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城地块幼儿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方案(3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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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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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江新城K2-4地块幼儿园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设计单位:XX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03月30日建筑消防篇一、工程设计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013年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52-2019)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50016-2014) (2018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2、DBJ15-51-2020)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2017)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230-2010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DBJ/T 15-19-2020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 55019-202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规划.建筑.景观分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其他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公安部“公消201598号”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及其他国家和地方、行3、业颁布的相关消防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防火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和地方、行业颁布的相关消防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防火标准。二、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1工程名称:珠江新城K2-4地块幼儿园工程2工程地址: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北侧、花城大道南侧、猎德大道西侧、中海花城湾东南侧,珠江新城K2-4地块内。3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128.29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4369.5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3189.19,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180.34。容积率1.50,建筑密度38.79%,绿地率35.09%。建筑层数为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14、7.15米。本次建设内容为为一栋地上四层,地下一层的幼儿园建筑。4本工程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5本工程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一级。6防水等级:使用倒置式防水的屋面为级、其余屋面防水为级;7剖面设计: 新建幼儿园首层层高4.8米,二、三层层高4.2米,四层层高3.6米;8总指标 项目用地面积2128.29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4369.5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3189.19,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180.34。容积率1.50,建筑密度38.79%,绿地率35.09%。项目总指标如下:三、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5、本项目没有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四、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本项目不存在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五、总平面设计本项目新建幼儿园建筑高度不超24米,属多层民用建筑,不需设置消防扑救面。项目内利用南侧兴民路与东侧猎德大道作为消防车道。紧急情况下,消防车可经过南侧兴民路进入校内到达本次新建的幼儿园,再经由南侧立面上设置的消防救援窗进入室内进行扑救。六、建筑结构消防1 建筑项目的主要特征本项目所有建筑高度均不超24米,属多层民用建筑。本次新建的幼儿园为地上四层、地下一层的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一层为地下车库6、和设备用房。 本项目于首层设置消防控制室,并可通过北侧疏散门直通室外。2平面布置本工程各栋(组)建筑各个楼层单独为一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设不小于2个安全出口,各楼层防火分区面积详防火分区示意图。3 安全疏散及避难3.1 疏散楼梯和疏散口幼儿园包含2座疏散楼梯,疏散楼梯均位于建筑端部,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离最近安全出口最远疏散距离不超25米,位于尽端的房间离最近安全出口最远疏散距离不超20米。3.2疏散人数计算首层:疏散人数按最大7个班的学生和老师人数计算,其中每班30个学生,3个老师,共231人。二层:幼儿生活用房疏散人数按3个班的学生和老师人数计算,其中每班30个学生,3个老师,共7、99人。活动室的疏散人数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2019年版)第4.3.17条,按多功能活动室每人0.65平方米标准计算,为47人。本层共计疏散人数146人。三层:幼儿生活用房疏散人数按4个班的学生和老师人数计算,其中每班30个学生,3个老师,共132人。美工活动室的疏散人数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2019年版)第4.3.17条,按多功能活动室每人0.65平方米标准计算,为37人,本层共计疏散人数169人。四层:本层办公室参考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 67-2019第5.0.3条的规定,按照【9/每人】计算,为20人。会议室参考办公8、建筑设计标准JGJ/T 67-2019第4.3.2条的规定,按照【2/每人】计算,为19人。本层疏散人数为39人。3.3 疏散宽度计算本项目地上疏散净宽度所有楼层均按1.00m/百人计算。各层疏散人数指标表详见平面图中的设计疏散宽度表及说明。3.4安全疏散距离 本项目采用外廊布置,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离最近安全出口最远疏散距离不超25米,位于尽端的房间离最近安全出口最远疏散距离不超20米。4 消防电梯 本项目建筑高度均不超24米,不需设置消防电梯。5建筑配件及构造 5.1本工程防火墙、防火分区分隔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耐火极限大于3小时,防火墙上设甲级防火门联系两个防火分区。相邻防9、火分区间部分设置特级防火卷帘作为防火分隔措施,防火卷帘上部为钢筋混凝土梁或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不燃烧材料封堵。 5.2封闭楼梯间设乙级防火门。 5.3消防水泵房、空调机房、消防控制室等设备用房均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开并设甲级防火门。厨房隔墙耐火极限均不低于2小时,隔墙上的门窗均为甲级防火门窗。 5.4 所有管道井的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小时的隔墙,管道井门为丙级防火门。除通风管井外,均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封堵。 5.5 室内主要装修材料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对不同部位装修材料的耐火等级要求选用。 5.6无窗间墙和窗槛墙10、的建筑幕墙,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高度不低于0.8米的不燃烧实体裙墙。且在每层楼板处进行防火封堵。 7.7相互借用疏散口的两个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分隔均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耐火极限大于3小时)及甲级防火门进行分隔。6 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本项目采用外墙内保温系统,保温材料为燃烧性能为A级的无机保温砂浆。屋面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挤塑聚苯板。消防给水及灭火措施1.1. 工程概况建筑工程概况详“建筑篇”。K2-4幼儿园新建消防水泵房和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房设置于幼儿园的负一层,高位消防水箱设置于屋面。其中室内消防水泵(一用 一备):Q=15 L/s,H=65m;自动喷淋泵(一用一备11、):Q=30L/S,H=60m ;室外消火栓水泵(一用一备):Q=15 L/s,H=30m.高位消防水箱,其有效容积18m,最低有效水位21.3m,高于新建建筑的水灭火设备,满足消防使用要求。 1.2.设计依据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方案的批复文件;本工程采用国家现行有效的设计规范、规程、统一标准、标准图集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有关公告文件”进行设计,同时考虑工程实际情况,部分采用地区性规范等作为设计依据。