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金融公司绩效及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汇编10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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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76098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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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金融公司绩效及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及省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按规定做好特定岗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公司的特定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第三条 结合工作需要,列为“特定岗位”的人员范围如下:(一)公司所有中层管理人员;(二)资本、基金及所属公司经理班子成员;(三)公司及所属公司财务岗位、团队负责人2、业务经理、业务专员、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岗位、办公室等重要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第四条 特定岗位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省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申领护照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有损害国家及企业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第二章 特定岗位人员信息的报送备案第五条 特定岗位范围涉及的人员名单由各责任部门提出,其中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项范围的人员由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提出,第(三)项范围的人员由各部门、各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被提出的人员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后,由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按照省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申领护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人员信3、息报备。第六条 党群及人力资源部相关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向省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特定岗位人员的报备信息,并书面通知已报备的特定岗位人员本人知晓。第七条 特定岗位人员所在岗位发生变化的,由特定岗位人员所在部门或所在公司人事部门于发生变化的次日将变动信息报至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联络员按规定在确定变动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省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时进行特定岗位人员的新增、信息更新或撤销工作。第三章 特定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查程序第八条 凡纳入“特定岗位人员”范围并已报备的有关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时,需由申请人向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提供书面申请一份,主要说明因私出国(境)的目4、的、所到国家或地区、拟出发时间、境外停留时间等内容。第九条 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步审核后,在确认申请人不具备法定不准出国(境)情形的情况下出具特定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意见表。第十条 申请人持特定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意见表向其所在部门、党群及人力资源部等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办理复核手续,经公司党委书记审核同意,报总经理审批。第十一条 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后,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其出具有关同意其因私出国(境)的书面意见,经报备公司签章后方能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第四章 特定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出入境证照管理第十二条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定岗位人员因私出国5、(境)证照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代为保管。出入境证照的范围包含: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第十三条 特定岗位人员通过审批因私出国(境)的,在申领出入境证照前,需向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书面备案。第十四条 特定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回国十五天以内,应将其出入境证照交由党群及人力资源部专人保管。无正当理由拒不交回出入境证照的,按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直至对当事人实施限制出境措施。第十五条 特定岗位人员申办出入境证件延期、换发、补发的,需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审查后为其出具书面意见,方能办理有关手续。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6、源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件:特定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意见表(样表)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特定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意见表姓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 族籍 贯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近2年是否有因私出国境记录任职部门(公司)及职务前往国家(地区)申请出国境事由停留时间所在部门(公司)审查意见 审查人: 负责人: 年月日 金控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 审查人: 负责人: 年月日金控公司分管领导批示签字: 年 月 日金控公司党委书记批示 签字: 年 月 日金控公司总经理批示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特定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需填写本表一式二份,所在部门(公司)、金控公司党群及7、人力资源部; 2、本表格有效期三个月,从金控公司领导批准签署意见时计算。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现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客观、公正、全面、准确评价员工工作业绩,促进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根据集团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原则(一)全员考核原则。公司全体员工都是被考核对象,通过将集团、公司、部门的目标层层分解到个人,确保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二)发展原则。通过绩效考核不仅实现奖优罚劣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在于不断地引导员工持续地改进工作,提升自身水平和能力。(三)公平公8、正公开原则。为了充分发挥考核的目的,达到应有的效果,“三公”原则必须由始至终贯穿在整个考核体系中。(四)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原则。对各部门及各级员工既有年度内阶段性考核,又有年度考核,且阶段性考核成绩和年度考核成绩相关联,促使各部门及员工既关注过程,又关注结果。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领导班子以外的所有正式在编员工,但不包括以下人员:(一)处于见习期的新进应届毕业生(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二)外派学习和培训超过1/2考核期的人员。(三)停工治疗、停职时间超过1/2考核期的人员。第二章 绩效管理组织及职责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绩效管理制度的审议;(二)负责部门半年及9、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审定;(三)负责部门及员工半年和年度考核结果的审定;(四)考核申诉的最终裁定。第五条 党群及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绩效管理制度的制订及修订;(二)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其权限范围内的考核制度的制定及修订;(三)组织各部门制定部门内员工的考核表;(四)收集、汇总、统计考核结果;(五)负责考核结果的应用;(六)考核结果申诉的受理;(七)建立考核档案。第六条 战略发展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对公司业务团队、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二)分解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经营目标;(三)组织制定公司各部门的经营业绩考核表;(四)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涉及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10、况进行考核,向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提供考核结果;第七条 纪检监察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对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二)组织制定公司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表;(三)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向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提供考核结果。第八条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对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二)组织制定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表;(三)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向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提供考核结果。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一)分解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在与下属沟通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员工的考核表;(二)组织对本11、部门员工进行考核评价;(三)与本部门员工沟通、反馈绩效考核结果,并帮助其制定绩效改进计划;(四)记录部门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向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的考核数据。第三章 绩效考核内容与方法第十条 考核周期公司前台业务团队考核周期根据金控公司战略发展部制定的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年度前台业务团队业绩评价及考核办法(试行)确定执行。公司中后台绩效考核周期包括上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上半年考核于每年7月前完成。下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于次年1月上旬前(根据公司审计结束时间做相应的调整)完成。第十一条 考核内容公司前台业务团队考核指标根据金控公司战略发展部制定的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年度前台业务团队业绩评价及12、考核办法(试行)确定执行。公司中后台部门考核按照关键指标、通用指标、辅助指标、否决指标和加分项指标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关键指标包含按部门个性设置的业绩指标,以及部门管理指标;辅助指标包含部门通用的执行力指标和团队建设指标;否决性指标包含安全性指标及党风廉政指标。部门内人员的考核按照关键指标、通用指标、辅助指标、否决指标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关键指标包含按员工所在岗位的个性设置的个性指标;辅助指标包含员工通用的工作态度指标和岗位胜任力指标;否决性指标包含安全性指标及党风廉政指标。同时中后台部门和部门内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可根据各年度实际考核工作情况,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适时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修订13、。第十二条 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要求(一)业绩指标尽量以定量指标为主,并辅以定性指标。1定量指标是指可以从成本、时间、数量、质量等方面来评价被考核人工作完成情况的指标,如招聘人数、销售收入、客户二次购买率等指标。2定性指标是指用于衡量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长期性、辅助性、难以量化的关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弥补仅用完全量化的业绩指标考核的不足,以便更加全面地反映被考核者的工作表现。(二)业绩指标设定的要求1可控性。考核指标必须是考核对象所能主导或影响的。2关键性。关键业绩指标项不宜过多,注重于对业绩有直接影响的关键指标,一般以3-8个为宜。3可信性。应该有稳定的数据来源和科学的数据处理方法来衡量指标的完成14、情况。(三)业绩指标目标值设定的要求1挑战性。指标的目标值应综合考虑历史业绩、上级目标、同行业竞争对手的表现、个人能力经验确定,不宜过高或过低,应使被考核者经过努力可以达到。2一致性。各层级目标应保持一致,下一级目标要以分解、完成上一级目标为基准。3相互认可。上级是制订目标的主导,但指标目标值必须是上级和下属相互认可、达成共识的。第四章 绩效考核实施程序第一节 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业务团队绩效考核流程根据金控公司战略发展部制定的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年度前台业务团队业绩评价及考核办法(试行)确定执行。第十四条 中后台部门上半年绩效考核程序(一)考核启动3月底前(依据集团考核指标才15、下达后启动),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启动年度绩效考核计划编制及上半年绩效考核工作。(二)签订目标责任书3月底前,战略发展部根据集团考核目标、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初步拟定各业务团队、各部门年度业绩目标责任书及上半年业绩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各部门进行研讨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纪检监察室根据集团考核目标、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初步拟定各中后台部门的年度及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目标,并组织各部门进行研讨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办公室负责初步拟定各中后台部门的年度及上半年的安全建设考核目标,并组织各部门进行研讨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拟定各部门的年度及上半年的党建工作考核目标,并组16、织各中后台部门研讨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3月底前,党群及人力资源部组织召开考核会议,由总经理与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三)绩效考评每年1月前,战略发展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分别向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提供考核结果,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计算各部门考核得分,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四)绩效反馈在绩效评估完成后,针对评估结果,由直接上级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绩效面谈,绩效面谈的内容包含考核周期内工作完成情况的讨论、分析以及针对需要改进的地方制定的改进计划。(五)下半年目标责任书签订每年在7月底前,由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含党群及人力资源部)组织战略发展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拟定各部门目标责任书,经党群及人力17、资源部审核后,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组织总经理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第十五条 中后台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程序次年1月底前(同上),战略发展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等完成对各部门的下半年及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提交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计算各部门考核得分,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公示。第二节 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程序 第十六条 业务团队员工个人的考核周期、考核指标及考核流程根据战略发展部制定的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年度前台业务团队业绩评价及考核办法(试行)执行第十七条 中后台员工半年绩效考核程序(一)确定绩效考核目标3月底前,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部门半年度工作目标,与下级就上半年主要工作任务18、考核标准、指标权重等内容进行面谈,达成一致后填写上半年考核表,提交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二)绩效沟通部门负责人建立考核台账,用于记录员工考核期间的关键事件,同时需对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部门员工需定期就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三)绩效考评7月底前,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进行打分评价并在部门内部公示后,汇总员工的得分提交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评分进行审核、应用,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四)绩效反馈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员工根据最终考核结果进行绩效反馈面谈,达成对该员工的最终考核结果的共识、共同制定改进方案,同时进行下半年业绩目标的确定,填写下半年考19、核表。下半年考核表于7月30日前提交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五)下半年考核次年1月底前,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下半年的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汇总员工的得分提交党群及人力资源部。第十八条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程序员工不再进行单独的年度绩效考核。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由上下半年的绩效考核成绩综合确定。第十九条 特殊情况的处理(一)若新进应届毕业生或有工作经验人员在考核周期前三个月内转正,则参与本周期的绩效考核,如果在考核周期的后三个月内转正,则不参与本周期的绩效考核。(二)对于在考核周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人员,若岗位变动发生在考核周期前三个月内,则需根据变动后的岗位工作内容确定本周期考核指标。