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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施工分包管理职责工作手册
电力公司施工分包管理职责工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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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手册
上传人:职z****i 编号:1111924 2024-09-07 81页 1.09MB
1、x省电力公司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手册编制说明x省电力公司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手册是按照2015年“基建安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国网公司基建通用制度要求和公司强化施工分包管理具体措施,在2014年x省电力公司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手册(试行版)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修编完成。本手册修编体现四个特点:一是将公司制定的施工分包商选择、分包结算相关内容、流程编入;二是适用于公司系统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参照执行;三是对相关内容、流程进行了更新、优化;四是具体环节突出了业主、监理、施工三个项目部主要管控节点、工作内容及形成的成果资料。本手册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方面内容: (2、1)施工分包管理总体流程。明确了自施工项目部提出分包计划申请,至业主项目部完成分包商评价考核,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及施工承包商重点工作。 (2)各环节具体工作内容及方法。将将施工分包管理划分为六个关键环节,即:分包商选择、合同协议、入场验证、过程管控、分包结算、考核评价。明确了以上六个关键环节管理的工作内容与方法。(3)工作模板。明确了关键管控节点三个项目部工作模板。本手册中分包合同、分包安全协议按照国网公司范本修编,有代码的工作模板出自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2014年版),带“*”的为公司编制模板。目 录 编制说明 1 编制依据3、2 管理职责 2.1 省公司建设部 2.2 地市公司建设部(项目管理中心) 2.3 施工企业 2.4 业主项目部 2.5 监理项目部 2.6 施工项目部 3 施工分包管理总体流程 4 关键环节管控要求 4.1 分包商选择 4.2 合同协议 4.3 入场验证 4.4 过程管控 4.5 分包结算 4.6 考核评价 4.7 视频授权和录像佐证 附录:工作模板 C.1 分包商选择 SXMB17:分包计划申请表 C.2 合同协议 SXMB18:施工分包申请表 *ZYHT: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LWHT:输变电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SAQB1: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 *FRSQ:法定代表人授权委4、托书 AQ7:施工分包计划一览表 C.3 入场验证 SAQB-TZH-013:分包人员动态信息一览表 *RCYZ:分包商入场验证申请 C.4 过程管控 4.1 人员信息 *XXHZ:分包人员动态信息汇总表 *XKZH:分包人员“胸卡证” *RYHT:分包人员劳动合同 *BXTZ:分包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登记台账 SAQB-TZH-015:施工人员体检登记台账 SAQB-TZH-012:施工人员登记表 4.2 机械设备 SAQB-TZH-014:重要设施安全检查签证记录 SAQB-TZH-024:施工机具安全交叉记录表 4.3 安全防护用品 SAQB-TZH-016:安全工器具台账 SAQB-TZH5、-017:安全工器具及用品领用登记台账 SAQB-TZH-018:安全工器具检查试验登记台账 4.4 施工方案及安全交底 SJSB2-SG-:一般施工方案(措施)报审表 SJSB3-SG-:特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 SJSB6-SG-:交底记录 4.4 安全施工作业票 SAQB-TZH-008: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 A SAQB-TZH-009: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 B 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风险控制卡 4.5 安全施工作业票 SAQB-TZH-002: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SAQB-TZH-003:安全考试登记台帐 4.6 考勤工资 *FBKQ:分包作业人员月度考勤表 *FBGZ:分包6、人员月度工资发放表 C.5 分包结算 C.6 考核评价 SXMB16: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表 1. 编制依据 本手册依据国网公司基建通用制度、标准化管理手册和相关规定、办法编制、修订。(1)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1-2015(3)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电网基建20131185号)(4)国网公司基建部关于加强输变电工程分包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基建安质201333号)(5)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国家电网安监20081057、7号)(6)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施工分包管理十条规定的通知(基建安质20141号)(7)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2014年版)(8)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2014年版)(9)国家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2014年版)(10)国网x省电力公司建设部关于开展“基建安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建设20155号) 2. 管理职责 2.1 省公司建设部(1)归口建设管理的工程及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2)负责落实公司分包管理工作各项要求;(3)负责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分包具体要求;(4)负责组织施工企业上报的分包商资格复审,配合公司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定期调整;(5)负责8、收集、分析、上报分包管理信息;(6)负责对各级施工企业的分包队伍管理、施工企业员工分包管理能力培养、骨干分包队伍培养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7)负责对管理范围内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2.2 地市公司建设部(项目管理中心)(1)负责管辖范围内工程及所属施工企业分包的管理工作;(2)执行、落实公司输变电工程分包管理办法;(3)负责施工企业分包商资格审查,参与配合合格分包商名录的发布和调整;(4)指导、监督业主项目部开展分包管理工作;(5)定期组织开展分包管理专项检查;(6)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管理;(7)负责指导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分包管理体系和制度,引导分包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监9、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管理;(8)负责对各级施工企业的分包队伍管理、施工企业员工分包管理能力培养、骨干分包队伍培养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9)负责汇总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分包管理考核评价信息并上报。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分包商资信管理要求,汇总、审核所属区域内分包商资信情况,并上报。2.3 施工企业(1)施工企业是输变电工程分包管理的责任主体,确保施工现场分包管理力量投入,确保分包管理人员与分包队伍同进同出作业现场,负责对分包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2)建立健全分包管理体系,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教育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等分包管理制度;(3)明确分包归口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10、分工;(4)负责分包商资质、业绩审查和资信评价,按时上报审查结果,配合省(市)级公司审查合格分包商名录;(5)负责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及分包安全协议;(6)负责组织分包人员开展安全、质量、技术、标准工艺应用等各类培训活动;(7)建立分包队伍管理台帐;(8)负责员工分包管理能力培养,将分包管理工作纳入三标一体管理体系;(9)负责培育骨干分包队伍,有效稳定核心分包人员,提高本单位的综合能力;(10)定期分析上报分包管理信息。2.4 业主项目部(1)贯彻落实公司分包管理制度;(2)负责审批分包计划及分包商资格申请,严格控制工程分包范围;(3)对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进行审批;(4)负责核查拟进场11、分包商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和主要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下同)资格、施工技术能力、特殊工种证件等入场条件;(5)对在建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备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6)组织施工、监理项目部对分包商进行考核评级;(7)负责对施工、监理项目部分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2.5 监理项目部(1)贯彻落实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具体负责分包工程监管工作;(2)对分包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3)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和申请;(4)审查分包商资质、业绩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并对拟进场的分包商主要人员、施工机械、工器具、施工技术能力等条件进行12、入场验证并动态核查;(5)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安全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工程安全监理;(6)通过见证、质量旁站和巡视、平行检验、工程转序验收和初检等监理手段及方法,实施分包工程质量监理;(7)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专项检查;(8)分包工程结束后核查分包商的考核评级结果;(9)对施工项目部分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2.6 施工项目部(1)贯彻落实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负责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工作;(2)提出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和分包申请,经批准后实施;(3)监督分包工程的实施情况,动态核查验证分包商主要人员人证相符以及施工机械、工器具配备等施工条件的一致13、性;(4)审查和报批专业分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等),监督其严格实施;(5)组织或督促分包商对参与施工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建立项目分包队伍和人员台帐,负责人员考勤,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报送并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项目分包管理信息,实施动态监管;(7)组织对分包商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考核评价。 3. 施工分包管理总体流程 4. 关键环节管控要求 4.1分包商选择管理内容工作内容与方法主要成果资料分包计划申请1.施工项目部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向监理、业主项目部提出项目施工拟分包计划申请,明确分包范围、分包性质、拟分包工程总价;2.监理项14、目部审核项目施工拟分包计划申请,重点审查合法性和合规性,签署监理意见;3.业主项目部审批项目施工拟分包计划申请并备案。E分包计划申请必须在工程开工(分部工程)报审前办理。分包计划申请表分包商选择1.施工企业成立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分包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包商选择管理要求的执行与落实。2.施工承包商根据批准的分包计划,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和直接谈判等方式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择优选择拟分包工程的分包商。E分包商选择具体工作内容按x省电力公司施工分包商选择管理办法执行。4.2 合同、协议管理内容工作内容与方法主要成果资料施工分包申请1.施工项目部提出施工分包申请并将拟选用的分15、包商、参与分包工程施工的主要人员资格或相关证书、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等资料报监理项目部;2.监理项目部结合工程特点审核分包申请;3.业主项目部审批分包申请。E对未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用的分包商,或者因工程变更增加的有特殊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需进行分包的,施工承包商必须按照合格分包商名录发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上报,经省公司级单位复核通过后方可使用。施工分包申请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1.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必须规范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应明确工程分包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签订分包安全协议;16、2.施工项目部配合施工承包商与经批准的施工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并报送监理、业主项目部;3.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将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备案。E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的发、承包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签字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发、承包双方均不得以施工项目部或者无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名义签订分包合同和协议。E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以及其他技术、经济等条款的要求。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输变电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电力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安全协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施工分包计划一览表417、.3 入场验证管理内容工作内容与方法主要成果资料入场验证1.施工项目部对进场的施工分包商进行入场检查和验证,建立分包商进场人员名册,填写分包人员动态信息一览表;E对未满十八周岁、超过六十周岁的分包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入场。建立分包人员退场机制,对技能素质不满足要求、作业水平较低、多次违章或不服从管理的分包人员,及时清退出场。2.施工项目部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附件内容自查分包商相关资格合格后,向监理项目部提出分包商入场验证申请;3.监理项目部对照施工项目部报审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及分包商资质、入场主要人员资格、机械工器具等进行验证,并将验证情况报业主项目部备18、案,相应资料存放项目部备查;4.业主项目部审核监理验证情况并备案。分包人员动态信息一览表分包商入场验证申请4.4 过程管控管理内容工作内容与方法主要成果资料人员信息1.施工项目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分包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进出现场时间,每月向业主项目部报送分包人员动态信息一览表;每月25日填写分包人员动态信息汇总表,交监理项目部审核后,报业主项目部。2.施工项目部为经审查合格的现场分包人员办理带有本人单位、姓名、工种、照片等相关信息的“胸卡证”,供其在上岗时佩戴;3.施工承包商督导分包商必须与进场作业的每位分包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并将劳动合同、保险、体检等19、材料留存施工项目部备案;E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劳务分包人员纳入施工班组、实行与本单位员工“无差别”的安全管理,建立劳务分包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意外伤害保险、员工体检等信息的分包作业人员名册,并建立施工人员信息卡片。分包人员动态信息汇总表分包人员“胸卡证”分包人员劳动合同意外伤害保险登记台账施工人员体检登记台账施工人员登记表机械设备1.施工承包商督促专业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配备足够的起重机械、设备并建立管理台帐;2.施工项目部建立分包机械管理台帐,对专业分包商自带起重机械、施工机械、工器具等在入场前检查,检查资料报监理项目部审核;3.监理项目部对专业分包商自带机械、设备、工器具检验合格证明20、和自检材料进行审核;4.施工承包商为劳务分包商配备作业所需的施工机械、起重设备,并安排有经验、有证人员负责操作。重要设施安全检查签证记录施工机具安全交叉记录表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承包商督促专业分包商为分包人员配备合格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并建立管理台账;施工承包商向劳务分包人员提供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劳务作业所用的手持小型施工机具和工具。E劳务分包商提供时,分包合同中必须有约定条款。安全工器具台账安全工器具及用品领用登记台账安全工器具检查试验登记台账施工方案及安全交底E专业分包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要求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或者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安全方案。1.21、施工承包商严格审查专业分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安全方案等,报监理项目部审批。2.监理项目部审核专业分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安全方案;3.施工承包商开工前组织或者督促专业分包商对全体分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参与交底人员签字。4.施工项目部负责编制劳务分包作业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含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安全方案。5.施工承包商负责在劳务分包作业前对全体劳务分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般施工方案(措施)报审表特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交底记录安全施工作业票1.施工承包商督促专业分包商按照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组织交底并监督实施。E专业分22、包工程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等施工作业必须由施工承包商派员全过程监督。2.施工项目部负责办理劳务分包作业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组织交底。E劳务分包人员在参与三级及以上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风险作业时,施工承包商应指派本单位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现场施工班组负责人、技术员和安全员,对作业组织、工器具配置、现场布置和人员操作进行统一组织指挥和有效监督。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A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施工作业风险控制卡预控卡)教育培训1.施工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人员、督促专业分包商常态开展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2.监理项目部监督检查分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台帐;E凡增补或更23、换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通过安全教育考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考试登记台帐考勤、工资1.施工项目部督导分包商建立分包作业人员考勤记录,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分包人员出勤情况,考勤记录按月报施工项目部备案。2.施工承包商督促分包商及时足额支付分包人员工资,分包商建立分包人员工资发放表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员按时发放工资或劳务报酬,工资发放记录按月报施工项目部备案。分包作业人员月度考勤表分包人员月度工资发放表4.5 分包结算管理内容工作内容与方法主要成果资料分包结算1.施工项目部接受并审核分包商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施工项目经理审核后,报施工承包商财务管理部门;获取分包商开具的进度款发票,配合施工承包24、商财务部门支付进度款;2.施工项目部办理分包合同结算,配合施工承包商财务部门支付分包工程尾款;3.施工项目部接受并审核分包商保留金支付申请,施工项目经理审核后,报施工承包商财务管理部门,并配合完成保留金支付。E分包结算具体工作内容按x省电力公司施工分包结算管理办法执行。4.6 考核评价管理内容工作内容与方法主要成果资料考核评价1. 业主、施工、监理项目部在工程建设期间定期对分包商进行包括安全、质量、进度、费用、文明施工、标准工艺应用、施工机具、分包人员等考核评价,并纳入对施工承包商的资信评价。2. 分包工程结束后,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进行分包商评价,填写“输变电工程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表25、”,考核评级按“优良、一般、较差”三类等级评定,优良等级考核总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一般等级考核总得分在70至89分,较差等级考核总得分在70分以下。输变电工程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表4.7 视频授权和录像作证(1)视频授权分包商在提交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的同时,提交一份录制的视频文件,时长控制在3分钟之内,格式选择常用的视频格式,如RM、MPEG、AVI等。视频文件展现内容: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双方签署委托书、企业公章、主要管理人员身份等;拍摄视频应同步录音,说话人为施工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录音内容(模板):“我叫王成功,是x省巨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画面见营业执照特写)26、,2014年3月20日,巨力公司与兰州网能电力工程公司(施工承包商)达成意向,330千伏星星峡-亮亮沟输电线路工程一标段基础施工任务由巨力公司承揽。经研究,决定由公司副经理张大利代表公司组织工程管理、处理相关事务。现宣读授权委托书x省巨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王成功代表本公司授权张大利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组织330千伏星星峡-亮亮沟输电线路工程一标段基础工程的项目管理和合同协议签订,其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委托书无转委权限,如有变更,授权即终止。授权书有效期自2014年4月1日至该工程项目结束。委托日期2014年3月28日。”委托书签署画面:王成功、张大利2人身份证特写,双方签字字27、迹特写、加盖公章后特写。(2)录像佐证分包商每月定期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工资或劳务报酬,向施工项目部提交月度工资发放表的同时,提交工资发放现场视频资料。视频主要表现分包人员领取工资、签字、按手印等画面,每月发放视频中领取工资的人数不少于15人。附录:工作模板C.1 分包商选择SXMB17:分包计划申请表分包计划申请表工程名称: 编号:SXMB17-SGXX-XXX致: 监理项目部经策划,我方提出如下分包计划申请。请予以审查和批准。序号分包范围(施工内容及工程量)分包性质工程地点计划工期拟分包工程总价(万元)合 计施工项目部(章):项目经理: 日 期: 监理项目部审查意见:监理项目部(章):总监理28、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业主项目部批准意见:业主项目部(章):项目经理: 日 期: 注 本表一式 份,由承包单位填报,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各一份,施工单位存 份。填写、使用说明(1)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就拟分包行为委托施工项目部向监理项目部提出分包计划申请。(2)施工承包单位应说明分包范围(施工内容及工程量)、分包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工程地点、计划工期、拟分包工程总价。