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专职人员工作时间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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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1819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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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专职人员工作时间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公司及超市制度)a.专职人员上班时间根据排班按时上下班,遵守超市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出现以上情况,将处以元每次的罚款。b.每月单周周一早:为促销员例会时间,公司将给予开会证明。c.如专职人员请假(事假、病假)应提前告知卖场负责人,并由公司开证明到其所在卖场。如未经以上程序,将以旷工论处。d.如无故脱岗,将处以10元每次的罚款。e.活动期间,专职人员应自觉加班。3.在卖场中必须遵守卖场的规章制度如违反卖场规定被处罚者2、由本人自行承担。4.每天必须在下午6点15分以前向所在卖场负责人以短消息的方式报日销量,并以此作为考勤记录的依据。当月有五次未报销量者,扣除本月电话补助。5.专职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陈列整洁、丰满,如产品的库存等于或小于安全库存,应及时下订单,如因促销员的失职而造成的缺货(包括排面缺货)将处以20元每次的罚款。6.专职人员应参与陈列的制作、变更,如超市无正当理由撤销或更换堆头、端架位置等,应及时告知卖场负责人。7.专职人员工作期间不得与他人发生争执(包括顾客、超市工作人员及其他厂人员),如发生冲突,应及时通知卖场负责人出(050元)。8.专职人员应严格遵守促销政策,不得私自承诺顾客增加赠品或奖品;不得私拆商品做赠品;不得徇私出售或派赠;不得用助销品与其他厂商人员换取物品;不得虚报销量。如发生以上行为,将视为不诚实行为,按实际损失的五倍进行赔偿,并处以100元每次的罚款。9.如专职人员在卖场发生偷盗行为,卖场罚款由本人自行承担,同时公司将处以3000元的罚款,并开除。10.专职人员辞职应提前天以书面申请的方式提交给卖场负责人,经过审批后与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产生的换人费等费用由离职人员自行承担。若未按照以上程序的,将倒扣天的工资。11.专职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市场部考勤制度执行。12.专职人员人事管理按照市场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