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施工检维修管理制度汇编268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093801
2024-09-07
262页
882.67KB
1、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施工检维修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篇 安全管理制度1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的管理制度1第二章 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与提升规定3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7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0第五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11第六章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13第七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8第八章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20第九章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21第十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2第十一章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4第十二章 新建、改建2、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27第十三章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30第十四章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32第十五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9第十六章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1第十七章 相关方及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46第十八章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49第十九章 劳防用品和保健品发放制度53第二十章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55第二十一章 应急管理制度58第二十二章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65第二十三章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69第二十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制订、修订、更新管理规定72第二十五章 安全生产承诺书73第二十六章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75第二十七章 交接班制度77第二十八章 消3、防管理制度79第二十九章 领导带班管理制度83第三十章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85第三十一章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87第三十二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88第三十三章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91第三十四章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95第三十五章 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审制度96第三十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97第三十七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101第三十八章 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104第三十九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107第四十章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10第四十一章 大型吊装作业管理制度122第四十二章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31第四十三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4、安全管理制度142第四十四章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49第四十五章 交叉作业管理制度151第四十六章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54第四十七章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工作制度156第四十八章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161第四十九章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62第五十章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65第五十一章 预热器清堵作业管理制度168第五十二章 篦冷机清大块作业管理制度170第五十三章 园筒库清仓(库)作业管理制度171第五十四章 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173第二篇 安全生产职责179第一章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179第一节 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179第二节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5、产职责180第三节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81第四节 公司行政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82第五节 公司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83第六节 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184第七节 公司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185第八节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186第二章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87第一节 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职责187第二节 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190第三节 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92第四节 储运、商务、销售部安全职责193第五节 财务部安全职责195第六节 行政部门安全职责196第七节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197第八节 质监部安全生产职责198第三章 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199第一节6、 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职责199第二节 生产技术科长安全生产职责200第三节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201第四节 班组长职责202第五节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职责203第六节 电工安全生产职责204第七节 装载机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05第八节 化验员安全生产职责206第三篇 安全操作规程207第一章 鄂式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207第二章 反击式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208第三章 皮带输送机安全操作规程209第四章 生料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10第五章 立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12第六章 喂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14第七章 烘干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16第八章 煤粉制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218第九章 回转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7、220第十章 分解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22第十一章 增湿塔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23第十二章 预热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24第十三章 窑尾排风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26第十四章 篦冷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27第十五章 熟料拉链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28第十六章 刮板输送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29第十七章 空气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30第十八章 计算机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32第十九章 中控室操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33第二十章 水泥磨巡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34第二十一章 螺旋输送机岗位操作规程236第二十二章 选粉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37第二十三章 提升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39第二十四章 包装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48、1第二十五章 预热器清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42第二十六章 回转窑检查和检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43第二十七章 余热锅炉岗位操作规程245第二十八章 电收尘器检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52第二十九章 袋收尘检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54第三十章 清仓(库)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56第一篇 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的管理制度 一、职责1、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法律、法规及其他适用性的审查与批准实施。2、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的识别、提升与跟踪。3、安环部负责对适用于生产车间、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获取、融入、评审与更新,汇总安全体系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9、形成公司适用的安全体系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二、工作程序2.1意识识别2.2安环部每年一次对全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进行识别。识别方式可以采用问卷调查、询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方式。2.3安环部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时,必须安排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的内容,并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不得少于8小时。三、需求识别与获取3.1 安环部应及时了解本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3.2 可通过政府的文件、网络等媒体、有关单位等渠道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条例;地方性规章、标准和要求;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其它相关的要求及文件;集团公司内上级部门发布的安全管理制度、10、规定及文件。3.3对所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必须明确适用的岗位和条款。3.4 安环部应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汇总,形成公司适用的安全体系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并及时进行更新。3.5 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科室)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向相关人员传达,并将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作为一项培训内容。3.6 应对过期作废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清理。3.7 涉及相关方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达给相关方。3.8 相关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知识及其他相关要求进行宣贯和培训,并做好记录。3.9 各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条款,11、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3.10 安环部及各单位应根据已识别、获取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文件符合要求。四、评审与更新4.1 在进行管理评审时,应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以确保本单位标准化体系的符合性。4.2 在评审时,对不符合项,应指明不符合的法律法规的条款,并提出更新意见。4.3 对不符合项进行汇总,提出更新计划。4.4 安环部组织力量对安全标准化制度及实施情况进行更新。第二章 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与提升规定2011年,公司在全体管理人员精心管理下,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为了12、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计划。一、2011年员工安全意识提升情况2011年,公司通过加强员工安全法律法规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岗前安全会,加大安全巡回监督检查和监管,强化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大力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大“三违”处罚力度等,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较大的提高,“三违”现象明显减少,全年“三违”事件同比下降15%,轻伤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员工安全教育考试、考核合格率100%。二、员工安全意识提升目标,公司将继续巩固和提升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成果,通过加强全体员13、工安全知识学习,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教育和培训等方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使员工安全意识进一步的提高,保证全年员工“三违”事件同比下降10%,严格控制伤亡事故。三、员工安全意识提升措施计划1、加强安全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安全氛围,创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通过印制安全手册,组织员工学习;加强安全宣传专刊、安全宣传报道,安全工作(管理)先进经验、事迹的宣传报道,违章违纪的批评通报等多种多样安全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创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开展岗位(工种)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警言警句的制定和学习活动。14、2、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培训以及事故、事件案例分析等,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通过各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岗前教育培训、岗位教育培训,日常教育培训,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等。加强班组安全教育。经常召开班组安全生产计划讨论分析、总结会,坚持开展好班前安全分析会,班中安全检查会,班后安全总结会;岗位安全五钟活动,分析和讨论各作业存在的隐患,讨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等。通过对内外的典型事故、事件等案例分析,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制定同类事故、事件防范措施。结合现场实际,适时开展违章违纪行为现场处理分析会,事件预想后果分析假设会等。3、大力15、开展“危险源识别”、“风险辨识”活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在全公司大力开展“危险源识别”、“风险辨识”等活动,让全员能识别岗位存在的各种危险源以及岗位风险,结合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力争将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真正让所有员工能做到“知险”、“识险”、“除险”、“防险”。4、加强安全巡回检查,严反“三违”。公司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应加大力度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大力开展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反“三违”现象,现场检查出的“三违”现象必须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和严厉的处罚,在全员中形成“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的气氛和意识。5、加强安全奖罚力16、度严格按照安全奖惩处罚的有关规定要求,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出色的给予重奖,通过强有力的经济手段约束员工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6、加大安全考评力度通过加大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考评力度,激励每位员工的工作激情,明确其工作职责,自觉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四、员工安全意识提升实施步骤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提升分以下几个阶段实施:1、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公司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学习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总结分析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等等,同时对全员学习进行考试、考核17、,考核不合格重新再学。组织全员分岗位、分部门讨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修订各种制度、规程等,评审制定年度安全标准化系统等。2、提升计划的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上述提升计划,组织实施,每月底对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指定下月实施具体计划,形成一种闭环式的逐级改进提升模式。3、加强员工安全意识调查和评价半年或年终,要求员工填写安全意识调查和评价表,对员工作业现场实地调查,员工现场答辩,调查其他员工,统计员违章违纪记录等多种方式对员工安全意识进行调查;同时对员工的安全意识调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其安全意识强弱,和安全意识提升效果,并将调查和评价结果公布。通过评价结果,对安全意识较强的员工进行18、认可,给予奖励;对安全意识淡薄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4、半年(年终)提升情况考评结合半年(年终)安全生产总结考核工作,进行全公司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情况进行考评和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提升计划和实施措施方案。元月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 总则依据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以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不断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使安全生产绩效得到持续改善。2 职责2.1 安环部负责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生产单位和职能部门,并对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对每年的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2 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审核、表决19、通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2.3 由最高管理者发布执行。2.4 各单位必须完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3 控制要求3.1 目标制定的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安全生产方针。 部门、单位的业务职能与职责。 既往安全生产绩效,以及各生产单位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绩效。. 安全生产风险、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评价结果。 内部评价、管理评审的结果。 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3.2 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死亡人数;重伤人数;轻伤人数;职业病检出人数;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违章减少率。3.3 目标的制定和审批 每年第一个月,由安环部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表决以后,由最高管理者发布执行。 20、分解确定各生产单位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时,必须与各单位及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 各生产单位应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进一步分解到班组。 目标应形成文件,并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员工进行传达。 各生产单位和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要和最高管理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4 目标的实施 最高管理者对目标的实施提供资源。 各生产单位、部、科室通过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3.4 目标的考核 每一年结束,安环部按绩效测量管理制度组织对各生产单位和科室的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标情况进行考核,对生产车间整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汇总报告给管理者代表。 人员伤亡情况根据伤亡事故统计情况进21、行考核。 每年组织职工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职业病检出率; 根据安全教育培训成绩计算培训合格率。 根据安全检查查处的违章情况跟上一年进行比较来计算违章减少率。3.5 目标的评审修订和更新 根据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结果和年度管理评审情况,确定对目标是否进行修订。当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必须对公司的目标进行修订:国家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安全生产方针修订以后;本公司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本公司新项目投产时;最高管理者认为必要时;其它。 当目标需要修订时,由安环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目标进行修订。 安环部对目标进行修订后,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组织专门的评审,评审的方式可以为会议评审、会签22、评审等,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由最高管理者发布实施。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为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必须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必须满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他要求,不得与其相违背。4、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经制定,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必须按照其职责,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其安全职责。5、为了明确各自的安全职23、责,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时必须进行安全责任制内容的教育培训。6、公司每年必须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且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也应及时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7、企业每年必须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考评,并将考核和考评结果公布。8、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等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委会全体成员共同实施。9、本制度自修订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五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1.目的确定适用本公司生产和业务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24、象。2.范围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职责3.1安全科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3.2机电设备科负责识别和获取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3.3工会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工伤管理、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3.4财务科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它要求。4.程序4.1获取方式各责任部门要建立获取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有效途经,主动的、经常性的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团体组织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定期通过数据库、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形式获取国25、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将获取的规定进行识别和定期更新,确保当前使用的规定是有效的。4.2法规贯彻落实各责任单位将获取的规定要认真保管,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此外,有关部门还要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外来施工、供应商、销售商等相关方。4.3符合性评价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5.支持性26、文件5.1安全责任考核制度5.2事故隐患整改制度5.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第六章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及时识别、监控公司潜在风险及其发生概率,确定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及限度,认定该等风险所可能带来的损失,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风险是与公司投资发展战略有关的各类风险,包括战略环境风险、程序风险(业务运作风险、财务风险、授权风险、信息与技术风险以及综合风险)和战略决策信息风险。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业务单元、子公司,要求每一位员工均应该具有风险意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为发展战略部。第二节 风险评估管理组织体系结构第四条 公司应设立风险评估及管理小组,为公司风27、险管理领导机构,负责评估公司各类风险,协助董事长决策,消除危机,转嫁风险,以使公司获取生存发展的机会。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与业务单元、下属子公司应当在本办法的框架下制订各自的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设立专人与发展战略部风险评估及管理小组沟通信息,汇报各自在运作过程中所出现的风险及其可能的解决方案。第六条 财务部协助发展战略部审核公司风险,为风险审计监控部门,在其进行内审工作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风险应及时通报发展战略部从战略上研讨、评估该等风险,发展战略部与财务部门密切合作,审核、监控并管理风险。第七条 发展战略部负责评估管理公司战略环境风险、决策风险及各类业务单元的财务、运作风险,并对该等风险提出具28、体的管理方案。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评估公司金融财务风险及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状况,并向发展战略部通报提交有关风险评估文档。