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公司办公保密档案车辆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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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0298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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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味精公司办公、保密 档案、车辆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福建省xx味精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使xx味精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xx味精公司战略目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 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 每月第二日的晚上6:30分召开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由2、总经理主持,各分公司总经理、总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及四个管理部门负责人列席。主要考核上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第五条 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提出,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 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第六条 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第七条 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3、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第三章 公文处理第八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xx味精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第九条收文,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第十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第十一条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 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第四章 内部呈批第十三条总公司各部门、xx味精各分公司等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或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4、。第十四条总公司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理。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总经理阅批,批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第十五条各分公司的呈批件,按呈报内容自行送交相关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需报总经理审批的,应交由办公室负责呈送,批后按领导批示处理。第十六条呈批件由总公司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存查,呈报单位必要时可留复印件。 第十七条办理呈批件必须打印,按规定填写,规范用表,由承办人及呈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一般应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次批示意见。 第十八条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收、交、转、5、送要做到快速、准确、交接手续齐备,应建立收发文和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存档。第五章 印章使用第十九条 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对外承诺、担保、资产转移等事宜的法律文书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须经办人报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第二十条 向外发送的文件,须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一般性函件、报表、证明等,由办公室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二条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绍信或其他事由等,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印。 第六章 办公文书 第二十三条 打字室主要负责公司文件和有关材料的打印。打印内容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二十四条 6、各单位需制发的业务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应自行打印。 第二十五条 办理复印、传真等应填写“传真、复印登记表”。 第二十六条 收到传真件应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及个人的邮件自行发送或领取,属于公司领导的,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 接 待 第二十八条凡客人来访的,门卫登记后由被访单位派人接见并引入。第二十九条总公司领导的客人来访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其他来访客人由被访单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条业务谈判需用会议室或谈判间,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由接待员负责安排。 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总公司办公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区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7、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门职工上下班须采用公司统一下发的手机刷卡)。上班时间:8:00;下班时间:17:30;午休时间:11:30-14:00。第三条上班刷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第四条午休后应准时于14:00上班。第五条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六条各类车辆要服从安保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自行车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放。第七条公司职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男女职工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第八条 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因私8、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九条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第十条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严禁吸烟。第十二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三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第十四条各楼层会议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第十五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保科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者,安保科将视情节轻重给9、予口头警告、罚款100元至500元、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十七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第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保密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总公司并指导下属公司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第四条xx味精系统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10、权利。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二)损害公司声誉;(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总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总公司领导的变动等。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11、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总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专业公司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总公司领导确定。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形变化,其审定权限相同。第三章 保密制度第九条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总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总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第十条备份:绝密级12、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第十一条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一)不该说的话不说;(二)不该问的事不问:(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第十二条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三条本条例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13、。 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味精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xx味精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总公司办公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总公司及各分公司(下称各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总公司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第三条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第四条xx味精公司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第二章 归档范围第五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14、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盘片J员片等)均属归档范围。第六条上级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一)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公司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机关有关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及登载相关内容的报刊。(三)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四)其他文件材料。