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选煤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及敲帮问顶制度66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22652
2024-09-07
63页
119.06KB
1、发电选煤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及敲帮问顶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责任制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批示精神,以人为本,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煤矿安全和标准化管理方面的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在每年年初召开职工大会上,总经理与各级管理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坚持“质量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纳入重要2、议事日程,对安全标准化工作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认真安排部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3、严细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从细微着眼,质量标准化要从文明生产,全员的自发行为和源头治理入手,克服脏乱差,粗枝大叶的粗放操作和管理局面。4、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5、强化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和安全自律意识,扎实开展职工培训和警示教育,以人为本,以防范“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和水患等重大事故为重点,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超前防范。6、发生事故和“三违”,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追查分析举一反三地吸取事故教训,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7、各级管理人员要3、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即使了解,掌握和解决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隐患自检自查,及时堵漏补缺,确保防患于未然。8、安全责任书签字后一式两份,各级管理人员每人一份,令一份存档管理。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稳定发展;努力提高我矿安全管理水平,做到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煤矿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时间一般定在每月28日至31日。2、每次安全会议纪要内容集中,重点突出,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每次安全会议纪要形成会议纪要,将会议精神记录,4、重要议程要以纪要的形式下发到各井。3、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亲自主持,矿长有事不在时,由矿长委托人负责主持。4、参加会议人员:矿长、各分管副矿长,各井井长、安全员、瓦检员、地测、通风、班组长等有关井下安全生产的人员。5、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当月安全工作情况;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指令;安排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6、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其他有关安全的事宜,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相关管理人员。7、各相关管理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就是通过目标的体系化,制度化,组织职工向安全5、总目标挺进的活动规则,在实施过程中,要抓好以下几个要点:一、制定安全目标制定安全目标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环境因素及历史的现实,制定一个通过全体职工努力可以实现的安全总目标,这个目标,必须具备:1、明确性: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如工伤人数、千人负伤率、百万吨死亡率等)又有形象目标(如达到某先进水平等)。为使全体职工明确努力方向,目标数量不宜过多,要重点突出,体现出本单位的特点。目标期限要适当,不宜过长或过短;2、可行性:目标的高度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励职工的热情,又能通过努力而实现;3、系统性:要充分考核各队、班组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6、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4、应变性: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所处的生产环境十分复杂,经常变化,还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因此,在制定安全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总目标制定后,要逐级提出分目标,这叫目标的展开。通过目标的展开,明确划分各部门及个人的职责范围。分目标由下级提出后,必须经上级纵横协调,综合平衡后确定。二、建立管理体系安全目标制定后,要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1、组织体系。运输区和各采煤和掘进队设立安全目标管理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班组设立安全检查员,形成自上而下的专管成线7、群管成网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2、制度体系。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狠抓规程兑现的同时,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层层责任分明,事事落实到人,上至矿长、井长,下至每位职工,人人肩负安全重担。三、实行过程管理在进行安全目标管理时,要强调过程管理和阶段目标的完成。上级对下级要给予相应的、必要的权力,让他们“自我控制”,自我发挥。同时,要对下级的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给予具体的指导,进行各方面的协调。对于暂时无力解决的整体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帮助。四、评定安全效果内容安全效果的评定,一般分为定期评定和最终评8、定两种形式。定期评定是每隔一定的时间(一个月或一季度),对照目标逐项检查评定。最终评定,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总的评定。评定会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评定的主要内容是:目标执行情况,哪些目标好,哪些目标差,好在哪,差在哪,为什么好,为什么差,总结经验教训,奖优罚劣。安全奖惩制度为认真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改,杜绝“三违”现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奖励范围1、对在煤矿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职工进行奖励。2、被煤矿评选为安全管理优秀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等分别给予奖励。39、对在生产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时报告矿有关部门的;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避免事故发生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的,可视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给予表彰和奖励。4、在发生矿井灾害抢险救灾中冲锋陷阵,不计个人得失,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奖励。5、对安全管理工作有创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6、当班各工种管理人员能及时制止“三违”,且“三违”人员认可的给予奖励。二、日常管理与考核1、当班跟班管理人员检查不负责,放宽检查标准,因检查不严不细,造成事故,追究当班人员责任。2、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一次罚款50元。3、矿领导下井检查工程质量不合格,罚当班班组长100元。4、出现10、“三违”的人员,罚款责任人50元/次。5、“三违”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到安全科检查认识,加倍处理。