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重大紧急事项报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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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144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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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信用社重大紧急事项报告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7号)精神及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为了促进我社的稳健经营,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掌握重大与突发事件并进行积极有效的处理处置,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避免出现误报、漏报、迟报等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报告对象、责任人、原则 1、报告对象为辖内各信用社(部)、分社。 2、报告责任人:各信用社主任、分社负责人;联社部室在检查中发现的由检查负责人报告。 3、原则: (1)先急后缓原则。书面报告与电话(邮件2、)报告相结合,先电话、后书面(邮件); (2)逐级上报原则。一般报告分社向主社报告,重大情况可越级上报,先告联社后,立即向信用社报告。 (3)保守机密原则。 (4)报处结合原则。对于正在发生的事件,应采取边报告边处置的方法,防止事态扩大。 (5)及时上报原则。各网点对于需要上报的重大紧急事项必须即时上报。 二、报告内容 本制度所指重大紧急事项包括: (一)六类案件: 1金融诈骗 2、盗窃; 3、抢劫; 4、涉枪; 5、爆炸; 6、绑架等案件。 (二)经济案件:报告单位发生贪污、受贿、挪用、侵占等案件。 (三)金融风险: 1、存款挤提:存款大幅非正常下降,众多客户同时要求提款,头寸不能满足客户正3、常取款的要求。 2、资金风险事件:借款企业或其法人代表出现影响其业务经营及贷款本息归还的事件(含体制产权改变、股东及注册资金变更、经营方向改变、意外事件等)。 3、工作人员因涉案形成资金风险; 4、客户聚众上访、请愿静坐、游行示威、拦截火车、堵塞交通、冲击围攻政府机关和营业网点; 5、负责人任职期间发生叛逃、出走、非正常死亡、无故离岗等情况;或因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能、造成岗位空缺情况;员工非工作原因引起意外伤害(含下落不明)或被司法部门惩处情况;员工家庭及八小时之外的重要情况,在未办理离岗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工作岗位3个工作日以上。 6、媒体的报道、其他单位言行或民间的传言将对农信4、社业务经营或改革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的。 (四)差错事故: 1、出纳短款(含假币)事故, 2、手工帐出现差错; 3、综合业务系统(含通存通兑系统、银行卡及其他结算系统)资金汇划出现操作错误; 4、网络系统出现机械设施故障、因通讯中断(内外部因素)引起系统瘫痪; 5、章印证照、有价单证、财物(含抵贷资产)、权证档案、金库钥匙、重要空白凭证等出现丢失、损坏; 6、发生交通事故。 (五)监管事件: 1、审计、工商、税务、人行、银监、业务监管等部门进行检查的情况及建议或意见、处罚决定及结果; 2、公安、消防等行管部门进行检查的情况、及建议或意见、处罚决定及结果;3、诉讼、仲裁情况及执行结果。 (六)自然灾5、害。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重要情况。 (七)其他: 1、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件和治安案件; 2、柜台与客户的纠纷事件; 3、清非中与贷户或担保人的纠纷事件; 4、同业出台的新政策、新工具、新产品等对农信业务经营的冲击; 5、其他。 三、报告方式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 报告责任人应首先通过电话方式逐级上报 ,然后采取书面形式上报,特殊情况可采取责任人或委托人直接到联社报告的方式。 四、报告渠道 (一)向联社稽核监察部报告的:(一)项中的1小项、(二)项、(三)项中的3小项; (二)向联社保卫部报告的:(一)项中的2、3、4、5、6小项,(五)项中的2小项; (七)项中的1小项; (三)6、向联社办公室报告的:(三)项中的4、6小项,(四)项中的5小项,(六项)全部;其他未明确的应报告的。 (四)向联社财务部报告的:(三)项中1、4小项;(五)项中的1小项; (五)向科技部报告的:(四)项中的3、4小项; (六)向联社信贷管理部报告的:(三)项中的2小项; (七)向联社业务发展部报告的:(三)项中的1小项; (七)项中的4小项; (八)向联社人事教育部报告的:(三)项中的5小项,(七)项中的2小项; (九)向联社营业部报告的:(四)项中的1小项; (十)向联社资产保全部报告的:(四)项中5小项的抵贷资产部分,(五)项中的3小 项; (七)项中的3小项。 在向专业部门报告的同时,向7、分管的领导和管片的领导报告,可同时报告理事长。五、报告要求(一)报告时机要及时。凡报告对象发生需要报告事项,须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发生挤提事件和自然灾害、网络系统故障的单位,在事件完全平息之前,应每天上报事件的进展情况,其他风险情况应每35天上报一次进展情况。 (二)报告要素要齐全1、关于挤提事件。要说明挤提原因、时间、地点、参加挤提人数、被挤提机构及其资产负债和头寸状况、风险蔓延情况及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2、关于六类案件。要说明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果; 3、自然灾害情况。要说明基本情况以及账册、重要空白凭证、财产损失的种类、数量、金额以及人员受伤害程度等; 4、差错事故及其他。要说明发生时间、原因、内容、风险金额、责任人。5、报告要求文字简练,内容真实,准确; 5、所有报告均须由信用社主任或分社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六、报告的处理专业部室收到报告后,进行报告审核,属于一般情况,呈分管领导审阅后进行处理。重大紧急的,由相关部室起草信息专报,经主管领导和理事长批准后,向市办上报,并组织相应小组进行处理处置。 对发生重大紧急事件,未按本制度有关要求及时报告的、不提交书面报告或上报内容不真实的,致使风险处理延误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将依照有关法规予和责任追究办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