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部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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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977812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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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部考勤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部考勤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合作社互助组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所有员工。3. 管理规定3.1. 工作制度311工作时间(根据生产需要以生产部通知为准):周一至周日 上午 7:00-11:00 下午2:0018:00B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合作社领导同意,可灵活安排打卡时间。312、2打卡制度 3.1.2.1合作社实行上、下班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3.1.2.2打卡次数:一日四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一次,下午上班打一次卡下班打卡一次。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月底由部门3、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3.2加班管理3.2.1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合作社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生产部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3.2.2.1合作社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4、,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主管同意,生产经理审核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合作社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生产经理批准的加班,合作社不予承认加班。3.2.2.4原则上,参加合作社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3.2.3.1加班申请表在主管处领取。3.2.4倒休3.2.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5、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主管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生产经理签批。3.2.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3.2.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合作社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3.2.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3.3各类假期规定3.3.1病假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6、处理。 3.3.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7:00前通过电话向主管、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3.3.2事假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3.4请假制度3.4.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3.4.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7: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7、理。3.4.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3.4.4请假的核决权限天数人员1天(含)以下3天以内4天(含)以上一般员工(长期工)生产主管主管经理总经理部门主管(含)以上主管经理总经理临时工生产主管主管经理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3.5缺勤规定3.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10分钟以上扣款5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3.5.2旷工扣款规定:3.5.2.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3.5.2.2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3.5.2.3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3.6其他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4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生产部。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