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厂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6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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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301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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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工厂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1、安全生产职责12、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7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8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管理制度12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4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8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910、风险评价管理制度22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81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213、变更管理制度3514、事故管理制度3715、防火、防爆管理制度3816、消防管理2、制度40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44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4619、特种设备管理制度5020、安全设施管理制度6021、监视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6122、安全作业管理制度642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1724、检维修管理制度12125、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2426、承包商管理制度12627、供应商的管理制度1292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22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3430、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13631、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13632、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393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14134、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4435、工伤保险管3、理制度14636、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4737、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14938、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5139、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15340、公司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551、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供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地方政府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 3、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4、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4、,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2、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认识和了解与我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二、职责:1、安全科负责对各部门各途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批阅并批准转发至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获得适用的安全年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项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审批5、检查和验证;指定公司安全科制定公司年度“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的计划和落实必要的经费。2、各部门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交安全员备案;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3、安全员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更新。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4、各部门对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三、内容: 1、获取6、渠道和时机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1.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科门获取。 1.3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1.4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安全员备案。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员适时调整企业适7、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每年在符合性评审会议前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2、识别适用性 2.1安全员根据公司的特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并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 2.2安全员将各部门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传达。 2.3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3、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3.1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 3.2安全员应对各8、部门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档案,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3安全员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 3.4安全员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并进行管理。 4、符合性评价 4.1各部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递交给安全员。 4.2由安全员及管理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编制“安全生产法9、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4.3主要负责人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出不符合项整改要求。 4.4各部门对评价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 4.5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10、措施、整改方案进行审批、检查和验证。 4.6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整改。 4.7各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保持或持续改进的计划。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一、目的安全会议是安全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三、安全会议的主要形式3.1 公司安全办公会议3.1.1 公司安全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每月一次。3.1.2 分管领导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3.1.3 部署下个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3.2 隐患排查会11、每月由生产科组织,安全科主管主持,设备科、安全科、车间主任参加。3.2.1 各车间、部门汇报本月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及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设备科部长对各车间、专业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平衡,落实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材料及整改完成时间。3.2.3 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技术难题,研究整改措施,协调各有关整改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方案及完成时间。3.3 生产调度会3.3.1 每天下午由公司安全科组织,经理主持,设备科部长、车间主任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3.3.2 各单位汇报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落实。3.3.3 通报前一天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计划和工作12、要点。3.4 安全管理例会3.4.1 每天由安全科组织召开,车间主任主持,车间主任、各专职安全管理员参加。3.4.2 传达公司安全文件、安全会议指示精神及要求,安排当天安全工作。3.4.3 值班人员汇报值班期间安全检查情况。3.4.4 各安全员按照分工汇报职责范围内工作完成进度。3.5 车间级安全例会3.5.1 各车间每天下午由车间主任主持召开,车间副主任、班长参加。3.5.2 传达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布置公司调度会上安排的工作,对安全通报上通报的问题及车间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检查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间。3.5.3 各班组班长汇报当天安全生产情况。3.5.4 讨论、研究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13、。四、安全会议的管理4.1 各安全会议的组织者要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须经会议组织者批准。4.2 安全会议要有记录,主要填写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员、会议内容、处理结果等项目。记录要认真、真实,与会人员要签字确认,防止走过场和弄虚作假。4.3 安全会议情况要与责任制挂钩,对安全会议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的根据公司经济责任制的有关条款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要进行处罚。五、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安全费用投入保障要求。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费用投入保障的管理。2、要14、求2.1公司应每年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安全资金。2.2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由大修理费用开支。2.3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2.4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采购部门按计划供应。2.5每年由安全科制定安全投入计划,报公司安委会审核后逐步实施。2.6财务科每月对当月支出的安全费用统计,送安全科、副总经理。2.7财务科年底对安全投入计划进行汇总,送安全科、副总经理。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3.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3.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3.3安全15、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3.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3.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3.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3.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3.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4、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4.1财务科建立安全账目,应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4.2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一目的:奖励先进、处罚违规。 二范围:全体员工 三责任部门:安全科四、执行部16、门:生产科五程序: (一)、奖励标准 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积极参加有关安全、环保、质量、职业健康等活动,为公司安全生产等工作作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给予适当奖励: 1、遵纪守法:能自学遵守公司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分工,顾全大局;没有违法乱纪行为,从未偷拿、占用公司任何物品。 2、敬业、爱岗: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任劳任怨,有奉献精神,熟练操作生产设施,熟悉生产工艺流程。一年来,在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从未因自己的责任心不强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或设备问题。 3、团结协作:有集体大家庭的精神17、,团结互助,讲文明、讲礼貌,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工作中能主动与同事、上司领导交流勾通工作的感情、得失和建议,真心实意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更不会耍阴谋诡计让同事、上司工作为难,让企业受损;生产中相互协作,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操作技能,从不斤斤计较,拈轻怕重,要有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品质,无论为公为私,有打架斗殴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或部门评选活动。 4、环境保护:能自觉做好包干区域的内的环境卫生及设备清洁工作,保持生产场所的整洁。不随地丢弃生活垃圾,生产中产生的固废,能及时放置于专用固废池内。 5、尽心尽职:始终关注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等工作,尤其注重自身岗位安全,同时对身边原料、18、产品、设备及生产过程中一切安全工作都有较强的意识,从未出现一点工作上的意外事故。工作从不拖拉,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且经常帮助完成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遇到工作难题从不找任何借口绕道而过,把难事遗留给下一班组或明天来完成。 6、诚信待人:诚信对待上司和同事,从未和同事或上司之间发生过工作上的推三让四,更没有和同事或上司发生过工作上的争吵现象及联众上访闹事现象,而且谦虚为人、为事,从不张扬自己的成绩,也不为自己的错误做任何狡辩。 7、不断进取: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活动,参加本工种、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加强安全、环保、质量等法律法规及自救互救知识的学习,能切实掌握相关要领; 8、排查隐患:在生产过19、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将给予一定奖励。 (二)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员工推荐提名,报车间主任审核后,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确定五名候选人,再通过现场无计名投票产生三名获奖者。 2)奖项:设立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分别发资金1500元、1000元、600元,以资鼓励。(三)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1)迟到早退、脱岗离岗、睡岗。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违背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产品质量劣次的。 4)随意涂改生产过程记录,且造成产品质量有问题的。 5)当面做好人,专在背后20、搬弄是非,破坏团结者。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确报复者。 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8)具体对照安全生产细则(72条)。 2、处罚类型 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当月安全奖及质量奖,各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将受连带责任,视情节轻重一并罚款。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3、处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生产车间提出,报行政管理部门后执行。 2)行21、政处罚由生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三、引用法规、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1、安全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2、安全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五、评审与修订(一)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1、评审22、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3、评审内容(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4、评审输出(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二)安全生产制度修订1、修订频次:23、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5)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3、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4、(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六、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二、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25、后方可上岗。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由安全科负责,由安全科负责配合。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车间、部门。2、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车间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26、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三、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1、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所在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同新入厂职工。2、进入公司参观、学习、检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科负责,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教育,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有专人陪同,以保证安全。四、日常教育1、安全科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并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2、各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27、。3、安全科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部署本月安全教育计划,各单位组织落实。4、安全科要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等多种形式,以及采用电化教育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5、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项目负责部门要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科监督检查。6、转岗和脱岗半年以上恢复工作的职工必须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违章作业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前,必须由所属部门或安全科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8、教育必须留有记录。五、特殊教育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28、)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科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4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各部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六、考核方法及内容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2、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公司的29、人事管理部门和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3、作业人员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4、作业人员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措施。 (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掌握情况。 (4)本岗位的各类安全装置的使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急救器材的使用方法。 (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等30、。 (7)本岗位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存在的主要风险和控制措施。(8)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识别和控制措施。(9)企业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及事故的上报和处理。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概述 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测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2.年满18周岁。3.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4.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二、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31、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三、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安全科应加强对特种作业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3.安全科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 4.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部门,由所到部门凭其原操作证和档案到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1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原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 7.特种作业人员32、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8.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采取专业、分批集中脱产、集体培训教育方式。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安全活动的顺利开展,规范各级班组安全活动,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管理部门、车间安全活动的管理。