第九条 各业务单元、下属子公司及具体项目运作小组负责评估本单元(或项目)的财务风险、运作风险及其他综合风险,向发展战略部提交有关风险评估文档。第十条 技术管理部就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技术性风险、技术创新风险及技术管理中所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提交相应文档至发展战略部。第十一条 发展战略部汇总各职能部门及业务单元、下属子公司、具体项目小组的风险评估文档,展开相应的评估研究,向董事长及公司办公室提交战略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应的防范措施。第三节 风险评估文档第十二条 各单位拟提交的风险评估29、文档要求至少具备本章各条所规定的要素并力求详尽充分。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就其所展开的业务、职能过程分阶段实施风险评估,每一阶段的各个关键点都应该有风险评估文档记载。第十四条 每一文档应包括风险评估所存在的假设、评估方法、数据来源及评估结果。第十五条 风险评估文档要求但不限于: 1、正确完备地描述风险过程; 2、为风险识别及分析提供一个系统的方法依据;第十六条 风险评估文档管理要求但不限于: 1、提供公司风险纪录并开发组织知识数据库; 2、为风险管理提供可计量的机制与工具; 3、促进对风险的持续监控并审视相关结果; 4、提供风险审计轨迹; 5、共享并交流风险信息;第四节 风险评估工具方法、程序及指30、标体系的一般性选择第十七条 风险评估的第一步要求是成立评估小组。各业务单元及子公司的风险评估小组组长由负责各项业务的主管(或者该子公司领导)担任,组成人员需要包括发展战略部风险评估小组成员、财务科也应当派人参加。评估公司整体战略风险的评估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主管战略与投资的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应当包括各职能科室的负责人。第十八条 风险评估的第二步要求是识别风险及其来源与类别。对于识别的风险采取风险等级制度,详细记载。本办法所指称的风险类别及来源包括:1、环境风险,指影响公司实现其目标进而对公司生存构成威胁的外部力量,包括来自于竞争对手、股东关系、自然灾害、权力/政策、法律监管、行业、金31、融市场、资本可获得等方面的风险。2、程序风险,指影响公司内部业务程序有效实施而导致的各种资产损耗、流失和破坏的内部力量。具体可以分为源于消费者、人力资源、产品开发、经营效率、生产能力、折旧/损耗、业务干扰、品牌侵害、现场质询等导致的业务风险;源于领导者才能、权力/限制、外购、业绩奖励、意愿转变、传输系统等导致的授权风险;源于价格、流动性和信贷的金融财务风险;源于组织系统及其体系结构的信息技术风险;源于管理者失误、雇员失误、非法行为、信誉等的综合风险。3、战略决策信息风险,指造成战略决策、业务决策和财务决策信息失真、过时或使用失当的外部力量。第十九条 风险评估第三步是确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32、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能够充分和全面地评估公司的已经发生的和潜在的风险。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要求以股东价值为导向,区分层次,逐层深入细致地表述问题,揭示风险及其损失。第二十条 风险评估的第四步是分析风险,并确认其所可能带来的损失。第二十一条 风险评估的第五步是根据识别的风险拟订相应的解决方案。对付风险的办法可以是转移风险、规避风险、减小风险,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将风险创造为机会。第二十二条 最后,风险评估应当建立一个动态监控、审核和防范机制,就有关事项形成风险评估文档,跟踪控制,与各有关实体沟通共享风险信息。第五节 风险预警机制及监控体系第二十三条 风险预警考察指标主要包括风险发生的水平及概率33、,所产生的后果以及现有控制手段是否充分。第二十四条 风险监控的办法可以是将有关风险根据损失大小设置优先级,划分类别,力求做到实时监控。第二十五条 发展战略部就公司各层次的各类风险评估文档进行分析,提出各类风险的阀值。第二十六条 各层次风险管理单位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及监控体系,由发展战略部统一管理,严密监控风险的发生,当风险值接近阀值时启动预警机制。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发展战略部解释,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六节 附件:风险评估管理部分文档标准样式附件1:风险登记文档项目编号可能会发生什么样的风险?如何发生?如果发生会产生什么后果?事件发生的概率如何?现有控制手段的充分34、与否?后果严重登记概率级别风险水平风险优先级职能/活动:日期:汇编者及日期:审核人及日期附件2:风险行动计划文档项目编号:风险:摘要:(包括推荐的反应和后果影响)行动计划:1. 建议行动:2. 资源需求:3. 职责:4. 完成日期:5. 所需要的报告与监控汇编者及日期: 审核人及日期:附件3:风险处理日程与计划文档在风险登记中的优先级顺序可能的处理方案优选选择的方案处理后的风险级别拒绝/接受分析的成本/效益结果完成时间表这些风险和处理方案如何监控?职能/活动:日期:汇编者及日期:审核人及日期第七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 新入公司的职工,必须经过公司级、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调离工作岗位35、或脱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的人员的必须重新培训。第二条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1、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2、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特点以及安全注意事项;3、主要危险源及其分布矿区范围的各种安全设施(包括安全标牌、安全栏杆、安全色、安全通道)的区分和作用;4、劳动防护用品的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5、主要危险因素及预防工伤事故、职业病的主要措施;6、各种工具、设备性能、安全装置的用途,劳保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7、防火防爆、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等基本安全防护知识;8、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36、处理措施等;9、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10、班组文明生产规定。第三条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1、厂级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天;2、车间级教育时间不少于三天;3、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天;4、新进公司的员工,应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四条厂内调换工种、调换单位及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厂、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接受特种作业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持证上岗。终止特殊作业达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重新接受操作技37、能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六条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先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第七条 外来实习、参观或临时参加劳动人员,进入现场前,厂级领导或安全员根据实习、参观或劳动的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并安排专人带队。第八条 班组要坚持开展岗前安全教育。上班前由班组长或不脱产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和预防事故的措施。第九条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第十条 安环部应每月举办一期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栏。第十一条 公司主管领导对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安全部门38、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第十二条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每年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其内容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大纲、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教材、考核方式。并纳入公司培训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质应予以保证。第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档案,由安委全负责管理。第八章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使公司安全管理信息,数据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主要包括:1、安全相关证照档案;2、工伤事故档案;3、安全教育档案;4、特种设备档案;5、安全检查记录;6、隐患登记管理台帐;7、各类安全文件台帐;8、安全专题会39、议记录;9、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台帐;10、特种作业人员台帐;11、“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台帐;12、接尘职工健康登记台帐;1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14、年度机动车辆台帐;15、年度机动车辆驾驶员台帐;16、安全生产奖惩台帐;17、安全文件发放记录;第三条 安全生产档案的收集、整改、归档1、安全员每月定期将资料、记录收集并整理后交档案室。2、挡案管理人员收到资料后要认真核对、登记、编号并分类存放。第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档案的保管工作,严防档案资料丢失被盗。第五条 严格执行档案资料借阅管理制度,外单位人员需要借阅资料时,应经公司经理同意。第九章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一、危险源(点)范围40、及管理第一条 危险源(点)泛指在水泥生产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第二条 确定危险源(点)的范围:1、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2、有灼伤、烫伤及触电伤害的场所;3、有车辆伤害危险的场所;4、有中毒和窒息危害的场所;5、传送设备:带式输送设备、链头输送机、提升设备、绞刀输送设备;6、有机械或物体打击伤害危险的场所;7、有物体碾压、绞、夹、刺或撞击伤害危险的场所;8、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9、压力容器:有机载热体炉和压力管道;10、其他容易致人伤害的场所。第三条 危险源(点)的确认程序1、根据工作区域、工序、岗位、设备、工具的危险情况,由班组长组织41、班组成员逐点进行危险分析、讨论确认危险源(点);2、由班组填写危险源(点)表,并讨论制定控制措施,上报安全科;3、安全科将所属班组上报的危险源(点)汇总后,十日内召集安全员、班组长、老工人等共同讨论,确定危险源(点),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二、控制与管理第四条 上班时发现危险源(点),班组长或指定当班(岗位)的专人按照要求进行检查监控,同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发现隐患,当班必须先处理后作业。当班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第七条 危险源(点)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列入公司月检查、周检查的巡查项目。第十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为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4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安全有特殊要求并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特种作业范围:(1)电工作业:含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7)压力容器作业:含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43、(8)危险物品作业的操作工、储存保管员;(9)经国家批准的其它的作业。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5、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培训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取证和复审44、。6、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7、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日期复审。8、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日常的检查工作。9、经公司批准需办理新证人员须提交个人申请经部室负责人、生产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转综合办予以组织办理,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个人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10、年审证件人员自行到培训机构办理也需提供个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生产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个人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11、公司出资办理证件的人员离开公司(不45、含去集团公司其它子公司)时扣还公司出资部分报销款项。第十一章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使公司设备、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机电设备科。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设备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4.1 生产设施建设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46、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公司根据各生产车间不同设备的性能、特点,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各部门及各车间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安委会备案。 生产设备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机电设备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4.2 生产设施使用 各类生产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设备科的技术人员讲解。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47、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4.3 生产设备设施维护 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48、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操作工负责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设备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4.4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和拆除 各类生产设备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设备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生产设备拆除前,拆除负责49、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生产设备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4.5 安全设备设施管理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50、批手续。 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第十二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第一节 总则一、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节 安全设施“三同时”主管领导及管理部门一、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负责。二、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由基建指挥部负责管理。第三节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职责一、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51、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三、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6)生产设施建52、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第四节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一、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的规定:(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3)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2)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的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4)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二、审53、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三、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四、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五、公司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第五节 附则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章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54、目的为了加强对我厂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凡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3.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3.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3.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3.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3.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3.6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4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4.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应由各车55、间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设备科组织厂内相关人员、公司设备管理部、财务部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报设备管理部,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4.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生产车间废旧部件报废申请表,经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废。4.3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5设备、设施的销账5.1设备、设施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资料应随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注销。5.2设备科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车间应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5.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财务部、机电设备管理56、部做好残值回收工作。6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报废处置的管理6.1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必须注明该设备的状态,并明确责任人,由设备科负责监督检查;6.2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负责处理报废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制定报废方案,明确责任机构、职责,过程执行明细,安全措施及报废后的上报、注销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第十四章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是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检维修作业管理。3 施工管理3.1施工前的准备公司新建57、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副总)工程师批准。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具体执行承包商及其他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58、.2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都必须有危害识别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3.3施工现场管理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59、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和危害识别,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60、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按规定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泄漏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迅速撤离现场。在61、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时,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或消防器材,并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动火、用火手续。在公司内断路作业,必须执行原化工部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3.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规定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架设62、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3.5施工完工后处理施工完工后,撤除安全标志,恢复安全设施。场地清理干净,保证道路畅通。4检维修管理制度4.1检维修前准备所有检维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审批手续。检维修项目应指定项目负责人。检维修设备、管道等的清洗置换工作由其所在岗位负责,分析检验取样工作由所在车间化验班负责。检维修项目的具体实施由维修班负责。重大检维修项目计划由车间制定,生产设备部审批后组织实施。检维修计划要求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63、度,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并对维修人员交代清楚任务、注意事项;落实安全措施。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及监护人检维修前要根据作业工种、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的不同对检维修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性、适用性进行确认,确保作业人员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维修人员应在检维修前,做到检修机具齐备,并对检维修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维修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业。对需外协人员检维修的项目,应经所在工段班组工艺处理完毕、分析合格后方可移交,并加强监护。4.2检维修安全规定检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检64、修安全技术规程,检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票证齐全:按照原化工部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检维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的设施、管道连通时,必须隔绝。检维修易燃易爆设备时,必须使用防爆器具,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在检维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在检维修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周围和生产情况,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检维修传动设备时,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在检维修过程中应备有必须的65、防护器具、消防器材。4.3检维修完工后处理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堵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留存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试漏、试车,并做好记录备查。由维修人员清理现场,作好检修设备的维护保养。检维修后的设备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经设备所在工段班组确认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5施工与检维修的监护要求5.1在每一个施工与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监护。5.2监护人要熟悉现场,明确安全防护措施;能冷静分析并果断处理作业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会熟练使用各种救护器材,熟识一般救护常识。5.3作业前,监护人必须会同作业人确认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5.4作业过程中,监护人66、有权且必须制止违章作业。5.5监护人员要监守岗位,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情况,并注意自身安全。5.6从事危险性较大的监护任务时,要根据情况增加监护人员。5.7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必须对现场作最后的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开。 第十五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 目的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4 内容与要求4.1 重大危67、险源辩识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4.2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68、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部人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煤粉车间及烧成车间,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重大危险源登记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69、。5 相关制度风险评价控制程序6 相关记录重大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检查记录第十六章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回转窑、磨机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库等,进行检查、清库等。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2.2.4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2.270、.5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2.2.6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相关部门:安全科;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行政办公室;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 各部门、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4 内容与要求 4.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环保部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1 安全71、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4.2 动火作业按照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72、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4.3.1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4.3.2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4.3.3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4.3.4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公司有关安全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须认真检查,防止将焊(割)炬等物件留在设备内。4.3.5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设备孔。4.4 临时用电作业4.4.1 非73、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4.4.2 检修(大修)时,电工班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由生技科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4.4.3 工期较长,需要多台临时用电器的作业项目,由电工班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拉接、拆除电线。4.4.4 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用电的,应经电工班班长同意。