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及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5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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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678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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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及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小学安全制度汇编序号文件编码发文单位(部门)文件标题文件日期页码1小学小学安全管理制度2小学小学安全教育制度3小学安全会议制度4小学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5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6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7小学饮食安全管理制度8小学开学申报制度9小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0小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1小学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12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小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4小学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5小学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制度16小学消防安全2、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7小学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整改制度18小学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9小学消防安全例会制度20小学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21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2小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23小学消防值班制度24小学门卫管理制度25小学校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26小学会客制度27小学报告制度28小学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29小学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30小学集会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31小学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32小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33小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34小学课间教师交接班制度35小学安全责任制度36小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37小学药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38小学上3、下楼梯管理制度39小学监控室值班制度40小学监控管理制度41小学保安巡逻制度42小学保安设施器材管理制度43小学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护导制度注:后附制度文本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4、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5、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审批。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带班教师附连带责任。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6、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班、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四、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一)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7、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二)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教导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8、发生。小学学校安全教育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一、加强领导。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由副校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二、严格按照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1、教育学生饮水饮食要注意卫生,预防食物中毒。2、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安全用电,增强学生自防自救能力。3、教育学生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抢道,不玩耍打闹,注意交通安全。4、教育学生严防溺水和其它一切意外伤害。5、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违反规定在楼梯处乱跑9、,不在楼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准在校园内燃放鞭炮。6、体育课、劳动和其它集体活动, 要首先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确定安全工作负责人。7、安全教育的时间可确定在校、班会、晨会中,可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之前,也可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三、安全防范措施1、财产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财务档案由主管会计负责,现金由出纳员负责。各个办公室的资料、物品、设备均由各个教研组长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教室一切物品、设备由班主任负责。2、学生安全确定专人负责。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每日安全,任课教师负责所任课的课堂上的学生安全和该节课课间的学生活动及安全。后期处负责学校校舍、设备、等的使用安全。值周日教师负责当天10、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工作。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3、后勤处设有校舍、设备检查记录,每半月检查一次,若发现有危险应及时停用或维修,特别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涝工作,确保师生安全。4、节假日后勤处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严格执行值班护校制度。5、放学时各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提前和托后放学,且以班级为单位站队放学,由值日者组织,一律通过学校正门。6、每天放学后值日者必须组织静校,使外宿学生及时放学回家,不得在校园内逗留玩耍。7、严禁学生学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上路。8、建立家长接送学生制度。9、值日教师要认真负责,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员的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11、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10、学校少先大队的负责同志,要严禁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决禁止小学生进入电子游戏厅,营业性舞厅。11、学校后勤务处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12、学校校长处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性活动。13、学校后勤处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14、学校后勤处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15、学校后勤处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旁设置停车场、摆摊设12、点、堆放杂物。小学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为创建平安校园,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1、加强对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办公室、校长室、仪器室、图书室等学校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设置,充分利用好校园的安全防盗系统。2、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火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3、学校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4、学校要经常对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13、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5、学校警卫人员夜间不间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同时每天有数名专职教师在校内昼夜值班。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为确保学生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学校特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度。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极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二、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要求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的排查时间间隔排查。