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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方案(2021-2025年)(76页)
泸州市江阳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方案(2021-2025年)(7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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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
上传人:Le****97 编号:918336 2024-04-22 76页 124.80MB
1、泸州市江阳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 录前 言5第一章 江阳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7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7第二节 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10第三节 “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机遇11第四节 “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挑战13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15第一节 指导思想15第二节 基本原则15第三节 规划目标16第四节 规划指标18第三章 推动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20第一节 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20第二节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21第三节 推动能源结构调整23第四节 推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23第五节 推进绿色示范创建25第四章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建设泸州低碳发展高地28第2、一节 努力推进碳排放达峰28第二节 积极推动碳减排交易29第三节 主动应对气候变化30第五章 协同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32第一节 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32第二节 推动移动源污染防治33第三节 强化面源污染治理34第四节 强化污染物协同治理36第六章 推进“三水共治”,提升水环境质量38第一节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38第二节 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38第三节 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40第四节 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41第五节 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41第七章 推进净土行动,积极融入“无废城市”44第一节 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44第二节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45第三节 强化固体废物分类处置46第四节 完善固体3、废物监管体系47第八章 改善农村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50第一节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50第二节 建设生态宜居乡村51第九章 加强生态监管,提升生态服务功能53第一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53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54第三节 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成效监测评估54第四节 完善生态保护监管55第五节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56第十章 加强风险防范,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58第一节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58第二节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59第三节 加强有毒有害物质风险防控59第四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60第十一章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62第一节 建立多元共治格局62第二节 健全环境监管4、体系63第三节 健全环境法治标准体系65第四节 健全环境经济体系65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68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68第二节 强化监督管理68第三节 加大投入力度68第四节 提高技术保障69第五节 严格评估考核69附件71指标说明71附图75前 言“十三五”期间,江阳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区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生态保护与建设不断加强,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推动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成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污5、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是江阳区迈向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机遇的关键期,在泸州市“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指引下,江阳区推动“开新局”更有力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根据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泸州市江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泸州市江阳区“十四6、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战略引领,描绘美丽江阳区的宏伟蓝图,是“十四五”期间泸州市江阳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方向。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第一章 江阳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十三五”期间,泸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区域环境状况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走在前列。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7、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采取断然之策、非常之举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碧水攻坚战取得新突破。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统筹开展水环境治理工作,长江干流(江阳段)水体稳定保持类标准,沱江(江阳段)水质稳定保持类,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类及以上水质标准,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取缔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现全域集中供水,保证饮用水安全。蓝天保卫战取得新战果。实行每日分析研判,每月调度督导,科学对症施策,把控污染天气应对主动权,2020年主城区可吸入颗料物(PM10)平均浓度为48g/m3,较去年同期下降11.1%;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8g/8、m3,较去年同期下降7.3%;优良天数324天,同比去年增加18天;优良达标天数比例88.5%,同比去年上升4.7个百分点,实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净土防御战取得新进展。完成了泸州市江阳区太极机电有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厂有限公司一厂区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泸州市保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况场点)、泸州市长液二厂(泸州市大维电池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二、筑牢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严格落实长江流域禁捕要求,依法打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对长江鲟、白鲟等鱼类进行增殖放流,守护长江上游生物多样性;全面落实河湖长制,2020年整治排污口23个,全面完成9、城区雨污分流改造37平方公里,规范沿江餐饮店17家,拆除沱江流域餐饮趸船3艘。深入开展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7%。强化生态分区管控,积极推进“三线一单”成果优化完善。江阳区森林覆盖率达39.2%。“十三五”期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3.83km2,其中坡改梯373.85hm2,栽植经济果木林1851.62hm2,水土保持林2190.1hm2,封禁治理506.56hm2,实施河滨带治理0.43hm2,实施保土耕作475.54hm2,生态修复201.1hm2。三、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高强化对长江、沱江(江阳区段)的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单位、10、油库、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抓好企业风险防范措施和设施核查工作,与安全监督部门签订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污染天气等专项应急预案,细化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建立江阳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库,定期进行应急物资库自查自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相邻区县间环境应急协调配合能力,全面提升快速响应、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十三五”期间,江阳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四、低碳循环经济初见成效全面落实长江、沱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严禁长江沱江沿岸建设高污染、高耗能、低水平的项目。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企业退城入园、退江入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1、,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绿色产业。三次产业比例由2016年的4.8:63.7:31.5调整为2020年的5.0:50.0:45.0,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南滨公园、渔子溪湿地公园等建成开放,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高标准打造省市宜居乡村75个,获评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区。五、着力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五”期间,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严控挥发性有机物、露天焚烧、餐饮油烟和扬尘污染。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全面完成,推动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管网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城镇和行政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达96%、69%、5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12、化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积极开展泸州环保“绿芽”行动、开展环保主题文艺活动等宣传教育活动,生态文明宣教成果显著。第二节 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小流域污染治理需进一步加强小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部分河流存在超标现象。河流受农业面源污染、水产养殖等影响大,区域水环境治理迫在眉睫。农村污水管网尚未实现全覆盖,农村污水尚未实现全收集;初期雨水回收利用能力欠缺。二、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仍需持续加大大气环境整治形势依然严峻。“十三五”期间,区域空气质量虽然整体趋于改善,完成目标任务,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距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仍有差距,浓度依然偏高,区13、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受秋冬季季节静稳天气和沿江谷地等多重因素影响,易出现污染天气。三、产业结构需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江阳区第三产业在三次产业中占比有所增加,但仍以第二产业为主,产业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其中酿酒、砖厂等传统产业占比较高,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力度仍需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日益凸显,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四、协调发展经济开发与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江阳区地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由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划定时间较早,沿江产业布局已成型,区域发展空间受到国家自然保护区规定制约,如何实现经济发展与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平14、衡是当前面临的难题之一。五、跨界环境风险问题显现传统化工企业多分布于长江等重点流域沿岸,部分企业建厂较早、设施较旧,部分排污口直排长江,给长江带来较大的环境风险,上游水污染将影响下游水环境安全。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区域转运处置,运输过程存在一定环境风险,跨界环境风险防控力度仍需加强。六、农村环境问题需进一步改善农业农村污染历史积累问题较多,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任务艰巨,畜禽粪便、垃圾处理、水产养殖和不合理使用农药等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仍然存在,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率亟待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薄弱,污水处理设施尤其是管网建设推进难度15、大。