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制度汇编20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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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476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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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优质、高效的完成客运专线2标段征迁工作,按照项目经理部的全面部署,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征迁工作的依据是:1、征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物权法、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的有关政策和公司的标准化管理规定。2、铁道部客运专线省境内征地拆迁实施协议、省101号文件精神。3、经铁道部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及设计院与地方政府商定的有关附件。4、本标段沿线市及各地2、市在征地、拆迁、电力改造、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政策、规定。5、客运专线指挥部与地方各级政府商定的会议纪要及有关文件。6、客运专线指挥部征地拆迁工作安排和要求,客运专线铁路征地拆迁研讨班主题资料。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部设征迁办,全面协调、管理本标段内征迁工作。各分部设置分部征迁办,负责本分部征迁工作和与施工用地相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第三章 工作内容第四条 征地拆迁办公室主要工作内容是: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配合业主、协助地方,紧密围绕施工生产和进度计划,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征地拆迁、三电迁改、地下管线迁改、地方协调、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为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外3、部环境。具体包括:根据施工用地需要,编制审核用地(临时用地)、征(改)迁计划,征迁资料的汇总,代表工区处理征迁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协调、指导、督促各作业工区贯彻落实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协调作业工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关系。第四章 工作职责第五条 征迁办工作职责1. 执行客运专线征迁培训班的有关培训内容。2. 执行省铁办的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客运专线指挥部征迁工作的安排和要求。3. 严格按照客运专线指挥部审核通过的清点核量规定的签字人来确认现场的清点成果,并例行签字手续。4. 由于此次征地拆迁费用由地方筹资以入股的方式计入投资,征地拆迁的清点核量工作须经多方签证认可,程序复杂,周期较长,项目经理部征迁工4、作要做到遵循程序、不越位。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征迁办工作职能范围划分:1. 项目经理部征迁办负责与业主、省、市两级征迁工作的联系与协调;2. 按照省、市及指挥部有关文件,制定本标段征迁工作实施办法;3. 负责汇总征地拆迁计划的报批,督促征地拆迁资金的落实;4. 负责征地拆迁计划的落实,统计征地拆迁落实情况并及时上报报表;5. 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问题;6. 对各分部征迁工作提出奖惩意见。第七条 各分部征迁办工作职能范围划分:1. 各分部征地拆迁办负责与县(镇)、乡、村的联系,具体落实征地拆迁工作;2. 负责编写符合施工要求的用地计划并上报项目经理部。负责审批后计划的落实。3. 按5、要求及时上报征地拆迁工作推进信息报表、月报表和要求上报的其他资料。4. 及时反馈征迁工作中的新情况。5. 协助做好征迁资料的归档成册。第五章 工作流程和要求第八条 征迁工作的主要流程是:1. 由各分部编写总用地计划(永久用地和大临用地)和设计方案以及复垦方案并上报。2. 项目经理部审核汇总各分部上报的总用地计划和设计方案以及复垦方案并上报业主,由业主上报省铁办审批。3. 根据批准的总用地计划,各分部编写分阶段用地实施计划报项目经理部。4. 由项目经理部汇总上报业主,由业主上报省铁投审核通过并下发地方铁办执行,由业主根据省铁投的批复报国土部门批准,完成报批手续。同时由省、市铁办落实征地拆迁资金并6、拨付,由业主指挥部指定的各市、区征地拆迁联络负责人召集、联络、协调各分部,配合乡镇村落实丈量土地清点核量,并安排交通工具、食宿,做好规定的配合工作,完善签字手续。由村镇实施补偿并交付土地。6. 各分部按周、月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和报表。第九条 相关要求1. 按时上报报表,以便汇总上报指挥部。主要报表:征地拆迁工作推进信息表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客运专线用地完成情况统计表首开工点用地情况表大临临时工程用地完成情况表2. 报表上报时间:工作表每周日下午16:00前上报一次;其他资料按照施工和征迁工作进展及时报送。第六章 附则第十条 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铁路客运专线段临时用地情7、况周报表(明细)填表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施工 单位用地总量(亩)制梁场(亩)拌和站(亩)施工便道(亩)取弃土场(亩)钢筋加工场(亩)制轨(枕)板场(亩)生活用地(亩)合计完成数量(亩)完成 比例(%)计划 用地完成 用地计划 用地完成 用地计划 用地完成 用地计划 用地完成 用地计划 用地完成 用地计划 用地完成 用地计划 用地完成 用地总计备注: 铁路客运专线段征地拆迁进度周报表填报单位: 日期:标段县、市(区)用地计划(亩)本周完成(亩)累计完成(亩)完成比例(%)计划拆迁()本周完成拆迁()累计完成()完成 比例(%)上报资料金额(万元)已到金额(万元)正式用地临时用地正式用地临时8、用地正式用地临时用地正式用地临时用地本周累计本周本月累计其他费用小计附件1:统迁建(构)筑物数量汇总表建协表-1 省(市) 县(市、区) 标段 年 月 日镇(乡)村起讫里程房屋()构筑物户数砖混土木小计简易围墙坟墓地坝厕所粪池水池备注:本表以各方现场核对签章的建交6表汇总,构筑物种类多时可以增加续表。区(市、县)主管部门:(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施工单位:(章) 分管领导: 经办人: 年 月 日附件2:统征用地数量汇总表建协表-2 省(市) 县(市、区) 标段 年 月 日镇(乡)村里程及位置用地面积(亩)取弃土用地面积(亩)总计(亩)区间用地站场用地改移用地用地合计备注:本表依据9、勘测定界后调整的建交7表汇总。主管部门:(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施工单位:(章) 分管领导: 经办人: 年 月 日附件3:建协表3 大临用地核对汇总表标段 年 月 日序号工点名称施工里程取弃土碴数量(m3)设计现场备注位置用地面积()运距(Km)水保设施复垦措施用地类别地形取弃土场容量(m3)建构筑物设施拆迁环境影响评估1、弃土场的填料必须满足要求;2、改变位置、面积增减须办理变更设计;3、实施过程中完善环水保措施;4、切实加强区域内文物保护工作。施工单位:(章) 分管领导: 填表:监理单位:(章) 分管领导: 填表:设计单位:(章) 分管领导: 填表:施工单位:(章) 分管领导10、: 填表:监理单位:(章) 分管领导: 填表:设计单位:(章) 分管领导: 填表:附件4:建协表4 拆迁厂矿企事业单位数量汇总表标段 年 月 日序号被拆迁单位名称施工里程影响工点名称厂矿企事业单位的拆迁主要项目说明房屋面积施工单位:(章) 分管领导: 填表:附件5:建协表5 用地范围内沟渠路水管塘调查表标段 年 月 日序号与铁路影响的施工里程沟渠路水管塘铁路影响形式及规模设计处理方案迁改时间名称影响范围结构类型及规格施工单位:(章) 分管领导: 填表:附件6:建协表6 统征统迁完成数量统计表标段 年 月 日所属县(市区)起讫里程统征统迁数量实际完成数量用地拆迁用地拆迁区间站场改移其它用地合计户11、数房屋面积区间站场改移其它用地合计户数房屋面积施工单位:(章) 分管领导: 填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1. 为保护好铁路客运专线段标沿线生态环境,有效管理项目的环境保护(以下简称环保)工作,结合股份客专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实际,制定本办法。2. 本项目施工期环保范围为受施工影响的范围,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制梁场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3. 分部要加强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大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第二章、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2. 中华人12、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4.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湘工管201054号)第三章、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在施工期间的环保管理工作。第四章、 环保方针在施工期间的环保方针是:坚决落实环保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 “三同时”标准和国家、地方环保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采取国际先进的铁路环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环保要求,确保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第五章、 环保目标环保目标是:环境污染有效控制,土地利用节约资源,节能、水保措施落实到位13、,工程绿化一次达标,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铁路。第六章、 环保工作重点环保工作重点是:沿线生态、噪声、振动、电磁污染控制,河流水质、地表水环保,耕地、植被及农业环保,城乡生活环保,自然、人文景观保护。第七章、 组织管理一. 组织机构1. 本项目经理部环保工作形成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各分部分段管理、具体落实的管理体系。2. 项目经理部设立环保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常务副经理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的环保管理工作。成员如下组长:赵天法常务副组长:冯贵莹副组长:蔡克明、任文峰、蔡东红、周先念组员:王朋君、孟祥慧、张根海、苗喜凤、14、黄祥恩、向继全3. 安质部为施工期间环保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 职责1. 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施工期间环保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2) 工程部负责督促编制有关环保方案,并对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环保监控措施的组织实施;按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程序,调查处理施工期的环境破坏和污染事件。参与环保设施的竣工交验。(3) 计划财务部负责保证及时落实环保工程相关措施的资金,确保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的质量、工期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4) 负责环保工程监督、指导和对分部的考核等。2. 项目分部职责(1) 分部是施工期环保工作的实施者和责任者,负责在施工期间环保措施和设施的15、落实;负责做好环保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总结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2) 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待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把环保工作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放在同等位置管理。(3) 采取有效措施贯彻执行各项环保规定与标准,实现工程总体目标,工程开工前,预先制定环保方案,上报当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4) 积极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接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与监督。整改落实上述单位和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行监理单位的指令,并接受其监督和协调。(5)16、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环境污染,或其他由于环境污染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6) 应确保因施工产生的气体排放、地面排水、水土流失及污染等,不超过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要求规定的数值;(7) 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管线等的正常使用;(8) 采用一切可靠措施保证沿线居民房屋、树木、农作物不受损害。如果由于项目队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指控及其它一切责任由项目队负责承担。3. 小组成员职责(1) 组长负17、责指导分部的环保管理工作,对环境工作进行策划。负责环保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协调处理与地方环保部门的公共关系,组织定期的环保检查,及时分析整个项目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工作,实现环境目标的实现。(2) 副组长负责指导分部的环境管理工作,对环境工作进行策划和规划,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工作的重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环保工作的的技术要求、改进措施。(3) 安全质量部负责制定和提供施工过程中有关环保的指导性管理文件,并对临时场所环保措施、制度的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定期的环保大检查,将18、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相关记录,汇总上报主要领导决策。(4) 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便道、场区道路、施工场地周围等环保方案制定及处理方法,并负责施工现场环境设施的设计及取弃土场的规划。合理利用土地、水源、能源等自然资源,注意环境及植被保护。(5) 物资设备部负责环保用品的采购、存放、供应和运行过程中的环保状况,指导、监督分部材料的运输、存放、保管,尽可能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负责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以及保养场地环境卫生的保护、施工场地噪音、减震等的预防措施,并对各种机械尾气排放进行治理。(6)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分部(固定区域)环保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因环保问题引发的职业病的预防19、及环保、职业危害检测工作。(7) 计财部负责环保设施的计价和环保资金的落实工作,下达计划时提出环保要求及环保资金落实措施。(8) 试验室 负责对分部(固定区域)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的检测检查工作,负责提供因环境保护问题引发的职业病的预防及环保、职业危害检测数据等工作。三. 领导小组环保检查内容1. 检查分部的环保岗位人员及保证措施是否按要求到位和完善。2. 检查分部在施工中是否按环保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3. 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对违反环保规定的操作和随意破坏环境的分部和个人进行处理。4. 检查因施工造成土石淤塞河道、通道的清理情况,确保雨季前清理通畅,安全渡汛。5. 检查弃土场的堆放是否符20、合要求,是否规范合理。检查拦沙坝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安全有效地防止土石流失。6. 检查因施工造成的下边坡植被破坏是否采取恢复措施。7. 检查各类水毁和滑坍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8. 检查涵洞、桥梁等排水防洪工程对环保的影响。9. 检查因施工挖断或阻塞农田水利灌溉沟渠确保农作物栽种前恢复或疏通。10. 检查施工现场内外环境,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对大气和环境的污染。11. 制止各类乱砍滥伐树木,乱倒废方的现象,尽量减少污染溶洞通道、水库等水资源。12. 检查桥梁钻孔桩施工是否按环保要求建设污水沉淀、净化池,使用的泥浆是否经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净化21、后,才进行排放。13. 检查隧道施工污水排放是否经三级沉淀后才进行排放。14. 检查各施工点是否按要求建立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以及生活用水处理池。各类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垃圾必须归在垃圾堆放点集中进行处理,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进行污水处理后方可进行排放。第八章、 各阶段环保工作一. 施工准备阶段1. 各分部必须建立和健全环保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熟悉和掌握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分部应按规定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签订协议;组织对上岗人员的环保培训教育工作;落实施工现场环保管理专职人员及其责任。2. 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详尽的施工期22、环保措施和计划,针对标段工程类型、施工工艺特点以及公司环保管理标准,制定相应的“现场环保施工作业指导书”,下发各架子队伍;3. 落实环保责任,项目经理部与分部、分部与架子队、架子队与班组之间必须签订有明确环保措施和环保目标的环保责任书,将环保工作纳入内部管理绩效考核范畴。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要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公司环保管理要求,提出明确和切实有效的环保措施。5. 生态环境敏感点,如取弃土场、弃碴场、施工便道、采石采砂场等,开工前必须报监理单位应进行检查、审核。6. 分部各项大型临时设施和主要地段施工营地、场地、便道等临时工程的设置方案应按规定报指挥部审核,报公司工程部核备。经审核后,分23、部按有关规定向地方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手续,组织施工。二. 施工阶段1. 各分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组方案组织施工,必须将环保措施的落实严格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站前和站后交叉作业时,要相互配合,明确环保责任,落实环保措施。2. 环保及为综合利用提供条件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在建设过程中,要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尤其是取、弃土场 、临时用地等未按设计进行施工的,工后务必恢复。3. 根据施工现场需要及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环保问题。三. 工程收尾阶段1. 主体工程结束后,要及时组24、织开展对施工临时设施的环境恢复工作。2. 工程完工后,分部应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报公司组织进行环保验收工作。第九章、 环保违章处罚1. 由于分部对环保认识不到位,管理不严,随意施工,致使环境破坏,地方政府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企业形象,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给予责任分部3-5万元罚款,给予分部主管环保项目负责人0.8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者1万元罚款。2. 对分部随意取土,破坏植被,致使无法恢复或造成山体滑坡的,将给予责任分部2-3万元罚款,给予分部主管环保项目负责人0.4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者0.5万元罚款;对分部随意弃土,造成河道严重堵塞或河道改变方向,造成25、洪灾的,给予责任分部3万元罚款,给予分部主管环保项目负责人0.4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者0.5万元罚款。3. 对取弃土场未按设计要求及时恢复和防护处理的,项目经理部将责令尽快恢复,对迟迟不能恢复,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河道及其他事故的,给予责任分部处以1-2万元罚款,给予分部主管环保项目负责人0.3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人0.4万元罚款。4. 对作业管段便道未经常撒水,扬尘过大,粉状料加工未采取措施,污染环境和植被,有损企业形象,造成路地纠纷,影响正常施工的责任分部,给予1万元罚款,给予分部主管环保项目负责人0.2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人0.3万元罚款。5. 对施工、生活垃圾乱倒,未按规定进行处理26、的,对施工废水未采取措施处理的,给予责任分部0.5万元罚款,给予分部主管环保项目负责人0.1万元,给予直接责任人0.2万元罚款。6. 凡因环保问题,被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公司等上级单位处罚的,责任分部除承担被罚罚金外,项目经理部还给予责任分部相同金额的罚金。7. 凡因分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一切环保方面的扣失,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责任分部承担,还应承担项目经理部的处罚。第十章、 考 核1. 项目经理部将环保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项目经理部将结合日常、季度和年度综合检查或不定期的专项抽查,对各分部的环保工作进行考核。2. 施工中,凡发现有违反环保有关规定的分部,项目经理部将视其程度根据本法第九章相27、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进行通报批评。3. 未能严格执行公司、项目经理部环保管理规定、环保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分部,项目经理部将视其程度,在相关评比活动中予以扣分。第十一章、 附 则1. 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附件1: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图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计划第一章 、 总则为做好股份客专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施工期间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依照国家、铁道部及省、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工程实际,编制本措施计划。第二章 、 自然地理特征一、 气象特征省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具有气候温和、热量28、丰富、雨量集中、雨热同季,四季分明的特点,多年平均气温1618,一般东南部高于西北部1.52,1月气温最低,7月气温最高,46月为雨季。78月高温多暴雨,9月至次年3月为旱季。二、 地形地貌本标段为低山丘陵区,湘潭、韶山以剥蚀丘陵为主,并构成一些红色砂岩、泥岩盆地,底层以碳酸盐岩及碎屑岩为主,局部为岩浆岩、浅变质岩及煤系地层,总体地势较平缓,地形起伏不大,切割较浅,河溪较发育。地理条件本标段所经地区为低山丘陵区,地质条件复杂,植被发育、工程施工极易造成生态破坏,生态环境脆弱。地质条件线路所经地区地层岩性复杂,不良地质主要有岩溶、人为坑洞、滑坡、错落、有害气体、危岩落石崩塌、放射性、顺层、泥石流29、花岗岩蚀变风化带等。在岩层顺层段、土石界面顺层段、富水段、岩体破碎段,边仰坡开挖可能引起山体变形,处理不当易产生塌方、滑坡等灾害;沿线地形陡大部分地段沟谷深切,施工中弃方不当易造成雨季洪灾和泥石流等灾害;三、 水文地质沿线地下水主要为岩溶水、基岩裂隙水及第四系孔隙水三大基本类型。岩溶水大面积分布于下三叠系上部、下二叠统、石炭系及上泥盆统、中上寒武统等碳酸盐岩初露区,是沿线最主要的地下水类型,分布广水量大,主要赋存于溶蚀管道及溶蚀裂隙中,地下水的赋存受地质构造及岩溶发育程度控制,地下水系发育,大流量水点较多,但富水性极不均匀,水质主要为重碳酸钙镁型淡水。地下水一般不具有侵蚀性。少部分具有性酸性30、侵蚀及二氧化碳侵蚀性,环境作用等级H1。基岩裂隙水主要分布于红层陆相碎屑沉积岩、碎屑岩、板溪群浅变质岩、岩浆岩中,大面积分布于新化、怀化至镇远一带。地下水对混凝土一般具酸性侵蚀及二氧化碳侵蚀性,环境作用等级H1,个别地段为H2。第四系孔隙水分布于新生代坳陷或断陷盆地中及河床沟谷中,沿线第四系分布较为零星且类型繁多,厚度一般小于10米,在河漫滩处地下含水量比较丰富,一二级阶地的地下水的补给及赋存条件较差,高阶地上侧很少有泉水。地下水一般不具有侵蚀性。四、 环保要求极高沿线区域文化历史源远流长,自然风光绚丽多姿,文化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沿线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保护目标31、众多。另外涉及的地表饮用水源或备用水源等多处,工程实施期间,环保要求极高。五、 环境地质评价沿线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植被发育,工程施工极易造成生态破坏,生态环境脆弱,应加强地表排水,防止水土流失。在岩层顺层段、土石界面顺层段、富水段、岩体破碎段及膨胀岩土地段,边仰坡开挖可能引起山体变形,处理不当易产生塌方、滑坡等灾害。对不同岩性、不同结构构造的岩体边坡均需采用安全合理的开挖边坡率及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加强山体变形监测。沿线地形陡,大部分地段沟谷深切,施工中的弃方、弃碴应选取适当位置堆弃,并做好挡护工程,严禁弃置于河谷中,避免造成雨季洪灾和泥石流等灾害。线路沿线多已辟为耕地,修建铁路路基时易集中取土32、。取土坑应结合地方发展需要,搞好绿化和复垦工作。在河道取土、取砂石,要确保河道堤防的稳定和防洪安全。随到上方有居民生活用水和水库蓄水,隧道施工开挖易产生地表水漏失问题,要采取封堵水措施,避免地下水泄漏。线路通过区可溶岩地段较长,岩溶较发育,在覆盖型岩溶地段,隧道排水及桥梁基坑抽水很可能导致不同程度的地面岩溶塌陷问题。车站应做好三废处理,避免给沿线水源造成污染。沿线应加强植被保护,施工引起的破话应尽快恢复。第三章 、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2、 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湘工管201054 号)、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湘工管201049 号)及33、其他有关环保水保文件要求。第四章 、 环水保方针、目标一、 环保工作方针坚决落实环保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 “三同时”标准和国家、地方环保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采取国际先进的铁路环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环保要求,确保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二、 水保工作方针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的方针和谁使用土地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优先考虑生态水保保护和破坏后的生态水保建设,做到施工期间思想认识到位、方案编制到位、施工到位、34、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建设项目生态水保良好,防止水土流失。三、 环保目标环境污染有效控制,土地利用节约资源,节能、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工程绿化一次达标,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铁路。四、 水保目标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水土保持的法规,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防治因施工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第五章 、 环水保工作重点一、 环保工作范围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及材料储存场、制梁厂等)及邻近受影响的区域。二、 环保工作重点沿线生态、噪声、振动、电磁污染控制,河流水质、地表水环保,耕地、植被及农业环保,城乡生活环保,自然、人文景观保护。1、 生态环境保护(1) 风景名胜区保护沿线地市35、级风景名胜区、景观工程。2、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1) 耕地资源的保护主要是沿线施工临时用地(耕地)的控制。(2) 地表植被保护主要是沿线各施工场地及道路扬尘控制,以减少对邻近两侧农作物和其他植被生长的影响。3、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1) 城市、乡村镇道路污染管理主要是在城市、乡村镇区域内的施工车辆对道路的污染控制。(2) 城市区域的施工场地管理主要是沿线城市区域内各施工场地的临时堆土覆盖、生活、生产垃圾管理等。三、 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合理科学选择取、弃土(砟)场地,严格控制施工期路基、桥梁、隧道工程以及取、弃土(砟)场和临时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1、 泥浆池的水土保持沿线钻孔桩施工36、设置泥浆池的水土保持工作。2、 弃土(碴)场的水土保持韶山南站、路基、隧道施工弃土场、取土场、桥梁钻孔泥浆和挖基弃土(碴)场的水土保持工作。3、 施工作业场地的临时水土保持主要为桥梁钻孔桩和基坑开挖作业、路基施工、施工便道的填筑作业的水土保持工作。四、 污染防治1、 噪声污染主要指沿线受噪声影响较大的住宅小区(楼)、学校、医院、疗养院及人口稠密或受影响户数较多的村庄地段的各施工作业场地的施工噪声控制。2、 振动污染防治主要指沿线受振动影响较大的住宅小区(楼)、学校、医院、疗养院及人口稠密或受影响户数较多的村庄地段的各施工作业场地的环境振动控制。五、 水环境污染防治指在施工中通过的溪河地段的桥梁37、路基施工中的水体保护。六、 固体废弃物处理主要指沿线各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施工场地(梁场、拌合站、桥梁施工、隧道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施工垃圾处理。七、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1、 施工扬尘主要是运输便道、梁场、拌合站、隧道内的施工扬尘。2、 烟气排放施工场地、营地配备的临时性小型锅炉烟气排放。第六章 、 环水保工作计划一、 环水保工作计划1、 2010年工作计划(1) 10月份工作计划完成项目经理部环水保保证体系、环水保管理办法、的编制、完善工作。督促分部编制、完善、实施环水保管理体系、办法、措施。(2) 11月份工作计划进行项目经理部有关环水保体系、办法、措施等规章制度对分部的交底工作。继续督38、促分部执行、实施公司、项目经理部有关环水保体系、办法、措施,并收集落实情况,及时完善不足。(3) 12月份工作计划进行2010年环水保工作进行总结,编写2010年度环水保工作总结报告。对施工生产现场落实各项环水保规章制度、措施情况进行监控,对违章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理。进行环水保大检查,并跟踪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2、 2011年工作计划(1) 加大对公司、项目经理部环水保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2) 对存在违章的行为进行纠正,并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3) 针对存在的各类环水保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整改措施,并严格督促执行,对执行不力或未执行的按管39、理办法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消除隐患。(4) 加强对桥梁施工、路基站场施工、隧道施工各个关键环节环水保工作情效忠的现场监控,督促分部配置专兼职环水保管理人员,确保管理到位,监控到位,措施落实到位。(5) 认真执行各类环水保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6) 加大环境因素的辩识与评价工作,确保每个污染源监控到位,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7) 认真总结在施工中存在的各类环水保患,及时汇总,召开例会,分析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确保不遗漏一个问题,不遗留一个隐患。(8) 认真落实公司各类环水保文件精神,确保环水保信息宣传到位,落实到位。(9) 其它环水保工40、作。第七章 、 环保措施临时工程的设置应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临时工程用地周边应设置醒目的标识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机械作业范围及行进线路。