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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海市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单元规划方案(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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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
上传人:Le****97 编号:898313 2024-03-05 78页 13.89MB
1、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 年12 月 上海市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前 言 宝山区(中心城部分)位于上海中心城北部、宝山区南部,北依蕰藻浜,东临黄浦江,南与杨浦、虹口、静安、普陀四区相接,规划总面积68.9平方公里。在全市的规划布局中,宝山区(中心城部分)一直是重要的战略空间,是重要的产业承载地,特别是实体经济的承载区,亦因为发展空间相对其它主城区单元更为充足,在发展新经济、集聚创新资源、构建转型升级示范区等方面被寄予厚望。这里,水面宽展,历经辉煌与动荡。贯穿东西的蕰藻浜西连苏昆,东通黄浦江、长江,孕育了大场古镇的旧日繁华。从吴淞2、百年开埠到淞沪会战浴火洗礼,从蕰藻浜工业区的建立到上海第一钢铁厂的建设,承载了上海近现代发展的缩影。这里,率先布局,转型发展进入加速期。智能科技、新材料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崭露头角,一改往日重污染、低效能、低用地效率的局面。南大和吴淞两大地区进入开发建设期,巨大发展空间陆续释放,环上大科技园初具集聚效应和品牌效应,吴淞科技园、中成智谷等项目陆续建成投用。这里,继往开来,将承载上海“北转型”的重任。在中国百年未有的大变局之中,在上海迈向卓越的全球城市进程中,紧紧围绕国家战略、上海部署、宝山实际,重新审视宝山区(中心城部分)的发展机遇与自身禀赋,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3、高效能治理。单元规划是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层次,全面承接“上海2035”和宝山新一轮总体规划的发展要求,不仅对指导单元未来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和指导意义,更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基本要求,衔接“十四上海市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上海市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五”发展,统筹空间资源,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平台。未来,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将以更高的发展要求,围绕宝山区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的主战略,以科技创新为地区转型注入新动力,强化综合功能提升,建设成为上海北部科创中心主阵地的核心承载区、江4、河交汇的滨水魅力展示区、品质活力的生态宜居城区,为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更大贡献。目录 CONTENTS 目录 CONTENTS 第一章 总则 General Principle 第一章 总则 General Principle 1.1 规划范围与期限 1.2 规划依据 1.3 规划效力 1.4 单元划分 1.5 编制重点 第二章 总体发展战略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第二章 总体发展战略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2.1 发展目标与战略 2.2 发展规模与开发容量 5、2.3 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 2.4 空间管制 2.5 城市设计 第三章 重大专项统筹 Major Projects 第三章 重大专项统筹 Major Projects 3.1 住房保障 3.2 公共服务设施 3.3 公共空间 3.4 综合交通 3.5 环境保护 第四章 单元图则 Unit Graph 第四章 单元图则 Unit Graph 第五章 实施保障 Implementation Security 第五章 实施保障 Implementation Security 附件 Annexes 附件 Annexes 附件1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回复 附件2 图则 总则 General Principl6、e 第一章 第一章第一章 1.1 规划范围与期限 1.2 规划依据 1.3 规划效力 1.4 单元划分 1.5 编制重点 1.1 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与期限1.1.1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宝山区(中心城部分)位于上海中心城北部、宝山区南部,南与杨浦、虹口、静安、普陀四区毗邻,西接嘉定区,东部为黄浦江。本次规划范围北至蕰藻浜,西南至宝山区行政边界,东至淞南镇行政界线-黄浦江,总用地面积68.9平方公里。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内辖1个街道4个镇,分别是张庙街道、大场镇、庙行镇、淞南镇和高境镇。1.1.2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为2025年,远期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7、050年。图 1-1 规划范围图 图 1-1 规划范围图 1.2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2.1 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3)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正)(4)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5)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2021年)(6)上海市主城区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2019年修订)(7)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8)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试行)(2016年)(9)国家颁布的其8、他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 1.2.2 相关规划成果及政府文件相关规划成果及政府文件(1)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2)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2017年)(3)上海市宝山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年)(2018年)(4)宝山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2017年)(5)上海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2025)(2021年)(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年)(7)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2020年)(8)关于提升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地区规划建设工9、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19年)(9)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的意见(2018年)(10)关于深化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历史风貌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2017年)(11)关于落实“上海2035”,进一步加强四条控制线实施管理的若干意见(2018年)(12)关于加强容积率管理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实施细则(2020年)(13)上海市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14)吴淞创新城建设规划(2020年)(15)加快推进南北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1.3 规划效力规划效力本规划是下位规划的法定依据。本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作为本区控制性详细规10、划和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层次)等下位规划编制和修改的依据。下位规划应当落实单元规划明确的总体发展战略和重大专项统筹内容,并在分单元图则的指导下进行深化。下位规划应当优先保障公共空间和公益性设施的落地,在满足配置标准的前提下,可对具体用地布局和实施方案进行深化。1.4 单元划分单元划分1.4.1 单元划分原则单元划分原则(1)对接街道和镇事权(1)对接街道和镇事权 发挥行政主体在资源统筹配置上的优势和自组织更新的积极性,促进单元划分与行政事权相匹配,整合管理单元与街道办事处管辖区的关系,优化单元边界线与街镇边界保持一致。(2)落实15分钟社区生活圈(2)落实15分钟社区生活圈 落实15分钟社区生活11、圈的规划理念,综合自然要素、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等空间要素,对于过大的镇,考虑以快速路或主干道为界进行分割,主要是大场镇和淞南镇。(3)关注整体转型区域,兼顾既有规划要求(3)关注整体转型区域,兼顾既有规划要求 衔接原有单元规划、吴淞建设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边界,对大场、吴淞等整体转型区域,考虑划分为独立的单元。1.4.2 单元划分与命名单元划分与命名按照单元划分原则,本次单元规划将规划范围划分为9个城镇单元,各单元的编号名称如下表所示:图 1-2 单元划分图 表 1-1 单元和原控规单元编码对接表 图 1-2 单元划分图 表 1-1 单元和原控规单元编码对接表 序号 单元编号 街道名称 涉12、及的控规编制单元 1 BS-01(SN)淞南镇 N12-0401(部分)、N12-0402、N12-0603(部分)、N12-0102(部分)、N09-1101(部分)、N09-1102(部分)、N12-0101(部分)2 BS-02(SN)N12-0501(部分)3 BS-03(GJ)高境镇 N12-0301、N12-0302、N12-0401(部分)、N12-0602(部分)、N12-0603(部分)、N12-0102(部分)、N09-1103(部分)4 BS-04(ZM)张庙 街道 N12-0601、N12-0602(部分)、N12-0603(部分)、N12-0501(部分)5 BS-013、5(MH)庙行镇 N12-0701、N12-0702、N12-1001(部分)6 BS-06(DC)大场镇 N12-1001(部分)序号 单元编号 街道名称 涉及的控规编制单元 7 BS-07(DC)W12-1401、W12-1402、W12-1601、W12-1602、N12-1701(部分)、PTPO-0001(部分)8 BS-08(DC)W12-1301、W12-1403、W12-1501(部分)、N07-0601(部分)、N07-0401(部分)、W12-1201、W06-0701(部分)、W12-1202(部分)、W06-1101(部分)、W06-1102(部分)9 BS-09(DC14、)BSPO-0133 1.5 编制重点编制重点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具有特殊的区位和相对充裕的发展空间。南与杨浦、虹口、静安、普陀4区毗邻,北部紧邻上海北部枢纽和吴淞城市副中心,既能直接承载中心城区资源,亦有条件向外辐射。在全市的规划布局中,它是上海主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全市能级的提升;亦是推动宝山区全面融入中心城,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全区核心功能的重要抓手。同时,因为发展空间相对其他中心城区更为充裕,在发展新经济、集聚产业资源等方面被寄予厚望,面临较大的转型升级需求。在市域层面,宝山的转型已上升到全市战略的高度,“北转型”已经成为宝山区未来的工作重心。因此,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单元规划应成15、为落实区总规要求的抓手、深化区战略的纲领和强化引导管控的平台,关注以下几个编制重点:(1)注入科技创新新动力,打造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1)注入科技创新新动力,打造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以科技创新引领区域转型再塑,依托南大、吴淞科创功能集聚区,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全面推进产城融合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创新发展,使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单元成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阵地的核心承载区。(1)强化轴线引领和重点地区转型,优化空间布局和用地结构。(1)强化轴线引领和重点地区转型,优化空间布局和用地结构。一是轴线引领优化整体空间布局。强化东西向蕰藻浜滨水发展轴线,南北向与中心城地区、宝山北部地区的轴线16、发展关系。深化公共中心体系,强化TOD发展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是通过重点地区转型优化用地结构。