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及其他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其他各所属企业的请求与本公司的15、批复文件;(三)公司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六)公司领导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代表公司对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报刊记者的新闻发布稿和声像材料、撰写专题文章及在外单位重要讲话的稿本;(七)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如实业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贸易、证券、信贷、租赁、世行贷款、转贷等业务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合同、样票等;(八)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九)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16、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十)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等;(十一)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公司简介)、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十二)公司编印的公司要闻、简报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十三)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医疗、抚恤、死亡、奖惩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十四)公司干部、工人、党员、团员名册、报表;(十五)公司干部、工人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关系的介绍信存根;(十六)公司外事活动中17、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会谈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材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十六)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十八)公司或部门、专业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十九)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二十)公司购置大型设备和基建工作中形成的凭证、协议合同、图纸文件材料。第三章 立卷归档要求第八条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第九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18、阅手续。第十条各单位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第十一条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的项目档案应包括如下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项目评估报告、批准项目文件、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项目人员任免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的音像制品、计算机盘片等。(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19、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处立卷。(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20、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七)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总公司办公室统一发给。第四章 档案保管期限第十二条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第十三条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21、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第五章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十四条公司办公室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第十五条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第十六条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第十七条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第六章 档案的借阅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公司办公室填写档案借阅单,方可借阅。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22、或公司领导批准。第二十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第二十一条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拆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第二十二条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第二十三条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按本制度第七章第二十九条进行处罚。第二十四条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第七章 罚 则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三章第九条,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23、除责令其文件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六章第二十二条,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二十七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三条,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四条,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因遗失档案,泄露秘密的,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印章管理办24、法第一条为加强xx味精公司(以下简称xx味精各单位)印章的管理,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防止产生不良的法律后果,根据公司办公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xx味精各单位的正式印章公章和部门章、专用印章(即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海关报关章等)、手章(即各专业公司负责人用于文件、报表、票证等的个人印章)。第三条xx味精各单位应确定印章管理人员,负责本办法第二条所述印章的保管并按有关制度和程序使用。印章管理人员应是xx味精正式职工。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出差或因病请假时,xx味精各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临时人员保管。临时保管人员也必须是正式职工并应相对固定。第四条印章保管人员接到印章后,必25、须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印章名称、收到日期、原保管人姓名、批准人签名、保管人签名等。如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第五条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第六条未经xx味精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或交由他人代管。第七条不得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盖印。第八条合同用印应按照总公司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执行必要的法规审核程序。第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责任外、还将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第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26、,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第二章 车辆调配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请示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进行管理。第五条总公司外事用车、总公司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办公室有权临时调度各单位车辆,各单位应服从协调调度。第六条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第三章 安全管理第七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第八条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第九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27、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第十条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颁发安全奖,可按月核发。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一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属于总公司的由办公室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分别入帐;属于专业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办理,费用自负。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人事管理制度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对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动,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公司的所有28、职工。第二条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第二章 招 聘第三条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第四条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热爱本公司,热爱本职工作。(二)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三)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20至40岁。第五条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第六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办公室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一)拟安排工作岗位;(二)要求所学专业;(三)在性别、年29、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四)其它特殊要求。第七条办公室根据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对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及岗前培训,三项都通过者便可通知其到公司报到。第八条办公室再根据需要用人部门的要求安排新员工到其岗位上班。第三章 试用和转正第九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所在部门应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并做其考勤。所在部门应给新员工安排师傅进行学习。