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置区初步设计合同(7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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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21286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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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安置区)初步设计合 同 书合同编号: 工程编码:甲方(发包人):xx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承包人): 目 录第一篇 合同协议书 第二篇 合同条款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词语定义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本合同签订依据第二章 勘察设计 4、勘察设计管理5、勘察、设计分包第三章 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6、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7、设计服务8、设计人员9、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第四章 设计质量10、设计的质量要求第五章 设计事故11、设计事故第六章 工程投资控制13、工程投资控制第七章 设计评审14、设计评审第八章 设计收费的2、计取及支付15、设计收费的计取16、设计收费的支付第九章 勘察 17、勘察范围18、勘察服务19、勘察人员20、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21、勘察的质量要求22、勘察费的计取及支付第十章 综合考评 23、综合考评第十一章 甲方驻场代表和设计咨询工程师24、甲方驻场代表和设计咨询工程师第十二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27、甲方的违约责任28、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四章 索赔 29、索赔第十五章 保险与担保30、保险与担保第十六章 税费 31、税费 第十七章 法律适用及仲裁 32、法律适用及仲裁 第十八章 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33、保密、知3、识产权与专利技术第十九章 不可抗力 34、不可抗力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解除及其他 35、合同生效、解除及其他第三篇 合同附件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附件2:乙方履约保函及承诺书(格式)附件3:勘察设计费计算依据表一.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汇总表表二.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说明表三.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附件4:主要勘察设计人员附件5: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另册)附件6: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附件7: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件8:本项目招标澄清、答疑文件(复印件)附件9: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单及相应条款(另册)附件10:勘察工作考核评价表附件11:4、设计工作考核评价表第一篇 合同协议书xx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和广东省、xx市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安置区)初步设计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安置区)初步设计。1.5、2项目地点:xx市花都区。1.3立项批准文号:xxxx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其征拆安置建设指挥部(xx)第六次会议纪要。 1.4资金来源:财政、自筹资金。1.5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2、勘察设计范围和乙方工作内容及承包方式2.1勘察设计范围标段一:建南安置区总建筑面积2287067.91平方米 ,总投资约14634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251941.8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标段二:和瑞路安置区内总建筑面积 25.25万平方米 ,地块限高57米,总投资约1629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41973.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竹三安置区内总建筑面积3.6、19万平方米 ,地块限高57米,总投资约179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6455.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2.2乙方工作内容(各标段工作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勘察设计任务书等相关资料确定)(1)规划用地红线内(含代征用地)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完成地下、地上物探成果报告,收集周边地下、地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编制项目前期摸查报告;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测绘等实施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土洞溶洞探测等相关总图;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2)修建性详细规划。(3)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7、4)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建安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标段内住宅、公建配套等建筑物,小区道路、市政道路、桥梁及管网、硬地广场和绿化等室外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包括水、电、煤气、通讯各专业进线及接驳工程、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连接线、改路、改渠等所有工程)及对安置区建设时序整体进行分析等。设计专业包含标段内工程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5)管线迁改设计:设计内容包括电力、通信、燃气、给排水等专业(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的除外)。1)工程管线综合平衡初步设计工作;2)管线迁改(电力、通信、燃气、给排水等专业)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3)周边交通疏解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6)编制工程估算、概算8、等造价文件。(7)后续指导与监督、相关配合工作。(8)进行BIM正向设计。(9)装配式专项初步设计。(10)本项目按满足国家绿色建筑一星级建设要求(最终以政府审批要求为准)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11)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保专项设计)(12)与本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等工作。(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及项目建议书。)2.3承包方式由乙方按照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对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及设计协调服务全面负责。合同价款计取及支付按合同条款第15条和第20条的相关约定执行。2.4甲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及内容、方式9、进行适当调整,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2.5双方特别约定(1)乙方须根据甲方及主管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如果乙方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且乙方所委托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单位须经甲方审核确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2)考虑到电力进线与10kv供配电工程、给水与燃气等专业设计的特殊性,若乙方的专业能力不满足要求或不能得到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则乙方需经甲方批准后委托专业单位设计,设计费含在本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3)为10、了保证设计工期及质量,若乙方出现服务不到位、不及时,或设计质量低下,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在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安置区)初步设计的中标候选单位中,择优选取服务优、能力强的单位与乙方合作设计,合作设计所需相关费用由乙方按合作设计比例在本合同设计费总额中予以支付,甲方无需为此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为了保证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安置区)初步设计的设计方案的水平,甲方有权在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安置区)初步设计的中标方案中部分或全部借鉴风格或使用方案而无需为此支付11、任何费用,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接受。3、工期3.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3.2勘察工期:满足设计工期要求。3.3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期:满足设计工期要求。4、合同价款4.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和结算货币,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4.2根据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和乙方的投标报价,本合同中标总价为 元(大写: ),其中,(1)设计费总额暂定为 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为 元、管线迁改设计费为 元。设计费投标下浮率为 %,合同约定下浮率(是指甲方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下浮率)为20%。上述费用为暂定合同价,概算编制时参照工程勘察设计12、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编制设计费概算(计算复用设计费用,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该部分设计工作按照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按照基本设计收费的40%计算收费。),按批复的概算中相应设计费核算最终合同价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工程设计费(管线迁改设计费)最终合同价=批复概算中相应的设计费1-20%(合同约定下浮率) 1- %(设计费投标下浮率)。注:设计费投标下浮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中标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00%如项目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按上述原则做相应调整,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确定设计费。除此以外,其他所有的补充设计、变更设计等均13、不另行计费。最终结算价以结算终审单位审核后的终审价为准。(2)工程勘察费总额暂定为 元,其中岩土勘察费为 元(勘察工作综合单价为 元/米)(具体详见报价表)。勘察费报价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测量(如有)、物探(如有)等的实物工作收费、进出场费、技术工作收费等全部成本、利润、税金以及风险等。勘察费结算以甲方确认单的勘察工作量乘以前述相应的单价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以结算终审单位审核后的终审价为准。同时对于勘察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需由勘察单位自行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借用场地勘探等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3根据xx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资金筹措管理办法的规14、定,财政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比例出资,融资资金由xx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通过市场化运作多渠道融资解决。若本项目因融资方式改变由此带来的勘察设计费支付变化,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并报请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手续,签订补充合同。5、组成合同的文件5.1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国家和广东省、xx市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3)合同协议书;(415、)中标通知书;(5)合同条款;(6)甲方针对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7)合同附件属本条第(1)项和第(6)项内容的除外;(8)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9)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10)国家及广东省、xx市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乙方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16、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乙方仍有异议的,可按合同条款第32条的约定处理,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最终裁决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先执行甲方的决定。5.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的来往电报、信函、传真、会议纪要、有关对本合同补充的书面协议以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文件等,均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传真号码、邮箱)、通信地址等信息作为合同附件。7、1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上变更登记资料;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除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在更换之日起7日内将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提交给甲方。9、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10、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11、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18、定义务及责任后,本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终止后,不影响本合同中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和其他适用条款的效力。1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主、成)各执一份;副本十一份,甲方执七份,乙方(主、成)各执两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主):xx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本合同于2021年 月 日签订于广东省xx市。第二篇 合同条款总 则一、根据勘察、设计管理相关规定和本工程管理实际,本工程将实行社19、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甲方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二、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原则:(1)符合国家、广东省、xx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2)符合对本工程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3)为确保勘察、设计质量、进度、效果所需;(4)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的承包人。第一章 一般规定1、词语定义1.1本工程: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安置区)。1.2甲方:指具有本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本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在本合同中特指xx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20、限公司及其合法继承人。1.3乙方:指在本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设计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专业勘察、设计单位:指与甲方直接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且具有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甲方另行发包单位;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与乙方签订勘察、设计分包合同且具有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乙方分包单位。1.5工程负责人:指乙方委派的负责本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1.6设计咨询单位: 本工程的设计咨询单位由甲方另行通知(如有)。1.7甲方驻场代表:指甲方委派的履行本合21、同的驻场代表。1.8勘察、设计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1.9勘察、设计:指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运作和勘察、设计服务。1.10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指由乙方及专业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并通过审核,且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能满足投资与质量控制要求和作为下阶段勘察、设计依据或能指导后续实施的各阶段勘察、设计图纸、文件、计算书及说明书、效果图、政府报批所需的模型及存有AutoCAD生成的电子格式文件的光盘、工程估算、概算、配合甲方招标工作而提供的技术规格书等技术资料。1.11工程投资估算:指以方案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22、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或按政府规定的评审通过的工程造价文件。1.12工程设计概算:指以初步设计为基础根据甲方的相关要求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及政府主管部门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甲方委托的单位审核及有权审核部门批准的工程造价文件。1.13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范围内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及服务的款项。1.14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书面确认增加的合同价款。1.15勘察、设计周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天数。123、.16勘察、设计服务:指乙方在实施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管线迁改设计、装配式专项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指导服务等各阶段工作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服务以及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勘察、设计问题,协助甲方实施工程、设备与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等活动。