6、查“三违”人员汇报不实,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次。7、支护质量不过硬、抬肩、错肩、掉口、掉脚、迎山角度不够、关背不严、未设防倒拉杆、拉条等,每项罚款班组长200元。8、乘坐矿车、跟车、爬车,违规从提升斜井出入,每次罚款100.00元。9、特种作业人员不按岗位责任制履行,一次罚款300元。10、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对管理人员有对抗和挑逗行为的,每次罚款200.00元。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为认真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11、改,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的本制度:一、机构成立 组长:(矿长) 副组长:徐永祥(安全副矿长) 夏云虎(机电副矿长) 钱绍奇(生产副矿长) 夏承勇(技术副矿长)二、具体内容 1、煤矿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自检自查,并写出隐患检查记录。 2、管理人员下井发现隐患心须及时处理,并责任到人,规定时限。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要提出隐患内容,并限期整改。3、管理人员入井心须注意检查各运输巷,各工作面的顶板、架棚、边帮、排水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4、对各种有可能出现的隐患要逐一排查,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该奖励的奖励,该罚款的决不手软。5、要逐步形成人人12、讲安全、事事以安全为重,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事故不查处不生产。6、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方案。7、矿长要对本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要对采煤、掘进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统一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是矿井根据生产特点,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经常的、专业性和季节性的专项活动。通过各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检查的顺利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方,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进我矿安全管理,搞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一、矿长应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13、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并教育全矿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三大作业规程”。二、矿级领导应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探讨、研究安全生产规律;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的监督,对安全生产负责。三、矿安全负责人定期(月)检查各班、组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劳动保护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情况。四、同时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岗位责任制以防止各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五、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各班、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操作行为和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安全培训情况。六、14、班组安全员应每班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现状进行检查、整改或报告。七、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八、安全大生产检查由矿长负责组织,参加人员有: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和机电矿长、各职能科室、调度室。九、大检查活动中有关人员必须参加,有事请假,否则给予罚款和其它处理。十、各职能科室对分管区域进行经常性检查。十一、按照值班表所排人员在值班时间必须下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隐患排查表,并报调度室及时处理。十二、值班领导在值班时间必须下井检查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十三、安全检查必须坚持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十四、对检查出的问题务必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代。十五、安15、全检查必须要深入现场,切实抓好现场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一、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需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作业。二、对从事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规定如下:. 矿长、主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矿总工程师技术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井长、副井长、班组长培训时间不少于1.5个月. 采掘、通风、防尘、放炮、电钳工、瓦检、提升运输信号等技术工种,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新进矿的井下工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新工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在有经验的老职工带领下工作4个月,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 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16、关人员以及调换矿井和工种的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三、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应该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干部、职工都必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的安全规定等。. 每月的12日,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矿井灾害发生的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了解有关事故发生预兆,学习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学习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投入,矿必须建立安全投入专帐;二、煤矿必须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否则将对煤矿主要负责人进行500-1000元的罚款;三、为了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所需特员的配备,所需费用都由投资人承担;四、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投资人必须承担仪17、器、仪表等配备的费用。五、煤矿提取的安全费用任何人不得那作他用,否则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六、投资人和矿在进行资金划分时,必须首先考虑安全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落实我矿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加强矿井的监督力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井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技术科严格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各项井巷工程要有设计,并按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各项技术工程必须有施工说明书和安全预防措施。