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包装科技公司年产10000吨PET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0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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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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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年产10000吨PET包装材料项目 项目名称:xx 包装科技(xx)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盖章):xx 包装科技(xx)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三月 目目 录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9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7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8 五、环境保护措五、环境保护措施监施监督检督检查清单查清单.63 六、结论六、结论.91 附表附表.92 附件:附件:附件 1 xx省工业企业“2、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 2 不动产权证书 附件 3 厂房租赁协议 附件 4 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 5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6 专家咨询意见及修改单 附件 7 总量平衡替代方案 附图:附图:附图 1 地理位置及水功能区划图 附图 2 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3 xx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附图 4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卫星图 附图 5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图 附图 6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照片 附图 7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xx包装科技(xx)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 吨 PET 包装材料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地理坐标3、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7日用塑料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xx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0 环保投资(万元)60 环保投资占比(%)3 施工工期 3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用海)面积(m2)2304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分析,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具体判别见下表。表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4、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厂区雨污分流,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管网,不属于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也不属于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因此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 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未5、超过临界量,因此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2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不涉及河道取水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 B、附录C。规划情况 1、规划名称: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年)6、;2、规划审批机关:xx市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1、规划环评文件名称: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xx省生态环境厅;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年)环保意见的函(浙环函2019132 号)。3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一、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一、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年)年)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1、规划介绍(1)规划性质和目标 为了促进整合提升后的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同时结合xx市环7、保管理部门管理需要,由xx省xx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xx市尖山新区管理委员会(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的属地管辖单位)协助,编制了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年),根据规划,尖山新区性质定位:xx城市副中心和钱江门户,总部商务基地,以新兴制造业为主导、兼具休闲旅游功能的生态型滨江新城。发展目标定位:“一城三地”,即生态新城、经济重地、生态福地、休闲胜地。(2)产业导向 规划重点发展三种产业经济:先进制造业经济;现代服务经济,包括高品质的商贸服务、环境优先型房地产业、完善的生产性服务业等;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经济,包括商务休闲经济、运动休闲经济、旅游度假经济等。规划工业8、区将逐步建设成以“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新能源利用(风能、太阳能)、机械装备(特种设备)、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产业。(3)规模 规划到2016 年底,尖山新区城市建设用地1588.5 公顷,人口规模 34789 人,其中居住人口约5000 人。规划到2030 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334.8 公顷,人口规模为12 万人,其中第二产业关联人口为6.07.5 万人,生产型服务业3.05.0 万人,城市居民约1.5-2.0 万人。(4)总体功能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四片区”的功能结构。“一心”:公共服务中心,重点发展商贸商务服务业、文化娱乐、生态休闲等功能,承担新城主要的现代服务业功能,起到9、组织核心的作用;“两轴”:xx湾大道发展轴、新城路发展轴;“四片区”:生态休闲片区、居住生活片区、总部基地片区和产业功能片区。(5)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1086hm2,总体上分成两大产业片区:东部工业片区:位于六 4 平申线以东。以xx湾大道为界,又可分为北组团和南组团两个工业组团,北组团将以沙发等皮革家具生产为主,南组团将结合xx优势产业,发展无污染和 轻污染制造业;南部工业片区:六平申河以西、xx湾大道-芙蓉河以南、嘉绍高速公路以东区域为南部工业片区,主要依托已有的制造业基础,特别是势头良好的外向型经济,努力发展光电产业、汽车及配件、新能源、新材料、机械制造等产业,提升整体综合竞争力10、。2、符合性分析 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 号46 幢,属于尖山新区南部工业片区,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C2927日用塑料品制造,属于二类工业,符合所在分区的产业导向,因此,项目建设符合xx市尖山新区总规划。二、二、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根据最新修订的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张清单”修订稿,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xx市黄湾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3),与11、该规划环评“六张清单修订稿主要内容相关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 对照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张清单”修订稿,本项目生态空间要求符合性生态空间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1-2 项目生态空间符合性分析项目生态空间符合性分析 序号 管控措施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1 空间布局约束 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本项目为C2927 日用塑料品制造,本项目已获得xx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备案文件,符合该项管控要求。符合 2 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12、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对照。/5 3 禁止新增钢铁、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 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为C2927 日用塑料品制造,不对照。/4 严格限制新、扩建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涉VOCs 重污染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本项目为C2927 日用塑料品制造,新建项目涉及VOCs 排放,选址为工业功能区,VOCs 排放量严格执行相关13、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符合 5 所有改、扩建耗煤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新增燃煤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管理要求,且排污强度、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消耗煤,不对照。/6 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选址为工业区,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符合 1 环境风险防控 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按要求执行 符合 2 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按要求执行 符合(2)14、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符合性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符合性 对照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张清单”修订稿,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1-3 项目与规项目与规划环评现划环评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符合性分析(节选)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符合性分析(节选)调整类型 存在的问题 解决方案 符合性 分析 产业结构 尖山新区现状产业结构主要以机械五金、塑料制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沙发家具行业为主,传统的污染型产业比重过高,新兴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链不完整。重点发展优势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整治提升现有污染企业,淘汰落后产能,15、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本项目为日用塑料品制造,不属于落后产能。空间现状工业片区整体位于商住区的上风向。尖山工业片区中靠近商住区的区域布置污染较少或无污染的工业企业,做好嘉绍高速两侧基本项目选址远离商 6 布局 高尔夫球场南侧和东侧规划配套居住服务区距离工业企业较近。尖山新区北侧公租房距离西侧嘉绍高速公路较近。础设施廊道中的绿化建设,尽可能减少工业区对商住区的影响。尖山高尔夫球场东侧规划居住用地拟调整为工业用地,南侧规划居住用地与工业企业设置绿化隔离措施,布局无污染或轻污染制造业。加高嘉绍高速公路靠近公租房段的声屏障高度以及完善公租房西侧绿化带。住区域。(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符合性污染16、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符合性 对照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张清单”修订稿,与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关管控限值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1-4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符合性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符合性分析 序号 类别 管控限值 本项目排放量 1 大气污染物 SO2:378.987t/a、NOx:612.06t/a、烟粉尘:460.331t/a、VOCs:1212.280t/a VOCs:0.774t/a 2 水污染物 COD:299.658t/a、NH3-N:29.966t/a COD:0.034t/a、NH3-N:0.003t17、/a (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 对照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张清单”修订稿,本项目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 1-5 环环境境准准入入条件清单条件清单 区域 分类 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 xx市黄湾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ZH33048120003 尖山 新区 禁止准入类产业 禁止新增钢铁、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限制准入产业 1、严格限制新18、扩建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涉 VOCs 重污染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其他 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2、所有改、扩建耗煤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新增燃煤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管理要求,且排污强度、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 7 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选址位于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46 幢,项目属于 C2927 日用塑料品制造,不涉及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禁止类产业清单,属19、于限制类行业。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涉 VOCs 排放,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功能区,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本项目已获得xx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备案,选址离居住区较远。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的准入要求。(5)规划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对照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张清单”修订稿,本项目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1-6 规划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序号 对规划近期建设项目环评的指导意见对规划近期建设项目环评的指导意见 符合性 1 近期建设项目必须关注区域基础设施支撑20、和资源供给制约、环境质量存在一定的污染等因素,根据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和环境制约因素控制规划区建设项目的规模、结构、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近期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涉及区域环境概况等内容可适当简化,但需关注环境空气、水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制约因素,强化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拟在吸塑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废气收集效率均达到 85%,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在80%以上,收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水环境质量21、底线造成冲击,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规划环境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46 幢,属于尖山新区南部工业片区范围内;本项目主要生产 PET 包装材料,属于 C2927 日用塑料品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产业,不涉及耗煤,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毒有机污染物排放。本项目涉及 VOCs 排放,按照相关要求 8 进行 1:2 削减替代,且与居住区有一定距离,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xx市尖山新区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xx经济开发区(中心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 年)环境影响22、报告书 及“六张清单”修订稿 要求。9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46 幢,根据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处区块环境管控单元划定为重点管控类环境 管 控 单 元 中 的 产 业 集 聚 重 点 管 控 单 元产 业 集 聚 重 点 管 控 单 元,管 控 单 元 名 称 及 编 码 为ZH33048120003 xx市黄湾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尖山新区),具体三线一单内容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xx市人民政府 2020年 9 月),xx23、市共划定 4 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本项目选址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46 幢,属于xx市黄湾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尖山新区),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根据不动产权证,本项目选址用地用途为工业,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1)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 2020 年xx市监测数据,2020 年xx市空气质量(以 AQI 计)总监测天数为 366 天,有效监测天数为 366 天,其中一级优天气 164 天,二级良天气 181 天,三级及三级以下天气 21 天。一级、二级天气共 345 天,占全年总天数的 94.3%,较 2019 年提24、高 2.6 个百分点,优良率创评价以来历史最佳。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值浓度为 29 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涉及少量 VOCs 排放,VOCs 排放量进行区域 1:2 替代削减,故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要求。(2)水环境质量底线 由收集的监测资料可知,本项目所在地附近河道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本项目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25、10 (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 本项目危废仓库地面能做好防渗措施,也不开采地下水,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纳入附近污水管网,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不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建设能达到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3、资源利用上限、资源利用上限(1)能源(煤炭)资源利用上限目标 本项目不消耗煤炭,天然气,使用电力能源,工业园区电力供给充裕,本项目所需电力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源利用总量较少,在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的承受范围之内。(2)水资源利用上限目标 工业园区自来水水供给充裕,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项目使用自来水相对区域源利用总量较少,在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的承受范围之内。(3)土地资源利用26、上限目标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租赁厂房建设项目,符合xx市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对照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xx市人民政府 2020年 9 月),本项目所处区块环境管控单元划定为重点管控类环境管控单元中的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及编码为 ZH33048120003 xx市黄湾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尖山新区),具体区块归属见附图 3-xx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小区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情况详见表 1-7。11 表表 1-7 xx市环境管控单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xx市环境27、管控单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名称 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控 ZH33048120003海宁市黄湾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尖山新区)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2、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3、禁止新增钢铁、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4、严格限制新、扩建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涉 VOCs 重污染项目,28、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5、所有改、扩建耗煤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新增燃煤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管理要求,且排污强度、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6、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4、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29、复。