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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方案(2021-2025年)(116页)
乌兰浩特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方案(2021-2025年)(11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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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
上传人:Le****97 编号:942593 2024-06-24 116页 3.74MB
1、乌兰浩特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内蒙古筑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筑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3 年年 0909 月月目 录规划概要规划概要.1 1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概况基本概况.2 2第一节 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2第二节 人口概况.3第三节 经济概况.4第四节 自然地理条件.5第五节 地形地貌.9第六节 气候特征.10第七节 水文、水资源.11第八节 土壤条件.13第九节 林草资源现状分析.14第二章第二章 发展基础发展基础.1818第一节“十三五”时期发展成效.18第二节“十四五”时期面临新形势.25第三节“十四五”时期面临新挑战.29第三章第三章 总体要求总2、体要求.3333第一节 指导思想.33第二节 基本原则.34第三节 规划编制依据.36第四节 发展目标.38第五节 总体布局.41第四章第四章 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加强林草资源保护.4747第一节 强化森林保护.47第二节 加强草原保护.48第三节 加强湿地保护.49第四节 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50第五章第五章 加强林草资源修复加强林草资源修复.5252第一节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52第二节 加强森林生态修复.56第三节 加强草原生态修复.57第四节 加强湿地生态修复.58第六章第六章 建设高质量的林草发展体系建设高质量的林草发展体系.6060第一节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60第二节 推进集体林权制3、度改革.60第三节 加快林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61第四节 完善林草产业体系.62第七章第七章 着力提升林草治理能力着力提升林草治理能力.6666第一节 全面推行林长制.66第二节 发挥碳中和林草效能.67第三节 弘扬林草生态文化.68第四节 深化林草“放管服”改革.71第八章第八章 着力提升林草支撑体系着力提升林草支撑体系.7272第一节 加强森林草原防火.72第二节 提升林草有害生物防控能力.73第三节 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74第四节 加强科技创新支撑.75第九章第九章 重点工程重点工程.7979第一节国土绿化工程.79第二节农田林网提质改造工程.80第三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81第4、四节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程.81第五节 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和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工程82第六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工程.83第七节苗圃建设及苗木供应工程.84第八节森林资源保护工程.85第九节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工程.86第十节林草产业发展工程.87第十一节“三北”六期项目工程.89第十二节森林火灾防治能力提升工程.90第十章第十章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9191第一节全市自然环境现状与评价.91第二节环境影响分析依据.98第三节环境影响预测评价.99第四节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02第五节环境影响评价.105第十一章第十一章保障措施保障措施.105105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105第二节 强化考核督查.15、06第三节 持续深化改革.107第四节 完善政策保障.108第五节 加大财政投入.109第六节 强化科技支撑.110第七节 加大宣传引导.111第八节 凝聚全民共识.111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附件附件.113113专家评审意见.1131规划概要规划概要“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乌兰浩特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和系统保护等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起点上,面向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高质量发展的新使命,力争在现代6、化城市建设道路上开创林草事业发展新局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兴安盟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和乌兰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及相关政策文件等,编制乌兰浩特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在全面总结乌兰浩特市“十三五”时期林草发展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充分研判“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提出“十四五”时期林草发展总目标,明确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和修复,建设高质量的林草发展体系,着力提升林草治理能力和林草支撑体系等五大重要建设任务,实施国土绿化工程、农田林网提质改造工程、森林质量7、精准提升工程等十二项重点工程。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乌兰浩特市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指南。2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概况基本概况第一节 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乌兰浩特市,蒙古语意为“红色的城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兴安盟中东部,东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相连,南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洮南市接壤,西、北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毗邻,地理坐标为东经 1215312252,北纬 45434618,经 2008 年兴安盟行政区划调整,下辖 3 个镇、3 个办事处,分别是乌兰哈达镇、葛根庙镇、义勒力特镇、城郊办事处、卫东办事处、太本站办事处。调整后土地总面积为 2011098、 公顷。2017 年,乌兰浩特作为全国唯一一个县级市入选第二批国家“城市双修”试点城市;2019 年,乌兰浩特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 年,入选中国县域全生态百优榜。3图 1-1 乌兰浩特市行政区划图第二节 人口概况乌兰浩特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多民族和谐共处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 年底,乌兰浩特常住人口为 356035 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2010 年 327081 人相比,十年共增加 28954 人,增长 8.1%。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47873人,占 13.40%;15 岁-59 岁人口为 2459、738 人,占 69%;60 岁及以上人口为62424 人,占 17.53%。同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 岁人口比重下降 0.6 个百分点;15 岁-60 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11.38 个百分点;60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 2.23 个百4分点。乌兰浩特市是一个以蒙古族为自治民族,汉族为多数的民族聚居的县级市,由 17 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常住人口125183 人,占乌兰浩特市总人口的 35%,城市少数民族年流动人口 1.8 万余人。人口过百人的少数民族有 6 个,分别为蒙古族、回族、满族、朝鲜族、达斡尔族、锡伯族。第三节 经济概况根据 乌兰浩特市 2021 年国民经济10、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乌兰浩特市国民经济平稳增长,2021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为2021600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22999 万元,比上年增长 4.0%;第二产业增加值 948587 万元,比上年增长 8.3%;第三产业增加值950014 万元,比上年增长 4.5%。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6.1%,比上年下降 2.3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46.9%,比上年增长 7.3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47.0%,比上年下降 5.0 个百分点。农牧业生产稳步发展。种植业方面,2021 11、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749010.90亩,粮食作物总产量达329507.24 吨,比上年增长 7.0%;林业方面,2021 年完成义务植树 4000 亩,“四旁”植树 40 万株,完成经济林 1200 亩,重点区域绿化完成 1000 亩。牧业方面,2021 年全市家畜存栏总头数为337140 头(只),比上年减少 24995 头(只),其中,大牲畜5和羊存栏 311921(只),其中大牲畜存栏 37532 头,羊存栏274389 只。全年肉类产量达 17404.5 吨,全年牛奶产量达108433.6 吨。农牧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2021 年末,农牧业机械总动力 319344 千瓦,各种拖12、拉机 9585 台。有效灌溉 面积达到了 31.67 千公顷,其中,耕地有效灌溉面积 31.39 千公顷,林地有效灌溉面积 0.28 千公顷。2021 年底节水灌溉面积达 22.49 千公顷。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15983.9 吨,比上年增长 4.6%;农村用电量 4403.8 万千瓦小时,比上年下降1.2%。工业生产排难前行,2021 年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834754 万元,比上年增长 7.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6.5%;工业总体产销衔接趋好,产品销售率达 96.6%,比上年增长 0.2 个百分点。全年建筑业完成增加值 113833 万元,比上年增长 14.55%1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46.4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 45.7%;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20.22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31.47%。第四节 自然地理条件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国土空间用地现状。乌兰浩特市地处大兴安岭南麓、科尔沁草原与松辽平原接合处,自然资源本底条件优越,整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貌以低山丘陵和河漫滩为主。三山两河一湿地,自然地理格局独特。乌兰浩特市坐拥北山、簸箕山、大黑山等城市外围自然山体,归流河、洮儿河及其支流(二道河、阿木古郎河等)穿城而过,南部拥有内蒙古乌6兰浩特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初步形成“百里穿城稻海,千亩城市湖泊,万亩城市森林”的自然生态格局。从国土空间用地现状来看,嫩江右14、岸洮儿河流域典型农区,国土空间开发强度低。乌兰浩特市全域农用地 20.05 万公顷(300.74 万亩),占全域国土面积的 88.51%,其中耕地最多,草地次之,农区特征显著。全域建设用地 1.40 万公顷(20.93 万亩),国土空间开发强度仅为 6.16%。空间与水资源约束较小。土地资源对种植业、畜牧业及城镇建设约束小;水资源约束下,种植业可承载耕地规模为 18.17 万公顷(272.61 万亩)-21.90万公顷(328.47 万亩);天然牧草地畜牧业生产可承载规模为11.8-18.7 万只标准羊;水资源约束下可承载城镇人口为486-559 万人,可承载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 19.11 万15、公顷(286.61 万亩)-21.97 万公顷(329.60 万亩)。7图 1-2 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利用现状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乌兰浩特市北部为山地,南部为冲积平原,东、西、南三面环水,平均海拔 263.6m,市域的中部、南部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北部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差异性的自然条件造就了不同的植被类型,天然林很少,草本植物种类繁多,主要植被类型有草原植被和森林植被。整体而言,乌兰浩特市植被系科尔沁草原的组成部分,以半干旱草原植被为主,杂以少量森林植被。贝加尔针茅-羊草-杂类草草原,分布广泛,面积占全市自然植被面积的 50%以上;大针茅-隐子草-山杏植被,主要分布于乌兰哈达镇东南部16、,面积相对较大;地愉-萎陵菜-车前草-水稗草植被,集中分布于8河谷两岸及山问、河谷地带、面积较小。森林植被类型。森林植被类型。乌兰浩特市森林植被类型属科尔沁草原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为次生柞、桦林,仅分布于义勒力特镇义勒力特嘎查西北的低山上,从山麓到山顶分布着落叶阔叶林、针阔叶混交林等,但是林相残破,多为新萌生的丛状柞、桦树,林下灌草植被繁茂发育。乔灌木以蒙古栎、山杏、欧李为主,林下草本以豆科、禾本科、菊科、蔷薇科、百合科、莎草科为主。野生动植物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乌兰浩特野生植物资源丰富,用途广泛。根据其用途主要分为园林绿化植物、饲用植物和药用植物。园林绿化植物主要有蒙古栎、山杏、野玫瑰、欧17、李等乔灌木,草原植被包括温性草甸草原类和低平地草甸类,主要建群种有羊草、杂草类、野古草、贝加尔针茅、胡枝子、中华隐子草、糙隐子草、虎尾草、亚洲百里香、铁杆蒿、冷蒿、达乌里胡枝子、苔草等,其中温性草甸草原类分布在乌兰哈达镇东南部、呼和马场、葛根庙镇、太本站镇境内。低平地草甸类,分布在河流沿岸。饲用植物主要有豆科、菊科、蔷薇科、百合科、莎草科等;市内中蒙药材资源种类多,但蕴藏量少,主要有黄芩、甘草、龙胆草、桔梗、防风、远志、柴胡等。乌兰浩特市由于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受到破坏和干扰,野生动物种类很少。9第五节 地形地貌乌兰浩特市地处大兴安岭山脉中段与松辽平原的接合处,属低山丘陵地貌。西北高,东南低,海拔18、在 250m-580m 之间,平均海拔 263.6m。海拔 400m 以上的低山丘陵分布于西、北部,山脊多呈环形展布。坡度 15-20,残坡风积覆盖物较浅,海拔 300m-400m 的低缓丘陵,分布于中、东部,山顶浑圆,坡度 5-15,残坡风积覆盖物相对较厚,海拔 300m 以下的低山堆积区,分布于洮儿河、归流河河谷两侧,地势平坦,坡度一般小于 5,具有准平原特征。图 1-3 乌兰浩特市高程分析10图 1-4 乌兰浩特市坡度分析第六节 气候特征乌兰浩特市大部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温差较大。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短促炎热、秋季凉爽、冬季漫长寒冷。年平均气温 4.2C,最冷月份为 1 月,19、月平均气温-15C,年极端最低气温-33.7C;最热月在 7 月,月平均气温22.9C,年极端最高温 40.39C;无霜期较短,按日最低气温2C 标准统计,为 139 天;年降水量平均为 380mm,降水量主要集中 6 月-9 月,特别是 7 月-8 月是大雨、暴雨发生高峰期,汛期平均降雨量为 305mm,占年降雨量的 75%;年蒸发量为 1835.5mm;日照比较充沛,年日照时数平均为 2876 小时;11年平均大风日数 30.4 天。气象灾害比较频繁,旱、涝、风、雹、冻灾均有发生,影响农牧业生产最严重的是干旱灾害,尤其春季(3 月-5 月)降水少、大风多、蒸发大、湿度小,干旱频率高。20220、2 年,降雨量已经超过 400mm,按照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乌兰浩特市被认定为亚湿润地区,但年平均气温较低,树木的生长环境相对严峻。森林的生产力及森林生态功能发挥相对较弱。加之乌兰浩特市属于以农牧业为主要产业的地区,生态保护压力大,国土绿化空间缺乏,造林地块难以落实,给林业发展带来了严重阻碍。第七节 水文、水资源乌兰浩特市境内水资源丰富,有洮儿河、归流河、二道河、阿木古郎河 4 条主要河流,属嫩江水系。其中洮儿河、归流河年径流量分别为 8.9 亿 m3、5 亿 m3,洮儿河上游察尔森水库最大蓄水量 13.6 亿 m3,年均蓄水量 4.2 亿 m3。地表水地表水。乌兰浩特市境内河流均属黑龙江流域21、,嫩江水系。洮儿河、归流河流经乌兰浩特市并在市区下游汇合,是乌兰浩特市两大主要河流,流域面积均在 200km2以上。洮儿河为嫩江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大兴安岭东麓高丘山下的森林地带,源头海拔 1592m,从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入境,从葛根庙镇浩特营子嘎查出境,境内流程约 77km,多年平均径流量 8.93 亿 m3,平均流速 2.16m/s。洮儿河春季积大兴安岭雪水为流,夏季接受降雨补给,水源比较充沛,流量不断加12大。洪水季节,河水暴涨,常常漫出河床,淹没两岸河滩;特大洪水时,洪水可淹没一级阶地,河床宽增至 1km-2km,流量达 1590m3/s。入秋之后,河流量则随降雨量减少而渐减。每到 22、10 月下旬,河水开始结冰,冰封期达 5 个月之久,至翌年 4 月中旬解冻。归流河是洮儿河最大的一级支流,发源于科右中旗巴仁哲理木苏木吉木图音达巴东山顶,河源海拔高程 1150m,全长 277.3km,流域面积 9522km2。上游由乌兰河、海勒斯台河组成,两河汇合后,向东北流经 16km 后转弯向东,经科右前旗大石寨镇、归流河镇、大坝沟镇湖南村,途中汇集阿德河等 20 多条河流。从湖南村流出后转弯向东南,在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民合嘎查入境,在红联村注入洮儿河,在本市境内流域 28km,多年平均径流量 4.98 亿 m3。春季河床宽 30m-50m,水深 1m;夏秋两季的洪水期,河床宽达 1k23、m 以上,水深 2m,流量 320m3/s-1400m3/s。洮儿河在城区附近有腹支流 2 条,即二道河与三道河。二道河滩槽宽 15m35m,槽深 0.8m-1.5m,平槽最大流量为 23m3/s,最小流量为 4m3/s,河底为砂卵石,至三合村汇入洮儿河。三道河又称阿木古郎河,至葛根庙镇友谊嘎查汇入洮儿河,河道比降 1:450,河道底宽 6m-20m,主河道过水能力为 9.16m3/s-39.79m3/s。地下水地下水。乌兰浩特市地处大兴安岭南麓,由不同时期花岗岩、火山岩、中山碎屑岩组成,地下水的埋藏、分布、循环,主要受中生代以后的地质结构、地貌、气候和岩性控制,13其中地质构造起主导作用。地24、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河川基流和河床潜流在不同时段对地下水也有一定补给作用。根据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和岩土的储水空隙差异,乌兰浩特市境内地下水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 2 种类型。松散岩类孔隙水主要分布在归流河、洮儿河漫滩及阶地上,含水层为砂层及砂砾石层,厚度 10m-15m,水位埋深 1m-3m,容易开采,但也易遭受各种污染。基岩裂隙水包括风化带网状裂隙水和构造裂隙水,含水层岩性为华力西湖、燕山期花岗岩及火山碎屑岩等,地下水赋予在其网状裂隙和基岩构造裂隙中。其富水性受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破坏及风化程度控制,与裂隙的多少、裂隙的开张程度、裂隙之间相互连通有密切关系,单位涌水量 15025、m3/d-60m3/d。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是大气降水,还有农田灌溉入渗及袭夺河水量。第八节 土壤条件乌兰浩特市境内共有 6 个土类、9 个亚类、11 个土属、31 个土种。6 个土类分别是粗骨土、暗棕壤、黑钙土、栗钙土、草甸土、沼泽土。其中,分布面积较大的有草甸土、黑钙土和粟钙土,面积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 33.3%、30.3%、29.7%;粗骨土主要分布于山体的上部,面积仅占全市土壤总面积的5.7%;暗棕壤和沼泽土只有零星分布,合计面积占全市土壤总面积的 1.0%。土壤质地 80%以上为中壤或轻壤,其次为沙壤,很少一部分为重壤。土壤表层结构一般为粒块状或团块14状结构。土壤容重一般 1.21.26、3g/cm3,有土体厚度小于 60cm的土壤类型占全市总面积的 15.2%,腐殖层厚度小于 30cm 的土壤类型占全市土壤的 23.7%,土体中有重大障碍层次的土壤类型占全市总面积的 17.6%。第九节 林草资源现状分析森林资源数量森林资源数量。根据 乌兰浩特市 2021 年森林资源年报,乌兰浩特市林业用地面积 51379hm2,其中森林面积为29682hm2(其中乔木林地面积 22792hm2,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 6890hm2);另外还有四旁树及城镇林木等非林地面积合计 211hm2。乌兰浩特市中包含面积为 139000hm2的军事管理区,乌兰浩特市对其范围不具管辖权,乌兰浩特实际森林27、经营范围为 87200hm2计算。林地权属构成。林地权属构成。乌兰浩特市共有 51379hm2的林业用地,含国有林地面积为 24718hm2,占全市林地面积的 48.11%;其余为集体所有的林地面积,为 26661hm2,占全市林地面积的51.89%。林地面积构成。林地面积构成。乌兰浩特市的林业用地中,乔木林地面积 22792hm2,占林地面积的 44.36%;疏林地面积 74hm2,占林地面积的 0.14%;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 6890hm2,占林地面积的 13.41%;未成林造林地面积 419hm2,占林地面积的0.82%;苗圃地 147hm2,占林地面积的 0.29%;无立木林地7028、96hm2,占林地面积的 13.81%;宜林地面积 13715hm2,占林15地面积的 26.69%;另有林业辅助生产用地 246hm2,占林地面积的 0.48%。