在南大、吴淞等产业整体转型地区,提高支撑科创产业发展的研发用地、增补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和体现地区环境品质的绿地,推动职住平衡发展,优化整体用地结构和布局。(3)落实全覆盖均等化公共服务,提升公共空间品质(3)落实全覆盖均等化公共服务,提升公共空间品质 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上位规划对于公益性、底线型设施的基本要求,补足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提高城市宜居水平;通过增加公共绿地、优化公园体系、贯通生态网络等措施,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17、公共空间品质和活力。(4)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滨水特色风貌(4)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滨水特色风貌 充分挖掘吴淞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元素,凸显科技创新、滨水资源和工业遗存优势,重点研究滨水工业遗存的保护和利用,推动创意研发、知识创新、滨水工业遗存等多元文化融合发展,彰显宝山的科创城区形象和历史文化底蕴。重点贯通蕰藻浜滨水地区,提升生活服务功能,突出滨水岸线地区的空间景观设计。(5)优化多模式交通,加强公共交通与用地布局的耦合度(5)优化多模式交通,加强公共交通与用地布局的耦合度 优化多模式轨道交通,强化多层次互联互通。完善地区综合交通,持续提升路网规模、优化路网结构,支撑重点地区的发展建设。倡18、导绿色出行,营造绿色低碳的慢行出行环境。加强公共交通与用地布局的耦合度,强化轨交站点周边的综合开发利用。(6)保障城区安全韧性,合理预留发展弹性(6)保障城区安全韧性,合理预留发展弹性 在保障底线型、公益性设施及公园绿地的空间落实基础上,为应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单元规划在用地布局、服务设施配置、备用地使用等方面预留弹性。同时明确单元规划修编、更新和执行的适用范围,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单元规划的有效衔接。、总体发展战略 Overall Development Strategy 第二章 第二章第二章 2.1 发展目标与战略 2.2 发展规模与开发容量 2.3 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 2.4 空间管制19、 2.5 城市设计 2.1 发展目标与战略发展目标与战略2.1.1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按照“上海2035”建设卓越全球城市的目标任务,结合 宝山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规划要求,重点围绕全市“十四五”空间发展格局中“北转型”和“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的发展任务,促进单元产业升级,强化综合功能提升。至2035年,将宝山(中心城部分)建设成为上海中心城北部的智创滨水城区上海中心城北部的智创滨水城区。分目标为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的核心承载区、江河交汇的滨水魅力城区、品质活力的生态宜居片区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的核心承载区、江河交汇的滨水20、魅力城区、品质活力的生态宜居片区。2.1.2 发展战略发展战略规划形成“科创驱动、魅力升级、品质提升”三大发展战略。(1)科创驱动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与区域转型融合赋能,强化综合功能提升。(1)科创驱动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与区域转型融合赋能,强化综合功能提升。实现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的能级提升。持续打响“科创宝山”品牌,全力构筑创新主体活跃、创新人才集聚、创新功能突出、创新生态优良的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的核心承载区。加快建设南大、吴淞等重点转型区域,发挥两大市级重点转型板块空间优势,着力在科创金融服务、大学科创成果转移转化、国资国企科创研发等方面实现突破,打造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和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核心承21、载区。大力发展上海大学科技园,加快形成环上大地区“高校+创新中心+产业社区”的新格局,重点植入激发区域创新活力的新兴功能,提升产业能级和集聚度,从重点地区向腹地辐射,带动区域的整体发展。推动轨交带动,强化功能复合多元。提升内部公共交通水平,强化多模式的轨道交通支撑,形成市域线、市区线和局域线互为补充。加强功能复合开发,引导轨交站点周边地区开发,提升公共中心、轨道站点周边地区的开发强度,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和职住空间平衡。着眼融入新发展格局,分类分片提升城市空间功能。西部片区依托南大生态智慧城、上海大学周边转型地块、大场机场转型区、超能新材料产业园(宝山城市工业园)等重点板块,打造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22、的策源功能区。东部片区以吴淞创新城-5编制单元为核心区,联动吴淞城市副中心、淞宝地区中心、滨水文化中心,形成副中心综合服务圈的重要组成部分。(2)魅力升级战略:激活水绿文脉,推动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与创新社区的融合发(2)魅力升级战略:激活水绿文脉,推动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与创新社区的融合发展。展。加快滨水沿岸功能转型,推动蕰藻浜滨水魅力升级。促进蕰藻浜沿线用地转型,打通滨水公共空间通道,按照不低于苏州河沿岸地区标准建设蕰藻浜沿线。结合吴淞创新城整体转型、轨交站点周边土地开发,有序推进蕰藻浜两岸的城市更新和融合发展,形成标志性的城市空间。加强走马塘、西泗塘、南泗塘等城市河道水环境治理,为市民提供开23、放共享可及的滨水公共空间。坚持高标准公共服务,彰显地域文化特色和城市精神。重视单元内市河文化、工业文化、红色文化的积淀和传承,加快在南大地区、吴淞地区、大场地区以及黄浦江、蕰藻浜滨水地区引入高等级的文化、体育、学校设施,营造历史底蕴和现代气息兼备的特色空间,成为北上海进入中心城的文化展示平台。强化生态塑底,全面推进滨江沿河生态廊道建设。锚固自然生态基底,完善水绿生态网络,构建“一横三纵”区域生态格局,持续推进外环绿环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吴淞楔形绿地、大场楔形绿地规划工作。全面构建公共游憩网络,提升生态空间对多样公共活动的承载力,形成功能复合的滨水活动空间。推动生态修复,减少生态负债,切实加强水体24、修复、老工业基地土壤修复。(3)品质提升战略:提标宜居品质,建设绿色活力的韧性城区。(3)品质提升战略:提标宜居品质,建设绿色活力的韧性城区。打造联系完备的交通出行空间。落实“内联外畅、统筹协调”的综合交通体系,构建30分钟接轨市中心,20分钟便捷内部通勤的高效通勤圈。完善区域交通,提升交通性能,强化东西片区联动。结合产业转型减少货运交通影响,加快推进南大和吴淞地区的干线道路实施,打通跨铁路、跨大场机场、跨蕰藻浜等瓶颈节点,强化转型区域与中心城、吴淞城市副中心的交通联系。依托区内道路、公交系统贯通,促进单元内部东西联动。依托多模式轨道交通系统,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加密路网密度,构建“安全25、连续、便捷”的慢行交通网络。提标宜居品质,优化住房结构布局。提标主城区内住房、商务设施建设品质,打造1-2个高品质社区样板区。加快南大地区的复合性开发,全面建设成为综合智能产业社区发展标杆。实现住房供应总量平衡、结构合理和布局优化,严格控制新增住房建设规模,重视存量更新改造,优化和完善居住环境、设施配套与交通支撑,新增住房以中小套型、租赁性住房为主。构建全覆盖、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人民为本,建好市民“家门口”的服务体系,提高市民获得感。构建优质、均衡、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补足公益性设施短板,按照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要求,基本实现公共设施总量和服务范围的“双达标”,打造有温度、有烟火26、气、人性化、洋溢着人情味的宜居城区。提升基础设施保障,打造智慧韧性城区。提升各类基础设施对城市运行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践行绿色技术,加强重大市政设施的复合利用和智慧化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处置突发事件、危机管理能力。2.1.3 综合发展指标综合发展指标 对照“上海2035”、宝山区总规对核心控制指标进行了梳理,建立了涵盖发展规模、服务设施和历史文化、综合交通、生态低碳安全4个方面的引导管控指标体系,包括常住人口、建设用地总规模、人均公园绿地面积、400平米以上的公园和广场的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骨干绿道长度、生态、生活岸线占比、生态空间面积、河湖水面率等27、。其中底线规模、公共服务设施、生态安全等主要约束性指标均严格落实了宝山区总规的要求。表表 2 2-1 1 综合发展指标表综合发展指标表 指标类指标类别别 序序号号 指标项指标项 单位单位 基准年基准年 20252025 年年 20352035 年年 类型类型 发展发展 规模规模 1 1 常住人口规模常住人口规模*万人 89 89 75.5 预期性 2 2 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平方公里 60.9 65.7 65.0 约束性 3 3 城市开发边界面积城市开发边界面积 平方公里 68.0 68.0 68.0 约束性 4 4 城市城市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平方28、公里 4.4 约束性 5 5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公顷 0 0 约束性 6 6 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公顷 60.0 11.6 11.6 约束性 7 7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 公顷 59.7 约束性 8 8 现状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指标建设用地减量化指标 公顷 0 55.4 约束性 服务设服务设施和历施和历史文化史文化 9 9 风貌保护街坊风貌保护街坊面积面积 平方公里 4.6 4.6 4.6 约束性 1010 保护建筑数量(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建筑数量(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处 4 4 4 约束性 1111 住宅住宅用29、地面积用地面积 平方公里 19.13 19.28 预期性 1212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的租赁性住房比例%20 40 约束性 1313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住房占总套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住房占总套数的比例数的比例%70 85 约束性 1414 保障性保障性住房套数住房套数占占全区住房总套数全区住房总套数的比例的比例%10 约束性 1515 文教体卫、养老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文教体卫、养老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施 1515 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80 100 约束性 指标类指标类别别 序序号号 指标项指标项 单位单位 基准年基准年 30、20252025 年年 20352035 年年 类型类型 1616 除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外的普通高除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外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教育机构数量(含文等学校和职业教育机构数量(含文化交流中心、职业教育中心、开放化交流中心、职业教育中心、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大学、成人教育)个 10 10 12 预期性 1717 每每 1010 万人万人拥有的博物馆、图书拥有的博物馆、图书馆、演出场馆、美术馆或画廊数量馆、演出场馆、美术馆或画廊数量 处 0.6(博物馆)1.5(博物馆)约束性 2(图书馆)4(图书馆)1(演出场馆)2.5(演出场馆)3(美术馆或画廊)6(美术馆或画廊)1818 每万名每万名31、老年人拥有老年老年人拥有老年人人休闲福利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及学习机构数量 处 21 28 左右 约束性 1919 市民对市民对社区文化活动满意度社区文化活动满意度%55 80 预期性 2020 市民对市民对城市城市风貌景观满意度风貌景观满意度%60 80 预期性 2121 骨干绿道长度骨干绿道长度*公里 25 约束性 2222 生态、生活岸线占比生态、生活岸线占比*%40 40 100 约束性 2323 区内区内所有河道两侧公共空间贯通率所有河道两侧公共空间贯通率%40 40 100 约束性 2424 400400 平米以上的公园和广场的平米以上的公园和广场的 5 5 分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32、钟步行可达覆盖率*%82 82 100 约束性 2525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2.7 3.0 12.0 约束性 综合交综合交通通 2626 全路网密度全路网密度 公里/平方公里 3.75 5.0 7.3 约束性 2727 中心城中心城轨交轨交线网线网密度密度 公里/平方公里 0.26 0.47 1.13 约束性 