二、各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写出设计和说明书,由矿长、副矿长审核批准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三、安全技术的验收必须按设计和说明书、按约定的事项进行验收,并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由矿长、副矿长审批验收。四、安全技术措18、施的落实要做到逐层管理、层层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负责。五、我矿根据计划每年都按吨煤提取技术措施费用,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私自用于其它款项开支,做到有隐患就排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组织管理由安全副矿长、技术副矿长、矿安全员、各井井长、安全员、瓦检员、机电员组成质量安全检查组,每月4次,对各实施质量安全循环交叉检查,月终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召开一次安全质量检查会议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评议。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管理标准1、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低于2米,坡度3,水沟深0.3米,采区上下山和平巷道每40米一个躲洞。2、掘进迎头空顶距不准大于1.5米,靠近掘进工作19、面10内的支护,爆破前必须加固,支架牢固平齐,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砌碹巷道壁厚不少于0.3米,顶厚不少于0.5米,碹体与顶间必须用不燃物充满填实,巷道冒顶顶必须接顶或充填。3、回采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呈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安全出口巷道连接处20米范围内的高度不得低于1.6米,有专人维护安全出口,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经常保持安全畅通。4、回采工作面要做到“三直一平两畅通”,支柱 排距一般不能大于0.6米,稀柱柱距一般不大于0.6-0.8米,农牧民柱柱距一般不大于0.1米。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村在浮煤浮20、矸上架设支架,严禁空顶作业,密集支柱安全出口不大于0.5米。5、采煤工作面控顶距一般在2.4米2.8米之间,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不能要顶的顶板采用炮落方法强行落顶。6、矿井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结果记录在记录牌上,以风定产,每人每分钟供风不少于4,回风井防爆门每6个月维修一次。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距回风口10米的进风巷道中,井下机电设备应在进风风流中,禁止串联,短路和循环。7、瓦斯检查每班3次,每炮3次,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必须控制在规程规定的安全值范围内。彩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岩巷中的风速最低0.25m/s,最高4m/s,掘进中的岩巷最低0.15m/s。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的氧21、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的浓度不超过0.5%。8、设备上架电缆悬挂,完善三大保护,实行“三专两闭锁”杜绝失爆。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及维修制度为了充分利用好设备,规范设备管理,提高维修质量,以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设备器材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二、设备器材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分管范围内的设备名称、性能及维修验收标准。三、设备器材管理人员应了解主要在用设备的现状及维修史。四、建立设备器材管理台帐和设备维修台帐,并认真填写。五、设备应分类登记、编码,库内设备应整齐存放。六、运行设备应挂牌管理,库存设备应列出台账。七、制定设备器材维修及验收标准。八、加强库房、井下硐室、各种设备的环境22、卫生管理。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一、矿井每年元月必须由矿长组织编制本矿井的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二、矿井必须成立灾害预防领导小组(详细见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三、矿井每年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水患调查,由技术员负责;四、矿井必须在每年的雨季来临前做好水沟、水仓的清理,水泵的检修、维修工作,由安全副矿长负责;五、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的探放水原则,由当班安全员负责;六、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检身,严禁烟、火入井,每发现一次,除对本人进行开出矿的处罚外,对检身员给以500元的处罚;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由检身员和主扇司机负责,发现一次,对检身员(主扇司机)给以50-500元的处罚;七、矿23、井必须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严禁电器失爆、严禁设备、电缆超负荷运行;加强井下油品的管理,由机电工负责;八、矿井必须加强通风管理,严禁井下温度超限,由通风工负责;九、矿井必须加强粉尘防治,杜绝粉尘堆积和粉尘飞扬,由通风工负责;十、矿井必须加强通风、瓦斯管理,严禁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否则发现一次,将给以500-100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由瓦检员负责;十一、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搞好工作面支护,加强周期来压的管理,由安全员负责;十二、严格执行矿井领导值班、带班,特员跟班管理,否则,出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500元。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 事故应急救援方案1、组织24、有关部门按应急预案迅速展开抢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 最低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调整、修订、补充。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由危及周边单人和人员的险情时,进行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6做好稳定社会次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时处理意见公布于众。二、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1、立即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报告管理部门,并由分管转报上级部门。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相关部门。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25、单位、时间、地点; 事故发生的类型、企业规模;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处理有关事宜; 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具体制度。入井人员检身管理制度为了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加强对出入井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认真做好检身记录、入井人员登记。2、严禁女性及未满18岁人员入井。3、严禁酗酒的职工入井。4、严禁超龄人员及精神状态不好的人员入井。5、严禁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电子表、手机等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子物品入井。6、严禁穿不符合要求的26、人员入井。7、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员入井,新工人必须在班长或者安全员的带领下方可入井。8、严禁背戴不符合要求矿灯的人员入井。出入井检身制度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保障全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进行,确切掌握人员入井情况,坚决杜绝一切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入井加强对入井人员的管理,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井口必须设有专职入井检身人员和出入井登记专职负责人。每人负责检一班,且严格交接班制度.