根据森林发挥的主导功能不同,林地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 2 类,乌兰浩特市有 39297hm2公益林,其中国有公益林 22933hm2,集体公益林 16364hm2;其余 12082hm2为商品林,其中国有商品林 889hm2,集体商品林 2510hm2,个人商品林 8363hm2。森林面积构成。森林面积构成。乌兰浩特市森林面积为 29682hm2,包括乔木林地 22792hm2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 6890hm2,另外还有四旁树及29、城镇林木等非林地面积合计 211hm2。乌兰浩特市活立木总蓄积量 920638m3,其中乔木林蓄积 900715m3,疏林地蓄积 933m3,四旁树蓄积 18990m3。以杨树林面积最大,蓄积量最高,总蓄积量达 904030m3,占全市活立木总蓄积的98.20%,其中杨树乔木林蓄积 884107m3(主要为防护林和用材林),杨树疏林地蓄积 933m3,杨树四旁树蓄积 18990m3。森林资源质量。森林资源质量。按林地质量等级统计,乌兰浩特市质量等级为级林地最多,有 33219hm2,占林地总面积的 59.82%;其次质量等级为级林地有 22315hm2,占林地总面积的40.18%;没有林地质量30、等级为级、级和级的林地,林地质量整体处于中等状态。林分结构。林分结构。乌兰浩特市林分结构特点为近熟林最多,其次为成熟林和中龄林以及幼龄林,以及少量过熟林,林龄组成较为合理,健康状态良好。其中,幼龄林 3976hm2,蓄积 5560m3,16分别占乔木林面积和蓄积量的比例为 17.44%和 0.62%;中龄林 4312hm2,蓄积 67071m3,分别占比为 18.92%和 7.45%;近熟林 8716hm2,蓄积 388218m3,分别占比为 38.24%和 43.10%;成熟林 4412hm2,蓄积 328799m3,分别占比为 19.36%和 36.50%;过熟林 1376hm2,蓄积 131、11067m3,分别占比为 6.04%和 12.33%;其他全部为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 6890hm2。树种组成。树种组成。乌兰浩特市主要造林树种有杨树、柳树、榆树等阔叶树种以及樟子松、落叶松和油松等针叶树种,灌木造林主要树种有山杏、锦鸡儿、绣线菊等。在乔木林树种结构中,阔叶林优势明显,且主要以杨树为主,面积占比 83.80%;灌木林则主要以山杏和锦鸡儿为主,面积占比达 95.79%。森林资源自然度。森林资源自然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及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第一批自治区级森林城市、森林乡镇验收及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各级别森林自然度的定义,乌兰浩特市森林资源32、自然度评级,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按照自然度级划定,面积 6890hm2;自然度级主要为乔木林地,面积 22792hm2;级为疏林地和四旁树,面积 285hm2;没有自然度为级和级的森林。经计算,乌兰浩特森林资源自然度可达 0.51,满足创建自治区级森林城市 指标要求。草地资源及质量草地资源及质量。乌兰浩特现有草地总面积 122.55 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 119.43 万亩,人工牧草地 0.04 万亩,其他17草地 6.08 万亩;生态红线和保护区范围内草原 112.85 万亩,原基本草原面积 134.58 万亩,调整后基本草原面积 114.05万亩。18第二章第二章 发展基础发展基础第一节“十33、三五”时期发展成效“十三五”期间,在盟委、盟行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林草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扎实推进林草资源保护和修复、林草产业发展、林业改革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全市林草各项事业保持良好运行态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启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林草资源稳步增长。林草资源稳步增长。加强中幼龄林抚育,采用混交造林方式,完成森林抚育面积 8 万亩,林地面积为 26060.92 公顷,其中以乔木林为主,面积为 16749.11 公顷。林业资源按乡镇分布统计,其中中34、心城区林地面积为 2118.08 公顷,义勒力特镇林地面积为 4620.14 公顷,乌兰哈达镇林地面积为6850.10 公顷,葛根庙镇林地面积为 9662.40 公顷,太本站镇林地面积为 2810.20公顷。截至 2020年末,完成造林种草 11.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 824534 立方米,草地面积 83700.411 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最大,占草地面积的 95.59%。草地资源按乡镇分布统计,其中中心城区草地面积为 486.27 公顷,义勒力特镇草地面积为 1545.09 公顷,乌兰哈达镇草地面积为 2706.56 公顷,葛根庙镇草地面积为 14194.21 公顷,太本19站镇草地面积35、为 64768.28 公顷。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取得重大进展。牢牢守住草原保护红线,率先完成 114 万亩基本草原划定调整验收,成为自治区视频验收试点单位。图 2-1 乌兰浩特市林地面积统计情况图 2-2 乌兰浩特市各乡镇林业资源分布情况20图 2-3 乌兰浩特市草地面积统计情况图 2-4 乌兰浩特市各乡镇草地资源分布情况国土绿化成效显著国土绿化成效显著。持续推进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低效林改造、重点区域生态治理、退化林修复等林业重点工程,累计完成造林 11.7 万亩。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结合义务植树活动,有计划、有组织、21多方式地开展宣传,营造全民绿化新格局,广泛宣传36、“种植幸福树”活动,积极组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投入义务植树活动。“十三五”期间市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社会志愿者、学生、居民累计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 7.5 万人次,义务植树 15.8 万株,掀起了全民义务植树高潮,社会尽责率达到 95%。因地制宜开展村庄四旁绿化,实现乡村绿化美化全覆盖。为了巩固造林成果,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加强义务植树基地苗木管护,义务植树基地苗木成活率达 90%以上。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系列活动,新增林业精品绿化工程 3 个,森林小镇 1 个。2019 年,乌兰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拟定了 乌兰浩特市创建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城市行动方案,明确了创建森林城市的总体目标、行动方案37、建设内容等,明确了在实施期限内,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与传承,乡村林草业实现质量提升,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扎实推进,切实推动森林乡镇及森林乡村建设,为乌兰浩特创建森林城市打下了扎实的基础。2020 年被评为自治区森林城市。林草产业蓬勃发展林草产业蓬勃发展。持续发展经济林、庭院果树经济林、林木种苗等生态支柱产业,并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项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各类产品更加丰富,产品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围绕三北防护林建设任务,重点发展沙果、龙丰、李子等果树经济林品种,完成经济林建设面积 1.8 万亩,其22中结果面积为 6743 亩,产量约 6000 吨,产值38、约 2000 万元。推行林果产业奖补金政策,撬动果农、果企加大投入,实现林果业产能递增。深入拓展森林康养产业,推进林业产业多元发展,综合效益显著提高。加快推进大兴安岭天骄生态文化园建设,打造集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开发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生态文明示范区。资源管护力度加大。资源管护力度加大。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大力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利用各类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大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及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极大地提升了全民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提升了共建共享森林环境和生态文化的社会共39、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流动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监管,持续推动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实施打击破坏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对管辖区域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等开展常态化巡护、疫源疫病监测、救助,境内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加。依托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项目,进一步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认真执行凭证采伐和采伐监督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和使用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确保林木采伐工作做到不超额、不串项、不挪用,截止 2020 年 11 月 8 日受理并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216 个,23完成林木采伐 5276.7m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共审40、核审批 83 个项目,流转林地 337.35hm2。完成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和林地“一张图”更新工作,并积极推进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工作。图 2-5 乌兰浩特市森林蓄积量趋势分析重点改革持续推进。重点改革持续推进。国有林场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科学经营,开展造林、抚育、更新、采伐等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共审核审批 83 个项目,林转林地 337.35 公顷。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程序,制止非法征占用草原行为,在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的前提下,合理推进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共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项24目 32 个。严格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国家级公益林获得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补偿资金 41、296 万元,惠及全市 30 个嘎查(村),2.21 万农牧民。顺利完成各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和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国有林场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逐步减少,不断建立健全符合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经营机制。森林保险工作扎实推进,降低了林业生产风险。2020 年,乌兰浩特市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首家“林长制”试点工作,明确了市、乡(镇)、村(嘎查)三级林长制;市级领导包片担任各乡镇市级林长,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组织架构;建立了以乌兰浩特市党政领导同志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 领导同志总负责,同级领导同志分区负责,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的42、责任考核制度。乌兰浩特市“林长制”的推行,为自治区级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构建了分级实施和压实责任的管理体系。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林木种苗建设发展迅速,共完成容器袋育苗生产 550 万袋,繁育大田苗 445 万株,建设樟子松良种基地 2 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完善森林防火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在重点地区建成覆盖半径 15 公里的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市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1和3以内,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各类经济损失。到 202025年,三家国有林场建扑火专业队伍 3 支,人员达 43 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43、升。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加强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为辅、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森防十六字方针,建立了以市森防站、各镇(办事处、管理区)林业工作站、村、组四级网络测报机制和联络员报告制度。做好各虫种、各虫期的监测调查工作,定时、准确发出预报。加强对重大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力度,共悬挂美国白蛾诱捕器 200 多个,全力开展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监测,累计防治作业面积 3.6465 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 100%,平均测报准确率 95%,产地检疫率 100%,平均成灾率低于 2,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四率”指标任务。针对食叶害虫爆发性强,危害严重的特点,突出44、抓好一、二代虫期防 治。加大防治投入,积极筹措防治经费,购置农药、药械。切实加强产地检疫,抓源头管理,摸清乌兰浩特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状况。全力开展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累计完成草原鼠虫害防治作业面积35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0.3万亩,实现了林业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第二节“十四五”时期面临新形势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26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党的十九大进一步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45、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林业草原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肩负时代发展新使命,乌兰浩特市林草事业发展面临新机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林草生态建设指明了新方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林草生态建设指明了新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生态公共产品,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让老百姓在分享发展红利的同时,更充分地享受46、绿色福利,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造福子孙后代”。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林草生态系统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战略全局,高度重视林业草原事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为林草保护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坚持系统观念,推进一体化保护修复,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生态根基。乌兰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第27一批创建森林城市的 7 个市(县、区)之一,自然本底条件优越,通过创建自治区级森林城市,壮大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社47、会力量,有利于树立和传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实应用和转化。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为林草发展做出了新定位。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为林草发展做出了新定位。201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内蒙古、四次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对内蒙古生态保护和建设提出了“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强调“内蒙古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全区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确立的战略定位,也是内蒙古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大责任”。构筑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已提升到48、国家重大战略层面,重大职责和使命将内蒙古草原森林保护修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新高度,提供了更加有利的发展条件,大力推进林业草原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努力拓展林草发展新空间,打造林草发展新引擎,持续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功能的发挥。人们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林草发展开启了新航标。人们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林草发展开启了新航标。生态文明建设最终落脚于生态建设,而森林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生态良好的基础,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纽带。森林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孕育了灿烂悠久、丰富多样的生28态文化,大力发展生态文化,可以引领全社会了解生态知识,认识自然规律,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促进社会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随着49、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健康绿色生态消费增长更加强劲,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迭代升级。良好的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加快孕育形成,清新空气、清洁水源、宜人气候等优质生态产品不断丰富,自然公园、休闲绿道、森林康养基地等生态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加。要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森林草原建设是基础,森林草原及其生态产品、生态公共服务设施供给能力的不断提高,是促进国土美丽、家园美好、增进人民群众绿色生态福祉的基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林草产业拓展新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林草产业拓展新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50、布局,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彰显了我国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定力,要求系统实施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碳汇生态工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把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绿色生态产业打造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为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维护生态安全作出更大贡献。因此,大力发展以森林为依托的特色经济29产业,使人们能够增收致富。加快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让广大人民群众受惠其中。生态空间治理的科学布局为林草发展赋能新要求。生态空51、间治理的科学布局为林草发展赋能新要求。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要坚持走科学、生态、集约的绿色发展道路,在国土“三调”成果一张底图上落实绿化空间,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提升林草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全力打造全域生态安全格局。