(3)监理项目部审查要点:1)分包范围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2)分包范围是否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约定。3)分包范围是否符合总承包单位在投标书中的承诺。C.2 合同协议SXMB1829、:施工分包申请表施工分包申请表工程名称: 编号:SXMB18-SGX X-XXX致 监理项目部:经考察,我方认为拟选择的 (分包单位)具有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项目按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分包后,我方仍承担总包单位的全部责任。请予以审查和批准。附件: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2分包单位业绩资料3拟分包合同、拟签订的安全协议4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和上岗分包工程名称(部位)分包性质工作量拟分包工程合同额合 计施工项目部(章):项目经理: 日 期: 监理项目部审查意见:监理项目部(章):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业主项目部审批意见:业主项目部(章30、):项目经理: 日 期: 注 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各 份,施工项目部存 份。 *ZYHT: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施工承包人):合同编号(专业分包人):工程名称1 工程名称与总包合同工程名称一致。:施工承包人:专业分包人:签订日期 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合同协议书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签订地点:使用说明1.对本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2.对本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不得直接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改动。3.有关本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31、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4.对于本合同文本中出现的要求合同对方遵照执行的企业规章制度,各单位应在签订合同时在专用部分补充条款中明确。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进行专业工程分包,签署专业分包合同时使用,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合同协议书施工承包人(全称): 专业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专业分包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二、专业分包范围和施工内容专业分包范围: 。专业分包施工内容: 。三、合同工期计32、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其中,安全生产费用为:(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五、工程建设目标1. 安全管理目标:基本目标: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补充目标:(流动红旗等)2.工程质量目标33、:基本目标:满足总承包合同质量要求,保证贯彻和顺利实施工程设计技术原则,满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规程优良级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零缺陷”移交。全面应用“标准工艺”,实现工程建设必须满足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的考核条件。补充目标:(创优等)3. 进度目标:满足总承包合同要求,专业分包人坚持以“工程进度服从安全质量”为原则,确保按照承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按时完成总承包合同要求的阶段性里程碑进度计划和验收工作。4.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 保护生态环境,不超标排放,废弃物处理符合规定,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和谐工程。六、合同文件(1)34、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如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包含非招标采购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9)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如承包人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专业分包人的,专业分包人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承包人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35、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的,则承包人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七、项目经理专业分包人项目经理: 八、专业分包人承诺1. 专业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2. 分包工程建设实现“零缺陷”投产,满足达标投产的考核条件且达到工程质量、工艺及创优目标,不发生因施工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或造成批量返工的质量事件。3. 分包工程进度确保按照承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并确保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人力、机具及合理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实现。4. 在分包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并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36、满足工程安全目标。5. 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对工程项目施工分包、劳务分包的各项管理要求,确保相应的资源配置,确保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6. 严格按照工程环评、水保报告以及批复文件、当地的环保要求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不因施工原因影响项目通过环评、水保验收。7. 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及释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序,坚持工程档案资料与工程同步。专业分包人应当配合承包人完成总承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移交工作。8. 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信息化的应用要求,保证信息化资源配置,实行基建信息化管理。9. 专业分包人确认已阅读及理解合同附件所列37、国家电网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与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规定。九、承包人承诺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专业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词语含义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承包人执 份,专业分包人执 份。(以下无正文)签 署 页承38、包人:(盖章)专业分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EMAIL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基本账号:开户行联行号:开户行联行号: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1. 一般规定1.1.1 词语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本专业分包合同中下列措词及用语应当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1.1.2 合同文件 构成本专业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合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组成本专业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1.1.3 合同协议39、书是由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1.1.4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用于输变电工程专业分包活动,明确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文件。1.1.5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是合同当事人根据本专业分包工程实际需要对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订。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 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用以明确现场条件、周围环境、承包范围、适用规范、技术等内容的文件。1.1.7 合同图纸 指由承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清单内所列出的图纸、招标过程颁发的招标补遗或修改图纸、图纸质疑函回复文件和本专业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确认及补充40、修改的图纸组成。1.1.8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已由专业分包人填入价格并为承包人所接受的工程量清单。1.1.9 中标通知书指招标人通知投标人为本专业分包工程中标人的函件。1.1.10 发包人 指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 指总承包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12 承包人代表 指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任命的,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承包人行使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1.1.13 专业分包人 指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41、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专业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14 专业分包人代表 指由专业分包人任命的,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专业分包人行使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1.1.15 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整体工程设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整体工程监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17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18 总承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9 专业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42、和专业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1.1.20 总承包合同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整体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1.1.21 专业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双方共同签署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合同。1.1.22 永久工程根据相关合同文件约定所需建设完成并移交给承包人的工程,包括相关的工程设备。1.1.23 临时工程 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和修补任何质量缺陷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工程设备。1.1.24 区段 指根据整体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需要将本专业分包工程划分的若干个施工段。本专业分包工程区段划分说明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1.25 工程设备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构成43、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1.1.26 工程材料指合同文件约定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各类物品和物资,但工程设备除外。1.1.27 施工机械设备指为完成合同文件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但不包括工程设备。1.1.28 现场 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实施本专业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的场所,以及在合同文件中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现场的具体地理位置及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1.1.29 合同工期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包人完成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期限。1.1.30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载明的开工日期。1.1.31 完工日期 指专业分包44、人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实施及完成本专业分包工程至合同条款约定的实际完工标准的日期。1.1.32 天(日) 指一个公历日,每连续的24小时按照一天计算。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内所说明的天数,均为日历天数。1.1.33 合同价款 指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专业分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34 费用 指为履行本专业分包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应当合理分摊的其他支出,但不包括利润。1.1.35 缺陷责任期 指工程实际完工后,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完成本工程质量缺陷修补所需的时45、间。1.1.36 保修期 指专业分包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工程保修期要求全面履行工程保修责任的期限。1.1.37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1.1.3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 解释1.2.1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语,均指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2.2 本专业分包合同条款及其他合同文件中出现的标题只起索引和内容提示作用,标题本身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在对合同文件进行解释时不应当考虑。1.2.3 除非有特别指明是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凡合同文件中对46、合同条款编号的引用,无论是否已指明是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均是指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包括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对其的补充和修订。1.3 书面形式1.3.1 书面形式,是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3.2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中的任何条款所述及的由任何人所发出或颁发的任何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当是书面形式。1.3.3 任何书面形式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应当由人工送达并取得书面签收,或通过邮寄并保存邮局的邮寄证明,并不应当被无故扣押或拖延。1.3.4 此类书面表达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的送47、达地址等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 语言和文字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专业分包合同的所有合同文件的制订、解释和说明,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3.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构成本专业分包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当能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3)中标通知书(如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 (9)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48、,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如承包人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专业分包人的,专业分包人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承包人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的,则承包人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4. 适用法律和法规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5. 技术标准和要求5.1 双方应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49、用总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5.2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专业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专业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6. 图纸6.1图纸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专业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及图纸套数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7.1款的约定办理。专业分包人图纸套数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时,由专业分包人自行购买或复制,费用由专业分包人承担。6.2图纸修改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50、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6.3图纸错误6.3.1专业分包人发现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承包人。6.4图纸准备6.4.1专业分包人应当在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6.5图纸保密 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专业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专业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7.总承包合同7.1专业分包人对总承包合同的了解 当专业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当提供总承包合同(有关总承包工程的价格的内容除51、外)的相关条款供专业分包人查阅。专业分包人应当全面了解总承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整体工程的价格的内容除外)。7.2专业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专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承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专业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7.2.1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完成的工作,如果与本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人应当及时督促发包人完成。7.3专业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除非本专业分包合同另有约定,未经承包人同意,专业分包人不应当与发包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专业分包人不应当直接致函发包人,也不应当直接52、接受发包人的指令。7.4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8.发包人8.1发包人义务 发包人应当按照总承包合同文件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9.监理人9.1.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 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10.承包人10.1承包人义务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次53、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包括:10.1.1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0.1.2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专业分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10.1.3以书面形式向专业分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承包人应当在本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在发包人提供的基础上向专业分包人提供与本专业分包工程有关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0.1.5及时办理与本专业分包工程相关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许可、核准、报备等手续 。10.1.6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回复54、审批或确认专业分包人提出的任何询问或申请。10.1.7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向专业分包人提供图纸并在开工日期前组织图纸会检和技术交底。 在专业分包人按照合同实施完成本专业分包工程达到实际完工的标准,并办理本专业分包工程相关完工验收手续后,接收专业分包人交付的工程及现场。10.1.9在专业分包人请求协助并承担相应费用的前提下,承包人给专业分包人以协助,但不免除专业分包人的责任。10.1.10负责总承包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10.1.11负责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艺管控和达标评优管理。10.1.12负责总承包工程合同文件约定的现场内的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工作。10.1.13负55、责对分包施工过程实施管控,审查和报批专业分包人编制的施工方案。 建立覆盖所有专业分包人的现场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如发生分包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事故调查规程处理,及时逐级上报。 建立专业分包人员退场机制,对技能素质不满足要求、作业水平较低、多次违章或不服从管理的专业分包人员,及时清退出场。10.1.16承包人应履行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10.2承包人代表10.2.1承包人代表 在本专业分包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专业分包人提交给承包人代表的任何请示、函件或56、报审资料等,均视为已有效的提交给了承包人。承包人代表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由承包人所做出。 承包人有权变更或撤销关于承包人代表的委派。任何此类的变更或撤销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专业分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并在到达专业分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时生效。10.2.2承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 承包人代表可在需要时,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力和职责委托给他的助理执行,并可随时撤销任何此类委托。 