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方案(2021-2025年)(36页).docx
下载文档
上传人:Le****97
编号:928904
2024-05-20
20页
59.01KB
1、潍城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更好满足人民群 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山东省 “十 四五”养老服务条例潍坊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潍 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 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 一 )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 央和省市区相关决策部署, 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 求为导向,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 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根本目的,聚焦高2、龄、 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建设,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普惠养 老服务,推进互助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 服务新业态,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不断健全完善 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 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持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人民满 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贡献力量。(二) 发展目标。2025 年年底前,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 医 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服务有效供 给持续扩大,养老服务产品日益丰富,行业要素支撑不断增强, 老年宜居、老年友好环境初步形成。1.服务设施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养 老机构3、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60%以上,街道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 2 -心覆盖率达到 10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 100%,农 村互助养老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市、 区、街道 (开发区、发展 服务中心)、村 (社区)、家庭五级联通智慧养老平台搭建完成, 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2.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 中供养率保持在 100%,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 以上,失智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特 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面向职工和城乡居民的长 期护理保险制度更加完善,面向中低收入老年人的普惠养老、符 合实际的互助养老全面4、发展,家庭养老支持措施进一步强化,基 本养老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3.服务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坚持养老服务设施星级化管理, 推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以信用管理为基础,政府监管、行业自 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更加完善。养老服 务标准化、管理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使用 “智 慧消防”系统,全方位提高养老机构的监控预警水平。养老机构 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达标率达到 100%,养老护理员入 职培训率达到 100%。4.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成为养 老服务供给主体。养老与文化、教育、家政、5、医疗、商业、金融、 保险、旅游等行业加快融合发展,积极培育产业链条长、覆盖领 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龙头企业、服务名牌和医养健康产业集 群,引领养老产业融合发展。5.老年友好环境进一步优化。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友好型- 3 -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敬老孝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支持老 年人融入并适应智慧社会的环境更加优化,老年人社会融入、社 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持续推动相关领域和行业的适老化改造, 老年宜居的社会环境初步建立。6.发展要素支撑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规划、土地、设施、财政、税收、融资、人才、技术、标准等支 持政策更加完善有力,财政投入持续加大,要素集聚效应更加明 6、显,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主要指标指 标2020 年底 实际值2025 年底 目标值指标属性1.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60%60%约束性2.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00%100%约束性3.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4.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100%100%约束性5.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70%60%预期性6.每千名老年人配有社会工作者人数357.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100%预期性8.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40%100%约束性9.老年大学县级覆盖率100%100%二、主要任务( 一 ) 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1.健全政7、府兜底养老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 底保障作用,落实特困老年人“愿进全进、应养尽养”供养要求, 到 2022 年底,失能特困老年人全部实行区级统一供养,集中供养- 4 -率达到并保持在 60%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供养率保 持 100%。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和轮候制度, 明确老年人轮候前提条件和排序原则。(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 财政局、 区卫健局)2.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制度。按照“定期更新、动态调整、 确保落实”的要求,持续健全基本养老公共8、服务制度,明确服务 项 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责任主体,并根据经济 社会发展水平,逐步丰富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建立完善老 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制度,为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老年人开 展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养老服务的依 据。 落实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提高供养标准,缩小城乡标准的 差距。落实困难老年人服务保障,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失能居家低保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 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建立无监护人的特 殊困难老年人监护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 定期对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9、展探 视与帮扶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 100%。落实普惠型 老年人服务和优待,充分利用街道社工站开展为老服务,为 80 周 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 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为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提供文体休闲、市内公共交通等优待。(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区 财政局、 区交通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卫健局、 区教体局)3.健全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加快构建由长期护理保险、- 5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组成的多层次长期照 护保障体系,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性需求。继续完善职工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适时开展城乡居10、民试点,2025 年年底前实现 城乡居民全覆盖。 完善单位、个人、财政补助、社会捐赠等多渠 道筹资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和管理,提升服务 质量和工作效率。 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引导商业保险机构研 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及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保险产 品。(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 地方金融监管局)(二) 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1.健全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按照 “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 能完善、网络支撑”原则,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区级层面, 管理运营好潍城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全区智慧养老“大脑” 和养老服务示范“窗 口”,为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提供11、智能化、专业 化、数据化支撑;新建或依托现有敬老院发展区域性综合养老服 务中心,至少建有 1 处以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区级敬 老院; 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在街道层面,巩 固完善具备全托、 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综合 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2 年年底前实现街道全覆盖。