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填报表示要求制度3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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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282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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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填报表示、要求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总说明、统计目的。根据我省当前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和农机化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及时搜集和整理准确、详 尽的农机化统计资料,为各级政府和农机化管理等部门制定 政策及进行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统计范围。该套报表统计范围包括全省所辖区域内的国有、集体和个体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包括农(牧、 渔)场、农垦等。不包括农(牧、渔)场工业、森工和远洋捕涝 单位。三、报表填报。本制度中的“农机服务效益情况”(鲁 农机年综12表)和“农机作业服务项目效益核算”由市级 农机管理部门填报;其它表中有关农村集体和农户的农业机 械统2、计资料,由乡(镇)统计站(员)组织农机管理(统计)人员调 查统计,经统计站审核盖章后,上报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有 关全民所有的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由省、地(市)、县农机 管理部门直接调查统计(含各系统农、牧、渔场经业务主管部 门审核汇总后提交的统计资料)。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开始将 上述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汇总后送同级统计部门会审,经双 方同意盖章后,分别上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农机化经营效 益情况表和农机化投入情况表中农机户及个体零散农机经 营者的资料可依据抽样调查方法推算得到。本制度农机化管季1表、农机化管月1表由农机监理部门逐级汇总上报,同时送同级统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各市农机监理站(处、3、所)按要求汇总本辖区统计资料后,上报省农机监理站。四、国有农(牧、渔)场(含农垦)的有关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资料,一律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按本制度要求送 同级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汇总上报。五、本制度包括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部门的统计资料。六、要认真做好年报分析。上报的农业机械化管理年报,要附有详细文字说明和统计分析报告。同时,要采取全 面统计和灵活多样的调查方法相结合,强化抽样调查、重点 调查,力求统计数据准确,统计分析符合实际。报表表示指标解释一. 鲁农机年综1表农机化系统机构及人员情况 ()统计范围辖区内经各级政府授权,具有农机化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以下简称农机化管理部门)及其归口管理的安全4、监理、 试验鉴定、修配管理、技术推广、科研、教育培训等机构, 不论是否属于国家正式行政事业编制,也不论其资金经费来 源渠道如何,均在本表统计范围之内。村级虽不属政府机构, 但它是农村社会的基层单位,为了解基层农机管理机构情 况,本表对村农机管理服务组织情况和仅有一名管理员的村 并统计。(二)指标解释K农机化管理机构:指经各级政府授权,对辖区内农机化事业负有政策制订、检查监督、规划计划、组织建设、 宏观调控、信息收集汇总与传递等管理职能的机构。农机化 管理机构分省、地(市)、县、乡(镇)、村等行政层次,有一个 统计一个。乡(镇)级是指乡(镇)农机管理站(包括农机管理服 务站)和乡(镇)农业综合管5、理服务机构。