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
添加客服WX
客服
添加客服WX
添加客服W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升级会员
升级会员
返回顶部
石化公司职业病危害及作业场所管理制度48页
石化公司职业病危害及作业场所管理制度48页.docx
下载文档 下载文档
职业测评
上传人:职z****i 编号:978789 2024-09-03 47页 209.42KB
1、石化公司职业病危害及作业场所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总则1.1 术语解释1.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1.1.2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1.1.3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2、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1.2 管理原则1.2.1 职业卫生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1.2.2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与过程管理;坚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的原则,职业健康的规划、检查、监督、考核等工作要全面纳入安全管理。1.3 管理方式本制度按专业实行归口管理,分层负责。2 职责与3、分工2.1 公司HSE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HSE委员会会议,听取职业卫生情况汇报,研究公司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2.2 公司总经理2.2.1 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2.2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要求,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2.2.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对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2.2.4 定期听取职业卫4、生工作汇报,指导职业病防治工作。2.2.5 督促、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实施。2.3 公司分管职业卫生副总经理2.3.1 负责协助总经理完成职业病防治工作。2.3.2 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工作;组织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2.3.3 督促、指导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对在职业5、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2.3.4 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责任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2.3.5 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听取关于职业卫生工作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2.3.6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2.4 安全监察部2.4.1 在公司HSE 委员会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2.4.2 制定、修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4.3 编制公司年度职6、业卫生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2.4.4 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协调、检查、监督和考核等工作。2.4.5 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2.4.6 负责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管理工作。2.4.7 负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指导二级单位建立监测档案,监督检查超标作业点的整改和治理工作。2.4.8 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定和修订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2.4.9 负责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职工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监督检查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病人员和职业病人员的岗位调整落实情况,并及时安排疑似职7、业病人员进行职业病诊断。组织做好职业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2.4.10 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监督落实整改。2.5 职业病防治所2.5.1 协助公司安全监察部开展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参加公司职业卫生专项检查。2.5.2 负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和应急检测工作。2.5.3 负责完成公司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工作。2.5.4 负责公司职业卫生专项调查和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工作。2.5.5 定期开展职业卫生调查研究,对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并8、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2.5.6 参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2.5.7 负责为二级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专业指导。2.5.8 负责职业禁忌人员和疑似职业病人员的确认工作,协助公司做好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病人员和职业病人员处理工作。2.6 组织人事部2.6.1 负责职工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2.6.2 负责组织新员工上岗前、转岗人员和离岗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安排人员上岗或离岗。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为未进行离岗体检人员办理调离手续,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2.6.3 负责做好9、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病人员和职业病人员的岗位调整工作。2.6.4 监督和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业务外包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在劳动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中约定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条款。2.7 生产管理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2.7.1 负责与生产工艺有关的职业病危害管理,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2.7.2 在编制工艺操作规程、技术改造方案时,应考虑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劳动保护措施。2.7.3 在技术改造、改革工艺与技术革新时,应采用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以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对生产工艺过程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同时,要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进行审查;对生产过程的原料投入或工艺流程的改变10、,必须有可靠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2.7.4 停工检修和开工期间要严格执行检修开停工方案,预防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作业环境,对职工造成伤害。2.8 机械动力部2.8.1 负责对产生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设施的管理。2.8.2 负责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更新、维护及检维修管理。2.8.3 负责组织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2.8.4 负责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工作。2.9 发展计划部2.9.1 负责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同时落实职业卫生预防、控制措施,严格源头控制。2.9.2 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11、新材料和新设备,逐步替代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不得引进严重污染并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的设备和装置。2.9.3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凡可能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其防护措施应同步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2.10 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工程项目全过程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各级承包商、监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落实考核。2.11 行政管理部(保卫武装部)负责做好剧毒作业场所及放射性同位素的拆装、运输、保管等治安保卫工作。2.12 财务运营部每年应将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与维护、建设项目12、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诊断与管理、工伤保险等所需资金纳入企业资金预算,并在生产成本中列支,做到专款专用。2.13 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负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辐射防护的安全管理工作。2.14 公司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2.15 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依法合规性提供法律支持。