否则,不准接线。4.4.5 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4.5 高处作业4.5.1 高处作业的定义4.5.1.1 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74、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4.5.1.2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4.5.1.3 异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设计计算气温5及以上的。4.5.1.4 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中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4.5.2 高处作业的分级4.5.2.1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4.5.2.2 作业高度75、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4.5.2.3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5.2.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4.5.3 高处作业的分类4.5.3.1 特殊高处作业4.5.3.1.1 在阵风风力为 6级(风速 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4.5.3.1.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4.5.3.1.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5.3.1.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4.5.3.1.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4.5.3.1.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4.5.376、.1.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4.5.4 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4.5.4.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经安全环保部办理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4.5.4.2 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4.5.4.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5.4.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4.5.4.5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77、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4.5.4.6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4.5.5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4.5.5.1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内。4.5.5.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4.5.5.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4.5.5.4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78、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4.5.5.5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4.5.5.6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耐均压服。4.6 起重吊装作业4.6.1 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生技科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4.6.2 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4.6.2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4.6.3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79、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4.6.4 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4.6.5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生技科审查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4.6.6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4.6.7 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4.6.8 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10KV的距80、离应2m; 35KV的距离4m。4.6.8 外协作业时,应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执行。4.6.9 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4.6.10 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第十七章 相关方及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来施工和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一、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81、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二、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工程发包管理规定1、公司因基建、设备安装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82、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8、未签订承包合83、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四、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1、施工企84、业相关安全资质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第十八章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规范公司职工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心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职业危害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音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造成的危害。第三条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85、合治理。第四条 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第五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管 理第六条 公司委托具有专职职业卫生管理资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第七条 公司根据实际配备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治药品及相关物品。第八条 在产生职业危害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牌。第九条 在岗职工享有下列职工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对违反职业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86、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5、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三、职业卫生监护第十条 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全公司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第十一条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第十二条 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期间视同正常出勤。第十三条 员工健康检查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工健康检查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第十四条 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公司不安排未经上岗前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安排的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所禁忌的作业。87、第十五条 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第十六条 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第十七条 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十八条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第十九条 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第二十条 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88、由公司承担。第二十一条 员工职业健康检查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第二十二条 及时填写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表。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员工本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说明理由。第二十四条 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第二十五条 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第二十六条 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员工89、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由厂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四、职业卫生监测及危害控制第二十七条 公司加强以下职业危害的监测和控制;粉尘;噪音和振动;有毒有害气体;高温与低温;照度不良等。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针对不同的职业危害制定不同的预防措施。职业卫生管理主要措施:1、制定并实施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方案。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3、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4、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第二十九条 加强员工职业危害辨识、职业危害后果、自我防护方法、职业危害报告方法等卫生培训,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90、和操作规程及公司里的职业防治制度的学习。学习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第三十条 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在生产成本中列支。第十九章 劳防用品和保健品发放制度本制度依据高危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财企(2006)478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规则(GB11651-1989)。1 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重视员工劳动保护,确保员工在91、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公司各科室及各车间员工。3 具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3.1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3.2 劳动防护用品应从有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国家认证资质证书的公司,商家采购。3.3 公司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3.4 生产急需,临时增添或借用防护用品,需经所在科室申请,报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领用,凡借用的,用完必须及时归还仓库。3.5 公司新进员工由行政部确定工种并开出调令单后,仓库按同岗工92、人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3.6 公司应教育本公司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7劳保防护用品经费保证做到专款专用。3.8公用防护用品一律以旧换新,凡不交旧品者,一律不发新品。如本人掉失、损坏,一律由自己解决或出钱向公司职能部门购买。3.9根据需要,临时性或一次性防护用品,由员工提出申报安全管理办审核报公司经理批准。3.10 定期向劳动者提供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和保健品。3.11各种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维护。第二十章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 目的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93、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2 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管理。3 职责与分工3.1 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3.2 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4 内容与要求4.1 日常安全检查 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94、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 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4.2 定期安全检查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4.3 专项安全检查 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 安全防护装置95、的安全检查。 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4.4 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4.5 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4.6 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4.7 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96、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4.8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4.9 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4.10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第二十一章 应急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1.2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2.应急管理97、原则2.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厂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2.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2.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98、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2.4 科学实用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2.5 分级响应: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3.应急管理机构3.1领导机构公司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公司相关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3.2办事机构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值班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3.3工作机构公司相99、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4. 运行机制4.1预测与预警各职能科室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预警级别和发布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100、级:厂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科室(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4.2 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先期处置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101、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应急响应.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4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102、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应急结束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4.3 恢复与重建 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调查与评估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恢复重建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4.4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103、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5.应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1).人力资源公司办公室、安全科等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2) . 财力保障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104、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3). 物资保障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4). 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5). 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105、,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6).医疗保障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6.监督管理6.1 预案演练公司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6.2 培训教育由安全科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存培训记录。6.3 责任与奖惩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106、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6.4 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科进行监督管理。7 附则7.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二章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车间主任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委会办会室10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公司必须在1小时之内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车间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安环科,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108、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车间负责组织。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3、重大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安监、检察、工会共同调查。4、伤亡十人以上(含十人)的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调查。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109、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3、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4、因官僚主义、瞎指挥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5、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的,由有关领导负责。6、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的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负责110、;但未经学习,不懂安全操作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7、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8、对于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车间能解决但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由车间主管领导负责;车间无力解决且已呈报有关部门,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由贻误部门领导负责。九、凡发生下述伤亡事故的,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由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的。2、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或违背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违章指挥、强令职工或亲自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3、对职工不按规111、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未经考核合格就分配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4、安全设施不齐全、人机匹配不良、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的。5、劳动组织不合理,擅自加班加点作业,职工因过度疲劳而造成伤亡事故的。6、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或事后不认真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扩大、伤亡程度加剧或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7、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不按规定提取或擅自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8、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推动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中,没有安全内容和安全卫生措施而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中毒的。十、事故发生后,当有关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112、责任者进行了处理,拟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该起事故应予结案,事故结案的审批权限如下:1、轻伤事故由厂安环处审批。2、重伤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由主管安全的副总审批,报总公司备案。3、伤亡三人以下的特大伤亡事故报安监部门审批。4、伤亡三人以上的(含十人)特大伤亡事故由总公司会同当地安监部门及省安监部门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的一切原始材料、登记表、报告书及处理意见的批复等一并纳入事故档案,妥善保管。十一、事故统计及数据处理。1、及时准确报送伤亡事故统计月、季、年报表,按报表所列内容如实逐项填写。2、对本单位的大量事故资料和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利用数据统计科学原理及事故控制原理,推行安全系统工程管理方法,预113、测控制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规律及预防方法指导安全生产。第二十三章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2 引用文件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3 术语和定义3.1 绩效单位根据安全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消除安全风险方面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3.2 安全标准化绩效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达到和保持规定标准的执行质量。4 运行控制4.1 文件与资料 明确绩效考核运行中的重要岗位以及这些岗位所需的文件,确保文件现行有效。 文件和资料应便于使用和获取。紧急情况下,应114、确保操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能及时获得有效的工程图、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应便于理解,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改。 文件和资料应传达到公司内相关人员或受其影响的人员。 应建立现行有效并需控制的文件与资料发放清单,并能防止误用。4.2 记录记录应填写完整、清晰,标识明确,并确定保存期,存放安全,便于查阅。4.3 完善与改进 针对考核中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要求,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予以保持。 持续改进绩效考核制度,不断降低、控制或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和危害。5 绩效考核评定5.1 本标准中的考核内容,各考核处室按月定期进行考核,扣分累积,年终算出各单位实际得分。5.2 年终安全考核按1115、00分计,其中事故考核占50%,日常安全管理占50%,90分以上为优秀,8589分为良好,80分84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年终安全考核为优秀的单位方具备评选先进的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领导,年终绩效考评将受到一定影响。5.3 在日常安全考核中,无人身伤害、火灾、爆炸事故,并在年终安全考核为良好(含良好)以上的单位,给予安全奖励。5.4 在全年生产工作中,轻伤事故率没有超标,但发生一起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年终安全考核为合格(含合格)以下的单位,不给予安全奖励。5.5 在全年生产工作中,轻伤事故率超标的单位,年终不给予安全奖励。5.6 在全年生产工作中116、,发生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或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5.7 严格执行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火灾、爆炸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处室和主管领导,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和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对隐瞒不报、有意拖延不报、漏报、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或不保护事故现场的,对发生事故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5.8 结合单位的工作特点,凡接触危险作业或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大的单位,根据作业情况和操作频率,确定不同的工作危险程度系数,在年终安全奖励时,根据考核分数117、单位人数及危险系数,经安委会决定奖励金额。第二十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制订、修订、更新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以强化公司安全管理及安全职责,提升公司本质安全水平,特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进行制定、修订、更新和完善等作如下规定。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简称制度、责任制、规程,下同)制度、修订、更新的程序:公司安委会制订初稿初稿下发征集基层意见意见汇总安委会全体成员审定定稿行文下发。第三条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行业标准,符合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118、规定,不得与其相抵触。第四条 制度、责任制、规程等的制订、修订、更新等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确保其适用、适合。第五条 公司每年应对各种制度、责任制、规程等进行修订和完善,且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内外部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确保其适宜性。第六条 公司应建立有效获取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网络,对获取的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规定等要及时传达。