1.3 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主要包括: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 ;3)汽车库12、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9)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9;11)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1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150-20181.4 灭火系统和灭火设施 1)室外13、消火栓系统 2)室内消火栓系统 3)气体灭火系统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建筑灭火器配置 6)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1.5 设计参数 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及用水量,详表11.2.1 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及用水量序号消防系统名称设计流量L/s火灾延续时间h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m3备注1室外消火栓152108本项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5L/s。项目周边150m范围内有1个市政消火栓,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6.1.5 条,距建筑外缘5150m 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室外消火栓出流量按 10L/s计,折减后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 15L/s。2室内14、消火栓消火栓152108由消防水池供水3车库(无充电桩车位)区域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011081. 两者取较大值。2.由消防水池供水。4充电桩车库区域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131.570.2小计消防用水量324一次火灾用水量共324m,其中室内216m。1.6 消防水源 消防水池位于幼儿园的负一层西南角,有效容积329.6m。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19.2m,高位消防水箱位于幼儿园屋顶,最低有效水位21.3m,高于新建建筑的水灭火设备,满足消防使用要求。1.7 消防供水 1.7.1 消防水源 (1) 根据市政条件,本工程仅有1路DN150的市政给水管接入。(2) 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400 m,其15、中室外消防水池有效容积180m,室内消防水池有效容积216m,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设置于地下一层,并设置就地水位显示和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设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3)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19.2m,设置于幼儿园屋面层。1.7.2 消防供水 (1) 消防水池及泵房:本项目室外、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均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供水,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设在地下一层,消防泵房出口直通安全出口。(2)消防水泵的选择要求:1)消防水泵的性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泵轴的密封方式和材料应满足消防水泵在低流量时运转的要求;2)消防水泵所配电动机的功率满足所选水16、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消防水泵电动机为干式安装;3)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超过设计压力的140%,且不小于设计额定压力的120%;4)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低于设计压力的65%。(3) 消防水泵的控制要求:1)消防水泵设置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功能,并设置就地强制启停泵按钮和保护装置,消防水泵不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火灾扑救情况确定;2)消防水泵在火灾发生后,从接到自动启泵信号到水泵正常运转的时间不大于2min ,当消防水泵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时17、启动,手动启动消防水泵在报警5min 内正常工作;3)消防水泵由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消火栓按钮不作为直接启动信号,只作为报警信号。(4) 分区供水:1)消防给水系统竖向不分区。1.7.3 消防系统(1) 室外消火栓系统1)本工程室外消防给水采用独立的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并采用稳压泵维持充水和压力,同时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设置一个消防车取水口,且吸水高度不大于6.0m。2)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室外消火栓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大于120m,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3)管材:室外采用球墨铸铁18、给水管,承插式胶圈接口;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工作压力为1.2MPa。(2) 室内消火栓系统1)室内消火栓的配置:每个分区底部栓口动压超过0.5MPa的楼层采用DN65的减压稳压消火栓,其余的均采用DN65的室内消火栓;长度25m有内衬里的DN65消防水带及喷嘴直径19mm的消防水枪;25mm消防软卷盘及喷嘴直径6mm的轻便消防水枪。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及消防电梯前室均设置消火栓,按直线距离计算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大于30m,并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3)消火栓系统竖向不分区4)消火栓泵的选择:Q=15L/S,H=65m。5)水泵接合器设置:室外19、设置1套 SQS150-A型水泵接合器,流量为15L/s。水泵接合器处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并标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6)管材:采用热浸镀锌钢管,DN50 ,卡箍连接。工作压力1.2MPa时,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工作压力1.2MPa,1.6MPa时,采用加厚型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卡箍连接时,DN100时最小壁序列号Sch30;DN100时最小壁序列号Sch40。工作压力1.6MPa时,采用内外壁热浸镀锌无缝钢管。(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本工程以下部位:车库(无充电桩车位)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喷水强度为: 8 L/min.m2,作用面积为:160 m2,设计流量为:Q= 30 20、L/S,持续喷水时间1小时。首层及以上中危,喷水强度 6L/minm2,作用面积 160 m2,喷头流量系数K=80;充电车位区域喷水强度为: 6.5 L/min.m2,作用面积为:114 m2,设计流量为:Q= 12.35 L/S,持续喷水时间1.5小时。泡沫混合液量:WL= QstL60=12.351060=7410 (L)式中 WL泡沫混合液量(L); tL 连续供给泡沫混合液的时间(min),取不小于10min; 泡沫液量:Wp= WLb%=74103%=222.3 (L)式中 Wp泡沫液量(L);WL泡沫混合液量(L);b%采用的泡沫混合比,汽车库采用3%。泡沫罐储罐容积V=1.1521、222.3=255.65 (L)选用立式泡沫液储罐,直径1000mm,储罐容积1000L,最大工作压力1.2Mpa。2)自动喷淋系统的分区:自动喷淋系统竖向上不分区。3)自动喷淋泵的选择: Q=30L/S,H=60m。4)水泵接合器设置:地下室非充电桩区域车库设置2组套SQD150-A型自动喷淋水泵接合器,每套流量为15L/s。水泵接合器处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并标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5)管材:采用热浸镀锌钢 管,DN 50,丝扣连接;DN50 ,卡箍连接。 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工作压力为 2.0MPa。1.7.4气体灭火系统1)保护范围:本工程高、变压器房、低压配电房等不宜用水消防的22、部位,采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均采用预制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2)系统设置根据防护区的实际情况采用预制式灭火系统。预制式灭火系统要求具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两种控制方式。1.7.5 建筑灭火器配置手提式灭火器按规范要求在各机电设备用房、厨房、楼层及地下停车库等处配置:1)变压器室、低压房、高压房等火灾类型为E类火灾,严重危险等级,每个配置点配置MF/ABC5手提式灭火器两具,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3A,其配置点最大保护距离不大于15米。2)楼层火灾类型为A类火灾,严重危险等级,每个配置点配置MF/ABC5手提式灭火器两具,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3A,其配置点最大保护距离不大于15米。23、3)非充电车位地下车库:A/B类火灾,严重危险等级,配置灭火级别3A/89B,每个灭火器配置点均配置安装MF/ABC5手提式灭火器两具,其配置点最大保护距离不大于9米。4)充电车位地下车库:A/B/E类火灾,严重危险等级,配置灭火级别3A/89B,每个灭火器配置点均配置安装MF/ABC5手提式灭火器两具,其配置点最大保护距离不大于9米。5)发电机房及锅炉房灭火器配置点,火灾类型为B、C类,配置等级为严重危险等级,配置灭火级别3A,其配置点最大保护距离不大于9米。6)每层的电气竖井为严重危险等级,每个配置点配置MF/ABC5手提式灭火器两具,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3A,其配置点最大保护距离不24、大于15米。7)餐饮厨房配置点,火灾类型为A类,配置等级为严重危险等级,配置灭火级别3A,其配置点最大保护距离不大于15米。项目设置灭火器如超过保护距离,由消防公司根据现场情况按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增设灭火器保护。