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场地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合同(4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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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19038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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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广州市XX区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场地改造提升工程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广州市XX区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广州市XX区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场地改造提升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广州市XX区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场地改造提升工程 。2.工程地点:广州市XX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财政2、资金,已落实。 。5.工程内容:该项目建筑总面积为1350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0层,建筑总高度为16.50m,本次改造面积约1350m2,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改造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及其他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及装修配套安装工程(含装修配套的水、电、暖工程)、结构加固工程、电梯工程、冷库建设的施工及深化设计。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招标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总承包。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3、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生效起开始计算,预计550个日历天【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按楼层分阶段施工,完成每一阶段工程施工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清场交付发包人使用,待收到发包人下一阶段进场通知后2天内进场】。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合同价款按中标价暂定为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4、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5、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2023 年 月6、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广州市XX区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及盖章后 生效。十三、本合同须缴纳的增值税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社会统一代码: 社会统一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7、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此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投标文件及在评标阶段签署的澄清文件、发包人现时和后续颁布的与本合同工程建设相关的管理办法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设计洽商记录、图纸会审纪要、工程联系单等修正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3 8、工程和设备1.1.3.1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2 永久占地包括: / 。1.1.3.3 临时占地包括: / 。1.2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章、规定。 。1.3 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和相应行业现行相关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费用视为包含在合同价中。1.3.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9、: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见合同协议书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提供,标准和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开工前提供二套图纸,如需另行增加图纸,需通过发包人向设计院购买(承包人应交晒图成本费用)或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发包人审查的施工图设计修编。1.5.2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 3 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六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10、电子文档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监理人书面审查意见后 7 天内。1.5.3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提供施工全套图纸一式两份。1.6 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广州市XX区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通知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广州市XX区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另行通知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另行通知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通知 。1.7 交通运输1.7.1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11、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1.8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否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工程变更 。2. 发包人2.1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行使发包人的权利,但设计、施工变更、工程价款结算、工程质量等需由发包人盖章确认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2.2.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12、括: (1)办本工程已具备场地条件,承包人应自行判断是否需要申请临时用地,并自行负责办理手续及承担费用,需要发包人提供协助的,发包人应予以配合。(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场内的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总造价中。(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按现状,施工便道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在本工程总造价中。(4)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5)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标准和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6)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由发包人组织,或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组织。(7)协调处理施工周围场地问题13、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发包人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资料及工程地质资料(如有),承包人在施工前应对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设施情况自行进行探测、调查、勘核,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和设施的安全,积极进行管线方面的协调工作,费用包含或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施工过程中若因施工原因对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和设施造成损坏,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14、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发包人规定的相关要求编制施工文件和竣工图表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一式四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电子文档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及协调,是工15、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责任人;组建项目经理部,主持项目经理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对违反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予以纠正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至少 22 日以上。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罚款2000元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罚款 500 元/天 。3.2.2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处 5合同价格的罚款 。 3.2.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16、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处 5合同价格的罚款 。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 。3.3.2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处 5合同价格的罚款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处5合同价格的罚款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罚款 200 元/天/人次 。3.4 分包3.4.1 分包17、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由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退场时 。3.6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可采用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其以上级别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在广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担保金额为10%签约合同价;最迟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交;保函的有效期自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结算终审且工程资料移交档案馆18、归档之日止;归档之后退还保函 。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按监理合同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监理合同规定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其他:(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要求承包人做出补救措施,直到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为止,发包人不为此支付任何额外款项。(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无法满足设计图纸及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相关质量规范要求的,要求承包人做出补救,不满足要求及不合格的成品19、工程量均不允许计量及结算。