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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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1853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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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XX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规范管理、规范流程、有效利用”。加强和规范中心档案 管理,建立起良好的档案运行管理制度,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及品 质,提供简便、清晰的资料查询。二、归档范围本中心进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 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数字、图纸、图表、 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招标投标【招标采购】档案存档内容包括:(一)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项目全过程资料(二)分散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工作全过程资料(三)建设工程2、项目进场交易工作全过程资料三、归档程序(一)资料移交: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结 束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整理完整的项目资料一份(包括投 标文件),向档案资料员办理移交手续。(二)资料归档保存:档案资料员从接收档案资料后工仝工 作日内,按要求进行分类归档。备注:档案编号规则:全宗号+专业档案代号(Z2) +年份+项目 号+案卷号。例:103-Z2-2015-001-01 (xxx行政审批局-xxx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2015年-第1号档案第1盒)o(三)投标文件一正多副,一正移交监管单位保存,一副存 档备查,其余投标文件副本移交招标人或采购人,未移交的投标 文件副本作为短期(一年)保3、存资料,由档案资料员清理之后封 箱处理。以上未移交的投标文件副本进行定期销毁,销毁前由项目负 责人分别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以函件形式通知 招标人或采购人,待招标人或采购人确认(如函告送达15天无 回复的)后,方可统一销毁。【并保存销毁记录】四、保存期限招标投标【招标采购】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下列项目划分, 从项目完成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 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四)政府采购项目。其他招标项目的档案保存期应不少于五年。五、档案销毁档案保存4、期满后,由档案管理员编制清单,组织相关人员进 行鉴定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的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建设项目在建期间的档案不得销毁。六、档案利用规定1、利用者要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准涂改、 污损、拆散,丢失和转借。2、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先完善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归还 时清点无误后由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当面销号。3、查阅档案资料均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查找,任何人员均 不能在室内自行查找。4、未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不可将任何档案资料外借、复 印、或发送电子档给外单位人员,如违反本规定由此带来的不利 影响由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自行承担。七、档案保密、防范加强防范,做好档案室或柜的保密工作,注意防止失密、失 盗、和火灾事故。加强对档案室或柜的管理,杜绝腐蚀、潮湿、 霉变和虫蛀。八、以上档案管理制度自二O八年三月一日起执行。九、本制度解释权归XXXX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