1.17完整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全部文件,并保证与提交人自己保留的该部分文件完全一致。1.18有效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文件均符合合同约定并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1.19正确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均符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同时保证勘察、设计输入的基础资料完整、正确,勘24、察、设计方法、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的选用正确、合理,构造合理,图面表达清楚、文字叙述准确,各专业勘察、设计协调统一。1.20经济合理性:指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是在符合有效性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方案经济比选、价值工程等评价手段,经过甲方组织的评审产生确定的。1.21可靠性:指根据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明示的条件情况投入的设备,所采用的工艺、工法满足技术控制指标要求,之后所形成的已完工程及投入使用的系统、生产工艺满足合同约定且能够在设计年限内充分、正常地实现其设计功能。1.22先进性:指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采用国际上先进和适用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设备,或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25、设备为国内最优(国内同行业中技术排名前五名以内)。1.23清晰:指乙方每次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尺寸标准、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一般违约责任:指虽然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但其违约行为不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2)严重违约责任。指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其违约行为足以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或实质性的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1.25设计事故:指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的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对本合同项目造成极其严重恶劣影响的行为。1.226、6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由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要求。1.27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指经甲方认可或按公开、规范的程序授权的驻场代表、勘察、设计负责人分别签字或盖章的书面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1.28书面材料: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1.29天或月: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7、24时。月指日历月。1.30中国或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1.31国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1.32元:指人民币元。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语言文字: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来往文件、本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和资料等均使用中国汉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使用其他文字书写的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翻译成中国汉语言文字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则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乙方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勘察、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方无相应规范、规定、标准、依28、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或解释所采用的规范、标准、规定、依据。3、本合同签订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7)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8)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9)合同协议书第5.1款第(1)项、第(4)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所约定的有关文件;(10)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批复文件、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和地形图、规划29、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11)设计任务书;(12)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等;(13)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与双方权利义务有关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14)乙方参加投标的方案、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版权属于甲方的其他投标方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文件应是现行有效的,如国家或有关部门对上述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提出新的要求,双方均应按新的要求执行,必要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第二章 勘察设计4、勘察设计管理4.1如乙方为联30、合体(由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联合组成),则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乙方承担责任和接受甲方指令、指示和通知,并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勘察设计及配合协调服务工作。4.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做好下列勘察设计管理及配合协调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对其范围内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和勘察、设计配合协调、接口衔接等方面进行管理,确保各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勘察、设计界面和工作内容清晰,不出现勘察、设计重复或交叉的现象,并保证本工程各专业接口及与周边工程接口(包括与市政工程接口)的良好衔接。(2)乙方应在实施本工程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31、计、管线迁改设计、BIM正向设计、装配式专项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指导服务等各阶段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勘察、设计问题,并协助甲方的工程实施、设备与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 (3)对于在乙方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由甲方另行发包的设计单位进行的初步设计等工作,乙方除须对该设计单位提交给甲方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预审把关外,还须积极配合相关的设计工作,提供相关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数据、图表、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相关的计算原理和方法等),不得以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4)乙方应积极主动进32、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规划、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环保、消防、卫生、煤气、人防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勘察、设计文件报建和审批工作,保证勘察、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5)乙方应编制勘察设计总进度计划,年度(季度)计划,并负责审核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实施性计划、月度(旬度)计划,定期对专业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月度(旬度)计划检查。5、勘察、设计分包5.1本工程的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不得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经过甲方书面认可后,应在招投标文件规定或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在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分包合同33、报送甲方和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2乙方所承接的专项设计内容,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及所属设计人员的限制,或者乙方指定的专项设计分包单位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可进行分包或由甲方将该项专业设计内容另行发包给专业设计单位;乙方因自行分包进行勘察、设计的,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甲方和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做好分包管理工作,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5.3.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勘察34、设计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勘察、设计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将勘察、设计项目分包后,未在勘察、设计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且未对该勘察、设计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5.3.2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1)乙方将勘察、设计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2)本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甲方认可,乙方将承包的部分勘察、设计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3.3乙方虽然没有将其承包的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分包,但在勘察、设计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勘察、设计管理负责人、各专业勘察、设计负责人、不是乙方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35、揽勘察、设计业务。5.3.4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勘察、设计,严禁再分包,并承担下列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接受甲方及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无条件执行甲方及勘察设计单位的指令。当甲方的指令与勘察设计单位的指令相冲突时,以甲方的指令为准;其他指令之间发生冲突时,应立即提请甲方协调处理。(2)按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包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对分包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等负责。(3)本合同及分包合同中与分包勘察、设计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内容。5.4乙方的勘察设计管理部是乙方的分包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所承包勘察、设计的规模、技术复36、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勘察、设计专业负责人必须是乙方本单位的人员。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第8.1款的有关约定,在甲方批准分包之日起5天内将分包单位勘察、设计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及设备仪器投入计划报送甲方且负责落实到位,并接受设计咨询单位和甲方代表的查验。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加强对分包单位履行义务的管理,保证分包单位全面正确履行合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5.5专业勘察、设计分包单位的管理在乙方分包的专项设计阶段,实行乙方分包的专项设计分包方自身管理、乙方总协调管理、设计咨询单位管理、甲方管37、理的分级管理模式。在此管理阶段,乙方分包的专项分包方为主设计方,承担主要的设计责任;乙方为协作设计方,承担次要的连带责任;乙方就该部分对总体方案设计思想及技术路线贯彻与总体设计的协调负责出具设计审核意见,并送设计咨询单位审核通过后报甲方备案,承担相应责任。在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阶段,实行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单位自身管理、乙方总协调管理、设计咨询单位管理、甲方管理的分级管理模式。在此管理阶段,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单位为主设计方,承担主要的设计责任;乙方为协作设计方,承担次要的设计责任;乙方就该部分对总体方案设计思想及技术路线贯彻与总体设计的协调负责出具设计审核意见,并送设计咨询单位审核通过38、后报甲方备案,承担相应责任。乙方负责其勘察、设计范围内的各项专业勘察、设计的相关专业和接口、界面的协调工作。5.6专业勘察、设计分包单位与审查单位的关系无论是乙方分包的专业勘察、设计分包单位还是甲方另外发包的专业勘察、设计承包单位,都要接受审查单位对其成果文件的审查。5.7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各专项勘察、设计的分包合同。5.8分包勘察、设计项目的价款由乙方与甲方结算。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有关约定及时审核、申请支付各种勘察、设计款项。5.9乙方对勘察、设计现场安全负责,并对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就其所在的勘察39、设计现场安全向乙方负责,服从乙方对勘察、设计现场的安全管理。5.10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协调所有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确保由不同专业单位所完成的勘察、设计之间的配合和接口顺利、有效和可靠。乙方应负责保证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完整性和整体性。相关费用已经含于合同总价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第三章 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6、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6.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总体设计范围,本项目的全部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设计深度要求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报批深度的要求,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地基及软基处理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市政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概算编制40、(含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管线迁改设计、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与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相关的勘察设计等工作。(2)方案修改和完善: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3)主要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建设区域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2)勘察及基坑设计:地质勘查(规划用地红线内(含代征用地)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完成地下、地上物探成果报告,收集周边地下、地上管线、建筑物41、构筑物相关资料,编制项目前期摸查报告;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测绘等实施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土洞溶洞探测等相关总图;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工程物探(如有)、工程测量(如有)、基坑设计、购买规划国土报建的实测地形图等。3)市政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供电、供水、排水、燃气工程等工程设计,以及各种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含配合市政管线接口对接)。4)管线迁改设计(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的除外)。5)房屋建筑设计:A、建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主体建筑与附属建筑各层平面图,建筑四个方向立面图、主要剖面图、功42、能区域设计、交通组织图、外立面装修及室内装修工程初步设计、效果图、构造做法、新技术做法。B、结构设计:包括总平面范围内主体、附属的结构设计、装修工程初步设计的结构设计与验算、室外工程及构筑物的结构设计。C、电气设计: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变配电系统、应急电源供电系统、电力系统、照明系统(含室内普通照明、室外景观照明及智能照明控制)、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并配合完成红线范围内管线综合平衡设计。智能化系统设计: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通信接入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访客对讲、紧急求43、助报警装置等)、监控中心并配合完成红线范围内管线综合平衡设计。D、给排水设计:包括红线范围内给水排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配置;气体灭火系统;雨水收集、处理与回用系统。E、暖通空调设计:建筑物内部通风系统、建筑物内部空气调节系统、防排烟系统。F、室内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各专业设备、系统的管线在建筑物内部通道走线平衡设计。G、人防、燃气、绿色建筑等专业设计。H、装配式专项设计。6)要求使用BIM正向设计完成工作。(4)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5)地震评估、环境评估、防雷评估、节点试验、消防性能化分析及有关专项试验、研究与论证不在设计范畴内,但设计人应配合建设方及时44、提出有关技术要求。(7)后续指导和配合服务(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建设方的要求确定服务时间)。(8)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批、验收手续及相关协调工作(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技术审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建筑方案报建、消防报建、初步设计(扩初)审核。(9)外水、外电、临水、临电、燃气等其他所有专业初步设计。(10)涉及传统村落及古建筑保护及活化利用的项目,需完成如下内容:编制保护规划、古建筑精密测绘,结构鉴定等初设内容。(11)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设计、服务工作。(12)乙方除需完成上述工作外,还需负责本项目总协调,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组织各设计单位研究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45、。