一、 施工场地、营地1、 梁场、拌合站应严格按照设计及公司规定和要求设置。2、 小型施工场地、营地的设置应尽量利用沿线既有场地、场区永久征地和城市、乡镇用地。3、 施工中应结合工序特点,对临时用地进行综合利用,尽可能减少临时用地数量。二、 施工便道施工便道要充分利用乡村既有道路、农用机耕路等,便道宽度要严格控制,要做到少占土地,少破坏植被。三、 取、弃土场1、 应严格按照设计或公司指定位置取土,在取土场取土前,应将表层3041、-40cm的耕作层推倒一侧临时存放,完工后覆盖地表以便于复耕;耕作层土壤的临时堆方应设置围档措施。2、 应严格按照设计或公司指定位置弃土,不得多占多用弃土场。第八章 、 水保措施1、 施工征地范围内林木的砍伐要遵循审批制度,严禁乱砍乱伐。2、 临时工程的修建不得切割或阻拦地表径流。3、 桥梁钻孔桩泥浆及基坑开挖要及时清运弃置,尽量减少在现场的临时堆放数量和时间。临时堆放时要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做好地表截排水措施,严禁乱弃乱堆,防止工程施工中的弃碴对河流、水道、沟渠等排水系统产生淤积或堵塞。4、 取土场取土过程中应做好相关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弃土。弃土场必须先挡后弃,避免弃碴外溢,造成水土流失。42、第九章 、 污染防治措施一、 水污染防治措施1、 施工期间的水污染主要是施工泥浆水、施工机械清洗用水(如拌合机清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雨季地表径流等。2、 采取的控制措施:(1) 施工营地设置远离水体边缘;含有毒物质的施工材料不得堆放在河流、水道、沟渠等水体附近。生活污水设置污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降尘或绿化。(2) 桥梁施工应采取措施防止油类污染物排入水体;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经沉淀分离后,沉碴外运弃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废水经处理合格后重得利用或用于场地、道路和降尘或绿化。(3) 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口、梁场、拌合站在拌合设备和原材料冲洗位置设置三级沉淀池,所有废水必须经三级沉淀,并检测43、符合排放要求后排放。二、 大气污染本工程对大气的主要污染来源有:运输、燃油机械、炉灶等,采取的控制措施有:1、 施工前做好施工便道的规划设置,临时施工道路基层要夯实、路面要硬化。2、 施工便道、场地以及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应当定时适当洒水, 保持湿度;3、 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含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熔融沥青等有害物质要使用封闭和带有烟气处理装置的设备;4、 为防止运输车输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周边环境,要求所有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洒水及覆盖措施。5、 城市面上区域施工场地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备,对施工车辆轮胎进行冲洗,确保城市道路整洁。44、6、 施工营地、场地四周应采用围护措施,城市地带的施工场地裸露地表或集中堆放的弃碴表面,应采取临进覆盖措施,防止扬尘;7、 使用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尘排放规定;三、 固体废弃物污染本工程固体废弃物的主要来源是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及各类固态浸油废物、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会对周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必须采取的控制措施是:1、 严格按照设计或公司指定位置弃碴。对弃碴进行洒水覆膜封闭,防止扬尘污染,堆土场周围加护墙和护板;2、 制定桥梁泥浆和废碴、隧道、路基施工弃碴的处理、处置方案,按照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余泥碴土,建立来往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撒落45、;3、 选择对环境影响小的出土口、运输线路及运输时间;4、 剩余料具、包装及时回收、清退。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回收利用。各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不随意倾倒,做到每班清扫、每日清运;5、 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砂浆和砼,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料及时清运,砂浆、砼倒运时应采取防撒落措施;6、 生活区的设置相对集中,设置必要的公共卫生设施,废水净化池、化粪池、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定期清理,生活固体垃圾集中堆放、适时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保持驻地清洁。7、 临时设施的修建、拆除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弃于指定地点处理。8、 教育工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洁;减46、少扰民噪音。四、 噪声污染施工期间主要的噪声来源是施工机械等,采取的控制措施为:1、 施工场界噪批准后方能进行夜间施工。同时做好对周边居民的公告、宣传和沟通工作。声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要求进行控制。2、 采取措施,保证在各施工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法。3、 对主要噪声源如发电机、挖掘机、装载机、卷扬机、钻孔桩机械、运输车辆等采用有效的吸声、隔音材料施做封闭隔声或隔声屏,使其对周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4、 确定施工场地合理布局、优化作业方案,保证施工安排和场地布局,考虑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小噪声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建立必要的噪声控制设施,如隔声屏障等。5、47、 自备发电机时将作隔声处理,在有电力供应时不使用自备发电机。6、 合理布置施工和生活区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少鸣笛、不急刹、不带故障运行,减少噪声。通过城区,村庄应减速慢行或减少鸣笛。7、 在邻近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地带施工,要严格控制机械作业噪声,噪声大的尽量安排在白天,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需要边续作业的,应当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十章 、 环境恢复要求施工营地、施工场地使用完毕后,应清除各类构筑物以及各种生活、生产垃圾,平整场地,并采取土地复耕措施;制梁场、拌合站等硬化的施工场地应尽可能综合利用。对环境恢复中的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要严格按照设计48、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和效果。第十一章 、 各阶段环水保管理一、 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部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环水保法和省、公司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设计单位有关环水保设计要求;建立健全环水保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环水保目标,监督、检查、验收环水保执行落实情况,对本项目施工环水保负总责。(2) 负责施工期间环水保的措施、方案的制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协调施工中存在的环水保方面的问题。(3) 督促各分部组织学习国家环水保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环水保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制定环水保宣传计划,检查分部环水保宣传教育培训情况。(4) 协调加强与公司、环水保监理及地方环水保部门的联系,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49、监督、检查和指导。(5) 负责监督、督促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每年更新环保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并进行控制管理。2、 各分部职责(1) 制定本管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实施细则。(2)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国家环水保法和公司、省政府有关环保、水保要求。(3) 建立健全环保水保保障体系和监督、检查、验收、奖惩制度,将环保水保目标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架子队、班组、人。(4) 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环水保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环保水保意识,使环保、水保工作的开展变成员工的一种自觉行为。(5) 按照“三同时”原则,负责检查各架子队环保、水保措施的落实和环水保工程质量监50、督、检查及有关事故的处理,负责组织环保、水保的竣工交验。(6) 遵照项目经理部下发的有关环水保各项规章制度,同上级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水保工作。(7) 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环保并重”的原则,无条件接受环水保等部门及监理的监督、检查与指导。(8) 负责对所管辖区内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制定措施和预案并进行控制管理,每年12月20日前将更新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上报项目经理部安质部。二、 过程控制1、 施工准备阶段(1) 必须建立和健全环水保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熟悉和掌握地方行政入管部门有关环水保的规章制度;组织上岗人员的环保培训教育工作;落实施工现51、场的环水保责任制。(2) 工程开工前,编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措施计划,在根据此编制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设计、培训、监测、检查等项目的方案,并计算环保水保工作量以及经费预算。做好开工前的各项环水保准备工作,详细编列环水保工作明细清单。各分部要将环水保方案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报经监理、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3) 各分部要针对工程类型、施工工艺特点以及环水保措施要求,制定相应的现场环水保施工作业指导书,下发各架子队;各分部要应签订有明确环水保措施和环水保目标的环水保责任书,将环保水保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要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环水保措施要求,提出明确52、和切实可行的环水保措施。临时设施开工前按照公司要求,填报环境保护措施报审单,报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要有明确的环水保方面的批复意见。(5) 大型临时设施和主要施工营地、场地、便道等临时工程的设置方案逐级上报审核,经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地方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手续,组织施工。2、 施工阶段(1) 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须将环保水保措施的落实工作严格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2) 建设工程交叉作业时,应相互配合,明确环水保责任,落实环水保措施。(3) 各分部要将环水保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对沿线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和重点工程施工环水保措施的检查力度,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环水保问题53、,及时下发环水保整改通知单,整改合格后,完善环水保整改反馈表。(4) 根据现场需要组织召开环水保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环水保问题。(5) 按照项目经理部、公司要求及时上报环水保月报等有关环水保资料,年终提交环水保年度报告。上报环水保资料应包括环水保各类措施规划及落实情况、过程控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处理方案等各类管理活动情况。3、 施工收尾阶段(1) 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对施工临时设施的环境恢复工作。(2) 工程完工后,要按照环水保工程设计文件和公司环水保要求进行验收。第十二章 、 考核与奖惩1、 项目经理部将环水保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并纳入项目经理部有关综合考54、评中。2、 项目经理部在检查中,凡发现有违反环水保工作规定(环水保组织机构未建立、环水保责任未落实、未切实开展环水保宣传教育、环水保防治污染措施不到位等)的分部,项目经理部将视其程度根据项目经理部环水保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3、 对因公司或地方环水保主管部门出具整改要求的分部,项目经理部将视程度进行惩处。第十三章 、 附则1、 本措施计划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2、 本措施计划从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月报表XXXX年XX月总第XX期 施 工 标 段: 施 工 里 程: 施工单位(章): 填 报 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 报出日期: XXXX年55、XX月X日附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月报表(一)施工单位(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本月环水保工作计划落实情况:本月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措施或处理方案:开展的环水保活动(包括环水保教育、培训、宣传等):下月环水保工作计划及其它:备注:每月23日12:00前上报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填表: 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1. 为了保护生态水保,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做好水土保持(以下简称水保)工作,结合客专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委项目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2. 施工期间的水保设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3. 56、水保管理工作贯穿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其范围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制梁场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第二章、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 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3.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4. 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湘工管201049 号)第三章、 适用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在施工期间的水保管理工作。第四章、 水保方针水保管理工作方针: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的方针和谁使用土地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优先考虑生态水57、保保护和破坏后的生态水保建设,做到施工期间思想认识到位、方案编制到位、施工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建设项目生态水保良好,防止水土流失。第五章、 水保目标各分部应加强对水保工作的领导,实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水土保持目标是: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水土保持的法规,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防治因施工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接受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水保隐患及时进整治。第六章、 水保重点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合理科学选择取、弃土(砟)场地,严格控制施工期路基、桥梁、隧道工程以及取、弃土(砟)场和临时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第七章、 组织管理58、一. 组织机构1. 本项目经理部水保工作形成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各分部分段管理、具体落实的管理体系。2. 项目经理部设立水保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常务副经理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的水保管理工作。成员如下:组长:赵天法常务副组长:冯贵莹副组长:蔡克明、任文峰、蔡东红、周先念组员:王朋君、孟祥慧、张根海、苗喜凤、黄祥恩、向继全3. 安质部为施工期间水保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 职责1. 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施工期间水保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2) 工程部负责督促编制有关水保方案,并对施工期间的水保工作进行指59、导和管理、水保监控措施的组织实施;按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程序,调查处理施工期的水土流失事件。参与水保设施的竣工交验。(3) 计划财务部负责保证及时落实水保工程相关措施的资金,确保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的质量、工期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4) 负责水保工程监督、指导和对分部的考核等。2. 项目分部职责(1) 分部是施工期水保工作的实施者和责任者,负责在施工期间水保措施和设施的落实;负责做好水保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总结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2) 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待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有关水保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60、把水保工作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放在同等位置管理。(3) 采取有效措施贯彻执行各项水保规定与标准,实现工程总体目标,工程开工前,预先制定水保方案,上报当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4) 积极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接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与监督。整改落实上述单位和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行监理单位的指令,并接受其监督和协调。(5)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环境污染,或其他由于环境污染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6) 应确保因施工产生的气体排放、地面排水、水土流失及污染等,不超过国家及地方有关61、标准要求规定的数值;(7) 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管线等的正常使用;(8) 采用一切可靠措施保证沿线居民房屋、树木、农作物不受损害。如果由于项目队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指控及其它一切责任由项目队负责承担。3. 小组成员职责(1) 组长负责指导分部的水保管理工作,对水保工作进行策划。负责水保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协调处理与地方水保部门的公共关系,组织定期的水保检查,及时分析整个项目水保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水保工作的重点和改进62、措施,指导水保工作,实现水保目标的实现。(2) 副组长负责指导分部的水保管理工作,对水保工作进行策划和规划,负责水保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水保工作的重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水保工作的的技术要求、改进措施。(3) 安全质量部负责制定和提供施工过程中有关水保的指导性管理文件,并对临时场所水保措施、制度的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定期的水保大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相关记录,汇总上报主要领导决策。(4) 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便道、场区道路、施工场地周围等水保方案制定及处理方法,并负责施工现场水保设施的设计及取弃土场的规划。合理利用土地、水源、能源等自然资源,注63、意水保及植被保护。(5) 物资设备部负责水保用品的采购、存放、供应和运行过程中的水保状况,指导、监督分部材料的运输、存放、保管,尽可能地减少对周围水保的污染。并负责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以及保养场地水保卫生的保护、施工场地噪音、减震等的预防措施,并对各种机械尾气排放进行治理。(6)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分部(固定区域)水土保持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处理因水土保持问题引发的社会性问题。(7) 计财部负责水保设施的计价和水保资金的落实工作,下达计划时提出水保要求及水保资金落实措施。(8) 试验室负责对分部(固定区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检测。三. 领导小组水保检查内容1. 检查分部的水保岗位人员及保64、证措施是否按要求到位和完善。2. 检查分部在施工中是否按水保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3. 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对违反水保规定的操作和随意破坏环境的分部和个人进行处理。4. 检查因施工造成土石淤塞河道、通道的清理情况,确保雨季前清理通畅,安全渡汛。5. 检查弃土场的堆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规范合理。检查拦沙坝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安全有效地防止土石流失。6. 检查因施工造成的下边坡植被破坏是否采取恢复措施。7. 检查各类水毁和滑坍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8. 检查涵洞、桥梁等排水防洪工程对水保的影响。9. 检查因施工挖断或阻塞农田水利灌溉沟渠确保农作物栽种前恢复或疏通。1065、. 检查施工现场内外环境,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对大气和环境的污染。11. 制止各类乱砍滥伐树木,乱倒废方的现象,尽量减少污染溶洞通道、水库等水资源。12. 检查桥梁钻孔桩施工是否按水保要求建设污水沉淀、净化池,使用的泥浆是否经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净化后,才进行排放。13. 检查隧道施工污水排放是否经三级沉淀后才进行排放。14. 检查各施工点是否按要求建立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以及生活用水处理池。各类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垃圾必须归在垃圾堆放点集中进行处理,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进行污水处理后方可进行排放。第八章、 各阶段水保工作一. 施工准备阶段1. 各分部66、必须建立和健全水保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熟悉和掌握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水保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保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对上岗人员的水保培训教育工作;落实施工现场水保管理专职人员及其责任。2. 各分部应针对工程类型、施工工艺特点以及公司水保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现场水保施工作业指导书”,下发各架子队。3. 项目经理部与分部、分部与架子队、架子队与班组间必须签订水保责任书,纳入项目经理部管理绩效考核范畴。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要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公司水保管理要求,提出明确和切实有效的水保措施。5. 生态水保敏感点,如取弃土场、弃碴场、施工便道、采石采砂场等,开工前应落实好各项水保管理措施。二67、. 施工阶段1. 各分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组方案组织施工,必须将水保措施的落实严格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2. 施工期间,桥梁挖基弃土、钻孔泥浆及其沉砟应采取妥善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并严禁弃置于河道内。3. 路基两侧、桥梁、隧道、车站等排水系统严格按设计施工,并应与天然沟渠等顺接。4. 各分部必须严格按设计取、弃土(砟)场取弃土,不得随意变更取弃土场位置和规模,如规模、地点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土时,遵循“缓坡取平、陡坡分级开挖”的原则,取土结束后,做好取土场的坡面、地面的平整和必要的挡护及截排水设施后,并结合周边自然水保,分别采取复耕、造地或植68、物防护;弃土(砟)时应做到“先挡后弃、分级挡护”,并及时做好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弃土(砟)场及时清理,并做好弃土(砟)场的底面、坡面和顶面平整,并因地制宜的采取植物防护措施。5. 严格控制施工便道、场地、营地占地;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堆放、苫盖;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夫。6. 各分部在采购土、石、砂建筑材料时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三. 工程收尾阶段1. 施工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对施工临时设施的水保恢复工作,及时进行迹地整治,采取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或恢复植被等。2. 工程完工后,分部应及时报监理工69、程师检查,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报公司组织进行水保验收工作。第九章、 水保违章处罚1. 由于分部对水保认识不到位,管理不严,随意施工,致使水土流失,地方政府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企业形象,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给予责任分部3-5万元罚款,给予分部主管水保项目负责人0.8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者1万元罚款。2. 对分部随意取土,破坏植被,致使无法恢复或造成山体滑坡,形成水土流失的给予责任分部2-3万元罚款,给予分部主管水保项目负责人0.4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者0.5万元罚款;对分部随意弃土,造成河道严重堵塞或河道改变方向,造成洪灾的,给予责任分部3万元罚款,给予分部主管水保项目负责人0.70、4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者0.5万元罚款。3. 对取弃土场未按设计要求及时恢复和防护处理的,项目经理部将责令尽快恢复,对迟迟不能恢复,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河道及其他事故的,给予责任分部处以1-2万元罚款,给予分部主管水保项目负责人0.3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人0.4万元罚款。4. 凡因水保问题,被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公司等上级单位处罚的,责任分部除承担被罚罚金外,项目经理部还给予责任分部相同金额的罚金。5. 凡因分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一切水保方面的扣失,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责任分部承担,还应承担项目经理部的处罚。第十章、 考 核1. 项目经理部将水保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项目经理部将结合日常、季71、度和年度综合检查或不定期的专项抽查,对各分部的水保工作进行考核。2. 施工中,凡发现有违反水保有关规定的分部,项目经理部将视其程度根据本法第九章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进行通报批评。3. 未能严格执行公司、项目经理部水保管理规定、水保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分部,项目经理部将视其程度,在相关评比活动中予以扣分。第十一章、 附 则1. 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文明施工奖罚细则第一章 、 总则为加强本项目安全、质量、环水保及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施工过程不破坏、不污染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72、合治理”、“百年大计,质量至上”、“保护环境、造福子孙”的方针、目标,规范安全、质量、环水保行为,保障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保障施工环境不污染、不破坏,明确施工安全、质量、环水保责任,消除安全、质量、环水保隐患,预防事故发生,严格履行安全“五同时”、环水保“三同时”的制度,切实做好股份客专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建设期安全、质量、环水保工作,制定本细则。第二章 、 目标1、 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无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事故。2、 无安全、环水保重大隐患问题。第三章 、 组织机构1、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常务副经理为常务副组长、项目总工、副经73、理为副组长、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质量、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赵天法常务副组长:冯贵莹副组长:蔡克明、任文峰、雷朝辉 组 员:王朋君、张根海、苗喜凤、孟祥慧、向继全、黄祥恩3、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分部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视考核情况作出奖惩决定。第四章 、 上级单位、领导检查问题及处理1、 凡存在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隐患,被监理下发整改通知单的,项目部对责任单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次处罚。给予责任单74、位主管领导(及管段负责人)不低于1000元/次处罚;给予主管工程师(管段技术、安全、质量(质检)、环水保工程师)不低于500元/次的处罚。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追加责任单位不低于5000元/次处罚;对责任人在原有处罚基础上加倍进行处罚。