二、检身人员必须如数清点登记出入井人数,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禁漏检和假检、假登记。三、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对每一位入井人员进行认真检身。严禁烟草、火机、手机、手电筒等不防爆的物品带入井下。必须认真查看入井人员的27、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带全,衣着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喝酒或者有明显的疲劳感。若出现以上情况严禁其入井。四、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负责人必须用专用的规范的表格进行出入井登记,详细注明出入井的时间和工作地点以及工作性质。对各班人员出入情况清点后由班长签字。对井口及以上的安全检查人员须由入井领导亲笔签字。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员入井,新工人必须在班长或者安全员的带领下方可入井。五、出入井人员清点负责人必须对出入井的人数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登记手册必须建立台帐交井口保管。由井口领导检查签字后交矿相关领导检查后存档。六、检身人员通过培训并考试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七、检身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八、入井人员28、必须佩戴齐劳保用品,严禁穿化纤类可能产生静电的衣物入井。九、检查职工背戴的矿灯是否符合要求。 十、严禁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电子表、手机等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子物品入井。 十一、严禁酗酒的职工入井。 十二、严禁女性及未满18岁人员入井。 十三、认真做好检身记录、入井人员登记。 十四、入井检身制度必须与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矿灯领退制度相匹配,做到三对口。矿井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杜绝“三违”现象和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各职能机构的作用,特制如下矿井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一、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班班有领导,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发生29、事故时能及时组织人员开展事故抢救工作。二、跟班矿(井)领导轮流值班,负责安排全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三、工程技术人员应每天巡查各作业地点,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情况。四、每班必须有一名安全员、瓦检员(安全员和瓦检员可以兼职)跟班,负责组织安排当班人员的工作和当班工程进度、质量检查及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等。五、每班必须有一名电钳工跟班,负责当班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并监督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当班是否有“三违”现象,是否有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还继续作业等)六、各级跟班指挥的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跟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擅离岗位,对其负责范围内的各工种岗位的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发现30、违章违纪等现象时提出警告或者处罚并立即给予纠正,并写成书面材料交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现场交接班制度为加强劳动纪律,保证安全生产,及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类隐患及时得到处理,做到各岗位时时有人,杜绝脱岗、串岗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各工种交接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地点,在现场交接班。二、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逐一进行,不准私自采取留字条、传话、电话交接,也不准用变换地点等方式进行交接班。三、若上一班有遗留的隐患、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时接班者有权要求上一班及时整改完毕;遇特殊情况当班整改不完的,由交接班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四、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双方签字认可,签字后各自对31、本岗位所有一切事项负责,交待不清者后果自负。五、对不负责任、情况不清、交接手续不全的交班者,接班者有权拒绝接班。六、对当班所发生的隐患已处理好和未处理好的都必须向接班者交待清楚,不得隐瞒,对未处理好的还应提出处理方法、建议以及预防性措施等。七、对工作现场的资料、设施、设备、器具都必须交待清楚,要使接班者明白,对上级指示的事顶和要求必须记录清楚。八、交接班中有不符合上述规定或遇特殊情况不能交接班的,应立即向井口值班的领导如实反映,得到妥善处理和、后方可交接班。九、认真搞好值班地点和作业现场的文明卫生。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公示制度1、设立矿井隐患整改公示栏。2、安排专人填写井下存在要整改的隐患具体内容32、及整改负责人。3、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隐患及煤矿自检自查的发现的隐患及时在公示栏内向全矿管理人员及职工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4、对各级检查部门检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5、要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以安全为重,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事故不查处不生产。6、本制度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销号”的闭合管理,发挥极大的促进作用,逐步解决“重排查轻整改”等问题,有效提高隐患整改率。班前会议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各班组要根据现场生产特点,安排、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当班组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一、班前会议由本班的班组长组织召开,班组长对本班组的班前会议负责。33、二、班组长负责在本班组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安全指令和有关规定。三、班前会议上,班组长必须认真安排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结合当班组的实际,向生产人员详细交代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操作方法等。四、通报、分析本班组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批评、纠正个人的不安全行为,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五、班组长必须提前组织本班人员召开班前会议,并做好班前会议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六、以人为本,不压制群众安全意见。档案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管理,完成年初下达生产任务目标。使其安全生产工作安全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在矿部设置一个办公室派专人管理档案。一、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34、生产性文件、指令,事故通报等文件学习贯彻后进行档案管理。二、 矿井相关的项目批复文件及设计、安全专篇、矿井六证、管理人员资格证、特员证都归档案管理。需要年检,领用必须经矿长批准,管理档案人记录后,方可领用。三、 项目施工合同、质量验收、项目清单必须归档保存。四、 年度的职工合同、工伤保险、培训记录清单归档管理。五、 矿对井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各项措施贯彻学习后建档保存。六、 对行业部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验收后连同复查意见书归档保存。七、 各科室建立台帐和报表,设备仪表台帐归档保存。35、井巷维修制度为了保证井下的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的安全、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以防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一、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检查人员)下井后,沿途必须详细检查井下各类巷道的现状及检修情况,发现断梁折柱必须立即安排处理。