三、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3.3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3.4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33、范四、职责 4.1 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活动的指导,并负责监督。 4.2 各部门、车间对本部门安全活动负责,定期参加本部门安全活动,并督促员工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五、管理内容 5.1 安全活动时间规定5.1.1 部门、车间安全活动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5.1.2 班组长对班组安全活动负全责。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班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单位领导请假。5.1.3 车间领导必须定时、定点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并对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车间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要有记录,并以此作为对车间领导的考核依据之一。534、.1.4 各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各单位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情况要有记录,并以此作为对各单位领导考核依据之一。5.1.5 活动时间和内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5.2 安全活动内容5.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5.2.2 学习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5.2.3 结合事故通报,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5.2.4 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2.5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5.2.6 开展查隐患、纠35、违章活动;5.2.7 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5.2.8 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5.2.9 其他安全活动。5.3 安全活动管理要求5.3.1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齐全,包括参加人数、参加领导(职务)、活动内容、发言情况、车间领导签字,记录要认真、真实,防止走过场和弄虚作假。5.3.2 车间主管领导每月要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和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写出评语并签字;安全科每月对活动记录要进行抽查并签字。5.3.3 安全科要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考核细则,定期检查考核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活动有成效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36、达到要求的要进行处罚。5.3.4 部门、车间安全活动时,主管领导定期参加,定期检查,安全科每月抽查。5.3.5 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5.3.6 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10、风险评价管理制度一、目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辨识,进行科学评价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安全平稳运行。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车间进行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等有关活动的管理。三、职责3.1、公司主抓生产的副总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或修改本规定,批准风险控制措施。3.2、安全科是风险评估的主管部门,负责定期37、对公司进行风险识别、评价和有效控制。3.3、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风险识别、评价和有效控制,结果报安全科备案。3.4、安全科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制订和修订,并督促各部门落实。四、有关术语4.1、风险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跟源或状态。4.2、风险识别应包括公司处于正常、异常、紧急状态下的各种潜在风险。正常状态指作业活动、生产系统等处于连续长时间运行的工作状态;生产周期结束对设备进行检修等临时工作状态,与正常状态有较大不同,属异常状态;紧急状态则是指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情况。4.3、风险评价指评估各类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可接受的整个过程。五38、程序5.1评价组织的建立5.1.1固定组织公司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针对生产经营活动,每年安排进行一次全面风险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风险评价。各部门、车间可根据各自工作环境自行建立风险评价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风险分析。5.1.2临时组织对异常状态和紧急状态进行的风险评价,安全生产委员会可随时组织成立临时组织,临时组织工作结束后自行解散。5.1.3、公司风险评价组织成员包括生产、技术、设备、安全、质检等部门人员,且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它要求;(2)具备化工防腐专业知识和经验;(3)具备危险分析过程的经验、技术和知识;(4)熟悉风险评价方法等;5.2评39、价范围的确定 进行风险评价之前,应确定评价的范围。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职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丢弃、废弃、拆除和处置;(8)企业周围环境;(9)气候、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5.3评价方法的选择公司及各部门在进行评价时,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常用的评价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预先危险分析(PHA)、危险及可操作性分析(HAZOP)、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40、(FMEA)、故障树分析(FTA)、事故树分析(ETA)、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其中直接作业环节的风险评价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岗位、部位、装置等风险评价方法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重要设备、关键设备的风险评价宜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新生产工艺线路的设计评价方法宜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PHA)、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5.4评价准则的制定5.4.1公司根据以下内容确定风险评价准则: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4)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等;5)其它41、应考虑的因素。5.4.2评价准则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定。5.4.3评价准则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的取值标准以及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5.5风险评价的实施5.5.1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按规定周期对作业活动和设施设备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5.5.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厂级评价组织应有企业负责人参加,车间级评价组织应有车间负责人参加。5.6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5.6.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订并落实控42、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的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1) 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2) 控制措施的安全性和先进性;(3) 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4) 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5.6.2、选择的控制措施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3)培训教育措施,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5.7风险控制的实施5.7.1对风险评价出的每个隐患项目,都要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责任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5.7.2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属于重大隐患项目的43、,要做的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5.7.3、公司建立隐患治理台帐,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1)评估结论和技术措施;(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隐患治理的责任人和期限;(5)竣工验收报告;(6)备案文件。5.7.4、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书面向当地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外,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5.7.5公司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隐患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并书面向当地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5.7.6公司将风险评价44、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使每位职工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的风险及应采取的控制措施。5.8重大危险源 5.8.1重大危险源的辩识:按照重大危险源的辩识的规定,识别公司生产区域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5.8.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9风险信息更新公司在非常规活动及危险性作业实施前,应识别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每年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在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进行信息更新:1)新的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2)操作变化或工艺变化;3)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公司组织机构发生45、重大调整。六、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和内容: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二、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三、职责: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46、。各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科、公司领导报告。3.3安全科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3.4公司安委会下属各专业安全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3.5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3.6质检科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四、事故隐患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47、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4.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4.2.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工作程序5.1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科部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48、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5.2.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部门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5.2.2隐患的报告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全员,各部门、车间报安全科,安全科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报告形式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49、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全科,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5.2.2.2.3公司各安全专业组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全科进行登记备案。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5.3.1各车间、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车间、部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全科,安全科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50、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科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科应进行监控。5.4档案建立安全科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5.5奖惩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科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51、任人罚款200500元。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公司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 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二、范围 本制度适52、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三、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四、内容4.1重大危险源辩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公司暂无重大危险源。4.2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4.2.1 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 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53、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应急措施等内容。4.2.2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每一类管理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维护保养部安全科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4.3.2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4.3.3 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4.3.4 严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时值班,夜间由生产调度负责,白天由车间当班人员负责54、,遇有问题及时处理、报告。4.3.5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4.3.6 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4.3.6.1 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网络;4.3.6.2 安全设施定期检验;4.3.6.3 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自然因素对重大危险源无毁灭性的破坏。4.3.6.4 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测。4.3.6.5劳动防护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应进行定期检查。4.3.7 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对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进行评审。五、重大危险源备案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55、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六、变更管理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3、变更管理制度一、 变更管理的定义 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二、变更原则2.1任何员工均有权提出合理的变更申请,但必须提供变更理由和变更方案,明确变更的内容。2.2未经批准严禁对现行的各种标准、规定、条56、件等进行任何变更。2.3任何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进行变更。三、变更的类型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1.2原料介质变更;1.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1.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1.5操作规程的变更;1.6工艺参数的变更。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2.2安全设施的变更;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2.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5.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5.2人员的变更;5.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5.4管理职责的变更。四、变更的程序4.1变更前由变更申请人提交变更申请,包括变更理由、变57、更方案及预计变更产生影响的风险分析,交安全科审核。4.2安全科对变更是否可行、合理、结果是否优良,是否需进行相关验证进行审查,同时对变更的可行性进行评价,签署意见后送交总经理审批。五、变更验收5.1变更实施结束后,由安全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对变更执行结果进行确认,确保达到变更计划要求。5.2正确实施变更后,实施部门应将变更的内容、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尤其对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14、事故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各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档案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进的途径向上级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各主管部门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58、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准确的在半小时内向总经理和安全科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1、发生设备事故后,由事故岗位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报告内容包括事故设备名称、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结果、生产运行状况。 2、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事故岗位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并组织抢救,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地点、受伤人数、受伤程度、时间、主要事故原因。车间主任接到报告后通知安全科,安全科根据要求逐级上报并参加抢救。 3、事故发生后,1天内要组织事故相关责任人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4、事故发生岗位位人员在事故调查中要积极提供有关线索,并写出事故经过。目击证人如实提供事59、故证明线索。 5、在发生事故时各类人员要积极参加抢险救援,不准推委、逃逸,要积极抢险,服从指挥。6、 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发生岗位要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洗和生产恢复工作。15、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二、职责 本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科成员(各主管)协助总经理负责消防安全具体工作。包括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60、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公司通过风险评价将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化学品使用岗位、配电室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公司各部门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科应在各安全出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持消防通道、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处于正常状态。严禁各部门有下列61、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行为。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销售、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公司发生火灾时,安全科应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任何员工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公司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火灾扑灭后,公司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62、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公司每周一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63、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公司、本职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部门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职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16、消防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消防器材管理作出规定,以确保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合理、管理规范,满足消防安全需要。本制度适用于对消防器材管理。二、定义 消防器材是公司辖区范围内用于火灾报警、火灾扑救专用器材的统称。三、职责1.安全科负责消防器材的归口管理,主要包括:消防器材的管理配置64、消防器材的档案管理、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与维护、消防器材的更新与报废、有关消防器材的使用与培训。2. 安全科负责消防器材的采购和送外维修、更换情况。3.各部门(车间、作业场所)负责本部门(车间、作业场所)配备的消防器材的保管、日常维护及保养。4.公司员工必须掌握常用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四、管理内容 (1)消防器材的配置 1、安全科根据工作场所的面积、火灾危险等级、火灾类别、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和性能以及周边地区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配置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同时还要根据工作场所的工作性质、工作负荷、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数量和品种的变动情况,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及时作相应调整。 