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安全生产模板安装管理规定10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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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343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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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劳务公司工程安全生产、模板安装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前 言1一、总则1二、安全生产责任制3三、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主要职责的规定4四、签订安全承包合同的规定6五、办理工程安全资格审批登记的规定7六、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8七、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管理规定10八、关于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统计工作的规定13九、安全资料管理规定14十、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15十一、安全生产告知管理规定17十二、安全生产宣传管理的规定18十三、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19十四、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202、十五、安全达标的规定22十六、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23十七、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24十八、同区域施工安全管理管规定25十九、职业病、劳动保护管理制度26二十、安全事故呈报规定27二十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28二十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制度29二十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31二十四、施工生产现场管理制度32二十五、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环境要求规定34二十六、门卫制度35二十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36二十八、临时外聘人员安全管理规定37二十九、治安管理规定38三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39三十一、施工(生产)现场消防安全制度40三十二、消防重点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41三3、十三、“四级”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检查制度43三十四、消防管理处罚规定44三十五、值班、看场制度47三十六、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48三十七、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制度50三十八、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51三十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规定52四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评比制度54四十一、夜间施工作业管理制度55四十二、施工现场噪音管理制度56四十三、安全生产标志管理制度57四十四、施工(生产)现场安全标志规定58四十五、安全生产标志管理规定59四十六、职工食堂管理规定60四十七、宿舍区规章制度61四十八、劳保用品管理规定62四十九、材料运输安全管理规定63五十、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4、64五十一、仓库管理制度65五十二、特种作业管理规定66五十三、外租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67五十四、大型临时设施管理规定68五十五、施工现场内驾车辆管理规定69五十六、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安全防护管理规定70五十七、模板安装的管理规定71五十八、钢管脚手架搭设规定72五十九、井字架(龙门架)搭设规定74六十、悬挑式平台安装规定75六十一、起重吊装、垂直运输安全管理规定76六十二、安全生产设备、器材和用品淘汰制度78六十三、生产施工现场使用明火管理规定79六十四、施工(生产)动火管理规定80前 言 工程产品体积大、生产周期长。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围绕着建筑物、构筑物来进行的,在有限的场地上集结了大量5、的工人、建筑材料、设备零件部件和施工机具进行作业,同时建筑施工具有手工操作多、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工种汇集多、交叉作业多等特点,所引发的不安全因素也特别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学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建立正常安全生产秩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制度、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真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外,结合公司多年来的安全管理办法,为便于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易于操作,把我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一、总 则 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安全是人们6、的第一需要,是生命的需要。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引起我们全公司所有人员的高度重视。安全就是效益,在一定意义上说,质量是可以恢复的,而安全(生命)是不能恢复的。为了对国家对人民的高度负责,建立我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有法可依,有章必循,公司各级人员都要认真学习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才能真正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 公司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二层机构安全第一责任人。搞好安全生产,是公司所有从事生产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下达生产计划以及在施工过程中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认7、真执行,都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公司制定一系列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就是要强调职责明确、责任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使大家懂法、懂规、懂安全知识。遵章守纪、遵守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全公司所有人员都必须坚决制止“三违”现象。对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都必须从严处理、从重处罚,要采取断然措施,不姑息,不讲情面。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来编制的。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8、详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四、公司如要把工程分包给分包单位,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不服从我公司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必须明确规定总包和分包的安全责任 五、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六、公司各级机构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9、,并定期组织演练。具体详见附件(公司、项目预案)。三、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的规定 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公司法人代表为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受法人的委托,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公司质安员在主管副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行使管理职能和开展具体业务工作。 二、二层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组成。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二层机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四、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由公司统一任命。其中:公司质安科主要负责人、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由公司法人代表任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公司主管安10、全的副总经理任命;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公司质安科负责人任命。 五、公司、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和在任的专、兼职安全人员应各守其岗,各尽其责。其主要职责是: (1) 监督检查公司本单位在建工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生产指挥和生产工人按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2)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协调领导组织安全检查。 (3)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5)进行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11、调查和处理。(6)组织在在建工程的达标,创优的验收、评比上报工作。(7)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暂停生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四、签订安全承包合同的规定 一、每年度公司与公司下属各项目签订单项安全承包责任书。新开工工程必须签订工程施工期的安全承包责任书。 二、签订的安全承包责任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 2、明确安全实施责任人; 3、安全承包量化指标; 4、安全承包内容责任分解; 5、奖罚规定。 公司与项目签订安全承包合同时,应规定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五、办理工程安全资格审批登记的规定12、 一、凡以公司名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安全资格审批登记手续。公司预审主管部门为质量安全科。 二、外地工程施工项目办理安全资格审批登记,委托承建的项目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三、办理工程安全资格审批登记预审时,必须携带如下有效文书和证件: a)工程施工合同书副本或复印件; b)项目班子审批表; c)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d)安全员岗位证书; e)特殊工种操作证; f)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合格证: g)公司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有效凭证; h)安全资格审批登记表填写好一式三份。 四、项目安全员不得同时兼管两个或两13、个以上的单位工程,否则不予审批。 五、各单位的工程项目安全资格审批(登记)手续全部办完,获建设行政主管批准之后,必须将此审批登记表原件一份(若实在不够数则用复印件)送交公司质安处归档备查。六、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若需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必须按本规定办理: 一、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 二、分包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执照。 三、禁止公司各级单位将其承包建筑工程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按合同法的要求,分包工程必须签订书面分包合同,合同中要求包括如下内容: l、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14、权利和义务,并注明: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3、分包单位必须按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拥有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分包单位承包的施工现场配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履行有效的安全管理职责。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分包单位还要向总包单位提交整套的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资料,以及针对危害性作业的安全防护书面措施。 5、分包单位若要使用总包单位的临时用电线路时,必须与总包单位协商,临时线路铺设方案须满足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15、全技术规范要求。 