2)确定统一的工程设计标准、规范、深度和要求。3)组织编制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总说明、总图、总概算书、总预算书。4)协调工程设计进度,组织各设计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工程设计文件。5)其他设计协调工作: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甲方认为有需要应由乙方所做的管理、协调工作。(13)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保专项设计、配合“新城建”工作等。(14)与本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等工作。6.2工程设计的总体要求(1)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必须执行国家、地方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遵守设计工作程序以46、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控制好设计的每一环节。(2)乙方应在设计成果文件中明确列出本工程设计涉及到的详细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3)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质量。乙方对其承担的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经济合理性、可靠性、清晰性负责,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对其的审查及审核并不减轻乙方的相关责任。(4)乙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进行本工程设计策划,建立质量目标,规定质量要求,根据甲方总体实施计划和本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设计计划,根据甲方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各项活动的实施时间,并保证设计的进度、质47、量,保证乙方设计范围内工程的施工进度不受影响。(5)如在项目运作中遇国家或地区颁布新的标准、规定和依据,按新标准、规定和依据执行。如果执行新标准、规定和依据导致乙方义务增加、工作量或费用增加,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费用,使乙方不因执行新标准、规定和依据而遭受损失。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和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或解释所采用的标准、规定和依据。(6)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设计、资料管理、技术管理、现场配合等工作时,必须同时遵守甲方的相关设计、技术、图文、图档、工程的各项管理办法、规定和细则。如果被安置的村民代表对设计提出修改意见,经甲方审查确认后48、,乙方应无条件负责修改且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要求。(7)乙方应积极配合政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审批、审查单位、甲方的审核、图纸会审,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并按规定出具修改图纸直至复核相关要求。(8)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对本工程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进行认真考虑,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评价,对影响勘察、设计稳定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尤其是对本合同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主要基础形式、主体结构选型、建筑装修方案、大宗建材选用、主要设备选型等对建成使用和工程投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须进行经济技术多方案比选和性价比分析。(9)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应尽可能减少施工难度49、,为施工创造方便合理的施工条件;应尽量减少施工对城市交通、市民生活以及水利的干扰,并尽可能减少对施工期的影响。(10)乙方应确保其提交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甲方、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甲方认可的本工程施工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审查能力的单位的审查,如审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乙方应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及时解决并根据相关规定修改图纸,确保初步设计概算满足合同约定的工程投资控制要求。乙方应及时提供修改图纸及调整概算,确保甲方相关招标工作的有效推进。(11)在交付本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勘察、设计文件后,如获悉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6.3方案设计阶段的50、主要工作及要求6.3.1方案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1)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应为甲方最终确定方案的设计文件,文件的内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有权审核部门的审批意见、设计方案招标的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方案设计阶段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封面(写明方案的名称、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时间);2)扉页(方案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总负责人签名);3)方案设计文件目录;4)方案设计说明书,包含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水(高质水及回用水)、排水(雨水及污水)、燃气、通信、电气、采暖通风及空调和投资估算等专业,以及设计图纸、投资估51、算、透视图(效果图)、结构及主要设备选型(含经济技术分析)、勘探要求等;5)方案设计图纸(A3图);6)透视图;7)效果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 15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2)按照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报建要求,提供规划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平面规划图(比例1:500,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2)绿地规划图(比例1:500);3)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比例1:500);4)用地竖向规划图(比例1:500);5)管线综合规划图(比例1:500);6)规划方案说明书;7)模型(比例:暂定1:100150,带周围环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规划报建52、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10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工作模型1个(文件需加盖规划报建章、设计单位出图章、报建特许人章、注册建筑师章),并根据相关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相应修改。(3)按照规划主管部门的报建要求,提供方案设计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并根据相关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相应修改,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平面图(比例1:500,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2)建筑平、立、剖面图(比例1:200);3)设计说明;4)工程投资估算(含非标设备、材料、构配件的报价)。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方案设计报建所需要的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10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文件加53、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报建特许人章、注册建筑师章。6.3.2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1)乙方应在甲方选定方案的基础上,按专家意见和甲方要求进行完善,达到报建送审方案要求,并根据规划部门提出的设计条件进行调整。(2)方案设计应对建筑、结构、机电系统进行两个以上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实施性方案应达到满足进行初步设计的要求。(3)乙方设计方案中应包含节能环保篇,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方案设计应对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应用进行三个以上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比较分析报告和推荐方案。(4)乙方应根据实施方案提交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5)结构体系应进行初步的计算,保证结构方案是可行的。(654、)乙方对各专业采用的新技术应作详细的介绍,以便进行评审和据以进行下一步的设计。(7)在深化方案设计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设计中确有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并在初步设计之前提交给甲方审查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及时提供试验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6.4初步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6.4.1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应按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初步设计阶段的要求进行编制,由总章和各专业设计文件分章编制而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计成果文件:(1)初步设计方案编制;(2)设计说明书(含设计总说明、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结构计算书);(3)设计图纸(由各专业设计图纸组成,总55、图比例1:500,其他图比例1:200);(4)采用清单计价模式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即工程设计概算)、主材设备推荐品牌表(三家以上)、主材设备询价资料;(5)效果图及透视图;(6)报批模型(比例:暂定1:100150);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初步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25套、概算25份、效果图各一式2套、专业报建(交通、市政、人防、消防、环保、卫生、绿化)所需设计成果文件各10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工程师章,各专业负责人、乙方签署。6.4.2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1)初步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2)初步设计阶段须对结构体系(包括幕墙56、钢结构等)、机电设备安装(包括主要设备选型)、室内装修方案、基坑支护方案、新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应用进行两个以上方案的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其主要内容含于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使设计具备先进性、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并满足以下要求:1)应符合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性方案;2)能据以准备各主要设备、材料及饰面材料(送板);3)能据以编制、审核工程设计概算;4)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5)能作为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的依据。(3)初步设计中的结构设计文件,应对结构的选型、布置、截面尺寸、材料用量等予以明确。(4)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概算文件中的开项必须齐全完整,57、造价指标必须准确,须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如果乙方的概算编制质量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专业的造价机构编制,所需费用在乙方的设计费中扣除(金额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概算编制费金额);如果因此影响设计进度导致不能按期交付相应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的,乙方还须承担工期违约责任。(5)乙方应重点对建筑单体室内外给水、排水、电气、采暖通风、空调、动力等管线进行各专业综合分析,协调并解决其中的矛盾,成果包括室内外管线综合平衡图、场外管线综合总图和相关专业图纸及说明书。(6)乙方必须准确计算建筑单体的建筑面积,完善建设规模及经济指标说明。(7)对在乙方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由甲方另行发包的单位进行58、的专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深化设计),乙方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中相关部分中的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接口及界面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乙方应确保相关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深度能够有效满足专项施工图设计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乙方提供的相关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1) 钢结构工程(如有)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初步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相关规定,结构形式、布置、受力杆件、构件型号、材料种类、节点类型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2)幕墙工程(如有)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幕墙外观、材料品种档次、幕墙主要受力体系、预埋件设计、细部节点和幕墙与其他专业的界面处理等设计内容59、须成熟稳定。3)室内装饰工程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以下内容须成熟稳定: 所有室内可视范围内的装饰风格、空间效果、构件尺寸等主要设计要素; 室内装饰设计部分中,所有与其他专业关联的技术界面(特别是给排水、消防、建筑声学、机电、智能化、扩声等专业的技术界面); 室内装饰设计部分中,所有相关专业要求室内装饰专业须满足的技术条件; 室内装饰设计部分中,主要机电管线的综合平衡; 室内装饰设计部分中,所有的主要装饰材料的技术要求。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功能要求点表)、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5)弱电智能化工程乙方提供60、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系统图及功能要求点表)、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6)体育工艺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7)舞台机械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8)舞台灯光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9)声学系统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61、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6.5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6.5.1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乙方的初步设计成果须达到施工图深度,并能据此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投标限价;同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后续施工图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6.6 BIM标准制定本项目BIM项目标准应包含以下内容:建模标准:明确项目中采用的BIM建模标准,模型细度;软件版本:确定将要使用的BIM软件,及确定软件一致性原则;命名规则:确定统一的文档、模型、提交成果等命名规则;色彩规则:确定统一的色彩规则;坐标系统:为所有BIM模型定义统一的通用坐标系;6.6.1模型创建及应用(BIM正向设计)1)全专业三维参数化设计各专业设计师基62、于BIM在三维可视化的环境下完成各专业的设计工作,通过参数驱动实现各专业之间的有效协同,确保图模一致,数模一致,并通过三维模型导出满足各阶段需求的二维图纸。2)全程三维可视化成果汇报基于BIM模型的设计全过程成果展示和汇报,让甲方更直观的理解设计成果,更快捷的作出决策。3)三维深化设计基于BIM模型进行各专业协同,针对复杂节点进行深化,提高设计深度和设计质量。4)室内净高分析初步设计阶段通过BIM模型进行三维管线综合优化后,准确分析室内安装施工完成的净高情况。在整个设计过程中通过BIM模型持续复核各个区域的净高情况。5)结构预留预埋图纸导出通过BIM模型对预留预埋进行准确定位,并从模型导出留洞63、图。6)三维管线综合设计对BIM模型进行管线综合优化,在保证净高并考虑施工可行性、后期维护等因素使BIM模型达到可辅助指导施工的精度。7)初步设计阶段BIM设计深度简述(1)建筑专业(外墙、内墙、楼梯、门、窗、构造)。 (2)结构专业(结构柱、结构梁、剪力墙、板、配筋(标注)。 (3)暖通专业(空调系统,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相关机械设备,设备表)。 (4)给排水专业(生活给水系统,污、废水系统,雨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相关机械设备。)(5)电气专业(强弱电线槽,桥架,相关机械设备)。6.6.2 BIM设计内容需按照勘察设计合同要求执行。需按照不同设计阶段,全专业采用BIM正向设计64、,并充分利用BIM技术及相关软件提高项目设计效率和图纸质量。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建立BIM设计模型,并按要求提供BIM设计模型进行审查。6.7材料、设备选型的设计配合6.7.1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6.7.2乙方应负责编制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技术规格书、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采购说明和采购时间表等,并包含施工要求、安装说明,同时并对国内规范、标准以外,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提出验收标准。6.7.3设计文件对于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选用应该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的可实施65、性,重视和吸收施工单位对施工安装提出的意见,并充分考虑国内承建商的施工能力。6.7.4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采用的材料、设备),应提交进行性能价格的分析比较报告,不应选用不节能或已淘汰的产品;设备的选用必须考虑相关的系统配套,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国内产品。国内没有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或国内材料和设备性能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或其价格高于进口价格时,才采用进口材料和设备。设计中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按中国、广东省、xx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要求,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6.7.5乙方应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66、等资料,供甲方选择时参考。6.7.6乙方的设计文件在对本工程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进行描述时不得带有倾向性、排他性、指向某一特定厂商品牌或指向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如根据项目的定位、功能等的要求必须选用某种品牌或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时,乙方应事前书面详细报告甲方并获得甲方批准。