1、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2、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 案 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 管 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 系 建设。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对照分析见表 1-8。12 表表 1-8 本项目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对照分析表本项目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对照分析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本项目落实情况 是否符30、合 空间布局约束 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本项目本项目已获得xx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备案,符合产业准入条件。符合 2、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本项目属于 C2927 日用塑料品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符合 3、禁止新增钢铁、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不属于钢铁、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建设项目,也不属于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31、。符合 4、严格限制新、扩建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涉 VOCs 重污染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本项目位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号 46 幢,属于产业集聚区,本项目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VOCs 排放量进行区域 1:2 替代削减。符合 5、所有改、扩建耗煤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新增燃煤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管理要求,且排污强度、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耗煤,不对照。/6、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32、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周边 300m 范围内无敏感点,本项目投产后废气和噪声排放均能达标,因此能确保周边人居环境安全。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VOCs 排放量进行区域 1:2 替代削减。符合 2、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为日用塑料品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可纳管排放,吸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废均能得到相应33、处置,污染物排放水平可以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 13 3、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位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号 46 幢,厂区内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达标纳管,可实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符合 4、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危废仓库地面能做好防渗措施,也不开采地下水,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不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符合 环境风险管控 1、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按要求执行。符合 2、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34、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位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号 46 幢,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企业不属于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要求企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为日用塑料品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节约用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标纳管,对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促进作用。本项目不使用煤35、炭。符合 由上述对照分析表可知,本项目主要为日用塑料品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满足产业聚集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布局和结构要求,满足区域产业准入条件。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因此项目符合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的要求。二、二、行业整治规范要求符合性分析行业整治规范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包装材料属于 C2927 日用塑料品制造。根据关于印发xx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海环发201893 号)文件中、“xx市橡塑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化治理规范”,该文件对橡塑制品行业提36、出了相关要求,具体如下:表表 1-9xx市橡塑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xx市橡塑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化治理规范符合性分析)深化治理规范符合性分析 类别 内容 序号 判断依据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原则性规加强源头控制 1 禁止从事再生胶生产。不涉及再生胶生产 符合 14 定 2 禁止使用附带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塑料和再生胶作为生产原辅料,限制使用其他废塑料颗粒、再生胶作为生产原辅材料。禁止使用加工过程中产生较大臭味的原料(如聚甲醛等)。禁止从事橡胶为原料的电缆线制造。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等。本项目不涉及橡胶生产,不使用废塑料和再生胶 符合 3 37、采购的塑料粒子、橡胶、添加剂应提供正规厂家的供货信息、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等材料,并建立管理台账。采购正规厂家生产的片材等物料,有相关原料供货信息,并建立管理台账。符合 4 规范胶料、有机化学品储存。所有胶料堆放应单独设置密闭间避光存储,减少挥发份释放;对所有有机溶剂及低沸点物料采取密闭式存储,以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加强废气收集 5 所有产生 VOCs 和恶臭的废气实现“应收尽收”,并必须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减少 VOCs 排放。橡胶制品主要包括塑炼、混炼、压延、硫化、定型、脱硫、打浆、浸胶等生产环节以及溶剂储罐等产生的废气;塑料制品主要包括破碎、配料、干燥、塑化挤出、混38、炼、发泡(含熟化、成型等)等生产环节产生的废气。其中,印刷废气的治理参照印刷行业 VOCs 深化治理规范执行。本项目拟在吸塑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废气 收 集 效 率 均 达 到85%,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 6 橡胶制品生产应实施胶料全程密闭。密炼机进料口宜设置三面围挡的半包围式集气罩,出料口宜实施区域封闭;双辊挤出机出片至冷片机过程应设置密闭罩集气,全程悬挂自吸式软帘;胶片风冷废气宜密闭收集;开炼机、压延机、平板硫化机宜实施设备或生产线封闭,确实无法实施设备封闭的,应安装上吸式或侧吸式集气罩进行局部抽风,废气收集后集中处理;硫化罐收集39、高压排气,宜抽负压再常压开盖,无抽负压系统时,应确保常温开盖并在硫化罐打开区域设置大围集气罩;轮胎制造硫化机群应区域封闭,区域实施整体换风;打浆、浸胶等溶剂使用工序应在密闭空间、密闭设备内进行,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不涉及橡胶制品生产 符合 7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实施设备或生产线局部密闭的,最大开口处截面控制风速不小于0.5 米/秒,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 90%。确实不具备设备或生产线密闭条件的,应实施生产车间密闭;生产车间除人员和物流通道以外,对车间其余门、窗实施物理隔断封闭(关闭);对人员和物流通道安装红外线、地磁等感应式自动门。不涉及橡胶制品生产 符合 15 8 塑料制品生产塑化挤出头位置应设40、集气罩局部抽风,废气收集率不低于 85%。挤塑、卧式吹塑挤出头设置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宜采用可上下升降的集气罩;注塑挤出头宜设置金属骨架软管连接的可活动式集气罩收集废气;立式吹塑挤出头宜四周侧延支柱外延悬挂自吸式软帘等方式实施封闭,顶部设置上吸式封闭罩收集废气。塑料发泡机应全密闭,设备排气孔接入废气管道,熟化仓应密闭收集,成型机上方可设置上吸式集气罩,收集脱膜过程废气。本项目拟在吸塑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废气收集效率均达到85%。符合 提升废气处理水平 9 橡胶制品生产炼胶废气粉尘含量大,应优先设置高效除尘装置,炼胶废气宜使用“布袋除尘+介质过滤+沸石吸附浓缩+蓄热催化焚烧”组合处理工艺;在41、规模不大、周边环境不敏感的情况下的情况下废气经除尘后也可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臭氧、湿法氧化和吸附等多技术联用处理技术;废气处理设施恶臭污染物总净化效率不低于 75%。不涉及橡胶制品生产 符合 10 橡胶制品生产胶片风冷、压延、硫化废气可采用生物处理、低温等离子、光催化、臭氧、湿法氧化等低浓度气体除臭处理技术,但应与喷淋吸收工艺进行联用,废气处理设施恶臭污染物的净化效率不低于60%。不涉及橡胶制品生产 符合 11 塑料制品生产破碎、配料、搅拌、固体投料等产生粉尘的工序应选用布袋除尘工艺,并配套在线清灰装置,如有异味再进行除异味处理。本项目整个破碎机破碎过程密闭,且破碎后塑料块较大,基本无粉尘42、的产生,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符合 12 塑料制品生产塑化挤出(主要包括注塑、挤塑、吹塑等)工序废气可采用“过滤+活性炭吸附”或“过滤+低温等离子体+水喷淋”、“过滤+光催化+水喷淋”等适用技术,废气处理设施恶臭污染物的净化效率不低于 60%。本项目拟在吸塑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废气 收 集 效 率 均 达 到85%,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污染物净化效率60%以上。符合 13 塑料粒子中配有或添加使用大量烃类、氢化氟氯烃等物理有机发泡剂(年消耗量 50吨及以上)时,塑料制品生产发泡工序废气宜在除颗粒物和除油预处理的基础上,鼓励采取吸附脱附再43、生回收等高效治理措施,废气处理设施的 VOCs 净化效率不低于 60%。其他情况下,塑料制品生产发泡工序废气可在除颗粒物和除油预处理的基本项目不涉及发泡工艺 符合 16 础上,采用“活性炭吸附”或“低温等离子体+水喷淋”、“光催化+水喷淋”等适用技术。废气处理设施恶臭污染物的净化效率不低于 60%。14 废塑料加工企业的熔融、过滤、挤出废气应首先采用“水喷淋+除雾+高压静电”的方式去除油烟,再采用“过滤+低温等离子体+水喷淋”、“过滤+光催化+水喷淋”、“过滤+活性炭吸附”或更高效技术进行处理。去除油烟的喷淋塔底部设置喷淋液静置隔油设施,并配套气浮装置提高油类去除效果,喷淋液停留时间不小于 144、0 分钟。本项目不使用废塑料 符合 15 非水溶性组分的废气不得仅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方式处理。低温等离子体或光催化技术原则上仅限用于处理恶臭气体,并应与水吸收技术结合使用。臭氧法宜与吸收技术配套使用。本项目拟在吸塑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废气 收 集 效 率 均 达 到85%,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 加强日常管理 16 企业应落实专人负责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遇有非正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备案。本评价要求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遇有非正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备45、案 符合 17 设计含 VOCs 原辅材料使用、设施运行管理、设施维护保养等管理台账,相关人员按实进行填写备查。本项目要求企业落实专人负责设计含 VOCs原辅材料使用、设施运行管理、设施维护保养等管理台账,按实进行填写备查 符合 18 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仓库,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按危险废物储存和管理。本项目拟设置标准化危险废物暂存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存储期不得超过1 年。符合 执行的标准规范 加强源头控制 19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发布的公告(2012 年第 55 号)、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64-2007)等有关要求。不涉及废46、塑料加工 符合 加强废气收集 20 工位或生产线密闭时,密闭间换气次数建议不小于 20 次/小时;车间密闭时,密闭间换气次数建议不小于 8 次/小时;所有密闭间最大开口处的截面控制风速不小于0.5 米/秒。按要求实施 符合 17 21 排风罩设计应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要求,上吸式集气罩尽量降低集气罩高度,污染源产生点(非罩口)的控制风速不低于 0.25 米/秒。按要求实施 符合 22 企业收集废气后,应满足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监控点的非甲烷总烃任何 1 小时平均浓度不超过 10 毫克/立方米,任何瞬时一次浓度不超过 50 毫克/立方米。监控点应放在厂房47、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外 1 m,距离地面 1.5 m 以上位置;如厂房不完整,则放在操作工位下风向 1m,距离地面 1.5 m 以上位置;监控点的数量不少于 3 个,并以浓度最大值的监控点来判别是否达标。按要求实施 符合 23 废气收集和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管路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识。按要求实施 符合 提升废气处理水平 24 采用臭氧氧化时,炼胶废气处理装置每万立方米/小时的臭氧发生器臭氧产生量不小于 500g。其他废气处理装置每万立方米/小时的臭氧发生器臭氧产生量不小于200g。无臭氧氧化装置 符合 25 吸附设48、施的进气温度应不超过 40。采用颗粒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应不大于0.50米/秒,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应不大于 1.00 米/秒,装填吸附剂的停留时间不小于 1 秒。采用沸石吸附剂时,气体流速不超过 4.00 米/秒,装填吸附剂的厚度不小于0.5 米。当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时,按废气处理设施的 VOCs 进口速率计算每日的VOCs 去除量,进而按照 15%的活性炭吸附容量核算活性炭更换周期,定期更换活性炭并保存购买、危废委托处理凭证备查。本项目按废气处理设施的VOCs进口速率计算每日的 VOCs 去除量,按照xx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对活性炭的49、填装量及更换周期进行核算,定期更换活性炭并保存购买、危废委托处理凭证备查。符合 26 催化剂的工作温度应不低于废气组分在催化剂上的起燃温度,但应低于 600,设计空速宜控制 1000040000h-1,催化剂使用寿命应大于 8500 小时。与吸附设施联用时,应建设防爆、过热、阻火等安全措施。不涉及 符合 27 喷淋塔设计应符合相关技术手册要求,填料塔空塔流速适宜 0.6-1.2 米/秒,旋流板塔空塔流速适宜 2.2-3.0 米/秒,液气比一般不小于 2.5 升/立方米。需要酸/碱/氧化吸收等措施安装自动加药系统,并在线显示 pH 值、氧化还原电位(ORP)等控制参数。不涉及 符合 18 28 50、每万立方米/小时的高压静电设施设计功率不小于 3 千瓦,油烟净化效率不小于80%。无高压静电设施 符合 29 用于除臭时,低温等离子体或光催化装置的设计功率每万立方米/小时的不小于5千瓦。不涉及 符合 30 经处理后排放的橡胶制品废气应满足橡胶 制 品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27632-2011)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 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要求和厂界要求,排气筒臭气浓度(无量纲)建议不高于 1000。不涉及 符合 31 经处理后排放的塑料制品废气应满足合成 树 脂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51、GB31572-2015)xx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类指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臭气浓度(无量纲)建议不高于 500。本项目经处理后排放的塑料制品废气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 排 放 标 准(GB31572-2015)xx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类指标满足恶臭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符合 32 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的进出口采样孔、采样平台。按要求设置废气处理设施的进出口采样孔、采样平台 符合 33 采样孔的位置优先52、选择在垂直管段,原则上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6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不小于 3 倍直径处。现场空间位置有限时,采样孔与上述部件的距离至少应控制直径的1.5 倍处。当对 VOCs 进行采样时,采样孔位置可不受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如同时测定排气流量,则采样孔位置仍按上述规定设置。采样孔设置满足要求 符合 34 应设置永久性采样平台,平台面积不小于1.5 平方米,并设有 1.1 米高的护栏和不低于 0.1 米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不小于 200 公斤/平方米,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1.21.3 米。采样平台处应建设永久性220 伏电源插座。采样平台设置满足要求 符合 加强53、日常管理 35 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按照相应行业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执行,如未发布也可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的要求执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 符合 19 36 监测要求有:对每套废气处理设施的进出口和厂界进行监测;每个采样点监测 2 个周期,每个周期 3 个样品;建议监测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无量纲),特征因子根据企业环评和排放标准确定,橡胶制品企业原则上包括二硫化碳、硫化氢等。按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符合 其他规定 加强源头控制 37 优先采用清洁、环保型原辅料,如环保型的促进剂、防老剂等。淘汰矿物系焦油添54、加剂,鼓励使用石油系列产品和林化产品。不涉及促进剂、增塑剂等添加剂使用 符合 38 橡胶制品生产鼓励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强、废气产生量少的生产成套设备,推广应用自动称量、自动配料、自动进料、自动出料的密闭炼胶生产线。炼胶工序优先选用密炼机,逐步淘汰常规开放式炼胶机进行炼胶作业;普及低温一次法炼胶工艺,减少胶料中间传递环节和半成品胶料堆放;推广使用充氮硫化工艺,分压供蒸汽,提高劳动生产率;炭黑等固体小料称量应设置全过程密闭的自动称量系统,实现密闭投料;软化剂等液体料应实现油泵管路输送,设置计量泵实现自动称重、自动投料;胶片冷却鼓励采用水冷机,减少使用或完全替代风冷设备,削减废气排放量。不涉及55、橡胶制品生产 符合 39 塑料制品生产鼓励选用密闭自动配套装置及生产线。破碎工艺宜采用干法破碎技术;鼓励采用带智能温控系统的塑料挤出机、注塑机;禁止直接明火焚烧挤出头、喷丝板、注塑模具等组件,上述组件需要经焚烧深度清理的,可购置真空煅烧炉进行煅烧处理,煅烧废气收集处理。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提升废气处理水平 40 低温等离子体或光催化设施设计时应先明确废气组分中最大可能的化学键键能。使用等离子技术的,需给出处理装置设计的电压、频率、电场强度、稳定电离能等参数,同时出具所用电气元件的出厂防爆合格证;使用催化氧化技术的,需给出所用催化剂种类、催化剂负载量等参数,并出具所用电气元件的防爆合格证与灯管 56、185纳米波段的占比情况检验证书。不涉及 符合 41 废气处理设施配套安装独立电表。废气处理设施配套安装独立电表 符合 加强日常管理 42 制定落实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定期更换干式过滤材料;定期更换水喷淋塔的循环液,原则上更换周期不低于 2 次/周;定期清理低温等离子体和光催化等处理设施,原则上清理频率不低于 1 次/月;定期更换紫外制定落实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符合 20 灯管、吸附剂、催化剂等耗材,按核算周期更换一次性使用的活性炭。更换下来的废弃物按照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43 制定落实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定期检查修补破损的风管、设备,确保螺栓、接线牢固,动力电源57、信号反馈工作正常;定期清理水喷淋塔底部沉积物;定期更换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的润滑油,易老化的塑料管道等。制定落实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查修补破损的风管、设备,确保螺栓、接线牢固,动力电源、信号反馈工作正常;定期更换风机的润滑油,易老化的塑料管道等。符合 经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xx市橡塑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化治理规范要求。三三、与xx市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与xx市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 年)(嘉生态年)(嘉生态示范市创示范市创202116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嘉生态示范市创202116 号关于印发xx市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58、案(2021-2023)的通知:近年来,随着颗粒物污染的逐渐改善,臭氧(O3)已成为影响xx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的首要污染物。为切实做好我市 O3污染防控工作,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市“十四五”规划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实施 O3污染防治“3520”行动,即通过三年时间,抓好 5 大重点任务,实施20 项重要举措,建立健全 O3污染综合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 O3生成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有效控制 O3污染,力争基本消除 O3中度污染,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步提升,力争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十四五”目标三年完成,2021 年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59、率达到 84%,2022 年达到 86%,2023 年达到 88%;到 2023 年,全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 90%以上。