2828 绿色绿色出行占出行占全方式全方式出行比例出行比例%80 85 预期性 2929 公共交通占全方式出行比例公共交通占全方式出行比例%30 50 预期性 3030 个体机动化个体机动化交通出行比例交通出行比例%25 20 预期性 生态低生态低碳安全碳安全33、 3131 生态空间面积生态空间面积*平方公里 5.02 5.02 9.02 约束性 3232 河湖水面率河湖水面率*%3.6 3.6 5.77 约束性 3333 水功能区达标率水功能区达标率%78 100 约束性 3434 职住平衡指数职住平衡指数*%80 95 约束性 3535 轨交站点轨交站点 600600 米用地覆盖率米用地覆盖率%19.9 28 55 预期性 3636 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平方米 3 约束性 3737 新建轨道交通新建轨道交通、市政设施地下化比、市政设施地下化比例例%100 100 约束性 3838 满足消防相应时间满足消防相应时间 分钟34、 5 5 约束性 3939 满足满足院前紧急呼救响应时间院前紧急呼救响应时间 分钟 8 8 约束性 4040 符合符合条件实施装配式建筑覆盖率条件实施装配式建筑覆盖率%100 100 约束性 4141 新建建筑的绿色建筑达标率(国家新建建筑的绿色建筑达标率(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其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 50005000%70 100 约束性 指标类指标类别别 序序号号 指标项指标项 单位单位 基准年基准年 20252025 年年 20352035 年年 类型类型 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按绿建二星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按绿建二星35、以上标准,其他民用建筑按基本级以上标准,其他民用建筑按基本级标准)标准)4242 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总量控制率%75 预期性 4343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5 预期性 4444 区域除区域除涝设计重现期涝设计重现期 20 年一遇 20 年一遇 约束性 排水系统排水系统设计设计重现期重现期 3 年一遇 5 年一遇 内涝防治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设计重现期 100 年一遇 100 年一遇 黄浦江宝山段防洪标准黄浦江宝山段防洪标准 千年一遇 千年一遇 注:(1)按照指标属性分为约束性和预期性两类,约束性指标为单元规划必须达到的管控要求,预期性指标为单元规划原则上应达到的管控要求。(236、)标*指标为“上海 2035”明确各区应严格落实的指标。(3)标*“耕地保有量”指标:至 2035 年,在全区耕保总量不变的基础上,将宝山区(中心城部分)的耕地逐步腾挪至宝山北部区域,进行全区统筹。2.2 发展规模与开发容量发展规模与开发容量2.2.1 人口规模人口规模至2035年,宝山(中心城部分)规划常住人口75.5万人。规划以高品质环境和服务配套引导人口结构优化,着重吸引高端青年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对人口密度较高的街道进行适当疏解,提升居住品质与环境。2.2.2 用地规模用地规模贯彻土地利用“总量锁定、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的总体要求,至2035年,宝山区(中心城部分)规划建设用地37、规模控制在65平方公里内。规划提高绿地、河湖水面的用地比重;增加公益性设施用地比重(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教育设施、交通设施等)以及承载科创产业发展的研发用地比重;控制经营性用地比重(居住、商业、商办);减少工业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比重。表 2-2 规划用地汇总表 表 2-2 规划用地汇总表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 面积(公顷)面积(公顷)比例(%)比例(%)居住用地(R)2245.70 34.55 其中 住宅组团用地(Rr)1928.45 29.67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c)80.59 1.24 基础教育设施用地(Rs)236.66 3.64 公共设施用地(C)800.88 12.32 其中38、 行政办公用地(C1)7.46 0.11 商业服务业用地(C2)173.49 2.67 文化用地(C3)39.20 0.60 体育用地(C4)14.79 0.23 医疗卫生用地(C5)22.43 0.35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406.13 6.25 商务办公用地(C8)129.24 1.9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C9)8.14 0.12 绿地(G)1398.08 21.51 道路广场用地(S)1118.18 17.20 工业用地(M)26.62 0.41 仓储物流用地(W)2.51 0.04 市政设施用地(U)55.22 0.85 对外交通用地(T)27.52 0.42 特殊用地(D)10439、.59 1.61 城市发展备建用地(X)76.41 1.18 战略留白区用地 644.29 9.91 建设用地 合计 6500.00 100 其中 水域和未利用土地(E)318.18 农用地(N)68.86 规划范围总用地 6887.04 注:道路广场用地包含战略留白区内区域性骨干道路面积;大场楔形绿地内部分弹性水面计入水域面积、不计入绿地面积,约 27 公顷。2.2.3 开发容量开发容量强化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将提高土地开发强度与解决发展短板、提升空间品质相挂钩,以强度换空间、以空间促品质。规划以宝山区总规为导向,以已批控规和吴淞创新城建设规划为依据,提升重点区域开发强度,优化开发容量空间布局40、,将部分经营性用地容量转移至重点发展地区(如轨道交通站点300米覆盖范围内、地区中心),适量提高TOD街坊的开发强度和开发容量。2.3 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2.3.1 空间结构空间结构本次单元规划提出“轴带引领、三心带动、东西发力”的空间结构。(1)轴带引领(1)轴带引领 “两轴”为东西滨河智创走廊、1号线共和新路功能发展轴。结合18号线二期站点和滨水产业用地更新,逐步推动蕰藻浜沿线转型发展,形成蕰藻浜和18号线共同构成的一条融合生态、创新、总部、高等级公共服务为一体的复合发展轴。依托1号线站点,推动创新要素集聚,鼓励研发商办功能向TOD社区进一步集聚,提高土地开发强度,打造141、号线共和新路功能发展轴。“三带”为外环绿带、机场绿带和滨江绿带。依托外环绿环、大场楔形绿地、吴淞楔形绿地、滨水绿地等结构性生态空间,形成生态效益显著的区域生态绿带。(2)三心带动(2)三心带动 “三心”分别为科创核心区、大场-南大公共活动核心、高境-淞南公共活动核心。科创核心区依托“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名片,全面提升北上海枢纽门户形象,以打造“北上海科创体验区”为目标,构建科创与艺术融合、科创与城市生活体验结合的智慧科创湾。大场-南大公共活动核心、高境-淞南公共活动核心,以“专业服务+综合服务”为导向,增加高品质、高等级的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大场-南大公共活动核心以人工智能、创新研发为主导42、,突出“生态和智慧”特色。高境-淞南公共活动核心以商业商办、科创研发为主导,结合工业遗存活化利用和淞南“小五角场”地区,打造综合服务中心。(3)东西发力(3)东西发力 西片为上海北部科技创新片区:依托上海大学及周边产业园区、南大生态智慧城、大场机场转型区、超能新材料产业园(宝山城市工业园)等重点板块,以数字化转型为核心要义,聚焦智能产业、金融服务、科创转型和城市生活与服务,坚持以存量发展推进创新转型,打造上海创新城区新标杆,整体形成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的策源功能区。东片为文创科创综合服务片区:以吴淞创新城-5编制单元为核心区,联动吴淞城市副中心、淞宝地区中心、滨水文化中心,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和原有43、产业用地转型升级,推动科技智慧、电子信息、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打通蕰藻浜滨江岸线,融入公共活动,强化产业节点、商业商务节点、社区生活节点和生态景观节点的空间联系和资源互动。图 2-1 总体空间结构图 图 2-1 总体空间结构图 2.3.2 用地布局用地布局严格落实上海新总规对于建设用地面积的控制要求,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5平方公里内。(1)居住用地(1)居住用地 严控住宅用地面积,优化住宅用地布局,合理引导住宅用地向TOD街坊和就业岗位集中地区新增,在新增就业岗位较集中的重点地区适当增加租赁性住房;结合社区微更新,逐步提升建成区的居住环境品质。(2)公共设施用地(2)公共设施用地 按照宝山44、区总规的要求,确保各项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落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鼓励设施的混合布局,提供复合活力。合理确定地区中心、吴淞创新城-5编制单元等重点转型地区的科研用地、商办用地布局,引导商办用地复合使用,优化产业用地布局,促进产城融合发展。(3)道路广场及对外交通用地(3)道路广场及对外交通用地 落实宝山区总规对单元内的道路系统、交通设施的控制要求。结合城市转型,推动交通供需再分布,从中心城方向、与宝山北部以及内部东西向三个方向交通突破,提升吴淞转型区、机场战略留白区对外交通连通度。以道路交通为基础,依托多模式轨道交通,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重;依托全路网,构建“安全、连续、便捷”的慢行交45、通网络。(4)绿地(4)绿地 锚固单元内外环绿环、大场楔形绿地、吴淞楔形绿地等结构性生态空间,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的三类、四类生态空间,构建多层次的城市公园体系。结合社区服务圈,建设一批服务半径为500米的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结合城市主要道路、河道两侧设置连续贯通的绿带,提升城市品质。(5)市政设施用地(5)市政设施用地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的市区级市政设施,鼓励市政设施用地复合综合利用。图:2-2土地使用规划图 图:2-2土地使用规划图 2.4 空间管制空间管制2.4.1 底线控制底线控制(1)生态空间保护(1)生态空间保护 落实宝山区总规的上位要求,至2035年,规划生态空间面积9.02平方公里。46、规划将外环绿环作为三类生态空间进行保护,将重要的滨江绿带、楔形绿地、公园绿地等结构性生态空间作为四类生态空间进行保护。三类生态空间划入限制建设区予以管控,禁止对主导生态功能产生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控制线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独立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四类生态空间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内,严格保护并提升生态功能,结合市民游憩空间,提升生态空间的品质。重点加强外环绿环、蕰藻浜滨江绿带、大场楔形绿地、吴淞楔形绿地等结构性生态空间的管控,着力提升其生态功能和品质。图 2-3 生态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图 2-3 生态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完善河网体系,整理修复河道水体,提高水体水质等级。河道两侧公共空间贯通率达100%47、,优化河道岸线功能环境;在大中型公园绿地适量增加生态游憩水面,规划河湖水面率5.77%左右。规划主干河道8条,包括黄浦江、蕰藻浜、西泗塘、东茭泾-彭越浦、桃浦河-木渎港、新槎浦、走马塘、南泗塘;次干河道5条,包括小吉浦、西弥浦、龙珠港-大场浦、西走马塘、新河南浜;支级河道50条。图 2-4 河道水系规划图图 2-4 河道水系规划图 表 2-3 河道规划控制表 表 2-3 河道规划控制表 河道(湖泊)名称 河道(湖泊)名称 河道等级 河道等级 蓝线宽度(米)蓝线宽度(米)建议单侧最小陆域建议单侧最小陆域控制宽度(米)控制宽度(米)备注 备注 黄浦江 黄浦江 主干河道 基本维持现状 基本维持现状 48、III 级航道 蕰藻浜 蕰藻浜 主干河道 85-120 15 III 级航道 西泗塘 西泗塘 主干河道 27-42 6-10 VII 级航道 东茭泾-彭越浦 东茭泾-彭越浦 主干河道 26 10 桃浦河-木渎港 桃浦河-木渎港 主干河道 30 10 新槎浦 新槎浦 主干河道 42.5 10 走马塘 走马塘 主干河道 24 10 南泗塘 南泗塘 主干河道 26-40 6-10 小吉浦 小吉浦 次干河道 18-20 6 西弥浦 西弥浦 次干河道 26-43 6 龙珠港-大场浦 龙珠港-大场浦 次干河道 18-20 6 西走马塘 西走马塘 次干河道 24 6 新河南浜 新河南浜 次干河道 30-3549、 6 (2)文化保护控制线(2)文化保护控制线 规划严格落实全市总规及宝山区总规对宝山(中心城部分)保护文化资源的整体目标,针对历史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集聚区,逐级分类划定文化保护控制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控制线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控制线 衔接全市风貌保护街坊相关要求,落实划定1处风貌保护街坊,为BS-112风貌保护街坊,总面积约4.6平方公里。落实划定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区级文物保护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保护控制线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保护控制线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保护控制线涵盖城市中文化体育设施较为集聚、对城市文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确保以公共文化服务为主导功能50、,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规划将2处重大市区级文化设施划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保护控制线,分别为上海玻璃博物馆、上海陶行知纪念馆。