其中,具有行政管 理职能的乡(镇)站仅统计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村级参 照乡(镇)级统计。2、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指经授权负责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的机构。3、农机修配管理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农机维修和 配件销售管理机构、农机特有工种职业鉴定机构。4、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指对农机化技术、农机具进 行示范推广的专门机构。县级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同时又称农 机研究所的,均统计为县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对同时从事 农机试验鉴定、科研、推广工作,一个机构挂几块牌子的单 位,应分别统计,人员按其主要业务也进行分别统计。5、农机化科研机构:指对农机化软科学和农业机械进 行研究、开发的机构。6、农机化6、培训机构: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固定师资、 校址和教学设施,负责培养、培训农机化管理、技术人员的 机构,包括具备上述条件的农机化培训班。7、农机化中等专业学校: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收初、 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实施中等专业教育,可以发 放学历证书,培养中等农机化专业人才的学校,包括经有关 部门批准举办的农机化职工(成人)中专学校。8、年末人数:指年末实有人数。为避免重复或遗漏,应遵循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据此,虽在外单位兼职, 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即未脱钩)的人员,应继续统计为原 单位人员;停薪留职人员暂不统计;离退休人员不再统计。9、科技人员:指已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担负7、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大中专(包括同等学历)毕业生 已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虽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或规定学历,但并未担负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 作的人员。已取得农民技术员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人员和从 事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也统计在科 技人员中,不包括已经调离教学和教学管理岗位的人员。二. 鲁农机年综2表 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情况 (一)统计范围辖区内农机化管理部门所属及其归口管理的从事农机化作业服务、农机修理、农机经营及其他生产经营服务的单 位和组织,不论其所有制类别和组织形式如何,均应在本表 统计,包括从事农机作业、修理和供销等农机化服务的个体 户,也包括表一所8、列农机化系统机构兴办并管理的各种经济 实体,但表一中所列的机构和人数在本表中不得重复统计。具有多种经营服务项目的单位,如其专业分工明确,应将其 农机化作业服务、农机修理、农机经营及其他生产经营服务 项目各作为一个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统计在本表有关栏目之 内,不可混合统计。各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的从业人员,也应 分别统计。如分工不明确,应以其主营业务进行统计,不得 重复统计。(二)指标解释仁 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指利用各种农业机械从事农 田作业、农业工程施工、农副产品加工及运输等服务的单位 和组织,包括县以上(含县)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乡(镇)农机 化作业服务组织、村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和其他农 9、机化作业服务组织,也包括归口管理的排灌站、植保站、航 空站等。