排查项目有:1、危房安全隐患排查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3、用14、电安全隐患排查4、其他安全隐患排查三、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四、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并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一、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二、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三、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四、学校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五、学校因组织活动需提前或15、推迟放学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六、学校某部位确有安全隐患的,应有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擅入危险区域。 七、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八、学校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九、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清楚,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具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十、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16、疾病的学生活动量。 十一、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第一知情者为第一责任人。 十二、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导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室。 十三、班主任、教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务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十17、四、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开学申报制度1.开学前一周,学校组织对教室、食堂、学生公寓、接送学生车辆等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彻底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学校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开学申请。3.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安全隐患复查,对不具备开学条件的学校责其限期整改或暂缓开学,直至将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完毕。?4.开学后,要结合学校实际,及时调整安全组织,完善各种安全制度、措施及应急预案,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校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和规范校园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场所的用火、用电18、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重点防火单位(部位)是指校园区域内的下列场所:教学楼、图书馆、计算机室、实验室等场所。 二、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三、对用火用电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特别是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懂得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四、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19、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点燃或随意排放。 五、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型号的选型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要求。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生产、生活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校动火工作的规定,要先办理审批手续。 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六、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七、教师宿舍楼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液化20、气灶等工具。 八、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九、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十、每半年应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一、对违反本21、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全疏散设施处应设置统一标识和检查、测试、使用方法的文字或图示说明;2、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3、在工作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5、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6、消防应急照明、安22、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7、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8、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9、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0、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11、举办全校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三、认真做好安全疏散设施检查应填写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并存档。四、发生火灾时,各处室应启动安全疏散设施供师生员工逃生,应引导师生员工通过消防安全疏散通道进行自救逃生。 五、学校总务处23、应定期检查学校内安全疏散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一、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食堂的场地、设备与环境,食品的采购、贮存与加工,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标准要求,并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三、学校应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四、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24、预防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食堂、食品商店如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情形,学校有权中止承包合同。 五、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照片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六、食堂、食品商店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学校食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七、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出售25、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八、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得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学校食堂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应立即责令其整改: 1、学校食堂、食品商店的场所、设备26、与环境卫生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2、没有实行定点采购,或未按有关规定索证、索票。 3、出售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 4、食堂和食品商店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5、学校食堂未实行食品24小时留样制度。 十一、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应责令停业整顿或终止承包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1、违反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对整改意见置之不理,屡次整改不到位的。 2、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十二、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学校消27、防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28、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29、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30、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 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31、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查出的火灾隐患,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立案,并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被查处室限期整改,然后由校消防安全监督科室汇同有关科室进行检查验收后销案。 二、各科室自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科室负责立案,及时进行整改后,通知学校保卫处验收销案。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被检查科室在接到限期隐患整改通知书后科室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并报告所需整32、改资金。 四、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科室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本主管科室负责人或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交校保卫处存档备案并上报公安消防机构。 六、对本科室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科室负责人,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科室报告。 七、各科室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积极组织整改,若因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造成火灾事故,将按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学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33、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六、培训主要内容包(1) 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2) 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3) 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4) 火灾现场的保护。