乌兰浩特市地处大兴安岭南麓,位于我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北方防沙带”东部区位的核心位置,是我国北疆绿色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通过因地制宜的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区绿化美化、生态廊道建设、农田林网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宜居城市建设,52、恢复退化生态系统,进而惠及乌兰浩特周边生态系统,最终构建起完善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形成大兴安岭南麓各生态系统协同治理的生态格局,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保护做出“红城”贡献。第三节“十四五”时期面临新挑战“十三五”时期,全市林草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林草保护和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压力增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压力增大。在营林造林方面重栽轻管,30森林质量总体水平不高,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毁林开垦、林粮间作造成林地流失现象仍较严重。林粮间作等对林地草原破坏的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林地内开垦现象严重。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艰巨。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艰巨。全市森林资源总量不足,53、森林质量和功能不完备,森林灾害防治压力大,非法破坏和开垦草原等多种问题并存,影响全市生态系统功能的稳定发挥,造林绿化空间有限,自然条件相对恶劣,林木生长状况较差,林草生态环境仍很脆弱,生态系统建设整体性和系统性有待建立,亟需采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措施。森林生态效能偏低。森林生态效能偏低。林业产品供给能力不足,生态资源还未有效转化为优质的生态产品和公共服务,尚未形成产业优势。森林食品、林药等非木林产品供需矛盾突出,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低,林业巨大的生成潜力未充分发挥。生态服务功能有待加强,优质生态产品不够丰富,林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有待探索,支撑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束缚还较普54、遍。制度建设和投资机制有待完善。制度建设和投资机制有待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不健全,林草生态建设基本依靠政府投入,社会资本投入极少,投入渠道单一,不能满足实际生态建设需要。融资渠道不畅,林业贷款贴息、林权抵押贷款等投入机制尚未完善,林业全周期信贷产品有待开发,市场配置资源在林草生态建设领域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31林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林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林草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发展相对滞后,规模化程度较低,龙头企业带动当地林草产业发展效果不明显,没有形成产业集群,林业经营主体低小散问题依然突出,流转机制不健全,林业规模经营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林草业可利用资源尚未形成产业优势,带来的“直接”经济收55、入有限,对农民的增收带动能力不强,“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有待拓宽,林草产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不能很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林草业的多样化需求。林草治理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林草治理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全市大部分森林质量差,草原监测评价体系尚未建立,草原奖补制度还有待完善,草原灾害防控能力较弱、林草专业执法力量薄弱。缺乏林草专业执法机构,原森林公安转隶后,目前林草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主要依靠盟林草执法大队和委托乡镇林业执法队,难以适应林草行政监管执法办案新常态。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科技支撑亟待增强。林区道路、供电、饮水、通讯等基础建设滞后,大多56、未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投资计划,自我发展和更新能力差。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管护、林业执法、有害生物防治等装备落后,灾害防控能力还不强,自然保护地法规政策有待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健全,资源保护监管有待精准化。林业人才队伍弱化,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与承接32能力矛盾突出。林业数字化能力尚需提升,林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不高,高新实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不足,科技创新驱动有待加强。基于此,面向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全市林草保护和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对林草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新机遇新挑战、新矛盾新问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57、应变、主动求变,在抢抓机遇、应对挑战中掌握工作主动权、打好发展主动仗,通过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具体工作,全面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的跨越。33第三章 总体要求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为契机,聚焦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58、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以推进林草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结合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实施重大战略、推进重大工程、深化改革创新为抓手,着力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深入开展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富民产业发展,强化基础设施保障,提升林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现新时代林业和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乌兰浩特绿色生态新篇章。34第二节 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服务大局。坚持统筹规划,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目标,全面服务“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充分发挥59、林草在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引领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安全屏障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落实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基本草原保护政策,积极保护物种多样性及其栖息环境。坚持尊重自然规律、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原则,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人工促进自然竞争、人工辅助自然恢复为主,促进草原、森林、湿地正向演替,加快构建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全面保护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施策。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施策。根据乌兰浩特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实际,探索不同类型的发展模式,60、在保护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资源,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生态与建设平衡,统筹规划全市林草发展,充分考虑生态保护修复与城乡发展需求,妥善处理保护和发展、整体和重点、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努力构建林草发展新格局。坚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筹自然经济社会属性,合理制定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科学确定林草生态空间。根据35全市特色林草资源分布和产业发展基础,积极培育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潜力产业,深入实施小品种大产业培育,塑造林草产品和服务品牌。贯彻自治区“五大任务”建设要求,优化林草产业发展布局,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和防范市场风险能力,形成资源支撑、产业带动、品牌拉动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坚持61、富民惠民,共享发展。坚持富民惠民,共享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推进全域国土绿化美化,精准提升林草质量,合理利用优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开展生态化经营,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坚持改革创新,科技兴林。坚持改革创新,科技兴林。把改革创新作为林草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深化林草各项综合改革。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林业和草原科技保障体系,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林草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市场主62、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市场化运作模式,激活主体,激活要素,引导各类要素向林草产业汇聚。更好发挥政府引导扶持、政策支持、完善服务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等作用,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36第三节 规划编制依据1 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2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3 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4 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 指导意见5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6 关于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7 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8 “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9 全国63、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10 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 年)11 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 年)12 “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13 “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规划14 脱贫地区“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指引15 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16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17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3718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19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规划(2021-2025)20 关于64、印发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10 大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1 兴安盟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22 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23 兴 安 盟 国 家生 态 文 明 建 设 示 范 盟 创 建 规划(2018-2030)24 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十四五”发展规划25兴安盟农村牧区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26 兴安盟乡村振兴产业规划(2021-2025)27.乌兰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28 乌 兰 浩 特 市“十 四 五”农 业 农 村 发 展规 划(2021-2065、25)29 乌兰浩特市“十四五”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30.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38第四节 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全市森林草原资源质量明显提升,湿地保护与恢复初见成效,林草生态系统对碳中和贡献明显增强,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日益提升,林草支撑保障体系更加有力,林草产业富民惠民成效显著,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奠定坚实基础,美丽乌兰浩特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林草资源质量迈上新台阶。林草资源质量迈上新台阶。严格保护森林资源,森林蓄积达到 85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 66、10%以上;加强基本草原管理,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 70%以上,退化草原得到进一步治理修复,人工种植饲草面积达到 5 万亩。缓解草原承载压力,草原生态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实现双赢。湿地保护成效取得新进展。湿地保护成效取得新进展。强化自然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成,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保护更加有效,湿地保护率和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全面提升。林草治理能力达到新水平。林草治理能力达到新水平。加快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林长制全面建立。林草科学监管、持续经营、碳汇交易、生态补偿等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依法治林治草能力明显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提到新高度乡村绿化美化提到新高度。加强乔木种植,提高城区主、67、次干道绿化率。提高村庄绿化,建设一批村庄绿化美化示范39村庄。大力加强对现有尚未绿化和未达标县乡道路的绿化工作,建设农田林网,维护前期水岸绿化成果,形成覆盖全域的森林网络结构。林草产业发展再创新突破。林草产业发展再创新突破。林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转型效果初显,实现林草产业总产值持续增加,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不断凸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林草保障体系更有新成效。林草保障体系更有新成效。林草灾害和有害生物防控水平不断提高,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3以下,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3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10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10以下。科技创新驱动能力不断增强,智慧林68、草建设加快推进,高效生态监测体系基本建成。表 3-1 乌兰浩特市“十四五”林草保护发展主要指标(一)序号序号指指标名称标名称2 2025025 年末年末属性属性1森林覆盖率(%)10约束性2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85约束性3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立方米/公顷)48预期性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70预期性5湿地保护率(%)38预期性406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树保护率(%)90/90预期性7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0.9/3预期性8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3/10预期性9林草产业总产值(亿元)1.5预期性41第五节 总体布局乌兰浩特市林业生态建设始终坚持以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69、治理为目标,以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等为重点,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村屯绿化、森林抚育和森林生态建设,增加森林资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为此,本规划将林草生态空间划分为两区,即林草生态安全屏障区和生态环境修复区。林草资源富集,重点实施林草保护类工程项目,不断提升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效益,促进地区森林草原质量和面积双提高,为我市绿色发展提供生态安全保障,进一步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图 3-1 乌兰浩特市林草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环境修复区4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乌 兰浩特市森林资源70、地形地貌和河流水系分布特征,以及现有产业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等分布格局,在坚持生态完整性、分区管控和区域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一致、功能分区界限与流域、行政区界吻合的原则,根据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格局,将乌兰浩特市划分为四大生态功能区:西北部山林防护功能区、中部城镇发展功能区、东部草原生态保护功能区、南部农业生态发展功能区。西北部山林防护区:集中分布于义勒力特镇和乌兰哈达镇东北部,本区是市域内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区,应发挥该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的防风、固沙、保持水土和调节径流的作用,维持城市生态格局。同时,应充分发掘和利用林地资源,带动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村镇企业和多种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村71、振兴。中部城镇发展区:主要涵盖乌兰浩特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中心城区、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珲乌(G12)高速和 G302 沿线;本区是生态演进最为激烈、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地区。土地使用鼓励集约利用,总量控制,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城区绿地建设,提高街道绿化率和乔木种植比例,大力开展生态产业体系建设,落实生态社区规划,创造宜居宜业的市民生产生活环境。43东部草原生态保护区:涉及太本站镇全域以及葛根庙镇东北部,是乌兰浩特草地资源集中分布区域,地势较为平坦,应采用空间规划和生态治理工程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区的土地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科学指导,建设防护绿化带,综合改善本区的生态环境条件,为未72、来城区发展提供较好的后备资源。南部农业生态发展区:位于乌兰浩特市中心城区西南部,行政区划上大部分属于斯力很农业园区,农田主要分布在该区域,按照土地利用类型可分为旱地区、水浇地区及少量天然牧草地和林地。