表表1-10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xx市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xx市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内容 重点任务、措施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是否 符合 强化工业源优化产业结构调整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各地根据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可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积极建设本项目位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46幢,属于产业集聚区范围。本项目已在xx市经济和信息化60、局备案,符合产业准符合 21 污染管控“清新园区”。入条件。严格涉VOCs排放项目的环境准入,新建、改建、扩建的家具制造(木质基材、金属基材等)、印刷(吸收性承印材料)、木业项目应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料,其他工业涂装类项目如未使用燃烧处理技术,则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料比例需不小于60%。加强对涉VOCs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严格审批,并按总量管理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VOCs产生量超过10吨项目加强监管。本项目不属于家具制造(木质基材、金属基材等)、印刷(吸收性承印材料)、木业项目。本项目拟在吸塑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61、置,废气收集效率均达到85%,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在80%以上,收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涉及VOCs排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符合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 根据“能粉不水、能水不油、油必高效”的源头治理管控原则,推广使用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和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重点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源头替代项目200个。力争到2023年底前,家具制造、印刷(吸收性承印材料)等行业全面采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62、料(已使用高效处理设施的除外)。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印刷(吸收性承印材料)等行业。符合 22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对含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无组织逸散、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等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力度。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效率,所有可能产生VOCs的生产区域和工段均应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将废气收集后有效处理。大力推广使用先进高效的生产工 艺,通过采用全密闭63、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减少工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做到“全密闭”、“全加盖”、“全收集”、“全处理”和“全监管”,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石化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排放标准和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环办2015104号)开展LDAR工作,企业较多的县(市、区)建立统一的LDAR监管平台。其他企业中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开展LDAR工作。本项目拟在吸塑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废气收集效率均达到85%,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64、高空排放。符合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治理设施 对涉VOCs企业治理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结合行业治理水平,组织专家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持,开展涉VOCs重点行业“一行一策”方案制定和涉VOCs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管理。对浓度和形状差异较大的废气进行分类收集,结合实际选择合理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现有采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及上述组合工艺等低效治理设施的企业,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65、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对一直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的企业强化监管力度。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重点排污单位实行VOCs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控。本项目非甲烷总烃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去除效率大于80%,活性炭定期更换,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 23 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落实xx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浙环函 2019 269号),全面巩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果。全面启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根据xx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浙环函2020260号)文件要求,19家企业推进以脱硝深度治理为重点的全指标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无组织治理,66、2022年底6月底前,有组织排放控制达到阶段性超低排放水平;2023年底前,全面推进II阶段超低排放改造(附表5)。全面推进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业取消脱硫脱硝烟气旁路或设置备用脱硫脱硝等设施。本项目不涉及 不涉及 持续推进工业锅炉(窑)整治 落实xx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全面巩固前期工业炉窑治理成果,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计划开展炉窑治理项目19个,稳步推进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非电耐火材料焙烧窑污染治理设施和水平转型升级,根据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等最新发布的标准,实施铸造行业达标改造。全67、面完成58个1蒸吨/小时以上用于工业生产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鼓励民用和1蒸吨/小时以下工业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本项目不涉及 不涉及 持续推进“低散乱污”整治 巩固完善“低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建立“低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照涉气“低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治要求,坚决杜绝“低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低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发现一起,整治一起。2022年底前,完成9个涉VOCs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持续升级改造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积极探索小微企业园区废气治理,推进建设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共享处置中心,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整体治理效率。本项目位于本项68、目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46幢,属于产业集聚区范围,不属于“低散乱污”企业。不涉及 经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xx市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要求。24 四四、与xx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与xx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浙美丽办浙美丽办202226 号)号)“附件“附件 4 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技术要点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技术要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表表1-11 本项目与xx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本项目与xx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附件附件4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技术要点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技术要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技术要69、点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是否 符合 一、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相关要求(一)对于采用低效 VOCs 治理设施的企业,应对照xx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指南排查废气处理技术是否符合指南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指南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实施升级改造。本项目符合 xx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要求。符合(二)典型的除臭情形主要包括:废水站废气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调节池除外),橡胶制品企业生产废气处理(溶剂浸胶除外),废塑料造粒、加工成型废气处理,使用 ABS 及其他有异味塑料原料的加工成型废气处理,使用 UV 涂料、含不饱和键且异味明显 VOCs 成分(如低浓度的苯乙烯)的涂料等涂装废70、气处理,低浓度沥青烟气的除臭单元,生物发酵、农副食品加工、垃圾中转站恶臭异味处理等。/(三)采用吸附技术的企业,应按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进行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颗粒状吸附剂的气体流速不超过 0.6 米/秒,纤维状吸附剂的气体流速不超过 0.15 米/秒,废气在吸附层中的停留时间一般不低于 0.75 秒。有机聚合物加工或其他生产工序的进口 VOCs浓度很低时可适当降低相关参数要求。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的企业,宜选用颗粒状活性炭。颗粒状活性炭的碘值不宜低于 800mg/g。活性炭分散71、吸附技术一般适用于 VOCs 产生量不大的企业,活性炭的动态吸附容量宜按 1015%计算。吸附装置应做好除颗粒物、降温、除湿等预处理工作,吸本项目采用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按照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 技 术 规 范 (HJ 20262013)、xx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进行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本项目选用颗粒状活性炭。颗粒状活性炭的碘值不低于 800mg/g。符合 25 附前的颗粒物或油烟浓度不宜超过 1mg/m3,废气温度不应超过40,采用活性炭吸附的相对湿度不宜超过 80%。对于含有较多漆雾的喷涂废气,不宜采用单一水喷淋预处理,应采用72、多级干式过滤措施,末道过滤材料的过滤等级不应低于 F9,并根据压差监测或其他监测方式,及时更换过滤材料。(四)采用单一或组合燃烧技术的企业,催化燃烧装置应按照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2013)进行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蓄热燃烧装置应按照 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进行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相关温度、开关参数应自动记录存储,保存时间不少于 5 年。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不对照。/(五)新建、改建和扩建涉 VOCs 项目不使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治理设施(恶臭异味治理除外)。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符合 二、源头替73、代相关要求(一)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是指粉末涂料和施工状态下VOCs 含量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的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GB/T 385972020 中未做规定的,VOCs 含量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4409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值(GB 309812020)等相关规定的非溶剂型涂料。其中,水性涂料的 VOCs 含量需要扣除水分。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是指出厂状态下 VOCs 含量符合油墨 中 可 挥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VOCs)含 量 的限 值 (GB385072020)的水性油墨74、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是指出厂状态下 VOCs 含量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的水基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不适用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胶粘剂。低 VOCs 含量的清洗剂,是指施工状态下 VOCs 含量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本项目不涉及。/26 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的水基清洗剂、半水基清洗剂。(二)使用上述低 VOCs 原辅材料,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 VOCs末端治理设施。对于现有项目,实施低 VOCs 原辅材料替代后,如简化或拆除 VOCs 末端治75、理设施,替代后的 VOCs 排放量不得大于替代前的 VOCs 排放量。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 10%的工序,无组织排放浓度达标的,可不要求采取 VOCs 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对于现有项目,实施 VOCs 含量低于 10%的原辅材料替代后,可不采取 VOCs 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简化或拆除 VOCs收集治理设施的,替代后的 VOCs 排放量不得大于替代前的VOCs 排放量。本项目不涉及。/(三)建议使用低 VOCs 原辅材料的生产设施与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的生产设施相互分开。本项目不涉及。/(四)重点行业低 VOCs 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要求。本项目不涉及。/三、VOCs 无组织76、排放控制相关要求 一)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的方式,并保持微负压运行。密闭空间或全密闭集气罩常开开口面(进出通道、窗户、补风口等)的控制风速参照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0892020)附录 D 执行,即与车间外大气连通的开口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1.2米/秒;其他开口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0.4 米/秒。当密闭空间或全密闭集气罩内需要补送新风时,净抽风量应满足控制风速要求,否则应在外层设置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间,收集后进行处理。/(二)开放环境中采用局部集气罩方式收集废气的企业,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77、 0.3 米/秒。本项目采用局部集气罩方式收集废气,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符合(三)根据行业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做好工艺过程本项目根据行业排放标准和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符合 27 和公用工程的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完善非正常工况 VOCs 管控,不得进行敞开式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火炬燃烧装置原则上只用于应急处置,应安装温度、废气流量、助燃气体流量等监控装置,并逐步安装热值检测仪。378222019)要求,做好工艺过程和公用工程的 VOCs 无78、组织排放控制。四、数字化监管相关要求(一)完善无组织排放控制的数字化监管。针对采用密闭空间、全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的企业,建议现场安装视频监控,有条件的在开口面安装开关监控、微负压传感器等装置,确保实现微负压收集。按要求实施。符合(二)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监管模块,采集末端治理设施的用电设备运行电流、开关等信号,用以判断监控末端治理设施是否正常开启、是否规范运行。可结合工作需要采集仪器仪表的必要运行参数。按要求实施。符合(三)活性炭分散吸附设施应配套安装运行状态监控装置,通过计算累计运行时间,对照排污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设计文件确定的更换周期,提前预警活性炭失效情况。活性炭分散吸附设施排放口应设置79、规范化标识,便于监督管理人员及时掌握活性炭使用情况。按要求实施。符合 经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xx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浙美丽办202226 号)“附件 4 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技术要点”要求。五五、与xx省、与xx省“十四五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对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对照分析 xx省生态环境厅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发布了xx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 号)。本项目与该方案相关规定符合性分析如下。28 表表 1-12 xx省xx省“十四五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对照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对照表 80、序号 相关内容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1 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 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 VOCs 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 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 污染物产生。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和使用 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符合 2 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81、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 VOCs 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 排放量实行 2 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本项目选址于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46 幢,位于产业集聚区内。本项目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本项目实施后企业VOCs 的排放量为 0.7782、4t/a,新增VOCs 排放量按“1:2”进行区域削减,本项目新增 VOCs 的区域削减量为 1.548t/a,在xx市范围内可做到区域平衡,符合总量控制制度的要求。符合 3 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83、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29 4 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规定的 VOCs 含量限值要求84、,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5 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制定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到 2025 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6 严格控85、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对 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本项目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86、不低于 0.3 米/秒,且废气收集系统负压运行,输送管道密闭、无破损。符合 7 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开展 LDAR工作;其他企业载有气态、液态 VOCs物料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 个的,应开展 LDAR 工作。开展LDAR 企业 3 家以上或辖区内开展LDAR 企业密封点数量合计 1 万个以本项目不属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企业。企业载有气态、液态 VOCs 物料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小于 2000 个。符合 30 上的县(市、区)应开展 LDAR 数字化管理,到 2022 年,15 个县(市、区)实现 87、LDAR 数字化管理;到 2025年,相关重点县(市、区)全面实现LDAR 数字化管理。