承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或撤销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到达专业分包人时生效。 承包人代表助理按照上述委托内容做出的任何决定、指令、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应当视同是承包人代表做出的。1157、.专业分包人11.1专业分包人义务 专业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专业分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其义务包括: 11.1.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1.1.2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实施、完工和修补质量缺陷。11.1.3专业分包人应对现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踏勘,验证相关资料的准确性。 除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另有约定外,专业分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 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专业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修订进58、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专业分包人应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应当对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但属于非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的本专业分包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责任除外。专业分包人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时,如果依据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而判断将会产生质量缺陷,则有义务将情况及时向承包人报告。 应当而设置合理可行的现场组织机构,并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或者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主要班组长,具体约定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除非与承包人书面协商一致并获得发包人同意,专业分59、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11.1.9本专业分包合同下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应当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岗位证书。 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所发出的指令,专业分包人应当予以执行。专业分包人应当遵循承包人的指令派代表出席由发包人、监理人或承包人主持的现场工程协调会或工作会议,并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以协助解决问题。 合同文件约定需发包人、监理人或承包人审批、认可的材料及工程设备、样本、文件或工作,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提交承包人。承包人审批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未以书面形式发出审批意见或超过合同文件约定时间的,以专业分包人发出的文件为准。发包人、监理人或承包人的任何批准、60、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或免除专业分包人按照合同文件而承担的责任。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手续费用,因专业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专业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专业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进行检查督促和管理并提供可能的条件 在办理完工验收手续前,专业分包人应当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直至完工后移交给承包人为止。已完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因专61、业分包人成品保护不到位发生损坏,专业分包人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要求专业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11.1.15专业分包人不得将本专业分包工程转包。11.1.16专业分包人不得将承包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次专业分包。11.1.17专业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专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11.1.18专业分包人应履行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11.2专业分包人代表11.2.1专业分包人代表 在本专业分包合同履行期间,专业分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常驻现场,以代表专业分包人行使和履行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专业62、分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承包人提交给专业分包人代表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已有效的提交给了专业分包人。专业分包人代表所做出的任何请示、函件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由专业分包人所做出。 专业分包人更换专业分包人代表的,应当经承包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书面变更协议中应当明确新任承包人代表的姓名及其他详细资料、新任代表的任职开始期和前任代表的任职截止期。11.2.2专业分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 专业分包人代表可在需要时,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力和职责委托给他的助理执行,并可随时撤销任何此类委托。 专业分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或撤销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到63、达承包人时生效,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 专业分包人代表助理按照上述委托内容做出的任何决定、指令、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应当视同是专业分包人代表做出的。12.现场12.1现场踏勘 专业分包人应对现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踏勘,验证与本专业分包工程有关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核实其准确性、真实性,不因承包人提供的本专业分包工程的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存在偏差而免除责任。12.2接收现场 承包人应当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专业分包人接收现场。专业分包人应当按时接收现场。 应当根据承包人书面64、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红线和基准标高对工程进行定位和放线,并承担与此有关的费用。 定位和放线工作完成后,专业分包人应当通知承包人要求承包人及时进行复验并确认。如果复验发现专业分包人的定位或放线有误,专业分包人应当立即予以矫正并承担矫正的费用。 一旦复验确认,则视为解除了专业分包人在工程定位和放线方面的责任。复验有关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施工组织设计13.1 专业分包人应当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质量工艺策划等),包含施工现场临时用水及用电方案。专业分包人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得低于专业分包人在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内所说明的所有工程内容和承诺,65、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13.2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专业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适用于整个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方案,经承包人审查,按照相关规定经批准后,专业分包人方可执行。13.3在施工过程中,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的要求提交承包人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13.4专业分包人按照承包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承包人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专业分包人的责任。14.进度计划14.1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专业分包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按照承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进度计划,承包人将其审66、批后的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该进度计划不得对随投标文件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应内容做出实质性变动,分包工程进度必须满足总承包工程进度要求。14.2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专业分包人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间,按照承包人要求的时间间隔和内容,及时提交工程的进度报告与进度图片,记录工程的每日进展或阶段进展。14.3 当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批准的进度计划存在偏差时,或当专业分包人发现其本身或其工程材料供应存在延误可能时,专业分包人应当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报承包人,承包人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专业分包人的责任。14.4 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包括修订)进行67、施工,并承担实施所述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所需的费用。15.开工、延期开工及完工15.1 承包人应当将经发包人确定的开工日期通知专业分包人,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开工,并将实际开工日期报告承包人。15.2 专业分包人不能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开工时,应当在开工通知中确定的开工时间72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专业分包人。承包人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专业分包人要求,合同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专业分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的,合同工期不予顺延。15.3 因承68、包人原因导致专业分包人不能按照开工通知中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专业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合同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应当赔偿专业分包人由此受到的相应损失。15.4 专业分包人应当在合同工期内,或在根据合同文件约定承包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本专业分包工程,实际完工日期为合同文件约定的完工验收文件上所写明的完工验收合格的日期。16.工程暂停及复工16.1工程暂停 承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专业分包人下达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指令。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指令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的指令负责保护、照管该暂停施工的部分或全部工程,以免遭受损失或损害。 由于69、承包人的原因需要暂停施工,且承包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令的,专业分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承包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承包人在接到书面请求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专业分包人的暂停施工请求。16.2工程暂停的责任16.2.1如果因下列原因引起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暂停,专业分包人应当承担所有相应费用,合同工期不予顺延:(1)专业分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2)专业分包人为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3)专业分包人擅自暂停施工;(4)专业分包人的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如果是除第16.2.1项约定的专业分包人原因及第34.1.1项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原因引起本专70、业分包工程的暂停,且专业分包人无法通过调整工作安排减少损失,同时此暂时停工已造成专业分包人的关键线路工作的工期延误或给专业分包人造成了无法避免的损失,合同工期顺延,承包人应当赔偿专业分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16.3暂停施工后的复工16.3.1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当在复工日48小时前向专业分包人发出复工通知。 专业分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当在承包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因专业分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复工后,专业分包人应当和承包人共同检查受到暂停影响的工程和材料;工程暂停期间,已完工程和工程材料如果发生任何变质、缺陷或损失,专业分包人应当负责修复,71、修复结果应当得到承包人的同意。17.工期延误17.1非专业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下述原因导致属于可证明的关键线路工作的工期延误时,应当延长合同工期,完工日期应当随此延长的合同工期做相应的调整,但专业分包人应当通过调整工作安排尽量减少损失。 (1)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变更事项; (2)不可抗力; (3)无法合理事先预见的现场自然条件或环境; (4)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干扰或阻碍; (5)在事前无法合理预见,并且按照合同约定不应当由专业分包人代其承担责任的第三方造成的延误、干扰或阻碍; (6)其他允许延长工期的情况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专业分包人为了获准上述延长的合同工期,除72、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应当在此类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提交延期的详情报告,否则承包人可不必就延长合同工期事宜做出任何决定,承包人应当在收到专业分包人提交的延长工期的详细报告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17.2专业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均由专业分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合同工期不予顺延。17.3 工期延误的违约处理 如果专业分包人未能在合同工期内或按照合同约定延长了的时间内完成本专业分包合同,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向承包人支付误期违约金,误期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或者合同文件约定的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误期违约金73、及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7.3.2误期违约金将从按照合同应当支付或将会支付给专业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要求承包人偿还。17.4 由于出现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专业分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工期。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18.工程质量18.1 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工程的实施、完工和修补质量缺陷。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18.2 专业分包人应确保本专业分包工程达到总承包工程质量等级的要求,并有义务配合承包人实现总承包工程质量等级。18.3 专业分包人应确保本专业分包工程能够满足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创优74、目标的要求。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创优目标及相关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8.4 本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中已包含了专业分包人所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达到质量创优目标相关要求并配合承包人实现该质量创优目标而需发生的相关费用。19.质量检查与验收19.1 专业分包人应参加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组织的施工图会检、设计交底、工地例会、工程质量竞赛、工程创优等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艺应用、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质量通病防治等活动。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19.2 专业分包人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检查机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75、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19.3 专业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工程材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当承包人需要时可以提供查阅。19.4 承包人或监理人有权对分包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工程材料进行检查和检验,专业分包人应为承包人或监理人的检查、检验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提供方便。专业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在监理人的见证下进行施工现场取样、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19.5 经专业分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专业分包人应通知承包人及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检查,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专业分包人方可进行覆盖。承包人或监76、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专业分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返工,并由承包人及监理人重新检查。19.6 专业分包人未及时通知承包人及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承包人或监理人有权指示专业分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专业分包人承担。19.7 分包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组织完成三级验收,并通知监理人组织初检,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缺陷由专业分包人整改,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复验闭环。19.8 因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承包人有权要求专业分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专业分包人承担。20.工77、程材料20.1采购及供应 应专业分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由专业分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并将各项材料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承包人及监理人审批。 专业分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或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向承包人提交应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供货计划,包含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 由承包人负责供应的工程材料应按照专业分包人书面通知的时间提前3天通知专业分包人,并运送到双方确定的地点完成验收、交接、卸货。20.1.4专业分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承包人批准,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供的工程78、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专业分包人有权拒绝接收,并可要求承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专业分包人应当就其采购的材料的质量问题向承包人负责,若专业分包人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合同文件约定,应将工程材料撤离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工程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承包人有权向专业分包人主张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20.1.7因专业分包人施工不当导致超出承包人应提供数量的材料,其费用由专业分包人承担。20.2检验20.2.1专业分包人应提交其负责采购的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并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需要第三方检测的工程材料应由专业分包人提供检测机构的79、资质或资格,送检时应提前3天通知承包人及监理人见证取样,相应的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所有工程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专业分包人方可用于永久工程。具体检测机构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 当承包人要求对工程材料的检验属于合同文件未曾指明或约定的,或在合同文件虽已指明或约定,但承包人所要求的检验是在合同文件约定的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时,如果检验结果表明工程材料不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则其检验费用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如果检验结果属于任何其他情况,则其检验费用应当由承包人承担,并应当决定是否延长工期或为专业分包人追加由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20.3保管20.3.1专业分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由专业分包人负责保管80、。 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由专业分包人妥善保管,相应的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生丢失损坏,由专业分包人负责赔偿。20.4替代品20.4.1合同文件约定的工程材料在承包人要求下,专业分包人可以以承包人的书面指令使用替代品。 合同文件约定的工程材料因其他原因使得使用替代品成为必要时,专业分包人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申请, 内容包括被替代和替代品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使用的工程部位及其他任何详细资料,承包人收到申请后7天内给予答复。如果7天内承包人未给出书面指令,应当81、视为承包人已批准使用上述替代品,专业分包人可据此使用替代品。20.4.3所有工程材料替代品均须得到设计人、发包人、监理人书面确认。21.