6、分包单位自备或外租的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测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要由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会同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在使用过程中须由专人管理负责或持特种作业证人员操作。 7、对于危险性较大的达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单位制定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核后,经总监理审定。 8、分包单位必须给作业人员配备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个人防护用品,并使作业人员做到“三会”: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安全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维护保养护品。 五、分包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经公司质安科审核;签订后分别报送公司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并由公司有关部门监督执行。七、安全生16、产资金投入计划管理规定 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基本保证。因此资金的投入计划就显得更为重要,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序地进行,应作为资金计划中必保的开支计划。 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计划,由质量安全科统一管理,按年度编制计划并监控落实。 相关部门:项目管理科、办公室编制相关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 一、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的总额控制按国家安全生产文件规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额度应与生产总产值的 13。由于部分安全生产的用品和用具不属于低质易耗,使用周期较长,年计划投入数量不是一个绝对数,重要的是要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质量安全科根据生产技术处提供的年度生产计划、我司现存17、的安全生产保证资源情况,和相关科室提供年度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计划,考虑提出当年资金投入计划建议,请示领导决定。根据领导决定下达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 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下达以后,当年必须优先提供资金,确保资金到位,而且必须按计划完成。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的办理程序 1、质量安全科按上条规定制定草案,报公司领导。 2、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审核后报经理审批。 3、质量安全科根据已批的年度计划,按各类费用的投入下达公司当年度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并请领导签批执行。 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的职责分工 1、质量安全科:为本项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负责汇总各相18、关部门提供的年度计划,分析提供年度计划初步方案和下达公司总经理批示的最终决定。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安全标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安全生产宣传挂图、安全生产告知书等进行和编制年度资金投入计划。 2、项目管理科: (1)、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设施(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临时用电、消防用水、脚手架)、安全措施(按管理规定)。 (2)、对危及安全主要设备大、中、小修,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措施、周转材料检验、试验。 3、人事劳资教育科:对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健康体检、受职业危害作业人员预防、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等。对消防培训和演习,灭火19、设施、爆炸物品管理措施。 4、办公室:对安全演习、安全管理用车。 5、各责任部门:对相关本专业的安全投入资金计划进行编制。其根据当年生产任务计划情况、综合平衡、原有尚可使用部分。填报安全生产年度资金投入计划,填报质量安全处汇总上报。 6、各项目按各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计划上报。 7、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对本部门年度安全投入资金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部门。 8、财务科:是财政部门对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总的监督部门。 四、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实施的管理要求 1、各部门、各项目,对资金投入年度计划必须严格执行。 2、决定作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资金,任何人不得挪用。 3、安全资金投入,采购和使用必20、须严格按计划实施,其实物必须合格、措施必须有效。4、各部门、各项目对实施过程中收集相关安全投入的凭证。 5、以上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考评的要求。 五、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实施的验证 1、按照职责分工,各部门牵头收集相关凭证,年终汇总上报。 2、对于重复使用,而需当年开支的部分不作统计。 3、对于实物投入,有发票可收集的,由财务部门收集。 4、对于用工投入,可计合计用工。相关部门折算后上报。 5、对于不易分割的措施费用,按投入规模,相关部门进行计算费用后上报。 6、质量安全科为总的牵头汇总单位。年底需将各部门收集各基层单位汇总后的数据汇总。确定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完成率,上报给公司主管领导审21、核后报公司经理。 7、各项目按公司各部门要求填报或提供相关资料和凭证。 六、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管理 1、所有相关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证明材料必须妥善保管。保存期三年。 2、证明材料、凭证、应设兼职人员管理,随时接受上级和政府查阅验证。八、关于规范我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统计工作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国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保证我司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真正用到实处,使投入用好、用足,并使安全生产管理有序,有据可查。公司根据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统计工作,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公司质安科为统计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公司财22、务科是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监督部门。 二、按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管理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的职责分工的计划内容,投入资金的用途,按谁编制计划谁收集统计的原则。按附表(表一表十一)由公司各部门发表交由项目填报汇总,统计交由质量安全科审核汇总,并计算各项安全生产投入的总费用存档,由公司财务科按年度安全生产投入建立专项台账(详见填报流程图)。 三、统计填报时间规定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统计以一个施工生产年度为报告期,为避免企业年终工作繁多。报送报表的截止时间规定在年初二月底。报告期为每年元月1日12月31日止。 四、统计资料(包括票据复印件)存档规定: 年度施工生产安全资金投入的统计资料23、和台账(包括发票复印件)的收集、汇总、归档是一项重要工作,是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监督部门检查的重要资料,为规范这一工作,现规定: 1、每年度由各项目所报送公司的报表和资料(包括票据复印件)一式二份(质安科、财务科各一份)。妥善保存(保存期为五年)备查。做到资料随检随供。 2、公司财务科除监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外,按质安科提供的年度资金投入汇总表,按财务科目列入专用台账、备查。 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开始执行九、安全资料管理规定(一)各有关部门都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各种施工(生产)安全管理资料。(二)安全资料的原始记录应填写及时、记录准确、内容量化、不许涂改,应加盖填写人印章。(三24、)安全资料应分项分类入袋,不得相互混装,资料应有封面、有目录、有编号,方便查阅。公司建设项目分单位工程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四)凡列入安全生产资料必须经过各级有关部门人员负责审定及签字。(五)安全管理内业资料详见附件(一)、(二)、(三)。十、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 (一)凡进入我司项目工作的人员必须全数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1、公司定期对企业各级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队组三级按期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3、对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登高架子、各种机动25、车辆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市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有证后方可独立操作,证件每年审核一次。 4、在工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及人员调换新工种后,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培训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领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 l、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2、安全知识教育; 3、安全技能教育: 4、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的教育; 5、事故教育: 6、法制教育; 7、消防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应有记录归档。 (四)三级安全教育指公司、项目及班组。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负责。(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应按工种全数填写“三不伤害”卡。(六26、)安全教育的双方均要在安全教育的表格(或鉴到表)上鉴字或盖指(七)教育学时规定:(1)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小于30学时;(2)企业专职安全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小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小于20学时。接受安全教育的学时不得少于两个工作日,并应有分级安全教育的记录。十一、安全生产告知管理规定一、对安全生产需告知的事项应整理成一个完整的材料或告知书,用于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二、贯彻执行总经理总负责,各级职能部门领导具体负责制,建立检查小组,实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三、必须针对施工现场、作业岗位和不同的施工工程做出相应的安全生产告知,告知内容要具体27、正确。四、告知方式要多样且适用,应能真正起到告知作用。五、对于发现告知内容不全不当时要及时补充和修改。施工过程中,出现原告知内容以外的危险因素,应再制定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再及时补充告知。十二、安全生产宣传管理的规定一、公司通过发放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到项目,召开会议共同学习文件精神,达到宣传效果。二、各科室要悬挂醒目的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等安全标语,时刻提醒领导们注重安全。三、安全生产宣传重点要放在生产第一线。各项目部要通过写黑板报、作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向职工、民工们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在建筑物或其他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标牌,时刻提醒人们注意危险,同样起到宣传作用。四、公司、项目在重大节日28、前,可以开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晚会、演讲等活动达到宣传安全生产效果,提高工人、民工,尤其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及自我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十三、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一)安全技术交底单应硬用公司统一的表格。(二)安全技术交底实行分级交底制度(1)工程由项目经理部总(主任)工程师会同现场经理向项目有关施工人员和分包商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2)分包商技术负责人要对其管辖的施工人员进行详尽的交底; (3)项目专业责任工程师要对所管辖的分包商的工长进行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对分包工长向操作班组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与检查; (4)专业责任工程师要对分承包方的班29、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指导其安全操作; (5)各级安全技术交底都应按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以备查用,专职安全员检查交底内容并检查实施情况。 (三)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地逐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仅要写一般规定或不允许违反的内容,更应写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尤其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施工程序、方法关键部位。 (四)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工种、作业内容及作业性质分别进行。(五)交底双方(接受安全交底方全体人员)均要在安全技术交底单上签字并盖指印,不得代签。十四、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为了全面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不安全30、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正常的进行施工、生产,施工项目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 l、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 2、项目经理部每月由现场经理组织,安全总监配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区域责任工程师每半个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分包商、行政、技术负责人、工长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 4、安全员(工长)实行日巡检制度; 5、项目安全总监对上述人员的活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6、各项目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修正、整改本责任区的违章、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 7、施工(生产)班组要做31、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违章: 二、安全检查要达到的目的 1、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有序,运行符合要求,促使我司及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检查时要了解安全生产的动态,安全是否达标,违章是否纠正,隐患是否消除。 3、安全检查同时也是一次安全教育,通过检查,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纠正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保证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l、根据项目施工的特点,结合国家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防护设施、查安全教育、查安全交底32、查操作行为、查作业环境、查安全隐患、查劳保用品使用及工艺操作安全等。 2、后方工业厂的安全检查内容、重点是机械设备、用电、安全防护、防火、查文明施工、查老保用品使用及工艺操作安全等。 四、对安全隐患的处理 l、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下达“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整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并做好检查记录: 2、整改完后要及时通知签发整改通知单部门并立即进行复查验证,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3、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应对整改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处以罚款。十五、安全达标的规定一、所有建筑工程项目都必须进行安全达标验收工作。二、主体结构验收后5天33、内,由项目安全员自检后整理好工程安全达标验收资料报送公司,申请公司安排预检评分后将安全达标验收资料报送公司质量安全科,申请公司复查检评分并填表后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三、外地单位工程项目,在办理安全达标验收工作时,由承建单位的项目管理科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安全达标验收。并报送公司质量安全科一份; 四、属工业生产厂的安全达标每半年各单位自检上报公司,公司年终进行达标检查验收。十六、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一、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保险,必须依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为施工现场所有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二、必须依据规定的程序办理投保手续,并做好资料以备索赔,确34、保施工现场所有作业和管理人员都享有保险权利。三、如系分包工程,则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意外伤害保险必须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哪个文件号投保的条款。十七、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首先要确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正规劳务公司作为分包单位,不得将任务分包给无任何资质或证照的单位及个人承包。 二、必须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在正式签订之前应经过公司质安科审核,协议签订后应报送公司质安科和项目管理科备案,并监督执行。 三、与分包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总包职责和分包职责以及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总包职责应着重于施35、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施工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总交底等;分包职责应着重于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确定和派驻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向总包单位提交有关人员名单、身份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持证上岗、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等监督管理工作。 四、劳务分包单位的意外伤害保险,劳务用品发放等事宜,按分包合同规定办理;若分包合同无此规定的,则按本公司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 五、分包单位应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执行,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十八、同区域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第9.4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36、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对大型建筑群体工程施工,建立现场指挥部,实行统一的安全生产制度,统管理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投入满足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 四、指挥部对所建工程的经济、质量、安全生产进行全面计划指挥和实施监督。各分包单位和公司下属各单位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五、在建工程中,公司现场指挥部对所建工程进行每周一次或每月至少二次的安全检查,对各单位、分包单位和公司各司属单位的检查结果给予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37、下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于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下停工令。责令项目整改完毕后验收合格,才能复工。 六、对于在公司指挥部或其他建设行政职能部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项目负责人如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公司指挥部将对项目负责人个人处罚500元2000元的现金罚款。 七、公司指挥部对所属总包单位范围内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投入资金、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有权进行分配和控制。如有必要将强制执行,相关资金、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费用。 八、总包单位对于分包单位不履行合同签订的中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时,经多次指正但拒不改正的,总包单位有权终止对分包单位的合同。十九、职业病、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38、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二、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三、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四、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五、做好职工因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 六、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生产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七、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改善39、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八、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使用、保养、报废。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 九、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时间和人数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十、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保证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二十、安全事故呈报规定 一、发生安全事故后,管理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或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更不能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40、关证据。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不隐瞒不报、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如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四、发生了重伤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直接报告公司,同时保护现场,发生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 五、发生安全事故快速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2、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3、简要阐述经过、初步原因;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六、事故调查处理后要加以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逐级往上报。二十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41、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本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司属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二、公司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三、施工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除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质安科报告外,对事故受伤人员立即施救,同时请求120或119救援。四、发生生产事故后,施工项目应42、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理有关证物。二十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制度 l、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得惊慌,首先要立即有组织、有指挥抢救伤员和竭力排除险情,一定要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2、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目击者、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3、在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有关安全负责人,要立即赶往现场帮助组织指挥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4、对于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人或人民政府指派的领导负责人,由当地劳动、公安、工会派人员参43、加,还包括企业领导者和有关部门的人员,但对涉及或可能涉及的事故责任人不得参加。 