8 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 O3污染高发时段(4 月下旬6 月上旬和 8 月下旬9 月,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 VOCs 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应加强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产生的 VOCs 应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等企业。符合 9 建设适宜88、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 VOCs 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 VOCs 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 2025 年,完成 5000家低效 VOCs 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石化行业的 VOCs 综合去除效率达到 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 VOCs 综89、合去除效率达到 60%以上。本项目采用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符合 10 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 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VOCs 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项目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90、到正常运行条件后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s 收集处理完毕后,停运治理设施。VOCs 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企业将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符合 31 六六、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本报告对照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的要求对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对照评估,具体见表 1-13。表表 1-13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源项 环91、节 要点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VOCs物料储存 容器、包装袋 1.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是否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废包装容器是否加盖密闭。2.容器或包装袋是否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本项目不涉及涉 VOCs 容器、包装袋 符合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 3.储罐类型与储存物料真实蒸气压、容积等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破损、孔洞、缝隙等问题。本项目不涉及储罐 符合 4.内浮顶罐的边缘密封是否采用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5.外浮顶罐是否采用双重密封,且一次密封为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6.浮顶罐浮盘附件开口(孔)是否密闭(采样92、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符合 7.固定顶罐是否配有 VOCs 处理设施或气相平衡系统。8.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9.固定顶罐的附件开口(孔)是否密闭(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符合 储库、料仓 10.围护结构是否完整,与周围空间完全阻隔。11.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是否关闭(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除外)。本 项 目 原 料VOCs 物料为固态,储库、料仓不涉及VOCs排放。符合 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 液态VOCs物料 1.是否采用管道密闭输送,或者采用密闭容器或罐车。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粉状、粒状VOCs93、物料 2.是否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本 项 目 原 料VOCs 物料为固态,投加不涉及VOCs 排放。符合 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 3.汽车、火车运输是否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4.是否根据年装载量和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对 VOCs 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处理措施,或连通至气相平衡系统;有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油气回收量。本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符合 工艺过程VOCs物料1.液态、粉粒状 VOCs 物料的投加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本 项 目 原 料VOCs 物料为固符合 32 VOCs无组94、织排 投加和卸放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2.VOCs 物料的卸(出、放)料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态,投加不涉及VOCs 排放。化学反应单元 3.反应设备进料置换废气、挥发排气、反应尾气等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4.反应设备的进料口、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孔)在不操作时是否密闭。本项目不涉及/分离精制单元 5.离心、过滤、干燥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6.其他分离精制过程排放的废气是否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7.分离精95、制后的母液是否密闭收集;母液储槽(罐)产生的废气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不涉及/真空系统 8.采用干式真空泵的,真空排气是否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9.采用液环(水环)真空、水 水蒸汽)喷射真空泵的,工作介质的循环槽(罐)是否密闭,真空排气、循环槽(罐)排气是否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不涉及/配料加工与产品包装过程 10.混合、搅拌、研磨、造粒、切片、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以及含 VOCs 产品的包装(灌装、分装)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不涉及/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96、程 11.调配、涂装、印刷、粘结、印染、干燥、清洗等过程中使用VOCs含量大于等于10%的产品,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12.有机聚合物(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的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制品生产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 项目拟 在吸 塑工序 上方 加装捕 集装置,废气收集 效率均 达到85%,收集后 的废气 经两 级活性 炭吸 附净化 处理 后的废 气通 过15米 高97、排 气筒高 空排放。符合 其他过程 13.载有 VOCs 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是否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VOCs无组14.是否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15.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排气罩开口面最远本项目拟在吸塑工序上方加符合 33 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是否大于等于 0.3 米/秒(有行业具体要求的按相应规定执行)。16.废气收集系统是否负压运行;处于正压状态的,是否有泄漏。17.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是否密闭、无破损。98、装捕集装置,废气收集效率均达到 85%,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 LDAR工作 1.企业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 2000 个的,是否开展 LDAR 工作。2.泵、压缩机、搅拌器、阀门、法兰等是否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泄漏检测。3.发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的,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泄漏源修复。4.现场随机抽查,在检测不超过 100 个密封点的情况下,发现有 2 个以上(不含)不在修复期内的密封点出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的,属于违法行为。企业密封点数量小于2000个,故对 LDAR 不做要求。符合 敞开液面VOCs逸99、散 废水集输系统 1.是否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沟渠输送未加盖密闭的,废水液面上方 VOCs 检测浓度是否超过标准要求。2.接入口和排出口是否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符合 废水储存、处理设施 3.废水储存和处理设施敞开的,液面上方VOCs 检测浓度是否超过标准要求。4.采用固定顶盖的,废气是否收集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无单独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5.是否每 6 个月对流经换热器进口和出口的循环冷却水中的 TOC 或 POC 浓度进行检测测;发现泄漏是否及时修复并记录。本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不涉及 VOCs。/有组织VOCs排放 排气筒 1100、.VOCs 排放浓度是否稳定达标。2.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3 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 2 千克/小时的,VOCs 治理效率是否符合要求;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3.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本项目拟在吸塑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废气收集效率均达到 85%,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VOCs 排放浓度能稳定达标,本项目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34 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3 千克/小时。废气治理设施 冷却器/冷101、凝器 1.出口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是否存在出口温度高于冷却介质进口温度的现象。3.冷凝器溶剂回收量。本项目不涉及/吸附装置 4.吸附剂种类及填装情况。5.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6.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7.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本项目吸附剂为活性炭,活性炭最少填装量为 1 吨,更换时间为每累计500 小时运行时间,更换废活性炭的量为 15.646t/a,废活性炭按危险固废要求存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催化氧化器 8.催化(床)温度。9.电或天然气消耗量。10.催化剂更换周期、换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热氧化炉 11.燃烧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洗涤器/吸收塔102、 12.酸碱性控制类吸收塔,检查洗涤/吸收液 pH值。13.药剂添加周期和添加量。14.洗涤/吸收液更换周期和更换量。15.氧化反应类吸收塔,检查氧化还原电位(ORP)值。本项目不涉及/台账 企业是否按要求记录台账。企业按要求记录台账。符合 经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七七、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试行,2022 年版年版)xx省实施细则符xx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xx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符合性分析如下。35 表表 1-14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103、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试行,2022 年版年版)xx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xx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对照表对照表 相关内容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第五条第五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xx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 I 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不涉及 I 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符合 第六条第六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104、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xx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符合 第十二条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入河、湖排污口。符合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属于日用塑料品制造,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本105、项目属于日用塑料品制造,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属于日用塑料品制造,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项目。符合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106、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属于日用塑料品制造,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也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符合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十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36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属于日用塑料品107、制造,不属于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 第二xx 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xx省实施细则的要求。八八、xx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令第、xx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令第 388 号,号,2021年修正)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如下:年修正)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如下: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根据前述“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108、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2、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工程分析,经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46 幢,本项目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VOCs 排放量进行区域 1:2 替代削减,符合总量控制原则。4、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的符合性 本项目选址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46 幢,根据不动产权证,本项目选址用地用途为工业。因此本项109、目选址符合xx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有关部门已批准本项目的备案申请,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九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号)”四性五不批四性五不批”相符相符性分析性分析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 1-15。37 表表 1-15 “四性五不批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符合性分析 是否110、 符合 四性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生态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符合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 本评价类比同类型企业,并根据本项目设计产能、原辅材料消耗量等进行废水、废气环境影响分析,其环境影响分析评估具有可靠性。本项目不开展专项评价,故不进行预测。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本项目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111、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 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本项目拟建地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声环112、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但本项目选址地污水已纳管,且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污水排放量较小,污染物含量较低,对周边水体基本无影响,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 38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113、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具有真实性,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基本符合xx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各项原则。39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2.1 建设内容简述建设内容简述 2.1.1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xx包装科技(xx)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0000 吨 PET 包装材料项目选址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46 幢,租用xx新材料114、股份有限公司厂房,租用面积 6125 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购置全自动一体机成型线、高速成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10000 吨 PET 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C2927 日用塑料品制造”行业,根据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 16 号)及对本项目的工艺分析,本项目环评类别判别见表 2-1。表表 2-1 环评类别判别表环评类别判别表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53、塑料制品制造29115、2 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 10 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 下 的 除外)/本项目不涉及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不涉及电镀工艺,且不使用溶剂型胶粘剂和溶剂型涂料,属于上表“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中的“53、塑料制品制造 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环评类别可以确定为报告表。此外,依据“关于要求批准的请示(海开发委201894 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批116、复(海政函201889 号)”的规定:“增加重点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项目”纳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本项目为 PET 包装材料产业项目,增加重点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属于改革区xx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不予降级。40 综上,本项目环评类别确定为报告表。x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xx包装科技(xx)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2.1.2 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 48 号)要求,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117、本项目排污许可分类判别见表 2-2。表表 2-2 排污许可分类判别表排污许可分类判别表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62 塑 料制 品业292 塑 料人 造革、合成 革制 造2925 年产 1 万吨及以上的泡沫塑料制造 2924,年产 1 万吨及以上涉及改性的塑料薄膜制造 2921、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2922、塑料丝、绳和编织品制造 2923、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2926、日用塑料品制造日用塑料品制造 2927、人造草坪制造2928、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2929 其他 本项目属于“C2927 日用塑料品制造”,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118、管理名录(2019 年版),“年产 1 万吨及以上涉及改性的日用塑料品制造日用塑料品制造 2927”实行简化管理,本项目年产 10000 吨新材料食品容器包装,属于年产 1 万吨及以上的日用塑料品制造日用塑料品制造,但不涉及改性,故对照名录,本项目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实行登记管理。本项目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填报排污登记表。2.1.3 主主体体及辅及辅助助工程工程 本项目主体及辅助工程见表 2-3。