5.2 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承包人应对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及其他员工进行有岗位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促使各施工参与者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承包人进行施工活动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范围包含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发生、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具体包括防尘、防毒、防噪声、降温、设置休息室20、等。承包人应建立安全自检制度,通过采取有组织的定期检查,各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巡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施工班组每天自检、互检、交接检查,不定期检查等,清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和改善劳动条件。承包人应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域及主要出口,有针对性挂设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并配备齐全的应急和安全设施。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场地范围内的所有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与施工组织设计一同编制、递交。6.1.3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发包人提出的文明施工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落实各项21、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责任人,建立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根据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和设计文件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并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每个工点醒目位置设置施工铭牌、施工提示牌,并张贴有关许可证件。施工铭牌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机构名称,开工、计划竣工日期和监督投诉电话等。承包人应在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统一、连续、密闭、牢靠的围挡(具体标准参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外观宜与环境相协调。围蔽脚线统一采用砖砌 20 厘米高、18 厘米厚砖墙,防止余泥杂物泻出围板外;围蔽周围应保持整洁,不22、得堆放材料、机具、垃圾等,有裸露土地应进行绿化或硬地化措施,墙面不得有污迹,无乱张贴、乱涂乱画等现象;靠近围蔽处的临时工棚屋顶及堆放物品高度不得超过其顶部,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或警示灯。承包人应保证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或材料切割、破碎等作业时,不间断在作业面洒水;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全部覆盖防尘网或按实际天气情况定时洒水,保持地面湿润;施工现场堆放的散体材料、弃土等,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后应按要求及时清运现场各类废弃物,施工垃圾、工程渣土需要临时存放现场的,应集中堆放在围挡内,并采用覆盖等措施。(8)砂石、渣土、垃圾等的装载不超出运输车辆的箱体,运输过程无撒漏或泄露,23、若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污染,必须在 1 小时内安排专人清理干净。(9) 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噪声排放控制在国家和地方噪声排放标准之内,并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办法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值进行监测,作业时间保证在法律法规限制范围内。通过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地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免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序施工作业,如确需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施工作业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10)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24、017708号)的相关要求处理。(11)若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职能部门检查发现承包人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或造成扬尘污染或施工围蔽不达标,承包人应在接到书面整改通知书起 12 个小时内对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围蔽整改完毕 。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发包人、监理、承包人共同核定的安全措施实际投入情况支付,且支付比例不得超实际施工进度比例(承包人需要提供有效发票或经三方签证凭证以充分证明因落实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25、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3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承包人在发包人组织图纸会审时向发包人提交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按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本工程的实施,操作如下:承包人如未能按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实施,发包人保留承包人计划每周进度安排的权利,且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发出工程整改通知书,承包人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3天内(含收到整改通知书当天)就整改通知书内容完成整改。承包人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审核后的施工进度26、计划进行实施,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发出工程整改通知书,承包人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一周内(含收到整改通知书当天)达到进度要求。7.2 施工进度计划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一天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一天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一天 。7.3.2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27、期限: 开工前一天 。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逾期1天,处以1000元/天的违约金,工期延误15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期限开工的,逾期开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施工方在满足施工条件并接到开工通知后,务必在五个自然日内开工,不能开工必须要进行书面说明,否则每延迟一天处以违约金1000元,第十个自然日还没有开工,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28、上限: 合同总价的5% 。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对于旱灾和一般的洪涝灾害所造成的危害。因传染性疾病、病虫危害所造成的承包人的损失,以及承包人原因传染给其他人传染性疾病、病虫危害的损失;自然条件的变化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 指发生烈度八度(含八度)以上地震 ;(2) 龙卷风、十级以上强风暴、8 级以上台风 ;(3) 工地因外界影响受淹(承包人已采取经监理人及发包人认为合理的应急措施仍受淹严重,不能快速恢复施工的)等引起的延误的情况 。8. 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29、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2 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相关质量管理规定需要提交的样品材料或工程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 。8.3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本项目不具备现场试验条件,由承包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CMA”认证资质)和检测项目的检30、测单位进行试验,须上报发包人及监理人审批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0.2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如工程造价包含暂列金,则用于工程变更或工程超出图纸范围内所引起的增加工程,该费用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现场签证(或设计变更)并按实际发生结算,如未发生上述的情况,结算时需扣减该费用 。11.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1.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政策性规定以外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变化(包括各种自然风险、工程31、本身施工方应对的风险等等);承包人施工项目预算清单中有相关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单指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及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增加在15%内(含 15%)的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1.2 预付款11.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的 30 。预付款支付期限: 承包人提出预付款申请后七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分期扣回 。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其它方式:工程开工后,工程预付款应从工程进度款中分期扣回。扣回的比例按下表执行:预付款扣回比例表已完工作量与合32、同承包价之比扣回预付款的比例累计扣回比例20a305530a40101540a50203550a60256060a7040100注:a=已完工作量工程费/合同承包价12.1 计量12.1.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 是指在有关的章节所描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与支付规则,本工程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执行 。12.1.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1.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本项目工程结算以多方(甲方有关部门、监理单位、乙方)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含竣工图纸和现场签证等)为依据,结算时以广州市XX区财政局结算审核价作为最终33、结算价 。12.2 工程进度款支付12.2.1 付款周期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工程结算经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下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注: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调整、施工图发生变更或施工项目发生增减,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减而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项目,承包人须作好现场记录,留下相应影像或实物资料,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人,并得到发包人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书面确认和签证,并以此作为工程的结算依据之一;变更金额不作为进度款支付,结算时统一支付。