5、对于轻伤事故由工区(工程处)主任负责组织调查;重伤和轻伤多人的事故,应由企业领导负责人组织调查;重大伤亡事故,即死亡l2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特大伤亡事故,即死亡3人及其以上的事故,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地、市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a)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4小时内以电话、口头形式上报各级主管单位部门领导。 b)对事故的现场实地勘察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经过、目击证人或其他重要物证的特征、位置及检查情况做出详细调查笔录及进行现场拍照、现场绘图、现场勘察人员的姓名44、单位、职称。 c)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面的各种因素,从而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d)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事故处理的意见和今后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e)事故调查的书面报告报出的时间、重大伤亡事故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的20天,特大伤亡事故不得超过30天。 统计制度f) 统计制度汇总整理调查得来的数据资料,编制工伤事故统计表,通过表中的数据进行安全生产动态分析,研究对策,实现安全生产方面的动态控制。二十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发扬自45、觉遵守安全法精神,必须奖罚分明。 二、公司下属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防止工伤事故、执行安全承包合同方面成绩显著或及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或在事故抢救中使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少受或免受损失的,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全年无重大事故的单位和先进安全管理人员由公司给予评先和奖励。 三、对当年没有发生工伤事故或发生事故件数、危害程度在准许范围内且安全生产搞得好,宣传力度大的单位或项目,可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 四、长期能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章的,从不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加以表扬和奖励,尤其在特种作业中能不发生事故的确人员更应加以奖励。 五、对有意隐瞒工伤事故真相,提供假数据假资料的46、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由于企业或社会保险机构的过错,未及时支付或少发、漏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应给予补发,对直接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七、对违反安全生产、劳动法律、法规且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个人或组织,按危害结果轻重追究责任,采取罚款、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 八、在施工(生产)中发现的安全违章行为,由执行安全检查的单位、部门的检查人员出具安全罚款执行单,由被处罚的单位或被处罚的人员签认后交相应的财务部门负责收取并出具收据。 安全违章罚款具体执行标准由公司另外制定。二十四、施工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和持有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47、证的复印件方可开工。上述三证应悬挂在工地办公室的墙上显著的位置。 二、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应对工程的施工生产进度、质量、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进行全面负责。对项目经理的人选分公司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结构类型,难易程度选派符合资质等级的人员担任。并填写项目班子的申报表由公司审批。 三、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需要修改、变更,必须经公司的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编制科室公章。 五、项目必须按工程的施工总进度,合理、科学地安排施工生产,及时组织原材料、机械设备、办成品和劳动力进场。为了保证工程的合f司项目每周应召开一次项目班48、子全体员工的生产例会,制定一周的生产计划,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每天的工作安排宜提前一天安排好,夜间施工必须白天准备好灯光照明和人员的组织,科学的组织工序搭接和流水段施工,大型工程和特殊工程应成立工地生产领导小组进行协调。 六、项目应由项目成本、预算员每月25日前,将项目当月完成的建安工程量完成台帐,当月发生的预算外签证应及时办理签证。 七、工程竣工及交工验收管理 1、竣工工程除按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外,土建部分要清扫干净,做到窗明、地净、安装工程经过试水、通电,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要达到试运转要求。 2、 交工验收前,工程由公司组织自检和预验收,符合交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由公司填写竣工报告和49、验收证明书,由公司组织交工验收,并办理交工验收手续。 工程交工验收前,项目应认真整理好交工技术资料,在交工前15天交公司质安科审核,对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和缺漏的部分,整改完毕后提前7天交有关部门审核。 交工验收:预验收由公司质安科牵头办理,交工验收由公司项目管理科牵头办理。二十五、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环境要求规定一、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二、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三、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四、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二十六、门卫制度一、大门设专职人员值班,履行门卫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门卫管理规定,维护大门及50、周围的治安秩序。二、禁止无正当事由的人员及车辆进入本单位管辖的区域,不戴安全帽、无上岗牌证者,不准进入施工生产现场。来访人员应出示身份证件,履行登记手续。三、经过大门进出的车辆,应主动接受查验,物资器材出门一律凭出门条,私人物品应主动说明,不符合手续和有关规定的不准进出大门。四、大门内外两侧,严禁摆摊和堆放杂物,未经许可不准停放车辆。 五、门卫人员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应在值班情况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并签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法律法规,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二十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 一、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51、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二、现场供电线路,电器设备须按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布置,不得随意变动,如要变动须在方案中补充说明并经上级部门审批。 三、现场I临时用电投入使用前,须有项目经理会同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电工、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阶段转入结构阶段或结构阶段转入装饰阶段后,因用电设备的变动需重新对用电设施进行验收。 四、施工用电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五、配电房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 六、由专业电工对施工用电进行检查,对破损的闸具,电线等安全设施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七,宿舍52、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乱接乱拉电源线,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电热铁等非正规的电加热器。 八、由专业电工认真写用电巡视维修记录,记录要详细要记载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并将记录保管好。 九、专业电工夜间值班须派两人上岗,特殊情况下需带电操作时,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十、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十一、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公司质安科落实检查及监督,对不符合JGJ462005的用电要求设备或线路,禁止使用。 十二、施工53、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各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二十八、临时外聘人员安全管理规定一、 确需使用临时外聘人员的,必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使其与本公司自有职工一样接受正常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二、 外聘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三、 临时外聘人员必须执行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二十九、治安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工作、54、生活环境,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一方平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行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公司、各项目的正职行政领导为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治安保卫的第二责任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部门领导为治安保卫第三责任人。 第三条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机构,层层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根据单位内部的治安状况,配足值班看场人员,坚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巡逻。 第四条实行“三级”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治安隐患,切实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设备要重点看管,严格执行进出场查验登记制度。发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安55、机关。 第六条严禁私招乱雇施工人员,对无身份证来历不明的人员和无计划生育证的女工不得招工雇用,所招工雇用的外来人员应及时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第七条外来施工队伍的负责人,应及时向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部门或管理员报送本队的人员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禁止非施工人员和小孩进入工地。 第八条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治安管理,严禁偷盗行窃、窝赃销赃、窝藏坏人:严禁猜码酗酒、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严禁留宿他人、男女混居、卖淫嫖娼;严禁吸毒贩毒、观看黄色录像。第九条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违者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单位内部56、治安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及柳州市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离开户口常住地到我司范围内务工、经商、租赁场地办厂的外来人员,均应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住我司的暂住人口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我司的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内部治安秩序。 第四条单位或业主所雇用的外来人员,要及时登记造册,到达居住地后三日内报告所在单位负责治安保卫的部门,按规定办理暂住证。 第五条民工队(组)、租赁场地从事加工、修理、服务、养殖、种植业的业主,要管理好所雇用的员工,指定专人负责治57、安、防火工作,按规定配备好消防器材,并开展治安、消防安全教育,经常进行治安保卫、防火安全检查,防止发生案件。 第六条各单位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部门要协助民工队(组)、各行业的业主及其他暂住人员做好治安、防火工作,协助申领暂住证和处理有关案件,各业主和暂住人员要主动配合,服从依法查处。 第七条各民工队(组)负责人、各业主和暂住人员要自觉维护单位治安秩序,每人每月缴纳内部治安管理费贰元,由各单位劳务部门负责收取,交财物部门管理,作为内部治安管理和见义勇为基金,专款专用。 第八条实行“谁主管、准负责”的原则,租赁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治安、消防责任,禁止私招乱雇。禁止给无身份证及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外来人58、员出租房屋和场地,防止流窜犯罪和违法生育。 