第20、五章 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第二十条 中后台部门绩效考核得分的计算(一)部门半年绩效考核得分的计算公式5-1:部门半年考核得分=半年关键指标考核得分(70%80%)+半年通用指标考核得分(20%10%)+半年辅助指标考核得分10%(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的计算公式5-2: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年度关键指标考核得分(70%80%)+年度通用指标考核得分(20%10%)+年度辅助指标考核得分10%第二十一条 中后台员工绩效考核得分的计算为了消除部门负责人打分的主观性,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在各部门原始打分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修正。(一)员工半年绩效考核得分的计算公式5-3:修正后员工半年考核得分=员工半年考核21、原始得分/所在部门员工原始得分的平均值100(二)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的计算公式5-4:修正后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员工全年绩效考核原始得分/所在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原始得分的平均值100第二十二条 绩效考核系数的确定(一)半年绩效考核系数的确定部门及员工的半年考核得分(员工半年考核得分为修正后的半年考核得分)按以下标准转换成半年考核系数:表3:半年考核得分与半年考核系数对应表半年考核得分得分9580得分9560得分80得分60分半年考核系数0.60.50.40.3(二)年度绩效考核系数的确定部门及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员工绩效考核得分为修正后的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按以下标准转换成年度考核系数:表22、4: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与年度考核系数对应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得分10090得分10075得分9060得分75得分60分年度考核系数1.21.00.80.60.4第二十三条 年度考核等级的确定(一)部门年度考核等级的确定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分数进行排名,做强制分布,确定部门年度考核等级。表5: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与年度考核等级对应表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排名前20%(含20%)前20%-60%(含60%)后40%部门年度考核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二)员工年度考核等级的确定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分别对各部门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得分进行排序,根据排序结果及所在部门的年度考核等级确定员工的年度考核等级。23、表6: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与年度考核等级对应表部门年度考核等级员工年度考核等级分布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前30%(含30%)前30%-70%(含70%)后30%0良好前20%(含20%)前20%-60%(含60%)后40%0合格前15%(含15%)前15%-50%(含50%)前50%-85%(含85%)后15%第二十四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一)半年考核结果的应用半年考核系数是半年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具体参见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二)年度考核结果的应用1年度考核系数是年终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具体参见薪酬管理制度。2年度考核等级是岗位工资晋档的依据,具体参见薪酬管理制度。3年度考核等级是职务晋升、岗位24、轮换、岗位调整、培训发展等的依据,具体参见人事管理制度。第六章 考核申诉 第二十五条 在考核过程中,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发布5个工作日内向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提出考核申诉,逾期视为默认考核结果。第二十六条 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申诉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第二十七条 对于受理的申诉,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应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有必要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重新考核。第二十八条 对于员工提出的申诉,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受申诉的10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申诉人;对于部门负责人提出的申诉,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受申诉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报25、总经理办公会裁定。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原制度废止。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满足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引进关键岗位人才和业务骨干,建立和完善员工招聘选拔体系,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招聘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将全面负责公司的招聘工作。第三条 招聘是公司用人的起始环节,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步骤,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第二章 招聘原则第四条 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采取“公开招聘、26、择优录用”。第五条 为保证员工队伍素质,招聘的员工需爱岗敬业,忠诚于公司,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并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提出对公司有建设性的意见。第三章 招聘流程第六条 根据公司战略需求和发展状况,每年度末各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岗位设置定编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及业务需要提出下一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并填报年度招聘计划需求表(见附件1)汇总交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结合公司现有人员配置情况,形成报告并报公司党委会审批。第七条 招聘流程确定录用条件 确定招聘需求 发布招聘信息 简历筛选 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人事考察 印发商调函 通知录用人27、员备齐报到材料 报到第八条 确定录用条件公司根据岗位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确定岗位人员录用条件,录用条件是对员工试用期间进行评价的标准。据此,公司可以对不符合此标准要求的试用期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一)应届毕业生录用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所需工作岗位相匹配,原则上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持有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具体录用条件参照集团应届毕业生录用条件执行。(二)社招(或猎聘)有工作经验人员录用条件:专业、能力、素质须与所需岗位相匹配,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作经验丰富,具有三至十年以上工作经验,特殊岗位必须持有职(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等级的职称证书。第九条 确定招聘需求各部门根据岗位空缺及工作需28、要,填写人员招聘需求表(见附件2),并根据岗位说明书拟定岗位任职条件,报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汇总。第十条 发布招聘信息公司根据上年度招聘效果确定本年度招聘信息投放渠道,进行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应包括: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人数,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学历、经验、职(执)业资格等),简历投递方式及联系方式。在招聘信息发布后,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个人信息资料: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复印件);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复印件);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半身免冠照片2张;其它需要的证件扫描件(复印件)。第十一条 简历筛选所有应聘简历先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基29、本要求进行简历初选,初选后的简历交由各用人部门进行复选,最终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上报公司领导审核。第十二条 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知识面和思维能力、分析能力等,如:基本常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相关知识及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是公司获取应聘人员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目的是收集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与工作能力相关的有效信息,以全面认识和了解应聘人员的个人素质以及与工作相关的业务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管理能力等内容,综合评价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填写人员评价表(见附件3)确定候选人。第十三条 人事考察确定招聘录用候选人后,将由公司领导、党群及人力资源部、30、用人部门、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人事考察组,到录用候选人原单位进行人事考察,并撰写考察报告。第十四条 根据人事考察情况,经公司党委会确定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印发商调函。第十五条 通知录用人员备齐报到材料拟录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一)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交验后留存复印件),本人档案(可机要寄,也可本人带)及近期体检报告。(二)社招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协议书)、失业证,行政、工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五险两金转移手续,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交验后留存复印件),本人档案(可机要寄,也可本人带)及近期体检报告。第十六条 录用31、和试用期考核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人员报到和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满后,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录用人员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评估,考核不合格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四)录用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公司工作任务的完成造成严重影响,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七条 签订劳动合32、同劳动合同是录用人员和公司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是双方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四章 招聘后评价第十八条 招聘后评价包括招聘评估和招聘人员考核两部分内容。第十九条 招聘评估主要指对招聘的结果、招聘的成本和招聘的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估。一般在一次招聘工作结束之后,要对整个招聘工作做一个总结和评价。 第二十条 招聘评估是招聘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对流程效益和成本的核算得出在招聘过程中相应费用的支出。进而有针对性的确定应支出项目和不应支出项目。第二十一条 招聘评估小组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招聘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组成。第二十33、二条 招聘工作结束后,由招聘评估小组撰写招聘评估报告,真实反映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总结经验和不足,将情况向相关领导和用人部门进行反馈,以便对公司下一次的招聘工作进行调整,提高招聘工作的成效。 第五章 特殊人才引进第二十三条 特殊人才引进主要用于从其他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引进公司急需的有专项工作技能或相关工作经历人才。根据其岗位空缺情况及任职条件要求,采用下列方式推荐:1公司领导考察推荐;2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考察推荐; 3用人部门考察推荐;4在公司内组织开展署名推荐;5委托人才服务机构推荐。所推荐的人选,按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完成人事考察程序后,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提出聘用及职等确定建议,报公司34、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报集团审批。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本办法相关条款及未尽事宜进行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执行,原办法废止。附件:1.年度招聘计划需求表2.人员招聘需求表3.人员评价表附件1年度招聘计划需求表部门情况录用部门录用职位概况考试方法和其它职位名称人数专业资格条件考试方法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公司核定的编制数次年缺编人数次年计划减员人数次年拟录用人数附件2 人员招聘需求表申请单位(部门):年 月 日序号岗位名称岗位系列申请人数使用意向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学历工作经验其它要求拟到职日期备注种类(专业/管理)年限123456789 填表说明:1.“岗位系35、列”:科研、技术、实验、管理、技能;2.“使用意向”:招聘岗位从事的主要工作及准备参与的课题或进行的研究;3.“毕业院校”:优先考虑的对口院校;4.“工作经验”:如需招聘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请注明工作经验的种类和年限;如需招聘应届毕业生,请在“工作经验”栏里填“应届”;5.“可提供年收入”:招聘岗位全年所有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等。制表: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附件3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进程,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36、良好风尚,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根据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所属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第三条 培训目标以建立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梯级人才开发为总体目标,以建立分类别、分专业、分层次、分岗位培训方式为主要任务,全面培养公司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紧紧围绕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目标,着力于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有效激励和调动广大员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实现培训资源效益最大化,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氛围,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第四条 培训原则员工教37、育培训工作以坚持从实际出发,因需施教,学以致用,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坚持经常化、制度化,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适应公司发展,适应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原则。第二章 教育培训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组织管理为加强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增强系统性和针对性,公司建立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各司其职的教育培训管理机制。第六条 管理机构职责(一)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1. 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2. 负责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3建立员工教育培训档案;(二)公司各部门1. 日常工作中为员工提供业务技能培训,制订本部门的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并填写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表(见附表一);2. 申报38、本部门员工教育培训需求;3. 协调员工教育培训与工作的时间安排;4. 跟进员工教育培训后的应用与改进;5. 协助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开展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第三章 教育培训需求分析与计划第七条 教育培训需求调查每年12月初,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员工教育培训需求调查,各部门部长(主任)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目标对员工的教育培训需求进行审核及汇总,于12月中旬前报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第八条 教育培训需求分析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在收集、整理、分析教育培训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司年度教育培训需求。第九条 教育培训计划的制订根据教育培训需求分析编制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培训计划初稿经讨论会审39、确认后,提交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对于各类非计划内的教育培训,经由公司结合本年度培训费用预算情况逐级审核后实施。第四章 教育培训内容、形式及程序第十条 教育培训内容公司在设置培训内容时,可结合4+6模式进行设置,即:通识课程占40%(政策方针类、决策部署类等),专业课程占60%(各业专业、技术课程等)。结合上述原则,公司年度教育培训内容一般包括: (一)入职培训:参加能投集团统一新员工入职培训。针对新员工入职、公司发展历史、企业文化、组织结构、业务流程、行业规范等内容开展的培训。公共课程的内容应包括:公司概况、成长历史、规模品牌、发展规划及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员工手册、安全知识等。专业课程的内容40、应包括:部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作业指导、工作联络、共享资源指引等。 (二)专业技术培训:针对公司专业类员工所开展的专业知识、技术方法、技术规范等内容开展的教育培训(如:金融、资本运作、基金、私募和风险管控等内容)。 (三)管理能力培训:对管理岗位员工提供的专项管理培训,帮助其提升管理理念,改善管理能力和技能。