2、 凡因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存在问题受到公司、地方安监部门大会批评、书面通报、处罚的,罚金由责任单位承担,项目部对责任单位给予不低于3万元/次处罚。给予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及管段负责人)不低于3000元/次处罚;给予主管工程师(管段技术、安全、质量(质检)、环水保工程师)不低于100元/次的处罚。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追加责任单位不低于3万元/次处罚75、;对责任人在原有处罚基础上加倍进行处罚。3、 受到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及地方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大会批评、书面通报、处罚的,罚金由责任单位承担,项目部对责任单位给予不低于5万元/次处罚。给予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及管段负责人)不低于5000元/次处罚;给予主管工程师(管段技术、安全、质量(质检)、环水保工程师)不低于2000元/次的处罚。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追加责任单位不低于5万元/次处罚;对责任人在原有处罚基础上加倍进行处罚。4、 对项目部检查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成的,给予不低于1成元/次处罚。给予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及管段负责人)不低于1000元/次处罚;给予主管工程师(管段技76、术、安全、质量(质检)、环水保工程师)不低于1000元/次的处罚。5、 对项目部及上级领导检查产生抵触,不配合检查工作且态度恶劣的,给予责任单位不低于1万元/次处罚。给予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及管段负责人)不低于2000元/次处罚;给予直接责任人不低于2000元/次处罚。6、 其它检查的问题及通报处理,视实际情况参照1、2、3、4、5点之规定处理。第五章 、 安全问题及事故处理一、 安全问题处理1、 内业管理不规范(即资料未归档并建立台帐),未严格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与安全生产自控体系要求以及项目部下发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的,按不低于1万元/进行处罚,给予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及管段负责人)不低于77、500元处罚;给予主管工程师(管段安全员、安全工程师)不低于100元的处罚。2、 施工现场出现不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要求、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不良安全行为,对责任单位按不低于1万元/次进行处罚,给予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及管段负责人)不低于800元/次处罚;给予主管工程师(管段安全员、安全工程师)不低于200元/次的处罚。3、 关键工点安全员(安全专职监护人员)脱岗、交接班制度未建立或建立未严格执行、重点工序监控量测制度未建立或建立未执行、无监控量测记录或巡检记录的,对责任单位给予不低于2万元/项(次、件)处罚,给予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及管段负责人)不低于1000元/次处罚;给予主管工程78、师(管段安全员、安全工程师)不低于500元/次的处罚。二、 安全事故处罚1、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以上事故,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外,项目部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罚款。2、 发生重大事故、行车重大、大事故,建设工程三级重大及以上事故,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外,项目部不低于20万元的罚款。3、 发生较大事故、行车险性事故、建设工程三级重大以下事故,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外,项目部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罚款。4、 发生一般事故、一般行车事故,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外,项目部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罚款。5、 发生未列级事故,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外,项目部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罚款。79、6、 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及办法。属国家、铁道部、建设部规定范围内的事故,按照国家、铁道部、建设部的规定办理。第六章 、 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一、 质量问题处理1、 内业管理不规范(即资料未归档并建立台帐),未严格执行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与质量自控体系要求以及项目部下发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的,对责任单位按不低于2万元进行处罚,给予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及管段负责人)不低于500元处罚;给予主管工程师(管段技术、质量(质检)工程师)不低于200元的处罚。2、 施工现场出现不符合质量规范、质量规章制度、质量管理要求、设计要求、野蛮违章施工的不良质量行为,按不低于2万元/次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给予责任单80、位主管领导(及管段负责人)不低于800元/次处罚;给予主管工程师(管段技术、质量(质检)工程师)不低于200元/次的处罚。3、 关键工点质检员或技术员或试验员脱岗,未起到现场质量监控的,对责任单位给予不低于1万元/次处罚,给予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及管段负责人)不低于1000元/次处罚;给予主管工程师(管段技术、质量(质检)工程师)不低于500元/次的处罚。二、 质量事故1、 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除返工或加固处理外,给予不低于50万元或造成损失的两倍罚款;2、 发生工程质量大事故,除返工或加固处理外,给予不低于20万元/次罚款;3、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除返工或加固处理外,给予不低于581、万元/次罚款;4、 对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标或设计要求,虽构不成事故,但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将根据工程规模和情节,除返工或加固处理外,给予不低于2万元/次罚款;第七章 、 环水保、文明施工问题及环水保事故处理一、 环水保、文明施工问题处理1、 内业管理不规范(即资料未归档并建立台帐),未严格执行项目部环水保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与环水保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要求以及项目部下发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的,按不低于1000元/项(次、件)进行处罚。给予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及管段负责人)不低于500元/次处罚;给予主管工程师(管段环水保工程师)不低于100元/次的处罚。2、 施工现场出现不符合环水保与文明施工规范82、环水保与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环水保与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设计要求、野蛮违章施工的不良环水保与文明施工行为,对责任单位按不低于1万元/项(次、件)进行处罚。给予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及管段负责人)不低于800元/次处罚;给予主管工程师(管段环水保工程师)不低于200元/次的处罚。二、 环水保事故处罚1、 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管理不严,随意施工,致使环境破坏,被地方政府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企业形象,给企业形象造成损失的,对责任单位处给予不低于10万元/次处罚。2、 对随意取土,破坏植被,致使无法恢复或造成山体滑坡的,除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对责任单位给予不低于3万元/次处罚。3、 对随意弃83、土,造成河道、流水山沟严重堵塞或河道、流水山沟改变方向,在雨季造成洪灾的,除承担洪灾造成的损失外,对责任单位给予不低于3万元/次处罚。4、 对取弃土场未按设计要求及时恢复和防护处理的单位,责令尽快恢复,对迟迟不能恢复,造成水土流失及其他事故的,除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对责任单位给予不低于3万元/次处罚。5、 对泥浆随意排放,污染周边环境或其它较轻微的环水保事故、问题,对责任单位给予不低于2000元/次处罚。6、 其它问题的处理参照第四章相关规定进行。第八章 、 火工品管理处罚规定参照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六章火工品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第九章 、 其它处罚规定一、 管理人员违章处罚在施工中有单位84、主要管理者违章(违章指挥、违反安全规定等行为)的情况,给予责任人单位不低于1万元/次的处罚,对责任人给予不低于1000元/次的处罚。二、 资料上报延时处罚对未按项目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上报相关资料、文件、报表的,对责任单位进行如下处理(特殊情况,给项目部安质部沟通后,同意延时上报的除外):1、 迟报6小时内,给予不低于500元/次处罚。2、 迟报12小时内,给予不低于1000元/次处罚。3、 迟报24小时以内,给予不低于1500元/次处罚。 4、 迟报24小时以上,给予不低于2000元/次处罚。5、 时间计算以项目部要求分部上报资料的具体时间为准。三、 资料上报缺项、漏项处罚1、 凡在上85、报资料过程中有缺项、漏项的,给予不低于200元/项、次处罚。2、 凡在上报资料过程中,敷衍、应付,上报资料质量差的,给予不低于300元/项、次处罚。(判断标准为上报文件规定要求为准)四、 会议处罚规定凡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未按照要求参加的,进行如下处罚(特殊情况,给会议组织人请假的除外):1、 未按时到会的,即迟到的,给予不低于200元/人(次)处罚;2、 未参加会议的,给予不低于1000元/人(次)处罚;3、 中途未假离会的,算早退,给予不低于500元/人(次)处罚;4、 其它情况,适时给予不低于200元/人(次)处罚;5、 其它违反会议规定的行为。五、 其它处罚规定未列出的安全、质量、86、环水保与文明施工问题及不良行为的处罚,参照第四、五、六、七、八章处罚规定办理。第十章 、 扣款方式及要求1、 上述罚款为强制性处罚,处罚事实清楚,证物明确即可按章进行,即为有效。2、 执行上述罚款时,项目部以罚款通知单的方式通知,说明存在的问题及处罚金额。3、 单位罚款从被处罚单位验工计价款中扣除,充作项目部安全、质量、环水保专项基金。4、 个人罚款须由被处罚本人在10天之内将罚款上交项目部财务部,并将交款凭证复印一份给项目部安质部留存,罚款充作项目部安全、质量、环水保专项基金。第十一章 、 考核与奖罚根据各分部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情况,结合劳动竞赛、综合考评等,由项目部安全、质量、环87、水保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织研究决定给予适当奖罚。第十二章 、 附 则1、 本细则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2、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 总 则1、 为加强股份客专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管段内的文物保护管理,预防工程建设对国家文物造成损坏,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管辖工程施工期间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第三章 、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3、 省有关文物保护、发掘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4、 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湘工管201045号第四章 、88、 组织管理一、 组织机构1、 施工期间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体系由项目经理部、分部两级管理构成。2、 项目经理部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常务副经理任常务副组长,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分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成员如下:组长:赵天法常务副组长:冯贵莹副组长:蔡克明、任文峰、蔡东红、周先念组员:孟祥慧、王朋君、张根海、苗喜凤、向继全、黄祥恩3、 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期的文物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组织调查处理施工期的文物保护工作。4、 各分部负责管段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二、 职责分部负责施工中各项文物保护措施的89、实施。具体职责:1、 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2、 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掌握文物保护的工作程序,落实设计对文物保护的工程措施和要求;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3、 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作。第五章 、 工作制度1、 分部要熟悉掌握文物保护的工作程序和措施。2、 工程部应切实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强现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3、 分部开工前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文物保护预案,报监理单位批准。4、 涉及文物保护的工程施工,分部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90、,施工现场须作出标志说明,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5、 施工中如发现文物遗迹(历史文物、古墓群、古生物化石及矿藏等),分部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向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指挥部、公司、当地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待文物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第六章 、 罚 则对文物保护工作不重视或采取措施不力的分部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破坏或损坏文物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第七章 、 附 则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优质、高速、低耗、安全地建设客运专线铁路,做好本标段的实施性施工组91、织设计的编制及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关于工程项目施工总体部署的基本文件,是组织工程项目开展正常施工的基本依据,是实现均衡生产,确保安全、优质、高速、低耗地搞好工程项目管理,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经济、技术水平的综合性文件。第三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编制;一经批准,将作为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纲领性技术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如需变更,要通过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决定。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冯贵莹副组长: 蔡克明 任文峰 蔡东红 周先念组 员:孟祥慧 孙建 苗喜凤 张根海 向继全 黄祥恩 陈剑华 闫哲理 编制组成员如下组 长:蔡克明组 员:孟祥慧 92、孙建 黄祥恩 陈剑华 闫哲理 孟 杰 莫小龙第二章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分类及审批第四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分类(一)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标段工程、控制性重点工程、1000m 以上的桥梁(或特殊结构大桥、深水基础桥梁)、3000m 以上的隧道(或特殊地质条件的隧道)、不良地质路基和特殊地质路基、无砟轨道工程、土石方大于100 万m3 的站场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依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报监理单位审核,公司指挥部组织初审,公司工程部组织会审提出审查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二)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500m 以上1000m 以下桥梁、1000m 以上3000m以下隧道、一般站93、场及区间路基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审核,公司指挥部审查批准,报公司工程部备案。(三)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其他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第五条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时效规定接到施工组织设计后,监理单位应首先对其形式验收,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作退回处理;内容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时效规定如下:(一)标段工程、控制性重点工程等规模大、组织复杂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处理时效为5 个工作日,公司指挥部处理时效为5 个工作日,公司处理时效为5 个工作日。(二)500m 以上桥梁、1000m 以上隧道等规模较大、组织较复杂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单位的处理时效为4 94、个工作日,公司指挥部处理时效为4 个工作日。(三) 一般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单位的处理时效为3 个工作日。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第六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一)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省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二)本项目采用的标准、指南、验标、工法、定型图、通用图、标准图等;(三)公司下发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四)公司关于项目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五)项目招标文件、施工承发包合同文件、补遗书等;(六)客专用材料、机械设备、机具等相关规程、标准、质量文件;(七)本项目采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交底、纪要等;(八)当前客运专线铁路建设技术、装备和施工水平;(九) 与客运专线95、有关的科学研究及试验成果。第四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第七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一)编制依据、编制范围及设计概况(二)工程概况包括线路概况、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工程项目及数量、工程特点、控制和重难点工程的分析和对策、其他有关情况。以上均应结合相应的标段工程、单位工程、地段或工点等具体情况进行编写,线路概况可先反映整个项目情况。(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特征包括自然特征、交通运输情况,沿线水源、电源、燃料等可资利用的情况,当地建筑材料的分布情况,其它有关情况等。(四)总体施工组织安排包括施工总体目标,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队伍部署和任务划分,开竣工日期及总工期, 总体施工顺序及主要阶段工期96、安排,施工准备、征地拆迁和建设协调方案,主要进度指标及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程的接口及配合,关键线路及施工总平面布置示意图、总体施工组织形象进度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等图表。(五)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包括大型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及驻地与营房等小型临时设施设置的具体方案、标准、规模、能力、主要工程数量和主要设备数量,并附施工总平面布置等。(六)控制工程及重难点工程(包括高风险工程)的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装备,施工顺序和作业空间规划,劳动及作业组织方式,关键工序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施工难点和应注意的问题等。(七)施工方案及工艺、工法包括确定施工方法、选择施工装备、制定施工顺序97、和作业组织方式。各专业工程按施工顺序分别制定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突出质量控制、检测方法和手段、沉降变形的观测与评估。(八)资源配置1. 人力资源:标段现场管理机构配备标准;管理、技术人员及劳动力配置标准。2. 主要工装及检测设备。3.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方案、分年度主要材料设备计划、关键施工装备的数量及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九)“四化”支撑手段1. 工厂化全面落实“施工生产能工厂化则工厂化,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原则,对各专业工程规划工厂化实施内容。主要对混凝土、桥梁、无砟轨道板、钢构件、沟槽盖板、钢筋混凝土构件( 路基防护栅栏、桥面栏杆、附属工程混凝土预制件等) 全部98、实行工厂化制作。对路基填料的级配碎石、改良土实行工厂化生产。工厂整合集中设置在拌合站、箱梁预制场。2. 机械化分专业按工作面配备成套机械设备。以高标准机械化程度提高工效。路基工程按施工单元配备成套设备,桥梁工程按施工工序配备成套设备,长度3Km 以上隧道工程根据地质条件,主要工作面配备成套设备,无砟轨道按作业面配备成套设备。3. 专业化对路基、隧道、桥梁、轨道、四电、站房等工程,按专业化组织施工。分专业划分施工单元按工作面组建专业化、小型化架子队。4. 信息化建立以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与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信息平台,覆盖项目管理参建各方的信息系统,实现工程管理的“信息化”。包括协同办公、项目管99、理、视频会议、施工安全监测、建设运营一体化平台等。(十)风险管理(1)安全风险管理1. 加强关键控制点安全风险施工工艺评估2. 落实安全风险点施工技术措施3. 落实安全风险点应急预案和抢险救援方案(2)工期风险管理全面监控工程进度,梳理关键线路上的路基、隧道、大跨连续梁、架梁等施工节点,确保运梁通道上隧道、连续梁等最迟完工期限,控制长轨铺设、联调联试二条主线。1. 加强工期敏感点工期管理2. 加强运梁通道制约点管理(3)质量风险管理(4)投资风险管理(5)环境保护管理(十一)保证措施包括标准化管理、质量管理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工期控制措施、投资控制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文物保护措施100、文明施工措施、节约用地措施、冬季施工措施、夏季施工措施、雨季施工措施、路基、桥梁沉降控制及观测措施、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等。(十二)引用的设计文件与施工规范包括本段使用的设计文件及引用的现行有效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十三)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及建议(十四)施工组织图表:包括附表、附图、附件第十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表述的要求:(一)文字用词规范,语言表述标准,概念逻辑清晰;(二)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等依据应注明名称、文号;(三) 图表设计合理、清晰、格式全文统一。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第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实行动态管理(一)实施过程中,据以编制剩余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101、二)发生下列情况时,各类施工组织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1. 国家和铁道部建设计划有较大调整时;2. 自然、地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3. 设计方案变化引起施工组织设计需作调整或补充时;4. 施工方案或计划做重大调整时;5. 铁道部颁布新的技术标准或虽未颁布新标准但已明确在本项目中采用新的有关标准、规定时;6. 其它引起施工组织设计需做调整的情况。(三)工程实施中,项目经理部将对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并根据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对施组做出动态调整。第九条 各类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由原编制单位负责,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实施。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102、调整内容应及时更换、补充到原施工组织设计中。第六章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文整及份数第十一条 文整要求(一)统一采用A4 纸格式,相关图表应折叠成A4 纸大小;(二)文本要求,一级标题采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采用小三号黑体,三级标题采用四号黑体,其余文字采用四号宋体(表格内文字可视情况调整);(三)页眉与页脚:均采用2.25 磅实线分隔,页脚文字为:杭长()铁路客专段 标段( 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页眉文字为:施工单位名称。页码在页脚居中设置;(四)采用软皮封面。上为标题,下为施工单位名称及日期。标题分为两行,上行为: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段 标段( 工程),下行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字体较前103、行大1 号),采用黑体字。第十二条 有关施工组织设计份数的要求(一)标段、控制工程、重难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报送份数:光盘文件3 份(其中:公司工程部1 份,公司指挥部1 份,监理单位1 份),纸质文件7 份(其中:公司3 份,公司指挥部1 份,监理单位1 份,批复2 份);(二)其他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报送份数:光盘文件3 份(其中:公司工程部1 份,公司指挥部1 份,监理单位1 份),纸质文件4 份(其中:公司指挥部1份,监理单位1 份,批复2 份)。第七章 分工职责与要求第十三条 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编制,按公司相应管理办法上报审批。第十四条 重难点工程、单位104、工程、分部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各分部组织编写,报项目经理部内部审核,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按公司相应管理办法上报审批。第十五条 各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待审批后均报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备案。第十六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第八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编制办法由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 施工组织设计报请审核单(附表1、2、3)2. 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报请审核单(附表4、5、6) 附表1:客专段类施工组织设计报请审核单施工单位施工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名称致 监理单位: 由我单位负责编制的 施工组织设计已完成,请给予审核。报审单位: 报审人: 报审时间: 年 月105、 日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单位: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审批意见(公司工程部、指挥部):审批单位: 审批人: 审批时间: 年 月 日批准意见(公司):批准单位: 批准人: 批准时间: 年 月 日附表2:客专段类施工组织设计报请审核单施工单位施工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名称致 监理单位: 由我单位负责编制的 施工组织设计已完成,请给予审核。报审单位: 报审人: 报审时间: 年 月 日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单位: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审批意见(公司工程部、指挥部):审批单位: 审批人: 审批时间: 年 月 日附表3:客专段类施工组织设计报请审核单施工单位施工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名106、称致 监理单位: 由我单位负责编制的 施工组织设计已完成,请给予审核。报审单位: 报审人: 报审时间: 年 月 日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单位: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附表4:客专段类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报请审核单施工单位施工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名称致 监理单位: 由我单位负责编制的 施工组织设计因工程需要,需进行变更,请给予审核。变更原因:报审单位: 报审人: 报审时间: 年 月 日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单位: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审批意见(公司工程部、指挥部):审批单位: 审批人: 审批时间: 年 月 日批准意见(公司):批准单位: 批准人: 批准时间: 年 月 日附表107、5:客专段类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报请审核单施工单位施工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名称致 监理单位: 由我单位负责编制的 施工组织设计因工程需要,需进行变更,请给予审核。变更原因:报审单位: 报审人: 报审时间: 年 月 日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单位: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审批意见(公司工程部、指挥部):审批单位: 审批人: 审批时间: 年 月 日附表6:客专段类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报请审核单施工单位施工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名称致 监理单位: 由我单位负责编制的 施工组织设计因工程需要,需进行变更,请给予审核。变更原因:报审单位: 报审人: 报审时间: 年 月 日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单位: 审核108、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施工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水平,促进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确保项目实施满足发包人及设计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施工图领取、发放;图纸会审;变更及竣工图编制等与施工图相关的过程管理。