七、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经济社会环境问题日益交织,生态环境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区域土壤、地下水监测能力空缺,土壤环境污染管控任重道远。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反应等手段有待提高,基层环保能力较为薄弱,环境监管力量与环境管理新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第三节 “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机遇一、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6、的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已然成为中华民族追求的新目标,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将有利于江阳区顺势提升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能力,改善环境质量。二、国家、省、市发展战略为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机遇“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是新时期我国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转型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部署,开启了向东、向西和向南开放的全方位开放格局,为西部开放和发展带来重大机遇。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均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生态环境保护成为诸多国家17、战略的重要交汇领域。四川省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等发展战略,为区域明确发展方向、找准功能定位提供重要指引。泸州市提出实施“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奋力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国家、省、市发展战略系统齐步推进,为江阳区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广阔的政策空间、注入强劲的发展动能,有利于提升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特色产业新体系为环保发展赋予新能量产业技术创新变革,为生态环境治理释放红利。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蓄势待发,以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地理信息集成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为生态环境保护赋能。泸州市江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18、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构建特色优势产业新体系,打造白酒、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现代医药和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第四节 “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挑战一、生态环境改善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三期叠加形势,总体上生态环境质量已出现稳中向好趋势,但仍需巩固成效。空气环境质量需进一步稳固;加强大桥河、丰光河、肖桥河等小流域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执法监管水平与力度需进一步提高;跨界环境风险问题仍需重视。二、污染治理边际递减效逐步显现“十四五”时期污染治理工作将进入深水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的调整以及社会生活涉及的吃、穿、住、行19、等行为习惯的改变,将逐渐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 调整和改变周期长、涉及的认识和实践问题多、解决难度大,推动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的难度也随之加大。持久性有机物、新型污染物等新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传统治理技术与治理方式越来越无法满足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三、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面临挑战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在给江阳区带来极大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模式进入加速转换阶段,经济发展快速发展对环境容量的刚性需求日益增长,对生态保护红线、城市绿地、长江及各支流等生态系统类型改变的威胁增加。经济发展与环境政策、环境容量日益趋紧的矛盾将会进一步突出。江阳区20、也将面临更强的资源环境束缚,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双丰收”任务艰巨。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21、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阳。第二节 基本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促进作用,形成资源节约和生态优先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民为本,科学施策。以服务人民为基本原则,群策群力、群防群治,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为目标,从不同维度、多个角度出发,精准识别区域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科22、学施策,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推动生态环境向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的目标发展。系统治理、精准治污。协同推进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和应对气候变化;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精细管理、分类施策,以长江生态保护修复为抓手,强化水、大气、土壤科学防控,因地制宜地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强化污染来源解析,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深化改革、多元共治。探索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制,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环境治理体制创新。第三节 规划目标“十四五”时期23、,环境治理效果显著增强,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域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基本建成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降低比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五年累计降低比例和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五年累计比重完成市下达的任务要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江阳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到2025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市下达的任务;PM2.5平均浓度完成市下达目标;国省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24、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达100%;地表水质量劣类水体比例为0;城市黑臭水体比例为0;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达到市下达目标;小流域水体水质达标率和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面积完成市下达任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达到7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市下达任务要求。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到2025年,江阳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下达任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比例得到有效保障;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保障:到2025年,生态环境指数(新EI)维持稳定;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0%;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25、比例应保持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生态文明观念意识得到普及:到2025年,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100%;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不低于80%。展望203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更加优美,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稳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更加广泛。第四节 规划指标结合江阳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突出生态环境重点为原则,构建“十四五”目标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环境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观念意识普及等5个方面,共设置了26个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6、6个,预期性指标5个,特色指标5个,具体指标见表1,指标说明见附件。表1 泸州市江阳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体系序号指标2020年2025年指标属性1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市下达任务约束性指标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完成市下达任务约束性指标3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完成市下达任务预期性指标4环境治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8.5完成市下达任务约束性指标5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g/m3)38完成市下达任务约束性指标6国省考核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100100约束性指标7地表水质量27、劣于类水体比例(%)00约束性指标8城市黑臭水体比例(%)00约束性指标9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00预期性指标10小流域水体水质达标率(%)/完成市下达任务特色指标11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面积(亩)/完成市下达任务特色指标1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00约束性指标13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6075预期性指标14氮氧化物减排量(吨)148.62完成市下达任务约束性指标15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吨)528.13完成市下达任务约束性指标16化学需氧量减排量(吨)811.83完成市下达任务约束性指标17氨氮排放减排量(吨)53.32完成市下达任务约束性指标18环境风险防控受污染28、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下达任务约束性指标19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约束性指标20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100100预期性指标21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起)00特色指标22生态保护生态环境指数(新EI)/维持稳定预期性指标23森林覆盖率(%)39.240约束性指标24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面积不减、功能不降、性质不改约束性指标25生态文明观念意识普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100特色指标26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80特色指标第三章 推动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第一节 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健全生态空间管控体系。29、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有效融合,强化对各类开发与保护活动的空间引导和落地管控,构建“三区三线”空间总体格局。加强生态用地保护,严控城区无序发展、粗放发展。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资源环境承载为硬约束,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实现建设用地减量。加大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力度,增加优质空间有效供给,引导将自然资源用于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将适度增量定向用于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平台和民生发展,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向存量发展转变。优化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城镇空间布局,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引导城镇空间集约发展。强化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30、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和定期调整,及时开展分区管控效果的跟踪评估。加强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评审批、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坚决遏制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的行为,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打造长江绿色生态布局。巩固长江岸线开发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成果,统筹“江、景、人、城、产”各类要素资源,科学规划长沱两江沿岸城镇、产业、生态布局,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旅游开发强度。加快长、沱两江城市滨江公园、沿江通道、码头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和大桥河、丰光河和肖桥河等小流域水生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深度挖掘展示长江文化、酒文化31、等,打造集生态、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长江靓丽风景带。