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人事管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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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员工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员工聘用3第三章 员工培训教育3第12条 公司将对每位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前培训及厂纪厂规等培训;3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3第18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43.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43.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4第19条 请假类别与规定:4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55.1工作表现突出,工作效率提升较高者;56.1对节约资源、爱护公物、开源节流有显著效果者;57.5其它对2、公司有重大贡献者;6第21条 公司惩罚分为:警告、小过、大过、辞退、开除、降级等;6第六章 绩效考核7第25条 考核成绩分为:A、B等不同等级进行核定;7第七章 薪酬福利与社会保险7第八章 宿舍与食堂管理9第40条 不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吵架及其它不良行为;9第46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9第49条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的地方用餐;9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9第十章 劳动合同关系管理11第十一章 附 则14第一章 总则第1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3、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 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管理,公司各部门的管理和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章制度执行;第3条 公司简介:XXXXXXXXXXXXXXXXX第4条 公司机构:XXXXXXXXXXXXXXXXX第5条 公司员工有享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力及社会保险和福利的待遇,员工有履行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和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第6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及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权及人事管理权、工资和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4、权利;第二章 员工聘用第7条 公司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聘用的原则,对特殊工种、岗位、性别或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不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8条 公司聘用员工时,必须年满(16)18周岁,身体健康、无案底,符合聘用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公司禁止聘用童工;第9条 应聘人员在公司应聘职位时,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如有虚假一经查实,视为欺诈,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追究法律责任;第10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5、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1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确定新员工试用期的期限(具体祥解见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工作效率差、无故旷工等,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或辞退,不给予任何赔偿;第三章 员工培训教育第12条 公司将对每位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前培训及厂纪厂规等培训;第13条 公司根据员工自身素质和岗位职责要求,实行入职培训、职业教育和在职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提升职业技能;第14条 公司关于支付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问题和员工违6、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15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第16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可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17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由部门(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第18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国7、庆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3年休假:在职员工凡服务满一年(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日期的安排一般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核准或部门主管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原则上不能作跨年度(二年)合并年休假(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享受年休假的,经公司领导核准后除外)。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3.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8、以上的;4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 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5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6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7婚假、丧假、产假、年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第19条 请假类别与规定:1请假与休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9、产假、丧假、年假;2请假与休假规定:员工请假必须提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且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休假结束后的一天内补办手续。休假时间超过批准的有效假期的,必须按照请假程序办理续假,否则视为旷工。提前上班的,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否则按请假计算考勤;3请假与休假流程:XXXX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第20条 公司奖励分为:表扬、嘉奖、小功、大功、加薪、奖金、晋升等;1嘉奖:奖金X元,当月工资发放;2小功:奖金X元,当月工资发放;3小功:奖金X元,当月工资发放; 4表扬、加薪、奖金、晋升根据人员情节给予现金或其它奖励;5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记予10、嘉奖:5.1工作表现突出,工作效率提升较高者;5.2制程中能分析产品,及时发现不良,阻止不良产品继续生产的员工;5.3非本职工作,但发现公司产品有质量缺陷能及时汇报者;5.4对节约成本有较大贡献者;5.5其它有益于公司之事迹者;6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记予小功:6.1对节约资源、爱护公物、开源节流有显著效果者;6.2改良产品,降低成本,实施质量管理提升产品竞争力且卓有成效者;6.3举发不当行为或有效防止损害工厂利益者;6.4揭发他人舞弊,并能提供证据使公司减少损失者;6.5其它有益于公司且有显著成效者;7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记予大功:7.1对工厂管理、技术提出具体方案,经实施有大贡献者;7.11、2施救灾害得宜,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失者;7.3检举公司人员偷盗公物或贪污受贿有确凿证据者;7.4对生产制程、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面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者;7.5其它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第21条 公司惩罚分为:警告、小过、大过、辞退、开除、降级等;1警告一次:罚款X元,当月工资扣减;2小过一次:罚款X元,当月工资扣减;3大过一次:罚款X元,当月工资扣减;4开除:当月扣减工资X元,同时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赔偿金;5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记予警告:5.1不按公司着装规定着装及进出厂门不戴厂牌者;5.2打卡排队时插队不守秩序者;5.3工作时间穿拖鞋、凉鞋进入车间者;5.4上班时间聊12、天或有其它偷闲行为者5.5其它情节轻微,尚未对公司安全、成本、管理等方面构成威胁或损害事项;6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记予小过:6.1品行不良或谎报事实,情节较轻者;6.2不服从主管人员的管理,屡诫不改者;6.3私自带外人参观厂区或留宿者;6.4辞工期间工作懒散,影响他人工作者6.5其它情节稍重,对公司安全、成本、管理等方面构成威胁或损害事项7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记予大过:7.1对公司金钱及帐务未按规定处理,情节重大者;7.2品行不良或谎报事实,情节重大者;7.3委托他人代打卡或代人打卡者;7.4带物品出厂不接受保安检查强行带出厂者;7.5其它情节已对公司安全、成本、管理等方面构成严重威胁或损13、害事项;8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辞退或开除:8.1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8.2违反公司规定或犯其它过失,情节重大者;8.3工作中有重大过失而致他人受伤者;8.4提供虚假资料入职者;8.5撕毁公司公告或公文者;8.6在其它公司就职或威胁或侮辱主管者;8.7在厂区、宿舍内聚众赌博者;8.8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或盗用印章者;8.9未依规定程序或命令行事;私自改动装备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以致影响生产或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事项;第22条 规违纪经查证属实,轻者给予警告,重者给予处罚,凡一个月内被处罚2次或一年内被处罚累计4次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4、。第六章 绩效考核第23条 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部门呈报试用考核记录表,经有关领导核准,方可正式聘用(转正);第24条 平时与年度考核: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质量成本控制等作严正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及时给予书面奖、惩记录。人力资源部应将员工假、勤、奖、惩记录,作为员工年度考核参考;第25条 考核成绩分为:A、B等不同等级进行核定;第七章 薪酬福利与社会保险第26条 员工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第27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15、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员工的基本标准工资(基本标准工资指正常8小时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第28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标准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 =基本标准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 = 基本标准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公司每月发放给员工的奖金、津贴、补贴及所有福利、报销费用,以及季度奖、年终奖等项目均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或称基本标准工资),上述所有工资构成均不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第29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班,支付基本标准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标准工16、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标准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第30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理;第31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第32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X日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X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第33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3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17、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单项和当月累计处分金额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30%,且对同一违纪行为不得重复处分;第34条 员工依法享受法定节日休假、年休假、婚假、丧假和产假,法定假期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标准照发。