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21.1安全措施与责任 在工程实施、完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专业分包人应当遵守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并且: (1)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国家、行业等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并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方案及措施报送承包人审查。 (2)应当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82、费用。 (3)为了保护工程、公众的安全和方便以及其他原因,提供并保证照明、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 (4)专业分包人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施工过程的控制。对施工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专业分包人在作业前,应查明作业区域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供水、电缆、燃气及热力等地下管线情况,并采取措施保护其使用安全。 (6)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83、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专业分包人员工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7)应当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承包人审查。专业分包人还应当按照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8)专业分包人人员上岗前,专业分包人应组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施工过程中,专业分包人人员应自觉执行规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不发生违章、违规、违纪事件,服从承包人及发包人、监理人的监督管理,如有违反规定的,具体约定按照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进行处罚。 (9)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分包84、安全协议,并严格执行。安全协议的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 (10)专业分包人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在有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现场的临边、沟、坑、孔洞等场所设置围栏、盖板和警示标志。 在分包工程实施、完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督促专业分包人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需要承包人采取的安全措施与承担的责任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21.2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承包人应将分包作业全面纳入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在分包工程作业前,组织对专业分包人员进行85、施工安全风险培训交底。 专业分包人应组织开展项目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工作,实施分级管控,落实人员到岗到位。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21.3现场保卫 除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专业分包人应当为现场保卫提供足够的保安人员及相应的设施,并采取如下措施: (1)负责阻止与本专业分包工程无关的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 (2)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现场内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公众和其他人员及其财产不受现场内上述行为的危害。21.4文明施工 专业分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按照承包人要求,做到: 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现场材料、设备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定置堆放整齐86、,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21.4.2施工场所保持整洁,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临时建筑设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做到按图用地,布置得当,搭设合理,环境整洁。办公区、人员住所和材料站应远离河道、易滑坡、易塌方等存在灾害影响的不安全区域。施工作业场地应进行围护、隔离、封闭,实行区域化管理。 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合理,环境整洁;办公室、材料站布置整齐,材料标识清楚,排放有序;场区安全文明施工图牌、各类警示标志等醒目、齐全。21.4.5施工现场应有卫生、急救、保健设施,满足现场应急需要,符合有关规定。21.4.6现场的机械、设备完好、整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87、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性能和作业条件。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应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 在本专业分包工程移交之前,专业分包人应当从本专业分包工程现场清除并运出专业分包人的全部施工机械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该部分现场清洁整齐。21.5环境保护 专业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绿色施工标准,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专业分包人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88、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但产生后果时本款的约定并不解除专业分包人依据合同文件约定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任何情况下,专业分包人应当保证在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中不使用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材料或物品。21.6交通运输 专业分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禁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载人,严禁人货混载。21.7安全生产费用 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支付给专业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使用方式与范围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 专业分包人应制定满足项目需要的安全89、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约定部分。21.7.3专业分包人对本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责。21.8安全保证金 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价款,预留2%(不超过50万元)作为专业分包人的安全保证金。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安全保证金的额度和支付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1.9事故处理 专业分包人应当根据施工特点和范围,对重大事故易发部位和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发生安全事故后,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承包人和90、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发生安全事故后,专业分包人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22.新材料、新技术及新工艺的运用22.1 对于本专业分包合同履行过程出现的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合同文件内可能仅对其施工技术或验收标准做出了有关约定,或对某类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并未约定具体的制造标准或实施方法。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的指令提供施工工艺及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并在取得承包人的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于本专业分包工程。22.2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时,专业分包人应当对作业人员91、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行技术交底与现场督导。23.施工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23.1专业分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 专业分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和操作人员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需要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 专业分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机械设备和搭设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专业分包人设备需经承包人核查后方可投入使用。专业分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专业分包人设备的,应报承包人批准。23.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专业分包人应自行承担搭设临时设施的费用。 专业分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入场前必须自检合格,并向承包人提交检验合格证明和自检92、材料,经承包人与监理人验证并试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专业分包人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确保施工设备整洁、完好、满足施工要求。 专业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安全、质量要求时,承包人有权要求专业分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专业分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专业分包人承担。23.2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3.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23.2.2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和操作人员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入场前必须自检合格,并向专业分包人提交检验合格证明和自检材料,93、经专业分包人与监理人验证并试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专业分包人按规定对在用的机械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及时向承包人提出维修申请,以确保施工设备整洁、完好、满足施工要求。24.合同价款及调整24.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双方协商确定。24.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总价方式。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具体见合94、同条款专用部分。 (2)固定综合单价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具体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3)可调价格方式。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具体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4.3 专业分包人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可调因素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21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具体可调因素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4.4分包合同价款95、与总承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25.工程量的确认25.1 专业分包人应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等资料计量。承包人在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专业分包人,专业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专业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专业分包人,致使专业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25.2 承包人在收到专业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的,从第8天起,专业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25.3 专业分包人未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时96、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25.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量的增加,需经承包人或监理人签字确认,方可进行计量,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25.5 对专业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范围和因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工程返工维修质量满足要求后,承包人才给与计量。26.合同价款的支付26.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内约定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26.2 专业分包人应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时间上报已完工程量,承包人10天内确认计量结果,确认后397、0天内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方式,向专业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26.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在工程结算时一并调整支付。26.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专业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30天内付款的通知。26.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专业分包人可暂停、减缓或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7.工程变更 27.1 所有工程变更指令必须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专业分包人,专业98、分包人根据承包人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27.2专业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27.3 专业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27.4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21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28.工程完工验收及移交28.1完工验收的条件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只有当分包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专业分包人方可按照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申请完工验收: (1)本专业分包工程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实施完毕; (99、2)申请完工验收的资料齐备完整; (3)专业分包人自检合格。28.2完工验收 承包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第28.1款约定的完工验收条件时,7天内组织专业分包人及相关人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对工程进行完工验收。28.3未能通过完工验收 如果本专业分包工程未能通过完工验收,则专业分包人应当根据验收结果对本专业分包工程进行整改或修复。整改修复完毕之后,重新办理验收。28.4通过完工验收 如果本专业分包工程通过了第28.2款所述的完工验收或第28.3款所述的重新验收,则承包人及相关人员签署完工验收文件,完工验收文件上应当写明完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该日期即为本专业分包工程实际完工日期。28.5完工资料100、 本专业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后,专业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交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全部完工资料以及合同文件约定的其他资料。合同文件约定的专业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相关资料的时间及其他资料和完工资料份数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8.6对总承包工程竣工的配合 专业分包人应当配合承包人完成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整体工程的竣工资料移交工作。28.7工程移交28.7.1总承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分包工程资料全部移交完毕,分包工程移交结束。28.7.2因分包工程资料未按合同文件约定移交给承包人,影响承包人移交竣工资料,专业分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9.工程结算29.1 分包工程通过承包人完工验收后30天内,101、专业分包人向承包人送报分包工程结算书(结算书中附签证手续),并完成与承包人财务、材料的对账工作。承包人在30天内完成对专业分包人结算书的审核,最终以承包人审定的金额作为工程结算依据。29.2 在专业分包人书面形式确认了承包人审定的结算书后的14天内,承包人将扣除合同约定的尾款(含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结算款项支付给专业分包人。尾款除质量保证金外的额度和支付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9.3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对工程完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双方按照第35条的约定解决争议。29.4质量保证金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保证金的额度和支付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30.质量保修30.1保修的范围 质量保修的范围见102、合同条款专用部分。30.2保修期 保修期按照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颁布的关于保修期规定执行,如总承包合同另有约定,按照总承包合同有关条款执行。30.2.2保修期应当从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0.3保修费用 保修期内发现的任何缺陷或其他过失如果属于因专业分包人的材料或施工技术等不符合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而导致,专业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修补的指令后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合理时间内自费进行修补,按照指令上明确的期限完成修补工作。专业分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专业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修补的指令后,未安排进行缺陷修复,承包人可委托他103、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缺陷修复,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可从专业分包人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并由专业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包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这种情况通知专业分包人。31.违约31.1承包人违约31.1.1专业分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如果承包人未能按第26条约定向专业分包人支付按照本专业分包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专业分包人有权暂停或减缓施工,由此造成的合同工期也相应顺延。31.1.2专业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如果承包人未能向专业分包人支付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款项,专业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拟解除合同的书面形式通知。如果承包人在收到专业分包人发出的上述通知后60天内仍然104、持续该过失,则专业分包人有权解除本专业分包合同; (2)如果因为发包人违约或承包人自身违约造成总承包合同解除,承包人应当立即通知专业分包人解除本专业分包合同。31.2专业分包人违约 如果专业分包人发生下述情况之一,承包人可向专业分包人发出拟解除合同的书面形式通知。如果在专业分包人收到承包人发出的上述通知后21天内仍然持续该等过失,则承包人有权解除本专业分包合同: (1)专业分包人出现挂靠、资质借用等获得本分包工程情形; (2)将承包的工程转包、专业分包的; (3)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又不遵照承包人的要求,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改正此类过失或违约行为; (4)无正当理由而未能进105、场开工,又不能遵照承包人的要求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改正此类过失或违约行为;(5)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如果专业分包人破产、无力偿还债务、发生非重组重建或合并时、失去政府所颁发的实施本专业分包合同工作所必须的资质或资格,则承包人有权立即解除本专业分包合同。31.3专业分包人停止工作及撤离 根据第31.1.2和31.2项解除合同后,专业分包人应当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承包人的指令,完成为保护已完工程的安全而应当进行的工作及为保持现场整洁、安全所要求的工作后,停止一切进一步的工作;(2)向承包人移交专业分包人已得到相应付款的所有施工文106、件与材料;(3)向承包人移交至终止日期为止专业分包人已实施的并已得到其付款的部分工程;(4)从现场撤离所有专业分包人的设备及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31.4合同解除后的支付31.4.1根据第31.1.2项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当支付给专业分包人按照第26条应当支付的所有款项。31.4.2根据第31.2项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当尽快与各方协商后,确定和决定: (1)在接收现场与解除合同之时,专业分包人就其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实际完成的工程价值,已合理得到或理应得到的款额; (2)因31.2中第(1)、(2)、(6)条解除合同,承包人可以中止支付实际完成的工程款。32.索赔32.1专业分包人索赔 如果承包人未107、能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或如果承包人履行的义务存在错误给专业分包人造成损失,专业分包人可按照以下约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赔。32.1.2专业分包人索赔的提出: 专业分包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承包人提交索赔报告,并说明提出索赔的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2.1.3专业分包人索赔的处理: (1)承包人收到专业分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当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专业分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承包人可要求专业分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复印件。 (2)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对专业分包人提出的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要求进行审核108、和确认,并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35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专业分包人。 (3)如果承包人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35天内未答复专业分包人处理结果的,则视同承包人接受了专业分包人的索赔要求。 (4)专业分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32.1.5项完成赔付。专业分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35条的约定解决争议。32.1.4专业分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1)如果专业分包人未按照第32.1.2项的时间要求提出索赔,视为专业分包人已放弃了对相关事件的索赔。 (2)如果专业分包人以书面形式确认了承包人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后,应当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完工109、结算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32.1.5专业分包人的索赔要求被批准后,其应当获得的索赔款由承包人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32.2承包人的索赔 如果专业分包人未能按照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专业分包人所履行的义务存在错误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承包人可按照以下约定向专业分包人提出索赔。32.2.2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承包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专业分包人提交索赔报告,并说明提出索赔的理由以及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的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2.2.3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1)专业分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当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110、证明材料,必要时专业分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的缺陷责任期的要求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3)如果专业分包人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未答复承包人处理结果的,则视同专业分包人接受了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4)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32.2.5项的约定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35条的约定解决争议。32.2.4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1)如果承包人未按照第32.2.2项的时间要111、求提出索赔,视为承包人已放弃了对相关事件的索赔。(2)当承包人开具了第29.1款所约定的工程结算书后,应当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完工结算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专业分包人应当付给承包人的索赔金额可从承包人拟支付给专业分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专业分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承包人。当拟支付给专业分包人的合同价款已不足以满足索赔金额时,专业分包人应当在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14天内,将其差额赔偿给承包人。33.保险33.1专业分包人应当负责其供应的材料及设备在运输途中直至运抵现场的安全,根据风险评估情况自行购买有关保险。33.2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112、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33.3专业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33.4专业分包人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33.5为了分散或降低风险,专业分包人可办理其他商业保险,其费用由专业分包人自行负担。33.6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33.7保险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34.不可抗力34.1不可抗力34.1.1不可抗力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113、暴动、战争等其他情形。 如果在合同生效日期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从而阻止合同义务的履行,在该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均不应当被认为违约或毁约。但如果承包人或专业分包人延迟履行其合同义务以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不能免除其相应的责任。34.2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的义务 如果承包人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可能影响其履行义务,则在此事件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专业分包人,并且只要合理可行,应当尽力继续履行其合同中的义务。承包人还应当将他的建议通知专业分包人,目的在于完成工程以及减少专业分包人的任何损失。 如果专业分包人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可能影响其履行义务,则在此事件发生时,应当及114、时通知承包人,并且只要合理可行,应当尽力继续履行其合同中的义务。专业分包人还应当将他的建议通知承包人,包括任何合理的履约替代方法。但未经承包人的同意,专业分包人不得实施此类建议。34.3不可抗力发生情况下的付款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造成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损失和损害,专业分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该事件发生前按照合同所完成的工程款项及时支付给专业分包人。34.4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划分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照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115、包人承担;(2)专业分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由专业分包人承担;(3)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专业分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完工的,应当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要求赶工的,专业分包人应当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4.5避免和减少不可抗力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均应当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34.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持续超过182天,则尽管批准了116、工期延长,合同双方仍均可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在该通知送达对方时,本专业分包合同自动解除。35.争议35.1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由于本专业分包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此类争议。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或通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解决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35.2发生争议时合同的履行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都应117、当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本专业分包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不可抗力导致本专业分包合同无法履行;(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4)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36.地下文物36.1 专业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发现文物或古树名木,需及时通知承包人并采取保护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36.2未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专业分包人不得对此等发现物进行任何移动或破坏。如专业分包人未征得承包人同意前移动或破坏了上述发现物,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赔偿费用由专业分包人承担。37.保密 合同双方都应当履行对本专业分包118、合同的保密义务,未征得对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任何经营活动中、技术文献或其他地方发表或披露本专业分包合同或其任何细节。更不得把全部或部分的与本专业分包合同有关的资料翻印外传。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 一般规定1.1 词语定义 区段 1.3 书面形式 承包人书面形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 (1)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2)邮寄地址: (3)送达地址: (4)电子邮箱地址: 专业分包人书面形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 (1)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2)邮寄地址: (3)送达地址 (4)电子邮箱地址: 5 技术标准和要求5.1 除执行总承包合同中所规119、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其他约定: 6 图纸6.1 图纸6.1.1 承包人应当向专业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及图纸套数: (1)提供时间: (2)提供套数: 7 总承包合同7.4 其他约定: 10 承包人10.1 承包人义务10.1.4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 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移交现场的时间: 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移交的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提供的其他条件: 10.1.16 承包人应履行其他义务:10.2 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委派常驻现场的代表为: 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承包人安全员姓名: 11 专业分包人11.1 专业分包人义务 需要配备的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或者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120、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班组长、分包工程开工前提供特殊作业人员等花名册。11.1.18 专业分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1.2 专业分包人代表11.2.1 专业人委派常驻现场的代表为: 专业分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专业分包人技术负责人姓名: 专业分包人安全员姓名: 专业分包人质检员姓名: 11.2.2 专业分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或撤销: 13 施工组织设计13.1 专业分包人应按下表所列向承包人及监理人提交施工方案或技术文件:序号施工方案名称提交时间备注17 工期延误17.1 非专业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17.1.1 其他允许延长工期的情况: 17.3 工期延误的违约处理17.3.1 误期违约金121、额度:工期每延误一天,专业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赔偿违约金为: 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17.4 关于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约定为: 18 工程质量18.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18.3 承包工程的质量目标及相关创优目标约定: 19. 质量检查与验收19.1 承包人要求专业分包人在施工过程应用的标准工艺清单:编号标准工艺名称应用部位备注 其他约定: 20. 工程材料20.1 采购及供应20.1.2 (1)专业分包人需报送承包人审批的自购材料的名称、规格、供货人、数量及供货时间如下:序号名 称规 格供货人数 量供货时间(2)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122、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如下:序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20.2 检验 工程材料第三方检测机构: ,资质或资格: 。21. 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21.1 安全措施与责任21.1.1 专业分包人的安全措施与责任 (8)安全处罚: (9)安全协议执行: 21.1.2 需要承包人采取的安全措施与承担的责任: 21.2 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管理执行: 。21.7 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方式: 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及表单: (表单按照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执行)21.8 安全保证金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安全保证金的额度 支付时间 23. 施工机123、械设备和临时设施23.1 专业分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专业分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有: 23.2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有: 24. 合同价款及其调整24.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 合同总价为 其中安全生产费用为: 本分包合同价款内容包括: 其他约定: (2)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序号工程量名称工程量数量(单位)固定综合单价(单位)费用计算(单位)备注1灌注桩基础23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小写) 其中安全生产费用为: 本分包合同价款内容包括: 综合单价风险范围: 措施项目费风险范围: 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124、整方法为: 其他约定: (3)采用可调价格的方式序号工程量名称工程量数量(单位)可调综合单价(单位)费用计算(单位)备注1灌注桩基础23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小写) 其中安全生产费用为: 本分包合同价款内容包括: 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 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其他约定: 24.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25. 工程量确认25.1 专业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 合同价款的支付26.1 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 扣回时间和比例: 26.2 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可按已完工程进度进行付款)28 工程完工验收及移交 28125、.5 完工资料 专业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相关资料的时间: 专业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专业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全部完工资料的份数: 28.7 工程移交 因分包工程资料未按合同文件约定移交给承包人,影响承包人移交竣工资料,专业分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29 工程结算29.2 尾款 尾款的额度 支付时间 29.4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额度 支付时间 30. 质量保修30.1 保修的范围 质量保修的范围: 30.3 保修费用 专业分包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修补的指令后,应当在 天内自费开始进行修补。33. 保险33.7 保险的其他约定: 35 争议35.1 争议解决方式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争议解决方式126、约定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补充条款:1、专业分包人需要进行劳务分包的,必须提前报承包人进行审批。2、专业分包人需要履行的国家电网公司制度文件、规程标准目录 *LWHT:输变电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输变电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施工承包人):合同编号(劳务分包人):工程名称:施工承包人:专业分包人:签订日期:签订地点:使用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在进行劳务分包时使用。2.对本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3.对本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127、行约定,不得直接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改动。4.有关本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5.对于统一合同文本中出现的要求合同对方遵照执行的企业规章制度,各单位应在签订合同时在专用部分补充条款中明确。6.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进行工程劳务分包,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时使用,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合同协议书施工承包人(全称): 劳务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劳务分包人资质或资格信息住建部资质及等级: 电监会许可证等级:128、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 分包类别: 是否在国家电网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中: 二、劳务分包作业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三、劳务分包范围和施工内容劳务分包范围: 劳务分包施工内容: 四、劳务分包工作期限(1)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2)实际进场时间,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但总日历工作天数不得突破。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六、工程建设目标1. 安全管理目标:基本目标: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不发生火灾事129、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补充目标:(流动红旗等)2.工程质量目标:基本目标:满足总包合同质量要求,保证贯彻和顺利实施工程设计技术原则,满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规程优良级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零缺陷”移交。全面应用“标准工艺”,实现工程建设必须满足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的考核条件。补充目标:(创优等)3. 进度目标:劳务分包人坚持以“工程进度服从安全质量”为原则,劳务作业进度确保按照承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4.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保护生态环境,不超标排放,废弃物处理符合规定,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全面落130、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和谐工程。七、合同文件(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如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包含非招标采购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9)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如承包人采取招131、标方式确定劳务分包人的,劳务分包人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承包人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的,则承包人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借鉴国网大合同描述)八、劳务分包负责人劳务分包人项目经理: 九、劳务分包人承诺1. 劳务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劳务作业进度确保按照承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2.劳务分包作业满足达标投产的考核条件且达到工程质量、工艺及创优目标,不发生因施工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或造成批量返工的质量事件。3. 在劳务分包作业中服从承包人的工作安排,配合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满足工程安全目标132、。4. 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对工程项目施工分包、劳务分包的各项管理要求,确保相应的人力资源配置,确保作业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5做到文明施工.确保不因施工原因影响项目通过环评、水保验收。6. 劳务分包人确认已阅读及理解合同附件所列国家电网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与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规定。十、承包人承诺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本13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签 署 页承包人:(盖章)专业分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EMAIL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基本账号:开户行联行号:开户行联行号: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1. 一般规定1.1.1 词语定义134、 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本劳务分包合同中下列措词及用语应当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1.1.2 合同文件构成本劳务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合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组成本劳务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1.1.3 合同协议书是由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1.1.4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用于输变电工程劳务分包活动,明确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文件。1.1.5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是合同当事人根据本劳务分包工程实际需要对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订。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 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用以明确现135、场条件、周围环境、承包范围、适用规范、技术等内容的文件。1.1.7 中标通知书指招标人通知投标人为本劳务分包工程中标人的函件。1.1.8 发包人 指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9 承包人 指总承包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代表 指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任命的,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承包人行使本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劳务分包人 指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136、合法继承人。 