优化工业产业布局。严格落实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等用地结构调整规划,全面实施以泸州市“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构建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布局重点产业,将资源环境承载力、环境风险可接受度等作为各产业规划布局的约束性条件。加快江北港暨重装产业园建设,实行“一园多点”运行模式,以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为核心,江北港暨重装产业园作为分园区,重点承接电子信息、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等产业。着力招引行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做好强链32、补链工作,加快形成完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整合长江沿岸重复的产业类型,推动化工等高污染产业逐步退出长江近岸;引导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搬迁改造和退城入园。充分发挥长江沿岸科教集中、水运突出的优势,积极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等高附加值产业。第二节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推动传统行业绿色改造。加快机械、酿造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程,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以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通过技术改造、工艺革新、产品换代,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补齐短板,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构建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高效运转的现代化产业生态圈。立足白酒、电子信息等产业规模优势和配套优33、势,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横向垂直整合。充分发挥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基础和资源储备优势。大力推进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推动全产业链以及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全面推行生态化、清洁化、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生产方式。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控制新(改、扩) 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应按相关要求落实区域削减,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组织实施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鼓励先进节能技术集成优化运用。制定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方案,清查能源化工、建材等“两高”行业。完善清洁生产鼓励政策,引导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升级改造。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以低碳为特征的节能环保、信息技术、智34、能制造装备等新兴产业,形成以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低碳产业体系,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蓬勃发展。以节能环保装备重大项目为支点,推动环保技术、节能装备研发,打造节能环保特色产业园区。支持环保产业链上下游整合,积极发展环境服务综合体。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运营管理、计量检测、产品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循环经济高效发展。推进建材、再生资源等重点行业循环发展。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示范工程,提高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再制造产业化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鼓励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废弃物。第三节 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能源供给35、结构。坚持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方向,推进天然气发电工程建设,继续优化能源结构,增强清洁能源供应能力。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推动煤炭清洁生产利用。积极鼓励清洁能源消费,推动部分区域建立清洁能源改造补贴政策。全面推进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供冷供暖、家居家电等五大领域电能替代,有力保障 “煤改电” 替代工程,提升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研究发展氢能源产业,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鼓励水泥、玻璃等重点工业领域实施天然气替代、电能替代。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电网等设施建设,实施江阳区全域气化工程,推进燃气配气管网逐步向乡村覆盖,促进工业炉窑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优化新增天然气使用方式36、,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压减煤炭消费总量,重点削减散煤、锅炉、工业窑炉等非电用煤。第四节 推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打造绿色产业园区。建立园区主导产业准入目录、负面清单,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拓展经济发展边界,坚持产业发展“一盘棋”,鼓励招引项目“跨区”落户,实现园区共建共享,集聚成链。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合理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动企业间废弃物、废水等有效利用。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整合提升,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发展。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快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雨污管网、水电气热、网络通信等配套设施,逐步实现能源集中供应37、“三废”集中处理。建设园区共享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显著提高产业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白酒和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绿色高质量建设。发挥浓香型白酒优势,深入实施品种调整、品质提升、品牌培育“三品战略”,坚守纯粮固态酿造,加强智能化改造和科技创新,提升全产业链规模效益。强力推进酒类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培育知名酒类企业和品牌。推动原粮种植、设计包装、仓储物流、文化旅游等白酒关联产业、延伸产业集聚发展、融合发展。坚持以智能终端为主导的电子信息全产业链发展,深度融入成渝双城电子信息产业生态圈。打造集研发设计、关键零部件制造、整机制造、供应链管理的完整产业链。积极开展公共研发、38、试验检测、协同创新等平台建设,构建电子信息产业生态圈和创新生态链。推动绿色农业发展。加快推进董允坝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广绿色农业新技术,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农业特色产业。加大农业适用技术攻关和农业新品种选育,推广农业专用设施设备和绿色有机产品生产技术。加大适宜丘陵地区的农机推广普及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围绕畜禽养殖绿色规模化发展,推行一体化融合发展,带动养殖户从传统养殖向绿色标准化养殖转变。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膜,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农膜。39、加快培育绿色产品市场的步伐,促进区域绿色产品创新,打造绿色产品品牌,推动区域绿色经济发展。第五节 推进绿色示范创建完善绿色发展政策机制。制定绿色消费财政鼓励政策。探索实行绿色消费积分制度,打造绿色消费场景,鼓励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标准体系,提升绿色低碳产品标识公众认可度。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引领性作用,提高绿色产品有效供给。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健全标准体系和执行机制,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建立空间准入负面清单、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三张清单”,落实“两高”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完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加快建立产权清晰40、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激发各主体参与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政府绿色创新引导机制,提供税收、财政、信贷、投资、人才等优惠政策,支持绿色技术发展。建立绿色创新成果评价体系。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制定相关标准并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认定,落实相关政策支持。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支持企业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典型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形成绿色技术创新示范效应。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推动创新企业融资支持、信贷担保和风险补偿,支持引导银41、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构建绿色运输体系。不断优化运输结构。重点加强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力度,有效降低公路货运比例。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等领域应用。加强柴油货车、施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源等新重点移动污染源治理,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大、效率低的老旧船舶和落后车辆。完善港口码头建设和航道整治,注重水运发展,提升运输装备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加快发展铁水、公铁联运和“一单制”联运服务。打造绿色智能交通系统,构建高效便捷公共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新42、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强城市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统筹推进绿色交通设施工程建设、道路沿线生态环境恢复与保护。营造绿色社会氛围。倡导节俭节约的绿色生活理念,引导公众形成可持续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鼓励餐厅使用可降解的打包盒,减少一次性用品的免费提供。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倡议活动,强化资源回收意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倡导公民养成资源回收利用的习惯。组织开展全国低碳日和世界环境日、“绿色发展 我是参与者”“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等主题宣传活动,全民节能、节水行动全面铺开,通过宣传栏、宣传卡、微信、电视、自媒体等多种介质形式宣贯绿色政策。大力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43、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交通、绿色商场等绿色示范创建。专栏1 绿色发展工程(一)绿色产业1.推进川投(泸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建设;2.开展江阳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智能终端产业园(三期、四期)项目建设等。(二)绿色农业1.推进董允坝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广绿色农业新技术,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农业特色产业;(三)绿色示范1.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标准体系,提升绿色低碳产品标识公众认可度;2.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强城市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第四章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建设泸州低碳发展高地第一节 努力推进碳排放达峰健全碳排放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泸州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配合44、国家和省市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统筹推动开展工业、农业、交通等各领域低碳工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积极探索符合战略定位、发展阶段、产业特征、能源结构和资源禀赋的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加强碳排放强度控制,探索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的部门、行业、区域分解机制,研究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落实方案。探索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夯实碳达峰基础。探索建立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机制。依托科研院所、三方机构等专业团队,强化碳核查、监测、报告、评估等技术工作,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并实施动态化更新,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配合泸州市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减排潜力分析,将温室气体45、管控制度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探索建立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和管理机制,强化人员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合四川省和泸州市开展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统计、核算和监测工作,建立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动低碳发展试点建设。