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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房产建筑劳动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制度133页
铁路房产建筑劳动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制度13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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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
上传人:职z****i 编号:1097179 2026-03-02 131页 619.21KB
1、铁路房产建筑劳动、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管理控制制度类1、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度2、劳动安全管理制度3、安全信息管理制度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工作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制度8、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度9、安全生产结合部控制制度10、安全生产危险源控制措施11、大维修高危作业项点及控制措施12、冬季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3、夏雨季施工安全控制措施14.、门卫安全措施15、地沟、下水、客车栓清掏作业安全措施16、电工安全控制措施12、7、电气焊工安全控制措施18、驾驶员安全控制措施19、司炉工安全控制措施20、上煤作业安全控制措施21、控制路外伤事故措施xx铁路房产建筑段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对xx铁路房产建筑段(以下简称段)安全工作的领导,规范安全工作议事决策程序,搞好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倾向性、关键性、前瞻性问题的分析和处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车间都要参照本制度,结合实际,确定本车间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机构和职责,制定安委会和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度,并定期开好安委会和安全生产分析会。第二章 xx铁路房产建筑段安委会组织机构第三条3、 安委会组成主 任:段长、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主管安全副段长副主任: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委 员:安全管理科长、技术设备科长、人劳科长、计划财务科长、客服信息服务收费科长、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材料科长、设计科长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科)主 任:安全管理科长成 员:技术设备科、劳人科、计划财务科、客服信息服务收费科、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材料科、设计科等部门相关人员,安全管理科全员第四条 安委会委员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下发文件予以调整公布。第三章 安委会职责第五条 安委会工作职责安委会作为全段安全生产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全段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计划、组织、决策、指挥、协调责任。1、贯彻执行党4、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部署,研究确定全段安全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安全目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2、领导、监督、指导全段各级安委会工作。3、指导协调所属各部门、车间之间的安全管理工作。4、组织全段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工作调研、检查和考核评价;审核各车间党政正职、段相关业务部门正职落实干部安全经营逐级负责制情况,追究有关领导安全管理的失职行为。5、定期查摆、分析全段安全工作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各类安全问题的管理原因,明确干部责任,制定改进措施,追踪落实效果。6、及时总结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和安全技术成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的表彰、奖励及行政、经济处罚等事宜5、。7、按照上级和段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报告、通报全段安全工作情况。第六条 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对安委会形成的决议负有组织、协调、督办责任,并负责完成安委会主任、副主任交办的临时性任务。1、筹备安委会和安全工作会议,负责汇总、审定、提报各类安全专题报告,做好会务工作,并对决定事项予以督办。2、负责向上级报告工作,提供各类汇报材料。3、牵头组织或参与开展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工作调研、检查及评估考核。4、协调、指导各车间安委会的工作。5、起草全段安全工作的文电及领导交办的有关材料。6、健全、保管安委会工作的有关资料、台帐。7、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四章 例会制6、度第七条 安委会制度1、召开时限:xx铁路房产建筑段和各车间每季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时间为每季后次月5日前召开。遇有重大安全事项,可由安委会主任随时召集临时安委会会议。2、参加人员:安委会主任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如期主持时,可调串召开日期),副主任及委员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或换人参加,需经主任同意,并在会议签到簿中注明原因。3、会议程序(1)安委会召开前,要提前3天发出会议通知,有关委员、部门提报议题,经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报安委会主任审核确定后,提交安委会研究。(2)在会议记录簿中记载会议内容的前面留出空页,记录签到情况(必须由本人签字),约束各委员按时参加会议。(3)xx铁路房产建筑段7、安委会召开后,要在24小时之内下发会议纪要,保证各车间和各部门按会议纪要部署的重点工作及措施组织落实。各车间安委会召开后,要在24小时内形成会议纪要,及时下发所属工区、班组,并抄报xx铁路房产建筑段。4、会议内容(1)对本季度安全重点工作兑现情况进行总结评价。(2)对季度内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急性工业中毒和食物中毒事故等逐一进行分析,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查摆出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3)对重要安全信息要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倾向性和关键性问题,深刻剖析直接原因,认真查找管理原因。(4)根据下个季度安全形势、重点工作、条件变化和现实安全基础管理(即: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设备质量8、)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各部门、车间工作项点和量化要求。5、会议要求(1)安委会召开时,首先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汇报上季度全段各类安全事故、重要安全信息、安全基础管理等情况,总结季度工作和监督检查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对各类事故的定性定责情况,查摆全段倾向性问题和安全关键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2)相关委员汇报主管各车间安全工作情况,反馈信息,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与会人员对有关议题进行研究。(3)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归纳概括,发表意见。(4)最后由安委会主任代表段安委会提出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6、资料管理:安委会要设记录簿,并指定专人作好记录。段由9、安全管理科负责以文件形式拟定下发季度安委会会议纪要。第八条 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度1、召开时间、参会人员的规定:段及各车间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时间为月末前(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委会主任)主持,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参加。会议执行签到制度(形式比照安委会)。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或换人参加,应说明原因,并请示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委会主任)同意。2、安全生产分析会基本程序和内容(1)由各部门(车间为主管人员)分别汇报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定量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倾向性、关键性问题,提出次月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和解决措施。(2)研究安全生产分析会决定的内容及有关安10、全生产具体事项。(3)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本单位下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量化要求,明确责任、措施、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3、安全生产分析会要设记录簿,指定专人作好记录。第九条 xx铁路房产建筑段安委会可根据形势任务需要,指派相关业务部门参加所属各车间安委会和安全生产分析会,并提出指导意见。同时,要通过调阅资料、评估考核等形式,加强对各车间的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安委会、安全生产分析会的会议质量。第五章 附 则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十一条 由段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 xx房产建筑段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11、简称条例)、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493号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以下简称事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劳动安全生产管理,全段各部门、各车间都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铁路房产建筑段(以下简称段)所属各车间和各部门。第二章 劳动安全分工和职责第五条 段实行安委会具体负责,段工会依法进行群众监督的劳动安全管理体制。实施以分级管理、逐级负责为核心,以强化基础管理、宣传教育、现场作业控制、安全奖惩考核为主要手段的劳动安全管理模式。第六条 劳动安全实行段、车间、班组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12、级负责。段重点抓好车间的劳动安全管理,车间重点抓好班组的劳动安全管理。第七条 各车间主任是车间劳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车间劳动安全负全面责任;各车间技术负责人员负具体管理责任。第八条 段设立专职劳动安全管理人员,车间设立兼职劳动安全管理人员(由车间技术负责人兼),形成自上而下的劳动安全管理体系。第九条 段劳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和办法,建全和完善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劳动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3、组织开展劳动安全大检查和各项攻关活动,落实安全措13、施,整改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4、按规定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5、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做好劳动保护工作,贯彻执行铁路职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6、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事故性质和责任不清、教训和措施不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原则,组织落实整改措施。第十条 车间劳动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路局和段有关劳动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和办法,接受路局、办事处安全监察机构和段的监督和指导。2、认真组织落实劳动安全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分段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14、总结、评比分段劳动安全工作。4、按段的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开展劳动安全大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及时消灭各类安全隐患,并向段反馈结果。5、对车间职工(包括各种临时工或供热中调入车间的其它车间职工)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和相应考试。6、参与调查处理职工伤亡事故,并提供详细的事故资料。第三章 劳动安全教育和基础工作第十一条 劳动安全教育是以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和国家、人民财产安全为宗旨,以普及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防护知识为目的,不断增强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手段。第十二条 劳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要纳入到段的职工教育整体计划中,计划完成情况要按规定向职代会报15、告。第十三段 车间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季节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各车间每年要利用春秋季节开展两次全员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及格要及时组织补考,补考不合格的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全员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面要做到百分之百。第十四条 各车间要强化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意识教育。认真开展班前预想、班中检查、班后总结教育;通过举办挂图展、照片、图片、板报或组织一些同志进行现身说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事故案例教育,使其能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第十五条 全面开展法制教育。对从业人员普及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知法、懂法、自觉守法,段和车间都要有所安排。第十六条 16、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组织人力,投入资金,大张旗鼓地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宣传教育工作。第十七条 突出节假日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节前、节中、节后的安全教育,确保节假日前后和节假日中的人身安全。第十八条 实行“三新”人员(指新人、新职、新岗)的三级(指段、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段、车间、班组对所属的“三新”人员均应登记上册,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并应有教育培训计划、教案、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点名薄、安全试卷、成绩汇总等资料。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班组长对“三新”人员必须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强化监督控制,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第十九条 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和培训。对从事电工、17、起重工、建筑登高架设工、电、气焊工、机动车驾驶员、锅炉司炉工等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国家或路局颁发确认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第二十条 抓好新工艺、新设备安全生产教育。凡在新工艺生产线上工作和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一条 切实做好专业人员继续再教育工作。每年要积极参加路局定期举行各级专业安全监察和基层单位劳动安全专兼职人员的安全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专业技术业务精湛、安全意识强的劳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第二十二条 开展典型事故教育。通过案例剖析的方法,抓住影响劳动安全的典型问题、倾向性问题,深入剖18、析,搞清事故发生的规律和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控制。第二十三条 加强“正风气、严管理”教育。通过对隐瞒事故及对隐患和问题视而不见造成事故的干部,严肃追究管理责任,公开处理,狠刹好人主义歪风。第二十四条 段、车间、班组要建立劳动安全管理台帐和基础资料;月份工作计划总结、季节性人身安全措施、关键控制点、应急救援预案、各项活动和各种会议记录等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第二十五条 要认真执行和落实路局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按有害作业点治理、防暑降温、保健食品发放、女工保护等劳动保护文件规定,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台帐。第四章 劳动安全检查与控制第二十六条 为不断消除事故隐患,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发生,19、各车间必须经常进行劳动安全检查,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突出的问题,对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加强检查和控制,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并跟踪整改情况。开展经常性的劳动安全攻关活动。第二十七条 安全科要根据专业管理实际,对本段日常管理、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剖析,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专业管理及现场作业问题。第二十八条 段、车间要强化现场作业过程控制,加大对惯性“两违”问题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隐患,及时反馈上报,并制定防范措施。第二十九条 班组要坚持“班前预想、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制度,作业人员作业中要做到“自控、互控、他控”。第三十条 各车间要细化劳动安20、全检查制度,做到段月检查、分段旬检查、班组日检查,检查必须有写实。第三十一条 段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月)全段范围群众性的劳动安全大检查,定期组织季节性劳动安全检查、节日劳动安全检查和劳动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各车间要根据本车间的劳动安全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组织劳动安全攻关活动,各职能科室要加强检查指导。第三十二条 段劳动安全专职人员和车间劳动安全兼职管理人员每月深入班组、现场检查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时间,要做到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和夜间抽查相结合。认真检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问题,及时通报给被检查的车间和班组,并跟踪整改情况。对有些因技术和各种条件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制定计划逐步解决21、,在没有解决前,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第三十三条 段及各车间、班组应针对职工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作业环节、部位、设备等,逐级确立劳动安全关键点,做到年有固定关键点,月有动态关键点。并按照“六有”要求(有控制点、有控制措施、有检查责任人、有检查频次、有检查记录、有整改记载),强化对重点部位的全过程控制。要以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土方坍塌、机械伤害、锅炉爆炸、触电、气体中毒和道路交通事故等为重点。第三十四条 要在有较大劳动安全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经常检查,每次检查应详细地填写检查写实记录。第三十五条 要根据季节的特点,段及各车间要及时制定出各季节人身安22、全措施。段要检查各季节人身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各季节从业人员要加强控制,确保作业者的安全。第三十六条 要加强汽车使用的控制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路局汽车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汽车安全管理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三检制”制度和路局“八不准、四不出、三不听“及段“十不准、六必须、两个停止运行”制度。段定期对汽车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严控非专职司机驾驶汽车,严禁超速行使,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第三十七条 各工种必须严格执行路局劳动安全卡控措施,从业人员作业中要做到“自控、互控、他控“,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第三十八条 严格施工作业的现场控制。各项施工必须23、在开工前召开有准备的施工安全例会,车间可邀请段主管人员参加,重点要进行劳动安全分析、预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以加大施工现场监控力度,确保施工的绝对安全。第五章 伤亡事故管理第三十九条 发生事故后,段、相关车间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现场人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迅速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创造条件。第四十条 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在生产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人员伤亡,不论原因、责任及伤亡人员归属,都必须执行1小时事故报告制度,由发生事故车间向段安全科(22720、25601)或调度室(23751)报告,段在3小时内形成事故概况分别上报路局安全监察室和办事处24、安全监察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报告、慌报或隐瞒不报。第四十一条 局安全监察室是调查处理伤亡事故的主管部门,段安全科配合。 第四十二条 事故报告、调查、统计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依法办事的原则。任何人不得拒绝、阻碍和干涉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工作。第四十三条 属隐瞒或擅自处理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的,经事故调查委员会查实,除依照哈尔滨铁路局运输生产奖惩办法处罚外,按责任事故补充统计在认定月份,并按有关规定加重考核;人身安全天数累计从发生日期中断,从认定的次日重新计算。第四十四条 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在按规定时限向规定部门报告的同时,段及车间要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深入事故现场,积极抢25、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现场,采集痕迹和物证。第四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的人员有权向与事故有关的车间人员了解情况,索取有关材料,任何人不得拒绝。对故意破坏现场、销毁事故痕迹或物证、造成事故原因无法查清的,不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的,弄虚作假的,按隐瞒事故处理。第四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要本着“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性质和责任不清不放过、教训和措施不清不放过、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设备设施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确定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提出认定依据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指明应接受的教训,提出防范措施的建议;由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26、调查报告上报路局。第四十七条 事故的定性定责由路局、办事处监察部门负责。第四十八条 凡属生产性事故而申报工伤的材料必须由路局安全监察部门签署结论意见,对从业人员伤亡事故进行定性定责,并加盖职工伤亡事故责任认定章。无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签署结论意见的工伤材料,工伤保险部门可以要求事故单位补正。 第六章 劳动安全处罚第四十九条 按照安全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负责制的要求,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根据伤亡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严格执行本制度以及哈尔滨铁路局运输生产奖惩办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依据伤规的处理程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第五十条 发生从业人员轻伤事故,按照xx房产建筑段轻伤处理办法处理27、。第五十一条 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按照哈尔滨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哈铁劳卫2007139号)及哈尔滨铁路局运输安全生产奖惩办法(2012)39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五十二条 对其他应负责任的领导和管理人员,也应视情节轻、责任程度,追究管理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第五十三条 对到任不满三个月,在事故中负有间接管理责任的人员,可酌情从轻或或免予处分。第五十四条 对发生的责任伤亡事故,采取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采取各种方式阻碍、干扰事故调查,以及弄虚作假降低事故等级的责任人,按查定的事故等级加重处分。第五十五条 对造成重大从业人员死亡事故,由司法机关查处后免予或不予刑事处罚的领导,应追究其28、行政处分。第五十六条 对在生产过程中,因违章指挥(含纵容违章作业)、违纪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的处理,要严格执行哈尔滨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哈铁劳卫2007139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五十七条 各种罚款统一由段劳人科办理手续,财务科依此为据收缴或在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第五十八条 对事故责任相关人员的罚款,其中25用于劳动安全宣传教育;50用于劳动安全专项奖励和对防止事故有功人员的奖励;25用于配备和更新事故调查所需备品和设备的专项补贴费用。宣传教育和专项补贴费用支出计划由段安全科提出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报段长批准后执行。劳动安全奖励每季一次,奖励劳动安全有突出贡献的人员29、,奖励方案由安全室提出,报段长批准后执行。第七章 劳动保护工作第五十九条 段要把防尘防毒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加强对尘毒治理设施的管理,健全建立修、管、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按规定在有害作业点的附近安装标志牌,要建立尘毒作业点台帐,定期对尘毒作业点进行检测,做到对本段尘毒作业点情况清楚,管理到位。分段应加强对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能够正常使用。第六十条 段对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要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费和进行定期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应根据医务诊断和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的结论,对不宜继续从事原作业职工,要及时调整。第六十一条 劳动保护用品要严格执行路局“四统一”管理的30、规定,即: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发放。段工会、安全科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实施综合治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第六十二条 段及车间都应教育职工按照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第六十三条 对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暑期要发放防暑降温饮用品。对从事室外人员冬季要发放防冻防裂护肤品。标准按路局统一规定。第六十四条 段要建立健全护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大日常工作的检查力度,坚持三级验收制度,对不合格的护品,坚持退货原则,杜绝不合格护品发到职工手中。第六十五条 研究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发展科学技术预防手段,提升科技保安全的比重,31、增设安全防护装置。第八章 附 则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六十七条 由段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xx铁路房产建筑段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全面推进xx铁路房产建筑段(以下简称段)安全基础建设,健全和完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生产现场安全信息,充分发挥安全信息正确预测安全形势、指导安全生产的能力,确保全段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的安全信息,主要是指在全段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责任铁路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急性中毒(工业、食物)事故,具有32、一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管理问题、设备隐患问题、职工违章违纪信息;其他有关影响和危及安全生产、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作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信息。第三条 安全信息管理原则1、真实性原则。凡是反馈的安全信息,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内容真实、来源可靠,杜绝虚假信息、失效信息和非安全方面的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踪性。2、准确性原则。安全信息的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要做到全面、客观、准确,避免错、漏信息的发生。