2、对65、新建筑物及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作业场所、消防器材的配置,应在投入使用或生产之前由其主管部门向安全科提交配置消防器材的申请,由安全科负责配置,消防器材未配置到位之前不得投入使用或生产。 (2)消防器材的采购供应 1、安全科负责常用消防器材及粉剂、配件的采购供应,并负责其送外维修和更换(充灌)粉剂。 2、独立的综合性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工作由公司另行确定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消防器材的供应和消防设施施工建设,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建设必须做到先进,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3)消防器材的档案管理 为确保消防器材有效管理,安全科技术负责建立66、消防器材台帐和消防器材档案。对公司的全部消防器材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对消防器材的总量和配置进行监控和管理,每月对消防器材台帐进行检查与核对,确保帐、物一致,管理到位。 (4)消防器材的检查与维护 1、公司安全科采取以下多种形式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与维护。 A.负责对火警报警器、灭火器每天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或不合格及时予以纠正。 B.结合每年6月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全公司的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及维护,发现异常或不合格及时予以纠正,检查及处理结果在消防器材台帐予以记录。 C.结合灭火器材更换粉剂,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更换粉剂情况,检查及处理结果在消防器材档案予以记录。 D.对公司消防供水系67、统经常进行检查及维护,使之运转正常、处于待命状态。 E.各部门负责对配置于本部门各工作场所的灭火器妥善保管和维护,要求做到:不人为损坏和丢失,不擅自挪动放置位置或挪作他用;灭火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5)灭火器的粉剂更换 1、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灭火器材有效期满灭火器粉剂的更换,并送有资质专业部门更换。 2、灭火器的灭火粉剂更换周期规定如下: A.各型干粉(A、B、C)灭火器灭火粉剂更换周期为122月。 B.各型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粉剂量低于2/3正常容量即予重新充灌,灭火剂更换周期为243月。 3、灭火器材的灭火粉剂更换,应作好记录,灭火器材上对灭火药的更换时间应予标识。 68、4、应尽量利用粉剂更换周期届满的灭火器材用作消防培训或消防演练器材之用,以节省资源。 (6)消防器材的更新与报废 1、对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灭火器材,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更换或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全部更换。 2、对在用的灭火器材不符合试压要求影响安全的应作报废处理。 (7)消防器材使用与维护的培训 1、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实施新员工上岗基础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有常用灭火器的正确使用和维护等。 2、根据各部门、工作岗位的特点安全科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消防器材(如:火灾报警器、消防水泵等)的专项培训。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一、目的为加强对库存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强对危险品装卸的安69、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包括仓库及储灌。三、职责仓库主管对仓库安全生产负责,罐区主管对罐区安全生产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四、内容仓库:1危险品从入库、领料、搬运、使用、处理残余杂质都应指定专人负责。2部门领用时需先预算当天用量按单领用,当天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应送回危险品仓库。3禁止使用无盖容器。在启用危险化学品后应马上将盖拧紧,发料时必需使用专用抽吸工具,溢出的危险化学品须立即清理干净。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必须标明正确的标志及危险警告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5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生产静电的70、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措施。6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下班时必须将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退还给危险品仓库的管理员保管。7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应放于金属废物箱内,并盖好盖子及附上标志,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定期进行安全处理。8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冐、滴漏。9库房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2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5米。10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危险隐患后,方准入库。11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71、,必须安装防火罩,汽车、拖拉机等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12库房的电气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电气设计有关要求,储放可燃固体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爆型明灯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措施,照明灯下及水平距离0.5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品,库房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难燃硬塑料管保护。13仓库主管必须指定专人每天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在巡查时发现的问题亦须立即整改。14仓库主管必须加强对库管员的培训和纪律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杜绝违规操作。中间品树脂储罐区: (1)防雷、防感应雷接地良好。 (272、)有定期检查记录。 (3)罐体无变形,无物料外泄。 (4)储罐地基无下沉,物料管线无扭曲变形,管线有良好支撑。 (5)罐体安全辅助设施(温度计、压力表)运行良好,每日有检查。 (6)储罐运行正常,有检查记录。 (7)储罐动火、进罐、电气检修、土建工程等必须有严格之安全措施,并签核安全工作许可证。 (8)储罐电气设置必须符合火灾爆炸环境电力设计防火规范。 (9)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劳动保护用品穿戴。 (10)储罐手动操作必须2人进行,1人操作1人监督联络。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一、内容和适用范围:1.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各车间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其管理。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易燃73、易爆、易中毒等关键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二、安全管理职责1.1总经理职责1.1.1监督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1.1.2指导、检查承包点的安全生产、解决重大安全工作事宜。1.1.3监督事故处理的落实情况。1.1.4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在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联系点活动记录上签字。2.2 副总经理职责2.2.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2.2.2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2.2.3 组织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演练,填写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演练记录。2.2.4 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74、全活动,并在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联系点活动记录上签字。2.3 生产科科长职责 2.3.1 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2.3.2 组织制定、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2.3.3 组织、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制定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2.3.4 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在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联系点活动记录上签字。2.4 车间主任职责2.4.1 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负全面责任。2.4.2 参与拟订、修订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规程。2.4.3 每月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对关键装75、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2.4.4 组织落实车间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2.4.5 组织车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2.5 操作工职责2.5.1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2.5.2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2.6 安全员职责2.6.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2.6.2 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登记台帐。2.6.3 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2.6.4 每季度对部门和承包人的管理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一次。276、.6.5 及时将考核结果报办公室,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2.7 生产部门职责2.7.1 做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管理工作,使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达到完好标准。2.7.2 每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检查一次。2.7.3 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制订和修订工作。2.7.4 做好测量仪表和仪表连锁等的校验工作.3 本公司各部门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确定根据本厂情况确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并绘制分布图。4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4.1 新调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卫生、防毒急救、规章制度等教育,实习期满三个月,经技术和安全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作业77、证,才能独立操作。4.2 出入规定4.2.1 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检修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质监、生产部室和有关领导可进入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4.2.2 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需登记,在有关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并注明进出时间。4.2.3 对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害岗位和不符合手续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岗位,当班人员应予以劝阻,劝阻不听者,可视情况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4.3 巡回检查交接规定:4.3.1 操作人员要加强对机器设备、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维护管理,不得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4.3.2 拆卸机器设备、安全设施时要详细作好记录。78、4.3.3 重要机器设备封闭前,要经所在车间、办公室、生产部门检查。4.4 防护规定:4.4.1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监测报警装置、栏杆、围墙、警示标志等。4.4.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根据其防护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如消防器材、防毒面具和专用防护用具等。4.5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不准在岗位上会客。4.6 不准在有毒的岗位上用餐,脱离不开的可轮换用餐。5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办法5.1 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定点承包的管理机制,建立严密的管理网络,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本部门安全管理员和技术员,针对本部门的危险源,制定安全检查表和安全管79、理网络。5.2 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本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等对本部门管辖区的危险源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分类建档。及时处理隐患,无能力解决的立即写出书面建议及时报安全员,统一整理后,由本厂安排及时整改。5.3 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源管理情况,抓好检查管理责任的落实和信息反馈。19、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80、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科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81、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法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一)岗位责任制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82、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83、等工作。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科(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科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84、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85、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86、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安全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87、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安全科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88、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89、安全管理工作。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90、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91、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92、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安全科备案。6设备使93、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94、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安全科。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安全科向地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具体要素和范例可参考应急预案要素和使用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单位定95、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10本单位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11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六)其他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96、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97、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98、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日进行一次清洁、99、润滑、调整和检查。本单位安全科(人员)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安全设施使用不当造100、成的人身伤害和事故隐患,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制定此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种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三、职责3.1 安全科是公司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3.2 相关单位负责辖区内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工作,辖区内的安全设施确定责任管理人员。3.2.1 各单位应定期检查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的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处理。3.2.2 对施工变动后不能及时恢复的安全设施,值班人员应督促施工人员采取临时替代措施,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3.3 安全设施使用与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应的要求。3.3.1新购入的安全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生产资质。3.3.2 各种安全设施101、要建立台账,做到帐物相等。3.3.3 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执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3.3.5 消防系统必须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带如出现老化、泄漏等现象要及时更换。3.3.6 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4。3.3.7 对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有效使用。21、监视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 通过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其准确度、精密度和测试能力,为产品及其相关活动符合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据,确保安全生产。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装置的配置、校准、使用、修理、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置等内容。三、职责3.1采购部门负责对监视102、和测量设备的采购3.2各使用部门单位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管理。3.3安全科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测检验,保存检测报告。3.4安全科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监督管理。四、工作程序4.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4.1.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4.1.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4.1.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103、监视和测量作用。4.1.4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4.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4.2.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4.2.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4.2.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厂安全科保存。4.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4.3.1使用单位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4.3.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4.3.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104、进行校准。4.3.4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4.3.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4.4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4.1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生产科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4.5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4.5.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联系105、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4.5.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单位、设备动力部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22、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标准。本规程在全公司范围内适用。二、职责2.1安全管理员负责对各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2安全管理员负责指定各规程的归口管理部门,票证的填写方式并严格监督执行。三、危险作业许可程序一:吊装作业安全规范1 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各车间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106、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各车间的检维修吊装作业。3 引用标准AQ 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GB 2811 安全帽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4 术语和定义4.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4.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107、设备和辅助用具。5 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6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6.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的规定。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时,吊装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108、,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6.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要组织全体参与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6.