控制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通过能评、环评等手段严格低碳准入,控制化石能源密集型产业盲目扩张,坚决遏制低效用能,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确保煤炭消费只降不增。鼓励园区、企业或乡镇等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推动开展低碳园区、低碳企业、低碳社区试点,继续支持园区、企业、乡镇申报参与省级低碳试点。探索开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学校、低碳景区试点。引导国有企业发挥带46、头示范作用,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布局,逐步降低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稳定现有森林、草地、湿地、耕地等固碳作用,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切实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第二节 积极推动碳减排交易严格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积极配合省级和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落实碳减排交易相关工作。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实施碳资产能力提升行动。配合省、市部门研究制定碳排放交易管理配套政策制度,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算、数据报送、核查审核、配额分配和履约监47、管,规范开展碳资产委托管理。推动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抵消机制。 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监督检查重点和频次,强化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和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监管力度。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三节 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各部门协同应对气候变化。对接四川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对气候变化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落实有关部门职责,加强跨部门联动,推进上下贯通和左右联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根据江阳区地理、气候等特征,通过建设湿地、绿道、公园,构建“面线点”的生态格局。推48、进泸州市绿化行动,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面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控,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增加绿化覆盖面积。强化对气候变化的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积极配合四川省、泸州市开展气候变化适应策略研究。落实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措施。大力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合作,共享信息化成果,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技术赋能应对气候变化,提高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极端天气气候健康风险和流行性疾病监测预警,完善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卫生应急预案,提高脆弱人群防护能力。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优化城市综合排水防涝系统49、,全力助力泸州市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加强雨洪资源化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政策体系。组织开展海绵城市专题宣传活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技术研发、产业管理、政策研究等各类专业人才。积极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发展低碳产业联盟和社会团体。依托高等学校和相关专业机构,加强气候变化研究后备队伍建设。加快地区碳排放和碳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统计核算、新闻宣传、政策实施等方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人员稳定、结构合理、具备专业知识、开阔视野、实践经验的应对气候变化专50、业队伍,规范培育碳排放管理职业队伍。专栏2 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工程(一)温室气体减排工程1.建立健全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和管理机制,建立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强化人员队伍和能力建设;2.配合四川省和泸州市开展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统计、核算和监测工作。(二)低碳发展试点工程1.选择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以及乡镇等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开展低碳企业、低碳园区、低碳学校、低碳景区试点。第五章 协同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第一节 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持续实施火电、水泥等行业燃煤工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使用高污染燃料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燃气锅炉51、低氮燃烧改造。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1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及重点工业窑炉的在线监测联网管控。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园区污染治理。逐步推进“一园一策”废气治理,完成废气治理方案编制。鼓励园区建设抑尘喷洒工程中心等基础设施。强化园区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加快推进江南科技产业园区VOCs监测“电子围栏”项目建设和重点区域喷淋降温设施安装,提升园区大气环境精细化管控水平。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严格控制VOCs排放总量,新建VOCs项目应实施等量或倍量替代。强 VOCs源头削减,推动开52、展化工、喷涂、制药、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基数调查,系统掌握江阳区工业源VOCs产生、处理、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VOCs精细化管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能力建设,补充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含苯系物(FID)、便携式VOC/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PID)、红外热成像仪、气象色谱仪等涉VOCs监测设备,提升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为监管部门开展快速有效处置提供有效科技支撑。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完善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体系,建立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强化VOCs综合治理,以高53、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及化工、涂装、包装印刷、电子、家具制造、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提升废气收集率、治污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科学合理选择治理工艺,推进设施设备提标升级改造。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大含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等管控力度,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强化企业 VOCs排放达标监管,实施季节性调控。第二节 推动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加 强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深化“黄标车”、老旧车船淘汰工作,鼓励、引导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提前报废更新,鼓励20年以上的老旧内河船舶提前淘汰,到2025年,基本淘54、汰国标准及以下柴油货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采取财政补贴等综合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增加电动汽车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户检查。推动脱硫脱硝技术在船舶尾气处理上的研究与应用。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机动车排气执法检查和遥感监测,加大车辆尾气不达标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机构尾气监测造假行为。加强油品质量全过程监管。推进机动车、船舶及油品标准升级。持续深化非法成品油(燃料油)整治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协调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调制和销售成品油行为,加大力度查处非法流动加油、销售不合规油品、销售未完55、税油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工程机械,具备条件的允许更换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梳理排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台账及检查记录台账,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实施动态监管。推进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加快监控信息化建设。 第三节 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完善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制定大气污染天气巡查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泥头56、车密闭管理和上路行驶管控。推进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域建设工地应采取有效除尘措施,未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措施的工地停止施工。加强公路、港口等货物运输管理,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无法封闭的应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秆资源化利用。开展区域秸秆禁烧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秸秆污染区域城市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加强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应用,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推动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大气氨排放摸底调查57、,建立完善源排放清单。引导农户开展种养结合,实现禽畜粪肥还田利用,减少化肥施用,减少氨排放量。强化油烟规范化整治。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升级餐饮油烟管理系统。优化城市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加大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及运行维护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油烟排放情况检查。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加强码头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严格落实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推动开展港口油气回收治理、干散货码头粉尘治理、装卸载扬尘专项治理。强化船舶运输、装卸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物质等货物的监管力度。推动岸电系统船载装置的安装,倡导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提高船58、舶靠港使用岸电的积极性和港口岸电设施利用率。第四节 强化污染物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工作,制定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机制、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方案,优化大气污染物高峰时段的管控措施。以春夏季臭氧和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为重点控制时段,统筹考虑污染物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到2025年,江阳区臭氧浓度进入下降通道。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探索全区统筹,制定污染联防联控协调组织机构,同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机制,编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方案,建立考核体系,评估工作绩效。以涉VOCs排放企业为重点,鼓59、励有条件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控,最大程度发挥重点行业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强化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污染天气预判和应对能力。优化完善污染天气应对体系。梳理江阳区重点污染行业企业生产工艺及污染物类型,建立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名录清单,制定减排治污方案,制定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完善PM2.5和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的启动、响应、解除机制,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适时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推行差异化减排,全面提升全区重点行业企业绩效水平,打造绿色标杆企业。专栏3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一)工业源污染治理工程1.