图图 2 2-5 5 文化保护控制线规划图文化保护控制线规划图 (3 3)城市开发边界城市开发边界 依据上位宝山区总规相关要求,落实划定宝山(中心城部分)城市开发边界范围。至2035年,规划城市开发边界规模约68平方公里。(4 4)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 宝山区(中心城部分)现状耕地保有量为60.0公顷。至2035年,在全区耕保总量不变的基础上,将宝山区(中心城部分)的耕地逐步腾挪至宝山北部区域,进行全区统筹。2.4.2 特定政策地区特定政策地区 规划特定政策区包括地区中51、心、历史风貌地区、创新功能集聚区和战略留白区。具体包括地区中心3处,为张庙-庙行、高境-淞南、大场-南大地区中心;风貌保护街坊1个(BS-02(SN)),位于吴淞不锈钢地区;创新功能集聚区4处,为南大创新功能集聚区、环上大创新功能集聚区、吴淞创新功能集聚区、复旦高新技术创新功能集聚区;战略留白区2处,为城市工业园留白区和大场机场留白区。图图2 2-6 6 特定政策区布局图特定政策区布局图(1 1)公共中心地区)公共中心地区 公共中心是城市公共功能的核心承载区,是城市居民公共活动最集中的场所,是城市形象精华所在和区域性标志。规划着力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城市活力和城市形象,满足市民多元生活需求,按照52、高等级公共中心强集聚、建立全覆盖均等化公共中心网络。规划在宝山(中心城部分)单元落实细化“地区中心-社区中心”构成的“3+15”二级公共中心体系。图图 2 2-7 7 公共中心公共中心体系布局图体系布局图 地区中心地区中心 规划三个地区中心,分别为张庙-庙行、高境-淞南、大场-南大地区中心。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和枢纽地区进行设置,实现公共服务与就业岗位的均衡化布局。补足地区中心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品质,增加区级文化、体育设施。综合设置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场-南大地区中心以人工智能、创新研发为主导,重点突出“生态和智慧”发展特色,为产城融合的智慧城区提供综合服务。张庙-庙行地区中53、心以商业商贸、文化休闲为主导,结合城市更新,重点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优化地区生活服务配套,为地区人群提供综合服务。高境-淞南地区中心以商业商办、科创研发为主导,结合吴淞不锈钢地区工业遗存的活化利用和淞南镇“小五角场”地区,打造激活地区活力的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中心社区中心 结合社区15分钟服务圈,按照每5-10万人左右配置一处的原则布局社区中心体系,增强生活服务功能,保障市民享有便捷舒适的公共服务,营造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社区环境。本次单元规划共设置15处社区中心,其中淞南镇4处,高境镇1处,张庙街道1处,庙行镇1处,大场镇8处。(2 2)历史风貌地区)历史风貌地区 衔接全市风貌保护街坊相关要54、求,规划落实划定1处工业遗存类风貌保护街坊,位于淞南镇,四至边界东至鹤岗路、南至长江西路、北至蕰藻浜、西至江杨路,总面积约4.6平方公里。该风貌保护街坊主要以宝钢不锈钢为主体,周围分布吴淞煤气厂、节能环保院、上硫化工等多家工业企业。功能业态方面,承接落实吴淞创新城建设规划对于该地区“两创产业集聚区”的上位引导要求,突出工业遗存风貌特色与文创科创产业的深度融合。风貌保护方面,重点研究工业遗存保护与转型开发之间的关系。构建大型工业遗存地区的风貌保护框架,细化甄别各类工业建构筑物的保留价值,探索创新保留建构筑物的再利用方式。空间景观方面,打造体现钢铁工业文明的中央景观公园和若干特色景观节点。道路系统55、方面,处理好道路与保留大型工业厂房之间的关系。高度管控方面,协调新建建筑与保留工业建筑之间的视线通廊关系。(3 3)创新功能集聚区)创新功能集聚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创新功能集聚区共4处,包括南大创新功能集聚区、环上大创新功能集聚区、吴淞创新功能集聚区、复旦高新技术创新功能集聚区。创新功能集聚区的主要发展策略包括:一是注重用地功能的复合性,鼓励以科技研发用途为主,兼容商业、商业和租赁住宅等功能,提升地区活力,集聚创新性生产性服务业,引导创新人口集聚,加强经济密度和产业就业岗位密度。二是构建完善的交通支撑体系,以轨道交通站点、公共服务中心、共享平台为节点构建慢性交通网络。三是优化住房结构,重点增加中56、小户型的租赁性住房,促进产城融合。四是提升集聚区整体开放空间品质,增加绿化和开放空间,承载多样的公共活动方式。五是创新政策供给,提供特色型的土地、规划和建设政策,促进更新活力。(4 4)战略留白区)战略留白区 根据“上海2035”和宝山区总规要求,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划定2片战略留白区,分别为宝山城市工业园战略留白区和大场机场战略留白区。城市工业园城市工业园战略战略留白区留白区规划建设超能新材料科创园,在符合战略留白区政策的基础上提升园区品质和能级,推动园区向“制造+研发+孵化+服务”复合功能转变。大场机场大场机场战略战略留白区留白区建议与大场楔形绿地统筹规划,保证大场楔形生态走廊的建设,锚固57、楔形绿地基本生态功能。未来转型功能结合后续专项研究进一步明确。2.5 城市设计城市设计2.5.1 空间景观结构空间景观结构(1)滨水景观轴(1)滨水景观轴 规划“一横六纵”滨水景观轴,“一横”为蕰藻浜滨水景观轴,“六纵”为六条南北向滨水景观轴。蕰藻浜滨水景观轴:按照蕰藻浜“生产性岸线向综合服务性岸线的转变,滨水区域核心功能回归城市生活”的目标引导,推进蕰藻浜两岸的城市更新和融合发展,形成标志性的城市空间。大力提升滨水空间的贯通性,滨水建筑界面连续、风格和谐,沿岸形成层层退界、近远关系适度的平缓天际线。部分节点地区可适当拔高,高层建筑错落放置,确保滨水视线互不遮挡。六条南北向滨水景观轴:延续市河58、文化记忆,重点保留南北向6条历史河道,即新槎浦、桃浦、西弥浦、东茭泾、西泗溏、南泗溏,形成南北向连通苏州河的滨水轴线。贯通河道两侧的慢行系统,滨水岸线两侧建筑应保证一定的开敞空间,控制主要河道两侧的建筑高退比。提升公共空间的环境品质,保持慢行体系的连续性。(2)道路景观轴(2)道路景观轴 重点控制长江路、沪太路、共和新路、祁连山路、南大路、一二八纪念路等骨干道路沿线的建筑界面,突出重要高架节点和地面道路节点的标志性景观,控制视线通廊。(3)公共标识中心(3)公共标识中心 规划公共标识中心主要包括大场-南大地区中心、张庙-庙行地区中心、高境-淞南地区中心。地区中心的标识建筑不能为住宅建筑,中心城59、地区中心的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250米,其余地区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100米。(4)空间尺度分区(4)空间尺度分区 严控地区:是指历史文化风貌地区,包括吴淞不锈钢风貌保护街坊。应重点挖掘和保护工业遗存类特有的风貌特色和要素,加强对历史格局和场所感的整体保育。延续现有整体空间格局,加强新旧建筑对话,协调周围整体风貌。重点地区:是指影响城市空间格局、体现城市特质、展现城市或某一地区空间的形象标识性的地区,包括三个地区中心和蕰藻浜滨水沿线地区。公共中心地区应打造具有标志性、标识性的建筑形态,形成多元复合、舒适宜人的公共空间。结合城市设计,明确地标建筑布局。注重连续沿街界面的功能业态,形成连续商业走廊60、,并设置街头绿地、广场,为市民提供休憩娱乐空间。重要滨水地区应构建连续滨水步道;建筑界面连续,风格和谐,尽量避免建筑山墙面正对河道;沿岸形成层层退界、近远关系适度的平缓天际线;部分节点地区可适当拔高,高层建筑错落放置,确保滨江视线互不遮挡。一般地区:是指除严控地区和重点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城市设计中应强化空间秩序管理和建筑基准高度比例管控。图 2-8 城市设计结构图 图 2-8 城市设计结构图 2.5.2 城市色彩引导城市色彩引导(1)分区引导 公共活动区 为避免公共活动区产生压抑感,主要色调宜以浅色调为主导,体现时代感及现代化气息。高层建筑玻璃幕墙颜色宜与城市环境相协调,尽量减小玻璃面的反射61、。地区中心可通过局部变化突出地区特色。基准色建议采用米黄色、米白色、浅棕色。为突出本单元地区特色,点缀色建议采用深灰色、金黄色、铁锈色。避免建筑立面大面积使用纯色,相邻建筑组团避免使用相同色彩,丰富城市界面,增加建筑层次感。居住片区 遵循“统一中求变化,变化中求统一”的原则,创建出和谐的城市色彩。居住区建筑色彩宜采用温馨、大气的色调,如暖黄色。外檐等建筑局部点缀不同颜色,形成立面的丰富层次。可采用建筑搭配形式,竖向搭配、横向搭配、色调统一、混合搭配。基准色建议采用米黄色、米白色、浅灰色。点缀色建议采用深棕色、砖红色、深灰色。公园及绿地周边地区 与周边公园绿地景观相协调,外墙的用色应作出巧妙配合62、,避免与背后的天然景色对比太强烈。基准色建议采用米白色、米黄色。点缀色建议采用棕色、黄色、砖红色。避免大面积出现高饱和度红色。风貌保护区 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的建筑色彩必须与吴淞创新城不锈钢地区内代表性建筑及建筑群色调风格相协调。在尊重街区原工业风貌特色的基础上,局部增加色彩变化,体现时代感,活跃空间并增强街区可识别性。基准色建议采用灰白色、深棕色,点缀色建议采用黑色、深红色。(2)分带引导 滨水沿线 沿黄浦江、蕰藻浜及其他滨水地区沿线,色彩控制与地段内特定的标志性或代表性建筑(群)的色调风格相协调,并与周边环境氛围相协调。注重建筑群体色彩的整体风貌。基准色建议选择米黄色、米白色。主要道路沿线63、 高架沿线高层住宅楼外墙色彩宜明快、淡雅。基准色建议选择浅米色、浅灰色。地面主干道路沿线色彩整体协调统一,辅色选取宜以主色调为基准,选择与主色相同色系但不同明度和灰度的颜色,住宅建筑宜采用暖色系。基准色建议选择棕色、灰色。慢行步道 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色系,丰富行人的感受。重大专项统筹 Major Projects 第三章 第三章第三章 3.1 住房保障 3.2 公共服务设施 3.3 公共空间 3.4 综合交通 3.5 环境保护 3.1 住房保障住房保障 3.1.1 发展发展目标目标 以塑造活力人文之城为出发点,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让多样性的城市居民享有适宜的住房”64、为发展目标,提升宜居品质,实现住房供应总量平衡、结构合理和布局优化。3.1.2 住房规模住房规模 至2035年,规划城镇住宅用地面积约19.3平方公里,城镇住宅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约29.7%,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约3287.1万平方米(不含战略留白区)。3.1.3 住房结构住房结构 至2035年,规划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住房比重达到85%以上。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步伐,通过集中新建、商品房配建、产业园区配套等方式,多措并举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规模。至2035年,规划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重达到40%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布局,进一步向南大、吴淞重点转型地区、产业65、园区周边、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倾斜,强化公共交通的引导作用,适当提高轨交站点600米范围内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比重。3.1.4 空间布局空间布局 重点优化住宅与就业岗位和轨道交通布局关系,引导保障性租赁住房向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及重要转型地区布局,针对不同区域提出差异化住房供给政策。基本建成区:结合城市更新的要求,依据微更新,多策并举,提升居住环境品质;优化老旧住房的环境,改善居住条件;适量增加高品质住宅,采取差异化、精准性、特色化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塑造更具文化魅力和吸引力的生活环境。重点转型区:结合南大、吴淞不锈钢等地区的整体转型更新升级,引入高品质、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高能级服务设施,聚焦高品质生活;66、建设国际社区、租赁性住房、人才公寓等多元化住房,提供多元混合、高标准的社区生活场所。未建住宅组团用地严格落实中小套型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图 3-1 住房保障规划图 图 3-1 住房保障规划图 3.2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3.2.1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提升单元能级,优化完善高等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对标全球城市建设标准,有针对性地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的布局力度,进一步推进高等级、高品质、高水准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高优质公共服务供给的覆盖率。在南大、吴淞创新城-5编制单元重点区域引入高能级、特色化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各类资源的集聚和共享,全面提升本单元的整体形象。活化利用工业遗存,通过更新改造方67、式,建设博物馆、演艺剧场等各类文体设施,打造具有工业文明的公共设施集聚区和公共活动品牌。重视滨水区域的公共功能打造,结合蕰藻浜、黄浦江滨水地区引入高等级的文化、体育、学校设施,逐步实现公共功能从滨水沿线向腹地延伸,从重点地区向一般地区辐射。提升单元品质,落实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要求。以建设15分钟社区服务圈为目标,完善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构建公平共享的基本服务体系。重点关注基础公共服务均等化布局,引导开放共享、高效复合的公共服务空间。