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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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业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招聘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招聘工作的管理,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吸引更多德才兼备的人才加盟公司,依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属于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范畴的其他招聘工作,也适用本办法。第二章 招聘原则第三条 战略导向原则:招聘工作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服务于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既要避免冗员,又要有人才储备,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第四条 公开透明原则:招聘过程和结果都应该公开、透明,避2、免暗箱操作。第五条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从个人品格、素质、经验、潜能和学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性考察,按照先德后才、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人才。第六条 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原则:招聘方式应遵循平等竞争的原则,根据既定的用人标准择优录取。第三章 年度招聘计划第七条 招聘工作应当事先规划,并有一定的预见性和计划性。公司的年度招聘计划是指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基于现有的人力资源存量,在每年年底前编制的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第八条 年度招聘计划由公司人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提交总经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的年度招聘计划,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方可实施。每年12月30日前,公司各部门3、用人单位须按公司XXXX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的统一格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其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在下一年1月30日前,将各用人单位的人员需求计划汇整,编制出下一年度全公司招聘计划草案,报公司总监、总经理,并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草案的内容应包括:1、下年度全公司人员需求汇总表;2、各用人单位(部门)人员需求分表;3、各拟招聘岗位的岗位说明书(新增岗位应会同用人单位一起拟定);4、招聘的方式和费用预算;5、公司人力资源部对用人单位人员(部门)需求的调研与意见。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听取各方建议,并与用人单位(部门)充分协商之后,应于下一年2月28日4、前编制出下一年度的正式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正式招聘计划的内容应包括:1、 公司人力资源存量分析(含上年度招聘计划的完成情况);2、 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预测;3、 目前内外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4、 与各用人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实际岗位需求;5、 年度招聘计划的阶段性实施安排(招聘方式和程序);6、 年度招聘的费用预算与分阶段投放。 第十一条 通过审批的年度招聘计划一般不予修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适当调整,并报总裁核准后实施。1、根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消失,可在计划中删减并注明;2、根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延迟,可调整计划延迟进行,并注明;3、根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变更(如需求的5、岗位、人数等发生变化),可调整计划后实施,并注明。新增的临时或紧急招聘需求,按本办法第五章补充招聘中的规定实行。第四章 校园招聘第十二条 校园招聘是指公司为储备和培养关键岗位的后备力量,使企业人力资源结构具有梯队性,面向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进行的有针对性的专项招聘。第十三条 校园招聘必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策划组织,。涉及企业形象宣传的范畴,公司人力资源部与企划部应互相配合进行。未经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委托,任何部门、各产业公司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校园招聘活动。第十四条 校园招聘不纳入年度招聘计划,可根据公司自身的战略安排和各院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部署。校园招聘计划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战略与人力资源6、规划,或总经理、总监及用人单位(部门)的综合性意见而提出,并报总经办公会议审批,总经理签字生效后实施。第十五条 校园招聘计划至少应于实施前一个月提出,内容包括:1、 公司人力资源储备的现状与需求;2、 拟招聘的应届毕业生人数、专业、培养方向与部门;3、 校园招聘的方式和程序(自己组织专场校园招聘,或有选择地参加各院校的招聘会,或二者结合);4、 配合校园招聘而进行的企业形象宣传策划案;5、 费用预算。第五章 补充招聘第十六条 补充招聘是指未纳入年度招聘计划又急需补充人员而进行的招聘。比如新上马项目、新设立机构,以及因员工辞职、辞退、调动、转岗、晋升而出现岗位空缺等。第十七条 补充招聘由用人单位7、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增补申请表。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制定该次招聘计划或方案,报总裁批准实施。第十八条 补充招聘计划或方案至少应于实施前15个工作日提出,内容包括:1、 用人单位提交的员工增补申请表(含相关部门审核意见);2、 岗位说明书;3、 招聘方式和程序;4、 费用预算。第六章 招聘方式第十九条 公司的人员招聘方式分内部招聘与外部招聘两种。第二十条 内部招聘可解决人员富余问题,也促进内部人才流动与优化配置,使每一位员工获得与其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相一致的工作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一般应优先考虑在内部征聘,内部没有合适人选,再进行外部招聘。第二十一条 外部招聘的目的是,引进竞争机制,吸纳优8、秀人才,提升公司人力资源质量。外部招聘录用的人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业务知识和技能。第七章 招聘程序第二十二条 招聘程序一般应包括:招聘需求产生、发布招聘信息、初选、初试(面试)、复试、录取六个阶段,具体按公司招聘工作流程中规定的步骤组织实施。第二十三条 对于特殊人才,经总裁批准后可简化流程或直接聘用。公司高管人员的聘用,由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负责实施。第二十四条 内部员工须取得其所在部门直接领导的同意之后,方可应聘其感兴趣的职位空缺。第二十五条 招聘过程应公开、公正。应聘者弄虚作假的,立即予以清退;招聘工作人员徇私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其他监督部9、门提出投诉。第八章 试用与转正第二十六条 经过招聘程序被录取的人员,按公司人力资源部试用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到指定部门报到,办理有关手续,进入试用期。第二十七条 试用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基本礼仪和行为规范。如果用人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了知识与技能等方面的岗前培训,试用员工也应当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连续两次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试用资格。第二十八条 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到三个月。试用期内,用人部门应全面考察试用人员的素质,包括个人品德、工作态度、知识与技能等诸多方面。试用期满前一个星期,由用人部门主管通知试用员工写出试用期工作总结,填写试用期转正考核表,报总监审批。考核结果只能有三种:聘用、延长试用期、辞退。第二十九条 通过内部招聘程序录用的员工,一般不需试用。若确属必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且应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书。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监督实施,其解释和修订权亦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