第三条 施工图是项目实施的依据,对质量、进度、成本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形成的与施工图有关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在项目完成后纳入竣工资料。第四条 所有与本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素质和相应的工作技能。相应的主管负责人应为相关的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硬件条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第五条 所有与本工作相关109、的工作人员,应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工作程序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本办法落到实处,以不断提高本集团施工管理的能力。第六条 施工图管理实施主体是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的主管是该项目实施的本管理办法的管理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是该项目实施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责任人。第七条 项目实施单位应对所属分包工程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图管理应纳入到其项目管理之中,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检查、督促,确保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实施管理。第八条 施工图及变更等与施工图有关的资料均属技术文件,除应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管理,还应符合集团相应的文件管理规定。第二章 图纸管理第九条 图纸领取(一) 项目实施单位技术负责人应110、在需要时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联系发包单位有关部门,领取不少于合同约定数量的施工图。在领取有困难时,可提请该项目承接单位经营部门予以协调。(二) 领取签收时,应在注明领取人与领取时间前,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图纸套数符合合同约定;2、每套图纸的编号与签收目录一致;3、图纸的审核、签章手续齐全;4、图纸表达的内容完整;5、配套使用的院标图集齐全;6、图纸选用的验收标准符合合同约定;7、图纸的卷面清晰。(三) 当领取的施工图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及时提出或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与图纸发放单位协商处理办法。(四) 对施工图出图手续不符合现行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时,应尽可能拒收,如应发包人要求予以接收111、,应在24小时内书面提请发包人或由其书面界定该图的用途及适用范围。(五) 如领取的施工图是对原施工图的替代,则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新、旧进行控制外,还应在新图上注明被替代图纸的编号及变动时间。第十条 图纸发放(一) 项目实施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先将接收的施工图,交由项目资料员登记建档。并根据项目管理分工拟定发放范围,督促项目资料员在收到施工图24小时内发放到相关管理人员。(二) 图纸领取、发放均应建立记录,记录应含有图纸名称、数量、图纸编号、领取(接收)人、领取(接收)时间、备注等。(三) 项目实施单位应保留不少于合同约定做为竣工图需要的数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资料员还应各保留一套112、,以备查询与核对。(四) 当施工图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求时,可使用复印件,复印件图纸的卷面应清晰。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复印图签署姓名及时间,并加盖项目经理部印章。所有复印件应在使用后收回,并集中销毁。第十一条 图纸回收(一) 因变更或发包人要求需要收回部分施工图时,技术负责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的24小时内,指导项目资料员进行回收。(二) 收回的施工图应及时返还给发包人,但项目实施单位至少应保存一份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毕。项目资料员在办理返还手续时应请发包人签收,并保存交接记录。(三) 如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已领施工图但不再使用时,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回。工程竣工时除保留编制竣工图需要外,其余应返还发包人。但如113、工程未办理结算,项目实施单位至少应保存一份至工程结算完成。第十二条 图纸修改(一) 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收到变更要求时,应对其进行审核,确保本变更与相关后续项目实施无矛盾,并评估变更对项目实施的影响程度。确认接收变更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签署交由项目资料员发放。(二) 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在收到书面修改要求24小时以内,应在施工图相应位置予以划改标注,并注明变更编号及变更时间。划改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现行制图标准。第三章 图纸会审第十三条 图纸会审一般要求(一) 施工图会审的目的是领会设计意图,明确技术要求,修改设计疏漏,针对难点部位寻求处理方法,确保项目能够按图实施,以满足业主、设计要求。是项目实施前的一114、项重要施工准备工作。(二) 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接收施工图时应与业主沟通,对图纸会审的时间予以确认,但宜保留不少于5天的时间用于图纸学习。(三) 图纸会审原则上由项目实施单位独立实施,但其上一级技术主管应检查、督促,必要时应给予技术支持。第十四条 施工图预审(一) 在收到施工图后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发放,项目主管应组织图纸学习。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保持与业主的沟通,在获悉图纸会审时间后,应及时通知项目相关管理人员。(二) 项目专业生产负责人对所负责的生产范围的施工图审核负责,应认真学习图纸,切实理解设计意图。对设计的疏漏、实施困难部位的处理、有利于项目实施的修改提出书面意见。(三) 正式图纸会审前一天,115、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收集、汇总会审时需要澄清、沟通的问题。并对需要提请澄清、沟通的问题予以确认,必要时可组织项目有关管理人员进行研讨,形成经项目主管认可的书面记录。(四) 特殊、结构复杂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独立完成施工图学习、预审有困难时,可根据项目分类管理的界定,提请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提供支持,但相关的技术资料应提前不少于4天提供。第十五条 施工图会审(一)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配合项目主管召集参加图纸会审的我方人员,准时参加业主或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并应携带不少于两份施工图及预审形成的书面记录。(二) 项目主管、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有关管理人员、项目资料员应参加图纸会审。并根据工程类别管理权限提请上116、级技术主管部门参加,但应提前不少于2天予以通知。(三) 图纸会审一般由业主或监理主持,我方以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主,向设计或业主提请解答或协商。我方其他参加会审的人员不宜直接与设计或业主提问,需要时可通过项目技术负责人提出。(四) 图纸会审应重点解决以下问题:1.施工图表达的内容齐全,配套的院标均已提供;2.设计、绘制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要求;3.地基基础处理与地质勘探资料相符,满足建筑物安全要求;4.所有定型、定位尺寸齐全、一致;5.各专业施工图之间构件无重叠;6.组成构件的材料明确、一致;7.实施所采用的施工方法能满足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五) 会审记录应采用国家、地方规定以及业主、监117、理要求的表式,无规定时按照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发布的规定表式。我方应有不少于两个人记录,一般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资料员。(六)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即时整理会审记录,并宜及时办理会签手续。与会单位签章应不迟于48小时办理完成。当未能办理会签手续时,应不迟于48小时内与签章一并办理。(七) 会审记录应根据施工图编号进行整理,条理应清晰,文字含义应避免多义性,并尽可能用图、表的形式予以明确、清晰的表达。(八) 凡图纸会审时未能及时解答的问题,应确保已有明确的答复时间。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未解答的问题予以追踪,并在施工日记上记录相关的过程。第四章 变更管理第十六条 变更接受(一) 凡涉及变更的相关事宜118、均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收到相关变更后,首先应根据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一)的要求进行审核。(二) 审核通过的变更,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与发放单位办理接收手续,在变更单上签名并注明接收时间,24小时内交由资料员传递到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对涉及后续实施的影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影响程度采用拒收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我方意见。(三) 项目资料员在收到项目技术负责人转交的变更,首先应确认变更是原件;签字、签章齐全;内容清晰。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拒收,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复印传递。并建立接收、发放记录。第十七条 变更实施(一)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指导、监督变更的实施。变更涉及“四新”运用及结构形式、做品的119、重大变动,应修改相应的项目实施规划、作业指导书,并报批后组织实施。(二) 相关的项目管理人员在收到变更后,应及时在相应的施工图上予以标注,并严格按照变更的要求组织实施,做好相关的记录(施工记录、相应的验收记录上应有说明)。第十八条 变更修改(一) 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及设计变更。(二)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施工图及变更难以保证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时,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设计、监理、业主,以寻求解决方案,项目实施单位在未收到相应修改通知前仍应根据原变更实施。(三) 凡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应在发现问题24小时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请监理单位120、或业主、设计单位。该回复或相应的变更接收应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相关条款执行。第五章 竣工图管理第十九条 竣工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整理、归档,但必须提交至少一份完整的竣工图由集团档案室保管。按照谁实施谁负责为原则。建、归档由实施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并应在工程竣工30天内完成。第二十条 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建、归档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标准、规程,并应按照标准、规程的要求绘制、折叠、装订并建立相应目录。第二十一条 竣工图应能完整表达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凡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在竣工图上如实反映,相应的变更、洽商记录均应汇编到变更汇总中,并建立目录以便查询。第二十二条 凡工艺、结构121、平面布置、立面形式或其他重大修改导致单幅图面修改超过40,或虽不足40,但修改后图面混乱、分辨不清的,应以书面形式提请业主、监理重新绘制相应竣工图。第二十三条 实施过程如因特殊原因造成加固补强或发生质量事故后经过处理的,除应在竣工图上如实绘制外,还应附上相应的鉴定、处理的技术文件。第二十四条 竣工图至少应有两份蓝图,其中一份提交集团档案室。实施单位在向业主提交竣工图时应办理移交记录,该记录必须随竣工资料一起提交集团档案室归档,并办理移交记录,实施单位保留这一移交记录备查。第六章 施工图有效图纸清单第二十五条标有效施工图图纸清单明细表铁路客运专线公司建设标工程施工图名称图号小塘冲大桥客专(长玉122、段)桥-64新南冲大桥客专(长玉段)桥-65新屋里大桥客专(长玉段)桥-67韶山南站横断面客专施(长玉段)站-02-2杏子湾隧道客专(长玉段)隧-006唐家冲隧道客专(长玉段)隧-007寨子岗隧道客专(长玉段)隧-008线路平面图 湘潭北至韶山南 客专长玉施线01-03线路平面图 韶山南至南 客专长玉施线01-04线路详细纵断面图 韶山南至南客专长玉施线02-02涵洞15个工点(4个点是二标的)站场平面布置图客专施(长玉段)站-01-09桩基钢筋布置图(桥)客专(长玉段)桥通-02桩基无破损检测声测管布置图(桥)客专(长玉段)桥通-03桥涵变形观测标构造及安装图客专(长玉段)桥通-09双线隧道123、综合通用图客专施(长玉段)隧通-01辅助坑道综合通用图(隧道)客专施(长玉段)隧通-02寨子岗隧道客专(长玉段)隧-008泉家塘中桥客专(长玉段)桥-59石泉村特大桥客专(长玉段)桥-60庙滩上大桥客专(长玉段)桥-61王家屋场特大桥客专(长玉段)桥-63石狮江西干渠特大桥客专(长玉段)桥-66石板特大桥客专(长玉段)桥-68承台钢筋布置图客专(长玉段)DK68+260.00DK68+353.36客专施(长玉段)路-114DK69+842.00DK69+848.69客专施(长玉段)路-116DK71+612.48DK71+708.54客专施(长玉段)路-117DK71+700.00DK71+9124、89.33客专施(长玉段)路-118DK55+068.78DK55+381.50客专施(长玉段)路-100涵洞(二)客专施(长玉段)施涵-44A仁美村特大桥客专(长玉段)桥-57A石狮江东干渠特大桥客专(长玉段)桥-58A廖家新屋特大桥客专(长玉段)桥-62A马兰冲大桥客专(长玉段)桥-49A罗家大屋特大桥客专(长玉段)桥-54A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工程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工程技术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工程总体目标,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标准化的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程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125、行国家各项技术政策、法规和铁道部有关技术规范;科学有序地组织各项工作,建立正常生产秩序;适时总结积累施工经验,不断推进技术进步; 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缩短施工工期, 降低建设成本。第二章 工程技术管理内容及职责分工第三条 工程技术管理主要内容有:施工技术调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审核、开工报告审批、技术交底及培训、施工图现场核对、工程测量、工程试验和检验及检测施工作业指导书、设计变更、工程调度、技术资料管理、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科技创新、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及竣工验收、编制竣工文件等工作。第四条 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工程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第三章 施工技术调查第五条 在接到中标126、通知后,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各分部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参加对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详细的施工技术调查,认真进行施工部署,划分施工任务, 核对设计文件, 提出施工方案,并为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控制投资收集必要的资料,同时整理施工技术交底时需解决的问题。第六条 施工技术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施工区域及其周边的地理、地形地貌;(二)线路走向、工程分布情况,重点及难点工程;(三)沿线水文、气象及地质资料;(四)当地及周边地区建筑材料情况,考察材料的质量、数量、运距及供应能力;(五)工程所需机械、人力、水、电、通讯等资源及价格信息;(六)路基填料的来源、弃土场、运距;(七)沿线公路、水运及铁路运输能127、力;(八) 生产、生活水源和水质调查。第四章 施工组织设计第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工作是工程技术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要高度重视。具体办法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执行。第五章 施工图审核第八条 施工图审核要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理念,提高设计文件质量,消灭差、错、碰、漏等质量问题,有效控制投资。第九条 施工图审核是项目经理部按照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工程造价、合同工期组织施工的必须程序。第十条 具体办法按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执行。第六章 开工报告第十一条 标段、单位工程、重点控制工程等正式开工前必须履行开工报告审批程序。制梁场按单位工程办理开工申请。第十128、二条 标段、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实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附件。第十三条 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中必须说明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未完成施工图现场核对的项目不得申请开工。具体要求及审批程序按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执行。第七章 技术交底和培训第十四条 施工技术交底是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向作业面延伸的重要技术资料,为规范、严格控制施工技术交底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根据客专段标段的工程特点及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十五条 技术交底的目的: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129、操作要点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一)设计意图:由设计部门组织的技术交底会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二)新技术、新工艺的作业程序及工艺控制要点。(三)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四)建设单位的要求及全管段的施工组织设计。(五)管段工程所必须达到的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六)初次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七)交待图纸审查中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法。(八)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中,技术性较强,经济效果较显著的重要项目。(九)其它应交底的内容。第十七条 分部技术交底的主130、要内容(一)施工图纸交底。(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三)重要的分部(项)工程的具体部位,标高和尺寸,予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及规格。(四)各工序、各工种之间,施工班组之间在施工中交叉作业的部位和施工方法。(五)流水和立体交叉作业施工阶段划分。(六)重要部位冬、雨季、夜间施工特殊条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七)保证安全质量措施。(八)单位工程测量定位,结构物主要轴线、尺寸和标高。(九)现浇砼、承重构件支模方法、拆模时间等。(十)现浇构件配筋规格、品种、数量和制作、绑扎、安装等要求。(十一)预埋件平面位置、规格、品种、数量及走向、坡度、埋设标高等。(十二)砼、砂浆、防水、特殊水泥材料等配131、合比及试件、试块的取样、养护方法等。(十三)其它应交底的内容。第十八条 架子队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一)针对各工种制定工序技术交底卡,力求简单、实用。第十九条 未经过施工技术交底和培训的工程不得开工。第八章 施工图现场核对第二十条 结合现场实际核对施工图,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熟悉设计内容,对设计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优化建议,使其更加完善合理。组织对重点难点工程的会审,对现场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书面资料,联系设计单位解决。第二十一条 施工图核对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重点检查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有无差错漏碰;确认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第二十二条 具体按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执行。第九章 工132、程测量第二十三条 负责对设计单位提供施工测量成果资料的复测、点收设计移交测量基桩;施工放样测量;沉降观测;基桩测量等工程测量的施测及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自检测量。第二十四条 测量工作按分级管理,专人负责;第二十五条 移交的测量成果主要有:(一)CP0、CP、CP精密控制网各桩点。(二)二等水准控制网及增设的临时性水准基点桩。(三)大型建筑物或复杂地段的平面控制基点桩、枢纽站或区段站的坐标桩、三角网或精密导线基点桩。(四)线路测量诸表及以上各点的书面资料。复测工作:交桩后组织测量,测量结果精度达到铁道部颁发的有关铁路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经监理单位复核认可作为施工依据,并与设计单位办理交接桩手续。如发133、现误差较大应与设计单位联系研究解决办法。第二十六条 工程测量工作按铁道部颁发的有关铁路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一)施工测量。由分部主管技术人员负责组织,保证各工点中心位置的准确性,确保施工质量,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复测成果,经批准后使用。(二)无砟轨道测量:路基、桥涵、隧道沉降评估已经结束,满足铺设无砟轨道技术要求;CP网测量成果已通过验收,其精度满足无砟轨道施工要求。(三)铺轨前测量: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对本标段管辖范围内线路、桥梁的平纵断面等进行复测。复测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对路基、桥梁、涵洞进行整修。复测后,填写铺轨前路基完成情况的工程检查证,经监理单位检查签证认可,作为铺轨架梁工134、作的依据。负责铺轨架梁的施工单位根据各标段的复测结果进行铺架前测量复核,重点对桥梁进行测量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铺架工作顺利进行。(四)竣工测量:每项工程竣工时应组织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要求,对线路路基及各种建筑物的位置尺寸、标高及用地界的准确位置进行复测核对,如实反映在竣工资料和图纸上。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及其他具体要求,按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执行。第十章 工程试验和检验、检测第二十七条 各分部必须按要求配足人员和必要的设备,认真做好工程试验工作。第二十八条 现场试验室建成后,其试验检测用仪器设备,需要强制性计量检定的,必须通过地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计量检定合135、格,并经监理机构验收通过,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九条 工程试验和检验、检测工作必须遵照国家和部颁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进行,确保工程试验数据和结论真实、准确。第三十条 工程试验和检验、检测工作归口中心实验室管理。第三十一条 具体要求按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一章 施工作业指导书第三十二条 施工作业指导书是施工单位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及方法,以及注意事项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是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第三十三条 要对软基处理、路堤填筑、路堑开挖、钻孔桩、扩大基础、墩台模板与混凝土、悬灌梁、预制梁、现浇连续梁、梁板安装、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开挖及支护、隧道136、衬砌、既有线加固和道岔拨接、接口工程等施工过程或施工工序,结合现场施工实际和特点,逐项编制作业指导书,确保作业程序简明易懂,操作方法具体可行,施工过程有序可控,质量标准满足要求。第三十四条 在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前,参编技术人员要吃透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规定、环保水保政策,依据本单位施工装备、成熟施工方法、专业技术和环境作业条件进行编制。在组织实施时,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必要时组织实地演练。第三十五条 作业指导书必须经过局级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下发执行。必要时,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工程部审批后实施。指导书发放和接收必须统一编号和登记。第十二章 变更设计第三十六条 变更设计管137、理执行公司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十三章 工程调度第三十七条 工程调度管理执行公司工程调度管理办法第十四章 技术资料管理第三十八条 技术资料是设计、施工、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劳动成果。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是组织施工、指导施工,进行质量追溯,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技术总结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九条 技术资料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各职能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本部门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各分部要建立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第四十条 技术资料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各阶段设计文件、标准设计图纸、有关协议纪要、现场调查、临时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试验和检测资料、测量138、测试资料、施工记录、质量评审资料等。各种技术资料、记录、施工技术总结,以及设计施工规范、规则、标准、手册、科技成果及情况资料,专题技术总结及有关参考图书。第四十一条 技术资料管理应建立受控文件和资料、有效文件和资料、作废文件和资料档案,所有施工图纸,标准设计图及各类资料,均应分专业、分项立卷存档。编制总目录及卷内目录。补充资料要与原资料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标识,签署标识人姓名、时间,并合并存放。第四十二条 工程部负责施工图纸的收发事宜。根据施工项目,提出配齐标准图、通用图等资料。第四十三条 各工点主管技术负责人均应建立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档案袋,以便于系统汇集施工原始资料,处理有关施工技术问题139、,编制施工小结和竣工文件。各种技术资料做到内容填写正确,字迹工整,目录清晰,存档规范。第四十四条 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按照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第四十五条 信息平台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按照信息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五章 信息化建设管理第四十六条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按照按照公司信息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六章 科技创新第四十七条 成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负责管内施工过程中试验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第四十八条 工程部作为科技创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及成果申报等工作。第四十九条 鼓励各分部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对科技创新取得巨大成效,对管内工程建设起到推动作用并发挥巨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项目经140、理部给予奖励。第十七章 竣工验收第五十条 成立竣工文件编制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工程部负责各单位竣工文件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各分部负责本管段竣工文件的编制。项目经理部对分部竣工文件质量及时组织检查指导。第五十一条 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国家验收等五个阶段。第五十二条 竣工验收的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二)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三)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四)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五)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六)设备技术说明141、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国家标准等;(七)经铁道部批准的相关补充标准、技术条件、暂行规范等,以及建设单位补充且经铁道部认可的相关技术标准等。第五十三条 验收条件(一)静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安装)已按设计文件建成;2. 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3.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4承包商按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自检合格;5. 监理单位及咨询单位(如果有)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6. 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二)动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 142、静态验收合格;2.动态验收实施方案已经批准;3. 动态检测准备工作完成。(三)初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 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合格,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满足有关标准要求;2. 静态验收及动态验收遗留问题整改完毕;3. 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验收;4.