第七条 制度、责任制、规程等的制订、修订、更新等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委会全体成员共同实施。第八条 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章 安全生产承诺书为了提高公司119、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保障本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安全、稳定,受董事会委托作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此,向广大员工和社会郑重承诺:1、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和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保障其受到严格执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3、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合理提取和使用;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为员工提供符合120、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持续完善安全工艺、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本质安全。4、经常参加公司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5、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6、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7、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整改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8、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积极弘扬公司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氛围。9、落实安全奖惩,做好绩效考核,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表彰安全先进典型,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本人将121、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接受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总经理: 月 日 第二十六章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有效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企业的安全会议由安全负责人负责召开,总结本月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2、会议要有详细记录,对检查安全工作的隐患问题进行研究制定解决措施。3、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会议由分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参加。传达贯彻上级安全运营要求,研究安全运营措施、计划,各成员部门汇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运营工作,提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处理解决的办法,并进行讨论。4、122、安全例会必须专备会议记录册,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5、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定期召开,形成会议记录,并将会议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6、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且必须熟悉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其他人员参加会议。7、参加企业级安全生产会议的人员有:公司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企业通知。8、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迟到、早退不请假或无故不请假也不参加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罚100元并列入绩123、效考核。对公司级重大安全会议,各部室必须派人参加,做好记录存档。9、在每周的生产调度会上,在总结和布置生产工作时,应同时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10 、在年度内召开各种生产经营工作会议以及召开公司级年度总结会议都应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同时总结和同时布置。第二十七章 交接班制度1目的 为严格交接班过程管理,明确交接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推诿、扯皮现象,保证公司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交接班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4.1 交班 交班值124、班长应在下班前1小时,将所属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拖延给下一班。 交班前三十分钟,由操作工擦试好本岗位的机器、电器仪表。整理好记录,清扫工作现场、检查工具、仪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做好岗位交班前的准备工作。 交班前,当班者应向接班者详细交待本班情况,做到十交,即本班生产情况;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设备运转和维护保养情况;仪器、仪表、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记录表的填写保护情况;室内外及设备卫生;跑、冒、滴、漏及机械用油情况;安全生产情况;领导的指示。六不交,即工艺指标不符合条件不交;设备保养不好不交;事故原因查不清不125、交;工具不全不交;记录表不齐全不整洁不交;设备及环境卫生不清洁不交。4.2 接班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位,认真听取上班值班长对生产情况的介绍和本班值班长对生产工作的布置。 接班者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听取交班者介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要点:十交六不交是否做到,设备运行阀门开关,仪表使用、油、水、电是否正常,各控制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是否符合工艺条件。 要做到五不接:交班项目交待不清不接;存在不安全生产因素不接;事故原因不清,处理不完不接;设备运转异常不接;工具不全、设备、现场不清不接。4.3 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所规定的检查路线,126、进行检查交接。4.4 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在接班人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4.5交接班时如双方之一发生争执,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进行协商解决。在此期间由交班者正常操作直到问题解决,交接班期间发生事故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事故由接班人负责。5 相关记录 交接班记录第二十八章 消防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127、度。4 内容与要求4.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4.2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4.3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4.4 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4.5 火灾事故预防 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128、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129、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4.5.14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4.6 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 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130、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4.7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4.8 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4.9 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5 相关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 相关记录安全目标责任书消防器材登记台131、帐安全作业许可证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会议记录第二十九章 领导带班管理制度一、现场带班人员范围现场带班人员范围为公司领导和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处理。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132、章指挥。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公司主要负责人。5、严查生产现场“跑冒滴漏”现场,并按规定进行处罚。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安全负责人报告。三、相关要求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经理请假,并通知公司安委会安排人员替班。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133、由生产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公司安委会汇总。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四、考核规定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公司安委会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公司办负责人50元。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134、00元的处罚。5、由公司安委会、安全负责人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第三十章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第一条 设备设施布局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第二条 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稳可靠。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3、产品、包装木箱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135、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高度不许超过2米,高比宽不大于2比1。第三条 生产区域地面状态1、安全通道应以醒目的划线界定;2、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侵占;3、为生产设置的坑、壕、池等应有牢固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4、作业场所的工业垃圾、污油、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5、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第四条 防尘、防毒(含物理因素)设备设施1、防尘防毒设备应完好,能正常运转、排尘效果好;2、主管道和支管道应无破裂、泄漏;3、集尘(毒)风罩应完好、有效;4、闸板应灵活可靠,无破损;5、虑料(或元件)及时清洗更换,保证完好有效;6、不产生二次扬尘(毒);7136、防尘设备设施的合格率指标应按设备完好率考核。第五条 工业噪声1、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2、对生产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封闭化措施,用底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3、现有场所凡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未达标前,可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职工健康安全。第三十一章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1 目的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2 范围适用于本厂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包括指137、示性标志、警示标志、禁令标志、交通标志、消防标志、设备标志等。3 引用法规3.1安全生产法3.2安全标志GB2894-19964 管理程序4.1安全科要认真识别作业区域内危险因素,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2制作的安全警示标志符合国家标准规范。4.3安全警示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工作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4.4现场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未经现在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移动和拆除。4.5因工作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统一保管。4.6安全员负责138、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维护。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及时对缺失的安全标志进行补充。4.7厂部每月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记录。第三十二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由公司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及数额统一由公司安委会提出。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依照本办法给予经济罚款,由安全部门下达扣款通知,财务部门执行扣款并统一管理。第三条 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技术139、的推广应用,对利用科学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突出贡献者,给予500元以上的奖励。第四条 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取得显著的成绩人员,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第五条 积极参与事故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的有功人员,每次给予100元以上的元奖励。第六条 因措施得当,有效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400元以上的奖励。第七条 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积极参与整改者,每次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第八条 制止或举报现场人员的“三违”行为者,每次给予50元以上的奖励。第九条 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实践证明效果明显,视情况给予100元以上的奖励。第十条 积极参加矿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且成绩优秀给予5140、0元以上的奖励。第十一条 生产作业(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50元以上的罚款。1、进入采石场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2、未按规定穿工作鞋(绝缘鞋)、工作服;3、焊工作业时不戴防护眼镜;4、作业人员使用未校检的安全防护工(器)具或工(器)具存在缺陷;5、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第十二条 有下列损坏安全设施行为之一者,处100元以上的罚款,造成后果的另行追究责任。1、随意拆除安全防护网;2、随意拆除运转设备上的防护装置、危险地区防护栅栏等;3、检修完设备后未及时恢复防护装置;4、安全联锁、报警、限位装置、失灵未及时调整修复;5、随意移动或故意毁坏停电警示牌、安141、全标示牌、交通标志牌;6、损坏生产照明线路或盗窃灯泡、电线、电缆;7、随意侵占、埋压、挪用和损坏消防器材。第十三条 生产作业(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程、规定行为之一者,处50元以上的罚款。1、不服从正确指挥或违章指挥;2、未接受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而上岗操作;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或参加活动不签名;4、无故不参加矿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或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5、其它不安全行为。第十四条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以上的罚款。1、擅自将车辆交给非编制人员驾驶;2、酒后驾驶车辆;3、驾驶室内超坐或者室外站人;4、人货混装或载货不符合安全规定;5、违反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其他行为。142、第十五条 机动车辆管理记录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给予责任人50元以上的罚款。第十六条 对新工人(待岗、兼岗、复工等)以及临时工,未进行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岗的责任单位处200元以上的罚款。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对安全科长处200元以上的罚款。第十八条 未及时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工(器)具的责任人,每次处50元罚款。第十九条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组织或参加抢救,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处200元至500元罚款。第二十条 未按要求及时整改本单位事故隐患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整改的,处200元至600元罚款。第二十一条 隐患整改后,未及时反馈,处50元罚款。第二十二条 隐患整改不符合要求,或者谎报整改结果,处143、100元罚款。第二十三条 违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管理规定的,处200元以上的罚款。第三十三章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第一条 定义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第二条 事故、事件类别1、人身伤害事故、事件;2、职业病;3、设备事故、事件;4、火灾;5、交通事故、事件;6、未遂、违章;7、相关方投诉。第三条 报告范围发生在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中的一切事故、事件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第四条 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及时间要求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伤者144、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采取应急措施,严防事故(事件)扩大。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含重伤)以上的事故报告后,必须在半小时内将事故概况(时间、地点、伤亡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和职务、伤害程度、简要经过及原因)上报市安监局(或镇安办)。第五条 事件由公司负责调查处理(处理程序与轻伤事故相同);轻伤及以下事故由公司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无直接利害关系。第六条 重伤及以上事故由上级安监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第七条 本公司事故(事件)调查组的责任1、查明事故发生概况、过程、原因和人员145、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第八条 本公司事故(事件)调查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年、月、日、班次、时、分和详细地点)。2、受伤害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3、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4、事故的后果和直接经济损失。5、事故受害人班前是否有病,是否饮过酒、家庭生活状况等。6、发生事故时,受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间的联系和联络,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设备运转状态、工作参数(如温度、压力)、设备有无缺损、操作是否正常,事前设备有无异常反应或征兆,发现异常现象判断和处理情况。7、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班前进146、行安全交底情况。8、有无岗位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及办法等。9、事故现场的实测图纸或照片。第九条 对本公司发生的事故(事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第十条 对事件和轻伤及以下事故责任者和有功人员按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罚或奖励。重伤及以上事故按上级安监部门调查结果和要求处理。第十一条 事故报表应按职工伤亡登记表的内容认真逐项填写。第十二条 事故结案后,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其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2、职工147、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3、现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4、直(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资料;5、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6、物证、人证调查材料;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8、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9、发生事故时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10、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11、事故调查及分析会的记录;12、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第十三条 对所发生的事故,在全公司开展事故教育活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并举一反三,结合本班或本工种情况,采取防范措施。第十四条 安全科负责事故统计,建立事故统计台帐。第十五条 安全科应当对本公司一个时期内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提醒生产单位加强防范,达到减少轻伤事故148、和杜绝事故发生之目的。第三十四章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产系统供配电系统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正常运行,防止供配电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生产车间应当配备足够的配电系统管理及电气操作的人员,从事供配电系统管理及电气操作的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业部门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以及本公司有关规定。第三条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电业部门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的供配电系统。第四条 旋窑生产线应严格建立双回路供配电系统,确保回转窑安全运转。第五条 加强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杜绝配电系统安全事故。第六条 加强供配电系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供配电系统安全运行149、。第七条 所有配电系统有关的所有资料与图纸,包括使用说明书、检验调试报告、技术更新改造等有关资料以及各种运行、检查、检测记录等应得到妥善保管。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五章 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审制度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系统能快速有效地进行,并保持其持续改进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审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每年应当结合实际,制定详实的标准化系统评审计划,并按计划每年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进行评审。第三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审应由公司最高管理层组织,公司安委会150、全员共同执行。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审应包括下列输入:监测与检测记录;以前评审的跟踪结果;影响标准化系统的变化;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实施的有效性;事故统计分析;员工和相关方的抱怨;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标准化系统覆盖范围的充分性;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实施标准化系统的资源情况;现场人员职责的合理性等。第五条 当公司内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进行评审。第六条 标准化系统评审过程必须有详实记录,并进行文件化。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审结果应及时公布于众,及时同员工及相关方沟通,征集员工及相关方的合理化建议,以便改进提高。第八条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委151、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一条 定义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第二条 事故、事件类别1、人身伤害事故、事件;2、职业病;3、设备事故、事件;4、火灾;5、交通事故、事件;6、未遂、违章;7、相关方投诉。第三条 报告范围发生在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中的一切事故、事件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第四条 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及时间要求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采取应急措施152、,严防事故(事件)扩大。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含重伤)以上的事故报告后,必须在半小时内将事故概况(时间、地点、伤亡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和职务、伤害程度、简要经过及原因)上报市安监局(或镇安办)。第五条 事件由公司负责调查处理(处理程序与轻伤事故相同);轻伤及以下事故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无直接利害关系。第六条 重伤及以上事故由上级安监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第七条 本公司事故(事件)调查组的责任1、查明事故发生概况、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153、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第八条 本公司事故(事件)调查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年、月、日、班次、时、分和详细地点)。2、受伤害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3、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4、事故的后果和直接经济损失。5、事故受害人班前是否有病,是否饮过酒、家庭生活状况等。6、发生事故时,受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间的联系和联络,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设备运转状态、工作参数(如温度、压力)、设备有无缺损、操作是否正常,事前设备有无异常反应或征兆,发现异常现象判断和处理情况。7、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班前进行安全交底情况。8、有无岗位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154、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及办法等。9、事故现场的实测图纸或照片。第九条 对本公司发生的事故(事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公司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第十条 对事件和轻伤及以下事故责任者和有功人员按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罚或奖励。重伤及以上事故按上级安监部门调查结果和要求处理。第十一条 事故报表应按职工伤亡登记表的内容认真逐项填写。第十二条 事故结案后,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其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2、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3、现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4、直(155、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资料;5、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6、物证、人证调查材料;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8、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9、发生事故时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10、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11、事故调查及分析会的记录;12、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第十三条 对所发生的事故,在全公司开展事故教育活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并举一反三,结合本班或本工种情况,采取防范措施。