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屠宰场点肉品检验无害化处理屠宰准宰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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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284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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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点屠宰场点肉品检验无害化处理、屠宰准宰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定点屠宰场点管理制度xx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员持证上岗制度一、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品质检验员负责肉品及其产品的检验工作,肉品品质检验必 须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对肉品检验的部位、方法和处理办法必须严格按照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生猪屠宰产 品品质检验规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实施。三、肉品品质检验的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四、对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劣质肉品(含种公、母猪及晚阉猪),坚决制止上市,并监督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 行无害化处理。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2、场肉品检 验合格率100%o五、如实做好检验登记工作,在检验合格的肉品上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并对检验结果及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负责。肉品检验制度一、屠宰场场长负责屠宰场的食品安全工作,是本场肉 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二、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生猪屠宰管 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江 苏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责任人,保证 全场生产规范运行,保证出场肉品品质。三、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检疫检验规程,加强对生 猪入场的管理,认真开展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 猪3、源不得入场。四、严格出场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 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场肉品安全放心。五、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召回的肉品按规定进行 无害化处理。六、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 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场的环境卫生。七、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公开向社会承诺:没有检疫证 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不得入场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 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不出场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 化处理,不屠宰公(母)种猪、注水猪、病死猪,不屠宰明知 有化学物质残留等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生猪。八、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 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4、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 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检部门处理。服从生猪屠宰相关职 能部门及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积极完成相关部门交 给的工作任务。牛猪进场检查验收制度一、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没有检疫证章、耳标等合 法标志的生猪不得进场。二、驻场检疫人员要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进 场生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 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按规 定做好“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的抽检工作,检查无误、无异 常情况后方可进场待宰。三、屠宰场积极配合驻场检疫人员做好检疫检验工作;加强对生猪入场的管理,不合格猪源不得进场;认真开展生 猪肉品品质检验工作O向上级兽医管5、理部门及屠宰场报告,坚决制止屠宰、上市、 出售、运输。责令并监督屠宰场(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五、进场生猪,在进入待宰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卸猪车辆必须经消毒后,方可离场。六、驻场检疫人员、屠宰场检验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生猪进场前检测台帐和生猪进场登记台账,检疫检验证 明逐日收齐,按月装订。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一、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场生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 做到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检查无误、无异常情 况后方可入场待宰。二、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对屠宰加工过程进行质 量控制。三、按照病害动6、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加工过程进行肉品安全控 制。四、严格执行生猪肉品销售管理制度,对猪肉销售过程进行控制。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从生猪入场、 屠宰加工到销售全过程的猪肉质量安全控制、可追溯的资料 台帐记录体系。六、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严格按照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及相关规定, 对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劣质肉品(含种公、母猪及晚阉猪), 坚决制止出场、上市,并监督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 化处理。二、在检验合格的肉品上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 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并对检验7、结果及出具的肉品 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负责。三、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召回的肉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四、对不合格肉品的受害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五、对召回的肉品进行化验,分析原因,对造成不合格肉品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屠宰场车间管理制度一、有卫生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二、必须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责任落实 到人。三、有必要的冲洗和消毒设备,按规定及时冲洗、消毒, 并有15-30日的消毒药品库存。四、进场生猪,在进入待宰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卸猪车辆必须经消毒后,方可离场。五、屠宰车间应备防蝇、防蚊、防鼠设备,不得使用药 物灭害。六、屠宰加工场地和屠宰工具做到每日宰前、宰后各8、消 毒一次。七、屠宰或检疫检验过程中,如所用工具(刀、钩等)触及带病菌的屠体或病变组织时应将工具彻底消毒后再继 续使用。八、保持场内清洁卫生,无污水、血渍、污物积聚。九、发生疫情时的消毒,按相关疫情处理规定执行。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污水处理,严禁污水直接外排。屠宰场(章、牌)管理制度一、屠宰场证章是指生猪定点标志牌、动物防疫合格证、 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 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 卫生监督执法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证等。二、坚持“一厂一牌”,定点屠宰场标志牌应悬挂在企 业门前显著位置。三、实行一猪两证两印。出场生猪必须动物9、防疫合格证、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 讫印章齐全。四、生猪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培 训取得资格证书,凭证屠宰和检验。五、加强证章使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不 得伪造、涂改、买卖、租用、转借证章。验讫印章要保持清 洁,保证正常使用。发现印章有损坏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 门报告。六、屠宰场证章必须齐全有效,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无害化处理制度1、检疫中发现的疫死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按 照规定在检 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2、各市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机构对无害化处理制 度的落实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不执 行制10、度及造成疫情传播者,按法规规定进行严 肃处理。3、必须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的 畜禽及畜禽产品必须作好记录,并列入档案管 理。4、无害化处理措施和方式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 有关规定和GB16548-2006进行处理。5、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建设必须科学合理,远离 居民区、水 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得动物 防疫条件合格证。信息报送制度1、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 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 现动物疫情,规 定、程序上报。2、定点屠宰场动物疫情报告实行法人负责制,当地动 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人为动物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3、驻场动物检疫人员发现动物疫情,驻场检疫班组负 责11、人耍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进行汇 报。4、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 及时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沟通,按规定、程序上 报。5、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 他人报告动物疫情。6、严格遵守动物疫情发布规定,未经允许,任何人不 得擅自发布动物7、违反本制度,造成动物疫情扩散蔓延,依法追究法 律责任。屠宰准宰制度1、动物在进入定点屠宰场时,应持有有效的产 地检疫合格 证明并须经驻场检疫人员查证验 物,证物相符的方准入场,同时做好记录。2、证物不符或无有效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或未 经检疫的动物,关入隔离观察圈,隔离观察30 天后进行重新检疫,合格动物方可屠宰,12、不合 格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3、动物屠宰后经过驻场检疫人员宰后检疫、合 格动物产品经检疫人员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 盖验讫印章后方可出场。不合格动物产品进行 无害化处理,同时作好产品流向登记。定点屠宰场检疫程序图解宰前检疫头部检验 复检盖章下可疑胴体高温或销毁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生猪收购待宰沐浴、电击致晕、刺杀放血.预清洗蒸气或汤池烫毛.褪毛吊挂、干燥、燎毛体表检验 取内脏寄生虫检验内脏检验胴体检验去头、蹄、尾肠系膜检验雕圈开膛劈半修整分级称重加工用水剥皮.吊挂! / .内脏及头蹄尾精加工斗亠,胴体冲洗 J , 一亠斗亠卄二 工作总结怎公可遥侥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片猪肉销伟V二段冷却副产品预冷冷分割包装金属探测储存运输包装材料r验收r入库*出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