1.7.6 消防抗震设计1)本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消防设备及管道需要进行抗震设计。2) 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给水、排水、消防管道及设施一般不受损坏及不需修理可继续运行。3)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给水、排水、消防管道及设施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运行。4)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25、影响时,给水、排水、消防管道及设施不至于严重损坏,危及生命。5)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当其采用吊架、支架或托架固定时,需设置抗震支承。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系统,当管段设置抗震支架和防晃支架位置重合时,可只设抗震支承。6)生活给水不设在抗震性能薄弱的部位;设有隔振装置的设备,当发生强烈振动时不破坏连接件,并应防止设备和建筑发生谐振现象。7)道及设备抗震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设计、安装。1.8 消防主要设备和材料表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水泵接合器SQD100型多用式组12七氟丙烷灭火柜式灭火装置预制式套若干3手提灭火器MF/ABC4、26、MF/ABC5批14消防箱批1建筑防排烟设计(一)、总体要求: 1 当大楼发生火警时,除消防用排烟外,其余空调、通风设备应自动切断电源。 2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火阀: 1)风管穿越防火分区处、防火墙、穿过机房的隔墙处、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2)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3)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 4)排烟风机入口处; 5)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6)通风、空调及加压送风系统防火阀熔断温度为70,厨房排油烟系统防火阀熔断温度为150,消防排烟系统排烟防火阀熔断温度为280;7)防火阀与防火墙之间的距离应200mm。防火阀应符合现行国27、家标准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15930的规定。 3防排烟、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防火墙时,穿越处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本工程采取外包防火板防火保护措施。 4所有防火阀、排烟阀、防排烟风机等消防产品的选用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 5本工程防排烟系统专用风机与风管的连接均不采用柔性连接,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的系统采用不燃材料的柔性短管连接。 6本工程防排烟系统专用风机均不设置28、减振装置,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的风机采用弹簧减振器。 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中要求的各种消防固定窗(楼梯间、中庭等)设置情况,详见建筑专业相关图纸。(二)、防烟系统 1、楼梯间:该工程的封闭楼梯间均具备自然通风条件。 2、前室: 该工程无前室。 (三)、排烟系统 1、该工程地上房间满足自然排烟要求。 2、防烟分区的划分根据下表要求进行划分。空间净高H(m)最大允许面积(m2)长边最大允许长度(m)H3.0500243.0H6.0100036H6.0200060m,具有自然对流条件,不应大于75m 防烟分区利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进行分隔,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均不小于排烟空间储烟仓29、厚度。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20%,当采用机械排烟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两种排烟方式储烟仓的厚度均不应小于500mm。所有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均设置挡烟垂壁。3、 挡烟垂壁材质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具体材质由建筑专业确定,但需满足规范(GA533-2012)要求。4.地下车库: 1)本工程普通车库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可不设排烟系统。2)设置充电设施的区域,根据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 设置独立的排烟和补风系统,每个系统的排烟量和补风量不小于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表8.2.5的每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的1.2 30、倍。3)设置充电设施的区域,当一个排烟系统担负多个防火单元时,每个防火单元应设置独立的干管及排烟口,并应在干管处设置电动排烟防火阀。当发生火警时,关闭非着火防火单元排烟干管上的电动排烟防火阀,仅开启着火防火单元排烟干管上的电动排烟阀防火阀进行排烟。5.其余长度20m的走道和面积50的房间均设有外窗,并具备自然排烟条件,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自然排烟口设置在室内净高1/2以上,其余区域自然排烟口设置在储烟仓以内。6.排烟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烟管道及其连接部件应能在280时连续30min保证其结构完整性; 2) 竖向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独立的管道井内,排烟管31、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3) 水平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吊顶内,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当确有困难,可直接设置在室内,但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h; 4) 设置在走道部位吊顶内的排烟管道,以及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其管道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h,设备房和汽车库的排烟管道耐火极限可不低于0.5h; 5) 设置充电设施的区域,排烟系统的主风管及穿越防火单元的风管,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小时。 6) 排烟风管采用钢板风管外包防火板(包括管井内风管及车库排烟风管),排烟风管采用:钢板+防火板(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风管还应+40mm厚保温玻璃棉进行隔热)7.消防补风系统的设置32、和管道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建筑面积小于500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均设置补风系统; 2) 补风系统从室外引入空气,且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50%,当发生火灾时,由消防中心控制打开着火区域的排烟口联动排烟风机及消防补风机进行排烟和送风,排烟风机与相应的补风机联锁; 3) 补风管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当补风管道跨越防火分区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5h。(四)防、排烟系统的消防联动控制(具体详电施)1.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均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其联动控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2.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33、统在15秒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60秒内开启到位).自动排烟窗(60秒内开启到位).排烟阀.排烟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在15秒内联动开启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并满足下列要求: 1) 开启该防火分区楼梯间的全部加压送风机; 2) 开启该防火分区内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两层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同时开启加压送风机;3.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手动启动;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 3)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4)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补风机自动启动; 5)排烟防火阀在280时应能自行关闭,并应连锁排烟风机和补风机关闭。34、4.当火灾确认后,担负两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应仅打开着火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呈关闭状态。5.所有消防防.排烟设备和相关阀门被控动作后,均向消防控制室反馈动作信号,显示启闭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电气防火说明1. 设计依据1.1. 工程概况建筑工程概况详“建筑篇”。本工程属多层公共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本工程地下停车库的停车数为13台,属类车库;地面有两个校巴临时停车位。本工程共设置5台充电桩,在地下设置3台交流充电桩;在地面设置1台直流充电桩和1台交流充电桩。本工程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本工程属多层公共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本工程变电所位于首层及35、柴油发电机房,净高4.4m,发电机房位于首层,净高4.4m。