3、时效性原则。安全信息的反馈,要做到及时、快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周期提报,不得人为拖延,影响信息畅通。4、数质兼优原则。安全信息的反馈要杜绝只重数量、不顾质量的问题,做到数质兼优。5、奖33、罚并举原则。将安全信息管理质量和干部信息定量完成情况作为对全段各部门和各车间月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兑现奖惩。第二章 安全信息日常管理第四条 信息管理部门及职责1、全段安全信息管理部门设在安全管理科,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全段安全信息的收集、统计、综合分析和重要信息的跟踪处理。2)负责对上级安全监察系统检查信息的调查、处理及反馈,跟踪检查处理段领导督办的信息。3)及时向段领导汇报安全重要信息,按规定时限向上级安全信息管理中心反馈安全信息。4)定期对全段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操作、虚假信息有权取消或作废,并纳入信息考核评比。5)对严重安全信息、严重责任安全事件进34、行跟踪调查处理,并对整改情况及时通报。2、各车间安全信息管理由车间确定安全员或其他兼职人员负责,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对本车间各类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综合分析。2)按规定时限向段安全管理科上报安全信息和反馈信息整改处理结果,提报月份安全信息分析报告。3)定期对本车间班组的安全信息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对所有提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发现违规操作、虚假信息有权进行更正或取消作废,并纳入安全信息考核。4)对段及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信息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充分利用上级检查信息解决安全隐患问题。第五条 安全信息来源1、段各专业业务部门和各车间反馈的信息2、段安全管理部门安全35、监察人员明察暗访发现的信息3、段领导干部检查或抽查发现的信息4、上级安全监察、业务部门检查的信息5、外部传递的信息第六条 安全信息分类1、安全管理信息。主要是干部安全管理失职,设备安全管理失责,现场安全管理失控,安全管理办法不健全,规章、作业标准不落实产生的信息。2、职工“两违”信息。主要是从业人员在工作岗位和作业过程中违章违纪方面的信息。3、设备质量信息。主要是特种设备、其他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发生的信息。第七条 安全信息等级:全段安全信息统一按A、B、C进行分类。各车间不再另行分类。(信息分类标准件附件1)由于生产、劳动组织方式及技术设备变化等因素,对全段安全信息分类标准在落实过程中需要补充36、和调整的安全信息,由各车间报段安全管理科备查。第八条 安全信息收集1、段党政班子成员每月检查信息分别由段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指定专人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于每月末25日前报全段安全管理科。2、各部门、车间及其他干部每月检查信息于25日前汇总,上报段安全管理科。3、安全管理科对每月收集的安全信息要进行分析、整理和汇总,于次月5日前上报路局土地房产管理处。同时,做好召开安全信息分析考核会相关筹备工作。第九条 安全信息分析1、段专业业务管理部门和各车间专兼职人员要把安全信息纳入日交班、周交班、季度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进行专题分析。2、段安全管理科按周定期对B类及以上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各车间安全管理专兼37、职人员要按月对全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影响安全的倾向性和关键性问题,确定问题整治重点,制定有效防范措施。3、凡是危及现场作业安全的突出隐患信息、倾向性问题信息、安全管理的重要信息,在同一作业现场重复发生的同类信息,要进行专题分析。第十条 信息利用及处理1、段安全管理部门和各车间第一管理者必须充分利用安全信息的预测功能、评价功能、导向功能,把安全信息作为安全决策的重要依据,运用安全信息正确指导本单位安全生产。2、坚持做到对安全信息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不弄清责任不放过,不分析管理原因不放过,不制定措施不放过。3、针对安全信息中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要采取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强化控制等相应措施,及时38、消除安全隐患。4、对作业现场安全信息分析,要着重从管理层找原因,追究各级干部管理责任。5、安全信息利用要把与生产安全相关的安全信息、涉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问题信息作为突出解决重点;要把特种设备质量问题信息、危险品运输储存保管过程中的隐患信息、可能引起疑似食物中毒、工业中毒严重信息作为立即整治的重点;要把安全管理薄弱、倾向性问题较多的基层单位作为解剖的重点。对重要信息反映出的重要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堵塞漏洞。第三章 安全信息的考核第十一条 考核原则1、真实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保证考核的真实性、公平性和可追踪性。2、统一性原则。对同一类A、B类安全信息,必须按照39、同一尺度进行经济考核,不得根据信息来源的不同而加重考核。3、一次性原则。对同一件安全信息的责任者,只能进行一次经济考核,不得重复进行经济考核。4、时效性原则。安全信息的考核,要做到及时、快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周期进行,不得人为拖延,影响信息畅通。对A、B类安全信息考核,主要突出考核违章作业及严重违纪,特别是大修、基建工程的安全信息考核。第十二条 考核标准1、A类安全信息每件考核40元,B类安全信息每件考核20元。2、对C类安全信息的责任者,以批评教育为主,不进行经济考核。但对当月重复发生C类安全信息的责任者,自第二件起,每件安全信息按B类标准进行考核。3、对职工发生的安全信息,由段安全管理科40、进行统计,并按考核标准由人劳科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进行核减。核减工资总额按照段安全信息考核款源二次分配及管理办法进行二次分配。4、对问题情节严重、安全威胁较大和多发惯性严重“两违”的责任人员,按照哈尔滨铁路局运输生产奖惩办法哈铁劳卫联【2012】39号、哈尔滨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哈铁劳卫【2007】13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5、每月对安全信息责任者个人的经济考核最高总额不得超过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0%。6、对未按规定完成每月信息完成定量的干部,要纳入干部业绩考核。第十三条 考核定量1、段行政正副职每月A类安全信息不少于3件。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每月A类安全信息不少于141、件。2、段安全管理科平均每名干部每月B类及以上安全信息不少于3件,其中A类安全信息不少于1件。3、段技术设备科平均每名干部每月B类及以上安全信息不少于2件,其中A类安全信息不少于1件。4、党群干部(非领导干部) 每月B类及以上安全信息不少于2件。5、人劳、计划财务、客服信息收费、材料、设计等综合科室干部不参加安全信息检查考核工作,但各综合科室干部要结合自身职能,每月深入基层、现场检查不少于2次,并及时反馈管理信息,提出相应对策建议。6、各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每月发现并反馈B类及以上安全信息不应少于2件,其中A类信息不少于1件;车间副主任、技术员(安全员)每月发现并反馈B类及以上安全信息不应少于42、3件,其中A类信息不少于1件。7、参加安全信息检查人员每月至少对夜间值班、作业处所进行一次抽查。第十四条 考核程序1、段成立安全信息考核领导组,由段长、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段各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科,办公室主任为安全管理科长。2、段安全信息考核办公室负责每月末对安全信息数量、信息质量、信息利用、信息处理、信息分析、信息管理情况及各种安全信息资料上报的规范性、真实性进行全面综合统计分析,并报段安全信息考核领导组。3、段安全信息考核领导组每月组织召开安全信息分析考核会,对当月检查发现的安全信息质量、定性定责和经济考核适用条款等43、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审核,按照信息考核标准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准确无误,确保公正公平。4、段信息考核领导组每月对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由人劳科和计划财务科负责兑现考核结果。5、认真落实职工A类“两违”双谈制度,切实加强安全信息考核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安全信息发现第一人必须与责任人员见面谈话,帮助安全信息责任人员认识和整改问题,解除思想包袱,调动积极性。6、健全完善安全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各类安全信息(包括未纳入经济考核的安全信息)作为职工竞争上岗、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好安全信息资源。第十五条 考核权限1、段负责考核各部门、车间。2、各部门、车间负责对所属干部进行考核。第十44、六条 考核款的使用1、考核款由段统一核定,车间进行二次分配,用于奖励对安全生产贡献突出和认真落实岗位作业标准的作业人员。每月奖励情况要予以公示。2、考核款不得用于奖励各级干部。3、考核款必须在次月考核前分配使用完毕,不得提现形成“小金库”。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七条 各车间可参照本细则,结合本车间实际,自行制定本单位安全信息管理办法,但安全信息量化及考核标准不得低于本制度规定。第十八条 段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全管理科长、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安全信息管理监督组,每季度对安全信息考核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分析,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严厉追责,强化管理者的管理和考核者的考核。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段党45、政联席会及职工代表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二十条 由段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附件1、安全信息分类标准。通用部分 违纪A类xx001不执行班前休息制度或公寓待乘制度xx002当班离岗、串岗xx003当班带酒气上岗xx004当班饮酒xx005当班做与工作无关事项xx006当班进行赌博、打扑克、打麻将、下象棋等娱乐活动xx007当班睡觉(本岗位有间休制度的除外)xx008当班用无线电台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xx009行车主要场所有闲杂人员逗留xx010在线路上(含钢轨、枕木头、道床边坡)坐卧或在车辆下坐卧xx011未经领导批准私自串班xx012在工作职场打架斗殴,影响工作通用部分 违章A类46、xxA001来车时抢越线路xxA002钻车或跳越运行中的列车、车列(对口闸除外)xxA003随车捎脚xxA004运行中飞乘飞降xxA005登高作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xxA006不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xxA007作业中身体侵入邻线或机车车辆限界xxA008电气化区段,在接触网未停电的线路上进行违反人身安全规定作业xxA009施焊或切割作业中氧气、乙炔瓶距离不足5米或在高温阳光下曝晒xxA010擅自使用不允许使用的电热器具或电器设备操作不规范xxA011机动车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出车xxA012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不执行“三检”制规定xxA013机动车驾驶员不执行交通规则,造成违章、超速47、行驶,或造成交通事故xxA014机动车驾驶员通过铁路道口不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xxA015无证人员驾驶车辆(轨道车包括:驾驶证、轨道车合格证,拖车合格证)xxA016作业人员来车不避让或下道晚(本线来车不足500m)xxA017作业没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或标志xxA018路料机具放置侵入限界xxA019停留车辆未采取防溜措施或三止轮、双止轮少一种防溜措施xxA020发生事故、突发事件或其它严重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报告或上报内容不真实xxA021漏叫机班未耽误列车xxA022作业中不执行防火规定,违反职场防火制度,在易燃、易爆、毒品等场所不按规定作业xxA0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xxA048、24严重违反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的作业xxA025特种设备超过允许参数运行xxA02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虚假填写工作记录xxA027司炉工未按规定进行锅炉安全阀手动排放试验;不冲洗压力表存水弯、水位计xxA028关闭特种设备安全连锁保护装置作业xxA029常压锅炉承压运用xxA030在进入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工作时,外面未设监护人xxA031司炉工有掏洞取煤行为xxA032不按规定检查液位计,液位显示不准确,不及时处理xxA033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吊”作业xxA034在起重机吊装范围内通行、停留(吊装作业人员除外)、吊臂下站人、在钩下作业、吊起的货件在人员上方通过xxA035起重机、厂车作业前,未以音49、响信号示意的xxA036起重司机离开司机室后,未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关闭电源开关,起重机无锚固装置或停机后不锚固xxA037起重司索人员在起吊时退让距离不够,站在货件上或车内死角处xxA038使用超限和报废的吊钩、钢丝绳进行起重作业xxA039流动式起重机吊臂未放在运行方向行驶;行驶时进行起升或回转运动xxA040流动式起重机装吊作业时,未打开支腿,并确认支承牢固后进行吊装作业;在松软地面作业,未敷设垫板;起重臂下站人或进入被吊物体下面xxA041载人电梯紧急报警电话(或装置)报警后,无人接听xxA042电梯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手动厅、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或停止xxA50、043在电梯机房用手轮盘车,未断开主电源;曳引钢丝绳涂抹油脂;电气控制系统人为短路,致使安全装置失效xxA044厂车违反规定载客、载货、超速运行;未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行驶;顶推其它车辆或物品;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破损、缺少;停车装卸作业过程中,未用制动器制动xxA045叉车作业时,人员站在货叉或货物上;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空作业通用部分 设备A类xx001特种设备状态不良,存在事故隐患xx002安全附件或安全保护装置缺少、损坏或失灵xx003锅炉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损坏;蒸汽锅炉两块水位计水位不一致xx004锅炉紧急泄放阀无泄放管,压力表存水弯管没有三通泄放旋塞xx00551、使用铸造吊钩或焊补吊钩xx006起重机主体钢结构受力部位损坏、开焊、裂纹xx007普通型厂车装载易燃易爆或腐蚀性物品通用部分 管理A类xxA001干部不按规定完成月检查工作定量xxA002发生问题不掌握、不跟踪,分析报告迟报、漏报、瞒报、分析不详细xxA003漏接、漏传、错传电报、文件、要求xxA004下发的安全、技术措施错误或不具体xxA005上级要求上报的报告、报表上报不及时、漏报、错报xxA006站细或段细制定有错误和纰漏xxA007低职代高职(行车主要工种)xxA008不按规定召开施工例会或不按规定参加施工例会xxA009防火器材不全、丢失,失效或过期xxA010私拉电线,用其他金属物52、代替保险丝,保险丝容量不符合要求,电线线径不够,电源漏电xxA011雇佣无资质的单位从事安装修理改造等生产活动xxA012使用未检验、检验超期、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xxA01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或安全装置未检验、检验超期、检验不合格而使用xxA014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xxA015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无告知手续而检验,或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出具检验报告xxA016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后,未按规定进行总体验收而使用xxA017在用使用特种设备未注册登记;使用拼装或自制特种设备;私自使用报废、停用特种设备xxA018在用特种设备伪造、挪用使用证、牌照、检验合格标志xxA019电梯使用单位53、没有专业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xxA020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xxA021气瓶充装单位擅自从事非自有气瓶充装活动xxA022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xxA023检查发现直接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或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未整改通用部分 违纪B类xx001后厨人员在过油或焅油时离人xx002在公寓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或聚众闲谈通用部分 违章B类xxB00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携带操作证上岗作业xxB00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执行操作规程;未按规定进行水质化验;未定期排污;交接班不巡查设备;不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交接班记录不签字;未54、按规定进行作业前安全检查xxB003锅炉房内有闲杂人员,留宿外人;锅炉房、电梯机房存放其他杂品及个人物品xxB004起重司机离开时,不关闭总电源,或不锁驾驶室门(指有驾驶室起重机);重物处于悬挂状态xxB005厂车驾驶人员离开时,不锁车门、不拔车钥匙,或未采取防止他人随意操作车辆的措施xxB006厂车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体挡住驾驶员的视线行驶xxB007无证操纵机动车及其他机械动力设备xxB008不按规定持证上岗xxB009应知必会的岗位知识不会或掌握不清楚xxB010生产用汽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标准xxB011食堂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对餐具进行消毒xxB012食堂工作人员加工或出售食品时吸烟xxB55、013食堂工作台人员从事其他工作后不洗手,直接加工食品或出售食品xxB014食堂餐桌不卫生、不及时清理xxB015行车公寓不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采购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并予以加工和出售xxB016生熟食品混放或使用同一案板加工xxB017食堂后厨有非工作人员逗留,当班人员不予制止通用部分 设备B类xx001锅炉、起重机无出厂铭牌或吨位标识xx002液化石油气钢瓶与减压阀连接不紧密,或密封圈缺损xx003电梯运行不平稳或有异常响动xx004安全阀、压力表无铅封或铅封破损xx005锅炉鼓、引风机选配不合理,不能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xx006管道的截止阀门和调节阀门上无明显标记,无指示水流动的56、方向和阀门的开关方向xx007各类阀门管道跑冒滴漏;水泵运行状况不好,不能保证向锅炉可靠供水xx008蒸汽锅炉水位计无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指示红线;压力表未划最高工作压力指示红线;压力容器液面计未标注最高、最低安全液位xx009压力容器与压力表之间未安装三通旋塞或针形阀xx010门式起重机大车无扫轨器,或物料侵入大车限界xx011厂车漏油;供电系统线路老化xx012电梯轿厢平层精度超限;轿门或层门变形影响正常开关门动作,或门锁作用不良xx013电梯机房堆放杂物、无应急照明装置、无应急盘车装备、无应急松闸装备、无灭火器、无平层标志、无平层示意图、平层示意图和标志与实际不符xx014厂车轮57、胎胎面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轮胎帘布层、胎面和胎壁上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车门开裂或关闭不严xx015厂车无喇叭、大灯、转向灯、制动灯、倒车灯、后视镜、示宽灯、灭火器、驻车制动器,或损坏失效;制动器失灵通用部分 管理B类xxB001对上级下发的电报(包括临时电报)、文件或各种活动、要求没有按要求执行,未造成后果xxB002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健全,班组管理台帐、管理簿册管理混乱xxB003各种表报填记混乱、台帐不全或填记错误、管理不到位xxB004未执行信息通报制度,造成信息不畅通xxB005行车设备、作业组织方法发生变化时,没有制定具体的保证安全的措施xxB006安58、全责任制不健全,逐级考核不认真xxB007行车备品配备不齐全,作用不良xxB008记录(表、簿、册)填写不认真、无签字(代替签字)xxB009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没有按照要求及时修改xxB010重要信息、设备隐患未纳入问题库xxB011不按规定制定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或制定措施不全面、责任不明确xxB012施工现场施工用料准备不充分xxB013事故抢修用料没有设立台帐或不按规定配齐xxB014特种设备有关制度不健全xxB015职工教育基础资料不全,无计划或不按计划落实,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不按规定培训验印xxB016站段自行管理的配电箱不加锁、刀闸盖缺损xxB017行车处所必备规章资料漏修改、不全59、或存有无效规章资料xxB018站细或段细修改后没有经相关部门签署xxB019新职、新岗人员单独顶岗作业前,没有履行鉴定、考试等手续xxB020安全分析例会不按时召开、内容不全、质量不高,工作无具体量化要求xxB021发生事故、故障后未及时组织召开事故、故障分析会或分析不认真xxB022不进行交接班、无交接班记录、简化交接班程序xxB023干部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包保干部检查指导不到位xxB024应急事故抢修设备损坏xxB025各种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备、仪器仪表等不按规定日期检测、校验或检测超期xxB026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使用证缺失xxB027在用特种设备无牌照;电梯、起重机、厂车无检验60、合格标志xxB02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未做到“一台一档”;制度、档案内容不全xxB029无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或可操作性不强;每年未进行专项应急演练xxB030未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无日常巡检维保制度或记录xxB031报废、停用设备擅自使用xxB032锅炉房内工作环境差,照明、通风设备不齐全,光线不充足,地面、门窗休息室(值班室)不洁净xxB033锅炉水质不符合工业锅炉水质标准xxB034检查发现其他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房产部分 违纪A类FCWJA001贵重、易燃易爆物品不及时入库,无领取手续房产部分 违章A类xxA001工作职场发生火情,但未造61、成后果xxA002焊接作业违反有关防火规定xxA003职工在防火、防爆重点区域吸烟xxA004违反安全操作规定造成后果xxA005电工作业时不按规定挂牌、上锁xxA006在进入各种容器内(如锅炉、煤水车水柜、金属槽等)进行工作时,外面未设监护人xxA007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未设置防护隔层xxA008各种维护、维修施工作业不采取防护措施xxA009在木工作业场所吸烟或动用明火xxA010灭火器失效、破封、缺少xxA011发现漏气的钢瓶,未按规定处理xxA012在液化气公司厂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xxA013蒸汽锅炉水位表不按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设置xxA014焊工作业前未在施焊场62、附近临时放置灭火器xxA015违反防火制度xxA016在脚手架或塔吊上打闹、抛物。xxA017液化气公司生产区内无禁火标识xxA018液化气公司罐区和消防通道有杂物xxA019进入液化气公司生产区、罐区人员,未关闭移动电话,未穿着防静电服装xxA020携带火柴、打火机、易燃物品进入液化气公司厂区xxA021电焊机作业周围10米内存放有机灰尘、木屑、棉纱、汽油、油漆等xxA022施焊地点应距乙炔气瓶、氧气瓶10米以上xxA023溶解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气瓶卧式使用xxA024卸车作业时,车下卸车范围内有人,车上继续卸车,险未造成伤害xxA025提速区段躲避列车时距线路不足3米以上距离不蹲下身体x63、xA026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罐区和生产区xxA027起重机吊装物体时,下方站人xxA028高空作业时抛接工具及其他物品xxA029井下、坑内或地沟内作业等不通风、不检气、无防护措施xxA030作业时违章跨越地沟xxA031电焊工作业时不穿绝缘鞋,不戴干燥的绝缘手套xxA032检修电器设备时,只有一人作业无人监护xxA033在高度超过2.0米独立作业时,无可靠防护设施时作业人员不使用安全带xxA034施工作业未认真执行登记、消记、签认制度xxA035施工方案没制定安全措施xxA036卸车作业由于路料侵限,险未刮碰车辆或卸车后路料清理未达到规定距离动车以及余料偏载运行情况严重xxA037施工中简化程64、序,不执行作业标准xxA038施工中无安全检查,各种检查制度不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没有记录xxA039设备技术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xxA040车辆或其它机械设备、特种设备状态不良,不及时修理,设备带病运行故障xxA041无证人员驾驶车辆xxA042重点处所监护措施不落实xxA043机械炉运行时炉前无人xxA044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使用中未按规定正确着用安全绳xxA045高处作业人员衣着不灵活,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xxA046未经值班员同意或无监护人员私自进入高压间xxA047多人作业或搬运、拆装大型设备无专人指挥xxA048使用不合格的梯子登高和下坑作业xxA049运用水处理设备未按65、时进行水样检验分析xxA050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瞒报、不报故障信息xxA051净水池未按期清扫、消毒设备无特殊原因停止使用xxA052行车设备发生故障不按规定登记通知xxA053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离开xxA054上水员不按规定上水xxA055施工中,上、下楼不走安全通道攀爬脚手架及酒后作业。xxA056职工浴室等过潮房间无防水灯或配线不符合安全要求;车库内未按规定安装防爆灯头xxA057使用有接地保护的电动工具,未按规定连接接地保护线xxA058在发生人身触电时,在未拉开有关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前,抢救人员贸然直接触及带电设备和触电人员xxA059将氧气和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管道作为自然66、接地极xxA060多台电气设备电源线、控制线穿在同一保护管内xxA061气焊管路和电焊机软线交叉缠绕xxA062电气设备线路绝缘不好,与金属物绑在一起xxA063特种设备作业临时停电、休息或作业结束后没有切断电源xxA064电气设备没有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xxA06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扎紧袖口、扣好衣扣;女工未戴工作帽或头发未挽入帽内。xxA066塔吊作业后吊臂没转到顺风方向xxA067塔吊作业后回转制动器没放松xxA068基建工程动火无审批,未清除易燃物品xxA069六级以上大风明火作业xxA070基建工程电梯井口无防护门xxA071基建工程洞口防护不合格或材质使用不当xxA072基建工67、程防护栏杆过远、活动,安全立网破损,达不到标准要求xxA073基建工程基坑周边堆放材料xxA074基建工程建筑物高于外脚手架xxA075基建工程临边作业无防护栏杆或不挂安全立网、平网xxA076基建工程楼梯口无防护栏杆或不合格xxA077基建工程身背氧气、乙炔带上梯子xxA078基建工程施工人员爬架子、龙门架、吊篮上下xxA079基建工程施工人员私自拆除防护装置、设施、标志xxA080基建工程基坑四周不设防护栏杆xxA081油漆等易燃品存放处有人吸烟及明火作业房产部分 管理A类xx001各种报表管理混乱,漏报、错报xx002卷扬机作业前未检查,安全卡、吊盘保险杠、及安全门的灵活性和完好性xx068、03安全防护栏或网破损不及时修复xx004由于水源、供水设备、客车上水设备影响旅客列车上水xx005焚火工未及时发现燃料中的雷管或危及锅炉正常运行的其它物品xx006建筑物高处外墙皮空鼓脱落xx007春季没有及时检查处理高处冰溜坠落隐患xx008起重工具、机具不按规定保养xx009随意挪用消防器材和设备xx010锅炉人孔、手孔螺栓松动xx011水源井报警器故障或失灵xx012锅炉附属设备破损或变形(如炉门、引风机、除尘器、省煤器、鼓风机等)xx013水淋式、喷雾式除尘器水箱无水或设备失灵xx014引风机、减速器油杯无油xx015水源地大门未上锁,或有闲人逗留xx016因检修不及时,造成接点或触69、头过热,使元件或电气设备烧坏xx017公水、公电私用xx018塔吊驾驶室未配置灭火器,室内放置与作业无关的物品。xx019化验室药品柜不按规定上锁xx020用水冲洗电器设备及锅炉安全附件xx021基建工程现场未进行封闭式施工xx022基建工程现场未设置安全通道或安全通道搭设不合格、安全围挡不达标xx023基建工程分包队伍无安全资质xx024基建工程工伤事故不报告、不调查、不处理xx025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无考核、无证上岗xx026基建工程现场设备无安装验收记录xx027基建工程新入场工人、变换工种未进行安全教育xx028基建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无安全方案、无审批xx029基建工程人员违70、章乘坐吊笼xx030基建工程暂设用房漏雨或成危房xx031车辆刹车不灵xx032基建工程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搭设脚手架xx033基建工程使用淘汰型塔吊或龙门架升降机xx034塔吊超载、违反十不吊的规定xx035塔吊塔身挂标语xx036塔吊在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立即停工xx037塔吊作业时无指挥人员xx038利用管道、楼板、混凝土梁或钢梁作支架和吊架房产部分 设备A类xxA001墙上开关、插座等电气设备无盖,电线外露xxA002电焊机二次线圈的导出线,使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物体连接xxA003木工机械(锯轮、锯条、皮带轮)无防护罩xxA004带锯条接头不得超过3个,每段长度不小于总71、长度14xxA005锯片裂纹长度超过15mm以上时xxA006安全阀排放口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阀规格与锅炉压力不匹配xxA007联合上煤机上煤斗不符合安全规程xxA008屋面严重漏雨xxA009暖气地沟严重变形,有倒塌危险xxA010外上煤机电控开关无防雨装置xxA011基建工程吊物碰撞物体或高空坠落xxA012基建工程脚手板没满铺,有探头板飞跳xxA013基建工程脚手架钢木混用xxA014基建工程结构脚手架使用荷载超过3.0KNM2xxA015卷扬机钢丝绳无保护或破损严重xxA016卷扬机固定地锚不牢靠、不合格xxA017龙门架升降机、卷扬机无安全棚或棚不符合要求xxA018龙门架升降机附着不72、符合要求xxA019龙门架升降机无安装、拆除手续xxA020基建工程密目网不合格xxA021上、下塔吊无安全保障xxA022升降机操作棚内无紧急停车按钮xxA023施工电梯附墙拉结点、垫板不符合标准xxA024塔吊、龙门架升降机安全装置不齐全或不好用xxA025塔吊、龙门架升降机接地电阻超限xxA026塔吊、龙门架升降机无避雷设施xxA027塔吊电源线破损严重xxA028塔吊电源线无绝缘或贴铁架固定xxA029塔吊钓钩上无安全钩xxA030塔吊附着松动或缺螺栓xxA031塔吊钢丝绳破损严重xxA032塔吊作业后极限位置阻挡器高度小于行走轮半径xxA033塔吊作业后小车和吊钩没到非作业位置xxA73、034基建工程未按规定设剪刀撑和连墙件xxA035基建工程未用钢性拉结或拉结件不水平xxA036基建工程装修脚手架使用荷载超过2.0KNM2房产部分 违章B类xxB001操纵机械设备违反技术操作规程xxB002机械设备运转记录不全或不按时记录xxB003光脚、穿拖鞋、穿易滑带钉子鞋进现场,光膀子干活xxB004检修电路、电气设备不挂牌xxB005施工人员不懂、违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xxB006使用电气设备不按规程操作xxB007基建工程不挂安全立网或随意拆除xxB008车辆客货混载xxB009车辆行驶中人将身体部分伸出车外xxB010车辆运料时超载xxB011基建工程防护栏杆距离过大,不符合要74、求xxB012基建工程钢材等材料码放超高xxB013基建工程基坑个别部位过小,掏洞施工xxB014基建工程内外装修电源线破损,不使用插头xxB015基建工程内外装修架子无防护xxB016基建工程内外装修时立体交叉作业无层间防护xxB017基建工程内外装修违规使用一类电动工具xxB018基建工程内外装修违规沿地面设电缆xxB019基建工程内外装修一闸多用电动工具xxB020基建工程内外装修在墙体上行走xxB021基建工程内装修马蹬不合格xxB022基建工程内装修一块跳板并站多人xxB023基建工程清理基底,人员距机械过近xxB024基建工程人员在基坑内土壁下休息xxB025施工人员休息室内严禁用75、煤炉取暖xxB026司机疲劳驾驶xxB027基建工程土方开挖未按规定放坡、支护或做护壁xxB028基建工程外装修私自拆除架子连墙杆xxB029基建工程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不走安全通道xxB030氧气、乙炔表损坏还在使用xxB031氧气、乙炔带老化、混用xxB032氧气、乙炔瓶空实混放、二瓶混放xxB033氧气、乙炔瓶无安全胶圈、无安全帽xxB034氧气、乙炔瓶无防火设施xxB035氧气、乙炔瓶作业时距易燃物过近xxB036基建工程易塌方土壁无支护或支护不达标房产部分 管理B类xxB001配电设备箱(柜)无锁xxB002分汽缸、分水器未悬挂标牌或循环系统未标明介质流向xxB003水泵、引风机等设备76、未按规定进行保养或保养不彻底xxB004锅炉无运行合格证xxB005锅炉无铭牌或标识不清xxB006机械动力设备传动部分无防护装置xxB007锅炉房存放油料及易燃物品xxB008锅炉房一氧化碳报警装置未按规定启动xxB009井下作业检修人孔及盖口不牢固、未加锁、作业时无人看护xxB010煤闸板破损或缺失xxB011锅炉间、引风间等粉尘或烟气过大xxB012锅炉正压燃烧xxB013除尘器出灰口不关闭xxB014烟管、烟箱、炉拱清灰清理不及时xxB015配线钢管接头不焊接,没有可靠接地xxB016插座、电线路烧坏破损不及时更换xxB017控制设备上的指示灯、仪表破损失灵不及时更换xxB018配电箱77、控制柜内灰尘大、配线乱、不规范、有杂物xxB019应安装灭弧罩的开关未按规定安装xxB020设备未按规定安装限位开关或作用不良xxB021无证操纵锅炉等机械设备及特种设备xxB022设备部件非正常损坏、碰伤、拉伤。