第九条各业主和暂住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违反本公司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内部造成治安、刑事案件及火灾事故的,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呈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三十一、施工(生产)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一、施工(生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施工方法及施工技术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防火措施,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几设施。 二、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办理动火许可证,实行动火监护。 三、施工现场焊接作业点、氧气瓶、电石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存放和使用距离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3米以上)59、。 四、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焊渣飞溅物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五、施工(生产)现场及工棚(宿舍)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有证电工布线安装,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和随意使用电器如:电炉、电热水器等。 六、仓库、油库要落实好防火措施,油漆、油料、乙炔、氧气、煤气、木材、竹类等易燃品要作分类重点保管。七、坚持对职工、民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做到“三懂三会”,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坚持“三级”防火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防火安全。 八、对用电、用火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险或火灾,应立即准确报警,以最快的60、速度进行扑救,以确保安全。三十二、消防重点岗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消防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防止火灾事故,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企业财产、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此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从事电工、司炉工、电焊接切割工、油漆工、油库(仓库)保管员等消防重点岗位人员。 第三条 消防重点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年满十八岁,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工作认真负责,具有相应工种作业所需要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 第四条 消防重点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电工、司炉工、电(气)焊接61、切割工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油漆工、油库(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取得消防知识培训结业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五条 消防重点岗位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等管理工作由企业各级人事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材料设备、生产技术、质量安全、保卫武装等部门及有关的管理人烟配合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已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消防知识培训结业证者,要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复审;离开消防重点岗位一年以上者要重新进行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作业。 第七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消防知识培训结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和转让。严禁无证者擅自上岗作业。违者处500元以下罚款或行政处分,情62、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条 对消防重点岗位人员不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电工、电(气)接切割工、锅炉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油漆工、油库(仓库)保管员未取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结业证书就让其上岗独立作业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处IOOO元以下罚款或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停工、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三十三、“四级”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一、公司在平时和节日前、上级检查时,不定期的对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每季度对各单位组织一次大检查。 二、项目由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63、坚持重点部位经常检查,每周定期进行一次大检查。 三、班、队、组及消防重点岗位,除生产工作中要注意观察外,每天接班时(开工前)、交班时(下班前),均要认真做好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检查,并说明有关注意事宜。三十四、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切实搞好防火安全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本公司制定的施工(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生产)动火管理规定,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和个人,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4、第四条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给予刑事或治安处罚的以外,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条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二)在住宅楼梯间、走廊等处堆入可燃物品,危及消防安全,经指定指出不改正的: (三)明火作业没有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经指出不改正的; (四)违反用电、用火防火安全规定,经指出不改正的: (五)值班人员及职工(民工)遇见发生火灾(火险)不履行防火灭火职责义务的; (六)机动车进入禁火区域违反防火规定的; (七)堵塞、占用消65、防通道的、防火间距,经指出不改正或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八)在架空输电线附近搭建筑或堆放可燃物,不听劝阻的; (九)不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设置灭火鸡,经指出不改正的; (十)损毁消防设施、器材、工具或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工具挪用作它用的; (十一)涂改、转借、出租消防证件的。 第六条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行政处分: (一)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不报警或阻碍报警的; (三)指挥、纵容、强迫或唆使他人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的; (四)擅自在仓库等重点防火部66、位,搭建易燃简易建筑,不听劝阻的; (五)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六)采用有火灾危险性的设备、工艺和易燃可燃的材料,未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七)安装使用用火设备、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火要求,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八)对电工、焊工、油漆工、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人员,不进行消防知识专业培训、考核,就让其上岗工作,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九)公共场所堵塞疏散通道、封闭安全出口,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十)利用人防地下工程和其他底下工程,开设商店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不符合消防规定,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十一)拒绝、67、阻挠、刁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火灾调查、事故处理的;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对消防管理部门下达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拒不执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执行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处罚超过一个月仍不整改的,责令其停工、停产、停业整顿,并可加重处以前次罚款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条单位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处以火灾爆炸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额l到l0的罚款,并给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凡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工具的,除给予处罚外,并可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依照本规定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由公司防68、火安全委员会裁决。 第十一条处一百元以下罚款的可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裁决。处批评教育口头警告或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消防管理专职人员可当场处罚。 第十二条 罚款一律由公司开收据凭证收取,由公司财务科收取。罚款收入列为“消防安全基金”,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保卫科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三十五、值班、看场制度 一、施工(生产)现场、仓库、办公场所等部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足以防盗的人力值班看场。二、生产工具、小型机械设备、电器等下班时应收进工具房(箱)存放锁好或交值班看场人员看管,防止丢失和被盗。三、现场材料必须有人看管,材料进出要严格履行签发验收手69、续。四、严禁无正当事由的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生产)现场、仓库、办公场所,发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五、值班看场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勤巡视,勤检查,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治安防范、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安全。三十六、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凡需进行爆破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一、无爆破施工资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可进行爆破施工。 二、工程若需分包爆破施工必须按“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签订爆破施工分包合同,由承包方用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复印件到公安局机关办理爆破施工相关手续,购买爆破器材并安排专人负责看守和保管。检查爆破施工承包方编制的爆破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各项爆破施工安全工作措施。 三、70、检查爆破施工承包方爆破器材的来源,严禁私自购买或制造爆破器材。在柳州市区进行爆破施工的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柳州市爆破施工使用器材实行定点专车配送回收制,按规定领用和退回。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准将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存放在施工现场过夜。 四、做好爆破器材的安全保管工作。设独立而且坚固的库房存放炸药、雷管、导火线、导爆管,库房内严禁烟火和无关人员进入,炸药、雷管要分开存放于保险柜,严禁炸药、雷管同时存放在同一个保险柜内。库房距离人行街道不得小于50米。 五、严格执行领料、退料管理制度。需用爆破器材由承包方爆破员报告发包方项目部,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再上报购买领用。爆破器材运送到施工现场后,保管员必71、须检查验收,爆破员领用时,要与保管员办理领用手续。