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第3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9员工请事假18、而减发的工资;10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第36条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第37条 凡入职员工如遇原岗位职务有变动(晋升、降职),公司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有权将该员工的工资和职务(待遇)进行调整或变更;第八章 宿舍与食堂管理第38条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公共设施和财物;第39条 内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安排,原住宿人员不得拒绝宿舍管理员安排新人员入住与配宿;第40条 不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吵架及其它不良行为;第41条 要保持宿舍公共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19、等。垃圾统一放在指定位置,不在宿舍内养宠物;第42条 遵守作息时间,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不大声吵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第43条 注意安全,预防火灾,不带刀具、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等危险品及违禁物品进入宿舍。不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内存放高功率电器(电饭锅、电磁炉、热的快等);第44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第45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第46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第47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不准在宿舍喝酒、吵20、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第48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第49条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的地方用餐;第50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注意节约粮食,不要浪费饭菜;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第51条 本厂员工应忠于职守,自觉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和调配,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做任何有损公司声誉的事情,诚实守信;第52条 公司设打卡机时,必须按公司规定时间打卡上、下班,不得代人打卡,违者视程度给予警告处理;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四十小时工作制;第53条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21、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在考勤上签名方能有效;第54条 员工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第55条 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己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第56条 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第57条 上班时间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禁止无故旷工,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第58条 本厂员工试用期为X-X个月不等,试用不合格者,公司有权辞退,不给予任何赔偿。第59条 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公司,经权责22、主管批准,工作交接后准予离职。第60条 员工辞职由部门主管批准,并办理相关工作移交手续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第61条 所有员工在公司范围内(不论是否上班)一律要佩戴厂证,并应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第62条 上班应整齐穿工衣(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严禁在厂内吸烟,赌博、嬉戏、追逐、吵闹、酗酒,违者视程度给予警告或解雇处理。第63条 公司可依据生产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因事不能加班者,需由主管批准,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将给予警告处分。第64条 本厂员工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及直属主管的合理安排,上班时不得睡觉,私自阅读及故意怠工,违者视程度给予警告或解雇处理。第65条 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23、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第66条 工作时间外出时,应持核准的放行单,否则保安不予放行;外拿物品需自觉出示给保安检查。第67条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第68条 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要文明礼貌,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公司厂区严禁吸烟,严格遵守“6S”管理制度;第69条 爱护公物,不得损坏公司的公共设置和工具设备,凡因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必须给予公司经济赔偿。第70条 提倡增收节约,节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第71条 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注重公司的团队精神,团结友爱,不得无理24、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第72条 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第73条 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第74条 操作机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第75条 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操作员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机修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处理;第76条 发现直接危机到人身和机械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或部门部长(主管)报告;第77条 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时刻保持畅通,不得25、放置任何物品;第78条 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防护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或责任人报告;第79条 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断电或关机操作,并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第80条 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第81条 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第82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和宿舍;第83条 下班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第84条 注意个人卫生及公共环境卫生,不得乱抛垃圾及随处吐痰、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及节约用水;第826、5条 不准到他人岗位动用设备工具、材料,违者由当事人承担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第86条 爱护公物,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须追究相关责任;第87条 如违反以上规定,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小过、大过、辞退、开除、降级等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88条 公司鼓励员工追求向上,在提升工作效率等方面有具体事项者,将依据给公司作出的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扬、嘉奖、小功、大功、晋升等奖励;第十章 劳动合同关系管理第8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从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除支付已上班的工27、资外,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第90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参照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的内容或由公司与员工共同拟定,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第91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92条 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应当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外;第93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提前维持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第94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28、偿金(按本规定第3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第9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具体详解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员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7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29、动合同的;8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第9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详解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97条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2条支付);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30、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补助费。第9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4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详解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99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31、服务期和其它限制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及合同规定,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员工违反竞业限制规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100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32、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6条第三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第10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具体详解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终止劳动合同,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02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33、23条的情形除外);第103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第104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105条 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详解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106条 凡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三日办理完毕部门(工作)交接手续,凭交接手续清单办理个人工资结算,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办理的,视为放弃个人权利;第十一章 附 则第107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根据员工劳动合同相互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第108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109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公司(部门)具体规定和细则,法律法规有更新时,通过通知/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第110条 本规章制度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并执行;第111条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属本公司。制定: 审核: 批准:日期: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