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一34、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按照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并不断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全体职工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三、消防演练前保卫处应做好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准备工作,保障演练顺利进行;应向教职工、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免引起惊慌;四、消防演练时需设置明显的标识,并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五、消防演练在保卫处及各组负责人指挥下进行;六、演练时各组严格按灭火疏散预案程序实施演练;七、演练时保安要在现场各点维持秩序,保障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演练结束后,全体职工应检查演练现场,消除安全隐患;保卫处将消防设施、设备归位并进行检查;使用过的灭火器等设备35、应及时更换,确保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36、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37、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学校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防火巡查制度如下: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各处室安全值班人员在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等。2、学校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38、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学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汇报。3、总务处指定专门的消防人员,要应经常巡查学校的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4、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学校应每月一次。学校每月由主要领导带队,学校办公室、总务处、政治处、教导处负责人参加,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39、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5、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分管校领导带队,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6、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7、学校设立专职防火员,经常巡查全校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和向部门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火险隐患应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8、专职防火员经常检查和维护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40、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9、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教职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学校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41、,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42、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一、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参加人员:消防安全委员会43、(领导组织)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四、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五、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七、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44、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建立用火、用电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用电、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 求等内容。 九、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二、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三、制定火灾处置45、程序。明确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明确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要求。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是学校重要的消防安全设备,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转,是维护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46、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教学、工作、大型活动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3、学校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走道、疏散门、楼梯; (2)教室、活动室、会议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 (3)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4、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5、消47、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当报保卫处保卫科备案。 6、学生宿舍楼、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应配备救生绳、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7、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二、学校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三、学校各部门应对新上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四、学校保卫处(科)对各部门的负责人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五、学校保卫处(科)应积极配合校宣传部门进行消48、防知识的宣传,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以提高他们的防火自救能力。六、校保卫处(科)每年至少应组织进行二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确定消防设施、器材登记、检查及维护保养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专栏、书柜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49、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检查、检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消防值班制度一、学校要坚持24 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50、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当班未处理完的事项及重大问题要交待清楚。 五、值班人员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学校的人员要进行驱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六、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七、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对学校消防安全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八、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应按学校消防安全工51、作考评和奖惩制度进行处理。学校门卫管理制度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52、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八、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九、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十、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53、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十二、门卫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校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为保障师生安全,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对私家车等机动车辆停放的管理,保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学校公车停放在行政楼前,其它车停放停车场,摩托车放车棚。第二条 早操时间禁止机动车辆进出。进出时要错开上学、放学的人流高峰时段,如遇上则必须等候、避让,学生优先通行。第三条 私家车等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须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kmh),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驾车进出校园时要主动接受门卫查验,并按规定车位整齐有序停放。54、学校有权拒绝不服从管理的车辆进入校园。 第四条 教职工不得酒后驾车,以免造成重大事故。第五条 学校有大的活动时应主动配合,不开私家车上班或将车在校外妥善停放。第六条 无论何时因私家车在校内造成学校公物损失或师生等人员伤害,均由驾车教职工负全责。第七条 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洗车、练车或试刹车。第八条 安装报警装置的私家车等,停车后须将报警信号置于静音状态。第九条 私家车等机动车辆进出及停放校园不收费,受损或丢失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会客制度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本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55、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安全保卫室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人员内线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安全保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56、由教师本人到安全保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总务处人员带入并登记。 