劳务分包人代表 指由劳务分包人任命的,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劳务分包人行使本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监理人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整体工程监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总承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劳务分包作业指由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区段 指根据整体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需要将本劳务分包工程划分的若干个施工段。本劳务分包工程区段划分说明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施工机械设备指为完成合同文件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但不包括工程设备。 现场 指由承包人137、提供的用于实施本劳务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的场所,以及在合同文件中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现场的具体地理位置及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期限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劳务分包人完成本劳务分包工程的期限。 天(日) 指一个公历日,每连续的24小时按照一天计算。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内所说明的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合同价款 指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劳务分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完成劳务作业的款项。 工日 是工程计量的时候统计人工费的一个依据,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 费用 指为履行本劳务分包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138、合理开支,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应当合理分摊的其他支出,但不包括利润。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 解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语,均指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2.2 本劳务分包合同条款及其他合同文件中出现的标题只起索引和内容提示作用,标题本身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在对合同文件进行解释时不应当考虑。1.2.3 除非有特别指明是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凡合同文件中对合同条款编号的引用,无论是否已指明是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均是指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包括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对139、其的补充和修订。1.3 书面形式1.3.1 书面形式,是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3.2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中的任何条款所述及的由任何人所发出或颁发的任何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当是书面形式。1.3.3 任何书面形式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应当由人工送达并取得书面签收,或通过邮寄并保存邮局的邮寄证明,并不应当被无故扣押或拖延。1.3.4 此类书面表达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的送达地址等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 语言和文字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劳务分包合同的所有合同文件的制订140、解释和说明,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3.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构成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当能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3)中标通知书(如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包含非招标采购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 (9)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141、件所列顺序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如承包人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劳务分包人的,劳务分包人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承包人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的,则承包人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4. 适用法律和法规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5. 技术标准和要求5.1 双方应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具体约定见合同条142、款的专用部分。5.2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劳务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劳务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6. 图纸6.1 图纸提供 承包人根据劳务作业的需要,在作业前将相应图纸提供给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及图纸套数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6.2 图纸修改 图纸有修改和补充的,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通知劳务分包人,劳务分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6.3 图纸错误 劳务分包人发现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承包人。6.4 图纸保密6.4.1 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务分包人应负责劳务143、作业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劳务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7. 监理人7.1.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 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8. 承包人8.1 承包人义务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包括:8.1.1 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8.1.2 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8.1.3 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下达劳务作业任务单。8.1.4 承包人应当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144、计、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质量工艺策划等),包含施工现场临时用水及用电方案,并对劳务分包人进行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及劳务作业的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交底。8.1.5负责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分包作业所需的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定期维护、保养,建立施工使用台账。8.1.6 负责办理与本劳务作业相关的任何必要的核准手续 。8.1.7 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回复、审批或确认劳务分包人提出的任何询问或申请。8.1.8 负责总承包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8.1.9 负责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艺管控和达标评优管理。 负责总承包工程合同文件约定的现场内的管理、协调、配合、145、服务工作。 负责对劳务分包施工过程实施管控,指派本单位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现场施工班组负责人、技术员和安全员,对三级及以上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风险作业进行统一组织指挥和有效监督。 建立覆盖所有劳务分包人的现场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如发生分包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事故调查规程处理,及时逐级上报。 建立劳务分包人员退场机制,对技能素质不满足要求、作业水平较低、多次违章或不服从管理的劳务分包人员,及时清退出场。 承包人应履行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8.2 承包人代表8.2.1 承包人代表 在本劳务分包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146、履行本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劳务分包人提交给承包人代表的任何请示、函件或人员证书报审资料等,均视为已有效的提交给了承包人。承包人代表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由承包人所做出。 承包人有权变更或撤销关于承包人代表的委派。任何此类的变更或撤销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分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并在到达劳务分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时生效。8.2.2 承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 承包人代表可在需要时,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力和职责委托给他的助理执行,并可随时撤销任何此类委托。 承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或撤销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到达劳务分包人时生147、效。 承包人代表助理按照上述委托内容做出的任何决定、指令、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应当视同是承包人代表做出的。9. 劳务分包人9.1 劳务分包人义务 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劳务分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其义务包括:9.1.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9.1.2 应当严格按照承包人的工作要求及合同约定进行劳务作业。9.1.3 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劳务作业计划。劳务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劳务作业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修订劳务作业计划,以保证工程进度。9.1.4 劳务分148、包人应全员参加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质量工艺策划等)交底。9.1.5 劳务分包人应落实施工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9.1.6 应当对本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属于非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的本劳务分包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责任除外。9.1.7 委派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的班组长。劳务分包人未得到承包人同意不得更换或撤回班组长。9.1.8 根据劳务作业内容配置相应的人力资源,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进场作业人员花名册(包含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按时、足额发放作业人员工资,建立工资发放台账并报承包人备案。9.1149、.9 劳务分包人提供的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应当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岗位证书,并把相关证书交予承包人登记备案。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所发出的指令,劳务分包人应当予以执行。劳务分包人应当遵循承包人的指令派代表出席由发包人、监理人或承包人主持的现场工程协调会或工作会议。9.1.10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协助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手续费用,因劳务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9.1.11遵纪守法,文明施工。妥善处理与施工所在地各级政府及村民的关系,尊重当地的民族习惯,杜绝民事纠纷及刑事案件。9.1.12劳150、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劳务作业再分包。9.1.13劳务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劳务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9.1.14劳务分包人应履行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9.2 劳务分包人代表9.2.1 劳务分包人代表 在本劳务分包合同履行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常驻现场,以代表劳务分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分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劳务分包人代表的姓名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承包人提交给劳务分包人代表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已有效的提交给了劳务分包人。劳务分包人代表所做出的任何请示、函件或人员证件报审资料等,均视为由劳务分包人所做出。劳务151、分包人更换劳务分包人代表的,应当经承包人书面同意。10. 劳务作业计划10.1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按照承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交劳务作业计划,经承包人批准后执行。10.2 当劳务作业计划与已批准劳务作业计划存在偏差时,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存在延误时,或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存在延误时,劳务分包人应当对劳务作业计划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劳务作业计划报承包人批准。10.3 劳务分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11. 工程暂停11.1 工程暂停承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劳务分包人下达暂停作业的指令。劳务分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指令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152、间,劳务分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的指令负责保护、照管该暂停施工的工程,以免遭受损失或损害。11.2 工程暂停的责任 如果因下列原因引起劳务作业的暂停,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所有相应费用:(1)劳务分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2)劳务分包人擅自暂停施工;(3)劳务分包人的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4)由于劳务分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辽宁建议,增加)11.2.2如果因承包人引起的劳务作业暂停,承包人应当赔偿劳务分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12. 工程质量12.1 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12.2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153、本劳务作业达到总承包工程质量等级的要求,并有义务配合承包人实现总承包工程质量等级。12.3 劳务分包人应按照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的要求进行施工,实现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级标准。工程的质量创优目标及相关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2.4 劳务分包人应参加由承包人组织的工地质量例会、工程创优等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艺应用、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质量通病防治等活动。12.5 劳务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配合承包人对工程材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12.6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承包人有权指示劳务分包人揭开检查,由此产生的154、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12.7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三级验收,根据承包人的安排参与监理初检及竣工验收,对于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缺陷配合承包人进行整改。12.8 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13. 安全文明施工13.1 在劳务作业过程中,劳务分包人应当遵守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安全工作内容,执行施工安全方案及措施,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13.2 劳务分包人应保持现场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安全事故,承155、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13.3 劳务分包人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施工过程的控制。对施工过程存在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对临近带电体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应在承包人的组织、指挥及带领下进行施工,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13.4 劳务分包人在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区域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供水、电缆、燃气及热力等地下管线情况,保护其使用安全。13.5 劳务分包人加强劳务分包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应配合承包人组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13.6 在施工过程中,劳务分包人156、应自觉执行安全规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不发生违章、违规、违纪事件,服从承包人的监督管理,如有违反规定的,具体约定按照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进行处罚。13.7 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分包安全协议,并严格执行。安全协议的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13.8 承包人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在有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在现场的临边、沟、坑、孔洞等场所设置围栏、盖板和警示标志。13.9 承包人应将劳务分包作业全面纳入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在施工作业前组织劳务分包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风险培训交底。13.10157、 劳务分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按照承包人要求,做到施工场所保持整洁,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3.11 承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为劳务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13.12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绿色施工标准,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13.13劳务分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禁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载人,严禁人货混载。13.14 安全保证金 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价款,预留2%(不超158、过50万元)作为劳务分包人的安全保证金。本分包的安全保证金的额度和支付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3.15 发生安全事故后,劳务分包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14. 合同价款14.1 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两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采用其中一种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结算报酬方式: (1)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工日单价,按确认的工日计算,具体工种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约定综合工日单价,按确认的工159、日计算。14.2 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15. 工日的确认 15.1 采用按不同工种劳务工日单价计算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每日将不同工种的劳务作业人数上报承包人,由承包人确认。15.2 采用按综合工日单价计算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每日将劳务作业人数上报承包人,由承包人确认。15.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日的增加,需经承包人签字确认,方可进行计量,作为劳务分包结算支付的依据。15.4 对劳务分包人自行原因造成施工工日增加,承包人不予计量。16. 合同价款的支付16.1 施工过程中,劳务分包人应当在每月3日前对上月完成工日数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费用上报承包人书面确160、认,书面确认时限自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报送的书面资料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7日。书面确认后30天内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方式,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分包费用。16.2 分包合同约定的施工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在劳务分包结算时一并调整支付。16.3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分包费用,劳务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20天内付款的通知。16.4承包人不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分包费用,劳务分包人可暂停、减缓或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7. 劳务分包结算17.