其中的股份制,也包括股份合作制,下同。农机化 作业服务组织还包括农机服务队(公司X农机合作组织、 农机协会、农机户等形式。农机服务队指基层农机管理部门主办的农机专业化服务实体,以国有和集体为主。农机作业服务合作社指农民、农机大户、农机使用者或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为了维护和实现共同利益,按照自愿、互 惠、互利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农机作业新型合作经济组 织。发展模式主要由基层农机管理部门或村集体或农机大户 牵头,吸收农机大户、农机使用者的资金、农机或其他资产 入股组建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机作业服务合作组织。农机协会:指由农机合作服务组织10、农机大户、农机使 用者和支持农机化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织起来 的一种自我服务性组织(中介组织),包括县、乡、村三级。2、农机户:指拥有或承包(租赁)2千瓦以上(含2千瓦) 的农用动力机械,自用或为他人作业的农户。两户或多户联 合购置、经营农业机械的,只作为一户统计。农机作业户兼 营农机修理、农机经营的应分别统计,但人员不能重复计算。 其中农机化作业服务专业户指农户用农业机械为农业生产 提供作业服务,其服务时间(一般定为300天)在60%以上; 服务收入占全家收入的60%以上。农机化服务专业户必须同 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3、农机修理厂及修理点:指辖区内从事农机修理的修理厂、修理车间、修11、理门市部和主要从事农机修理的个体户。其中一级、二级、三级和专业修理点是指经农机化管理部门 审核定级的农机修理厂(点)。已开展农机修理业务但尚未审 定的修理厂(点)也应统计在内。农机修理人员指实际从事农 机修理工作的人员,其中持证上岗人数指职业技能鉴定合 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相应等级农机修理的人数。4、农机经营机构:指主要从事农业机械、零配件和农机油料供销业务的企业及供应网(站)点。其中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经营组织为企业,只有营业执照,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为供应点。5、其他企业组织:指由各级农机化系统机构和服务组织(不包括个体户)兴办的经济实体(在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 农机修理厂及修理点、农12、机经营机构中均未统计过的经济实 体)。例如饮食服务、房地产、期货交易以及非农机产品、商 品的生产经营等实体。6、乡村农机人员:指县以下(不含县)从事农机化管理、 生产和经营服务的人员。个体中的农机人员,指该户中主要 从事农机服务工作的人员,同时,表列单位外的乡村零散农 机人员也应该统计在内。拖拉机驾驶员:指持有正式拖拉机驾驶执照的拖拉机 驾驶员。农用运输车司机:指持有正式农用运输车驾驶执照的 驾驶员。同时持有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驾驶执照的人员,以 其主要驾驶车种统计,不可重复统计。农机修理人员:指县以下农机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机 修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修理厂(点)中的农机修理人员、其他 农机化生产经13、营服务组织中主要从事农机修理的人员以及 零散农机修理人员。7、农机供油站(点)贮油能力:指农机供油站(点)符合 贮油技术标准的油罐的容量。三、鲁农机年综3表农机总值、农业动力机械年末 拥有量(一)统计范围辖区内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单位和农户及为其 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实际拥有的农业机械。包括借出、 租出、封存、在修和待修的机械。不包括已经报废的,以及 专门用于农场工业、森林工业、远洋捕涝、非农业运输、科 研教育、乡镇企业的机械和借入、租入等不具有所有权的机 械。一机多用的机械,只能按其主要用途统计一次,不得重 复统计。(二)指标解释1、农业机械总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农业机械拥有总量。 原14、值是指购买和安装农业机械(设备)时所实际支付的金额, 以及以后进行各项改造时所增加的价值的合计。