6.7.7对于由甲方拟定的候选建筑材料和设备,在厂商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技术资料后,乙方须协助甲方鉴别其优劣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同时,乙方应派本工程设计专业负责人参与甲方组织的相关看样定板工作,出具材料设备选型的相关技术意见。6.7.8由于本工程中采用新工艺而导致需要采用新材料、新设备的,乙方原则上须在项目档次定位的67、基础上向甲方推荐三家以上可供货的国内或国外厂商名称、以往业绩、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及样板等,所推荐的三家单位的材料、设备应该在价格水平上处于同一档次。6.7.9乙方应对本工程中可能采用的特殊设备和材料进行分析,若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预先选定相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商,以便为设计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建议(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6.7.10乙方应详细了解市场上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生产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周期(包括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并据此向甲方提出各种主要材料和设备(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提前订货时间的建议。7、设计服务乙方的服务应符合国际通用的ISO9068、00质量管理体系对于工程设计所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地提供服务,满足甲方在时间上的要求。7.1报审报建配合服务7.1.1乙方应在设计过程各阶段按照本工程报审报建的要求,提交所有必需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刻制成光盘),并配合报审报建过程中必要的技术协调、送审技术性文件等工作,直至完成所有审批手续。7.1.2对乙方提交报审报建资料的要求:提交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的要求和份数按照相关报审报建职能部门或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7.1.3乙方应安排专人全面配合跟进所有报审报建工作(包括提供甲方报审报建所需的交通便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2招标配合服务7.2.1乙方69、应在甲方进行的后续招标、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编制用户需求书,制定技术文件(包括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技术规格书等),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招标答疑会,审核答疑文件,审核及签署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技术附件,并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合同技术条款的谈判工作。7.2.2对于甲方召开的相关招标会议(如招标答疑会、预算会议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招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等的编制工作。7.2.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包括时间要求、深度要求等)提供本工程进行招标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7.2.4乙方应负责协调各专业设计单位编写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等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70、质量标准。7.3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7.3.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及时派出各专业工程师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勘察、设计问题。7.4工程结算配合服务7.4.1乙方应根据甲方指令提交本合同范围内本工程的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根据经批准的工作计划积极参与并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组织的本工程乙方设计范围内的工程结算工作,及时提交设计变更确认资料并确保其有效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保证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推进。7.4.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工程结算过程中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7.4.3本合同设计范围内存在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的,乙方负责配合整理汇总其71、合同设计范围内所有设计单位的结算工作。8、设计人员8.1为确保本工程的设计质量,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乙方(包括乙方分包单位)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为本工程派出的设计总负责人、设计驻场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驻场代表的职务、资历、资格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经过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或再参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8.2乙方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设计时段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8.3鉴于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任务重、工期紧,乙方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额投入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及现场指导72、和配合人员,全过程服务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之中。8.4乙方如为境外机构,必须自行配备专业翻译一名。8.5专业设计单位必须成立设计项目组按照甲方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场所,在勘察、设计单位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下开展各项设计工作,确保设计进度和质量。设计项目组人员组成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8.6甲方认为设计总负责人、设计驻场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驻场代表不称职时,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书面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73、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乙方该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8.7当甲方认为乙方及其分包单位的设计人员及管理服务人员的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不到设计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及补充相关人员,直至满足设计工作要求为止,否则甲方有权扣减设计费直至解除合同等。9、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9.1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相关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须一次性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根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的审核。乙方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为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的时间及套74、数如下: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提交日期份数备注0勘察成果文件中标后30天内30份电子文档各3份1深化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含总平面规划设计、工程估算)中标后30天内30,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3份2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按工作计划按报建要求或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3份3方案审批设计成果文件按工作计划按报建要求或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3份4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深化方案确定后45天内30,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3份(含符合评审要求的软件版)5初步设计阶段相关报批成果文件按工作计划按报建要求或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3份6最终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区域内各相关专业、管线综合、园林景观等初步设计内容)根据实际75、情况,按工作计划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3份9.2乙方必须按照经过甲方审批确定的设计进度计划及时提交设计中间资料,以满足甲方开展有关工作的需要,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用之内。9.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版次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勘察设计文件审批的要求及本工程各阶段建设的需要。9.4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将设计成果文件或资料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包括运输、邮寄、电传、关税等费用)已经含于设计费中。9.5在报建过程中需要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或设计中间资料的电子文档的,乙方应无偿提供。第四章 设计质量10、设计的质量要求10.1设计应体现甲方的建设意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76、质量、安全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本工程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安全、经济,并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10.2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中的相关要求,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甲方要求对设计进行深化、优化。乙方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应设计深度负总体责任。10.3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对工序方案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应明确提出关键工序的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77、10.4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10.5设计图纸必须按照国家对工程图纸规格的规定绘制,保持同类图纸规格统一。10.6乙方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核意见对勘察、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当乙方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要求时,乙方应在收到政府主管部门、甲方、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的通知后5天内将经过修改的符合规定的勘察、设计文件交付甲方。10.7乙方应提供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内有关部门对新材料及特殊结构的试验报告,并提供相应新材料及特殊结构在工程中应用的经验供甲方参考。第五章 设计事故11、设计事故11.1按乙方违约行78、为的严重,设计事故分为一类设计事故及二类设计事故,具体如下:(1)一类设计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但未达到二类设计事故标准的):1)乙方逾期提交设计成果文件10天以上(含10天),或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2)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累计发生5例(含5例,设计成果文件中每1处违反1条强制性规定的为1例)。3)如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理由的,累计出现4次以上(含4次)。4)乙方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错、漏、碰,直接导致甲方招标工作进度、项目79、施工进度逾期累计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达10天(含10天)以上的。(2)二类设计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乙方逾期提交设计成果文件15天(含15天),或累计达20天(含20天)的。2)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累计发生7例(含7例,设计成果文件中每1处违反1条强制性规定的为1例)。3)如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理由的,累计出现7次(含7次)以上的。4)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无法实施的(包括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明示的施工方案、工艺及措施难度80、极大或现有的施工条件无法实现的;设计成果文件中拟采用的材料设备无法采购的)。5)乙方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错、漏、碰,直接导致甲方招标工作进度、项目施工进度逾期累计10天(含10天),或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的。11.2如发生设计事故,经过甲方审定,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11.3设计事故的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参照合同条款第28.10款执行。第六章 工程投资控制12、工程投资控制12.1为切实做好本合同工程的投资控制,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加强管理,以减少设计的缺陷为目的。12.2乙方承诺在不降低设计任务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的前提下,确保工程设计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81、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12.3方案设计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方案设计要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在造价可控方面,选择适当的方案,结合成本控制的要求,对装修材料、设备选型、其他材料进行选择。具体要求如下:(1)对建筑群体的布置形式,要通过采用高低搭配、点条结合、前后错列等手法节约用地,在保证小区居住功能的基础上,适当集中公共设施,合理布置道路。(2)设计的建筑物的形状尽量接近矩形和正方形,以减少外墙的面积。(3)在考虑采光与通风问题的基础上,结合造价控制,选择适当的住宅层高和净高。(4)设计方案优化1)建筑方案的优化:在满足使用功能和经济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建筑方案的优化。在充分展示设计师理念的前提82、下,充分考虑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等住宅建筑的要求,把握好平面布置、柱网、长宽比的合理性,合理确定建筑物的层数和层高,合理分布户型、确定内墙分割,减少隔墙和装饰面,尽可能避免建筑形式异形化和色彩、材料的特殊化。2)结构工程的优化:对于住宅建筑结构的选择,要在满足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结构优化设计,以降低混凝土、钢筋等的单方消耗含量,进而降低造价。3)设备选型:以经济实用,运行可靠,维护管理方便为原则进行设备选型。通过主要技术指标对设备选型进行限额控制,通过设备询价对设备提出可靠的价格信息,详细制定大型设备选型、招标、采购控制方法,尽可能采用性价比较优的设备。在造价控制方面重点控制好通风空83、调设备、电气设备、电梯设备、水处理设备、建筑智能设备。4)装饰工程:外墙装饰尽可能采用成熟可靠、经济实用、形象美观的设计方案,并进行必要的深化设计。室内二次装修工程尽量做到简洁、美观,重点是做好公共部位装修,保证适当的建设标准和档次要求,同时根据部位的形象要求适当区分不同档次。门窗工程做到与整体风格协调一致,按部位要求区分不同的材料选用档次。5)特殊专业工程: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综合布线、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管理系统等专业工程应进行深化设计及限额设计。6)室外附属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等在保证道路应用、绿化指标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高标准道路面积。园建工程要突出重点部位,简化非重84、点部位。12.4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中的工程设计概算的准确性。工程设计概算应是依据初步设计中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量、价清单编制的,是客观、准确、可行的,并已包括依据国家、广东省、xx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造价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计费内容。甲方应乙方要求及时提供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资料和协助。(2)若本合同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施工招标,乙方设计人员应与造价人员密切配合,对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达不到的地方,特别是设备安装工程,乙方设计人员应写出所采用的设备规格型号以及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以便造价人员能在现有的设计条件下,做出来的工程量清单尽量接近实际,减85、少工程变更。第七章 设计评审13、设计评审13.1对乙方设计成果文件的设计评审包括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查单位(设计咨询单位)的审查、甲方或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13.2设计评审的依据包括:(1)国家、省、市的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相关规定、标准和规范;(2)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3)本工程的相关政府批文(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许可文件、用地规划文件等);(4)本合同中与设计工作的内容、范围、管理、服务相关的约定;(5)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6)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乙方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批意见;86、(7)甲方在设计过程中提出的书面意见。13.3乙方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乙方应根据审查单位(设计咨询单位)的审查意见、甲方或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13.4乙方对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存在异议的,在不违反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以甲方最终认定的意见为准。乙方应在设计评审的最终意见发出之后5天内完成其设计范围内设计成果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并提交甲方。