12.2.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34、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2.3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审核的预算书后 7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2.4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按通用条款执行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35、超过: 48 小时。13.2 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并且:(1)本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分项验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须在整改要求下发后 15 日内完成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整改后如仍不合格,发包人将强制委托第三方实施整改,整改费用从工程费用中扣除),验收合格后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管养。(2)本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后,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问题,由承包人负责按质量保修条款的规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进行修缮和整改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不适用 。13.2.1移交36、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 不适用 。13.4 竣工退场13.4.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的1 个月内,除经监理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的人员、使用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设备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37、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承包人最迟应在工程交工验收后 2 个月内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书和结算资料进行结算终审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另行通知 。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结算终审后 30 天内支付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通用条款执行 。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一式八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38、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5.2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 15.3.2 执行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3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 。15.2.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39、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 2 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规定执行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40、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不适用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不适用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不适用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7)其他: 无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4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承包人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按合同约定处罚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处罚按合同约定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42、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烈度为八度(含八度)以上的地震、十级以上强风暴、龙卷风或五十年一遇以上洪水造成重大破坏等情况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承包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包括分包人在内)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施工设备、采购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18.2 其他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43、: 是,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8.3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广州市 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44、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廉政合同附件3:安全生产合同43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广州市XX区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广州市XX区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场地改造提升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45、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承担的质量保修范围为承包人负责施工的部位,包括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工程范围内由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3装修工程为 2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保修期为 1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46、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47、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2:廉 政 合 同发包人(全称):广州市XX区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8、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 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49、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7 条规定处理。2 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发包人及50、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 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51、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条和第 2条规定,应依据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条和第 3条规定,应依据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52、,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 广州市XX区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场地改造提升工程 (工程名称) 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施工合同全部义务后自行失效,并随施工合同的终止而终止。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如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各一份。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 (公章)地 址: 地址: 法定代表53、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上级部门:(公章)上级部门:(公章)2023 年 月 日 2023年 月 日附件 3:安全生产合同发包人(全称):广州市XX区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优质、高效地建设广州市XX区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场地改造提升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办法等,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54、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并视整改具体情况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二、承包人明确落实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置足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安全责任制,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三、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发包人派员参与调查处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四、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日常55、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检查出的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五、承包人进场的各种设备或工具必须经相关方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六、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实行操作。七、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八、承包人对发生的各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按规定进行上报、统计、分析和处理,绝不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漏报或拖延报告。九、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定的安56、全生产保证基金,用于改善安全措施及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奖励,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专款专用。十、承包人需按照广东省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达标标准和广东省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本要求进行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平安工地”验收达标。十一、各单位努力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一)不发生一次死亡 1 人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三)不发生因安全设施不齐而造成的各类责任事故;(四)不发生职工伤亡责任事故、急(恶)性中毒责任事故和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本合同签订人因工作变动,由继任人继续承担该岗位责任。本合同签订有效期为本施工项目完工日止。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2023 年 月 日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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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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