消防控制室设于首层。1.2. 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1.3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可研及设计要求。1.4 本院相关专业提供给电气专业的设计资料。1.5 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主要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1.3 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需求文件。1.4 本院相关专业提供给电气专业的设计资料。1.5 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主要包括:(1)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2)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3)36、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4)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5)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6)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规范GB 55019-2021;(7)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9)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2013;(10)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1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13)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37、B 50055-2011;(1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1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16)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1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1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19)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2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21)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22)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23) 火38、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2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25)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2019年版)(26)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27)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28)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29)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30)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31)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10-2013;(32)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9、67-2014;(33)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 15-150-2018;(34)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技术规程DBJ/T 15-226-2021;(35)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形式与消防控制室设置2.1 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集中报警系统。2.2 消防控制室设于首层。 2.3 消防控制室附近无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疏散门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并在门口设置挡水门槛等防水淹措施。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2.4 消防控制室与安防监控中心合用,消防设备集中设置,并与其它系统40、设备有明显间隔。2.5 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应急照明控制器、消防电源监控器、防火门监控器、电气火灾监控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消防水池液位显示装置等子系统设备。各子系统设备采用专用线路分别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连接。2.6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项目的火灾报警、故障、隔离及联动控制等运行状态信息,并将系统的运行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2.7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集中显示所有火灾报警部位信号、联动控制动作信号和设备工作状态等信号。2.8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区分接41、收到的反馈信号类别并分别处理。设备反馈信号仅记录,火灾报警反馈、故障反馈记录后弹窗,提请值班人员及时处理。2.9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显示和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2.10 消防控制室的资料和管理、控制和显示、信息记录、信息传输等要求应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的有关规定。2.11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3. 系统设备的设置3.1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1)在消防控制室设1台集中火灾报警42、控制器。所有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采用对等式网络环形连接,并与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联网。2)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与联动控制总线分开设置,采用二总线制树形连接方式。3)报警和联动总线回路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4)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10%的余量。3.2 火灾探测器43、的选择与设置根据建筑各部位的使用功能、空间高度和环境条件等选择和设置火灾探测器。火灾探测器设置如下:1)办公室、会议室、走道、楼梯间前室、楼梯间、配电间、弱电间、地下汽车库等高度不超过12m的场所以及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设置感烟火灾探测器。2)厨房、发电机房等场所设置感温火灾探测器。3)电缆集中布设的部位设置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4)变电所、网络控制室等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设置感烟和感温火灾探测器组合(直接接入气体灭火控制器)。5)厨房等燃气可能泄漏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根据燃气特性选用相应的探测器)。报警时可联动快速切断燃气阀门、开启燃气事故防爆风机。可燃气体探44、测报警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探测器和火灾声光警报器组成,系统应独立组成。该系统不属我司设计范围,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专业公司负责设计、施工。3.3 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3.4 各类消防联动模块应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内。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得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箱(柜)内。3.5 火灾警报器的设置1)在每个报警区域内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在每层疏散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和走道拐角处设置火灾光警报器。火灾声警报器声压级不45、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2)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3.6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设置1)播与公共广播系统合用,采用定压式广播系统。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火灾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警报语声或实时指挥语声。广播馈线电压100V。2)音源设备、播音话筒、广播控制盘、功率放大器、管理和控制设备等集中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3)在地下停车库、门厅、电梯厅、前室、疏散楼梯间、走道等公共场46、所设扬声器。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扬声器应使用阻燃材料,或具有阻燃外壳结构。4)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设备(包括功率放大器等)应处于热备用状态,或具有定时自检和故障自动告警功能。