在村 (社区) 层面,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2025 年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在家庭层面,为符 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信息化改造,引导发展 “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居家上门服务。(责任 单位: 区发改局、 区民政局、 区工信局12、 区财政局、潍城自然资 源和规划分局、 区住建局、 区大数据中心 )- 6 -2.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配置城镇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 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筑牢支持家庭养老的前沿阵地。鼓 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承 担照料责任。鼓励为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 “喘息” 服务,支持面向家庭照护成员开展护理技能培训。加强已建成住 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推进老旧小区坡道、 楼梯扶手、 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改 造。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融入适老化标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 方便安全的出行和居家基本生活环境。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13、,对 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 “养老顾问”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规划、政策咨询、资源推 介等服务。(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潍城自然资源和规 划分局、 区住建局、 区人社局)3.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持续培育和引进专业化养老 服务组织。鼓励养老机构、企业或服务组织, 以失能老年人为重 点, 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为主体,托管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连锁运营辖区日间照料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专业养老服 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打造“15 分钟养老服务圈”。探索家庭照护 床位建设,依托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 医疗康复护理、居家安全协14、助、家庭照护支持等服务, 既满足老 年人养老不离家的愿望,又能享受专业化服务,实现养老床位从 “有限”变“无限”,破解居家社区医养难题。鼓励和引导国有企 业、社会组织、 医疗机构、家政公司、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社区 养老服务,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提供形 式多样的养老服务,破解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生活照- 7 -料和长期照护难题。积极推进社区 (村) 助老食堂或老年助餐点 建设,引导市场主体针对老年人特点开发餐饮产品并建立配送体 系。(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 市场监管局)4.推动机构养老资源布局优化。持续开展护理型床位建设三 年行动,到 15、2022 年年底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55%以 上。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盘活养老机构存量资源, 优先支持新增护理型床位,提升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2025 年年底前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 60%以上。聚焦失智 老年人照护需求,加大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供给,鼓励单独建设认 知障碍照护机构,或在养老机构中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提供 日常生活照护、 自理能力训练、社会融入参与等专业服务。 引导 养老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合理延伸服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居家 上门、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按照 “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 16、探索公办养老机构公营和民营协同发展的路子,推动具备条件的 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委托运营或转制为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源, 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 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 财政局、 区卫健局)5.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 略布局,统筹城乡、整合资源、优化供给、补齐短板。实施特困 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敬老院) 改造提升工程,优化发展布局,增 强护理功能,2022 年年底前全区建设改造护理型床位不低于 100 张,全部达到二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支持发展集短期托养、 日间照料、居家养老、 医养结合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区域性养老- 8 -服务中心,发挥规范化、专业化优17、势,为农村失能失智等老年人 和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 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鼓励专业服务组织连锁化 托管运营,打造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 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鼓励支持发展农家邻里养老互助点, 以农村社区或中心村为单位,实行网格化划分,在每个网格里选 择一家居住面积较大、有热心的老年人家庭, 由街道 (开发区、 发展服务中心) 或村 (社区) 统一配备相应简单设施用品,适当 补助水、 电、暖等费用,开展老年人邻里互助服务,提高农村基 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鼓励设立老年协会、 老年志愿服务队等群众性养老服务组织。(18、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区发改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卫健局)6.支持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 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通 过制定支持性 “政策包”,带动企业提供普惠型 “服务包”,推动 建设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机构。 引导 各类主体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进 一步完善市场原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享受政府补助以及无 偿或低偿使用场地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以普惠为导向确定 服务价格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国有经济对普惠养老的支持,鼓励 国有企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点布局,培育发展 以普惠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的国有企业。有 19、序稳妥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 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 局 )7.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互联网养老”等智慧- 9 -养老模式,汇聚线上线下资源,丰富产品供给,精准对接需求和 供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着力打造“没 有围墙的养老院”。鼓励互联网养老服务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为老 年人定制各类活动场景的健康监测系统,利用大数据方便老年人 的居家出行、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探索建设“智慧养老院”,利 用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行 24 小时安全自动值守, 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区工信局20、区大数 据中心 )( 三 ) 推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1.建立健全医养康养结合机制。按照方便就近、互利互惠的 原则,推动未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协作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进 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2025 年年底前实现养老 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 100%。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 工程,整合现有卫生服务中心 (站) 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资源, 推动社区养老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合作、邻近设置。养 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 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积极 推进街道 (21、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 卫生院与敬老院融合发展, 构建推广 “两院一体”模式,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 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责任单位:区民政 局、 区卫健局)2.支持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 生所 ( 室 )、 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简化手续,不再- 10 -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 执业登记。