二、服务处限较长的木支护巷道,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进安排处理。三、每月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安排井巷检修计划,明确检修地点及要求。四、井巷维修前,应对巷道维修地点进行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测定,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否则应先处理瓦斯和二氧化碳,再维修。五、维修前要认真检查巷道围岩情况,严格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浮煤、浮矸,保证巷道的工业卫生。六、在维修井巷支护时,以防36、顶板冒落伤人或堵人,撤出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支架,严禁从里往外维修。七、维修斜井时,应注意上方煤块、矸石以及杂物滚落伤人,斜井上方应设挡拦等安全防范措施。事故报告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调度、统计报告,建立规范的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满足各级政府在煤矿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经济运行中,科学决策,宏观引导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1、煤矿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或矿领导报告,及时采取应急措施37、并研究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2、煤矿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3、报告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间、地点及伤亡数;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持证情况、矿井安全程度评估等级;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强求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6)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事故分析处理制度为了及时报告、分析、处理各类伤亡、非伤亡事故,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查明事故种类和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防范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矿伤亡、非伤亡事故分析和处理制度:一、组成以矿领导为38、首的事故分析处理调查组,明确其职责、权力、调查的顶目和内容,调查组成员由各管理人员组成。二、发生事故后,调查组应将事故经过、原因、事故情况、事故类别、事故教训分析清楚。三、通过调查、分析,以事实为依据,对发生事故的前因后果进行全面的分析,得出事故的结论。四、对事故(非伤亡)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提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意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必须严格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11日内,必须将事故分析处理调查报告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矿井管理人员检查和检测制度一、每班作业时必须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最低数量:安全员1人,瓦斯检查员39、1人,有爆破作业时爆破工1人,每台绞车司机1人,井下电钳工1人。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正卡由矿统一保管,副卡由本人持有),严禁无证上岗。每次自检自查时必须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违现象等。三、矿井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业务素质和井下实际操作能力及经验等,检查时采用提问或其他方式了解其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四、矿井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时矿有关部门应积极联系培训取证,使持证人数、工种符合规定要求。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为加强我矿瓦斯检查,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瓦检员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一、瓦检员必须严格按照每月制定的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和编制的巡回40、检查路线检查瓦斯。二、瓦斯检查员必须现场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严禁脱岗、串岗、睡觉等现象,要求交班清楚手续齐全。三、瓦斯检查员对所负责的地点按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图表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进行检查工作。四、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瓦斯的其它有关规定。五、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三人联锁放炮(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三对口(瓦斯检查牌板、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日报)”等制度和打打眼、装药、封孔、使用水泡泥的监督工作。井下各点实测的瓦斯浓度必须如实填入有关报表。六、班组长对当班全矿井瓦斯管理工作负责,各点(片)瓦斯检查员对本区域的瓦斯管理负责。七、所41、填写的各种牌板、手册、报表字迹工整清楚,井下汇报每班不少于三次,特殊情况随时汇报,汇报内容明白准确。八、当系统(局部)停电停风时,各作业点瓦斯员根据指挥,由班组长组织撤出影响区域的人员到指定地点,掘进工作面地瓦斯员将人员撤出后,立即在回风巷道口悬挂“禁止入内”地禁标,并在栅栏内1m处检查瓦斯,并向相关部门汇报。九、当停电停风后,恢复正常通风时,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矿井瓦斯排放制度的有关规定排放小于3%的瓦斯或参加大于3%的排放工作。十、各点的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当采掘工作面出现瓦斯超限时,瓦检员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禁标,立即向42、矿调度室和通风科汇报。十一、当所负责的区域内出现瓦斯聚积(体积大于0.3立方米,浓度大于2%)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相关部门。十二、瓦斯检查员必须对所在区域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进处理,维护其正常使用,不能处理的向有关部门汇报。十三、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其它临时工作点和所需检查的地点配12名瓦斯检查员按巡回图表进行检查。十四、井下各工种作业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其中班组长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检仪或报警矿灯。十五、瓦斯检查员必须是井下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工作踏实,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的人担任,所有43、瓦斯检查员必须每年考试一次,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复训,取得合格证者,方可持证上岗。十六、瓦斯检查手册上必须注明检查时间,否则按漏检处理。十七、瓦检员在巡回检查中,若发现局部瓦斯积聚、有自然发火征兆或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科,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十八、井下检查点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调整巡回检查路线,并通知瓦检员,防止漏检。十九、瓦检员在瓦斯检查过程中,遇到气体超限、局部通风机停电、瓦斯积聚、通风系统出问题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通风科请示报告,采取措施处理。