负责组织处理企业因职业病防治引发的法律纠纷及争议,维护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2.16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职业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处理工作13、。2.17 物资装备中心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等工作,提供合格、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2.18 二级单位2.18.1 负责落实国家、北京市、中国石化、公司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全面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2.18.2 二级单位HSE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2.18.3 二级单位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总责,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18.4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做好各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4、;建立、运行QHSE(质量、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时,将职业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管理、考核。要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2.18.5 每月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可并入安全工作例会),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2.18.6 应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每年1月20日前报公司安全监察部;职业卫生所需费用(包括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职15、业病危害调查与评价等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做到专款专用。2.18.7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清单、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档案、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放射防护档案。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卫生有关规章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2.18.8 负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监测点及公示牌的设立。根据检测频次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公示牌上向职工公示,并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6、2.18.9 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建档和日常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负责职业卫生隐患的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及考核职工按要求使用个体防护用品。2.18.10 负责组织开展班组每季度一次的职业卫生知识学习,并做好记录。2.18.11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对职业禁忌职工、疑似职业病职工和职业病职工及时调离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2.18.12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及时组织救治。2.18.13 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7、1次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2.19 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2.19.1 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中国石化有关职业卫生法规标准、规章制度。2.19.2 组织对职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职工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2.19.3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建档。2.19.4 组织建立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2.19.5 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单位。2.19.6 配合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2.19.7 负责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台帐18、和档案,负责统计、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2.20 员工2.20.1 自觉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必须熟练掌握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技能,并参加相应的演练活动。2.20.2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上岗时必须正确佩带合格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 接受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2.20.4 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理化特性、产生的危害后果、日常检测结果,掌握有毒有害物19、质的应急处置方法。2.20.5 有维护本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权利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违反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 管理的内容、方法及工作程序3.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执行石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细则。3.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3.2.1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3.2.2 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20、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2.3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2.4 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2.5 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填报,经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后进行网上申报。3.2.6 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3.2.7 备案结束后,二级单位21、应将从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取回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存档备查。3.2.8 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3.3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管理 劳动合同告知.1 组织人事部与职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职工进行补签。3.3.1.2 组织人事部对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时22、,应向职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存档。3.3.1.3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由二级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完成。3.3.1.4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一式三份,由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公司劳动合同专用章。其中一份保存在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查,一份由职工本人保存,另外一份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由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移交档案管理中心存档。3.3.1.5 劳务派遣单位和业务外包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签订工作应由属地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其中一份要保存在属地用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23、查。3.3.2 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1 二级单位应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2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工作场所入口处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设备附近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3 生产、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生产、使用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4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还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应当标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等。.5 使用可能产生24、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必须在使用岗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6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7 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泄险区启用时应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等警示标识。.8 警示标识的规格要求等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执25、行。.9 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3.3.3 公告栏告知3.3.3.1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3.3.3.2 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3.3.3.3 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3.3.3.4 二级26、单位应及时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公布于作业场所。