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 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 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22、进行 登记备案,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支持二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向养老服务延伸,或转型发展成为医养结合机构。到 2025 年年底全区至少设立“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 2 处。(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 区卫健局)3.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对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 供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认真做好老年 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 疗护等服务,实现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的老年 人生命周期全覆盖。落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 居家医疗服务。加强老年失能预防,推动失能预防关口前移,降 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 完善老年人23、心理健康与精神障碍早期预防 及干预机制,开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诊疗康复服务。2022 年 年底前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二级以上政府办中 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和治未病科比例大幅提升, 占比分别达到 75% 和 100%。(责任单位: 区卫健局、 区财政局 )( 四 ) 提升行业监管水平1.健全综合监管机制。 明确养老服务部门职责,完善事中事 后监督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 段、 以重点监管为补充、 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 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以安全 质量、从业人员、涉及资金、运营秩序、用地建设等为监管重点,- 1124、 -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托智慧 养老大数据平台,对接户籍、 医疗健康、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 信息资源,搭建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养老服务“大数据库”,形 成养老服务大数据,为政府制定政策规划、加强行业监管、在线 审批管理提供支撑。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信用 记录体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山东潍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 ( 山东) 等平台进行公开,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 务机构及人员依法依规实行联合惩戒。推动养老机构安装应用“智 慧消防”系统,加强消防安全远程监管。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社会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潍25、城公 安分局、 区民政局、 区人社局、 区卫健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医 保局、 区大数据中心、 区消防救援大队)2.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持续鼓励养老服务企业 (组织) 申报承担省、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制 定的标准与市场主体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养老服务 标准体系,鼓励行业组织制定发布养老服务和产品团体标准,鼓 励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强化养老服务标准 实施,分类培育标准化示范单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并保持在 100%。完善 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机制,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养老服 务监管、政府购买服务26、和财政奖补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民 政局、 区市场监管局)3.提高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值守、 设施设备、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利用 “智慧消防”系统实- 12 -时监控养老机构用电、消防用水管网水压、 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应急演练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 力。依托国有养老企业、公办养老机构和大型民办养老机构,加 强区级养老服务应急能力储备,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 援27、能力。(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 管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五 ) 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1.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大力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 龄化国情教育,推动敬老孝老宣传教育活动进学校、进家庭、进 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大力开展 “敬老月”“老年节”等敬老助 老主题宣传教育实践和评比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形成良 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 区教体局、 区民政局、 区卫健局)2.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老年大学示范带动作用,积极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办学,采取线上 ( 电视、 网络、手持移28、动设备) 和线下 (实体大学、面授辅导、设立辅导 站 ) 相结合的模式, 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加快老年教育优质学 习资源和师资队伍建设。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开展在线老年教育, 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2025 年年底前持续 运营好区老年大学 (学校),鼓励有条件的街道 (开发区、发展服 务中心)、村 (社区) 建设老年大学 ( 学校)。鼓励具备条件的养 老服务机构开设老年课堂、建设学习点,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 捷的学习服务。(责任单位:区委老干部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13 -3.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度。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引导和组 织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活动,参与社区公益29、慈善、教科文 卫等事业。参加国家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积极争创 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 日 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 的需要。(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 区卫健局)4.建设兼顾老年人需求的智慧社会。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 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有效解 决老年人面临的 “数字鸿沟”问题。各类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应设 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公共服务场所应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 线。在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好帮助老年人应对工作。推 进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鼓励企业提供相关 应用的 “关怀模式30、”“长辈模式”。(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民政 局、 区工信局、 区卫健局)5.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优待制度体系,全面落 实各类老年人优待政策。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 服务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广 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 意识。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依法重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法 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责任单位:潍城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 政局、 区卫健局、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区法院)( 六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发挥养老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作用,大 规模开展岗前和岗位技能培训。突破传统模式,着31、眼就业,广泛 吸收社会各类有从事养老服务意愿的人员进行培训,为机构、居- 14 -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人才支撑。联合职业院校探讨建立现代学 徒制,引导学生到养老机构跟岗或顶岗学习,强化实训。推动校 企合作,将养老服务列为校企合作优先领域,对符合条件的产教 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推荐纳入省级或国家级产教融合企业试 点示范名单,优先推荐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 区教体局、 区民政局、 区人社局)2.强化在职人才培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 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鼓励培养养老顾 问、养老职业经理、养老护理员师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各类 涉老人32、才。