爆破员领用后,用剩的炸药雷管、导爆管、导火索要及时退回给保管员,并办理退料手续,保管员要建立退料、领料登记册,做好领料退料工作。 六、爆破员领用爆破器材进行爆破时,由安全员、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防止丢失爆破器材,爆破后认真检查,发现盲炮要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盲炮处理规定妥善处置。 七、明确规定放炮爆破时问,不准随意放炮爆破。放炮爆破时间通常在下班后,即中午12时30分,下午18时30分。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规定放炮爆破时间。 八、放炮爆破前应吹哨清理爆破施工现场,做好警戒工作。放炮前要吹哨通知在爆破区域内含在孔桩下施工的人员全部离开危险区域,在72、施工现场所有的出入口做好警戒工作,不准他人进入,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点炮爆破。 九、落实爆破防护措施,防止飞石、泥块伤人。爆破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用结实的木板、竹脚手板、铁板等覆盖好,防止石头、泥块飞起伤人损物。 十、爆破施工的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监督员均要经过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培训,持相应的合格证上岗,且证件经年审有效。 十一、在柳州市区以外施工的单位,因爆破器材挖配送回收条件,需要在施工现场库存炸药、雷管、导爆管、导火索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参照爆破安全规程,建造独立坚固的库房和围墙,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看管,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经当地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存放。同时应向公司73、保卫部门报告备案,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三十七、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工伤事故发生,确保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并颁布如下:1、 班长是本班安全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人员的安全规章制度负直接领导责任。2、班组安全员是本班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督人,对本班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负直接责任;3、在班长、安全员的组织下,本班组人员必须参加公司、项目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学习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规章制度要求;4、班长、安全员负责本班组人员的作业区域,环境情况,在班前向班组人员提出当日工作安全要点,注意74、事项,落实具体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人人有责。5、 班长、安全员要根据本班组作业人员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6、 每天班前,班长、安全员要负责检查本班组的安全用具、用品、器材及作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7、 班长、安全员在班前要注意本班组人员身体状况,对有病、酗酒及不适宜当日作业人员,有权提出暂不上岗作业,报工长批准。8、 班长、安全员要在班前对上一工作日本班人员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小结公布,对好人好事,遵守纪律人员提出表扬,对违章人员提出批评、警告,对事故隐患布置人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苗头。三十八、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一、成立项目治安保卫领导小组,项75、目经理、安全员、各施工班长分别是本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第一、第二、第三责任人。责任分解,层层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二、建立治保会开展治安保卫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坚持治安保卫巡逻防范检查工作,防止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三、严格执行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和治安管理规定,加强民工(外来人员)的管理,禁止来历不明的人员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及在工地宿舍居住。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落实门卫制度和值班看场制度,做到每天24小时有警卫人员值班看场巡逻防范,切实做好防盗工作。 五、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要重点看管,严格执行进出场检查验收制度和生产施工现场材料设备防盗安全管理规定。发76、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 六、严禁私招乱雇施工人员,对无身份证来历不明的人员不得招工雇用,外来施工队伍的负责人,应及时(进场后三天内)向所在项目报送本队(组)的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及时办理暂住证。 七、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法纪,服从治安干练,严禁偷盗行窃、窝赃销赃、窝藏坏人:严禁猜码酗酒、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严禁擅自留宿他人,男女混居,卖淫嫖娼;严禁现看黄色录像、吸毒贩毒。八、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违者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法律情节严重的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三十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规定 l、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77、主义:热爱企业,遵章守纪学法守法,维护社会公告,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 2、贯彻企业方针“工期、质量、服务”做到工期快、质量好、效益高、服务优的文明管理。 3、礼貌对待业主、客户、监理和其他社会各方面监督管理人员,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4、对内部管理做到管理有序、有章有规,施工(生产)现场标化整齐,各类人员应做到佩证上岗,做到文明施工(生产)。 5、施工现场必须在工地入口处显著的位置设置工程概况牌,临街及大型工程的工程概况牌必须美观、醒目以体现企业风貌。 6、参加施工(生产)的人员应互相帮助,团结协作有问题应组织有程序的解决。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急救箱、厕所。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设置食堂、78、浴室、更衣室、医务室。 8、施工现场,必须分片管理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每区应有责任人和实施的班组。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9、现场宿舍、集体宿舍,必须整齐清洁,力争做到床铺、被子、蚊帐、碗、桶、毛巾、安全帽、工具包八条线,军事化、标准化。 10、施工现场噪音的控制应按规定办理,凡在午间、夜间施工的应尽量减少噪音的扩散,确不能避免应办理有关手续。 11、施工现场对建筑垃圾的排放应遵守有关规定。建筑垃圾严禁由高处向建筑物外抛掷自由落下。应袋袋吊下、洒水后由小车吊下或洒水后由专用密封通道倒下,做到无粉尘污染。 12、施工现场对粪便应认真处理,必须通过化粪池才能排入城市污水道,严禁露天排79、放。 13、市区内施工现场,对进出车辆,在门口应有清洗措施,以防污染城市道路。 14、施工现场,如需使用井水、泉水作饮用水必须经合法单位化验合格才能饮用。 15、施工现场排水,应做到有排水坡,有沟有井,有组织排水放到城市下水道。对有害水严禁排入河道、鱼塘、水库。 16、生活垃圾应集中到垃圾箱,定期妥善处理,严禁露天丢弃。 17、教育职工养成卫生文明习惯,做到“五不准”,不准乱丢脏物,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讲脏话和粗话,不准乱写乱画,不准随地吐啖。 18、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做到十严禁,严禁酒后作业和指挥。严禁上班开玩笑、喧哗、追赶。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严禁在现场焚烧有害气体的物质。严禁在建筑物80、高处向下抛掷周转材料的野蛮行为。严禁熄灯以后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严禁在集体宿舍自行厨房。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购饭插队破坏纪律的行为。严禁施工人员赤手赤脚操作,严禁施工人员衣着破烂不法操作。四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评比制度 一、公司成立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每月检查评比一次,检查项目文明管理。项目每周检查自评一次,专职安全员每日巡回检查,并按检查评分表评分,做好记录。 二、除了公司规定的定期检查评分外,还必须组织专业专项检查评比及上级规定的和重大节假日前后进行检查,特别对六个保证项目的评比。 三、现场文明施工(生产)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表3.O-3文明施工检81、查评分表,6个保证项目和5个一般项目的规定和公司文明管理规定执行评比。 四、检查评比的目的是使各级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结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明确、文明生产管理有序,运行符合要求,促进我司及各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通过检查评比,及时发现不合格的项目,并能及时纠正和处理。 五、公司检查评比出不合格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如不整改或整改经复查不合格的对其处罚。 六、检查要做到记录齐全、有签字、有评语、有评分结果。 七、按评分结果:得分率在85以上为优良,70以上为合格,70以下为不合格,公司月检查一次,并对检评的优胜单位颁发流动红旗。四十一、夜间施工作业管理制度 为建筑企业健康发展,顺利进82、行施工,应管理好夜间施工作业,特制定管理制度:一、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时,管理人员必须考虑到工作面周围的道路实施畅通,夜间照明要满足,对有临边施工作业面必须采取围栏措施。二、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前,管理人员应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跟踪值班检查安全、质量、施工人员情况,质量、安全员应监督检查。三、夜间施工作业,机械设备所发出噪音应控制污染环境噪音值内的达标要求,同时采取消声、隔声和减震等措施进行夜间施工。四、夜间作业管理人员尽量在晚上二十二点至次日晨六点之间不安排施工,如若因抢工期、抢修、特殊需要夜间连续作业,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同时在建筑工地周围张贴安民告示,写明扰民原因,方可进行施工。四十83、二、施工现场噪音管理制度 为防治城市环境噪音污染管理,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如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建筑工程在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设施工噪音。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噪音排放标准。 二、工地在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在开工前15天向市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申报说明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音值以及所采取和环境噪音防治措施情况,经市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施工手续。 三、在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发出的噪音,并采取消声、隔音和减震等措施。 四、在市区建筑物集84、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如若抢工期、抢修、抢险和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时,必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报市环保部门批准后,中午、夜间施工。 五、建筑工地同时管理,尽量消除噪音的产生,中午十二点至十四点、夜间二十二点至次日晨六点之间,不宜施工发出噪音,管理中注意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如若产生噪音扰民时,应写张贴安民告示于附近居民区。四十三、安全生产标志管理规定 一、所有施工和生产现场必须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和规定等的要求,在重要部位设置齐全的安全生产标志、标牌托标识。 二、凡用于施工或生产现场的安全标志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准自制内容、材料与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85、有冲突矛盾的安全标志牌。 三、安全标志牌须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组成,要能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四、如安全标志在使用中,要用其他补充文字说明时要与安全标志平行悬挂一处,让操作人员明确其含义。 五、在购置安全标志时,要按工程特点选择不同类型的安全标志悬挂于醒目并与安全有关的部位,并使人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六、安全标志不宜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 七、安全标志牌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或图形符号脱落以及变色不符合安全色的范围,应及时修整或更换。