2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57、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学校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一、学生、家长进出校门: (1)严格遵守进出校门时间的规定。 (2)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有家长领回。 (3)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老师同意,方能入校。 (4)服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教师进出校门: 教职工上班时间外出必须填写有关登记表。填写好离校和回校时间。 三、外来人员进出校门: (1)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通知有关人员,如找校级和中层领导的必须打电话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如有不明58、情况的应和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后经允许才能进入校内。 (2)外来人员进校前应填写相关表格,挂牌进校。与校内人员联系后,必须在会见单上签名,交至门卫,归还进校牌后方可离校。 (3)禁止推销人员未经同意进入学校。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安全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或所负责的安全责任时间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班主任对本班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救助,使其后果不再向恶性方面发展。发生较重大事故时,责任人要一面组织救助,一面迅速派人向学校59、报告,并简单说明原因。学生在校发生事故后,应尽快地与其家长联系,并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并保持其情绪的稳定,并及时协商处理意见。 2.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3.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的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较为重大的伤亡事故后,在发生事故的当天,学校向教委写出报告和处理意见。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60、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5.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6.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学校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实验室、电教室、计算机室,图书室、音体美器材保管室等。 二、安全防护职责: 1、严格执行各室的管理制度61、操作规则和相关工作职责,管理好实验室的一切财产,做到借还有记载。 2、各室管理员对本室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应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离岗。 3、如果出现安全事故,要立即进行有效处理。事后要查清责任,严肃处理。 4、如果不使用实验室等,要关好闸刀,切断水电气路后严加封闭。 5、各室应按消防规定备好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报告,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6、各室财产专人负责,门锁钥匙专人保管使用,不得随意交给他人,否则严肃追究责任。7、各室管理者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指导和安全防护教育。同时应做好火灾、偷盗、爆炸、受潮、虫蛀、灼伤、中毒等事故防范和处理工作。谨慎处理保管腐蚀性强、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严禁食用生物62、标本和实验材料,防止事故的发生。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级以上卫生防疫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63、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学校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集会及大型集体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管明勇 副组长:朱明霞 组 员:钟召悦 孙得利64、 邱法香 王培忠 谢金环 隋淑美二、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专业部长为本专业部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发生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专业部长迅速组织好本班本专业部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三、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对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65、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主管校长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2、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3、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5、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6、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同意。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安排人员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66、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6、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7、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8、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学下学自觉站排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操场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67、围栏及树木、球架。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微机室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门窗玻璃擦拭时做好保护措施。 8、不准私自出校到歌厅、舞厅、游戏厅。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上微机课要严格按照微机室规章制度68、进行操作。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69、他人信件、包裹。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70、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教师课间交接班制度为了加强学生课间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在课间出现违纪现象,严防课间发生安全事故,保证正常的上课、安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教师应在上午、下午、 第一节课上课前10分钟到达所在班级检查学生人数,督查教室、卫生区打扫情况 。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凡上午、下午、 第一节课有课的老师应在预备铃响前23分钟内到教室。 3、每节课下课铃响后,当堂教师不能立即离开教室,须跟下节上课老师交班后,方可离开。 4、下课铃响后,上节课没有课的老师应立即离开办公室,在3分钟内到上课教室接班。 5、交接班老师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委托责任人负责,方可71、离开。 6、班主任在没课的情况下,课间应到班级巡视。 7、交接班老师有责任管理好本班学生,并应制止本班和别班学生违纪。 8、年级组长在课间要督促并检查老师是否按时交接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每班应指定纪律委员或红领巾监督员在课间休息时协助老师共同维护好课间秩序。 10、值日老师要加强课间楼层值勤工作。 学校安全责任制度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72、意识。4.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6.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73、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7.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8.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规范使用。9.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10.教职工下班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11.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12.学校分管领导或卫生老师要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74、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洁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13.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14.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要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1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16.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要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17.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要符合国家75、和行业标准,做到卫生、安全。18.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能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照顾。19.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0.教职员工要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要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21.