本区应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农田林网;合理利用现有水源,推广节水灌溉,建设高标准灌排工程,努力扩大有效灌溉面积;采取各种工程措施,回灌补源,提高地下水位,有效防止土壤盐碱化及自然环境恶化,封育、改良天然草场,建成畜牧养护区,推广农牧结合、棉粮间作、林粮间作等生态农业模式,力争形成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44图 3-2 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格局以“三山两河一湿地”治理为主线,以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73、治理为目标,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切实加大保护建设力度,实现地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生态系统更稳定、生态服务功能更强大为目标,构筑北疆绿色生态屏障。“山”是指罕山、敖包山、天骏山。加强山体天然林保护及人工造林,从而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积极推进神骏山生态修复和大兴安岭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河”指归流河、洮儿河两大河流。加大林草植被建设,保持水土,提高水质,合理利用,保障生产生活及农业用水安全。“湿地”为洮儿河湿地和我市其它区域零星湿地。重点开展湿地修复、植被恢复,推进湿地保护设施建设,恢复湿地生态功能。45图 3-3 乌兰浩特市湿地现状“林”指现有林地资源,深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全面加强天74、然林保育、公益林管护、退化林修复,大力提升新造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屏障功能。“田”,以控制农田土壤风蚀和沙尘污染为目的,加强以农田防护林建设为主的平原绿化,庇护农田,增强和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草”是针对乌兰浩特市基本草原,积极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草原良种繁育、草原生物灾害防控和草原质量提升等工程,科学开展退化草原改良,人工种草生态修复等措施,提高草原植被盖度和多样性,恢复和提升草原生态功能;扩大林下优质牧草种植面积,促进“两牛”产业发展。46图 3-4 乌兰浩特市林地现状图 3-5 乌兰浩特市草地现状47第四章 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第一节 强化森林保护全面保护天然林全面保护天然林。落实严格的保护75、措施,促进天然林向顶级群落演替,不断提高天然林生态系统功能。依据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并轨原则,加快建立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绩效评价、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制度。加强自然封育,持续增加天然林资源总量。强化天然中幼林抚育,开展退化次生林修复。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根据森林资源的整体成长状况,选择丰富多样的林木种类,保证林分空间结构的科学性,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森林资源管护水平提高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建立和实行以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森林培育、保护、利用决策管理机制,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76、程,重点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加大人工纯林改造力度,培育复层异龄混交林。强化森林资源全时域、全方位、全过程保护和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禁止毁林开垦,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依法依规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推进智能巡护系统的搭建和数据采集进度,全面掌握森林资源管护状况、林区社会治安动态,及时处置危害森林资源安全违法行为,实现对森48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到 2025 年,森林覆盖率达到 1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 85 万立方米,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达到48 立方米/公顷。第二节 加强草原保护全面落实草原保护制度全面落实草原保护制度。加强基本草原77、保护管理,继续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实行基本草原用途管制,保护天然草原。持续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依法赋予广大农牧民长期稳定的草原承包经营权,完善现有草原承包关系,规范草原承包流转工作。加强草原确权承包档案管理,健全草原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实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不断强化草原科学利用水平,科学落实草畜平衡,根据草地承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引导鼓励牧民降低牲畜数量。严格划定禁牧区域和确定禁牧时间,落实草原轮牧休牧制度,防止过度利用草原,实现禁牧、轮牧、休牧科学化,形成保护和科学利用草原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草原生态监测。持续开展草原生态监测。探索建立“智慧林草”平台,开展草原资源调查78、和监测工作,完善草原资源档案。完善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网络,提高草原灾害防控能力,建设草原生态资源固定监测点,实现草原数字化动态管理,全面提升草原监测能力。提升草地质量,优化草地布局。持续推进呼和马场、平台靶场等牧草地保护修复工作,完善天然牧草地保护制度,推进草田轮作、天然牧草地改良与生态退耕还林49还草工作。到 2025 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 70%。第三节 加强湿地保护严格保护自然湿地严格保护自然湿地。落实湿地管护责任,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生态系统典型、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的自然湿地,逐渐形成覆盖面广79、连通性强、层级合理的湿地保护体系。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湿地保护能力建设,禁止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预报湿地有害生物及自然灾害的发生。到 2025 年,湿地保护率达到 38%。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对乌兰浩特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实施湿地保护及湿地功能修复,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科学确定湿地管控目标,确保湿地总量稳定。加强高生态价值湿地建设和保护,逐步提高湿地保护率,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中央财政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增强湿地生态文化建设增强湿地生态文化建设。在严格保护前提下,适当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自然体验、80、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活动。积极推进湿地宣教及体验设施建设,提升自然教育体验服务能力,制作自然保护地科普手册,举办文学、摄影、书画等各类生态文艺作品创作及展演活动,向公众普及生态科学知识,传播生态文化。推行参与式社区管理,建立志愿者服务体系,50健全湿地社会捐赠制度,支持和传承传统文化及人地和谐的生态产业模式。搭建多元开放的交流平台,加强全媒体宣传推广,扩大生态文化对外交流。建立自然保护地研学宣教体系,全面提升生态文化教育服务水平,探索生态保护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新途径。第四节 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加强野生动植物监测加强野生动植物监测。推进野生动植物资源系统性保护,采取设置监测点、购置监测设81、备等多种途径,着手构建监测网络,摸清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情况、种群数量、栖息地状况,提升动态监测能力。持续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健全部门协调机制,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专项行动。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强化重要鸟类迁飞通道保护,连通其生态廊道,扩大栖息地范围。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管理,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繁育、利用监管,开展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及其产品制品认证标识。实施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实施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谋划建设野生动物救护网络,填补收容救护能力空白,确保野生动物得到有效救护,扩大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数量。谋划建设野生动物救护站及珍稀82、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站点,初步具备救护水平。抢救性保存珍稀濒危物种遗传物质,对濒危野生动物开展遗传资源采集、保存及研究工作,规范基因谱系档案管理,不断提高区域野51生动物收容救护水平。谋划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及野生动物救护体系,提升野生动物救护能力。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长效机制,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不断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能力,提升疫病监测和预警水平,确保疫病在较小范围内得到及时控制,避免疫情扩散。推进野生动物疫情常态化防控,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布局林草外来物种监测站点,组织制定外来入侵物种灾害83、防控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防控指挥和应急处置系统。完善外来入侵物种重大生物灾害或疫情检疫执法联动机制,严格外来物种审批和管控,防止和减少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生态灾害。加强对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加大松材线虫病、松毛虫、草原鼠、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到 2025 年,实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植物种数保护率均达到 90%以上。52第五章 加强林草资源修复第一节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提升科学绿化水平提升科学绿化水平。深度挖掘现有林地造林潜力,科学合理安排绿化用地,落实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推动国土绿化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坚持调整优化84、树种、林种、林分和造林结构,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培育珍贵树种,积极营造混交林。加强新造幼林地封育、抚育、补植补造,建立健全后期管护制度。有序推进城乡绿化,充分利用城乡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等见缝插绿。深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鼓励农村“四旁”植树,大力营造环屯林、宅旁林、经济林,引绿进院、引果入园,建设美丽和谐宜居乡村。加大对古树名木的宣传力度,讲好“古树故事”,传承“古树精神”,在公众充分了解保护古树名木的价值和意义基础上,进而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使公众积极配合并自觉参与到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中。加强重点区域绿化加强重点区域绿化。加强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85、善,实施流域治理造林、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生态防护廊道建设,重点抓好重要河湖沿岸、干线公路铁路绿色通道绿化提升,全面提升森林生态功能。严格落实林地保护目标,以增绿提质增效为基本要求,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积极推进国土绿化工作。53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坚持全民义务植树,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大规模植树增绿,绿化美化国土空间。进一步健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制,提高义务植树尽责水平和实际成效,全面提升乌兰浩特市生态文明水平,营造全民“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加强组织发动,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义务植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86、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推进义务植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国土绿化新格局。鼓励支持“创业林”“园丁林”“天使林”“青年林”“少年林等纪念林、纪念树,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推动植树增绿的氛围。推进森林进城、森林环城,构建完整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途径,大力宣传义务植树在推进全市国土绿化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国土绿化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号召社会各界各业踊跃参与到义务植树活动中来。规划在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设立绿化和义务植树公益性宣传标牌,在电视、网络、公众号、短视频等新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义务植树活动情况。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开展义务植树宣传活动,积极构建全87、市动手、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国土绿化新格局。积极适应广大群众栽植纪念林的需求,在义务植树基地建立纪念林专栏,依托现代科技网络信息系统,满足栽植者对纪念林内挂牌管理的树木实时观测、动态管护。健全义务植树登记54卡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以街道办事处、乡镇为单位对适龄人群进行归口登记管理,属企业、团体的核发义务植树登记卡,个体、工商户的要造册登记,每年进行考核评定。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参照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文件关于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0115 号)、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全绿字20172 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88、区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内绿委发20173 号)文件要求,制定乌兰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坚持“专业养护管理和单位个人养护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的管理范围、管理内容,制定不同层级的管理方法和养护措施,做到及时保护、定期检查。加强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加大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对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严厉打击,追究其法律责任。完成全域古树名木挂牌工作,落实管护责任人。依据现有的古树名木资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调查工作,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进行反复验证,确保普查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进一步提高普查质量,并建立古树名木89、动态信息库。制定全域古树养护复壮措施,对于长势衰弱树种进行等级划分与积极抢救,提高古树名木管理的科技支撑,充分利用先进的林业科学技术,高效养护建立古树名55木动态信息网络,实现智能化、数字化管理。规范古树名木管理,保证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率达 100%。专栏专栏 1 1 实施义务植树项目实施义务植树项目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规划建设 8 处义务植树基地,保证每个乡镇均有 1-2 处义务植树基地,并设立明显的标识标牌,吸引公民爱绿护绿、参与绿化的热情,持续推进造林绿化深入普及。通过建设,使义务植树基地成为具有地域民族风情、自然科普宣教、森林康养休闲为一体的绿化示范基地90、。提高植树尽责率提高植树尽责率。“多点多次”持续推进各种义务植树活动,不断提高植树尽责率。结合乌兰浩特地区实际情况,继续组织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等团体,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创新义务植树形式创新义务植树形式。继续广泛开展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尽责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扩大义务植树尽责范围。公众除了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外,还可以通过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认建、认养、认管城市绿地或认养古树名木,履行植树义务。对于以网络认捐、认养等形式参与到义务植树活动的团体和个人,相关负责单位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同时,在现有“青年林”“政协林”“援鄂英雄林”等纪念林基地建设基础上,可结91、合区域历史文化特点,丰富相关系列主题生态林形式,并在造林地挂牌、设置标语和刻立碑文。要组织建立义务植树服务机构,建设服务平台,开通网上业务办理,为公民义56务植树提供快速、便捷的线上线下对接服务,实现扫码通办。第二节 加强森林生态修复修复退化天然林修复退化天然林。巩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成果,全面保护天然林。科学开展天然林经营,采取森林抚育、后备资源培育等人工促进天然修复措施,调整林分层次结构,优化树种组成,培育复层异龄混交林,提高天然林森林质量,促进天然更新和森林正向演替。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遵守林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确保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92、积量“双增”目标的实现。加快开展人工林经营。加快开展人工林经营。大力推进人工商品林集约经营,合理提高森林经营强度,积极改造低质退化林分,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产出。推进人工公益林近自然经营,科学实施森林抚育,适时调整林分密度,促进林木生长,推进混交林培育。新造林地应优先营造混交林,推行针阔混交、乔灌混交,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有步骤地对现有产生飞絮树种和易发生病虫危害及生长不良的树种进行更新替换。科学建设农田防护林带科学建设农田防护林带。对规划未建农田防护林带、断带缺失农田防护林带采取人工造林措施,恢复新建农田防护林带。对枯死、稀疏等退化农田防护林带采取皆伐改造,修复农田防护林带。对成过熟93、农田防护林带采取皆伐更新造林,57加快成过熟农田防护林更新步伐。新造农田防护林以乔木树种为主,不适宜乔木树种生长的地块选择灌木或乔灌混交。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充分发挥粮食安全保障作用。专栏专栏 2 2 实施封山育林项目实施封山育林项目林地封育项目林地封育项目:对乌兰浩特市各乡镇 3 万亩有林地进行封育,提高林分质量。加强林草监测加强林草监测:加强对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森林灾害、林下可燃物、古树名木等调查监测;实施林草资源网格化管护,将林草资源划分为若干网格,将网格内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林长和护林护草员。积极探索智慧林草建设,不断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一套数”,随时掌握94、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和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实现全过程周期管理。三北六期项目:三北六期项目:实施封山育林项目 61817 亩,其中白音花林场3255 亩,城郊办事处 2173 亩,葛根庙镇 3143.934 亩,呼和马场10404.45 亩,胜利林场 1116.6 亩,斯力很镇 7726 亩,乌兰哈达镇12390.25 亩,新城办事处 1426.8 亩,义勒力特镇 20181 亩;实施森林抚育项目 19500 亩;实施退化林修复项目 31813 亩,其中灌木退化修复 12708 亩,斯力很镇 1597 亩,乌兰哈达镇 283.7 亩,乌兰浩特市国有林场 15297 亩,义勒力特镇 1927 亩。95、第三节 加强草原生态修复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建立健全草原生态保护修复58监管制度。加大退化草原治理力度,实施人工优质牧草地建设,采取“三化”草原治理和草原围栏封育等方式,加快退化草原植被和土壤恢复,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针对重度退化地区,采取围栏封育、人工种草、免耕补播、松土施肥等措施综合治理。