13.5如乙方未能在设计评审的最终意见发出之日起3日内积极响应或逾期未能87、完成相关设计成果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乙方应按合同条款第28条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按设计评审的最终评审意见实施(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相关设计责任)或直接委托其他设计单位进行相关的设计修改和完善,另行委托设计的相关费用(按需要进行修改完善部分的建安工程费占审定概算建安工程费之和的比例乘以本合同相对应的设计费计取)从本合同设计收费中扣取。13.6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的设计评审意见、乙方在履行合同各阶段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报审报建服务、招标配合服务、结算配合服务的评价)的实际情况,依照甲方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支付设计费。第八88、章 设计收费和管线迁改设计费的计取及支付14、设计收费的计取14.1本合同设计收费的计算方法详见合同附件3表二“设计费计算依据”。14.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设计收费计取时已综合考虑各种费率变化、物价变动以及各种风险因素。15、设计收费的支付15.1甲乙双方确认,根据项目的资金状况及工作进度支付本合同设计费,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根据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分阶段支付给乙方主办方。如项目融资模式等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支付条款进行调整明确。15.2乙方主办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函后,可按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交申请支付文件资料,经甲方审核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设计费总额暂定价的189、0%作为首付款。本合同开始履行后,首付款立即抵作设计费并计入合同进度款。后续设计费支付节点及比例如下:15.2.1工程部分设计费(1)乙方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并获得联审决策通过后,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申请支付的文件资料,报甲方审核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总额暂定价的20%(工程设计费总额暂定价的10%的首付款全部用于抵扣本期进度款)。(2)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获得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申请支付的文件资料,报甲方审核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总额暂定价的40%。(3)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概算成果文件并概算批复后,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申请支付的文件资料,报甲方审核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总额最终合同90、价的60%。(4)乙方提交全部成果文件并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全部施工图后,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申请支付的文件资料,报甲方审核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总额最终合同价的80%。(5)待支付的剩余设计费,经甲方及项目结算终审单位审核结算价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支付金额为审核金额扣除甲方已支付金额后的差额,多退少补(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等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准)。注:以上各阶段支付乙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分阶段申请或合并申请,但乙方应履行完毕各期相应的合同义务后方可申请,不得合并申请未履行完成部分的设计费。15.2.2管线迁改部分设计费(1)完成管线迁改方案设计并经过管线权属单位及发包人认可后或通过方案论证后,乙91、方可申请支付至签约合同价中管线迁改设计费的50%;(2)管线迁改概算批复后,乙方应依据经批复的概算向甲方申报签约合同价调整的变更,申报后乙方可申请累计支付至不超过变更调整合同价中管线迁改设计费的80%;(3)乙方完成管线迁改设计工作并获得概算批复后,报送完整结算资料并经甲方及项目结算终审单位审定本合同结算价后,甲方支付管线迁改设计费结算价的尾款,多退少补(最终支付金额以项目结算终审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注:以上各阶段支付乙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分阶段申请或合并申请,但乙方应履行完毕各期相应的合同义务后方可申请,不得合并申请未履行完成部分的设计费。15.3设计收费的结算(1)概算编制时参照工程勘92、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编制设计费概算(计算复用设计费用,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该部分设计工作按照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按照基本设计收费的40%计算收费。按批复的概算中相应设计费核算最终合同价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工程设计费(管线迁改设计费)最终合同价=批复概算中相应的设计费1-20%(合同约定下浮率) 1- %(设计费投标下浮率)。注:设计费投标下浮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中标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00%(2)结算时,若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按规定提交全部技术档案资料且经甲方合同服务评价(详见附件11设计工作93、考核评价表)得分在90分或以上的,本项目设计费按设计结算价全额支付;合同服务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下的,合同结算价=按全额计算的设计费结算价1-(90-项目评价得分)%;若部分工作内容实际未完成则以所占工作量比例予以扣除该部分费用,最终以结算终审单位审核后的终审价为准。(3)本工程概算批复之日起6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的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否则,甲方将自行进行本合同结算并上报,结算终审部门据此审定的金额即为本合同设计收费的结算金额。财政等结算终审单位审核完成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完成全款支付。15.4乙方分包项目的设计费已全部包含在本合同设计收费总额之内,并纳入本合同一并94、结算。乙方承诺: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分包单位支付设计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付款情况予以监督。15.5乙方主办方每次领取款项前须按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原因致使甲方逾期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给甲方的,甲方可以顺延付款日期;乙方未提供发票给甲方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应承担向甲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相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5.6甲方所需的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加晒费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相关方需要乙方晒制的超过合95、同约定最大数量的设计成果文件,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清单向相关方加收工本费;没有约定价格清单的,乙方按以下标准计收工本费:A0:4元/张;A1:2元/张;A2:1元/张;A3:0.8元/张;A4:0.5元/张。非标图纸按图面大小换算成A2图纸数量,甲方按A2图纸的费用标准支付费用。第九章 勘 察16、勘察范围16.1勘察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相关的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以及广东省、xx市现行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相关的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2)甲方提供的勘察任务书;(3)本工程勘察许可等批文(复印件);(4)甲方提供由规划部门认可的96、用地红线和地形图;(5)本工程的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现状地形图、场地标高、市政设施图的资料(绿化、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勘察范围内地下管线图(包括电力、电讯电缆、煤气、自来水、污水等各种管道)以及人防设施、洞室等具体位置分布图;(6)勘察范围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勘察技术要求、技术资料;(7)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相关管理办法;(8)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文件;(9)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10)中标通知书或甲方的勘察任务委托书。(11)国家97、省、市、区不时颁布的、适用于本项目的其他规范、标准等。16.2工程勘察要求(1) 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含代征用地)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完成地下、地上物探成果报告,收集周边地下、地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编制项目前期摸查报告;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测绘等实施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土洞溶洞探测等相关总图;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工程测量(如有)(含购买用于报批报建的地形蓝图)、工程物探(如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搜集拟建工程的有关文件、 工程地质和岩土工程资料以及工程场地范围的地形图;98、2)初步查明地质构造、 地层结构、 岩土工程特性、地下水埋藏条件:3)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 并对场地的稳定性做出评价;4)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应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做出初步评价;5)初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6)勘察时应对可能采取的地基基础类型、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行初步分析评价。(2)其他勘察工作按甲方要求开展,相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行单独计取。17、勘察人员17.1为确保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乙方为本工程派出的勘察专业负责人、勘察驻场服务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须满足招标99、文件及本合同约定。17.2勘察单位应根据勘察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勘察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勘察时段勘察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17.3乙方如为境外机构,应自行配备专业翻译一名。17.4乙方承诺投入负责具体勘察工作的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非经过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或再参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17.5甲方认为乙方派出的勘察专业负责人、驻场勘察代表不称职时,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100、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乙方该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之日起擅自离岗。17.6当甲方认为乙方及其分包单位的勘察人员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不到勘察及勘察服务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及补充勘察人员,直至满足勘察及勘察服务工作要求为止;否则,甲方有权扣减勘察费直至解除合同等。18、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18.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30套,光盘电子文件2套;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超过合同约定套数的,乙方可按每套300元的标准另行收取工本费。18.3乙方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时间由甲方依据合同协议书第3.2款的约定确定;相关勘察成果文件的101、质量须一次性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根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的审核。18.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交勘察中间资料,以满足甲方开展有关工作的需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费中。18.4乙方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为准。19、勘察的质量要求19.1乙方在开展勘察工作前,应向甲方提交勘察工作纲要,并按经过甲方审核批准的工作纲要开展勘察工作。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19.2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本合同约定的勘察102、范围及技术要求实施勘察工作,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文件并对其负责。19.3乙方应在勘察成果文件中明确列出本工程勘察涉及到的详细的勘察规范、规定及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19.4乙方实际完成的勘察工作量及勘察成果文件由审查单位(或设计咨询单位)负责审核,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确认后才能作为结算依据,对于超过设计要求的勘察深度的工作量不计算;乙方应确保其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是完整、准确及有效的,且能通过审查单位(或设计咨询单位)根据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的审核。19.5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必须经过实地勘察获得,不得采用推断或借鉴,禁止虚假;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103、方确认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合同要求;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含勘察费用)。19.6乙方必须遵行甲方的相关勘察设计、图文、图档工程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乙方自行承担运输、邮寄或电传勘察文件资料(包括中间成果资料)的费用,提交资料、文件等应交至甲方日常办公所在地或甲方临时指定的地点。勘察文件的收发、传送管理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20、勘察费计取及支付20.1基本原则(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勘察费计取时乙方已综合预测并考虑各种费率变化、物价变动以及各种风险的费用等全部不确定事项,未考虑的报价项目、开支及费用等均104、应视为已包含,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勘察费。(2)本合同勘察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勘察工作内容及要求的全部费用,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就岩土工程向施工单位作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工程勘察技术问题,参加工程测量交桩、水文地质交底、岩土工程验槽、购买有关资料、勘察文件的修改、实施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工作(包括障碍物拆除、开挖、地下管线的修复等)、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用材以及加工、勘察作业机具的进退场及现场搬运等服务,以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条件下、不同作业内容、不同复杂程度及高温勘105、察等一切因素下的勘探作业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第22.2款约定计取的勘察费已包含实施上述所有勘察工作内容的费用。20.2勘察费的计取及结算方式按下列约定执行: (1)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岩土勘察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工程所需的勘察工作的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工程量及乙方自行测算的综合包干单价计算,综合单价为 元/米。实际工程量是指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合同的规定及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完成且经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2)经发包人合同服务评价(详见附件10勘察工作考核评价表)得分在90分或以上的,本项目勘察费全额支106、付;合同服务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下的,合同结算价=按全额计算的结算价1-(90-项目评价得分)%;最终结算价以市财政局或项目结算终审单位最终审核价为准。 20.3勘察费的支付(1)乙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勘察成果文件并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查,且实际乙方实施勘察工作的实际工程量得到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确认后,乙方主办方按合同要求提交申请支付的文件资料,由甲方分阶段支付给乙方主办方。1)本合同签订生效且勘察大纲通过甲方审批后支付工程勘察费总额暂定价的10作为首付款,计 元(大写: );2)乙方完成勘察并将勘察报告通过甲方审批后,支付勘察量的70%(不超过工程勘察费总额暂定价的70%,含107、首付款);3) 待支付的剩余工程勘察费,经甲方及项目结算终审单位审核结算价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支付金额为审核金额扣除甲方已支付金额后的差额,多退少补(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等结算终审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准)。(2)乙方分包项目的勘察费已全部包含在本合同勘察费之内,并纳入本合同一并结算。方承诺: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分包单位支付勘察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付款情况予以监督。乙方未按时按量付款的,应依据合同条款第28.9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主办方每次领取款项前须按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原因致使甲方逾期付款108、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给甲方的,甲方可以顺延付款日期;乙方未提供发票给甲方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应承担向甲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相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4)甲方所需的勘察成果文件加晒费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相关方需要乙方晒制的超过合同约定最大数量的勘察成果文件,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清单向相关方加收工本费;没有约定价格清单的,乙方按以下标准计收工本费:A0:4元/张;A1:2元/张;A2:1元/张;A3:0.8元/张;A4:0.5元/张。非标图纸按图面大小换算成A2图纸数量,甲方按A2图纸的费109、用标准支付费用。