第十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期满合格后,经过由办公室组织的书面考核或现场操作考核通过方得正式录用;但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十一条办公室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进行转正考试,考试合格后填写职工转正审批表,经公司办公室申核,由30、职工所在部门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第十二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办公室批准。第十三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一)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二)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三)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四)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五)贪污、拖欠公款者;(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八)不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九)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十)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十一)利用总31、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十二)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第四章 各级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第十四条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第十五条总公司各级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总公司副总经理、各分公司总经理、四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由总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其他人员由各分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本部。办公室可对各部门的一般职工进行抽查考核。第十六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风。(二)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三)勤:工作32、态度,开拓精神。(四)绩:工作绩效,经济效益。第十七条考核的具体办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统一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工作表现与岗位职责、任期计划目标相结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记载材料。第十八条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解聘、工资级别升降、奖罚挂钩。第十九条各级管理人员聘期为一年,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办公室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第二十条聘任的基本条件如下:(一)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公司的信誉。(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33、导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五)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工作实绩。第五章 工资、福利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第二十二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于每月十五日之前发放。第六章 考勤第二十三条总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种考勤与职工的总收入挂钩。职工缺勤,区别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及补贴。职工请事假,按缺勤日扣发日总收入(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其他的各种缺勤(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按缺勤日扣发除基本工资外的其它日总收入。第二十四条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员,按照总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本部门职34、工逐日考勤记录,25日前汇总,经部门总经理审核签字,25日报办公室,经核对无误后,作为发工资的依据。第二十五条全体职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第二十六条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要追究部门总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一次扣罚部门总经理及本人各100元。第二十七条职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职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请事假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第二十八条职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职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休证明的视情35、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第二十九条职工结婚晚婚的可给婚假十五天。第三十条女职工生育时凭医院开具的产假证明休假六个月。第三十一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第三十二条总公司对所有职工给予年度休假。具体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职工本人提出本年度内具体休假时间的安排,经公司同意后休假。没有在本年度提出休假的职工,不得要求公司在下一年度安排补休,也不得要求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一)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三)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四)36、本规定其它条款规定的旷工情形。职工旷工,旷工一日扣三日工资,连续三日者扣按全月工资,。连续十五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时间超过30日的予以除名。第三十四条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执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当日工资。员工迟到早退扣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第七章 教育与培训第三十五条办公室配合总公司党组织、工会开展对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组织新职工教育、月专题讨论、企业文化活动等思想教育活动。第三十六条新到岗职工上班,办公室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第三十七条试用人员转正,由人事本部负责进行转正教育。第三十八条总公司对全体职工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业务和文化素37、质的培训。办公室负责各项培训工作。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本xx味精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劳动合同制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依据合同进行法制管理的新型用工形式。为了做好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实施工作,保障总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签订劳动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总公司与职工的责任、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第二章 签订劳动合同38、的形式第三条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职工双方以书面的形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他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应有书面委托书。第四条为避免劳动合同出现无效条款,总公司在首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请有关劳动部门予以鉴证。第三章 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第五条xx味精企业全体劳动者应与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第四章 劳动合同内容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39、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期限第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福建省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职工依据本单位岗位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总公司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为二年、三年、五年。第八条 在企业上班满十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之内的员工,如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予签订。第六章 劳动合同附件第十条总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应签订一些必要的附件,如岗位协议书等。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第十一条总公司在职工转正之后,应由办公室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40、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职工与办公室各执一份。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总公司欲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提前3天向职工发出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经双方协41、商一致后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第十四条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填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第十五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总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对其进行处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42、送达职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总公司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43、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通知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44、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二十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总公司按有关规定给职工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第八章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赔偿第二十一条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赔偿的规定办理有关事宜。