针对中度退化地区,采取围栏封育、切根、松耙、施肥等措施进行改良,沙地植被重点采取补播措施进行改良。针对水土条件较好的轻度退化地区,建设人工草地。开展人工优质牧草地建设,促进草原生态修复与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针对已垦草原,有计划地退耕还草。建设高产优质苜蓿和羊草示范基地,促进草畜配套,96、为草食畜禽提供优质牧草产品。重点实施草原围栏、退化草原补播改良、人工草地、毒害草治理等项目建设,加快“三化”草原植被恢复。第四节 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建立矢量数据库,制定自然保护 地边界勘定方案、确认程序和标识系统。完善保护基础设施,强化科研监测,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提高湿地固碳释氧能力,保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按照“人工措施为辅、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在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微地形整治的基础上,开展湿地植被恢复。加强自然保护区科学化管理,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推进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信息化、智能化。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59然生态系统修复,重点开展陆生野生动物97、栖息地、迁徙廊道和废弃地修复,增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度,提升典型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生境质量。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发展制度体系。落实征占用湿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制度。严格限制开发,控制湿地污染,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加强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湿地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增强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兴安盟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全面保护乌兰浩特市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发挥湿地功能,规范湿地利用行为,强化湿地利用监管,加快推进退化湿地修复,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监测和评估,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60第六章 建设高质量的林草发展体系第一节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巩固扩98、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和职工队伍的动态监管,建立完善国有林场职工激励约束制度体系,持续推动职工社保、员额经费、事业编制和国有林场架构等改革关键政策全面落实。充分释放国有林场改革活力,大力培育和保护国有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提供公益服务,促进国有林场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林区富裕和谐。开展封山育林(草),加快退化林改培,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以及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保持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基本稳定,提升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质量。第二节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盘活集体林地资源,拓展林地经营权能,提高集体林业“绿色经济”产值,促进生态美99、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巩固集体林权“三权分置”改革成果,进一步拓展集体林权权能,鼓励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积极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各种社会主体依法依规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参与流转林权。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创新林业经营组织方式,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委托经营等共同发展的集体林经营方61式。引导具有经济实力和经营特长的农户,发展家庭林场、创办林业专业合作社,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进山入林”,充分尊重林权权利人的主体地位,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依法平等使用林权,100、提升投资人信心。赋予集体林经营主体更多自主权,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依法保护林权,健全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处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加大纠纷调处力度,平等保护双方权益,增强农民与林业经营主体产权保护观念和契约意识。加强基层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林权服务和管理网络,大力推行一站式、全程式代理服务模式。规范行政许可办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服务”,建立综合服务平台。第三节 加快林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通过增加管护岗位、发展特色产业、鼓励自主创业等途径,妥善安置林区职工。改善林区职工生产生活和居住条件,实施移民进镇、撤场建站,有序引导林101、区人口转移。统筹安排国有林场林区供电、饮水安全、给排水、供暖改造、通信设施、绿化、美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管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现代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大林区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林区城镇化建设。加大对基层林业站和国有林场的62投入,推进林业站工作标准化建设。升级改造防火应急道路,将林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对重点林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治理,基本实现林草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全面加强不稳定因素隐患排查,切实解决林区困难职工和群众生活难题,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专栏专栏 3 3 实施林场基102、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胜利机械林场观光采摘园建设项目:胜利机械林场观光采摘园建设项目:建设小苹果、李子采摘园950 亩,以及停车场、景观设施等。中药材仓储库建设项目中药材仓储库建设项目:在白音花林场、胜利机械林场建设总面积 2000 平方米仓储库,为我市发展种植中草药产业进行配套建设。果品果品、药材通风库建设项目药材通风库建设项目:在白音花林场、胜利机械林场建设总面积 2000 平方米通风库,为我市发展果树、种植中草药种植业进行配套建设。果品冷藏库建设项目:果品冷藏库建设项目:在白音花林场建设 1000 平方米果品冷藏库,在呼和马场建设 300 平方米果品冷藏库。田园综合体骑行103、旅游营地建设项目田园综合体骑行旅游营地建设项目:在胜利机械林场建设总面积3 万平方米旅游基地,包括宿营房屋、停车场、游乐设施及绿化景观。第四节 完善林草产业体系推动牧草产业全链条发展推动牧草产业全链条发展。依托已垦林地草原生态修复资源优势,推动牧草产业全链条、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饲63草业,稳定优质饲草种植规模,培育壮大羊草产业。大力发展生态草业,让广袤的草原沙地变成“聚宝盆”“碳汇库”。加快推进草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引进现代化草牧业企业,打造“育种收、储加销”全链条产业圈。深化与大型饲草种植、加工科技型企业合作,谋划建设现代草牧业科技产业园,探索建立集生产、加工、销售、仓储、物流等融合发展的104、一体化饲草产业平台。加快草畜一体化园区建设,推动肉牛和饲草产业实现跨越发展。配套发展饲草产业,推广种植紫花苜蓿、燕麦,扩大青贮玉米播种面积,打造羊草种植基地。推进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化推进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培育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生态观光、自然教育等新业态新产品。充分发挥林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果、花、菜、菌、药等特色产业合特种养殖业,实现绿色林海成为百姓的“果篮子”“花篮子”“菜篮子”“药篮子”。做大做精林下产业链,推行“林+药+果+菌+草+禽畜”种养殖模式,鼓励食品加工企业利用草原、林下产品,开发预制菜及药膳滋补型绿色食品,延伸绿色产品产业链条。培育林产105、品加工业培育林产品加工业。坚持向森林经济要效益,加强与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合作,一体规划、协同建设,推动地企联合打造森林食品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木材加工集群,不断提升木材及附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发展生物质能源、生物基材料等新兴产业。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和林草产品推广,促进市64场主体倍增。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林草特色品牌建设,开展林草产品产量升级。提高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林业产业的动力与能力。增加奖补,助力林业发展,提高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林业经济发展的能力,积极为林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技术信息等提供服务。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深度挖掘林区旅游资源,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协作,开发一批体现106、林区特色的文旅产品。培育壮大生态康养产业,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人文景观资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发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康养产品。加强碳汇项目储备库建设,重点开发造林碳汇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适度发展草地碳汇项目,探索建立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和林草碳计量模型,试点推进林业碳汇实现交易,力争在自治区“碳普惠”交易平台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努力进入碳汇交易市场第一方阵。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拓宽生态价值转化途径,畅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提升点绿成金本领,推动生态产业成为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推动生态产业发展破题见效,探索林草碳汇价值保险落地,全力争创国家生态产品107、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以及自治区级森林碳汇价值实现试点林草湿碳汇工作试点。专栏专栏 4 4 推动林业产业建设项目推动林业产业建设项目65林下种植乡村观光旅游项目:林下种植乡村观光旅游项目:在白音华林场建设 2000 亩道地药材,进行大面积不同花色药材的块状拼接形成景观,促进乡村产业及旅游业发展。设施林果业建设项目设施林果业建设项目:在全市范围内的 200 个大棚,经过改建后进行软枣猕猴桃 2-5 年生苗木栽植。利用乌兰浩特市硬件设施优势,引入高附加值的南方水果或在大棚内高产的水果,增加地方果类品种,完善乌兰浩特市特色经济林基地。坚果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坚果产业提质增效项目:积极开展以樟子松嫁接红松、山108、杏嫁接大扁杏为主的坚果产业提质增效工作,每年各 3000 亩递增,加强产业技术推广及人员培训,巩固和发展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林果产业大力发展林果产业:打造从生产到加工完整产业链,建立完善包括经济林种苗、合作社经营、示范基地产业体系。将 2 万亩经济林地整体进行质量提升,加大扶持示范户力度,做大做强林果业,创造乌兰浩特地区特色林果产业品牌;并着重以沙果产业为主,形成兴安沙果地标式品牌。培育壮大林果业龙头企业,补齐林产品加工转化短板。继续支持兴安盟可为食品有限公司发展壮大,推动北果传奇品牌果汁、果干、果酱、果糕等 20 余个品种创新发展,提高企业原材料质量,增加原材料供给,使其成为产业规模大109、科技创新强、加工程度深、示范带动好的林产品精深加工基地。针对林果业生产中的关键技术环节,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开展实用、实效、通俗易懂的林果科技培训。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项目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项目:按照“乌阿海满”黄金旅游线的发展66战略,加快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打造城镇绿化品牌。“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建设大兴安岭生态文化园、森林乡镇森林乡村建设、国有林场发展森林旅游等项目建设。采取以森林公园和湿地保护区为点,以主要森林乡镇、森林乡村景观为网络,形成点、线、面结合的森林旅游产业。逐步形成以大兴安岭天骄生态文化园为龙头,森林乡镇、森林乡村、国有林场为骨架,布局合理、类型齐全、特色突出,富有活力的110、生态体系。规划以村屯绿化美化为抓手,重点建设森林乡村、森林特色小镇以及城南大黑山森林公园、簸箕山森林公园、城南湿地水田体验区、市域东南牧区文化体验区等生态旅游示范区,力争到近期规划期末,森林旅游继续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市年生态旅游人数超过 110 万人次,生态旅游成为乌兰浩特市主要的经济增长点。第七章 着力提升林草治理能力第一节 全面推行林长制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不断健全完67善“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新机制。全面压实林草资源保护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林草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跨越。持续优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全覆盖、网格化的林草资源管护责任区。加111、强市乡两级林长巡林、林长制督察,设立林长制督查考核指标,重点督查考核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加强乡镇综合服务中心林草工作力量和能力建设,确保林长制末端落实坚强有力。探索授权(委托)乡级政府履行林草行政执法职责。不断拓展“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暨“一林一警”等协作模式的内涵和外延。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研究确定林草发展重大决策,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建立林长制信息公示制度,在重点区位设立永久性林长信息公示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林长制督查督办制度,推动各级林长了解掌握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建立林长制档案管理制度112、和信息通报制度,提高部门间工作协同质效,及时主动回应各界关切。完善林长制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长制运行保障政策。第二节 发挥碳中和林草效能建立植树造林、森林抚育、资源保护的林业补贴政策,逐步扩大补贴规模。调动全社会造林的积极性,壮大造林绿化的社会力量。大力推进森林、湿地和草原生态系统在改善68生态的同时,兼顾提高碳汇能力、应对气候变化等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发挥协同效应,增强碳中和能力。开展林草碳中和能力本底和潜力评估,准确掌握林草碳储量与碳汇量的现状、变化和潜力。深入研究森林、草原、湿地等陆地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的实现路径,探索建立林草碳汇培育机制、储量评估、监测监管以及交易和政策保障体113、系。普及碳汇知识,树立低碳经济理念。积极宣传林草在实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利用网站、微信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森林、草原和湿地碳汇,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碳排放、碳汇与碳交易。完善森林草原保险相关管理办法,促进保险机构在森林草原保险经营中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统筹推进林农和森林草原业经营主体参保。到 2025 年,中幼林合计总面积 257300 亩。第三节 弘扬林草生态文化广泛宣传国土绿化知识广泛宣传国土绿化知识.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厚植绿色发展意识,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大力发展现代林草114、创意文化产业,深度挖掘整合林区和草原的人文资源、特产资源和自然风光资源,探索构建林草文化体系,弘扬绿色文化,促进林草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转换。大力宣传林草保护建设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弘扬绿色发展理念,69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草发展的良好氛围。精心策划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进建言资政、媒体主题宣传、生态文化传播、生态文明教育和森林城市建设等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依托青山绿水和冰天雪地,逐步发展红色旅游目的地,讲好红色故事,让群山密林的红色印记成为传承红色血脉的动力源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站等主流媒体,突出抓好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林草改革发展、乡村振兴等重115、点领域的宣传。传播林草生态文化价值传播林草生态文化价值。依托各类自然保护地、林草科普基地,开展青少年走进森林、走进湿地、走进草原教育活动。结合植树节、湿地日、生态日、爱鸟周等重要纪念节日,广泛开展以生态保护、森林碳汇、森林防火等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活动。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讲好林草故事,记录好、宣传好林草成就。依托现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文化园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以及规划建设教育基地,增设数字化的科普宣教设施和解说标识体系,丰富多形式、多层次的生态科普教育活动形式,提高自然教育趣味性。同时,联合企业、学校、社区开展自然课堂、生态科普校园行、自然风光摄影比赛等活动,实现森林生态文化“进企业116、进校园、进社区”,广泛开展生态科普宣讲团的培训,形成完整的科普志愿者管理机制,为日常科普教育提供有效服务。利用生态节日,传播自然科学,弘扬生态文明,使公众更加70认识自然、热爱自然,增强群众保护意识,传播林草生态文化价值。专栏专栏 5 5 林草生态文化建设项目林草生态文化建设项目自然教育自然教育:依托洮儿河公园、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北山森林公园、城南大黑山森林公园、簸箕山森林公园,建设宣教中心、自然课堂和自然教育基地,开展生态科普教育,充分发挥湿地、森林科普宣教场所在承载林业生态文化建设中的独特功能。通过解说牌与物联网技术相结合的形式布设相应知识点位,访客可通过定位讲解、拍照识别、视频欣赏等117、形式体验自然教育课程,领略森林和湿地的生态之美,打造可看、可听、可闻、可摸、可互动的“立体教科书”。开展森林湿地康养休闲运动的同时,引导人们探索自然活动,向其科普生态相关知识,提升人们的科学认知水平,使其认识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生态体验生态体验:以大兴安岭生态文化园、北山蒙古风情园为载体,城南湿地水田和市域东南草原牧区资源为基础,充分利用城区内现有的公共活动空间,提高生态科教场所的可达性和利用率,加大生态文化宣教力度。通过生动地展现自然教育、生态教育相关知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教育活动,为公众提供回归自然生态、感受生物奇趣的场所,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和自然科学文化素质。文化传承118、文化传承:乌兰浩特市拥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文化传承,拥有辽金文化遗址,历史悠久;藏传佛教文化源远流长,底蕴深厚;红色革71命文化声名远播,影响深远;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府成立地点,战略地位举足轻重。在历史场所中,增设智慧解说系统,通过特色展陈方式,再现历史风采;或将蒙古民族文化元素融入到景观再造中,体现园区文化,使得游客在游览的同时,追溯历史记忆,传承时代精神,感悟幸福生活,让人们在接受历史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加深对于红城生态文化的了解和热爱,提升生态文化自信水平。丰富科普活动宣教形式丰富科普活动宣教形式:每年举办各类生态文化宣传和科普教育活动达 5 次以上,以各类生态文化宣传活动为契机119、,传播生态保护理念,倡导生态文明,努力营造全社会资源承担生态责任、履行生态义务、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文化氛围。