41 表表 2-3 主体及辅助工程组成表主体及辅助工程组成表 序号 类别 主要内容及规模 1 主体工程 租用xx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共三层),租房面积6125 平方119、米,设吸塑主体车间(面积约 1500 平方米,位于 3F 北侧),具体总平面布置见附图 7 2 辅助工程 办公区域(面积约 700 平方米,位于 2F 南侧)3 公用工程 依托xxxx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压器及供电设施、雨水及污水管网等 4 环保 工程 废气 本项目拟在吸塑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废气收集效率均达到 85%,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在 80%以上,收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 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厕所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海宁xx水务有限公司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截污管网,最终经xx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xx120、湾。固废 建设一般固废贮存场所,面积约 120m2(位于厂区一层东北侧)。建设危废贮存场所,面积约 150m2(位于厂区一层西北角)。5 储运 工程 储存 设 1 个原料仓库,面积约 1000m2,位于 1F。设综合仓库 1个,面积 1280 m2,位于 2F 北侧。设成品仓库 1 个,面积360 m2,位于 3F 南侧。运输 项目物料均采用汽车运输,包装形式为袋装或桶装。6 污水处理厂 xx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占地 62931m2,设计处理规模 5.0 万 m3/d,服务范围以尖山新区为主,尖山污水处理厂由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和中水回用工程两部分组成。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的设计处理规模为 5.0 万m3121、/d,采用水解酸化+SBR 处理工艺,中水回用工程的设计规模为 2.0 万 m3/d,以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尾水作为原水,采用人工湿地+UF+RO 工艺,2.0 万 m3/d 中水中的 1.0 万 m3/d 回用作为景观环境用水,排入尖山污水处理厂东南侧龙湾河,0.7 万 m3/d 回用作为市政杂用水,0.3 万 m3/d 回用作为工业用水。一期工程的其他尾水(3.0 万 m3/d)经尾水输送系统输送至丁桥污水处理厂,通过其排放口排入xx江。2.1.4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企业生产规模及主要产品方案见表 2-4。42 表表 2-4 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一览表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一览表122、 序号 产品名称 设计年生产时间(d)产品计量单位 本项目生产能力 其他 1 PET 包装 材料 300 吨/年 10000 按客户要求定制 2.1.5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企业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 2-5。表表 2-5 主要原辅材料情况一览表主要原辅材料情况一览表 生生产产单单元元 种种类类 名称名称 原辅原辅料计料计量单量单位位 有毒有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物质含量 本项目设本项目设计年使用计年使用量量 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后全厂年后全厂年使用量使用量 最大储最大储存量存量/备注备注 包装材料 原料 PET 片材 t/a/11000 11000 800 辅料 包材 123、t/a/200 200 0.2 标签 张/年/2500 万 2500 万 200 万 机油 t/a/0.5 0.5 0.17 能源 水 t/a/1110 1110 管道 电 万度/a/190 190 电网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化学式为(C10H8O4)n,是由对苯二甲酸二甲酯与乙二醇酯交换或以对苯二甲酸与乙二醇酯化先合成对苯二甲酸双羟乙酯,然后再进行缩聚反应制得。属结晶型饱和聚酯,为乳白色或浅黄色、高度结晶的聚合物,表面平滑有光泽,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树脂,熔点为250-255 C。在较宽的温度范围内具有优良的物理机械性能,长期使用温度可达 120,电绝缘性优良124、,甚至在高温高频下,其电性能仍较好,但耐电晕性较差,抗蠕变性,耐疲劳性,耐摩擦性、尺寸稳定性都很好。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2-1。自来水职工生活冷却水尖山污水处理厂损耗360损耗757200003607501110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675 43 2.1.6 主要生主要生产设备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2-6。表表 2-6 主要设施及设施参数一览表主要设施及设施参数一览表 序序号号 主要主要生生产产单单元元 主要主要 工艺工艺 名称名称 生产设施生产设施名称名称 设施型号设施型号 设施参设施参数数 单单位位 本本项项目目数数量量 本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实施后全厂数全厂数量量 其125、其他他 设设计计 参参数数 计计量量 单单位位 主要产污设施主要产污设施 1.包装材料生产 吸塑 吸塑机 HYX-7185 0.2 t/h 台 5 5/2.包装材料生产 吸塑 高速吸塑机 HX-700 0.25 t/h 台 2 2/3.包装材料生产 贴标 贴标机 JT-215H/台 4 4/4.包装材料生产 冲切 全自动裁断机 HG-A100T/台 2 2/5.包装材料生产 粉碎 粉碎机/台 2 2/6.公用工程 公用工程 空压机 MODEL LV-45GA18/条 2 2/7.公用工程 水冷 水冷箱式工业冷水机/套 5 5/8.废气 治理 两级活性炭吸附 环保设备 定制/套 1 1/吸塑设备126、产能匹配性分析:吸塑产能是指吸塑线最大吸塑生产能力,一般以吸塑机单位时间生产量来计算。根据吸塑机的设施参数,吸塑机单台吸塑的生产能力为 0.2t/h,高速吸塑机单台吸塑的生产能力为 0.25t/h,本项目全年工作时间为 300 天,每天工作时 间 为 24 小 时,则 吸 塑 设 备 满 产 情 况 下 的 吸 塑 产 能 为 10800t/a(0.2*5*300*24+0.25*2*300*24=10800t/a),考虑吸塑设备和其余生产设备的检修等时间消耗(全年以 5 天计),本项目设备产能与申报产能基本匹配,负荷率为 94.2%。2.1.7 劳动定员和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和生产组织 44 本127、项目劳动定员 50 人,不设食堂与职工宿舍,生产班制为二班制(每班12 小时),年工作日为 300 天。2.1.8 厂区平面布置介绍厂区平面布置介绍 xx包装科技(xx)股份有限公司,位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号 46 幢,租用xx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共 3 层),一层主要布设原料仓库、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二层南侧布设办公区域,北侧为综合仓库。三层布设吸塑车间和成品仓库,具体总平面布置见附图 7。xx包装科技(xx)股份有限公司周边环境如下:东侧,和本项目相连,为xx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南侧,为过道,再南面为普洛斯尖山物流园;西侧,和本项目相连,为xx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房128、;北侧,为过道,再北面为xx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厂房。2.1.9 公用工程公用工程 2.1.9.1 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 本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部门供应。2.1.9.2 供水工程供水工程 供水:本项目所需用水由当地自来水厂统一供给。排水: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xxxx水务有限公司污水收集管网截污工程,送xx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xx湾;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2.1.9.3 冷却水系统冷却水系统 本项目吸塑129、设备模具冷却采用水冷箱式工业冷水机提供的冷却水直接冷却。45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2.2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2.2.1 生生产产工艺流程工艺流程 PET片材加热吸塑吸塑废气G1冲切边角料S1贴标成品图图2-1包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工艺 2.2.2 主要生产工艺说明主要生产工艺说明 PET 片材经加热后吸塑成型(加热温度 130-150),制成包装材料,再经过冲切修边贴标后包装入库。贴标:本项目贴标所用标签为普通不干胶,通过贴标机常温粘贴到产品上,无废气产生。冷却:本项目吸塑设备模具冷却采用水冷箱式工业冷水机提供的冷却水直接冷却。本项目冷却水可循环使用,不外排,设130、备自动补充损耗。(直接冷却水回用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冷却水在一个密闭的冷却系统管路中,冷却时不会有杂质带入冷却水中,因此本项目直接冷却水循环可用)。2.2.3 产排污环节分析产排污环节分析 本项目主要污染工序见表 2-7。46 表表 2-7 主要污染工序主要污染工序 主要污染工序 主要污染因子 吸塑 废气 G1、噪声 N 冲切 固废 S1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2.3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xx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房,该厂房为新建厂房,因此无原有污染情况。47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131、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3.1 建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3.1.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数据 为确切了解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 2020 年xx市监测数据,2020 年xx市空气质量(以 AQI 计)总监测天数为 366 天,有效监测天数为 366 天,其中一级优天气 164 天,二级良天气 181 天,三级及三级以下天气 21 天。一级、二级天气共 345 天,占全年总天数的 94.3%,较 2019年提高 2.6 个百分点,优良率创评价以来历史最佳。细颗粒物(PM2132、.5)的年均值浓度为 29 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xx市 2020 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见下表 3-1。表表 3-1 xx市xx市 2020 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g/m3 标准值 g/m3 占标率(%)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 60 10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4 40 60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48 70 68.6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29 35 82.9 达标 CO 年平均浓度 600 1667 36 达标 O3 日最133、大 8h 滑动平均浓度 90 160 56.3 达标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CO 年平均浓度按 1 小时平均浓度的 1/6 折算。2、达标区判定 从上表监测结果可知,2020 年xx市大气环境质量六项基本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和臭氧均达标,总体可知,项目所在地xx市属于达标区。3.1.2.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其他污染因子监测数据引用监测单位耐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报告编号:检 02202000449)的监测数据,监测地点在xx湾国际产业园(位于 48 本项目东北侧约 4300m)。监测点位见附图 2,监测134、及评价结果见表 3-2 和表3-3。根据监测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其他污染因子均能满足中xx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中的规定值 2.0 mg/m3限值要求。表表 3-2 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 监测点名称 UTM 坐标/m 监测 因子 监测时段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xx湾国际产业园 3358075 291188 非甲烷总烃 2020.10.10 2020.10.16 NE 4600 表表 3-3 其他污染物监测结果汇总其他污染物监测结果汇总 点位名称 监测点坐标/m*污染物 平均时间 评价标准ug/m3 监测浓度范135、围u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频率%达标情况 X Y xx湾国际产业园 3358075 291188 非甲烷总烃 1小时平均 2000 6201300 65 0 达标 3.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选址区域附近水体为六平申港及其支流。为了掌握该项目附近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xx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2000 套航空运输集装箱及 3000 套智能交通结构模块化板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xxxx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附近的尖申河现状监测的数据(报告编号:浙瑞检 H202103001)进行评价(位于本项目东北侧 3600 米左右)。监测点位见附图 1。1、136、按xx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年 6 月),六平申港的水域功能区为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2、水质评价方法。本次评价对水质现状采用单项水质标准指数评价方法 49 进行评价,单项水质参数 i 在 j 点的标准指数 Si,j的计算模式为:sijijiCCS,=DO 的标准指数为:|,sfjfjDODODODODOS=sjDODO sjjDODODOS910,=sjDODO ()TDOf+=6.36468 pH 的标准指数为:sdjjpHpHpHS=0.70.7,0.7jpH 0.70.7,=sujjpHpHpHS 0.7jpH 上述式中:Si,j水质参数 i137、 在 j 点的标准指数;Ci,j水质参数 i 在 j 点的实测浓度,mg/L;Csi水质参数 i 的水质标准,mg/L;DOf饱和溶解氧浓度,mg/L;DOs溶解氧的水质标准,mg/L;T 水温,;pHsd地面水质标准中规定的 pH 值下限;pHsu地面水质标准中规定的 pH 值上限。当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大于 1 时,表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已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3、评价结果。水质监测及评价情况见表 3-4,50 表表 3-4 地表水监测结果统计表地表水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单位:mg/L)测 点 监测项目 监测时间 标准值 平均值 比标值 2021.2.18 2021.2.19138、 2021.2.20 尖申河 pH 值 7.37 7.50 7.48 6-9/DO 7.4 7.2 7.6 5 7.53/CODCr 25 25 20 20 23.33 1.17 CODMn 9.0 9.3 8.2 6 8.83 1.47 BOD5 4.3 4.4 4.4 4 4.37 1.09 氨氮 0.099 0.101 0.096 1 0.10 0.1 总磷 0.16 0.14 0.15 0.2 0.15 0.75 总氮 2.67 2.65 2.44 1 2.59 2.59 石油类 0.01 0.01 0.01 0.05 0.01 0.2 由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附近水体现状水质已达不到地表139、水环境质量标 准 (GB3838-2002)中 III 类标准,超标因子为 CODcr、CODMn、BOD5、TN,超标主要原因是河流属杭嘉湖河网水系支流,河水流动性差,环境自净能力小,且河道上游来水水质较差,乡村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等原因,但随着近年开展“五水共治”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将有望得到改善。3.1.3 声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选址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46 幢,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 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根据调查,本项目选址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140、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可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1.4 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为日用塑料品制造生产,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难降解有机污染物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3.1.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46 幢,属于产业园区内建设项 51 目,故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3.1.6 电电磁磁辐射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故不开展电磁141、辐射现状监测。52 环境 保护 目标 3.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3.2.1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该项目的特点及区域环境现状踏勘和调查,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具体周边卫星图如下。图图 3.1-1 项目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示意图项目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示意图 3.2.2 声声环环境保境保护护目标目标 保护目标为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调查,本项目选址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3.2.3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142、目标为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本项目选址 500 米米 xx新材料 普洛斯尖山物流园 工业用地 53 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根据调查,本项目选址厂界外500米范围内不涉及上述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3.2.4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46幢,属于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故无需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现状调查。54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3.3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3.3.1 污水污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 4 中的三级标准。废水进入xx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143、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详见表 3-5 和表 3-6。表表 3-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单位:mg/L(pH 除外)除外)污染物 pH CODCr SS BOD5 氨氮 石油类 三级标准 69 500 400 300 35*20*注:氨氮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表 3-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单位:mg/L(pH 除外)除外)污染物 PH CODCr SS BOD5 氨氮 石油类 一级 A 标准 69 50 10 10 5(8)1*注:括144、号外数值为水温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时的控制指标。3.3.2 废气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吸塑废气,乙醛、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5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的边界浓度限值,乙醛无组织排放执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参见表 3-7。55 表表 3-7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145、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 6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乙醛*2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040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3kg/t 产品*注:注:乙醛无组织排放执行 乙醛无组织排放执行 大大 气气 污污 染染 物物 综综 合合 排排 放放 标标 准准 (GB16297-1996)表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恶臭排放执行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表表 3-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146、控制项目 排气筒高 最高允许排放量或标准值 厂界标准值 臭气浓度 15 m 2000(无量纲)20(无量纲)本项目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 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具体标准限值如下。表表 3-9 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污染物 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MHC 6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3.3 噪声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147、放标准3 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 3-10。表表 3-10 噪声排放限值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单位:dB(A)时段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3 65 55 3.3.4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其中一般固体废物的排放参照执行 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该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的排放执行GB3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 年修正)。5148、6 总量 控制 指标 3.4 总总量量控制控制原原则则 根据国家及xx省有关污染物总量控制文件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国家将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的污染物有 CODCr、NH3-N、SO2、NOx、工业烟粉尘、VOCs 和重点重金属,对上述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统一要求、统一考核。结合上述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CODCr、NH3-N 和 VOCs。