职工个人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向总公司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二条由总公司出资选培的大学生、研究生;总公司培训或出资参加学习;脱产培训或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服务期在学习、培训专项协议书中约定。第二十三条由总公司出资派遣45、到国(境)外,培训、学习和工作者的服务期,在专项协议书中约定。第二十四条总公司出资培养的大学生、研究生服务期自学历证书签发之日起算;总公司培训或出资培训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服务期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算。在国内全脱产学习或培训的,服务期自学习或培训结束后到岗工作之日起算;半脱产或业余学习者自证书签发之日起算。 出国学习和出国工作的,服务期自回国到公司正式报到之日起算。 第二十五条服务期未满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根据专项协议的约定予以赔偿,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出国工作者的赔偿费基数在派遣时签订的出国工作协议书中具体规定。其余人员服务期违约金支付计算方法如下:实际支付的学习、培训以46、及相关费用之和X未履约月数/服务期总月数。第九章 福利待遇和劳动争议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中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及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总公司或职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赔偿的有关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执行。第二十八条有关职工待岗问题按总公司待岗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也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条本xx味精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适应福建省xx味精有限公司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47、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xx味精及各分公司(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各分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第三条总公司设立财务部,总公司及各分公司的经济业务在公司财务部核算。第四条总公司财务部对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第五条总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各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和各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财务制48、度和办法。第六条总公司财务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第七条公司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的有关人员参与。第二章 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第八条 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各分公司的流动资金进行统一调配使用。第九条 企业制订关于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49、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第十条 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第三章 收入、成本管理第十一条各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第十二条各分公司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第十三条各分公司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部。第50、十四条各分公司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第十五条公司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第四章 税收、利润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第十七条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第十八条各分公司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51、和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第十九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第五章 会计报告第二十条公司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财务部应于每月终了后12日内报送规定的报表。第二十一条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企业财务人员的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52、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公司办公室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制度,直属公司总经理领导。第二章 财会机构设置第三条 公司设置的会计机构为公司财务部,财务部长为会计机构的负责人。第四条 公司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会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企业的财会工作。第三章 财务负责人职责第五条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本企业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核算制度,设置岗位,安排人员,明确分工,实施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和53、财务管理、监督工作。第六条按照公司要求,制定本企业财务制度和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收人和支出),按规定做好各期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地向公司呈报财务报表和资料。第七条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保证企业依法纳税。第八条对企业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要坚决抵制。第九条做好财务分析,特别是企业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加强财务管理,向财务本部和所在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第十条加强对所在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当家理财的职责,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第四章 会计交接第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54、手续。第十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将经办事项结清,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各项移交内容、交接日期等。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签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十三条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应由该公司总经理监交。第五章 考评办法第十四条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对违反国家各项政策法令、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规定及本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侵害企业权益,给企业造成损失者,财务部将提请公司进行相应处理。第十五条总公司财务部应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激励约束机制,表扬和鼓励先进者,鞭策和帮助落后者,惩罚55、和辞退不称职者,建立竞争机制,树立竞争意识,为xx味精公司培养一支品行端正、技术熟练、作风过硬、善于管理的财会专业队伍。第六章 附 则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分企业。第二条本规定是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56、用证存款等)。第三条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审核管理工作。第二章 公司资金计划控制第四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总公司、各分公司的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第五条公司财务部每月底根据各分公司的资金回笼计划、物质计划部下月用款计划、下月还款额、技改资金用款计划进行资金的统筹,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安排。第六条公司财务部规定每周二、五办理银行款项支付业务(特殊业务除外) ,办理汇票须根据办理行的情况提前通知财务部。第三章 现金管理第七条 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57、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第八条 公司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为1000元,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公司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由保安人员护送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第九条 除零星现金收入可以补充库存外,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财务部长批准。第十条 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第十一条 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第十二条 从银行提取现金,由经办人填写现金支取申请单或借款单、经财务部长审核后,交给出纳人58、员到银行提取。第十三条 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长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出纳人员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第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并结出库存余额。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如出现长短款,应向财务部长汇报,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第十五条 不得用白条抵冲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帐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第十六条 公司安排出纳以外的其他人每月至少对出纳库存现金检查核对一次,验证帐实是否相符,情况异常时应进行突发性检查。第四章 银行59、存款管理第十七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电汇、转账、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中采用“TT”结算方式。第十八条 银行账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公司为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而在相应金融机构开设的基本帐户、一般结算帐户和专用帐户。