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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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726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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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煤厂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选煤厂事故管理制度第一节 概 述为正确处理选煤厂各种事故,保证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经济不受损失,使生产顺利进行,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和惩处,而制定本办法。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要做好以下工作;1 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执行交接班和检查设备的制度,定期进行标准化检查及安全大检查,发挥各管理人员以及专职安全管理员的职能作用,通过教育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守纪律,执行公司所颁发的各2、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 定期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技术和业务水平,增强职工责任心,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事故的发生率。3 奖罚分明,对安全工作上做出突出成绩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三违”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给予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批评教育或罚款,事故较为严重的还要追究其领导的责任。4 一旦发生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抢救,并对事故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责任者不清不放过、本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拿出今后预防措施不放过)。认真调查分析研究、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二、 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调查、讨论、编写事故分析报告并备案3、。对隐瞒事故、推脱责任或姑息迁就不真实反映情况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加重处理。三、 凡发生较大事故时,任何人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和假造事故现场,特别是责任不清的事故现场更要保护好。否则谁破坏谁负全部责任。四、 事故调查完后,经公司选运部及有关部门同意后选煤厂方准处理事故现场。第二节 事故分类一、 按照事故性质原则上可分为二大类:1 人身事故、死亡、重伤,轻伤、微伤。2 设备事故:重大事故、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一般事故。二、 凡是发生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均为重大事故:1 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0元以上者(含100000元);2 设备停机24小时(含24小时);三、 凡是发生4、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均为一级事故;1 直接经济损失在70000-100000元(含70000元);2 设备停机并影响12小时24小时(含12小时);四、 凡是发生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均为二级事故:1 直接经济损失40000元-70000元者(含40000元);2 设备停机并影响生产8小时-12小时(含8小时);五、 凡是发生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均为三级事故;1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40000元(含10000元);2 设备停机并影响生产5小时8小时(含5小时);六、 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三级事故,为一般事故。第三节 事故报告制度一、 凡发生事故时,工长、值班经理等现场有关人5、员,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报告调度室,由调度室上报选运部及选煤厂有关领导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二、 凡发生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及其它灾害等,不论构成事故与否,都要汇报选运部,逾期不报者,视为隐瞒事故。三、 健全事故分析记录,完善各岗位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四、 凡发生三级和轻伤以下事故要在48h内提出书面报告送到选运部,并逐级上报,对事故延期或隐瞒不报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五、 填写事故报告时,必须情节真实,实事求是,以便从中吸取真正的教训,避免今后发生类似事故。报告填写得不真实,除追究填写者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第四节 事故调查和处理一、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当事人和管理6、人员必须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当事人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二、 凡发生重大、死亡和重伤事故,选煤长运营方接到上报后,要立即告知选运部负责人并赶赴现场,组织并指挥有关人员积极抢救伤员或被损坏的设备,尽快恢复生产,同时做好以下事故调查工作:1 勘察现场绘出现场示意图,特殊事故要测量人员经测量绘出现场图、录像和拍照并做好原始记录。2 对事故地点进行详细检查,对设备状态应做好记录,如有设备因机件破损而造成事故时,应保存其实物。3 对事故有关人员应调查,由本人或第一见证人详细介绍事故发生时的前后情况,写出书面材料。4 对重大事故、特殊事故、死亡事故的调查、讨论分析、领导的讲话结论要进行记录,妥善保管7、,所有资料存档。三、 凡发生重大、一级和死亡、重伤事故,厂部门要会同事故调查组进行研究,并负责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清责任者,制定预防措施,提出处理意见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四、 凡属厂外伤亡事故和非正常设备事故,配合公安、交通、保险部门进行处理。五、 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参照煤炭行业关于人身事故类别而确定。第五节 事故处罚凡选煤厂运营方对事故责任者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事故通报及处罚,应报公司选运部备案留存。第六节 事故追查分析制度一、 事故追查分析程序:1 调度室根据生产中出现的事故及时下达事故追查分析通知单,并报告公司选运部。2 选运部接到事故追查分析通知单或指令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或现场勘察8、,收集和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3 发生事故班组负责人在接到“事故追查分析通知单”后,要按规定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到技术室指定地点接受事故追查分析。4 选运部按规定组织事故分析,对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今后的防范措施作出事故分析并记录。重大事故或过失要在分析完毕24小时内写出事故通报,一般事故要在3天内写出事故通报。事故通报要及时下发到各班组,各班组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吸取事故教训。同事需将编写好的事故报告报至选运部留底保存。二、 事故追查、分析原则1 “四不放过”的原则:(1)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不清楚不放过。(3)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没有预防措施不放过。2 责任处罚原则(1)事故责任或过失必须落实到个人。(2)对隐瞒事故或无理取闹者从重处罚。(3)对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从重处罚。(4)对群体违章造成的事故从重处罚。3 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1)追查分析事故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处罚规定为准绳,必须做到客观、公正、严明、实事求是。(2)组织追查分析事故者,因个人失职或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管理过失给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