应配置备用功率放大器,确保单台功率放大器失效时不应导致广播系统失效。5)消防应急广播按防火分区划分回路。6)消防控制室设置一键手动发布消防应急广播功能。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应急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7)应急广播系47、统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与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照明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一致,为180min.3.7 消防专用电话系统1)设置独立的消防专用电话系统,采用总线制消防电话系统。消防电话总机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2)在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均附带消防电话插孔。3)消防控制室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3.8 区域显示器的设置:除车库外,公共建筑每层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显示该层火灾报警信息。348、.9 消防水池水位显示装置的设置:各消防水池旁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溢流报警水位。3.10 水泵房、厨房等潮湿空间内设置的火灾探测器应选用防潮底盒。3.11外立面设置的设备应选用室外防雨型或加设防水护罩,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6。4.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4.1 基本要求1)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采用集中控制方式。消防联动控制器按照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应在3s内),并接受其联动反馈信号。2)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3)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采用联动控制外,还在49、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启动、停止控制装置。4)所有需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均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5)应满足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相关要求。4.2 消防联动控制程序火灾确认后,控制程序如下:1)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普通动力负荷、自动扶梯、排污泵、空调用电、康乐设施、厨房设施等立即切断。2)自动启动建筑内所有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向全楼广播,并可根据疏散指挥需要启动、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首先启动火灾声警报器(单次时间为820s),间隔23s后再播放两次消防应急广播(每次1030s),两者交替循环播放50、。3)经消防联动控制器总线输出模块,打开或释放疏散通道上由出入口控制系统控制的门、闸机、电动栅杆、电动大门和停车场出入口处的档杆。4)控制发生火灾及相关危险部位的电梯回降首层,非消防电梯回降首层开门并延时3060s后切除电源。5)在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水灭火系统即将启动前,切断该区域及相关区域的正常照明和50V以上的智能化系统电源。6)联动控制、手动控制启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7)按设定的程序联动或手动开启加压送风口、排烟口、排烟阀;联动或手动启动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8)根据联动触发信号自动关闭相关部位的常开防火门和防火卷帘。4.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本工程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51、统(临时高压给水系统)。1)联动控制: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和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联动控制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的影响。2)手动控制:通过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盘直接启动、停止喷淋泵。3)反馈信号:出水干管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信号阀的动作信号,喷淋泵的启停状态、手/自动工作状态和故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4.4 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本工程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临时高压给水系统)。1)联动控制: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水箱(池)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报警阀压力开关等的动作信号52、直接联锁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的影响。当设置消火栓按钮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功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2)手动控制:通过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盘直接启动、停止消火栓泵。3)反馈信号:低压压力开关、流量开关的动作信号、消火栓泵的启停状态、手/自动工作状态和故障信号,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号等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4.5 防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4.5.1 防烟系统1)防烟系统触发信号: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作为触发53、信号。2)加压送风机可现场手动启动、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加压风机应能自动启动。当防火分区内火灾确认后,应能在15s内联动开启该防火分区楼梯间的全部加压送风机,联动开启该防火分区内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3)设置在防烟楼梯及前室的余压控制系统,保证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为4050Pa,前室、合用前室与走道之间的压差为2530Pa。当系统余压值超过最大允许压力差时,开启对应位置加压送风系统压力旁通阀泄压。4.5.2 排烟系统1)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54、报警信号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作为触发信号,开启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2)排烟风机、补风机可现场手动启动、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补风机自动启动。排烟防火阀在280时应自行关闭,并应连锁关闭排烟风机和补风机。3)机械排烟系统中的常闭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消防控制室手动开启和现场手动开启功能,其开启信号应与排烟风机联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排烟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55、统。4.5.3 手动控制1)通过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盘或现场手动控制按钮直接启动、停止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2)消防联动控制器上的一键式按钮或现场手动控制按钮启动相关部位的加压送风口、排烟口、排烟阀。4.5.4 反馈信号: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的启动和停止动作信号、过负荷保护报警信号、手/自动工作状态,加压送风口、排烟口、排烟阀,电动防火阀(70)、排烟防火阀(280)的关闭信号等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4.5.5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应具有现场手动启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和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的功能。当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相应的加压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当任一排56、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相应的排烟风机、补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4.5.6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并应能在防火分区内的火灾信号确认15s内联动同时开启该防火分区的全部疏散楼梯间、该防火分区所在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各一层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4.5.7 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应具有在280时自行关闭和连锁关闭相应排烟风机、补风机的功能:垂直主排烟管道与每层水平排烟管道连接处的水平管段上;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排烟风机入口处;排烟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4.6 气体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1)本工程在变电所、网络控制室等部位设置气体灭火57、系统,系统由专用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控制。