第十四条 安全科负责事故统计,建立事故统计台帐。第十五条 安全科应当对本矿一个时期内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提醒生产单位加强防范,达到减少轻伤事故和杜绝事故发生之目的。第三十七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156、理制度1 目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3 职责与分工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财务部:按国家规定每年提取销售额的2%作为公司安全费用。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使用管理。4 内容与要求4.1 安全费用包括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157、设施费用。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事故隐患整改费用。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4.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4.3 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月份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提取比例按附录标准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财务部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4.4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取使用。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 安全生产158、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4.5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由安全环保部按年度计划审批,年末编制汇总。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5 相关记录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费用台帐安全费用审批表安全费用汇总表领料单附录: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159、分,按照0.5%提取;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第三十八章 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1、公司内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通知公司医务室和安全部门,在医务室的指导下将工伤职工送往指定医院救治。职工在公司外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就近治疗,并通知公司医务室和安全部门,待伤情稳定后在医务室指导下转入规定等级的医院。2、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2日内会同事故发生部门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表报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3、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5日内会同事故发生部门、办公室、医务室、 工会进行事故调查,拟定事故报告。事故报告要详细真实,明确责任。4、为弄清事故的真相,凡是发生重伤、160、死亡、多人事故的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不准移动现场的一切设备、物品(抢救者除外),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处理现场。5、为了查清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凡是发生重伤、死亡、多人事故的,安全部门要立即进行事故调查,拟定事故报告,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事故报告要详细真实,责任明确。6、医务室和办公室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工伤职工住院或在家修养期间的护理等级、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费用。工伤职工可选择由家属护理或由单位派员护理,如选择家属护理,公司按有关规定支付护理费;如选择公司派员护理,公司不再支付护理费。7、医务室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治疗医院沟通,确认工伤职工的治疗诊断结果和修养期限。8、工伤161、职工住院,公司可以垫付费用,工伤职工不能办理借款手续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办借款手续,待伤情稳定后补办借款转移手续。9、工伤职工在医疗期结束当月,持住院单据(机打发票、住院明细、诊断书)到公司医务室登记,医务室对相关费用进行审核确认,经办公室审批后到公司财务报销相关费用。由公司垫付费用的,财务部要及时清理。10、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公司安环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162、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11、工伤认定结束后,办公室将认定结果提供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人力资源部按有关规定计算工伤职工的赔付数额,经公司领导讨论通过后实施工伤赔付。12、工伤职工在签字领取赔偿金后,工伤处理终结。如对赔付数额有异议,自得知赔偿数额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超过30日的,公司办公室不再受理。对公司办公室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工伤医疗期结束后一年内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13、工伤后遗症等问题均由公司领导研究确定。14、职工因伤休息后复工时,本人应持医务部门的诊163、断书到安全部门签署意见。15、工伤事故月报表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统计汇总,在下月五日前报有关领导。16、事故补报时,必须由当事人和当事部门领导说明补报的原因,并有事故现场证明,证明经本部门相关人员讨论,领导签署意见以后,报 公司安全部门处理。17、安全部门负责工伤处理的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18、每年12月末召开年度会议,讨论本年度内工伤事故的处理和赔付等事宜。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会议,处理有关事宜。1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标GB/T161801996)。20、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164、劳社部发20028号)。21、工伤认定办法(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22、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23、对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第375号)执行。第三十九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有组织上的保障,否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无从谈起。所谓组织保障,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保障;二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165、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在生产经营单位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则是专职安全生产瞥理人员。在生产经营单位既承担其他工作职责,同时又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人员则为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督促各种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等。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166、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一、机构设置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满足如下要求;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的大小、从业人员的多少、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等因素确定。2、除上述以外,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167、理机构的设置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二、人员配备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如下要求: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除上述三类高风险单位以外且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只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3、当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时,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168、位负责。三、管理要求1、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上岗;2、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任命和更新须以文件或任命书加以体现;4、公司最高管理者可依法在高级管理层中指定安全生产管理者;5、公司最高管理者应依法以书面形式任命安全负责人、员工代表、消防队负责人、抢险救援人员、事故调查员、与风险及其评估相关的职位等;6、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应设置专职医护人员及员工代表;7、文件或任命书应由最高管理者及接受任命人员签字;8、依法建立公司安全委员会职责或成员职责;9、管理层应依据接受事故169、调查分析技术、沟通技巧、法律依从人性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变化管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等培训;10、员工代表不仅需要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情况,而且应完全胜任其职责所要求的所有条款。第四十章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名词术语第三章 管理职责第四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使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器设备等。第三条 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安装、维护、改170、造和使用进行具体规定。第二节 名词术语第一条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固定式容器或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0.1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仓等。第二条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171、有毒、有腐蚀、最高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第三条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载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第四条 维护保养:是指“维护、修理、保养”的业务。其中的“修理”主要是一些调试性的修理,是不对特种设备原有的结构形式或性能指标进行更改。第五条 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第六条 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172、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技术指标不应变更。第三节 管理职责第一条 特种设备按相关职能由各分公司机动科进行管理。第二条 电气车间负责起重设备和防爆电器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管理。第三条 机械车间动力工段、液压工段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所有特种设备的采购和维修管理。第四条 公司的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第五条 管理部门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173、与安全监察规定,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在使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参加特种设备的订购、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编制定期校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校验的报检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第六条 使用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定期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在使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必须参加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必须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编制特种设备紧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必须定期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174、员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第四节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一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一)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特种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附件。(二)特种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设备安装后将特种设备出厂资料和安装资料交给使用单位入档。使用单位使用前30日内向相应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该设备的监督校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设计、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操作维修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等材料。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三)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175、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2、操作人员守则。3、安全操作规程。4、常规检查制度。5、维修保养制度。6、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7、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使用单位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2、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7、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五)使用单位176、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检查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对在用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承载类特种设备,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查。2、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A、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B、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C、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D、绳索、链条及吊装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E、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六)每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噪声。3177、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七)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从新投入使用。(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九)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意识。(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十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178、报告。(十二)使用单位决定停用的特种设备,预计停用时间超一年的,或要报废特种设备,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职能部门申请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检修(一)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二)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严格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三)使用单位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检,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四)使用单位要定期校验和检修的在用特种179、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并及时记录在案。(五)特种设备的改造和大修前,由使用单位向相应的管理部门提出改造或大修申请,并附改造或大修内容。管理部门批准后,由装备部委托具有相应特种设备维修和改造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或大修结束后装备部将校验检测机构的校验检测资料交相应的管理部门核准,核准后由管理部门下发特种设备允许使用单,并将有关改造或大修资料交使用单位入档。第三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一)特种设备的安装由装备部委托取得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中的监督校验,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核准的校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校验,监督校验合格后交付给使用单位。第四条180、 特种设备的校验(一)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安排好停机检验时间,向管理部门提出检验申请。管理部门组织检验,检验结束后将检验报告交使用单位入档。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检验后使用单位要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二)停用特种设备拟重新使用前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并提前一个月向管理部门提出使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三)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消除隐患后,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1、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2、发生设备事故。第181、五条 压力容器的使用要求(一)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压力容器档案卡。2、压力容器设计文件。3、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4、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5、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6、压力容器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文件和资料。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8、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要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182、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应包括: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 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四)压力容器用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使用单位每年的一月份根据安全阀有效期向装备部报安全阀的校验计划,在安全阀有效期届满前15日向装备部提出校验申请,装备部委托有资质机构校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五)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测温仪表、液面计必须强制检定,检定的具体要求及使用维护按公司有关计量管理制度执行。(六)压力容器发生下183、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车间安全管理员、单位设备科、装备部报告。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3、安全附件失效。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6、过量充装。7、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9、其他异常情况。(七)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对于特殊的生产工艺过程,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紧急泄漏184、需进行带压堵漏时,使用单位必须按设计规定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持证操作,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应派人进行现场监督。(八)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水质管理和监测,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能投入运行。(九)压力容器的修理或改造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修理或改造单位要提供修理或改造后的图样、施工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十)改变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时,使用单位向装备部提出申请,装备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第六条 压力管道的使用要求(一)使用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在施工前185、向装备部提出申请,由装备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施工。(二)压力管道、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界定:1、压力管道是指由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等组成的系统,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2、安全保护装置指压力管道上连接的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等。3、附属设施指阴极保护装置、压气站、泵站、阀站、调压站、监控系统等。4、管道的划分界限为:管道与设备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缝、螺纹连接的第一个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的第一个密封面。(三)输送可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要建立以下制度:1、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2、巡线检查186、制度。3、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且定期演练。(四)在用压力管道需要进行一般修理、改造时,其修理、改造方案由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五)在用压力管道需要进行重大修理、改造时,由装备部向负责使用登记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并由经核准的监检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六)使用有安全标记的压力管道元件。(七)压力管道用压力表、测温仪表必须强制检定,检定的具体要求及使用维护按公司有关计量管理制度执行。第七条 起重机械的使用要求(一)起重机械必须有制造企业关于该起重机械产品或者部件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二)起重机械的安装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三)自行制造或者改造本单187、位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将设计或者改造的相关资料,报机动科审批。(四)新增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30日内。必须向机动科申报,经审批后方可使用。(五)经检查检验,有重大隐患的起重机械,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经有资质单位维修后,生产部审批后方可使用。(六)禁止使用无资质单位设计、制造、安装的起重机械。(七)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二年。第八条 公司内机动车辆的使用要求(一)新增公司内机动车在投入使用前30日内。必须向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批后方可使用。(二)厂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产作业区或者188、施工现场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进行交通安全管理。(三)公司内机动车辆需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并报管理部门备案。(四)公司内机动车辆要按规定喷涂公司内机动车辆的统一编号。(五)驾驶公司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特种车辆驾驶许可证,并严格遵守厂区道路行驶规定。(六)公司内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准出公司,确系因工作需要出公司的,需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公司,出公司时要接受门卫的检查,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公司。(七)在用公司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检验不合格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检验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八)公司内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由车辆189、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按事故责任分别承担。(九)禁止使用无资质单位制造的公司内机动车辆。(十)不得随意改变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原结构及颜色。第五节 检查与考核第一条 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人员,进行特种设备的维修或者日常维修的,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罚。第二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单位未予以报废,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要求处罚。第三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的,按特种设备安全监190、察条列要求处理。第四条 对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许可证的特种设备的单位,或者未向管理部门报批即投入单位,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要求处罚。第五条 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单位,按特种设备监督监察规定处理。第六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不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未能及时有效抑制灾害扩大,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以及隐瞒事故不报的,按特种设备监督监察规定处理。第七条 擅自使用未申报或未经检验监测的特种设备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要求处罚。第四十一章 大型吊装作业管理制度目的:加强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适用范围:部内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吊索)的安全使用和检查191、。1、部内使用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班组领取3、生产线设置专门吊具存放点,存放点有选用规格和对应载荷的标签及使用范说明,主要使用人员能熟悉并正确选用,不合格的吊索具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员工在操作时选用非本工序使用的吊具,一经查实给予50元罚款。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事业部安全管理员办理相关报废手续。5、办公室每周一、三、五,对现场使用的吊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吊索、吊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事业部安全管理员办理相关报废手续。