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有限公司印刷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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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218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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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装有限公司印刷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项 承印验证制度1、本公司接受委托印刷各种印刷品时,应当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并收存相应的复印件备查。2、本公司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必须验证商标注册证或者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注册商标图样;接受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必须验证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3、本公司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的,必须验证委托2、印刷单位的执照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的,还必须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4、本公司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委托方的委托印刷证明,并事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加盖备案专用章后,方可承印;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第二项 承印登记制度1、本公司一定按承印印刷品的种类在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登记簿、其他印刷品印刷登记簿、复印、打印业务登记簿(以下统称为印刷登记簿)上登记委托印刷单位及委印人的名称、住址,经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3、和联系电话,委托印刷的印刷品的名称、数量、印件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及交货日期、收货人等。印刷登记簿一式三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市)级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统一印制。2、本公司应当在每月月底将印刷登记簿登记的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第三项 印刷品保管制度1、本公司对承印印件的原稿(电子文档)、校样、印板、底片、半成品、成品及印刷品的样本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毁。本公司一定自完成接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样本备查。2、本公司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印刷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有价或者无价票证,印刷有单4、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房屋权属证书等专用证件同,不得擅自留存样本、样张;确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当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在所保留印件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3、本公司在执行印刷吕保管制度时,一定明确保管责任,健全保管制度,严格保管交接手续,做到数字准确,有据可查。第四项 印刷品交付制度1、本公司严格按照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规定的印数印刷,不得擅自加印。2、本公司每完成一种印刷品的印刷业务后,应当认真清点印刷品数量,登记台账,并根据合同的规定将印刷成品、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印板、校样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留存。3、本公司会建立印刷品承印档案,每完成一种印刷品的印刷业务后,应当将印刷合同、承印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发排单、付印单、样书、样本、样张等相关的资料一并归档留存。第五章 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1、本公司对印刷活动中产生的残次品,应当按实际数量登记造册,对不能修复并履行交付的,应当予以销毁,并登记销毁印件名称、数量、时间、责任人等。其中,属于国家秘密载体或者特种印刷品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销毁。2、本公司使用电子方法排版印制或者打印国家秘密载体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办理。二XX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