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5. 通过试运行,达到试运营的条件;6. 咨询单位(如果有)已提交对整个系统可否按照设计速度安全运行的咨询报告;7. 建设用地取证工作基本完成;8. 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完成,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文件和招标投标文件等整理完毕,达到档案验收标准。(四)安全评估应具备的条件1初步验收中存在的影143、响运营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2试运营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五)国家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初步验收一年后;2试运营情况良好,经检测各项指标已达到建设目标;3建设用地取证工作已经完成;4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5竣工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铁道部组织的审计;6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除质量保修金外与建设工程各方按合同完成资金结算。第五十四条 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一)对铁路客运专线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二)对铁路客运专线建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检查;(三)对铁路客运专线形成的资产进行审核;(四144、)对铁路客运专线能否安全交付试运营或正式运营作出评价。第五十五条 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主要内容:(一)检查工程是否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设计规范、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建成,配套辅助项目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二)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三)检查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和设计变更管理情况;(四)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主要设备联调联试及试运转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五)检查概算执行情况,材料、设备购置是否合理,工程其它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财务竣工决算;(六)检查动态检测、试运行情况,是否具备试运营或运营条件;(145、七)检查铁路客运专线技术引进、吸收、创新情况;(八)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是否合格;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九)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施工过程管理文件及招投标文件、监理文件、竣工文件等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并按规定归档;(十)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是否符合界址,手续是否齐全;(十一)检查运营投产准备情况,运营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岗位人员培训、物资准备、外部协作条件是否已经落实;(十二)落实审计、检查、监察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第五十六条 客运专线竣工验收采用建设单位自验、专家检查、政府验收的方式。第五十146、七条 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工作由公司组织,在工程管理中心(客专办)和运输局客专技术部指导下进行。公司在子系统(专业)基本完工前,成立由公司负责人为组长,接管使用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监理、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如果有)负责人参加的竣工验收工作组,具体负责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工作。第五十八条 在子系统(专业)基本完工前,由工程管理中心(客专办)商运输局客专技术部组建专家组,对验收全过程进行咨询,对检测结果进行检查,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意见,提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实施建议。专家组由专家和铁道部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管理中心(客专办)和运输局客专技术部领导分别任专家组正副组长。专家组人员147、名单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核备。第五十九条 初步验收由铁道部组织。铁道部在客运专线动态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成立初步验收委员会,负责初步验收工作。初步验收委员会由铁道部有关业务部门、接管使用单位、其他投资方、客运专线公司人员,专家组正副组长,以及勘察设计、咨询(如果有)单位人员组成,在专家组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初步验收。第六十条 国家验收由国家主管部门或委托铁道部组织,在铁道部提出国家验收申请一个月内,按相关规定成立国家验收委员会,具体负责国家验收工作。验收委员会组成由铁道部提出方案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第六十一条 静态验收是指由公司组织接管使用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参建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确认工程是否按设148、计完成且质量合格,系统设备是否已安装并调试完毕。静态验收包括子系统(专业)验收和综合系统验收。子系统(专业)验收是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和设备安装工作并自检合格后,由客运专线竣工验收工作组按照项目系统构成组织的分专业、分系统现场检查和验收。铁路客运专线子系统可分为基础工程、通信、信号、牵引供电、运营调度、客运服务等,运营调度和客运服务子系统验收可根据需要在动态验收完成前单独进行。综合系统验收是在客运专线子系统(专业)验收合格后,对项目按照系统集成理念通过综合调试进行的检查验收工作。第六十二条 静态子系统(专业)验收程序:(一)承包商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和设备安装、调试并经自检149、合格后,向公司申请子系统(专业)验收,并报送子系统(专业)验收申请表(附件1)。(二)公司经检查确认达到子系统(专业)验收条件后,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组对子系统(专业)进行验收。(三)竣工验收工作组应在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等,经专家组确认后组织实施;对整改问题复查合格后填写子系统(专业)验收记录表(附件1)。(四)专家组对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对竣工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五)子系统(专业)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工作组和专家组在子系统(专业)验收记录表上签署验收意见。第六十三条 综合系统验收程序:(一)子系统(专业)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向公司申请综合150、系统验收并报送综合系统验收申请表。(二)公司经检查确认达到综合系统验收条件后,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组对综合系统进行验收。(三)竣工验收工作组对综合系统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等,经专家组确认后组织实施;对整改问题复查合格后填写综合系统验收记录表(附件1)。(四)专家组对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对竣工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五)综合系统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工作组和专家组在综合系统验收记录表上签署验收意见。第六十四条 公司应在完成子系统(专业)验收和综合系统验收后编写静态验收报告。静态验收报告应包括项目子系统(专业)验收以及综合系统验收过程、验收人员组成、验收程序、存在问151、题及整改情况、专家组审查意见、验收结论等内容,并附相关数据和试验报告。静态验收报告报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和铁道部运输局客专技术部审查。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和运输局客专技术部及时将静态验收报告及审查意见报铁道部核备。第六十五条 静态验收工作在铁道部建设、运输部门指导下实施。第六十六条 动态验收是在铁路客运专线静态验收合格并经铁道部确认后,由公司在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和运输局客专技术部组织下进行综合调试,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动态检测,对工程质量和系统集成安全运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第六十七条 客运专线综合调试和模拟试运行的主要原则由铁道部确定,实车运行条件下动态检测执行铁道部动态检测相关标准。第六十八152、条 动态验收程序:(一)公司应在静态验收完成20 日前拟定详细的动态验收实施方案,经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和运输局客专技术部审查后报铁道部批准。动态验收实施方案应包括动态验收组织形式,综合调试计划、试运行和动态检测方案,拟投入主要设备仪器,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二)公司应按照批复的动态验收实施方案组织动态验收。(三)公司组织专业机构按批复的动态验收实施方案进行动态检测,并形成动态检测报告。动态检测工作由铁道部批准的专门机构负责。(四)竣工验收工作组就动态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意见送专家组审查,按专家组审查意见组织整改;对整改问题复查合格后,填写动态验收记录表(附件1)。(五)153、专家组对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对竣工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六)动态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工作组和专家组在动态验收记录表上签署意见。第六十九条 动态验收过程中,公司应积极配合运营代管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铁道部规定做好综合调试和模拟试运营工作。第七十条 公司完成综合调试、试运行和测试等动态验收工作后编写动态验收报告,动态验收报告应包括动态验收组织及人员、动态检测过程及结果、试运行过程及结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专家组审查意见、验收结论等内容,并附相关数据和试验报告。动态验收报告报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和铁道部运输局客专技术部审查;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和铁道部运输局客专技术部应及时将动态验收报告及审查意154、见报铁道部。第七十一条 动态验收工作在铁道部建设、运输部门指导下实施;动态验收的试运行工作在运输、建设部门指导下实施,接管运输部门参与。第七十二条 初步验收是在客运专线动态验收合格后,由铁道部对铁路客运专线静态验收、动态验收结果进行检查和确认的工作。第七十三条 初步验收程序:(一)公司完成动态验收工作后,应及时向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报送初步验收申请表(附件1)。(二)专家组向铁道部报送前一阶段验收工作情况和组织初步验收的建议。(三)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在收到初步验收申请表、安全质量监督报告和专家组关于组织初步验收的建议后,确认符合初步验收条件的,报请铁道部成立初步验收委员会。(四)初步验收委员会组织召155、开初步验收会议,必要时组织现场检查,提出初步验收报告,明确验收结论。第七十四条 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铁道部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安全评估,就客运专线试运营提出安全评价意见,责成公司和接管运输单位完善安全措施,完成安全评估工作。第七十五条 铁路客运专线安全评估合格并经铁道部批准后投入试运营。客运专线公司及接管运输单位在试运营期间必须进一步做好观测、测试工作。第七十六条 初步验收合格后,公司应在3 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提交铁道部审计部门审计。第七十七条 国家验收是指铁路客运专线初步验收一年后,由国家主管部门或委托铁道部组织对铁路客运专线进行整体验收和综合评价。第七十八条 国家验收程序:(一)公156、司应向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提出申请,上报国家验收申请表,报请国家验收。(二)专家组向铁道部报送试运营检查情况和组织国家验收的建议。(三)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在收到国家验收申请表和专家组关于组织国家验收的建议后,经确认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验收条件的,提出国家验收建议报铁道部,经铁道部同意后按程序报请国家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四)国家验收委员会组织召开国家验收会议,必要时组织现场检查,对客运专线工程质量、线路运行状况、环境协调性等建设成果以及初步验收结论进行整体评价,形成国家验收证书,明确验收结论。第七十九条 国家验收前,公司应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完成竣工决算。第八十条 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由公司负责组157、织,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接管使用单位档案部门协助指导。公司要督促各参建单位按档案部门要求做好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工作,竣工验收前将文件图纸按专业和单项工程进行汇总整理。由公司组织各有关参建单位编制竣工文件并向有关单位移交。第八十一条 竣工文件要如实反映铁路客运专线施工技术状况和工程竣工的现状。如发现竣工文件与实际不符者,应追究原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责任。竣工文件内容及提交份数执行铁道部相关规定。第八十二条 国家验收前,公司应按照铁路土地管理办法(国土建字1992144 号)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单位会同接管单位(部门)向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第八十三条 公司应当自铁路客运专线通过158、初步验收之日起15 日内,将初步验收报告和消防、环保、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铁道部有关部门备案。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按国家规定将竣工文件等送有关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第十八章 工程施工技术总结第八十五条 工程总结内容要全面、系统,有高度、有深度,工程总结内容要实事求是,资料、数据要准确、完整,既要记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又要反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典型问题要重点剖析,并提出预防和改进建议。客运专线工程总结按照部颁客运专线工程总结大纲进行编写。第八十六条 施工技术总结工作在各级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项目经理部、各分部工程部是管理施工技术总结工作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各分部应在施工159、过程中随时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在工程后期指定专人收集、汇总材料,主持编撰工作。第十九章 责任追究制度第八十七条 应按照分工及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为调动职工积极性和责任心,经理部不定期抽查分部技术管理工作,要求分部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经理部根据检查情况对分部进行奖罚,奖罚金额为1-20万,杜绝重大技术质量事故出现,减少过程技术质量的误差。关键技术文件、验收人员进行可追溯档案管理。第二十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本办法由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管内工程的施工测量工作,满足无砟轨道铺设条件及动车组对线路高160、稳定性和高平顺性的要求,贯彻“三网合一”的理念,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铁道部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施工测量工作内容及执行标准、规范第二条 施工测量工作的基本内容(一)平面高程控制网测量(交桩、交桩点复测等)(二)工程测量(控制测量、放样测量、检测)(三)构筑物变形测量及区域沉降观测(四)基桩测量(五)无砟轨道安装测量(六)竣工测量第三条 执行标准及规范(一)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二)铁路工程卫星定位测量规范(TB 10054-2010)(三)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 10601-2009)(四)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161、GB/T 12897-2006)(五)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六)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七)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89 号)(八) 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施工技术指南(TZ216-2007)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四条 由总工程师分管测量工作,下设测量队。测量队全面负责本标段的测量工作管理,对本标段各分部的测量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第五条 分工与职责1. 负责接收设计移交的CP 、CP 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并进行定期复测与维护,工程施工测量、沉降观测,以及基桩控制网(CP )的建立、维护和复测,无162、砟轨道的安装测量等相关测量工作。2. 规范统一测量内外业资料,分类管理测量资料,建立测量资料的档案。3. 制定测量标志的保护和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并制定各类测量标志的恢复方案。4. 测量队应对各分部的测量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按要求定期向指挥部和公司测管中心提交工作报告。5. 配合和接受测量监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配合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建设过程中对本线进行测量验收、抽检、复核,误差/ 错误争议的核查,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的监测和观测。第四章 平面与高程控制网测量第六条 根据相关标准规定和铁道部的有关文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合理完善的控制网测量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审批之163、后执行。平面与高程控制网测量和复测工作应由专业队伍实施。CP 、CP 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复测维护由项目经理部测量队统一负责。第七条 保证相邻标段交接处测量结果的符合性,加强相邻标段的测量工作的协调,保证精测网的平顺对接。第八条 交 桩(一)开工前,进行桩橛以及测量成果资料交接。交桩后,立即组织进行全面复测。复测精度符合规定要求,并经驻地监理检查合格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办理交接手续。(二)现场交桩的范围包括:1. CP控制桩;2. CP控制桩;3. 二等水准高程控制点桩。(三)提交的测量成果资料应包括:1. CP控制桩成果表及点之记;2. CP控制桩成果表及点之记;3. 水准点成果表及点之164、记;4. 线路曲线要素表。(四)交桩时,按照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核对,检查交桩数量、精度。若重要桩位丢失不能满足施工测量要求,设计单位负责补桩、补测并提供补测成果资料。(五)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履行手续,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五份,测管中心、指挥部、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交接桩记录表存入工程档案。第九条 负责对复测后的测量控制桩的维护,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测。(一)控制网复测开始之前,应补埋所有丢失或破坏的控制点,驻地监理应旁站监理埋设过程。(二)施工单位复测工作完成后,应将完整的复测成果报监理复核后组织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对复测成果完善后报各指挥部核备,同时抄送公司测管中心、安全165、质量部。(三)第二次及后续复测超限和补设控制点的成果应在评估之后,经总监审核批准后启用。第十条 基桩控制网(CP)测量(一)CP建网前,进行一次全面复测,并组织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完善后,报指挥部和测管中心核备,经总监审核批准后启用复测成果。(二)当CP网点密度不足时,按照插点或插网的方法进行同精度加密。(三)CP网测量应结合无砟轨道结构型式及施工工艺,对CP网测量方案进行技术设计。(四)测量标志和数据处理软件、CP布网、测设方法、测量仪器与人员和标段衔接测量的要求按公司要求执行。(五)CP 网测量原始记录(包括电脑记录)、成果资料、图表及桩橛应妥善保存;实行测量成果资料、桩橛现场交接验收制度;166、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应该书写清楚,签署完整,并应进行复核和验算,未经复核和验算的资料严禁使用。第五章 线下工程测量第十一条 在测量中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制,确保工程测量的精度,同时加强施工期间各类测量标志的保护。第十二条 加密施工控制网建立(一)在CP、CP控制网的基础上加密线下工程施工控制网,应采用四等导线或D级GPS精度施测,就近附合到CP或CP控制点,采用约束平差;(二)加密施工控制网的测量与维护应由项目经理部测量队统一组织实施。(三)寨子岗隧道建立独立施工测量控制网。第十三条 工程施工前均应按设计图由2人独立进行换手放样及资料计算,相互检核后报监理审核;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施167、工放样成果禁止采用。放样时需检查控制点的稳定性,放样完成之后应进行自检,保证放样测量的精度。第十四条 路基工程测量(一)路基工程每填筑层均需按要求进行测量,需经驻地监理抽检确认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二)软土地段采用桩及刚性混凝土板工程均属隐蔽工程,施工放线、成品检测的测量工作,均应在驻地监理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经驻地监理确认合格,由驻地监理报送监理项目经理部,经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三)铺设无砟轨道前,原则上按设计要求的沉降监测断面布设观测原件,其间距及沉降观测点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原则上只能加密,不能减少),定期进行沉降观测、绘制沉降曲线。沉降观测资料经驻地监理确认后,报168、送评估单位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具备铺设无砟轨道条件。第十五条 桥涵工程测量(一)每分项工程的位置、结构尺寸、高程均是施工测量的控制重点,按要求进行测量,经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方可进行混凝土浇注施工。(二)灌注桩、桥梁基础及涵洞均为隐蔽工程,施工放线、成品检测的测量工作完成后,经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由驻地监理报送监理项目经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三)单位工程完成后,按要求进行测量,经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报监理项目经理部审核。第十六条 隧道工程测量(一)完成隧道施工控制测量,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由驻地监理报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隧道施工。(二)隧道进洞开挖施工后,应在监169、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经常进行中线控制和高程控制,经驻地监理确认合格,由驻地监理报送监理项目经理部。(三)隧道开挖断面尺寸、衬砌厚度、仰拱厚度均为隐蔽工程,需经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经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施工。(四)单位工程完成后,按要求进行测量,经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报监理项目经理部审核。第十七条 附属工程、通信及电力沟槽等工程测量(一)按设计要求完成测量工作,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二)工程完成后,进行测量,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程施工。第十八条 线下工程竣工测量(一)线下工程竣工测量由监理组织,施工单位测量队具体实施。(二)按规范要求完成170、线路竣工测量之后,报驻地监理,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由驻地监理报送总监批准,并报指挥部核备。(三)路基面、桥涵和隧道竣工测量成果,须报驻地监理,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由驻地监理报送总监批准之后,移交给无砟轨道施工单位,并报指挥部核备。(四)桥梁墩台施工完毕,梁部架设之前,应按规范要求完成贯通测量工作,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由驻地监理报总监批准之后,移交给梁部架设单位,并报指挥部核备。梁部架设完成之后,应按规范要求完成中线贯通测量工作,报驻地监理,监理独立复测确认合格后,由驻地监理报送总监批准之后,移交给轨道安装单位,并报指挥部核备。第六章 构筑物变形测量及评估第十九条 主要职责(一)项目经理部测171、量队负责编制沉降观测实施细则与特殊工点的沉降观测方案,并由监理审查后报评估单位审批;(二)线下工程沉降监测网与区域地表沉降监测网测量与复测,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三)负责埋设和保护各类沉降观测标志、设备、仪器、管线,并按照规定的频次和规范的要求进行观测;(四)及时提交各类数据报表,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积极配合评估单位的工作。第二十条 在地表区域沉降,应根据要求开展区域沉降标志埋设,定期测量。第七章 无砟轨道安装测量第二十一条 在无砟轨道铺设前,需由评估单位对路基、桥涵、隧道、过渡段等工后沉降进行评估,确定其满足无砟轨道铺设条件并公布评估报告后方可进行施工。第二十二条 无砟轨道施工前应对172、已完成线下工程进行全线贯通测量。在完成线下工程后,应按规定的项目和精度要求进行本标段贯通测量。贯通测量应延伸至相临标段不少于2 个控制桩,埋设线路中心桩和观测基桩,测量合格后,经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由驻地监理报送监理项目经理部,经监理项目经理部审核符合设计要求后报送所在指挥部。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铁路测量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对无砟轨道各分部工程的中线、高程进行测量,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审核符合设计要求,方可进行该分部工程施工。分部工程完成后进行测量,中线、高程符合精度要求后,经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由驻地监理报送监理项目经理部,经监理项目经理部审核符合设计要求方可进行下一道分部工程施工。第二十四条173、 路基沉降稳定后,应对设置的基桩进行测量,调整标高,完成基桩的测量后,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由驻地监理报送咨询单位审查批准。工程建成竣工,基桩及其测量成果资料在工程验交中移交运营养护单位,为维修养护提供测量依据。第八章 竣工测量第二十五条 工程竣工后,应进行水准基点高程测量、线路高程测量和横断面测量,并贯通全线的里程和高程。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完成测量工作,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由驻地监理报送总监批准。第二十六条 线路中线贯通测量时,线路中线应与桥、隧建筑物中线相符合。在有桥梁、隧道的地段,应从桥梁、隧道的中线向两端引测贯通。贯通测量后中线位置应符合路基宽度和铁路建筑界线的要求。第二十七174、条 线路中线竣工测量的加桩设置,应满足编制竣工文件的需要。第二十八条 竣工测量是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测量,以检验其平面位置、高程位置及外形尺寸与设计相符的程度,其结果将成为竣工验收的一个依据。第二十九条 竣工测量资料是工程验交内容的一部分,是维修养护的测量依据。第九章 责任追究制度第三十条 应按照分工及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为调动职工积极性和责任心,经理部不定期抽查分部测量管理工作,要求分部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经理部根据检查情况对分部进行奖罚,奖罚金额为1-10万,杜绝重大测量责任事故出现,减少过程测量的失误。关键测量数据及测试、验收人员进行可追溯档案管理。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175、办法由公司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工程调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和规范调度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管内工程建设的有关信息,建立快速反应的信息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二条 调度管理体系由项目经理部与分部两级组成,并建立工程调度信息系统。第三条 调度设在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配备专职调度,由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各分部设专职调度。第四条 专职调度应业务熟练,工作责任心强。调度工作人员应保持稳定,如因工作变动,需报项目经理部调度核备。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任文峰副组长:蔡克明 蔡东红 周先念组 员:孟祥慧 贺文 苗喜凤 张根海 向继全 黄祥恩 高176、庆普 陈剑华 闫哲理 第三章 调度工作人员职责第五条 调度职责(一)掌握本单位施工动态,及时收集各种资料,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二)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及上级调度汇报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并根据要求实施跟踪监控,掌握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三) 及时完成上级调度布置的各项工作。第四章 调度工作制度第六条 值班制度(一)必须执行24 小时值班制度,调度电话随响随应。(二)调度值班期间必须严肃认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三)调度要做好交接工作,确保调度工作不间断。第七条 请示汇报制度(一)调度报表和日常工作,及时按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理。例行性调度信息准时上报,随机性调度信息及时上报。重要177、信息和报表应送分管领导阅示或签发。反映重大问题,在核实内容准确、真实后,由单位主要领导审阅或签发。(二)接到上级调度通知、报告后,应立即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送分管领导阅示,按指示办理,并将处理意见与结果记录在案。(三)若遇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要在知情后的一小时内将初步情况上报上级调度,十二小时内上报分析判断情况,追踪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处理中,有新的重大变化时,应随时报告。