度检测一次。3. 2高温检测3. 2. 1定义:高温作业是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 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 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4、高于室外温度2。C或2。C以上的作业。3. 2. 2测定点选取原则:室内测点设置在有代表性作业者高 温作业地点和经常停留地点,尽可能靠近作业者,但不影响作业者正 常操作和测定。测定点必须包括高温作业温度最高或作业者接触时 间最长的作业点,以及上述两种情况同时具备的工作地点。测定点 高度为主体作业1. 5米,坐位1. 1米。室外测定点选择比较空旷的 场所,无阳光直射并通风的地方。3. 2. 3测定点位置:机房内不少于4个测定点,控制室内设一 个测定点。3. 24检测周期:每年7、8月份。3. 3噪声检测3. 3. 1定义:在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声音,均为生产性噪声和工 业噪声。3. 3. 2测定点选5、取原则:作业人员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 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有生产性噪声的地点。3. 3. 3测定点位置:按机房(汽机侧、锅炉侧)以及输煤皮带 间为区域,每个区域选择不少于3个测点。3. 3. 4检测周期:每年度进行一次。3. 4毒物检测3. 4. 1定义: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 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 产生危害的物质。3. 4. 2测定点选取原则:采样点必须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 毒物质浓度最高、操作者接触有毒物时间最长及上述两种情况同时具 备的工作地点。在污染源下风向的岗位至少设一个采样点。采样 点高度以操作者呼吸带高度为准。采样点尽6、可能靠近操作者,应避 免生产过程中被测物质直接飞溅入收集器内。3. 4. 3测定点位置:对工作地点有毒作业分级时,应该按岗位工种数布点,至少应设3个采样点。3. 4. 4检测周期:每年度进行一次。3. 5体强检测劳动强度是指人在劳动中负担的工作量,以及由此对人体所施加 的生理负荷的大小。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是根据一定的指标和方法,对 体力劳动强度大小的等级进行评定。它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劳动保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企业现代化经济管理不 可缺少的科学依据。通过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可以了解各主要岗位工种在劳动强度等 级上的分布情况,研究适宜的劳动强度和确定劳动负荷的上限,从而 有利于7、企业进行科学的劳动管理和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4. 执行标准4.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4. 2高温作业分级(GB420084)4.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4. 4电力行业生产性噪声作业分级规范(试行)4. 5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5. 工作程序5. 1委托的监测站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定期来公司进行检测, 并出具检测报告报人力资源部。同时劳动保护监测站根据全年检测数 据于年底前写出全公司劳动保护监测分析报告。5. 2人力资源部定期向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报告检测情况。5. 3,安全监察部在每年的安措计划应安排整改项目。5. 4设备主管部门应根据监测分析报告,采取设备改造、技术 更新等方法,对设备及劳动环境进行治理。5. 5对于全公司新建改建的各种生产设施,在竣工后应由劳动 保护监测站就劳动保护是否符合要求进行专项验收,杜绝职业危害的 发生。6附则6. 1人力资源部及安全监察部有权对企业违反劳动保护规章制 度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考核。6. 2监测站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承认的上岗证,做到持 证上岗。6.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6. 4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