第十九条 银行账户仅供公司收支结算使用,不得出借银行户头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第二十条 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因公司经营活动而获取的资金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支付业务通过基本账户、一般结算账户办理。专用账户是根据需要为某种特殊业务而开立的。除办理规定的专项业务外60、,不得办理经营性的资金结算业务,专用账户应做到因特殊业务的开展而开立,因其结束而撤销,且业务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清理完毕;第二十一条 严格禁止用个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第二十二条 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长必须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并妥善处理。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帐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第二十四条 银行票据由出纳员专门负责,存放保险柜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第二十五条 出纳员对收到的支票或银行汇票等票据应严格审查,及时存入银行,款到户后才能发货,以免收进假票或无效票据。第二十六条 公司除现金开支范围外61、的所有业务类、非业务类对外付款支出,应采用支票、电汇、汇票等银行结算方式。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业务或费用付款,须填写付款通知书,由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通知书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额和收款单位。支票应分别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经办人领用支票后,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第二十八条 空白支票由出纳员统一保管,空白支票的保管视同现金。因故作废的支票,出纳员须加盖作废印章,并登记保管,于年末列销毁清单,报财务部长批准后予以销毁,销毁清单应存档备查。第二十九条 如结算方式为汇票结算时,经办人将付款申请经相关领导签字后,交由出纳员办理,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支付金额62、申请人和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出纳员将汇票交经办人后,经办人在汇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经办人员采用汇票付款后,应及时将发票传递至财务部报销。第三十条 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并每日结出余额。出纳应每月根据银行对帐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其原因,由会计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每年装订成册归档。第五章 借款及报帐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借款时填写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借款部门、借款人姓名(借款人作为备用金请款的第一责任人)、借款用途、大、小写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数字前必须封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长审核,出纳员方可付款。第三十二条63、 为加强财务凭证的规范管理,要求报销人必须将需要报销的票据进行分类、有序的粘贴,保证能够看到每张票据的完整票面,保持票面整洁完好。第三十三条 报销人员所报票据,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外,不得以收款收据报销,应为有税务监制字样的正规发票,票面加盖清晰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戳记,并注意票据上所写的各种说明。另外,要求各类采购人员应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十四条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者,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报销,须由经办人填写并帖贴票据,部门领导确认,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制定的差旅费报销文件核算,财务部长审核,最后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第三十六条 对于超出文件范围的差旅费票据,应由公司64、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第三十七条 财务部定期对员工备用金进行清理,对于超过期限而未到财务办理还款手续,经摧收无效,公司会采扣发工资或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清理。第三十八条 在员工调离公司时,必须到财务部核实有无请款未报销及其他涉及财务的未完事项。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发票及财务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财务票据的管理,堵塞漏洞,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财务票据包括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结算票据、收款收据及其他财务票据。第二章 发票的管理职责第三65、条 财务部为发票的管理使用部门,财务部门须指定票据经办人,负责发票的领购、保管、使用。发票、收据分别由销售部、财务部开出,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第三章 发票的日常管理第四条 财务部门视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提出领购申请,及时购买发票。第五条 发票经管人员人发生变动,须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未用发票、已用发票存根、发票登记簿等所有相关材料。必要时,应对发票管理状态做出说明。第六条 发票经管人员设立专门登记簿登记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定期与库存核对相符。第七条 发票领购入库,应履行严格的验收手续。第八条 发票应保管于公司保险柜(箱)内,与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其他财务印章分开保66、管。第九条 空白发票不得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收款专用章保管;禁止携带已签章空白发票外出,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情况确须携带外出的,应报请财务主管和企业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第十条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管五年,保管期满,财务部和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未使用的发票,在税务机关更换发票样式及其他格式时,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核销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权由财务部财务部长行使。第十二条 监督与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授权审批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二)相关的票据是否真实合法。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67、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分公司。第二章 固定资产及其分类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一)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其购入价加由公司负68、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入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入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69、资产的价值。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第四章 固定资产折旧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第八条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第五章 固定资产取得、70、验收与管理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技术改造、大修理需要对外进行采购和发包的,要按照公司的招标管理规定公开对外招标,不对外进行招标,擅自采购和发包的,以失职论处。第十条 财务部要及时对实施项目进行会计监督和核算,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办理预决算手续,尽快将项目转资和结转。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未能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应先行将工程投资暂估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投资和大修理项目的验收,由动力设备部组织按规定进行验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特殊投资项目需要聘请公司外专业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的,由动力设备部部负责协调组织。第十二条 凡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71、目,财务部要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如实核算固定资产成本,不得将应计入产品成本和其他费用的开支计入固定资产购置成本,坚决杜绝费用“搭车”现象。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财务部门、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要尽快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对固定资产实施有效管理。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发生毁损或需要报废,使用部门要立即向本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报告,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人员对毁损或需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分析,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各种报批手续,对毁损的设备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人为因素造成的,由所在单位根据情72、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属客观因素造成的由财务部门向保险机构办理索赔手续。第十五条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检查、分析。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第六章 附 则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关于公司财务审批权限的规定第一条为促进总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职责权限,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公司。第三条总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在日常费用开支中,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尽量为公司节约开支。