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7.1作业单位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7.2 作业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7.3 实施吊装作109、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8 作业中安全措施8.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110、规定。8.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严格按“十不吊”要求进行吊装作业,在有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作业车辆必须装阻火器,人员不准带火种进入。8.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吊装半径内不许有人行走停留。8.4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8.5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必须要有专业人员安装和撤除。室外作业遇到111、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8.6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8.7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8.8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9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9.1 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9.2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待险情排除确认后方可吊装作业。9.3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9.4 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112、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9.5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9.6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9.7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9.8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9.9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9113、.10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9.11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9.12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9.13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9.14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9.15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9.16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114、)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10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10.1 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10.2 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10.3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10.4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11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1.1 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作业证见表附录A。11.2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科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115、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6.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科负责人批准。11.3 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11.4 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11.5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时,作业人员方可进行吊装作业。附录A吊装安全作业证A.1 应按作业的内容填报作业证,见表A.1。A.2 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A.3 116、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A.4 作业前,应对照吊装安全作业证背面“安全措施”和企业补充的安全措施,在相应方框内画“”,见表A.2。A.5 作业证一式三份,审批后第一联交吊装指挥,第二联交项目单位,第三联交单位安全科,保存一年。表A.1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地点吊装工具名称吊装人员特殊工种作业证号安全监护人吊装指挥(负责人)作业时间自年 月 日 时分至 年 月 日 时分吊装内容起吊重物质量(t)危害辨识:安全措施(执行背面):项目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作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 作业单位负责人(签117、字): 有关管理部门审批意见: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表A.2 吊装安全作业证背面的安全措施序号安 全 措 施打1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需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并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科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3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4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5应事先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6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7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8室外作业118、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9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10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11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并批准12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13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14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15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16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17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18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1119、9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20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21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22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23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杂物24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25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26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27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28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29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30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120、牌;B.指示灯31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32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A:36V、24V、12V防水型灯 B.:36V、24V、12V防爆型灯33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34补充措施二:动火作业安全规范1 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各车间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各车间禁火区的动火作业。本规范不适用于公司各车间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3 引用标准AQ 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4 术语和定义4.1 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121、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4.2 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 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5 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5.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5.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5.3 二级动火作业5.3.1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122、5.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科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5.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6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6.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6.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6.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监火人不得脱离岗位,不得兼任其它工作。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6123、.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 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6.2 规定执行。6.1.4 凡处于GB 50016 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 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并且要有专人看护,发现隐情,要立即处置和汇报有关负责人。6.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124、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6.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6.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6.1.8 在铁路沿线(25 m 以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6.1.9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配备灭火设施。6.1.10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125、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6.1.11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6.1.12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6.1.13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6.2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6.1 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6.2.1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6.2.2 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126、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6.2.3 动火作业前,生产厂 (车间)应通知公司总调度、煤气防护站人员及相关单位,现场落实动火作业前的安全设施及相关措施,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6.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6.2.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7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7.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7.2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7.3 取127、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7.4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7.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8 职责要求8.1 动火作业负责人8.1.1 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8.1.2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128、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8.1.3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8.2 动火人 应参与对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作业前接受培训,动火人必须持证上岗。8.2.2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8.2.3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8.2.4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8.2.5 应随身携带作业证。8.3 监火人8.3.1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并协助作业人员有序撤离作业现场。8.3.2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8.3.3129、 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8.3.4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8.4 动火部位负责人8.4.1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8.4.2 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8.4.3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并迅速组织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8.5 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130、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8.6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8.6.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8.6.2 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9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9.1 作业证的区分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作业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A。9.2 作业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9.2.1 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9.3 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9.2.2 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131、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9.2.3 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9.2.4 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9.2.5 作业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主管安全部门各持一份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 年。9.3 作业证的审批9.3.1 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单位负责人、总工、公司总调度室、煤气防护站等相关人员审批。9.3.2 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审批。9.3.3 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单位安全科负责人、车间主132、管负责人审批。9.4 作业证的有效期限9.4.1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 h。9.4.2 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9.4.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附 录 A 表A.1 动火安全作业证生产车间(分厂): 编号:动火地点动火人:证号:动火方式动火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止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分析时间年 月 日 时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采样地点分析数据分析人危害识别安全措施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动火部位负责人监火人动火初审人动火审批人特殊动火会签: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年 月 133、日 时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1 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各车间的动土作业安全要求和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各车间的动土作业。3 引用标准AQ 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4 术语和定义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5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5.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作业证见附录A。5.2 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5.3 作业134、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5.4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5.5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5.6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5.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5.8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并要派专人监护,135、发现违章作业行为,监护人要及时制止,避免发生安全事故。5.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5.9.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5.9.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 7059和 GB 12142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5.9.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5 m。对坑、槽、井136、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认符合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进行作业。5.9.4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特殊情况下人员必须先行撤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5.9.5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5.9.6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清泄漏点后,并进行有效处理,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后5137、.9.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5.10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5.11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5.12 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GB/T 13869和JCJ 46的有关要求。5.13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6 作业证的管理6.1 作业证由动土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管理。6.2 动土申请单位在动土作业主管部门领取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6.3施工138、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6.4 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得到作业证后交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并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6.5 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6.6 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留存,分别送档案室、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6.7 作业证 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6.8 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6.9 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附录A动土安全作业证(正面)编号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单位作业地点电源接入点电 压139、填写人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动土作业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分危害辨识:动土安全措施(执行背面):作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分作业地段负责人意见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分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会签意见: 总图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时 分完工验收检查签 字:年 月 日 时 分动土安全作业证 (背面)序号安 全 措 施打1作业人员作业前已进行了安全教育2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是否办理了动火证3地下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4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已确认140、保护措施已落实5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6已按作业方案图划线和立桩7动土地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应向作业单位交待并派人监护;作业时轻挖,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8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9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10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11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安全监督部门、应急中心12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13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 36V、24V、12V防爆型灯14作业人员已佩戴安全帽等防护器具。