二十、瓦检员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5%时,必须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44、(技术副矿长),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二十一、采取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二十二、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二十三、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请示报告。二十四、当发现通风系统出问题:风量不足、通风设施被破坏、风流短路、风流反向等现象时,必须立即请示报告矿调度室和通风科,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二十五、当发现矿井火灾或其他意外45、事故时,要立即请示报告矿调度室,并现场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二十六、瓦检员发现隐患,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或减少损失,有突出贡献的,矿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二十七、瓦检员发现隐患后,既不请示也不报告,使矿井造成重大损失的,矿将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处罚,直追究其刑事责任。违反上述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处罚50200元,符合严重“三违”规定的,按矿规定处罚。重要设施保卫制度一、保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纪律,严禁上班喝酒、蹿岗、脱岗等不良现象出现。二、对出入重要场所(风机房、绞车房、配电室、炸药库等)的人员要严格查验身份证或其他的有效证件,并认真填写好书面记录。三、对保护范围内的各46、种重要设施必须每天巡视检查,并认真填写好各种重要设施运行记录。四、各保卫人员未取得矿领导的同意不得私自拆装各重要设施。五、严格“三班”执勤制,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并做到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矿领导,由矿领导安排人员处理。六、各工作点的设施要做到天天清点、班班交接清楚明确,并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谁值班出问题谁负责。安全隐患跟踪整改落实报告制度1、隐患是发生不安全事故的决定性因素,对矿井各工种管理人员及各班组发现的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整改落实。2、管理人员下井发现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要提出隐患内容及问题、定解决措施、定解决负责人并限期整改。3、对指定期限整改的隐患要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随时掌握整改进展47、情况。4、根据隐患整改情况或整改期满后,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其进行复查验收,若隐患未消除或重复发生,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继续跟踪整改,直至整改达标为止。4、行业部门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消除隐患,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5、管理人员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填在记录手册上,做出相应的安排并逐一排查,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该奖励的奖励,该罚款的决不手软。6、各工种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对各作业地点的检查,尽量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自身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三违”人员惩处与教育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杜绝和减少“三违”48、行为,提高矿井安全程度,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矿长的讲话,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 使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本矿所有“三违”人员。二、“三违”人员落实及处罚与教育 1、一般“三违”人员按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和煤矿“三违”人员规定进行考核,严重“三违”人员严格按照2011年1号文件条款进行考核。 2、对需处罚与教育的“三违”人员,井口领导或当班管理人员必须及时通知所在工作地点当班班长,安排其停工,由矿安全科领导负责警示处罚与教育。井口领导或当班管理人员在“三违”人员处罚单单上签字确认。 3、因井口领导或当班49、管理人员没有通知到“三违”者本人,造成“三违”人员本人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到矿安全科报到接受教育的,罚责任人50元/人次。 4、“三违”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到矿安全科报到并在班前会议上做检讨,迟到一个班者,罚款50元。拒不到班前会议做检讨的,根据“三违”性质下浮“三违”人员浮动工资20%50%。 5、若“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安全科负责通知抓“三违”人员及井口领导,到矿安全科进行落实对证,“三违”人员不得本人找相关抓“三违”对证。 6、经落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相符时,由安全科取消当事人违章行为,并责令相关抓“三违”人员向当事人道歉,同时按我矿相关文件对抓“三违”人50、员进行追究。 7、凡“三违”人员行为经落实确认为事实时,加重处罚。 8、凡“三违”人员经处罚后,在其班前会议上做检讨态度不端正的,视为没有改过思想,根据性质给予追加责任罚款不少于200元。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事故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防止隐患扩大、恶化、升级,减少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1、 管理人员下井发现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能处理的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矿相关科室,由相关领导安排人员进行处理。2、 发现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3、 井上下作业人员发现任何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应及时上报矿领导及相关科室,由矿领导安排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处理。4、 对不能51、处理的重大隐患,要实行备案制度,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5、 若发现瓦斯超限作业的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矿通风科室。6、 发现通风系统不完善和不可靠、有严重水患、自然发火严重等都应立即向矿领导报告,由矿领导组织人员做出相应处理措施。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重大作业事项管理工作,确保相关重大作业事项能得与及时解决和处理,避免工作失误,特制定本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其内容如下:1、矿或井口的重大作业事项必须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52、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请示报告,不得超权越限。(1)矿的有关重大作业事项必须提前做出计划,以成书面形式,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提出请示,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2)井口的重大作业事项也必须提前做出计划,以成书面形式,向矿相关部门请示,得到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人员执行。3、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或领导。此类事件可先用电话或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4、凡领导交办的事情,在安全前提下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53、能有抵触行为。5、报告事项由矿领导审批或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后审批。防火制度1、所有职工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以及上级有关的防灭火规定、命令、通知等。