第十章 综合考评21、综合考评鉴于本工程的重要性,为确保本工程质量,甲方将对参与本合同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综合考评的结果和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综合考评每年进行一次。第十一章 甲方驻场代表和设计咨询工程师22、甲方驻场代表和设计咨询工程师22.1甲方驻场代表(1)甲方派出的驻项目现场行使本合同约定职权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甲方驻场代表,其姓名、职务、职权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2)甲方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对甲方驻场代表的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需更换甲方驻场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110、的前任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认同并不修改前任已经签署的文件和发出的指令及承诺。(3)甲方驻场代表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甲方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甲方驻场代表的指令、通知应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设计负责人,乙方设计负责人应立即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指令、通知同时生效。(4)乙方对甲方驻场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甲方应进行解释。(5)乙方认为甲方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48小时内向甲方提出请求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报告后48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6)甲方驻111、场代表是甲方的履约代表,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文件经甲方驻场代表签收后即视为已送达甲方。22.2设计咨询工程师(如有)(1)基于本工程的复杂性,甲方将聘请专业设计咨询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实施设计咨询。该单位派驻本项目的代表称为设计咨询工程师。甲方将本合同中约定的自身权利和责任的某一部分委派给设计咨询工程师执行。在实施设计咨询前,甲方须将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名称、设计咨询内容、设计咨询权限、设计咨询工程师的姓名、职务、职权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设计咨询工程师依据设计咨询单位与甲方签订的设计咨询(管理)合同或甲方的书面授权行使职权。乙方对设计咨询工程师的指令应当执行,但当设计咨询工程师的指112、令与甲方的指令相冲突时,应执行甲方的指令。第十二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3.1甲方的权利(1)享有乙方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版权和全部使用权。(2)乙方在勘察设计进度、勘察设计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等权利;同时,甲方还有权将乙方存在的上述违约事实公诸于众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3)甲方有权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作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乙方应接受该单位按照相关勘察、设计法律法规及规定和甲方赋予的权利所进行的咨询工作。(4)勘察、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勘察、设计进度的113、监督权。(5)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甲方的权利。23.2甲方的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及文件,甲方后续可对相关资料和要求进行补充、更正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具体如下:1)方案设计阶段提供的资料 设计任务书; 立项批复文件; 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 由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 本合同约定项目的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等; 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相关管理办法; 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版权属于甲方的其他投标方案。2)初步设计阶段提供的资料 甲方对于设计方案的修改意见; 政府部门、职能部门的审批意见; 政府或甲方114、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 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3)提供与勘察相关的文件、资料 勘察任务书; 本工程勘察许可等批文(复印件); 本合同约定项目的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等。 勘察范围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如有),勘察技术要求、技术资料; 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相关管理办法; 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2)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勘察、设计费。(3)甲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115、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应酌情签订补充协议。(4)按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进度和阶段及时将乙方提交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转送相关部门审批,并根据时间表的规定将必要的审批件交付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完成补充、修改。(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并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6)甲方及审查单位(或设计咨询单位)在收到乙方有关勘察、设计问题的函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每次勘察、设计会议纪要应在该次会议结束后两日内书面交付乙方。2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4.1乙方的权利(1)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勘察费、设计费。(2)拥有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署名权。(3)116、设计方案、图纸未审批之前,在不影响工期及合同约定的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的情况下,有权提出修改方案、图纸的建议。(4)有权依据甲方的意图和本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展情况指令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专项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24.2乙方的义务乙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外,乙方的义务还包括但不限于:(1)在勘察、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充分尊重和理解甲方、代表甲方的审查单位(或设计咨询单位)对勘察、设计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对合同没有约定的部分和没有描述的部分,双方应另行协商。(2)在勘察、设计各阶段,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有权审批部门117、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完成由于勘察、设计失误未获有权审核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3)乙方不享有对勘察、设计文件的留置权,由乙方或其分包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文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给甲方的,不论乙方与其分包单位有何种约定或分工,均不得拒绝或拖延向甲方提交。(4)乙方应加强对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恪守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严防重产值、轻质量倾向,确保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2)禁止向甲方及施工单位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设计变相推销;3)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设计中选用价高质次的材料、设备;4)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118、串通,在材料、设备的监造或调试过程中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进行包庇或以次充好,提高产品验收级别;5)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6)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7)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凡违背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追究乙方及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并将上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诸于众,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5)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成果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若因乙方侵犯第三方权利给甲方或适用该等资料/成果119、的本项目相关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其他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履行的义务。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25、甲方的违约责任25.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有权提出延长勘察、设计工期。25.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进度款的,除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进度款外,还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计付该进度款拖欠期间的利息。25.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乙方勘察、设计竣工结算款的,除应支付乙方勘察、设计竣工结算款外,还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计付该120、竣工结算款拖欠期间的利息。25.4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在乙方能够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25.5 本合同项下款项需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拨付,各阶段支付条件除上述约定外,还应包括甲方向相关政府部分申请款项并获得批准且得到拨付,且付款时间应根据相应拨付时间顺延。乙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因政府财政支付问题导致的本合同项下勘察、设计费用的逾期支付,不属违约情形,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26、乙方的违约责任26.1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一般违约责任。乙方每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0000121、元/次。(2)严重违约责任。乙方每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30000元/次。(3)赔偿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4)部分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达到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或发生法律规定的其他可解除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立即生效。乙方应在该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乙方必须在通知生效之日起三天内停止被解除部分的工作,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所交接资料必须完整122、且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交接资料不完整或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若因乙方拒交或延误交接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而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方面的损失,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赔偿。(5)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或发生法律规定的其他可解除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立即生效。乙方应在该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通知生效之日起三天内停止全部工作,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123、料的交接,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天内离场。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且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6)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缴纳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分别计算。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结算价款的25%,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26.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累计达3次的,另行追加严重违约责任1次;累计承担严重违约责任达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6.3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按合同条款第29条约定124、的索赔方式执行。必要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交纳,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主动交纳。26.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与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有权在乙方已经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勘察、设计,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不得向甲方或者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索取任何费用。26.5勘察、设计管理、服务方面的违约责任(1)乙方在本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贿赂甲方人员或项目有关主管人员的,视为不正当竞争并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2)乙方单方面终125、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参照合同条款第28.1(5)款所约定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或投入人员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一般勘察、设计人员的,每出现1人次,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该没有投入或者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勘察、设计专业负责人员的,每出现1人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的,按合同条款第28.5(6)款的约定执行。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宽限期内仍未将人员投入到位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接替其工作,另请他人的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勘察、设计费中扣减,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4)乙方纳入甲方统一管理的勘察、设计服务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不遵守甲方管126、理制度或者工作不称职的,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到期不更换的,视为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参照合同条款第28.5(3)款的约定执行。(5)按合同约定投入的专为本工程服务的乙方驻场设计人员参与其他工程工作的,每发现一人次,视为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参照合同条款第28.5(3)款的约定执行。(6)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的,按以下约定处理:1)经甲方同意的,更换一般勘察、设计人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更换专业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次;更换项目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勘察、设计管理负责人或者驻场勘察、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127、。2)未经甲方同意的,更换一般勘察、设计人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更换专业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万元/人次;更换项目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勘察、设计管理负责人或者驻场勘察、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5万元/人次。3)因不可抗力事件(如重病、重伤、失踪、死亡等)造成勘察设计人员岗位空缺的,乙方必须在出现空缺之日起五日内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予以补充,但无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未予补充或补充人员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标准的,视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投入勘察设计人员,参照合同条款第28.5(3)款的约定执行。4)甲方要求乙方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128、的现场人员,或者乙方主动要求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并经甲方批准且经实践证实的,乙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应支持、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对甲方或设计咨询单位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第一次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第二次及以后,每发生一次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8)乙方未遵守甲方依据合同条款总则第二条约定所制订的各项制度、规定的,由乙方按所触犯制度、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所触犯制度、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视为不服从甲方的管129、理工作,参照合同条款第28.5(7)款的约定处理。