实施火电、水泥等行业燃煤工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四川筠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60、泸州分公司回转窑窑头窑尾、磨机等布袋除尘器、窑尾脱硝脱硫系统进行升级改造;2.编制园区“一园一策”废气治理方案,推进江南科技产业园区VOCs监测“电子围栏”项目建设和重点区域喷淋降温设施安装;3.实施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区VOCs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化工、喷涂、制药、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基数调查,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4.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能力建设,补充FID、PID、红外热成像仪、气象色谱仪等涉VOCs监测设备;(二)移动源污染防治工程1.加强油品监管,推进机动车、船舶及油品标准升级;2.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61、区。(三)面源污染治理工程1.实施施工工地(建筑总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用地面积20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工地及建设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的房屋拆除改造工地,公路施工场地除外)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2.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源头管控项目,实行网格化大气污染防治,对重点区域农村生活大气污染源治理。第六章 推进“三水共治”,提升水环境质量第一节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强化水资源管理。大力实施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完善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强化节水全过程监督,严62、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加大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效率控制力度,强化用水需求管理。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已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健全完善排灌工程体系;推进企业节水改造,加大再生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城镇节水,完善节水器具推广利用,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快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推进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积极推进城乡再生水供水系统改造,实施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鼓励酿造等高耗水行业企业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第二节 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狠抓工业污水污染防治。深入63、实施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重点开展化工、酿造等行业废水专项治理,全面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推进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建立企业污染物削减清单并纳入考核范围,倒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完善园区、企业雨污分流系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污水管网明管化;支持酒类企业探索实施酿造废水纳管排放,探索酒类废水作为碳源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和酒类废水集中处理的管理形式,实现废水综合利用。提升城镇污水治理水平。加快实施城南、分水岭镇、方山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扩能改建,全面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加快64、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重点围绕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建制镇等开展污水管网覆盖情况排查及建设;统筹各片区污水收集处理负荷,推进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之间实行互联互通、优化水量调度。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以长江干流、沱江流域为重点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更新及定期排查机制,实施排污口“身份证”管理;逐步推进大桥河、丰光河、肖桥河等小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统一规范排污口设置,制定实施“一口一策”分类整治方案,落实水污染治理目标。推动落65、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 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农村污水整治提升。编制实施泸州市江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聚焦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农村聚居点、旅游风景区等人口聚集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开展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化运行维护;排查农村黑臭水体情况,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进船舶废水污染整治。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66、设施建设,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加强船舶废水排放控制监管,加强对船舶垃圾污水等偷排偷倒现象的排查,积极推广新能源船舶。加强港口船舶溢油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综合防控能力。第三节 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巩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成果。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巩固长江五渡溪、观音寺和沱江备用水源地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隔离防护、视频监控等设施,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回头查、回头改”工作,动态建立问67、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制定整改计划、挂图作战,限期销号,不断巩固整治成效,确保各类环境问题整治到位,严防新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建立饮用水源地周边风险源名录;及时更新饮用水源保护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饮用水水源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第四节 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管。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调查评估。研究开展江阳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工作,形成地下水污染分区、分类防控体系,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及污染源分类监管措施。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网,配合省级和市级部门健全地下水污染基础数据库;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68、和管理。推动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地表水与地下水交互影响研究;加强管网维护和管养,减少管网下渗污染;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逐步将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纳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将地下水污染防治纳入土壤污染防控措施。第五节 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探索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坚决响应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号召,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继续开展筑牢泸州市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研究,探索构建泸州市(江阳段)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泸州市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鱼类栖息地保护,修复珍稀、濒危、特有等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提升跨界流域水环境治理能力。推进长江干流、沱69、江等跨界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提升沿线城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鼓励毗邻地区共建共享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研究建立完善跨河流断面自动监测体系;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提升水环境监测能力水平。深化开展江阳区同周边地区各项环保合作机制,健全区域一体化监测体系、数据共享体系;推进长江及其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协同治理,积极探索覆盖整个江阳区的水源涵养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协同共保机制。开展人工湿地建设。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水生态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生态承载力。强化水域污染治理,巩固提升长江、沱江流域治理成效,狠抓跨界流域污染治理,推动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70、复。加快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大桥河、肖桥河、丰光河等水体,加强河道生态修复,加快人工湿地、人工生态浮床的建设。专栏4 水污染防治工程(一)水污染防治工程1.实施江阳区老城区排水防涝建设提升项目,对大山坪、南城、北城及蓝田街道等老城区管网进一步升级改造;2.推进江阳区城市市政排水管网修复提升工程,主城区范围内新建、修复市政排水管道,新建检查井、雨水篦子、出水口等;3.推进江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改(扩)建分水岭、方山等镇街的污水处理厂及其道路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对江阳区一、二级场镇及农村聚居点市政排水管网进行改造;4.开展泰安街道龙江社区和咀阳村污水项目;571、.开展江阳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对全区位于河流旁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尾水开展治理,修建人工湿地进行净化处理;(二)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1.开展泸州市江阳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含沱江备用水源地),加强保护区标志标牌、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等设施建设。(三)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1.配合泸州市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调查评估。(四)水生态修复工程1.实施沱江流域丰光河泸州江阳段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开展通滩镇宜定场及石寨龙凤新村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工程,建设丰光河生态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2.推进肖桥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72、项目,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开展生态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生态拦截沟渠、前置库等;3.开展大桥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项目,改善小流域水生态环境。第七章 推进净土行动,积极融入“无废城市”第一节 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空间布局管控。严格执行相关国土空间布局要求,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鼓励土壤污染重点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探索土壤环境承载能力分析;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场所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防范新增土壤污染。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规范新、改、扩建项目土壤环境调查,落实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土壤污染防治要求;推进耕73、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推进灌溉水水质监测工作,保障耕地灌溉水质安全。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到2025年,江阳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应当载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对生产区、原材料及固体废物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区域,以及地下储罐、运输管线、污染处理处置等设施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加强江阳区非煤矿山开采污染监管,严控矿产开发过程中的土壤污染。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协助泸州市推进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研究,开展高精度、地毯式的农用地及农产品调查74、工作,摸清农用地及农产品污染状况,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以工业园区、油库、加油站、废弃矿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立土壤污染风险源清单。