2、认真贯彻执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3、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井下避灾线路,必须熟悉灭火器及自救器的使用,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各种器械存放地点。4、井上下所设置的所有灭火器,必须定时换药,确保灭火器的正常使用。5、通风科每旬对井上下消防器材库检查一次,发现存储的材料,工具损坏,丢失应及时补齐。6、井下机电峒室、液压泵站以及所有采掘工作面附近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通风部门应负责检查使用情况。7、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油,井下使用的54、润滑油绵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的铁桶内,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洒在井巷和峒室内。8、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和喷灯焊接,如确需时,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9、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10、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盲废巷管理制度1、生产、技术科要把好设计、部署及现场施工关,做到一掘必穿,尽快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要实行“三专” (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供电,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杜55、绝或减少盲巷产生。 2、矿井生产过程中一经出现盲巷,掘进区队及生产部门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矿调度室通知通风部门按规定处理。 3、发生盲巷时,立即切断盲巷内的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人内。 4、盲巷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o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密闭完毕。 5、采取封闭措施处理盲巷时,密闭前5m范围内都必须切断通向盲巷内的所有管线、铁道,抽放管不能切断时,必须进行绝缘处理,杜绝杂散电流引入盲巷内。 6、栅栏或密闭应设在离巷道口小于2m的支护完好、四周煤岩坚固的地方,密闭的建筑标准和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规定。临时停风的56、盲巷由生产班组长或瓦斯检查员设置临时栅栏,下一班由通风部门设置永久性栅栏,密闭前也必须设永久性栅栏。永久性栅栏的设置:巷高小于或等于18m时,全断面设置栅栏;巷高大于18m时,设置高度不低于18 m的栅栏。栅栏孔的规格不大于 200mm200mm,并牢固可靠。 7、盲巷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时,必须按排放瓦斯制度的规定执行。 8、盲巷必须设“禁止人内”牌和检查记录牌,同时建立台账,内容包括巷道名称、类别、断面、长度、形成时间、处理方法、检查时间、检查人、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负责人和完成时间、消除时间等。 9、盲巷必须定期检查:已密闭处理的盲巷,每周至少检查1次密闭的质量情况及密闭至巷道口这一段巷道内的57、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用栅栏处理的盲巷,每天至少检查1次栅栏的质量及栅栏内1 m处至巷道口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栅栏、密闭有问题或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按规定处理。 10、进入盲巷检查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按盲巷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方法进行。 11、盲巷管理要做到现场牌板、台账、采掘工程图、通风系统图“四对号”。12、报废巷道必须及时进行永久性密闭处理。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一、仓库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仓库安全管理规范,仓库应设专职管理人员,并建立严格的危险品进出制度。2、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规定,并经过专门训练、考58、核合格、持证上岗。3、非工作人员进入仓库必须保卫(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并遵守仓库的各项规定。4、各类危险品宜单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贮存无关物品。当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危险物品时,可按“危险品同库存放表”的规定执行,但危险仓库内设隔墙将不同的危险品分开。5、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手机、传呼机等烟具和无线电子产品,搞好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6、危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定,并遵守下列规定:(1)按进库顺序堆垛,不同规定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做到先进先出。(2)仓库内应留有不小于1.5米的主要通道,堆垛距墙(柱)及堆垛59、之间应留有检查通道。(3)堆放炸药、导火索等成品箱的垛高不应超过1.8米,堆放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1.6米。(4)仓库应做到“十防”“十二无”,库内应设有灵敏的温湿度表。“十防”:防潮、防热、防冻、防霜、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二无”: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差错事故、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15米内无易燃物、水沟无阻塞。 (5)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气,不准出入库。(6)库内必须整洁、防潮、通风良好。(7)库内严禁烟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8)库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960、)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10)严禁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11)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警卫工作。(12)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13)严禁在库内拆箱、开包。(14)危险品如着火(指炸药、导火索)应用水或各类灭火器去扑救,严禁用砂土覆盖。(15)安全标志齐全,并张挂醒目。(16)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的消防等设施,需维修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周密组织及安全措施下进行,首先应彻底清理检修现场,将易爆危险品移至安全场所。二、爆破器材的出入库制度 1、爆炸危险品进库时,保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在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61、误后才能进库,并及时办理产品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实签字。入库查验:品名、规格、数量及编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送货车号等。2 、仓管员必须认真写好爆炸危险品的收、发、存台帐、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3 、爆炸物品出库时,须先核实出库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确认无误后方能发货。出库查验:品名、规格、数量及编号、出库日期、客户名称、提货车号等。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出库凭证有差错,可拒绝发货,并报告单位领导。4、应先根据出库凭证的规格、数量先集中清点,核实无误后,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给于发货装运。三、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1、库房的贮量不得超过其设计容量。2、爆破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守有关规定。62、3、库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4、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洪烤爆破器材。