3.5 总量控制建议值总量控制建议值 3.5.1 CODCr、NH3-N 总量控制建议值总量控制建议值 本项目实施后废水产生量为 675t/a,均为生活污水,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xxxx水务有限公司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排放149、标准按CODcr50mg/l、NH3-N5mg/l 计算,本项目实施后废水排放量为 675t/a,则 CODcr、NH3-N 的达标排放量分别为 0.034t/a、0.003t/a。故本项目 CODcr、NH3-N 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分别为 0.034t/a、0.003t/a。3.5.2 VOCs 总量控制建议值总量控制建议值 本项目属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为 NMHC,经收集、净化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为 0.774t/a。故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0.774t/a。3.6 总总量控量控制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 根据xx市人民政府文件(150、海政发201754 号)要求,只产生生活污水,暂不实施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为新建项目,CODcr、NH3-N 污染物排放量全部来自生活污水,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根据xx省生态环境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经济和信息化厅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x省交通运输厅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xx省税务局关于印发xx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0 号),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放量实行 2 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 57 的下一年再恢复151、等量削减。同时,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 2 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 2 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地方有更严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按 2022 年xx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新增的152、 VOCs 按 1:2 的比例削减替代。本项目需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平衡方案见表 3-11。表表 3-11 xx包装科技(xx)股份有限公司xx包装科技(xx)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平衡方案主要污染物平衡方案 污染物名称 本项目 排放量 本项目实施后建议 总量控制指标 区域削减替代比例 平衡量区域 削减替代来源 VOCs 0.774 0.774 1:2 1.548/58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选址在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46 幢,租用xx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房作为生产基地,租赁面积 6125 平153、方米,无需新建厂房,施工期仅为设备的安装,基本无施工期污染情况,故本环评在此不作分析。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1 本项本项目目“三废三废”汇总汇总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 884-2018)要求,本环评对本项目运营阶段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产排情况进行汇总。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汇总见表 4-14-5。59 4.2.1.1 废气污染源强核算汇总废气污染源强核算汇总 表表 4-1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工序/生产线生产154、线 装置装置 污染源污染源 污染物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排放时间间/h 核算核算 方法方法 废气产生量废气产生量/(m3/h)产生浓度产生浓度/(mg/m3)产生量产生量/(kg/h)工艺工艺 效率效率/%核算核算 方法方法 废气排放量废气排放量/(m3/h)排排放放浓度浓度/(mg/m3)排放量排放量/(kg/h)吸塑 工序 包装材料 生产线 DA001 乙醛 产污系数法 9000 0.283 0.003 两级活性炭 捕集效率85%,净化效率80%,乙醛为60%产污系数法 9000 0.111 0.001 7200 非甲烷总烃 产污系数法155、 9000 31.7 0.286 产污系数法 9000 6.333 0.057 7200 无组织排放 乙醛 产污系数法/0.001/产污系数法/0.001 7200 非甲烷总烃 产污系数法/0.050/产污系数法/0.050 7200 非正常排放 乙醛 产污系数法 9000 0.283 0.003 同上 捕集率85%,净化效率0 产污系数法 9000 0.283 0.003 12(单次 4h,年发生3 次)非甲烷总烃 产污系数法 9000 31.7 0.286 同上 产污系数法 9000 31.7 0.286 12(单次 4h,年发生3 次)注:对于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应为最大值156、。60 4.2.1.2 废废水污染源强核算汇总水污染源强核算汇总 表表 4-2 工工序序/生产线产生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生产线产生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 装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h 核算方法 产生废水量/(m3/h)产生浓度/(mg/L)产生量(kg/h)工艺 效率/%核算方法 排放废水量/(m3/h)纳管浓度/(mg/L)纳管量/(kg/h)职工生活 化粪池等 生活污水 CODCr 类比 0.094 320 0.030 化粪池 排污系数法 0.094 500 0.047 7200 NH3-N 35 0.157、003 35 0.003 注:对于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应为最大值。表表 4-3 尖山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尖山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工序 污染物污染物 进入盐仓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情况进入盐仓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情况 治理措施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排放时间/h 产生废水量产生废水量/(m3/h)产生浓度产生浓度/(mg/L)产生量产生量/(m3/h)工艺工艺 综合处理效率综合处理效率/%核算核算 方法方法 排放废水量排放废水量/(m3/h)排放浓度排放浓度/(mg/L)排放排放量量/(m3/h)尖山污水 治理厂 158、CODCr 0.094 500 0.047 中和、水解酸化、UASB 反应、厌 氧、A/O、过滤等/排污系数法 0.094 50 0.005 7200 NH3-N 35 0.003 5 0.0005 注:对于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应为最大值。61 4.2.1.3 噪声污染源强核算汇总噪声污染源强核算汇总 表表 4-4 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工序/生产线生产线 装置装置 噪声源噪声源 声源类型声源类型(频发、偶发等频发、偶发等)噪声源强噪声源强 降噪措施降噪措施 噪声排放噪声排放值值 持续时间持续时间/h 核算方法核算方法 159、噪声值噪声值/dB 工艺工艺 降噪降噪效效果果/dB 核算方法核算方法 噪声值噪声值/dB 生产车间 吸塑机 吸塑机 频发 类比法 70 减震 5 类比法 65 7200 高速吸塑机 高速吸塑机 频发 类比法 70 减震 5 类比法 65 7200 贴标机 贴标机 频发 类比法 65 减震 5 类比法 60 7200 全自动裁断机 全自动裁断机 频发 类比法 75 减震 5 类比法 70 7200 粉碎机 粉碎机 频发 类比法 78 减震 5 类比法 73 7200 空压机 空压机 频发 类比法 80 减震 5 类比法 75 7200 室外 引风机 引风机 频发 类比法 80 减震 5 类比法160、 75 7200 注:(1)其他声源主要是指撞击噪声等。(2)声源表达量:A声功率级(LAw),或中心频率为638000 Hz 8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Lw);距离声源r处的A声级LA(r)或中心频率为638000 Hz 8个倍频带的声压级Lp(r)。62 4.2.1.4 固废污染源强核算汇总固废污染源强核算汇总 表表 4-5 固体废物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源源源强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表 工序工序/生产线生产线 装置装置 固体废物名称固体废物名称 固废属性固废属性 产生情况产生情况 处置处置措措施施 最终去向最终去向 核算核算方方法法 产生量产生量/(t/a)工艺工艺 处161、置量处置量/(t/a)冲切 全自动裁断机 边角料 一般固废 类比法 990 本项目不涉及危废固废处置 0 一般固废处置单位 包装材料生产 吸塑生产线 次品 一般固废 类比法 11 0 一般固废处置单位 设备维护/废油桶 危险固废 物料衡算法 0.03 0 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 设备维护 吸塑生产线等 废机油 危险固废 类比法 0.5 0 设备维护/含油抹布、手套 危险固废 类比法 0.05 0 废气治理 废气治理装置 废活性炭 危险固废 类比法 16.646 0 日常生活/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类比法 7.5 0 环卫部门 63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4.2.2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162、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2.1 废气废气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废气主要是吸塑废气。1、吸塑废气 G1 本项目吸塑工艺会产生吸塑废气,PET 是乳白色或浅黄色、高度结晶的聚合物,属结晶型饱和聚酯,为乳白色或浅黄色、高度结晶的聚合物,表面平滑有光泽,较宽的温度范围内具有优良的物理机械性能,长期使用温度可达 120,熔点:250-255。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加热后吸塑成型(加热温度 120-150,未达到 PET 熔融态温度,该过程只是将片材软化未熔化),吸塑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本环评按非甲烷总烃计算。排放源强根据xx省重点行业 VOCs 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1.1 版)163、中塑料行业的排放系数,具体系数见表 4-6。表表 4-6 塑料行业的排放系数塑料行业的排放系数 过程 单位排放系数(kg/t 原料)塑料布、膜、袋等制造工序 0.220 塑料皮、板、管材制造工序 0.539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工序 2.368 注:使用含 VOCs 的原辅料,其中含有的 VOCs 会全部挥发,即按含量的 1:1 直接进行计算 对照表 4-6,塑料布、膜、袋等制造工序的单位排放系数为 0.220kg/t 原料,本项目原料 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片材的年耗量为 11000t,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2.420t/a。同时,参考 食品与机械 期刊于 2015 年 11 月第 6 164、期第 31 卷发表的塑料饮料瓶加工过程中的乙醛分析及其控制措施,以 275作为参照温度,其乙醛的废气产生量约为 0.024t/a(乙醛含量以 2.208gg-1 PET 计)。本项目拟在每台吸塑机吸塑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每台设备集气面积约为 0.56m2,根据xx省塑料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要求控制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 0.6m/s,即每台设备集气风量应不低于 1210m3/h。本项目拟设置风机总风量为 9000m3/h(每台吸塑机风量为 1285m3/h,断面风速为 0.64m/s),非甲烷总烃和乙醛废气经捕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的方式进行处理后不低于 15 米高165、空排放,捕集效率 85%,净化效率 80%(鉴于乙醛产生量及产生浓度极小,乙醛去除率以 60%计),根据废气设计方案,风量为 9000m3/h,吸 64 塑废气的产生排放情况见下表 4-7。表表 4-7 吸塑废气产生排放情况吸塑废气产生排放情况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有组织 无组织 排放量(t/a)排 放 浓 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吸塑 废气 乙醛 0.024 0.111 0.001 0.008 0.001 0.004 0.012 非甲烷总烃 2.420 6.333 0.057 0.411 0.050 0.363 0.77166、4 注:非甲烷总烃包含乙醛。2、恶臭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吸塑废气有恶臭。恶臭为人们对恶臭物质所感知的一种污染指标。其主要物质种类达上万种之多。由于其各种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相加、协同、抵消及掩饰作用等),加之人类的嗅觉功能和恶臭物质取样分析等因素,迄今还难以对大多数恶臭物质作出浓度标准,目前我国只规定了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源的厂界浓度限值,即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环境监测中心在吸取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恶臭 6 级分级法(见表4-8),该分级法以感受器嗅觉的感觉和人的主观感觉特征两个方面来描述各级特征,既明确了167、各级的差别,也提高了分级的准确程度。表表 4-8 恶臭恶臭 6 级分级法级分级法 恶臭强度级 特 征 0 未闻到有任何气味,无任何反应 1 勉强能闻到有气味,但不宜辩认气味性质(感觉阈值)认为无所谓 2 能闻到气味,且能辨认气味的性质(识别阈值),但感到很正常 3 很容易闻到气味,有所不快,但不反感 4 有很强的气味,而且很反感,想离开 5 有极强的气味,无法忍受,立即逃跑 本项目产生的吸塑废气有恶臭。根据类比调查,吸塑车间内的恶臭等级在 3级左右,车间外恶臭等级在 1-2 级左右,距车间 20m 范围内的恶臭等级在 0-1 级左右。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估算(VOCs)65 关于挥发性有机168、物的定义:(1)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 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2)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中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为那些沸点在 260以下的有机物,它们在空气中有较高的蒸汽压,容易挥发,以气态形式存在于环境空气中。本评价按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中的定义的挥发性有机物取值。根据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中的定义,通过对本项目工艺废气中有关沸点调查,属于 VOCs 的有: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吸塑废气 VOCs的产生量为 2.420t/a,排放量为 0.774t/a。本项目实施后全厂 VOCs169、 的产生量为2.420t/a,排放量为 0.774t/a。4、粉尘 本项目次品、边角料产生量约 1001 吨,由于部分次品、边角料回收厂家对回收物料有要求,其中约 5%比例需经配套粉碎机破碎成塑料小片,外卖给利用厂家综合利用,本项目整个破碎机破碎过程密闭,且破碎后塑料块较大,基本无粉尘的产生,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本评价仅定性分析。5、废气对标情况 本项目工艺废气产生排放及对标情况见表 4-9-表 4-10。表表 4-9 吸塑车间废气产生排放情况吸塑车间废气产生排放情况 车间 项目 污染因子 乙醛 非甲烷总烃 吸塑 车间 产生量(t/a)0.024 2.420 有组织 排放量(t/a)0.008170、 0.411 排 放 速 率(kg/h)0.001 0.057 排 放 浓 度(mg/m3)0.111 6.333 无组织 排放量(t/a)0.004 0.363 排 放 速 率(kg/h)0.001 0.050 66 表表 4-10 废废气排放标准与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对照表气排放标准与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对照表 污染物 排放源 污染 因子 有组织 本项目排放速率(kg/h)本项目 排放浓度(mg/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5 中标准限值:排放浓度(mg/m3)。是否达标 DA001 乙醛 0.001 0.111 20 是 NMHC 0.057 6.333171、 60 是 从表 4-10 可以看出,本项目吸塑废气收集经治理后经 15 米高 1#排气筒高空排放,乙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5 中标准限值。此外,本项目吸塑废气排放量为 0.774t/a,达产规模为年产 10000 吨 PET 包装材料,则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约为 0.077kg/t 产品,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5 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放量要求(不大于 0.3kg/t 产品)。6、废气处理工艺 本项目吸塑废气处理系统见图 4-1。各吸塑机吸塑废气集气罩图图4-1 吸塑吸塑废气处理工艺172、流程图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两级活性炭吸附1#排气筒15m高空排放9000m3/h 7、污染源调查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源汇总如表 4-114-12 所示。表表 4-11 项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强度(点源)目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强度(点源)编号 名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经纬度)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烟气流速(m/s)烟气温度 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 污染物 污 染物 排放 速率kg/h X Y 67 DA001 1#排气筒 120.797001 30.304748 0 15 0.45 14.7 25 7200 正常 乙醛 0.001 非甲烷173、总烃 0.057 表表 4-12 项项目目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面源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面源)名称 面源起点坐标(经纬度)面源海拔高度(m)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与正北向夹角()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 工况 污染物 污 染物 排放 速率(kg/h)X Y 吸塑车间 120.796824 30.304374 10 40 20 0 12 7200 正常 乙醛 0.001 非甲烷总烃 0.050 8、废气治理经济技术可行性 本项目拟在每台吸塑机吸塑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对照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174、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中的“表 A.2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本项目废气治理技术属于规范中明确的可行技术。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总投资 50 万,占总投资额比例为 2.5%,比例较小,经济上可行。9、监测要求 68 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包括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监测计划包括对本项目废气进行定期监测以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本项目营运期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207-2021)制定。具体监测计划详见表 4-13。表表 4-13 环境监测计划一览175、表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DA001 非甲烷总烃 半年一次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乙醛 一年一次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臭气浓度 一年一次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上风向 1个,下风向3 个 非甲烷总烃 一年一次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上风向 1个,下风向3 个 乙醛 一年一次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B16297-1996)上风向 1个,下风向3 个 臭气浓度 一年一次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176、内 非甲烷总烃 一年一次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4.2.2.2 废水废水 根据业主介绍,本项目冷却使用水冷装置水冷,冷却水不排放,只需定期补充蒸发用水,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的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水冷装置规格合计为 100t/h,循环量为 720000 吨,本项目水冷循环系统全密闭,蒸发水量极少,本评价保守考虑蒸发量为以循环量的万分之五计,计废水补充量为 360t/a。本项目职工人数 50 人,生活用水量按 50 L/人 d 计,则职工生活用水量 2.5 t/d(750t/a),生活污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 90%计,则177、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 675t/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 CODCr以 320mg/L,NH3-N 以 35mg/l 计,则生活污水中CODCr、NH3-N 的产生量分别为 0.216t/a、0.024t/a。生活污水纳入xxxx水务有限公司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截污管网,经xx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杭州湾,则 CODCr、NH3-N 的排放量分别为 0.034t/a、0.003t/a。69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平均为 2.25t/d(675t/a),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 4-2。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见表 4-14,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 4-15。表表 4-14178、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 类别 污染物 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排放口类型 编号 名称 工艺 1 生活污水 CODCr NH3-N 进入城市废水集中处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性排放/化粪池等/DW001 是 否 企业总排口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排放 温排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 表表 4-15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本情情况表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 放量/万 m3/a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179、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 种类 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1 DW 001 120.796950 30.304018 0.0675 进入城市废水集中处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稳定 全天 xx市尖山污水处理厂 CODCr 50 NH3-N 5 本项目实施后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 4-16。