(9)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做好配合协调工作,经设计咨询单位或甲方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之日起3天内,乙方仍未能整改至令设计咨询单位或甲方满意的,视为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参照合同条款第28.5(7)款的约定处理。(10)对于甲方通知乙方(包括乙方分包单位)参加的会议(包括但不限于进场会、现场问题处理会议、工程验收会议、结算问题处理会议、质保期工作的相关会议等),被通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法定代表人、经报甲方批准同意的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项目负责人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缺席的,每缺席一人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1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130、招标配合服务,或其招标配合服务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其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令甲方满意的程度的,导致甲方的招标工作不能按时顺利进行的,每经甲方确认1次,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12)因乙方未按时按质地提供合同条款第7条、第18条约定的各项勘察、设计服务,导致本工程建安费用增加的,乙方按应以下公式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A(B/C)2其中:A-实际增加的建安工程费;B-本合同设计收费(包括工程设计收费和管线迁改设计费及其他设计收费)总额;C-本工程审定工程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总额。(13)如乙方违反合同协议书第7条、第8条的约定,未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的,经甲方131、每确认1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26.6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方面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甲方审核同意的勘察、设计进度各类计划的要求提交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逾期3天以内(或累计达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乙方按1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同时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逾期3天以上(或累计达10天以上)的,乙方按3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同时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勘察、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遗漏、错误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132、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因此造成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条款第28.6(1)款的约定处理。(3)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如有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每发生1处,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4)甲方或审查单位(或设计咨询单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第一次违反时,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第二次及以后,每违反一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5)如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并133、详细说明理由的,每违反一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6)因乙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并引起工程费用增加的,乙方应负责修改设计,保证工程总投资在投资控制指标内;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合同条款第28.5(12)款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及因本合同所述的因新规范、新标准及新规定所引起的设计变更除外。(7)经甲方认可的本工程施工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施工图审查能力的单位审查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确认,乙方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中存在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参照合同条款第28.6(3)款的约定执行。26.7投资控制方面的违134、约责任(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突破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的,每突破一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乙方应负责修改设计,保证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内;如最终因此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合同条款第28.5(12)款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2)乙方提供的初步设计概算经过甲方或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其他单位审核后确定误差超过20%(不含20%)的,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3)乙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投资控制方面的违约行为相应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参照合同条款第28.7(1)款的相关约定执行。(4)如因乙方提供的勘察成135、果文件的缺陷及不完整、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深度不够等原因导致甲方另外发包的专项施工图设计无法满足投资控制的要求,乙方应及时完善、修改相关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合同条款第28.5(12)款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5)因乙方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导致本工程投资失控,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合同条款第28.5(12)款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6)在本工程施工招标阶段或施工阶段,因乙方编制的工程概算编制不准确而需要调整概算的,乙方除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完成修改136、外,每出现1次,乙方还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7)由乙方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如果出现工程量偏差绝对值累计额相对于乙方报送总数量,误差率在10%20%的,乙方除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外,每出现1次,还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误差率超过20%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费。26.8勘察、设计分包、转包、违法分包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甲方将严格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因乙方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26.9除上述约定之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137、全履行合同其他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情节较轻的,给予书面警告;情节较重的,应当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26.10乙方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1)认定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2)送达程序:甲方以下列方式之一将书面违约处理决定送达乙方:1)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签收。2)乙方其他工作人员签收。3)甲方邮寄送达乙方或其工作人员。(3)甲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一经送达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立即生效。乙方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后15个138、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且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乙方。在异议审核期间,乙方须正常提供勘察设计服务,不得以审核未确定为由拖延或者中止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第十四章 索赔27、索赔27.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索赔:(1)甲方将自己的索赔意向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在限期内纠正自己的违约行为,否则,甲方将考虑启用履约保函。(2)限期届满,乙方没有采取纠正行为或者纠正行为不能使甲方满意的,甲方将索赔意向书面通知合同条款第30.1款约定的履约保函出函银行。(3)甲方向银行发出书面索赔意向七天内,乙方依然没有用实际行动纠正自己的违约行为或者纠正行为不能使甲方满意或者纠正行为139、无法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直接向银行发出正式书面索赔通知。(4)如果通过向银行索赔的方式依然不能完全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勘察、设计费中直接扣取。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条款第30.3款的约定向甲方补充提交履约保函。(5)如果通过向银行索赔以及直接扣取应支付勘察、设计费等方式依然不能完全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形式支付剩余索赔额;否则,甲方将按合同条款第32条的约定处理。27.2在任何索赔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140、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十五章 保险与担保28、保险与担保28.1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如下约定向甲方提供设计责任保险和履约担保文件:(1)本合同约定设计工作开展前,乙方应购买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2)乙方不按上述约定购买保险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3)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乙方主办方应按合同附件2载明的格式向甲方提交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xx市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 元的履约银行保函原件及承诺书。(4)建设工程发生损失后,应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做出鉴定结论。28.2乙方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是对本合同141、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乙方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甲方均有权向出函银行提出索赔。28.3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导致甲方依据履约银行保函向银行索赔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使得本合同履行期间有效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等于乙方第一次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28.4如果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或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条款第28.1(4)、(5)款的有关约定执行。28.5合同结算最终定审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退还履约银行142、保函。第十六章 税 费29、税费29.1乙方及其雇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一切收入,必须依照中国税法纳税,税金全部由乙方及其雇员承担。29.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依据中国、广东省、xx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必须缴纳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29.3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中国以外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29.4合同能清晰界定建筑勘察设计工程服务的,应按相关税收政策缴纳营业税费,并由甲方代征代缴。第十七章 法律适用及诉讼30、法律适用及诉讼30.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等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30.2凡因本合同而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143、,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0.3在诉讼过程中,除提交诉讼的部分之外,甲乙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条款。对于甲方依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有关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及时移交资料和退场,同时不得妨碍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第十八章 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31、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31.1甲乙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他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33.2本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144、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本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署名权,并可在展览或书刊中进行展示、介绍及讨论其设计模型、外观图片、装饰效果图,但不享有知识产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工程所做的全部工作的成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其他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勘察、设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31.3乙方保证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均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31.4甲方拥有乙方为本工程勘察、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所有权及完全使用权,并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勘145、察、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用作本工程宣传及工程建设学术研究交流之用等)。31.5如本项目如需要使用专利技术,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因此而涉及的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列入合同价款。31.6乙方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由乙方依法承担有关责任。第十九章 不可抗力32、不可抗力32.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对本合同的勘察、设计或服务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不包括乙方内部的任何纠纷和纷争)等社会事件。32.2自然灾害的范围及其认定方式,按如下约定执行:(1)异常天气:仅指50年(含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10级146、(含10级)以上的台风。因异常天气袭击工地为确保安全而停工的,乙方应于台风、洪水天气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向当地气象部门索取工程所在地台风、暴雨天气资料或报告(含气象实况及对此分析的内容),连同工作日志、现场照片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方可认定为是不可抗力。(2)里氏5级(含5级)以上的地震。32.3政府关于本工程政策的重大调整或项目建设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也属不可抗力。32.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对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乙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的延误,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提交勘察、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解除及其他33、合同生效、解除及其他3147、3.1本合同的生效及终止按合同协议书第12条的约定执行。33.2本合同目录第三篇所列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33.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33.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时合同即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合同条款第32条的约定处理。(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3.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和其他适用条款的效力。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同时,有过错方应当向无过错方赔偿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33148、.6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甲方将其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组织的考核、考评通报、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甲方网站和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33.7招标文件第八章“合同通用条件”是本合同的补充,本合同及招标文件未约定的事项,如“合同通用条件”有约定的,应按“合同通用条件”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件”与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的其他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的其他约定为准。33.