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22.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2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76、员应当立即报告具体负责人。学校安全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救火灾。 24.学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学校负责人应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5.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各种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教育经常、管理严密、防控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急处置及时妥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26.经常组织人员对学校各部位和学生学习、活动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认识、查责任、查隐患、查措施、查77、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证到位、预防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7.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若中途人员调换必须补签安全责任书,大型活动要与负责该项活动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8.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安全预案要提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可行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组织师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范能力。 29.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 30.严格78、执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对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1.加强学校安全督查工作,要通过明查暗访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督查检查到位,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32.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危险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满足我校教学、科研、保障人79、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订本管理规定。一、采购1.危险品的采购必须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化学危险品凭证经营采购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2.危险品设专人采购。采购人员由教导处提名,经总务处审查,请校长批示。3.需要购买危险品(剧毒品、爆炸品、易燃品、高压气瓶、有害放射性物品等)的教研组,需提出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学校总务处审核,报校长审批。4.认真做好危险品的验收工作。购回危险品后,采购人员要立即和总务处、教导处以及管理人员按单据说明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现场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二、储存和保管1.危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剧毒品双人、双锁保管)。对采购80、保管和使用危险品的人员要认真审查,要求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危险品的有关知识,懂得技术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采购、保管和使用。未经校长批准,不得随意变更。2.凡库存的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禁止存放无标签的危险品。3.严禁将危险品带出工作场所。4.存有危险品(尤其是剧毒品)的仪器室必须严格人员出入制度。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人员,必须经过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5.不得私自转让、调拨和赠送危险品。6.使用、储存危险品的部门未经校长批准不得私自出售危险品。三、领取和使用1.领取剧毒等危险品,必须遵守领发制度和领发手续。要认真填写危险品使用登记手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2.剧81、毒品的使用、领取,必须双人负责。要认真写明用途、用量、日期,做好登记工作。3.使用人员在作业后,必须将剩余危险品立即退回原处,不得私自存放危险品。4.使用危险品的教师必须确保安全。对有毒物品的处理,必须按有关规定妥善进行。5.教导处要加强对教师的安全教育,指导安全操作方法并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四、销毁和检查1.对过期变质和必须销毁的危险品,要经教导处负责人签署意见,送保卫股审核,报校长批准后,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由指定专人采取安全措施进行销毁。2.加强检查,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安装技防设施。教导处负责人、管理人员要协助保卫股定期检查(每学期两次),发现库存数量与帐目不符时,要查明原因,上报校82、长,做好登记。3.发现危险品丢失、被盗,要注意保护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通知校长,上报公安机关。药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一、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三、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爆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四、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83、。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五、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六、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八、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九、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84、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十一、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科报告,不得延误时机。十二、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学生上下楼梯安全管理制度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引导学生文明守纪,弘扬良好的校风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学生文明守纪的行为习惯,使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有序,不发生拥挤85、跌倒、踩踏等危险情况,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形成良好的校风,特制订学生上下楼梯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楼梯及走廊是师生交通通道,也是生命要道,学生平时上下楼梯要做到“六不得”:不得拥挤;不得前呼后拥;不得勾肩搭背;不得连跳几级台阶;不得攀援扶梯;不得顺楼梯下滑。 2、携带器物(如凳子、劳动工具等)上下楼梯时,必须竖拿。使器物离地,不得左右摇摆,以免伤害他人和墙壁。 3、严禁起哄、谎报险情、搞恶作剧,造成学生恐慌、秩序混乱,诱发拥挤踩踏事故。 4、在楼梯上行走不能弯腰系鞋带。 5、升旗仪式、课间操、体育信息英语角等课或临时集会,班主任及其相关老师要提前到班86、级,组织学生在走廊排好队(排两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到场或离场;散会或散场时按班级先后有序离开会场,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学生行进间不能推拉、打闹、嬉戏、吵嚷,不能掉队、插队等,由始至终都要做到:“排队右行,脚步要轻,不摸不靠,肃静无声”。 6、楼梯人多时,要先下后上,不得逆向冲撞;前面有学生不小心跌倒时,后面的学生马上在原地停步、扶起,并转告其他的学生。 7、值班领导要做好日常巡查督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8、值周教师要带领值周学生及时站在该楼层的楼梯口,负责检查并维持学生上下楼秩序,若有违纪或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或上报。 9、班主任要定期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学校87、相关规定。要教育指导学生如何上下楼,对学生要提出统一具体的严格要求,并注重在实际活动中严格训练,确保学生安全。 10、所有任课教师一经发现拥挤事件,立即予以制止,并立即报知学校领导,学生必须无条件地听从领导和教师的指挥。 11、如因管理不善,安全岗位不到位造成意外伤害事故,岗位责任人要负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请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上下楼梯安全制度。监控室值班制度1、监控室值班员当班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2、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状况,有无可疑情况交接记录清楚。3、值班时对正常情况的记录。重点记88、录实际时间,主要有: (1)各部位摄像监视头的开关时间; (2)重大及主要活动的时间; (3)对观察到各部位的状况记录。4、值班时对非正常情况的记录。重点对时间、情况、人员的记录主要有: (1)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与警卫或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必要措施。 (2)在非正常时间、范围内(如夜间及无营业范围等)所观察到的情况应作记录,特别注意人员及所携带物品,并及时与警卫联系,采取必要措施。 (3)在各部位出现的违纪情况。5、对各部位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6、火灾、火警按火灾报警操作程序要求记录。7、对值班时接到的报警电话、可疑电话等应进行89、记录。8、协同本部门或其他部门所进行的各项工作,应记录清楚。学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校区内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学校保卫部负责监控室的安全管理、检查监督工作。监控室进行负责全校的安全防范工作。监控系统由专人负责维护。校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 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治安)劳动纪律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第四条 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否则,将按学校仪器设备赔偿处理规定有意破坏监控系统劳动工作纪律进行500100090、处罚,严重者一并进行相关纪律处分。 