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3.3.4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3.3.4.1 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排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把结果书面如实告知本人,并由职工签字确认,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确认签字表应留存备查。3.3.4.2 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披露职工的隐私。3.3.5 岗位培训告知3.3.5.1 二级单位应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使职工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并经27、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3.5.2 二级单位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职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3.4 作业场所管理3.4.1 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3.4.1.1 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3.4.1.2 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3.4.1.3 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措施。3.4.1.4 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4.1.5 生产用原材料,应贯彻“以无毒代替有毒,以低毒代替高毒”的原则。若改变产品原料或工艺流程,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3.4.1.6 有配28、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3.4.1.7 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3.4.1.8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3.4.2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管理3.4.2.1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应设置和安装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是符合相应标准的合格产品,生产、安装及检测单位具备相应资质。3.4.2.2 二级单位对防尘、防毒、防噪声、防振动、防暑、防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3.4.2.3 二级单位应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台账;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29、和维护保养知识培训,确保岗位职工能正确使用和维护。3.4.2.4 二级单位要做好检维修开工前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效果的检查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等职业卫生设施进行系统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3.4.2.5 二级单位应对在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基层使用单位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情况应及时记录备查。3.4.2.6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严格执行相关30、规定,办理相关作业手续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及时恢复原状,并经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交付使用。3.4.2.7 使用单位应将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资料归档保存。3.4.3 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3.4.4 二级单位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建立健全职工个体防护用品领用档案。督促、教育、指导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加强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4.5 二级单位对可能造成31、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将其纳入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石化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执行,并由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和治理。3.4.6 二级单位应重点加强检维修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做好停车、检修、开工各阶段的职业卫生防护工作。3.4.7 二级单位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并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3.4.8 二级单位检维修现场应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并有指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监护,加强对检维修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佩戴和冲洗设施的检查32、。 3.4.9 对承担检维修作业特殊工种(如高空作业等)的作业人员,必要时可要求在检维修作业前组织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不得从事该项工作,以避免职业伤害。 3.4.10 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二级单位可根据检维修现场实际作业需要与职业病防治所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3.4.11 二级单位要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3.4.12 二级单位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要立即采取措33、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3.4.13 二级单位所有职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处于正常状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5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3.5.1 职业病防治所应依据集团公司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规定的周期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另外还应做好事故应急检34、测工作,并对检测结果负责。3.5.2 二级单位负责辨识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设立作业环境监测点,绘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配合职业病防治所开展日常作业环境监测,及时公布监测结果;进行作业环境检测点超标原因分析,落实整改措施。3.5.3 职业病防治所要建立公司作业场所监测档案,二级单位要建立本单位作业场所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3.5.4 公司安全监察部每年1月10日前组织二级单位与职业病防治所进行年度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对接和确认工作。职业病防治所对二级单位监测点设置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编制公司年度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汇总表。3.5.5 职业病防治所应根据公司年度作业场35、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汇总表制定监测计划,开展日常监测。职业病防治所应在每月20日前将监测结果和评价报告反馈受检单位(超标监测点要及时通知),受检单位应在每月25前将监测结果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告知牌的形式向职工公告。3.5.6 职业病防治所要对监测超标点所在单位下发监测点超标整改通知书。监测超标点所在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和职业病防治所。3.5.7 公司安全监察部每月对各单位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作业环境监测数据的录入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生成季度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3.5.8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二级单位,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36、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3.5.9 二级单位应积极配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职业卫生基础数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将职业病危害现况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3.5.10 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3.5.11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职业病防治所应配合二级单位确定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设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并将其纳入日常监测。3.6 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3.6.1 37、职业健康监护管理3.6.1.1 职业病防治所负责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病人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受检单位。