2)联动触发信号:由同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和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组成的“与”逻辑,或防护区外设置的紧急启动按钮的动作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3)联动控制要求:气体灭火控制器接到首个触发信号后,启动室内火灾声光警报器;接到第二个触发信号后,关闭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停止送排风系统及其电动防火阀、关闭门窗、延迟30s启动气体灭火装置,同时启动门外火灾声光警报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4)反馈信号:气体灭火系统的手/自动、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火灾探测器58、的报警信号、选择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紧急停止信号,以及防护区域内需联动控制的相关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等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4.7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1)疏散通道上常开防火门的联动控制: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或一只火灾探测器和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的“与”逻辑作为触发信号,通过防火门监控器联动关闭防火门。2)非疏散通道上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的“与”逻辑作为触发信号,通过防火卷帘控制器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面。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可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可59、手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3)车库行车通道上用于防火分区分隔的防火卷帘、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的“与”逻辑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触发信号,通过防火卷帘控制器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1.8m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触发联动防火卷帘下降到楼面。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可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4)充电基础设施行车通道上仅用于防火单元间隔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防火单元内的任一只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触发信号,通过防火卷帘控制器联动防火卷帘下降至距室内地面1.8m处停滞60、。防火卷帘两侧设置手动控制按钮,可根据现场火灾情况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5)反馈信号:疏散通道上所有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防火卷帘的工作状态、动作到位信号(降至1.8m和降到楼面)和故障信号等均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4.8 电梯的联动控制1)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的功能。2)电梯的运行状态、故障状态和停于首层的反馈信号等应传送至消防联动控制器,并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上显示。消防电梯的停用状态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3)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61、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5.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系统。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等组成。5.2 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应提供标准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器监测系统配接的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等设备的工作、故障状态信息,并传输给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急照明控制器获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信息或消防联动信号,并按预设逻辑自动、手动控制系统的应急启动。5.3 系统及设备应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10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62、的规定。5.4 在疏散走道、封闭楼梯间等场所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5.6 各主要场所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要求如下:序号设置部位或场所照度(lx)1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102人民防空地下室的疏散通道53疏散走道、人员密集场所34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人员值守的地方、安全出口外面及附近区域15.7 火灾状态系统最少持续供电时间60min。非火灾状态下的备用电源持续供电时间15min。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剩余容量应保证放电时间不小于60min。5.8 灯具设置1)应配置节能光源,光源色温不应低于2700K。2)在距地面8m及以下的63、灯具选择A型灯具,工作电压为DC24V;距地面8m以上的灯具选择B型灯具,工作电压为AC220V。3)除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的面板可以采用厚度4mm及以上的钢化玻璃外,设置在距地面1m及以下的标志灯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易碎材料或玻璃材质;在顶棚、疏散路径上方设置的灯具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玻璃材质。4)室内高度大于4.5m的场所,应选择特大型或大型标志灯;室内高度为3.5m4.5m的场所,应选择大型或中型标志灯;室内高度小于3.5m的场所,应选择中型或小型标志灯。5)在室外或地面上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在潮湿场所内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B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4。564、.9 联动控制1)非火灾状态下系统主电源断电时,相关灯具应急启动(非持续性灯具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性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且不超过30min。2)非火灾状态下正常照明电源断电时,相关灯具应急启动。3)灯具与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之间的通信中断时,灯具的光源应应急点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与应急照明控制器之间的通信中断时,相关灯具应急启动。4)火灾确认后,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按预设逻辑手动、自动控制系统的应急启动,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作为独立的控制单元,且需要同时改变指示状态的灯具应作为一个灯具组,由应急照明控65、制器的一个信号统一控制。5)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被借用防火分区的火灾报警区域信号后,按对应的疏散指示方案,控制该区域内需要变换指示方向的方向标志灯改变箭头指示方向,控制被借用防火分区入口处设置的出口标志灯的“出口指示标志”的光源熄灭、“禁止入内”指示标志的光源应急点亮。6)火灾状态下,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自动扶梯等高危险场所灯具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0.25s;其他场所灯具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场所,标志灯光源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5.10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66、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消防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最少持续供电时间180。5.11 设备安装1)灯具应固定安装在不燃性墙体或不燃性装饰材料上,不应安装在门、窗或其它可燃物体上。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灯具周围应无遮挡物,并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2)方向标志灯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的地面上时应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的中心位置;标志灯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标志灯配电、通信线路的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高于地面距离不应大于3mm,标志灯边缘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67、于1mm。