第八条 内业资料制度(一)建立调度台帐,登录各项原始记录,随时搜集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二)调度记录应完整、真实、及时、准确,严禁补记。(三)建立重点控制工程、重点工程统计表,绘制重点控制工程、重点工程178、图表,如形象进度示意图,铺架工程进度示意图,重点控制工程(重点工程)进度示意图等。第九条 信息反馈制度调度人员要围绕工程统计分析和关键问题进行跟踪反馈,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方案。同时对于领导布置的任务与提出的问题,在完成或处理后,及时将结果上报并作书面记录。第十条 责任制度调度人员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敏感性,切实履行职责。对调度报告、调度记录和上报调度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对信息反馈、追踪落实的及时性负责。第五章 工程调度报表第十一条 调度报表分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年报等。报表的格式、内容按项目经理部要求办理。第十二条 调度报表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周报表统计时间定为上周日到本周六,上报时间为每周179、六16:00 以前;月报表统计时间定为上月24 日到本月23 日,上报时间为每月26 日;年终报表截止时间为12 月31 日。第十三条 其它重要情况或报表,按上级调度或领导临时指定报送的内容和时限办理。第十四条 月报表统计数据必须与计统部门相互核对,取得一致后填制报送。第十五条 各类报表应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和关键节点部位照片,内容包括:(一)资金到位。项目自年初以来,累计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自开工以来,累计资金到位情况。(二)投资完成。项目自开工以来,累计完成投资情况;项目自年初以来,累计完成投资情况。根据公司下达的月度完成投资考核指标,结合本月实际完成投资情况以及年累、开累完成投资情况,简要分析180、影响投资完成的主要原因。(三)主要实物工程量完成。项目自开工以来,累计完成计划情况;项目自年初以来,累计完成计划情况。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计划,结合本月实际完成主要实物工程量情况以及年累、开累完成情况,简要描述主要工程形象进度并分析影响主要实物工程量完成的主要原因。主要实物工程量包括:路基土石方,桥梁,隧道等。(四)重点控制工程进展。重点工程年累和开累形象进度。根据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年度计划,结合本月重点控制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以及年累、开累完成情况,概述重点、难点、控制工程的形象进度(包括已完成工作量、剩余工作量)。(特)大桥应概述基础、墩台、墩身、制架梁、桥面系等内容的进展情况,隧道应概述开挖、衬181、砌、附属等内容的进展情况。通过对重点控制工程形象进度的描述,重点分析影响工程进展的主要原因以及对总工期的影响程度。(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对影响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的前期工作进展、征地拆迁、地方协议、组织管理、接口协调配合、变更设计、施工图供应、资金到位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限于以上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措施。(六)本月要闻:1. 中央和部、省级领导视察或现场办公时间、指示、题词和协调解决重大的问题。2. 开工、铺轨、铺通、验收、投产日期及有关活动简况。3. 审计、稽查简况(日期、结论)。4. 建设过程中其它大事记载。包括重点控制工程桥梁架设、隧道开通等标志性工程的完成等182、。(七)重点控制工程关键工序最新图片,图片格式要求为jpg。第十六条 调度报表的报送。建立公司内网的单位,通过工程调度信息系统报送;未建立内网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邮箱地址为公司调度公布的邮箱();原则上要求必须通过工程调度信息系统。第六章 其 它第十七条 统计指标:统计指标按铁统计2003107 号文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职工住宅建设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执行。对数据单位,要求投资按万元计( 保留整数),路基土石方、道碴按万立方米计( 保留一位小数),桥、涵、隧按米计( 保留整数)。第十八条 数据调整:调度报表以施工现场进度为依据,通过各折算系数计算后所反映的构筑物形象进度,与计价圬工量有一定183、的误差。因此,在季度计价后的次月即4、7、10、第二年1 月以季度计价和年度计价为基础进行数据调整。但月进度不能出现负数,如果出现负数留在第二月调整。第十九条 调度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报表的及时准确性,要纳入对各分部的综合考核评比,对好的单位进行奖励表扬,对差的单位进行处罚批评,严重的通报后方公司。第二十条 调度工作要严格执行统计法规定,要客观真实的反映建设的全过程。要按要求及时提供调度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各分部应设置原始记录、调度台帐,建立健全调度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管理等相应的管理制度。要接受各类检查。第二十一条 根据具体情况,配备专用电脑、电话、传真、打印机184、等必要的设备,并保持通信畅通。第二十二条 为便于调度人员全面掌握情况,贯彻领导意图,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各类会议应安排调度人员参加。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变更设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设计,保证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期,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 号)、铁路建设项目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 号)和关于调整重大复杂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633 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185、工图的活动。第三条 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第四条 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第五条 变更设计应当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尽量一次变更到位,避免“反复变更”( 即同一工点发生2 次或2 次以上同一变更内容或同一工程问题引起的变更)。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不予计量,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相关单位承担由于变更产生的全部费用。第六条 成立变更设计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归口工程管理部管理,计划财务部等其它相关部门参与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第二章 变更设计分类及审批权限第七条 依据部有关规定,变186、更设计分为以下两类。(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类变更设计。1. 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 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 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 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 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二)类变更设计以外的其他变更为类变更设计。工程的类变更设计视具体情况分a、b、c 三类:1. a 类指技术复杂,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200 万元(含)至300 万元;2. b 类指技术相对复杂,一次变更增减投资在50(含) 200 万元之间;3. c 类指技术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或整体不降低技术条件、施工条件和效能,一次变更增187、减投资在50 万元以下。第八条 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一)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二)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者除外)。第九条 变更设计必须按照上述原则划分,严禁将变更设计项目合并或拆分。第十条 变更设计原因分为以下5 种。(一)完善设计的变更,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变更,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铁建设200348 号) 界定的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三)标准的变更,为铁道部批准的技术标准、188、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四)不可预见的变更,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五)其他变更为上述原因之外的变更设计。第十一条 变更设计的审批权限。(一)类变更设计由公司组织初审,报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审批,同时抄报部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二) a 类变更由公司负责审批;(三) b 类变更由公司各指挥部负责审批;(四) c 类变更在不降低工程建设标准或减少工程量情况下,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公司指挥部核备。第三章 变更设计程序和分工第十二条 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都可提出变更设计建议。第十三条 变更设计整个过程分建议书审189、查、组织会勘、变更设计审查与批复三阶段进行。第十四条 建议书审查。由提议单位填写变更设计建议书(格式见附件1),详细说明变更理由,提出建议方案、技术与经济比较估算资料。经提议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发,提交监理单位审查,总监签署意见后,送指挥部审查,由指挥部负责分发建议书至各会勘单位。其中类变更指挥部审查后报公司工程部。变更设计建议书一式4 6 份,公司(类)、指挥部、咨询(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各一份。第十五条 组织现场调查研究,形成变更设计会勘纪要类变更设计由公司组织现场会勘,公司有关部门、指挥部、咨询、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 a 类变更设计由公司工程部组织、 b 类变更设计由各指挥部组织190、会勘,公司、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参加; c 类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会勘,设计、施工单位参加。通过现场调查研究,分析和确认现场变更原因,讨论变更的必要性,与会各方务必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或变更初步方案,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比重,形成变更设计会勘纪要。(格式见附件2, 如有不同意见应一并纳入)。变更设计会勘纪要一式4 6 份,公司(类)、指挥部、咨询(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各一份。第十六条 变更设计审查与批复。(一)设计单位根据变更设计会勘纪要开展变更设计,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格式见附件3),按变更类别送相应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完成类变更设计文件后,报公司送咨询单位,由咨询对变更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审191、查,并在变更设计送审单上签署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单位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变更设计文件。类变更设计文件(15 份)应同时送公司(8 份)、各指挥部(3 份)、咨询(2 份)、监理单位(2 份)。类变更设计文件(5 份)应同时送指挥部(3 份)、监理单位(2 份)。(二)类变更设计文件由主管院总工程师审定签发; a 类变更设计文件由处总工程师签发; b 类变更设计文件由设计院项目总体审签; c 类变更设计文件可由设计现场指挥部负责人或委托现场配合组审签;(三)变更设计的审查和批复;各单位收到变更设计文件后,应进行认真审核。指挥部、监理应进行变更方案和数量的现场核对;咨询(监理)进行变更设计方案192、(含工程量)的审核和优化,公司各部门按职能分工对变更范围、编制原则、费用处理等相应内容进行审查,并提交公司、指挥部总工签署书面意见。类变更设计。按公司领导分工负责的要求,由公司分管领导主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相关指挥部、设计、咨询、监理对变更设计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连同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费用处理方案报公司变更设计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铁道部。经审查批准后,公司组织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并组织对施工图进行审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经理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后,公司发各指挥部组织施工。类变更设计。a 类由公司工程部负责人或委托指挥部总工程师主持、b 类由指挥部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指挥部相关人员、监193、理、设计进行审查,a 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工程部负责人签发、b 类由指挥部总工程师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设计单位出变更施工图,监理单位审查变更(监理单位有意见时应立即以施工图审核意见通知书反馈设计单位)后,由指挥部发各单位执行。c 类由监理单位审查(含工程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3. 类变更设计变更设计通知单应同时送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备案。变更设计通知单一式6 7 份,分发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财务部、指挥部、设计院、咨询(类)、监理、施工单位。(四)重大复杂的类变更设计。重大复杂的类变更设计包括:大面积拆迁、电力(高压)迁改、重要文物、重大地质等问题引起的线路方案变194、化,隧道、桥梁重大方案变化;经公司组织研究认为属于重大复杂的类变更设计的。其审查程序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十五条(一)办理后,公司组织审查确定变更设计方案和概算编制要求。第二阶段:按公司组织审查确定的变更设计方案和概算编制要求,设计单位修改变更设计送审单后,按照十五条变更设计审查与批复要求进行批复。第十七条 变更设计影响后序和相关专业工作的,设计单位应及时通报各专业。设计各专业应及时对设计进行相应的调整。否则设计应承担由此而增加或变更项目的相关费用。第十八条 因突发事件、危及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变更设计,公司立即组织咨询、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现场制定应急措施,形成会审纪要并实施,同时按变更195、类别向审批单位报告,并及时按程序补办变更设计手续。第十九条 类变更设计问责有关事宜纳入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信用评价。第二十条 对设计文件中差、错、漏、碰的更正,凡不涉及工程量、费用增减的,设计单位可直接发更正通知单,并抄送相关单位,不做变更处理。第四章 变更设计时限第二十一条 类变更设计。(一) 收到变更设计建议书后,监理单位2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报指挥部,指挥部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公司;(二)公司接到变更设计建议书后4 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会勘,形成变更设计会勘纪要;(三)设计单位在变更设计会勘纪要形成后7 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设计文件交咨询或监理,咨询或监理单位在3 个工作日内196、完成审查,设计院3 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后分送公司、指挥部、咨询、监理,公司在5 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会,并于审查会后7 个工作日内报铁道部;(四)审查会确定如需对变更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单位在审查后7 个工作日内完善修改后报公司。第二十二条 类变更设计。(一) 收到变更设计建议书后,监理单位2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报指挥部,指挥部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二) a 类由公司工程部、 b 类由指挥部在3 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会勘,并形成变更设计会勘纪要; c 类由监理在2 个工作日内召开现场会勘,并形成变更设计会勘纪要;(三)设计单位在变更设计会勘纪要形成后7 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设计文件交监理,监197、理单位在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设计院上报变更设计送审单;(四)指挥部在3 个工作日内对变更设计进行研究审批,并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五)如需对变更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设计修改,并提交相关单位。第二十三条 地方政府和其它单位提出的变更,考虑到设计影响因素较多,应区分类别根据轻重缓急酌情而定,但原则上不应超过1 个月,不得久拖不决。第五章 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和费用第二十四条 变更设计数量。变更设计数量应为变更后工程数量与施工图工程数量进行对比后增减数量。在审批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时,必须核定工程数量,批准后的工程数量作为编制变更设计工程概(预)算的依据。第二198、十五条 变更设计费用。(一)类变更设计按合同及部批准的概算编制原则和有关规定按单项编制概算;(二)类变更设计费用增减按以下规定处理。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子目的,但有类似子目的,在合理范围参照类似子目商讨确定;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另行编制单项概算(设计负责)、预算(施工单位负责)分析单价。(三)变更设计引起后序相关专业的修改,在计算工程量和费用增减时应全额纳入一次计列。(四)变更设计增减工程费的计算,必须执行合同约定的编制原则、定额、单价标准、计费标准、工料价格及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变更设计预199、算文件的组成。(一)封面及工程预算审批表;(二)费用计算表;(三)分析单价。第二十七条 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批程序。(一)类变更设计概算由设计单位编制、公司工程部、计财部审核、公司领导审定后报铁道部审批,并每年将类变更设计审批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二)类变更设计概(预)算。变更设计概算由设计单位编制,预算由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单位审查、指挥部审批,报计财部核备。第二十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费用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 号),各方承担相应费用。类变更设计的勘察设计费,按变更设计批准意见办理;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勘察设计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勘察设计单位200、无偿完成因勘察设计质量引起的变更设计,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九条 属于施工单位原因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变更设计增加的工程及相关费用。第六章 变更设计的责任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如擅自变更设计,公司、监理将不予计量,同时责令按原设计施工,造成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第三十一条 监理单位违反变更设计程序签发监理指令造成损失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负责赔偿。第三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指挥部违反变更设计程序签发指令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第三十三条 各类变更设计资料必须齐全,提交的施工图(或施工资料)需有必要的平纵断面、地质图、设计图和说明,标高尺寸注明清楚,资料201、不全不清者,应补报或重报,否则将视作作废的变更设计。第三十四条 在变更设计通知单中必须明确变更设计各单位承担的责任和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变更设计原因和责任界定,应在会商纪要中记录各方意见,在变更设计通知单中明确。类变更设计以铁道部审批意见为准,类变更由公司或各指挥部及监理确定。第七章 职责分工第三十五条 变更设计领导小组职责1、按照铁道部及公司的相关文件、规范组织变更设计,领导变更设计工作。2、审定上报各类变更设计。第三十六条 工程管理部变更设计职责1、制定变更设计管理办法;2、负责组织编制变更设计建议书,配合业主组织现场调查,需工程造价相关资料时,由工程部和计合部一同完成变更设计建议书;3、202、负责各类批复的变更设计存档;4、负责建立本标段的变更设计台帐;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变更设计其它工作。第三十七条 各分部变更设计职责各分部变更设计归口管理工作为工程部,其职责是:1、执行铁道部、公司的有关变更设计管理规定;2、针对具体工点的设计变更由相应分部完成设计变更建议书,批复后报项目经理部存档;3、针对标段内共性问题的变更设计各分部配合项目经理部一同完成;4、负责建立分部内的变更设计台帐;5、完成领导交办的变更设计其它工作。第八章 变更设计文件及归档第三十八条 变更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说明(含必要的图纸)、工程数量对照表、工程数量计算书、变更设计费用及增减对照表。所有变更设计文件、图纸、203、数量等(含电子文档)必须符合铁道部有关规定。类变更需有变更前后单项概算、甲供材料对照表和变更前后的影像资料。第三十九条 变更设计建议书说明变更的原因、影响的工程范围、工程费用估算。第四十条 会审纪要说明工程变更前后情况、变更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制定工程措施和方案。第四十一条 变更设计通知单编号格式“客专公司段标变号”,其中表示施工标段;表示工程专业简称;表示年度;表示顺序号。第四十二条 应加强对变更设计文件的管理,建立变更设计文件台帐和收发登记制度,实行签证手续。及时填写变更设计工程量汇总表,季度末月30 日报公司工程部核备。第四十三条 应及时对变更设计文件归档,同时建立变更设计电子204、档案。归档变更设计文件、资料包括:(一)变更设计建议书;(二)变更设计会勘纪要;(三)变更设计送审单;(四)变更设计图纸;(五)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六)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照表;(七)变更设计概(预)算书;(八)类变更含铁道部审核批准文件、概算、修整概算及报批文件;(九)变更前后的相关影像资料;(十)变更设计通知单。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 变更设计建议书2. 变更设计会勘纪要3. 变更设计送审单4. 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5. 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6. 变更设计概(预)算书7. 变更设计通知单8. 变更设计台帐205、附件1:变更设计建议书客专()段标变号致 (工点、事由、工程范围、建议方案及工程费增减估算)填报单位: 填 报 人: 收件登记号: 收件日期: 监理审查意见:审 核 人: 日 期: 公司审查意见:审 核 人: 日 期: 附件2: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客专()段标变纪号二O 年 月 日,由项目管理机构主持,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对 标段( 某具体工点或项目) 进行了现场勘察,经会审形成纪要如下:1原设计情况2变更设计原因( 应在此条中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应记录各方意见)3处理方案( 主要工程措施及技术参数)4. 费用处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办理。参加单位及人206、员:项目管理机构: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二0 年 月 日附件3:变更设计送审单客专()段标变送审号致 公司或指挥部 : 根据杭长或客专标段变建议号变更设计建议书与杭长或客专标段变纪号变更设计会勘纪要,我院进行了工程变更设计,现将变更设计文件送交你们,请审核。设计单位( 公章):签发人: 年 月 日变更设计内 容( 详见附件,共 页)工程名称里程变更类别: 类增 减工程数量增减差变更设计图纸目录作废图纸目录经办人审查单位意见( 另附审核意见,共 页)单位( 公章):负责人: 年 月 日附件4: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计 算 者: 年 月 日 复 核 者: 年 月 日监理审查者: 年207、 月 日咨询审核者(I 类): 年 月 日附表5: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 工程第 标段 变 号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原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结果增加减少计算者: 年 月 日 监理签认: 年 月 日附件6: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工 程 概(预)算 书合同编号:工程项目:上报金额:批准金额:预算编号:施工单位负责人: (章) 监理单位负责人: (章)公司计财部: (章)公司负责人: (章)年 月 日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预算审批表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公司主管工程师公司造价工程师年 月 日施工单位: (公章) 编制者: 负责人: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类变更设计审批表工点名称及里程编号原设计图图号原208、设计图图号原设计概况变更设计理由、内容及附图提出变更设计单位或个人签章:年月公章:经办人: 年月日公章:经办人: 年月日公章:经办人: 年月日公章:经办人: 年月日公章:经办人: 年月日注:本表填写一式七份,批准后分送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及公司(工程部、计财部、项目经理部)各一份。附件7:变更设计通知单编号: 线 标 变 号致 :根据 号变更设计建议书对(单位工程、结构部位、里)的变更建议,由于 年 月 日组织现场调查研究并签订会审纪要(编号: ),委托进行变更工程的设计,并经 审核,现予批准,依据本通知单施工、监理。抄送: 签发单位:签 发 人: 年 月 日变更设计内容、工程质量及工程209、费增减:变更设计分类: 类。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变更设计图目录:作废图纸目录:备注:说明:变更设计通知单主送施工单位,抄送咨询、设计、监理单位。附件8: 年 季度变更设计台帐施工单位: 标段: 变更类别:()序号变更设计编号工程地点及里程专业上报费用(元)批复费用(元)提议日期批复日期备注三电迁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 “三电”迁改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铁道部、省有关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三电”迁改范围包括:修建客运专线引起的电力线路迁改;通信、信号、有线广播、电视线路的迁改及有关设施的电磁防护(含邮电系统的通信机210、线设备);无线设备的电磁防护改造;油、气管道、油库等设施的电磁防护;以及上述迁改所引起的相关改造和为保证施工工期而发生的上述设施的临时过渡迁改。第三条 “三电”迁改是客运专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产权单位多,协调难度大,施工环境复杂,以及部分迁改比较隐蔽的特点。要求迁改位置调查准确、数量调查清楚,迁改方案可行,施工及时。第四条 应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公司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三电”迁改的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三电”迁改工作,严格执行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和投标时的各项承诺,主动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按时优质完成“三电”迁改工程。第二章 实 施第五条 应与涉及迁改211、的产权单位加强联系。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实施组织进度安排并参考总体进度要求,编制“三电”迁改实施性施工组织及迁改进度计划并上报公司,该计划以不影响主体工程施工为原则。第六条 对现场的每个迁改工点的现状、迁改方案、数量、有关数据等进行详细的记录。每处“三电”迁改均应根据铁路和电力部门现行有关规范及迁改原则编制技术方案,并上报指挥部确认,对较为复杂的工点及迁改费用超概算时应报公司,必要时由公司组织召集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第七条 积极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沟通,及时收集“三电”迁改所需的有关资料( 线路位置、征地范围、准确里程、标高、动迁方案、工期等),确保一次迁改到位。第八条 要做好有关资料的212、收集和整理工作,各类原始资料是开展“三电”迁改的依据和基础,如:会议纪要、合同、协议、调查资料和通知等。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为保证原始资料的完整和严谨,相关人员应签字确认。第九条 为了加强“三电”迁改的资料管理和竣工文件的编写,现场签认表格见附件。原始资料的整理应按“三电”迁改的处所进行,做到每处所建立一份相应的资料。资料要求完整、真实、详细。第十条 客运专线“三电”迁改工点资料整理要求。(一)客运专线“三电”迁改按每处工点需要整理一套资料,资料包括:1. 目录2. 客运专线“三电”迁改工点报批表(附件一)3. 客运专线“三电”迁改工点迁改方案示意图(附件二)4. 客运专线“三电”迁改工点现213、场照片附表(附件三)5. 客运专线“三电”迁改工点竣工确认表(附件四)6. 客运专线“三电”迁改工点预(决)算书7. 其它与该迁改工点有关的协议、纪要、文件、记录、资料(二)资料采用A4 纸张。(三)每处“三电”迁改工点单独一个编号。编号分标段和专业进行统一编制,各施工单位应保证编号的唯一性和连续性。(四)“三电”迁改工点编号规则: HKQGXXXXXX。其中:HKQG 表示客运专线“三电”迁改;XXXXXX 中左数第一位表示标段编号,为一位数字;左数第二、三位表示专业分类:DL- 电力迁改、TX- 通信迁改、XH- 信号迁改、QT- 其它;左数第四、五、六位为顺序编号。第十一条 在已开展调查214、的基础上,应对本标段的重点区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巡视。继续清查是否有遗漏的需迁改的管线,制定好防护措施,避免因施工造成未迁改线缆或迁改后线缆的损坏。第十二条 迁改完成的工点,应取得相关产权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确认。第十三条 应在每周五16:00 前向公司工程调度报告“三电”迁改施工进度,按时参加公司或指挥部组织的定期交班会,并于每月25 日前向公司报月度完成数量统计报表,包括迁改项目名称、迁改里程、产权单位、迁改原因、迁改方案及迁改后必须达到的技术要求等。第十四条 按公司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的检查和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按指挥部和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修215、改计划,经监理审查、报指挥部审批后执行。第十五条 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三电”迁改工程进度滞后,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备案,但是仍然应当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第三章 验工计价第十六条 按照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进行“三电”迁改工程验工计价。