规划围绕社区中心,打造一个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设施圈,增补完善社区级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设施,提供类型丰富、便捷可达的社区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公共68、服务需求,基本实现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预留发展弹性,公共服务设施适度超配。为了应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总体按照公共服务设施适度超配的原则,预留一定的规划余量和备用空间,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3.2.2 文化设施文化设施(1)市、区级文化设施 落实文化引领战略,对标“上海2035”指标和国际领先城市水平,加强高品质、高等级文化设施设置,规划市、区级文化设施17处。规划重点在南大、吴淞创新城-5编制单元两大转型板块加强高等级文化设施的设置。规划未建的文化设施用地应以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演出场馆为主。(2)社区级文化设施 基于控规技术准则、15分钟生活圈引导原则,5-10万人设置一处社区级文化69、活动中心。根据现状保留及既有规划的情况,对各街镇的社区级文化设施存在缺口应予以增补,规划社区级文化设施65处。3.2.3 行政设施行政设施(1)市、区级行政设施 上位规划对本单元市、区级行政设施无控制要求。本单元维持既有规划不变,不设置市、区级行政设施。(2)社区级行政设施 按照控规技术准则的设施标准,均衡布局社区级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社区级行政办公设施50处。3.2.4 体育设施体育设施(1)市、区级体育设施 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大体育场馆公益开放力度,提升各类体育资源利用效能,完善体育活动中心布局,规划市、区级体育设施5处。(2)社区级体育设施 按照控规技术准则的要求,完善体育设施网络建70、设,构建体育生活圈,建议综合健身馆、游泳池、球场等集中设置为社区体育中心,预留现状设施拓展空间,考虑结合绿地设置体育活动场地,规划社区级体育设施68处。3.2.5 医疗卫生设施医疗卫生设施(1)市、区级医疗卫生设施 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强薄弱地区医疗资源配置,优化完善医疗资源结构,规划市、区级医疗卫生设施8处。(2)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 按照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优化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配置水平,实现社区全覆盖,规划形成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89处。3.2.6 教育科研设施教育科研设施发展高品质公共教育服务,构建涵盖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成人与业余学校、特殊学校等多类型、多层71、次的教育服务体系,满足就业人群学习提升需求,促进教育机构与文化创意、科技创新联动发展,规划市、区级教育科研设施13处。3.2.7 养老及福利设施养老及福利设施(1)市、区级养老及福利设施 上位规划对本单元市、区级养老及福利设施无控制要求。本单元不设置市区级养老及福利设施。(2)社区级养老及福利设施 按照宝山人口深度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发展的需求,以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为目标,构建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覆盖城乡、满足多元需求的养老设施空间体系。规划社区级养老设施281处,含社区养老院32处、日间照料中心38处、老年助餐点15处、老年活动室195处及工疗、康体72、服务中心1处。3.2.8 基础教育设施基础教育设施本单元规划基础教育设施193处,其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处(分为2个地块)、完全中学4处,高级中学10处,初级中学16处,九年一贯制学校21处,小学36处,幼儿园105处(含2处综合设置)。图 3-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图 3-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3.3 公共空间公共空间3.1 开放空间规划开放空间规划衔接上位规划要求,至203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人。提升防护绿地的开放度,重点完善走马塘、西弥浦等骨干河道两侧绿地游憩功能,提升滨河开放功能。重点增加南大智慧城、吴淞不锈钢地区等重点转型地区内的公园绿地比例。从区域整体生态格73、局出发,锚固“四带、七廊、多点”的开放空间结构。(1)“四带”:为区域性开放空间,分别为外环绿环、大场机场楔形绿地、吴淞楔形绿地、蕰藻浜滨水绿带。(2)“七廊”:为区域内七条历史河道,包括走马塘、新槎浦、桃浦、西弥浦、东茭泾、西泗塘、南泗塘。通过历史河道,织补生态网络空间,加强蕰藻浜和苏州河之间南北向“齿梳状”滨水空间之间的连续性和贯通性。(3)“多点”:量质并举提升公园绿地服务水平,增加形式多样的社区公园、口袋公园或各类开放空间,加强各类功能活动区的环境品质,体现高水平治理,满足广大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城市公园:规划3处大型城市公园,分别为南大地区城市公园、大场楔形绿地74、(城市公园)、吴淞不锈钢地区城市公园。地区公园:规划19处地区公园,包括外环公园、祁连公园、大场公园、行知公园、共和公园、智力公园、虎林园、泗塘公园、泗南公园、淞南公园、后工业生态景观公园和若干规划新增地区公园节点。社区公园:结合城市更新,充分挖掘空间潜力,布局社区公园,提升公共开放空间密度。口袋公园:结合街头广场、绿地形成小微开放空间,满足居民日常休闲需求。图 3-3 开放空间规划图 图 3-3 开放空间规划图 3.2 慢行系统规划慢行系统规划依托主要生态廊道、道路两侧慢行空间,串联单元内各类公共活动中心、景观节点,形成网络化的慢行系统。单元内慢行系统主要分为四类: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75、道、一般绿道、公共通道。区域绿道:落实黄浦江绿道、蕰藻浜绿道、外环绿道等区域绿道。城市绿道:规划锦秋路-长江西路绿道、祁连山路绿道、共和新路绿道等城市绿道。一般绿道:连接大型开放空间、依托街巷、林荫路形成的慢行活动网络。公共通道:社区内街坊道路对外开放,提升单元内慢行系统的连贯性。步行及非机动车道:重点依托支路和非交通性次干路,规划“安全、连续、便捷”的慢行交通系统,保障充足的慢行空间,打造宜人的慢行环境。3.4 综合交通综合交通4.1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充分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以道路系统的完善为基础,优化轨道交通网络与基础交通设施布局,提升多模式公共交通体系对于区域的服务;结合地区生态空间网络,76、完善慢行系统布局,形成舒适宜人的街区尺度与慢行出行环境。依托区域转型,全面提升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城市交通系统服务品质,构建“安全、绿色、高效、宜人”的综合交通系统。4.2 道路系统道路系统结合上海2035总规和骨干道路网规划,立足宝山区中心城地区规划发展最新动态,完善地区道路交通网络,促进中心城地区东西联动发展,改善南大、大场机场及吴淞创新城等重点发展片区的对外道路通达条件。规划宝山区(中心城部分)道路系统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及公共通道构成。地区规划市政道路网密度5.9公里/平方公里,全路网密度7.3公里/平方公里(本节中路网密度指标均为扣除战略留白区后路网密度);扣除大型结构绿地77、后规划市政道路网密度6.3公里/平方公里,全路网密度7.8公里/平方公里。4.3 公共交通公共交通规划公共交通系统包括市域线、市区线、局域线、常规公交等,结合区域功能优化和用地布局调整,提高轨道交通站点覆盖率,强化轨道交通对沿线地区服务。在加强既有轨道交通线路的网络换乘,提升区域轨道交通网络联通度的基础上,重点提升大场机场、南大、吴淞不锈钢等转型区域的轨道交通可达性,支撑上述转型地区发展。图 3-4 道路系统规划图 图 3-4 道路系统规划图 3.5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1)改善大气环境质量(1)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优化能源消费方式和结构,推动环境空气质量加速改善。降低一次性能源使用比例,积极推进78、以天然气为主,以非化石能源为补充的生活能源消费结构。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20%;严格实施钢、电等重点行业污染总量管控,持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快钢铁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控制燃煤电厂产能和落实超低排放政策要求。(2)提升水环境质量(2)提升水环境质量 贯彻国家及全市水污染防治要求,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完成陈行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纳管或风险企业关闭;强化河道生态修复和水系管理。加大河道综合整治力度。以骨干水系、骨干道路周边、郊野公园区域等为重点,聚焦污染相对严重的河道,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3)保障声环境质量(3)保障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79、准及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标准。合理布局工业生产、仓储物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优化交通设施布局,科学组织路网,有效分流城区内部、对外和过境交通,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加强公共娱乐场所、商业区及居民区商业的噪声管理;在噪声源周围设置绿带,形成隔声带,降低噪声对周边的影响。噪音按照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区分类达标。(4)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4)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 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估,明确污染地块名录,划定管控区域,开展土壤环境监测。以加强农业土壤保护和工业场地监管为重点,强化土壤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推进工业场地土壤污染预防和治理,重点推进南大80、等地区作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单元导则 Unit Graph 第四章 第四章第四章 4.1 图则内容说明图则内容说明分单元公示图则包括单元规划图则、公共基础设施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各图则主要公示内容信息如下:(1)单元规划图则(1)单元规划图则 图纸内容包括功能引导区、土地使用、公共设施点位等信息,其中对规划调整的商业服务、商务办公、住宅等功能用地以功能引导区形式表达,体现该区域的主要功能特征;对公共设施的独立用地以及规划保留用地以地块形式表达;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动态以颜色进行区分。表格包含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和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反映单元的功能定位、人口规模、建设用81、地规模、公园绿地面积下限,以及住宅、商务办公和商业建筑面积上限等指标;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反映单元内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的数量、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2)公共基础设施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2)公共基础设施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图纸内容包括规划调整的公益性、底线型设施地块以及公共设施点位。公共基础设施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反映较已批控规对各类公共设施进行规划调整的地块信息。各单元具体规划信息详见分单元图则。第五章 实施保障 Implementation Security 第五章第五章 5.1 保障机制 5.2 年度实施监测 5.1 保障机制保障机制 通过单元整体管控作用指导下位规划编制,兼顾刚性和82、弹性。其中分单元人口和建筑规模等总量、底线型控制线、用地结构、公共空间和公益性设施配置标准为刚性要求。单元规划批复后,总体上由市政府委托市规划资源局负责对单元规划的调整优化和实施管理工作。除出现行政区划调整、重大功能定位变化或者重大空间结构调整等情况,需要修编单元规划并按原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外,其他如新增公益性、底线型设施和用地规模,对已规划设施用地、建筑规模进行空间布局优化等规划后续调整和实施深化事项,由市规划资源局使用市政府规划管理专用章代为审批。5.2 年度实施监测年度实施监测建立单元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维护制度,对单元规划中确定的各项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和评估规划目标实83、现程度,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相关实施策略,实现规划动态维护。