6、事业部有192、专人管理和维修保养吊索具,在发现吊索具有老化、断股、撕 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7、事业安全管理员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复用。8、行车吊钩每季度探伤一次,并将探伤报告由安全管理员归档保存,其余如吊环、“T”字钩、等专用吊具每半年探伤一次,探伤报告由安全管理员归档保存,探伤中发现缺陷者一律报废。9、尼龙吊具等软吊具只能吊装光轴,严禁吊装带有锐边的工件,一经发现罚款20元。钢丝绳报废标准 断丝的性质和数量起重机械的总体设计不允许钢丝绳具有无限长的寿命。对于6股和8股的钢丝绳,断丝主要发生在外表。而对于多层绳股的钢丝绳(典型的多股结构)就不同,这种钢丝绳断丝大多数193、发生在内部,因而是“不可见的”断裂。下表考虑了这些因素,它适用于各种结构的钢丝绳。 绳端断丝当绳端或其附近出现断丝时,即使数量很少也表明该部位应力很高,可能是由于绳端安装不正确造成的,应查明损坏原因。如果绳长允许,应将断丝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装。 断丝的局部聚集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则钢丝绳应报废。如这种断丝聚集在小于6d的绳长范围内,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绳股里,那么,即使断丝数比表列的数值少,钢丝绳也应予报废。 断丝的增加率在某些使用场合,疲劳是引起钢丝绳损坏的主要原因,断丝则是在使用一个时期以后才开始出现,但断丝数逐渐增加,其时间间隔越来越短。在此情况下,为了判定断丝的增加率,应仔细检194、验并记录断丝增加情况。判明这个“规律”可用来确定钢丝绳未来报废的日期。 绳股断裂如果出现整根绳股的断裂,则钢丝绳应报废。 由于绳芯损坏而引起的绳径减小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或多层结构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显著减小时,钢丝绳应报废。微小的损坏,特别是当所有各绳股中应力处于良好平衡时,用通常的检验方法可能是不明显的。然而这种情况会引起钢丝绳的强度大大降低。所以,有任何内部细微损坏的迹象时,均应对钢丝绳内部进行检验予以查明。一经证实损坏,则该钢丝绳就应报废。 弹性减小在某些情况下(通常与工作环境有关),钢丝绳的弹性会显著减小,若继续使用则是不安全的。钢丝绳的弹性减小是较难发觉的,如检验人195、员有任何怀疑,则应征询钢丝绳专家的意见。然而,弹性减小通常伴随下述现象:a.绳径减小;b.钢丝绳捻距伸长;c.由于各部分相互压紧,钢丝之间和绳股之间缺少空隙;d.绳股凹处出现细微的褐色粉末;e.虽未发现断丝,但钢丝绳明显的不易弯曲和直径减小比起单纯是由于钢丝磨损而引起的也要快得多。这种情况会导致在动载作用下突然断裂,故应立即报废。 外部及内部磨损产生磨损的两种情况:a.内部磨损及压坑这种情况是由于绳内各个绳股和钢丝之间的摩擦引起的,特别是当钢丝绳经受弯曲时更是如此。b.外部磨损钢丝绳外层绳股的钢丝表面的磨损,是由于它在压力作用下与滑轮和卷筒的绳槽接触摩擦造成的。这种现象在吊载加速和减速运动时,196、钢丝绳与滑轮接触的部位特别明显,并表现为外部钢丝磨成平面状。润滑不足,或不正确的润滑以及还存在灰尘和砂粒都会加剧磨损。磨损使钢丝绳的断面积减小因而强度降低。当外层钢丝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时,钢丝绳应报废。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 外部及内部腐蚀腐蚀在海洋或工业污染的大气中特别容易发生。它不仅减少了钢丝绳的金属面积从而降低了破断强度,而且还将引起表面粗糙并从中开始发展裂纹以至加速疲劳。严重的腐蚀还会引起钢丝绳弹性的降低。.1 外部腐蚀外部钢丝的腐蚀可用肉眼观察。当表面出现深坑,钢丝相当松弛时应报废。.2 内部腐蚀内部腐蚀比经常伴随它出现的外部腐197、蚀较难发现。但下列现象可供识别:a.钢丝绳直径的变化。钢丝绳在绕过滑轮的弯曲部位直径通常变小。但对于静止段的钢丝绳则常由于外层绳股出现锈积而引起钢丝绳直径的增加。b.钢丝绳外层绳股间的空隙减小,还经常伴随出现外层绳股之间断丝。如果有任何内部腐蚀的迹象,则应由主管人员对钢丝绳进行内部检验。若确认有严重的内部腐蚀,则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变形钢丝绳失去正常形状产生可见的畸形称方“变形”。这种变形部位(或畸形部位)可能引起变化,它会导致钢丝绳内部应力分布不均匀。钢丝绳的变形从外观上区分,主要可分下述几种:.1 波浪形波浪形的变形是:钢丝绳的纵向轴线成螺旋线形状。这种变形不一定导致任何强度上的损失,但如198、变形严重即会产生跳动造成不规则的传动。时间长了会引起磨损及断丝。出现波浪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若d14d/3,则钢丝绳应报废。式中d为钢丝绳的公称直径;d1是钢丝绳变形后包络的直径。.2 笼状畸变这种变形出现在具有钢芯的钢丝绳上。当外层绳股发生脱节或者变得比内部绳股长的时候就会发生这种变形。笼状畸变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3 绳股挤出这种状况通常伴随笼状畸变一起产生。绳股被挤出说明钢丝绳不平衡。绳股挤出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4 钢丝挤出此种变形是一部分钢丝或钢丝束在钢丝绳背着滑轮槽的一侧拱起形成环状。这种变形常因冲击载荷而引起。若此种变形严重时,则钢丝绳应报废。.5 绳径局部增199、大钢丝绳直径有可能发生局部增大,并能波及相当长的一段钢丝绳。绳径增大通常与绳芯畸变有关(如在特殊环境中,纤维芯因受潮而膨胀),其必然结果是外层绳股产生不平衡,而造成定位不正确。绳径局部严重增大的钢丝绳应报废。.6 扭结扭结是由于钢丝绳成环状在不可能绕其轴线转动的情况下被拉紧而造成的一种变形。其结果是出现捻距不均而引起格外的磨损,严重时钢丝绳将产生扭曲,以致只留下极小一部分钢丝绳强度。严重扭结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7 绳径局部减小钢丝绳直径的局部减小常常与绳芯的断裂有关。应特别仔细检验靠绳端部位有无此种变形。绳径局部严重减小的钢丝绳应报废。.8 部分被压扁钢丝绳部分被压扁是由于机械事故造成的。严200、重时,则钢丝绳应报废。.9 弯折弯折是钢丝绳在外界影响下引起的角度变形。这种变形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由于热或电弧的作用而引起的损坏钢丝绳经受了特殊热力的作用其外表出现可供识别的颜色时,该钢丝绳应予报废。1.钢丝绳的断丝数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的各种损坏一般都要表现在断丝上,断丝的数目往往是判断钢丝绳是否报废的重要依据。断丝的原因有拉断、扭转、疲劳、磨损和锈蚀等。在检查断丝数时,还应综合考虑断丝的部位、局部聚集程度和断丝的增长趋势,以及该钢丝绳是否用于危险品作业等因素。1)钢丝绳在任何一段节距(指每股钢丝绳缠绕一周的轴向距离)内的断丝数达到表1的数值,应报废。 表1 钢丝绳报废断丝数 见表钢丝绳断201、丝数安全系数钢丝绳结构绳69绳637一个节距中的断丝数交互捻同向捻交互捻同向捻6126221167147261371683015(2)如果钢丝绳锈蚀或磨损时,应将表1断丝数按表2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作为判断报废的依据。 表2 锈蚀或磨损的折减系数表 见表钢丝表面磨损或锈蚀量%10152025304040折减系数%85757060500(3)绳端部及其附近出现断丝,如果绳长允许,即使数量少,也应将断丝部位切去重新安装,否则应报废。(4)断丝的局部聚集程度高,例如聚集在小于一个节距的绳长内,或集中在任一绳股里,即使断丝数比报废标准规定的数量低,也应予以报废;(5)断丝出现增长趋势,应给予充分注202、意,加强检查并记录断丝增长情况,辨明规律,确定报废日期。(6)当钢丝绳某一绳股整股断裂,则不管由于什么原因、发生在什么部位,都应立即报废。(7)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在考虑磨损或锈蚀所进行的折减后,应按一般起重机钢丝绳报废断丝数的一半作为报废的依据。2.磨损和腐蚀钢丝与滑轮和卷筒的绳槽接触摩擦,会引起外层股的钢丝表面磨损成平面状。绳股和钢丝之间的摩擦会引起内部磨损。由于环境及维护等原因引起钢丝表面粗糙锈蚀、沾染灰尘和砂粒以及润滑缺陷,会使磨损和锈蚀加剧,导致钢丝绳的断面面积减小、强度降低。当有以下情况时,钢丝绳应该报废。(1)当外层钢丝磨损达40%,应予报废。(2)磨损引起钢丝绳相对于203、公称直径减小达7%,即使未发现断丝,也应立即报废。(3)钢丝绳出现可用肉眼观察到的外部钢丝的腐蚀,当表面出现腐蚀深坑,钢丝相当松弛,应立即报废。 (4)存在任何内部腐蚀的迹象,经过对钢丝绳内部检验,确认有严重的内部腐蚀,应立即报废。第四十二章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 适用范围1. 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本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生产或储存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确定了各级人员的权限和审批的程序, 给出了安全动火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和各级动火的期限,并对审批人、安全监护人、动火人提出了具体要求。1.2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和易燃易204、爆场所的动火作业。1.3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1.4 本规程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动火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标准HG23011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GBJ 50016 -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HG 23014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辩训GB 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3. 定义3.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3.2 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205、品的场所符合GBJ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3.3 危险化学品场所生产和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物品的场所符合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区域。4. 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重大危险源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带油、带压、带有其它可燃介质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与其连接的中间无阀门隔离的管线,一律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作为特殊动火处理; 在硫酸罐区内不允许动火,如确属生产需要,一般按特殊动火处理206、。 各类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场所。 整流变电厂房。4.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物品、未超过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危险化学品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厂区的防爆区域内; 各种油类储罐、油管线上; 污水处理场、工业下水及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沟、管道等(包括距上述地点); 烧成车间、煤粉制备车间厂房15米以内的区域。4.2.5 各单位锌粉库、锰矿粉库、氧气乙炔库及其它厂内各种仓库及其15米范围内。生产区内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4.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污水处理厂过滤器。从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化学品系统处理后拆下来,且运到安全地点的生产设备和管道; 车间207、可燃物仓库、厂区车库;生产区内一级动火规定以外的区域。5. 动火种类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下列动火作业,均应按本标准办理动火手续。未取得合格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动火:5.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5.2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5.3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电器等。5.4机动(电动)车辆进入生产禁火区。6. 固定动火:6.1 生产区内的钳工、电工、仪表维护班的修理间;6.2 生产车间的维修间;6.3 生产区内非防爆场所使用的电热设备;6.4 生产工艺系统所需场所。7. 动火申请与审批7.1 工程施工动火由工程主管部门提前与区域所属单位接洽,由区域所属单位根据本规定确定动火级别。一级动火由单208、位领导提前半天向上一级安全部门提出动火申请。7.2 审批权限 特殊动火由安全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准,一级动火由安环部门批准。 二级动火由所在单位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车间主任或副主任批准。7.3 审批程序 特殊动火的申请和审批由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向安全部门提出申请,生产部、设备部、安环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共同到现场研究动火方案,制订动火安全措施, 安全部门填写特殊动火作业许可证,报请总经理批准。一级动火的申请和审批动火单位的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向安全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对施工现场认真检查,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填写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经车间领导现场检查确认后在许可证的申请动火栏签字;外委施工单位动火209、负责人在动火会签栏签字;由动火审批人到现场通过全面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已逐项落实后,签字批准。对时间较长、区域较广、项目较大的一级动火,应由申请单位制定出书面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并召集有关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后,按规定审批动火。二级动火的审批由车间主任或副主任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车间技术人员) ,制订安全措施,填写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已逐项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 外来施工单位在生产区内施工动火,应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向区域所在单位提出动火申请(管辖权不明确的区域向工程主管单位的安全部门提出动火申请),由所管辖区域的单位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会210、同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落实安全措施,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并按动火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审批。8. 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8.1 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分析合格后,如超过1小时才动火,必须再次进行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动火。8.2在正常生产的区域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准动火;凡能拆下来动火的,一定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动火,律禁止。对“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中的动火,有专项安全措211、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在节假日前,由工程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生产、安全、设备部门检查确认,共同会签,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按一级动火管理程序办理。其它时间按正常管理程序进行管理。8.3 一张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动火点。实行一点(一个动火点)、一证(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动火监护人),不得用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点动火。8.4 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固定动火点每季度由安全部门组织检查认定一次。8.5 生产设备进行大、中修,因动火工作量大,对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均应彻底送至安全区,并加予安全防护、隔离。8.6 进设备内部动火,必须同时遵守H212、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高处作业动火,必须同时遵守HG 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8.7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9. 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安全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动火管理制度的动火作业或危险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况,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10. 审批人职责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详细了213、解、检查动火的条件和部位及环境状况,审查安全措施确实可靠后方可签字批准。11. 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11.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11.2 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11.3 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动火”的原则的动火要求,有权拒绝动火。12. 动火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13.1 动火监护人资格动火监护人必须持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13.2 动火监护人培训动火监护人应参加有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的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214、合格后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发放动火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13.3 动火监护人的职责动火监护人接到动火作业许可证二、三联后,应认真看清动火作业许可证全文,在安全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注意检查准备动火的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动火部位是否一致,经复查无误后将第三联动火作业许可证交动火人;检查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监护人监火时佩带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不得离开现场。13.4 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有权制止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作业许215、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14. 动火作业许可证14.1 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14.2 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一联存放在签发部门,一联由动火作业人员持有,一联由动火监护人员持有,一联存放在动火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14.3 动火前的准备工作:调查动火现场,确定动火级别,落实安全措施,联系化验分析(化验分析:氧含量在2022内,爆炸试验不爆为合格)。14.4 每张动火作业许可证仅限一个动火点, 安全措施应详细具体,书写要清楚,用词要准确。14.5动火作业许可证批准后,按审批人意见进一步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经复查无误, 方可将火票二、三联交给安216、全监护人, 一联交给审批人保存,四联存放在动火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14.6 动火作业许可证存档: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包括特殊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审批的安全监督部门存档;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存档。14.7 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一年。15. 化验分析15.1 爆炸试验是指易燃气体与空气按一定比例混合,用电火花接触,看是否产生爆炸的模拟性试验。15.2注意事项: 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动火,必须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爆炸试验分析结果,必须由分析单位提出确切的书面报告,交委托单位。委托单位要将将分析数据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217、防火措施。 含氧量分析及爆炸试验合格,并不保证动火绝对安全,还取决于采样后条件(如隔离措施及环境等)是否变化,因此,申请及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人务必综合分析。 生产期间独立系统(已清扫隔离的容器)分析结果2小时内有效, 作业中间隔两小时以上未动火或分析后超过两小时未动火作业则必须重新采样分析。 停工检修的化验分析分两次进行, 先做氧含量分析,待容器清扫工作完成后再做爆炸分析。与系统完全隔离且经过清扫后的容器设备分析结果检修期间内有效。15.2. 5 气体分析样品必须保留24小时, 以备复查。16 采样16.1 委托采样单位的领导要带领化验员到现场, 介绍现场情况,在采样过程中要始终陪同。16.2218、采样点必须符合下列原则:罐: 罐底人孔的对面及左右至少三个样。16.3采样注意的事项:未经吹扫置换干净的储槽、管道, 不得采样。采样必须有两个化验员到现场,其中至少要有一人具有从事爆炸分析的经验。动火作业许可证记录编号申请单位申请人用火装置、设施部位及内容用火人特殊工种类别及编号监火人监火人员工种采样检测时间采样点分析结果分析人用火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用火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1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2断开与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块3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m)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219、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4罐区内用火点同一围堰内的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得进行脱水作业5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6清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7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8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m9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根,灭火器( )台,铁锹( )把,石棉布( )块10其他安全措施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站安全员意见:年 月 日分管主要负责人意见:年 月 日站长审批意见年 月 日完工验收:年 月 日 时 分签名:第四十三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等事故,特制订220、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2职责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2.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3定义3.1受限空间:公司内各类塔、槽、罐、炉膛、锅炉、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票管理,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4.2安全隔绝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管道安全隔绝221、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4.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下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 。4.4222、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4.5监测作业前30分钟内,作业单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223、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4.6 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224、护具。4.7照明及用电安全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4.8监护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4.9其它安全225、要求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受限空间外应备有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作业结束后,226、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5职责要求5.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5.2监护人员的职责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227、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5.3作业人员的职责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6作业票的管理6.1作业票由作业单位负责228、到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办理。6.2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票,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6.3作业结束后,要立即将作业票交回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每丢失一份罚款作业单位50元。作业票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7考核7.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分10分或罚款50-500元。7.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编号: 装置/单元名称设备名称原有介质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单位监护人作业内容作业人员作业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采样分析数据采样时间氧含量可燃气体含量有毒气体含量分析工229、签名%序号主要安全措施选项确认人1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符合规定要求的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2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3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氧。4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5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6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设备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在同一受限空间内不应进行交叉作业,如必要时,必须采取避免相互影响、伤230、害安全措施。7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8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9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起跳电流不大于30毫安,并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10金属容器和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受限空间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严禁将接线箱(板)带入容器内使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11原盛装过可燃液体、气体等介质,有挥发可能性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自备直流电源的安全行灯;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工具和其他非防爆器材。12作业监护措231、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设备( )、安全三角架( )。13发生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行设备抢救,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好联络、监护工作。危害识别及其他补充安全措施:施工作业单位意见:签名:车间(工段)意见:签名: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签名:厂领导审批意见:签名:完工验收验收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单位签名:生产单位签名:第四十四章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三、申报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及管理审批规定: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232、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4、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5、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6、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7、施工现场进行高233、处作业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高处作业许可证编 号施工单位所属单位施工地点作业内容填写人作 业 人开工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3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4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5作业人员佩戴 A、过滤式呼吸器 B、空气式呼吸器6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7垂直分场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8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9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10高得作业有充足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1130m以上进行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12补充措施:危险、有害234、因素识别:施工作业负责人意见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意见基层单位领导审批意见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完成验收: 年 月 日 时 分 签名:第四十五章 交叉作业管理制度窗体底端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好两个以上生产作业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适应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交叉作业。