四十四、施工(生产)现场安全标志规定 一、所有施工和生产现场必须按照施86、工规范标准和规定等的要求,在重要部位设置齐全的安全生产标志、标牌标识。 二、凡用于施工或生产现场的安全标志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准自制内容、材料与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有冲突矛盾的安全标志牌。 三、安全标志牌须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组成,要能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四、如安全标志在使用中,要用其他补充文字说明时要与安全标志平行悬挂一处,让操作人员明确其含义。 五、在购置安全标志时,要按工程特点选择不同类型的安全标志悬挂于醒目并与安全有关的部位,并使人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六、安全标志不宜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 七、安全标87、志牌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或图形符号脱落以及变色不符合安全色的范围,应及时修整或更换。四十五、安全生产标志管理规定 一、所有施工和生产现场必须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和规定等的要求,在重要部位设置齐全的安全生产标志、标牌标识。 二、凡用于施工或生产现场的安全标志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准自制内容、材料与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有冲突矛盾的安全标志牌。 三、安全标志牌须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组成,要能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四、如安全标志在使用中,要用其他补充文字说明时要与安全标志平行悬挂一处,让操作人员明确其含义。 五、在购置安全标志时,要按工程特点选择不同类型的安全标志悬挂于醒目并与88、安全有关的部位,并使人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六、安全标志不宜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 七、安全标志牌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或图形符号脱落以及变色不符合安全色的范围,应及时修整或更换。四十六、职工食堂管理规定 1、加强食堂工作人员政治和业务学习,树立为职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技术水平,发展优势,挖掘潜力,提高竞争能力。不断改善职工生活。 2、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卫生制度,加强责任心,对腐烂变质的食品和原料做到不买、不卖、不出售、不加工,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对生熟食品要分开管理,食堂用具89、和环境要经常洗涤、打扫,保持清洁整齐。炊事人员要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有传染病立即调查食堂。 3、加强财经管理,每个食堂要建立四本帐(现金帐、粮食帐、饭菜票帐和厨具帐),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布,接受上级监督检查,出入物资必须严格管理,防止漏洞,食堂周转金,不经领导批准不准外借。 4、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以不盈不亏为原则。 5、提高服务质量,需要送饭到现场的应按工地领导安排执行,需要留餐的也要按工地领导安排执行,保证做到饭热菜香,在就餐高峰时,多开窗,维持好购饭程序,减少争吵。四十七、宿舍区规章制度l、宿舍区住房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扫。2、宿舍区周围无堆积垃圾。390、工地内(包括宿舍)不能随处乱扔废品、废纸,废弃食物不能乱倒。4、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罚款306O元。5、实行责任区负责制。检查时,谁的责任区出问题,要追究该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听从安排投放灭“四害”药。 7、宿舍区严禁使用大于60瓦以上电灯泡、电炉、电炊具、煤气灶生火煮饭,违者罚款50100元。款。8、宿舍区严禁电线上吊挂衣服,违者罚款50元。9、要爱护公共财物,不能乱毁坏床板、电线,违者按损坏程度进行罚10、宿舍区严禁赌博活动。四十八、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一、劳保用品必须确保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合格品,并应具有合格证、检测证明等。二、依据国经贸安全(2000)91、189号文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由我公司或分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台账。 三、要按规定把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个人手上,严禁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放。四十九、材料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一)不准超过行驶证规定的载重量。 (二)装载必须均衡平稳,捆绑牢固,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须封盖加密。 (三)大型货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出4m,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2m,超出部分不准触地。 (四)大型货运汽车挂车和大型拖拉机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3m,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lm。 (五)载重量在1092、00kg的小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5M,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1m。 (六)装载不满1000kg的小型货运汽车,小型拖拉机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m,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50cm。 (七)载物长度未超出车厢后栏板时,不准将栏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时,货物栏板不准遮挡号牌,转向信号灯,制动信号灯和尾灯。 (八)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的物品,其体积超出上述规定时,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需悬挂明显标志。 (九)车辆载运危险货物时,必须选择熟悉货物性质的司机和押运人员分别驾国籍押运,并应悬挂明显标志,93、报经公安机关批准指定时间、路线和时速运行。五十、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l、坚持现场材料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为工程施工保质保量。实现安全生产和现场文明提供有力保证。 2、为保证施工质量,对进场材料实行严格的质量监控,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现场。 3、按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材料进场,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按计划发料,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 4、规划材料堆场、仓库和道路的布置;搞好材料的保管,防止材料丢失、损坏、充分发挥材料效用。5、加强领退料的管理,切实做到发料有依据,各种单据齐全、手续完备。6、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核算资料,监督材料的合理使用,不断降低材料消耗,实现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五十一、仓94、库管理制度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和保管员的思想、业务水平,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方向2、从生产出发,为施工生产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提供物资。 3、做好物资的验收,发放和管理保养工作,保证物资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储备安全。 4、对仓库物资实行合理的、科学的管理,不断提高仓库储备能力,降低储存费用,加速物资周转。5、在仓库物资的管理中,坚持节约的原则,充分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在保证物资数量正确、质量完好的条件下,获得更大的经济效果。6、严格执行帐务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凭证和报表。7、做到物资摆放规范化、布局合理化,库容整洁,实现仓库文明管理。五十二、特种作业95、管理规定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给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自作业。二、卷扬机、塔吊的机械工、起重工、电工、塔吊指挥、架子工、电焊工等特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要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三、上班时间工作思想要集中,未经工长(施工员)及上级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离开岗位,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拒绝作业。四、特种作业人员要热爱对本工种的施工机械,善于保养,不得随意乱给非经本工种人员试机、玩乐或代替作业。 五、不得擅自操作非本工种人员的机械设备及违章指挥,作业结束后开关箱断电加锁。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机具坏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96、不得存侥幸心理。五十三、外租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外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附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的证明文件。二、出租单位应当对其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按规定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使用检测不合格的外租设备。三、如出租单位无法提供上述有关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证明,又必须要租用其设备时,亦可由出租单位出具保证书。四、外租设备的操作人员不管是本公司的还是外聘人员,都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经我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五十四、大型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1、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的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97、高安全设施,制定本规定。2、大型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性较大的设施搭设需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大型临时设施要按总平面布置图或规定搭设,并在设施危险的位置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五十五、施工现场内驾驶(车辆)管理规定一、所有车辆凭出入证进出施工现场的,且按规定存在指定的地点,不准乱放,违者罚款。施工单位必须在工地入口处显著位置指明车辆存放点。 二、如为机动大型车辆出大门前轮胎要经过高冲洗干净,不得98、携带污泥出去,污染道路,影响市容。 三、车辆存放出现矛盾时应由施工单位指定人员协调处理,车主问不得争吵或采取过激行为。四、施工现场要安排一个人员负责车辆的保管。五十六、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一、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应有针对性,能指导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二、基坑边支护视工程特点和土质类别而采取不同安全防护,一类、二类、三类土开挖浓度大于2M,基坑边缘100cm处打入土内507Ocm钢管,高度为150,且在基坑周围边用封闭密目式的防护栏,网和钢管扣件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才可使用。 三、为防止基坑边缘土方大面积坍塌,在边缘砌一道120高挡板,还可对99、土方边缘用M5细石砼盖面1/2高度,留排水孔,或用帆布铺盖表面3/4高度。 四、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情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深”的原则。 五、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应遵循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中基坑变形的监控值。 六、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七、对于临边建筑危险区开挖土石方,基坑支护应采用桩式专项支护设计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才可以施工。并对100、临近建筑进行沉降观测记录。 八、对于开挖深度大于2米时,必须搭设供施工作业人员上下通道,搭设材料必须优先钢管。搭设高度和具体要求遵照国家现行业标准执行。五十七、模安装的管理规定 一、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内容为: (1)该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概况; (2)拟选定的模板类型; (3)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计算及布料点的设置;(4)绘制模板施工图;(5)模板搭设的程序步骤及要求; (6)浇筑混凝土时的注意事项; (7)模板拆除的程序及要求。 