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员工入职与劳动合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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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0339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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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公司员工入职与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0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入职管理,降低用人成本,确保公司和入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制度。2.0 范围2.1 公司所有员工。所称员工特指在公司的全日制从业人员。2.2 本公司因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需要聘用的非全日制人员参照本制度部分条款执行。2.3 实习学生参照本制度部分条款执行。3.0 内容 3.1 录用基本条件3.1.1、年满十六周岁。 、身体健康,无任何慢性病及传染病。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无不良嗜好。 、无任何犯罪记2、录。、学识、水平、技能达到公司的入职要求3.2 以下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不予录用 未满16周岁人员;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或其他不可治愈的疾病的(如心脏病、颈腰椎病等);有肢体残缺或器官残缺者;重要工站不予录用不符合特定生理要求者;非经总经理批准:不予录用怀孕期妇女;不予录用不符合体检要求者; 有吸毒、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有刺青、纹身、人为烫疤痕者; 体貌、穿着、举止、言行怪异有损公司形象者;3.2.6 有被治安、刑事处罚记录者或加入黑社会等非法组织记录者; 因违纪被本公司或其他公司辞退和开除的人员;非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不得录用本公司的辞职、自离人员; 与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在竞业禁止期3、者;3.2.8 隐瞒、提供虚假人事信息者; 未经面试、笔试程序或岗前考核不合格者; 试用期内达不到应聘岗位要求,考核不合格者。3.3 入职人员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技能证书;、体检证明,体检内容:传染病、精神疾病、视力等功能检查,女工进行怀孕检查。3.3.4、解除合同证明和不在竞业禁止期内证明(如有); 3.4 入职基本流程提供个人资料 填写应聘人员信息表 面试 复试 岗前基本知识培训 考试 岗前基本技能培训 测试 签订劳动合同 上岗工作 试用期 考核 转正3.5 具体流程和说明3.5.1 入职人员本人据实准确填写应聘人员信息表,紧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栏不得空缺;4、3.5.2 直接员工应聘,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和车间主管负责面试,间接员工应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和应聘部门负责人负责面试。副科级(含助理工程师)以上和关键岗位人员应聘,公司总经理应参与面试。面试人按录用条件对入职者进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3.5.3 应聘人员信息表中“录用与否”、“录用情况”、“薪资建议”,由应聘部门负责人填写;3.5.4 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应聘人员信息表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存档;3.5.5 人力资源部组织岗前基本知识培训,为期1-2个工作日。培训内容包括军训、员工手册、劳动合同、法制教育、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等,参观工作场所,了解公司情况; 3.5.6 人力资源部对以5、上培训内容进行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合格者答卷由人力资源部存档;3.5.7 由人力资源部联系总务部发放工作服、IC卡、分配宿舍;3.5.8 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人员的要求或公司需要,分配部门进行岗前基本技能培训,发岗前培训证;3.5.9 所在部门组织岗前基本技能培训,培训期为1-5个工作日,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缴回员工手册、工作服、IC卡、岗前培训证等有关物品;合格者,所在部门将考核合格的证明资料提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面试意见、应聘人员考核情况,核定试用期的职务、薪资、期限及起薪日,与应聘人员协商拟定劳动合同期限,签署其他意见,应聘人员为直接6、员工的,审核人为档案管理员,其他均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除直接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直接核准外,其他均由公司总经理核准。副科级(含助理工程师)以上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同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准。 核准同意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交回岗前培训证 换发工作证 上岗工作,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从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薪资。 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在应聘人员信息表编号栏填写员工工号,连同上述考核记录做为员工个人档案存档。根据应聘人员信息表录入计算机系统,制作员工名册。3.6 劳动合同的签署 按劳动部门监制的制式合同签署劳动合同(全日制从业人员),要求员工本人签字,加盖手印,非核心员工合同7、一式两份,公司一份,员工一份,核心员工合同一式三份,公司两份,员工一份,以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不一致以公司留存为准。因员工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统一社保的,要签署放弃社保声明书,具体份数同上。合同和放弃社保声明书的签署过程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监督审核。 所有员工的基本工资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接员工全部实行计件工资制。资材部门人员、司机、购销业务人员、保安人员、高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其他间接员工实行定时工作制。 合同期限的规定。直接员工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不得低于一年,不得高于三年,间接员工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不得低于3年、高于5年。直接员工可以选择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间8、接员工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除项目人员,不得签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3.6.4 公司与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期限,不可约定试用期。直接员工的试用期为一个月。间接员工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表现优秀者,经批准可提前转正。最晚在试用满前10日内,人力资源部和员工的上级主管,要负责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做出评估,评估合格于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定薪,达不到录用条件的应在试用期届满前劝退或适当延长试用期,延长后总的试用期按下列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总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总试用期不得超过9、六个月。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约定其他条款。 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审核后,加盖劳动人事章,最迟在劳动合同签署一个月后,通知员工领取,要求员工在劳动合同附上员工签收的签字。 劳动合同签署后,经公司和员工协商同意变更有关内容,应签署合同变更协议书,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培训期协议、保密协议做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协议应同劳动合同一起保存。3.7 特别规定 副科级(含助理工程师)以上和关键岗位人员入职前必须全面体检合格,必须有先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无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约束的证明,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上述规定中有一条不具备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不得录用。10、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入职手续,并与其当面签署劳动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公司因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需要聘用的非全日制人员,只是适用本制度中3.2.1至3.2.6条款和3.3.1至3.3.3条款,填写应聘人员信息表。不发工作服、工作证、IC卡,凭出入证进出厂区。不做员工编号,不列入员工名册。口头协议或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不约定试用期。财务部门支付劳务报酬时列劳务费支出,不得列工资支出。3.7.3 实习学生为劳务关系人员,入职前交验学生证、实习证明或公司必须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做员工编号,不列入员工名册。财务部门支付劳务报酬时列劳务费支出,不得列工资支出。实习期满或所在学校没有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的在校学生,要签订劳动合同。4.0 本制度的解释权、修改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各公司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的相关制度,条款与本制度不一致处,应报经集团批准后提请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5.0 本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告知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