15动土范围(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无141、障碍物,已在总图上做标记四:断路作业安全规范1 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各车间的断路作业安全要求和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各车间的断路作业。3 引用标准AQ 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4 术语和定义4.1断路作业 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2 断路申请单位需要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车间级单位。4.3 断路作业单位按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142、响正常交通的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5 总则5.1 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方可作业。5.2 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负责办理。5.3 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负责制定断路作业方案和作业人员作业前的安全培训、教育。5.4 作业证申请单位应由相关部门会签。审批部门在审批作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单,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5.5 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作业证。6 断路作业安全要求6.1 作业组织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143、 断路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断路作业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它不影响交通的场所。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6.2作业交通警示 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144、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 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 GA 182的规定,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 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必要时设专人监护。6.3 应急救援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有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145、。 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应急物资车辆的通行。6.4 恢复正常交通断路作业结束,经相关人员确认符合作业标准要求后,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及相关的辅助设施和安全设施。7 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 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7.2 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的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按照本标准规定的作业证格式统一印制,一式三联。7.3 断路申请单位在有关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7.4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7.5 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作业证146、后,交本单位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审批。7.6 办理好的作业证第一联交断路作业单位,第二联由断路申请单位留存,第三联留审批部门备案。7.7 作业证应至少保留一年。断路安全作业证申请单位作业单位断路时间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断路原因断路地段示意图:断路申请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断路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断路作业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断路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部门意见: 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完工验收: 断路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断路作业通知单申请单位作业单位断路时间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断路原因断路地段示意图: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147、月 日接收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五:高处作业安全规范1 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各车间的高处作业分级、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各车间的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3 引用标准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GB/ 3608 高处作业分级GB 2811 安全帽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 6095 安全带JC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 术语和定义4.1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 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4.2 坠落基准面 从作业148、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4.3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4.4 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4.5 带电高处作业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1 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表1 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电压等级(kv)10以下20-354460-110154220149、距离(m)1.722.22.5345 高处作业分级5.1 高处作业的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 的规定。5.1.1 作业高度在2mh5m 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5.1.2 作业高度在5mh15m 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5.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 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5.1.4 作业高度在h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6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6.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6.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6.150、1.2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6.1.3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6.1.4 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6.1.5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6.1.6 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6.1.7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151、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6.1.8 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6.1.9 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1)遇有6 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6.1.10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152、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6.1.11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6.1.12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 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 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6.1.13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6.1.14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6.1.15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153、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6.1.16 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1 和GB 4053.2 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 7059 和GB 12142 的要求。6.1.17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 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6.2 15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6.2.1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兼任其它工作。6.2.2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6.2.3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155、。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6.2.4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 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确保安全有效。6.2.5 在临156、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应急预案在作业前应进行演练,对不足项要及时完善。6.2.6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 13869 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46 的有关要求。临时用电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由专业人员停、送电,线路要绝缘良好,特殊情况要加防护,如过路等,并挂警示标识牌。6.2.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157、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6.2.8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6.2.9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6.2.10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如电焊作业等下方易燃物必须清除或进158、行有效遮盖。6.2.11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准作业。6.2.12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经消缺处理确认符合安全条件时方可作业。6.2.13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6.2.14 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6.2.15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6.3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6.3.1 高处作业完工后,159、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6.3.2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6.3.3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6.3.4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7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 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7.2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厂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160、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7.3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单位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在阵风风力为6 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7.4161、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科留存,保存期1 年。7.5 作业证有效期 7 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 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附录A表A.1 高处安全作业证(正面)编号: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高度作业类别作业单位作业人危害辩识:安全防护措施(执行背面): 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职责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162、全落实到位,并做好监护。监护人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审核部门意见签字:签字: 审批部门意见签字:签字:完工验收人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表A.2 高处安全作业证(背面)-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序号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打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3作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4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5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6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 B.空气呼吸器7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8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9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10石棉瓦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负荷的要求11163、作业人员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牢固12采光不足、夜间作业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1330米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14补充措施15其他六: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一)外委检修1 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外委设备检修前的安全要求、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外委设备大、中、专修与抢修作业。3 引用标准AQ 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4 术语和定义4.1 设备检修 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5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5.1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164、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5.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5.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5.4 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单位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和措施。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5.5 检修现场应根165、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修区域。5.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5.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5.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5.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5.10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并由设备副厂长或设备管理负责人办理设备交出手续,双方签字确认。5.1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设备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后办理工艺166、设备设施交付检修手续。5.12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具不得使用。5.13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由专人管理。5.14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5.15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5.1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5.17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167、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5.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5.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5.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照明装置应由专业人员安装。5.21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6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6.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6.2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3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6.4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6.5 从事有放射性168、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6.6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监护人员不得兼任其它任务,不得随意离开作业现场。6.7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如停止作业超过半小时以上,按规定对现场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分析,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7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7.1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169、安全使用功能。7.2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拆除。7.3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7.4 检修结束后,由设备负责人组织检修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认后办理验收交付生产手续。(二)各车间自行设备检修1各车间设备出现异常、故障或发生设备事故以及自行能承担的设备大、中、专项检修由单位设备负责人组织单位人员进行修理。2设备检修前、检修中、检修后的安全要求由设备负责人参照对外委的安全要求和下述要求组织制定方案和落实实施,生产、安全、技术负责人给予配合与监督。要求如下:3 检修程序确定检修项目编制检修计划方案(含安全170、方案或安全措施)检修前准备工作实施检修检修过程的监督检查检修结束验收检修项目。4 检修组织与管理4.1编制检修计划方案当检修项目确定后,检修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或指导编制检修方案(含安全方案或安全措施)。检修方案主要内容有:检修项目名称、参加检修工种人数、检修方法、检修时间、检修步骤和安全防护措施等。检修方案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方法科学。检修方案中的安全方案(或安全措施)应报公司公司安监部及分管安全的副总备案。各车间可根据检修项目的大小,确定检修方案的编制单位和审核单位,但凡涉及煤气的检修项目,无论大小,均由厂部(公司)统一管理和落实。4.2检修组织机构大171、中检修应成立检修领导小组(或检修指挥组),确定总指挥及安全总负责人。一切检修顶目均应在检修前明确各检修项目负责人,履行检修项目的审批手续。检修项目负责人分管检修项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检修现场的每个区域应确定区域现场专职安全员。各检修队伍要统一服从各检修组织单位的指挥。公司大、中修项目,生产、设备、安全等管理部门的人员要对检修过程进行监督。4.3检修前的准备工作生产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为检修单位创造可靠的安全检修条件,做好检修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参加检修项目的单位没有按规定办理检修手续的,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等。根据检修任务的规定安全措施应认真落实,不准随意改动,如执172、行有问题必须经总指挥批准。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八大作业证的办理情况。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过程中需用劳动防护用具、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等的准备情况。在危险区域的作业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对方案内容进行演练,做好记录。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有关技术关人员到现场按检修任务要求向检修人员进行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同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外来检修单位与本单位人员交叉检修173、必须签定安全协议书,同时报公司公司安监部备案。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正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检修负责人要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批准进行作业 。5 检修过程安全注意事项5.1电源设备管线是否有效切断。5.2盲板是否按程序抽、堵,有无遗漏或差错。5.3设备内清洗和置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有无死角或漏项。5.4安全防护措施(灭火器、安全帽、防护用具、安全警告牌、现场水源等)是否逐项落实。