3.6.1.2 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转岗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组织与职业有关的体检异常人员复查;配合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完成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病人员和职业病人员的岗位调整工作;负责本单位职业病诊断鉴定与职业病患者的管理工作。3.6.1.3 二级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向38、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上岗前、转岗及离岗职工的基本信息,配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完成上岗前、在岗期间、转岗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安排职工从事相应的工作。负责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病人员和职业病人员的岗位调整工作。3.6.1.4 二级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安排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未接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职工离岗体检确认签字,二级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调离手续。3.6.1.5 二级单位每年1月10日前将本单位年度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安排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公司安全监察部根据二级单位39、的体检计划,编制并下发公司年度职业健康体检计划。3.6.1.6 职业病防治所按照公司年度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安排开展日常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二级单位在本单位职业健康体检开始前15日内与职业病防治所签订职业健康体检委托协议书,并向职业病防治所提供单位职业健康体检人员信息表。3.6.1.7 职业病防治所应在体检结束后30日(特殊情况及时通知)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评价报告反馈受检单位,受检单位要及时将职业健康体检结果返给职工,并由职工本人书面签字确认。3.6.1.8 对于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指标异常的职工,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安排其复查。3.6.1.9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40、病人员以及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人员,二级单位应根据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并积极进行后续治疗、诊断、观察等。3.6.1.10 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职工,二级单位应当在职工离岗前30日内组织职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工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3.6.1.11 如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群体反应,可能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病防治所要及时组织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相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3.6.1.12 职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3.6.2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41、3.6.2.1 职业病防治所要建立公司健康监护档案,二级单位要建立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实行一人一档。3.6.2.2 健康监护档案有专人管理且长期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职工的基本情况、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等。3.6.2.3 对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6.2.4 二级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按照年度归档。二级单位每年12月底应将本单位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原件、职业病诊断资料原件等资料移交档案管理中心存档。3.6.2.5 职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2、。职工离开原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6.2.6 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属个人隐私,各单位、各部门应保护职工的健康隐私权,如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将职工个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他人。3.6.2.7 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移交保管。3.7 职业病诊断鉴定与职业病患者管理3.7.1 基本要求3.7.1.1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职业病诊断鉴定与职业病患者的监督管理工作。3.7.1.2 职业病防治所协助公司安全监察部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与职业病患者的管理工作,对职业病诊43、断鉴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3.7.1.3 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诊断鉴定与职业病患者的具体管理工作。3.7.2 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3.7.2.1 承担职业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怀疑职工健康损害可能与其所从事的职业有关时,由职工所在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将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理意见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3.7.2.2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职业病防治所、二级单位安全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对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送至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3.7.2.3 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通知职工本人并及时安排专人陪同职工到具有相应资质的44、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3.7.2.4 二级单位应如实、全面、及时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并对诊断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7.2.5 职业病诊断包括以下资料:(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3.7.2.6 职工职业史证明应由二级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证明应由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应由职业病防治所负责45、出具。3.7.2.7 职工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证明材料由二级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核实后出具。职工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证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证明要求加盖职业病防治所公章。3.7.2.8 二级单位劳务用工涉及在石化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证明材料应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3.7.2.9 由其他单位调入职工及退伍军人等的既往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应根据有关档案记录确定。既往职业史及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不能明确的,应予以说明。3.7.2.10 在其他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体检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人,46、相关二级单位应及时将体检结果和体检机构的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1 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3.7.2.12 二级单位应及时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索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并予以存档。3.7.2.13 开展新发职业病病人的个案调查。二级单位新发职业病病人调查报告应于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日内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3.7.2.14 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二级单位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职业病47、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3.7.2.15 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3)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3.7.2.16 二级单位应积极要求并安排专业人员旁听职业病鉴定会,参会人员应依法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3.7.2.17 二级单位应在职业病鉴定结束后及时向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索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并予以存档。