xxB023设备台帐不全或错误xxB024水源地、净水所及给水所的卫生不合格xxB025锅炉房内消防器材未按规定放置在易于取用处所。xxB026塔吊驾驶室未配置灭火器,室内放置与作业无关的物品。xxB027基建工程高大、异形架子无设计,无验收xxB028基建工程现场无六牌一图、工程公告或重大危险源公示板xxB029基建工程现场无灭火的专用水源xxB030基建工程现场五小设施不齐全、78、不达标xxB031基建施工未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或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xxB032基建施工未建立、实施班前安全活动制度xxB033基建工程建筑物距外电路过近、无防护措施xxB034基建工程临时用电无设计、无审批或与现场不符xxB035施工现场地下情况不明就开挖,无会签单xxB036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电线路、设施、设备未定期检查维修xxB037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坑内垂直作业无防护措施xxB038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xxB039基建工程施工中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xxB040塔吊距高压线过近、无安全措施xxB041基建工程无定期检查制度xxB042基建工程隐患整改做不到定时、定人、定措施79、xxB043在潮湿条件下使用类电器设备xxB044基建工程施工现场无垃圾站,就近乱倒,办公区、宿舍脏乱,生活区垃圾没清理,楼内垃圾不清理,通道外堆杂物xxB045基建工程施工现场伙房内外混乱、炊具不洁净、食品无防蝇措施、炊事人员工作服脏、个人卫生差、饮水器无人管理、未定期消毒xxB046基建工程脚手架安装拆除人员防护不到位xxB047基建工程脚手架拆除及拆模时不设安全警戒和防护员xxB048基建工程脚手架拆除乱扔管件xxB049基建工程脚手架拆除没认真学习交底或无交底xxB050基建工程脚手架单面拆除xxB051基建工程脚手架距外电线路过近无防护xxB052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xxB80、053卷扬机安装不规范、不合格xxB054卷扬机安装后卷筒和导向轮间距小于二十倍卷筒长xxB055卷扬机导向用开口滑轮xxB056卷扬机制动器失灵xxB057基建工程模板不设置横向支撑xxB058基建工程模板拆除前未经申请批准xxB059基建工程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不符合安全要求xxB060基建工程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方案未审批xxB061基建工程模板立柱材质不符合要求xxB062配电室过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够xxB063配电室乱堆杂物,兼做宿舍xxB064基建工程无关人员进入操作棚xxB065基建工程支拆模板无安全技术交底xxB066电焊机风天作业无防火措施xxB067基建工程现场料具保管未有81、防火、防潮、防损坏措施xxB068基建工程现场门柱、围墙,暂设干码砌块,不符合要求xxB069基建工程现场脏乱,积水严重、随地大小便xxB070基建工程应急救援工具、材料缺少xxB071基建工程暂设用房内净高小于2.5米,通道宽小于0.65米xxB072作业面完工后不清理xxB073基建工程在在建楼内做宿舍、办公室、仓库xxB074现场大量长流水,长明灯xxB075基建工程操作棚内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xxB076基建工程搅拌机棚不合格、无棚、无安全操作规程xxB077塔吊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xxB078塔吊作业时无丝索工或无证上岗xxB079塔式起重机无安装、拆除手续房产部分 设备B类xxB00182、电钻皮软线超过25米或接头超过两处以上时xxB002电焊机的导线截头超过2个以上时xxB003防护栏高度不符合要求(1.2米)xxB004下水井壁严重腐蚀变形xxB005建筑物上生长树木、杂草xxB006机械室控制台设备音响设备不良xxB007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作用不良xxB008基建工程安全平网搭设不严,固定点少xxB009保护零线未按要求重复接地、与工作零线混接xxB010保护零线装设开关或熔断器xxB011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xxB012电动工具使用花线xxB013电锯无分挡器xxB014电锯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xxB015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xxB016基建工程吊篮不合格xxB0183、7基建工程吊篮提升使用单杆钢丝绳xxB018基建工程吊篮无安全门xxB019基建工程防护门未形成工具化、定型化xxB020基建工程钢筋机械故障不马上维修xxB021基建工程高架提升机无极限限位器xxB022基建工程高架提升机下使用吊笼xxB023焊把线破损严重不绑扎xxB024焊机、水泵导线未采用专用导线xxB025基建工程基挑脚手架挑杆角度大,不支顶在结构上xxB026基建工程基挑脚手架挑梁过小,钢箍用二级钢筋,过细xxB027基建工程脚手架基础没平整夯实,无垫板及铁托,局部下沉xxB028基建工程脚手架接头不符合要求xxB029基建工程脚手架立杆、平杆、小横杆间距超标xxB030基建工程脚84、手架连墙杆过少,不水平、位置不符合要求、连接不牢xxB031基建工程脚手架内立杆、平杆距墙过近xxB032基建工程脚手架无验收xxB033进入开关箱电源线用插销连接xxB034开关箱距设备超过三米xxB035连接导线虚接现象严重xxB036基建工程临时架空线用非绝源线或软线xxB037龙门升降机与外脚手架连接xxB038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xxB039配电、开关箱连接未用绝源导线,存在外露导电部分xxB040配电、开关箱内保护、工作零线未采用端子板设置xxB041配电、开关箱装拴位置不符合要求、不稳固xxB042配电箱未采取必要保护接地或接零xxB043基建工程强电进楼未使用安全电85、压xxB044切割机刀片破损严重xxB045切割机锯片松动xxB046切割机切割短料xxB047基建工程上料平台不合格xxB048基建工程上料平台吊环使用二级钢制作xxB049基建工程上料平台无荷载标志xxB050基建工程上料平台与外脚手架连接xxB051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电机缺相、线路破损、导线连接不好、开关触点不良、电缆拖地xxB052基建工程施工用电梯基础五米内开挖沟槽等xxB053基建工程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电缆xxB054基建工程使用铁丝固定密目网xxB055基建工程室内线路灯具高度低于2.4米xxB056手持电动工具把套、导线破损,连接不牢xxB057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86、以下电源供电xxB058基建工程未使用五芯电缆xxB059基建工程现场未按规定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xxB060基建工程现场线路老化、电气设备保护失灵xxB061基建工程现场用电配置未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xxB062基建工程现场照明灯具选择不合理xxB063基建工程现场照明系统未使用安全电压xxB064线路过道无保护xxB065一根焊把线连接点超过五处xxB066一闸多机现象严重xxB067基建工程移动灯具安装未用安全电压和专用电缆xxB068用36V安全电压线路混乱,接头不包绝缘带xxB069基建工程用保护零线的黄绿专用线做其他导线用xxB070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xxB071用手或工具伸入87、运转中搅拌机投料xxB072在高压线下施工无安全措施xxB073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xxB074照明度不能满足施工需要xxB075配电盘柜缺少电压、电流表xxB076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房产部分 违章C类xxC001不按规定监视水塔、水位情况,造成跑水、干斗。xxC00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巡检。xxC003汽车、铲车、翻斗车、推土机、拖拉机司机行驶中吸烟、饮食和闲谈。xxC004汽车、铲车发生故障时,停在斜坡上进行检修,未采取止轮措施。xxC005出工前检查检修作业工具及防护用品不彻底。xxC006打砖时不面向砖墙,把碎砖打向任易方。xxC007大雨、暴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未将88、(电梯)升降机,吊笼降到底层。xxC008电工作业前未检查使用工具、电器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源线路是否有漏电现象。xxC009电源线有拖地、架设过低或埋设过浅,有裸露的电线接头或绝缘破损的电线。xxC010岗位人员、施工人员不佩戴标志。xxC011高处或临边作业时,身子探出。xxC012工作完成后不彻底试验良好离开。xxC013锅炉焚火时,启动顺序错误。xxC014机械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燃油擦洗设备、衣物或地面。xxC015加工短木料时用手直接推送木料。xxC016脚手架上放砖超过四码。xxC017搅拌机进料斗升起时,有人在其下面作业、停留。xxC018抹灰工、油工将作业平台直接搭在门窗89、暖气片、洗槽上面作业。xxC019木工操作机械时戴手套。xxC020配电间电源开关断开后,未挂“线路有人作业”标示牌。xxC021设备发生临修抢修不及时影响生产。xxC022设备计划修,发生简化修、违法修、漏检修。xxC023设备抢修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出动并及时进行抢修作业。xxC024 施工、检修作业使用工具不当xxC025施工用电照明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不灵敏xxC026卷扬机在上升过程中突然停电,没立即将吊盘放至地面,并拉闸断电。xxC027施工作业后不按规定恢复安全保护装置。xxC028使用的单梯下端无防滑垫,垫高使用合梯拌绳不牢固,或梯子有缺损,梯子接长时不符合要求。xxC090、29使用电动工具时,未戴绝缘手套、穿胶鞋。xxC030多人同时在一台砂轮机上研磨。xxC031试验作业前对实验仪器、仪表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未造成后果的xxC032所用绝缘工具绝缘不良。xxC033同一块跳板上堆放两个灰槽子。xxC034违反故障处理程序。xxC035未按规定对水塔进行接地电阻试验或未填写试验记录。xxC036移动氧气瓶时在地面上推滚。xxC037有配合单位的施工,配合人员未到场就擅自施工。xxC038在管道施工中使用禁用管材。xxC039在罐区和生产区内用黑色金属工具敲打。xxC040在运行中的设备上挂衣物,放杂物等。xxC041作业联系不执行标准工作用语。xxC042作业91、位置不当。房产部分 管理C类xxC001备用器材不齐全、丢失。xxC002不良设备无监控、包保措施。xxC003处理故障不彻底,造成重复故障。xxC004工程施工未按规定办理开工报告。xxC005工程施工未按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xxC006规章管理,修、改、补、废不及时。xxC007锅炉房、水泵房、配电间放置杂物。xxC008锅炉房炉灰未及时清运,或堆放其它杂物影响安全通行。xxC009站段有关干部不按照施工安全运输组织措施规定到场组织施工并监控作业。xxC010有关工程项目未按图纸和有关规定标准施工造成质量问题。xxC011锅炉运行日记、巡检记录填写不全,不规范。xxC012混凝土养护用的92、草帘、草袋等用完后不随时清理,堆放地点不配备临时灭火器。xxC013机械设备标识不正确或无设备标识,影响设备检查。xxC014机械设备管理资料不全、不标准。xxC015一人当班的锅炉房,如当班人员外出测温或用餐时,未按集团公司规定在锅炉房明显处张挂牌告知。xxC016设备检查不按规定时间执行,假检查、假消除。xxC017施工单位未与设备管理单位签定安全协议。xxC018施工时涉及其他单位时不按规定会签。xxC019施工现场施工用料准备不充分。xxC020施工作业后不确认设备运行状态就撤离现场。xxC021施工作业虚报工作量及施工内容xxC022使用超期器材xxC023事故抢修用料没有设立台帐或93、不按规定配齐。xxC024现场设备变更后,各种标志、标记未及时更新。xxC025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和事故分析会。房产部分 设备C类xxC001作业前未检查使用工具、机械设备是否安全可靠。xxC002机械室控制台设备灯泡安装不良。xxC003机械室控制台设备牌面标牌失落,号码不明。xxC004卷扬机联锁装置不安全可靠。xxC005卷扬机至龙门架之间的钢丝绳未进行封闭处理。xxC006卷扬机作业休息或下班后,未将吊盘放至地面。xxC007木脚手架拆除工作中,作业人员进入岗位前,未对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加固即进行拆除。xxC008喷灯加油时未选择安全地点,有漏油、渗油现象。xxC009未按操作规定开94、闭锅炉旁通烟道。xxC010塔吊未安装接地保护及避雷针,司机未在雷雨、大风到来前撤离塔吊。xxC011事故救援工具、备品无固定存放地点,未保持齐全、完好。xxC012水泵强烈震动有异音或水泵电器故障。xxC013水泵外观脏污,泵座锈蚀。水泵盘根积水不符合规定。xx铁路房产建筑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以及铁道部的有关要求,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含小型和常压锅炉、水处理95、设备,下同)、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由使用单位负责、主管部门管理、检验单位把关、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 xx铁路房产建筑段(以下简称段)安全管理科为本段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第二章 特种设备的生产与使用第五条 在全段管内进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段安全管理科及相关部门。第六条 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或技术改造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并96、告知安全管理科及相关部门。第七条 锅炉房的新建、改建、扩建要在设计总图上加盖设计许可证专用章,并有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报段技术设备科、安全管理科审查,上报路局批准后,方可施工。第八条 气瓶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充装制度,严禁充装违法制造、未经检验、超过检验周期、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气瓶。第九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同时上报段技术设备科、安全管理科,并经局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97、题负责。第十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两周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第十一条 段技术科、安全管理科负责全段特种设备的安全监控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车间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覆行以下职责:1、贯彻路局、全段有关特种设备的制度和办法的要求;2、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使用中的违章行为;3、定期向段安全管理科上报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的信息;4、制定事故的紧急救援应急预案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第十二条 段技术设备科负责全段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使用车间管理人员应当98、掌握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覆行以下职责:1、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2、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3、落实定期检验工作;4、组织紧急救援演习;5、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6、落实对隐患设备的整治;7、完成段交办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工作。第十三条 段技术设备科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1.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2、操作人员守则;3、安全操作规程;4、常规检查制度;5、维修保养制度;6、定期检验制度;7.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技术设备科必须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99、,并长期保存,要求“一台一档”。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及时移送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和使用证;2、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3、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4、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5、验收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6、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第十五条 段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履行以下职责:1、建立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2、组织编制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在每年12月15日前上报段人劳科备案,12月31日前由人劳科上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3、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4、对作业100、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5、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车间应当到段技术设备科、安全管理科上报相应材料,并到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段和特种设备使用车间购入已经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或进行安全技术鉴定,检测或鉴定合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段和特种设备使用车间(含租赁、借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使用的规章制度。使用车间对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进行跟踪,发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101、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段技术设备科和安全管理科。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1、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的;2、超过特种设备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3、使用的特种设备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4、将非承压设备作为承压设备使用的;5、使用应当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不符合规定参数范围的特种设备的;6、使用超期未检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7、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整改而未予整改的特种设备的;8、委托没有合法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维修和改造特种设备的。9、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102、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车间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有见证记录。事故隐患未消除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得将其投入使用。第二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车间应当严格按照定期检验计划,积极协助检验机构检验,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要指派人员配合检验工作,不得以任103、何理由拒绝检验。特种设备使用车间接到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整改后运行或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段技术设备科、安全管理科及局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二十一条 特种设备使用车间必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和隐患整治台帐,对特种设备进行动态管理、对隐患设备及时整改消号。对上级及段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反馈意见,做出分析、落实责任,上报整改结果。第二十二条 进入铁路站场作业的路外流动式起重机械和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是检验合格且取得安全标志的方可进入厂区作业。凡长期委外的换装作业项目,必须与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合同,合同必须符104、合安全生产法和条例的要求。外请(含路外)的作业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 段和使用车间办理注册登记前,将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录入后,制成软盘报段技术设备科及安全管理科登记备案。凡准备停止使用一年和已经停止使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使用车间必须到段安全管理科及技术设备科办理停用手续。特种设备达到报废条件的,使用车间应当及时到段安全管理科及技术设备科办理审批报废手续。第二十四条 在用特种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1、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时限的;2、经检验检测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又无改造、维修价值的。经确认特种设备应当报废的,段和使用车间应向特种设105、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段安全管理科、技术设备科及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段和特种设备使用车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报废的特种设备进行破坏性处理,并自报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对未按规定进行破坏性处理或者有继续使用嫌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现场监督使用单位进行破坏性处理。特种设备参考报废年限序号设备种类使用年限1蒸汽、热水锅炉202小型蒸汽锅炉83常压锅炉64压力容器205桥式起重机196门式起重机197轮胎起重机108厂内机动车辆109液化气石油钢瓶(强制)15第二十五条 使用车间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106、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由省级批准、路局认可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经段及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每两年培训考核一次,锅炉压力容器焊工每三年培训考核一次。第二十七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下列人员:1、锅炉司炉人员、水处理化验员2、电梯运行、维修人员3、起重机械司机、司索、指挥、维修107、人员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维修人员5、特种设备管理人员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7、安全阀校验人员第二十八条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2、按时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108、和安全技术培训;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4、拒绝违章指挥;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6、其他有关规定。第三十条 各车间必须坚持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立即填写在用特种设备事故概况表,并上报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对隐瞒不报、漏报、拖延时间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第三十一条 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109、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第三章 重点特种设备管理第三十二条 段重点特种设备安全监控领导小组组 长:段长 党委书记副组长:主管特种设备副段长成 员:段技术设备科、安全管理科全体成员110、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段技术设备科。办公室的职能是:对重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控进行管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重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处所;制定监控范围和防范措施;组织、管理、协调和信息收集反馈;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第三十三条 重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原则。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后果的特种设备;重要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经检验判为限定条件使用的特种设备;关系国家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1、安全状况。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整改或经检验、论证鉴定判为限制条件监控使用的特种设备。2、工作介质。工作介质为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中规定的极度危害介质,以及GB5111、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且工作温度、压力较高、容积较大的在用特种设备。3、工作场所。学校、幼儿园、商场、集会场所、公园、洗浴娱乐、车站、机场、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特种设备。4、事故案例。近十年在国内、省内多次发生过典型重特大事故案例的在用特种设备。第三十四条 重点特种设备的危险程度分级:级同时存在第三十三条 1-4款条件的设备;级同时存在第三十三条 1-3条件款的设备;级同时存在第三十三条 1-2款条件的设备;级存在第三十三条1款条件的设备。第三十五条 重点特种设备的确定范围。1、在用锅炉1)学校、幼儿园、商场、宾112、馆、洗浴娱乐、车站、机场码头等人员密集重要地区或场所的蒸汽锅炉;2)经检验或论证结论为限制条件监护运行的蒸汽锅炉。2、在用压力容器1)工作介质为极度危害介质、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的三类容器;2)经缺陷安全评定为限制条件监护使用的超高压容器或三类容器。3、在用压力管道在用压力管道,经检验安全状况为级或安全评定为监护使用的GC1级管道。第三十六条 使用单位对重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段和各特种设备使用车间负责重点监控设备的安全运行,段是责任主体。段和各车间都要履行和遵守下列职责:1、建立完善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2、确定本单位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逐台落实安全管理113、责任人。3、确保重点监控设备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100%。4、定期培训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5、按规定对重点监控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校验。6、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及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进行1次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情况予以记录。7、对经检验判为监控使用的重点监控设备,认真落实监控措施;未按规定整改的,不得带病运行。第三十七条 重点特种设备的具体要求1、普查确认,危险分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首先对符合重点设备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机电类特种设备进行普查汇总,然后依据重点设备确定原则,划分危险程度、级别,并上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2、落实责任,加强监控。使用单位要切实落实重点114、设备主体监控责任和措施,做到领导到位、检查到位、监控到位。第四章 安全考核第三十八条 考核范围和内容全段对特种设备使用车间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考核评比。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1、2。第三十九条 奖励办法对特种设备使用车间考核总分100分。被考核使用车间总分在90100分的为达标单位,70-89分的为基本达标单位,69分以下的单位为未达标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考核为达标和基本达标单位的,结合段绩效考核办法一并予以奖励,考核为未达标单位的,予以处罚,并在年内考评中列为失格单位。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115、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锅炉的改造是指改变锅炉结构、受热面、运行参数、燃烧方式和蒸汽锅炉改热水锅炉。锅炉的维修是指锅筒锅壳、炉顶、回燃室、封头、管板、下角圈、集箱的更换、矫形、挖补、主焊缝的焊补、管子胀接改焊接及大量更换受热面管。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116、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压力容器的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或改变压力容器运行参数、盛装介质或用途。压力容器的维修是指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对接焊缝的焊补。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117、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电梯、起重机的改造是指改变原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如改变主参数、轿箱质量、行程、门锁装置类型、驱动主机、保护装置及主梁结构等。电梯、起重机的维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118、,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如轿箱、导轨、门锁装置、驱动主机、保护装置的维修、更换等。