表 5-1 年度实施监测指标表 表 5-1 年度实施监测指标表 指标主题指标项城市综合运行体征常住人口规模(万人)建设用地总规模(平方公里)城市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指标(公顷)战略留白空间规模(平方公里)创 新活力更优越的人才创业环境职住平衡指数(%)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住房占住房总套数的比例(%)每 10 万人拥有的除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外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教育机构数量(含文化交流中心、职业教育中心、开放大学、成人教育)人 文魅力更美好的 1584、分钟社区生活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15 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圈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个)公园绿地建设实施率(%)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实施率(%)社会福利、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实施率(%)城镇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市民对社区文化活动满意度(%)更有魅力的城市空间公共开放空间(400 平方米以上的绿地、广场等)的 5 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骨干绿道总长度(公里)全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开放岸线长度占总岸线的比例(%)每 10 万人拥有的博物馆、图书馆、演出场馆、美术馆或画廊(处)风貌保护街坊面积(公顷)风貌保护道路(条)风貌保护河道(85、条)保护建筑数量(处)市民对城市风貌景观满意度(%)绿 色环保更宜人的生态环境生态用地(含绿化广场用地)占市域陆域面积比例(%)三类生态空间建设用地比例(%)河湖水面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平方米)水功能区达标率(%)安 全韧性更低碳的资源利用新建建筑绿色建筑达标率(%)绿色交通出行比例(%)机动车保有量(万辆)更有效的安全保障满足消防和院前紧急呼救响应时间(分钟)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平方米)空 间绩效交通引导城市开发边界内轨道交通站点 600 米覆盖用地面积的比例(%)公共交通占全方式出行比重(%)土地使用工业用地占规划建设用地的比例(%)闲置土地面积占近五年年均供地量的比例(%86、)单位工业用地的产出强度(亿元/平方公里)本年度已完成城市更新评估的区域的面积(公顷)空间管制纳入储备规划的土地面积(公顷)其中已实施储备土地面积(公顷)附件 Annexes 附件 1附件 1 上海市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单元规划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答复 2021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宝山区政府在各自官方网站同时开展上海市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单元规划草案公示。公示期间共收集公众意见12封;其中,6条为问题咨询类,22条为规划建议类。经研究,7条超出本次单元规划的规划范围或研究范畴,如大场机场搬迁计划、其他拆迁计划、军事用地退出计划、绿地的具体实施时间等问题,将在下87、阶段由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规划建议类意见在规划修改完善阶段逐一明确采纳情况。现对公众反应比较集中的意见答复如下:1、关于用地方案,1、关于用地方案,如上大学林苑居民提出严格控制居住用地规模,增加商业商办用地规模,提升职住平衡指数。如张华浜区域的方案应给未来予以充分预留等。答复情况(采纳):答复情况(采纳):本次单元规划方案严控居住用地规模,同时重点转型地区、公共中心等地区,适当增加商业商办用地和研发用地。针对张华浜军工路港区,本次方案落实吴淞建设规划的功能和开发引导,建议结合后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做进一步研究和调整,在图则备注中预留弹性。2、关于综合交通,2、关于综合交通,如高境镇居民提出88、一二八纪念路和晨帆路贯通;上大学林苑居民提出大场机场对地区东西向道路连接形成了阻隔,需东西贯通道路;部分市民提出沪太路快速路建设的必要性;锦秋花园业主提出区域的道路规划问题等。答复情况(部分采纳):答复情况(部分采纳):方案已考虑一二八纪念路和晨帆路的贯通、已考虑区域东西向骨干道路的贯通;沪太快速路为上海2035总规明确的一条城市快速路,最终选线及出入口以专项规划为准;锦秋区域的道路系统,本次规划落实已批控规中的道路红线。对于已取得土地产权,且道路红线不实施的地区,对现状建筑使用无影响。后期道路如需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还将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结合道路功能需求及实施条件,对红线进行调整论证。3、89、关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3、关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如上大学林苑居民提出建议强化幼儿园、托育园的配置和品质;关于强化社区中心“活动中心”的配置等。答复情况(部分采纳):答复情况(部分采纳):本次单元规划按照相关规范补足幼儿园用地规模、建筑规模缺口,“托育园”不属于本次单元规划范畴,建议在实施层面解决;文本中已补充社区活动中心的相关内容。4、关于优化公共绿地的布局,4、关于优化公共绿地的布局,部分居民提出需要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要求增加公园绿地。答复情况(采纳):答复情况(采纳):本次单元规划依据“上海2035”和宝山区总规明确的要求和导向,优化完善全区公共绿地布局,对公共绿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满90、足2035年公共绿地的各项指标要求。上海市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上海市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3附件 2附件 2 图则 SNSNNo.1备注:(1)现状建筑面积以实测及不动产登记为准。(2)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在土地出让阶段由房管部门进一步进行明确。(3)本单元住宅建筑面积上限约 382.15 万平方米,其中预留 20.90 万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房机动指标,后续围绕备用地的打开,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和产业用地混合布局。(4)本单元 07、08、H2 街坊属于吴淞创新城编制单元 6,其混合用地建筑量比例等91、控制指标可结合后续吴淞创新城编制单元 6 的控规方案予以统筹。长长江江西路路郁江巷长通南路淞发路逸仙路高架军工路江路南路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设施类别数量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用地面积(公顷)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文化设施211.76 6.86 体育设施11.51 1.01 医疗设施11.23 1.66 教育科研设施21.88 3.58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行政管理设施45.44 3.93 文化设施95.50 3.17 体育设施82.13 1.32 商业设施(菜场)92.24 2.97 医疗卫生设施100.43 0.79 养老福利设施335.73 3.69 其他社区设施11.30 1.02 基础教育设92、施幼儿园156.38 6.57 小学43.68 6.84 初中21.80 3.88 九年一贯制学校36.58 6.54 高中23.96 4.91 交通设施18-13.98 市政设施28-11.79 公园绿地77-132.29 长长江江西路路郁江巷长通南路淞发路逸仙路高架军工路江路南路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单元编号BS-01(SN)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71.54功能定位品质宜居、科创研发、滨江休闲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16.00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7.87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58.44 常住人口(万人)8.73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61.67 建设用地面93、积(平方公里)7.10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32.29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248.74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34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382.15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20.50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85%以上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2.27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40%以上骨干绿道长度(千米)1.9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32.60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0.00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67.87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70.47 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2294、.28河湖水面率(%)10.11SNSN备注:(1)现状建筑面积以实测及不动产登记为准。(2)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在土地出让阶段由房管部门进一步进行明确。(3)BS-02(SN)单元的控制指标可结合后续控规方案予以统筹。江杨南路长长呼兰路铁山路铁力路江江西路路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设施类别数量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用地面积(公顷)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文化设施733.63 21.46 体育设施15.43 3.62 医疗卫生设施12.88 1.92 教育科研设施241.35 20.39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行政管理设施30.06-文化设施61.01-体育设施50.84-商业设施95、(菜场)30.45-医疗卫生设施41.09 0.69 养老福利设施110.74-其他社区设施10.01-基础教育设施幼儿园32.11 2.11 九年一贯制学校25.72 5.72 高中24.18 4.18 交通设施9-0.44 市政设施10-3.98 公园绿地74164.49 备注:(1)现状建筑面积以实测及不动产登记为准。江杨南路长长呼兰路铁山路铁力路江江西路路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教育设施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单元编号BS-02(SN)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17.88功能定位两创产业集聚区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183.92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6.2公共服务设96、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64.03 常住人口(万人)0.86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103.00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5.96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64.49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35.77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11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100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1.72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85%以上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6.53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70%骨干绿道长度(千米)7.30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14.51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461.70 商97、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62.16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82.11 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0.00河湖水面率(%)4.61No.1GJGJ备注:(1)现状建筑面积以实测及不动产登记为准。