5.5检修过程是否按有关规程办理作业证。5.6检修人员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首先要备好足够的防护用具,以备应急之用。5.7易燃易爆区域的检修作业,要使用防爆174、器具、器械,或采用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5.8严格按照要求,悬挂、放置检修牌。5.9各操作室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任何人在未得到检修组织单位的通知时,不得开启设备,更不得随意按动操作盘面、机旁操作箱的按钮。5.10危险区域每次作业结束后,现场安全员要进行点名清查作业人数。5.11焊接作业从事动火作业时,严格按公司八大作业安全许可制度中的“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作业,落实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作业。氧气乙炔焊割作业必须做到:.1焊接作业工具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求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钢瓶不175、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3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4乙炔气瓶和氧气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应大于五米,且与明火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5高压电源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和氧气气瓶。电弧焊接必须做到:.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2电焊机二次线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3焊机的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一次线不准有接头。.4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焊工在操作中要做到持证上岗,且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范。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5.12176、临时电源管理规定临时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潮湿的地方必须使用橡皮软电缆,一般采取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户内距离地面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如:穿管等。临时线应设总开关外,每一分路必须安装分控制开关,控制开关应装在用电设备就近处。临时用电的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安装后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改动。超过15天使用的临时线,应按正式线路架设。临时线与设备、水管、暖气管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m,在管道交叉处不得低于6米。临时线的工作零线不得随意乱接,必须从正规零线上接,以防触电。临时线拆除后,严禁留下可能带电的电线,必须有效177、切断。拆、接临时线时工作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严禁私自操作。5.13正常作业或设备日常维修,由操作者本人或监护人进行确认。5.14在设备检修时的开停动作,必须对检修状况、检修人员、检修器具等状况进行认真地检查确认,谁挂警示牌谁摘牌,然后方可动作,或者检修人员将设备操作牌交给操作者,由操作者进行动作。5.15动土、动火、设备检修、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等八大作业严格执行公司相应作业安全规范;煤气区域作业还必须要符合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电气设备检修还需遵守电力部门的相关规范。5.16安全确认制5.16.1凡在危险区域进行178、作业或从事危险作业,在作业以前,操作者本人或作业单位指定的专人对操作者及他人和周围设施在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状况等,必须进行安全确认。起重设备操作安全确认:a) 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b) 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好;c) 吊具、吊钩、钢丝绳、滑轮等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d) 起重机械性能是否良好;e) 起重机械桥架和轨道等处有无检修人员;f) 起重机作业区域下方的人员及物件堆放情况;g) 被吊货物的吨位明确、标识清楚;h) 起重物品是否属于“十不吊”的范畴;i) 与领行人员呼应,明确作业要求。登高作业的确认:a) 了解登高作业区域上下方情况,若有重叠交叉作业时,必须179、有专人统一指挥,采取正确可靠的防范措施;b) 作业人员劳保用品正确穿戴;c) 安全带符合标准并正确系好;d)梯子、脚手架和防护围栏牢固可靠;e) 禁止在石棉瓦和玻璃钢瓦上行走和作业。f)检修高架管网、通栏等设备和加固、改造高层建筑物,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作业;g)施工脚手架、跳板不符合施工安全规定不准作业;h)非专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攀登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等高大建筑物。设备开、停操作确认:a)处理设备故障时要停机处理,不准用其它工具接触正在运转的设备;b) 每台设备的开、停操作前都必须对设备传动部位及设备周围的人和物等情况进行确认;在危险区域进行施工或从事危险作业的检修,由施工检修单位的负责人对180、危险作业内容、范围及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出安全措施,提出确认内容、明确负责人、操作人和监护人,然后由所在车间领导审查防范措施和确认内容,并签字盖章,安全科负责检查、督促。经常在危险区域工作或从事危险作业的班组,应将本班组的安全确认内容作为安全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对照检查,不断修订完善,有条件的班组还可以将确认内容抄录公布上墙,以便大家掌握和运用。6各级管理人员进入现场的规定6.1进入检修现场必须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安全帽要系好带。6.2不准在吊起重物的天车下停留、行走。6.3严禁违章指挥。6.4发现三违现象必须立即制止。7 检修项目的验收7.1各车间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检修项181、目进行验收。7.2检修完毕后检修单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7.3检修工具、器材等防止遗留在设备或管道内。7.4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7.5需要进行水压或气密性试验的,要做好记录。7.6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正确堆放材料和工具、保持道路畅通。7.7凡检查出的各项隐患,检修单位必须负责整改后,准予交工验收。7.8待试车正常后,由设备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并进行交接,办理交接手续,相关验收资料由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存档。7.9检修后的设备或者长期停用的设备开动前,操作人员应检查设备的润滑、冷却、保护、信号诸系统,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动。(三)外委和内部自行检修均采用作业证许可管理1182、外委采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外委);自修采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修)。2无论是外委还是自修作业证上的签字人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检查确认后,方可签字。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外委)检修设备名称检修地点检修起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时 分 检 修 内 容设备交出安全措施:设备交出负责人: 年 月 日检修安全措施:检修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设备科(车间)意见 年 月 日检修单位审查意见 年 月 日设备负责人许可意见 年 月 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修)检修设备名称检修地点检修起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时 分 检 修 内 容设备检修前采取的安全措施:设备负责人: 年 月 日检修中安183、全措施:检修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设备科(车间)意见 年 月 日检修单位审查意见 年 月 日设备负责人许可意见 年 月 日七: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1 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各车间设备管道的盲板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各车间设备管道的盲板抽堵作业。3 引用标准AQ 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4 术语和定义盲板抽堵作业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5 盲板要求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5.1 盲板应184、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5.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5.3 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 字盲板可不设手柄。5.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6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6.1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6.2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6.3 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6.4 作业185、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6.5 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不得兼任其它任务。6.6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6.7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6.8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6.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现场要有供186、作业人员紧急情况时冲洗水源。6.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现场要配备烫伤用的处置药品。6.11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6.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6.13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6.14 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6.15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7 职责要求7.1 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187、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并紧急撤离至安全地带。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7.2 监护人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7.3 作业单位负责人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经现场188、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7.4 作业人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到位。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7.5 审批人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8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8.1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分厂)办理,格式见附录A。8.2 盲板抽堵作业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不准一张作业证多点使用。8.3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189、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8.4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分厂)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负责人确认、单位生产部门审批。8.5 经审批的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各一份,生产车间(分厂)负责存档,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 年。附录A。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生产车间(分厂): 编号:设备管线名称介 质温 度压 力盲 板实施时间作业人监护人材质规格编号堵抽堵抽堵抽盲板位置图: 编制人: 年 月 日安全措施: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 年 月 日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确认意见: 作业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审核意见: 批准人: 年 月 日 八: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1 目的190、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各车间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各车间的受限空间作业。3 引用标准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4 术语和定义4.1 受限空间本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4.2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4.1规定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5.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5.2 安全隔191、绝5.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5.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有效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5.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5.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警示牌,并且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5.3 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5.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5.3.2 有毒气体(192、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5.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5.4 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5.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5.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确保无有毒有害气体。5.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5.5 监测5.5.1 作业前30 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193、入。5.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5.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5.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恢复作业后,按要求定时对作业区域进行监测分析。5.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5.5.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5.6中规定的防194、护措施。5.6 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5.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5.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5.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随身配备易爆气体检测仪,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检修专用工具。5.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现场要有冲洗用的应急水源。5.6.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但噪声超过人体所承受极限时应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5.7 照明及用电安全 5195、.7.1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5.7.2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5.7.3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5.8 监护5.8.1 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要熟悉受限空间作业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应急措施。5.8.2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5.8.3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5.196、8.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不得兼任其它工作,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并做好记录。5.9 其它安全要求5.9.1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5.9.2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必要时应搭设应急通道走台。5.9.3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9.4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5.9.5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5.9.6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5.9.7197、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5.9.8 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5.9.9 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5.9.10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5.9.11 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6 职责要求6.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6.1.1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6.1.2 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198、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6.1.3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6.1.4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6.1.5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6.2 监护人员的职责6.2.1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6.2.2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6.2.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6.2.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6.3 作业人员的职责6.3199、.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6.3.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6.3.3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6.3.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6.3.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6.3.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6.4 审批人员的职责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6.4.2 到现场了200、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6.4.3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7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 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格式见附录A。7.2 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7.3 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7.4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7.5 作业证一式三联,一、二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持有,第三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附录A。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生产车间(分厂): 编号: 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项目栏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受限空间名称:检修作业内201、容:受限空间主要介质: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隔绝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负责人: 年 月 日作业单位负责项目栏作业单位: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作业安全措施(包括抢救后备措施):负责人: 年 月 日采样分析分析项目有毒有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取样时间取样部位分析人分析标准分析数据审批意见:批准人: 年 月 日2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由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有毒、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特性,为使其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得到有效保管和控制,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202、运输、储存、使用的全过程。三、职责3.1采购供应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及销售。3.2安全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及监督检查。3.3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其他部门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四、工作程序4.1接触危险化学品人员的要求: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1.2各级员工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各种安全制度,并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都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科要定期检查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安全科做好全体员工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仓库负责203、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装卸管理。4.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4.2.1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由供方负责运输时,采购供应部要在签订合同前,对供方的的运输、装卸资格和能力进行调查评价,以确保危险化学品能安全到达目的地。