第四条总公司各部门的日常73、费用开支,由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批后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各分公司的日常费用开支,由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各分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第五条 总公司及各分公司的货款支付先由采购部门(物质计划部及项目办)填写付款通知单, 付款通知单必须详细填写收款单位名称、账号、付款金额、款项用途明细,交财务进行欠款情况或根据合同约定应付款的核对,报总经理签批后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第六条总公司与各分公司企业之间的日常资金调动,由总公司财务部根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第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费用报74、销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费用报销审批第二条公司管理费用包括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车辆使用费。通讯费、房屋租赁费。咨询顾问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职工培训费等支出。第三条总公司开支各项管理费用时,由具体经办人签字后由各部门正职签字,总经理签批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交出纳报销。第四条各分公司开支各项管理费用时,由具体经办人签字后由各部门正职签字,分公司总经理签批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交出纳报销。第三章 差旅费开支第五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制定本规定。第六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75、干,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实行总额包干报销办法后,各部门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和定时间。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规定计划天数的,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否则,对其超过天数的费用不予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算,当日12时前到达或12时后出发的均按半天计算。一、 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标准:项目金额出差地点住宿标准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合计公司领导一般人员京、沪、厦、深、珠、琼、汕100903030160/150东莞、漳、泉、无锡、苏州、各省会90802520135/125地级市70602015105/95一般市县(县级)60576、5201090/85市境内各乡镇252015545/40公司办事处202040二、 住宿费开支办法1、住宿费实行包干报销办法,即按以上包干标准凭据报销,低于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发给个人,超支部分不予报销。2、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各种会议,原则上不得报销住宿费。如个别特殊情况,凭证明一律在各自的包干标准范围内凭据按实报销。3、单人出差在同一地点累计天数在三天之内的,住宿费可按核定标准上浮30%。4、出差自带交通工具的,司机住宿费按实报销,并按标准补助伙食费。第七条 交通费报销办法1、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火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在车上过夜77、六小时以上无住宿的每人每夜补助18元。2、乘火车符合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原则上发给个人。为了计算方便,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座位票价的50%发给。3、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按18元发给补助费。夜间乘坐长途卧铺汽车、轮船三等舱以上舱位超时不发给补助费。在车上及轮船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无住宿的每人每夜补助18元。4、出差人员乘飞机应从严控制,未经批准自行乘坐飞机的按乘坐火车硬席座位票价给予报销,超支不报。5、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分职务到境外县市地以上所在地出差,包干使用市内交通费,自带交通工具的,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发市78、内交通费。6、携带巨额现金及超重、超体积货物,经说明事由,特别批准,可以给予另行报销行李运费。第八条 业务人员住办事处的规定1、业务员住办事处开展业务工作的每人每天补助40元,商超主管每人每天补助50元。2、公司有外设办事处的,要求出差人员住宿办事处,每人每天伙食补助20元,市内交通费补助20元。有特殊情况的由总经理特批方可按标准报销。第九条 工作人员乘出差工作之便,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费,扣除直线单程车船费超过部分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不予发放。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承担。第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的住宿费、79、伙食补助费应由主持开会单位统一报支,会议期间交通费不予报销。到外地参加各单位召开的订货会等,其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由参加会议人员回所在单位按差旅费开支规定办理。其有关会场租赁费、会议杂费、空房费等均由召开会议单位开支,不得开具证明要与会人员分摊会议费,转嫁负担。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学习期间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的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没有安排住宿的按核定标准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补贴以申请的方式报销。第十二条 调动工作等待分配工作期间,到外地就医、疗养或休养的,或临时借调其他单位协助工作的,不予报销住宿费,不发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十三条 情况特殊,要求实报,须80、报告说明理由,经董事长(总经理)特别批准,每天按16元发给补贴。第十四条 住宿费、车费等单据应凭正式发票,不得使用收款收据代替报销。第十五条 差旅费报销应预先经过部门领导批准审核,财务计算复核,董事长(总经理)批报。第十六条 本规定之未尽事宜,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参照潭财2007事字0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第四章 招待费支出第十七条业务招待费包括:招待来访客人的茶叶、水果、饮料等费用;宴请客人(包括工作餐)的用餐、食品、酒水等费用;赠送客人、客户的纪念品、礼品等费用。第十八条总公司及各分公司用于接待来访客人的茶叶、水果。饮料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发放及费用控制。第81、十九条以总公司名义制作的纪念品,礼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订做和管理,各部门需领用时,按办公室有关规定办理领用手续。第二十条总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宴请的,按下列原则和办法办理。1。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年度对招待费用进行考核;2限制陪餐人数,原则上xx味精陪同人员不得多于来宾人数;3必须事先填写招待费审批单,并经批准;第二十一条总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全年各项管理费用使用情况,由财务本部定期审核公布。第五章附 则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成本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总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82、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味精各企业。第三条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成本、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确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努力降耗增效。第四条在成本、费用管理中,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经济政策、财经法规和总公司财务规定,实行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使计划管理、定额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正确核算各单位成本、费用。第五条根据公司经济责任制,各分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负全责。财务部、办公室协助总经理组织本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和管理,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第二章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第六条83、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关于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加强对产品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企业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核算与管理。第三章 成本、费用核算第七条各公司的制造成本,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产品的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期间费用,应按照其归属期限,区分费用性质,据实进行分类核算。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成本计算过程中对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劳务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要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原材料按计划价格核算的,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也应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进行调整分配84、。第八条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费用,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数额。第九条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一次列入成本、费用。第十条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以及期间费用的核算,一律以月为成本计算期,同一个计算期内核算的产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讫日期必须一致。第十一条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响成本、费用的准确性。一、制造费用与直接生产成本;二、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三、各类期间费用之间的界限;四、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五、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六、可比产品成本与不可比产品成本。第十二条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要切实可行,一经确定,不得变动。第四章 成本管理责任制及监督第十三条各单位必须按分工及岗85、位职责建立成本管理目标责任制。对成本实行计划控制和目标管理,以保证完成。(一)成本费用控制的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由一人兼任两个以上不相容岗位的现象和成本费用的开支是否获得授权或批准。(二)成本费用的开支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或重大开支由一人审批的现象。(三)成本费用开支的原始凭据的报销手续是否完备及是否合法、真实和有效。(四)成本费用开支的所运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记录有关会计帐薄和编制有关会计报表是否准确、规范。