3.7.3 职业病患者管理3.7.3.1 确诊为职业病的,二级单位应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载明的处理意见进行处48、理。3.7.3.2 二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二级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适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3.7.3.3 职业病患者的工伤认定、评残由公司安全监察部统一负责。二级单位负责职业病患者的工伤认定、评残资料的上报准备工作。3.7.3.4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患者的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3.7.3.5 职业病患者的复查以及职业病晋级或者有关后遗症的诊断,应安排到原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3.8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3.8.1 基本要求.149、 公司应组织开展全员职业健康培训,并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总体计划。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培训合格。3.8.1.2 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3.8.1.3 公司全体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3.8.1.4 二级单位要对存在粉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3.8.1.5 二级单位将职业病危害作业50、整体外包或者使用劳务派遣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防护技能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考核纪录和试卷应由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留存备查。3.8.1.6 二级单位接收在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3.8.2 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3.8.2.1 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3.8.2.2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51、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3.8.2.3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3.8.2.4 以上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二级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52、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作业人员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继续教育。3.8.2.5 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基层单位推行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规程和防护知识等,使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成为职业病危害预防的第一道防线。3.8.3 公司安全监察部会同组织人事部每年至少组织1次职业卫生管理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3.8.4 二级单位将职业卫生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之中,认真实施。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有针对性的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在职业53、卫生教育培训台账做好记录。3.8.5 二级单位应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3.8.6 生产岗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参加相应的事故应急演练活动。3.8.7 二级单位要做好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知识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3.8.8 二级单位对接触粉尘、射线、高毒、噪声等职54、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防护知识培训和考试,并将考试结果及时登记在石化公司职工HSE档案上,同时将试卷存档备查。3.8.9 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训练科目及考核情况等内容,并将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培训情况等,分类进行归档管理。3.8.10 二级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3.9 女职工特别劳动保护管理3.9.1 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3.9.2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55、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3.9.3 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3.10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管理3.10.1 二级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程序组织开展事故抢救。3.10.2 二级单位在事故处置时应迅速控制危险源,对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和危险程度。对受伤人员及时组织现场急救或转送医院抢救,及时按规定报告事故。3.10.3 立即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及时撤离和疏散人员,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3.10.4 封存造成或可能导致56、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3.10.5 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3.10.6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事故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3.10.7 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单位在发生事故8小时之内将事故快报书面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对于构成上报事故的,由公司安全监察部及有关部门按照事故上报程序上报中石化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10.8 事故单位应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认真落实57、事故调查组要求采取的各项措施。3.10.9 事故单位要严格落实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和整改意见。3.10.10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3.10.10.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3.10.10.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10.10.3 事故的简要经过;3.10.10.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死亡人数、发病情况、可能发生原因;3.10.10.5 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3.11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3.11.1 二级单位应针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编制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处置方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备配置、启动实施程序、进入和离开现场58、的管理、监测、健康监护、防护、现场污染控制等。3.11.2 二级单位应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后要做好记录,及时总结,并不断完善。3.11.3 二级单位确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各部门负责人,确定总负责人。3.11.4 二级单位应明确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根据使用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3.11.5 二级单位应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完好。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装置(车间)内或临近装置(车间)处。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确保职工知晓和正确使用方法。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应定期检查,及59、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应急救援设施的安全有效性。3.11.6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3.11.6.1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3.11.6.2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3.11.6.3 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危害的作业人员及时抢救。3.11.6.4 参加救援的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的知识,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参与救援。3.11.6.5 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以防止事态扩大。疏通撤离通口,撤离作业人60、员。3.11.6.6 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的材料、设备、工具等。3.11.6.7 事故单位应配合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修改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 监督考核4.1 安全监察部按照检查底稿履行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和完善。4.2 二级单位每月要进行职业卫生工作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安全检查台账上记录,并做好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5 其他规定5.1 二级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实习人员等应纳入公司统一管理。