第二节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管控完成耕地质量类别划分,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继续加强农用地保护,持续开展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污染地75、块准入管理,定期更新公布疑似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推进历史遗留老工业企业土壤治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开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模式。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健全土壤修复地块的后期管理和评估机制。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未利用地实行强制性保护。加强滩涂等未利用地环境监管,依法严惩向未利用地非法排污、76、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非煤矿山等矿山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未利用地拟开垦为耕地或建设用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符合用地功能要求后方可开发利用。第三节 强化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科学制定垃圾分类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探索奖励机制,鼓励群众自觉自愿进行垃圾分类。有序推进“限塑令”,有步骤、有计划地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积极推广使用环保产品替代。加强垃圾收转运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取消传统的固定垃圾收集站房,采用灵活接驳点的形式设置垃圾分类垃圾桶。加快江阳区城乡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77、施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强环卫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比例。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鼓励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合理选择和利用原辅材料、能源以及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引导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及处置减量。推进农业废弃物减量和回收利用。继续推广使用厚度不低于0.01毫米的地膜,积极推广可降解地膜。加大力度推广水稻、高粱、玉米直播技术等,持续发展水稻、高粱集中育秧或漂浮育秧技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逐步推进秸秆燃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推广种养循环处置利用78、模式。继续开展采用施肥养鱼、鱼禽混养等养殖方式取缔工作,持续推广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推动江阳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理项目建设。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推广节水、节料等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技术。加快江阳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治推进工作。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基本实现全覆盖。探索污泥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泥监测和危险特性鉴别,遵循污泥处置循环利用原则,探索最适宜的资源化利用方式。鼓励符合相关标准的污泥用于土地改良和园林绿化,逐步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开展污泥本地协同处置及应急处置研究,探索构建污泥绿色转运、储存、协同处置及应急体系。落实异地处置污泥监管,建立健79、全污泥产生、贮存、转运及处置利用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推进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第四节 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建立固废信息清单。 深入推进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落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建立并动态更新固体废物重点监管点位清单。开展主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排查,建立 “一库一档” 。探索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二维码” 数字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摸清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推动建立危险废物“三个清单”,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信息监管体系,加强与周边城市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协调,80、建设疏通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通道。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专项核查。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加强执法检查。落实监管信息公开,利用网络平台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产废情况和危废管理违规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探索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要求,探索形成“无废城市”规划建设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分部门的整体实施方案,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调度的监管体系。鼓励园区和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创建 “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 。专栏5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程(一)土壤污染防治工程1.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调查和81、评估,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1.开展泸州市江阳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再生资源分拣设备,防噪、防尘、可回收物打包设备等。(三)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1.推进江阳区城乡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系统、厨余垃圾就地处理站、垃圾分类智慧平台、智能环保驿站等。第八章 改善农村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第一节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严控农药、化肥使用量,鼓励使用配方肥,推广高效缓控释肥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等新型产品和先进施肥施药机械,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开展82、政府补贴有机肥生产和使用试点工作,减少化肥使用量;全面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型农药,采用先进施药机械,提高药液雾化效果,减少农药用量。大力推广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防治病虫害。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源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管理,合理调整畜禽养殖业布局,建立持续、高效、生态平衡的规模化畜禽养殖生产体系。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粪污无害化治理,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养殖规模化、管理专业化、产品绿色化、粪污无害化的畜禽生态养殖示范小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已建成的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田灌溉、渔业用水83、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有机衔接。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积极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实施计划,力争实现全覆盖。逐步实现15户及以上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均有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村庄垃圾收集点建设,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鼓励开展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第二节 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推进“美丽江阳宜居乡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84、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空间布局,加强村庄风貌引导提升,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加强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专栏6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一)农业农村环境治理1.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开展泸州市江阳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方山镇方山风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修建三格式化粪池和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工程,配备农村集中居住区、分散农村住户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修建公共垃圾收集池,建立健全专门的环卫队伍;3.85、推动江阳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理项目,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贮存等,建设回收处理厂;4.推进江阳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治项目,实施畜禽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粪污处理机械化养殖场建设等,建设畜禽养殖示范小区。(二)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工程1.创建省、市级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镇和示范村。第九章 加强生态监管,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第一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打造长江生态廊道。积极建设长江绿道线,构建生态廊道。构建东西横贯的城市生态绿廊,加快慢行系统、城乡绿道建设,实施城乡绿廊建设行动,优化生态空间连通性。严禁非法采砂、取土、开矿,围垦河道和滩地,严格管控沿江沿河工程建设废弃渣土场的设置,禁止违法86、占用河道。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全面推行林长制,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明确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设立区、乡、村三级林长,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责任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落实天然林管护制度,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公园体系建设。构建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精品公园、山体公园”为主的“四位一体”城市公园体系,加快推进岩湾公园、柏木溪生态旅游公园、皇伞水库公园等建设;健全公园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公园管养资料台账;探索将生态公园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推进87、城市生态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重点推进江阳区境内长江、沱江以及其他主要支流沿线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快实施矿山综合治理和复绿工程,巩固长江、沱江沿岸砂石堆场整治成果。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开展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重点生物物种专项调查和评估。根据四川省水生生物评价指数体系,配合泸州市建立长江(泸州段)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指数体系;加强长江、沱江等重点流域的水生生物调查、观测和评估;配合泸州市开展长江(泸州段)水生态系统完整性调查与评价、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化应用建设。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布局外来入侵物88、种监测站点,以加拿大一枝黄花、草地贪夜蛾、空心莲子草、福寿螺、稻水象甲虫、水花生、大薸、红火蚁、松材线虫等为重点,开展外来物种风险调查和评估,形成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维护区域生物安全。建立防控体系,制定外来入侵物种灾害防控应急预案,建立重大生物灾害或疫情检疫执法联动机制。第三节 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成效监测评估持续开展生态保护调查评估。协助四川省和泸州市开展生态质量及状况评估,全面掌握区域生态状况变化及趋势,协助四川省开展长江经济带修复攻坚战遥感监测评估。以生态保护红线开发等区域为重点,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常态化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年度评估。落实监督监测机制。完善生态环89、境保护监测网络,落实监管和监测机制,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系统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配套基础设施,集成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台站等技术手段,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系统监测网络体系。强化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先进装备与系统的应用,开展监测大数据分析,支撑生态监管与风险预警和防控。第四节 完善生态保护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禁止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商业性资源开发,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森林火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建立评估和考核机制。