第五条 保障监控使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 保卫部监督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第七条 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第八条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九条 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 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保卫部同意,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申请表方可查阅。 第十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91、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第十一条 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第十二条 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保卫部报告。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保卫部报告。 第十三条 监控人员或专业维护人员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向负责人汇报,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 专业维护人员定期检查监控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上报更换。 第十五条 监控人员确保监控镜头设备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上报维修,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 按照相关制度不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其中包括监控系统突发情况的操作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92、处理的熟练程度。 第十七条 监控设备设施财产安全责任区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设施设备赔偿界限 1、以下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应予赔偿. (1)不听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仪器设备至损. (3)工作失职,指挥错误,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 (4)未经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携出校外造成损坏或丢失. (5)与生活相关,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造成丢失与损坏. 2、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不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包括仪器的检修,试运行等),该损坏属 不可预见性. (2)由于仪器设93、备本身的质量问题(例如:缺陷、老化等)造成正常使用中的损坏.。(3)由于其他合理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 。 第十九条赔偿处理办法 1、低值(800元以下)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协助室主任处理赔偿事宜.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和责任大小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仪器设备原值的20%100%的赔款.通过学校(系)批准,保卫部备案执行. 2、单价800元以上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损坏和丢失,由事故所在室主任及仪器设备管理员协助学校(系)和保卫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额度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和责任大94、小,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仪器设备原值的20%100%的赔款.经学校(系)及保卫部批准执行. 3、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等重大责任事故,应先保护现场,由学校(系)主管校长(系主任)主持有关管理人员调查,核实,并通知学校有关部门(保卫部,财务部)协同处理.有关处理决定必要时报校长,有关文字材料报保卫部备案. 4、损坏,丢失的设备部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折算.特殊情况可按市价合理议价. 5、对低值仪器/物品(如照相机,摄像机等)的损坏,丢失,要按原价或市价严格计价赔偿. 6、借到家中使用的仪器设备造成丢失的,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对责任人处以仪器设备原价的50%100%的赔款,通过学校(系95、)财务部批准执行. 7、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责任事故,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时,应根据责任大小分担赔偿. 8、赔偿工作要在学校(系)财务部确定的赔偿金额和期限内完成.对于无故拖延,不执行赔偿处理决定的,可以采取适当行政措施. 9、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手续,在校财务开票交款,到所在系部注销实物帐.该项款用于仪器设备的购置或维修. 10、对于严格执行学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爱护校产,能对损坏、浪费、盗窃等不良现象进行斗争的个人或部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每天5:30分之前向保卫部汇报当天的监控工作情况,如出现问题瞒报、漏报或不报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领导同意后即刻生效。 保96、安巡逻管理制度一、依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园区治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二、保安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服务,确保每班岗位人员不少于一人,巡逻不少于一次,堵截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确保辖区安全。三、巡逻过程中,须佩带电筒、对讲机等巡视器材。四、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做出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队长或其他值班领导报告。五、 保安队长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处理突发事件。六、 保安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七、 严格执行保安巡逻规程,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园区内乱窜,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园区重点要害部位。八、 注意来往人员的动向97、及携带物品,对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可检查所带物品。九、 遇有盗窃、流氓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十、 发现吵架时,应予以劝止,发现大家斗殴等情况时应及时报警。十一、 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十二、 接受住户信息反馈,积极为住户联系,及时解决和协助处理入驻企业投诉和求助。十三、 在执勤过程中,当保安队长检查到各岗位的保安员时,保安员应向队长或班长敬礼并汇报巡逻情况,保安队长应向保安员回礼。十四、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岗队员尚未到岗时,原班队员不得离开,可通过对讲机系统向值班室或保安队长查询。十五、 巡逻队员下岗后将巡视器材进行交接,并做好98、相关记录。保安设施器材管理制度为保证学校器材的正常使用,以免发生丢失和损坏现象,从而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1、保安部设专人对器材进行登记、保管和发放工作。 2、领用器材采取主管负责制,由主管统一领取器材,并进行登记。 3、领取使用的器材要经常进行保养,经常进行检查与核对,以确保器材的使用期限。 4、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本部门主管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5、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帐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汇报。 6、本部门器材严禁转借他人或私自使用,更不允许携带回家占为己有。 7、器材如有机械故障,应及时说明情况并进行99、更换。 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护导制度为了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安全, 学校特制定放学和上学交通安全护导制度。 1、学校每天总护导,每天上学放学时段,由安全领导小组以及值日教师组成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护导老师队伍。 2、学校护导老师的职责: (1)劝说家长在校门外有序停车,不堵塞学生进出通道。 (2)劝说家长在学生等候处等待孩子,不拥挤在学校大门口。 (3)协助门卫值班老师,指导学生有序进出校门,阻止外来人员 随意进入校园。 (4)及时处理校门周边发生的危害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事情严 重的及时报告校长室。 (5)协助门卫值班老师,阻止外来车辆在校门随意停留及进入校 园。100、 3、学校安全护导老师在学生上学、放学时准时到校门口担负护导职责 4、为防止学生因放学发生拥挤事故,特执行错时放学制度。放学时,一、二年级学生提前十分钟出校门,其他年级按作息时间放学。 5、担任护送学生放学的老师要随队跟学生走,将学生平安送过公路方可离开。放学交通安全护导的老师应尽心尽责,如遇事外出,请事先作好安排。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管明勇;副组长:朱明霞 钟召悦 2、 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101、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无照驾驶。 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102、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103、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104、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105、。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106、。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107、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108、。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109、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 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队长。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队长。 (3) 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