(五)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是否由公司高管授权或批准。第五章 附 则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福建省xx味精有86、限公司总公司高速发展的要求,加强出口业务管理,明确责权,确保贸易项目质量,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福建省xx味精有限公司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味精系统所有从事出口业务的分企业。第二章 出口业务第三条 外销部与客户签定外销合同收到买方30%定金后,业务人员应立即通知有关材料的采购,物料到公司后根据客户的出货计划编排生产进度,完成订单生产后安排商检,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客户,通过大货图片传给客户以进行余额的支付,财务确认收到货款后外销部应根据客户指定进仓图在规定时间组织安排发货。第四条对核销单的管理:报关之前,业务人员需从财务部门领取(出口87、收汇核销单),同时在(核销单领用登记薄)上签字。注明申领份数。合同号、商品名称、申报金额。报关后业务人员应立即将核销单退还财务部门。对不及时退还累计达5份以上核销单的业务人员,在下一次领取核销单时,财务人员有权拒发,同时,财务部门有权视情节轻重提请人事部门扣发相应工资。第五条财务人员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时,应备好下述资料正本。1、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2、报关单:3、银行结汇水单(盖有“供核销专用”字样的已在外管局备案的结汇水单);4、外贸发票。上述单据之间要求单位数量一致,金额相符。第六条财务人员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及时备好全套资料如下。1、出口退税申请表:2、增值税发票并附税收(出口88、货物专用)缴款书;3、在外管局已核销的核销单;4、报关单;5、外贸发票;6、收入成本作销帐复印件。第三章 附 则第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关于资金担保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味精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减少公司的担保风险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担保、开具保函提担保等。第三条 公司对担保事项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对89、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与任何单位相互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五条 提供资金担保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对象、决策权限及审议程序第六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二)与公司具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三)公司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资质,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90、决策权限均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第八条 财务部应首先将对外担保事项报公司总经理审定,再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资料认真审查担保人是否符合担保条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就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取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全体成员2/3以上的成员同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就对外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对外担保事项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第九条 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反映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等;(二)担保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91、;(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四)与借款有关的主合同的复印件;(五)申请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条件和相关资料;(六)不存在潜在的以及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七)其他重要资料。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审查第十条 公司接到被担保方提出的担保申请后,对被担保方的资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要求申请担保人提供其基本资料、年度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材料,并将有关材料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不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呈报材料进行审议、表决,并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提供资料不充分的,92、不得为其提供担保。(一)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的;(二)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三)公司曾为其担保,发生过银行借款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至本次担保申请时尚未偿还或不能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的;(四)经营状况已经恶化、信誉不良,且没有改善迹象的;(五)未能落实用于反担保的有效财产的;(六)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认为不能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 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或其他有效防范风险的措施,必须与公司担保的数额相对应。申请担保人设定反担保的财产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的,不得为其担保。 第四章 担保合同的签订第十三条 担保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法93、律规范,合同事项明确。担保合同需由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必要时交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审阅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十四条 公司在接受反担保抵押或质押时,由公司财务部会同公司法律顾问(或公司聘请的律师),完善有关法律手续,及时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手续。第十五条 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由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订。第十六条 担保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担保的方式;(四)担保的范围;(五)保证期限;(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七条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的登记与注销。相关合同签订后登记管理,将合同复印件送给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第五94、章 对外担保的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 担保业务的监督检查权由监事会行使。第十九条 担保业务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 担保决策程序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越权批准行为;(二) 为公司以外企业担保是否进行风险评估;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福建省xx味精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的管理和保障投资的安全性,提高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经营的新建、扩建、技改等项目。参股经营的项目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第三条总公司项目办代表总公司行使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权。第四条项目办应根据项目不同阶95、段的情况及需要,会同总公司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实施管理。第五条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投资的项目,由总公司项目办进行管理。第二章 项目建设阶段第一节 建设前期第六条投资项目获总公司批准后,项目主办单位可正式实施该项目,需成立新公司的项目,应尽快办理新公司的审批及注册手续(审批及注册手续,见投资项目审批规定。项目所属公司应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与项目办联系。第七条项目所属公司应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建立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并严格履行,以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了加强总公司对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项目所属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应报项目办备案。第八条项目公司应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内容96、和要求,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第九条总公司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的(不含三百万元)项目,其初步设计审查由项目办组织,财务部、物质计划部、项目所属公司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第十条总公司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含三百万元)的项目,初步设计由项目所属公司组织审查,项目办、财务部、物质计划部及有关方面专家参加。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公司所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投标单位的选择、招标文件的编制、标底的编制、开标与决标、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图图纸会审等工作:(一)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不含三百万元)的大中型项目,项目办应全过程地直接参与;(二)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97、万元以下(含三百万元)的项目,项目办可不直接参与,由项目主办单位自行办理,但应及时地将下列资料报送项目办审核。(1)施工图图纸;(2)工程招标文件;(3)工程招标概(预)算书和中标单位的工程概(预)算书;(4)施工组织总设计;(5)工程建设监理规划;(6)工程用款计划。第十二条项目公司必须将以下合同报项目办审核:(一)工程委托设计合同;(二)工程监理合同;(三)工程承包合同;(四)选择设备、材料采购方案、确定主要设备的选型及订货合同。上述合同由项目办审核后,交财务部审核,以上部门审核通过后,报总公司领导审批,获准后按有关授权管理规定对外签约。第三章 建设施工期第十三条项目所属公司应随项目工程的98、施工进度,分基础、结构、装修三个阶段填报工程进度、用款情况及质量状况等报表,及相应阶段所发生的索赔签证和费用,报总公司项目办和财务部,并定期进行财务及概算执行情况分析,作出专题报告。如果:(一)延误工期或财务超支造成损失,经项目办、财务部和工程监理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调查分析,确定为管理不善,领导失职,则检查小组有权提请总经理给予责任人员相应的处分;(二)如延误工期或财务超支属于客观原因,则项目办应会同财务部及有关专家与项目公司共同研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严格控制成本、限定工期,并报总经理批准。