表表 4-16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纳管标准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mg/L)1 DW001 CODCr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三级标准;NH3-N 执行 DB33/887-2013 500 180、NH3-N 35 对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分析。企业位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46 幢,属于xx市尖山污水处理厂的图图 4-2 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流程图 化粪池 厕所污水 其他生活污水 入网 70 服务范围。企业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接通,废水可纳管纳入xx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具备废水纳管条件。xx市尖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 5 万 m3/日,2012 年投产运行。提标主要采用 AAO+MBR 工艺,提标后设计处理规模仍为 5.0 万 m3/d。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的工艺流程框图见图 4-3。图图 4-3 一期工程提标改造后主体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一期工181、程提标改造后主体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包括 pH、CODCr、SS、NH3-N 等,本项目污染物均在xx市尖山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污染物处理范围内。目前xx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能全面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本项目入网水量为 2.25m3/d、675m3/a,本项目所排放废水纳入xxxx水务有限公司污水收集管网截污工程,处理后的纳管水质能满足xx市尖山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根据xx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 2020 年 1 月 9 日xx省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数据(污水厂类),该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量为 35000m3/d182、,不超过设计能力 5 万 m3/d,有容量可接纳企业产生的废水。因此,本项目废水接管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负荷及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对该区域地表水体影响不大。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单独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生活污水无需开展自行监测,但需要说明排放去向。本项目生活污水纳入xxxx水务有限公司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截污管网,经xx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xx湾,无需开展自行监测。4.2.2.3 噪声噪声 1、噪声源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吸塑机、高速吸塑机、贴标机、裁断机、空压机和引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按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183、84-2018)相关设备噪声源强及同类型企业数据,单台设备产生的噪声值约为 6580dB(A)。71 表表 4-17a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序号 声源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m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压级/距声源距 离/dB(A)/m 1 引风机 20 69 15 80/1m 隔声减震 24 小时 表表 4-17b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序 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 称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184、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 声压级/距声源距 离/dB(A)/m X Y Z 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 1 1#吸塑机 70/1m 墙体隔 声、减振 27 44 13 12 56.7 24 小时 19.7 30.8 1 2 2#吸塑机 70/1m 墙体隔 声、减振 29 45 13 12 56.7 24 小时 19.7 30.8 1 3 3#吸塑机 70/1m 墙体隔 声、减振 31 54 13 12 56.7 24 小时 19.7 30.8 1 4 4#吸塑机 70/1m 墙体隔 声、减振 23 60 13 12 56.7 24 小时 19.7 30.8 1 5 5#吸塑机 70/185、1m 墙体隔 声、减振 28 30 13 12 56.7 24 小时 19.7 30.8 1 6 1#高速吸塑机 70/1m 墙体隔 声、减振 29 26 13 12 56.7 24 小时 19.7 30.8 1 7 2#高速吸塑机 70/1m 墙体隔 声、减振 26 22 13 12 56.7 24 小时 19.7 30.8 1 8 1#贴标机 65/1m 墙体隔 声、减振 34 31 13 12 51.7 24 小时 19.7 25.8 1 9 2#贴标机 65/1m 墙体隔 声、减振 20 29 13 12 51.7 24 小时 19.7 25.8 1 10 3#贴标机 65/1m 墙体186、隔 声、减振 24 26 13 12 51.7 24 小时 19.7 25.8 1 11 4#贴标机 65/1m 墙体隔 声、减振 24 23 13 12 51.7 24 小时 19.7 25.8 1 12 1#裁断机 75/1m 墙体隔 声、减振 19 17 13 12 61.7 24 小时 19.7 35.8 1 13 2#裁断机 75/1m 墙体隔 声、减振 24 28 13 12 61.7 24 小时 19.7 35.8 1 14 1#粉碎机 78/1m 墙体隔 声、减振 28 55 1.5 8 64.7 24 小时 19.7 38.8 1 72 15 2#粉碎机 78/1m 墙体隔 187、声、减振 24 28 1.5 8 64.7 24 小时 19.7 38.8 1 16 1#空压机 80/1m 墙体隔 声、减振 32 66 1.5 4 66.7 24 小时 19.7 40.8 1 17 2#空压机 80/1m 墙体隔 声、减振 28 64 1.5 4 66.7 24 小时 19.7 40.8 1 2、预测模式 本环评预测噪声源外排影响时仅考虑距离衰减,而忽略在传播过程中的阻隔物、空气、地面等的影响,采用下列模式进行计算。单个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 式中:LW由点声源产生的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DC指向性校正,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188、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 LP1和 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以下计算公式如下: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 A 声级的隔声量,dB;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按下 73 式计算:式中: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89、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1-),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再按下式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式中:LP1i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室内 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按下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 A声级。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190、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 j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式中:tj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ti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74 N室外声源个数;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预测值计算 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3、预测结果及分析(1)预测前提 本次预测前提为,该项目采取如下的噪声防治措施后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噪191、声的贡献情况: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减振基础。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墙壁、地面),车间采取整体隔声措施,车间内采用隔声门窗,运行期间要求车间门窗关闭。平时注意维护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围墙四周种植高大乔木,下部种植灌木,可进一步降低声源的传播。(2)预测参数 企业生产时,紧闭门窗,生产车间四周建筑墙体隔声量取 20dB(A)以上,噪声计算过程中主要技术参数见表 4-18。表表 4-18 噪声计算过程中主要噪声计算过程中主要技术参数汇总表技术参数汇总表 序号 192、技术参数 生产车间 1 隔声量 四周墙体 20dB(A)2 指向性因数 Q 1(等效点声源放置在房间中心)3 平均吸声系数 0.01(混凝土墙体)4 车间面积 1584m2(33m 48m)5 车间高度 4m 6 总透声面积 s 约 648m2 本项目为二班制生产,各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表 4-19。75 表表 4-19 各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单位:各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项 目 东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厂界贡献值 44.0 36.0 40.6 52.0 评价标准 昼间 65 65 65 65 夜间 55 55 55 55 超标值 昼间 0 0 0 0 夜间 0 0 0 0 从上面193、的预测计算可知,企业生产时,紧闭门窗,生产车间四周建筑墙体隔声量取 20dB(A)以上,废气处理装置设置隔声屏障,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内各功能要素,强噪声设备远离厂界,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标,企业的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企业的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规定,本项目实施后生产运行阶段的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表。表表 4-20 厂界噪声监测计划厂界噪声监测计划 污染源 监测点位 频率 噪声 东西南北厂界 1次/季度 4.2.2.4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副产物主要是边角料、次品194、废油桶、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1、边角料 本项目切边、模切过程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根据同类型企业类比调查,吸塑边角料大约为原料用量的 9%,本项目边角料的产生量约为 990t/a。2、次品 根据同类型企业类比调查,本项目次品产生量约为成品的 0.1%,本项目次品的产生量约为 11t/a。3、废油桶 根据企业的原辅料用量和包装规格,企业废油桶产生量为 0.03t/a(废油桶产生情况见表 4-21),厂内暂存后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76 表表 4-21 废包装桶产生情况表废包装桶产生情况表 序号 物料名称 年消 耗量 包装规格 废包装桶 平均重量 废包装桶 产生量 195、1 设备机油 0.5t 170kg/铁桶 10kg 0.030t/a 2 合计 0.030t/a 4、废机油 本项目设备维护时会产生废机油,其产生量约为 0.5t/a,厂内暂存后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5、含油抹布及手套 本项目设备维护保养时会产生含油抹布、手套,其产生量约为 0.05t/a,厂内暂存后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6、废活性炭 本项目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量约 1.646t/a(本项目有机废气产生量 2.420t/a,捕集效率 85%,活性炭净化效率以 80%计,则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量2.420*85%*80%=1.646t/a),活性炭吸附效率取 0.15 吨废气/吨活性炭,则理196、论最少需要 10.97 吨活性炭吸附净化。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 9000m/h,初步计算非甲烷总烃初始浓度为 37.3 mg/m3,对照xx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附录 A,见下表 4-22,估算本项目活性炭最少填装量为 1 吨,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 500 小时。本项目二班制生产,年工作 300 天,年运行 7200 小时,则活性炭更换频次最少为 15 次。本项目活性炭净化装置装填量计划为 1 吨,年更换频次为 15次,则更换活性炭的量为 15t/a,则吸附有机废气后的废活性炭产生总量为 16.646吨。表表 4-22 废气收集参197、数和最少活性炭装填量参考表废气收集参数和最少活性炭装填量参考表 序号 风量(风量(Q)范围)范围 Nm3/h VOCs 初始浓度范围 mg/Nm3 活性炭最少活性炭最少装填量装填量/吨吨(按(按 500 小时使用小时使用时间计)时间计)1 5000Q10000 0200 1 7、职工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按 0.5kg/p d 计,本项目职工 50 人,年工作天数为 300 天,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 7.5t/a。本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见表 4-23。77 表表 4-23 本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本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 序号 名称 产污过程 产生量(t/a)形态 主要成分 1 边角料 切边、模切 99198、0 固态 PET 2 次品 检验 11 固态 PET 3 废油桶 机油使用 0.03 固态 桶、机油 6 废机油 设备维护 0.5 固态 机油等 7 含油抹布及手套 设备维护 0.05 固态 抹布、手套、机油等 8 废活性炭 活性炭更换 16.646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 9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7.5 固态 废纸张、垃圾等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本项目副产物判定见表4-24。表表 4-24 本项目副产物属性判定表本项目副产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副产物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 固体废物 判定依据 1.边角料 切边、模切 固态 PET 是 4.2-199、a 2.次品 检验 固态 PET 是 4.2-a 3.废油桶 机油使用 固态 桶、机油 是 4.1-h 4.废机油 设备维护 固态 机油等 是 4.1-h 5.含油抹布及手套 设备维护 固态 抹布、手套、机油等 是 4.1-h 6.废活性炭 活性炭更换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 是 4.3-n 7.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废纸张、垃圾等 是 4.1-h 由上表可知,上述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对于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见表 4-25,危险废物判定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表表 4-25 本项目危险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是否属危险废200、物 废物代码 1.边角料 切边、模切 否/2.次品 检验 否/3.废油桶 机油使用 是 HW08 900-249-08 4.废机油 设备维护 是 HW08 900-249-08 78 5.含油抹布、手套 设备维护 是 HW49 900-041-49 6.废活性炭 活性炭更换 是 HW49 900-039-49 7.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否/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汇总情况见表 4-26。表表 4-26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号 固 体废 物名称 产生 工序 属性 废物代码 预 测 产 生量(吨/年)利用处置方式 委托利用处置的单位 是 否符 合201、环 保要求 1 边 角料 切边、模切 一般固废 292-007-06 990 外卖综合利用 回收厂家 符合 2 次品 检验 一般固废 292-007-06 11 外卖综合利用 回收厂家 符合 3 废油桶 机油使用 危险固废 HW08 900-249-08 0.03 委托处置 有危废资质的单位 符合 4 废 机油 设 备维护 危险固废 HW08 900-249-08 0.5 委托处置 有危废资质的单位 符合 5 含 油抹布、手套 设 备维护 危险固废 HW49 900-041-49 0.05 委托处置 有危废资质的单位 符合 6 废 活性炭 活 性炭 更换 危险固废 HW49 900-039-4202、9 16.646 委托处置 有危废资质的单位 符合 7 生活 垃圾 职 工生活 一般固废 900-999-99-7.5 环卫部门清运 当地环卫部门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相应处置,最终排放量为零,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2、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 79 置的意见(嘉政办发20218 号):加强内部管理,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xx市一般工业固废信息化监控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化系统)中填报固废电子管理台账,依法如实记录固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对运输、贮存、利用、处置企业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203、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信息化系统中上传备案。对污泥和不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要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相应费用应当在委托业务完成后直接支付给运输、贮存、利用、处置企业;对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需在台账中注明综合利用去向,包括利用企业、利用方式等信息,并经经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确认,相关凭证应当上传备案。年产 100 吨以上固废(不包括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的企业要配备在线称重设备,在固废贮存场所、打包点、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并与省、市信息化系统联网,同时鼓励其他产废企业安装视频监控。产废企业转移固废,出省处置的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出省利用的严格执行204、备案制度;省内跨市转移固废(除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利用、处置的,要及时报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禁止跨市贮存固废(除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产废企业要督促市外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在信息化系统中注册登记流转,确保转移过程闭环监管。对照意见,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和次品可外售综合利用,需在xx市一般工业固废信息化监控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化系统)中填报固废电子管理台账,需在台账中注明综合利用去向,包括利用企业、利用方式等信息,并经经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确认,相关凭证应当上传备案。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危险废物贮存场基本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本项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见205、表 4-27,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见表 4-28。表表 4-27 本项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表本项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 险废 物类别 废物代码 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 险特性 污 染防 治措施 80 1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0.03 机油使用 固态 桶、机油 机油 每季度 T,I 委 托有 资质 单位 处置 2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0.5 设备维护 固态 机油等 机油 每年 T/In 3 含油抹布及手套 HW49 900-041-49 0.05 设备维护 固态 抹布、手套、机206、油等 机油 每季度 T/In 4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16.646 活性炭更换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 有机物 每25天 T 表表 4-28 建设项目危险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废物贮存存场场所所(设施)基本情况(设施)基本情况表表 序号 贮 存场所 名称 危 险 废物名称 危 险废 物类别 危 险 废 物代码 位置 占地面积(m2)贮存方式 贮存 能 力(t)贮存 周期 1 危 废暂 存间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厂 区一 层东 北侧 150 桶装 0.03 一年 2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桶装 0.5 一年 3 含 油 抹布 及 手套 HW4207、9 900-041-49 袋装 0.05 一年 4 废 活 性炭 HW49 900-039-49 袋装 5 季度 4、危废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厂区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有危废仓库,位于厂区一层东北侧,建筑面积约 150m2,贮存场所和设施的选址与设计、运行与管理、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及应急措施以及关闭等措施均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本项目危废产生量较小,危废仓库可以满足贮存需要,不会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土壤环境产生影响。