4.2.2危险化学品由本厂负责运输时,采购供应部门要确保运输方运输车辆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押运员、司机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资格。4.2.3仓库保管员和采购人员在危险化学品取样分析前,要考察运输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各种标识、包装是否完好、清晰,防护措施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4.2.4危险化学品在装卸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厂危险化学品装卸有关规定。 4.2.4.1易燃、易爆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204、要轻拿轻放,不得撞击、拖拉和倾倒,不得超高堆放、随意乱放。4.2.4.2对碰撞或互相接触即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应按规定进行运输和装卸,不得混合装运。4.2.4.3对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4.2.4.4对有毒、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在装卸时要防止泄漏,并配备防护器具。4.2.4.5装卸车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4.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4.3.1危险化学品入库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并放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分类分区存放,做出明确的标识,并有一定的间隔;出库时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4.3.2储存时,应严格按技术文件要求储存,要205、防潮、防水、做好通风工作,并定期检查储存情况,危险物品的发放定期核对,随发放,随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发现单物不符、标志不清、包装损坏、重量误差等情况,应立即报请上级领导妥善处理。4.3.3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必须要有严格隔离措施,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4.3.4在满足使用要求下,应尽量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4.3.5遇火燃烧、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注意防火措施,严禁露天堆放。4.3.6危险物品仓库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并与生产、生活区之间达到消防规定的安全间距,小于规定安全间距应建造隔离墙。4.3.7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储藏室必须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206、器材设备。4.3.8库房和储存室内严禁住人。4.4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4.4.1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主要根据工艺规格要求使用,注意在使用过程中的防护措施。4.4.2生产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场所要有良好通风条件,加强对火源、电源的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各单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急救措施要明示,让每位员工知道。4.4.3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腐蚀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杜绝跑、冒、滴、漏,操作人员必须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做好个人防护。4.4.4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置,207、平时使用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4.4.5农药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农药安全规程。4.4.6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检测。4.5报废处理4.5.1危险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不经彻底洗涮,不得改作它用。4.5.2剧毒物品使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在安全科人员的监护下,由专人负责销毁。4.5.3剧毒物品的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4.5.4危险物品和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4.6生产安全科编制本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发放到相关部门单位,接触人员要熟悉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并严208、格按其要求操作。4.7当发生问题时,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的要求执行并参照事故报告与处理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汇报、处理。五、相关记录出入库台帐24、检维修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作,有效地消除设备故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检维修管理制度。二、范围 包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基础建设的检维修管理。三、职责 检维修由维修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四、程序1检维修准备(1)编制检维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凡二人以上的检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2)检维修负责人要对检维修中的安全负责,对参加检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和安全措施。(3)检维修前,检维修负责209、人要组织好检维修人员做好检维修机具和安全工具的准备工作。(4)检维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执行公司“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及“动火管理规定”的标准。对设备内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含量不应低于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气(包括惰性气体)设备,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的车间加盲板(电焊时应把管路断开)。(6)对移交检维修的设备,置换由所属车间负责处理。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分析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2检维修安全规程(1)检维修人员210、对检维修项目检查,全面符合检维修规定时,要持检维修任务单,由安全科负责人签字方可施工。(2)检维修人员在检维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维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3)高空作业,要按高空作业安全规定执行。(4)土石方工程,吊装作业,要分别按照该工程安全规定执行。(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维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6)临时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伏,槽罐、装置、沟道、潮湿场所采用安全电压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7)检维修中要服从指挥,做到:a、四不施工:没有检维修任务单不施工;检维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动设备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交叉211、作业无防护不施工。b、四不拆:设备带电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高温、高冷设备过热、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维修和事故抢修,动火作业要备好防护器具,急救药品和消防器材,以备应急之用。3电气检修(1)电气检修,要按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2)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单制。车间所属的电气检修工作单由车间主任批准后电工办理。(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上“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5)线路212、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接地线。(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7)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确因生产需要非带电不可,应经电工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且由一名电工监护,一名电工作业。(8)外线、杆等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a、线中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下面设制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b、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3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213、伤及临近电缆。4在5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同杆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9)检修作业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必须全面对工作现场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去。五、相关文件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规定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5、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管理。三、职责3.1安全科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214、,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3.3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四、内容4.1车间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4.2拆除单位在拆除生产设施前,应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风险评价指导书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4.3拆除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报安全科批准后执行。4.4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4.5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4.5.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作业。4.5.2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应将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危险物品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废。4.5.3作业人员必须严215、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4.5.4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26、承包商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二、 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承包商的管理。三、职责安全科和设备科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安全科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安全生产副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科室配合帮助。四、资格预审4.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4.2安全科、设备科会同其它各部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216、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总记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4.3安全科汇总各部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4.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4.5教育合格后安全科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五、作业监督5.1安全科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5.2承包商人员涉及217、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安全科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5.3安全科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六、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6.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厂区内不准有穿短裤、裙子、拖鞋和赤脚(背)、无袖背心、追逐打闹以及将小孩带入厂区内等现象。6.2承包商要爱护公司内公物218、及所有设备、管道和消防设施(器材),未经安全科批准办理许可证,严禁动用消防栓和其他消防器材。禁止无端爬越厂区内的各种机械装置、建筑物或在其上面做与本施工工作无关的事情。6.3承包商所带(开)施工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按照规定戴好防火帽,在厂区内限速行驶。未经安全科批准,严禁将非作业车辆驶入装置区内以及将车辆停放装置区内和消防通道上。6.4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允许的作业范围,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严禁在装置区内随意开启机泵、动用、触摸机器、仪表、阀门、电器设备等,更不准未经同意随意拖用厂内、他人或外单位施工材料和建筑等物品。在施工现场的设备、物资材料要有专人看管,发生窃盗案219、件时要及时向安全科报告,以便及时处理。6.5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与相关科室做好联系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防止因施工作业情况的变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类事故。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以及穿带铁钉的鞋。6.6承包商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厂区内未经安全科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锅、电壶等大负荷电器。6.7承包商应安排具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专业监护。6.8在公司启动安全应急程序时,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不得自行其事。6.9如施工项目有多个承包商的,执行以上规定外,由安全生产副厂长对安全220、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6.10承包商凡在厂区内违反上述有关条款和厂内有关规定者,安全科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企业有关安全管理文件中的处罚条款作出处理,视情节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险情或形成案件及造成恶劣影响时,视情节对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进行赔偿损失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七、表现评价和续用7.1项目完工后,企业相关科室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填写承包商表现评价表,汇入承包商档案;7.2企业将为合格的承包商造册,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单;7.3对于承包商名单中优秀的承包商,企业以后在选择时可以优先考虑。八、相关记录安全责任协议书承包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承包商表现评价表合格承包商名单27、221、供应商的管理制度一、目的本程序规定了对提供产品的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符合公司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向公司提供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气防器械等供应商的管理。三、术语供应商:为公司供应产品的组织或个人。四、职责 4.1 办公室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负责制定、修订本程序;负责对所购产品进行符合安全要求的验证,并对供应商的业绩进行评价。 4.2 安全科负责确定对设备的技术要求,并对其实物进行评审;负责对消防、气防器械进行评审。 4.3 生产部、安全科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评审,确保其符合健康的要求。 4.4 使用部门应检查、评价供应商安全表222、现,并将其表现反馈至安全科。五、管理办法 5.1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安全科负责收集和审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供应商安全健康资格调查表”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资质证书;b)供应商以往的业绩;c)了解供应商安全计划、实施程序和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等);d)产品的性能和产品供应的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体系;e)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保证书;f)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5.1.2供应商(供方)评价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室批准。办公室负责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单”, 报总经理室批准。提交223、一份由安全科标准化系统协调员备案。 5.2 选择供应商安全科进行物资采购以及发生招、投标业务时,应优先选择“合格供方名单”中的供应商。5.2.2 当出现生产及检维修等紧急情况时,凡需要在合格供方名册以外进行采购时,应经部门经理审核,最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5.3签订合同安全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严格审查供应商在合同条款中所包括的安全内容:a) 明确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应执行的有关规范、标准;b) 明确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应承担的责任;c) 明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的处理措施;d) 对产品出现的问题应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等。 5.4产品验收和验证5.4.1 采购的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气防224、器械由安全科、生产部负责验收,符合要求的入库。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5.5供应商(供方)管理5.5.1 办公室每一年根据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气防器械的供货质量、价格、安全管理和交货情况,组织安全科、生产部对供应商的安全、质量表现及产品售后服务进行评价,对有关的危害及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考评结果实施优胜劣汰。5.5.2 由安全科填写“供应商一年评价情况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办公室据此编制新的“合格供方名册”,经批准后提交一份由安全科安全标准化协调员备案。 六、相关记录供应商安全健康资格调查表供应商安全资格评审记录合格供应商名录2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 公司作业场所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225、有害因素,这些有害因素对人的生理功能会产生不良效应,或对健康造成损害而导致职业病,为减少和避免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二、范围 本企业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主要有生产车间、仓库、试验室,作业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因素主要有:粉尘、中毒等。三、职责 职业卫生由安全科负责监督管理,相关部门主管协助,公司安全科应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四、操作规程1个人防护(1)本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给员工配置有安全帽、过滤式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工作鞋、工作服等防护用品。(2)员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车间主任、班组长均有责任监督员工佩带及正确使用防护用品。(3226、)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工作服弄脏时要及时更换和清洗。(4)员工上岗前、下岗后,均应使用清洁剂洗手,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洗手及洗衣服。(5)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员工必须立即调离该岗位。(6)严禁员工带病工作,身体不舒服或精神状态不佳的员工禁止上岗作业。2公司区(1)公司区道路应平整畅通,夜间生产时应有足够的照明。(2)公司区应保持清洁,并做好绿化工作。(3)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损坏、危险设施应及时修理。3工作场所(1)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光线充足。当自然采光不足时,应打开照明设施,保证光线充足。(2)生产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生产前应将车间内的排气扇及窗户打227、开,保证有足够的空气流通,以免造成易燃蒸气以及粉尘积聚。(3)分散研磨时必须盖上挂缸盖,尽可能减少溶剂的挥发。(4)当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生产时,应由食堂提供绿豆汤等,以防中暑。(5)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实行8小时/天工作制,无特殊情况下,严禁加班加点疲劳工作。4生产辅助设施(1)应保持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充足供给。(2)水源、水泵、储水、水管都应妥善管护,保证用水不受污染。(3)企业根据需要设置紧急冲淋设施和员工休息室。2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合理发放,使用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有利于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劳动部及省“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228、”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防毒、防尘口罩、特种手套、防护鞋、头盔、工作服等,上述用具必须按需配备并妥善保管,加强管理及正确使用。三、职责采购供应部门负责采购合格的劳保防护用品,安全科负责对采购的劳保防护用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签收,根据生产部门的计划发放劳保防护用品四、内容1员工防护用品是一种劳动保护辅助措施,必须按岗位发放,不能把劳动防护用品当作生活福利品发放。2享受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一律依据部门核定名单发放。3从事多种作业员工的防护品,应按其主要作业工种标准发放。4变动工种229、,应根据需要调整其防护用品。5员工上岗前应佩戴本岗位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员工不佩带或不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处罚。6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必须马上到主管处登记,并换领新的防护用品。7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防护用品专柜里面,并由使用人负责保管,由安全科每两月定期校验一次。9企业设置了应急救援器材专柜,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非紧急情况员工不得动用。四、相关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30、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230、制度。