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负责人、主任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01、 三、工作前应戴好安全帽,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索挂在身上。防止掉落伤人; 四、安装与拆除大型模板,应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在同一垂直上下操作,高处作业要系牢安全带; 五、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六、组合钢模板装拆前,上下应有专人指挥随装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 七、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 八、在组合钢模板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电动工具,应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五十八、钢管脚手架搭设规定 一、用于搭设脚手架的材质应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落地式外架使用钢管为外径48mm,壁厚3.5mm,理论重量为3.84kgm。 二、杆基础102、 l、 每根立杆底部设置底座和垫板; 2、 脚手架底座地面标高宜高出自然地坪50mm。 三、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的措施固定; 3、H24m时采用刚性连接;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四、连墙件的购造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2、连墙件必须采用于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103、部位,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五、脚手架外侧设置剪刀撑,跨越范围为57根立杆(不小于6m),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度到60度。脚手架高度低于24时,除在脚手架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外,其中间可间断每隔915m设置一组;高度大于24m时,应连续设置。 六、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手板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50mm; 2、采用对接或搭接,脚手板的探头方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撑杆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4、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104、板。 七、外脚手架的外侧必须用每100c=2000目的密目网全格全封闭。密目网设置在外立杆内侧。 八、搭设外脚手架必须有搭设方案,落地式外脚手架高度超过25m和悬挑架、挂脚手架、吊篮手脚、附着式脚手架等搭设方案必须经二层机构和公司审批,还要满足JGJ5999的外架标准。 九、外架搭设后由二层机构组织分段验收,并认真填写有量化内容的验收单,未经验收的脚手架不得投入使用。 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须重复使用的钢管、扣件、密目网、平网均要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才可使用。竹脚手板表面损坏严重的、材质腐烂的不准重复使用。五十九、井字架(龙门架)搭设规定 一、应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井字架(龙105、门架),各项安全性技术指标、安全性能应满足规定要求。 二、井架与各楼层通道相接的开口处,应设置小于八字支撑作为架体的结构加强措施。小八字支撑材料与标准节斜撑材料相同。 三、井架上料口防护棚的搭设,其宽度应大于架体宽度,伸出架体的长度应根据井架高度决定其高处坠落范围半径来确定,低架不应少于3.0米。 四、井架(龙门架)的吊篮顶部应有能承受10KPa荷载的封闭式防护装置,预防进入吊篮人员被上层作业落物击伤。 五、井架卸料平台两侧应有防护栏杆,平台防护门应用公司质定的定型工具化式双开防护门,并处于常闭状态。 六、井架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证的人员进行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安装和拆除井架。 七、井106、架和底架提升机必须设置缆风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绳卡不得少于3个,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八、井架(龙门架)安装完毕后由二层机构组织预验,并填写有量化内容的验收单及相关资料,报请公司核验,内容包括:1、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2、基础施工图及基础材质实验报告;3、架体垂直偏差测试记录;4、防雷测试图。未经公司核验的井架(龙门架),不得投入使用。六十、悬挑式平台安装规定 一、悬挑式平台结构类型多样化,且无立柱支承,受荷较大,不宜采用钢管搭设而应用型钢作悬挑平台的制作材料。二、悬挑平台的搁支点与拉结点都必须牢固地安置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和其他施工设施上。三、平台107、的制作与安装必须经二层机构验算、批准及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四、悬挑平台的周边应按临边作业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密目网封闭。同时应配置登高扶梯,不允许攀登栏杆作业。五、平台底部应采用不小于30mm厚的木板或相应材料铺设,绑扎牢固,不得有缝隙。六、悬挑平台的安装与拆除,必须由持登高证的人员操作。六十一、起重吊装、垂直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起重吊装垂直运输机械进场须具备出厂检验合格证、准用证、检测证明等相关手续。 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方案由有关技术人员和拆装专业队的熟练工人编制实施。 三、为了保证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作业,防止发生各项意外事故,根据GBT13721999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和GB108、9462199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规定,塔机必须配备各类安全保护装置。 四、塔机司机在安装完毕后,塔机使用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塔机的验收。 五、塔机司机应年满18岁,不得患有色盲、听觉障碍、矫正视力1.O以,不得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等病状。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证上岗。 六、塔机司机要同指挥人员配合好,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均应服从。 七、严禁拔桩、斜桩、斜吊和超负荷运转,严禁用吊钩直接挂吊物、用塔机运送人员。 八、当风速超过6级时应停止使用,作业完毕,将所有工作机构开关转至零位。切断总电源。 九、在给塔机和垂直运输机械检修时应切断塔机的电源,并在开关箱上挂警示标志或有人监109、督。 十、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除、使用按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哇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十一、汽车吊装、人货升降机的安装、拆除、使用按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十二、临时外租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才可租用,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使用按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 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六十二、安全生产设备、器材和用品淘汰制度 一、生产中使用的安全帽应在使用前抽样作耐穿透、耐冲击性能抽检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再重复使用的安全的安全帽也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一律淘汰报废。 二、生产中使用的安全带须在经国家指定劳保用品专售公司购买,且抽样送资质单位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并有厂110、家质量合格证。安全带在使用2年后,需再使用时也要抽样给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kgf)拉力拉5分钟,无破断可继续使用。一般35年应淘汰报废。 三、生产中使用的安全网,除有出厂质量证明,还须抽样送资质单位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在重复使用时,须抽样送资质单位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不合格产品,一律淘汰报废。 四、生产中使用的钢管规格为4835,不准使用其他规格钢管做架体。 五、生产中使用的钢管、扣件须抽样送资质单位检验合格后才投入使用,且扣件的螺栓、螺母、垫圈均为合格品。 六、生产中使用的配电器如保险装置失效,一律淘汰报废,闸刀使用中无盖,无法修整原样的一律报废。配电箱外观变形、损坏无法111、使用,影响到安全,再无法修复到原样标准的一律淘汰报废。 七、生产中使用电源线如表面老化,外露线芯的无法修复应报废更新。 八、搅拌机钢丝绳、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机械的钢丝绳应根据国家机械管理标准实行报废。 九、建筑机械的保险装置、限位器、超高装置、限载装置失效后一律报废更新,不准修复使用。 十、机械设备、器材使用由期限或安全检测制度依据国家现行建筑机械特种设备使用和检测报废标准执行。六十三、生产施工现场使用明火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施工现场作业的电焊工、电工、油漆工、木工、锅炉工、屋面112、热铺防水工,必须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防火灭火素质,持证上岗。 第三条动用明火施工生产应办理动火许可证,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交底持证作业,配备足以保障防火需要的灭火器材。 第四条禁止在具有火、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施工作业的,应事先向单位保卫部门或消防部门报告,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作业。 第五条焊工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落实好作业部位下方或周围的防火措施,施工结束后必须认真检查,确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第六条现场用明火煮沥青、油膏和铸铁管头涂油时,必须有相应的消防措施。严禁随意用火烧沥青桶和废机油桶。 第七条防火工用明火铺贴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煤气罐的搬运、贮存要符合规113、定。现场煤气罐和铺贴点的点距离应大于10米。煤气罐不得存放在露天爆晒和存放在宿舍内。应存放在独立的安全处。 第八条严禁在工棚宿舍内使用明火烧水、煮食和取暖。需煮食、烧水的要在符合防火要求的厨房内烧煮。 第九条严格执行生产施工使用明火的规定,凡是动用明火生产施工的现场和生活用伙的场所,必须做到:“有火有人在,火熄才离开”。坚决消除火灭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违反本规定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管理处罚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十四、施工(生产)动火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生产)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实现防火安全管理目标114、,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消防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禁火区(指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仓库、喷漆车间、汽车修理车间、竹木脚手架内等)动火施工(生产)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没有“动火许可证”或“动火许可证”手续不全,“动火许可证”上要求采取的防火措施未落实之前,不准动火作业,同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第三条 禁火区动火作业,由动火项目(分长、班组)申请,动火由公司防火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生产急需,工作量较小,如焊接避雷线、少量钢筋接头等的二动火,项目经理可以审批,但必须严格办理“动火许可证”的审批手续,并报公司备案。 第四条 动火许可证的审查批准人,必须亲115、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批并确定动火级别和防火安全措施等,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第五条 凡能拆迁到固定动火或其他安全的地方动火作业的,不应在禁火内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内的动火工作量。动火地点周围10米以内的一切可燃物要移至安全地点。 第六条 动火期间,动火地点的水源要充足,不可中断,在动火现场要准备好适用而数量足够的灭火器。对火灾危险性大的重要部位的动火,应联系好消防车和消防专业人员到现场保护。 第七条 动火作业时,要注意火星的飞溅方向,采用不然或难燃的材料做挡板控制火星飞溅,防止火星(焊渣)落入有火灾危险的区域。 第八条 动火前和动火期间,公司、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到动火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监护,对照动火方案,认真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施工(生产)安全。第九条 本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反本规定,依照公司制定的消防管理处罚规定予以处罚,情节和后果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