第四节 深化林草“放管服”改革依据林草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林草行政许可事项,优化现有权力运行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等工作,推动行业监管职能和方式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效,坚持“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机制,将林草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办理,扎实推行全程网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邮寄送达等服务举措,为群众提供多样性、便利化服务。围绕林草高频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公布办事指南,切实提高办事群众的获得感120、满意度。72第八章 着力提升林草支撑体系第一节 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重点加强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和火情监测、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林火阻隔、基础设施装备建设。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全面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加强预防73体系建设,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完善森林火险分级预警模式和响应机制,提高预警时效和精度。充分利用空间技术,提高卫星监测林火时效性和识别能力。依托公共网络资源,建设以 VSAT 卫星和北斗卫星系统为主,新一代移动通信卫星为辅的卫星通信系统,实现重要火场音视频等信息实时传输。全面推进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建设121、,提高火灾初期处置快速反应和控制能力。加强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合理建设隔离带、防火库房以及指挥中心等设施,提升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专栏专栏 6 6 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设项目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设项目森林火险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森林火险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森林火情瞭望塔 9 座,前端预警监测系统 9 套,预警监测平台软件 1 套,风光互补供电设备 9 套,指挥中心系统 1 套,应急传输系统 1 套。第二节 提升林草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构建网络完善、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应急)减灾三大体系,进一步提高林草有122、害生物综合防控水平。着重提升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完善林业和草原病虫害防控机制,推进松毛虫、美国白蛾、天牛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区域联防联治和74社会化防治,实行网格化监测预警。强化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加强检疫力度,提高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落实防控目标责任制度。到2025 年,实现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3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10以下。专栏专栏 7 7 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乌兰浩特市毒杂草防治项目乌兰浩特市毒杂草防治项目:对全市毒杂草危害面积、危害程度进行监测预警;对刺萼龙葵、狼毒等毒杂草防治清理。完善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完善有害生物防控体系:123、推进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社会化服务 防治,发展壮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专业化队伍。加强植物检疫,推广应用飞防、生防技术,引进无公害环保防控技术成果。建立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市局乡村四级林草有害生物动态监测网,健全监测员体系,做到森林草原病虫鼠害易发区、常发区全覆盖。第三节 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动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和推广使用,增加种质资源树种、草种保护,有效保护更多濒危物种。加快良种选育,加强优良草种特别是优质乡土草种选育、扩繁、储备和推广利用,不断提高草种自给率。加强保障性苗圃建设,增加种苗培育科技含量,增加良种壮苗培育,实施定单育苗、定向育苗等75方式,培育124、数量充足、树种齐全、规格合理、质量优良的林草种苗。加大林草良种补贴力度,加强良种基地现代化设施提升,推进种苗基地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工程造林优质种苗保障能力。推动建设林草良种基地,支持国有林场建设苗木培育示范基地和保障性苗圃。专栏专栏 8 8 林木苗圃建设项目林木苗圃建设项目全力做好新品种引进及备案工作,加强对苗圃引进新品种的注册备案识别,加大对苗木生产基地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坚决查处无照经营、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加强林木种苗市场监控力度,坚决杜绝假冒劣质苗木流入乌兰浩特市;加大良种使用率,积极营造良种示范林;建立西伯利亚山杏核和白柠条采种基地、文冠果苗木基地、樟子松嫁接红松基地、小乘黑125、(四季杨)优势苗木和条穗采穗圃建设,加强保护乡土树种遗传优良品质。到 2025 年末,实施苗蒲建设 3000 亩,育苗株树达到 700 万株,主要品种有山杏、樟子松、文冠果、五角枫等。第四节 加强科技创新支撑提升林草科技创新水平提升林草科技创新水平。加大林业技术的应用,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加强转主寄主的病害预防,提高林木抵御病害的能力。推进林草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林草科技攻关、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人才培养,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林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深入实施创新驱76动战略,提升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增强科技供给能力,加快成果转化推广,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打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强126、化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协同发展,加强重大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全面加强林草行业标准化建设。以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强化技术集成配套、改善科技创新条件为重点,主攻具有针对性、区域性、实用性和长效性的科技难题,围绕生态工程建设、生态保护修复、林草湿碳汇工程等重点领域开展乡土树种选育、困难立地造林技术、退化林分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等基础研究,着力解决限制地区林草科技发展的瓶颈性难题。加大科技推广项目实施力度加大科技推广项目实施力度。重点开展林木种质和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加强特色果林及林下经济绿色增效关键技术研究。大力引进和推广成熟的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探索127、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提升科技推广能力。积极吸收、引进和消化目前应用于国内外最先进的高新技术手段,建立推行多种形式的科技共创模式,加快新兴林业产业发展,提高产业科技含量,形成以科技进步支撑森林生态、森林产业等多元化的高效发展模式,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高科技成果在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中的应用率,确保森林城市建设各项指标能够保质保量顺利按时完成。77图 8-1 乌兰浩特市林草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推动智慧林草建设推动智慧林草建设。依托大数据平台,建设林草大数据平台、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和各业务应用系统平台,搭建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有力提升林草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林草业务多期遥感影像数据全覆盖,实现全市森林、128、草原、湿地土地等基础数据库和森林防火、造林绿化、有害生物监测等专题业务数据库的年度更新和扩展。建设集林草大数据汇聚、管理、治理、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数据中台,加强各类涉及林草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实现行业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建设林长制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林草生态资源管护、防灾减灾、资源监测、多巡护系统业务数据整合。打造林打造林草草网格化管理系统网格化管理系统。建设草原行政执法信息化应78用系统,实现行政执法线上线下互为支撑、各类数据共融共享。进一步重视林业信息化建设,积极实施智慧林业建设,将“互联网+”思维和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入到生态文化建设中,大力推进大数据服务129、乌兰浩特市生态文化建设。规划建设一套智慧林草管理体系,包含林草应用系统建设、林草大数据平台建设以及林草信息化标准与政策规范建设、林草工程档案管理系统建设等,全面提高面向管理、面向基层、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能力,助力我市创建森林城市的同时,保障行业信息安全,促进林草业各项工作水平和效率的提高,并为全市生态安全提供保障。提升林草智治能力提升林草智治能力。贯彻数字乌兰浩特战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林草管理和生态建设融合发展。以全市自然资源信息化为依托,推进市县生态建设政务管理“一体互联”和审批服务“一网通办”,提高政务管理能力。深化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应用,发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130、区块链、三维仿真、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势,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等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有效提升林草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加强基层林草队伍建设,充实林草行政执法、技术支撑单位、基层林草干部和专业技术力量,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化程度。79第九章 重点工程第一节国土绿化工程结合兴安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工程、大兴安岭南麓百万亩人工林绿色长廊行动、大兴安岭生态文化园建设(天峻山山体生态修复万顷城市森林建设项目)、乌兰浩特市绕城景观绿化提升等工程,持续推动乡村80绿化美好项目,以乡村绿化、义务植树、农田林网建设为抓手,提升乌兰浩特森林覆盖率,增加城市绿量。利用新131、媒体技术平台,全面开展义务植树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绿色生态文化建设新格局,广泛宣传“种植幸福树”活动,积极组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投入义务植树活动。持续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实现传统的全民义务植树与现代网络技术相结合,拓宽造林绿化的宣传教育广度,使社会各界更加便捷的了解和参与到林草生态建设。开展国土绿化行动,落实造林绿化空间,加强重要沿线生态廊道建设,建设自治区森林城市。因地制宜开展乡村造林、景观绿化、庭院绿化、四旁绿化工程,提升森林生态功能。第二节农田林网提质改造工程根据 2022 年 5 月发布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林生132、发202265 号)的要求,农田林网建设应坚持“尽量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原则,防止或避免挤占耕地空间、影响农作物播种面积以及占用耕地“进出平衡”等因素,如考虑全部基本农田均应受到防护林网保护,建成集生态防护、木材培育、乡村景观于一体的农田防护林网。规划期内,在葛根庙镇农业发展生态功能区内,要高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在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尚未达标的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内加强农田林网建设;在义勒力特镇内,对断网断81带农田林网进行补植补造。农田林网树种选择应以乡土树种为主,根据主风向合理布设主副林带走向、间距和宽度,巩固提升农田林网防护效果。避免因树冠过高或与排灌系统距离过近,影响无人机飞防等低133、空作业和排灌系统发挥功能。结合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对残破低效农田林网进行改造补植,最大化 发挥森林生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第三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主要包括退化林分修复和低产低效林改造等方式,另外针对质量低下的中幼林采取森林抚育经营。对村庄周边缺株断带、林相残破的河流公路两侧林带、环村林带、农田林网等进行补植修护,构建完整的村庄森林防护屏障。对生长不良、防护功能低下的退化防护林,实施修复改造,提升防护林网功能质量。对成过熟林、枯死林木进行更新改造,优化防护林网结构,提升防护林网、林带生态功能。对乡村范围内的中幼龄林,及时进行抚育间伐,利用林间空地补植乡土珍贵树种,134、促进天然更新,优化森林结构,培育健康稳定的多功能森林,构建优美森林生态景观,让广大人民群众亲近森林、感知森林、享受森林。对城市及村镇周边中幼林,利用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采取认种认养认建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撑中幼林抚育和管护。第四节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程针对退化草原,通过天然草原围封和退化草原改良等工82程,积极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草原良种繁育、草原生物灾害防控和草原质量提升等工程,科学开展退化草原改良,人工种草生态修复等措施,提高草原植被盖度和多样性,恢复和提升草原生态功能;扩大林下优质牧草种植面积,促进“两牛”产业发展。建设内容包括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和草原毒杂草防治项目。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35、项目主要内容是通过围封和改良,增加草原面积,提升草原植被盖度,提高优良牧草数量和优势种群比例,增加草原植被盖度,促进草原植被恢复,整体改善草地生态系统质量;草原毒杂草防治项目是针对草原中的刺萼龙葵、狼毒、小花棘豆等毒杂草建立危害面积,危害程度进行监测预警系统,并进行防治清理。第五节 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和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工程按照分类保护、分区管理的原则,确定林地保护、利用等级,制定分区域的林地主导用途和利用方向,进一步完善林地使用审核制度,加强林地管理,强化森林防火、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大资源管理和林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明确天然林管护主体,将各地块的森林资源管护落实到人。继136、续实施森林管护补助政策,及时编制完成各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和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并加快方案落地实施,确保农牧民经济补偿按要求按时发放。加大保护力度,确保国家级公益林和83天然商品林健康成长。建立健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新机制,调整、优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全覆盖、网格化的林草资源管护责任区。认真做好市乡两级林长巡林、林长制工作督察,对责任区域内的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工作进行巡查、指导,推动解决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林长制督查考核,强化督查和考评结果运用,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保护发展林草资源责任。重点抓好森林抚育项目、造137、林绿化、互联网+义务植树、低产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各项工作,确保林草项目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做好林草项目的储备申报,争取项目落地实施,增加我市林草生态建设资金投入。第六节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规划规划工程对市域内的生物多样性资源进行普查,划定重点保护区域,建立动态监测档案,对珍稀濒危动植物、古树名木等重点保护对象,制定特殊保护措施,实施有效保护,加强保护生动植物繁殖、生长、栖息环境的保护力度,对外来入侵物种进行年度监测,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建立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的监控监测智慧化管理体系,充分利用乌兰浩特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基础,依托乌兰浩特市“林(草)长制”已建设的“乌138、兰浩特市护林(草)通”“乌兰浩特市林(草)长通”和“乌兰浩特市林长制信息平台”,实现以乌兰浩特市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为中心,覆盖84全市的多级生态监测管理模式,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网格化管理。加强野生动植物监测,通过增设监测点、购置监测设备等多种途径,不断完善监测网络,摸清资源和保护状况,提升动态监测能力持续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健全部门协调机制,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专项行动。第七节苗圃建设及苗木供应工程发挥国有林场苗圃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国有林场苗圃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周边苗木产业发展。完善乌兰浩特市辖区范围内的苗圃多种所有制体系,推动乌兰浩特市形成国有苗圃基地为主干,非公有制苗圃为补139、充的完善所有制体系,继续推动苗圃基地及经济林基地进行苗种资源更新,推动经济林苗种资源不断推陈出新。推动良种苗木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加强乌兰哈达林场示范性苗圃建设,培育良种樟子松,为乌兰浩特市园林绿化和营造林提供优质种苗。积极向上申请资金,对日光温室继续发挥科研实验作用,与兴安盟职业技术学院合作进行苗木新品种引进与驯化工作,为苗木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生态修复提高物种多样性。加强经济林建设,培育优质果树,发展经济林。推进国有林场种苗产业发展,将乌兰浩特市 3 个国有林场纳入到重点发展种苗产业的行列,鼓励职工利用房前屋后空地培育云杉、山杏等营养钵苗木及果树苗木,在推动国有林场职工增收基础上,带动140、周边农户培育苗木的积极性。加大规模化经济苗木育种补贴力度加大规模化经济苗木育种补贴力度。继续执行鼓励发85展林果及林下中草药特色产业管理办法,对林果予以 500元/亩的补贴,林下中草药给予每亩 200 元补贴。积极调动林农育苗积极性有效促进乌兰浩特市种苗产业发展。推动多种所有制育苗体系构建。继续推动乌兰浩特市非公有制苗圃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非公有制苗圃运转灵活、了解市场的优势,增加区域繁育品种,加快新品种尝试和驯化。建立以国有苗圃基地为主干,非公有制苗圃为补充的完善所有制体系,有效推动林木种苗产业的多元化发展。推动苗圃种苗资源不断更新引导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到了苗种新品种的引进,以经济林新品种、园141、林绿化用苗、园林用花卉等新品种引入为重点,具有稳产、优质、抗逆性强等全部或部分优良性状。丰富乌兰浩特市苗木组成结构,保障区域经济林产业发展的苗种安全。第八节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工程根据乌兰浩特市不同区域生态重要性等级和生态脆弱性等级,严格保护现有森林,适度增加森林保有量。对全市现有森林资源加强管护,加强森林“三防”体系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加快林业改革,强化依法治林,完善林业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偷砍乱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86完142、善林政资源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建立新型科学的森林管护体系。稳步推进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坚守林地和森林两条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和推进林地差别化管理,坚持森林限额采伐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严格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和林地“一张图”、定期核查管理,严格规范森林、林木、林地和木材采伐运输使用管理活动,全面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执行制度,做好森林可持续经营利用。