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报送劳务分161、包结算书(结算书中附签证手续),并完成与承包人财务的对账工作。承包人在30天内完成对劳务分包人结算书的审核,最终以承包人审定的金额作为工程结算依据。17.2 为防止劳务分包人不及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报酬,承包人将合同价部分金额作为报酬发放保证金。报酬发放保证金金额具体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17.3 工程竣工验收后,劳务分包人应按照与所用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完劳务作业人员的所有报酬,并向承包人提供劳务作业人员的报酬发放清单,承包人将预留的报酬发放保证金支付给劳务分包人。17.4 在劳务分包人书面形式确认了总承包人审定的结算书后的14天内,承包人将扣除合同约定的尾款外的全部结算款项162、支付给劳务分包人。尾款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7.5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对劳务作业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双方按照第22条的约定解决争议。18. 违约18.1 承包人违约 劳务分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如果承包人未能按第16条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按照本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劳务分包人有权暂停或减缓施工。18.1.2劳务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如果承包人未能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本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款项,劳务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拟解除合同的书面形式通知。如果承包人在收到劳务分包人发出的上述通知后60天内仍然持续该过失,则劳务分包人有权解除本劳务分包合同163、; (2)如果承包人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或发生非重组、重建或合并时,则劳务分包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劳务分包合同; (3)如果因为发包人违约或承包人自身违约造成总承包合同解除,承包人应当立即通知劳务分包人解除本劳务分包合同。18.2 劳务分包人违约 如果劳务分包人发生下述情况之一,承包人可向劳务分包人发出拟解除合同的书面形式通知。如果在劳务分包人收到承包人发出的上述通知后14天内仍然持续该等过失,则总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劳务分包合同: (1)劳务分包人不具备施工相应的资质;(2)劳务分包人出现挂靠、资质借用等获得本劳务分包情形; (3)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又不遵照承包人的要求,在约定164、的合理时间内改正此类过失或违约行为; (4)无正当理由而未能进场的,又不能遵照承包人的要求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改正此类过失或违约行为;(5)劳务分包人无正当理由自行退出施工现场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分包法行为。 如果劳务分包人破产、无力偿还债务、发生非重组重建或合并时、失去政府所颁发的实施本劳务分包合同工作所必须的资质或资格,则承包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劳务分包合同。18.3 合同解除后的支付18.3.1根据第项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当支付给劳务分包人按照第16条应当支付的所有款项。18.3.2根据第18.2项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当尽快与劳务分包人协商后,确定和决定: (1)在解除合同之时,劳务165、分包人就其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实际使用的工日数量,已合理得到或理应得到的劳务分包费用; (2)因18.2中第(1)、(2)、(6)条解除合同,承包人可以中止支付实际完成的劳务分包费用。19. 索赔19.1 劳务分包人索赔 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或如果承包人履行的义务存在错误给劳务分包人造成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照以下约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劳务分包人索赔的提出: 劳务分包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提交索赔报告,并说明提出索赔的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19.1.3劳务分包人索赔的处理: (1)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166、应当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劳务分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承包人可要求劳务分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复印件。 (2)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对劳务分包人提出追加付款的要求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劳务分包人。 (3)如果承包人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未答复劳务分包人处理结果的,则视同承包人接受了劳务分包人的索赔要求。 (4)劳务分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项完成赔付。劳务分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22条的约定解决争议。19.1.4劳务分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1)如果劳务分包人未167、按照第项的时间要求提出索赔,视为劳务分包人已放弃了对相关事件的索赔。 (2)如果劳务分包人以书面形式确认了承包人审定的劳务分包结算书后,应当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结算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劳务分包人的索赔要求被批准后,其应当获得的索赔款由承包人随当期的劳务分包费用支付。19.2 承包人的索赔 如果劳务分包人未能按照本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劳务分包人所履行的义务存在错误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承包人可按照以下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提出索赔。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承包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提交索赔报告,并说明提出索赔的理由以及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68、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1)劳务分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当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劳务分包人可要求总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劳务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对承包人提出索赔金额的要求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3)如果劳务分包人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未答复承包人处理结果的,则视同劳务分包人接受了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4)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项的约定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22条的约定解决争议。 承包169、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1)如果承包人未按照第项的时间要求提出索赔,视为承包人已放弃了对相关事件的索赔。(2)当承包人开具了第17.1款所约定的劳务分包结算书后,应当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结算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劳务分包人应当付给承包人的索赔金额可从承包人拟支付给劳务分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劳务分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承包人。当拟支付给劳务分包人的合同价款已不足以满足索赔金额时,劳务分包人应当在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14天内,将其差额赔偿给承包人。20. 保险20.1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20.2 劳务分包人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170、用。20.3 为了分散或降低风险,劳务分包人可办理其他商业保险,其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担。20.4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20.5 保险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1. 不可抗力21.1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其他情形。 如果在合同生效日期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从而阻止合同义务的履行,在该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均不应当被认为违约或毁约。但如果承包人或劳务分包171、人延迟履行其合同义务以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不能免除其相应的责任。21.2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义务 如果承包人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可能影响其履行义务,则在此事件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劳务分包人,并且只要合理可行,应当尽力继续履行其合同中的义务。承包人还应当将他的建议通知劳务分包人,目的在于完成工程以及减少劳务分包人的任何损失。21.2.2如果劳务分包人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可能影响其履行义务,则在此事件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并且只要合理可行,应当尽力继续履行其合同中的义务。劳务分包人还应当将他的建议通知承包人,包括任何合理的履约替代方法。但未经承包人的同意,劳务分包人不得实172、施此类建议。21.3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持续超过182天,则尽管批准了工期延长,合同双方仍均可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在该通知送达对方时,本分包合同自动解除。22. 争议22.1 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由于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此类争议。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或通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的解决方式见合同173、条款专用部分。22.2 发生争议时合同的履行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都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1)单方违约导致本劳务分包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不可抗力导致本劳务分包合同无法履行;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23. 地下文物23.1劳务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发现文物或古树名木,需及时通知承包人并采取保护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3.2 未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劳务分包人不得对此等发现物进行任何移动或破坏。如劳务分包人未征得承包人同意前移动或破坏了上述发现物,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174、赔偿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24. 保密 合同双方都应当履行对本劳务分包合同的保密义务,未征得对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任何经营活动中、技术文献或其他地方发表或披露本劳务分包合同或其任何细节。更不得把全部或部分的与本劳务分包合同有关的资料翻印外传。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 一般规定1.1 词语定义 区段 1.3 书面形式 承包人书面形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1)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2)邮寄地址: (3)送达地址: (4)电子邮箱地址: 劳务分包人书面形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1)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2)邮寄地址: (3)送达地址: (4175、)电子邮箱地址: 5 技术标准和要求5.1 除执行总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其他约定: 6 图纸6.1 图纸 承包人应当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及图纸套数:(1)提供时间: (2)提供套数: 8 承包人8.1 承包人义务 其他义务: 8.2 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委派常驻现场的代表为: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承包人安全员姓名: 9 劳务分包人9.1 劳务分包人义务9.1.14 应履行其他义务: 9.2 劳务分包人代表9.2.1 劳务分包人委派常驻现场的代表为:班组长姓名: 11 工程暂停11.2 工程暂停的责任11.2.2 具体约定: 12 工程质量12.1 双方关于分包工176、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12.3 质量目标及相关创优目标约定: 13. 安全文明施工13.6 安全处罚: 13.7 安全协议执行: 13.11 承包人提供的防护用品: 劳务分包人配备的防护用品: 13.14 安全保证金本分包工程的安全保证金的额度 支付时间 14. 合同价款14.1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第14.1条第(1)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本分包合同价款内容包含 (2)采用专用条款14.1第(2)种方式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本分包合同价款内177、容包括: 。 其他补充: 1、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连续停工7天(含7天)以下的,承包人不予补偿停工费用;连续停工7天以上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标准,按 元/人天给予停工补偿。 2、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损坏或丢失,劳务分包人需按市场价赔偿承包人的损失。16. 合同价款的支付16.1 承包人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分包费用的时间和方式: 17 劳务分包结算17.2 报酬发放保证金报酬发放保证金的额度 支付时间 17.4 尾款尾款的额度 支付时间 20 保险20.5 保险其他约定: 22 争议22.1 争议解决方式22.1.1 本劳务分包工程的争议解决方式约定采用如下第 种方178、式:(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人民法院起诉。补充条款:1、专业分包人需要履行的国家电网公司制度文件、规程标准目录 SAQB1: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 )电力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安全协议A01输变电工程土建工程专业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承包工程项目1、工程项目名称179、:2、工程地址:3、承包范围:4、承包形式:5、工程合同编号:6、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协议内容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3)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4)不发生火灾事故。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7)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8)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9)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1241180、号)3)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112024号)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Q/GDW 665-2011 变电站部分)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46)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1-2014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148)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基建20131185号)9)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施工分包管理十条规定的通知(基建安质20141号)10)建设单位、发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3、甲181、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1)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2) 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4)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182、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人。5) 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6) 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7) 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183、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9) 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10) 施工现场总平面由甲方统一策划,分区管理,各负其责,不得随意变动。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按策划统一组织,乙方施工区域由乙方实施。11) 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12)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184、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1) 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2) 按规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员会,组织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电网公司等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报。3) 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4) 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组织向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保护措施要求。5) 组185、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6) 编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要求。临近带电设备作业,落实专人监护。7)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设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8)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安全监督网络活动,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9) 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10) 组织对乙方编制的重大作业项目和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会审,报送监理审定签认。11) 按规186、定拨付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并对乙方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12) 建立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13) 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14) 如可能对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造成安全影响,乙方要求其他单位人员临时撤离或停止作业,甲方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1) 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3) 187、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甲方备案,并组织落实。4)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5) 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6) 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7) 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8)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身体检查,做到健康188、合格上岗,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9) 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进行作业场所危险点的告知并落实防范措施。10) 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11)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12) 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13) 建立和完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验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189、并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14) 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报甲方和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安装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15) 对危险性较大的 施工项目,应经安全验算,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和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16) 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大气污染、废水泥浆排放、扬尘、固体废料和危险废料等进行控制。17) 按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或管理办法,落实相应的安全设施。18) 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190、案,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甲方审批后执行;按要求选用合格的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电缆、架空线敷设、接地等符合规范。19) 建立和执行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测,符合安全使用要求。