严格管控自然保90、护地范围内人为活动,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有序退出。加大自然保护地宣传力度,突出展示自然保护地特色魅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以禁止开发为原则,实施强制性严格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和评价,根据需求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站点。从生态系统格局、生态质量、生态功能等方面构建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价,依法查处各类破坏生态保护红线行为。落实空间管控。严格将“三线一单”的硬约束落实到生态空间分区管控体系,统筹布局“三生”空间。协同毗邻地区建设长江、沱江绿色生态廊道,强化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等生态空间保护;强化“三91、线一单”硬约束,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有效控制区域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加快解决流域工业企业沿江不合理布局问题。第五节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升生态价值转化能力。建立生态产品调查评价机制,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信息调查,配合省级部门建立生态产品目录及价值实现模式清单。深度挖掘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从生态附加值溢价、生态产业发展、生态产品开发、环境资源交易等维度,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资源、产业开发的有效融合,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交易,鼓励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探索生态产品质量认证、追溯体系,促进生92、态产品价值增值。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水平以及生态服务功能,带动区域价值提升。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丰富横向生态补偿模式,扩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施范围,探索河流生态补偿机制。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和自然遗产、森林公园等禁止开发区域生态保护给予补助。继续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以市场和社会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补偿机制。专栏7 生态保护和恢复工程(一)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1.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保护工程,建立长期的定位监测点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并定期更新野生动植物与重要物种栖息地、原生境数据库,开展濒危珍稀动物迁地保护及珍稀植物93、种类引种与繁育研究。(二)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1.配合泸州市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2.开展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实施国有林、集体公益林管护,完成市级下达的生态公益林补偿任务;3.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开展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4.推进矿山开采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对区域内非煤矿山进行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土地复绿,开采废渣清运处置。(三)提升生态景观工程1.开展岩湾公园、柏木溪生态旅游公园、皇伞水库公园等生态公园建设;2.开展二环路两侧绿化带景观工程等城市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第十章 加强风险防范,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第一节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加强流域、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94、以及储存企业布局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谋划。推动重点跨界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协同推进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风险管控与生态恢复。以沿江企业为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核与放射性废物等重点风险源排查工作,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统筹推进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 。加强行业、园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制度,落实涉危、涉重、涉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动态清单,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风险。构建完善的生态安全体系,建立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清单,加大辖区环境风险排查治理,实施风险源企95、业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调查。对长江沿岸重点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推进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加强饮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全面推进水源保护地规范化整改和各类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桌面推演以及培训,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和救援队伍的快速响应能力。推进水源环境监管及综合整治,在人类活动频繁影响较大的一级水源保护区设置隔离防护设施,避免户外活动人员进入而带来污染问题,对可能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重点行业、污染源加强执法监管和风险防范,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水源安全。第二节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96、环境应急管理能力。要求企业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预案演练;加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设施日常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开展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建设,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数据平台建设,推动江阳区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与在线监测网络数据平台对接。提升环境应急储备能力。梳理区域环境风险,合理确定物资储备规模及种类。健全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健全江阳区应急物资储存、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机制。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掌握江阳区常用应急处置物资生产商和产能信息,形成持续应急供应能力。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制定各类突发环境事97、件应急预案,厘清环境应急管理职责,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环境应急联动能力。推进跨区域、跨流域应急演练和桌面推演,强化跨地区、跨流域环境风险和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第三节 加强有毒有害物质风险防控强化危险化学品管理力度。提升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能力,明确江阳区现有危化品防控重点企业,建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优化高风险化学品企业布局,加快“退城入园”进度,逐步退出环境敏感区。以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对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在涉重金属产业分布集中、重金属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严格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对标国际环境公约,淘汰、限制、98、减少公约内管控的化学物质。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开展全氟有机化合物、微塑料等新型污染物种类摸底调查,识别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型污染物清单。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严格涉新型污染物产品源头管控,加强生产和使用过程控制,强化大气、水、土壤等多环境介质新污染物协同治理等措施。第四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组织开展辐射源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加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申报登记和许可证管理;加强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实现100%收贮;强化对放射性废物的全过程监管,协助省级和市级主管部门对放射性废物进行统筹管理;规范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性99、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作业。强化辐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成效。推进放射性污染治理。推进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最终处置,适时对放射性废物库进行评估和升级改造,提升放射性废物库安防水平。加大对医疗场所放射源的排查力度,加大对废旧放射源安全处置检查。专栏8 环境风险防护工程(一)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工程1.提升区域废气和地表水监测能力,新建标准化微生物实验室,新增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分析仪器设备;2.开展江阳区环境风险评估调查,按照“一源一策”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最终形成调查评估报告。第十一章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第一节 建立多元共治格局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100、完善区委区政府统筹、行业部门负责、基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提升政府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回应力。统筹协调江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强化综合决策,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进一步构建“大生态”工作体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考核内容。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常态化高标准推进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加强问题整改协调联动,严格执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对生态环境问题实行分批销号管理。进一步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强化监督帮扶,压实生态环境保101、护责任。发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作用。推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应依法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惩监测数据造假行为。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两高”企业应自觉主动开展相关工作。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社会共建与公众参与。创新完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机制,完善环保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功能,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实行“有奖举报”等102、制度,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推动工会、妇联等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方面发挥作用,支持环保组织通过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信息公开和服务、环境社会调查、环境社会监督、环境宣传教育等途径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第二节 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明确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共同推动江阳区行政区域以及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加强排污许可监管。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和指导作用,加强规划103、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全面实施环评预审制度,对重大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编制报告表项目的环评管理。加强对“两高”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的监督。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动态保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深入推动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持证排污。推进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推进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换证延续动态更新,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管控。加强排污许可信息化应用,发挥排污许可制在碳排放管理中的作用。加强对“高104、耗能、高排放”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审查。