具体按以下 规定计算:(1)购入的机械,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 运杂费和安装成本等确定原值;(2)自行制造的机械,按照制 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确定原值;(3)其他单位投资转 入的机械,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确定原值; (4)对原机构进行改造,按原有机械账面原价,加改造工程中 所发生的净支出;(5)接受馈赠的机械,按照同类机械的市场 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原始凭证计价,接受设备时发生 的有关费用应计入原值。净值是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后的余 额。2、农业机械总动力:指全部农业机械动力15、的额定功率 之和。农业机械是指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 用运输和农田基本建设等活动的机械及设备。(1) 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动力:指主要为农副产品加工作业 机械提供的动力。(2) 排灌机械动力:指专门为农用排灌机械提供的动力。(3) 林业机械动力:指专门为造林、营林机械提供的动力, 但不包括森工部门机械动力。(4) 牧业机械动力:指专门为畜牧业机械提供的动力。(5)渔业机械动力:指专门为渔业生产机械提供的动力。农机总动力按使用能源不同分为以下四部分: 柴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柴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汽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汽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 电动机动力:指全部电动机(含潜水电泵的电动机16、)额定 功率之和;其他机械动力:指采用柴油、汽油、电力之外的其他能源,如水力、风力、煤炭、太阳能等动力机械功率之和。3、农用拖拉机:大型拖拉机:指发动机额定功率在36.78千瓦(50马 力)以上(含36.78千瓦)的拖拉机。(2)中型拖拉机 指发动机额定功率在14.7千瓦(20马力) 以上(含14.7千瓦)小于36.78千瓦(50马力)的拖拉机。(3)小型拖拉机:指发动机额定功率在2.2千瓦(含2.2千 瓦)以上,小于14.7千瓦的拖拉机,包括轮式与手扶式。4. 农用运输车辆:指在拖拉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性能和结构介于汽车和拖拉机之间,动力为柴油机的农用运 输机械。包括四轮和三轮两种。5、农17、用汽车:包括汽油发动机和柴油发动机汽车两种, 又称农用载重汽车。6.自走式联合收获机:指自身所带发动机额定功率,能一次完成作物收获的切割(摘穗)、脱粒、分离、清选等其中多项工序的机械。联合收获机按用途又分为稻麦联合收割机、玉米联合收获机和花生收获机。稻麦联合收割机包括小麦联合收割机、 水稻联合收割机、稻麦两用联合收割机。7、自走式机动收割机:指自带动力,一次仅能完成收割作业的机械。机动水稻插秧机:指自带动力驱动作业的水稻插秧机械。9、自走式青贮收获机:指自带由动力专门用于作物秸 秆收获粉碎,并制作青贮饲料的机械。10. 自走式牧草收获机:指自带动力、能完成收割牧草 作业的机械。11.机动喷雾(18、粉)机:指自带动力能完成喷雾(粉)作业的机械。12.农用飞机:指在农业生产中用于播种、植保喷药等 作业的飞机。13.田管理机:指主要用于温室、果园等地块作业的小型田园耕作机械。14. 推土机:指自带动力并配有推土铲,专门用于推土作业的机械。凡统计为推土机的,不能再重复统计为拖拉机。15. 挖掘机:指自带动力并配有挖掘铲,专门用于挖掘土石方的机械。16. 装载机:指自带动力并配有铲斗,专门用于装载土石方的机械。17. 渔用机动船:指用内燃机做动力的渔船,分为生产渔船和辅助渔船(例如:补船、拖船、冷藏船、生产指挥船以 及水产作业时用的运输船)两种。不包括商业部门的收购运输 船和国营海洋捕捞公司的船19、只。其他柴油动力机械:指表列柴油发动机动力机械以外,其他以柴油作主燃油的动力机械(包括农用机动运输船、 油罐车)。19.其他汽油动力机械:指表列汽油发动机动力机械以外,其他以汽油作主燃油的动力机械。20.其他动力机械:指柴油动力机械、汽油动力机械、电动机以外的动力机械,如蒸汽机、水轮机等。四. 鲁农机年综4表 农用拖拉机田间作业配套机械年末拥有量()统计范围:与鲁农机年综3表相同。(二)指标解释:仁 拖拉机田间作业配套机械:指由拖拉机牵引或悬挂的田间移动作业机具,例如:机引犁、机引耙、机引播种机、 旋耕机等农具。与大中型拖拉机配套使用的机械称大中型拖 拉机田间作业配套机械;与小型拖拉机配套使用20、的机械称小型拖拉机田间作业配套机械。但是,旧式农具与半机械化农 具改为拖拉机悬挂或牵引的,不能统计为拖拉机配套机械。