针对不同的管理岗位、管理层级,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包含不同的培训课程,有针对性、有系统性、有重点地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四)基础能力培训:针对各类工作所必须的基础能力如沟通、写作、计算机操作、外语等内容开展的教育培训。 (五)职(执)业资格考试: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执41、)业资格考试,通过评审或考试获得国家资格认证并取得资格证书,交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备案存档。 (六)党性教育相关培训: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性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 (七)其他培训:如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干部选学、各类政策性培(轮)训、干部在线学习等,以及公司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的各类培训等。第十一条 教育培训形式公司在组织开展年度培训工作过程中,应注意采取案例式、互动式、论坛式、研究式、体验式等多样化教学方式,依托各类学科对参训学员进行专业化训练、进行思维方式训练、进行人文素质培养等。重点加大案例教学力度42、,探索开发和设计典型性、实践性、实战性较强的案例,创新开展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和培训模式。 (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结合公司实际需求,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坚持理论培训与专业培训、脱产培训与在职教育、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形式,举办各类专门业务知识和综合知识讲座、专题学习培训班等,加强与企业、高等院校等各类教育培训部门的合作,丰富教育资源,不断创造灵活多样、富有实效的员工教育培训形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夯实基础理论、提升知识结构、更新经营及管理观念。 (二)“师带徒”培训:公司各部门、各所属公司,对新进员工不仅仅是入职培训,还43、需专业技术和综合管理能力较强的员工互帮一对一的成长式培训。 (三)现场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由相关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较强,具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在现场进行工作培训。 (四)轮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 (五)视频与在线学习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按培训内容可采取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自主选学、在职自学等方式,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第十二条 教育培训的程序(一)入职培训1. 统一参加集团组织的入职培训。2. 培训资料存档。(二)专业技能(术)、管理能力、基础能力培训1. 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汇总培训计划并呈批审核。2公司党群及人44、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课程设计。3. 按类别及层级划分规定组织实施培训。4. 培训结果考核及资料归档。(三)职(执)业资格考试公司员工参加职(执)业资格考试,均由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签批后,同时填写职(执)业资格类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审批表(附表三)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四)党性教育相关培训: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次按照理论教学、现场体验、案例教学、警示教育、党性分析的“五步法”由公司党委组织实施培训,也可参加由集团党委统一组织的培训。第五章 教育培训的管理第十三条 教育培训的审核认定和登记归档公司员工参加教育培训取得的相关证书,须及时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资料送党群及人力资源部45、审核认定后,归入人事档案和教育培训档案。第十四条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一)教育培训经费的计提: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足额计提使用,特殊情况下专事专报。(二)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1. 教育培训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教育培训经费的报销应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培训费用一律不予报销。2. 若超过审批费用额度,接受教育培训的员工需补填计划内教育培训费用超支审批表(见附表四)逐级审核后,按公司财务规定报销。3. 由员工自行提出需参加单次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专项培训,除按规定逐级审核外,还需在培训开始前由公司与员工签署培训协议(见附件五),按协议约定该员工承担相应的义46、务和责任,一般性规定如下:公司支付培训费用额(元/人/次)服务年限(自培训结束之日起)5000元及以上,8000以下服务年限为2年8000元及以上,10000元以下服务年限为3年10000元及以上,15000元以下服务年限为4年15000元及以上,20000元以下服务年限为5年20000元以上6年以上(在协议中另行约定)说明:1. 鉴于教育培训内容对公司工作的重要程度不同,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重要的教育培训项目的服务年限做更有针对性的延长决定。2. 员工教育培训结束后的剩余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上述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司视需要可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至服务年限结束。(三)教育培训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培训费是47、指公司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相关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财务规定执行。(四)教育培训费用的赔偿1. 由公司全部或部分出资参加教育培训的员工,因员工违反培训协议中服务期约定的(包括要求调离公司、辞职、自动离职、辞退等,不含因工作需要调入上一级单位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赔偿教育培训费用。2. 教育培训费用赔偿额(违约金)计算方式:赔偿额=公司报销的培训费用金额(培训后应服务月数-培训后实际服务月数)培训后应服务月数3.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与教育培训有关的费用赔偿,由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办公会(党委会48、)批准后执行。(五)职(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经费管理:1. 注册师类职(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经费管理:在取得注册师类职(执)业资格考试证书后,员工经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全额报销该类资格考试合格当次所发生的费用。2. 非注册师类职(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经费管理:职(执)业资格考试中,属非注册师类考试的,发生的费用(考试费、认证费、教材费)按公司报销50%、自己承担50%的方式管理。第十五条 执业津贴管理为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人才,对持有注册级别的财经类、金融类、工程类、司法类执业资格证书的员工,经审核确认后按月发给相应执业津贴。(一)执业津贴发放标准1. 财经、金融类凡取得49、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证书,每人每月发放补贴1000元。2. 工程、司法类(1)凡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等执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月发放补贴500元。(2)凡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月发放执业津贴400元。(3)凡取得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月发放执业津贴400元。(二)执业津贴管理要求1. 公司员工取得的上述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暂不统一集中管理。但当集团及公50、司需要使用时,必须转入集团及公司统一注册和管理,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外挂获取费用。2. 因工作需要,员工考取或持有多份上述执业资格证书时,以较高级别执业证书核算补贴标准,可累加享受补贴,但累加补贴标准以逐份(本)递减200元的方式进行核定和发放。3. 执业津贴发放原则:(1)公司员工持上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执业津贴申报表到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核查并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查备案后,合并计入本人月工资中呈批和发放。(2)员工所获取的执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应与本职工作联系紧密、证书级别高(注册类、高级或一级资质等)。(3)第一批次计发执业津贴的专业范围原则上为财经类、金融类、工程类和司法类51、。根据管理需要及国家政策规定,将适时进行调整。(4)执业津贴的发放范围为公司员工,各所属公司参照执行。在参照执行的过程中,须将领取执业津贴人员的全部证书审核后报备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第十六条 教育培训成果转化为提高教育培训效益,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受训员工及其部门负责人应努力创造机会促进教育培训成果转化。受训员工在教育培训结束后,应认真对自己的相关问题进行对照分析,寻找原因,明确要转化的培训成果,在工作中加以应用提高,并在必要时寻求部门负责人、培训者、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或其他员工的支持。受训员工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受训员将教育培训成果运用于其日常工作中,在必要时给予指导和52、支持,并负责考核教育培训成果的运用效果。第十七条 教育培训效果评估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教育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教育培训是否取得预期效果。教育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参训人员的表现做出综合鉴定,也可要求参训人员写出教育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作风等方面的提升和进步,与教育培训成绩一并记入教育培训档案。教育培训评估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第十八条 受训员工的权利(一)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视其岗位,可获得与工作内容相关的教育培训。(二)经批准参加相关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三)员工有对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第十53、九条 受训员工的义务(一)员工应积极参加教育培训,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二)受训员工在参加内部和外部培训后,应以个人或团队为单位于两周内形成教育培训总结交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三)培训结束后,员工应有意识地主动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四)教育培训组织部门或受训人员应在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教育培训情况记录表,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后备案。(五)员工有对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改进意见的义务。(六)员工自我培训应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原则上不能影响本职工作。第二十条 教育培训纪律根据关于在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员管理的规定(云组发201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54、改进干部选学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451号)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在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的过程中,须严肃学风和培训纪律。(一)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5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一般性考察及参观,严控天价培训。(二)严禁公司领导干部参加高价收费的培训项目和各类名为学习、实为交友联谊等的培训项目。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用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培训名55、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如发现培训中的违规行为,将予以通报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员工应培养自觉学习的意识,参训员工应遵守公司教育培训的出勤规定,在培训期间集中精力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因故无法参加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组织教育教训工作的单位请假,说明事由。(四)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执行签到制度及严格的考勤制度,参训人员必须亲自签到,作为统计出勤的依据,参训人员不允许迟到、早退或缺勤。员工参加培训情况作为考核和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员工未参加培训而由其他员工代签,一经发现,则给予当事员工及代签员工各口头警告一次;员工缺勤56、教育培训课程,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五)员工如违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受到警告处分及以上违纪处理者,一年内取消其受训资格。(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下一年度受训资格,已经获得培训审批尚未参加培训的按作废处理:1. 年度内未参加培训课时累计超过应参训课时50%的;2. 缺课率超过当次培训10%的(即缺课超过4学时);3. 在培训过程中不遵守培训纪律造成不良后果者。凡举办各种培训,均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表(本表原件报党群57、及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门留存复印件)附件2: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教育培训情况记录表部门名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入司时间职务任职时间晋升记录学历专业序号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机构证书名称及证号培训费用(元)合计公司自费制表:受训人(本人签字)附件3:职(执)业资格类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审批表部门填表人及日期培训组织机构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及课时培训内容培训费用总预算元其中:培训费 元,餐费 元;住宿费 元;其他费用 元。所在部门意见部门签字盖章:年 月 日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审核部门签字盖章:年 月 日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意见部门签字盖章:年 月 日分管领导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年58、 月 日公司党委书记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年 月 日公司总经理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年 月 日附:(本表复印件随发生的费用发票报财务管理部门,原件留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门归档备案)附件4: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计划内教育培训费用超支审批表部门填表人及日期培训课程名称培训时间及课时培训组织机构培训地点计划培训费用实际培训费用超支费用超支情况说明所在部门审核签字: 年 月 日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公司党委书记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公司总经理 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本表与附表3配合使用,原件留财务管理部59、门,复印件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附件5: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员工专项教育培训协议书为提高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员工的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相应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培训。为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课程(或学业),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详见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公司与受训员工同志订立如下协议:1. 公司同意该员工赴_学习,学习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实计为期_。2. 受训员工应在公司指定或与公司合作的教育培训机构学习经审批同意后的培训内容。如需要变更,应事先告知公司,并经批准同意,否则,以旷工论处。3. 受训员工的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60、工龄累计。4. 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 % 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 % 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编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编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年度休假。5. 受训期间医药费用按在职人员对待。但由于本人过失或不正当行为而致病(伤)者除外。当受训人员患有不能继续学业的疾病时,应接受公司指令,终止学习,返回公司,并依有关规定处理。6. 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_天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一次学习情况,并附相关成绩、听课记录等。7. 受训员工应自觉遵守培训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而受到培训方处分的,公司将追加惩处,视同61、在公司内的违纪处分。8. 根据培训管理办法约定,若受训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包括要求调离公司、辞职、自动离职、辞退等,不含因工作需要调入上一级单位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赔偿教育培训费用,计算方式如下:赔偿额=公司报销的培训费用金额(培训后应服务月数-培训后实际服务月数)培训后应服务月数9. 培训期间,受训员工接受公司交付的调查或安排出差,差旅费按员工差旅费规则支付。10. 培训结束,受训员工应及时返回,并向集团报到。11. 未尽事宜,参照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执行。公司(签章): 受训员工(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62、 为规范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员工关系管理办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必须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必须以降低企业用工风险以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为原则。第四条 适用范围。