(2)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在土地出让阶段由房管部门进一步进行明确。江共杨和南新路路一二八纪念路逸仙路殷高西路殷高路东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设施类别数量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用地面积(公顷)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体育设施14.80 2.41 医疗卫生设施210.41 5.93 教育科研设施25.46 3.82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行政管理设施41.72 2.28 文化设施84.498、8 3.04 体育设施62.75 2.13 商业设施(菜场)71.78 1.03 医疗卫生设施111.89 1.35 养老福利设施366.16 3.10 其他社区设施84.64 3.46 基础教育设施幼儿园158.88 8.90 小学54.40 7.67 初中35.30 6.07 九年一贯制学校12.18 2.72 高中16.00 7.28 完中11.10 2.01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1.64 3.29 交通设施17-2.79 市政设施18-4.76 公园绿地7288.85 备注:(1)现状建筑面积以实测及不动产登记为准。(2)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在土地出让阶段由房管99、部门进一步进行明确。江共杨和南新路路一二八纪念路逸仙路殷高西路殷高路东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教育设施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单元编号BS-03(GJ)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54.78功能定位品质宜居社区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20.23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7.09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67.77 常住人口(万人)11.95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73.23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6.92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88.85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287.08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35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505100、.85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28.26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85%以上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2.78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40%以上骨干绿道长度(千米)0.00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4.65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0.00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8.95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20.96 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24.91河湖水面率(%)2.53No.1ZMZM备注:(1)现状建筑面积以实测及不动产登记为准。(2)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在土地出让阶段由房管部门进一步进行明确101、。共和新路长江西路爱辉路纪念路虎林路一二八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设施类别数量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用地面积(公顷)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23.25 3.36 教育科研设施31.71 1.79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行政管理设施41.48 1.22 文化设施84.41 2.07 体育设施71.02 2.10 商业设施(菜场)52.17 2.27 医疗卫生设施121.09 1.02 养老福利设施553.53 2.39 其他社区设施415.66 8.64 基础教育设施幼儿园165.91 5.49 小学114.72 10.72 初中64.60 7.84 高中11.47 2.50 交通设施90.65 102、市政设施167.23 公园绿地2341.81 备注:(1)现状建筑面积以实测及不动产登记为准。(2)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在土地出让阶段由房管部门进一步进行明确。共和新路长江西路爱辉路纪念路虎林路一二八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教育设施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单元编号BS-04(ZM)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23.4功能定位品质宜居社区、蕰藻浜科创中心策源地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3.02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4.77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51.43 常住人口(万人)9.16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50.18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103、公里)4.63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41.81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254.27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56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378.89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21.64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85%以上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1.79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40%以上骨干绿道长度(千米)3.00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4.29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0.00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12.84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22.91 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12.44河湖水104、面率(%)3.14No.1MHMH备注:(1)现状建筑面积以实测及不动产登记为准。(2)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在土地出让阶段由房管部门进一步进行明确。共和新路路西江长路康宁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设施类别数量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用地面积(公顷)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教育科研设施11.70 2.03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行政管理设施81.75 1.14 文化设施51.47-体育设施90.87-商业设施(菜场)71.19 0.58 医疗卫生设施91.04 0.79 养老福利设施222.75 1.11 其他社区设施114.293.00 基础教育设施幼儿园95.11 5.27 小学22105、.49 3.33 九年一贯制学校36.59 8.35 完中11.28 1.69 交通设施8-1.29 市政设施18-6.68 公园绿地74156.78 备注:(1)现状建筑面积以实测及不动产登记为准。(2)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在土地出让阶段由房管部门进一步进行明确。共和新路路西江长路康宁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教育设施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单元编号BS-05(MH)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36.51功能定位品质宜居社区、蕰藻浜科创中心策源地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4.82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5.97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30.33 106、常住人口(万人)7.88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31.76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5.68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56.78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182.67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22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328.32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18.60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85%以上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2.45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40%以上骨干绿道长度(千米)5.4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19.42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0.00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107、)约 41.55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112.82 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17.31河湖水面率(%)5.58No.1备注:(1)现状建筑面积以实测及不动产登记为准。(2)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在土地出让阶段由房管部门进一步进行明确。沪太长江路路环镇北路西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设施类别数量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用地面积(公顷)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教育科研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行政管理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商业设施(菜场)-医疗卫生设施-养老福利设施-其他社区设施-基础教育设施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中-交通设施-市政108、设施-公园绿地20162.82 沪太长江路路环镇北路西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单元编号BS-06(DC)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功能定位战略留白、楔形绿地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用地面积(平方公里)5.46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常住人口(万人)0.07(不含战略留白)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5.05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62.82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1.81(不含战略留白)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2.45(不含战略留白)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0.14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109、%)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5.50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骨干绿道长度(千米)1.4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0.00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生态空间面积(公顷)188.32 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河湖水面率(%)9.64No.1备注:(1)现状建筑面积以实测及不动产登记为准。