20) 对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其安全状况,并在使用中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21) 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22) 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23) 施工特殊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在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内施工,应配置相应的照明,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金属191、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间施工应按照地方的环保要求,控制噪声、光污染等可能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24) 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退库和废料处理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25) 建立和执行现场施工脚手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组织专家论证。26) 按规定组织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并落实支护的安全措施。27) 土石方开挖应按相关规定报甲方批准同意或备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边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192、爆破作业)28) 落实土方开挖、运输的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边环境。29) 施工废水经处理合格后排放。30) 大体积混凝土浇灌,应设立专门指挥人员,指挥现场砼搅拌车按照次序进出场,设置安全通道,落实安全措施。31) 结构吊装、临边和孔洞作业应采取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32) 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和使用。33) 容器、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加强通风,并对容器内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监护,并有紧急救援193、措施。34) 在已受电、投运的区域施工,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35) 乙方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内。36) 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37) 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1)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 万元的安全文明194、施工措施补助费,在合同价款中单独列支,并按照规定以及实际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分期支付。2) 乙方应按规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关使用情况应定期报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7、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1) 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5%或 万元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2) 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保证金扣款标准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3) 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4) 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8、需要补195、充协议内容 三、附则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按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规定计提。5、安全保证金的扣款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196、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附录(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的规定执行。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7、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8、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_ 单位名称(盖章):_单位地址:_ 单位地址: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FRSQ: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组织 工程的项目管理和合同协议的签订,其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197、有关的事务。本委托无转委权限,如有变更,此授权即终止。本授权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该工程项目结束。法定代表人签字:受委托人(代理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注:1. 本授权书只限于签订合同及相关协议,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2. 本授权书作为合同、协议的附件。3. 签字书写要清晰,涂改无效。AQ7:施工分包计划一览表施工分包计划一览表序号建设管理单位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额分包工作内容(部位)分包形式工程数量拟分包额(万元)备注注:本表由业主项目部根据经批准的施工项目部分包计划申请填写,建设管理单位汇总后报省公司级单位基建部备案。C.3 入场验证S198、AQB-TZH-013:分包人员动态信息一览表分包人员动态信息一览表序号工程项目名称分包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特种作业(特殊工种)证号特种作业(特殊工种)证到期时间进场时间退场时间备注注:本表由施工项目部每月填报一次,并报送业主项目部备案。*RCYZ:分包商入场验证申请分包商入场验证申请表工程名称: 编号:致: 监理项目部经资格审查,我方认为 公司施工资质、施工能力满足工程建设需求,现提出入场验证申请。请予以检查和验证。附件:分包人员动态信息一览表 分包合同 分包安全协议 施工项目部(章):项目经理: 日期:监理项目部检查验证意见:对照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组织检查验证,我方认为 公司具有承担 199、工程的施工资质,主要人员资格、机械工器具等施工能力满足施工需求,可以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 同意该公司入场。监理项目部(章):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本表一式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 份,施工单位存份。监理项目部检查验证填写验证意见后报业主项目部备案。C.4 过程管控*XXHZ:分包人员动态信息汇总表分包人员动态信息汇总表序号建设管理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分包单位名称分包人数特殊工种人数备注注:本表由施工项目部每月25日填写,交监理项目部审核后,报业主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汇总报建设管理单位汇总后上报省公司级单位基建部备案。*XKZH:分包人员“胸卡证”胸卡证(200、模板)20mm40mm60mm90mm*RYHT:分包人员劳动合同分包人员劳动合同(略)分包商自行制定,内容必须包括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及发放时间等约定条款。签订完成留施工项目部备案。*BXTZ:分包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登记台账分包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登记台账项目名称: 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种保险公司购买险种金额购买时间有效期1张三男43安全员兰州市人寿保险公司意外伤害100一年2李四军男27木工兰州市人寿保险公司意外伤害100一年填写人:填表日期:SAQB-TZH-015:施工人员体检登记台账施工人员体检登记台账 表号:SAQX-TZh-015项目名称: 编号:序号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工种体201、检医院体检结果体检日期备注1张三男43安全员兰州二院合格2李四军男27木工兰州二院合格填写人:填表日期:SAQB-TZH-012:施工人员登记表施工人员登记表 表号:SAQB-TZh-012项目名称: 编号:序号姓名岗位年龄体检安全考试成绩技术交底备注填写人: 填表日期:施工人员信息卡片工程名称:姓 名马斌性 别男民 族汉年 龄33照片籍 贯x天水文化程度高中进场时间2014.5考试成绩91身份证号码工种及证书编号电焊工/Q234567-002分包商名称x武威宏达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体 检合格保 险已购买从业经历于2012年6月-2012年12月在兰州参加工程施工。班组教育开工前,接受项目部组织的202、进场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熟知电力安全相关规定,掌握目前所从事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项目部审查意见该人员可以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SAQB-TZH-014:重要设施安全检查签证记录重要设施安全检查签证记录 表号:SAQB-TZH-014项目名称: 编号:重要设施名称计划使用时间 年 月 日作业负责人计划停用时间年 月 日检查内容检查标准及要求检查结果施工项目部检查结论: 施工项目经理: 年 月 日监理项目部核查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注:重要设施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或整体提升工作平台、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脚手架,施工用电、水、气等力能设施,交通运输道路和危险品库房等203、;每一处重要设施填写一张表。SAQB-TZH-024: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记录表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记录表 表号:SAQB-TZH-024项目名称: 编号:序号机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定 期 检 查备注日期地点检查方法检查数合格率检查人员填写人: 填表日期:SAQB-TZH-016:安全工器具登记台账安全工器具登记台账 表号:SAQB-TZH-016项目名称: 编号: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验证下次检验日期存放位置备注填写人: 填表日期:填写、使用说明(1)质量验证填写“合格”或“不合格”。(2)有效期:填写下一次应检验、试验日期。SAQB-TZH-017:安全工器具及用品领用登记台账安全工器具及用品领用204、登记台账 表号:SAQB-TZH-017项目名称: 编号:领取日期名 称规 格数量质量验证领取单位领取人发放人SAQB-TZH-018:安全工器具检查试验登记台账安全工器具检查试验登记台账 表号:SAQB-TZH-018项目名称: 编号:名 称型号规格数量周 期 检 查 试 验日期地点检试方法检试数合格率不合格品处理下次检验日期试验负责人填写人: 填表日期:SJSB2:一般施工方案(措施)报审表一般施工方案(措施)报审表工程名称: 编号:SJSB2-SG-致 监理项目部:现报上 工程施工方案(措施),请审查。附件:施工项目部(章):项目经理: 日 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205、 日 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监理项目部(章):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注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各存 份。填写、使用说明(1)此表用于常规施工方案的报审。(2)施工项目部在分部工程动工前,应编制该分部工程主要施工工序的施工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文件的编、审、批人员应符合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规章制度要求。(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要点:1)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编制质量好坏。2)该施工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制定的施工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得当,是否先进,是否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3)安全危险点分析或危险源辨206、识、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准确、全面,应对措施是否有效。4)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针对性是否强,工程创优措施是否落实。SJSB3:特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特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工程名称: 编号:SJSB3-SG-致 监理项目部:现报上 工程特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措施),请审查。附件:工程特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措施) 专家论证报告(如有)施工项目部(章):项目经理: 日 期: 监理项目部审查意见:监理项目部(章):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业主项目部审批意见:业主项目部(章):项目经理: 日 期: 注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业主项目部、监207、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各存 份。填写、使用说明(1)此表用于非常规施工方案的报审。(2)特殊(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项目部项目总工负责编制,施工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附安全验算结果;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还须附专家论证报告。(3)监理项目部审查要点参照一般施工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要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还须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论证报告已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此表用于非常规施工方案的报审。主要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按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执行。SJSB6:交底记录交 底 记 录工程名208、称: 编号:SJSB6-SG-项目名称交底单位交底主持人签名交底日期交底级别公司级 项目部级 施工队级接受交底人签名:交底作业项目:主要交底内容:交底人签名注 1. 本表适用于技术、安全、质量等交底,主要交底内容栏体现具体的交底内容。2. 本表由交底人填写。3. 本表涉及被交底单位各留存一份。SAQB-TZH-008: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 A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A工程名称: 编号:施工班组(队)工程阶段作业内容(可多项)作业部位(可多地点)执行方案名称动态风险等级施工人数计划开始时间实际开始时间实际结束时间主要风险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多地点作业应分别设监护人)具体分工(含特殊工种作业209、人员): 其他施工人员:作业必备条件及班前会检查 是 否1.作业人员着装是否规范、精神状态是否良好,是否经安全培训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作业人员是否有防碍工作的职业禁忌 4.是否有超年龄或年龄不足参与作业 5.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有合格证并经检测合格 6.工器具是否经准入检查,是否完好,是否经检查合格有效 7.是否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经检验合格,是否齐全、完好 8.结构性材料是否有合格证 9.按规定需送检的材料是否送检并符合要求 10.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齐全、完好 11.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是否制定并经审批或专家论证 12.作业票是否已办理并进行交210、底 13.施工人员是否参加过本工程技术安全措施交底 14.施工人员对工作分工是否清楚 15.各工作岗位人员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预控措施否明白 作业过程预控措施及落实 是 否1. 2. 3. 4. 5. 现场变化情况及补充安全措施全员签名编制人(工作负责人)审核人(安全、技术)安全监护人签发人(施工队长)签发日期注:风险等级升级为三级及以上时,需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B。SAQB-TZH-009: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 B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工程名称: 编号:施工班组(队)工程阶段作业内容(可多项)作业部位(可多地点)执行方案名称动态风险等级施工人数计划开始时间实际开始时间实际结束时间主211、要风险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多地点作业应分别设监护人)具体分工(含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其他施工人员:作业必备条件及班前会检查 是 否1.作业人员着装是否规范、精神状态是否良好,是否经安全培训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作业人员是否有防碍工作的职业禁忌 4.是否有超年龄或年龄不足参与作业 5.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有合格证并经检测合格 6.工器具是否经准入检查,是否完好,是否经检查合格有效 7.是否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经检验合格,是否齐全、完好 8.结构性材料是否有合格证 9.按规定需送检的材料是否送检并符合要求 10.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齐全、完好 11.是否编制安全技212、术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是否制定并经审批或专家论证 12.作业票是否已办理并进行交底 13.施工人员是否参加过本工程技术安全措施交底 14.施工人员对工作分工是否清楚 15.各工作岗位人员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预控措施否明白 具体控制措施见所附风险控制卡全员签名编制人(工作负责人)审核人(安全、技术)安全监护人签发人(施工项目部经理)签发日期监理人员(三级及以上风险)业主项目部经理(四级及以上风险)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风险控制卡(示例)悬浮抱杆分解组立施工作业风险控制 作业前检查铁塔是否可靠接地,地脚螺栓垫片螺帽是否安装到位。 作业前应对高边坡位及起重区域进行围挡。 作业前校核抱杆系统布置情况。 213、作业前应对抱杆、起重滑车、吊点钢丝绳、承托钢丝绳等主要受力工具进行详细检查,严禁以小带大或超负荷使用。 作业前施工人员要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 作业前各种施工机械进行详细检查确保性能。 起吊前校核起吊塔片重量严禁超负荷吊装。 受力地锚、铁桩必须可靠牢固,埋深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作业前,应检查埋深并做好记录。 高处作业使用全方位安全带、速差自控器或安全自锁器。 施工前准备 工具或材料要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扎,上下传递应用绳索吊送,严禁高 空抛掷。 钢丝绳与铁件绑扎处应衬垫软物。 组立杆塔过程中,吊件垂直下方严禁站人。 组立杆塔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内角侧严禁站人 杆塔材、工具严禁浮搁在杆塔及抱214、杆上。 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找正。 严禁利用绳索或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 吊点绑扎要设专人负责,绑扎要牢固,在绑扎处塔材应做防护,对须补强的构件吊点应予以可靠补强。 抱杆提升前,应将提升腰滑车处及其以下塔身的辅材装齐,并紧固螺栓,承托绳以下的塔身结构必须组装齐全,主要构件不得缺少。 吊装过程,如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牵引,查明原因,作出妥善处理,不得强行吊装。 施工过程控制 杆塔组立时,对邻近带电线路,必须保证与其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离桩位较近的低电压等级线路,影响到施工安全时,应停电的要按停电有关规定办理停电手续。 调整杆塔倾斜或弯曲时,应根据需要增设临时拉线;杆塔上有人时,不得调整临时拉线。 215、双层作业时,上层作业人员所用物件必须放置稳妥,防止坠落危及下层作业人员的安全。 提升抱杆应设置两道腰环;采用单腰环时,抱杆顶部应设临时拉线控制。 绞磨机应放置平稳,锚固必须可靠,应有防滑动措施。 磨绳缠绕不得少于5圈,拉磨尾绳不应少于2人,人员不得站在绳圈内。 作业班组现场检查人签名: 监督检查人(三级以上监理,四级风险业主项目部)签名: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含年 月 日)填表说明: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应参照此示例编制风险作业控制卡,一张作业票包含多个三级以上风险作业时,可附一个以上风险作业卡。表中“作业前检查” 、“风险控制卡”应由检查人员逐项落实确认打“”后方可作业。每天检查的项目后的打216、勾框应按照检查次数设,并将检查日期标注在“”上方。参加现场监督检查的参建单位人员应签名。补充安全措施SAQB-TZH-002: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号:SAQB-TZh-002项目名称: 编号:工程名称培训日期 培训地点 培训课时 主讲人 受培训人数培训组织人 受培训单位培训的主要内容:填写人:日期:SAQB-TZH-003:安全考试登记台帐安全考试登记台账表号:SAQB-TZh-003项目名称: 编号:序号姓 名岗位/工种考试时间考试内容成绩备 注填表人:日期:*FBKQ:分包作业人员月度考勤表分包作业人员月度考勤表2015年 月序号姓名日历1234567891011121314217、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出勤天数本人签字1上午下午加班2上午下午加班3上午下午加班4上午下午加班5上午下午加班6上午下午加班7上午下午加班8上午下午加班9上午下午加班10上午下午加班注:出勤“”、缺勤“”、事假“”、病假“”。本表由分包商每日记录,按月报施工项目部备案。*FBGZ:分包人员月度工资发放表分包人员 9 月份工资发放表分包商:(盖章)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场年月日离场年月日出勤工日日工资元/工日应发工资本人签字批准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注:批准人为分包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SXMB16: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表输变电工218、程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表工程名称编号:施工承包商分包商分包性质分包类别评价内容考核标准分施工项目部评价分监理项目部复核评分一、安全文明施工25分1、进入现场佩戴胸卡证,配备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52、全员安全交底、签字53、按照“六化”要求组织施工44、按规定执行施工作业票55、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到位6二、工程实体质量及标准工艺应用25分1、按图施工,不随意变更。22、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33、积极参加工程质量竞赛活动、优质工程创建活动。34、质量通病防治效果明显55、标准工艺应用率95%以上36、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37、对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部位)进行过程控制38、质量问题或缺陷整219、改闭环3三、人员配备及资质(格)15分1、项目负责人资质满足要求32、核心人员资格及到岗到位率53、建立进场人员花名册及各类培训入场教育考试台帐,实行动态管理。34、作业人员施工水平4四、分包工程进度10分1、按照批准的周、月、季度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或作业。52、未因拖欠分包作业人员的工资,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劳务纠纷而影响施工。5五、施工机械(具)配置8分1、建立起重、电气、安全工器具登记管理台帐,做到物帐对应。22、施工机械检验合格证明材料齐全,帐卡对应。23、及时办理进场报验手续4六、合同履约7分1、分包工程合同履约率100%22、落实安全协议条款100%33、自行完成合同内容,未再次进220、行违规分包。2七、服从管理10分评价总得分100分施工项目部评价人签字项目总监签字业项目部评价总体评级: 优良 一般 较差评价人签字: 评价日期:注:评价总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良、70至89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较差。授权委托书至: 公司: 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市 区 号,法定代表人 ,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与 公司合作的 工程谈判、签约、执行等工作,并签署全部合同及文件,我公司对被授权人 签署的所有合同及文件全部负责,在贵公司收到撤销本授权书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合同及文件不因撤销本授权书而实效,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公司 授权人: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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