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关系管理办法外,本公司所有员工劳动合同均依本制度执行。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 公司与员工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63、公司建立员工名册备查。员工名册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第六条 公司招用的员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身份,不得与不具有合法身份的人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方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七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书由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第八条 公司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具体劳动报酬或薪酬制度,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公司有权64、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一)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二)员工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公司可以与员工另行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等其他事项。第十条 劳动合同采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形式。无固定期限65、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工作满5年以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连续在集团系统内工作满10年的员工;(二)集团系统内单位与员工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三)员工被评为全国、全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者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公司66、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员工本人原因不提供签署劳动合同必须的材料,致使公司无法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除外)。第十二条 公司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毕业生招聘等方式录用的员工,其以往在公司(集团)工作不满3年,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年。第十三条 除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5年。第十四条 公司与员工初次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与同一员工只67、约定一次试用期。第十五条 在试用期间,除员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说明理由。第十六条 试用期内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公司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七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可以与该员工另行订立补充协议,约定员工培训后为公司服务的期限。服务期可以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公司与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专项培训费用包括公司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68、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员工的其他直接费用。第十八条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秘密的事项,也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订立保密协议,约定保守秘密的内容、范围、期限及违约责任。第二十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员工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69、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员工已付出劳动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公司相同或相近岗位员工的劳动报酬确定。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三条 公司与员工双方均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作息制度、岗位规范和劳动定额标准合理安排员工工作。第二十六条 员工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员工失踪但是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70、,工资奖金、保险福利等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七条 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二十八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省劳动合同书范本)。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二十九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条 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71、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国家、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出现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未提前30日通知但额外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72、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三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下73、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五)因本办法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办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74、时终止。但是,本办法第二款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员工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一)员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八条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公司系统内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75、向员工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月工资高于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本办法所称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三十九条 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第四十条 公司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填写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附件4)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第四十一条 员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30日内为员76、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并填写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支付证明。公司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书,至少保存2年。第五章 劳动争议的处理第四十二条 公司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第四十三条 公司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组成。员工代表由公司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公司全体员工推荐产生。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主任由公司工会成员或者公司和员工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第四十四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77、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公司工会可以代表员工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与公司依法订立集体合同。第四十六条 公司根据工作开展的具体需要,可以依法实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用工方式。第四十七条 公司依照本办法,采用省劳动合同书。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解释。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废止。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78、范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请休假管理,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建立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考勤管理规定、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学习锻炼员工等。第三条 公司加强员工假期管理,严格执行请休假制度,严格考勤管理。第四条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办法,按时出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第二章 员工因公外出管理第五条 因公外出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开会、出差、接待,经公司选派参加脱产学习或短期培训等方面的情形。第六条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通过考勤机记录出勤状79、况时,需在外出前(特殊情况可在事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其考勤按正常出勤记录。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式两份,员工所在部门和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各保存一份。公司小车驾驶员因公出车时,无需提供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审批表,但需每周一提供上周的派车清单。第三章 请假管理第七条 本节内容适用于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按管理关系管理的各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为“员工”。员工如需请假,请逐级向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递交书面请假单。员工请休假包括:每年的法定节日、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病假、事假等。具体如下:(一)探亲假 1休假条件80、: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距离相隔500公里以上,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距离相隔500公里以上,可以享受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时间: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81、(二)婚假休假条件及时间:休假条件及时间参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三)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四)产假1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2休假条件及时间:休假条件及时间参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3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五)带薪年休假1休假条件: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82、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公司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休假时间: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年内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公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83、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不跨年度安排。 第八条 除每周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外,员工请休假必须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程序申请,经批准后休假。员工请假审批单一式两份,员工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第九条 员工请假期满,应按时到岗,到岗后应销假。需要续假的,须在原有假期期满前两天办理续假手续。未按规定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的,必须到岗。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第十条 一般员工请探亲假、婚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的,最少需提前2周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第十一条84、 中层管理人员请探亲假、婚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的,最少需提前一个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经分管领导及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第十二条 病假系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休假。除急诊外,病假须提前一天事先申请,1天及以上的需在销假时持相关就诊病历及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急诊病历证明在事后补办有关手续)。病假的批准权限为:(一)一般员工请病假3日以内的(含三日),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备案。(二)一般员工请病假3日以上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批准,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备案。(85、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请病假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党委书记、总经理批准,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三条 事假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假的批准权限为:(一)一般员工请事假1日以内的(含1日),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领导同意后,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备案。(二)一般员工请事假1日以上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批准,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备案。(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请事假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批准,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四章 请休假工资计算第十四条 缺勤期间的工资扣除(一) 病假期间的工资扣除1岗位绩效工资制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扣除(1)医疗期内停工86、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技能工资与补贴正常发放,岗位工资按以下标准进行发放:a)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发放月岗位工资固定部分标准的70%。b)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放月岗位工资固定部分标准的80%。c)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发放月岗位工资固定部分标准的90%。d)连续工龄满30年及以上的,发放月岗位工资固定部分标准的95%。公式4-1:医疗期间应发岗位工资固定部分= 应发岗位工资固定部分-【应发岗位工资固定部分/21.75(1-发放比例)(病假天数-3)】(2)医疗期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按月支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标准如下:a)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发放月工资(不含绩效)87、标准的60%。b)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放月工资(不含绩效)标准的65%。c)连续工龄满20年及以上的,发放月工资(不含绩效)标准的70%。其中: 月工资(不含绩效)标准为包含岗位工资固定发放部分、技能工资、补贴等在内的全额工资。2病假期间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3工伤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二)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当月事假在1日以内的工资正常发放。当月事假在2-3日的将进行工资扣除,每日扣除100元。公式4-2:3日以上事假期间应扣工资=本人月固定工资-本人月固定工资/21.75(事假天数-3)其中: 月固定工资为包含岗位工资固定部分、技能工资、补贴等在内。(三)婚88、丧假的规定按国家、省市的规定执行,婚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四)产假期间停发工资,由生育保险管理部门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按省生育保险办法(云政办发2011121号)执行,手续由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办理。(五)探亲假的规定按国家、省市的规定执行,探亲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六)员工带薪年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好本部门员工休假时间。(七)旷工期间的工资扣除公式4-3:旷工扣减工资=月固定工资/21.75旷工天数3旷工满3天及以上,当月岗位工资中绩效部分,全额扣除;旷工15日以上(含15日),当年岗位工资中绩效部分,全额扣除。(八)迟到的工资扣除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9:0089、-12:00,下午13:00-17:00,迟到1次扣除50元。第十五条 脱产学习与培训期间的工资计算(一)员工参加由公司批准的培训,时间小于3个自然月的,每月工资正常发放,并参与正常的绩效考核。(二)员工参加由公司批准的脱产学习时间超过3个自然月的,不参与当期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标准另行规定。第十六条 借调人员的考勤及加班等情况,由考勤员认真记录和统计,反馈至人事关系所在公司,按规定予以计发。第五章 违反请休假管理的处罚第十七条 员工请休假管理工作直接责任部门和主责部门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请休假记录工作。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请休假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者、对员工请休假90、审核不坚持原则者,除按公司员工绩效考核扣减薪酬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旷工超过30日以上(含30日),给予开除处理。