5.2 承包商、业务相关方等外来人员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6 附件6.1 职业健康体检人员信息表6.2 监61、测超标点整改通知单6.3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汇总表6.4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业务流程6.5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业务流程6.6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底稿附件6.1职业健康体检人员信息表1序号登记方式体检类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号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车间部门职业体检类别职业危害入厂日期总工龄接害工龄工种职业健康体检人员信息表2姓名工作单位车间部门工种起始时间终止时间防护措施有害因素名称是否有放射工作史附件6.2监测超标点整改通知单单位名称装置(车间)名称超标情况超标原因整改措施单位安全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附件6.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汇总表序号单位编码单位名称装置名称岗位名称监测点名称检测62、项目每班次平均接触时间(h)监测点编号附件6.4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业务流程附件6.5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业务流程附件6.6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底稿 年 月制度检查底稿制度名称:石化生产经营系统外协服务商管理办法石化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制度制定部门(负责人签字):检查人(签字):复核人(签字):序列号制度管控要求检查步骤与方法执行单位检查样本/现场检查结论与整改意见执行点检查结论问题描述原因分析整改意见及建议1部门主要职责落实情况1.1负责职业卫生组织、管理、监督工作,制定、修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检查是否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修订。2.检查是否定期组织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安全63、监察部现行制度版本;监督检查记录。1.2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 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监察部记录或台账1.3负责职工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负责做好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病人员和职业病人员的岗位调整工作。1.检查职工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落实情况。2.检查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病人员和职业病人员的岗位调整工作落实情况。人力资源部记录或台账1.4负责组织实施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工作。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公司工会记录或台账1.5负责与生产工艺有关的职业病危害管理。检查是否在编制工艺操作规程、技术改64、造方案时,考虑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劳动保护措施。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生产管理部规程、记录或台账1.6负责对产生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设施的管理。检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更新、维护及检维修管理情况。机械动力部制度、记录或台账1.7负责保证职业卫生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负责疑似职业病人、职业病人医疗费用处理工作。1.检查职业卫生经费的使用情况。2.检查疑似职业病人、职业病人医疗费用的使用情况。财务运营部记录或台账1.8负责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保卫武装部记录或台账1.9负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辐射防护的安全管理工作。1.检查与职65、业病危害有关的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2.检查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记录或台账1.10 负责落实职业卫生预防、控制措施,严格源头控制。1.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凡可能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其防护措施应同步进行。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发展计划部记录或台账1.11负责对承包商工程项目全过程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对各级承包商、监理单位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工程管理部记录或台账1.12 负责对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依法合规性提供法律支持。检查处理企业因职业病防治引发的法律纠纷及争议情况。法律事务部记录66、或台账2执行主体主要职责的落实情况2.1负责职业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处理工作。检查职业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处理资料。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记录或台账2.2负责作业场所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1.检查职业病防治所作业场所监测完成情况。2.检查职业病防治所职业健康体检完成情况。职业病防治所监测报告或体检报告。2.3开展职业卫生专项调查和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工作。检查职业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所职业卫生专项调查及现状评价工作完成情况。检查二级单位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治所二级单位评价报告、整改记录2.4HSE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67、检查HSE委员会职业卫生工作职责执行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5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1.检查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建立情况。2.检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的建立情况。3.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6每月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可并入安全工作例会),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检查职业卫生工作例会执行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7二级单位每年应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68、实施方案。检查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二级单位计划或方案2.8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档案、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放射防护档案。检查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和日常管理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9二级单位应在醒目位置建立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检查公告栏的设置情况。二级单位现场2.10 二级单位应在现场及时公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公示情况。二级单位现场2.11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演练,同时进行69、讲评并持续改进。1.检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的制定情况。2.检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演练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12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检查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情况。二级单位现场2.13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检查职业病危害告知执行情况。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2.14 二级单位要定期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问题整70、改情况应及时在安全检查台账上记录。同时,积极开展职业卫生隐患治理工作。检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日常检查、问题整改和隐患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15二级单位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建立健全职工个体防护用品领用档案。督促、教育、指导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加强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16职业病防治所对二级单位监测点设置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编制公司年度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汇总表。检查公司年度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汇总表编制工作。职业病防治71、所监测点汇总表2.17监测超标点所在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和职业病防治所。检查监测超标点整改落实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18 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转岗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的执行情况。二级单位记录、台账、体检报告2.19受检单位要及时将职业健康体检结果返给职工,并由职工本人书面签字确认。