厂内机动车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机场、矿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从事运输作业的各类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第四十一条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四十三条 由段技术科负责解释。附件1:特种设备安全考核奖罚办法附件2:特种设备安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1:特种设备安全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用,119、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含小型和常压锅炉、水处理设备,下同)、压力容器(含气瓶、液化气体铁路罐车,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第三条 xx铁路房产建筑段技术设备科为特种设备安全考核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科辅助技术设备科进行考核。第二章 考核范围、时限及分类第四条 xx铁路房产建筑段每半年检查一次,评定类别进行奖罚。第五条 考核范围为各车间。第六条 考核90分至100分为达标单位,70分至89分为基本达标单位,69分及以下为未达标单位。第三章 奖罚标准第七条 xx铁路房产建筑段对达标单位和基本达标单位给予奖励,对未达标120、单位给予处罚。第八条 对评为达标和基本达标的车间党政正职,主管安全和设备副职、安全和设备管理专兼职人员,可在绩效考核奖励中另予以嘉奖。第四章 考核程序第九条 每年度6月20日前12月20日前,由被考核车间按照考核标准(见附件2)进行自评,上报半年、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第十条 每年度6月30日前12月30日前,由特种设备安全考核主管部门组织成立检查验收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第十一条 检查验收结束后,由技术设备科根据考核打分情况,确定初步考核结果,报主管副段长审定,呈段长、党委书记签批。第十二条 由技术设备科起草方案,公布结果,兑现奖罚。第五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十四条 由段技121、术设备科负责解释。附件2:特种设备安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车间名称: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实际扣分实际得分一、基础管理1对上级文电登记存档、有完整登记簿;传达及时到位,有具体措施和贯彻执行记录。1.无领导签收意见,扣1分份。2.登记不全或传达不及时,不到位,扣1分项。2段布置专项整治目标的完成情况。未完成专项整治目标的,扣5分项。3被上级主管部门和段下发检查(整改)处理通知书责令整改问题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扣2分次;段下发,扣1分次。4被上级主管部门和段下发电报通报批评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扣3分次;段通报,扣2分次。5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行的安全管理制度。1.未制定122、各种相关人员职责的,扣0.5分项。2.未制定操作人员守则的,扣0.5分项。3.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的,扣0.5分项。4.未制定常规检查制度的,扣0.5分项。5.未制定维修保养制度的,扣0.5分项。6.未制定定期检验制度的,扣0.5分项。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实际扣分实际得分一、基础管理6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1.无特种设备使用证和注册登记表的,扣0.5分台。2.无特种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扣0.5分台。3.无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记录及验收资料的,扣0.5分台。4.无特种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扣0.5分台。5.无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报告的,扣0.5分台。6.无特种设备故123、障与事故记录的,扣0.5分台。7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和隐患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整改销号。1.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和隐患整治台账,扣2分项。2.对隐患的特种设备未及时整改销号,扣1分台。3.为及时上报整改结果的,扣1分台。二、使用管理8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牌照摆放。1.未办理注册登记而使用的,扣2分台。2.牌照未置于显著位置的,扣2分台。9产品质量巡查和及时上报。发现严重问题未及时上报,扣2分件。10委托合法资质的单位安装、维修和改造特种设备。委托没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安装、维修和改造特种设备的,扣1分台。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实际扣分实际得分二、使用管理11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1.使用非法124、生产的特种设备的,扣1分台。2.超过特种设备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扣1分台。3.使用的特种设备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扣1分台。4.将非承压设备作为承压设备使用的,扣1分台。5.使用应当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不符合规定参数范围的特种设备的,扣1分台。6.使用超期未检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扣1分台。7.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整改而未整改的特种设备的,扣1分台。12特种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和及时处理。1.未进行日常维修保养或无记录,扣1分台。2.未定期自行检查做出记录的,扣0.5分台。3.发现异常,为及时处理的,扣1分台125、。13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效验、检修和记录。1.未定期效验、维修,扣4分件。2.未做记录的,扣1分件。 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实际扣分实际得分二、使用管理14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1.未执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检验的,扣1分台。2.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仍在使用的,扣5分台。3.检验合格设备未挂合格标志的,扣2分台。15按检验报告及时整改并申请复检。1.未及时整改的,每台扣2分。2.未复检使用的,扣5分台。3.未抄送上级主管部门的,扣1分台。16重点监控设备的安全运行。1.未建立完善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及监控措126、施的,扣2分项。2.未确定本单位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无逐台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的,扣2分项。3.未确保重点监控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100%的,扣2分项。4.未定期培训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的,扣2分次。17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办理审批报废手续。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的,扣2分台。三、人员管理18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扣1分项。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实际扣分实际得分三、人员管理19特种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1.未贯彻有关特种设备的制度和办法要求的,扣1分项。2.未检查纠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使用中违章行为的,扣0.5分次。127、3.未定期向段上报有关特种设备安全信息的,扣0.5分次。2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情况。1.作业人员未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扣1分件。2.作业中发现安全问题未及时报告的,扣1分件。2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无证上岗的,扣5分人。2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应规定。1.作业时未随身携带证件的,扣0.5分人。2.未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扣0.5分人。3.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规定的,扣0.5分人。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实际扣分实际得分三、人员管理23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1.未建立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的128、,扣0.5分项。2.未组织编制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扣0.5分项。3.未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的,扣0.5分项。4.未及时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新知识培训的,扣0.5分人。四、救援预案与事故处理24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未定期演练的,扣1分项。25坚持事故报告制度。1.事故发生单位,未及时填写在用特种设备事故概况表上报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扣10分件。2.隐患不报、漏报、拖延时间的,扣10分件。26特种设备事故考核。1.发生一般事故的,扣15分。2.发生严重以上事故的,为考核不达标单位。xx铁路房产建筑129、段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院令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哈尔滨铁路局内部治安保卫规定实施细则之有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全段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生产、经营等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单位内部治安稳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二条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领导组。组 长:段长 党委书记副组长:副段长 党委副书记组 员:安全管理科长、技术设备科长、人劳科长、计划财务科长、客服信息服务收费科长、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材料科长、设计科长,各车间主任和党支部书记。领导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全段治安保130、卫的领导管理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内设置段治安保卫组(治保办),各车间要成立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小组。各车间也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各车间设置的治安保卫机构应当事先征求所在地的主管公安机关的意见,任免保卫机构负责人报段安全管理科和主管公安机关备案。第三条 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适应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各项治安保卫措施;2、对职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治安保卫宣传教育,发动和依靠职工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做好防火灾、防爆炸、防盗抢、防破坏、防诈骗、防吸毒、防窃密工作;3、及时发现、消除内部不安定131、因素,排查调处内部矛盾和职工纠纷,确保内部稳定;4、对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和有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建立帮教组织,落实管理措施,做好教育转化工作;5、协助公安机关依法监督、考察和教育本单位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被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刑事被告人以及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6、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的集体户口、暂住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7、做好要害处所和重点防范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技术防范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8、执行国家有关爆炸、剧毒、放射源等危险品管理规定,严格危险品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9、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枪132、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管制,严格执行枪支佩带范围和使用规定,执行国家关于民用猎枪、体育运动枪支的管理规定;10、加强铁路浴池、招待所等公共场所和出租房屋的管理;11、依照消防管理法规,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工作;12、做好涉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13、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单位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处置工作;14、建立健全治保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发挥群防群治作用;15、做好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6、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制定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17、做好其他内133、部治安保卫工作;第四条 内部治安保卫制度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1)服从分工,听从指挥,执行安全保卫纪律,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遇有外来寻衅干扰正常上班的人员,及时制止,劝阻无效,及时拔打110报警。2)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来人来访的询问、登记。3)熟悉环境,确保财产安全,对进出物资材料有疑意的及时盘问,决不允许财物外流遗失。4)认真做好电话和来访、报修、记录,有事及时汇报分管领导。5)值班时坚守岗位,勤巡、勤看、勤听、勤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工作期间认真执行“五不准”规定:不准饮酒;不准睡觉;不准闲散人员逗留和留宿他人;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擅离职守。6)大门早上六点开门,晚上五点半准时关134、门,星期六、星期日关好大门。7)做好值班值宿工作。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实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1)按照排定的值班日程,准时签到上岗,认真填写值班记录;(2)检查、抽查各岗位守护人员和各车间干部和其他值班人员的值班值宿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监督执行“五不准”规定;(3)发现或接到不安全异常情况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4)保证信息畅通,发生重大问题必须及时逐级上报。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全体员工必须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和为国家、为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观念和责任感,做到人人重视安全,时时注意安全,事事抓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2)各岗位操作135、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熟悉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操作技能及时掌握机械设备的全部性能,保障安全生产。3)各岗位工作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标准、施工规范,做到标准化作业,避免“两违”,确保大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4)严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得乱串岗、打闹、打瞌睡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5)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或车间的安全生产教育,检查落实各岗位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段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凡安全生产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各类先进评选。3、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见附件14、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见附件25、要害安136、全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见附件3、46、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见附件57、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1)单位内部一旦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段治保工作领导组组长、治保办。2)及时组织保护好现场,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员逃匿。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案件的查处工作。4)认真做好抢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第五条 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干部、职工应当熟知本职岗位责任制和治安保卫规定的有关要求。第三章 治安保卫机构和治安保卫人员第六条 治安保卫人员必须具备政治可靠,身137、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条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记录的人,不得从事保卫工作。第七条 各车间应当为保卫机构和保卫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或防护器材。第八条 内部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第九条 内部保卫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第十条 治安保卫人员因履行治安保卫职责伤残或者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评定伤残、批准烈士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第十一条 治安保卫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赔礼道歉;给他人造成138、损害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赔偿后,有权责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侵权的治安保卫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的费用;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侵权的治安保卫人员,段要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治安保卫人员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受单位负责人指使、胁迫的,对单位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其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 各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2)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3)在单位管辖范围内进行治安巡逻、守护、检查,建立巡逻、守护、检查和治安139、隐患整改记录;(4)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处置工作;(5)督促单位落实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6)完成公安机关布署的治安保卫工作。第四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十四条 由段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附件1:xx铁路房产建筑段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的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附件2:xx铁路房产建筑段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附件3:xx铁路房产建筑段要害安全管理制度附件4:xx铁路房产建筑段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140、奖惩制度附件1:xx铁路房产建筑段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的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铁路内部治安保卫规定、哈尔滨铁路局内部治安保卫规定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部门必须制定落实内部安全工作责任制。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在使用、保管、储存时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第三条 现金、有价证券库、银行支票存不得超过限额,要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帐户。特殊情况下需要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须经领导批准后,并指派两名男职工在同一房间值班看守;单位取送现金在万元以下141、要有两人取送,万元以上的要派车三人以上取送;五万元以上的应由三人以上,至少一名专、兼职保卫或警察带警具保护取送。第四条 金库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物品(含存折、存款单等)。办公室的卷柜、办公桌内不得存放公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第五条 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财务审核后,可支付现金。第六条 各有关部门、各车间不得违规私设金库,一经发现除按规定处罚外,将向全段通报。第七条 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第八条 签发银行支142、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第九条 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第十条 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与总账、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了加强票据管理,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财务部门及有关人员要遵守以下规定:1、各种发票、收据由财务部门出纳负责,按有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2、银行结算有关票据由财务部门出纳负责,按有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本。对填写错误的银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并按银行有关规定缴销。3、各种发票填制必须按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及发票内容详143、细填列,如填写错误应净发票一式几联同时作废,以便审查。第十一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2:xx铁路房产建筑段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 治安、防范教育是提高本段全体员工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的重要途径。为提高全体员工的治安防范意识,提高治安防范能力,贯彻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结合本段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部门、车间的新员工(含实习生)上岗前,必须进行部门、车间综治知识教育。1、段的综治教育由人劳科负责组织,安全管理科负责讲课,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综治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段综治方面的管理制度;2)段综治方面的状况及事故教训等。2、各部门、车间根据各自的实际治安环境的特点、治安状况进144、行综治教育,主要内容是有关综治方面的规章制度、综治事件处理应急措施等。第三条 要定期对员工(含实习生)进行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和治安形势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保密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第四条 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及掌握专业技能,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对门卫、兼职消防等人员进行安全治安防范和消防实战技能训练(如:消防、防盗报警器材等)。第五条 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治安、防范、防盗、防抢、防火、禁黄、禁毒、禁赌方面的教育。积极参加公安机关或全段组织的安全保卫人员教育、培训活动。第六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七条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145、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3:xx铁路房产建筑段要害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了加强要害部位的管理,预防窃密、破坏、被盗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要害部位安全,确保xx铁路房产建筑段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更好地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根据“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要害保卫工作方针,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xx铁路房产建筑段要害部位的日常管理和保卫工作。第三章 管理内容第三条 根据局发铁路要害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哈铁公【1997】15号)和哈尔滨铁路局内部治安保卫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段及各车间必须建立外来(检查、作业)人员登记簿,认真贯彻落实要害安全管理146、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靠群众,积极预防,确保要害安全。对不服从门卫管理、不登记,强行闯岗,扰乱门卫正常工作秩序的,严肃处理。要害所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人员出入登记制度,落实“四防”措施和日常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制度。第四条 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下列人员不得在要害部位工作:反对国家现行路线、方针、政策的;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以及监外执行、假释、劳动教养所外执行的;刑满释放和解除管制、劳动教养;有犯罪活动嫌疑的;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其他不适合在要害部位工作的。第五条 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先审查后录147、用的原则。对已在要害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也要定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要害岗位工作人员的纯洁性、可靠性、安全性。要逐级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否则发生一起责任事故或违法案件,除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外,视其情节和后果,追究单位责任。第六条 重点防范部位要落实“四库五化”安全管理规定。对枪械弹药库、爆炸品库、重要物资库、金库的预防措施必须落实“五化”,即:设施坚固化、预防技术化、制度法规化、看守严密化、检查经常化。必须做到窗户安装铁护栏、安装报警器(各收费部门要安装手动报警器),做到进不去、撬不开、盗不走。第七条 要害所在单位要指定专人管148、理要害部位,具体负责在岗及新录用人员的审查和技术培训,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安全保卫制度的落实,设备的维护点检和操作规程的日常检查和考核,并负责事故预防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第八条 要害所在单位要每月对在岗工作人员进行治安防范、安全保卫、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教育。第九条 非要害所在单位的人员及外来人员进入要害部位从事计划性检修、技术改造、扩建施工时,必须经过要害所在单位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经安全管理科审查合格后,持要害部位出入证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现场要有专业人员进行监护,并配备相应的抢险物资和器材。第十条 要害所在单位要主动配合和接受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的各项检查。要害149、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第十一条 进入要害部位作业的车辆,必须到门卫登记,要符合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规定,遵守要害部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危险物品准运证、危险物品车辆准运手续等),否则不得入内。第十二条 外来人员不知是要害部位,而私自进入的罚款100300元/人次;外来人员明知是要害部位,而私自进入的罚款10003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三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 按哈尔滨铁路局内部治安保卫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各车间必须建立外来(150、检查、作业)人员登记簿,认真贯彻落实要害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靠群众,积极预防,确保要害安全。对不服从门卫管理、不登记,强行闯岗,扰乱门卫正常工作秩序的,严肃处理。 (1)要害所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人员出入登记制度,落实“四防”措施和日常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制度。