5.12 导线选型及敷设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供电干线,采用NW型耐火电缆(950,3h)。2)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的配电线路和通信线路采用硅橡胶绝缘硅橡胶护套耐火电线(WDZCN-JGGR),其他区域的配电线路和通信线路采用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线(WDZCN-BYJ)。3)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系统线路,暗敷设在不燃烧体内应穿热镀锌金属管保护,明敷设(含在吊顶内敷设)时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涂刷防火涂料等防火保护措施。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6.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器、接口模块、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68、故障电弧探测器等组成。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集中显示配电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6.2 电气火灾监控器设于消防控制室,应提供标准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报警及故障信息应能传送至图形显示装置并显示,且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6.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应符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 14287的规定。6.4 在非消防负荷的配电线路上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具体设置位置详见各配电系统图。6.5 系统中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应具备门槛电平连续可调功能,系统具有自然泄漏电流补偿功能(自然泄漏电流定为基础零值),剩余电流报警值设定为有效泄漏电流300mA。6.669、 系统中测温式火灾探测器采用直接接触方式检测电缆(相线与N线)与保护电器接驳处的温度。其动作报警值应具备0150连续可调功能,并按所选电缆最高耐温的70%80%设定。6.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检测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和温度,当超过限定值时应报警,但不自动切断电源。6.8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导线选择、线路敷设、供电电源及接地,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相同。系统干线敷设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槽孔,支线穿金属管敷设。7.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7.1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由消防电源监控器、传感器等组成。在各消防设备电源发生过压、欠压、缺相、过流、中断供电等故障时,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进行声光报警、记录,并实70、时显示被监测电源的电压、电流值及故障点位置。7.2 消防电源监控器设于消防控制室,应提供标准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相关报警及故障信息应能传送至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并显示,且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7.3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产品应符合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 28184的规定。7.4 现场传感器应采用不影响被监测电源回路的方式采集电压和电流信号及开关状态。7.5 监控点设置详见各配电系统图。7.6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的导线选择、线路敷设、供电电源及接地,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相同。系统干线敷设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槽孔,支线穿金属管敷设。8.71、防火门监控系统8.1 防火门监控系统由防火门监控器、监控分机、现场控制器等组成。防火门监控系统对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进行监控,对防火门非正常打开、关闭时报警并记录。当火灾发生时接收火灾报警信号,并根据火灾自动报警信号联动关闭常开防火门。8.2 防火门监控器设于消防控制室,应提供标准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相关开启、关闭、故障和报警信息应能传送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显示,且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当火灾发生时接收火灾报警信号,联动控制关闭常开防火门并反馈状态信号。8.3 防火门监控器应符合防火门监控器GB 29364的规定。8.4 在疏散72、通道上的常闭防火门、常开式防火门设置监控点。防火门现场控制器选用一体式控制器。防火门监控模块在防火门中间后侧上方明装,安装高度为底边距门框顶边0.1m。常开的双开防火门(含子母门)应设置两个电动闭门器。8.5 防火门监控分机安装于电井内,防火门现场控制器的电源由防火门监控分机集中供给,以提供防火门开启以及关闭所需的电源。8.6 联动控制1)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于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2)设置电动闭门器73、的常开防火门,可在现场通过按下手动控制按钮使防火门手动关闭,手动按钮处设置明显的平时不允许按下的指示。3)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8.7 防火门监控系统的导线选择、线路敷设、供电电源及接地,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相同。系统干线敷设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槽孔,支线穿金属管敷设。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缆选型与敷设要求9.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V/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采用交流22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450V/750V。9.2 线缆选型1)报警总线:WDZCN-RY74、JS-B1(t1,d1)-450/750V-2x1.5;2)联动总线:WDZCN-RYJS-B1(t1,d1)-450/750V-2x1.5;3)消防应急广播线路:WDZCN-RYJS-B1(t1,d1)-300/500V-2x2.5;4)消防专用电话线路:WDZCN-RYJSP-B1(t1,d1)-450/750V-2x1.5;5)排烟风机和消防水泵(包括消火栓泵、喷淋泵、传输泵、水幕泵、水炮泵等)手动直接控制硬线:WDZCN-KYJY-B1(t1,d1)-450/750V-nx1.5;(电缆芯数详相应动力配电结线图)6)压力开关连锁、流量开关手动直接控制硬线:WDZCN-RYJS-B1(t75、1,d1)-450/750V-2x4;7)直流电源线路:干线:WDZCN-BYJ-B1(t1,d1)-450/750V-2x6;同层支线:WDZCN-BYJ-B1(t1,d1)-450/750V-2x2.5;8)其它采用截面为1.5mm2的WDZCN-BYJ-B1(t1,d1)-450/750V导线。9.3 敷设要求1)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消防应急广播线路单独穿管或独立槽盒敷设。2)穿管水平敷设的线路,除报警总线外,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暗敷时,应采用穿金属导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76、厚度不应小于30mm;消防用电设备、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应急广播等线路暗敷设时,应采用穿金属导管保护。4)所有消防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穿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采取防火保护措施。5)所有消防线路明敷于潮湿场所或埋于素土内的金属导管,应釆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0mm的钢导管,并釆取防腐措施。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宜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的镀锌钢导管。当采用可弯曲金属导管时,应采用防水重型的导管。6)建筑物底层及地面层以下外墙内当采用的导管暗敷布线时,线管均选择SC管,采取防潮防腐措施,且导管壁厚不小于2mm,采用可弯曲金属导77、管时,选择防水重型的导管,采用塑料管道时,选用重型的导管。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接口要求10.1 与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接口要求: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与火灾报警控制器通信,火灾确认后接收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指令向全楼进行广播,并与火灾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10.2 与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接口要求: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与火灾报警控制器通信。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将火灾报警输出信号提供给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控制器按预设逻辑自动控制系统的应急启动。