第六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废止。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相关规定与国家最新相关政策相冲突的,以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政策为标准予以执行。附件1: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附件2:员工请假审批单附件1: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审批表部门名称:姓名目的地因公外出时段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因公外出事由: 年 月 日部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附件2: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员工请、91、销假审批表编号:姓名部门第一联:请假人员所在部门备存请假类别探亲假 婚假丧假 产假工休假 病假 事假其他拟请假时段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请假原因: 审核意见人力资源专员审核意见本部门审批意见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审批意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党委书记审批总经理审批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销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请假结束后及时销假,考勤、 工资及考核以销假时间为准) 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员工请、销假审批表编号:姓名 部门 第二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存请假类别探亲假 婚假丧假 产假工休假 病假 事假其他拟请假时段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92、 日 时 分请假原因: 审核意见人力资源专员审核意见本部门审批意见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审批意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党委书记审批意见总经理审批意见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销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请假结束后及时销假,考勤、 工资及考核以销假时间为准)部门负责人签字: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备案签字: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总 则为进一步加强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参照中组部2014年新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93、行规定、省省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竞争性选拔试行办法和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干部人事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基本原则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任用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注重能力业绩相结合的原则。(四)群众公认、民主集中和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管理与服务共存的原则。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干部选任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 相关说明94、(一)中层管理人员本办法所指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组建以来通过竞争上岗、组织选拔、公开招聘且由公司发文明确过中层职级的干部,以及由公司作为中层管理人员任命到各部门、各所属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具体职务名称包含但不限于如下:1公司本部中层正、副职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主任(部长),副主任(副部长),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公司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工会主席等。2公司所属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正、副职。(二)选拔任用方式选拔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主要采取组织选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也可探索采取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方式进行。其中:对所属各公司经理班子成员的选拔应当逐步加大公开招聘95、竞争上岗的力度。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竞争上岗、组织选拔在公司系统内部进行。因工作需要的其他特殊人才,可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的方式选聘。(三)中层管理人员职数设置公司本部中层管理人员的职数设置按照公司组织架构和三定方案进行设置。(四)工作内容本办法所称中层干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免、考核等管理工作。第五条 其他说明(一)本办法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办法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党章、法律、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二)选拔任用各级管理干部,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应当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96、好各年龄段干部。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确认,按照省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把握基层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的通知(云组通201441号)要求执行(附件1)。第二章 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第六条 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对公司发展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备较强的判断能力、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97、场竞争意识强;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广大干部职工检验的实绩。(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各级、各类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和行业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行业市场情况。(五)正确行使广大职工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9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司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六)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七)坚持和维护公司党委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第七条 任职资格(一)一般应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基层工作经历不少于两年。(二)提拔担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正职的,应当具有同层级副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两年的应当具备同层级副职或下一层级正职累计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提拔担任副职的,应当具有下一层级正职两年以上99、工作经历,未满两年的应当具备下一层级正职和下一层级副职累计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有岗位任职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五)具有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提拔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除符合上述规定以外,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及其他有关规定。提拔担任所属各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还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职称;从事财务会计或者审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五年。第八条 其他要求(一)关于提拔:提拔公司中层管理应当逐级提拔、一般应从符合条件的员工中产生。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100、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中层领导干部职务。“特别优秀”是指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职工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人员。具体包括:民主推荐票相对比较集中,在相同年龄段内名列前茅,得票率在70以上,民主测评中得优秀票在三分之二以上;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称号,或者个人年度考核在近三年中连续获得过优秀等次的。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2.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公司各所属项目所在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3.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101、二)关于破格提拔:因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面向海外招聘人才,需要明确特殊的任职资格条件。“特殊需要”是指因公司某些专项工作所急需、公司所处行业紧缺的管理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等;或选派到自然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的项目现场工作(或挂职)的干部等。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2.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3.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七条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102、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第三章 干部职数设置第九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职数设置(一)公司本部:公司本部中层管理人员职数的设置,由公司党委会根据公司组织结构和部门设置、定编定员等方案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报经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同意。(二)公司所属各公司:公司所属各公司领导班子职数的设置,根据其企业规模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从严控制董事会成员和经理班子职数,具体在所属各公司章程里加以明确和约定。第四章 干部选拔流程第一节 动议第十条 启动动议按照干管权限要求,公司党委或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第十一条 提出建议党群及人力资源部综合有103、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中层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拟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第十二条 形成方案初步建议向公司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第二节 民主推荐第十三条 工作要求选拔推荐:以组织选拔、公开竞聘等方式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第十四条 民主推荐程序公司选拔中层管理人员时,民主推荐工作由公司党委(干部考察工作组)主持,民主推荐程序如下:(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公布拟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104、要求,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二)组织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四)向公司党委汇报推荐情况。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参照上述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公司党委或党群及人力资源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第十五条 参加人员个别提拔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按下列范围执行:(一)会议推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中层正副职领导成员,部分职工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二)谈话推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中层正职领导成员,部分职工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第十六条 所属各公司领导班子换届推荐程序公司所属各公司领导105、班子换届时,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公布拟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二)组织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四)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所属各公司领导班子换届推荐时,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参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范围确定,可进行适当调整。第三节 考察第十七条 工作要求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第十八条 禁列106、考察对象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第十九条 考察对象所属各公司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党组)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委员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委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个别提拔任职,107、由本级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第二十条 组织考察(一)对确定的考察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牵头组成干部考察组进行严格考察。(二)公司本部与所属下级公司实施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第二十一条 考察内容要求(一)考察公司中层管理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干部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二)突出考察拟任人选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三)注重考察拟任人选的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108、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四)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五)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第二十二条 考察程序考察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一)考察准备。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二)征求意见。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三)考察预告。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四109、)考察谈话听取意见。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考察谈话范围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对考察对象关键事项知情的人员。(五)开展考察对象德的民主测评。在参加考察谈话人员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德的民主测评,了解考察对象德的情况。(六)查阅档案及有关材料,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考察组指定专人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考察对象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任职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干部身份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干部基础110、信息采集表须经考察组长审定并签字。(七)与考察对象面谈。考察组根据个别谈话情况,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考察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自我认知能力等情况。考察中反映的问题,视情况听取考察对象本人的说明。(八)了解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对象在公司本部的,向公司纪审监察部征求意见;考察对象在公司所属各公司的,向所属各公司纪检部门征求意见。考察对象填报中层管理人员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九)综合评价。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十)交换意见。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十一)综合分析111、,提出任用建议。考察组汇总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材料,向派出考察组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汇报,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和反馈考察情况,听取对考察对象的使用意见。第二十三条 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范围(一)考察公司本部部门领导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1.考察对象上级主管(分管)领导成员。2.考察对象所在部门领导成员。3.其他有关人员。(二)考察所属各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1.上级党委主要领导成员。2.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3.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成员。4.其他有关人员。(三)其他意见范围考112、察中层管理人员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其他相关部门意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第二十四条 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二)主要113、缺点和不足;(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第二十五条 干部考察组(一)公司党委或者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派出的干部考察组须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二)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第四节 讨论决定第二十六条 前置要求(一)前置酝酿。