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三篇 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项目名称: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149、设项目( 安置区)初步设计项目地址:xx市xx区甲方(发包人):xx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承包人):为切实加强廉洁工程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各项建筑活动,预防本工程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和廉洁,根据xx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建筑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省、150、市和甲方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建筑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机关举报。(五)甲乙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互动形成纵向监督合力,依照本协议书规定,对本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履行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第二条 甲方责任(一)甲方领导干部和从事该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在建筑活动中须严格遵守以下廉洁从业规定:1.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索取钱物或接受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以及其他支付凭证等。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物馈赠、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会员资格、151、高消费娱乐活动。3.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负担的费用。4.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为自己、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等支付费用。5.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6.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或暗示乙方购买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之外的材料、设备等。(二)合同签订后组织与乙方相关廉洁责任人见面会,进行廉洁工程建设交底,明确廉洁工程建设责任和目标任务、举报方式。(三)加强152、对合同支付、合同结算等建设管理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审批效能方面的监督检查,提高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四)组织开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五)成立监督工作机构,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协调给予解决。第三条 乙方责任(一)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行贿或赠送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及其他支付凭证等。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及高消费娱乐等活动。3.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153、费用。4.不准暗示或要求为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提供方便和支付费用。5.不准介绍和安排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二)组织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廉洁从业责任状,明确廉洁责任,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三)按甲方要求参加廉政座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共同筑牢防腐防线。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154、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在乙方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2.甲方人员出现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的,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一般违约责任一次;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较重的,须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2.乙方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甲方将移送检察或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xx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进行处理。第五条本协议书作155、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所属工程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时终止。第六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xx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日期:2020年 月 日附件2:乙方履约保函及承诺书履约保函注:履约保函格式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承 诺 书xx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我院已于 年 月 日向贵中心提交了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安置区)初步设计合同书的履约银行保函,保函最长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如在保函最长有效期届满时xx机场三期扩156、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安置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满六个月,我院将在保函最长有效期届满三天前按原保函格式提交新的保函,否则,贵中心有权暂停支付余下的合同价款,直至我院提交新的保函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已满六个月。特此承诺。承诺人: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附件3:勘察设计费计算依据(取自投标文件)表一.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汇总表表二. 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说明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南安置区)招标控制价说明一、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费根据相关资料,建南安置区项目工程费用约人民币约1143533.96万元。2、建筑面积建南安置区总建筑面积约2287067157、.91平方米。二、勘察工作量建南安置区勘察工作量暂按102857 米计算(具体按实结算)。三、计费原则本项目勘察设计费计算原则为:1、工程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基本设计费总额;基本设计费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按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下浮20%计取; 2、 工程勘察费按勘察工程量为依据计取,计费标准为150元/米;四、建南安置区勘察设计费计算过程1、工程设计费 (1)房建部分基本设计收费计费基数:1143533.96万元工程设计收费基价:211,126,054.77元工程类别:建筑、市政、电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0设158、计基本收费:211,126,054.77元本次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根据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按55%的工作量比例计取基本收费:211,126,054.77元55%=116,119,330.12元打折计费:按80%计算,设计费为116,119,330.1280%=9289.55万元(2)市政部分设计费计费基数:108407.87万元工程设计收费基价:23,097,451.65元工程类别:公路、城市道路专业调整系数:0.9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0设计基本收费:23,097,451.65元本次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根据交通运输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159、表按45%的工作量比例计取设计基本收费:23,097,451.65元45%=10,393,853.24元打折计费:按80%计算,设计费为10,393,853.2480%=831.51万元2、工程勘察费=勘察综合单价勘察工作量=150元/米102857.71米=1542.86万元3、管线迁改设计费管线迁改设计费=396.09万元打折计费:按80%计算,设计费为396.0980%=316.87万元建南安置区勘察设计费计算总表房建部分设计费(万元)市政部分设计费(万元)工程勘察费(万元)管线迁改设计费(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万元)9289.55831.511542.86316.8711980.79x160、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xx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和瑞路安置区和竹三安置区)招标控制价说明一、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费根据相关资料,和瑞路安置区项目工程费用约人民币约141973.83 万元;竹三安置区项目工程费用约人民币约 16455.05万元。2、建筑面积和瑞路安置区总建筑面积约25.25万平方米;竹三安置区总建筑面积约3.19万平方米。二、勘察工作量和瑞路安置区勘察工作量暂按12548米计算;竹三安置区勘察工作量暂按675米计算(具体按实结算)。三、计费原则本项目勘察设计费计算原则为:1、工程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基本设计费总额;基本设计费以工程费为计费161、基数按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下浮20%计取; 3、 工程勘察费按勘察工程量为依据计取,计费标准为150元/米;四、和瑞路安置区和竹三安置区勘察设计费计算过程1、工程设计费 (1)房建部分基本设计收费和瑞路安置区:计费基数:126248.88万元工程设计收费基价:29,334,444.57元工程类别:建筑、市政、电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0设计基本收费:29,334,444.57元本次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根据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按55%的工作量比例计取基本收费:29,334,444.57元55%=16,133,944.51元打折162、计费:按80%计算,设计费为16,133,944.5180%=1290.72万元竹三安置区:计费基数:15954.65万元工程设计收费基价:4,608,118.3元工程类别:建筑、市政、电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0设计基本收费:4,608,118.3元本次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根据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按55%的工作量比例计取基本收费:4,608,118.3元55%= 2,534,465.07元打折计费:按80%计算,设计费为2,534,465.0780%=202.76万元和瑞路安置区和竹三安置区房建部分工程设计费合计:129163、0.72+202.76=1493.48万元(2)市政部分设计费和瑞路安置区:计费基数:15724.95万元工程设计收费基价:4,093,143.21元工程类别:公路、城市道路专业调整系数:0.9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0设计基本收费:4,093,143.21元本次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根据交通运输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按45%的工作量比例计取设计基本收费:4,093,143.21元45%=1,841,914.44元打折计费:按80%计算,设计费为1,841,914.4480%=147.35万元竹三安置区:计费基数:500.40万元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88,22164、8.88元工程类别:公路、城市道路专业调整系数:0.9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0设计基本收费:188,228.88元本次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根据交通运输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按45%的工作量比例计取设计基本收费:188,228.88元45%=84,703.00元打折计费:按80%计算,设计费为84,703.0080%=6.78万元和瑞路安置区和竹三安置区市政部分工程设计费合计:143.35+6.78=150.13万元2、工程勘察费和瑞路安置区:=勘察综合单价勘察工作量=150元/米12548米=188.22万元竹三安置区:=勘察综合单价勘察工作量=150元/165、米675米=10.13万元和瑞路安置区和竹三安置区工程勘察费合计:188.22+10.13=198.35万元3、管线迁改设计费和瑞路安置区:管线迁改设计费=77.75万元打折计费:按80%计算,设计费为77.7580%=62.20万元和瑞路安置区:管线迁改设计费=0.91万元打折计费:按80%计算,设计费为0.9180%=0.73万元和瑞路安置区和竹三安置区工程管线迁改设计费合计:62.20+0.73=62.93万元和瑞路安置区勘察设计费计算总表房建部分设计费(万元)市政部分设计费(万元)工程勘察费(万元)管线迁改设计费(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万元)1290.72147.35188.2262.166、201688.49竹三安置区勘察设计费计算总表房建部分设计费(万元)市政部分设计费(万元)工程勘察费(万元)管线迁改设计费(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万元)202.766.7810.130.73220.40和瑞路安置区和竹三安置区勘察设计费计算总表房建部分设计费(万元)市政部分设计费(万元)工程勘察费(万元)管线迁改设计费(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万元)1493.48150.13198.3562.931904.89表三.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附件4:主要勘察设计人员附件5: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另册)附件6: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序号姓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167、备注1法定代表人(主)(成)2项目负责人(主)法定代表人(成)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附件7: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件8:本项目招标澄清、答疑文件(复印件)附件9: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单及相应条款(另册)附件10:勘察工作考核评价表评价内容和阶段评价内容细则扣分最高标准备注勘察大纲编制(15分)勘察大纲编制前未进行现场踏勘和摸查5全扣未编制勘察大纲(含勘察方案),或勘察阶段因条件变化未调整勘察大纲5每项扣1分未按照业主要求及勘察规范进行勘察大纲编制5每处扣1分勘察阶段(60分)服务态度不耐心、不端正2每次扣1分未遵循先批复勘察大纲后勘察的原则,或未按照勘察大纲进行勘察作业5每项扣2.5分需占用168、道路、水域的,或需占用堤岸、管线、地铁、铁路等保护范围的,因勘察人原因未按计划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5每项扣2.5分未定期对勘察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培训,勘察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4每次扣2分未按相关规定落实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3每处扣1分在管线、地铁、铁路等保护范围内,或管养范围内进行勘察作业,未通知权属单位或管养单位旁站3每次扣1分除征拆原因外钻孔数量和深度未满足勘察大纲和规范要求6每孔扣0.5分原始记录和取样不真实准确、不完整,或存在追记或补记情况3每处扣1分勘察成果资料(含工程测量和物探(如有)编制深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内容不完整。5每处扣0.5分勘察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工169、程勘察资料(含工程测量和物探(如有)6每处扣2分勘察资料采用过期资料和规范3每处扣1分勘察进度未按照计划和业主指令执行4每次扣2分提交勘察成果时未提交岩土工程勘察成果交付表2全扣勘察报告未通过审查单位审查或勘察成果质量验收3全扣勘察资料装订不完整,存在漏页漏章现象,或未提供完整纸版和CAD版3每处扣1分对参建各方的勘察文件技术交底不齐全、重难点不突出,对所反映问题未能给予明确答复3全扣人员配置和廉政(15分)因本项目勘察问题被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2全扣未建立和健全勘察质量保证体系、或未建立完善勘察文件内部审查制度、或未落实勘察全过程质量控制2全扣勘察专业和人员资质不够、未按合同配170、置齐全、未及时到位2每项扣0.5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勘察负责人或人员2每名扣0.5分勘察人擅自复制、泄露、修改勘察资料用于合同外项目2全扣勘察文件没有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或签字盖章弄虚作假2每处扣0.5分勘察人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相关人员输送不正当利益等行为3全扣合同、招标和请款结算配合(10分)因勘察人原因勘察工作量(含工程测量和物探)超过合同约定工作量3全扣未按业主指令及时提供满足监理、施工和第三方等招标和规范需求的勘察资料,且影响招标进度的3每项扣1分未按业主要求提交请款和结算资料,或未积极配合业主结算资料的送审工作2每次扣0.5分中间请款或结算资料弄虚作假2每处扣0.5分71附件11171、设计工作考核评价表评价内容和阶段评价内容细则扣分最高标准备注设计方案(15分)未提前踏勘、摸查现场并搜集相关资料2全扣未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并协助业主取得书面意见3每次扣1分未合理纳入相关单位意见3每次扣1分未合理界定设计范围和边界3全扣未积极响应及落实业主指令,服务态度不端正2每次扣1分未进行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比选分析2全扣初步设计(25分)在合理设计周期内,设计进度未按照计划和业主指令执行3全扣存在工程量与图纸不一致、或工程量和图纸错误3每处扣0.5分因设计原因设计内容遗漏或设计专业遗漏5每处扣1分未吸纳既有航评、环评、防洪、水保等成果资料、落实相关措施5每项扣1分未积极响应、合理吸纳各172、相关单位、协调会议和评审会议的书面意见4每项扣1分未一次性通过评审,或评审通过未合理纳入相关意见5全扣概算编制或调整(以概算为例)(25分)编制或调整进度未按照计划和业主指令执行3全扣编制或调整深度未满足相关规范规定或第三方咨询单位或评审审批单位要求5全扣概算工程量和项目特征与图纸不对应,或概算存在错误5每处扣0.5分未提交造价分析报告2全扣未配合业主在主管部门规定时限内完成概算对数工作3全扣概算对数不积极主动,态度不端正2全扣概算评审核减率超出廉情预警值20%5全扣前期报建和咨询配合(10分)设计方案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线综合规划、公共排水设施设计173、方案、涉及地铁铁路桥隧等报审资料因设计原因存在重大修改或重报,且影响工程进度的5每项扣1分未积极配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征拆和管线摸查,提供设计资料因设计原因修改5每项扣1分人员配置和廉政(15分)因本项目设计问题被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2全扣未建立和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未建立完善设计文件内部审查制度、未落实设计全过程质量控制0.5全扣设计人员不能胜任相应设计工作0.5全扣设计专业和人员未按合同配置齐全、及时到位2每项扣1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设计负责人或设计人员2每名扣1分设计人擅自复制、泄露、修改设计资料用于合同外项目2全扣设计文件没有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或签字盖章弄虚作假2每处扣0.5分在设计文件中擅自指定工程相关材料、产品、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2全扣设计人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相关人员输送不正当利益等行为2全扣请款结算配合(10分)未按业主指令及时提供满足招标和规范要求的设计资料,且影响招标进度的5每项扣1分未按业主要求提交请款和结算资料,或未积极配合业主结算资料的送审工作2.5每次扣1分中间请款或结算资料弄虚作假2.5每处扣1分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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