(2)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下列人员不得在要害部位工作:反对国家现行路线、方针、政策的;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以及监外执行、假释、劳动教养所外执行的;刑满释放和解除管制、劳动教养;有犯罪活动嫌疑的;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其他不适合在要害部151、位工作的。(3)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先审查后录用的原则。对已在要害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也要定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要害岗位工作人员的纯洁性、可靠性、安全性。要逐级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否则发生一起责任事故或违法案件,除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外,视其情节和后果,追究单位责任。(4)重点防范部位要落实“四库五化”安全管理规定。对枪械弹药库、爆炸品库、重要物资库、金库的预防措施必须落实“五化”,即:设施坚固化、预防技术化、制度法规化、看守严密化、检查经常化。必须做到窗户安装铁护栏、安装报警器(各收费部门要安装手动报警器)。做到进不去152、撬不开、盗不走。(5)要害所在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要害部位,具体负责在岗及新录用人员的审查和技术培训,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安全保卫制度的落实,设备的维护点检和操作规程的日常检查和考核,并负责事故预防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6)要害所在单位要每月对在岗工作人员进行治安防范、安全保卫、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教育。(7)非要害所在单位的人员及外来人员进入要害部位从事计划性检修、技术改造、扩建施工时,必须经过要害所在单位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经安全管理科审查合格后,持要害部位出入证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现场要有专业人员进行监护,并配备相应的抢险物资和器材。(8)要害所在单位要主动153、配合和接受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的各项检查。要害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9)进入要害部位作业的车辆,必须到门卫登记,要符合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规定,遵守要害部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危险物品准运证、危险物品车辆准运手续等),否则不得入内。(10)外来人员不知是要害部位,而私自进入的罚款100300元/人次;外来人员明知是要害部位,而私自进入的罚款10003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11)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附件4:xx铁154、路房产建筑段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为了更好地维护全段内部的治安,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治安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监督检查考核第一条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领导组及治保办对所属部门、车间每月进行一次治安保卫工作情况实施检查、指导,抓好典型,总结经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和治安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按照综合治理考核指标、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对车间进行季度、年终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填写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考核表(如备注),考评结果作为对各部门、车间综治评价的依据。第二条 各部门、车间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和落实自检自查制155、度,主动接受治安保卫工作领导组及治保办人员的检查、指导。第三条 治安保卫工作领导组每年与车间签订内部治安保卫责任状,各车间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小组实行逐级签订内部治安保卫责任状制度。治安保卫工作由治保办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第二章 奖 惩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哈尔滨铁路局内部治安保卫规定实施细则中第六章关于检查与奖惩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如下:1、奖 励凡在贯彻落实本制度中,作出下列成绩之一的,由段、上级主管部门或治安保卫工作领导组给予表彰奖励。1)安全防范设施齐备,治安保卫组织健全,工作制度严密,认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全年无刑事案件,无火灾、爆炸事故,无职工犯罪、无群体性职工上访事件,治安秩156、序稳定的;2)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侦破重、特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证据的;3)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对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做出显著成绩的;4)预防案件、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5)在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经费在单位奖励基金项下列支。2、处 罚1)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治保办追究单位和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车间处以2000元至1万元经济处罚、对个人处以300元至3000元经济处罚。(1)职工违法犯罪活动突出,责任性案件屡有发生,按照职工总数0.8的比例严重超标,治安秩序混乱的;(157、2)违反现金、票证、危险物品、枪支弹药、贵重物品、机密文件资料等管理制度,发生被盗和失泄密的;(3)发现内部职工有犯罪迹象不及时采取措施,以至发生问题,造成后果的;(4)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或造成单位内人员伤亡的;(5)忽视职工思想教育或执行政策不当,引发群体性闹事的;(6)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职工犯罪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7)存在治安隐患,接到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8)其他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2)有下列违反本制度规定情形之一的,要给予经济处罚。(1)金库超储。除银行核定金额外无专人看护的,对车间处罚超储金额的50,最低不少于500元158、处罚;对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处以100至500元处罚。(2)在单位内的卷柜、办公桌、柜台抽屉、更衣箱等处,擅自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的。按照物品价值的同等额处罚。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给予200至400元经济处罚。(1)上级检查发现公安、保卫干部日常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检查和监督不力,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漏洞没有及时向领导提出整改意见,没有签发整改通知书的;(2)干部、职工在执行职务中,不熟悉或不执行岗位责任制或本制度有关规定的;(3)财会人员、售票员、售货员、收款员等接触现金的工作人员离开岗位时,不按规定妥善保管或不执行现金回笼制度的;(4)有价证券及代用餐券不按规定保管,不执行有关规定159、的;(5)检查发现金库只使用暗锁,不使用密码或更换出纳员金库密码不变、钥匙丢失不更换锁具的;(6)现金出纳员、业务员、仓库管库员等人员金库、库房不加锁,钥匙不配置安全绳或不随身携带,随意乱放的;(7)值班干部、门卫、巡守员违反“五不准”规定的;(8)职工自用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不按指定地点存放,乱停乱放妨害通行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给予400至600元经济处罚。(1)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单位的保管、使用人员不认真执行管理、使用制度,存在不安全隐患的;(2)工作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文化娱乐、职工浴池等公共场所,不160、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的;(3)在禁止烟火处违反规定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给予600至800元经济处罚。(1)取送现金或去沿线工作地点发放工资,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派专人、专车护送的;(2)在铁路沿线施工的,对路材路料不设专人看管的。收工时不及时回收路材路料和废旧器材的;(3)乱接电源、乱设火源危及安全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给予500至1000元经济处罚(1)对运输的危险货物和重要物资仓库保管的重要物资、贵重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的;(2)对出入货物仓库的人员、车辆不执行检查、登记制度,进货不验收、领取不执行规定程序,管理混乱的;(3)对危险品、重要物资仓库不严格执行值班巡逻、安全守护制度和161、违反其他安全管理规定的。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给予lOOO至2000元经济处罚。(1)内部治安保卫组织不健全,制度、措施不明确的;(2)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不健全,制度不明确,措整不落实,不按规定进行业务培训的;(3)要害处所没有建立外来(检查、作业)人员登记制度或不按规定进行登记,不能落实要害安全管理措施,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4)对刑事防范处所应安装技防、物防(三铁一器)设备而没有安装或失灵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5)消防工具、器材、水源不能保证正常使用;(6)对出租的办公室、厂房、场地、仓库,不能按照规定呈报审批手续或不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7)内部职工参与犯罪或为犯罪提供方便条件162、的;(8)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8)发生责任性案件,按照损失价值的50进行经济处罚。同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直接责任人还要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9)违反本制度规定,对领导和个人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由治保办提出意见,给予处罚。10)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严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条 罚款权限1、违反本制度规定,需要进行经济处罚的,由段治保办按照权限执行处罚。2、段治保办有2万元以内的处罚权;2万元以上的处罚权由段执行。3、单位发生的内部责任性案件,需要进行经济处罚的,按照案件等级分级管理,一般、163、重大案件由段治保办执行,特大案件由路局治保办执行。经济处罚数额超过权限的必须报请上级审批。对屡发案件和发案不处罚的,由上级治保办执行;对隐瞒案件不报的,要加重处罚。4、被处罚单位或个人,自接到罚款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将罚款交付执行单位。逾期不交或拒绝缴纳的,对车间的罚款,由段财务部门强行划拨;对个人的罚款可由财务代缴并从其工资中扣除。对个人的经济处罚应由个人承担,单位不得报销。第三条 处罚单位收到内部罚款,列营业外收入;被处罚单位缴纳的罚款,列营业外支出。第四条 罚款的管理、使用1、罚款手续。对违反本制度,需要进行处罚的,经审批后,填写违反铁路内部治安保卫规定罚款通知书,送达被处罚单位或个人一164、份。治保办在收到罚款后要及时开具财政部监制当场处罚罚款收据。2、各车间违反内部治安保卫规定的罚款,金额上缴段财务部门。3、段治保办对罚款通知书、罚款收据和有关凭证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证手续健全,账目相符。第五条 根据侦查破案工作的需要,为避免产生干扰,对处罚的单位和责任人可暂缓处罚,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六条 发案后,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能认真检查错误,及时、积极协助破获案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酌情减轻处罚。第三章 附 则第七条 本制度由xx铁路房产建筑段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备注: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考核表序号类别考 评 内 容评分标准自查得分考评得分165、标准分备注11组织领导1、单位领导重视,每年召开23次会议作专门研究,狠抓落实,工作效果好。8分16分2.组织健全,三级责任人职责清楚,签订责任书,发挥作用好。4分3、本单位有工作实施方案和奖惩制度,有总结评比,奖惩兑现。4分22稳定工作落实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清楚思想动态。在政治敏感期由专人负责稳定工作,信息准确。无重大政治事件或案件发生。无不安定苗头,一旦出现能及时化解,消除在单位内部。10分10分33安全管理1、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6分6分序号类别考 评 内 容评分标准自查得分考评得分标准分备注3安全管理2.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设施齐全,单位值班情况。4分40分3、存放贵重166、物资、现金票证、机密资料、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部位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无被盗、被抢案件和火灾、爆炸事故发生。6分4、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常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遵守操作规程教育。全年进行不少于4次安全防火检查,做好记录,及时整改安全隐患。10分5、经常进行法纪和“四防”教育,做好帮教转化工作。5分6、公共集会活动组织管理措施得力,外出活动按规定程序办理,抓好安全教育。5分7、爱护公物,无人为损坏水电设施、消防器材、报警探头等公共设施的现象。5分8、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均有文字记录。5分4综合治理实施效果1、无重大经济案件和其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案件控制在职工总人数的167、5以内。 7分28分2.无重大政治、治安事故,无交通安全、火灾事故发生。8分3、无“黄、赌、毒”等现象。5分4、无违法犯罪人员。职工违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规定的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58分合计100分注:一、段对各车间的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优秀:总分90分且所有核心指标得满分;良好:90分总分75分且有6个以上核心指标得满分;合格:75分总分60分且有5个以上核心指标得满分;不合格:总分60分或有4个(含4个)以上核心指标未得满分。xx铁路房产建筑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铁路房产建筑段(以下简称段)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168、制度规定了全段消防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分工;消防管理工作要求;活动形式和考核标准;处罚与奖励。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段管辖范围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分工第五条 段消防安全领导组组 长:段长 党委书记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组 员:其他党政班子成员 各科长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科段长和党委书记为段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本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安全副段长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各部门、车间亦应该安排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169、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条 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实行逐级负责制。安全管理科在消防安全领导组领导下,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全权负责。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基础,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2)各车间要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究和部署防170、火安全工作。(3)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第八条 各部门、车间应制订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防火安全职责。每个职工应熟悉本岗位防火职责和防火常识,明确防火责任和防范措施。每个职工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操作规程。重点防火处所要有落实防火责任的具体措施,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第九条 各车间必须配备一名专职防火干部或专(兼)职消防安全监督员,报安全管 理科登记备案。专(兼)职消防安全监督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熟悉本岗位防火业务。对专(兼)职消防安全监督员应定期进行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好消防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现代化消防171、安全管理发展的需要。第十条 段及各车间要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制度,包括:(1)完善各级防火责任制;(2)重点要害部位防火管理制度;(3)动火、用电审批制度;(4)岗位、工种防火责任制度;(5)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6)防火宣传、安全检查、月度考核和火线隐患整改制度;(7)建筑防火审验报批制度;(8)消防器材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制度;(9)奖惩制度;(10)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第十二条 段及各车间要结合实际,制订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和实际标准,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层层落实。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对重点要害部位,节假日要设专人负责172、值班巡逻,职责明确,检查细致,记录清楚第十四条 坚持逐级防火检查制度,段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各部门、车间每月自 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各班组要做到日结日清。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逐项登记立案,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暂时整改不了的应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保留记录,并及时向安全管理科进行汇报。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处所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3)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5)重点处所、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6)重点处173、所要配置相应有效地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第十六条 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利用每周安全活动日,学习消防知识和法规,并做好学习记录。第十七条 从事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油漆工),必须经过消防常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第十八条 对新工人和变换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防火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第十九条 坚持三级防火安全教育,通过教育,使职工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第二十条 对上级消防部门下达的文件、通报及其学习材料,要迅速传达贯彻执行,认真做好记录,174、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安全管理科。第二十一条 要建立健全消防基础工作档案。做到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档案齐全,内容完善,有全年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有明确的消防安全网络管理。第二十二条 段和各车间对进行作业的消防重点处所,要建立灭火预案和自防自救方案。第二十三条 义务消防组织每年必须组织二次以上灭火自救演习。第二十四条 各车间对消防器材的需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上报安全管理科,由安全管理科如实向段申请拨付。第二十五条 各车间应根据各消防重点部位的需求,配置相应用途的灭火器,并做到“三知”,即:知道灭火器的存放位置;知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知道各种灭火器的用途及灭火原理。要定175、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性能,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要保障重点危险部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第四章 活动形式和考核标准第二十六条 消防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将其纳入安全生产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评。第二十七条 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消防法规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严肃的处理。第二十八条 各车间的消防安全领导组织以此制度为依据,组织实施所辖区域的一切消防活动。定期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每月一次的消防安全工作例会,汇报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消防安全管理经验;部署消防安全176、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第二十九条 各车间要按消防安全管理业务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自评。每月25日前将考核自评表报安全管理科。第五章 处罚与奖励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100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1、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违章施工不听取劝阻的;2、违反用火、运输、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管理规定的;3、不按要求配备或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的;4、在禁烟场所或区域发现烟头或吸烟的;5、对发现的火险隐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整改的;6、发生一般火警不上报的。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500元以上1000元以177、下罚款或警告。1、在易燃易爆场所,仓库和重点防火部位违反禁令吸烟、动火的;2、私自安装电炉的;3、阻碍消防检查人员正常工作,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4、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5、破坏火灾现场隐瞒事实真像,提供假情况以及阻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的;6、教唆、强迫他人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7、对“火险隐患通知书”提出的隐患,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整改的。第三十二条 因违反消防法规而发生火灾的部门、车间,实行“一票否决”,对肇事人将根据事故的后果轻重给予罚款、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车间都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施工、经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178、领导和全体职工必须按照本制度开展工作。第三十四条 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能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收到良好的效果的人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第三十五条 发现火情能及时报告或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参加扑救,功绩显著人员,将予以奖励。第三十六条 段以“消防安全管理业务考核标准”为依据,对所属各部门、车间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对评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消防法规行为的处罚,罚款由安全管理科裁决执行,列入段奖励基金,作为消防安全奖励基金用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段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附件:xx铁路房产建筑段消防安全管理179、实施细则附件 xx铁路房产建筑段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1、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180、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2、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对181、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3、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 4、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达到“四懂、四会”要求;5、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等应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6、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2)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182、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7、培训方式: 1)由安全和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员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5)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8、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注:“四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四会183、”即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第四条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2、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3、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每季度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4、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184、标志是否在位、完整;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4)其它消防安全情况。5、防火检查主要内容:1)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2)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3)重点工作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7)“110”值班情况和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8)防火巡查情况;9)其它需检查的内容,如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185、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6、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性检查主要内容:1)消防水泵启动状况;2)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3)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动作情况;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情况;5)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第五条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1、段及各车间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按有关规定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检查发现未按规定配备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2、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门统一建档管理。灭火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当发生丢失,由责186、任单位自行购买补齐。3、消防设施、器材、标志及用具等均属消防专用,任何部门不得将器材随便用于非消防工作上。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动用消防设施、器材。4、消防通道应保持平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材料、卷柜,机具,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自然排烟窗、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5、单位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灭火器材到使用期限后,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灭火需要。