第四章 变更设计第十七条 “三电”迁改工程要严格执行公司变更设计管理实施办法。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以验收和计量。非正式工程变更等合理因素引起的迁改工程量变化,不得申请变更。对迁改过程中出现重大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指挥部,经公司研究解决方案后实施。第五章 工程质量第十八条 “三电”迁改设计及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铁路、交通、电力、通信216、石化等相关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并应满足客运专线的技术要求。第十九条 “三电”迁改工程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第二十一条 随时接受指挥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察、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并承担返工的费用。第二十二条 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前,应严格进行自检。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待施工单位改正后重新检查签证。第二十三条 对危及既有设施或设备安全的工点,如监理工程师未按商定时间到达现场检查,可视现场情况经本单位质检工217、程师检查后予以隐蔽,但责任由监理工程师承担, 禁止接受监理工程师委托他人代检。第二十四条 未按规定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做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因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害赔偿由施工单位承担。第六章 竣工验收第二十五条 “三电”迁改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的依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和其它相关文件、设计施工时采用的规程、规范和国家、铁道部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执行。第二十六条 当工程配套完成并具备运行条件,按设计及验标进行全面自检合格后,向公司及相关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第二十七条 工程正式验收前,应按规定和要求编制好包括正式竣工图表、技术资料等的竣工文件和投入运用所需218、的技术文件、资产交接资料等竣工验收所需要的所有资料一并提交公司和相关产权单位。第二十八条 向相关产权单位移交并办理相关手续时,联系指挥部、监理单位人员参加。第二十九条 工程验交后,应及时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文件、验收报告等报送指挥部。第七章 安全与环境保护第三十条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铁路、交通、电力、通信及石化等相关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公司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建立切实完善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具体安全措施,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机构及人员,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第三十一条 对“三电”迁改219、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和人身、设备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要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第三十二条 在“三电”迁改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第三十三条 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通知指挥部、公司。第三十四条 在施工中,遇有其它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必须按相关要求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涉及既有铁路的迁改必需按规定程序申报取得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后再行施工。第三十五条 对于35kV 及以上高压电力线路和军用设施(特220、别是军用通信光缆)等重点部位的“三电”迁改,应与产权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确定迁改实施单位。如确需由施工单位实施,则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迁改方案并得到产权单位的书面认可,同时将方案送公司工程部核备,在迁改时,施工单位主要领导要到现场指挥,确保不发生意外中断事故。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客运专线“三电”迁改工点报批表标段迁改工点编号名称类别/规格地点主要技术标准产权单位铁路里程对应招标文件里程影响站前工点名称迁改前现场情况及迁改原因迁改方案简要说明(包括迁改方式和主要工程数量)地面标高(米)左侧红线距离(米)轨面标高(米)右侧红线距离(米)施221、工单位及代表产权单位及代表设计单位及代表监理单位及代表公司现场指挥部制表: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本表由施工单位编制,以每一处迁改工点为单位,一式六份,施单位二份,其余各一份。附件2:客运专线“三电”迁改工点迁改方案示意图迁改标段铁路里程迁改工点编号制图复核审核施工单位日期说明:本表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以每一处迁改工点为单位,一式六份,施工单位二份,其余各一份;示意图应标注图例、主要参数等情况。附件3:客运专线“三电”迁改工点现场照片附表迁改标段铁路里程迁改工点编号照片说明摄影日期照片说明摄影日期施工单位制表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说明:本表由施工单位编制,以每一处迁改工点为单位。附件4:客运专线222、“三电”迁改工点竣工确认表标 段迁改工点编号名 称铁路里程地 点方案及主要工程数量竣工说明施工单位及代表产权单位及代表监理单位及代表公司现场指挥部说明:1. 本表由施工单位编制,以每一处迁改工点为单位。2.“竣工说明”中需描述竣工后的工点设施与客运专线的空间关系,是否影响客运专线运营、工程质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接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标段接口管理工作,全面、准确、系统地把握接口工程,科学有序的全过程控制好接口的质量,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接口,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织、设施、功能或计划安排相交,并且可能发生冲突或需要协调的部位。一个接口至少与两方223、相关。第三条 接口管理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接口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设计文件及规定的程序办理。(二)接口管理工作从接口的提出、讨论、处理、实施到反馈等过程必须形成一个信息的闭环,避免造成接口的遗漏;(三)接口管理的过程和结果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并签认。第四条 接口管理工作的相关方是指与某接口有关联的各方,包括公司各部门、公司各指挥部、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等。第二章 机 构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成立接口管理工作小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各分部在项目经理部接口管理工作小组协调下负责其范围内的接口工作具体事务。第六条 各分部均应由专人负责接口管理224、工作,并应成立或指定相应的接口管理责任部门。接口管理的负责人和责任部门的组成情况应报工程部核准。第三章 职 责第七条 接口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一)成立相应的接口管理领导机构,由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对接口管理负责;(二)制定接口管理办法、程序和流程等细则,报公司接口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三)严格按照有关接口的图纸、纪要等进行施工,不得无视或忽略接口工程,擅自施工。接口的施工过程必须有明确的施工记录。应对其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接口工程质量负全责,并建立质量追究制度;(四)统计、汇总现场形成的接口问题处理情况,重大问题报公司接口管理工作办公室;(五)完成公司接口管理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有关接口的事务。第225、四章 基本程序第八条 发现存在接口问题时,需提出接口申请,通知相关的接口责任部门。接口申请应包括该接口的描述、与该接口有关系的其它方、要求解决的时间要求等内容。第九条 第十条 根据接口涉及范围和管理职责,参加由责任单位组织接口协调会议,就接口的细节要求、实施方案进行讨论,明确各方在该接口问题中的责任,提出解决的意见和时间表,并明确该接口的协调解决方案和主要责任单位。第十一条 接口责任单位负责完成接口的处理报告,分发至相关接口单位,同时报公司接口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第十二条 在接口管理工作程序中,接口管理相关方必须注意接口的信息应该在该接口的有关系的各方共享。第十三条 在接口管理过程中应建立接口226、日志,确保接口状态可控和可追溯性。接口日志由接口要求方在提出接口申请时建立,相关责任方负责更新。接口日志应报一份给公司接口管理工作办公室归档。第五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 接口申请表2. 接口日志表3. 接口完成表4. 接口进度汇总表表格编号:HKX-JK-1-接口申请表该接口在 年 月 日之前需要解决,否则将出现下面的问题(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接受该申请,并明确召开第一次接口会议接受该申请,拒绝的理由如下本表一式三份,申请方负责制表。申请方一份,接受方一份,公司接口管理工作办公室一份。接口代码联系人会议地点申请接受方227、接口名称接口描述接口相关方申请日期申请方接口管理责任部门意见会议日期会议召集人表格编号:HKX-JK-2-接口日志表备注注:1. 本日志一式多份,接口相关方各一份,接口完成后交公司接口管理工作办公室一份归档(含电子文档);2. 每次协调过程均记录在案,由责任方负责更新本表;3. 接口状态是指申请、定义、明确责任、协调、完成等状态。更新人接口代码责任方联系人必须完成时间接口状态时间接口名称接口描述接口相关方责任方申请表编号申请方日期注:1. 本日志一式多份,接口相关方各一份,接口完成后交公司接口管理工作办公室一份归档(含电子文档);2. 每次协调过程均记录在案,由责任方负责更新本表;3. 接口状228、态是指申请、定义、明确责任、协调、完成等状态。表格编号:HKX-JK-3-接口完成表该接口相关文件图纸清单接口代码责任方联系人必须完成日期接口名称接口描述接口相关方责任方申请表编号申请方接口完成日期表格编号:HKX-JK-4-汇总日期:备注制表: 复合: 负责人: 单位(盖章):注:本表由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管辖范围内接口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公司接口管理工作办公室。存在问题目前状态接口进度汇总表要求完成日期责任方接口代码接口申请表编号序号劳务分包及架子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新建铁路客专段标段施工建设需要,为全面推行客专段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铁道部关于积极提倡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229、意见(铁建设200851号)、公司工程劳务分包及“架子队”管理办法(湘工管2010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客专段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行为,积极推行 “架子队”管理模式,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工序分离,工费承包,统一供料”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客专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经理部)和各参建单位(以下简称分部)。本办法所称劳务企业是指为本工程施工提供劳务的劳务企业。符合建设部有关资质管理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以及具有其他法律、规章规定的从业资格证书的从事相应劳务服务的企业。本办法所称架子队是以施工企230、业管理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它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作业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作业队(或工班)。第二章 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第三条 经理部成立劳务分包及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计财部、工程部合并办公(办公室设在计合部)。对劳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架子队组建及用工管理依工作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二) 制定本项目的劳务分包及架子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 项目经理是劳务分包和架子队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常务副经理负责日231、常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副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条 分部项目经理是劳务分包、架子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对本项目劳务合同的订立、履行负责。对架子队的组建、施工管理全过程负责。第五条 分部具体承办有关劳务合同订立的业务人员为合同承办人。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劳务合同相对方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的调查和审核;(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劳务合同的谈判和订立;(三)提请相关部门审查劳务合同;(四)负责监督劳务合同的履行;(五)及时向劳务管理部门通报劳务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必要时可直接向负责人汇报;第六条 分部劳务管理员的职责是:(一)对劳务合同基本信息及时登记、记录,建立劳务合同管理台帐;(二)收集、保管232、劳务合同文件原件,以及劳务企业的劳务工人基本信息等资料;(三)在劳务合同履行完毕后三个月内,将全部合同文件原件整理立卷,经负责人审阅签字后,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第三章 劳务分包管理第七条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将自己所承担工程的劳务作业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分包内容主要包括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构成工程主体的材料费不得进入承包内容。第八条 劳务分包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施工安全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等有效证照,严禁与自然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第九条 引进的劳务队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业绩和良好的信誉,不得使用股份公司及各子分公233、司“黑名单”中的劳务队伍。第十条 劳务队伍进场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进场”的制度,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劳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持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委托人签订。合同文本执行公司发布的合同范本,在合同范本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第十一条 本项目要求一律采用分工序劳务承包模式,承包内容只能包括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费不得进入劳务分包合同内容。(一)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由分部按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比在消耗限额内免费提供,超过限额的部分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供应价格从劳务费中扣除;(二)工程耗用的油料、水电费、火工品均有分部统一采购供应,费用进入劳务234、分包合同,在结算过程中根据领用数量和合同约定单价扣除费用;(三) 分部提供给劳务队使用的设备及周转材料,其折旧费或摊销费不进入劳务分包合同,使用过程中的维护费用、燃料动力费用进入劳务分包合同,在结算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扣除;同时,劳务队伍应保证分部投入资源的完整性和完好性,非正常的损坏或丢失,应全价赔偿。(四) 劳务队伍自行配置的资源,其使用费及折旧摊销费用均进入劳务分包合同。(五)隧道工程,各分部根据自身的管控能力,可以将不同的工序承包给不同的劳务队伍,也可以将所有工序承包给同一个劳务队伍,但均必须采用分工序劳务承包单价的形式,严禁以成洞米为单位的综合单价承包形式。第十二条 劳务队伍必须与235、其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劳动合同需在分部备案。第十三条 劳务队伍必须提供其劳务人员花名册,花名册应包含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编号、职业资格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劳务队伍应保证其劳务人员的相对稳定,劳务人员发生变动,必须及时更新人员花名册。第十四条 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及工资发放名册由劳务队伍提供,经分部审核后统一办理工资卡由银行代发,工资发放名册必须由劳务队负责人签字认可。工资发放名册应与劳务人员花名册一致。第十五条 劳务队伍进场前必须缴纳一定额度的履约和劳务工工资保证金,以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第十六条 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必须在分部的技术和管理236、人员带班下作业,工程验收和技术资料的签认必须由分部(或架子队)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完成。第三章 架子队管理第十七条 架子队是以施工企业自有的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组成。 架子队的“九大员”(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配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必须由正式职工担任,并将架子队设置方案报经理部批准后实施。(一)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领工员、工班长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二)施工现237、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应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劳务作业任务。班组作业人员应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确保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跟班作业。(三)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和完整,应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及工程进度,适时调整作业班组用工数量。第十八条 各分部根据自身承担的施工任务,策划架子队设置方案,合理划分各架子队管辖范围,架子队的组建按照“综合架子队”的模式组建,即一个架子队可同时管理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每个架子队管理跨度以4km左右为宜。架子队的组建也可按照“专业架子队”的模式组建,即按桥梁、隧道、路基、涵洞及防护工程等设置架子238、队,每个架子队的管理跨度以8km左右为宜。对于单口掘进长度1km以上的隧道工程必须按照作业面单独设置架子队。架子队的班组建制按专业化劳务承包为主进行设置,即单项主工序为主的专业工班。第十九条 架子队的组建及过程管理(一)在正式工程开工前,各分部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组建架子队,文件中必须明确各架子队的管辖范围、九大员的名单及各岗位职责。(二) 架子队应执行经理部及分部制定的有关生产、技术、用工、质量、安全、环保、财务、成本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经理部及分部的统一协调与安排。自行制定的办法、制度必须服从企业制度的规范和要求。各分部要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岗前培训覆盖率要求达到100239、%,所有培训记录应归档保存;从事特种工种的,应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书。(三) 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除专业技能培训外,还需对劳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建设客专的责任、使命、荣誉感,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四) 分部与架子队在收方、计量管理方面比照公司项目管理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分部各管理部门、架子队队长、领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共同参与收方、计量工作。(五) 架子队应建立和实行技术交底与安全交底制度,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领工员、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交底。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采取“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的方式进行240、,确保每个劳务作业人员熟知本职岗位的技术和安全要求。技术和安全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六) 架子队对作业班组应实行计件工资制或工天结算制,也可以实行内部承包清算责任制,以提高工作质量和生产效率,控制工程成本。(七) 架子队管理的核心是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管,确保作业过程管控到位,架子队不设财务机构,其会计业务可由分部统一核算。(八)架子队在施工中需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由分部配备或租赁,架子队负责其维修、保养和有偿使用。(九) 架子队可根据承担的工程情况设立小型料库,并严格执行经理部及分部的相关管理制度。(十)分部应全面记录劳务人员相关信息,并对记录实施动态管理。信息包括劳务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复241、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进出场时间等。(十一)分部和架子队要落实劳务人员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督促劳务承包企业、劳务派遣公司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十二) 项目分部支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应当在架子队工程成本中列支,不得通过项目分部工资总额核算、统计。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二十条 劳务队伍准入制度:劳务队伍进场前,项目分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劳务队伍进场的条件进行验收,满足以下条件并经验收通过后,劳务队伍方可进场施工,验收内容包括:(一) 劳务队伍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相关证照是否有效;(二)劳务分包合同是否签订,承包模式是否符合要求,作业人员是否落实(劳动合同242、);(三) 劳务作业人员是否列入架子队管理序列。第二十一条 单位工程开工前,分部必须将架子队组建情况书面报经理部备案。主要内容包括:(一) 架子队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二) 架子队配备的九大员是否落实、到位;(三)建立劳务人员相关信息记录,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是否健全,从事特种工种的,是否特有种作业证书;第二十二条 经理部实行月检查、季度考核、年度综合考评的检查考核方式,对各分部劳务分包及“架子队”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企业内部信用评价及综合考评。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各分部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各自的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并报项目经理部劳务管理办公室备案。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项目经243、理部劳务管理办公室(计合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编制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管内工程施工作业程序,加快推进项目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专线段项目经理部标工程质量控制,根据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客运专线段项目经理部标管内工程,制度中所称施工作业指导书是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具体要求,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工艺性复杂或技术难度大的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清单见附件1)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落实各项验收规范和标准,指导现场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满足节能环保244、要求等编制的作业及工艺标准。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第三条成立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编制小组编制小组成员组长:蔡克明组员:孟祥慧、姚允愉、陈光海、孙建、陈剑华、闫哲理、李垌锦编制小组职责组长职责: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对已编制的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批准,组织不定期抽查各分部作业指导书的实施情况。组员职责:根据本工程的特点、设计文件等在组长的组织下进行作业指导书的具体编制工作,并协同组长不定期抽查各分部作业指导书的落实情况。第三章 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的主要内容第四条 作业指导书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明确施工作业指导书适用工程类别、地质、环境等作业条件。对特殊地质等条件有不适合情况时245、,应予说明。2、作业准备:说明作业开始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完成的工作,包括技术准备、人员配备、机械设备及工器具配备、材料、试验等。3、技术要求:明确工程类别和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指标、相应的技术标注。4、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说明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内部施工段落划分,各组成部分的作业程序和先后顺序。5、施工要求:分解说明作业方法、采取的相关措施,需要控制的内容和参数。6、劳动组织:说明建设项目的劳动力组织方式,完成施工项目需要的人员构成、数量、使用安排和作业指标。7、材料要求:说明完成施工项目的材料种类、型号、数量和使用计划、相关技术要求。8、设备机具配置:说明施工项目需要的设备、机具的型号、性能和数量246、。9、质量控制及检验:明确施工项目的质量标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验收程序及指标。10、安全及环保要求: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并按照级别进行分级管理,明确施工项目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和卡空措施;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和作业环节进行分析,提出控制要点,制定具体的环保措施和要求。第五条 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的基本内容: 1、作业内容的描述,包括施工作业的各个工序、质量控制要点及检测方法; 2、常见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及注意事项;3、对工作环境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以及安全和水环保方面的要求。第六条 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的版面格式要求包含的内容有:文件的名称、统一的标准编号、编写依据、发布和实施日期247、编制人、审核人、部门负责人签字以及正文等。 第七条 编制首先需要遵循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的原则。除此之外,还应依据下列原则和要求; 1、确定性 重点内容应该是解决如何作业的问题,应列出具体操作的详细过程,包括每一步骤所使用的原材料、仪器设备以及过程作业的结果和判定标准等。 2、实用性 内容和形式应以实用为原则,尽量简洁、易懂,而且要符合文件控制的要求。以文字叙述作业过程时,应选择通俗易懂的语句来表达,方便各个层次人员的理解和领悟。同时尽量多采用图表、图示、流程图和照片等形式,或图文并茂,更容易为使用者接受。 3、必要性 作业指导书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工艺性复杂或技术难度大的工程编制。施工248、作业要点卡片应对管内各项分项工程分别进行编制。4、协调性 编写时,应认真分析现有文件的特点和适用性,以相应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作为编写依据。第八条 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的编写注意事项 1、协调好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和程序文件之间的关系 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的编写要以程序文件为依据,程序文件一般都用于管理层,主要规定实施某一项活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步骤等,而工作步骤所涉及到的具体的纯技术性的细节则要在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中加以细化和展开,因此,处理好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和程序文件之间的接口关系非常重要。2、切合实际并全面控制 组织的作业指导书及施249、工作业要点卡片是为了指导实际工作而编写的,因此要求其内容应符合实际运行情况,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应注重全面性,每一项活动其实都可以对特定事物质量的控制、指导和评价作用,对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然后明确对各个环节的要求,这样编写出的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才具有可操作性。在实际运用当中,也会反映出一些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应根据实施情况和活动的结果加以研究分析。第四章 审批、存档、考核第九条 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的管理及实施1、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应按照国家、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实际情况,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工艺性复杂或技术难度大的工程编制作业指导书,管内各分项250、工程分别进行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的编制,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后,存档、下发分部施行。 