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分包单位施工质量资料管理规定.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095002
2024-09-07
4页
25.10KB
1、建设公司分包单位施工质量、资料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为了加强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技术质量及资料的统一管理,根据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695-2009)及按照公司质量手册和ISO9002程序文件,特制订分包单位技术质量资料管理规定,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管理、材料物资报验和资料整理归档提出明确规定,希望各分包单位严格遵照执行。1、管理要求:1.1分包单位对所承包范围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服从总包的质量管理。1.2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由分包单位自行收集2、整理、报验;总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收集报验、归档整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承担管理责任。1.3分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质量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必须设专人管理,分包专业性强,工程量大的分包必须设专职、专业质量员、资料员,并在进场一周之内将质量管理人员、资料人员名单、管理措施报总包技术部门备案。1.4根据分包专业和工程量,分包单位进场后将先交质量保证金,并签署分包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协议。1.5在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报验、归档过程中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听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安排和管理要求,不得以自己常规方法或企业习惯为由拒绝总包提出的管理要求1.6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主要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695-203、09)和其他与分包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及技术资料的整理必须达到 “结构长城杯金奖”、“建筑长城杯金奖”和“鲁班奖”的要求。1.7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统一使用70kA4纸张为记录载体,并统一使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认可的工程资料管理软件为记录工具。2、 报验程序:所有施工技术资料的报验由分包单位设专人负责,总包审核签认之前不得报验监理,总包审核签认后由总包直接报监理验收。2.1施工物资报验物资进场检验(包括复试) 合格 报总包单位验收 合格 报监理单位验收 合格 物资使用 分包单位物资进场后必须进行自行检查,检查合格后由分包单位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和“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4、”,报送总包单位审阅,合格后由分包报监理单位验收,没有总包和监理验收的物资一律不准使用。分包单位在填写申报单时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与资质单位名称一致。总包单位只负责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阅,不负责填写及整理,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单位要求整理到位后报总包单位审核,分包单位对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总包单位有对不合格的资料要求进行整改的权利。分包单位的物资进场检验时必须同步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需要做进场复试的材料应提前与总包联系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报验使用。物资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则上必须为原件,是复印件的必须与原件内容一致并有抄件手续。要求报验时同步提供,不得后补。2.2 检验批5、和分项工程报验施工队自检 合格 分包单位质检员验收自检 合格 报总包单位验收 合格 报监理单位验收 合格 进入下道工序 2.2.1 分包单位必须要有专职的质检人员,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才能报总包单位进行验收。施工报验的同时上报相应合格的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记录和质量验收记录),否则总包拒绝验收。现场施工和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2.3 其它方面的报验其它方面的报验,均由分包单位先报总包单位审阅合格,总包单位签认后分包单位直接报监理。3、资料整理、归档要求3.1在分包工程竣工后(如果甲方委托总包做竣工资料)分包单位负责向总包提供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含两套原件6、,其中隐检等工程验收资料和新材料、新工艺相关技术资料为3套原件)3.2施工技术资料是复印件的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处、抄件人、抄件时间、并有抄件单位红章方有效。3.3分包施工技术资料的施工单位均填写为分包单位名称,所有签字项均为“双签”制,即分包单位签全所有签字项后,总包按专业对应签名。3.4技术资料的签字严禁让人代签或代签他人3.5资料内容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撤换或用其他资料代替,不准随意涂改内容或替代签审,不准因回避问题将资料内容缺项。3.6所有的技术资料应依据可靠、准确,审签手续齐全。原始施工记录和各项试验数据、检查验收资料,填写内容简明具体,结论清楚有据,工序和工艺要有依据和结论,所有资料均可7、交圈吻合,不留任何有疑问和争议的问题。3.7所有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及时报验、同步整理、同步归档。3.8总包方的资料管理部门将根据工程进度对分包单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4、奖罚措施4.1施工技术资料如不能按要求及时报验的,所有后果由分包单位承担,出现一次将给予200元的罚款,分包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包原因。4.2各分包的技术资料报验时,若查出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报验不符合要求的,由总包质量管理人员说明原因,并做一次问题提出由分包单位一次改正到位,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不进行更改,发现一次将给予1000元罚款,严重的将报告甲方处理。4.3分包单位在工程完工后15-20天内将竣工资料移交8、总包,如有困难不能及时移交的有分包单位负责人以书面形式说明,确实需要延期移交需要总包同意,但最迟不超过一个月,如无故不能及时移交的总包将扣除“分包单位竣工质量保证金”中的所有押金。4.4对外部检查或总包质检员核查时提出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的,在下一次检查仍没有整改的一次将给予500元罚款。4.5施工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的安排的归档时间将技术资料分阶段归档,如不能按照总包安排的时间完成归档的总包将给予500元罚款,4.6总包单位将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集中评审,并评出施工质量的的高低档次,对质量整理好的分包单位将进行通报奖励,对管理水平差的分包将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
合同表格
上传时间:2021-01-28
4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