5、库区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6库区必须昼夜存放设警卫,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7、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8、总库区内不准拆箱(袋)发放爆破器材,只准整箱(袋)发放。9、爆破器材的收发必须遵守有关规定。10、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发放硐室)里进行,严禁在贮存爆破器材的库房,硐室或壁槽里发放。11、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12、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经常检查库房的情况,发现硝铵类炸药吸潮结块63、,应及时处理。13、在地面作业地点存放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14、在特殊情况下,经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机关批准,爆破器材可临时堆放在露天场地,但必须遵守有关规定。15、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四、爆破器材仓库的安全保卫制度 1、仓管员必须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严禁在进、出库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区和库房,外来人员需进入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做好登记方能进入,并严格遵守库房的各项规章制度,进入库房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子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3、仓管人员在班前、班后应严格检查门窗锁、水源是否齐全完好,检查库房是否有异64、常现象,发现问题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仓管人员必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潮工作,若发现问题立即向保卫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5、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仓管人员应严格执行收发制度,不得徇职,并在场监督装卸人员文明搬运,制止违章作业。 6、不得在库房进行开箱拆包作业。需要开箱拆包的应在防护屏障外进行。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做好库区的防火工作。 五、爆破器材的装卸制度 1、装卸工必须具有高度责任感,服从领导听从领导指挥,严格按爆炸物品装卸操作要求认真装卸,保证人员和物品的安全。 2、装卸时,必须稳拿轻放,严防摔地、翻滚、投掷、跌落、撞击、拖拉、倒置、装运和堆放要安全牢固、整齐。 3、装65、卸时,不穿带钉子的鞋,按规定堆放,不准与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同车装运,卸车及时不隔夜。 4、装运时不超量、不超高、不超宽。 六、爆破器材的销毁制度 1、经过检验,确认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或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都应销毁。 2、销毁爆破器材时,必须登记造册并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和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告一式五份,分送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爆破器材库和当地县(市)公安局。销毁工作应根据单位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的书面批示进行。 3、销毁爆破器材,准许采用爆炸法、焚烧法和溶解法。 4、销毁应注意66、安全事项: (1)销毁工作应在白天及较好的天气进行。 (2)工作前应对电源、电池、起爆器、导线等起爆器材、场地及安全设备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3)每次销毁量不得超过规定的量。 (4)做好警卫和来往人员、车辆的安全。 七、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认真把好领用关,管理人员必须按班组长或现场指挥批准的使用数量进行发放,领用时超过当天当班使用量,仓管员有权拒付。 3、认真做好领用和清退登记工作,做到领用、清退帐目清楚,货物相符。 4、对过期、变质和处理的雷管、残药按数量交仓库做册登记,并交仓库保管,同时认真做好收缴工作。 5、严禁不按规67、定多领少用,严禁转借、转卖、赠送和私藏火工产品。6、严禁单人领取雷管、炸药,严禁未经培训人员领取火工产品,领用人员必须在领用单上签字。 7、对违章违法的行为人和事,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查处。敲帮问顶制度 1、井下采掘地点工作人员接班后必须在本人的工作地点附近先敲帮问顶,进行认真检查,认为安全后方可工作。 2、掘进工作,超前空顶距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打眼、放炮、清渣前先敲帮问顶。 3、如果发现有活碴、伪顶,应及时进行解决,如有冒顶危险,处理后方可进行工作。 4、采煤工进入采煤工作面,必须先敲帮问顶,检查前后支架是否支护牢固,如有冒顶危险,处理后方可进行工作。 5、修护工在维修之前,必须先检查顶板和两68、侧巷道的安全情况,如有活碴和支架变形,处理后,方可进行维修。 6、回柱工作在回柱前先检查周围的支架、顶板的完好情况,认为安全无误后,按回柱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回柱。矿灯领退登记报告制度 一、 为了加强矿灯的收发管理,我矿矿灯的领用必须实行定人、定灯、定号制度,矿灯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若矿灯丢失,自行负责。二、 本矿灯房管理方式采用:“矿灯定号制”由矿灯使用人员下井时,自行到充电房报号领取,出井时自己将灯在窗口交还。三、 领取矿灯时必须依次排队领取矿灯,若本号矿灯有故障且不能立即修复使用时,只能领取机动灯。凡下井员工实行一人一灯制,对临时用灯或外来人员采用由矿调度室开条向充电房暂借矿灯使用的办法。四、69、 每个下井员工取灯时,应对亮度和外观进行检查,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充电工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不完好的矿灯出机房下井。五、 矿灯在上架充电前,充电工要进行检查,符合上架充电条件后再上充电架,上架时应注意电流表指示,等表稳定后方可离开,如表针指示不正常应及时通知矿灯房值班人员。 六、 严禁将矿灯带回家去作与工作无关的照明,违章罚款。 七、 收回的矿灯要认真清洗检查,不得缺件和损坏,并且做好红灯登记。 八、 下井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矿灯,如发现有私自拆卸矿灯者,一律按失爆论处。测风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指令、政策等。2、坚持每月3日、13、23日三次全70、面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写在测风站内的测风牌上,并将每次的测风结果及时填报矿总工程及有关领导。3、坚持每周一次的局扇风量,工作面风量的测定,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领导,做到安全生产。4、根据需要,随时进行采掘工作面的测风,进行风量调配,满足工作面要求。5、测风员要经常检查井下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6、遇到新的变化情况,随时进行测风调配风量,满足生产需要。7、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8、通风系统改变的后,必须立即组织测风,根据测风结果,科学合理调整风量,杜绝无风,微风作业。综合防尘制度为防止发生煤尘爆炸事故,保障职工健康,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我矿制订矿井粉尘定71、期清扫制度,由专人专职按期执行。一、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措施,没有防尘措施的工作面不得生产。二、 主要运输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溜槽眼、井下硐室等地点都必须进行定期清扫,粉尘堆积厚度不得超过0.4。三、 主要运输巷、回风巷、上山、下山每10天清扫一次;采煤工作面,掘进作业点每5天清扫一次;对煤尘较大或煤尘易飞扬地点每2天清扫一次。井下硐室必须保持清洁。四、 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捕尘设备和除尘器,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五、 矿井在执行矿井粉尘定期清扫制度时,应采取必要的综合防尘措施:1) 在采掘作业中采用湿式钻眼或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放炮便用水泡泥。2) 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喷雾洒水,煤体注水采煤。3) 设置水棚或岩粉棚,定期撒布岩粉、刷浆。4) 定期对巷道洒水,清扫煤尘,冲刷巷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