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及其分管或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二)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公司中层114、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党委研究同意。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在考察前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第二十七条 会议及表决(一)会议形式及表决方式。公司党委讨论决定中层管理人员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并保证与会委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委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二)讨论决定程序。公司党委讨论决定中层管理人员任免事项,115、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拟任人选情况介绍。党委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人选,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3.进行表决,以党委应到会委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第二十八条 其他要求按照干管权限要求,需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呈报本级党委(党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本级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民主推荐情况等材料。上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呈报的材料应当严格审查。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人力116、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第五节 任职第二十九条 任前公示公司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公司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第三十条 试用制度公司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试任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职务的,免去试任职务,不再享受试用期间的待遇,视情况和公司实际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第三十一条 任前谈话公司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谈话和117、任前廉洁谈话制度。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进行任职谈话和任前廉洁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三十二条 任职时间党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下列时间计算:(一)由公司党委决定任职或公司直接聘任的,自党委决定(或聘任)之日起计算。(二)由党代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职代会、团代会选举和决定任命的,自当选、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三)由党委提名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自任命之日起计算。(四)由所属各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自董事会形成决议之日起计算。第五章 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第三十三条 工作原则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均是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方式。公开招聘面向社118、会进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招聘职位、数量和范围。一般情况下,中层管理人员职位出现空缺且公司系统内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招聘;中层管理人员职位出现空缺,公司系统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进行竞争上岗。第三十四条 条件和资格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二章(第六、七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资格条件突破规定的,应当事先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第三十五条 工作程序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进行,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公开招聘:1.公119、布招聘职位、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2.成立招聘工作机构(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审核招聘结果,研究提出任用决定等工作。(2)招聘工作小组和考察组: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后续测试、组织考察等工作。3.知识、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试。4.根据测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5.组织考察或通过其他适当方式了解人选情况。6.征求有关方面意见。7.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8.召开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9.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二)竞争上岗:1.公布职位信息在公司范围内公布竞争职位、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120、求。2.组建竞争上岗工作机构(1)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审核竞争上岗工作相关方案等工作。(2)竞争上岗工作小组:成员从公司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准备竞争上岗材料、组织考察及后续材料起草等工作。3.知识、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试。4.召开会议,组织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为竞岗人员所在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代表。5.根据测试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6.组织考察。7.征求有关方面意见。8.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9.召开公司党委会议讨论决定。10.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第三十六条 工作要求公开招聘、竞争上121、岗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取人。第六章 干部交流和回避第三十七条 干部交流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实行交流使用制度。(一)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任职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同一所属各公司的党政主要领导一般不同时异地交流。(二)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安排到所属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三)加强公司干部交流统筹管理,积极推进地区之间、公司与党政机关之间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锻炼交流。(四)干部交流由122、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严格把握人选的资格条件。干部个人不得自行联系交流事宜。同一干部不宜频繁交流。(五)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群及人力资源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第三十八条 任职回避公司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一)任职回避有上述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部门)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部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二)公务回避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123、在履职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及上列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企业三重一大等工作内容,涉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亲属时,应当回避。2.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3.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第七章 免职、辞职、降职第三十九条 免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三)辞职或者调出的。(四)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五)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第四十条 辞职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124、辞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中层管理人员,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 降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降职使用的干部重新提拔,适用本办法规定。第八章 纪律和监督第四十二条 工作纪律公司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中层管理人员,或者违125、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二)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三)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四)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五)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六)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七)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八)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九)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十)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126、虚作假。第四十三条 纪律监督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和有关领导成员、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法律及本办法规定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第四十四条 责任追究实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单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127、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四十五条 工作机构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对公司系统范围内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公司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中层全系统范围内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对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召集。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在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职128、工群众监督。公司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核处理。第九章 考核评价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第四十六条 考核评价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中层管理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完善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挂钩,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结合公司各类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第四十七条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中层管理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129、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定期向公司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八条 公司所属各公司关闭、破产,或因股权转让、重组、改制等原因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公司原所属各公司领导人员自然免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调离公司或辞职的,自然免职。第四十九条 公司所属各公司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调整更换、任免前须征求公司党委的意见,并按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实行报备制度。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不满”不含本数。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辞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130、为建立健全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辞职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参考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能投集团中层干部辞职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第四条公司干部人事管理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本办法中的有关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第二章因公辞职第五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担任各级所属各公司领导的,任期未满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的,须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辞呈,申请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因公辞职,应当131、在接到公司党委通知后7日内,向任免单位提出辞去现任职务的书面申请。第七条因公辞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另有任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拟任职务与现任职务不能同时担任的,应当在任免单位批准其辞职后,再对外公布其新任职务。第三章自愿辞职第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第九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自愿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中层管理人员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党委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等情况。(二)公司干部人事管理部门对中层管理人员辞职原因、辞职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中层管理人员所在单位的意见及纪检机132、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中层管理人员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公司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对申请辞去所属各公司领导职务、公司本部核心部门领导职务的,公司党委除对是否同意其辞去领导职务作出决定外,还需委托审计机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四)公司党委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公司党委决定任命的党内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党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条公司党委应当自接到中层管理人员辞职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答复。答复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辞职中层管理人员所在单位和干部中层管理人员。超过三个月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辞职。第十一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有下133、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申请:(一)有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二)正在接受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三)在涉及公司安全、财务、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四)有其他特殊原因的。第四章引咎辞职第十二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第十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134、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三)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五)在市场监管、三重一大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六)执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影响恶劣,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七)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135、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第十四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中层管理人员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党委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公司干部人事管理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中层管理人员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公司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公司党委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中层管理136、人员所在单位和中层管理人员本人。