1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的检测,要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评价。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要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2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所用测噪声、测风和气体测定分析仪器,要按国家规定进行校准。4检测时须在正常工作状态和环境下进行,应边检测边作记录,保证数据准确,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5.对于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地点或岗位应适当增加检测次数。6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达标后方231、可重新作业。31、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一、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目的及范围1.编制目的: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2.编制范围:凡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二、应急救援预案体系1.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包含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灭火救灾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洪预案等)、现场处置方案(即各二级单位应急预案)。2.专项应急预案和各二级单位应急预案是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的子文232、件或标准操作程序,必须和企业综合应急预案接口吻合、衔接严密,协调一致,不得有任何冲突。3.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应与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预案保持协调一致,做好社会联动的接口。三、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含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2.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3.其他职能部门根据专业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报总工233、程师或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4.车间处被确定为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危险目标),应制定出本单位二级救援预案及自救措施。主要内容:编制目的和依据、风险分析、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附件等。由车间责任人负责审核后,报分管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执行。四、应急救援预案的教育和演练1.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2.车间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车间的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职工熟悉预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3.公司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有关防化学事故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和周边群众都能较熟练掌握化学事故的防护及234、自救方法。4.公司应与周边地区村镇、企业建立日常的通讯联络点,使周边地区的村民或企业遇有异常情况能及时向厂调度中心报告。5.二级单位内部演练由各二级单位针对各自单位危险目标,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安全科对其进行监督;每年由厂部针对企业某危险目标进行一次厂级演练;厂地联合演练,由地方政府确定。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1.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应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各二级单位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评审修订,由分管厂领导批准发布。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副总经理组织修订小组内部评审和修订后,由总经理批准发布。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应急预235、案进行评审和修订:(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2)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3)关键设备更换或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4)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5)年度风险评价(审),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32、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检查的内容和要求1、从思想和组织管理工作方面入手,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查整改。2、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其中包括:(1)236、设备的各种安全装置和工业卫生设施是否完好。(2)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抓好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建设,做好各类台帐。(3)新工艺新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4)电气、起重机械、锅炉、受压容器、铲车、各类行车等设备和安全作业工具是否定期进行检验。(5)工作场地和生产组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3、全公司、车间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4、安全生产检查应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资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订出计划,限期解决,务必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237、交代,有结果。二、安全检查方式1、经常性的普遍检查(1)日查:要求岗位工作在班前班后和日常生产活动中应随时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2)周查:各部门、车间、生产班组每周依靠和发动全体员工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自行申请衔接相关部门修理整改,同时追究其责任人,并报专职安全员。(3)月查:每月发动本单位所有安全负责人对所属范围进行一次全面性安全检查,并对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进行整改,限于物资技术条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对没有相关请假手续而未准时参加的相关人员以及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且又没有详细整改措施的238、部门、车间、将纳入月底考核。(4)抽查:各级领导和安持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关键设备、危险场所和危险作业点,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抽查或巡回检查。2、专业技术检查(根据相关规定,由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1)蒸汽锅炉应按国家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进行安全技术检查。(2)各种气瓶及其他容器,应按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其他容器的安全规定进行技术检查。(3)各类桥式起重机起重机械,应按国家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进行安全技术检查。(4)各种设备应根据设备出厂规格使用说明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技术检查。(5)电气设备按电气安全规程进行安全技术检查。(6)各种危险品,应按国家有关危险239、品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检查。 3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内部安全标准化的自评。三、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4工作流程评审验收自评整改计划策划五、领导小组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 长:王俊杰 副组长:王240、胜涛 成 员:王秀莉、闫斌、魏向阳、周红月六、职责分工1.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结合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进行)。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在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3.负责对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七自评内容1.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2.每年12月上旬,各部门将本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评,编制年度自评报告报厂级自评小组,自评报告结合工作总结进行。3.每年12月下旬,公司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自评情况,在公司范围内组织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实施。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公司考核挂钩241、。4.自评的依据主要有:4.1各种安全生产考核记录4.2安全标准化的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的实施情况4.3本年度各种检查情况4.4隐患整改情况4.5自评报告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的项目逐项检查,不轻易偏离检查表,经常对照来核正自评方向,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做好记录。八、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所有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九、纠正措施对需组织整改的问题,由评价小242、组以“问题整改表”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到责任部门,限期完成。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若受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总经理反映情况。十、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由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十一、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存归档。34、防尘、防毒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减少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二、职责 防尘与防毒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相关部门协助。三、 内容(一)防护与治理 1.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243、产。 2.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控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标准。 5.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处理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6.有粉尘或有毒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244、。 7.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总经理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二)组织与抢救 1.公司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组织训练合格的救护队员。 2.生产车间和仓库成立兼职抢救组。 3.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三)体检与职业病 1.新职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对接触有毒、有害245、物质的在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35、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保障本公司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本公司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工伤保险的管理。三、管理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3.2财务科246、负责每月为员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3.3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工作,负责每年工伤保险实际赔付的资料统计;3.4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四、具体要求4.1财务科按规定及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员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数额为员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4.2工伤认定的申报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事管理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员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的鉴定由人事管理部门向市劳动能力247、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3 发生工伤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执行。4.4人事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科,每年年底对本年度工伤事故的赔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主要内容包括:评残等级、医疗救治费用、经济补偿费用等。统计分析的数据经主管领导签字,报安全科保存。36、禁火、禁烟管理制度一、目的 对在公司区内进行危险工作及在危险区域使用火源进行正确有效的控制。1、实现在公司区生产范围内所有动火/危险工作的控制。2、确立更安全和健康的标准。3、将可能对生命和财产造成的危害/损失/火灾危险降低到最低程度。二、范围1在下列区域内进行的动火248、/危险工作必须申请动火许可证。A生产区内任何地点。B仓库区周围5米内。C外围墙5米范围内。2施工部门在上述范围内工作必须到安全科申请“用火作业许可证”并要由安全科监督。3在试验室进行的任何工作必须经试验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三、工作和职责1施工部门人员A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表格,详细描述所要进行的工作。B做好准备工作,等待检查。C检查之前不可将焊接设备或任何用电设备连接任何电源。D将填写好的表格交给安全科审核,简要地向安全员解释工作和区域。E明白并遵守安全员所提出的所有要求。F工作完成后立即通知安全员。G安全科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放在工作现场,工作完成后存放于安全科。2安全科A必须到现249、场检查工作区域,确定所有的工作条件全部满足“用火作业许可证”要求,安全科可以同意或拒绝工作申请。B提出必要的安全要求,并要求工作员工注意。C如有特别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D在整个动火/危险工作期间,必须进行每小时的定期检查或在工作现场直到工作结束,并确保工作条件始终满足动火/危险许可证要求。E工作结束后,检查工作现场,确保现场清洁、安全后,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名。F当天工作未完成,“用火作业许可证”由申请人保存,第二天工作时由安全科指定人员按要求在现场重新确认后才能动火。37、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的“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250、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一、 现场带班人员范围现场带班人员范围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见表1二、 现场带班工作内容1、 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2、 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科研究处理。3、 严格落实制止“三违” 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251、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4、 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科,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5、 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6、 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7、 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领导、生产科报告。三、 相关要求1、 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 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252、安全科,由安全科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部。3、 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4、 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科汇总通报。5、 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6、 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四、 考核规定1、 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2、 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部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253、扣生产科负责人50元。3、 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4、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5、 由安全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38、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 目的为了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 职责3.1 安全科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254、考核的归口管理。3.2 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3 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4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5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4 考核方式4.1 实行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4.2 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255、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5 考核标准5.1 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5.2 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6 考核奖惩6.1 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全科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6.2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9、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256、同时”管理,保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管理工作。3 术语和定义 3.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3.2 “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3投资项目:经公司正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项目。 3.4设计单位:特指投资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单位。3.5属地(建设)257、单位:指建设项目所属厂部。4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5职责与分工5.1生产科负责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施工安全以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5.2安全科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施工安全及竣工验收;跟踪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5.3车间负责本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施工安全及竣工验收;跟踪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6管理内容6.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和审查安全科、生产科等相关部门对建设258、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进行审查,确保安全设施的设计具备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条件,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6.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生产科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日常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6.2.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生产科应协助安全科依法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满足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6.2.3安全设备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投入使用,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工作。40、公司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259、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260、,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三、归档范围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7、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隐患管理信息、培训记录、资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职业健康管理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应急演习信息、261、事故管理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四、归档要求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262、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7、文件档案保存3年。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按照 有关规定做好 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六、档案的利用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3、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4、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5、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6、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7、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七、本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