3.作业管理要求与安全职责3.1所有交叉作业都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项目部的现场管理。3.2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管理规定、明确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3.3需到另一个项目部部施工或作业的,必须235、有作业联系单,经双方项目部的主管以上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或施工,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3.4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有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 3.5交叉作业前,所在项目部有义务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项目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有权利向所在项目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3.6作业时,所在项目部必须派人陪同交叉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3.7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的项目部承担事故责任。3.8工程236、管理部负责督促本规定的实施。4.交叉作业种类4.1施工动火交叉作业动火施工项目部,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经相关项目部人员签字、审批后,动火作业人员凭动火许可证到现场作业。施工项目部在施工时跨越两个以上项目部的,必须先和相关项目部联系,待同意并在动火证上签字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结束后,由施工项目部通知相关项目部,相关项目部到作业现场检查确认无安全问题后,在动火证上签字确认。动火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按动火管理规定要求落实。4.2工程施工交叉作业施工单位在公司相关项目部实施施工的,须经工程管理部同意,凭工程管理部出具的工程联系单送相关项目部确认,按有关安全要求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外单位在公司237、施工作业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过往人员此处正在施工作业。施工单位负责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在作业完毕后负责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清理工作。4.3取样交叉作业公司所有取样人员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时,都必须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服从生产作业现场人员的指挥。取样前必须提前和相关项目部联系,填写交叉作业单,注明工作内容、作业方式、作业时间等,待对方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取样作业。取样人员必须遵守相关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5.交叉作业方法和措施5.1审查和落实相关作业指导书中有关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5.238、2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场地尽量错开。5.3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5.4交叉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5.5在夜间和光线不足的地方禁止进行交叉作业。5.6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5.7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 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5.8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5.9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逗留。第四十六章 高温239、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止高温对人体的危害,改善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预防中暑,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存在高温的作业场所。三、管理要求1、技术方面的要求1) 高温作业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2) 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3) 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240、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4) 高温工作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5) 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6) 对于高温环境中的狭小房室,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使室内热辐射强度小于700W/m2、气温不超过28。2、健康方面的要求1) 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2) 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241、。3) 对高温作业者,应按有关规定供给含盐清凉饮料,并符合卫生要求。4) 对热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鞋、护腿、围裙、眼镜、隔热服装、面罩等。5) 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1997)的规定,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6) 单位职业危害管理人员,在暑期要深入生产一线,对生产车间、施工、检修现场进行巡回医疗,发现情况及时诊治并及时向公司生产与安全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3、组织方面的要求1) 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加班242、加点。2) 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GB4200-84的规定,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勤倒班等办法,尽量缩短1次连续作业时间。3) 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527。第四十七章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工作制度1 目的根据公司对承包商管理的要求及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进行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3 职责安环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4 资质评估管理4.1承包商及供应商资质的评估工作由公司主管供销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每年度开展一次,具243、体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公司总经理负责对评估工作进行审批,作为签署相关承包合同的依据。 安环部每年12月份分别组织部门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管人员,对承包商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对现有承包商进行评估的内容:承包商负责人综合管理能力;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稳定性;承包商从业人员稳定性;承包商已完工程施工质量状况;承包商现场管理水平;承包商需改进的其它主要问题。 对承包商的评估工作结束后,安环处向公司主管领导报送评估报告和相关建议。4.2采矿承包商资质评估工作的基本要求,是通过资料检查、实地调查、走访了解,以核实承包商是否达到以下准入条件:承包公司新建的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商应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并244、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劳务施工项目,承包商应取得相关业务的营业执照,并满足当地政府安监部门有关资质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达到如下要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和安全员(工程师)资格证;每一个生产车间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全厂应配备3-5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取得检测检验证书,运输车辆、锅炉、工业气瓶、防爆电气进行定期检验符合要求;特殊工种人员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对身体健康进行检查;制定有防止爆炸、粉尘、噪音、高温、机械等各种245、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在许可供应商、承包商员工使用企业设备设施前对其进行下列内容的培训:操作规程;紧急处置程序;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员工安全、健康责任;与任务相关风险;法律法规要求;防护设施与个体用品要求;许可要求。相关单位对供应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进行了评估。5 合同签定及变更管理5.1采矿承包商与供应商合同的签定以其资质评估工作为基础。经审查达到准入条件的承包商,是否作为签定合同的对象,还应按以下条件综合考虑:对作业环境的熟知程度;以往承包经历,包括合作情况、内部管理情况、资金状况和获利情况等;承包商管理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能力。满足企业安全生产要求的能力246、。5.2承包合同的签定程序安环部起草合同条款草案和承包价格预算草案;承包商达到准入条件且经审查合格后申报承包价格;召开双方联席会议对合同进行磋商;联席会议应由安环部向承包商通报综合评估的内容和急需改进的问题;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合同;公司总经理审批合同。5.3承包合同的变更,参照承包合同的签定程序进行,并执行相关合同条款。6 结算管理6.1供应商与承包商结算的依据承包合同;计量及验收单据;核实确认记录。6.2对供应商与承包商的结算管理,公司各部门分别履行以下职责:安全部负责合同的管理,合同正本须送计划财务部备案;结算报表由安全科负责编制和上报审批。工程量的计量和验收,每月进行一次。其中供矿量由储运247、部负责,其它工程量由安全科负责;财务科负责每月对所有工程结算项目的验收数据进行抽验核查;公司对工程的抽验核查,在安环部验收提交工程验收报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视同认可安全科验收数据。7 附则7.1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地方,按本制度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制度另行通知。7.2本制度未尽事宜,视情况比照相关规定办理;没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国家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7.3本制度解释权归安环部。第四十八章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对降压站安全防范管理各项规定。 二、岗位人员必须持有要害工作证和其他有效证件上岗工作,需要进入要害部位的人员必248、须持集团公司保卫部和保卫部签发的要害检查证和进入要害介绍信,除此以外,任何人不准进入要害部位。 三、四周要设有2.5m高以上的围墙,房址在人口密集区,墙头应设有不低于0.5m高的刺网。 四、站内处必须有完整畅通的排洪设施,必须装置避雷设备。 五、站内所用的防护工具、作业工具齐全可靠,性能完好,必须与电压相匹配,严格执行模拟操作制度,监护作业制度,严格按照降压站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加强放火安全工作。 六、配齐配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工具(严禁配泡沫灭火器),工作人员必须懂得消防知识和会使用灭火工具。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站内。 八、岗位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249、脱岗及其它违纪、违章行为的发生。 九、加强放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爆工作。 十、对把进入要害部位的人员进行主动查验要害证件工作,并要认真详细的登记。 十一、在岗人员要提高警惕、提高认识、坚持原则、恪尽职责、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发现隐患和事故及时处理报告,严守要害部位机密。 十二、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者,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严格处罚。 第四十九章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保护和改善工作及生活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广大职工及周边居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公司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250、制定本办法。2、公司各生产车间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化害为利的原则,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之中,制定本部门环境保护措施,做到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同步发展。3、公司所有车间、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环保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采取积极有效的环保措施,增强环保意识,努力创造优美和谐的环境。二、环保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1、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公司环境保护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与管理2、安全环保部环保职责: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并实施全公司环境保护251、制度;确定全公司环境污染控制点并进行监督与控制;定期向公司安委会及上级环保部门汇报环保工作情况;处理因环保问题引起的各种纠纷。三、环境污染防治1、产生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或者检修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2、产生危害较大的粉尘、有毒物质或酸碱等强腐蚀介质的场所,必须设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供水设施并确保完好待用,消除二次尘毒源。车间地坪坡向排污沟应无积水、不透水;各种设备及管道必须定期巡检维护,杜绝跑、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及人身伤害。3、各车间要认真确定252、本装置可能造成污染的污染源(点),对其进行挂牌编号统一管理,日常工作中必须加强巡检和监测,认真做好记录。同时要在现场准备充分的处理污染物的物资和器具,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处理。处理后的污染物要堆放在指定位置,然后集中拉至工艺垃圾场进行处理。4、装置内各种防尘毒、防污染等劳动保护设施和工艺设备管道、阀门等必须经常维护和保养,未经安全环保部门同意或报请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停用或拆除,缺失、损坏的必须及时补齐和修复,确保环境保护设备、设施正常运行。5、紧急情况下污染物的排放必须事先通知安全环保部,经现场核实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启动预案。未经同意和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排放污染物,由此造成的损失253、由该单位或个人承担。6、装置因发生事故或者停电等其他突然性事件,排放和泄漏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危害人体健康的,生产部门必须立即采取防治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控制外排量,同时迅速向安全环保部报告。较大污染事故必须迅速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报告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消防、气防等部门,请求社会支援。7、加强与上级环保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积极掌握国家对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政策及指示精神,努力寻求防尘、防毒、污染治理方面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管理,不断改造现有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及工艺,使工作环境及周边环境不断改善。四、污染物处理1、各装置处理跑、254、冒、滴、漏或清理酸罐等产生的各种工业固体污染物,不能到处堆放,要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存放,工业固体污染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2、有毒物质或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存放场所地坪内污水,必须经地沟汇集于地槽中,然后用污水泵排至污水处理站或渣场处理,不得将污水直接排放于下水道。3、向大气排放粉尘或废气的车间必须采取除尘措施,严格限制向大气直接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以减轻对大气的污染。4、各生产部门要加强对本装置尘毒点和污染物排放的监测,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和噪声的强度符合规定,确保排放的“三废”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五、奖惩1、公司255、对环境保护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付诸实施起到显著效果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领导和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扣分,对因违反本办法造成污染事故的除扣分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五十章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的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保证生产经营顺利进行,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生产现场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场所、设施、设备、原材料等)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操作、违反劳动指挥、纪律)以及管理上的256、缺陷称为隐患。第三条 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所有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场所。第四条 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隐患的管理,及时督促整改隐患。二、隐患管理第四条 公司车间、班组成立三级隐患管理小组,各级小组责任人为同级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第五条 各级、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登记注册。第六条 各单位(部门)要对所查的隐患进行评估分析,能整改的应及时整改;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上报,同时要制定有效监控措施。第七条 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隐患名称及地点;2、影响范围和程序;3、整改目标。第八条 未整改或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257、,专业技术管理部门要制定防范措施,相关单位要严格按方案实施监控。第九条 隐患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熟悉本单位隐患管理工作,建立隐患管理台帐,组织专业技术人进行评估分析,负责隐患的登记与上报。2、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责成有关部门(科室)或单位实施及监督检查,并组织整改项目的竣工验收。3、监督维护消防、救护整改项目器材用品的完好有效。4、随时掌握本单位的隐患动态。5、负责对下属单位的隐患管理小组的督促与指导。三、隐患整改第十条 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所在单位要按“三定四不准”的原则落实整改。第十一条 公司车间、班组都要建立隐患管理台帐,逐项登记。内容包括:隐患的内容、整改措258、施及要求、整改责任人、整改结果。第十二条 各单位(科室)安全第一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应及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整改(竣工)后,先由单位验收,再由矿组织验收,验收人员认为整改合格签字后,隐患通知书、竣工报告书一并存档,并注销。第十三条 当隐患整改资金一时难以落实时,应对隐患进行认真评估,并逐项解决。四、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 对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并积极参与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中的规定给予奖励。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00-500元扣款处理,并通报批评。一、对安全指令不执行的。二、隐患项目不整改的。三、拖延隐患整改期限或相互推诿的。四、整改(竣工)验收合259、格后迟迟不反馈整改结果的。五、对隐患不进行登记注销的。第十六条 对隐患隐瞒不报的单位,给予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第十七条 对隐患确不积极采取监控、防范、整改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附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五十一章 预热器清堵作业管理制度1、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劳保用品中不允许有化纤制品),准备好捅料工具同时将与现场无关的其他物品及杂物移到安全处,保护好捅料可能会影响的其他设备,并关闭压缩空气和空气炮。2、夜间清理要有足够照明。3、准备工作做好后,立即通知中控室操作员保持260、一定负压。4、工作时所站平台不得超过三人(特殊情况除外),其余的人应站在现场外,且所处的高度应高于桶料开孔的位置,做到不影响工作人员遇到特殊情况所能闪开的位置。5、预热器清理一点时,其余部位不能打开,捅料时人不得正对捅料孔,以防熟料喷出烫伤。6、检查清理时,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与中控保持密切联系。7、清扫现场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或上风向,选择好逃逸路线。8、使用压缩空气吹砂时,应将管道对准所处理的物料,确认无误后可开通压缩空气闸阀。取出风管时,应行先关闭闸阀然后取出空气管道。9、用水处理堵料时,方法与上述第七条相同,只是开水时人应尽量远离捅料孔(应水汽化时体积膨胀体积增大)。10、作业时必须261、有两人在场相互照应,一旦发生喷料或塌料时人应往上方的旁侧闪开。11、作业时,不准将捅料工具或其他能够引起堵料的物品落入预热器,一旦有物品调入预热器应立即向中控机相关人员汇报,做到及时消除隐患。12、事故处理完后应关闭捅料孔并封闭,同时恢复相关设备并清理现场。13、清理出的高温物料要妥善处理,在主要通道上要及时清理设备警告标志,防止人员烫伤。14、向中控室汇报事故,以恢复正常生产。第五十二章 篦冷机清大块作业管理制度1、两人作业明确一人负责,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时严禁预热器同时进行清堵作业和放空气炮。2、篦冷机大块熟料一般待推到接近破碎机口时将三段篦床停止运转,一、二段篦床运转速度放慢,降低262、回专窑投料量和窑速,维持窑的运转。3、待破碎机停运后办理停电工作票,打开破碎机上部检修门,保持检修门微微负压。4、用钢丝绳设法套住大块熟料后,用手动葫芦或卷扬机将大块熟料移位至不在压住破碎锤头为上。5、不得采用让人进入篦冷机或在破碎机上方用凤镐或人工打碎的方法,这种处理方法影响停窑时间长达2小时以上,即费力也不安全。6、重新启动破碎机,未经拉出的大块熟料会由破碎机打碎。此过程要快。如果不能速战速决,只好止料、止火,人工进入篦冷机用风钻处理。第五十三章 园筒库清仓(库)作业管理制度1、清仓(库)人员选择时必须为体格健壮人员。如果是外部人员,必须签订安全作业协议。2、清仓(库)人员必须参加过公司安263、委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3、前,公司安委会会同生产部共同评估仓(库)内部现状、库存量、工作时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及时告知清仓(库)人员;4、清仓(库)人员根据实际作业量和作业换几个分批分组进才清理。5、清仓(库)前,清仓(库)人员必须将所需清仓(库)工具和劳护用品以及安全防护用品准备齐全、穿戴齐全规范;序号物品名称说明1照明灯具必须保证电源线绝缘层无脱落,电线无裸露现象,照明电压为36V2安全带必须保证其牢固度3通讯工具对讲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4麻绳必须保证麻绳长度和牢固度5吊兰及吊索必须保证其安全性能6手套、防尘口罩必须提供足量的劳护用品7饮用水必须提供足量的饮用水8方锹等工具必须保264、证工具的牢固度6、人员进入仓(库)后,如遇到高位物料堆积,必须从其表层进行清理,不得采用刨根的清理方式,人为增加清理的危险系数;7、仓(库)处监户人员必须保持2-3人,保证与库内清库人员的随时沟通,监护人员不得已任何理由离开;8、每次组织清仓(库)前必须通知中控室,暂停与清仓(库)相关的生产及发运活动,以确保清仓(库)人员的安全;9、清理过程中,如果涉及物料出库,库外监护人员必须确保库内人员全部撤离到库外的情况下,再通知中控室或发货员进行出货;10、每次仓(库)清理结束后,或中途出料需要,清仓(库)人员必须清仓(库)工具全部带出库外,严禁遗漏。第五十四章 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265、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业单位。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了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的管理流程、措施及要求。第四条 名词解释:(一)工艺设备变更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在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二)微小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三)同类替换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四)人员变更、是指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包括永久变动和临时承担有关工作。表现形式有:调离、调入、转岗、替岗等。(266、五)关键岗位指与风险控制直接相关的管理、操作、检维修作业等重要岗位。此类岗位会因人员的变动而造成岗位经验缺失、岗位操作熟练程度降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不可逆的健康伤害、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环境影响等事故。第二章 职责第五条 装备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制度。第六条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本制度,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第七条 各基层单位负责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对本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第三章 管理要求第八节 工艺设备变更第九节 工艺设备变更范围包括:(一)生产能力的改变。(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三)化学药剂的催化剂的改变。(四)设备、设施267、负荷的改变。(五)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七)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八)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九)登记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十)软件的改变。(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十二)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十三)操作规程的改变。(十四)试验及测试操作。(十五)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十六)运输路线的改变。(十七)装置布局的改变。(十八)产品质量的改变。(十九)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二十)其他。第十条 工艺设备变更的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所有的工艺设备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范围正确分类。工艺设备变更和微小268、变更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同类替换执行变更管理流程。第十一条 工艺设备变更应实施分级管理,根据变更影响范围的大小所需调配资源的多少,确定变更级别。变更级别的确定及控制,执行各专业相关变更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变更由属地单位提出申请。变更申请人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级别,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第十三条 变更应充分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并确认是否需要危害分析。对需要做危害分析的,分析结果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应作为变更申请的主要内容。第十四条 应按照变更的类型、级别确定审批权限。