6、经常检查消防蓄水池和消防水泵及其附件,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保证随时可以正常运转。7、定期启187、动消防水泵、防止长期不运行发生故障。8、水泵房内不准住人和存放其它物品。9、检查消火栓的完好情况,注意有无土埋,漏水,打不开等情况,并随时排除故障。10、消火栓3m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不准堵塞消防通道。11、冬季应做好消火栓的保温措施,保持良好使用状态。12、水枪、水龙带应装置在消火栓附近的消防箱内,并经常检查保证质量。13、各岗位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补充。14、消防工具应有固定有效位置、不许乱动,周围不准堆放物品。15、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当确定专职人员维护保养,并保留记录;或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组织或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与受委托组织或单位188、签订合同,在合同中确定维护保养内容,并保留维护保养报告。16、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器材的全面管理、检查、维修保养做到不丢失,不随意挪动。有问题及时上报解决。17、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要书面向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使用理由,凡无书面报告者,责任自负,18、非正当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属维护不当导致损坏的,连带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第六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2、发现火灾189、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4、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5、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6、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7、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自行将危险部位封闭;8、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使用甲、乙类可燃液190、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9)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10)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9、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0、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整改,并落191、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11、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12、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七条 消防值班制度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消防设施设备情况,熟悉本单位的火灾报警程序。2、工作认真负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禁酒后上岗。3、定时地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做好值班记录。4、值班人员要掌握日常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器192、材的使用方法会报警。5、值班人员要监督在岗人员的工作,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6、节假日对值班力量进行加强,重大节日值班要有领导带班。第八条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员1、控制中心值班员责任重大,必须认真值守,不得擅离岗位,接班时须提前十五分钟上岗,下岗人员向上岗人员交清当班发生的一切情况,并在交班日志上签名备案。 2、值班人员要保持控制中心的卫生,每天必须清扫(或擦洗)机房及设备,交班时清点好室内物品、器具,并在交班日志上留有记录。3、值机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及时处理值机时发生的情况,严禁擅自关机。若因擅自关机造成损失,值机人员当负法律责任。4、值机人员不准随意利用微机做与本职193、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值班和微机管理的有关规定。5、消防值班电话不准借与外人使用,发现有借者予以经济处罚,如遇火情电话不通,当班人员负法律责任。6、发现火灾报警装置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区域部门,并组织人员迅速到达火场,查明情况,汇报主管部门领导,同时迅速组织抢救。7、值班时不得在控制中心接待无关人员,如有入室参观者必须经保卫部门领导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办理手续后方准参观。消防控制中心严禁吸烟。8、值班员应熟知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要领,对各种报警和灭火器具适时报请进行周期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检修并做好记录、备案。9、培训合格后,持上岗证上岗。第九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194、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2、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车间应当给予表彰奖励;3、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第十条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火源管理,实施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和“四不动火”制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户外动火。 2、周围的易燃易爆杂物未清楚不能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195、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动火。 7、现场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8、动火审批由安全部门负责。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1、施工现场安全员负责编制动火审批措施。2、临时用火由工长负责审批。3、安全员负责向安全保卫部门上报初审合格的长期用火“施工现场用火申请审批表”。4、未经批准、灭火措施不齐备、无专人监督用火时严禁用火,否则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5、用火过程中未严格遵守防火措施时,要立即灭火整改,否则承担全部责任。6、因违反用火审批制度而引发的火灾事故,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7、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长期用火的审批、备案196、与检查、管理。第十二条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单位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承担,严禁擅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 2、仓库、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3、严格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用电。 4、对电器线路和设备由电共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5、临时需要装设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应经工程部批准后,按临时假设规定安装并限期拆除。第十三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每年组织职工进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习和训练。 2、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演练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半数以上职工参加演练。 3、实施演练前,由安197、全部门将本次演练具体行动方案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批准,方案确定后,将方案传给各部门,所有参加演练人员应熟悉演练方案,明确职责。 第十四条 灭火疏散预案1、组织指挥机构 火场总指挥:单位负责人灭火行动组:负责现场扑救疏散引导组:(指定的组长和各区域主要负责人)协调人员疏散、现场秩序维持、警戒工作。 安全救护组: (有一定救护知识的人员组成)携带急救箱急救设施,在生命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负责火场现场人员与物资的抢救。 通讯联络组: (消控室或值班室人员)处理单位内部报警,通知主要领导和各小组成员,了解各区域火势和人员疏散情况,传达灭火和疏散指令。 各小组依照上述要求,合理安排轮班同事,确保2198、4小时均有符合规定的相关人员当班,并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火警电话:119 单位报警电话: (调度或值班室电话) 1)严禁乱发警报或报警信号,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2)所有报警信号无论真假,均以真火警处理。 3)确认是误报的信号时,应立即解除警报并报相关部门与人员。 4)报警: (1)任何同事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 (2)火灾发现者应根据火势,判断并采取适当的报警方式,如未发现浓烟应立即拨打内部报警电话,如火势已经较大应立即打破报警器或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单位值班室人员。 (3)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提供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199、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如果是向消防部门报警,还应报告起火单位的准确地址,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5)接警: (1)接警的同事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详细记录报警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所属部门、接警时间、火灾准确位置、目前的火情、火势与现场情况等相关信息。 (2)当报警器峰鸣或自动报警显示板上出现报警部位,应立即通知保安或值班员并报告确切位置。 (3)报警被确认证实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详细情况,并在其授权下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与此同时联络灭火、疏散、救护等各小组。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200、义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2)着火区域疏散小组人员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作出立即进行应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领导的疏散命令的决定。 3)单位负责人在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和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命令,并尽快传达给疏散区域疏散小组人员。 4)消控室或值班室通过广播向疏散区域人员发出应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顺序:着火房间、着火层、着火上层、着火逐上层、着火层下层(如火灾有向下蔓延趋势再考虑疏散着火层下层,逐下层,并指导疏散区域人员疏散路线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并让不需疏散或未到疏散顺序的201、区域人员保持镇定。 5)接到疏散命令后,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立即携带安全出口备用钥匙、手电筒或应急照明灯,打开每个房间的门,引导、帮组区域人员撤离到疏散集结地集中,而后对每个房间认真检查,确认无人后,锁上房门,并做好记号。 6)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沉着冷静,按照广播指示的疏散次序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7)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就近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展开初起火灾202、的扑救工作,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保持同消控中心或值班室的联系,等待相关人员的到来。 2)灭火行动组接到值班室的联络电话后,应立即携带所配备的灭火设施赶赴火场,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在事故发生区域同事的协助下,有计划的展开灭火自救工作,同时迅速关闭该防火分区的防火隔离设施。 3)灭火行动组应有供应水及其它所需灭火剂的专门人员,火灾发生后按照平时训练迅速启动消防水泵、铺好消防水带、准备其它装备,并组织现场群众供水、灭火,确保灭火所需。 4)当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灭火行动小组应协助疏散小组进行人员的疏散,并一起撤离出火灾现场。 5)消防部队赶到火场后,灭火行动组应配合消防队进行供水、灭火。 5、通讯联络203、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通讯联络人员要做好接警的处理,同时与报警人保持联系。 2)通讯联络人员在证实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在他的授权下报火警,同时通知各行动小组进入火场。 3)通讯联络人员应通过广播传达疏散或撤离命令,与各区域保持联系,指引各个区域进行紧急疏散。 4)详细了解火场发展形势,传达作战力量部署命令。 5)安全救护人员应尽力对受伤人员进行一定的治疗。 6)协助领导维持现场秩序。 7)到主要路口去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6、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时,所有同事必须保持镇定,听从指挥,依照单位紧急处理程序处理。 2)火灾发生时电话仅供应急使用,无关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204、3)一切自救必须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勿作个人冒险。 4)在生命安全未受到威胁时,应坚守各自的岗位,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直到相关部门人员地道,并详细汇报最新的进展情况。 5)进行紧急疏散时,存放现金的办公室应随手关门,收银台应随手关闭钱箱。 6)火灾伴随有浓烟时应采取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区,或以湿布等捂住口鼻。 7)疏散时身上着火时,切记不可奔跑,应立即脱掉着火衣物或就地翻滚,或由身边的同事以湿衣物包住或扑打或泼水浇灭。 7、说明1)各车间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车间的灭火疏散预案。 2)灭火疏散预案应附有总平面图,并在图上标明疏散路线和灭火力量部署。 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车间,205、应针对重点区域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 第十五条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2、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熟悉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和操作规程。 4、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5、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消防培训。 6、定期组织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7、熟悉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8、在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第十六条 ZQW气溶自动灭火系统使用及维护规范1、一般规定1)该系统应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管理、操作和维护,以保证设206、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本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不得随意拆卸,移动任何线路,设备等。3)如有意外情况使系统设备受到损坏,要立刻报告管理人,经检查灭火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应立即通知客户服务部。4)在防护分区有人值守的情况下,分区模块应处于手动状态。5)分区模块应处于24小时正常运行状态,不得随意开关。2、灭火系统使用方法1)故障排除:当多区控制器发出报警声且故障灯亮,控制器液晶显示屏上显示防护分区模块故障种类。管理人员应按下控制器面板上的消音键,依据显示屏显示的分区地址按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进行检查和调整。2)灭火系统操作方法:当某一防护分区报火警时,控制器发出报警声且警灯闪亮,液晶显示屏显示该分区编207、号,值班人员应根据编号对应的防护分区地址进行查询。(1)若确有火情。并立刻关闭防护分区门窗,关掉通风设备,如系统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灯亮),感烟和感温两种探测器都报火警时,经过30秒延时系统将自动启动灭火。若系统处于手动状态时(自动灯灭)为了尽早启动灭火装置也可立即按下该分区外接的紧急启动按钮,或在主控制器上按紧急启动键,正确输入该分区编号,按确认键完成。(2)若无火情,值班人员应先按下紧急启停按钮,(在控制器下的操作依据说明书)防止系统启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此后按分区模块的复位键,或按说明书在控制器上对该分区进行复位操作。(3)若发生火情用气溶胶喷放进行灭火,火被扑灭20分钟以后应208、及时打开防护区门窗,有机械排风设备也应在此时打开。3、自动灭火系统的维护和保养1)每天进行一次设备运行情况例行检查,查看控制器面板上各指示灯是否正常,并详细填写记录。2)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前应断开灭火装置的启动输出线端子(DZ2-1和DZ2-2)以防出现误喷现象,检查应按ZQW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工程设计、安装和验收之7.3进行。第十七条 安全防火措施(现场)1、工地施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安全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火灾的重要性。2、建立栋号防火组织工作机构和防火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工作要有布置,落实要有检查。3、施工现场道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209、安全、卫生、防火要求。4、仓库、木工棚配置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砂箱,消防栓和灭火器,并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5、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等,应张贴醒目的防火标志。6、凡是易燃品,如木材、锯末、刨花等,均按规定堆放,其它可燃如油漆等放入封闭的室内。7、不准在易燃品附近吸烟,明火作业必须以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8、电焊施工前,清除工作物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9、暂设工程不准随意装设电器设备,凡接线、拉线的均按正式工程安装。10、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大于10米。11、工地现场安全员每半月对现场工人进行定期安全防火教育。第十八条 火警应急措施(现场)1、稳。接210、到火警信息时不慌,沉着应战,应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2、准。准确查明火灾部位及燃烧物,迅速将火情信息反馈,便于领导下达指令。3、快。就近取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扑灭初期火灾,控制火势。4、救。发现被火围困或被烧伤的人要设法抢救,不得延误。第十九条 火灾应急措施(现场)1、报警与接警1)按下手动报警器,并迅速通知车站、派出所、段保卫等有关部门和领导。2)利用火警电话报警时,要说明地点、燃烧物、燃烧程度。2、处理方法1)根据火场情况组织义务消防队。2)切断电源与可燃气体。3)启动排风设备。4)关闭分区防火门。5)启动消防栓,使用灭火器。6)坚守岗位,保持冷静,听从有关领导指挥。3、抢救与疏散1)救211、人重于救火,发现被围困或被火烧的人必须设法抢救。2)气体喷出前,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否则有发生窒息、死亡的危险。3)工作人员要按疏散指示疏散,切勿使用电梯。第二十条 消防安装工1、注意事项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上、下楼要走安全通道。2)作业时应经常观察作业现场周围的安全情况,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通知周围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向工长报告。3)在有塔吊的施工现场时,应经常观察塔吊的作业情况,避免在起重臂的吊物范围内进行作业。4)禁止私自搭设及拆除作业脚手架及防护设施,私自动用机械设备。如施工需要请工长安排专业人员进行。5)高处、临边作业时,应将安全帽带212、系紧在下巴处,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有高血压、恐高症的人禁止高处、临边作业。6)油漆、易燃、有毒材料,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7)仓库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风良好、不准住人,设置2个泡沫灭火器;库门外挂“严禁烟火”的标志。2、作业前检查1)检查作业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与周围的电器、机械及其他人员是否保持安全操作距离。2)高处或临边作业时,检查脚手架、作业平台或临边防护及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安全可靠。3)使用的工具、机械是否可靠。3、作业程序1)作业前先将临时电源和管线布设安全;在坑、沟和洞口设置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阴暗场所设照明,夜间施工应足够的照明;低213、洼地面要有排水沟;材料、设备码放整齐和保护良好;作业棚不得设在高低压线下方。2)高处、临边作业(1)高处、临边作业时,应将安全帽带系紧在下巴处,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有高血压、恐高症的人禁止高处、临边作业。(2)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如需要,应在作业面下方地面,设专人进行监护。(3)所用的材料要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人工传递物件。(4)梯子的使用使用的单梯下端有防滑垫,梯子的横挡间距30cm且不得缺陷,与地面夹角为60度,不准垫高使用。合梯应有拌绳,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护。禁止二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梯子如须加长使用,必须绑扎牢固。(5)作业高度2m时,应搭设作214、业平台并设置0.6m1.2m高两道防护栏杆。3)地下室、管沟和管井作业(1)在光线暗淡场所,使用电压不得超过36v的行灯照明;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2)在进入土沟、土坑内作业前,应先检查边坡应无裂缝和落土,边坡角度和堆土距离要符合安全规程;若有不安全的因素时,应立即撤出作业现场并通知工长进行整改。(3)地下室、沟、井等有积水的位置,应先排水后作业,并将电线悬挂于墙(土)上,防止电线在水上导电。(4)地下室、沟、井等场所通风不良时,在作业前要通风30分钟或用吹风机向其内部吹送15分钟自然空气,然后进行施工人员作业,并安排专人在外面监护;如发现有毒气体,要立即撤出215、作业人员;如作业人员处于昏迷状态,救助人员要戴好防毒面具及氧气瓶实施救助;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应立即拨打110及120求救。(5)向沟内、井内运送工具、材料,应缓慢滑放,沟内人员要注意安全避让;施工人员不得在坑内、沟内休息。(6)管道作业时扳手的开口尺寸应与螺栓、螺母尺寸相符合;操作时应双手扶持,一手握手柄、一手握钳头,手柄不得套加力管。4)手工具作业(1)使用手锤,不得戴手套,锤柄、锤头部位不得有油污;锤头与锤柄必须连接牢固可靠,挥锤时四周不得有障碍物,其他人员要避让。(2)管子被夹于台钳或套丝机上,除本身应夹紧外,较长一侧的管子应有支撑,使管子保持水平状态。(3)切断管子时,速度不得太快;管216、子快被切断时,应将其托住,防止坠落伤人。(4)套丝时,人工套丝应防止板把旋转伤人或铰板未咬上口跌落伤人;机械套丝不得戴手套操作,防止手被卷入。(5)弯管时,使用液压机应注意液压软管完好,防止爆裂;使用电动机应注意手和衣服不得接近旋转轴;脱下弯管模具时,锤击不宜过重,防止脱模伤人。5)电动机具使用(1)要由维护电工为使用的电动工具按规范要求接线,设置独立的开关箱,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关闭开关并锁好开关箱。(2)由班组长指定专人使用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操作。(3)使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电源线不得破损漏电。且必须有触电保护装置。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操作。6)气瓶使用(1217、)不同类气瓶、氧气瓶(天蓝色瓶、黑字),乙炔瓶(白色瓶、红字),瓶与瓶之间距离不小于5m,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当不能满足安全距离时,应用石棉防火板进行隔离。(2)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在同一地点保管;气瓶要垂直放置在仓库的架子上,瓶体温度不应超过40;禁止采用在地面滚动的方法,移动氧气瓶和乙炔瓶,气瓶存放处应有安全标志。(3)氧气瓶和乙炔瓶胶管不准混用(氧气胶管为红砂色、乙炔气胶管为黑色),乙炔气管线路接头及零件,不得采用紫铜材质制作。7)电、气焊作业时,先清除作业区的易燃物品,并现场临时配置二瓶干粉灭火器;配合气、电焊作业的人员,也应戴防护眼镜及手套。8)在砖墙、楼板上打(钻)洞时,应戴218、防护镜;快打(钻)穿时,应通知隔壁或楼下人员回避。9)人力搬运管子、散热器、阀门等,小心轻装轻卸,动作一致,相互照应;起吊重物前,必须检查吊具。绳索的安全性;吊物下方禁止停留或通行。10)空管道未正式固定前,应进行临时性绑扎或卡定,防止移动、滑落。11)管道安装前应清理和检查管道内杂物;管道施工中途停工,应临时堵封管子敞口,防止杂物进入管内。12)阀门安装后,应关闭严密;试压时打开,试压后仍关闭;待调试或运行时再开启阀门。13)水压试验前应检查管线,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立即修正;临时封堵应有足够的强度,阀体应开启到最大,孔板、调压阀、温度计等应拆除。14)水压试验时,升压应缓慢,沿管线应有专人巡219、视,压力在0.3MPa以上时,禁止紧螺栓和用焊锤检查焊缝;在法兰、盲板等处,人员应避开结合口;严禁带压检修,必须放压泄水后再进行修理工作。15)每天作业结束后立即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活完料净。4、作业工具的维护保养1)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工具上的污物,发现工具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2)妥善保管工具。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1、所有施工现场均应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施工项目的防火工作。2、制定防火措施,落实防火责任人,工长等有关人员每天应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检查。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及办公室、宿舍、仓库、食堂的布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4、施工用火必须经段安全保卫部批准,要有220、专人负责监护。5、食堂必须使用煤气罐做饭、烧水,禁止使用木材等烧火。6、氧气瓶、电石桶、乙炔发生器等必须专人、专库保管;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7、施工现场设置吸烟室,禁止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床铺上吸烟;烟灰、烟头必须放入烟灰缸,严禁随意乱扔。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JG4688规范执行;非项目部维护电工,严禁擅自安装电器设备、拉设电源线。9、禁止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和煤、汽油炉等明火器取暖、照明。消防器材应配备整齐完好,设置在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并不得随意挪动,且周围不准有堆积物,必须保证道路畅通。10、五级风以上天气,在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区、食堂等重点部位悬挂禁火旗并停221、止生产、生活用明火。11、施工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暂时无法立即消除,应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处理。12、施工项目部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提高其防火意识。13、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施工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防火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四定原则”对责任人下达安全检查指令书。14、安全部门在日常对施工项目部的检查中,应检查安全防护工作的执行情况。15、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责任人,要依法承担责任并接受段的处罚。xx铁路房产建筑段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xx铁路房产建筑段(以下简称段)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就是组织各种力量、运222、用多种手段,对全段各类作业职场及专项控制中的安全管理、作业行为、设备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过程。第二条 为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化,提高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质量,增加生产安全保障系数,预防和控制责任事故的发生,大力提升安全控制能力,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主体第三条 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以领导控制、安全管理部门控制、各车间控制、班组控制、岗位控制为主体,形成控制体系。第四条 各控制主体按照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分别确定控制重点、量化标准和方式方法,形成控制机制。第五条 各控制主体间既相互独立,又互相联系,构成自控、互控、他控有机结合的整体,形成职责清晰、立体223、交叉、全面覆盖的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网络。第三章 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职责各车间和安全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在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中,承担起管理和控制责任。基层班组和各岗位职工要担负起自管自控责任。第六条 段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职责1、组织制定并落实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制度,规范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管理。2、全面掌握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情况,组织分析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中存在的倾向性、关键性及各类隐患问题,研究部署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重点工作。