(四)公司党委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第十五条公司党委应当自接到中层管理人员引咎辞职申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第十六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免单位在同意中层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后,一般应当将中层管理人员引咎辞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第五章责令辞职第十七条公司党委及干部人事管理部门根据中层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有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不提出辞职申请的,公司党委应当责令其辞职。第十八条责令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公司党委作出责令中层管理人员辞职的决定,137、并指派专人与中层管理人员本人谈话。责令中层管理人员辞职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中层管理人员本人。(二)被责令辞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在接到责令辞职通知后15日内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第十九条被责令辞职的中层管理人员若对组织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辞职通知后15日内,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申诉。第二十条公司党委接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并在一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中层管理人员本人。复议决定仍维持原决定的,中层管理人员本人应当在接到复议决定后3日内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上级党委反映,但仍需执行复138、议决定。第二十一条被责令辞职的中层管理人员不服从组织决定、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或提请任免机关予以罢免。第六章相关事宜第二十二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辞职,按照有关规定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司党委及其干部人事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第二十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辞职,应当自任免机关批准之日起15日内,办理业务交接等相关手续。对拒不办理业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第二十四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在辞职审批期间或者组织决定其暂缓辞职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第二十五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139、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中层管理人员,根据辞职原因、个人条件、工作需要等情况酌情考虑予以适当安排。第二十七条 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中层管理人员,须遵守公司有关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直接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解140、释。第三十条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但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规定相关的,按上述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及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根据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最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二141、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公司本部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档案收集、归档和保管。公司所属各公司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第四条 除特别说明外,本办法所称干部均指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第二章 档案管理体制和机构第五条 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原则上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集中统一管理,同时接受上一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第六条 公司下属企业,凡有干部人事任免权和人事管理权的142、,对干部人事档案应实行集中管理。没有干部任免权、人事管理权的或不具备保管干部人事档案条件的,其档案可由上一级组织的相关部门管理。第七条 公司下属的混合制企业的人事档案管理交由混合制企业注册地所归属的人才市场进行管理。第八条 公司下属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以加强自身的档案管理,并做好本系统的干部人事档案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第三章 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和分类第九条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干部都要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档案分为正本和副本,副本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第十条 构成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的材料应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其内容及143、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包括:干部履历表(书)、干部登记表、干部简历表、行政工作人员登记表,职员、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工人、学员、学生登记表和简历表。中央和县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到本类。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归到本类。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工作形成的材料。包括: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144、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包括:(一)学历学位材料:高中、中专、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研究生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论文评审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二)职145、称、职(执)业资格材料:职(执)业资格考试材料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三)反映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评选为三级公司以上的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四)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146、等材料。第五类政审材料;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更改干部的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2份全面系统的)、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147、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包括:公司所属三级公司及以上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消奖励的有关材料等。第八类涉纪涉法材料。包括:违反党纪、政纪、国法受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消)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148、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第九类工资、任免、出国(境)、会议代表材料。包括:(一)工资、待遇材料: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或工资变动登记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二)任免材料:录(聘)用审批(备案)表;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应征入伍、退伍军人登记表,招工审批表;取消录用、解聘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149、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干部调动审批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授予(晋升)军(警)衔、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决定等材料,责令辞职的决定,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辞退公务员审批表、辞退决定材料;罢免材料。(三)出国、出境材料:首次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四)重要会议代表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包括: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委150、员简历;代表登记表等。第十类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包括:(一)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材料。(二)治丧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等材料。(三)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干部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四)其他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再申诉处理决定书、复核决定),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书。第十一条 干部人事档案副本。副本的内容由干部人事档案正本主要材料的复制件(或重复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151、类:第一类的近期履历材料;第三类的主要鉴定、干部考核材料;第四类的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考试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第五类的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结论材料;第七类的奖励材料;第八类的处分决定材料;第九类的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材料;其他类别有重复的材料也可归入副本。第四章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范围第十二条 公司干部人事档案正、副本均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保管(上级管理的干部除外)。第十三条 纳入公司管理范围的干部,其人事档案均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第十四条 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的,被辞退(解聘)后,其档案随其本人一并按规定程序转出。第十五条 干部被开除公职以152、后,未另行就业的,其档案仍由公司代为保管,待其另行就业后按规定程序转出。凡通过劳动部门就业的,其档案由有关的劳动部门保管。第十六条 干部在受刑事处分和劳动教养期间,其档案仍由公司代为保管,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以后,重新安排工作的,其档案转到新单位管理。凡通过劳动部门就业的,其档案由有关的劳动部门保管。第十七条 干部出国(境)不归或失踪、逃亡以后,其档案由原工作单位保管。第十八条 对“无头档案”要进行清理,编写出名册,并查找下落,查到线索的,经核对无误后,将档案材料转出。经多方查找仍无下落的,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存。第五章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审核与归档第十九条 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必须严153、格按照中组部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认真执行。第二十条 形成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建立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送交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第二十一条 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门要与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有关部门(组织、工会、干部人事、纪检、审计等)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向干部人事档案形成部门、干部本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第二十二条 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归档材料,重点审核:(一)归档材料是否对象明确、齐全154、完整。归档材料必须对象明确,来源清楚,办理完毕,材料齐全。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对不属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所列归档范围或重复多余的材料,应进行清理。对头尾不清,来源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对清理出来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可转有关部门保存;组织不需要保存的,可退给本人;不宜退回本人的,应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销毁。(二)归档材料是否文字清楚、真实准确。归档材料必须字迹清楚,易于辨认,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填写制作材料时因笔误造成的更改或经组织批准对档案内容进行的更改,应加盖组织审核确认章或有相应155、的组织说明。归档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自然情况应当与档案记载一致,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门应当重新制作,补办手续,或者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干部(人事)部门审改(或出具组织说明)并加盖公章。(三)归档材料是否填写规范,手续完备。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要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审(复)查结论、处分决定等材料应当与本人见面并由本人签字,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应由组织注明。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录用、聘用审批表等归档材料必须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时间和文号,然后方能归入档案。156、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退回材料形成单位整改后再归档。第二十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裁体统一使用A4型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有20-25毫米装订边,字迹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第二十四条 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必须在接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登记完毕,一个月内归入本人档案,一年内整理归档。第六章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第二十五条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应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将收集起来的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档案整理工作的要求是:严格审核、准确分类、157、排列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第二十六条 每类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都要根据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或材料的形成时间排列顺序。每类档案材料排序后,应用铅笔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编写类号和顺序号,并在其右下角逐页编写页数。凡有图文的页面,每面计算为一页,有封面的材料从封面开始计算。空白纸和托裱用的衬页纸不计页数。复件和原件应视为一份材料,统一编写页数。第二十七条 档案材料排序的基本方式:(一)按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排序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七类、第九类、第十类材料。第四类、第九类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按时间顺序排列,或先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后,再按时间顺序排列。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的方法是:第四158、类为: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考试材料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等。第九类为:工资情况的材料;任免材料;出国(境)材料;参加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其他材料。(二)按档案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的:第五类、第六类、第八类。其中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其证明材料应根据每份材料所证明的主要问题相应集中排列。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先后依次排序。第二十八条 每卷干部人事档案,159、必须有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目录是查阅档案内容的索引,要认真进行编写。具体要求:(一)档案材料应按照排列顺序,逐份逐项地进行编目,做到目录清楚,填写准确。书写目录要工整、准确、清楚、美观,使用规范的书写材料。档案目录不能粘贴涂改,要求统一使用EXCEL表格或者其它软件制作档案目录(新版档案目录格式见附件一)(二)每类目录之前应注明材料类号和类别名称。(三)“序号”填写材料类号和排列顺序号。材料类号用大写的“一”至“十”,二级分类的类号用(一)至(四),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四)“材料名称”根据材料标题填写。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应另拟标题。并在备注栏中简要说明。(五)“材料形成时间”,一般采用材160、料落款时间。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用原材料形成时间。(六)“页数”填写材料页数。(七)“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附有考察材料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制件等情况说明。(八)每类目录之后应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第三、四、九类等,不能在同一页中填写其它类别材料的条目。第二十九条 对纸张破损、幅面不规则,或字迹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材料,应进行技术加工。(一)对纸张破损或字迹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材料,应采用复印、扫描、拍摄等方法进行复制。