2、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前,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将具体的施工准备、工艺标准、质量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尤其是一些重要部位和关键工艺的施工,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交底,并制订、实施相应的跟踪检查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3、操作人员必须领会设计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过程中应自觉坚 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不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对各分部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如没有按照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施工,将对分部技术负责人、251、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现场技术人员追究责任,经理部将根据各分部对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的实施情况纳入月度考核中,进行相应的奖惩。第五章 附则第十条 本细则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 施工作业指导书清单一、路基工程(一)地基处理1、砂、碎石、加筋土工合成材料垫层2、高压旋喷桩3、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4、预制管桩5、砼灌注桩6、洞穴处理(二)1、A、B组土填料填筑2、基床表层级配碎石填筑(三)1、支挡结构(挡墙、桩板墙、桩基托梁)施工2、锚杆(锚索)框架梁二、桥涵工程(一)基础1、挖孔桩施工2、钻孔桩水下砼灌注施工3、旋挖钻施工4、冲击钻桩基5、扩大基础(二)墩台252、1、承台施工2、桥墩施工(三)梁体1、移动模架施工2、支架法现浇施工3、梁体预制4、箱梁架设5、连续梁悬灌6、连续梁0#块7、连续梁合拢段8、栈桥作业(专用)9、支座安装三、隧道工程(一)超前地质预报(二)隧道开挖(三)超前支护1、超前小导管2、管棚(四)初期支护1、锚杆2、钢架及挂网(五)防水板铺设(六)二次衬砌(七)预埋接触网型滑道及综合接地(八)监控量测四、轨道工程(一)道床板1、支撑垫层2、道床板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总 则1、对客专(段)标单位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建立专家会审论证审查制度。3、重大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由客专段项目经理部组织专家253、进行审查。4、本制度适用于标。一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1、界定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划分及危险程度,建立分部工程台帐。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如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等工程。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重大工程、难点工程、特殊过程、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安全质量检验项目及标准、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主要应体现以254、下要求: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c、附具的安全验算结果;d、明确技术措施;e、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f、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g、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三 、 建立内部专家会审论证审查制度1、项目经理部内部设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成立以经理部总工程师为组长,由经理部安全质量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物资设备部负责人,试验室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以及技术顾问组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评审小组。2、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程序。 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各分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255、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经理部工程管理部。经理部工程管理部收到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后,要组织内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 一般危险性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分部内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审通过后即可执行;界定“一般”和“重大” 危险性分部工程由经理部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负责审查确定。四 、 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审查程序1、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划分依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及地方法规。2、由分部内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根据作业队编制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台帐中确定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如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边坡、地下暗挖等项目。3、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由分256、部编制,经分部内部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会审通过后,还必须报送经理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查认证,通过后方可执行。五、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257、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旁站监督。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一、总则施工技术交底是工程质量事前控制的重要保证,是现场质量管理的关键,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认真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交底分三级、一级由经理部工程部对分部各级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施工管理员的交底,二级由分部工程部对现场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工班长交底,三级交底由现场技术员负责人对现场技术员、施工员、架子队负责人、技术员及班组全体人员的交底。二、交底目的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技术管理人员及施工258、人员了解工程的概况、技术方针、质量目标、计划安排和采取的各种重大措施;使施工人员了解其施工项目的内容和特点、重点、难点,明确施工工序、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环保标准等,做到心中有数。三、内容及要求1技术交底内容应充实,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其真正发挥生产技术指导和施工技术准备的作用。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和方式,交底应注重实效。2、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交底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履行全员签字手续。 3、进行技术交底必要时应请设计、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并认真讨论,消化交底内容。必要时对内容作补充修改,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措施的变动,应按有关程序审259、批。4、技术交底的内容:在施工开工前,工程部要根据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工程设计文件、机械性能和上级交底内容等资料编写技术交底书,对本项施工的生产负责人、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作业队班组长及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是施工和技术管理的整体性安排,一般包括: 41、本项施工范围内主要单位工程概况及各作业队施工任务、范围划分;42、本项施工设计意图、特殊施工过程和关键工序,关键点施工平面布置的具体计划安排; 43、具体的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目标以及具体的措施;44、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节点工期要求,相关施工项目的配合计划,所有资源需求计划及到场时间要求;45、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施工方法、施工工260、艺流程,关键工序及特殊施工过程作业指导书,重大施工方案(如钢围堰、深挖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浇灌等);5、技术交底注意事项 51、技术交底要具有科学性52、技术交底要具有针对性53、技术交底要具备可操作性,包括:、具体性 对施工结构的具体尺寸及施工工艺、施工方法、质量标准进行交底,施工班组由施工图及所需大样图,保证无论施工到任何位置都能按图施工。、全面性 技术交底要做到现场干的,就是交底中所要求的,不能发生班组随意施工的情况出现,一旦发生交底内容漏项情况,现在技术管理人员及作业班组立即通过一定的程序反馈得到解决于设计变更引起施工工艺,方法标准的改变应及时进行补充交底。、实用性 技术交底中不允许使用261、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及宜按等词语,要在大样图的基础上,把设计图纸的控制要点写清楚,把规范的重点条文体现在大样图和控制要点里,同时把要达到的具体质量标准写清楚,作为班组施工自检的依据,使施工人员在开始施工时就是按照图纸和验收标准来施工,体现过程管理的思路,使施工人员变被动为主动。6、技术交底的方式:采用书面交底、会议交底和现场交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考核 1、施工前检查各级交底是否及时认真进行。施工中不定期检查交底内容的执行情况,检查情况纳入经理部对分部的综合考评。2、施工中如发生质量、设备、人身安全、环保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追究交底人责任;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除262、追究本人责任还要追究施工负责人和工班长、专职安全员、技术员的责任。内业资料管理制度1 内业资料要记录施工全过程,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是组织施工、指导施工,进行质量追溯,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技术总结的重要依据。2 内业资料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各职能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本部门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各分部要建立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3 内业资料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各阶段设计文件、标准设计图纸、有关协议纪要、现场调查、临时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试验和检测资料、测量测试资料、施工记录、质量评审资料等。各种技术资料、记录、施工技术总结,以及设263、计施工规范、规则、标准、手册、科技成果及情况资料,专题技术总结及有关参考图书。4 技术资料管理应建立受控文件和资料、有效文件和资料、作废文件和资料档案,所有施工图纸,标准设计图及各类资料,均应分专业、分项立卷存档。编制总目录及卷内目录。补充资料要与原资料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标识,签署标识人姓名、时间,并合并存放。施工准备与开工报告申请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管内工程建设开工报告审批程序,根据关于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和办理程序有关规定的通知(铁计200729 号)和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及职责分工的通知(铁计函2004393 号)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合同标段、264、单位工程、重点控制工程等正式开工前必须履行开工报告审批程序。第三条 制梁场应按单位工程办理开工申请。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程序第四条 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分为一级审批、二级审批、三级审批三个等级。按分工负责进行审批。第五条 一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标段工程、全线重点控制性工程和制梁场,其开工申请报告,由相应的监理单位审核,公司指挥部审查,公司批准。第六条 二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公司各指挥部管理范围内规模较大、技术含量较高、地质条件复杂或特殊结构的重点工程和单位工程,其开工申请报告由相应的监理单位审核,指挥部审批,报公司核备。第七条 三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一级、二级以外的其他工程,其开工申请265、报告由相应的监理单位审批,报指挥部核备。第三章 要求第八条 开工报告应当符合公司标准化管理要求,并满足开工所必须的条件。第九条 上报开工报告前应仔细核实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对未经施工图现场核对、没有落实开工条件上报开工报告的工程不得开工。第四章 合同标段、重点控制性工程和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第十条 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条件(一)标段施工承发包合同已经签订;(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进场,施工及管理人员经客专培训考试合格,局项目经理部、工区、架子队管理机构按标准化要求已经建立,人员配置标准业已完成;(三)主要机械设备、测量仪器、试验设备已按合同承诺进场,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工装、设备配置266、标准业已完成;(四)大临工程满足开工使用要求,大临布置标准业已完成;(五)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试验员、仪器设备履约进场,相关手续完善并获得试验许可;(六)施工图纸完成现场核对,建设单位已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差、错、漏、碰已经消除;(七)测量桩橛完成现场交接,施工复测已完成,相关成果符合铁路测规要求;(八)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合格,物资储备充足;(九)相关材料配比工艺性试验取得成功,施工方案及技术参数等已通过监理审查;(十)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通过建设、监理单位审查;(十一)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满足施工要求。第十一条 重点工程划分的原则(一)特殊地段路基加固处理工程;(二)特大桥、跨等级航道及省道以上267、公路的桥涵;(三)隧道工程;(四)铺轨架梁工程;(五)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信息工程;(六)控制工期工程。第十二条 重点控制性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允许其先于标段工程开工。当施工图无法满足合同标段、控制性工程和重点工程开工条件时,其分项、分部工程也须办理开工报告,由监理审查,指挥部审批,待施工图齐全后,补做合同标段、控制性工程和重点工程开工报告并按程序办理。第五章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第十三条 单位工程开工条件(一)设计文件为正式文件,经技术咨询审核无误,满足施工需要;(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经审批;(三)主要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已经进场,资质满足客专强制性要求,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工区、268、架子队管理机构按标准化要求已经建立,人员配置标准业已完成;(四)地形、地质等现场核对工作已经完成;(五)征地拆迁满足开工要求,“三通一平”已经结束并满足标准化要求;(六)机械、设备、机具已履约进场,且状态良好,配置标准业已完成;(七)工程材料经进场检验合格,储备充足,满足开工需要;(八)工点测量放样已经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九)三级技术交底已经完成,并履行签认手续;(十)工艺性配比试验取得成功,施工方案及技术参数等已通过监理审查;(十一)环保、水保措施已经实施,满足“三同时”要求;(十二)单位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的过程控制、现场管理标准化已经建立并通过审查。第十四条 无砟轨道开工除269、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线下工程通过工程验收合格;(二)路基、桥涵、隧道沉降评估已经结束,满足铺设无砟轨道技术要求;(三)CP网测量成果已通过验收,其精度满足无砟轨道施工要求。第十五条 当施工图无法满足单位工程开工条件时,其工点工程、工点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也须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权限及程序与所属的单位工程同,待施工图齐全后,补做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并按程序办理。第十六条 无砟轨道工程开工条件具备后,允许区间无砟轨道先行开工,也须办理开工报告,其审批权限及程序与所属无砟轨道工程同,待施工图齐全后,补做无砟轨道工程开工报告并按程序办理。第六章 开工报告填报要求第十七条 标段、单位工程、重270、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实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附件。第十八条 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中必须说明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未完成施工图现场核对的项目不得申请开工。第十九条 标段、单位工程、重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采用A4 纸,非签字栏应打印,字体采用4 号宋体字。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条 开工报告报请审核单(附表1、2、3)。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表1:杭长()客专段类开工报告报请审核单施工单位施工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名称致 监理单位: 我单位xx 工程 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请给予开工。(开工报告材料详见附件)271、报审单位: 报审人: 报审时间: 年 月 日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单位: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审批意见(公司工程部、指挥部):审批单位: 审批人: 审批时间: 年 月 日批准意见(公司):批准单位: 批准人: 批准时间: 年 月 日附表2:杭长()客专段类开工报告报请审核单施工单位施工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名称致 监理单位: 我单位xx 工程 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请给予开工。(开工报告材料详见附件)报审单位: 报审人: 报审时间: 年 月 日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单位: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审批意见(公司工程部、指挥部):审批单位: 审批人: 审批时间:272、 年 月 日附表3:杭长()客专段类开工报施工单位施工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名称致 监理单位: 我单位xx 工程 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请给予开工。(开工报告材料详见附件)报审单位: 报审人: 报审时间: 年 月 日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单位: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基础技术资料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和施工过程记录及国家标准行业标注指南,是编制竣工文件、施工技术总结、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工程成本分析等工作的基本依据。认真收集、妥善管理技术资料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第二条 基础技术资料实行分级管理,由经理部工程部、各项目分部(场)工程273、部分别负责管理。必须建立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健全各类资料的分类登记、保管和借阅等制度及台帐,并责任到人。第三条 竣工文件是工程验收、质量评定的主要依据,是办理工程结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竣工文件要贯彻“谁施工谁编制”的原则,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到人、随完随编、分口编写、集中文整,保证全部竣工文件规格统一,资料齐全。第四条 竣工文件应根据建设单位、接管使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制。第二章 基础技术资料范围第五条 基础技术资料范围:(一)合同文件(包括补充协议文件)及招、投标书。(二)施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核查、变更设计会勘纪要及变更设计文件),施工技术会议纪要、协议,建设单位、咨询单274、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上级单位的有关文件及对技术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三)国家、行业及地方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指南、细则、规定、标准设计图纸、施工手册、科技情报资料。(四)施工调查资料及总结。(五)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方案论证会议纪要、审批文件,施工工艺标准,技术性较强及关键工序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生产计划;施工技术、地亩拆迁等会议纪要、协议,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六)开(复)工报告报审及批复文件、资料,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出厂质量证明、材料合格证和试(检)验及验收报告和各种试验资料、原始试验检测资料。(七)各种施工记录、施工测量资料、地面沉降观测及监275、控量测成果记录、工程日志,工程预验、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检查证、基础结构验收、设备安装工程记录。(八)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应急预案、水保措施、施工操作技术细则及要求,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技术措施。(九)施工技术总结,施工过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竣工文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记录等资料。(十)其它技术资料(含文字、图纸、照片、录音、录像及电子版技术资料)。第三章 基础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第八条 资料的收集应真实及时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施工专业分类分阶段收集,资料的整理可按单位工程分类组卷。第四章 基础技术资料的管理第九条 设计文件(一)经理部负276、责与设计单位联系,负责设计文件的索取、分发和管理。(二)各项目分部(场)对经理部下发的设计文件进行查收、使用和保管。第十条 施工设计核查资料(一)经理部负责管理自行组织核查的全部核查计算资料及各项目分部(场)自行组织核查后上报的资料。(二)各项目分部(场)负责管理本项目分部(场)组织核查的技术资料以及上级单位下发的全部核查资料。第十一条 施工调查资料(一)经理部负责管理集团公司组织和经理部组织的全部施工调查资料。(一)各项目分部(场)负责管理本管段的全部施工调查资料以及经理部下发的有关施工调查资料。第十二条 开(复)工报告资料经理部工程部和各项目分部(场)工程部分级负责开(复)工报审的管理,经277、理部工程部及时将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复的开(复)工报告转发各项目分部(场)。第十三条 变更设计资料经理部工程部和各项目分部(场)工程部分级负责管理变更设计有关资料,经理部工程部及时将建设单位批复的变更设计资料转发相关各项目分部(场)。第十四条 技术交底资料(一)经理部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自行组织的全部技术交底资料。(二)各项目分部(场)负责管理本管段的全部技术交底资料。第十五条 测量资料(一)经理部保存管段范围内交接桩记录、贯通复测、竣工测量资料及重点工程测量方案。(二)各项目分部(场)保存管段全部测量资料。第十六条 施工图纸管理(一)施工图纸由经理部工程部统一管理,负责收发278、。(二)建立图纸管理台帐,登记图纸收发时间及数量。(三)施工图纸是法律性文件,任何人不得外借或复印给不相关人员使用。(四)施工图纸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涂,确保其完整性。第十七条 计量、试验资料按规定由建立部门分别负责保管。第十八条 竣工文件(一)竣工文件所需有关资料签证、验收资料、施工记录和其它竣工资料,由各项目分部(场)负责管理,工程竣工后按建设单位要求分类立卷。(二)竣工文件编制由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组成竣工文件编制机构,并保持编制人员的相对稳定,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的主要人员必须参加竣工文件的编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各项目分部(场)应按专业建立单位工程的施工技术档案,确定收集的内容,重视相关资279、料的积累,竣工文件的编制应具有可追溯性。做到一项工程竣工,即完成竣工文件的编制。(三)竣工文件编制的分工1、经理部负责组织、指导所属各项目分部(场)按照要求编制,协调各项目分部(场)进行组卷,负责竣工文件的汇总和移交。2、各项目分部(场)工程部负责本单位管段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工作,计划、统计、预算、地亩、试验、安质、机物、财务等业务人员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四)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1、竣工文件应真实地反映工程结构技术状况,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完善、准确、清楚,与工程竣工实际情况相符。2、竣工文件要坚持专人复核制度,对所有竣工图、表、资料均应指定专人进行复核,确保准确无误。3、竣工文件签署应齐全,法律280、手续应完备,竣工图应有正规的图标。(五)竣工文件移交归档1、经理部负责组织向档案接管单位移交工程竣工文件。同时按三局办(2006)153号文件“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归档范围,统一向集团公司档案部门移交相关归档文件。2、工程征地、购地及拆迁、补偿等形成的地亩档案,随同产权一并移交给建设单位指定的单位。3、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要随时接受档案接管单位的监督指导。4、铁路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和移交应符合铁道部办公厅(2002)8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通知”规定。第五章 施工技术标准管理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各种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由经理部或各项目分部(场)组281、织购买、管理。第二十条 经理部应定期检查所属各各项目分部(场)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使用情况。同时定期将本项目所使用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目录上报集团公司工管部核查。第五章 基础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第二十一条 施工技术资料应由专人管理,各单位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技术资料情况,各类技术资料均应按专业分类立卷,并编制卷内目录,收发、借阅应履行签字手续。第二十二条 标准设计图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理,及时补充新图,更换修改图纸和剔除旧图,需保存作为参考的旧图应有作废标识,并注明修改、作废的日期和依据。第二十三条 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应作为基层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应建立管理工作制度,明确282、管理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由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工程进度与工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目标是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管理目的是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管理程序1、 经理部成立以常务副指挥长为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党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分部经理、总工、生产副经理为组员,成立工程进度管理领导小组。2、项目经理部按如下程序进行进度管理:(1) 制定进度计划(2) 进度计划交底,落实责任;(3) 实施进度计划,跟踪检查,周工程例会对进度实283、施情况进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纠正偏差,必要时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如进度严重滞后,经理部将编制进度报告,报路建总部并抄送后方公司。第三章 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1、 项目进度计划是由计合部根据业主计划和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主要有:总进度计划、分阶段(年、季度)进度计划、项目分部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月(周)作业计划、资源需要量及供需平衡表,其中,总进度计划是其他计划编制的依据。2、进度管理为双控制,一是产值完成控制,即定期考核项目完成产值情况;二是形象进度控制,即定期考核项目关键控制工期和难重点工程形象进度。第四章 进度计划实施1、由项目经理向分部进行交底并落实责任。分部经理及时组织制定实施计划的各项措施。2、在实施进度计划的过程中,进度计划管理主要进行下列工作:(1)跟踪检查、收集实际 进度数据;(2)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