3、采取深入作业职场检查等多种形式,带头抓好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工作。4、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工作的管理。5、224、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过程中的倾向性、关键性及各类隐患问题。6、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从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工作中总结探索新形势下安全工作的有效控制方法。7、组织做好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的其它工作。第七条 各车间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职责1、落实段加强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由各车间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充分发挥自管自控作用,全力抓好本车间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工作。2、按照段加强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的有关规定,细化落实本车间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措施或办法。3、确定各岗位在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工作中的职责,尤其是要明确各级干部加强225、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的重点和工作定量,督促各级干部深入现场,发现跟踪解决问题。班子成员要带头完成工作定量,对重要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项点,主要领导必须亲自监控,并形成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写实报告,同时要抓好各级干部监控写实制度的落实。4、认真研究剖析本车间在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中存在的倾向性、关键性及各类隐患问题,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5、采取现场办公、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等多种形式,认真研究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消灭安全隐患。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6、加强本车间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激发干部职工搞好现场作业及226、安全专项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7、认真研究本车间各管理层次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倾向性问题,尤其是要深刻剖析在规章制度、干部作用、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整改。同时,对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比较薄弱的工区、班组,要组织进行帮促。8、按照段和上级有关要求,做好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的其它工作。第八条 安全管理部门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职责1、牵头制定并落实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完善。2、组织安全监督专(兼)职人员抓好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工作。3、采取交叉互检、开展夜查、覆盖检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对管内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项227、目进行全面控制,尤其是对大型施工、防洪等关键项目实施重点控制。4、对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或部门进行整改,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下发检查(整改)处理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或部门限期进行整改。5、监督检查各车间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督办解决。6、协调解决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结合部问题。7、加强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考核,不断激发各车间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8、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从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工作中总结探索安全工作的有效控制方法。9、按照领导要求做好其它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工作。228、第九条 班组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职责1、落实上级有关加强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的规定。2、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作业标准。3、对班组内的单岗作业,由班组长负责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控制,重要岗位的单岗作业控制要进行阶段写实。对班组内的集体作业,由集体作业的组织者负责做好自控工作,班组长负责进行抽查。对班组内的薄弱人员和薄弱环节,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得力人员进行包保控制。4、对班组内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中的问题,要敢于发现和暴露,并认真进行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5、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其它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工作。第十条 岗位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职责1、按照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制度要求229、,认真执行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2、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不断提高工作(作业)质量。3、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并纠正自身作业中存在的问题。4、按照岗位互控要求,监控与自身工作有关的各岗位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醒责任人纠正。对问题比较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要及时逐级上报。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任务。第四章 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重点第十一条 重点作业,是指对安全生产有直接影响或影响较大的各类作业。第十二条 重点设备,是指工业生产设备、装卸作业设备、特种作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检修检测设备、监控设备等。第十三条 重点部位,是指关键部位和容易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230、薄弱部位。第十四条 重点时段,是指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时段和特殊时期。主要包括:交接班时间、夜间尤其是后半夜、作业影响较大时段、作业繁忙时段、高负荷工作时段、连续作业时段,以及冬运、春运、暑运、防洪、节假日、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期。第十五条 重点岗位,是指关键岗位、各类薄弱人员等。第十六条 重点环节,是指对重点作业影响较大的各个关键环节。第十七条 重点内容,是指针对不同的监控对象,按照不同的标准规定控制其工作状态、工作质量、运用状况的工作指向。主要包括:对照各工种作业标准,监控职工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对照设备使用管理标准,监控设备检修质量和运用状态;对照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监控干部职工责任落实情231、况;对照各项规章制度,监控现场作业及职工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和工作质量等。第五章 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方式第十八条 覆盖控制,不同控制主体在不同时间、不同区域内,动员各种力量对各岗位、各环节、各种作业、各种设备等进行覆盖控制。第十九条 过程控制,盯住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大的关键作业,采取干部跟班作业、专业人员跟踪监控的方式,从头至尾进行全程控制。各车间、部门必须结合自身实际,确定过程监控的重点作业项目,落实监控责任人、监控重点、监控方式和监控责任。第二十条 抽查控制,组织各种专业人员,采取事前不通知、不打招呼、不确定时间和地点、不固定人员等形式,大力开展检查、抽查等活动,对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项232、点进行控制。对偏远薄弱地区、重要时段、关键部位的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情况,要增加检查频次,重点检查、抽查。第二十一条 复查控制,对问题频发的、比较关键的、领导关注的部位、岗位、环节以及已经整改的隐患和薄弱问题等进行回头检查和重复检查。第二十二条 专项控制,对上级指定的、通过信息分析出来的、发生事故暴露出来的比较突出的安全隐患和倾向性问题,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专项控制和重点控制。安全管理科向各车间提出专项控制内容,并进行督办落实。第二十三条 帮促控制,按照建立帮促制度的要求,对薄弱单位、车间、班组、岗位,根据存在问题的类型、性质、严重程度等,抽调专业力量集中进行帮促,提高现场作业和安233、全专项控制能力。第二十四条 动态控制,组织专业干部,坚持跟踪检查、进行动态控制。第二十五条 监控控制,充分发挥监控装置作用,确保监控装置记载信息得到充分利用。第二十六条 预防控制,各车间要建立安全分析预警机制,针对已经出现的不安全迹象和苗头,或者已经预测出来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提前研究并落实控制措施,避免苗头发展,并组织尽快消除隐患。第二十七条 阶段控制,对春融、防洪、防雷、防火等季节性易发的问题,采取不同方式进行阶段控制。各车间和直属车间必须结合实际,提前制定并实施阶段控制项目的控制办法,做到早上手,早控制,见实效。第六章 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的考核评价第二十八条 考核评价标准、周期及奖惩234、(1)把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考核纳入安全评估考核,根据安全周期、事故件数、信息数量、各种定量完成情况四大指标,段对各车间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视具体情况增减分或评为失格。(2)对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中,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处理或防止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对由于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不力,引发事故的责任人及时追究责任,并追究责任车间、主管部门领导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各车间要按照本制度,细化、完善并落实符合自身实际的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制度。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段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xx铁路房产建筑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度第一章 235、总则第一条 为健全新体制下的铁路运输安全基础管理制度,根据哈铁安函2007553号文件哈尔滨铁路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度要求,制定xx铁路房产建筑段(以下简称段)安全专项整治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指对行车设备隐患、锅炉设备隐患、液化气设备隐患、给水设备隐患、机动车辆设备、现场关键作业,投入主要的精力、人力、财力、物力,采取非常措施和手段进行集中整治,消除影响运输安全的突出问题,实现安全有序可控,长治久安。第三条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全段安全管理的质量和效果。所以各车间、部门干部职工要提高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的和重要意义的认识,确保全段年度制定的安全目标期到必成,为全236、段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二章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基本内容第四条 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内容1、全段:三级房屋、大型房屋、“三火设备”、电照设备、站台、风雨棚、天桥、封闭栅栏、围墙。 2、给水系统:水源井、上水管路、车站上水设备。 3、采暖系统:锅炉过火、暖气系统腐蚀渗漏、上水管路及支杆管腐蚀渗漏、暖气地沟腐蚀、检查井和化粪池腐蚀渗漏、有倒塌危险的。 4、工程系统:营运线施工作业、安全培训、防护、工程审批。5、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整治、消防、防爆、防盗安全。6、劳动设备安全: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安全;吊车、场内机动车等特种作业设备安全、人身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第五条 通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内容 各车间和237、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项目,除按段要求进行专项整治以外,其他整治项目各车间和各部门都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纳入专项整治内容。第三章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证措施第六条 为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段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组 长:段 长 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 主管安全副段长副组长: 各副段长、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组 员:安全管理科长、技术设备科长、人劳科长、计划财务科长、客服信息服务收费科长、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材料科长、设计科长。 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238、由安全管理科负责。第七条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制定。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铁路局总体要求和全段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隐患问题,结合全段的财力、物力现状,确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具体项目,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制定整治细化方案。各部门、各车间要根据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项目,明确整治项点、整治现状、整治措施、整治期限,同时要落实各主管领导、负责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和完成情况的具体要求(具体格式 见附表1)。在保证落实段确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的情况下,抓住影响和威胁本车间的安全隐患问题,确定安全专项整治项目,具体细化,按方案进行集中整治。第八条 段有关部门必须保证资金、人力、财力及时到位。安全239、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一经确定,计划财务等有关部门要对需要投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项目予以支持和保证。要确保安全专项整治资金专款专用,纪检监督部门要对专项整治的资金使用、工作效率进行有力监督,技术部门要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对急需更新、改造、大修整治项目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支持,保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第四章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推进实施第九条 为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效率和质量,要在整治方案的制定上、组织推进上、具体工作要求上层层抓、层层负责,实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个阶段目标。第十条 定期报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推进情况。各专业部门要认真负责,每季向段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汇报一次240、情况,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进度、质量、存在问题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为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第十一条 加强日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推进。各车间、各部门要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加强控制力度,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推进情况。各专业部门每月随时对整治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整治完成一项消号一项,做好跟踪,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治的项目要常抓不懈,有计划有步骤按推进计划组织推进。第十二条 发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的作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专业部门、各车间的日常检查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每年、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41、总结报告,向领导组汇报整治情况。并根据整治进度,及时调整整治方案和措施,对整治不力、不能按期完成阶段目标的部门、车间予以通报。第五章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考核第十三条 各部门、车间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安全评估的一项主要内容,安全评估的质量、和结果作为一项否决的项目进行奖罚。第十四条 逐级考核验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每季听取一次推进情况报告,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其结果与干部管理责任挂钩,与经济利益联挂,形成逐级考核、逐级负责、层层负责的局面。对整治不力,不能按期限完成整治项目,追究有关部门和车间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使用干部的主要依据。第十五条 日常检查考核。各专242、业部门、检查组每月对各车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在每季末前进行一次考核,日常工作中随时检查督促整治情况。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随时对各车间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发现问题随时纠正,对组织不力、进度滞后、落实不到位的,随时进行通报批评, 并作为半年、年度安全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第十六条 严格兑现奖惩。对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项目中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的部门或车间,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对没有完成整治项目阶段目标、整治效果不突出、配合不好的部门和车间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全段通报,并纳入安全考核奖罚;对按目标计划整治推进组织不力、效果不突出的有关车间负责人纳入月安全逐级负责制予以考核奖罚243、。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并要结合实际,细化各自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段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xx铁路房产建筑段安全生产结合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解决日常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诸多安全生产结合部(简称:结合部)问题,保证结合部之间衔接顺畅,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结合xx铁路房产建筑段(以下简称段)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结合部是不同工种、不同部门在工作、职能、规章中交叉、对接形成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区域与环节,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要素相互交织、联系的有机结合。第二章 结合部的类型第三条 根据全段安全生244、产实际情况,结合部主要有以下五种类型:1、部门结合部:各车间共同管理、相互联系的区域。2、系统结合部:各系统间相互衔接、密切联系的区域。3、工种结合部:由各工种协同完成某一特定的作业过程。4、设备结合部:设备在使用、维修、管理过程中的结合部。5、环境结合部:与安全生产不可分割、而又对其发生重要影响的各种外部因素和条件。第三章 结合部管理组织和职责第四条 成立段结合部管理领导组组长:段长、党委书记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段安全管理科。由主管安全副段长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科人员负责结合部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具体要抓好结合部工作的全面管理和协调,针对245、结合部产生的倾向性问题,定期对各车间提报的结合部问题进行审查和考核,对结合部严重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对在结合部问题处理过程中由于延误、扯皮而形成的新的结合部问题,要向责任车间下发检查(整改)处理通知书,监督落实。每月度召开结合部安全管理专题例会(可与月度安全生产委员会一并召开),专题研究结合部问题。第五条 结合部管理原则1、专业管理原则。根据结合部问题发生的地点、过程、系统的划分,分别由段结合部管理领导组协调处理,对涉及权限以外的结合部问题,要向具有管理权限的上级结合部管理领导组报告。2、联劳协作原则。结合部管理部门及所属各车间应加强联劳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加强结合部管理,确保安全。3、处理优246、先原则。当设备结合部发生故障等问题威胁安全生产时,相关部门、车间应立即出动,抢先处理。4、统筹兼顾原则。各车间要将结合部管理统一纳入日常重点工作日程,同研究、同部署、同处理,形成有机整体。5、联合整治原则。对结合部存在的各类问题,各车间必须严格按照管理权限,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进行整治。第四章 结合部检查控制第六条 结合部检查按照三级分别进行1、涉及段与主业之间结合部检查,抽调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检查组进行检查。2、段对各车间结合部每月度进行一次检查。3、各车间对所属单位的结合部问题每月进行检查。第五章 结合部问题通报、分析第七条 结合部问题报告按照问题的性质和影响实行等级管理1、立即报告。对危及和247、影响安全生产的结合部问题,由涉及的车间立即向段结合部管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2、定期报告。按照结合部检查控制时间要求,各车间在定期对结合部管理进行检查后,对结合部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汇总,形成报告。3、统计分析。各车间结合部领导组负责组织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结合部问题进行动态梳理、分类,建立台帐,加以解决。第六章 结合部问题处理及内容第六条 结合部发生问题后,属于本级结合部领导组能够解决的,本级结合部领导组要立即组织研究解决,相关部门、车间配合解决;需要段解决的,段结合部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将上报的问题汇总,提交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负责在月度安全生产委员会上进行研究解决,并由牵头整改的责任部门负责,在下248、月度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汇报整改或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对整改或控制措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要说明原因或理由,提出下步整改意见,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第七条 结合部内容如下:1、安全管理科人员主要抓好本科与各科之间以及各车间之间的结合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对在结合部处理过程中由于延误、扯皮而形成的结合部问题,要向责任车间下发检查(整改)处理通知书,监督落实。2、段每月28-29号召开安全分析会,安全管理科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出会议纪要,于会议结束的次日下发给各车间。各车间在会议纪要下发的第一时间,将会议纪要整理存档。3、各车间在每季度末25号前,将保享受保健费人员名单及发放标准,上报段安全管理科审核249、归纳整理。在次月8号前上报财务科。各车间上报保健费人员名单要按实际真实上报,不得弄虚作假欺瞒上报。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理车间领导及本人,并对车间进行一体化考核。4、安全管理科每月初对各车间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审批发放,以车间上报安全科审核的方式,分批对车间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发放。车间不得虚假上报,不得私自将劳动保护用品扣留。5、车间每月28号至次月3号前(如遇节假日按休息天数顺延),按要求向安全管理科报送动安全信息反馈表动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总结表安全相关的报表。安全管理科对各车间报表逐一审核后整理存档。6、每季度末次月5号前上报各车间季度攻关措施及季节性攻关措施和7、各车间每月25号前将车间信息上报到段安250、全管理科,由安全管理科负责整理汇总。8、安全管理科将段班子成员、各职能科室检查的信息进行汇总。对违纪A、B类信息进行整理于次月5号前上报人劳科。9、安全管理科每月3号前向工会上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明细及各种安全天数。10、各车间严格遵守上述时间,本着认真负责态度,将各种报送材料及时准确的上报到安全管理科。不准出现迟报、漏报或者不报的现象发生。不准弄虚作假虚假上报,一经查出对车间进行一体化考核。第八章 附则第八条 本制度由段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xx铁路房产建筑段安全生产危险源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xx铁路房产建筑段(以下简称段)为加强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和整治,251、实现对安全生产隐患的规范管理、超前防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车间要认真执行本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细化落实措施;段安全管理科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段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危险源管理。第二章 安全生产危险源定义及分类第四条 安全生产危险源。是指各类事故隐患(源)、劳动安全伤害源和其它危险源,以下简称为危险源。第五条 铁路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急性中毒事故隐患(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设备隐患、管理缺陷和非正常作业行252、为。第六条 劳动安全伤害源。是指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可能造成从业人员伤害的设备、设施、作业、作业场所等。第七条 其它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即: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库区;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作业场所;承压锅炉和一、二、三类压力容器;高压变电、配电设备、设施;其它固有的危险源。第八条 根据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整治责任的不同,危险源分为A、B两个等级。其中A类源点是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需上级解决并重点监督检查的;由段内部自行解决的为B类源点。A、B类源点的现场253、控制责任均在基层。第三章 危险源排查辨识及录入第九条 危险源的排查、辨识和等级评估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安全系统工程,应组织作业者、专业科室、上级专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等有关人员,对每个工艺过程、作业环节、设备设施、作业处所及管理现状认真进行分析、查找,必要时可采取检验、测量、化验等手段。第十条 为提高对危险源辨识的科学性、严密性,应学会运用安全评价的方法对危险源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发生事故的机率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由各车间及各专业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排查出安全问题和隐患,组织力量进行梳理、分类和审查,凡暂时无法解决,被认定为属于危险源范畴的,应及时纳入危险源管理信息台帐进行管理。第十一254、条 危险源管理信息台帐利用成熟的网络技术和资源,采用人机结合的方法,着眼于对危害源点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控制,实现对危险源有效的动态管理。第十二条 危险源源点录入要求:危险源源点由各车间负责录入。各车间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对排查出的源点及时录入上报;根据变化情况及时对源点内容进行动态修改;对各类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需纳入危险源管理的及时录入;源点整改完毕后,及时纳入历史源点库。第十三条 源点批复要求:对车间上报的危险源源点,段安全管理科对源点等级、控制及整改措施等在7日内提出批复意见;其中重大危险源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源点和劳动安全伤害源中的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源点,由段安全管理科上报上级安255、全管理部门批复;其他源点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批复,各部门、车间要根据批复意见,于3日内对源点有关内容进行修改。第四章 管理及控制第十四条 对危险源源点要按照分类和等级,分层进行管理和控制。对固有的危险源和劳动安全伤害源,应从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设施、定期检验检测、落实安全责任制、开展培训教育、坚持持证上岗等方面使其处于受控状态。对暂时无法解决、纳入危险源管理的事故隐患,应着力进行控制,特别是带有倾向性、全局性的问题,应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和主要负责人,努力消除或减轻其危害程度,并从技术、作业和管理三个方面严加控制,超前防范。