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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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148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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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1.1 为了加强对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XX建设XX工程项目部。2 定义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高温、高处作业(登高架设和悬空作业)、夜间(节假日)及连续作业、密闭环境下作业、施工临时用电作业以及项目部规定的其他作业属于危险作业。2.2 XX工程建设指挥部规定的高危作业。3 要求3.1技术措施3.1.1危险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及有关技2、术人员应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3.1.2作业前,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的交底和各项技术措施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3.1.3 施工班组在作业前应进行危险预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班前交底,并书面签字确认。3.2 在作业前的安全确认许可3.2.1 作业前,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向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填报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确认表(见附表),落实各项措施后,经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项目负责人会同业主、监理和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确认审查同意后,方可作业。3.2.2 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严禁超资质施工。3.2.3 从事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3、必须持证上岗,登高和悬空作业的人员还必须体检合格。3.2.3危险作业的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配备符合规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时,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旁站监护。3.3现场监督3.3.1 作业时必须严格按方案实施,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3.2 作业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旁站监督,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有效处置不安全状态。3.3.3 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3.4 危险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4、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附件: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确认流程图附表: 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确认表施工单位危险作业名称作业区域及高度作业时间安全监护人班(组)长确认事项:有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批准已逐项落实 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特种作业的人员均持证上岗,并经体检合格 配发的工器具和劳防用品符合岗位要求 作业人员经审核合格 其他需确认的事项: 风力及天气不影响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安全防护设施(作业隔离平台、安全网、通道、栏杆、溜绳等)经逐项检查验收合格 起重设备、机具、设施(吊机、提升机、升降架、吊盘、吊笼、脚手架、梯子等),经逐项检查验收合格井式架、门式架、脚手架,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按规定安设了避雷装置因作业需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时,经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经理批准,并有相应的可靠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名单姓 名年龄性别工 种体检情况教育(持证)情况作业内容安全管理人员确认意见检查确认人(建设方、施工、监理)签字: 确认时间: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签字备注注:作业人员名单在本表内填写不下时可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