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批程序,提前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的审批,确保项目进度。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监测工作,加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全县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网络化。推进地方林业技术规程、规范、基础数表的制定和更新143、,组织开展乌兰浩特市林地“一张图”修改完善,以及与国土三调融合等监测调查工作。加强林政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强化资源管理、林政执法、木材检查、植物检疫、林业调查队伍自身建设。稳定机构和管理队伍,加强培训,保证林政资源管理人员全员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加强绩效管理和效能建设,对工作纪律、任务落实和服务效能等实施常态化考核,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第九节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工程乌兰浩特市境内生态资源丰富,拥有得天独厚的森林资源、湿地资源、红色革命文化和蒙元文化资源,规划在现有87生态文化服务设施基础上,丰富和完善各宣教场所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加大对生态文明144、动植物保护等知识的科普宣传,更好地开展保护工作。创新宣教途径,加大新媒体宣传、社会宣传等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资源,公开宣教以及节庆信息,促进全民提高保护环境意识,自觉履行环保责任。规划期间,按照自然宣教的重点内容,打造“自然教育、生态体验、文化传承”三个主题,在现有的湿地公园、生态文化园、红色宣教基地以及现代农业园内完善生态科普教育的内容与基础设施,建设专门的科普宣传栏、解说标识、科普馆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标识牌,并配备多样化的设施体验和解说方式,形成功能完备的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开展一系列自然体验、自然课堂。在未来规划建设的郊野公园内增设科普宣教活动场所,深入挖掘并宣传展示区域生态145、文化,全方面地增强公众对生态保护意识,从而为传播生态文化价值打下良好基础。近期建设 17 处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均为提升改造,增设科普宣教中心、宣传标识标牌、智慧解说系统等。远期建设 4 处生态科普教育场所,结合森林公园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草原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等其他项目共同完成。第十节林草产业发展林草产业发展工程做实林草资源培育基地做实林草资源培育基地。立足乌兰浩特市资源本底条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推进林草种植88业精品化发展,结合“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工程,做实特色林果、林下中草药、森林食品产业资源培育工作,高标准建设一批三年生带土坨龙丰果、鸡146、心果等苗木基地,月见草、地肤子、桔梗、防风、赤芍、板蓝根等林下中草药基地,扩大资源有效供给,引导形成产业集聚。鼓励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或通过对第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林相改造等方式,建设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基地。加强优良品种选育推广与示范引领。依托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质量提升等工程,促进林草产业基地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经营。打造林草全产业链。打造林草全产业链。加快推进林草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集中力量打造集约化、高端化、融合化、优质化、智能化林草全产业链。以重点项目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打通林草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深度融合通道,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和上下游协同发展能力。加速产业链条融合,以发展一产为147、基础,以拓展二三产业为重点,促进以种植、采收、保鲜、加工、销售、旅游为一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林草产业与旅游、文化、医药、食品等产业“跨界”融合。加快林草加工业精深化改造,推广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技术和模式,提升林草产品附加值。加强科技创新与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林草产业链发展质量。加强区域林草产业合作联动,提高林草产品流通能力,实现资源共享、89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产业发展业态创新,挖掘森林康养、林草碳汇等新兴产业发展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传统产业与数字化技术结合,引入智慧林业,全力打造“互联网+”的林草产业发展新模式。第十一节“三北”六期项目工程高质量推进“三北”防护林148、工程六期建设,坚持以自然恢复和人工辅 助修复为主,共同谋划乌兰浩特市“三北”六期综合治理工程任务。2024 年计划实施退化林修复项目15297 亩,项目实施地点:白音花林场、胜利林场,总投资994.305 万元;草原围栏封育项目 15000 亩,项目实施地点:义勒力特镇、乌兰哈达镇、葛根庙镇、呼和马场,总投资 225万元;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白音花林场、乌兰哈达林场、胜利林场、城郊办事处、义勒力特镇,总投资 1745 万元;封山育林项目 15454 亩,项目实施地点:义勒力特镇、乌兰哈达镇、胜利林场、葛根庙镇、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白音花林场、呼和马场、新城办事处。2025 149、年计划实施封山育林项目 15454 亩,项目实施地点:义勒力特镇、乌兰哈达镇、胜利林场、葛根庙镇、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白音花林场、呼和马场、新城办事处。草原围栏封育项目 21000 亩,项目实施地点:义勒力特镇、乌兰哈达镇、葛根庙镇、呼和马场。90第十二节森林火灾防治能力提升森林火灾防治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提高预警监测能力,结合乌兰浩特市“林(草)长制”已有建设内容,重点加强林火风险区域视频瞭望覆盖范围。全面加强信息传输能力,实现与各级指挥中心信息联通互通。推进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训练有素的专业扑火队伍,全面提高150、森林扑火装备科技化水平,配备新型扑火装备,提高灭火实战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及地方各级森林草原防火专项资金。提升森林草原防火,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大型防火宣传、演练。积极与森林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演练,在天骄天骏生态度假区共建森林消防站点,有效提高扑火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与森林消防大队、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在高火险地区举办大型防火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严管野外火源,向社会公布关于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的公告,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规定,落实防范措施,加强火源管理,推广使用防火码,严格执行扫码入山制度,防火码扫码 4272 人次,车辆 233辆。与政府151、督察室、应急局、公安局对防火工作落实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林场执行 24 小时看守并加强夜间巡护。91第十章环境影响评价第一节全市自然环境现状与评价国土绿化条件国土绿化条件。乌兰浩特市地处寒旱地区,气候条件恶劣,树木生长缓慢,树冠冠幅较小,绿化成效展现缓慢。自2019 年开始,乌兰浩特市响应内蒙古自治区和兴安盟号召,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已完成 51 个村屯绿化美化工作,建设乌兰哈达镇和卫东镇 2 个森林小镇,取得较好成效。根据遥感解译判读统计,乌兰浩特市村屯林木绿化率平均为30.55%,其中葛根庙镇、太本站镇、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村92屯林木绿化率均值均在 30%以下,今后需加强建设。按152、照兴安盟的生态功能定位,乌兰浩特属于东部平原农业区,是以农牧业为主的城市,根据国土三调数据,耕地占全市土地面积的 39.91%,草地占比 36.95%,林业用地较少,国土绿化 空间缺乏,无法进行大规模传统意义上的植树造林,在今后规划中应结合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和本市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开展国土绿化。农田林网条件。农田林网条件。乌兰浩特农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39.91%,具有水田、水浇地、旱地等多种类型,主要分布在中部和南部;同时,基本农田占比高,粮食产量稳定。但是近十年来,由于缺乏农田林网建设专项资金、农民林粮争地观念严重,造成农田林网缺失断带现象严重,经遥感影像解译判153、读,乌兰浩特市农田林网控制率仅为 64.63%,已达到自治区级森林城市指标 60%的要求。森林资源保护现状森林资源保护现状。乌兰浩特市林地质量有 59.82%为级,40.18%为级,林地质量整体处于中等偏上状态。按照林分结构,近熟林最多,其次为成熟林和中龄林以及幼龄林,以及少量过熟林,林龄组成较为合理,健康状态良好,但成熟林和果树林蓄积量低下,森林生成功能较弱。针对乌兰浩特市现有林地林木质量中等、森林生态系统生产力和森林质量没有充分发挥的林地,进行退化林分全面修复。近年来,乌兰浩特市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政府先后印发了系93列森林管护规定,大大加强了城乡绿化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154、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强化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巩固了前期生态建设成果,为森林城市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根据乌兰浩特市不同区域生态重要性等级和生态脆弱性等级,严格保护现有森林,适度增加森林保有量。对全市现有森林资源加强管护,加强森林“三防”体系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加快林业改革,强化依法治林,完善林业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偷砍乱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逐步完善林政资源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建立新型科学的森林管护体系。草原生态修复155、现状草原生态修复现状。乌兰浩特市处于科尔沁草原与松辽平原接合处,草原面积广阔,根据国土三调,草地占全市土地面积 36.95%,草原保护修复是乌兰浩特国土绿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乌兰浩特市共有草原面积 155.77 万亩,已完成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和草原确权工作,其中基本草原面积为 134.58 万亩,确定草原使用权的面积为 135.83 万亩,两项工作的完成,加强了基本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农牧民对草原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了草原发展活力,推动了草原生态文明建设。但94由于人为干扰和过度放牧,乌兰浩特市草原有一定的退化趋势,为保证草原植被覆盖率,保护乌兰浩特城156、市发展的生态基底,维护国土绿化成果,亟待进行草原生态修复工作。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现状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现状。乌兰浩特市现有国家公益林18.01 万亩,按地类划分,有林地 10.59 万亩,灌木林地 6.15万亩,未成林造林地 1.27 万亩;按权属划分,国有面积 10.8万亩、集体面积 5.25 万亩、个人面积 1.96 万亩;按林种划分,水源涵养林 16.95 万亩,水土保持林 0.78 万亩,其他(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0.28 万亩。按生态区位划分,全市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全部分布在全部江河两岸范围之内。为响应内蒙古自治区精准选聘生态护林员,落实生态效益补偿和产157、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林草生态对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贡献的要求,乌兰浩特于 2020 年招聘 52 名公益林护林员,加强公益林和其他林地资源管护。乌兰浩特市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管护面积1375.35 亩(合 91.69hm2),全部在义勒力特镇辖区内,共 3个林班,23 个小班,落实管护责任制共划分 1 个责任区。义务植树现状义务植树现状。在互联网时代不断创新机制引领下,积极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在义务植树基地建立教育林、青年林、金融林等,通过网络信息系统,使栽植者对纪念林内挂牌管理的树木能够通过网站或手机 APP 进行认养、认管,多元化的活动方式得到了自治区和兴安盟各级领导的9158、5高度认可。2021 年,在继续完善义务植树网络平台建设的基础上,以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的模式,实施纪念林基地建设及“认领一棵树”活动,实现虚拟尽责实体化、实体植树基地化、公民尽责多样化,积极营造全民义务植树的良好氛围。乌兰浩特市现有大兴安岭生态文化园义务植树基地、乌兰浩特机场千亩果园义务植树基地、胜利机械林场义务植树抚育基地、乌兰哈达林场义务植树抚育基地以及白音花林场义务植树抚育基地和爱民生态林义务植树基地共 6 处义务植树基地。同时,建设了一大批以认种认养为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的示范林,如“青年林”“政协林”“人大林”“劳动模范林”“巾帼建功林”“女商林”“援鄂英雄林”。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分为造林绿159、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以资尽责、志愿服务、其他形式等 8 种。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乌兰浩特市域范围内有国家级湿地公园 1 处,即内蒙古乌兰浩特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下称“湿地公园”),是以保护兴安盟及嫩江右岸地区典型河流生态系统、国家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为目的湿地生态系统的湿地公园,也是集湿地保护与修复、湿地文化展示、科普宣教、科研监测、湿地休闲观光为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湿地公园总面积 2596.36hm2,湿地面积 1556.77hm2,湿地率为 59.95%。经调查和查阅资料,湿地公园共有湿地维管植物41 科 96 属 141 种,其中种子植物 40 160、科 94 属 139 种,其中96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1 种,即野大豆。湿地公园植物种数以菊科、禾本科、豆科、莎草科、蓼科为优势科,与内蒙古植物区系及温带草原优势物种一致。湿地公园目前共有哺乳动物 3 目 6 科 7 种,鸟类 18 目 41 科 124 种,爬行动物 1 目 1科 3 种,两栖动物 1 目 2 科 3 种,鱼类 1 目 2 科 7 种。其中,鸟类生物多样性资源最为丰富,在 124 种鸟类中,雀形目鸟类最多,有 42 种隶属 16 科,占鸟类种数的 34%。从保护级别统计,国家重点保护鸟类 28 种,占 23%。其中,国家 I 级重点保护鸟类有 4 种,为黑鹳、东方白鹳、大鸨、161、白尾海雕;国家 II 级重点保护鸟类有 25 种,分别为白琵鹭、鸳鸯、苍鹰、雀鹰、普通鵟、大鵟、白腹鹞、鹊鹞、灰背隼、红脚隼、红隼、灰鹤、雕鸮、纵纹腹小鸮、长耳鸮、短耳鸮等。湿地公园于 2014 年 12 月获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并于2019 年 12 月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9 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方面,湿地公园已经完成了管理机构建设,正式组建了内蒙古乌兰浩特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并出台了内蒙古乌兰浩特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在保护管理设施建设方面,完成了湿地保护管理站 4 处,完成了监控点布置 43 处,完成保育区边界防护围162、栏 10000m,并配备了相应的监测设施、巡护车辆等。在科研监测方面,完成了监测站点建设,能够满足水质、土壤、大气质量等方面调查监测需97求,配备了监测车辆、购置了各类观鸟监测设备以及野生动物救助等设施设备,建立了与环保、水务、水文、气象、土地等相关部门长期数据共享的合作关系。在科普宣教方面,已经完成了科普宣教馆的基础建设工作,内部布展工作正在进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合理利用方面,在合理利用区内建设了宣教广场、小微湿地、科普宣教中心、观景平台、游客驿站和停车场等设施。苗圃建设与供应现状。苗圃建设与供应现状。乌兰浩特市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助力生态旅游的战略部局,以种苗产163、业发展为着力点,大力发展林业种苗产业。截止 2021 年末,全市林业种苗产业面积 3000 余亩,新育苗面积 1700 亩,完成容器育苗 600 万袋,完成种子采集 2500 公斤,总产苗量近 900万株,产业品种 20 余种。所产苗木主要以乡土树种樟子松、龙丰、新平四号、黄太平及文冠果等为主,所产种苗主要用于重点工程造林及城镇绿化,能够基本满足绿化用苗需求,真正落实了造林绿化种苗先行及适地适树、就近购苗用苗要求。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目前,乌兰浩特市内已有洮儿河公园、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大兴安岭生态文化园、五一会址、乌兰夫办公旧址、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兴安博物馆、成吉思汗庙等多处宣传164、教育的场所,但是宣教内容相对较为狭窄,仅能承担一定方向的生态文化宣教工作,如偏重于自然体验98和红色文化及蒙元文化宣传,缺少专门的生态知识科普教育场所。同时,已有的宣教场所活动形式较为单一,对应的科普标识和科普宣传栏等生态知识文化宣传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缺乏多样化的户外自然教育体验环境,无法较好地开展沉浸式、体验式的生态科普认知活动,对于公众认识自然、体会自然的宣传还存在短板。第二节环境影响分析依据本规划中提出的特色林果、木材加工、生态旅游与康养、草产业、林草中药材、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灌木资源利用等林草产业开发性建设任务,符合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165、2020 1753 号)、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 号)等文件的精神,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等规划的发展思路。依据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59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对本规划中的开发性建设任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99第三节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是以改善生态环境,提供森林、草166、原、湿地、荒漠稳定的生态服务功能为主要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工程建设围绕增绿、增质、增效的基本要求,对现有土地利用方式进行整合规划,对资源进行更合理的保护和开发,对退化植被生态系统的恢复创造条件,从而营造出自然环境向利好方向发展的空间,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因此,项目建设遵循保护生态环境、不产生新的破坏或负面影响的原则,力争使各项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对环境的影响对环境的影响。在开展植树造林种草、森林抚育、草原修复、有害生物防治、经济林建设、发展林下经济等方面,因整地、栽植、化肥农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人为活动增加等因素,将会对原有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干扰167、。但整体上会呈现出恢复大于破坏,生态系统正向演替的状况。局部区域的干扰消除后,及时采取修复措施,林草植被可短期内恢复演替。规划的建设任务选在水资源充分,条件允许地块实施,若种植规模过大,可能会超出用水指标,造成水资源过量使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化学肥料、化学农药的使用,若遇强降雨冲刷,可能造成附近水环境污染。规划建设任务需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适量、适度安排种植任务,培育节水型的种植基地,采取生物防治病虫害的方式以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同时,造林种草多数用水采用滴100灌、穴灌等节水灌溉措施,水资源利用率较高,而森林草原形成后产生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功能反哺水资源,湿地补水有助于改善168、湿地水环境。整地及施肥整地及施肥对环境的影响对环境的影响。整地有助于土壤团粒结构的改善,有助于林草植被的生长。种植基地的建设若整地方式不当,容易引起沙化及水土流失,降低土壤肥力。同时,良种繁育、经济林、花卉栽培等建设初期需施肥,林下养殖的密度不合理,林地经营过多使用无机肥,会造成土壤紧实度、土壤孔隙度等理化性质改变,造成土壤板结,使土壤的保水、保肥等综合能力下降。