第十五条 各部门和各车间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256、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源点特别是可能造成责任铁路交通一般B类、道路交通重大、特种设备严重、火灾爆炸一般、二级食物中毒、工业重度中毒及以上事故的A类源点制定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清楚和有效的技术与组织措施,并定期检验和评估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有效性和程序的可靠性,必要时应进行修订。应急救援处置使用的设备、工具和材料应加强养护和保管,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第十六条 各车间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每一个职工熟知与本岗位有关的危险源内容,了解和熟练掌握危险源源点和安全关键点的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和防控措施,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安全警觉性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应急处257、理能力。同时纳入对新职和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内容,按规定持证上岗。第十七条 按照等级管理要求,明确各级监督检查量化要求,逐级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对所有A类固定源点,段安全管理科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对B类源点,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各车间和有关部门,对所有A、B类源点和安全关键点都要明确检查责任和检查量化要求。具体检查要求,各车间可根据源点具体情况进行细化明确。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对源点或非源点实施检查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信息反馈,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进行预警。各车间要指定专人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接到预警信息后,主要领导要组织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过最258、快捷的渠道向检查人反馈。第五章 日常分析及动态评估第十九条 段及各部门、各车间要利用各种安全会议,对源点控制状态、监控和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对失控和发生事故的源点、监控整改措施及检查量化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源点进行重点解剖分析,找出倾向性问题,制定应对措施,循环改进提高。同时要加强对危险源控制状态的评估分析。第二十条 各车间要指定专人于次月5日前对上月所有源点按受控、基本受控、失控和事故四种控制状态进行一次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上报段;段于每季度进行评价,并形成专题报告。第六章 整治及销号第二十一条 对危险源的整治应与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把危险源整治作为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259、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既要通过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强对既有源点的监控和整治,又要通过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发现新的源点。第二十二条 对危险源的整治应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和主要负责人,并切实保证资金投入、技术措施和人员力量到位。对确已彻底消除的危险源,经专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车间共同组成评审组严格审查和鉴定后,方可予以销号。第七章 责任追究第二十三条 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必须明确责任,认真落实领导责任、专业责任和岗位责任。各部门和车间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源负全面领导责任;有关作业人员是危险源监控工作的直接参与和实施者,负有现场执行的直接责任;安监人员应加强对危险源录入建档、监控措施落实等工作的监督检查260、。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责任制落实,段和各车间应建立责任体系,实行考核和问责制度。各级领导要对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和密切关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其结果要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第二十五条 凡符合危险源等级、分类标准的都要及时录入上报,对迟报、瞒报危险源信息的车间在安全信息考核和逐级负责制考核中给予降档处理。第二十六条 凡危险源检查都要纳入日常干部工作定量中,对检查不到位、定量未完成的干部要在干部安全经营逐级负责制考核中给予失格处理。第二十七条 凡因隐瞒不报、管理失控、整治不力而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段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261、行。附件:xx铁路房产建筑段危险源台帐附件: xx铁路房产建筑段危险源台帐顺号危险源名称源点责任单位负责人投入使用日期年检情况使用状态级别应急预案是否有控制状态xx房产建筑段大维修高危作业项点及措施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我段施工作业的人身设备安全,依据我段土建、给排水、水暖、电照等专业施工作业安全有关规定,现编我段高危作业卡控项点和安全措施,望各车间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 第二章 土建、上下水、电照方面第二条 拆除作业卡控项点: 坠落、倒塌、钉类伤人 防范措施: 1、拆除作业前,必须设置防护围栏和警示标示,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拆除现场。 2、做到保护自己照顾别人,拆除物品不能任意堆放,262、特别是带钉类及易刺伤人物品要及时处理。 3、拆除顺序由上而下,对易塌落处要临时支护,严禁向下乱抛物品。 4、遇有电线、管道、水道、供热等设施,必须作好防护、切断或移设。 5、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拆除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事先调查施工现场的电线、管道、水道、供热等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其作业的位置必须平坦、稳固;活动范围内不得停留车辆和行人;其铲运斗回转作业时不得从汽车驾驶室顶部及作业人员上部越过。 第三条 基础(基坑、井)沟槽施工卡控项点: 土方倾塌伤人;投放石料砸伤人 防范措施: 1、施工前要先调查地下是否有管路、电缆等构筑物,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涉及运输要签定安全施工协议),同263、时要根据土质情况按规定进行放坡。 2、施工中,要根据土质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严禁掏洞,以防坍塌。检查沟槽两侧土方是否是淤泥、有地下水、是否有倾塌现象,如有要设支撑,有地下水要设置集水坑及临时排水沟,用水泵抽水要保证水泵、电线不漏电,要作好配电盘的防雨、防水的防护。弃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5米,坡脚距沟槽边不得小于0.8米。 3、沟槽开挖如在公路上,就设置路挡、红灯、慢行牌。施工期间应设专人防护。夜晚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防护人员注意观察,预防坍塌伤人并做好围护及醒目的警示灯。 4、向沟槽内投放石料时,要指定投放,严禁乱投。 5、砌石人员要戴安全帽,取石要看准、拿牢、稳放。 第四条 脚手架上施工264、卡控项点: 拌到人、坠落伤人 防范措施: 1、搭设钢脚手要事先检查附近是否有高压线(特别是裸线),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要检查脚手架是否稳固、安全可靠、有无松动,堆放材料要规整,重量不超过270kg/;表面不能有冰、雪杂物。 3、在脚手架上接料人员须配戴安全带,安全帽,并要在外围设安全网。 4、严禁非架子工攀爬脚手架。 第五条 井下及地沟内作业卡控项点: 有害气体、踏梯、土块坠落伤人 防范措施: 1、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下井及地沟工作前,先打开井盖及地沟口通风,测试气体浓度, 并系好安全绳及戴好安全帽,进入后先检查地沟状态,看有无危险,检查井踏梯是否完整牢固。 3、井上及地沟265、口设专人防护,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作好上下联系及监控。 4、井内需照明时,必须使用有安全电压的照明,移开的井盖要妥善放好,防止过往车辆压弹伤人。 第六条 在梯子上作业卡控项点: 坠落人、坠落物伤人防范措施: 1、不得登梯子顶端,梯角要有防滑措施。 2、不得拿较大笨重工具、材料上下梯子。 3、梯子与地面角度以60度角为宜,不缺层,间距不大于400。 第七条 高空作业卡控项点: 坠落人、坠落物伤人 防范措施: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符合规定。 2、严禁6级风以上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3、下部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不准向下掉落和投抛材料、工具等物品,作业用工具须装在工具袋内,禁止将斧子、锯266、刃器等插在腰间进行作业。 5、应注意附近是否有高压或低压电线,特别是裸线,严禁用手触摸。 第八条 屋面补漏作业卡控项点: 坠落人、坠落物伤人 防范措施:1、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作业,必须系安全绳,其另一端应栓在牢固的构件上。 2、严禁穿高根鞋及较滑鞋底鞋在坡屋面上作业。 3、不准向下掉落和投抛材料、工具等物品,作业用工具须装在工具袋内。第九条 棚内作业卡控项点: 火灾、坠落、碰伤 防范措施:1棚内作业要有充分照明,注意防火、防触电,严禁弄火、吸烟。 2、不能在灰条天棚上或梁间的隔音板上及非承重棚上通行。 3、夏季在棚内作业时,要注意棚内温度,并作好防护,防止注意人员中暑。 第十条 屋面防水施工267、卡控项点: 坠落、烫伤、火灾 防范措施: 1、严禁皮肤过敏人员从事沥青防水施工作业。 2、操作人员应佩带好劳保用品,防止烫伤。 3、施工前应检查喷灯等工具是否漏油,并做好消防备品准备工作。 4、屋面作业应设置防护人员,防止施工人员从檐头坠落。 5、施工前应防护好屋面的电线等设施,防止火灾发生。 第十一条 电工维修作业卡控项点: 触电 防范措施:1、电工作业必须有上岗证,严禁其他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2、严禁带电作业;也不准采用预约停、送电的方式进行电器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严禁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护。 3、电气装置如遇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必须查明原268、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 4、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 5、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电器设备接地,而另一部分电器设备接零。 6、在低压线路装置中,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供电,更不得使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7、清洗电动机械时,严禁用水冲刷。 第三章 水暖方面第十二条 运行的锅炉进行检修作业卡控项点: 伤害检修人员 防范措施:1、运行的锅炉,在锅水已经冷却,锅炉内无压力存在的情况下,根据检修需要,应在蒸汽、给水、疏水、排污、加药及烟气等各系统内加装堵板,被关(堵)的阀门上。 2、要挂有“有人工作,不能开启”警示牌,以保证检修人员的安全,待检修完毕后再全部拆除。 第十三条 269、进入炉膛或烟道内工作卡控项点: 伤害检修人员 防范措施:1、施工人员在第一次进入炉膛或烟道内工作之前,应先启动引风机,通风不得少于5分钟,并在周围温度降到60以下时,方准进入工作。 2、进入炉膛或烟道时,要带上安全帽和防风眼镜。 3、工作时不应少于两个人,一人进内工作,一人在外监护。 第十四条 在锅筒内或炉膛内进行工作时,不按规定使用照明设备卡控项点: 易造成电气伤人事故 防范措施:1、在锅筒内或炉膛内进行工作时,其照明设备的电压应为12V。 2、照明灯具所有电线一定要有良好绝缘,中间不得有接头,以防止接头线脱开而造成电气事故。 第十五条 电气焊施工不按规定进行设备摆放卡控项点: 易发生火灾及270、爆炸事故 防范措施: 1、作业时派专人防护,配备灭火器、氧气瓶、乙炔瓶按规定摆放(氧气瓶放倒,乙炔瓶立放,两瓶距离5米)。 2、运管时,应上下配合,不许往地沟内乱仍管件。 第四章 给水方面第十六条 液氯钢瓶泄漏时的卡控项点: 氯气伤人 防范措施: 1、转动钢瓶,使泄漏部位位于氯的气态空间。 2、易熔塞处泄漏时,应有竹签、木塞作堵漏处理;瓶阀泄漏时,拧紧六角螺母;瓶体焊缝泄漏时,应用内衬橡胶垫片的铁箍箍紧。凡泄漏钢瓶应尽快使用完毕,返回生产厂。 3、严禁在泄漏的钢瓶上喷水。 4、在运输途中钢瓶泄漏又无法处理时,应将载氯瓶车辆开到无人的偏僻处,使氯气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5、其它液氯使用储存、运输等271、严格执行部104氯气安全规程。 第十七条 水塔上部作业卡控项点: 高空坠落、物伤 防范措施: 1、登高作业前,首先要检查安全用具,看是否牢固,经确认后方可使用。 2、工作时要按规定着用护品,上下水塔时不准二人同时上下,上水塔时要先检查踏梯是否牢固,上下水塔时须等先上人员上至塔顶或下至地面另一人方可上下。 3、修理水塔上部时,应避免在大风、雨雪及冰冻时作业,高处作业超过二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和腰绳,腰绳另一端由专人负责,并设专人防护,防护人员不得兼任其它工作,传递工具材料时要用笼筐绳索传递,决不许抛掷。 第十八条 水源井、水槽、清水池内作业卡控项点:有害气体中毒、摔伤、溺水、触电 防范措施:1、水272、源井、水槽、清水池内作业,首先注意检气,下井前检查爬梯是否安全牢固,系好腰绳戴好安全帽。 2、井上设专人防护,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井内需照明时,必须使用有安全电压的照明。 3、水源井、水槽、清水池内作业时,启动柜上挂警示牌“有人作业禁止启动运行”。 4、清洗水源井、水槽、清水池时,抽水水泵及电源线要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作业人员触电。第五章 站内及线路作业第十九条 站内及线路作业卡控项点: 车辆及作业人员伤害 防范措施:1站内作业要指派责任心强的人来做防护,防护人员要精力高度集中,时刻注意两侧来往车辆,防护人员在防护时不得兼任其它工作,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用护品。两侧过往车辆时,工作人员要站在两线中273、间的安全地带,不准走线路中心和枕木头。严禁在车下坐卧。 2靠近铁路股道施工,应设专人防护。严禁机具、材料侵入限界。在列车通过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离开作业地点,列车通过后应首先检查施工现场,确认安全方准施工。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一条 本措施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xx房产建筑段冬季安全措施第一条 加强对焚火的管理,按规程进行操作,杜绝现违,保证安全供热。第二条 推煤人员坚决禁止掏煤洞。第三条 上锅炉上部打扫卫生时,一定要停止机械的运转,并且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控,保证安全。第四条 做到人走机械停,到住户进行检查时,要锁好锅炉房门窗。第五条 机械在运转时,要经常进行巡274、回检查,以免设备偷停。第六条 非专业人员禁止动用电力机械设备。第七条 严禁带酒气上岗。第八条 工作中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xx房产建筑段夏、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条 进入夏季,应提前做好防雨防高温施工中所需各种材料、设备的储备工作以及安全准备工作。第二条 各工区要根据各自施工的特点,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第三条 施工期间,工长要及时掌握气象情况,遇有恶劣天气,及时通知车间负责人员,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高空作业、大体积混凝土浇注等更要事先了解天气预报,确保作业安全和保证混凝土质量。第四条 施工现场道路必须平整、坚实,重要运输路线必须保证循环畅通。第五条 各施工现场应当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一天中275、最热的阶段。第六条 降水施工及地下连续墙施工期间,应将抽出的地下水及泥浆有组织排放,排放含泥量按有关规定进行,不允许随意排放。第七条 降水施工及基坑开挖期间注意观察周围建(构)筑物沉降情况。xx房产建筑段门卫安全措施第一条 门卫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按规定时间值班,轮流用餐、休息。第二条 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有事请假。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准私自放行人和车辆。第三条 门卫值班期间应礼貌待人。 第四条 值班前与值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大脱大睡。第五条 在无单位领导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公物带出大门。第六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大276、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第七条 除来访接待外,非门卫人员不得在传达室逗留、闲聊第八条 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关大门、外门,下班后要对办公门窗进行检查,并及时通知未关的门窗的人员。xx房产建筑段地沟、下水、清掏作业安全措施第一条 作业前要先对地沟内或井内的空气进行换气,在确认无危害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入内作业。第二条 作业过程中,要时刻周围环境的变化,遇有情况,及时停止作业。第三条 作业时要有足够数量的监控人员,做好安全防护。第四条 在使用电照的情况下,要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保证人员的安全,防止触电现象的发生。第五条 下井工作时,应使用有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第六条 凡在阀门井、下水井、地沟、277、化粪池等地下作业的,简称井下作业。第七条 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第八条 车间或班组要选派有责任心、技术素质高的人员参与关键岗位作业。第九条 井下检修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第十条 井下作业要按规定着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必要时,作业人员要系上安全带,安全带上缠系大绳,大绳另一端应由井上人员谨慎管理。第十一条 作业前,要超前预想,必要时要做好应急预案。第十二条 作业前,要先观察周围环境,防止井壁坍塌。检查踏梯是否完整牢固。第十三条 作业前,要提前排放井内有害气体,防止井内有害气体对职工身体造成中毒伤害或造成遇明火燃爆现象。第十四条 作业时,要做到一人作业278、一人或多人进行监护。第十五条 井下有人作业,井上的防护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井口。第十六条 传递工具时,要用笼、筐、袋传递,不准用手上下传递或上下投掷。第十七条 清淘杂物时,桶内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掉物伤人。第十八条 水中作业,应穿防水服装。第十九条 进入较深井工作时,需设上下联络信号。xx房产建筑段电工安全控制措施第一条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第二条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第三条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第四条 对配电279、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第五条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第六条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第七条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第八条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第九条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或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代替使用。第十条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280、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第十一条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第十二条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第十三条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第十四条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能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xx房产建筑段电、气焊工安全控制措施第一条 工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严禁穿凉鞋、背心、短裤进行作业。第二条 工作场所应通风良好。第三条 281、雨、雪天气应停止焊接作业。第四条 氧气瓶、乙炔管有漏气、老化、龟裂等,不得使用。管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第五条 乙炔管堵塞时,严禁用氧气压缩空气吹除。第六条 工作结束,应清洁乙炔发生器,检查清扫工作场地,灭绝火种,方可离开。第七条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要保证在5米以上、与作业地点要超过10米以上。禁止在阳光下爆晒氧气瓶和乙快瓶。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并要在现场配备灭火器。第八条 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第九条 作业前,应检查焊(割)设备、工具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然后方可作业。第十条 焊机及焊件必须接地良好,拉合电源时应戴手套。多台焊机282、集中作业时,应有隔光板。第十一条 焊(割)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隔离。在潮湿地点作业,应保证电气绝缘良好;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第十二条 氧气瓶应有防震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第十三条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第十四条 点火时灯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第十五条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第十六条 在贮存过易燃,可燃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xx房产建筑段驾驶员安全控制措施第一条 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上岗。第二条 行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第三条 严禁酒后驾车.第四条 车辆时速应严格遵守283、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安全距离。行驶中,应随时注意交通标志和道路情况,服从交通指挥人员和信号指挥,不得违反交通规则(条例)。第五条 严禁强行超车,禁止在刚超越后立即右驾方向或制动。驾车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在狭路、弯道、下坡、冰雪道路、交路叉口、过桥、交通岗附近、设有禁令标志路基及其它有障碍或视线见线不清的路上禁止超车。通过交叉路口和岔道应先减速、鸣号,观察人车往来,随时做好制动准备,通过公、铁路平交叉路时,禁止与火车抢道或在铁轨上停车。 第六条 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雨中行驶,应尽量避免靠近路边和采用紧急制动或急速转向。雾天行驶,必须打开黄色雾灯,随时鸣号警告车辆行人,严禁超车。284、雾天能见度低于5米时,不得继续行驶,可打开视夜宽灯停车休息。冰雪道路行驶,应适当控制车速,握稳转向盘。会车应选择比较安全的地方,不得猛打猛回转向盘,不得在冰冻路面上使用紧急制动。必要时应配置防滑链。高速公路行驶应自觉遵守高速公路行驶条例,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停车,遇到车辆出故障,应停在行车道右侧,白天设三角警示牌,晚上开警示灯,并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第七条 严禁机动车熄火、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285、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第八条 坡道上不宜停放车辆。必须停车时,上坡车应挂入一档;下坡车应挂入倒档,并拉紧手制动器。还须用三角木等物件抵塞住车轮。以防溜坡。 第九条 车辆停车,应选择平坦坚实路面,不得影响其它车辆通行。夜间道旁停车必须打开小光灯及示宽灯。驾驶员在车场(库)内停车后离开车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器,切断电源,取下点火开关钥匙,并好车门。第十条 车间在派机动车辆去沿线或区间时,要精心做好安排,能坐火车出行的,绝不派汽车,严格控制机动车跨区域行驶的频率。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八不准”、“派车单”和“三检制”制度,确立监控人员,确保汽车运行安全286、。 第十二条 严禁领导干部和非司机职名人员驾驶公车,司机不得将车辆随意转交他人驾驶。第十三条 严禁任何人在车库内或驾驶室内休息、睡觉,防止汽车尾气中毒。第十四条 跟车前不宜过近,防止追尾。第十五条 转向不宜过快、过急,防止侧滑发生危险。第十六条 乘坐人员发现司机违章,要立即提醒制止。 第十七条 在冰雪路面行驶,一定要控制车速不应该过快,应尽量减少超车,特别是杜绝强行超车,在转弯或下坡时,必须使车速控制在能够随时停住车为宜。 第十八条 要强化和规范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素质,遏制违章驾驶行为,消灭道路交通事故。xx房产建筑段司炉工安全控制措施第一条 自觉遵守287、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指挥。第二条 熟悉锅炉结构及性能,严格掌握操作规程,并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三会一懂。第三条 持证上岗。第四条 经常检查锅炉压力,温度的变化。第五条 当遇到循环泵运行不良,造成炉水汽化;压力表、安全阀失效;锅炉元件损坏危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要及时停炉保证人员安全.并上报工区和车间.第六条 严禁离岗。第七条 加强巡回检查。第八条 锅炉生火前,锅炉检修和清洗完毕后检查锅炉的出气管、给水管、机排气管上的临时堵板是否完好。第九条 安装人孔和手孔前要彻底检查,炉内有无工具及杂物,同时要检查烟道,完全无误时再关。第十条 水位表的气水考克要在开启位置、排污阀要在关闭位置上,玻璃管要经288、常保持清洁透明。第十一条 所有安全阀及气压表要经常校验、保证有效。第十二条 要经常检查、排气管及水池管,必须保持畅通。第十三条 输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发现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严格禁止带气压操作。第十四条 生火时,要对颜料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爆炸物及时汇报领导处理,严禁加入炉内。第十五条 开火严禁使用强烈发挥性的油类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第十六条 生火时不可火力太猛,必须是锅炉墙和锅炉本体慢慢的加热,和均匀的膨胀。第十七条 水管锅炉必须保证膨胀水箱的正常状态。第十八条 司炉人员,在锅炉生火后,要经常检查水位表的水位,严禁水位超过标准线。第十九条 锅炉在运行中、司炉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并289、禁止非司炉人员参加工作。第二十条 锅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小修,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大修,每周要进行一次试验。第二十一条 司炉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接班。第二十二条 如接班人员没到,在班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第二十三条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该清炉、清除炉渣和炉灰,对锅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第二十四条 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宽畅。xx房产建筑段上煤作业安全控制措施第一条 严禁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者等人从事上煤作业。第二条 斗下上煤人员正确着装,上下扶梯注意滑倒。第三条 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严禁酒后和带病作业。第四条 作业前对机具进行试运转,保证机具性能良好。第五条 290、每天对电动葫芦走形部分及钢丝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巡检人员。第六条 严禁工作期间取笑、打闹、影响工作注意力。第七条 严禁在煤廊上抛接工具及杂物。第八条 梯架、通道、支撑架体严禁堆放材料杂物,确保梯架通道顺畅。第九条 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第十条 严禁利用起吊设备、升降设施运送上下人员。第十一条 上煤廊内严禁斗下站人。第十二条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装煤量不得上尖。xx房产建筑段控制路外伤事故措施第一条 为控制我段路外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的规定291、,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适用于xx房产建筑段及所属车间。第二条 段路外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通过防范控制,加大检查力度,消灭路外伤亡事故。第三条 段路外安全工作领导组组 长:段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各行政副职组 员:办公室、劳人科、技术科负责人,安全管理科及安全专职人员第四条 具体措施:1、按照路局相关要求,段配置兼职路外安全员,各车间技术员兼任路外安全员。2、广泛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段路外安全工作领导组要加强领导,安全、公安特派员、宣传、工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管内路外安全情况,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板报、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国家关于铁路路外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路外安全基本常识。3、加强防292、护栅栏的检修工作。有关车间要建立站内防护栅栏检查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发现有破损之处应及时进行维修。对故意破坏防护栅栏的人员,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4、加强进入站内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有关车间、班组对进入站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加强日常管理,有站内维修作业任务时,要做到班前有预想、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5、各车间严格管理外站通勤职工,对长期通勤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严禁通勤职工抓车、钻车、横跨线路。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6、各车间严格执行外雇工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外雇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全培训。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7、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及检查频次,对外雇人员违章作业、蛮干作业、无培训作业、无证作业的一律予以解聘,清除施工队伍。并对施工负责单位及外雇人员单位进行严厉的经济惩罚。第五条 附则1、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本措施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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