复制件应附在原件后,与原件作为一件。(二)幅面过大的档案材料应进行折叠或剪裁。折叠后的档案材料要保持平整、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剪裁时161、不得损坏档案材料内容,不要对档案进行过度裁剪。(三)幅面过小的材料应进行托裱,装订边过窄或装订线内有文字的材料应加边。(四)拆除档案材料上的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装订物。(五)每份档案材料在整理时必须保证各自独立,严禁将许多份材料以缝纫、裱糊等形式粘连在一起。第三十条 每个干部档案材料,必须装订成卷。档案目录置于卷首,卷内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档案材料应左边、下边、右边对齐,在材料左侧竖直打上统一的三个装订眼,眼距8.3厘米,眼中心距左侧边沿1.2厘米,上、下眼中心距上、下边沿4.7厘米。做到结实、齐整、美观、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方便阅读。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超过3.5厘米162、,可以分成两卷装订。分卷装订时,必须保证同一类材料必须在同一卷中。第三十一条 档案卷夹材质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要求统一使用中组部推荐的档案盒),卷夹背脊应附边签,用于书写干部的姓名、籍贯(单位)、档案编号等。书写姓名不得使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第七章 干部人事档案安全、保护、保密工作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做到:(一)档案库房、阅档室、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凡保存500卷以上干部人事档案的单位,要设立独立库房,面积为每千卷档案20平方米左右。(二)档案库房要坚固,必须具备防火、防潮、防盗、通风、明亮等条件,要配置铁质档案柜及空调、去湿、灭火器等设备,并经常163、检查,保持库房内的清洁卫生和适宜温、湿度(注:温度为14-24,相对湿度45-65%)。第三十三条 保管干部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三十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将归档范围之外的材料归入档案,不准擅自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外出,不准擅自公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准私自或者允许他人涂改、伪造、撤换、增添或销毁档案材料。对违反档案工作法律和纪律,要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164、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第八章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借阅第三十五条 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事由。(一)在办理干部任免、考察、调动、工资、福利待遇,政治历史、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年龄的审查,入党、入团、组织处理、离休、退休、治丧等事项时,可查阅、借阅档案。(二)编写党史、撰写人物传记、地方志,需要了解干部的有关情况时,一般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三)国家安全、公、检、法机关和保卫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了解干部情况,可提供档案,只能查阅有关部分。第三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干部人事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公司所属各公司因工作需要,查阅公司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要提前预约,并在约定的时间内,由中165、共党员干部2人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附件二)办理。“审批表”由各公司干部(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同意。(二)公司本部各部门查阅公司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由中共党员干部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办理。“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经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同意。(三)国家安全、公、检、法机关和保卫部门,以及地方、军队等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公司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持县、团以上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介绍信,经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查阅。(四)档案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出使用时,要166、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五)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同级和上级干部的档案。(六)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要爱护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拆散、损坏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七)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八)不得凭借外调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外调人员不能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所需了解的情况由干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提供。(九)查档人员应在档167、案工作人员指定的地点查阅档案。第九章 干部部人事档案的转递第三十七条 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工作是指干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发生变化后,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将其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一项工作。转递工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干部(人事)部门应及时将办完的调动通知和职务变动任免通知送交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二)转出和接收的档案必须做到信息准确、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整理规范,转出单位在转递前要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进行认真整改,在干部调动或职务变动后2个月内完成档案转出工作;接收单位要对接收的档案严格审查,在收到档案半个月内完成档案审核工作,并将审出的问题反馈转出单位;转168、出单位要在接到反馈问题通知之日起1个月整改完毕,并将整改后的档案或补充材料按规定要求转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复查符合标准的,在干部转递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并退回原单位。(三)公司所属各公司有干部任免权的,各所属公司干部(人事)部门可直接转递档案。因干部职务晋升需将其档案材料转出时,干部协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制作干部档案副本。(四)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附件三)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党员干部取送,严禁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公司系统内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须严格执行档案转递制度,避免产生“无头档案”。第十章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队伍建设第三169、十八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是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连续性和保密性很强的工作。公司及所属各公司要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进行检查监督,保证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费。要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队伍的建设,选调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的共产党员从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政治、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应每年不少于40学时。要保持干部人事档案队伍的相对稳定和档案工作的连续性。第三十九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在干部人事档案建设和170、管理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责任,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二)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安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法规和制度办事。(三)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敬业爱岗。努力学习业务及相关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每年定期检查统计核对干部人事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对下属公司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检171、查指导,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五)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交接工作。第十一章 附 则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废止。附件:1、干部档案目录(2014版)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3、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附件1:干部人事档案目录(内容为示例)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成时间页数备注年月日一履历材料1履历书1988051562干部履历表19891010133干部履历表1999101811二自传材料1自传198522个人事项报告表200905122三鉴定、考察、考核材料1自我鉴定1978010332考核材172、料1990112143年度考核登记表1999062524年度考核登记表2000032125年度考核登记表20010312106挂职锻炼鉴定表2001080127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2003030268年度考核证明2007061019年度考核登记表20080302210年度考核登记表200902272四学历、学位、职称、培训等材料(一)学历学位材料1-1选拔学生登记表1981012241-2高校毕业生登记表1985010771-3毕业设计任务书1985010821-4学生成绩卡片11-8报考研究生考生登记表1998030761-9研究生录取登记表1998060511-10研究生学籍表199921173、-11研究生登记表2000071381-12硕士学位证200008131复印件(二)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材料2-1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19961210112-2政工职称资格申报表199831382-3教师资格认定表20031252(三)反映科研学术水平材料3-1拔尖人才登记表200306132(四)培训材料4-1培训考核鉴定表1995060534-2研究生班结业登记表200103052五政审材料1毕业生家庭政治情况调查表12更改参工时间的批复1998120313有关参工时间问题请示1998110724前卫中心校提供证明材料1998091225有关代课时间证明材料1998091736本人要求更改174、参工时间申请1998060227更改姓名证明200105161六党(团)材料1入团志愿书1976050232入团申请书197613入党志愿书19860826124入党申请书1985051695入党转正申请1986070726党员登记表199005075七奖励材料1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1991070122撤销奖励的通报200004031八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九工资、任免、出国等材料(一)工资材料1-1转正定级报批表1992081831-2工改增资审批表1994090111-3工资变动审批表1996103111-4工资变动审批表1998103111-5工资变动审批表2001030111-6工175、资变动审批表2004051011-7工资变动审批表2006020311-8工资套改审批表200708091(二)任免材料2-1干部任免呈报表1990030522-2干部任免呈报表199210095附考察材料2-3干部任免呈报表1997042322-4干部任免审批表200012138附考察材料2-5干部任免审批表2001022422-6干部任免审批表2003021822-7公务员登记表200612172(三)出国(境)材料3-1因公出国人员审批表199512122(四)参加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其他材料4-1团代会代表登记表1985121224-2党代会代表登记表1989123114-3当选政协委员176、通知200301062十其他材料1毕业生分配工作报到通知1982011212只生一个子女登记表1987071213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报送单200906121附件2: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内容项目姓名单位职务政治面貌查档对象查档人员查档事由查档内容(如需复制,须明确提出复制要求并列出材料明细)查档单位意见查档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金控公司总部党群及人力资源部门意见签字: 年 月 日公司党委书记意见签字: 年 月 日公司总经理意见签字: 年 月 日附件3: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云能金控人字 第 号:兹将 等 同志的档案材料转去,请按档案目录清点查收,并将回执及时退回。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群及人177、力资源部年 月 日姓名转递原因正本(卷)副本(卷)档案材料(份)备注回执 :你处于 年 月 日转来字号 等 同志的档案共 卷,材料共份,已全部收到,现将回执退回。收件人签名: 收件机关盖章:年 月 日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加班管理制度(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正式在编员工。各所属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加班原则 第三条 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鼓励加班。 第四条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支付相应加班工资或调休。 第五条 加班时间限制: 1. 每人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178、天; 2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一般不安排加班。第三章 加班程序第六条 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申请表(附件1),一般员工加班经各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办公室、党群及人力资源负责人审批,并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加班经各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办公室、党群及人力资源负责人审批,并上报分管领导审核,最终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审核同意。公司保安人员凭加班申请表予以开关办公楼大门。第七条 加班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加班部门、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各存一份。第八条 党群及人力资源部按月统计各部门加班情况,于考勤次月报公司领导审阅。第九条 根据公司驾驶员工作特殊性,无需提供加班申请表179、。但需在申请加班调休或计发加班工资时提供加班当天派车清单。第四章 加班调休第十条 各部门员工如有加班,并正常履行完加班审批手续后,在保证部门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可由部门安排加班员工调休,已安排调休的加班员工不再发放加班工资。第十一条 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加班调休申请表(附件2),由各部门负责人、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并报分管领导、党委书记、总经理审批同意。第五章 加班工资的核算第十二条 部门员工发生加班时,应首先安排员工进行调休,确因工作原因,部门无法安排员工加班调休的,经部门负责人、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核,党委书记及总经理审批可计发加班工资。第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180、动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按以下标准计发员工加班工资:(一)延时加班的(指超出工作日工作时间半小时以上加班的),按小时工资的150%计发小时加班工资;(二)休息日加班的,按日工资的200%计发休息日加班工资;(三)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按日工资的300%计发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日工资=月固定工资(即岗位工资固定发放部分+补贴+技能工资)21.75 小时工资=日工资8=月固定工资(即岗位工资固定发放部分+补贴+技能工资)21.758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加班时间在6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的按一天计算。第十四条 双休日或节假日出差不计加班,按公司出差相关规定办理。第六章 附 则第十五条 特殊或181、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前电话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后正常开展加班,事后需补充有关手续,其他无事前审批的情况不视为加班。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制度废止。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加班申请表部 门姓 名职 务加班类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其他预计加班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实际加班时间确认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证明人签字: 保安签字: 加班人签字:加班原因:部门负责人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名:办公室负责人意见: 办公室负责人签名: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意见: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分管领导意见:领导签名:党委书记意见:领导签名:总经理意见:领导签名:说明:本表一式三份,部门、办公室和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各存一份。 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加班调休申请表部 门姓 名职 务加班类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其他加班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调休时间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加班原因:部门负责人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名: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意见: 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分管领导意见:领导签名:党委书记意见:领导签名:总经理意见:领导签名:说明:本表一式二份,各部门和党群及人力资源部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