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如有大的设计变更或发生重大情况,项目所属公司应及时向项目办报告。第十五条项99、目办应严格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会同购务本部及有关专家组成检查小组,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研究并提出解决有关问题的措施,将项目实施中的各种信息及时反馈给总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第四章 竣工、验收期第十六条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达标;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达到上述要求时,项目所属公司应及时向项目办提出验收申请报告。第十七条项目所属公司应准备好以下竣工验收资料:(一)技术资料:应包括建筑、安装、设备等方面的竣工图纸和有关文100、件,试生产运行报告等。(二)竣工决算。认真清理所有财产、物资和未用完或应回收的资金,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益。竣工决算资料包括:(1)竣工项目概况;(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和费用签证等资料;(3)各地造价部门规定可调整的材料明细表;(4)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书;(5)工程保修合同;(6)竣工财务决算;(7)竣工交付使用固定资产表;第十八条项目办组织财务部、办公室、物质计划部、项目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贷款金融机构及有关方面的专家成立验收组,验收合格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九条验收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研究补救措施及101、处理方案。项目所属公司应据此尽快实施,问题解决后再进行复查。第二十条项目公司应有完善的财务、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项目建设的完整资料,项目办有权随时调阅。第五章 生产经营阶段第二十一条项目竣工投产后,项目所属公司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制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并报项目办备案。第二十二条项目所属公司应在年末将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利润计划、投资计划报物质计划部、项目办;资金运用计划、还款计划报财务部、项目办;经上述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三条项目办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项目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投资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协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总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并提出建议。第102、二十四条项目公司应按国家现行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定期上报总公司财务部、项目办。第二十五条项目公司应按照项目办的要求,以月报、季报、年报的形式,定期向项目办上报企业的统计报表资料。各类统计报表应真实地反映生产经营中的实际情况,统计年报应附有统计分析报告。第二十六条项目公司应在每年年末向物质计划部和项目办报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办会同物质计划部、财务部对各项目公司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考评,并提请总公司领导对有关项目公司的负责人予以奖励或处罚。第六章 项目后评价第二十七条为了提高投资项目的决策水平、总结项目建设及经营管理的经验教训,提高投资效益,项目办应在投资项目进103、入正常生产经营阶段后,组织总公司财务部、物质计划部及有关专家对其进行项目后评价。项目后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立项决策的正确性;(二)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的评价;(三)财务及经济效益评价;(四)存在的问题;(五)结论和建议。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项目所属公司上报总公司的报告、报表应真实、准确,如发现有虚报、瞒报或伪造行为的,将追究项目所属公司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九条项目所属公司应严格执行总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如有拒不执行者、项目办应根据情节轻重报请总公司领导及人事本部给予项目所属公司负责人相应的行政处分。第三十条投资项目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所属公司支付。第104、三十一条总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对其管理的项目,应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报项目办审核,并按要求的表式,定期将反映项目情况的各种报表上报项目办。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总公司项目办负责解释和修订。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失误,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责任制度,规范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的行为,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第三条总公司财务部、办是经贸类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编号、合同履行情况的统计、合同档案的管理。第四条各业务单位的负责人是合同履行105、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合同履行工作,承担合同的业务风险审核责任。第二章 合同的审查第五条合同原则上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部门领导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106、经济损失。第三章 合同的审批第六条 各业务单位应在合同内容确定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交印章管理人员在合同文本上用印。合同审批权限如下:1、除借款合同外总公司签定的合同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2、各分公司签定的合同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3、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合同由公司董事长审批。第四章 合同的签订第七条 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第八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第九条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107、方当事人的情况。第十条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第十一条 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第十二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止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以后,业务单位应当及时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事件时,应当在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对方当事人,并收集、提供相应的证据。第十四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方当事人发生违约或者发现对方当事人违约的。合同经办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法规人员,以108、便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妥善解决违约问题。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第十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需要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合同经办人员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签订合同的审批程序报批。然后再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理由并明确作出答复的方式和期限,与对方当事人造行协商,达成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书面协议。第十七条对方当事人要求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合同经办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法规人员,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审批后,在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对方作出加盖合同专用109、章或公章的书面答复,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第十八条对方提出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了依法可以免除对方责任的情况外,应当积极向对方索赔。第六章 合同纠纷解决第十九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第二十条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第二十一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110、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第二十二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第二十三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第二十四条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111、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第二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十六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第七章 合同的管理第二十八条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112、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第二十九条财务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1、公司的合同章由财务部管理使用,公章由总公司办公室管理使用。2、负责印章管理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没有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的签字,不得在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上加盖公章或合同章。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不得以财务章、部门章替代公章或合同章签署法律文件。 3、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尚未立卷的合同档案材料,严格保守商业秘密。非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私自出借合同材料。4、合同管理人员应于每年的三月前将过去一年的合同进行整理建档。5、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合同妥善保管。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与会计档案相同,发生纠纷的合同档案永久保存。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