2. 精少量播种机:指由拖拉机悬挂牵引并按规定要求进行精量或半精量播种的播种机。3、小麦覆膜播种机:是指能够同时完成地膜覆盖与小麦播种的机械。4. 悬挂式联合收获机:指由拖拉机悬挂并提供动力,一次能完成作物收获的切割(摘穗)、脱粒、分离、清选等其 中多项工序的机械。它自身不带动力,以此区别于自走式联 合收获机。5、青贮收获机:专门用于青饲料或作物秸秆收获、粉碎,并制作青贮饲料的机械。6、牧草收获机.牧草打捆机:指专门用于牧草收割、打捆的机械。五. 鲁农机年综5表 场间作业机械.林21、业机械、牧业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年末拥有量(一)统计范围与鲁农机年综3表相同 (二)指标解释1. 脱粒机: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专门进行农作物脱粒的作业机械。2、谷物烘干机:指专门用于干燥粮食或种子的机械。3、种子包衣机:指利用种衣剂包裹种子外表的机械。4、种子清选机:指根据种子的物理特性进行种子清选 的机械。5、花生摘果机:是指将花生果蔓分离清选的机械。6、花生脱壳机:是指将花生果壳与果仁进行剥离清选的机械。7、饲料加工机: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专门用于饲料粉碎作业的机械,包括饲料青贮、钏草、揉搓、饲料颗粒等加工 机械。8、机动剪毛机.机动挤奶器:分别指由动力机械驱动进行剪毛和挤奶作业的机械。9、温室:22、以采光覆盖材料作为全部或部分围护结构材料,通 过固定的棚架设施,对室内作物生长所需的温度、湿度和光 照等进行控制的农业生产设施,它可供冬季或其他不适宜露地植 物生长的季节栽培植物。包括塑料连栋温室、玻璃连栋温室、 塑料拱棚、日光温室等。玻璃连栋型:以玻璃为透明覆盖材料的,两栋以上的温 室。塑料连栋型:以塑料薄膜为覆盖材料的的,两栋以上的温 室。日光温室:指三面以不透光的墙体为围护材料,前坡面为塑料薄膜等透光材料覆盖,以太阳光为能源,不加温的温室。塑料拱棚:指采用竹木或金属结构框架的拱圆形结构的温室,一般冬季不用。10. 电动卷帘机:指以电力为动力对温室保温帘进行卷放的机械。11. 二氧化碳施肥23、器:是指利用化学反应或燃烧煤炭、油、液化气等方法产生二氧化碳,提高温室内二氧化碳浓度 的设备。六、鲁农机年综6表排灌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年末拥有量(一)统计范围与鲁农机年综3表相同。(二)指标解释K水泵:指离心泵、轴流泵、深井泵、潜水电泵、混流泵、水轮泵、水锤泵等。与喷灌机械配套的水泵不统计在内。2、节水灌溉机械:包括喷灌及微喷、滴灌等微灌机械。计量单位为套,一台水泵不论配多少喷头,均作为一套统计。利用天然水流或水利工程落差的压力进行自流喷灌的自压 喷灌系统,也应统计在内。3、喷灌:是将灌溉水通过由喷灌设备组成的喷灌系统,形成具有一定压力的水,由喷头喷射到空中,形成水滴状态, 洒落在土壤表面,24、为作物生长提供必要的水分。主要用于大 田灌溉。4、微灌:是利用微灌设备组装成微灌系统,将有压水输送分配到田间,通过灌水器以微小的流量湿润作物根部附近的土壤的一种局部灌溉技术。微喷:是微灌的一种形式,利用直接安装在末级管道上 的微喷头将压力水以水滴状湿润土壤。滴灌:是微灌的一种形式,是利用安装在末级管道上的 滴头或滴灌带将压力水以水滴状湿润土壤。5、农产品加工机械: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以种植业的 主、副产品为原料进行加工的作业机械。6、粮食加工机械:指利用水稻、小麦、玉米、豆类和薯类等粮食为原料进行加工的机械。7、棉花加工机械:指对棉花采摘后进行清选、轧花、清花(籽)、脱绒、弹花等加工的机械。8、25、油料加工机械:指以花生、油菜籽、芝麻等为原料进行油料加工的机械。9、果蔬茶加工机械:指以水果、蔬菜和茶叶等为原料进行加工的机械。七、鲁农机年综7表 农用拖拉机分机型拥有量统计范围、指标解释与鲁农机年综3表相同。八. 鲁农机年综8表 农机化作业情况()统计范围:辖区内一切具有表列农机化作业项目的农业生产单位和 农户,不论其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形式如何,均应统计。不包 括人畜力及半机械化农具的作业量。(二)指标解释:1.机耕地面积:指本年度内曾经利用拖拉机或其他动力机械(如机耕船)耕翻或旋耕、深松过的实有耕地面积(自然 面积)。其面积不能重复统计,如在一公顷耕地上,当年不论 耕翻几次仍做一公顷统计。226、机耕作业面积:指本年度内拖拉机或其他动力机械作业面积,即在一公顷耕地上,耕一遍算一公顷,耕二遍算 二公顷,按实际作业公顷数计算。深耕面积:指机耕机松25厘米以上(包括25厘米)的 作业面积。小麦机耕面积:反映本年度内在小麦种植中机耕的面积。管理面积:指使用田园管理机进行除草、施肥等作业的面积。4、机播面积:指用农用动力机械驱动播种机、移栽机、 水稻插秧机等在本年度内播种、栽插各种作物的实际作业面积。