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优化“网格化+互联网”环境监管方式,纵深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污染源监控体系建设,结合泸州市江阳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完善污染源监测网络。提升江阳区大气VOCs、非甲烷总烃等特征污染物分析能力,补充相应的监测设备。探索建立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网络。继续深化大数据与环境监管高度融合,积极探索构建长江经济带上游绿色生态屏障全要素立体智能体系、长江流域污染溯源分析与预警预测体系。推进环境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强化环境执法部门行政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105、责,有序整合执法力量。建立权责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充实执法队伍,统一执法标识,明确执法机关和人员责任以及尽职免责事项,统一执法尺度,公平执法。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优化“智慧互联+监管网格”排查模式,充分发挥环境网格化监管优势。深化泸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借助遥感、无人机巡查、用电监管、在线监控等手段,大力推进线上监管、远程检查的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强化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制度衔接,增强环境执法的震慑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沟通协调机制,增强联动控污的强制力。加强基层执法人员配置,充实执法装备数量及质量,增配新型快速精准取证的执法装备,建立前端智能监管模106、式。第三节 健全环境法治标准体系完善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落实长江、沱江等区域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配合做好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持续推进江阳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加强环境司法联动。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与公检法等部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跨区域、跨流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案件,进行挂牌联合督办。第四节 健全环境经济体系推行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及差别化管理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107、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健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标准规范、治理效果评估机制。鼓励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加快推动环境信用建设。健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坚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结合,不断扩大参评企业类型,推动信用数据动态评价。推进环境信用在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日常监督执法等事项中的应用。将环评机构、环境检测机构、环境治理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纳入评价范围。将环境信用作为企业信贷、发行绿色债券的基础条件。推动环境信用平台与“泸州综合108、金融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等减免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开展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探索发展环保项目建设信贷,鼓励采用绿色奖补、贴息等财政支出方式,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持续实施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资金参与生态补偿,加强补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鼓励采用绿色奖补、贴息等财政支出方式,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生态环保投入。专栏9 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工程(一)监控预警能力建设工程1.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生态环境监控预警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备;2.选取重点排污单位,安装用电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109、和在线监测系统。(二)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工程1.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业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乡镇执法能力建设,配备相应执法辅助设备。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区级部门推进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结合当地实际,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按照分级负责、逐级推动、部门联动以及协同推进的格局开展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研究制订有效、高质的政策110、举措,为实现规划目标提供政策导向。第二节 强化监督管理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环境资源审计监督等工作的衔接配合机制。实施统分结合的环保监督机制,推进基层环保监管队伍建设。实行常规执法活动和专项突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完善企业内部环境治理,建立环保责任台账。完善举报反馈机制,拓宽环境信访、环境热线等渠道,建立环保公众平台,定期公布环境质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引导公众、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关注和监督企业环境行为,强化舆论监督。第三节 加大投入力度健全财政保障机制。紧抓长江经济带战略、111、成渝经济区建设等机遇,积极推进高质量项目入库,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推进环保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市场化、运营商业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环保事业。加强政府环保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支撑的多元投融资体制,多方筹措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对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稳步提升环保投资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确保各项环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第四节 提高技术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围绕重点环保工程需求,鼓励企业适当开展先进环保技术应用示范。组织科研院所、高校、环保企业共同参与江阳区水、大气、土壤等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污染治理相关课题研究;通过技112、术创新,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全面加强与成渝双城经济圈内其他城市在区域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沟通与合作。通过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落地转化,加强人才交流、培训,通过技术引进、革新和集成创新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与管理水平。推动环境数据空间数据库建设,全面掌握区域环境状况。第五节 严格评估考核完善环保考核问责机制,强化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约束性指标考核,建立以环境质量目标为导向的考核制度。实施规划年度调度机制,配合市级部门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在干部考核体系中的地位,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更加透明化。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在2023年进113、行中期评估和考核,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对规划目标及项目进行合理调整;2026年开展终期评估和考核。附件指标说明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江阳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五年累计排放量与基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相比的降低幅度。根据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指标进行评估。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江阳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五年累计降低与现状值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相比降低的比例。3.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江阳区非化石能源(水电、风电、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五年累计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4.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江114、阳区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比例。5.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g/m)江阳区规划期内城市细颗粒物(PM2.5)的平均浓度。6.国省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江阳区纳入国家、省考核断面的地表水体达到III类及以上水质的比例。7.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比例(%)江阳区纳入监测的地表水体劣于V类水体的比例。8.城市黑臭水体比例(%)江阳区城乡的黑臭水体数目(或长度、面积)与黑臭水体总数目(或长度、面积)的比例。9.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江阳区地下水监测点中水质为V类水质标准的监测点占总监测点的比例。10.小流域水体水质达标率(%)指江阳区大桥河、肖桥河115、等小流域通过治理后,有一半水体水质达标。11.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面积(亩)结合江阳区河道实际情况推进生态缓冲带修复试点建设面积。1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江阳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个数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比例。13.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江阳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量占总排放量的比例。14.氮氧化物减排量(吨)2025年规划目标值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15.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吨)2025年规划目标值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16.化学需氧量减排量(吨)2025年规划目标值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17.氨氮减排量(吨)2025年规划目标值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1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116、率(%)式中:A指某区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B指轻微污染且实施了优先保护类措施(加强监测,因地制宜推行种养结合、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等措施,提升耕地质量)的耕地面积;C指实施了安全利用类或治理修复类措施(优化施肥、水分调节、低积累品种替代、土壤调理、撒施石灰、生物修复等),且实现农产品质量达标生产的轻中度污染耕地面积;D指实施了严格管控类措施(种植结构调整、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分、退耕还林还草、休耕等)的重度污染耕地面积;E指该区域受污染耕地面积,即轻微污染、轻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耕地面积之和。19.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是指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117、的建设用地面积,占行政区域内全部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20.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江阳区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是指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占总产生量的百分比。21.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起)指江阳区发生重、特大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22.生态环境指数(EI)江阳区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根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进行评估。23.森林覆盖率(%)森林覆盖率是指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林木的覆盖面积。24.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江阳区行政面积的比例。25.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指行政区域内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组织部门认可的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辅导报告、网络培训等的人数占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总人数的比例。26.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生态文明建设的抽样问卷调查应涉及生态环境质量、生态人居、生态经济发展、生态文明教育、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相关领域。 74 附图附图1 泸州市江阳区行政区划图附图2 泸州市江阳区水系图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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