检查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的告知情况。二级单位记录2.20 要建立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实行一人一档。检查单位健康监护档案和一人一档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21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禁忌72、人员、疑似职业病人以及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人员,二级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检查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病人以及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人员的岗位处理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22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诊断鉴定与职业病患者的具体管理工作。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落实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23职工职业史证明应由二级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证明应由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应由职业病防治所负责出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的出73、具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24 二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二级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检查职业病人的治疗、康复情况,及调离岗位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25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有针对性的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台账做好记录。对接触射线、高温、噪声、硫化氢、苯、氨、氢氟酸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防护知识培训和考试,并将考试结果及时登记在石化公司职工HSE档案上,同时将试卷存档备查。检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执行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74、.26 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检查二级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取证培训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27二级单位将职业病危害作业整体外包或者使用劳务派遣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防护技能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检查属地用工单位业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2.28 应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后要做好记录。检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执行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2.29 二级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实习人员等应纳入公司统一管理。检查劳务派遣工、实习人员职业卫生管理情况。二级单位记录或台账本制度检查信息汇总条款总数: 41 问题条款数有效执行率: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500万份文档
500万份文档 免费下载
10万资源包
10万资源包 一键下载
4万份资料
4万份资料 打包下载
24小时客服
24小时客服 会员专属
开通 VIP
升级会员
  • 周热门排行

  • 月热门排行

  • 季热门排行

  1.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2.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3. 陕西化学工业公司招聘管理与职业发展管理手册30页.doc
  4. 动火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5. 高处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6. 广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报告表格(24页).pdf
  7. 建筑工程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悬挑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25页).doc
  8. 2020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3.0(143页).pdf
  9. 2021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4.0(108页).pdf
  10.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1.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2. 工程变形测量之基坑监测培训课件(155页).ppt
  13. 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操作指引方案.pdf
  14. 新规下的户型增值秘籍.ppt(22页)
  15. 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操指南(5页).pdf
  16.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方案(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3页).doc
  17. 规划兰园西路道路工程环境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89页).pdf
  18. 屋面圆弧形穹顶结构高支模施工方案(40米)(47页).doc
  19.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20. 重庆市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报告(64页).doc
  21. 厂区至矿区管网蒸汽管道系统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5页).doc
  22. 超高纯氦气厂建设项目办公楼、变电站、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门卫、厂房、仓库、配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40页).doc
  1.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2. 2024大楼室内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393页).docx
  3. 苏州水秀天地商业项目购物中心100%室内设计方案(158页).pptx
  4.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5.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6.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7.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8.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9.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10.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
  11. 川主寺城镇风貌整治景观规划设计方案(60页).pdf
  12. 建筑工程三级安全教育内容(24页).doc
  13. 新疆风电十三间房二期工程49.5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表)(239页).pdf
  14.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5. 四川凉山攀西灵山国际度假区小镇活力中心商业业态规划方案建议书(33页).pdf
  16.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17. 地下停车场环氧地坪漆施工方案(45页).doc
  18.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9. 地铁深基坑及钢筋笼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98页】.doc
  20. 住宅定价策略及价格表制定培训课件.ppt
  21. 西安名京九合院商业项目招商手册(28页).pdf
  22. 2010-2030年湖北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32页).doc
  1. 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18页).doc
  2. 赣州无动力亲子乐园景观设计方案(111页).pdf
  3. 2016泰安乡村旅游规划建设示范案例(165页).pdf
  4.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5. 龙山县里耶文化生态景区里耶古城片区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2015奇创.pdf
  6.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图集(78页).pdf
  7. 850亩项目塑钢门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4页).doc
  8.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9. 城市更新项目地价公式测算表.xlsx
  10. 房地产项目规划前期投资收益测算模板带公式.xls
  11. 存储器基地项目及配套设施建筑工程临时用水施工方案(40页).docx
  12. 铁路客运枢纽项目站前框构中桥工程路基注浆加固专项施工方案(19页).doc
  13.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14. 装配式结构工业厂房基础、主体结构、门窗及装饰工程施工方案(83页).doc
  15.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16. 施工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13页).doc
  17.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5页).doc
  18. 新建贵广铁路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监理实施细则(126页).doc
  19. 消防火灾应急疏散演练预案(12页).doc
  20.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21. 崖城站悬臂式挡墙施工方案(92页).doc
  22.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