规划任务的前期调查、工程实施、后期管护等各环节的人为活动造成的踩踏,也会对土壤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林草建设活动中人的活动最多,从前期调查、规划设计,到整地、栽植、抚育管护等活动都离不开人,造林种草对原生植被的影响,森林抚育对野生动物栖息169、地的影响,湿地恢复对鸟类的影响等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各类管护站所基础设施建设、自然保护地巡护道路、造林地修建简易作业路等,均为永久性工程建筑占地,工程施工中粉尘扬尘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程度影响,车辆运输等机械噪声对声环境造成一定程度影响,挖掘机械、运输机械和其他辅助机械在作业时会对地表环境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建筑垃圾和弃土等固体废物会对景观造成101一定程度影响,同时会对生物生境造成一定程度影响。林草产业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林草产业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全市已初步形成了以林木培育、草种繁育、名特优新经济林、种苗花卉、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木材加工制造、林产化工、生物质能源、森林、草原、沙漠景观旅170、游等为主的林草产业体系。规划建设任务的实施使森林草原面积增加,增强实施区域内森林草原固碳释氧、吸收有害气体、阻滞降尘等生态功能。但木质林产品、草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厂、产业园区建设若厂址选择不当、生产防护不规范、防护措施不力,会产生垃圾、污水、粉尘、灰尘和废气的排放,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规划任务实施过程中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森林抚育、林地清理活动,将会改变林分郁闭度、灌木盖度、植被覆盖度,减少动植物物种丰富度,对规划范围内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林下种植会提高林下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生产能力。通过实施森林抚育、加强林地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将会促进林木生长171、,提高项目区域内林木生长率。规划任务实施过程中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可改善林草生产条件,便于森林草原的培育和管护。对经济社会和人文环境的影响对经济社会和人文环境的影响。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各类工程项目的实施必然会增加农村牧区就业率,增加社会产102值和国民收入,有助于农牧民脱贫致富。而且随着工程项目投入的逐步提高,林草产业的不断扩大,绿色 GDP 逐年增长,将会对全市经济产生较大影响,也能带动相关产业多元化发展。生态文化建设不仅能对文化资源进行保护、继承和发展,还弘扬和宣传了建设祖国北疆安全屏障的精神,对传播生态文明,开展科普教育,提高全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设精神文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积172、极作用。第四节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规划建设任务,制定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在促进林草产业发展的同时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加强林地草原使用管理监督,规划建设任务中对使用林地草原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森林法 草原法进行审核审批管理。合理布局林下种植范围,确保区域生物多样性、重要水资源环境等不受影响。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管理,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频次和受害率。加大有害生物防治管理,禁止引进和种植有害外来物种。加强噪音、污染物排放管理,采取粉尘、灰尘防护措施,减少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建设任务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防173、止因整地、林地清理或林下种植、养殖密度不合理而造成水土流103失。林下种植提倡使用无公害有机肥,减少化学肥料的使用,选用高效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防止对土壤及水环境造成污染。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应严格遵循现行康养基地建设标准,在项目实施前编制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做到项目有序、科学开展,最大程度地保护项目实施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采用科学造林措施,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正确选择树种草种,采用针阔混交、乔灌草混交,造林配置上采用行间、带状、块状等多种方式,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提高造林种草成活率,充分发挥森林草原对环境的多重效益。坚持使用无检疫对象的良种壮苗,选育抗病174、能力强的优良树种草种,提高森林草原自身的抗病能力。做好森林草原经营管理,坚持草畜平衡,适时开展抚育,促进林草植被的生长发育,提高抗性。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和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体系,有效提升森林草原防火专业队伍各项能力,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认真贯彻林草有害生物“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落实责任”的方阵,健全和完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支撑保障体系,扎实做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大力推广绿色防控,科学使用农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原生植被和土壤保护措施原生植被和土壤保护措施。避免全面整地,采取局部整地,整地后即时栽植。根据立地类型科学采用穴状整175、地、鱼104鳞坑整地和水平沟整地方式,整地时尽量不破坏周边植被,并设拦水沟埂等水保措施,不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多施有机肥与复合肥,不施无机化肥,选择使用的农药残留物不能超过国家颁布的标准,控制农药的剂量,严禁使用国家已明令禁止的农药。对农药的使用,仅限于病虫害的防治上,使用总量有限,土壤基本保持天然状态,对水质影响非常轻微。基础设施建设影响缓解措施基础设施建设影响缓解措施。项目施工要减少破土对环境和景观的不良影响,对产生影响的地段,施工结束后,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有自然生态环境。对于产业园区、林草产品加工、生物制药、野生动植物加工等有污染排放的项目,建设中应做好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粉尘处理176、消减噪音等环保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依据国家和地方标准,科学编制各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严格按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施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加强森林法 草原法 防沙治沙法 种子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 森林草原防火条例 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以减少人为因素对环境的破坏。水环境保护措施水环境保护措施。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对水资源利用影响轻微,基本不会对水生态系统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通过落实水资源保护措施,建立和完善水资源保护与监测评估机制,系统分析水环境变化,实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将水环境保105护落到实处。第五节环境影响评价牢固177、树立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林草产业建设项目对自然环境的正面影响是全局的、长期的,而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建设期,是局部的、暂时的。因此,在项目实施阶段,坚持绿色发展、绿色惠民,开发性建设任务在采取科学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把对林草等生物资源的破坏与影响降至最低程度,不仅能向社会提供多元化的绿色健康优质林草产品,促进地方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而且能有效促进林木生长,增加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和草原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固碳释氧、净化大气等生态服务功能,对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林草可持续发展,实现增绿、增质、增效、增收。第十一章保障措施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178、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严格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林草规划实施建设全过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始终把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立足实际制定具体举措,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建立部门联动机制,106明确各相关单位规划实施职责。加强规划指导和监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发改、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沟通衔接,研究解决林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规划实施的联动机制。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定期评估和动态跟踪机制。建立林长制,分级设立林179、长,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将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林长组织制定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制度和信息发布平台,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森林和草原生态建设考核奖惩机制,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第二节 强化考核督查按照林草“十四五”规划,编制好相关专项规划和项目计划。要围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各自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形成180、对发展规划的有力支撑。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加强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领域实施情况评估。在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阶段,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引入第三方提高评估质量。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查考核,强化督查考核成果运用。提升资金管理水平,确保建设资金的合107理使用。应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做好成本核算,设立森林城市建设的专项账户,对资金流向进行监管,提高资金有效使用率,加快资金流转周期。根据乌兰浩特市林草高质量发展建设的实施要求,制定与项目建设相适应的资金管理细则,使项目建设管理不断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第三181、节 持续深化改革巩固国有林区改革成果,配合国家深化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森林保护培育制度,确保森林资源和质量实现稳步增长。巩固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效,保持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加快完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制度、监管体制和政策支持体系,促进国有林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行集体林三权分置运行机制,鼓励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形式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既为投资者进入林业创造必要的条件,又保护好农牧民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建立和完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政策体系,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森林草原资源保182、护管理长效机制,持续优化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探索建立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从制度、标准、权责、监测评估等多个方面严格落108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确保草原生态持续好转。加强林业、草原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草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随意侵占湿地和随意改变湿地用途,严禁随意采挖野生植物。第四节 完善政策保障加强已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积极争取制定出台新的支持林草保护和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将林草重点工程项目资金与产业发展有效融合。鼓励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183、所有权和使用权,允许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激发林草产业发展活力。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发展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推动落实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管理规定,支持利用二级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适当发展林下经济。适当放开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范围内的人工林修复更新改造,通过经济树种混交改造等措施,在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提高林地产出效益。研究制定对新型林草产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支持新型林草经营主体开展生产基地、储藏加工、产销对接等建设,增强发展动力。完善林草资源资产评估制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109第五节 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税政策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力度加大财税政策与184、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力度。建立依法依规、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财政投入机制。充分体现林草公益属性,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按“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原则,创新财政资金运用方式,建立和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基础、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多渠道投资的现代林草建设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调动各方投入积极性,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贴息等方式投入林草生态建设,推动林草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林草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度,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前185、瞻性,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加强项目、资金、审计的资金监管体系建设,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调动林草经营主体积极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成效。完善完善林草财政投入政策林草财政投入政策。以公共财政为主、多元化投入的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支持,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森林草原保险制度。推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生态资源抵押贷款、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实行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多110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生态建设,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林农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参与承担工程建设项目186、。推进多元化、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森林碳汇交易,推动政府购买生态系统服务,探索促进按流域和县域的生态产品价值交换,不断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第六节 强化科技支撑围绕林草产业,争创一批林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解决林草生产一线技术难题。完善林草基层单位与科研院所的长效合作机制,建立林草科技示范基地,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和协同创新。加强科技培训和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多元化成果转化模式,提升林草产业发展质量。健全林草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林业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建立林草产业产学研用融合机制,强化良种选育、林业新材料、林业生物质能源、林草机械装187、备制造等方面的科研攻关,突破一批产业化前景良好的关键核心技术,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加快成果转化落地。开展林草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完善科技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与基层技术人员培养机制,为林草资源培育、生产技术创新、发展模式探索等输送高技术人才。111第七节 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社交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林草资源保护和修复、林草产业建设等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新典型,加大林草知名产品和品牌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林草产业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加强招商推介,立足乌兰浩特市区位、交通和投资要素,以及林草资源等优势,推荐一批符合产业导向、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率高、产业链条长、集群效应强的高质188、量林草产业招商引资项目,不断优化林草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吸引区外龙头企业到乌兰浩特市投资兴业。第八节 凝聚全民共识广泛深入开展规划宣传普及,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识和了解,让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人心。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鼓励市民广泛参与,通过群众走访、项目公示、民意调查、媒体宣传等多种途径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调动公众参与生态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召开听证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涉及专业技术方面的,举行论证会,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合理采纳公众对林草事业发展提出的建议和思路,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提高林草事业在广大市民中的认可度。畅通公众投诉、检举渠道,更好监督林草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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