5、危废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81 贮208、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本报告对于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提出以下要求:a、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执行操作规程,内容包括使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b、危险废物收集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必须要的个人防护装备;c、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爆、防火、防中毒、防泄漏等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d、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认包装形式,具体包装应符合如下要求:(1)包装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2)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应混合包装;(3)危险废物包装应209、能有效隔断危险废物迁移扩散途径,并达到防渗防漏要求;(4)包装好的危险废物应设置相应的标签,标签信息应填写完整。e、危险废物运输应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的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6、危废委托处置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周边分布有xx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xx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危废处置单位,完全有能力处置本项目危废,因此,本项目危废委托处置具有环境可行性。综上,只要企业严格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场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建造,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以“减量化、资源化、无210、害化”为基本原则,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并合理处置,本项目的 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2.2.5 地下水、土壤地下水、土壤 1、污染源和污染物类型 本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是一般固废暂存区、原料仓库、危废仓库、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区域等区域。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 CODcr、NH3-N、危险固废等。2、影响途径分析 82 根据分析,本项目土壤、地下水可能影响途径为地面漫流、垂直入渗。本项目固废若保存不当产生泄漏,可能进入外环境。固体废物在雨水淋滤作用下,淋滤液也可能引起地下水污染。本报告要求所有固废全部贮存于室内,不得露天堆放,危险废物需设置专门的暂存211、场所,贮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一般固体废物的排放参照执行 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该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企业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因此正常情况下不会因漫流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如果厂区废水管道、污水处理设施防渗防漏措施不完善,则会导致废水经处理构筑物长期下渗进入地下水。服务期满后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212、场地遗留物质未及时清理和危废仓库内遗留危险物质未及时清理,造成地面漫流或渗漏,继而影响周边地下水环境。3、污染防治措施(1)厂区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2)危废仓库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防泄漏、防雨淋措施,门口设置围堰或导排沟。(3)加强对包装桶的管理,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防止发生泄漏进入土壤及地下水。(4)分区防渗:对地下水、土壤存在污染风险的建设区应做好场地防渗,即根据污染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划分为非污染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非污染区是指没有物料或污染物泄漏,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区213、域或部位。一般污染防治区指裸露地面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的物料泄漏容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重点污染防治区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的物料泄漏不容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83 表表 4-29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 防渗分区防渗分区 本项目分区要求本项目分区要求 污染物类型污染物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防渗技术要求 防渗面积防渗面积 重点 防渗区 危废仓库 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或参考GB18598 执行 150m2 一般 防渗区 一般固废暂存区、废气处理设施区域 其他类214、型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或参考GB16889 执行 130m2 简单 防渗区 其他区域 其他类型 一般地面硬化 5855m2 本项目具体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防渗图见图 4-4图 4-6。84 排气筒原料仓库普洛斯尖山物流园xx厂房过道xx厂房过道一般固废仓库卫生间污水入网口xx厂房危险固废仓库 图4-4 企业企业一层一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防渗图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防渗图 85 综合仓库普洛斯尖山物流园xx厂房过道xx厂房过道xx厂房办公区配电房 图4-5 企企业业二层二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防渗图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防渗图 86 吸塑车间普215、洛斯尖山物流园xx厂房过道xx厂房过道xx厂房成品仓库 图4-6 企业企业三层三层土壤、土壤、地地下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防渗图水污染防治分区防渗图 注:厂区注:厂区内内红红色色区区域为重点防渗区,淡蓝色为一般防渗区域为重点防渗区,淡蓝色为一般防渗区,其他为简单防渗区。,其他为简单防渗区。4.2.2.6 生态生态 本项目租用现有已建厂房组织生产,无新增用地,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周 87 围生态影响较小。4.2.2.7辐射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内容。4.2.2.8 环境风险环境风险 根据对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分析建设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216、比值(Q)和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M),对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等级 进行判断。(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式中:q1、q2 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217、t;根据调查,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和危险废物,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 确定见表 4-30。表表 4-30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Q 值确定表值确定表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CAS号 最大存在总量 qn/t 临 界 量Qn/t 该种危险物质 Q 值 1 机油/0.17 2500 0.00007 2 危险废物*/5.58 50 0.11160 项目 Q 值 0.11167*注:危险废物参照xx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注:危险废物参照xx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2015.4)中)中的临的临界界量,即储存量,即储存的危险废物临界量为的危险废物临界量218、为 50 吨。吨。从表 4-30 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0.111167(Q1)。因此,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临界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并结合项目nnQqQqQqQ+=2211 88 原辅料及产品情况,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危险废物等,本项目环境风险分析表如下。表表 4-3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xx包装科技(xx)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 吨 PET 包装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46 幢 地理坐标 北纬 30 度 219、18 分 15.400 秒 120 度 47 分 49.250 秒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机油主要分布于油品仓库,危险废物主要分布于危废仓库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 本项目生产车间、油品仓库和危废仓库对环境的影响途径包括直接污染和次生/伴生污染。直接污染事故通常的起因是设备(包括管线、阀门或其他设施)出现故障、包装桶破裂或操作失误等,使有毒有害油类物质泄漏,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而根据油类物质的物性,上述物质危害水环境物质,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伴生/次生污染。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风险防范措施应与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对环境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监控、响应。1、生产过程220、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措施;严格注意设备安排、调度的质量;提高认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2、在运输过程中应特别小心谨慎、确保安全。合理的规划运输路线和时间;装运应做到定车、定人;担负长途运输的车辆,途中不得停车住宿;被装运的物品必须在其外包装的明显部位按规定粘贴规定的物品标志,包装标志的粘贴要正确、牢固;发生意外应采取应急处理并报环保、公安等部门。3、储存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不同性质的物质储存区间应严格区分,隔开贮存,不得混存或久存。易燃物品应分别专库储藏。并按各类物质的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降温设施、防护用品等。油品通讯、自动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油品221、仓库、危废仓库地面应采取防渗、防漏、防腐蚀等措施。库内物质应明确标识。按储藏养护技术条件的要求规范储存。仓库内应安装温、湿度计,应保持库内通风良好,严格控制库内温度,夏季气温较高,应特别注意降温,采用喷水对仓库屋面进行降温,以确保库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应按养护技术条件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严格进行各类物质装卸及储存的管理,文明作业。库内油品、危险废物应尽量快进快出减少储存量过大的危险性。环境风险控制对策:设置风险监控系统,做好应急人员培训。管理对策措施:加强员工管理;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管理的领导;针对环境风险事故,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保措施日常管理。其他: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为了22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项目投产后能达到劳动安全卫生的要求,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从而更好的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企业应落实好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应急措施。89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乙醛、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本项目拟在吸塑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废气收集效率均达到 85%,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在 80%以上(乙醛净化效率高于 60%),收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乙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223、准(GB 31572-2015)。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 乙醛、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乙醛无组织排放执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臭气浓度排放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地表水环境 DW001 CODCr 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厕所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纳入xx钱塘水务有限公司224、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截污管网,最终经xx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xx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入网排放标准执行xx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地方标准 NH3-N 声环境 厂界东 01 噪声 合理布局,尽量将强声源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发现设备有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厂界南 02 噪声 厂界西 03 噪声 90 厂界北 04 噪声 异常声音应及时维修;加强厂区绿化。电磁辐射/固体废物 1、本项目废油桶、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和废活性炭委225、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2、建议该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时,企业需加强管理,暂存点地面硬化严格防渗防漏,危废不得露天堆放,避免由于雨水淋溶、渗透等原因对地下水、地表水等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严格履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固废转移的规定,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 10-7cm/s;或参考 GB18598执行 一般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或参考 GB16889执行 简单防渗区 一般地面硬化 占地范围内应采取绿化措施,226、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形特点优化地面布局,必要时设置地面硬化、围堰或围墙,以防止土壤环境污染;应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设备设施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防止土壤环境污染。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均处理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作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四周的环境绿化,绿化以树、灌、草相结合的形式,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同时防止水土流失。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要求企业按照国家 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的要求设置专门的贮存场所来贮存危险废物,并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制227、度的要求依法填报排污登记表,按填报登记表排污。环境保护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厉打击。91 六、结论 6 环评总结论环评总结论 xx包装科技(xx)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0000 吨 PET 包装材料项目位于xx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46 幢,项目的建设符合xx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区域总体规划,其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风险可以接受,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稳定达标。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228、目的建设是可行的。92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变化量 废气 VOCs/0.774/0.774+0.774 废水 CODCr/0.034/0.034+0.034 NH3-N/0.003/0.003+0.003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边角料/990/990+990 次品/11/11+11 生活垃圾/7.5/7.5+7.5 危险废物 废机油/0.5/0.5+0.5 废油桶/0229、.03/0.03+0.03 含油抹布、手套/0.05/0.05+0.05 废活性炭/16.646/16.646+16.646 注:=+-;=-xx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xx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机关:xx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日期:2022年03月25日项项目目基基本本情情况况项目代码2203-330481-07-02-598216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PET包装材料项目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地点xx省xx市xx市详细地址xx省xx市xx市黄湾镇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地块南侧6号防火分区一至三楼国标行业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230、(2926)所属行业轻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除以上条目外的轻工业拟开工时间2022年03月拟建成时间2023年03月是否零土地项目是本企业已有土地的土地证书编号利用其他企业空闲场地或厂房、出租方土地证书编号浙(2021)xx市不动产权第00 xx72号总用地面积(亩)9.2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0.0总建筑面积(平方米)612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6125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企业租赁xxxx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建成标准厂房612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需购置全自动一体机吸塑生产线、空压机、贴标机、粉碎机、高速全自动双边进料裁切机等其他国产配套设备,3年内行成年产10231、000吨PET包装成型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值1.2亿元。项目联系人姓名马伊婷项目联系人手机15868327478接收批文邮寄地址 项项目目投投资资情情况况总投资(万元)合计固定投资1000.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2000.00000.0000700.0000 250.0000 50.00000.00000.00001000.0000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2000.00000.00002000.00000.00000.0000项项目目单单项目(法人)单位xx包装科技(浙江)股份232、有限公司法人类型企业法人项目法人证照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400MA2LBRU126位位基基本本情情况况单位地址xx省xx市xx市黄湾镇尖山新区文澜路15号41幢成立日期2021年09月注册资金(万)1000币种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李经阳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5282083956项项目目变变更更情情况况登记赋码233、日期2022年03月25日备案日期2022年03月25日项项目目单单位位声声明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234、,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本项目 附图 1 地理位置及水功能区划图 01 07 地表水监测断面 项目位置项目位置235、 附图 2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 02 07 大气监测点位大气监测点位 附图 3 xx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3 7 本项目 本项目 200米米比例尺比例尺 附图 4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卫星图 04 07 本项目选址 xx万虹新材料有限公司 xx移游吉弗尼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xxxx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 江 联鑫 板 材科 技 有限公司 普 洛 斯尖 山 物流园 河 道 xx欣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xxxx新材料有限公司 xxxxxxxx 明凯 附图 5 项目周围环境图 05 07 本项目 xx万虹新材料有限公司 xx移游吉弗尼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xxxx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 江 联鑫 板 材科 技 有限公司 普 洛 斯尖 山 物流园 河 道 在建厂房 空地 河 道 xx江 工业企业 xx厂房 工业企业 仙 侠 路 堤岸 xx欣凯 排气筒原料仓库普洛斯尖山物流园xx厂房过道xx厂房过道一般固废仓库卫生间污水入网口xx厂房危险固废仓库空压机房 附图 7-1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一层)07 07 综合仓库普洛斯尖山物流园xx厂房过道xx厂房过道xx厂房办公区配电房 附图 7-2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二层)07 07 吸塑车间普洛斯尖山物流园xx厂房过道xx厂房过道xx厂房成品仓库 附图 7-3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三层)07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