(2)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在土地出让阶段由房管部门进一步进行明确。丰宝路祁连山锦秋路路上大路南陈路沪太路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设施类别数量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用地面积(公顷)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文化设施1-教育科研设110、施3105.78 133.11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行政管理设施51.14 1.32 文化设施123.91 2.45 体育设施103.11 2.80 商业设施(菜场)82.94 2.69 医疗卫生设施153.25 2.26 养老福利设施443.59 1.20 其他社区设施62.511.04基础教育设施幼儿园1710.57 11.45 小学32.41 3.00 初中10.88 1.57 九年一贯制学校57.34 10.17 高中12.40 3.00 完中15.84 11.98 交通设施112.27 市政设施216.53 公园绿地92151.83 丰宝路祁连山锦秋路路上大路南陈路沪太路单元总体控制一111、览表单元编号BS-07(DC)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35.07功能定位科创研发、活力社区、生态休闲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5.71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10.4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194.02 常住人口(万人)13.39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163.26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9.96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51.83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399.65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44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564.8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31.48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85%以上支路网密度下限(公112、里/平方公里)1.60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40%以上骨干绿道长度(千米)6.2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0.00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0.00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0.00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139.67 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19.22河湖水面率(%)5.26 No.1丰翔路环镇北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南陈路南大路祁连山路丰宝路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设施类别数量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用地面积(公顷)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文化设施69.50 3.66 体育设施12.84 1.42 医疗卫生设施210.87 5.68 社区级公共服务113、设施行政管理设施165.85 2.62 文化设施165.59 3.42 体育设施184.76 4.05 商业设施(菜场)152.31 0.83 医疗卫生设施234.25 3.33 养老福利设施748.10 5.26 其他社区设施40.761.64基础教育设施幼儿园2814.43 14.59 小学1113.16 15.50 初中57.49 7.92 九年一贯制学校611.39 13.86 高中39.94 10.26 完中11.74 3.57 交通设施22-12.31 市政设施51-10.88 公园绿地242371.66 丰翔路环镇北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南陈路南大路祁连山路丰宝路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114、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教育设施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单元编号BS-08(DC)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109.9功能定位全球领先、国内典范、生态活力的智慧创新城区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26.83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15.1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104.77 常住人口(万人)22.21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118.28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14.65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371.66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509.28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74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964.97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52.115、32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85%以上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3.55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40%以上(不含南大),南大地区为 27%骨干绿道长度(千米)1.2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47.42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0.00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144.41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187.35 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53.96河湖水面率(%)5.25No.1备注:(1)现状建筑面积以实测及不动产登记为准。(2)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在土地出让阶段由房管部门进一步进行明确。锦秋路业绩路丰翔路116、真陈路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设施类别数量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用地面积(公顷)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行政管理设施60.12-文化设施10.45-体育设施50.38-商业设施(菜场)20.36 0.41 医疗卫生设施30.55 0.50 养老福利设施50.13-基础教育设施幼儿园21.16 1.45 九年一贯制学校11.80 4.44 交通设施2-0.37 市政设施4-0.73 公园绿地188.62 锦秋路业绩路丰翔路真陈路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教育设施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单元编号BS-09(DC)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27.69功能定位科创功能区、战略留白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6.64117、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5.99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7.19 常住人口(万人)1.27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4.90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5.05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8.62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21.69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5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59.63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3.00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85%以上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4.00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40%以上骨干绿道长度(千米)3.6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6.35 文化保护控118、制线面积(公顷)0.00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约 30.57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77.18 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约 23.37河湖水面率(%)6.07No.1备注:(1)现状建筑面积以实测及不动产登记为准。(2)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在土地出让阶段由房管部门进一步进行明确。上海市宝山区(中心城部分)BS-02(SN)单元单元索引图备注 (1)本单元规划确定的公益性、底线型设施和公共空间可在街坊内调整,如需跨街坊调整的具体要求可按照规划草案“实施保障”章节中的保障机制执行N单元编号:BS-02(SN)淞南镇街道名称:No.1图 例图 例用地性质控制线政策119、区范围及其他091b标注功能引导区RrC9C8C7C6C5C4C3C2C1RsRcU1U2U3U4U5U6U9MWS5S4S3S2S1T5T4S6S9G1G2G9XDKNE1T3T1T2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教育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TPBUSBUS保P水厕幼初高小九完老卫照文防灾避险设施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福研长助文化活动室康产文文250500m100公共基础设施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公共基础设施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街坊编号地块编号容积率配套设施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高度(米)C15C15-01G126853-C15C15-02U31720-雨水泵站C15C15-03U122373-110kv变电站C15长江路林路虎南路长江西路呼兰路江炼钢九路铁路力一号呼玛气煤规划一路规规铁山路划划二五路路不锈钢大道厂规划四路规划三路路路路C15-01杨C15-02C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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