机插水稻面积:指使用水稻播秧机进行插秧的稻田面积。也包括用专用水稻直播机或其他播种机直接播种水稻的面 积。5. 免耕覆盖播种面积:指不进行土壤耕翻,直接对农作 物秸秆粉碎铺撒在地表,并同时进行播种27、作业的面积。(包括 玉米贴茬面积)保护性耕作面积:指全年在地表有秸秆覆盖或留茬情况下,进行免(少)耕播种的面积。6. 精少量播种面积:指年内按照精量、半精量播种对播种量的要求,使用机械化精少量播种机械进行播种的面积。7、机收面积:指当年使用联合收获机和收割(割晒)机等 机械实际收获各种农作物、牧草的面积。不论什么农作物, 机械收获一公顷就统计为一公顷。跨区机收面积:指联合 收获机在外县收获小麦、水稻或玉米面积,县以下乡镇之间 不作统计。联合收获面积:指用联合收获机收获各种农作物的面积。机电灌溉面积:指在当年使用机灌和电灌的耕地面积(自然面积)和林业面积。机电灌溉作业面积:当年机电灌溉的作业面积28、,即在一公顷耕地上灌溉几遍按几公顷统计,依次类推。9、节水灌溉面积:指在农作物播种及田间管理环节利用管道喷、滴、渗灌及用拖拉机节水箱和喷、滴、灌设备进行节水灌溉的面积(播种面积)。不包括防渗渠道的灌溉面 积。10. 机械植保面积:指当年利用机动植保机械防治农作 物病虫害、林业病虫害的面积(播种面积)。在一公顷农作物 上不论喷药几次,均按一公顷统计。但年内一公顷耕地上种 植两茬作物,且都进行了机械植保,则按二公顷统计,种植 多茬作物的类推。机械植保作业面积:当年机械植保的作业面积,即在一 公顷农作物上喷药几次,按几公顷统计。11. 机械铺膜面积:指当年使用机动铺膜机为农作物铺 膜的面积(作业面积29、)。一年之内在一公顷耕地上种植两茬农 作物,并且铺盖两次塑料薄膜,则统计为机械铺膜二公顷。42、机械脱粒量:指当年使用联合收获机、脱粒机、动力打稻机以及农用拖拉机或其他动力机械碾压(打场)等脱粒粮食的数量。13. 机械烘干粮食数:指利用有热源装置的设备和谷物烘干机进行粮食干燥处理的粮食数量(不包括粮食收购部 门的烘干数量)。14. 机修梯田面积:指利用推土机在荒山坡地上,沿水平线逐层所筑宽度和隔坡距离适宜的梯田。统计时修筑一公 顷算一公顷。15. 化肥机械深施面积:指年内使用化肥深施机械,按照规定要求的深度,对农作物深施化肥的作业面积,包括播 种施肥机、犁施肥机和追肥机的作业面积,不包括人畜力30、半 机械化作业面积。16. 二氧化碳施肥面积:设施大棚中利用二氧化碳施肥 机进行施肥作业的面积。17.机械打捆牧草面积:指当年使用牧草打捆机打捆牧草的面积。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指年内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或其他秸秆切碎机械将农作物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的作业 面积,包括小麦、玉米联合收获后直接还田的面积。19.机械化青贮秸秆数量:指把农作物秸秆通过机械粉碎后氨化调质贮存的数量,以机械化青贮秸秆青贮前的重量 计算。20.机械化秸秆.饲料加工量:指用机械对农作物秸秆及牧草进行切碎、揉碎或粉碎用作饲料的重量。21. 农用飞机作业面积:指利用农用飞机进行播种、植保、人工降雨等作业的面积。22、机械挖坑、开沟:31、指使用农业机械进行挖坑、开沟等植树造林作业的面积。23、机械化农田水利土方工程:指用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拖拉机等机械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的土石方数量。24.农机运输作业量:指当年使用农用汽车、农用运输 车、农用机动运输船和农用拖拉机进行田间运输、水路运输、 公路运输的总吨公里数。包括为本单位和农户自身服务的运 输工作量。其中:农业运输作业量指使用农机从事农业运输 的作业量。25、机械化喂养出栏量:指机械化喂养猪、鸡、鸭、兔 等禽蓄的出栏数量。26. 机械化增氧:指水产养殖使用增氧机进行增氧的面积。27、机动渔船捕捞:指使用机动渔船进行捕捞(包括养 殖捕捞和近海捕捞)水产品的数量。2&机械加工农32、副产品数:指当年使用各种农副产品加工机械以及饲料粉碎机加工农副产品的实际重量。不论加工何种农副产品,均按加工前原料重量计算。29、当年实际消耗农用柴油:指所有农机化作业服务过 程中实际消耗的农用柴油数量。九. 鲁农机年综9表 农机化管理情况 (一)统计范围辖区内农机化管理部门及其所属归口管理的从事安全监理、试验鉴定、农机修理、以及教育培训等单位和组织的管 理情况。(二)指标解释:仁 农机监理挂牌数量.农机监理发证数量:指各级农 机监理部门累计挂牌和发证的个数。2、农机事故:指农用拖拉机、柴油机、电动机、联合 收获机、脱粒机和其他农业机械,在作业和转移时发生的各 种事故。包括轻伤事故、重伤事故、33、一般伤亡事故、重大伤 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伤亡事故。