(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场所,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控制各种不同预案的火灾报警区域信号或联动控制信号给应急照明控制器)。178、0.3 与气体灭火系统的接口要求:气体灭火系统与火灾报警控制器通信。消防联动控制器可根据气体灭火系统的反馈信号,联动控制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域外部相关消防设备。10.4 与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接口要求: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与火灾报警控制器通信,向火灾报警控制器提供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工作和故障状态,电磁阀、水流开关的动作状态等信息。消防联动控制器可根据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反馈的信号联动控制相关消防设备。10.5 与防火门监控系统的接口要求:防火门监控系统与火灾报警控制器通信,将系统的工作、故障状态等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并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上显示,各防火门非正常打开或关闭的状态信号与火灾报警信79、号应有区别。当火灾发生时接收火灾报警信号,自动控制顺序关闭常开防火门并反馈状态信号。10.6 与其它消防子系统的接口要求: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电气火灾监控和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与火灾报警控制器通信,将系统的工作、故障状态和报警(火灾预警)信号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并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上显示,火灾预警信号与火灾报警信号应有区别。10.7 与远程监控系统的接口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预留与远程监控系统的通信接口,并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和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的功能。10.8 与智能化集成系统的接口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预留与智能化集成系统的通信接口,向智能化集成系统开放通80、信协议,并提供相关信息。智能化集成系统接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信号后,可联动控制安防系统等相关子系统(作为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后备控制)。10.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接口优先采用RS232、RS485、CAN等标准通讯接口,条件受限时可采用消防模块干触点方式交换信息。10.10 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信协议的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 22134的相关规定。11.电气防火11.1 消防设备电源1)市政电源:本工程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负荷,采用一路10kV市政电源与一路柴油发电机供电。2)备用电源:设置1台柴油发电机组作为自备电源,常用功率为200kW。发电81、机组具备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自动启动时可在30s内供电。3)发电机房设于首层,柴油的闪点不应低于60。发电机房内单间储油间储油量为480L,储油间设甲级防火门。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设有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设置集油托盘。11.2 消防设备配电要求1)消防用电设备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按防火分区划分。其备用电源的供电时间、容量和线缆的耐火性能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时间的要求。2)消防控制室、防排烟风机、消火水泵等重要的消防设备采用两路专线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3)消防控制室内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等重要的消防82、设备均采用单独的分支配电回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各子系统控制器应自带UPS蓄电池电源,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功放等设备应配置UPS电源。应急电源输出功率应大于系统全负荷功率的120%,容量应满足系统满负荷工作3h以上的要求。4)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消防排水泵等分散设置的消防设备采用两路专线电源供电,在所在防火分区内配电箱自动切换。11.3 消防设备保护、控制要求1)防排烟风机、消防水泵配电系统,各级断路器不设过负荷保护装置。2)无备用的消防设备装设的过负荷保护仅动作于报警。设有备用泵的消防水泵装设过负荷保护,其过负荷保护动作于跳闸,并作为备用泵自动投入的信号;备用泵的过负荷保护仅动作于报警83、。3)消防水泵和防烟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应工频直接启动;当功率较大时,采用星三角或自耦变压器降压启动,不得采用变频调速器、软启动器作为控制装置。消防水泵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2.0min。4)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应根据火灾扑救情况在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水泵房手动控制。5)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当电气控制装置故障时,可旁路直接接通其电源的应急启泵开关。机械应急启动时,应确保消防水泵在报警后5.0min内正常工作。11.4 配电装置及安装要求1)消防系统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84、2)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挡水门槛等防水淹的措施,消防水泵控制柜下方应垫高20cm。3)消防水泵控制柜设于控制室内,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消防水泵房潜污泵控制箱现场壁装,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自动防潮除湿装置。4)消防设备的末端配电箱和控制箱安装在各防火分区配电间或设备机房内。5)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额定功率大于60W的灯具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或采取防火措施。11.5 电缆、导线选型与敷设要求1)发电机组低压配电主干线采用耐火母线槽(950,3h)供电。2)消防水泵、消防控制室及消防工作区域照明、防排烟风机的电源主干线85、及支干线应采用NW型耐火电缆(950,3h)。由末端配电箱(或控制箱)引至设备的支线可采用N型耐火电缆电线。所有室内消防配电线路电缆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3)本项目场所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产烟毒性为t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1级的电线和电缆。4)配电线路的阻燃性能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电力电缆电线。5)成束敷设的电缆线路选用阻燃类别为ZA类的电缆;电线选用阻燃类别为ZC类的电线。6)消防设备配电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暗敷时,应穿金属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86、m。7)消防供电线路应与非消防线路分设电缆槽盒敷设。消防设备的两回路供电电缆采用有机绝缘耐火电缆时,采用同一电缆槽盒内敷设,中间设置金属隔板。8)消防配电线路与其他配电线路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9)电压等级超过交流50V以上的消防配电线路在吊顶内或室内接驳时,采用防火防水接线盒。10)耐火电缆和耐火电缆分支应采用特制专用分支接线盒,耐火电缆始端、终端和中间接头等应采用专用配件。电缆中间连接附件的耐火等极不应低于电缆本体的耐火等级。11)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在穿过墙、楼板布线时,采用预埋钢管保护或金属槽盒保护方式防止机87、械损伤。11.6 防火封堵1)电气(含弱电)竖井在每层楼板处应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电气竖井(配电间)与走道、房间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等同建筑构件耐火等级的防火封堵材料封堵。2)电气(含弱电)布线用各种电缆、导管、电缆桥架及母线槽在穿越楼板、隔墙及防火卷帘上方的防火隔板时,其空隙应釆用相当于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当导管和槽盒内部截面积等于或大于710mm2时,还应在内部封堵。12.其他1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深化设计单位应根据现行规范和各专业设计要求,确定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逻辑表并进行编程。12.2 所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并需获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2.3 应定期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运行、维护、检查并记录,周期应满足相关要求。12.4 采用蓄电池作后备电源的设备,应定期对其应急工作时间进行维护、检查并记录,周期应满足相关要求。12.5 消防控制室系统设备的机柜样式、颜色及布置方案,应在生产、施工前提交设计院、业主和机房工程承包方协商,确保机房工程兼顾规范与美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