2022 年年底前全区培养培训所有养老院院长、200 名 养老护理员、30 名养老社会工作者,2025 年年底前养老护理员岗 前培训率达到 100%,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 管理等服务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大力培养为老年人 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 位,2025 年年底前每千名老年人至少配有 5 名社会工作者。(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3.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引导用人单位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定 期组织参加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授予“技 术能手”33、称号,打造“金牌护理员”,持续提高养老护理员的社会 地位,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建立从业人员褒扬机制,落实大中专 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继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 “潍坊和谐使者” 和 “齐鲁和谐使者”推荐工作。对在养老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做好表彰和奖励工作。(责任单位:区委组 织部、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15 -4.壮大老年社会工作者队伍。积极在各领域推进老年人参与 社会工作力度,到 2025 年实现每个城市社区至少设置 1 个老年社 会工作者岗位,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设置老年社会工作者岗位。 强 化老年社工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老年社会工作 专题培训班,34、加强老年社会工作者技能培训,提升社工专业化服 务水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老年社会工作者的积极作 用,畅通和规范老年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5.培育为老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设 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在养老助残领域开展专项志愿服务 活动,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扶持培育各类为老志愿服务 组织,广泛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引导在校生志愿服务和 暑期实践、相关专业技能学生社会实习、社会爱心人士志愿服务 等,与老年人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有效 对接。支持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慈善捐赠、慈善信托等慈善公35、益活 动。试点推广 “时间银行”,实行 “订单式”志愿服务,为老年人 提供陪伴聊天、陪同购物、陪同就医、服务缴费、法律援助、智 能设备培训等服务,建立志愿服务储蓄、回馈、激励与评价机制, 提升志愿服务的持续性、规范性与有效性。(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区民政局)( 七 ) 发展壮大养老产业1.统筹养老产业发展布局。立足医养健康战场,促进区域养 老产业统筹、协调、均衡发展。坚持开展高质量 “双招双引”,发 挥鲁台会、中 日韩产业博览会等国际性大型特色品牌展的影响力, 打造医养康养高地、智慧养老高地。坚持培育壮大健康养老、康- 16 -养文旅、健康管理等新兴业态,促进医养健康产业与关联产业深 度融合36、发展。坚持融入圈层发展,充分发挥胶东圈历史文化、 自 然资源、基础设施等优势,一体联动、集聚发展,优势互补、合 作共赢,促进资源要素互联互通、 自由流动、高效配置。(责任单 位: 区发改局、 区工信局、 区民政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卫健 局 )2.大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养老+行业”行动,支持养 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 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 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 推进养老服务向专业化、产业化、连锁化、集团化方向迈进,优 先培育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链条长、覆盖 领域37、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形成具有影响力和竞争 力的行业品牌。(责任单位: 区教体局、区民政局、潍城自然资源 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3.扩大老年产品供给。 围绕老年人生活起居、安全保障、保 健康复、 医疗卫生等需求,依托潍坊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老年辅 助器具展销平台,对接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居家养老监护、 无障碍科技产品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老年人适用产品,引导养老 服务企业加快研发适老化产品,促进老年产品丰富供给和升级换 代。支持依托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嵌入式康复辅具器具 销售和租赁网点,提供用品展示、预约使用38、指导教学、售后维 修、回收利用等一体化服务。持续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 范,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规模化应用,形成产业集聚效- 17 -应和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 区卫健局)(八) 加强养老要素支撑1.加强规划引领。要根据国土空间规划、老年人分布以及变 动等情况,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总 体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功能。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居住区 同步规划、 同步建设、 同步验收、 同步交付使用机制,新建城镇 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 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 设施。 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未配套建设或者建设的配套社区养老 39、服务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 租赁等方式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自然 资源规划局潍城分局、 区住建局、 区审批服务局)2.加强用地保障。根据当地养老服务需求,分阶段供应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落实到年 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 地供应价格, 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社会福利用地, 出让底价可按不 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 70%确定;基准地价尚未覆 盖的地区, 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当地土地取得、土地开发客观费用 与相关税费之和。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 及社区用房等举40、办养老机构,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详细规划且 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可在 5 年内实行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 权利类型适用过渡期政策。(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区工信局、潍 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区商务局、 区财政局)3.加强财税支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逐 步增加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投入。区级留成的福彩公益金 55%以上用- 18 -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积极申请省级医养健康产业新旧动能转换 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 落实各项行政 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用 热享受居民价格。(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卫健局、 区41、税务局、 国网潍坊供电公司潍城分公司)4.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养老 机构发放资产 (设施) 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允许 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鼓励银行机构结合养老行业特点,优化信贷服务,推广 “养老保 障贷”等信贷产品,并适当给予利率优惠; 围绕老年客户群体需 求,不断丰富理财业务品种。 引导保险公司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保 险产品。(责任单位: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三、保障措施(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国家战略相适应的领导体制,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规划落实 责任,将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经济社42、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 办实事项目,强化考评监督,层层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养老 服务协调机制重要作用,定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规划任务落实。( 二 ) 深化改革创新。聚焦养老服务发展的难点、重点、堵 点问题,强化改革思维,破解发展难题。 以整体解决全区养老问 题为目标,统筹要素资源,强化改革集成,加强全区养老服务体 系建设,打造区域养老服务发展高地。积极争创国家积极应对人 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全面开展服务体系创新、业态模式创新、 要素支持创新、适老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创新。- 19 -( 三 ) 实施评估激励。建立养老服务发展指标监测机制,完 善养老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2023 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 年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 全面评估。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街道 (开发区、发展服务中 心 ) 或部门予以激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街道 (开发区、发展服 务中心) 或部门,督促整改落实,依规依纪依法约谈问责。本规 划由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实施,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