(1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2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3 ) 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4)直接经济损失:指农机事故现场造成的机具、物 资、人员伤亡及死伤牲畜的损失费。(5 )违章操作:指无证驾驶、未换证、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未年检、操作失误以及违反 其他交通管理法规的操作。(6 )机件失灵:指农业机械的机件磨损、断裂、调整不当和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等原因引起的事故。3、农机试验与检验批次数:由省级填报4.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人数:由市级开始填报 5、农34、机修理:指农机修理厂和修理点年内修理农用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动机、内燃机及其他农机具的数量, 包括机械加工修理和换件修理。一次性修理产值在100元以 下不作统计。一台机械修理一次统计为一台,修理二次统计 为二台。6、农机化培训人员合计:指农机化教育培训机构按照 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培训,当年结业的农机人员总数,包括新 训农机人员、复训农机人员以及委托大中专院校代培的农机 技术人员,但是不包括大中专(含农机中专、农机成人中专) 按国家统一的招生计划招生的毕业生。其中培训农机管理人员指各级农机部门中的国家干部,包括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干部;培训农机技术人员指农机化技术推广和应用的一般工 作人员和农机修35、理人员等;培训农机监理人员包括培训农机 监理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农机操作人员包括培训拖拉 机等农业机械驾驶或操作人员。7、转移劳动力培训人数:指农机化教育培训机构当年培训汽车驾驶员、保安等社会技术人员的人数。十、鲁农机年综40表农机化投入情况 (一)统计范围 辖区内中央、地方(省、市、县、乡)各级财政,行政事业性经费投入,单位自有资金投入,乡村集体和农民投资以及 利用银行贷款和引进外资等用于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各项资 金。包括人员、机构等行政办公费用。(二)指标解释1. 一般行政事业支出:指主要是用于人员、机构等行政办公费用(包括人员工资)。2. 基本建设支出:指各级计划部门下达的用于农机基本36、建设项目的资金。3、农业机械购置:指除基本建设、科研推广培训等项目之外单独购置农业机械的费用支出。4.科研推广培训:指各项资金中用于农机化机具研制、技术推广、示范演示及人员培训等费用。5、财政投入:指各级财政下达农机化管理部门用于事业发展的农机事业费、行政经费、专项资金投入、预算外资金 投入等,包括人员、机构等行政办公费用。6. 单位和集休投入:指农机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投入及乡镇集体农机化服务组织等单位的投入。7、农民个人投入:指农民个人用于机械购置、配套设施建设及培训等投入。.其他投入:指财政投入、乡镇集体投入、农民个人投入之外的捐赠、援助等其他投入。对于银行贷款投入以“谁 贷款为谁投入”37、的原则进行统计。十一、鲁农机年综11表 农机化经营效益情况(一)统计范围辖区内农机化管理部门所属及其归口管理的各级农机化 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及农机户经营农机的全部效益。包括表一 和表二所列的所有机构和组织开展的经营服务的全部经营 效益。其中农机户只计算其经营农机化服务的经营效益。(二)本表效益资料的可通过以下方法得到:K国有和集体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的效益从本单位的财务年终报表取得;2、个体户的效益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取得。在个体总户 中随机抽取5-10%户数作为样本进行总体推算,并用工商、 税务部门和农机化信息点掌握的资料加以验证。(三)指标解释:4、总收入:指各类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含兴办实 38、体)当年的全部生产经营服务收入和个体户经营农机化服务 的收入。但不包括属于借贷、暂存性质和国家或集体投入的2、农机化作业收入:指利用各种农业机械从事作业服务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其中运输收入是指利用拖拉机、农用运 输车等农业机械从事运输作业所取得的收入。