在满足所有相关工艺、设备、健康、安全、环境的条件下,批准人或其授权人方能批准。第十五条 变更审批内容:变更目269、的。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变更内容。变更带来的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危害分析及风险削减措施)。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强制性批准和授权的要求。第十六条 变更实施涉及投用前安全检查,执行投用前安全检查细则;涉及作业许可,执行作业许可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变更涉及的所有资料以及操作规程都应确保得到适当的审查、修改或更新。第十八条 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施,并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第十九条 完成变更的工艺、设备在投用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的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培训内容包括变更的目的、作用、程序、变更270、内容、变更中可能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变更影响或涉及的人员包括:(一)变更所在区域的人员,如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二)变更管理涉及的人员,如工艺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三)其他相关人员,如承包商、外来人员、供应商、相邻装置(单位)或社区的人员等。第二十条 变更所在区域或单位应建立变更工作文件、记录,以便做好变更过程的信息沟通。工作文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变更结项报告等。第二十一条 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对变更是否符合制度内容,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变更结项报告,并完成以下工作:(一)所有与变更相关的信息都已更新。(二)制订了期限的变更,271、期满后应恢复变更前的状况。(三)试验结果记录在案。(四)从事关键设备检测、检维修的岗位。(五)审批作业许可的岗位。(六)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评与提供培训的岗位。(七)管理和监督承包商作业的岗位。(八)环境、职业卫生监测岗位。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明确关键岗位人员任职的知识、技能、资质与特定经验的最低要求。依据岗位培训需求矩阵,确定人员上(替)岗前的培训内容和考评方式。并有计划培训关键岗位的后备人员,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顺利实施。第二十七条 对上(替)岗人员要进行技能考评,考评方式可以是提问、考试、现场模拟操作等;高风险作业项目的考评应包括现场模拟操作演示。考评人员应具备相应知识、技能和经验。可以272、是企业管理人员、员工的主管领导、HSE专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深员工和专(兼)职教师等。第二十八条 替岗应经属地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执行;调离、调入、转岗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人事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九条 关键岗位变更人选不能满足知识、技能、经验最低要求,须停止变更。第三十条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应填写“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审批表”,所涉及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主要包括:(一)人员变更的审批信息。(二)发生岗位变更员工的个人信息。(三)变更过程中的培训及考评信息。(四)确保满足岗位最低要求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信息。第四章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第三十一条 所属各单位应将本制度纳入体系审核,必273、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偏离应报企业装备部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单位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制度在公司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企业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篇 安全生产职责第一章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 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 对公司总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进行决策。2 授权总经理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3 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4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对本公司重大的安全事务进行决策,时刻监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5 274、处理本公司内突发的重大安全事件。6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就安全事务进行讨论或决策。第二节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公司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授受安全培训考核。4)审定安全生产的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并保证实现目标所需资源。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5)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275、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6)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7)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原则。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9)每年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等活动。第三节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按照管生生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主要责任。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276、中的失职及违章行为。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5)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生产副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9)每年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等活动。第四节 公司行政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2)组织制订、修改、审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安277、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配备安全管理人员。3)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业考核各及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4)积极筹备安全教育经费,确保安全教育资金及时到位。5)定期听取所管辖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及时指导并提高所辖部门安全管理工作水平。6)检查所管辖部门存在的事故隐患,督促所辖部门及时认真处理。7)负责组织所辖部门安全工作年度总结,并向经理汇报。8)每月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情况,解决本职范围内问题不少于一次。9)每年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等活动。第五节 公司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商务、销售278、储运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商务、销售、储运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组织商务、销售、储运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供应、销售、储运部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或参加商务、销售、储运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5)负责商务、销售、储运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6)定期召开商务、销售、储运部门的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7)组织商务、销售储运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279、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经营副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9)每年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等活动。第六节 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3)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4)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5)负280、责组织制定生产岗位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能达到国家卫生标准。6)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总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7)每年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等活动。第七节 公司党委书记安全职责1)对行政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起保证,监督作用。2)参加专题研究安全生产行政办公会议,提出建议。3)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团员及政工骨干队伍安全生产积极性。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身边无违章”及“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活动,促进安全生产。4)对重281、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对影响大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建议和意见。5)每季度现场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第八节 工会主席安全职责1、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领导,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2、工会通过组织职工培训,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3、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充分发挥职工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4、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282、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5、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用先进文化引导、教育职工。6、发挥工会会员作用,推进人文关爱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办好集体福利事业。7、建立健全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督促和协助行政改善劳动条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8、围绕安全生产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工作。第二章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 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职责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安全、环保消防、交通及工业卫生等工作。在公司安委会和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监督与管理工作。228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企业内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培训,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特殊工作的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5)负责自上而下汇总、审核、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待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落实。6)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8)组织修订、修改、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284、行情况。9)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起重机械、安全装置按规定检查和校验工作。10)督促并配合车间或部门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中毒,做好防暑降温工作。11)配合行政部门定期对接触尘、毒职工进行健康检查。12)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协助对各类重大事故或大事故的调查。13)有权下达隐患整改指令,紧急情况下或尘毒危害严重的,可令其停工停产,并向上级领导报告。14)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安全保护用品。15)负责审核、监督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16)负责检查、配备全公司安全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补充更新。17)负责企业内的剧285、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能、消防的管理工作。18)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19)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20)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21)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直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286、安全管理方法。22)负责安全保证基金的管理,提出安保基金的使用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第二节 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287、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6)负责生产事故(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等)和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事故的调查处理与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7)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8)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制订增产节约措施,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9)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288、审查。10)组织并检查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11)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1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第三节 设备管理部门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3)负责组织工业建筑设备、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289、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4)在制定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5)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6)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7)对外来检修的有关人员等,应组织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8)负责设备事故的调290、查处理,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第四节 储运、商务、销售部安全职责1)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职工、家属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2)负责按计划保质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3)贯彻执行运输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4)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贮罐的防雷、防火、防爆破作业工作。5)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291、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6)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7)运输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8)定期对部门分管各种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行政部门做好车辆检审工作。9)对运输车辆必须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要对车辆、船舶、机车等必须加强维护和保养。10)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参加厂内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五节 财务部安全职责1)安全罚款要另立帐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做到专款专用。2)29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拔款。3)要保证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环保产品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批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第六节 行政部门安全职责1)组织调入职工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必须教育后方可分配到车间工作。2)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3)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劳动保护培训,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4)在就业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5)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6)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293、供应发放工作,搞好食品饮食卫生。7)负责本部门食堂内的锅炉、气瓶(罐)、热交换器及机具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8)搞好行政办公楼、集体宿舍、车队的安全和防火工作。第七节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2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健全安全设施。3 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审批安全生产奖惩方案。4 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消减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5 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定期开294、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并迅速做出处理。改善劳动条件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6 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7 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设计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8 组织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9 安委会负责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评审。10 安委会负责每年评审公295、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合性,并及时予以修订;当发生各项变更时须进行修订时可随时组织实施。第八节 质监部安全职责1 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从质量管理上对公司的安全负责。2 负责对企业监视、检测、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仪表进行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3 对作业过程中监视和测量设备、作业场所的各类仪器、仪表定期检维修,确保精度和灵敏度。4 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易燃、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分析,必须准确及时。5 负责生产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6 负责及时掌握在化验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类事故的情况,并制定应急措施。7 负责对本部门新工人进行二、三级296、和员工换岗的安全教育考核,并做好相关记录。8 要经常对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9 负责公司化验规程、化验项目、化验仪器、化验人员的变更管理。第三章 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第一节 安全科长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与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实施。3)组织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4)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防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及时、如实报297、告本部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处理事故。6)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7)每年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等活动。第二节 生产技术科长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安全生产中的生产工艺技术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家标准;2)负责组织编制生产工艺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没有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操作的,要及时制止和整改;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4)参加新建、扩建298、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生产车间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5)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负责设备检修、停工、开工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节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2、保证国家、省、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本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3、制订和组织实施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4、按规定对新职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299、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5、建立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员,领导和组织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6、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7、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参与急救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企业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认真实施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第四节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班组安全负责,支持安全员的工作。2、按规定对新工作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对工人开300、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3、组织和督促工人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纠正违章作业现场。4、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5、组织并参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用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7、发生事故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参与急救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并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情况。8、负责班组保证生产作业现场规范、清洁,实现文明生产。第五节 生产工人职责1、认真学习和掌握安301、全生产技术,自觉遵守发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直接责任。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4、正确操作使用、精心维护设备,班前、班后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卫生和通道畅通。搞好文明生产。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6、按规定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302、如实地向上级领导报告,积极参与救护工作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反映情况。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第六节 电工安全职责1、凡事从事电器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安全监督局颁发特殊岗位操作证的人员担任。2、在电器设备上及带电器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认真执行“两票三制”,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任何电器设备上的标志、遮栏非经值班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允许,不准移动。3、从事电器工作的人员,上班时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证和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4、对所有用电单位、个人实施装表计量,严格按照电力部门规定安装保护装置,协调用电负荷平303、衡,协助做好使用电区域内的扫林除障工作,确保安全畅通。5、电工人员工作时必须配齐安全防护用具。6、电工设备的选择、消防器材的配备,必须遵守防火、防爆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7、值班电工应坚守工作岗位,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所管的电器小型维修做到随叫随到,并做好变压器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供电。第七节 装载机人员安全职责1、装载机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监部门教育和培训,并由市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特种岗位操作证,方能上岗。2、坚守岗位,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3、遵守安全规则,文明装车,做到说话和气,态度温和,满挖轻放,保护运输车辆不受损坏。4、保护车辆完好无损,做到勤擦、勤洗、勤修。5、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职人员驾驶、操作,更不许串岗、脱岗。6、严禁私自出车、干私活、送人情,下班后机车要归库。7、如因保养、维修、操作不当等原因影响装车和导致安全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除名或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八节 化验员安全职责1 在部门领导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