3、农机修理收入:指农机修理厂及农机修理点从事农业 机械修理的收入,包括农机站(队)的农机修理收入。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经营业务以外的各项经营收入, 如多种经营收入等。农机户不统计其他收入。5、成本与费用:指当年开展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实际支出并应由当年负担的费用,包括生产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6. 服务成本与费用:指当年开展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实际支岀并39、应由当年负担的生产费用(即生产成本),应包括工资 及工资附加费、燃料及辅助材料、固定资产折旧、大修理基 金等生产费用。个体户的生产费用,也应参照计算。7. 管理与财务费用:指当年开展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含车间经费)和财务费用。如办公费、行 政差旅费、行政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水电费、取暖费、非生产性资产的折旧与大修理基金等间接的生产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指当年开展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缴纳的营业税及各项附加费。9、其他费用:指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发生的非正常 生产经营服务范围内的支出,如支付劳动保险费、非常损失、 各项罚款等。10, 利润总额:指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和个体户当 40、年开展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总收入减去费用总支出后的差额。若差额是负数,即表示农机经营亏损。反之即为盈利。11. 所得税:指当年根据税法规定向国家交纳的所得税。12.上交提:指集体所有制的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和个体户根据有关规定向集体上交的提留和承包基金。13.单位或个体户所得指农机经营服务单位和个体户的实际所得。十二、鲁农机年综42表 农机化服务经济效益情况()统计范围:辖区内农、林、牧、渔等各业农机服务项目的全部经济 效益情况(包括有机户的效益和用机户的节本增效情况)6仁产值:指农业机械从事农林牧渔等各业的服务活动的价值,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机服务的总成果。2、中间消耗:指农业机械从事农林牧渔41、等各业的服务 活动中的物质消耗(包括油耗、修理费等b3、增加值:指农业机械从事农林牧渔等各业的服务活 动增加的价值。计算增加值可采用生产法和分配法(收入法)两种。 生产法:增加值二总产值中间消耗; 分配法:增加值二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4、节本增效:指农业机械从事服务作业为农民节水、节肥、节约人工、减少损失以及增产增收等按市场价计算得到的经济效益情况。五、填表要求1 指标数字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2当数字为0或缺某项数字时,应用符号”表示,当因数字小, 可略而不计时,应用符号“”表示,故报表栏均不应出现空白。3 计量单位按照报表制度的规定填写,不得自行另设不同的计量 42、单位。当计量单位为台、千瓦、公顷、吨、元时,一律不留小数;当 计量为千公顷、万吨、万吨公里、万元时,一律保留二位小数。特别注意,鲁农机年综2表附注内容农机站储油能力计量单位为万吨,基层表为吨;鲁农机年综6表的农业机械原值、净值的计量 单位为万元,基层表为元;鲁农机年综8表的单位为千公顷.万吨.万吨公里,基层表为公顷、吨,吨公里,鲁农机年综10表,农机收 入计量单位为万元,基层表为元。4各表的附注内容,一定要填报。5 下属行政辖区要按统计顺序排列。6.整套报表要编写页次,年报封面的内容要填全,公章私章要盖 全。7 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各功能机械的千瓦数应根据1马力二0.735499千瓦换算。动力机械的千瓦数由乡(镇)校核,不留小数。县、市(地)汇总时允许存在因乡(镇)四舍五入千瓦的机型与千瓦数之间的 误差。但这种误差需不影响平衡关系。需要换算公顷的,按1公顷二15市亩换算。马力千瓦马力千瓦10073.556547.818058.846044.137555.165036.787051.48中型14.7-3 6.78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